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1 20:42:13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1)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属单位工作需要,拟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9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招聘信息

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qzrls.com)、衢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网址:qzwsj.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qzrcw.com)、学校就业网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9日上午(8:30-12:00),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紧缺岗位(如放射、超声医生岗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编条件的对象及紧缺岗位(如放射、超声医生岗位)报考对象不参加笔试外,其他报考对象均须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人员,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卫生计生委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察

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

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2)

(一)强基础,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克服对监督单位情况不熟悉、改革后的纪检监察业务生疏、管理对象庞大等诸多困难,采取上级培训、委室上挂、业务自学、自办信访案件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组的能力素质,夯实履行执纪铁军的基础。

为尽快摸清家底,派驻纪检组到任履职后,对所有监督对象建立了一份廉政档案(内容包括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家庭情况、持有出入境证件等,涉及市管干部的只统计基本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督促各个单位修订完善内控机制,着力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并将完善后的规章制度报派驻纪检组备案;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织基本情况名单,找准监督的着力点;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方法督促各单位抓好改革后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促各个单位按 “三三三”工作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即:设定三级防控等级、压实三级管理责任、构建三级监督体系),要求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单位、股室、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查看、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权力配置、运行和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强化源头防范、制度规范,积极向驻在单位和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半年来,向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醒单6人次。分别与市卫健局、医保局、红十字会的班子成员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要求他们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主动履行两个责任;单独约谈了7名机关科室负责人,分析风险点,要求他们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红线。

(二)重监督,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

派驻纪检组履职以来,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的作用,紧盯 “关键少数”,掌握重点人和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推进监督单位纪律和作风建设更好发展。

全面摸排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的风险点,突出日常监督检查,并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扫黑除恶、民营医疗机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作为工作重点。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媒介,将纪律作风要求、节假日廉政注意事项等方面向监督单位进行提醒,同时,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定期抽查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值班情况。及时在监督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了监督举报公示牌,注明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进一步查究 “四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主动关注、积极跟进各单位对人事调配、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在前、防微杜渐。

半年来,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两家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早打翻身仗。对涉及独生子女奖扶、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计划生育特扶和卫生扶贫基金惠农惠民政策“一卡通”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等案件。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3)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0年工作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进一步”。

(一)卫生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落实

1、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一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网上知识答题、党风条例条规知识测试、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和纪念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知识答题活动。三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组织市直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观看了多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市直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讲座。通过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资溪县卫生局建立了廉政文化廊,并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宏扬“竹的清廉与茶的品质”廉政文化作品比赛,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诗歌创作评选活动,市疾控中心开展廉文荐读和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2、党风廉政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局党委再次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建立完善了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药品及物资采购制度,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局纪委对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广昌县卫生局实行卫生院长任期内考核和离任审计以及卫生院财务定期上报等制度,市卫生监督所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十二项制度,对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展开明察暗访。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作用。

3、党风廉政监督不断加强。切实加强对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自查,并开展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工作的监督,坚持提拔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局党政班子领导定期向市人大进行述职述廉。东乡、金溪等县卫生局切实通过对2006年以来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崇仁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对全县基层各院站财务收支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与审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廉洁自律各方面规定的落实。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继续实行局主要领导代表市卫生局分别与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或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制度。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与本单位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1、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加强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点,以防范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南城县卫生局选送的选手代表我市卫生系统参加省厅组织的演讲比赛并获得一等奖。资溪县卫生局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向人民健康卫士钟南山同志学习活动;乐安县卫生局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主题活动;宜黄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双学双争”活动。通过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医务人员法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思想道德水平。二是医德医风示范科室、示范岗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全市医疗机构按照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围绕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质量管理、改进服务态度、促进医患和谐、推动科室职工团结互助等,共推荐评选出6个医德医风示范科室和示范岗位,受到省厅表彰。以医德医风示范科室、示范岗位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卫生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三是行风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局纠风办继续组织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广泛征求患者、群众、社会监督员对卫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全市卫生系统共发放调查问卷2500余份,并组织市局聘请的卫生行风社会监督员参加对卫生行风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通报,督促切实整改。

2、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效明显。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对照评议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手续多、用药贵问题,出台了《关于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若干措施》,从去年底开始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直补”工作,在全市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卡通”。区卫生局在全系统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全区医疗单位共做出了26项服务承诺,南丰县卫生局强化效能监管,巩固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成果,认真执行“三不准”等纪律要求。

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入。按照上级机关部署,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和医院经济财务管理等规定。同时研究制定治理办法和措施,强化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引导、约束和监督,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力度。

