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1:51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1)

近年来,随着教育形势的不断发展,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局在全面总结前几轮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对《市中小学第三轮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作了修订,制订了《市中小学第四轮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一、制订目的

坚持教育为本,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省市有关“减负”规定,切实减轻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更新办学理念,鼓励学校创建特色项目和形成办学特色,促进学校个性发展和多样发展;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促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既是星级学校督导评估的依据,又是全面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本方案公布后,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评估方案,切实制定第四轮争创规划,通过开展争创活动促进学校发展。

凡要申报星级或升级的学校都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自查自评小组,发动全校师生参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和申请报告。自评报告的内容:学校概况、第三轮督导以来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各项指标达标情况,目前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打算。自评报告和申请报告一式二份送市教育局督导法制科(从2012年开始,自评报告和申请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报局督导法制科)。

督导评估将采取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广泛听取学校师生评价、家长评价、镇(街道)领导评价、社区群众评价,综合各方意见后写出督导评估报告,认定星级级别报教育局行政、党委审核后发文公布。对督导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被督学校在书面报告接到后一个月内写出整改措施报告送督导法制科。督导法制科在两年后组织复评。

四、评估内容:本方案指标体系分A、B、C三级指标,中、小学设A级指标5个,B级指标16个,C级指标27个。指标体系中设10个指标为星级学校的必达指标(B1、C1、C8、C10、C12、C17、C19、C20、B13、B14)。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上星级的级别分为:一星级学校、二星级学校、三星级学校、四星级学校四级。由一星级学校逐级向上递升。

新办的标准化学校,办学成绩突出者经过预评可适当跳级评定,但最多跳一级。

各星级学校的评定标准:

四星级学校:

1.获三星级学校后,经两年复评继续保持者。

2.10个必达指标必须有8个A档。

3.A1、A2、A3、A4、A5内各指标均达到B档以上,且A5指标特色明显,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对学校的特色项目或办学特色认可度高。

三星级学校:

1.获二星级学校后,经两年复评继续保持者。

2.10个必达指标均达到B档以上,其中必须有8个A档。

3.A1、A2、A3、A4、A5内允许有1个指标C档(其中A5指标必须B档及以上),其余各指标须达到B档以上,且A5指标特色比较明显,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对学校的特色项目或办学特色认可度比较高。

二星级学校:

1.获一星级学校后,经两年复评继续保持者。

2.10个必达指标中必须均达到B档以上,其中必须有5个A档。

3.A1—A5内各指标允许2个C档,其余B档以上。其中A5指标:学校办学特色虽尚未凸显,但已经开展特色项目创建工作。

一星级学校:

1.10个必达指标中至少8个B档,其余2个C档以上。

2.A1—A5内20个指标达B档及以上,其余均在C档以上。

五、评估原则和申报程序:在评估中坚持方向性、法规性、科学性、一致性、公正性、民主性原则,采取以定性为主,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自评为主,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定为主,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评估等级为A、B、C、未达四个等级。

六、评估工作安排

2015年底前,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第四轮督导评估。2015年开始,对本轮未申报星级(或升级)的学校,将由督导法制科统一安排,按新方案普督一遍,符合保持称号的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原星级别的给予降星级或取消星级。

七、奖惩规定

1.凡评定为星级学校,由市教育局挂牌,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全市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每上一个星级的学校,增拨一次“星级奖”,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人均1100元的标准(全市在编教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平均值)核拨,“星级奖”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2.在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教师评先推优指标分配时,按星级给予优惠体现。

3.上星级学校评定之日起两年后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继续保留其星级学校,并继续享受星级学校待遇,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星级称号及其享受的星级学校待遇。

4.上星级的学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单位应撤销其星级称号及其享受的星级学校待遇。

①评上星级后,连续三年教学质量差,二星级学校未达全市中等水平的,三星级学校未达中上水平的,四星级学校未达上等水平的。

②在招生、考试中严重营私舞弊受到查处的。

③师生因犯罪而被刑事处分的。

④发生恶性安全事故,影响极坏,责任主要在校方的。

⑤严重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受到查处的。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入学

第三条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3)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 入学

第三条 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 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 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 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 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 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 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 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 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 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 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 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 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 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 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 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 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 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 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 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 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 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助性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 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4)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2A-0035-02

一、基础分析

我校从2000年起实施青少年法制教育,“以人为本建设青少年法律特色学校”,“法制教育促特色,法制教育促发展”是我们十年来始终坚持的办学目标和办学举措。

“四・五”普法期间,学校努力探索,建立稳固的、独具岩小特色的“八个一”,“二走进”法制教育模式,树立了学校办学特色。“五・五”普法期间,努力创新,谋求发展,在传承深化原有法制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将法制教育与学生的文学艺术创作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益智游戏相结合,让学生“乐学法、学法乐”,青少年法制教育特色持续发展。我校成为“全国青少年法律示范学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柳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办学特色业已形成,但未能较好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特色办学成效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中的扩散,实现“以人为本建设青少年法律特色学校”办学目标。

二、方案制定

通过对自身特色和发展现状的分析把握,经过城区、市级专家组的指导,特别是受到自治区教育厅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综合改革实验”“校长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组专家提出“学校特色建设需有界定、有理念、有路径”的指导意见启发,我们形成了“立足青少年法制教育特色建设基础,回归行规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和谐思想”的特色建设思路。

有界定:将“法”的内涵界定为行规习惯、法律法规、方法规律;将法制教育拓展至“尊规守法”、“讲究方法,尊重规律”教育。

有理念: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和。

有路子:创新养成教育课程、法制教育课程、书韵课程、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推动以我们对“法”的内涵界定为主题的各课程教育内容的有机联系建构。

