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2:29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1)

二、网络时代美国信息安全战略之发展

信息安全在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中开始上升到战略的高度是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克林顿政府以综合发展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理念为基础,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有机融合起来,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一方面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另一方面一步步构建信息安全领域的国家战略。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后,美国在国外失去了最大的政治军事战略竞争对手,国内则面临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同时还要应付来自于欧洲和日本日趋激烈的经济竞争。此时上台的克林顿政府为应对这些新的挑战,提出国家安全战略三要点:以军事能力维护美国安全;重振美国经济;在国外推行“民主”。其中,“经济安全”是核心。克林顿政府根据国际局势的变化对军事力量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继续加大研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尖端武器的力度,提高军事人员的素质。与此同时,开始着手信息安全领域的相关部署。1993年,美国政府提出兴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即“信息高速公路构想”,对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同时加快用高新技术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改造。产业结构的变化和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金融和股票市场的繁荣,使美国经济出现了有史以来不间断增长时间最长的时期。到了90年代后期,构建网络空间安全即为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思想被正式采纳,成为美国政府政策,信息安全的概念随之产生,然后纳入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由此,网络时代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框架下的信息安全政策就产生了。1998年5月,克林顿颁布第63号总统令———《克林顿政府对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政策》,首次提出了“信息安全”的概念和意义。该文件开宗明义“: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这两种力量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但是也越来越依赖某些关键设施和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在2000年12月克林顿签署的《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文件中,“信息安全”被囊括了进来。这标志着新的历史背景下,信息安全正式成为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关系上,克林顿政府坚持一切以实现国家安全战略要点为根本的政策。而在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现经济安全战略目标方面,克林顿对外政策的第一大特点,是把计算机网络作为对外贸易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在因特网上的商业活动占得先机。1997年,通过因特网上进行的76亿美元商品交易中,美国就占了9/10;美国企业占了全世界网址的70%,占网上总收入的93%。正是基于对全球互联网贸易巨大潜力的认识,1997年7月,克林顿政府公布了网络贸易战略报告《全球网络贸易框架》,强烈要求宣布互联网络为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技术并制订行为准则。美国政府的目标是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自身优势,把它研制的互联网技术标准和制定的内部行为准则推广到全世界,把美国的标准作为全球的标准固定下来,从而在全球虚拟空间贸易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由此可见,在对外关系方面,发展全球网络贸易并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已成为美国政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外交事务方面,克林顿政府的政策之显著特点是推行新霸权主义,大打“人权牌”,以图将美国的人权观和价值观推向全世界,这是克林顿政府安全战略对外部分的核心之一。其中,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美国精英治理价值观推广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在世界上推行美国的国际规则,克林顿很注意使用“软”的一手。他上台伊始即把在国外推动民主和人权作为其外交政策的第三支柱。他提出的冷战后美国对外关系新战略的内容之一便是“帮助”社会主义国家“扩大民主和市场经济”,极力通过外交手段继续在国际社会中推广美国的价值观。克林顿政府为美国留下的最大一笔外交“遗产”,当属以“新干涉主义”“克林顿主义”等著名的一套“软”“硬”并重的“理论”。克林顿抛出的这套“人权高于”的“理论”,便是美国选择的修改现行国际规则的突破口。而全球推广互联网技术,能相对低成本、高效率地帮助美国政府突破他国境外信息准入屏障,将自己的观念即时传播至当地民众,对舆论造成影响。小布什2001年上台后不久就爆发了“9•11”恐怖袭击。在反恐战争的背景下,为保障美国国家信息安全,防止出现极端事件,美国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战略思想从防御为主转为攻防结合。2003年2月,美国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提出建立美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响应系统,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此系统可谓是一个国家—民间,公共—私人合作机制。奥巴马2009年上台后,从军事安全角度,进一步强调网络空间战略的进攻能力和威慑性。同时,奥巴马政府将互联网信息安全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突破国家的便捷途径,对外推进国家利益以及推广自身认可的价值观。同年5月,奥巴马总统批准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评估报告:《网络空间政策评估———保障可信和强健的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指出“美国的经济和安全利益都是以信息系统为基础,……,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竞争的利益,制定出一个全面设想和计划,以解决美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6月,美国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网络战司令部。2010年,白宫发表了《2010国家安全战略》,保证将信息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点。与克林顿时期相比,奥巴马时期网络安全战略的特点是,网络外溢效应凸显,虚拟空间的传播突破了传统的国界线,同时也影响到了作为最初主导构建网络内外空间的美国政府所要处理的内外问题。