(三)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

局纪委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做好举报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查处腐败、保护干部、维护卫生部门形象和促进团结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法违纪案件6件,涉案金额18.53万元,有3人受到刑事处分。通过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对案件进行认真剖析,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据统计,2011年除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清缴的非法收入外,全市共有15人次医务人员主动上交、退回“红包”,金额0.39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单位之间、科室之间抓工作落实不够平衡,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问题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有发生,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项目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全市卫生系统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意见》精神,扎实做好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全市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的落实,以及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党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程序。

2、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中央扩大内需投入卫生项目资金以及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3、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协助党委落实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在权、钱、人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

4、加强对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落实的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疫情信息、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以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一步落实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议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及投诉第三方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

5、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认真落实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努力降低药品采购费用,切实让利于民。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招标采购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不执行中标药品降价规定、对中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等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保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要求,认真把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性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和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2、落实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重申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五个方面加强廉洁自律:(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柄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和以劣换优、以借用名义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5)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小汽车问题。从严控制出国(境)团组织数量和规模。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补贴工作。

3、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当前形势下,全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精简经费开支、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带头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广大群众艰苦奋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三)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卫生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检查有关地方和单位是否全面、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工程进度是否如期进行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市局已成立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检查领导小组,对中央投资卫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加强检查督导,确保6月底如期完工。

2、加强对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2—2011年)的通知》已经出台,改革会涉及有关方面的利益调整和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要认真研究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医改政策措施落实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妨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四)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在2012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省、市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各级卫生单位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各10个方面30个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全市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要把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继续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既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实行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前教育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上岗宣誓制度,注重对新进卫生系统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好医德医风示范科室、岗位的典型引导作用,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全面促进廉政文化进入院(所、站),加强全市卫生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

2、全面落实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制度。今年要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展开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工作。全市各医疗单位要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以及院务公开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开展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活动。要把院务公开、医德考评与单位的评先和个人的评优、晋升挂钩,要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并加以使用。卫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3、不断完善卫生行风的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把纠风工作与经常性的业务工作、与医院等级评审、与医院管理年活动、与群众满意医院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发挥纠风工作的综合效益。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组织明察暗访,继续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等活动,加强对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落实情况以及招标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院务公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和乱收费等不发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对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广泛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宣传教育。要加强警示和法制教育,尤其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律规定入心入脑,明确是非界限及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2、切实贯彻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制度。全市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制度、法规和规定,重点是处方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医院经济和财务管理办法等。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人员轮岗交流。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制度落实。

3、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坚决查办顶风违纪违法等严重商业贿赂案件,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做好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相关工作,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去年卫生部通报三个案件,其中一个是我市东乡人民医院案。此外,我市还有市第三医院案件,这方面经验教训很深刻,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发挥治本作用

1、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惩治腐败重要手段。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中重点查办、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在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中重点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及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中重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中重点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贪污、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案件,以及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4)

一、时间安排:每2月一课(自3月份开始)

二、授课人及培训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四、培训内容:

1、办案流程、证据获取、财务查账、谈话突破等内容培训。拟安排3课时,邀请上级纪委、反贪、审计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2、公文及新闻信息写作培训。拟安排2课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查信办案相关文书的写作,纪检监察新闻及信息稿的采集、写作和舆情研判等内容进行培训。

3、理论考核。以闭卷测试的形式,考核党纪法规及办案规程方面的内容。

4、实战模拟。根据案例,独立撰写初核或初查方案、草拟谈话提纲、撰写调查报告;随机编组进行模拟谈话、制作谈话笔录。

为确保培训实效和参训率,区纪委、监察局将对每次培训进行考勤。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每次业务培训。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二)根据州纪委、州监察局《20xx-20xx年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20xx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

一、培训班次

(一)利用纪检监察视频系统举办6期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20xx年7月起,将各县乡镇纪检干部一并纳入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

培训地点:州纪委设主会场,各县纪委设分会场。

授课教师:第一期邀请州委党校和州委宣传部相关人员授课,其余各期由委局机关分管领导或相关室主任授课。

第一期:时间:20xx年5月17日上午8:30。培训内容:1、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2、全州政治经济形势。

第二期:时间:20xx年6月。培训内容:1、惩防体系建设。2、信访业务知识。

第三期:时间:20xx年7月。培训内容:1、案件检查业务知识。2、案件审理业务知识。

第四期:时间:20xx年8月。培训内容:1、执法监察业务知识。2、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

