德育课程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10 15:06:27

德育课程论文

德育课程论文篇(1)

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德育课程论文篇(2)

杰克逊在提出隐性课程概念时说,学生从学校生活中不仅学到了读、写、算等文化知识,而且获得了态度、动机、价值和其它心理的成长。那么,这些价值、规范、态度、动机是从哪里获得的呢?并非是学术课程中获得的,而是经由学校的非学术方面,暗默中、潜在中不直接地传递给儿童。杰克逊把这种“非正式的文化传递称为隐性课程。往后,随着隐性课程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众多的定义。按照权威性的《国际教育百科全书》的看法,所谓潜在课程,一般是指形成学生的非正式学习的各个要素,如师生关系、能力分组,课堂规则与程序、隐喻的教科书内容、学生的性别差异以及课堂奖励方式等。这些要素在学校课程手册中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它们被看作是一部分隐藏的、无意的甚或是完全没有得到承认的学校生活经验,但又经常地有效地对学生发挥着影响。

由于研究者角度不一而使隐性课程缺乏统一的定义。为了更具体地理解隐性课程,特作以下几点说明。

(一)隐性课程作为课程的一个下位概念,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外延不能超出课程所规定的范围。尽管课程定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既然作为课程,一般都囿于学校情景之中,就“学校课程”而言,是学校情景中获得的全部经验。因此,像我国一些学者提出隐性课程是一种教育影响因素而把家庭、社会的影响包含在内的看法是不准确的。隐性课程是学校经验中的一部分。

(二)隐性课程就其内涵来讲,是非学术性的,它不直接指向学科内容,也不直接决定学生学业的成败,它更多地是属于非实体性的精神文化,如社会准则、行为规范、道德气氛等。有人认为,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是学校经验中隐蔽的、无意识的或未被完全认可的那部分经验”。[3]

(三)隐性课程作为与“学校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中官方指定的,学生通过正式学习获得的学校经验”相对立的一个概念,与显性课程一起构成了学校课程的两部分。学校中外显的、有计划的正规课程为显性课程(有人认为提显著课程为妥),除此之外学校中的一切教育因素均为隐性课程。隐性课程至少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一是显性课程实施中所产生的偶然的无意识的“负作用”;二是学校情景中的制度因素,如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生活制度、人际关系等;三是学校情景中的气氛因素,如校风班风;等等。这些因素是教育计划中未规定而又确实对学生产生一定影响的。第一个内容类似于杜威的“附带学习”(collaterallearning),第二、第三个内容可等同于校园文化这一概念。

(四)隐性课程作为学校教育的“附生物”,既体现着学校教育范围内自然影响的属性,也体现着教育的属性。换言之,隐性课程对学生的影响,通常都是在“非目的性”、“无计划”的自发偶然情况下发挥作用,学生是在潜移默化中受其影响;但也不否认隐性课程是有一定目的、有计划、有意识地对学生施加影响,学生也会有意识地从学校环境中习得某些经验,隐性课程处于一种意图性、预期性的状态。

(五)隐性课程与显性课程的划分也是相对的,实际上,两者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并且互相转化的。显性课程中潜含着隐性课程的成分,隐性课程中强化(有时也存在着弱化甚至对立的情况)着显性课程所传递的经验。显性课程中包含的观念,如价值观、世界观、政治信念等等,由于连续多年的传递过程,会转而消融成隐性课程;隐性课程的内容由于教师的精心设计与有关方面的重视,转而可以成为显性课程中的一个内容。

考察我国学校德育发现,目前我国学校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式有:一是由政治课教师实施的各种名称的政治课或思想品德课;二是由任课教师在各门文化课教学中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三是由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少先队、团组织实施的各项德育工作。若将这三种途径置于课程这一名称之下加以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这是学校“正规”德育课程,如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哲学常识、公民等等课程;二是“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如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队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学校与教师组织的各种场合进行的道德谈话;三是学科教学中的“德育课程”,主要是指任课教师在文化课教学中借助教材蕴含的德育因素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按照较为宽松的现代课程观标准,我们可以把以上三类课程称为显性德育课程。这一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欠缺之处。例如,在上述第三类“德育课程”经常因其是分散的、无形的、隐蔽的而被忽视;上述第二类“德育课程”也常常会变成各种条件反射式的、单纯机械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第一类“正规德育课程”往往也只是教给学生“有关思想品德的知识”,德育效果还不尽如人意。

除了发挥显性德育课程的作用之外,我们必须重视隐性德育课程。用传统课程论观念来审视无正规德育课程的一些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按上述隐性课程的认识,隐性德育课程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显性德育课程背后隐含的隐性德育课程

杜威在谈到学习结果时曾说,一种是人们有意识地学到的知识,是通过专门的学习任务学到的;一种是无意地学到的知识,是通过交往、评价等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理想、情感、兴趣、意志等。因而杜威认为在正式学习结果中还附有其它的学习结果。[4]这一思想以及在后人的有关论述中使我们明确: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在这些课程的实际教学中,学生从中学到的可能是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东西,也可能是部分甚至完全与预期目的相反的东西。这些影响显性德育课程教学的因素便是一种隐性德育课程。另外,传统的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的德育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活动、升旗仪式活动等是属于显性德育课程,但一些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却具有品德养成性的活动,如宿舍生活、学术活动、教育实习等,像这类活动便属于隐性德育课程;教师在教学中有目的有意识地结合相关教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一种显性德育,但存在于教材,被教师忽视的一些德育因素以无形的方式作用于学生的思想品德,这些因素也应视作隐性德育课程。

(二)物质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

它主要是指学校建筑物、生态环境、班级教室设置等因素对学生思想品德的作用。学校的校园建筑、环境设施并非是毫无生命和感彩的客观存在物。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就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5]学校的校容校貌一定程度上体现与反映着教育者的价值取向、兴趣爱好、生活习惯。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质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与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干什么。”[6]

(三)制度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

制度是维系个体生活及人类社会关系的各种规章、法制和体系,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为满足或适应某种基本需要所建立的有系统的有组织的社会行为模式和社会组织结构。学校的各种规章、守则、规范和组织都集中体现出学校领导者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学校管理体制是否民主、集体生活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与否等等,都将成为隐性德育课程的一部分。顺便提及,没有学生充分参与讨论并同意的一些守则规范本身就无视学生作为道德的主体,将会削弱学生道德行为的自觉性、坚持性。

(四)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

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比较复杂多样,主要包括学校与班级的传统、校风班风、领导方式、人际关系、教师言行等等。这些精神环境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学校的历史传统、精神风貌、校园特征以及学校成员共持的目标追求、价值体系、道德情感和行为模式。不仅如此,还由于学校精神环境是通过学校成员的共同的实践活动并经历史的积淀、选择、凝炼发展而成的,它所传载、倡导的道德价值和校园精神已浸透和附着在校园内的各种环境因素及学校成员身上,而且赋予学校以特有的个性魅力,从而使生活在其中的每位学生都深受影响。