三、信息安全在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美国“国家安全”的核心目标是主动避免自身关键利益受到伤害,在内外环境中,争取最大程度的主导权。作为国家安全总体战略的一个部分,美国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也即为此目标服务。在当代,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后,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安全在美国的世界秩序构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乔治•里卡斯对美国的世界秩序作了贴切的描述:“首先是尽可能扩大和巩固生存空间,建立并巩固一种更为广泛的秩序,这种秩序在美国力量强大时是它自我表演的舞台;在遇到失败或力量相对衰落时是支持和复兴的力量;即使美国最终衰败时,也会“成为被人们铭记和仿效的楷模”。在网络时代,美国政治精英们相信“信息就是权力”。美国政府推行的信息安全战略是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服务的有力工具。美国对外安全战略总的要求是,防止敌对和不友好势力对美国利益的损害,美国的中心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它为主导的世界秩序,信息安全无疑成为成本低、效果显,影响既广泛又深远的政策手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国内外政策相互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和国会动辄以“国家安全”对美国的内外政策加以诠释。“世界秩序”则日益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掩盖下“霸权有理”的代名词,它涵盖了美国由企图主宰世界到试图主导世界的策略上的转变过程。而信息安全则成为美国国家安全中日益重要的内容。 国际规则是规制世界秩序的大法。美国对其信息主导地位的维护对全球信息安全规则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使其易于接受,美国对其信息安全战略(政策)重新进行了诠释,突出并强调该战略中的“国际性”,极力诠释其战略目标及实现手段和规则制定之“道德性”,意图在于通过“道德性”来掩盖美国争取国际网络空间规则制定主导权以及相关利益的真实目的,通过“国际性”来印证其“道德性”。美国在实现手段和规则方面精心设计,力图使其显得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全球化和人类安全问题的时代潮流。2011年美国政府出台的第一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首次明确将互联网自由纳入维护网络安全政策体系之内,“将此项努力与二战后建立经济和军事安全的全球框架相提并论”。从这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文件可以看出,信息技术在21世纪快速发展与全球普及,已经对国际秩序造成了深远影响,美国作为国际社会霸主,意识到自己必须通过强调自身国家安全战略的“国际性”与“道德性”来重新构建其世界影响力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对于提高美国的综合国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力是一国制定外交政策的基本参考标准,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美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深刻影响。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重视“软”力量的作用。其外交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综合使用或交替使用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形态手段。约瑟夫•奈认为,冷战结束后,意识形态的冲突将让位于更危险的各种文明之间的冲突,属于不同文化范围的各个民族的文明之间的冲突正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支配权;他还认为,在当今时代“,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样重要,但是在信息时代,软实力正变得比以往更为突出”。基欧汉和奈在论述信息与权力的关系时指出:“信息和美国大众文化的传播增进了美国观念和价值观在全球的认知和开放”;“在21世纪,广义的信息能力可能会成为最关键的权力资源”,“信息革命的最终影响是,改变政治进程,在软、硬权力的关系中,软权力比过去更为重要。”网络外交的出现,使软实力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布什政府时期,美国的对外政策开始向利用综合力量进行调控。克林顿上台后更加重视“软”力量,把美国式的民主和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作为普遍原理在全世界推广。他在20世纪末向国会提交的《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强调,美国必须致力于外交“,为防止冲突、促进民主、开放市场”等方面花的每一美元都肯定会在安全上得到回报。奥巴马总统则更加主动地出击,把《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称为“美国第一次针对网络空间制定全盘计划”。不难看出,美国政府是要将信息技术优势充分为己所用,营造有利于自身稳定与发展的外部环境,通过危机管理、推广民主和市场开放来塑造信息化时代的全球价值观,增强自身国际影响力,进而巩固和提高国家实力。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外交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自上世纪末,美国产业结构就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长期以来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钢铁、石油、化工等产业的地位逐渐下降,以半导体、微电子、计算机、软件业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崛起。早在20世纪90年代,微软、英特尔公司就已取代了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当年的地位,成为美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至今,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最大的产业,伴随着这种变化,一批新的权势人物也涌现出来,对美国的对外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批新的权势人物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将逐渐在美国的政治权力架构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有能力通过参与或资助竞选、游说国会、制造和影响舆论等方式影响美国内政外交的酝酿和制定。鉴于信息技术产业如今在美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美国政府制定对外政策(尤其是经贸政策和知识产权问题)时势必要考虑这一产业集团代表的利益与要求。