第五期:时间:20xx年9月。培训内容:1、招投标监督业务知识。2、纠风工作业务知识。

第六期:时间:20xx年10月。培训内容:1、行政效能业务知识。2、案件监督管理业务知识。

(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县(海管局)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州纪委派驻州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副主任(70人左右)

培训时间:6月上旬。

培训方案见下表

培训时间(三天)内 容授课老师

第一天上午开学典礼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省纪委聘请

第一天下午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省纪委聘请

第二天上午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省纪委聘请

第二天下午招投标监督业务工作省纪委聘请

第三天上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州发改委聘请

第三天下午统战宗教工作州委统战部聘请

(三)派员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培训班

培训对象:20xx年以来从系统外交流到州、县的纪检监察干部。

(四)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调训和培训

根据省纪委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各县纪委、县监察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杭州培训中心的调训和培训。

(五)选派干部参加州委组织部统筹的培训班

根据州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组织委局机关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参加省委党校或州委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

(六)选派干部参加省纪委运用纪检监察视频系统举办的1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七)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按省纪委培训计划,组织委局机关、各县纪委监察局业务科室人员接受省纪委监察厅各业务科室举办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网络信息技能、纠风执法、招投标监督、信访处理、案件查办等专项培训。

培训方式:采取视频、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

(八)开展专家讲座培训

按照省纪委安排,组织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接受省纪委聘请的省内外一些领域的专家,利用高清视频系统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举办的专题讲座。

(九)大力推广网上自学

鼓励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省纪委纪检监察网站“自学快线”专栏推出的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培训。

(十)采取挂职锻炼方式培训全州纪检监察干部

选派各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挂职锻炼,委局机关干部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挂职锻炼。

二、组织实施

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干部室、教育调研法规室、办公室等室组织实施。其中干部室负责组织州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调研法规室负责组织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调训任务。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三)今年是积极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建设秀美灵石的关键之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理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局环保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做到“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为灵石县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市的创建保驾护航。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教育领导干部坚决克服八种歪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深化理想信念、党纪国法、荣辱观和廉洁自律教育,运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成果,增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视野,把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干部尤其要做到讲操守,重品行,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着力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既要大张旗鼓营造声势,更要务求实效拓展深度。今年是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年”,要以“六进”为抓手,以示范点为标准,努力取得新突破、新进展。要建立健全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创新工作载体,使党员干部真正思想上受到触动、心灵上受到震撼。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宣教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继续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制约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力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这一系列活动所确定的今年的主题是规范执法权。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局的有关部署,以公开规范为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促使权力行使行为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促进整章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平、以规范强素质、以规范树形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工作环节:

1、清理执法依据;

2、编制执法目录;

3、制作执法流程图;

4、规范自由裁量权。

5、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6、组织明查暗访;

7、总结活动经验。通过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建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和

规范行政行为的制度体系。

实行行政问责制,促进依法行政。为了强化行政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清理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职能、公开办事程序,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各职能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进建设法治机关、责任机关、透明机关。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的程序和机制。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打造廉洁高效的环保机关。

在充分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同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统筹兼顾,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改善政务环境。以“治散、治庸、治腐”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正人品官德,创清廉机关”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公务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上散,能力上庸、行为上腐”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做到认真工作,顶真从政,当真做事,落实县委提出的“干大事,干实事,干群众满意的事”的要求。重点抓好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坚决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遏制吃拿卡要等歪风邪气。凡是人民群众举报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经查实,从严处理。问题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对股、室负责人要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年度将组织行风监督员新闻单位开展明查暗访,促进部门正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做好环境信访、项目审批、环境评价回访工作。加强对局有关职能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重点检查“三同时”验收和行政处罚工作,结合“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形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和程序。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今年要继续做好环境信访、项目审批、环境评价回访工作,加强对不满意件的跟踪督办工作,决不放过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断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局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反腐倡廉任务的顺利完成。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功能,抓好责任分解,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全局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和党建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要各负其责。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对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敢抓敢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着力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着力查办阻碍经济发展以及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方面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案件;着力查办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认真查办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对瞒案不报人员严肃查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

治理论素养和执纪执法水平。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保证党纪政纪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组织活动、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省厅和市纪委组织的的学习培训班,今年要力争组织各县(市)区纪检干部进行培训和考察活动。提高全系统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对那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该表彰的表彰,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四)20xx年是我局发“重点工作求突破,全面工作上水平”的关键年。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要以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的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案,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筹备召开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为重点,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在3月份召开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下发《XX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实施意见》、《XX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意见》。