学校德育原理与实践表明,学校德育的途径与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途径与方法具有不同的作用机制。例如,显性德育课程对学生品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知识灌输、说理教育等方式实现的,这种方式带有较强的理性色彩和一定的强制性。而由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隐性德育课程则是依靠环境育人的精神作用机制来实现的。如利用情境陶冶、舆论监督、环境暗示、行为模仿、人际交往、情绪感染等原理对学生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隐性德育课程发挥德育功能具有深刻的理论基础。从心理学来看,人类的归属动机、受暗示性、无意识等心理特征为隐性德育课程提供了根据。在学校生活中,学生在归属动机的驱使下,会积极地与同辈团体所倡导的观念相协同,渴求归属和被集体所接纳,有意或无意地接受来自教师及同学的影响,以便成为集体中的一员。学生置于学校情景,与同学、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相互交往,处于一定的文化氛围之中,自然而然地会受到各式各样的暗示和感染,这些影响透过学生的观察、模仿和无意识地潜移默化而在他们的品德结构上保留下来,形成自己特定的思想品德和个性特征。

对隐性德育课程的重视还来自品德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结合起来而表现出来的行为倾向。品德养成并不仅仅取决于道德知识的多少,而是来自于个体与社会的人际交往之中,来自于社会活动之中以及把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品质的过程。传统的德育方式将学生当成消极、被动的接受器,依靠刺激、强化的方式实现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道德品质,这是欠妥当的。杜威认为,道德教育不仅要考虑学生真正的道德思维能力与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更要通过积极的道德活动,“通过学校生活的一切媒介、工具和材料来发展道德”。[7]因而,学生所获得的大量价值观念通常并不是来自学校的正规课程,而是来自“隐性课程”,因为“隐性课程乃是一种真正的道德教育课程,是一种比其它任何正式课程更有影响的课程。”[8]

社会心理学则强调了观察学习的重要性。今天的青少年日益求助于同伴,从同伴那里获得相关经验。他们同样从教师的言行中来进行学习。另外,在当代社会,高度开放和变动不定的环境和信息,加剧了学生的困惑与不解,学生原来的认知经验与环境的反差被凸现出来,造成学生对社会的认同感不同程度地减弱和抗拒倾向的增强,在这种情况下,来自社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理想就很难通过简单的说教灌输被他们内心承认和内化为品质。他们作为道德主体的观念加强了,他们更愿意通过自己的观察学习来决定接受什么、拒绝什么。这一特征正好与隐性德育课程作用机制相吻合,学校本身就是一个“微型社会”,教师和学生就是“活教材”。

具体来说,隐性德育课程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起哪些作用,隐性德育课程中的物质环境、制度、气氛又是怎样起着品德养成功能,从而为隐性德育课程建设提供启示与帮助呢?下面进一步加以阐述。

(一)认识导向功能

道德认识是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的理解、掌握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相应的价值观和判断能力。道德认识在人的品德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校道德认识的形成固然需要一定的道德灌输与说理,但也离不开学生长期生活于其中的可知可感的一种具体生动的环境的影响。在现实的学校环境中,从物质环境到文化传统、从集体规范到人际关系,从教师的举止仪表到教室的装饰布置,都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参考系,并传递出一定的价值观信息,给学生以暗示和导向。

校园物质环境不仅是校园美的象征,同时还蕴含着丰富的教育内涵。例如,用中外著名科学家、思想家的肖像、格言装饰教室,用写有校风校训的标语牌悬挂校门,用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点缀墙壁等等,会使学生从踏入校门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学校倡导什么、追求什么。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孩子在他周围——在学生走廊的墙壁上、在教室里、在活动室里——经常看到的一切,对于他的精神面貌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因此,“用环境,用学生自己创造的周围环境、用丰富集体生产的一切东西进行教育,这是教育过程中最微妙的领域之一。”[9]因而要能够创造出“让学校的墙壁也说话”的教育情景。另外,校园传统、校园气氛、集体舆论、教师言行都将对学生态度和认识的形成发挥着导向作用。

(二)情感陶冶功能

道德情感作为品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能仅仅指望在显性课程中就能完成与实现。情感的形成尤其离不开隐性德育课程的体验、熏陶、感染的作用机制。理论研究表明:情感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情境性”,任何人的情感总是在一定的情景中产生的。隐性德育课程恰好提供了现实的情境让学生体验感悟,从而使学生发展起良好的道德情感。

师生交往、同学交往之中的情感交流,会形成学校特有的人际情感环境。教师对学生的关怀、期待、爱心容易感染学生,引起情感共鸣,产生积极的体验。同学间的友谊、帮助也可以使学生直观地感受到生活中的真、善、美,可以领悟到人与人之间真诚、友爱和理解的可贵。学校情境不仅能使学生产生清新舒适之感,而且会使学生产生对集体、对学校的归属感、认同感,从而激发热爱生命、热爱生活之情。学校中的集体生活、集体活动也是陶冶学生情感、培养学生情操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他们在积极向上的集体与集体生活中激发出健康的情绪体验。

(三)行为规范功能

行为表现是学生思想品德的重要外在标志,隐性德育课程可以对学生的道德行为起重要的约束、规范作用。由于学校中的物质环境、制度设置、师生交往等都渗透着学校的道德要求与教育意志,是一个有情感色彩的具体生动的德育环境,因此可以通过暗示、舆论、从众等特殊机制对学生产生潜在的心理压力和动力,自觉感受到这种要求并按照这种要求去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这种影响不带有强制性。在这种环境中学生感觉到自己是一个被尊重的道德主体,从而主动地接受外部影响,而不带有任何逆反性。

在一个讲文明礼貌蔚然成风的环境中,学生往往会注意自己言行的文雅;在一个肮脏杂乱、污渍遍地的环境中,乱弃杂物、随地吐痰的行为就很难杜绝。教室里桌椅东倒西歪、墙壁装饰不整洁、雅观也会引起学生思想懈怠、纪律松弛。良好的校风班风也将约束其中的每个成员,逐渐使自己的行为、态度趋同于校风班风体现出的价值规范。教师与同伴的言行、集体的舆论等也将成为巨大的教育力量影响左右着学生的行为。柯尔伯格于1974年进行了“公正团体法”的教育试验,力图使学校和班级成为一个充满民主的道德气氛、由大家共同管理的“公正团体”,教师是这个团体的“公民”或成员,起着促进学生道德发展的引导作用,每个学生都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学校和班级事务采取直接的民主管理,让每个学生投票表决决定。柯尔伯格旨在通过建立良好的学校道德气氛来发展学校的道德行为,而良好的道德气氛的建立需要教师的道德引导与民主精神、学校组织制度的公正合理、班级团体舆论的正确导向。

以上分析了隐性德育课程的内容结构、作用机制、功能表现三个问题,抛砖引玉,旨在引起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对此问题的重视与研究。在德育实践中,加强隐性德育课程建设,切实发挥出隐性德育课程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品德养成功效。

注释:

[1]转引自魏贤超:《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Eggleston,s.,TheSociologyoftheSchoolCurriculum,1977,P110.

[3]Vallance.E,HiddenCurriculum.InHusen,T.The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EducationVol.4,P.2177.