2010年10月完成学校“法治文化育人创建和谐校园”特色建设方案制定。

三、工作开展

依照学校特色建设方案,以“统一规范+个性创造”、“内核牵动+团队发展”为工作策略,全面启动特色建设各课程。

(一)扎实基础――养成教育课程全面实施。由德育部门和各年级组长组成专项工作“智囊团”,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结合我校德育常规工作以及学生的实际状况,确立以“微笑问好、卫生保洁、军事化出操、快乐阅读”四项行为习惯为养成教育的主要内容,制定“四大行规”养成教育课程方案。

组织开展奖章设计、展示、评选系列活动,在奖章的设计创作、欣赏评选中,对四大行为规范的内涵要求形成思考和把握。举办隆重启动仪式,将行规要求用文艺节目展演的形式传达给学生。编写出“行规要求”、“名人遵规故事”、“行规童谣”等板块组成的“四大行规”课时教材。将行规要求编成简洁上口的童谣,以《手册》的形式印发给学生背诵学习。制作四大行规规范图解、行规表现教学光盘,实现教学直观化。印制奖章、创作“岩小娃”形象,形成激励引导学生的课程形象符号,让教育生动有趣、富有儿童气息。

设置梯级评价机制,确定目标激励。设置铜、银、金质奖章,每月进行评比,激励学生持续达标;设置阳光少年、形象代言人奖项,每学期进行评选,激励学生深度达标,较好地解决行规养成过程时间长、易反复等问题。学生面貌、校园风貌发生显著变化。

(二)优化核心――打造法制教育课程主阵地。传承活动课程,寓教于乐。继续实施“八个一”(一个模拟法庭、一份法制校报、一个法制宣传室、一节法制班会课、一台法制文艺节目、一个法制主题网站、一节法制课、一套法制教材),“二走进”(走进家庭、走进社区),“两结合”(法制教育与学生的文学艺术创作相结合的法制漫画童谣创编活动;法制教育和益智游戏相结合的法制棋谱创作活动)法制教育活动课程。“法制棋”系列活动获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一等奖。

研究课堂教学,拓展阵地。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在课堂,法制教育也不例外。为此,我们积极开展法制课堂教学研究,首先利用课程方案中的校本课程课时,每周安排一节法制课,调整师资,法制课执教由班主任兼任到由政教部门人员和信息技术小组老师专门任教,更利于保证老师的教学精力,形成研究力量。法制课执教老师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制教师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法制课校本教研活动,采用《小学生法制教育》和《法制教育课本》进行教学和相关研究,打造了三节法制精品课,在柳州市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录制了教学光盘,逐步向市级推广。探究法制课教学基本环节、模式,着手从我校法制教育新内涵出发,对现有教材进行选取、整编,形成我校法制教育的教材。

(三)追求提升――寻求书韵课程连接纽带作用。书香教师培养以教师“漂书”活动为载体,每学期完成一轮教师漂书活动,简短的阅读眉批、小小漂书交流卡在教师中传递阅读的收获体验。此外,利用学校论坛,开展阅读交流;组织专题总结活动,分享教师阅读收获。

实施“书韵童年”课程,建立班级图书角,通过读书小报制作、读书卡制作、班级读书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开展“经典诵读进文庙”、“开学第一诵”、“农历节日经典诗词诵读”等活动。

重新完善“书韵童年”课程方案,对必读和选读书目进行调整,设立与“规”、“法”、“和”教育主题相衔接的书目,发挥阅读在各课程有机联系建构上的纽带作用。每两周设立一节阅读课,为阅读课程的实施提供时间保障。

(四)综合渗透――建构学生学习习惯培养的行为课堂。建立全校层面以一二年级为内核,各年级团队发展;班级层面以班主任为内核,科任老师团队发展的工作模式。通过《学生课堂学习习惯培养方案》,让教师明确需要培养的各项习惯及其达标特征,规范课程内容。以课堂观察、学生访谈为评价方式,以问题追踪、阶段反馈为引导手段,推动教师行为课堂建构水平提升。前一阶段,基本完成课堂教学有效评价引领,促进学生良好“听”、“说”、“读”、“写”习惯培养的研究,进行了教师课堂经典评价语言收集。将工作重点确立为“学习习惯培养与学科素养落实有机结合”的研究,通过优秀课例展示、分析,对“行为课堂”特征进行描述,让教师明确方向。组织开展“行为课堂建构”专题赛课活动,推动有效行为课堂的建构。

(五)全面覆盖――彰显法治文化。组建部门管理人员和普通教师共同参与的各子课程实施项目“智囊团”,参与课程方案制定、活动策划;组织寒、暑期专题培训活动;进行特色建设工作师生问卷调查分析,促使最大范围的学校成员深入思考学习、理解把握学校特色建设的目标、理论、策略。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5)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2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3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6)

提高教师素质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师德高、业务精、育人优、质量好”的优秀教师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1、加强理论学习。学校利用通过全体会和每周一读的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与老师们一起深刻领会党的教育方针,深刻领会新课程改革的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执教。通过学习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教师为学生服务,教务处为一线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2、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每一个教职工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既教书又育人。要严格遵守法纪,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师德标准是对教师评价的首要条件。每位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建立“师生人格平等”的价值观;“高度尊重学生”的伦理观;“全面依靠学生”的行为观。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任何情况下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师德规范,坚决抵制有偿家教。