2、以贯彻落实(菏发[XX]20号)文件精神为重点,切实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根据全市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XX年要建立药品招标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推行网上评标和采购,建立中介机构参与的竞争机制,积极开展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XX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协调有关科室健全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津。在全市卫生行政机关中继续开展“廉洁勤政,执政为民”教育,在广大医护工作者中开展“廉洁行医树新风”和“一满意、四规范”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价值观。从“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为出发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规范系统教育活动,提高全系统“廉洁行医,文明待患”的服务水平。

4、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热点”岗位,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强化监督。今年4月份适时召开基本建设项目,药品、食品设备采购等预防工作座谈会。

5、积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针对卫生行业在药品、仪器设备采购中和在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严肃查处一批吃回扣,拿提成的典型案例。

6、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切实加强纠风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规范化优质服务活动,方便群众就医;二是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学习推广济宁医学院附院的经验,全市市级以上的医院都要选择自己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并在新闻媒体上统一作出承诺;三是继续坚持“五项”公示;四是严肃查处行风案件,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进一步发挥“5544123”投诉电话的作用;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

7、抓好政务,院务公开工作。在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局直单位的院(站、所、中心)务公开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8、认真做好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办好领导转办、批办的违规违纪案件。每年通两项案件查办情况。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5)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武警后勤部卫生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副组长:吴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张世琨(国家人口计生委)、孙塑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吴明山(公安部)、杨春玲(监察部)、李普(科技部)、吕吉云(总后卫生部)、侯冬虹(武警后勤部卫生部)、赵同刚、王大方、毛群安、王苏阳、汪建荣、张朝阳、苏志、张宗久、郝阳、王玉洵、张德英、于修成、南俊华(卫生部)。

(二)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赵同刚(卫生部)

副主任:毛群安(卫生部)

张世琨(国家人口计生委)

许志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张宗久(卫生部)

苏志(卫生部)

成员:王巧梅(国家人口计生委)、刘文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魏峥(公安部)、段春曦(监察部)、翟立新(科技部)、李芳(总后卫生部)、张咏(武警后勤部卫生部),关跃进、邓海华、于世利、赵宁、王雪涛、王斌、段冬梅、孙新华、刘小波、高光明、刘爽、吕荷叶(卫生部)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收集各地和各专门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协调各部门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工作。

3、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工商总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科技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3、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住案件线索,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等调查配合工作。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4—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年5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贯彻落实〔*〕21号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情况、有关领导批示、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年5月—*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5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底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于*年9月、12月底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5月底前将本省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总表一式三份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各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各级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加强全区防疫妇保工作网络的建设,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功能调整、综合管理、上下对口、稳定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理顺完善卫生监督体制、统一执法、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执法新体制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我区防疫妇保工作在阻断疫情、预防疫病、传递信息、推广适宜技术、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等方面的质量及效率,以保障我区母婴安康及人口素质的提高。

二、具体内容:

(一)需要撤销的机构:

区属各医院防保科、驻地医院防保科。

(二)需要组建的机构:

新城区疾病控制中心。

性质:事业单位

承担的工作任务:

①拟定疾病防治规划与实施,进行效果评价并对下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②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的调研预报。

③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运行组织的调查处理,制订控制措施。

④实施计划免疫及接种规划及管理。

⑤开展与疾病防治措施有关的环境,社会心理和不合理生活方式的科学研究。

⑥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预防和保健的宣传教育。

⑦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防治工作的研究和管理。

⑧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研究和管理。

⑨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对,托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⑩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的文件的其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1编制人员:设疾病控制中心主任一名,副主任3-4名,党支部书记一名。

内设科室有综合科、流病科、性病科、计免科慢性病性、地病科、预防性健康教育科、检验科、体检科、财会总务科,共100人。在承担原一让两所防病工作的人员中聘用产生。

(4)经费:

疾病控制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各项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等安排。

(5)办公地点:

原防疫让办会楼。

撤销机构的固定资产及流行资金由原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划分给新建的单位。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卫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机关单位对组建工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更对观念,周密安排,精心布置,细致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的目标上来。

(二)顾全大局,维护整体。组建工作的实施必将打破传统体制结构。牵涉到单位的撤并、人员的调整、职能单位以及建立新体制、转入新机制运作等诸方面,各单位要树立高度的大局和整体意识,要人随事变,各单位要树立高度的大局和整体意识,要人随事走,物随事配,按需配置,克服本位主义倾向,做到局部服从全局,确保组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精心组织、严格纪律。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职工群众明确改革意义、目的,以积极态投入改革。同时,严肃纪律约束,保证组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严格程序,切勿疏漏。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保证档案和有关业务资料,完整移交。