四、信息安全: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的“双刃剑”

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的生产力的提高,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其“双刃剑”的角色也不可否认。对于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其国家安全和外交活动的影响更是双重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络安全遇到的威胁日益严重。计算机病毒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传播,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对外交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黑客攻击是另一种破坏程序,可给外交人员及国家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威胁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近些年来,不单是美国,世界其他主要国家也将信息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如,俄罗斯在2000年9月把国家信息化建设作为其外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政府2010年10月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将网络战列为英国今后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网络已经直接影响到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转,控制着世界信息流动和国际经济命脉如何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各国尚无万全之策,美国也不例外。对西方价值观,特别是人权观的影响愈发明显。批判理论家罗伯特•考克斯指出,社会结构是主体间互动的结果,是社会建构而成的。人类安全和人权问题越来越受重视。按照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美国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去“规范”全世界,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且占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冷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把“捍卫西方价值观”推到外交和国家安全的前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为西方一个重要政治理论“第三条道路”宣称的对外政策的两大实质,一是向全世界推广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观,二是推行“人权高于”“人权无国界”“有限”“过时论”等观念。美国在“互联网打上了美国价值观的烙印”。但美国自身也是精英治理与个人自由之间矛盾着的混合体,一边是现实,一边是信仰及理想。“美国价值观”在对外政策(人权问题、个人自由、道德观)方面定调太高,看上去很美,但真正落实起来,困难很多。如屡屡发生的美国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国内,特别是对别国机构和重要人物的窃听丑闻,最有名的是斯诺登揭秘案例,就大大削弱了美国的“道德”影响力。正在逐渐削弱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霸权地位。1999年,约瑟夫•奈在《信息革命与国际安全》一书中,把信息技术革命视为21世纪美国在国际事务中保持主导地位、发挥更大作用的一种重要“软力量”。美国凭借其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方面的优势谋求全球信息化主导权,以获取“信息霸权”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21世纪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的影响力,强化其“全球霸权”地位。迄今为止,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在信息领域仍占有很大优势,确立并保持着“信息霸权”。他们深信自身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观念具有优越性和普世价值,同时对政治体制和价值观不同的国家心存偏见,在不完全了解这些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具体历史和现实国情的情况下,干涉别国内政,制造民族间、国家间和不同宗教间的矛盾,招致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嫉恨,为自己催生、培育了越来越多的对立面。一些宗教团体、政治党派、极端组织等也通过各种信息传输手段传播不利于、甚至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各种主张。从国家层面来看,全球网络信息空间主要的行为体仍是各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信息安全规范仍然缺位的情况下,各国均设法扩大本国网络空间安全边界来保障国家安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合作与博弈并存。美国对此情况显然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仍无法摆脱过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判断,白宫在2011年5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构建一个繁荣、安全和开放的网络世界》,被解读为既是“合作的邀请”又是“对抗的宣言”。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从标榜互联网“开放、共享、无国界”到借“网络自由”等抨击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治理。这些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其他国家或机构层级的抵制乃至对立。总的来看,美国在信息领域正经历从“霸权”到“王权”的转变过程。对国际关系概念和公共外交带来挑战。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空间技术的应用,传统的“国家“”领空”和“领土”等概念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利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和传播旨在削弱、颠覆他国政权的信息、刺探情报或进行洗钱等活动,给国家安全增添了新的防范问题。1965年“公共外交”概念被首次提出并得到运用,该外交策略试图通过现代信息通讯等手段影响其他国家的公众,以帮助外交政策的形成与推行。美国是“公共外交”的有力践行者,白宫大力开展思想文化传播,实施外交战略,在网络信息空间构建“公共外交”的实践场域。但通过互联网频频披露的美国政府之种种劣行,无疑也会损害美国的形象,侵蚀美国透过外交展现的“软”实力和“巧”力量。此外,信息安全“双刃剑”还体现在这些方面:(1)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美国的国家安全正遭受着越来越大的非传统威胁,对传统国家政治治理模式造成了挑战。(2)政府权威受到进一步挑战,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运动等都成为影响国际政治的重要变量,削弱了美国及许多国家政府对本国事务的控制能力;国家外交政策的合法性在网络上受到更多质疑的同时,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更加困难,对外交议程的控制力也会相应减少,如美国国防部因无法合理解释关塔那摩监狱的虐囚事件而在网上广受诟病。(3)面临更多的国内外问题。美国虽在建立其国际安全体系方面“成就”显著,但用于“国家安全”上的开支增加迅猛,这固然刺激和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背负着过多的支出;它既可提高国家的安全系数,同时也增加了易受攻击的“软肋”。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2)