3、强化科研意识。学校共有各学科要有学科工作计划,组织教师进一步研讨课改教材、新课程标准,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新课标的学习研究,以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要定期组织研讨会,总结前一阶段教改得失,计划下阶段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要。毕业年级认真学习考试说明,确保教学过程中有的放矢,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4、加强校本培训。一是要从学校的办学特色入手,二是要从教育教学改革形势入手。在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今天,如何提升新课程理念,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落实素质教育应是必选核心内容;三是要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根据教师不同层次的要求确定出不同的培训内容,同一培训内容不要求全员参与,要有针对性。对青年教师要多从知识处理、课堂授课技巧、信息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对于一些学科教学不胜任的教师,可以多从教材过关,在教学基本功上做文章,对骨干教师,应该在学科知识甚至不同学科知识的整合上以及其他方面的更高要求上做文章。

教师个体主动学习是校本培训的关键。教师要向身边优秀教师学习,向书本、杂志学习,向社会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学校要大力宣传教师主动学习的必要性,为教师的自学研讨创造更好的条件,切实调动教师个体主动学习的热情,研究和改革管理模式,加强计划性和监督检查,实行科学的管控。

5、有计划地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继续做好“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工作,各位师傅要关爱徒弟,在“备课、听课、上课、作业”等各个环节上把好关,使之能迅速站稳讲台。各学科、各备课组也应积极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能力。教务处要继续组织好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让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6、做好校内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发挥市、区级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全体教师都要奋发向上,争当“名师”。

二、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积极指导全体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放在重中之重。不但积极培养与生理卫生有关的学习习惯:科学用脑习惯,科学用眼习惯,写字握笔习惯,看书坐姿习惯,有规律的作息习惯等;还积极培养与学习方法有关的学习习惯:认真预习的习惯,专心听讲的习惯,按时完成作业的习惯,独立思考的习惯,勇于提问的习惯,乐于研讨的习惯,阅读的习惯,自学的习惯,总结的习惯等等。不但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如:学习努力不努力,有没有兴趣,做作业磨蹭不磨蹭;更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如:遇到困难有没有信心,对学习有没有荣誉感等。

三、抓好常规检查强化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的重点是抓好教学的常规管理。教务处要积极组织实施各项教学工作,狠抓常规管理和制度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1、完善制度,继续推行集体备课、听课、月考、评估、“人盯人”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教师教学业绩分层分档管理方案”,促进全体教师着眼于中等学生的发展,抓中间促两头。提高常规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特别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凡请假教师必须自行调课并告知所带班班主任,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加大检查力度,坚持一日课堂教学逐节检查、并如实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与教研室合作,进行作业、教案、听课笔记检查,狠抓落实,及时反馈,褒优贬劣,奖勤罚懒。

3、搞好学情调查,通过听课,查看教学日记,召开座谈会,组织民意调查,评教评学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教师改进教学。

4、抓好考试的过程管理: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从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统计、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工作,都要做到一丝不苟。每次考试实行交叉编排,狠抓考风、考纪。每次考试结束后,及时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挥评估杠杆作用,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主动性。

5、强化毕业班管理,搞好初三年级的复习备考工作。

教务处经常检查督促,使各班复习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抓好常规教学的五个环节,使每节课重难点突出,知识点落实,教学有容量,训练有针对性。

积极搜集有关中考信息,订购各种模拟题卷等,了解外界动态,宏观调控复习方案。通过外出学习,请专家讲座,拓宽信息渠道。

以训练为主线,巩固双基、培养能力,每月一练,搞好模拟考试,增加了应试适应性,及时评估、分析、指导下段工作。

加强学生的心理辅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复习效果和考试成绩。及时了召开学生座谈会、考前动员会等。

加强家长、学生和老师的沟通与交流,适时召开了家校生座谈会,

6、与教研室合作,推进了课堂教学改革。克服“满堂灌”,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积极运用启发式、探究式方法。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学习。进一步搞好以部分班级为实验班,以其他班级为对比班,辐射各个年级的课该实验。

7、加强教务处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教学意识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及时、准确了解教师发展动态。完善教师教学业绩档次考核,及时核算课时、并按时发放。

四、做好教学研究工作

1、为了更好地进行新课程改革,更快的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本学期我校申报了题为“运用‘学案导学’教学法---创建教学特色学校”的工作,我校数学、语文等学科进行了实验并初步探索了以下几方面问题:⑴研究学案的编制,根据不同的课型编制不同的学案流程;⑵如何把学案与教学设计的实际有机的结合,从而优化教学过程;⑶从哪些角度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怎么评价自主学习能力,怎么评价学案是否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等;⑷研究学案的编制如何贯穿学习活动设计的三条线:知识线、学法线、能力线。设计学案怎样把知识线、学法线和能力线进行有机的结合。

本学期我校教务处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点成绩,

但是,在提高学生的巩固率和教学质量上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今后,要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全体师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取得优异的成绩努力奋斗!