经费: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履行政府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发展建设等费用。工作职能是全额拔款的卫生事业单位。

二、防疫妇保工作网络的设置方案:

目前我区防疫妇保工作网络是按50-60年代的需求设置的,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社区建设的需要,加之一些厂矿所属的医院卫生所的关停并转、个别只事处的合并、新的居民社区的建立等原因,使原有的三级防疫妇保工作网络已不健全,如再不进行完善,将严重影响我区防疫妇幼工作的深入开展及预防疾病工作方针的落实,为此,我们决定对全区防疫妇保工作网络进行重新设置,具体方案如下:

1、三级网络单位即防疫妇保中心二个(新城区防疫站、新城区妇幼保健所)。

2、二级网单位23个。其中,区卫生局所属的街道防疫、妇幼保建科9个,省、市卫生厅(局)所属的妇幼保健科14个。

3、一级网单位103个(包括78个自然社区、18个单位社区、7个都市村庄)。其中,区卫生局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0-80个,其他社区23―53个。

三、方法步骤:

1、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局专门成立防疫妇保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区卫生局要组织全区三级网单位认真学习实施意见,提高他们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程度。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防疫妇保工作网络的理顺和完善。

4、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防疫妇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对区卫生局所属的防疫妇保二级网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招聘,竞争上岗,由卫生局实行垂直管理,一级网络工作人员(兼干)必须由社区卫生服务站指派一名医务人员担任,否则取消其办站资格。如区属医疗单位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则可从社会招聘,以提高我区防疫妇保的工作效能。

四、要求:

此项工作关系到我区群体卫生预防保健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希望全区各医疗单位积极配合,大力协作,广大医务人员努力学习,广泛参与,为使我区防疫妇保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附:新城区防疫、妇保工作人中职责及任职条件

新城区防疫、妇保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极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儿童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接种、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服务,努力降低婴幼儿传染病的发病率及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组织开展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3、推广母乳畏养,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基本知识,做好特殊人群的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及防疫、妇幼适宜技术推广。

5、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防疫、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新城区防疫、妇幼专干任职条件

1、热爱防疫、妇幼卫生工作,责任心强。

2、有一定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7)

一、着眼提高整体综合素质,不断加强卫生局的全面建设

卫生局积极适应社会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所担负的医政管理、爱国卫生和红十字会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公共卫生的重要性日益增强的认识高度出发,为保持知识水平的前瞻性,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始终把培养学习型集体,搞好理论和知识学习做为全面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组织建设。在搞好自治区理论读本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五个统筹”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识,提高工作的政策水平和驾驭能力。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党政知识的学习,利用党日活动开展思想交锋,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通过组织参观邓小平同志百年诞辰纪念展览、观看电影《张思德》等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强化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全局始终保持坚强的思想组织基础。二是突出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健康的决定和《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及自治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南宁市举办的爱国卫生、医政管理和红十字会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全局人员的工作能力,为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在进行人间禽流感防控中扎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检查组的好评、在完成为“南博会”营造良好市容环境的艰巨任务中表现出了强有力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组团参加市红十字会群众性现场自救“四项技能”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三是搞好文化知识学习。针对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日益提高,为全面提高知识水平,加强了对微机、法律和高新知识的学习,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城区的公务员培训,局里有的同志参加了在职硕士学位学习,有的参加了本科学习,通过加强学习和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为完成全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争得了主动权。