[4]赵祥麟等:《杜威教育论著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版,第148页。

[5]转引自魏贤超:《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6]转引自魏贤超:《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德育课程论文篇(3)

进入21世纪,中小学德育课程仍面临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如何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如何整合中西方文化,以发展和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德育文化的历史性课题。对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以对两种文化主导要素的把握为前提。这种主导要素以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为标志。

1、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的体认。

文化哲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表明,一个民族在其历史演进和文化行为中积淀形成的长久地起作用的思维方法、思维习惯,对待事物的审视趋向和众所公认的观点,就是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人类文化现象的深层本质,是对人类文化行为起支配作用的稳定因素。了解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把握了该民族文化演进的纲要。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的总体特点是整体和谐、辩证综合。中国古代哲人观察宇宙、人生运用整体思维,把人放在与天地社会的动态联系中认识。中国古代哲学是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的统一,化伦理道德、人生价值的探究为中心。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中国哲学家所思所议三分之二都是关于人生问题的。世界上关于人生哲学的思想,实以中国为最富,其所接触的问题既多,其所达到的境界亦深。”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及其主导思想,就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所有传统美德都与这种整体精神相联系。传统价值观总是置国家、民族的利益于第一位,要求个人服从整体,强调国家统一、社会太平。自秦汉以来,中国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暂时的分裂局面,但很快又获得了统一,这与民族精神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这些内容完全可以成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思想材料。这种思维方式及其传统道德对维护国家统一,幸民族团结,调解人际关系,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不仅重视整体和谐,而且强调辩证综合。例如:儒家追求“仁爱”,崇尚道德,但并不否定刑罚;主张“德政”,但不否定法治,从而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这里边蕴含着辩证综合的思想。儒家还特别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在人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正己修身的人生修养也具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这种修养方法对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中国传统道德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同任何事物一样,中国传统道德也具有两重性,既有进步性,又有局限性;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建立在小家生产基础和封建宗法制度之上的传统道德,必然有封闭性和保守性的一面。因此,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批判地继承,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同时,还要有世界眼光,实现中西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在对待西方文化问题上,我们有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现在可以清醒地认识到,采取闭关自守、全盘否定,或崇洋、全盘西化的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分析、鉴别、学习、借鉴、吸收、利用,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实现中西文化的互补与整合。首先,在思维方式上,西方学者注重归纳和实证,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逻辑,从道德现象、具体事例、个案分析入手,总结归纳各自的教育理论,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中国学者则注重演绎,沿着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逻辑,从概念出发,说明或指导实践。这两种思维方式恰好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其次,在教育方法上,西方主张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鼓励学生自由选择,师生平等对话;而我们则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理论讲授和教育导向。这方面同样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再次,在教育内容上,特别是西方文化中那些适用于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如改革开放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效率效益观念、互利互惠观念、公关信息观念、商品市场观念、文明消费观念等,更需要借鉴和吸收,使其与中国传统美德相融合。同志指出:“发燕尾服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召力。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党和人民从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们都要积极继承和发扬。”这是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综合性与实践性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特点

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整体性的德育内容,通过教育才各受教育者双主体互动的实践活动,培养受教育者完整德性的教育过程。德育课程是实现这种教育过程的最重要的活动载体。要培养学生完整的德性,必须加强德育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经过几年的研究与实验初步构建出德育的目标内容体系和实践活动体系,为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决策依据。

1、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目标内容体系

整体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的做法是:总体目标,一以贯之;学段目标,各有侧生;年级目标,具体明确;情意兼顾,知行统一。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目标内在包含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中小学德育目标要根据学生年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将总目标转化为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具有年级梯度的具体目标,并体现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

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依据总目标,从广义上认识德育,确定德育内容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五项要素构成。政治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他们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思想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及“五爱”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道德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教育,进行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环境道德、刚强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法纪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品质。心理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的教育,培养他们具有适应环境、承受挫折、自我调控的心理素质。德育内容五项要素各有自己的特定内涵,但又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为条件,互相制约,构成了德育统一体。其中思想教育是灵魂,政治教育是方向,道德教育是核心,法纪教育是保障,心理教育是基础。要分别研究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教育各自的特点和规律以信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五者不可割裂,更不能互相取代。如果在理论上仅仅把德育视为“政治思想教育的同义语”或“道德教育的简称”,那么在德育实践上就会失之偏颇。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是以五项要素为纬,以各项要素质的不同层次为经,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从而解决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德育内容的倒挂、脱节、简单的重复、脱离实际的问题。中小学德育内容的整体性,不仅指五要素横向结构的整体性,还包括五要素在年级与学段纵向衔接中体现出来的整体性。经过德育实践活动的“内化”与“外化”的过程,五要素促进着学生德性的整体化发展。

2、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

德育课程不仅是德育目标内容的知识体系,同时还是德育实践活动体系,这是由道德的本质属性决定的。道德来源于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因而实践是道德的发展基础,也是道德的存在形态。实践体现着道德的本质,反映着德育的基本规律。

首先,德育目标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德育目标是对德育结果的预期规定,因而其制定的依据和标准是品德的整体形成状态。德育目标既包括对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的培养,也包括对学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锻炼,归根到底是道德信念(知、情、意)和道德行为的统一,落脚点在学生的道德行为上。只有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实践中践行、践言了,才标志德育目标实现了。

其次,德育过程是实践活动。德育的本质是实践的,实践的观点是德育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德育不同于智育,智育的任务是传授知识兼培养能力,它主要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而德育中到此并没有完结,它不仅要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而且更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即不得要授之以知、晓之以理,而且还要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德育过程是上知、情、意(信)、行诸环节构成的,只有知识传授,而无情感陶冶、意志磨炼和行为引导不是完整的德育。这就如同体育与智育不同的道理一样,体育如果只在课堂上讲授体育知识和理论,不让学生到体育声上去实际锻炼,怎能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同理,德育如果只重视知识传授,而忽视或轻视德育实践活动,怎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德育活动有多种形式,既有课堂德育活动,又有课外德育活动;既有校内德育活动,又有校外德育活动。其中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是最直接、最经常、最普遍的德育活动。它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途径。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应当形成制度,列入课程表,作为德育活动课的基本形式,从而避免单纯传授知识、空洞讲授理论、死记硬背概念而脱离实际的倾向,增强德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道德实践能力是学生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生的品德素质只有在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才能表现出来,这是因为学生在面临的生活情境中,其道德认识、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潜在的品性变为显性的德行,只有在这种状态中才能根据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认识和评定其品德发展水平。同时,只有在生活实践中才能认识个体品德对人、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在德育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把认识理解的道德知识运用到道德实践中,不仅自身品德不能得到切实提高,而且会出现“知行不一”的情况。只有把品德培养引向道德实践,德育才能取得实效,同时,德育实践也是克服学生主行不一现象的最好途径。所以真实的道德实践能力是品德形成和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

因此,中小学德育课程在整体构建德育目标内容基础上,要树立“新三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以情景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德育理念,整体构建本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这一实践活动体系包含德育的途径、方法、管理、评价四个紧密联系的要素。