2我国信息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2.1信息安全制度有待优化

根据最新的信息显示,目前我国所颁布的有关信息安全发展的法律条例以及政府制度的文件有很多,其中包括《网络信息安全不同等级保护措施》、《计算机互联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级别划分标准》、《国家安全法》、《互联网络商务信息密码安全保护条例》以及《互联网络信息电子签名法》等。虽然在这些法律条例以及政府文件中都对计算机互联网络信息的安全出台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但从整体来看,大部分的条例内容都只是对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涉猎,这些涉猎内容较为分散,而且没有统一的有关整个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概述和规划。在我国近期所颁布的《“十二五”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我国新兴产业战略性“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只是对网络信息的相关产业发展战略进行了简单的规划,规划内容并不够明确,而有关区域性的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更是没有及时提出。

2.2威胁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构建的因素

对威胁因素的界定是一个国家安全观念的主要体现,而不同国家对于威胁因素的界定并不相同。每个国家对于威胁本国家安全的因素进行判断的标准决定了这个国家在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时的侧重点以及分配比例。而对于我国来讲,能够对我国计算机互联网络信息安全产生威胁的因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2.1.1首先,是从经济的视角分析网络信息安全威胁

由于我国的计算机互联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较晚,故使得我国整体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都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对于外界的违法入侵和信息盗窃行为的抵抗能力也较弱。而这样的局面不但会使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更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损失,有时甚至会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团结。与此同时我国在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构建的过程中,对网络黑客的攻击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也都比较落后,这样的状况经常会给不法分子创造窃取信息的机会。

2.1.2其次,是我国政治的视角分析网络信息安全威胁

在当前世界各国之间和平共处的大环境下,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以及与其进行联盟的国家,经常会打着网络信息自由的幌子,来对我国的政治领域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渗透和宣传,其中甚至包括散布虚假社会信息、反对我国当前执政党的合法性以及纵容反对我国政权等行为。

2.1.3最后,是我国军事的视角分析网络信息安全威胁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之间的军事抗争行为越来越依赖于信息化的互联网络,在对国家国防进行构建的领域中,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作战领域,其中主要强调的是将传统战场中的事物进行网络信息领域的融入,并对其中的实施进行相应的控制。当前,美国在这一方面已经制定出了比较完善的网络战役规则,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涉猎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据近期联合国载军研究所的调查数据显示,全球已经有45个国家建立起了网络信息战部队,相当于全球国家总数的五分之二以上。

3解决我国信息安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第一个方面是建立一个安全可操控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继而促进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保障能力。

(2)第二个方面时加强对我国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和防范。

(3)第三个方面是推动我国网络信息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借以维护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我国信息安全战略实现路径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着手。

首先,应对国家互联网络空间在进行安全设计时的内容加以重视。在将信息安全战略理论进行实现时,应组建起一只以我国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人员为中心的信息安全小组,并从国家政策以及我国当前网络安全中存在的设计漏洞的角度出发,进行新的网络信息安全系统构建。国家的信息安全构建部门还应建立起优化的管理制度,并完善管理体系。其次,应建立起完善的攻防兼备的计算机换联网信息安全体系。想要实现信息安全战略的规划,就必须对网络空间的主动权进行掌控,并建立起可攻可守的安全防护体系。最后,应将我国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一个国家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是否完善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这个国家信息的安全发展。我国的相关法律部门应充分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构建经验,并有效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制定,继而使得我国的信息安全战略在实现过程中能够受到现行的法律保护。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3)

论文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安全管理,密钥安全技术

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信息交流便利和开放的代名词.然而伴随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攻击与防御技术也在循环递升,原本网络固有的优越性、开放性和互联性变成了信息安全隐患的便利桥梁.网络安全已变成越来越棘手的问题在此.笔者仅谈一些关于网络安全及网络攻击的相关知识和一些常用的安全防范技术。

1网络信息安全的内涵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指网络系统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数据的安全。网络信息的传输、存储、处理和使用都要求处于安全状态可见.网络安全至少应包括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两种静态安全是指信息在没有传输和处理的状态下信息内容的秘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动态安全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窃取、遗失和破坏。