教务处日常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具体做法如下:

2月份(重点工作:学校教学、各组计划地制定及安排;青年教师说教材)

教务工作:

(2)课本发放;(2月11日上午。经办人:王春香)

(3)下发并收齐每位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2月12---17日上午。经办人:孙占亮)

(4)七、八、九三个年级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归类汇总。(第二周完成,经办人:孙占亮、各班班主任)

(5)各年级学籍电子稿上附上学生所在班级。(经办人:孙柏苓、翟立柱、孙占亮和各班班主任)

(6)教务处处室人员工作会议。(第二周周五,主讲人:孙柏苓)

(7)九年级第一次月考(时间:第二周周五)

(8)九年级教师会、学生会(时间:第三周)

科研工作:

(2)超周教案检查;(2月11日上午。经办人:孙占亮、各教研组长)

(3)各年级期末成绩分析(第二周周二。主讲人:孙柏苓)

(4)各学科教研组长会(第二周周三。主题:教研组计划交流),下发材料。

(5)《人人作课》时间安排(第二周周三[2月18日]之前。经办人:翟立柱及各教研组长)

(6)期末考试成绩分析(第三周周二[2月24日]下午)---孙柏苓、张世友校长。

(7)九年级前30名学生及家长会(第三周周四[2月26日]下午)----主持人:庄金芳;主讲人:张世友校长。

3月份(重点工作:课堂教学工作---听课、查课、公开课、开放日)

教务工作:(重点工作:学籍核对、七-八年级月考、教案和作业的月检查)

(2) 第四周周二(3月3日)教研室会议---六所学校开放日、周的预备会。

(3) 第四周周三、四(3月4-5日)核对8、9年级的学籍,经办人:孙占亮、李秀芳、王春香。

(4) 第四周周五(3月6日)下午8年级学生头相采集(郝乐川主任帮助)照相人:翟立柱、姜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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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五周周三至周五(3月11—13日)核对8、9年级头像、学籍号、姓名,统计变更等情况,到教育局中教科上交头像信息及九年级学生的头像照片款(每人5元);安排出开放日试讲、作课的课表、教研组长开放日职责、各科教研地点的门贴、电教车-多媒体教室的电脑检修工作。

(8) 第六周周一(3月16日)下午下班以前收齐10位作课教师的教案、学案的电子稿。

(9) 第六周周二(3月17日)上午,装订开放日作课教师的材料(每位听课教师都有听课课表)。

(10)第六周周三(3月18日)下午下班前,收每位教师的教案和各班学生的语、数、外、物、化的作业本。

(12)第六周周四校行政抽查七、九年级学生作业;普查教师教案;汇总教师一个月上课、作业、教案情况。

(13)第六周周四下午一点初三学生到东丽医院体检。

(14)第六周周五上午校行政检查八年级学生作业,教务处作全面的学生评教调查---待定。

(16)第七周周二教务处做教学开放日、教案和作业检查总结;七、八年级第一次月考分析。

(19)第八周初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整理工作

科研工作:(重点工作:教学开放日的筹备)

(1)青年教师说教材比赛(第四周周二[3月3日]下午,评委:各学科教研组长。讲演:7位青年教师)

(2)第五周周二(3月10日)下午全体会,①青年教师说教材比赛颁奖;②张世友校长对教学情况提要求(特别布置—开放日工作要求)。

(3)第五周周三至周五各教研组落实开放日试讲工作。

(4)第六周周一东丽教研室的领导和教研员到我校听开放日试讲课。

(5)第六周周三(3月18日)为我校教学开放日。

4月份(重点工作:准备期中考试的复习、考试工作)

教务工作:(重点工作:学籍核对、七-八年级月考、教案和作业的月检查)

(1) 第八周周五(4月3日)中午初三教师会;下午初三学生会(到教育局金局、李局谈话关于副校长任命问题)

(2) 第九周报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统计表;南孙庄中学理化生试验考查方案、体考方案和体考报名光盘。

(3) 第十周周一学生考试动员

(4) 第十周周二教师考试动员

(5) 第十周周三上午:军二教学开放日;下午:七年级学生照相。

(6) 第十一周周一上午第3、4节课八年级进行生物实验考察考察活动。

(7) 第十一周周三、周四两天七、八年级进行期中考试。

(8) 第十一周周四下午第六、七节课进行九年级化学实验考查活动。

(9) 第十一周周四下午第六、七节课进行九年级化学实验考查活动。

(10)第十一周周五下午第七、八节课进行九年级物理实验考查活动。

(12)第十二周周二七、八年级上报期中考试分数、论文认定工作、孙安花老师谈作课感受。

(13)第十二周周三教务处整理七、八年级期中考试成绩并上报教研室。

科研工作:(重点工作:教学开放日的筹备)

(1)第十周周五至周日孙柏苓、孙安花与贯老师一起到河南省安阳市第七中学参加课题研讨活动,周六下午孙柏苓参加“说教材”活动;周日上午孙安花参加“同课异构”讲课活动,均收到良好的效果。

(2)第十周周六、周日张校长、刘书记、王博、崔竹到塘沽参加学访活动。

5月份(重点工作:做好初三体考工作;八、九年级学业考察工作)

教务工作:

(1)第十三周周一九年级召开体考动员会(主讲人:孙柏苓),

(2)第十三周周二九年级照毕业像

(3)第十三周周三八、九年级会考科目模拟考试。

(4)第十三周周四九年级体育考试(地点:鉴开中学)

(5)第十四周周三、四两天,九年级第一次模拟考试,周三下午八年级家长会(期中考试分析)

(6)第十四周周五,七年级上交歌颂母亲的语文手抄报,背课文比赛(比赛形式:抽签)。

(7)第十五周周二,七、八年级召开期中考试分析会、九年级召开一摸考试分析会。

(8)第十六周周一,八、九年级学生会考动员会(承办:教务处、德育处、班主任)。

(9)第十六周周二(5月25日)八、九年级会考考试(上午八年级地理、生物;下午九年级政治、历史)。

6月份(重点工作:准备七、八年级期末考试和九年级的中考、加大查课力度)

(1)第十七周周一,中午召开初三尖子生座谈会(教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分析一摸成绩为第二次模拟作准备。