三、回归生活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形态

1、回归生活是德育课程形态的一种改革趋向

回归生活的趋向一方面拓展了德育课程理论的研究视野,另一方面促进了德育课程类型的变革和发展。其表现为原来占一统地位的德育学科课程开始由理论体系向生活体系转移,同时,一些新德育课程类型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如德育活动课程、德育综合实践课程和德育校本课程等,德育隐性课程(校园文化、人际关系、精神环境等)也纳入德育课程范围。在近年来的德育课程改革实验中,“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课题组研究编写的《德育》系列实验读本在德育回归生活上进行了从个人精神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自然办生活、国家民族生活六个层面上设计活动内容。内容的选择坚持“近、小、实、亲”的原则,即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情感实际,提出问题小一点,回答问题实一点,使学生感到亲切一点。2002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所持的德育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上要求,即“我们在品德教育方面所持的基本理念是一种生活德育的理念。我们认为道德始终存在于人的整体生活之中,没有脱离生活的道德。人们是为了生活而培养个体品德,改善、提升社会的道德的,并不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同样,个体品德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人们自己的生活。脱离生活的道德和品德必将导致道德和品德的抽象化、客体化,脱离了生活去培养人的品德也必将使这种培养因为失去了生活的依托和生活的确证而流于虚空、形式、无效。”新课程标准设计了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脑筋有创意地生活等四个生活维度,提出了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进世界六大生活主题,充分体现了生活德育的理念。

2、回归生活是学生道德主体性形成的源泉

德育课程回归生活的重大意义在于更加切近德育的客观规律。第一,生活是德性发展的动力源泉。道德是人的“生活规则”和实践结果,人的道德素质所体现的是对生活规则的运用能力。社会实践不断丰富着道德活动家的条件和环境。使道德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水平逐渐提高,随着人参与社会实践程度的加深,社会实践不断对人的道德水平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与人目前道德水平这间形成一种不平衡状态,产生道德需要。这种道德需要包含着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是人参与道德实践、发燕尾服自身德性的动力。德育活动课本形式和途径灵活多样,与社会生活建立起多种联系,为学生的道德成长引进了源头活水,增强了动力。第二,促进德性的整体性发展。传统德育课程偏重于道德知识体系和道德认知,现代认知派又将认知引向单纯的道德判断和思维技巧,造成德性发展的片面性。完整的德性应是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个体只有置身于道德实践之中才能达成这种统一。同进,道德意义上的完整德性不仅要成就自我,还要通过成就自影响社会,成就他人,即完整的德性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完美统一。同样,只有参与生活实践,才能实现这种统一。这两种统一表现为人在现实的道德情境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即道德主体。《德育》读本坚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是主体的“双主体”理念,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根据教育止的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德育环境、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进行选择、加工和设计,对学生的主体性进行引导和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在教育者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德育活动、发燕尾服道德能力,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学生逐步做到自订成长目标,自析成长环境,自寻成长动力,自开成长渠道,自开成长方法和自评成长效果,道德主体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提高。

社会生活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德性发展应有整体性开放性,这就给德育课程提出了如何具有与之相应的整体性开放性问题。《德育》读本在德育课程的整体性和开放性进行了多角度探索。如在内容体系上把德育内容五要素融为一体;在德性结构上把知、情、意、行融为一体;在德育过程上把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管理、评价融为一体;通过德育活动课,在综合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基地和隐性课程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建构了一个既有开放性,又有整体性的德育课程体系。

德育课程论文篇(4)

一、问题的提出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有什么样的德育课程,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学生,德育课程实施的效果如果,关键是看德育课程实施的效果,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总是把德育局限于政治教育,甚至把两者等同起来。随着人们对高职教育质量观的重新认识,越来越多的人把德育置于更高的位置,德育是一个比政治教育更为丰富的以育人为背景的广阔范畴。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德育,具体到德育课程,就是引导受教育者该怎么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教育过程,以及影响或渗透受教育者作为人的应有的思想、态度、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等。高职教育要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包括高素质和高技能。这种对态度的要求包括个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态度的养成。而传统的做法是把德育工作以“两课”的开设来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实际岗位工作联系不是很紧密,因此,单纯依赖“两课”课程的开设来完成德育工作显然是不够的,而实际上也是收效甚微。因此,高职德育课程改革有必要在德育课程设置、德育课程建设方法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加强德育课程的实施效果。

二、高职课程改革中德育课程的建设方法

(一)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融合

在显性德育课程实施中还应该把加强学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校道德和家庭美德等的建设落实到显性德育课程中,显性德育课程在每个道德范畴内分别要界定各自的道德标准、道德要求、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德育从隐性课程的角度来看,教书育人是十分必要的,“教书”离不开显性的正规专业课程,而显性的正规专业课程又包含着大量的隐性德育信息,它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因此,在德育课程改革中应该更多地重视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融合,着重注意几个问题。

1.教学内容的合理选择。隐眭德育课程主要属于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由课程设计者有意渗透到正规课程之中的,在正规课程的教学内容中,渗透着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蕴涵大量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集体主义道德精神,我们的正规教学内容不单教会学生专业性的知识,还是学生德育教育的一个载体,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就显得非常重要。

2.教学方法的科学有序。良好的教学方法也会传递给学生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的信息,如活泼有序的课程活动、正确的思维方法及思想认识等都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意识,把更多的认识性的德育课程内容转化为实践性德育课程3.教师良好精神面貌和行为规范的展现。教师的人格和行为在教学过程严重地影响着学生,教师的言传有时还不如身教的效果好,如果教师只注重教学,为了教学而教学,没有育人的内容,只能是一个教书匠。只有做到言传身教合二为一,才能真正实现人师和经师的合一,教师的世界观、价值观,教师的品行和生活态度无一不影响着成长中的学生。也可以这样说,优秀教师永远是学生模仿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榜样和道德形象。教师对工作的敬业和热爱、教师无私的奉献精神及忘我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风、高度的责任心等无不对学生具有直接和强大的感染作用。对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情操的形成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二)环境建设

学校环境是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培养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与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相比,学校环境是可被控制的。所以,在进行德育时应把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所谓创造良好的学校德育教育环境,就是学校德育工作者根据德育目标和内容,一方面对现存的德育环境因素给予正确认识和区别对待,尽可能利用积极因素,摒弃消极因素;另一方面改造不良环境,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简言之,那就是对学校德育环境的合理利用和积极创造。只有通过利用和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如美化校园环境,陶冶情操;加强校园秩序的管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等,才能协调学校环境因素的影响,形成德育的合力。

(三)社会实践

丰富的校园生活可以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作用,而更为广阔的社会天地也同样可以给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巨大的影响。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校早已不是一方净土,成为与社会紧密相连的一个部分。随着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转换,高校必须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可通过多种形式将德育工作渗透其中。

德育课程论文篇(5)

主要表现为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选择两个方面上。(l)表现在教学目标上,主要是要明确课件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也就是说课件要解决哪个重点和难点。(2)在内容的选择上,要考虑二个因素,第一是选取那些理论性强,用口述、板书难以表达清楚的内容。第二是选取教学目标高,教材内容少,现实材料多(图片、音像材料等)。