二、坚持高标准,保持紧迫感,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以为“南博会”提供良好的服务为目标,全方位全过程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局把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行,且永久性落户南宁,“南博会”对市容环境卫生要求高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爱卫会的指示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标准,按照“深入持久,梯度推进”的思路,在开展好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整治。在元旦、春节期间爱卫运动中,组织城区机关干部职工多人到望州南社区开展大扫除,悬挂宣传横幅,开展防治型肺炎、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个社区及条小街小巷进行了喷雾灭蟑,全面整理绿地花草,彻底清理卫生死角,还对辖区爱卫先进集体和申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验收以促进爱卫工作的开展。以开展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城区召开“服务南博会,创建文明城”动员大会暨开展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长李勤做动员讲话,辖区单位代表宣读了挑战书、倡议书,广泛动员全辖区人民投入到活动中来。启动仪式后,城区机关、单位多人在朝阳溪两岸大搞环境卫生活动。为增强除“四害”效果,城区爱卫办在月份举办了除“四害”知识培训班,辖区单位多人参加了培训,聘请市康净卫生消毒杀虫有限责任公司在辖区开展专项灭蟑活动。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旅游景点、市场等共个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卫生安全意识薄弱、卫生工作标准低、卫生状况差等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中,开展“全民参与服务‘南博会’,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主题的活动,从月份开始,大搞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整理绿化带、清理建筑工地。月份进行了万人“美容”城市行动,分四个点进行集中整治,各单位全体出动,声势浩大,清扫垃圾多吨,清理绿化带多平方米,清理卫生死角多处,清除小广告多个、整理建筑工地多处。同时,建立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措施,从月份—月份的每月日至日由市政管理局、卫生局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检查。月份随着“南博会”日益临近,为了打好攻坚战,城区制订了《做好“南博会”前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方案》,召开了全辖区各单位领导多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区委何青青副书记作动员,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做好“南博会”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在“南博会”前后严格按照方案抓好了落实,确保为“南博会”提供整洁、优美、舒适的市容环境卫生。二是搞好各类专项检查,为“南博会”提供优质服务。为做好“两会一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饮食住宿卫生工作,月份卫生局与市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单位食堂、饮食摊点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采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办法解决了食品卫生制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还协同市爱卫办、市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对有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进行PCO服务质量检查,解决除“四害”消杀质量中的问题,提高了宾馆饭店对中外来宾的服务质量

、以农村卫生保健为重点,加强医政管理工作。卫生局针对三塘卫生院医疗基础设施和医疗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强化对卫生院各卫生室的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网络建设,组织名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以提高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培养乡村医疗力量,为名乡村医生办理了成人中专“岗转全”招生手续,制定兴宁区农村初保实施方案,完成了乡村医生的登记注册工作。做好了名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的考试注册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南宁市卫生系统的演讲比赛和“健康杯”知识竞赛。在月日开展了预防小儿麻痹强化免疫服糖活动,服糖率达到了%。月份,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岁以下儿童普种活动。认真组织城区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共计完成了人的健康体检。配合市联动中心做好了辖区内多人社会应急联动系统个人健康数据登记工作。做好了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督促做好了三塘卫生院助产技术执法自查工作。加强了医疗安全管理,月份对三塘卫生院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突发事故处理预案、消防设施及器材、医院总值班制度、医院人员管理措施、医院发热门诊的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及时纠正了有关问题。不断加强医疗基础设备建设,上半年抓紧为三塘卫生院办理购买救护车有关手续,解决了三塘镇、安宁办事处和朝阳办事处所属的村屯的医疗救治交通问题。为落实上级关于减少艾滋病在广大易患人群中的传播、做好在各社区的吸毒人群中开展美沙酮替代治疗工作要求,为了提高社区卫生主任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的能力,在月份举办了社区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班,请南宁市疾控中心专职人员、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讲授了社区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在吸毒人群中开展美沙酮替代治疗工作的意义、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了AFP病例查漏补种工作,卫生局成立了由周建国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月中旬完成AFP病例主动搜索及查漏补种工作,防止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株和脊灰疫苗衍生株输入,巩固消灭脊髓灰质炎成果。

、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宗旨,加大了红十字会工作力度。城区红十字会着眼为扶危济困,积极完成红十字会的工作任务。一是完善红十字会组织。由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分管红十字会工作,明确了各单位兼职红十字会工作的人员,做好红十字会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二是广泛宣传红十字会知识。红十字会多次组织人员利用板报、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宣传红十字会知识。开展了纪念世界红十字会日暨中国红十字会成立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积极参加南宁市红十字会在朝阳广场举办的纪念活动,组织辖区医疗和教育系统出+专题板报,参加全市板报比赛,获二等奖名,三等奖名,鼓励奖名。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和组织无偿献血。红十字会在接到南宁市红十字会为韦珊小朋友治病捐款的通知后,广泛开展募捐活动,城区有多个单位、多人共捐款.元。红十字会在南宁市库存趋于紧张、患者用血告急情况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活动和采血的组织工作,城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总共献血ml,其中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共无偿献血ml。四是开展了群众性现场救护知识普及工作。为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的有关通知精神,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各种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生产事故造成的死亡和伤残,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城区红十字会于月日举办了多人参加的培训班。培训以提高红十字会骨干的现场救护能力为目的,重点掌握“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四大技术和徒手心肺复苏技术。采取播放电教片、专家授课、模拟操作、现场考试等方式方法进行。还组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强化训练,在参加市红十字会举办的七县五区“迎南博”群众性现场救护技术竞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秀成绩,城区红十字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围绕工作中心,积极完成城区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工程各项工作,在“服务南博会,创建文明城”活动中,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职责,全程参与友爱南段穿衣戴帽改造工程。动员全局人员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完成引资任务。认真完成了汛期、重要节日和“南博会”的安全值班任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信息撰写任务,共撰写十余篇,被采用篇。为了加强卫生工作的信息交流,编发了《卫生工作简报》。完成了禁毒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宣传吸毒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进行监督管理,并在治疗上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进行美沙硐替代治疗和艾兹病日宣传活动,下发宣传资料多份。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初保办人员尚未落实,初保工作无法开展。