2网络信息安全的现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网民数达到2.98亿.手机网民数超1亿达1.137亿。

Research艾瑞市场咨询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大陆)病毒造成的主要危害情况:“浏览器配置被修改”是用户提及率最高的选项.达20.9%.其次病毒造成的影响还表现为“数据受损或丢失”18%.“系统使用受限”16.1%.“密码被盗”13.1%.另外“受到病毒非法远程控制”提及率为6.1%“无影响”的只有4.2%。

3安全防范重在管理

在网络安全中.无论从采用的管理模型,还是技术控制,最重要的还是贯彻始终的安全管理管理是多方面的.有信息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的管理、机构的管理等.它的作用也是最关键的.是网络安全防范中的灵魂。

在机构或部门中.各层次人员的责任感.对信息安全的认识、理解和重视程度,都与网络安全息息相关所以信息安全管理至少需要组织中的所有雇员的参与.此外还需要供应商、顾客或股东的参与和信息安全的专家建议在信息系统设计阶段就将安全要求和控制一体化考虑进去.则成本会更低、效率会更高那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至少应从下面几个方面人手.再结合本部门的情况制定管理策略和措施:

①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要求每个员工都要清楚自己的职责分工如设立专职的系统管理员.进行定时强化培训.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时检测等。

2)有了明确的职责分工.还要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是必要的。

③对网络的管理要遵循国家的规章制度.维持网络有条不紊地运行。

④应明确网络信息的分类.按等级采取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

4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御

4.1防火墙技术

根据CNCERT/CC调查显示.在各类网络安全技术使用中.防火墙的使用率最高达到76.5%。防火墙的使用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它价格比较便宜.易安装.并可在线升级等特点防火墙是设置在被保护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一道屏障,以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破坏性的侵入。它通过监测、限制、更改跨越防火墙的数据流,尽可能地对外部屏蔽网络内部的信息、结构和运行状况.以此来实现网络的安全保护。

4.2认证技术

认证是防止主动攻击的重要技术.它对开放环境中的各种消息系统的安全有重要作用.认证的主要目的有两个:

①验证信息的发送者是真正的主人

2)验证信息的完整性,保证信息在传送过程中未被窜改、重放或延迟等。

4.3信息加密技术

加密是实现信息存储和传输保密性的一种重要手段信息加密的方法有对称密钥加密和非对称密钥加密.两种方法各有所长.可以结合使用.互补长短。

4.4数字水印技术

信息隐藏主要研究如何将某一机密信息秘密隐藏于另一公开的信息中.然后通过公开信息的传输来传递机密信息对信息隐藏而吉.可能的监测者或非法拦截者则难以从公开信息中判断机密信息是否存在.难以截获机密信息.从而能保证机密信息的安全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隐藏技术的发展有了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数字水印是信息隐藏技术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它是通过一定的算法将一些标志性信息直接嵌到多媒体内容中.但不影响原内容的价值和使用.并且不能被人的感觉系统觉察或注意到。

4.5入侵检测技术的应用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4)

1.学历教育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是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自2001年教育部批准信息安全专业以来,我国已有100多所高校设置了信息安全类相关本科专业。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文《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通知》,旨在全面提升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建设水平,为网络空间安全学科的发展带来机遇。事实上,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在我国经过10多年的发展,理论和技术已经较为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并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研究对象是网络空间及其安全问题。二是网络空间安全已经形成了若干相互关联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密码学及应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是本学科多年来公认的三个比较成熟的研究领域,另外,还包括网络空间安全基础理论和应用系统安全。三是网络空间安全的研究已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并已经积累了多年的研究或信息安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和基础。高校的信息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学历教育毕业生是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之一。

2.安全竞赛

信息网络安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高校培养的信息安全人才和企业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解企业对于信息安全人才的需求,高校师生参加网络安全技能竞赛,通过竞赛查不足、补短板,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高校可与网络安全相关度高、需求迫切的企业建立长期对口合作关系,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3.单位内训

高校毕业生毕业进入企事业单位后,需要快速融入企业,掌握本岗位所需各种技能,很多单位针对信息安全从业人员组织单位内训。目前,很多单位采用在线授课和面授方式组织单位内部的信息安全培训。通过短期面授的方式组织信息安全培训,快速提升企业员工的岗位技能。企业内部的在线教育平台提供信息网络安全实践环境,这些在线教育的平台除了可以提供面向信息安全相关专业的相关课程实验之外,还紧跟国内外最新的安全技术发展与典型的安全热点事件,通过适当的简化与还原,为单位内训提供一系列与时俱进的创新型实践环境。

