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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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n Law Science

  • 50-1020/D 国内刊号
  • 1001-2397 国际刊号
  • 2.73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现代法学是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79年创刊,目前已被上海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现代法学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理论思考、本期焦点、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学术动态

现代法学 2004年第03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治视野中的行政指导行为——论我国行政指导的合法性问题与法治化路径3-13

摘要:行政指导是行政民主化潮流下日益广泛运用并逐渐类型化的一种现代行政管理行为方式,同时也是一个理论基础薄弱、实务问题甚多、法治程度不高的重大行政现象,应当按照现代行政法治的要求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本文透过依法行政理念的演进轨迹从多个角度探讨了行政指导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和法学理论背景,并以实证研究方式结合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现实进一步讨论了行政指导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行政指导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并从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完善立法、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动行政指导法治化的完善路径和具体对策,期能为正在进行中的我国行政指导程序立法和制度建构提供参考.

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律制度构建14-19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现有政府考评制度的缺陷,提出建立新的绩效评估制度并将其法治化.为建立绩效、法治的政府以适应现代行政发展的需要,笔者从行政法的角度设计并讨论了关于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法律制度的基本步骤、内容,对政府绩效评估行为的监督与审查等方面的问题.

民主·宪政民主及其低度程序法则20-25

摘要:人是民主的目标,任何意义的民主都与人的生活方式有关;政府是民主的载体,民主是引领政府走向人道的唯一方法.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竞争性的选举,但选举仅仅是一种低度的民主形式.宪政民主乃民主体制与宪政主义的有机结合,使它得以运转的低度程序法则,正是现代政府合法性的低度标准.

略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26-31

恢复性司法程序之思考32-37

摘要:本文对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内容、制度基础以及历史渊源进行考察,并对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利弊加以分析,最后论述在我国构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障碍及有利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该程序的初步设想.

侵权行为法到社会保障法的结构调整——以受雇人人身伤害之权利救济的视角38-44

摘要:本文以工业社会中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导致的人身伤害以及类似人身伤害的特征的分析为切入点,探讨受雇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与补偿问题,并通过受雇人人身伤害赔偿、补偿规则的历史演变,分析受雇人人身伤害权利救济方式的转变,即由侵权行为法向社会保障法的过渡及二者在受害人权利救济方式中结构的调整:现代社会中,侵权行为法在权利救济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下降和社会保障法所占比重的上升是历史的必然.

陪审团在衰退吗——当代英美陪审团的发展趋势解读45-52

摘要:陪审团审判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的使用都呈逐渐减少之趋势,并且批评陪审团审判制度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但是一些原来已经废除陪审团审判的国家却正在恢复或试图恢复这一制度.陪审团审判的生命力仍然旺盛,因为它仍然在保障自由、制约国家权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权保障与我国民诉法的修改53-61

摘要:以人权保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权保障和民诉法自身完善的需要.而在民诉法的修改完善中要全面贯穿人权保障的思想,就应当从立法规定上适当扩大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正当行使;以及扩大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意选择权.

关于确立我国民事诉讼中间判决制度的思考62-67

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国外尤其是大陆法系主要国家中间判决制度的内容和特点,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这种制度的利弊,探讨了确立我国中间判决制度的可行性、意义以及制度设计上的意见.

内地与香港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比较研究68-75

摘要:内地与香港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同样实行"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仲裁体制,但在发挥作用方面,既有各自的优势,也有各自的不足.从两地劳动仲裁制度的法律规定、制度构建和机构的设置等方面进行比较,重新审视内地劳动仲裁制度的定位,探索建立以"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科学高效,兼具中国特色的劳动仲裁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性质新探76-80

摘要: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性质,现行的各种学说均不能作出准确的界定.其中的"优先补偿说"、"让利说"和"保本经营说"实际上只是分析了该制度的经济性质;而"股权(资本)转让说"和"减资说"对该制度的法律定性,则都存在着以偏概全,难以自圆其说的缺陷.似惟有本文提出的"特殊信贷说",可比较适当地说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公司身份法的规则及实践——兼谈“假外国公司”的法律防范81-85

摘要:确立公司身份法的主要学说有主要为欧洲大陆国家所采用的设立说和主要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住所说.鉴于两大学说各有其优点和缺点,目前要从国际公司法上统一公司身份法是不现实的.为防止公司立法的恶性竞争,抑制假外国公司现象,我国应在保留公司注册登记地标准的前提下,兼采住所地标准.

公共产品法律调整模式分析86-92

摘要:公共产品经济是一个与私人产品经济不同的领域,有其独特的性质、供给机制与消费特征,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需要国家经济权力在此进行强有力的干预,由此产生的各类经济关系需要法律的有效调整.公共产品法律调整在调整对象、价值取向、调整原则及调整方式上的特点使其在法律调整模式选择上超越民商法、行政法等而与经济法形成价值基准与方法论的对接,对公共产品进行经济法审视对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诸失误之匡正93-97

摘要: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其一定的理论脉络.在我国,不注意中外刑法理论体系的差别,生搬硬套或者误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有论者主张无期待可能性是我国刑法中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因,有论者主张期待可能性在我国是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要素,有论者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属于刑事责任论的内容,有论者认为应以期待可能性理论来完善我国的罪过理论等等.以上诸观点,在现行刑法理论体系之下,都值得匡正.

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之理性分析——报应刑刑事政策视角的观察98-105

摘要:非犯罪化、非刑罚化是现代刑法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但是,关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合理性问题仍需进一步加以研究.过去,学者们往往从某些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来论证使这些行为非犯罪化的合理性问题.本文认为,使一些行为非犯罪化的主要不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是因为刑法能否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另外,有些学者认为报应刑理念是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相冲突的,要实现犯罪化、非刑罚化必须放弃报应性理念.本文认为,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与报应刑理念并不冲突,用报应刑理念完全可以解释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合理性问题.

双重视野中的犯罪目的106-111

摘要: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犯罪目的的展开和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犯罪意志的形成和表现过程.行为人犯罪未得逞,即是未达到犯罪目的,也就意味着行为人的犯罪意志还不完整;因此,从犯罪形态角度看,行为人未达到犯罪目的,可以作为犯罪未遂的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认定标准.

罪刑法定视野下犯罪成立要件的实质化112-118

摘要:罪刑法定主义应当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以此为基础的犯罪概念和犯罪成立要件也必然具有形式与实质的内容.不同法系的国家实现犯罪成立要件实质化的途径各有千秋.由于我国的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条件意义上的行为构成,实现其实质化只能通过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犯罪概念中的但书以其价值取向、存在方式、内涵等的特点成为对犯罪构成要件实质化解释的标准和指导原则.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若干问题研究119-125

摘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关于其理解和适用都存在一些争议和难点.本文从剖析理论和实践中的分歧出发,对本罪主体范围的界定、客观方面的认定、本罪与近似犯罪的区分以及本罪认定中的一罪与数罪等问题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