(2)第十七周周三,八年级召开英语、语文月考分析会;七年级请来“东丽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李旭老师为外地生作讲座。

(3)第十七周周四,八年级召开数学、物理月考分析会。

(4)第十八周周二、三,进行九年级第二次模拟考试。

(5)第十九周周一至周三,九年级“指标到校推荐生”文件公示

(6)第十九周周四,上报“指标到校推荐生”到中教科。

(7)第十九周周五,“小升初”监考培训会。

(8)第二十周周五,九年级进行中考前培训(周三、周四上午九年级部分学生到校进行针对性复习),并做好七、八年级期末考试考前复习工作。

7月份(重点工作:做好初三毕业班的中考报名工作)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一直非常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充分利用校园主阵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增强师生尚廉崇洁意识,齐心共建和谐校园、廉洁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报告我校廉政建设整改报告: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弘扬孝德文化,从小培养学生敬廉崇洁的道德情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孝德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体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道德素养。

二、活动主题

廉洁从教、敬廉崇洁、诚信守法。

三、活动原则

根据我校学生的年龄特点,主要采取正面引导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活动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从小处入手、小事做起。

四、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组织。为了使廉政进校园活动深入的开展,我校成立领导组织,确保活动开展达到预期的效果.

组 长:潘爱民

副组长:赵培陆、程伟

组员:余华国、李维、李闪闪、马志华、余锦萍、吴晓菊、郑红珍,李建军、朱中云、叶修堂、龚丰时,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政教处负责人:吕柳燕

2.制定实施方案。为了使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实效性,学校制定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原则和具体措施几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这样使活动有所遵循.

3.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用法规政策来规范教师的行为。

4.开展多种活动。为了使“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渗透到学校的各个领域。我校从“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入手,三个层面开展活动。

1)学校:一是在学校开展以“奉献岗位、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召开动员大会,促进教职工廉洁从教、依法依规执教,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编辑廉洁读本,作为师生学习的教材。

2)教职工: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廉洁从教、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即“进行一次‘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国旗下讲话、观看一部廉政微电影片和警示教育片、写一份‘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反腐倡廉心得、签订一份“廉洁从教、立德树人”倡议书、进行一次‘廉洁从教、从我做起’知识竞赛、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促进全校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廉洁从教,提高教师的自我修养.

3)全体学生:在学生中开展“从我做起、敬廉崇洁”为主题的“四个一”教育活动,即“绘制一份‘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手抄报、召开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的班会、出一期‘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板报、开展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征文比赛” 。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把“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融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让学生在活动参与过程中接受廉政教育,懂得做人要讲孝道。

学校将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创新载体,注重效果,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与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坚定不移的把“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做好,做实。

五、活动安排

四月份:

1.制订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内容。

3.签订一份“廉洁从教、立德树人”倡议书

4.对学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

5.进行一次“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国旗下讲话

五月份:

1.学校组织教师“四个一”活动

2.绘制一份“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手抄报

六月份:

1.召开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的班会

2.观看一部廉政微电影片和警示教育片

3.编辑廉洁读本

九月份:

1.出一期“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板报

2.上交一份“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反腐倡廉心得

十月份:

开展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征文比赛”

十一月份:

出好“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 ”黑板报

十二月份

1.材料归档

2.对活动进行总结

附我校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实施方案:

刊江办事处余祥小学关于严禁中小学校

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武穴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武教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从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刹住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歪风,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禁中小学校各班组织学生违规补习文化课

1.严禁中小学(园)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补习班。

2.严禁中小学(园)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竞赛班、提高班、培优班等。

3.严禁中小学(园)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任何个人租借教育教学场地设施、提供本校学生信息用于对学生进行有偿补习班。

对违规年级组的处理:

1.责成年级组立即解散补课班,并退还所收全部款项;

2.取消年级组成员评先资格,追究蹲点负责人责任。

二、严禁教师个人组织参与违规补课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补课。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补习活动或为其组织、介绍学生补课生源。

对违规教师的处理:

1.责成当事教师立即停止补课,退还所收全部款项;

2.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评职晋级资格,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专业技术职称降低一个等级,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补贴;

4.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取消教师编制,注销教师资格证。

对违规教师所在年级蹲点负责人的处理:

1.经查实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一次,通报年级负责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评职晋级资格;

2.一学年内查实教师违规补课两次,对年级负责人免职处理。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潘爱民

副组长:赵培陆 程伟

组 员:余华国(五、六年级组蹲点负责人)

李闪闪(三、四年级组蹲点负责人)

李维(一、二年级组蹲点负责人)

四、工作安排

1、各年级组迅速召开严禁违规补课主题工作会,传达教育局、中心学校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

2、政教处迅速制定严禁违规补课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并明确查处办法。

3、与教师签订严禁违规补课承诺书。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8)

二、及时传达各次禁毒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市纪发号、盘禁委发号、—号、盘党发号、盘党发号、盘教发号、号、号、号、号等文件共次,并按文件精神对学校的禁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禁毒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徐霞客小学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徐霞客小学创建无毒学校方案》、《徐霞客小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徐霞客小学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方案开展工作。

四、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学校与教职工签定责任书份,与家长签定责任书份,与学生签定责任书份,做到禁毒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人人知禁毒。

五、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与校外机构的联合使全体家长和师生员工人人知禁毒,人人参与禁毒。本年度中,学校利用春、秋季开学典礼、家长会等集会和黑板报、宣传栏、少先队红领巾广播站等途径对禁毒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