2.现实性原则

在德育课程教学中,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运用CAI进行教学,选择的素材时,要注意两个因素:(l)是学生有所见、有所闻的现实的真实材料,要避免人为的编造材料。所以,本人认为,如有真实图片,应尽量少使用漫画。(2)典型的、时效的材料。德育课程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正所谓“年年新教材,人人新教师”,因此,在教学中,选择的材料应该是最近的、最新的。

二、德育课程CAI课件的编制

1.课题的选择

课件为教学服务,这是CAI的一条宗旨。根据课件的教学性原则,在选择课题时,通常要选择那些即适合于多媒体技术表现的,又要是运用常规手段难以解决重点和难点的课题。也就是说利用课件是为了什么目标,要突出哪个重点或要解决哪个难点,在这些方面确定之后,才能在课件设计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所作的课件才能真正起到辅助作用。否则,课件只会追求美感、直观和动感而流于形式,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教学设计

确定课题后,就要进行精心备课。包括确定好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设计教学过程,需要用到哪些素材,设计哪些练习,都要精心准备。

3.制作软件的选择

目前,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软件用较多的是PowerPoint和Allthorware。就这两者而言,它们在链接文本、图片、声音、动画和视频以及操作等方面并无多大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演示文稿,制作简单,操作方便,容易学会,适合于制作一些主题比较单一、内容不多、衔接严密的课件。而后者是一种基于流程图标的交互式多媒体制作软件,界面友好,交互性能强大,但制作过程比较复杂,适合于有多个主题、容量大和学生自学的课件,所以,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评比或交互性特强),德育课程课件的制作软件可以Power-Point为主。

4.素材的准备

多媒体课件的素材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其准备工作主要包括:(l)图像的制作。德育课程的图像包括时事新闻图片、J清景图片和漫画,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网上下载、从音像中截取和通过扫描仪获得等。(2)视频材料。可以通过摄像机、视频捕捉卡转换等方式获得。而动画,主要用来模拟一些在普通条件下无法实现或无法用肉眼观测得到的现象,可以采用flas制作软件制作。

确定课题、教学设计、确定制作工具、准备素材之后,就要开始利用著作工具进行组合,编辑成一个交互性好、操作简单、视听效果好的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中运用CAI要处理好的四个问题

1.板书要不要的问题

要不要板书,不是绝对的。它是由学科特点和课型特点决定的。如概念、原理等当然是非要不可的。而复习课之类的课件,完全可以通过教师的操作,完成全部的教学任务,也就不太需要保留板书了。对于德育课程,为了让学生懂得知识要点,学会用有关观点分析现象,并落实到行动中去,德育课程教师在分析得出结论后,应该出示结论的板书,但并不一定要自始自终的保留。不过,在课文小结时,应该出示板书,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巩固知识。

2.整堂课与使用片段的问题

CAI一般是定位在辅助上。在教学中是由电脑、课件、教师、学生共同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因而,利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必须在多媒体教室完成。至于是使用片段还是整堂课使用,取决于课件能否很好的完成所有的课堂教学任务。如果课件能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又为什么要用常规手段呢,岂不是多此一举。如果教学内容是必须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的,使用片段效果会更好些。

3.大量使用和适度使用的问题

由于CAI的教学中的效果明显,其使用频率也大大提高。公开课、优质课、说课和平时上课都追求多媒体。会做的自己做、不会做的请别人做,大有一哄而上的趋势,这并不符合实际。其实,并非所有课题都适合于多媒体。另外,CAI课件需要教师花费很大工夫进行制作。教师的工作繁琐,如果为了一节课花费太多精力,其他课肯定要打折扣的,这对学校、学生都不是好事。所以,CAI要提倡使用,但也要注意经济适用。

德育课程论文篇(6)

学校是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阵地,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主战场。我们的学校德育从内容到形式既全面又精致的德育体系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接班人。改革开放以后,学校德育在多元化的道德环境中,出现了与显性德育并存的隐性德育,并对年青一代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都将远远超出显性德育的期望效果。

一、隐性德育及其功能

目前对隐性德育的概念还没有一致的说法,本文是借鉴我国西南师范大学靳玉乐教授关于“潜在课程”的界定。从“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受教育者施加道德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自身的努力使一定的社会思想、道德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中引申出来的。所谓隐性德育.是通过社会和社会关系结构的各种环境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传递给受教育者的非规定性的信息影响活动。隐性德育作为一种独立的德育形态,就其内涵来说,它是非学术性的,不直接规定学科内容。也不直接决定受教育者学业的进程。它更多是属于非实体性的精神文化,如社会公德、行为规范、道德氛围等.它是显性德育之外所获得的一切德育成效,是显性德育本身或显性德育以外的隐蔽的、无意识的或被受教育者完全认可的那部分信息。其外延不仅超出学校显性德育所规定的范围,而且延伸到社会上各种不确定的却又对受教育者发生潜移默化影响的非规定性的信息。因此。就其外延来说,可以把隐性德育分为如下几大类:

一是学校层面的隐性德育,包括:(一)显性德育课程背后隐含的隐性德育。学校显性德育课程大体有如下三种:一是各种“正规”的政治理论如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等。二是校外与课外的各种班团活动、校内外的德育活动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教育。三是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教育者在显性德育课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理论灌输和说理教育时,传递了很多自认为有用的东西,但受教育者“学会”的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可能是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东西,也可能是部分甚至完全与预期教育目的相反的东西。这“相反的东西”就是这些显性德育课程背后的隐性德育内容的反映,如宿舍生活、治学态度等品德养成教育。(二)是“硬件”——空间规划的隐性德育。它指的是学校建筑物、教学设施、生态环境和校园规划等物质方面的“硬件”和空间环境方面的布局,对受教育者所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校容校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与反映着教育者(尤其是学校领导)的价值取向,因此,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物体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硬环境”起着隐性德育的作用。(三)是“软件”——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软件”是指一种“软环境”的规划,这种“软环境”主要包括制度形态层面的和精神形态层面的两种隐性德育。制度形态层面的隐性德育.主要是指学校的各种规章、规则、规范和领导、教学、生活与一切活动,以及教育评价等多种组织方式的隐蔽形式.影响着受教育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在受教育者的操行评定中,大都写着迟到、旷课扣多少分等.但在做好事等方面却可以累计加分,分数互相抵消甚至加分比减分更多时,能宣布他(她)操行好还是不好?又如我们的考评制度中对受教育者考试作弊采取的“不能参加正常补考”等的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受教育者,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风建设。而考生除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外.还可以参加最后一次性补考,只要考生在这“最后一次补考”中“努力学习”,通过了就照样可以毕业。这种考评制度除了给受教育者“平时可以不学习,主要最后关头努力一跃就可以,平时的迟到、旷课又算得了什么”的一个负面隐性德育信息外,就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作用。精神形态层面的隐性德育,是指集中体现和反映学校的历史传统、精神风貌、校园特征.以及学校成员共同持有的目标追求、价值体系、道德情感和行为模式等,对受教育者发生深刻的、非规定性影响的校风班风、教风学风、师生关系、教师人格等精神、心理因素。“它所传载、倡导的道德价值和校园精神已浸透和附着在校园内的多种环境因素及学校成员身上.而且赋予学校以特有的个性魅力,从而使生活在其中的每位学生都深刻影响。”