4.持续教育

信息安全持续教育是提高信息安全从业人员整体水平,解决信息安全专业人才缺口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国内与信息安全行业相关的培训机构也逐年增多,通过培训机构的持续教育提高信息安全专业毕业生的总体水平。国内现有的信息安全认证培训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体系,从数量到质量都得到长足发展,为国家信息安全的人才培养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开展面向信息安全认证从业人员的专业持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信息安全认证相关人员的执业水平,加快了我国信息安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保障了信息安全认证人员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信息安全人才教育培养所需条件

信息安全人才教育培养需要体系化教材、专业化师资和系统化实践环境。

1.体系化教材

体系化优秀教材是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才的关键,但是,这却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原因有二:其一,网络空间安全的涉及面非常广,至少包括密码学、数学、计算机、操作系统、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数据库等多门学科,因此,其知识体系庞杂、难以梳理;其二,网络空间安全的实践性很强,技术发展更新非常快,对环境和师资要求也很高。教材是教学的基础。优秀体系化教材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络安全教材编写方案,邀请高水平学者加入教材编委会,明确分工、层层把关,做好教材的编纂、评审和发行工作。此外,还可以开发视频教学资源,推动传统书本教材向多媒体互动式教材转化提升,可加强入门性、普及性培训教材和相关科普读物的编写。

2.专业化师资

信息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离不开专业化师资队伍。新设立的网络安全学院需要大量的学术水平高的教师,以提高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教育的整体水平。针对一些高校网络安全方面教师缺乏的情况,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高等院校网络安全专业教师开展在职培训。鼓励与国外大学、企业、科研机构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不断提高在全球配置网络安全人才资源能力。支持高等院校大力引进国外网络安全领域高端人才,重点支持网络安全学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进修。积极创造条件,聘请经验丰富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专家、民间特殊人才担任兼职教师。鼓励高等院校有计划地组织网络安全专业教师到网信企业、科研机构和国家机关进行科研合作或挂职。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承担国家网络安全科研项目,吸引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网络安全教师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

3.系统化实践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5)

二、私权视角下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局限性

(一)侵权法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注意义务的规则

互联网技术发达的美国和欧洲较早地注意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维护个人权益安全方面的作用。因而通过国内或地区立法针对不直接提供网络内容的服务者在某些情形下承担侵权责任做出规定。以美国为例,其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中即以避风港规则和红旗规则为非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对版权领域内出现的某些侵权行为设定了一定的注意义务。依据避风港规则,自身不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通知及时地处理了涉嫌侵权的信息,便能够享受免于承担侵权责任的资格。②红旗规则是避风港规则的一项例外适用,其含义是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如此的明显,如同红旗一样飘扬,那么网络服务提供者即不能以避风港规则推卸责任,在此情况下,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请求删除、屏蔽的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对此承担侵权责任。立法者意图通过这两项规则的适用达到既能不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过重的负担,妨碍其行业发展,又能保护相关权利人版权利益的目的,初衷不可谓不深远。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侵权责任法》相继吸收了美国法中的这两项规则。③但在适用上做出了三点不同的变通,这表现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制度设计上:其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由非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扩大至其他类型的软件服务提供者;其二,侵犯的权益由信息传播权扩大至所有可能被通过网络侵犯的民事财产权及人身权;其三,改变了美国法中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审查义务为主要原则,仅在有限的情况下就其未尽到注意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为辅的立法初衷,而是代之以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与实际侵权人同等程度的网络侵权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将原避风港规则中的通知和删除程序作为衡量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决定性标准。美国法中的避风港规则与红旗规则在引入我国《侵权责任法》时发生的上述变化,表明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对他人的网络侵权行为承担更为严格的侵权责任。这种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的侵权归责模式,源于当时出现的许多人肉搜索、网络谣言等侵权事件这一社会背景。立法者在做出这种制度设计时,更多的是基于一种政策考量,而不是从网络服务提供者本身的地位出发,规定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出发点决定了第36条在适用的过程中并无法解决诸多实际问题。首先,网络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权利类型越来越多,不仅包括知识产权,还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对于某网络用户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其中涉及价值判断,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由法院作出裁决。从根本上讲,网络服务提供者并无资格仅仅根据权利人的权利通知即采取删除、屏蔽等消除侵权信息的措施。如果无视这种资格缺陷,在知识产权领域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审查权限,那么鉴于此类权利的识别性较为容易,这尚且处于其能力范围之内,但在权利类型扩张到人格权的情形下,权利冲突已经变得极为复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此已经失去了甄别的能力。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为何美国的避风港规则和红旗规则仅适用于版权法领域,而没有扩及其他侵权情形。其次,WEB2.0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出现了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交流平台。原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集中控制主导的信息和传播体系,逐渐转变成了由广大用户集体智能和力量主导的体系。此外,随着用户数量的激增,信息的产生和传播呈现出海量化和碎片化的特征。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这种信息流动模式下,难以行使针对具体个人权利的信息审查义务。前述两项客观制约因素决定了侵权法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已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之外,这种规则本身的运行并无法起到保护受害人权益,净化网络的初衷。