⒈学校出黑板报(宣传橱窗)期,班级每班期,合计共出刊期。使全体家长和师生员工人人知禁毒,人人参与禁毒。

⒉开展以“珍惜生命,拒绝,预防爱滋病”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两次:()××年月日下午举行启动仪式和全体师生员工签名仪式,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防毒、拒毒意识。()××年月日,学校与玉阳路社区联合举行禁毒知识竞赛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了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宣传演讲、禁毒征文评选、禁毒宣传小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全校师生参与,受教育面广,教育效果较好,受到来到现场的领导和家长的好评。()组织学生参加禁毒游行次。

⒊每天课间操后组织学生进行禁毒演讲,通过校内闭路电视网络向学生播放禁毒节目,全学期共播放达课时;组织五、六年级的学生写禁毒活动感想,并展出篇优秀征文。

⒋加强对各班禁毒教育工作的检查,禁毒教育做到“四落实”。五、六年级每班上预防教育课节,四个班共授课节,学校集中授课课时,学校禁毒教育授课合计节。学校把禁毒教育纳版权所有入教师教学业务检查的主要内容,由教导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教案,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要求各班每月开展一次禁毒教育主题班队会,并按时向学校上交活动资料。期末组织五、六年级学生进行禁毒教育期末考试两次,两次测试的平均成绩均在分以上。从检查结果来看,各班禁毒教育效果良好。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9)

如何优化片区9所幼儿园的园际教研活动组织、不断提高幼儿园教研活动实效、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和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实践。

一、组建园际教研单元,构建分层教研网络,形成良性园际互动

针对社区所属9所幼儿园跨区较广、但又相对集中于四个区域的情况,我们划分了四个片区,组织相近的至少2—3所幼儿园,组建了4个园际教研单元,形成了四个园际教研共同体,为园际教研互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每学年初,社区学前教育中心充分征集一线教师意见和建议,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教研活动的方向和参考主题,每季度组织一次区际教研会,协调、引领教研活动开展;片区幼儿园“教研共同体”,由各园教师轮流担任召集人和组织者,至少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园际教研、经验交流活动;各园则每半月一次园本教研活动。

二、突出引领与激励,推行四项制度,保障教研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积极主动的对外交流学习制度。外出学习时,园长、教师要“带目标和问题学习”,除一般的学习、交流和观摩外,还要及时与外面专家和教师进行专门交流,建立交流学习卡,把专家和外面名师的新信息和先进教育理念、好经验学过来;示范园对外开放时,园长和老师也要积极与前来观摩的专家和老师进行互动交流,促进自身提高。

二是围绕热点问题的内部对话制度。我们以幼教期刊为媒,针对《学前教育研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教博览》等刊物上的话题,各幼儿园每学期展开至少一个专题大讨论,让教师发表自己的真实见解。如对《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国十条”,我们都组织广大教师进行认真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珍惜机遇。

三是创新型案例学习制度。按照“选取案例—案例学习—案例反思—集体讨论—重写案例—展示案例”的路径,组织教师每季度自主选择一个最具个性特色的案例进行学习创新,在本园、片区教研组和社区范围内交流,分享。

四是优秀话题和教研问题征集制度。结合教育教学和幼儿发展实际,教师个人或教师小组每月至少提出或关注一个具有研究价值或感到困惑的问题进行积累;或者每月提出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自下而上,形成教研活动的问题库和话题库,使教研活动更加贴近幼儿园教学实际。

三、倡导快乐教研,丰富载体,采取四种形式,提升教研实效

我们将教研活动的开展与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培养紧密结合,将游戏元素注入教研活动中,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热情。主要采用五种形式,提升教研实效:

(一)教育叙事。即在观察、感悟的基础上,由教师写下有关自己教育教学的事例,讲述自己的教育故事,阐述自己的理解,梳理自己的感悟,获得感悟性的提高。每学年我们都在教师中开展“教育故事会”活动,将优秀故事汇编结集。

(二)课例研讨。主要形式包括:

1.集体备课,一人多轮跟进。由两级教研组组织教师集思广益,优化教学设计,共同制定出初始教案,由一位教师代表上课。然后备课小组和执教教师再根据大家评课意见进行重新备课、上课。如此反复,直至形成指导性教学方案。

2.集体备课,多人多轮跟进。经过反复交流与评议,在两级教研组形成有共识、有个性的教学方案。然后由一位教师上课;经讨论完善后再由另一位教师进行同一内容的教学。如此循环,进行多轮。

(三)专题研讨。即对教师工作中具有共性的具体问题和典型事件,开展持续性的专题性、主题性(下转第113页)(上接第111页)研究。我们设计了《教研问题记录表》,由教研组将教师提交的问题进行分类筛选,确定教研专题,最后形成课例进行研讨。教研组集体评课,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再认识,将研讨中所发现的新问题,作为下次专题研讨的子问题。

(四)示范观摩。由优秀教师在本园、片区做观摩课,然后由其他教师进行分析研讨,反思交流,更加有效地实现教研活动中的同伴互助。我们主要开展的各类教学观摩活动形式有:全园性的教学观摩活动;以年级组为单位的教学观摩活动;骨干教师公开课;师徒结对式的教学观摩活动。

四、着眼服务,优化管理,创造条件,促进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是减轻一线教师过重的文案负担。近几年,我们连续组织教师文案工作的专题调研,召开一线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减轻一线教师过重文案负担的措施,将观察记录和教育笔记合并为教育叙事,教龄10年教师经考核可以写简案等,使广大教师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来。

二是合理地安排教研活动时间。幼儿园的教研活动都安排在教师配班时间,片区和中心的教研活动,都安排在下午时间;幼儿园的年级组会,一般安排在幼儿午睡起床前半小时,幼儿园统一安排代班人员进班,便于集中全年级组成员。