二是社会层面的隐性德育。包括:(一)体制和制度层面的隐性德育。主要是指经济体制的根本转换。伴随着其他体制转变的过程,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一些消极现象所带给受教育者的模糊认识和影响。这些直接或间接地成为隐性德育并对受教育者产生负面的价值影响。(二)观念和行为层面的隐性德育。是指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格局下,西方的价值、政治等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渗透的过程中,给受教育者造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目前对我国受教育者影响最大的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物质主义社会思潮。这不仅使受教育者的观念错位,更导致受教育者行为的偏差,如:旷课是自由的表现。经济发展等同于追求金钱等。隐性德育作为一种非规定性的精神文化,与显性德育相比,对受教育的“隐性”作用具有广泛性、潜隐性、易受性和主动性等特性。广泛性包括隐性德育内容的广泛性和影响对象的广泛性。隐性德育的内容不仅包括道德的、文化的,还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审美的、心理的等所有的社会信息。影响对象在本文主要是指在校接受教育的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即所谓的受教育者。潜隐性是指隐性德育通过传媒把有关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知识的经验等的折射,对受教育者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易受性是指隐性德育对受教育者的影响是非强制性的。受教育者对隐性德育的接受往往出于自尊、自重的心理体验,自觉地接受。比起教育者“苦口婆心”的劝诫易受性更强。主动性是指不象显性德育那样被动地接受,而是根据自己独特的认识结构和情绪体验.对隐性德育传递的信息进行有选择的摄取和加工.体现出受教育者积极主动的探索精神。

由隐性德育涵义和特性所引发出来的隐性德育的功能有:一是整合功能。受教育者自觉地把社会上的各种信息反映到自己的头脑,进行不断地筛选、加工,整合成为自己可以接受的“信息”。这整合功能会发挥其巨大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品德结构的优化或异化发展。二是导向功能。是指“对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形成和道德品质的提高具有的引导、激发和鼓励的作用。激发他们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热忱。鼓励他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从而教育和引导他们树起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三是约束功能。隐性德育具有“内在驱动力’,良性的隐性德育因素在一定的道德范围和道德水平上具有制约受教育者的思想和言行的作用。它对与良好道德环境不协调的思想动机、行为举止总在责令和规范,警醒受教育者随时随地进行自我约束。四是反德育功能。任何一个教育者都知道:“学好三年,学坏三日”。当受教育者所接收的隐性德育信息与我们的显性德育内容相悖时.任由教育者再“灌输”正面的道德内容,找出很多正面的英雄事例,“甚至用‘霸权性语言’来‘统治’德育空间的对话形式与气氛”。祈求进行“拨乱反正”,然而,总因“证据不充分”和背离时代现实而显得苍白无力。

二、隐性德育与德育课程改革

与隐性德育的效应相反的是,当前德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人的真实感受和生命体验,忽视受教育者对求真、向善、创美的心理追求及行为实践。从教育内容上看“只注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知识原理的认识教育和历史典故、英雄人物的事例讲解”,或者以反面案例来“教化”受教育者,却忽视了受教育者认识情感和意念这些隐性德育的具体的深层次的内容。从方式方法看,基本上是教育者以“道德的权威、真理的化身”和教者自身的人格来进行道德教化和道德知识的灌输,忽略了隐性德育中的自然的非拘谨的千差万别的形式。因此,德育教育改革呼唤隐性德育参与其中。

(一)改革的原则

改革并不是随心所欲地改或革,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来进行。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在德育课程改革过程中,实事求是就是要求强调突出隐性德育的同时,并不否认、排斥显性德育.而是强调二者在功能上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人所共知的是显性德育在提高学生认识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主要还是通过显性德育来传递的,忽视道德知识的灌输和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不可能达到理想的德育效果。同样,不注重隐性德育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个体觉悟的提高,德育的实效就不能令人满意.只有通过相互融合才可能获得最大的德育效果。因此,我们“德”的内容选择和“育”的策略运用,都必须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加以讲解、分析,既不夸大德育之功效,也不隐瞒或回避隐性德育的效能。

二是整体优化的原则。上述理论告诉我们,德育的内涵丰富深远,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既有观念层面的,也有行为层面的,不管哪种层面,其所反映的隐性德育均对受教育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要重视显性德育和隐性德育共同构成的德育环境(有人称之为德育场)对受教育者施加的影响,在“德”的内容选择上。构成其主题内容的各章节体系由浅人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方式构建其“德”之整体结构,使之达到优化有序的重组。在“育”的策略运用上,按照内容决定形式的理念,选择单一与多元、简单与复杂、传统与现代的“育”之灵活运用,使“德育”取得最大的效果。

三是真善美统一原则。德育最大的价值便是使受教育者求真、向善、创美。德育课程改革要使德育内容的知识价值科学价值和审美价值达到高度统一,引导受教育者去求真、向善和创美,实现行为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完美结合:而受教育者所处的是个大环境,深受着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显性和隐性德育的影响,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深刻并且难以预料和控制的。所以,德育课程改革过程既要兼顾理论层面的真善美统一原则,又要注重让受教育者在自己的实践中探索和体会,创造好的隐性德育,消除不好的隐性德育,要辩证地看待他们的交往和实践活动。对在活动中受到的正面或负面影响.给予正确、适当的引导或消解,引导他们在复杂的环境中经受锻炼,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接受考验,使他们真正增强抵抗力,形成内心的、稳定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是灵活创新原则。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深刻挖掘显性德育课程的“言外之音”;要精心设计学校空间环境和文化环境,让“硬件”蕴涵高尚的灵魂;要民主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让学生受到良好的隐性德育的洗礼;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塑造美丽的精神家园。

(二)改革目标的价值取向

德育课程论文篇(7)

(一)德育和教育关系不明确

问题德育和教育自古以来被认为是取向相同的,从我国古代来看,德育是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德育与教育是大致相同的,相辅相成。而发展到近代,教育与德育的关系越来越不明朗,尤其是近代以来,科学进入学校,使学校“大一统”局面发生了改变,德育与教育关系也逐渐发生了变化。随着现代工业生活的不断发展,进入知识就力量的时代,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相比较德育的地位越来越低,德育与教育的关系“破裂”开来,造成了现代教育只求真不求善的局面,一味追求知识和本领的进步,忽视了自身的精神修养,创造出高层面的生产机器,加工各种精密零件,而精神层面配不上技术的进步,因此,在现代教育工作中,德育和教育的关系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二)德育与教师关系问题