、红十字会机构不够健全,未建立起救灾捐赠帐户。

、城区卫生局行政执法职能未落实,没有专业执法队伍,难以担负处理辖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职责。

、市局一些该下放的权力未下放到位,相关工作难以开展。

、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妇产科医生不足,严重影响业务的开展,难以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_年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卫生工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城区卫生工作实际,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公共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立兴宁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立城区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办公室,配备有关人员。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设备储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救助体系。启动农村初保的有关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医疗卫生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完成防保组房屋、设备、人员、经费四配套任务;健全和改造乡镇卫生院产科产房建设。建立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结核病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扶持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贫困村建立甲级卫生站。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建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及以上的执业资格的目标。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化管理争取通过自治区的评估。改造一所卫生院,争取完成三塘卫生院产科防保楼建设,此项目争取列入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禁毒工作。母婴安全工作要达到南府发[]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指标。

、爱国卫生工作。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规划和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抓好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抓好基层单位的卫生创建,做好自治区、市级卫生单位的检查复核工作。实现—个市级爱国卫生模范村的目标。开展好“爱国卫生进社区”活动。完成农村改水改厕工程任务,争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更大的提高。举办各级爱卫骨干专业培训和除“四害”工作培训班。建立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和专业卫生、窗口行业卫生的专项整治。扎实科学地做好除“四害”工作和开展除“四害”达标检查工作。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8)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武警后勤部卫生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副组长:吴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张世琨(国家人口计生委)、孙塑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吴明山(公安部)、杨春玲(监察部)、李普(科技部)、吕吉云(总后卫生部)、侯冬虹(武警后勤部卫生部)、赵同刚、王大方、毛群安、王苏阳、汪建荣、张朝阳、苏志、张宗久、郝阳、王玉洵、张德英、于修成、南俊华(卫生部)。

(二)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收集各地和各专门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协调各部门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工作。

3、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工商总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科技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3、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住案件线索,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等调查配合工作。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年4—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20**年5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贯彻落实〔20**〕21号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情况、有关领导批示、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年5月—2006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5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底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于20**年9月、12月底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5月底前将本省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总表一式三份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各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各级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9)

一、聚力思想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担当

大队党支部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规范支部建设、强化大队组织建设为目标,围绕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确定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部署党的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建设,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建强班子队伍。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在三楼单独开辟党员活动阵地,设置支部宣传栏、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各项制度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上墙,宣传效果明显。三是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大队实际,先后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党员活动日安排表、党小组学习安排表。四是落实“”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及支部会议,认真讨论党建及大队各项工作,保障支部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政治学习,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以教育为载体,支部制订了党员学习计划,观看《榜样》、《从百年沧桑到大国崛起》等爱国主义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2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县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故居开展“重温党的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持从正面引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为民意识。

(三)加强纪律建设,行业形象全面提升。以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严格落实机关纪律制度。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请示报告条例》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苦果》,传达学习《中共纪委关于收受红包礼金的通报》《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开展警示教育3次。督促党员干部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上半年,大队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被群众投诉事件,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突出试点工作,规范卫监机构建设

(一)领导高度重视。自被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卫健局请示汇报,与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办公场地使用、执法车辆配备等重大补短事项进行沟通协调,营造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间通力协作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开展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细则》等文件,细化分解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形成清单化工作推进表,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并将自查自评结果与目标考核挂钩,确保试点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阵地建设完备。大队在原办公用房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根据试点建设要求,高质量、规范化设置约谈室(陈述申辩室、询问调查室)、合议室、培训室(警示教育室)、档案室、罚没物品暂存室、应急物资存放室、党建活动室、智慧卫监指挥中心和快速检测检验中心等功能用房12间,统一设置标识标牌、制度流程上墙,并按要求配齐设施设备。目前,各功能用房全部投入使用,执法手段和力度明显增强。