(二)从私权角度审视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的局限性

无论是美国法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宽松的注意义务规则,或是我国侵权法中以严格救济受害人为主的制度设计,两者均是站在维护私权的角度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之安全保障义务做出规定。严格讲来,任何安全维系规则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私人权益不被侵犯,这是理所应当且毫无疑问的。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践中威胁民事主体权益的不安全因素有诸多表现形式,并非每一项都表现为直接侵权,换言之,传统的侵权归责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安全威胁情形,民事主体个人权益的最终保护并不能都通过主动提起侵权诉讼来获得解决。这在当下层出不穷的网络安全频发的各色事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如2011年腾讯公司与奇虎360公司发生不兼容大战,腾讯迫使6000多万用户卸载了360安全软件。该事件本身虽是两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正当竞争而起,表面上看,并没有直接侵犯网络用户的实际权益,但实际上腾讯公司迫使所有使用QQ的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的行为正是无视这些用户的网络安全选择,间接地置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当QQ用户因卸载杀毒软件遭受信息泄露,实际权益受到侵犯时,却无法依据目前的私权规则提起侵权之诉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依据前述我们对信息网络运行规则的解读,网络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整体性系统,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均处于进入网络通道看门人的地位。不独网络软件服务提供商,即使是网络硬件设备提供者,也应负有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如电脑的芯片制造商,在芯片投入批量生产之前应尽可能地对其技术安全性进行全面的检测,当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洞时,也应及时采取技术修复等各种可能的措施最大限度的确保用户的使用安全。而私权规则仅针对在某些直接侵权情形下未尽到注意义务,而需承担侵权责任的软件服务提供者。从本质上看,这是将网络关系简单化为软件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之间的债权化网络结构,从而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同于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忽略了信息网络其他构建者应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上文所述之路由器被破译以致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即是证明。在具体的侵权法领域,网络仅是一种使用工具,网络服务提供者犹如普通的商品制造商一样,并不对任何个人通过使用该工具而侵犯他人的行为负责。综上可知,站在维护个体私权的角度看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所有个体用户承担义务的负担,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纵深发展,网络用户在使用人数和行为模式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述私权规则在解决具体侵权问题方面,仅具有有限的适用性。此外,该规则将保护主体限于私人用户,忽略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国家、公司等商事组织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现实情况下,面对越来越多的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私权规则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却无法适用于其中。鉴于此,我们应该跳出私权视角俯瞰整个公共领域,重新审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应具有更深远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并且配有更为细化和恰当的义务履行规则。

三、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价值取向: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