三是固定教研活动场所。幼儿园的多功能室,同时被用于开展各类教学观摩活动;会议室被用于教研活动研讨室。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我们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管理局组织的教研活动和示范园开放观摩活动,获得更快提高;各幼儿园都设有专门的资料室,幼儿园订阅了各类报刊、杂志。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幼教信息。

五是配齐现代教学媒体。幼儿园配备了摄相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电脑等现代化教学设备,使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具备了良好条件。

扎实有效的教研组织工作促进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不断提升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一是促进了教师队伍的观念转变。广大教师逐步树立了“问题就是课题,反思就是研究,成长就是成果”的教研新理念,教师参与教研、参与教育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小学四年级体育教案篇(10)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园)541所,教学点338个。其中县教师进修学校1所、完中4所、职高1所、民办高中1所、初中24所、小学483所(含完小338所)、幼儿园27所。全县有20所乡镇成技校(含省级成技校5所),有村级成技校168所(含自然成技校8所)。全县有教职工6766人(含代课教师261人,合同工8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3869人,初中专任教师2169人。全县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39745人,其中高中7697人,初中38471人,小学86615人,幼儿园、学前班6962人。

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99.45%,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50%;初中阶段入学率97.62%,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2.26%;高中阶段入学率26%;幼儿入园(班)率27.26%;7至15周岁“三类残疾”入学率74.09%;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9.52%,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5.58%。全县18个乡(镇)和174个村委会(社区)均建立化技术学校,现有青壮年总人口439700人,其中青壮年非文盲人口437174人,非文盲率99.43%,抽考复盲率2.13%。全县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4.43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7.56平方米。全县“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人均受教育年限6.30年(比全省低2.2年,比全州低0.16年)。

二、工作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狠抓“两基”巩固提高工作。2009年1月,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通过州人民政府复查年审后,县教育局根据州复查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狠抓“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争取年底通过省级复核。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广政发〔2008〕7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政发〔2008〕75号)文件精神,制定切实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并加以落实,组织全县性收回流失生工作2次,各乡镇分别组织收回流失生达5次以上,截止6月份,全县先后共收回流失生2687人,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一定得工作成效,为“两基”29项指标达到省复核和国检要求奠定基础。二是调整充实了县、乡“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人员,并组织县级“两基”业务培训2次,深入各乡镇指导好“两基”业务工作。三是抓好学额巩固,提高普及程度。县教育局积极协调“两基”成员单位和挂钩扶贫单位,结合各乡镇实际,齐抓共管,全力配合,开展好教育捐资助学活动,解决中小学生入学难问题,使普及程度得到稳步提高。四是组织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及“两基”攻坚表彰大会,表彰全县33个先进单位和220名优秀个人,促进全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45%以上、小学适龄儿童辍学率控制为0.50%,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7.62%、初中适龄少年辍学率为2.26%,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74.09%;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9.52%、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5.58%以上、初中3年玩学率86%以上;非文盲率99.43%,抽考复盲率2.13%。五是积极开展“无盲”乡镇创建活动。4月份,莲城镇、珠街镇和篆角乡“无盲”乡镇创建工作通过州级验收;认真做好董堡乡、南屏镇和八宝镇“无盲”乡镇创建工作。

(二)加快学校建设和排危进程。在抓好全县学校发展规划、建设的同时,全面掌握全县危房情况,完善中小学校舍建设规划方案。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施工档案管理,协调、配合审计、质检等有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三是对排危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加快排危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县D级危房改造任务。四是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五是基本完成预定工作目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主体工程进入第5层,占地面积6672平方米,主楼建设面积35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6万元,省拨120万元,缺口资金426万元,争取8月底主题工程完工;县一中学生厨房主体工程完工,已进入装修阶段;完成27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规划;那朵希望小学、拖施小学2个援建项目工程已在招标;着手落实特殊学校建设工程启动工作;实施整体排除D级危房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学校36所,完成投资759.27万元,竣工面积10155平方米。同时,加大对B、C级危房的监控,摸清底数,做好统计和图片、资料等危房档案收集工作。

(三)继续扩大高中办学规模,突出抓好县一中扩建和县民职中实训基地建设。一是科学合理规划高中校点布局,狠抓“两基”巩固提高不放松,为高中教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规模扩大与提高质量并重,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内强教师素质,外树学校品牌,全面提高高中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三是努力提高学校等级,争取用3年的时间,使**一中晋升为省一级二等完全中学、**三中晋升为省一级三等完全中学,二中、四中晋升为二级一等完全中学。2009年,组织和指导广一中申报部级“绿色学校”。同时,发挥市场作用与兼顾教育公平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元化管理,多模式办学,解决投入不足、办学体制单一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广一中的优势和品牌效应,帮助、带动二、三、四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学质量。五是做好广一中扩建和民职中实训基地建设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目前,县一中扩建土地测量全部结束,总征地户数217户、总面积152.519亩(其中:田114.159亩、地37.94亩),6月20日进入公示,若无争议,将进行征地资金兑现,县一中学生食堂预计7月底竣工;县民职中实训基地迁建工程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正与县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莲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前期规划工作。六是做好2009年高中招生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普高、中职招生6000人(普高、中职各3000人)任务。6月份,1785名考生参加高考结束。力争下半年使在校生规模达1050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36.7%。