(四)业务技能提升。从“提素质、强队伍、促能力”入手,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大队依托日常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智慧卫监”、“国家培训平台”等平台,以及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积极开展监督员网络培训和业务培训,目前大队卫生监督员已全部完成卫生监督网培训系统所要求的培训学时。同时拓宽监管视角,大队已顺利接入医疗“三监管”平台以及室内游泳场所、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线监管系统,全天候、无死角进行监管。在各领域广泛使用现场快速检测和执法记录仪,基本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

(五)文化氛围增强。我县是“两德”故乡,以剪纸、篆刻、书法为主体的“三乡文化”享誉海内外,是国家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大队秉持“色调统一、突出特色”的原则,深入发掘“两德”文化精髓、“三乡”文化内涵,将卫监文化与“两德”文化、“三乡”文化以及传统儒家文化深度融合,打造以“法”“德”“廉”为主题、以蓝白红为主色调、具有浓厚特色的主体文化墙。

三、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抓好疫情常态化工作

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大队共开展春节疫情防控、春季传染病防控、疫苗接种点、诊所疫情防控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被监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哨点诊室)管理、预检分诊落实、健康码查验、就诊流程管理、院感防控、医疗废物管理、重点人员应检尽检等工作;督促车站、宾馆、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落实室内通风换气、场所消杀、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和出示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督促学校落实晨午检、学生因病缺勤追踪、复课查验等工作,严把进门关;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水源地卫生安全巡查、消毒剂和净水剂投加记录等工作。大队共出动125人次,对214家次医疗机构、96家次公共场所、8家次集中式供水单位、116家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下达监督意见书418份,查处违法案件2件。有力增强了各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立行立改

(一)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大队年初工作计划,上半年共开展学校教室内部设置、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通风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处置、院感防控、放射诊疗等7个专项检查,共出动185人次,对328家次医疗机构、213家次公共场所、125所次学校、8家次生活饮用水单位完成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47份,查处违法案件4件。

(二)投诉举报。进一步完善“办公室接收-分管领导签阅-执法股室受理”的投诉举报处理模式,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处置、回复群众举报投诉。共受理电话举报、上级交办、12345市民热线等举报投诉案件9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卫生协管工作。召开协管员报告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培训会,对64家乡镇卫生院的卫计监督协管员就如何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告日常巡查信息相关操作开展培训,确保每位协管员都能熟练操作使用,同时指导对辖区内学校、供水单位、村卫生室、诊所、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上半年协管工作有序推进,绝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能按照协管巡查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协管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四)内部稽查工作。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3次,开展案卷评查6次,评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7卷,开展风纪稽查5次,被稽查对象100余人次,签发稽查意见书6份。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5次。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案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五)活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两会”、中高考等重要节日活动期间,及时制订重大活动、相关节日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节前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两会”卫生安全保障、中高考卫生安全保障等专项检查,共出动76人次,对93家次公共场所、6所次学校、7家次生活饮用水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2份,及时排除卫生安全隐患。

(六)政务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日报、卫生监督网、政府门户网、微信朋友圈等媒体,及时报道大队监督执法工作动态,共编发卫生监督工作简报2期共10篇,图片信息12篇,上传政府门户网信息40条,被卫生监督网录用16篇,日报报道1次、新闻网报道2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次。

(七)宣教广泛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大队结合“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第33个爱国卫生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饮用水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打击非法行医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五、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案件办理质量

大队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目前共立案15件,已结案11件,罚没金额合计81129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任务繁重

我县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供水单位接近3000家,各级各类信息录入平台繁多,但大队人手严重不足,根本达不到相关规定的监督频次和信息的同步录入要求。

二、执法人手不够

我队作为参公管理副科级单位,行政职务晋升不易,在工作上难有发言权,开展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常常不被监督单位重视,许多年轻同志不愿到这个单位工作,在单位工作的也不安心,加上行政执法队伍编制的锁定,人员“只出不进”导致空编率较高,人员少,单位编制一直招不满。

三、执法能力欠缺

卫生健康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大多数专业不对口或缺乏卫生监督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次数较少,严重影响了监督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队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履职尽责,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理念,不断加强大队支部规范化建设,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按时按质完成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结合省卫健委关于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在验收前全面完成全省“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确保评审验收高位次过关。

三、开展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

将按照国、省、市要求,参照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检计划,认真开展所抽单位抽检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并对2020年度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务求整改到位,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

四、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卫健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篇(10)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配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卫生局、计生局、科技局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协调各部门开展对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卫生局、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配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工作。

3、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工商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宣传部、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台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科技局、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3、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住案件线索,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等调查配合工作。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年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20*年6月—20*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对一年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汇总,检查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等,并将我市的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与上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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