现代社会不断向产业化靠拢,不断进步,学校不仅是学习现代知识的场所,更是一个修身养性,提高自身思想境界和人生价值的场所,并且随着现代教育的日益进步,学校也成为竞争激烈的场所。在这种大环境下就需要搞好教师和教育的关系,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尤其是中小学阶段是价值观定位的重要阶段,需要教育工作者的正确引导。而在传统背景下,教育工作者更多地是充当引起学校激烈竞争的加剧者,使教师和学生处于两个层面,不能很好地互动。更恶劣的是伴有体罚,对于思维意识较弱的学生进行辱骂和讽刺,实行所谓的严师出高徒,这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学生思想意识的健全和学校德育教育的发展。

二、课程改革背景下中小学德育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课程改革背景下,中小学的德育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更加强调德育的地位,重视德育的发展,培养综合型人才。需要学校不断进行创新,创造出新方法和新途径来强化教育的时效性,从知识传递过渡到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各学科的教育中都强化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积极乐观、不断上进的优秀品质。在课程改革中,尽量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展示不同学科在实现道德教育上的不同价值,改变了传统教育的德育课程面貌,强调在真实、客观的生命体中感受构建个体的道德成长经验。就此,新课程的改革解决了传统教育背景下道德与生活的分离局面,学校开始从教学向教育转变,引发了教学工作者对传统教育新的定位和思考,更加重视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的统一性,强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健全的人格。基础教育的新课程改革提出了许多新的观念,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等,有利于德育工作的继续发展和探索。

三、课程改革背景下中小学德育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针对中小学生思想特点

构建道德教育体系课程改革下中小学遇见域的发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就目前中小学生的思想年龄特点来制定教育对策,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完善德育教育体系。现在中小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溺爱,生活能力和学习能力都不是很理想,依赖心理严重,给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学校要制定有效的对策,提高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能力,以往单纯的说教式教育方式已经行不通,要创建新的渠道,将教育的理念深化到学生内心,付诸实践,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例如,学校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教学方式,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方式的转变,并且还可以运用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思想道德观念的转变。

(二)将中小学的教育工作回归生活

回归生活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学以致用,另一方面拓展了德育课程的研究视野,直接表现为德育课程类型从理论体系开始向生活体系转变,同时,在实践中一些新德育课程类型逐步发展起来,德育隐性课程如校园文化、人际关系和精神环境等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发展。并且从个人精神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自然生活等各个层面上设计活动内容,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情感实际,使学生在不自觉中接受道德教育。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的场所,更是加强德育教育的场所,还是学生思想道德观念成熟的重要场所。

(三)重视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学实践

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实践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和独立人格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育机构要重视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学实践的发展,对教师的导入方式、提问方式、行为举止和工作态度等方面严格要求,做到为人师表应有的道德观念。比如,备课充分、守时和负责等优良品质,要以身作则,给中小学生起到良好榜样,教师要转变思想观念,努力营造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并且根据难易程度的不同兼顾不同层次的学生,达到教育的目的。

德育课程论文篇(8)

1、理念陈旧,内容滞后

德育课程设置的理念没有全面突破,没有形成大德育的机制和氛围;传统的学科型课程模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按学期/学年序列讲授一门课程。教学内容远离学生和社会生活的实际,缺乏生活气息,抽象枯燥;课程内容与职业实践相脱节现象尤为严重,难以彰显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特色。

2、缺乏针对性教材和科学的评价机制

高职德育教材基本沿用中职的教材,四门必修,一门选修,另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德育的理论知识和德育的行为实践严重脱离,学生“德育成绩高,道德素质低”,严重地弱化了德育课的功能。对学生德育全面表现的客观科学的评价环节尚须完善,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德育评价体系尚未建立。

3、缺乏改革的政策依据

长期以来,德育课的超强的政治,让德育课程附着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德育课程改革的依赖性和受限性尤为明显。中职德育课程及其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明确的规定性,而高职德育课程只有参照性;没有权威的行政部门文件的明令指示,高职德育课程改革是不可越雷池一步的。

所有这些严重背离高职护理德育课程的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宗旨。因此,努力建立科学、全面、综合、开放的并能适应21世纪的高等护理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德育课程体系,德育课程的全面改革迫在眉睫,任重道远。

二、德育模块化课程的要素

1、“大德育”的界定,“大德育”是一个时空范畴

从时间上,“大德育”贯穿学生高职学习的始终,可谓无时不有;从空间上,“大德育”涵盖了校内外的所有场合,可谓无处不在;从教育主体讲,“大德育”涉及所有教职员工,可谓全员有责;从德育环节来看,“大德育”渗透到一切活动之中,可谓事事相关。

2、对课程的解读,“课程”一词有众多表述

本课题研究采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O)1997年新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对课程的表述:“课程是按照教育内容确定的,是完成确定的某项目标或明确规定的教育任务而组织的有一定排列顺序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的含义比一门课或一组课的含义更广。基于这样的课程理解,大德育理念下的德育课程既包括编入课程的各门课,而且也包括各门课以外的科目及课外活动;既不必过分注重学科的理论体系,也不必过分注重学科的规范性定义。

3、“大德育”课程的构成

“大德育”课程是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确立德育课程教学的重点是打通科学世界和生活世界的联系。

4、对模块的理解

模块,就是以一个主题为中心,将相关的知识内容组织在一起的结构。其中,主题就是依据德育总的课程标准,针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特点,归纳出学生在特定时期对德育课程起码应该掌握的问题。模块划分的最大特点是非学科性。模块可大可小。我们这里说的模块,是介于德育具体课程内容之间的模块,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校本教材(德育教程1~7)。

三、德育模块化课程的建构

模块化就是依据德育主题为经线,以国家规定的德育必修课程内容为纬线,搭建中职与高职的德育课程通道。

1、横不断点,纵不断线模块化课程的建构,要求对国家规定的德育必修课程的基本内容做到横不断点(基本知识)、纵不断线(基本原理)

就是把德育内容的要素结构和层次结构划分出来,以五大要素(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中职德育国家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高职的必修课)为纬,以各项要素的不同层次/主题为经,按照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的原则,精心设计模块化的德育课程,使高职护理德育课程体系更具开放性、适应性、先导性,适应学生成长需求,符合职业岗位需要,满足社会适应能力,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精神[1]。

2、删繁就简,与时俱进,形式多样

模块化课程的建构,就是对现有德育教材的内容优化整合,删除过时的、脱离学生实际的内容,补充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学生生活实际的内容;根据学生专业特色、年龄特征、性别特征、心理特点,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编写校本德育教程;在不同年级开设相应的德育选修课程:形成分层次、递进式的校本德育课程体系;努力构建创新活动德育课程体系,充分利用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内外德育资源,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科技文体活动、勤工俭学、志愿者行动等德育活动;建立学校德育网站,制作优良的德育课件,构建“绿色网站”。

四、德育模块化课程的理论基础

1、遵循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原理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与德育论原理融合了人的主体性理论和人的社会化理论,是整体构建德育课程体系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2、系统论原理作为系统科学的思想原则和方法

主要体现在德育课程构建的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开放性和最优化[1]等几个方面。