(四)积极组织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加快了县进修学校省级示范性学校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制度,制定全县校长、中层干部、中小学教师的中长期培训方案和各校校本培训方案,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年轻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通过强师德、提素质、铸师魂、育名师,造就一支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一是抓好教育干部队伍和高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二是开办县级骨干教师研修班。把各乡镇具有5年至8年教学经验,在本辖区担负课改重要作用的优秀骨干教师组织到教师研修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学科专业能力,使之回到学校起到带头、引领的作用。目前,已分别开展县级图书管理员、实验员和安全管理员培训共计8期,投入经费49.312万元培训1150人;州级高、中考培训287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20名;抽调骨干教师赴上海培训10人。三是对学历偏低、年龄偏大、学习欲望不高250名教师进行适应性培训。让这部分教师分批脱产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促进他们意识转变和专业技能提高,激发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以适应新课标的教学要求。四是对中间大部分教学方法不新,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农村学校班主任,将这部分班主任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作为培训的核心内容。五是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过省级验收,充分发挥培训职能。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县进修学校职能建设,提升办学品牌,在州教育局的关心和指导下,2009年1月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过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

(五)强化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德育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德育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开展“三生”教育,即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一是认真落实《**县中小学教学过程质量管理规定》、《**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和《**县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快“农远”项目工程的熟练运用,强化实验教学,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的管理,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水平的测试方法,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方案。二是采取挂钩乡镇学校的方式,深入基层调研,送教下乡,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截至目前,送教下乡131人到174个村完小870个课时,受益学生5.39万人次。四是认真分析和开好中考、高考研讨会,统筹和协调优质教育资源,力争使我县普通高中办学达到学生低进高出、高进强出的办学目标。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教育思路,强化学校管理,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农远”项目的使用和实验教学,开展“三生”(生命、生存、生活)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和教师的和谐关系,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力争使2009年高考、中考、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试质量明显上升。

(六)学校建设和整体排除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在抓好全县学校发展规划、建设的同时,全面掌握全县危房情况,完善中小学校舍建设规划方案。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三是2009年计划优先排除最危、最急校舍30000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32个,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已开工建设6个项目学校、共2980平方米,其余26个项目学校、共27020平方米正在进行设计、图审阶段,计划6月前全部开工建设。四是剩余危房面积59289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242个,总投资5928.9万元,计划2010年底前全部排除完毕。目前,已完成所有项目学校规划,正在进行招投标前各项准备工作。五是积极争取州级1亿元贷款盘子和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盘子,尽快落实县级配套缺口资金贷款1000万元,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工期、严格标准、严格操作规范,保证质量、保证进度、保证安全,确保圆满完成整体排危任务。

(七)抓好“农远”项目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普实”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完善“农远”项目的资源配备,加强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使用效益。上半年,开展信息技术课件制作竞赛活动2次,使“农远”工程资源得到推广应用。二是整合资源,确保“普实”工作进展顺利。在全县教育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努力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县县“普实”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设立“普实”办公室,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各乡镇学校挂钩工作人员,统一措施、统一工作要求。同时,及时派出专业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实地调查了解“普实”所需仪器药品、用房改造、实验室桌凳柜、配套设施等情况。经统计,全县应普及实验教学的学校308所,其中:需达高级中学一类标准配备1所、完中一类标准配备学校3所,初中一类标准配备学校22所、初中二类标准配备学校2所,小学一类标准配备学校39所、小学二类(A)标准配备学校163所、小学二类(B)标准配备学校78所;全县尚缺实验室275间、实验保管准备室238间、整套仪器208套、桌凳4642组、仪器柜3683个、演示台345张、准备桌367张,需补充完备仪器91套,需改造实验室781间,需投入资金1205.54万元。目前,全县各学校“普实”用房正在维修改造,规划采购“普实”仪器药品及配套物资清单,投资1121.68万元,预计6月底完成采购任务。三是把旧莫乡昔板中心学校、县城区一小和莲城端讽完小3所学校确定为乡镇中学、城区学校、完小的“普实”示范点,并安排专人蹲点指导和督促落实。目前,各试点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5月2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普实”工作启动大会,安排部署了今年各乡镇的“普实”任务,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普实”责任书。“普实”所需设备正在进行采购,计划7月底前完成实验室的改造工作,10月底前完成“普实”迎检各项准备工作,11月迎接州级“普实”评估初验,12月迎接省级“普实”评估验收。

(七)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新机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及使用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学校经费管理。一是加大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2009年春季,我县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专项资金由2008年春季的1627.78万元提高到2170.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36.3万元,省级补助434.07万元),确保全年小学生每生达到300元、初中每生达到500元。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2009年春季学期全县有125086名学生使用免费教科书,125086名学生免交学杂费,32634名学生享受生活补助,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6%;2009年春季贫困生补助资金1092.13万元(中央546.07万元,省级546.06万元),确保小学贫困生每年每生500元,初中贫困生每年每生750元。享受人数达32634人(其中小学10532人、初中22102人)。

(八)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教育局始终对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制定了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应急方案,学校每周开设一节安全课,每学期举办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保卫、值班、安全日志、危房鉴定和改造等制度,严格住宿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制度、家长联系制度、乘车安全制度及坚持安全工作日检查、周小结、月汇报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加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不断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初中在校生流失现象仍然突出。由于受打工潮的影响,留守少年儿童逐步增多,控辍保学难度加大,“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

(二)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全县教育投入总体不足,加之D级危房学校校区自然条件恶劣,导致校舍建设工程进度较慢。“普实”资金缺口大,导致实施进度慢。

(三)高中教育发展步伐亟待加快。县一中扩建资金缺口大,前期工程进展较慢,县民职中实训基地迁建项目工程启动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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