(1)系统论的思想原则。建构高职护理德育课程体系,必须科学处理高等职业与护理专业的辩证关系,既强调高等职业的层次性,又突出课程的职业定向性,以高等护理职业素养和岗位能力作为配置德育课程的基础,使学生获得的德育素养和能力真正满足高等职业岗位(群)的需求。为此,构建高职护理德育课程体系,就是通过“精简、融合、重组、增设”等途径,更新教学内容,促进高职护理德育课程结构体系整体优化,以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和职业适应性。

(2)系统论的方法。德育课程的整体性,指的是将构成德育课程体系的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管理、评价等要素作为整体,科学系统优化整合高职护理德育课程体系、探索创新德育活动课程体系、整合德育队伍体系、建立德育动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德育课程的动态性,主要是指依据学生的成长规律、认知规律所构建的课程内容与所处的时代特征、地区特色、层次特色、专业特色和办学特色的辩证统一,以及对学生德育成绩的多元化动态评价体系的实施。德育课程的可操作,是指把理论形态的德育课程体系转化为实践形态的、适合本校实践运用的德育体系。

3、凸显“多元整合”的课程观

改变传统的“学科本位”的课程观,在采用“能力本位”课程观的基础上,朝“多元整合型”方向发展,形成一种“多元整合”的课程观。创设以模块为主的课程,设立新的教学目标:作为模块化教学结构的目标,不再是以知识的传授为中心,而是以学与做的结合为中心[2]。

五、德育模块化课程的运行

1、科学建构模块化德育课程内容

把高职德育内容的基本要素和知识层次结构划分出来,按照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的原则把各要素和层次有机地结合起来[1],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精心设计各学段(学期/学年)课程目标,与之相应地构建模块化德育课程内容。加强各学段德育的具体化、精细化、操作化、生活化、趣味化研究,分别构建各学段的德育系统内容。

2、注重德育课程内容的全程化

为适应规范化的课程模式转向以活动为主要途径的新课程模式,对现行的高职德育课程的内容、结构、比例和课时安排做系统地筹划,打破“学科型”的一门课在一学期/一学年教授完毕的一贯制度,使某一学科的课程伴随学生高职学习的全过程。

3、德育模块化课程的实施框架

学制5年=3.5年(在校学习:中职德育规定的必修课教材+校本德育教程)+1年(岗位实习:护理人文修养)+0.5(返校学习:邓小平理论概论)。每门课程学时总数=各学期之和。课程模块表现为订单式、拼盘式的模块。课程内容=(理论+实践)+(显性课程+隐性课程)。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课程学习和日常学校生活渗透学习相结合、知识学习和活动体验相结合、外部规范和自我省察相结合。(动态)学分=课内表现+课外行为。

2007年9月在学校8个班级开展模块化课程的校本德育教程(1~3)试点,德育教程的授课效果得到试点班级学生的普遍认同,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德育成效初见端倪。发表的相关系列论文产生积极的影响,开展的课题也获得了省市级有关部门的科研立项。

【参考文献】

德育课程论文篇(9)

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德育课程论文篇(10)

1.论国画艺术手法在职高德育课教学中的运用

2.职高德育引入就业教育的研究

3.大众传媒冲击下的职高德育课教学初探

4.探讨职高德育课趣味化教学的探索与研究

5.对职高德育课程改革研究

6.以学生职业素养为核心的职高德育模式研究

7.初中,职高德育教育衔接问题初探

8.职高德育课趣味化教学的探索与研究

9.课改契机下职高德育课学习兴趣的时效性研究

10.职高德育应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

11.对新形势下职高德育课教学的思考

12.职高德育教育的技巧与方法

13.从细节做起——基于“鲁班文化”的职高德育管理策略

14.在真实性评价统领下建构职高德育课学生学业评价体系

15. 网络信息技术在职高德育教学中的应用和探索

16.论学案导学”法在职高德育课中的运用

17.增强职高德育课教学有效性初探

18.浅析如何提高职高德育课的学生学习兴趣

19.职高德育课作业的实效性探析

20.提高职高德育课堂设问有效性初探

21.评《职业高中德育的理论与实践》一书

22.职高德育教育的技巧与方法浅谈

23.创设情境,优化职高德育课堂教学

24.加强职高德育工作努力服务经济建设

25.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加强职高德育课学法指导

26.职高德育工作应增强实效性

27.科学构建新时期职高德育工作体系

28.职高德育课不妨渗透English教学

29.主题学习在职高德育课的实践及有效性探究

30职高德育课情感价值观目标达成策略探索

31.职高德育课生活化教学浅议

32.职高德育课教改渗透成功学理念的尝试

33.让职高德育课焕发生活魅力

34.职高德育应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

35.浅谈如何做好职高德育课教师

36.职高德育课案例教学探微

37.浅谈职高德育课堂的导入方法

38.谈谈职高德育课教学中的理论联系实际

39.谈职高德育课中的“活动单导学”

40.浅谈职高德育课新课导入注意事项

41.网络环境下职高德育课开展研究性学习探究

42.网络信息技术在职高德育教学中的应用和探索

43.职高德育课学习兴趣的激发

44.职高德育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学案例

45.职高德育途径初探

46.以学生为本激活职高德育课

47.浅谈职高德育课教学的激励艺术

48.实施启发式教学,上好职高德育课

49.职高德育的“模块”教育研究

50.浅谈职高德育教学

51.职高德育途径初探

52.盛开职高德育之花

53.对职高德育工作的思考

54.新时代下职高德育工作的思考

55.职高德育课教学初探

56.职高德育案例

57.职高之德育教育

58.职高德育成功的秘诀

59.职高德育教育的技巧与方法

60.职业高中德育的理论与实践

61.激活职高德育课堂

62.职高德育教育论文

63.职高德育创新的思考与实践

64.职高德育工作案例个案分析

65.职高德育课堂管控探索

66.渗透职高德育课教学途径.doc

67.提高职业高中德育工作实效性研究

68.职高德育的“模块”教育研究-kjq

69.在职高德育课中渗透美育

70.关注职高德育成效共话职高德育创新

71.县职高德育科研课题实验班开展

72.鄞州职高德育工作又添新彩

73.职业高中德育教育的实效性分析

74.情”与“法”并重,上好职高德育课

75.职高德育论文范文_职高班主任德育论文,职高德育论文

76.幼儿园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77.职高德育教育的技巧与方法浅谈

78.职业高中语文教学中德育的意义与困惑

79.职高德育课程教案

80.提高职业高中德育实效性的思考

81.(职高德育高三职业生涯规划第一次月考

82.对新形势下职高德育课教学的思考

83.我市普职高德育工作会议在市职教中心举行

84.职高德育路线图

85.浅谈职业高中德育课的情境教学

86.职业高中德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7.如何在职业高中教学中渗透德育

88.新形势下实现职高德育管理模式

89.对新形势下职高德育课教学的思考

90.职业高中德育问题研究

91.东莞长安职高德育新模式

92.谈谈职高德育课教学中的理论联系实际

93.浅谈如何提高职业高中的德育教育

94.78东莞长安职高德育新模式

95.田东中学职高德育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96.职业高中班主任的德育教育

97.职高德育教育的技巧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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