以维护纯粹的个体私益捆绑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基于信息网络开放、互联的结构性特点,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整体系统中所处的地位,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应以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为价值目标。网络空间是否存在着公共性,这是我们在理解这一价值目标时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通常我们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而倾向于淡化其公共性和社会性的一面,进而将网络社会简化为无数个用户与软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相对法律关系,对于网络纠纷也倾向于以纯私法的方式进行处理。网络的虚拟性是指信息的存在方式皆以文字、图形、声音、视频形式表现,而缺少现实世界中立体、固有的形态实体物。这个特点常常在视觉上给用户以错觉,认为自己脱离了群体性的生活,面对的仅仅是不可触摸的信息,而忽略了任何信息流产生和传播的背后均是人际关系在发生互动这一基本事实。物理世界中,先存在着一个公共空间和领域,而后才会产生聚合的公共行为;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打破了这个传统的模式,先有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后才形成一个公共空间。换言之,不论空间的表现形态如何,只要人们以言行的方式聚集在一起,展现的空间就形成了。由此可以说,虚拟性并不排斥公共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虚拟性成就了网络空间所特有的公共性。网络空间具有公共性意味着作为信息看门人地位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需为空间中所有用户承担最低限度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秩序关注的是网络空间内各类信息流的畅通、有序运行;安全强调的是不被搅扰,能够自由流动的一种状态。秩序与安全虽然指向性不同,然而两者并非可以分割,而是紧密连为一体的价值。秩序的维持有助于确保安全,而对安全的保障,也有利于秩序的实现。秩序与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价值需求,但与现实的物理社会相比,网络社会似乎对此表现出了更强烈的需求。这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现实社会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形成了一套运行稳定的制度体系来确保社会秩序与安全,而对于新生的网络社会而言,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建立起一套基本的秩序与安全规则,是网络社会得以运行的基本前提和保障;另一方面,与现实社会不同,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交际均是以信息流的形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这种长线距离的曲线往最容易在过程中产生波澜,因而确保个人信息在流转过程中的有序与安全成为网络社会必然的价值选择。换言之,网络世界更需要对信息产生、传播过程的管控,这迥然于现实世界对私人权利的静态保护。可以说,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这两项价值内生于网络社会,也将伴随其永久存在和发展。网络社会对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渴求,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对所有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这归根结底是由网络特有的技术特征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处的法律地位决定的。网络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需借助于网络平台进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表现为各种信息的流动,因而从技术上确保信息流有序、安全的产生、存储和传输,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实践中许多危害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行为均是由于网络技术存在缺陷所导致。如2011年,程序员网站CSDN、天涯社区、美团网等网站数据库遭到黑客攻击,网络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曾集中爆发,上亿用户的注册信息被公之于众,其中,广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泄露了包括真实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在内的约400万用户资料。针对这些问题,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政府机构或其他主体相比,既有能力,也有条件积极、主动的进行预防和事后应对。此外,随着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信息越来越成为一种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争相攫取的新型资源,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受益者,理应对这一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安全承担保障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为价值目标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并非忽略对私权的保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着眼于潜在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因而对其进行维护恰恰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私权。实践中,许多个体的私权受到侵犯往往是由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所致。如家、汉庭等大批酒店的开房记录泄露事件,正是因酒店Wi-Fi管理、认证管理系统存在信息安全加密等级较低问题,以致这些信息被黑客窃取、泄露,危及开房人的实际权益。

四、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容———以个人信息保护为例

在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价值指引下,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广泛,既包括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制造或提供危害网络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产品或服务,也包括需采取技术措施不断升级自身产品或信息系统,确保不会出现安全漏洞从而被他人侵入和破坏;既包括某些非内容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利用平台传播与该价值目标不符的言论或行为做出禁止,也包括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时对自己行为(如不正当竞争)进行克制,避免因自己的行为将用户的基本使用安全置于危险境地;等等。如此广泛的范围使得清晰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绝非易事。目前,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常常表现为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处理、利用、泄露,以致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在此以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主线说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法律规定或用户同意不得任意收集、存储和处理他人信息

信息网络时代,信息不断的产生和流动,网络服务提供者凭借其先进的技术手段,能够对用户使用网络留下的诸多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理。由于个人信息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从而将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隐私、财产等权益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增加受害的几率,因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存储和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进行规制。任何网络服务提供者都不得未经许可收集个人信息,应当是一般原则。对于用户同意收集的个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指定的收集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该范围另作它途,同时也不得基于一定的目的,将该信息提供给其他主体使用。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需采取措施维护信息在产生及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使用信息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存储、处理时,应当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检索、披露及丢失、泄露、损毁和篡改个人信息。一般而言,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各项管理措施,如建立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及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妥善保管记录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等等。实践中,尽管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不同会采取各异的管理措施,但只要最大限度的确保其管理上不存在人为的漏洞致使他人信息泄露,即可视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尽到了该项义务。除了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外,技术因素是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互联网络的发展,大量个人信息被计算机和各种网站等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储,因而一旦网络出现系统漏洞、程序漏洞等各种危害安全的漏洞后往往会导致大规模个人信息发生泄露。从技术上而言,漏洞是软硬件在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攻击者能够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访问或破坏系统。一个系统自时起,就一直处于漏洞发现和修补的循环之中,漏洞问题会长期存在。这种特性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实时注意网络异常,当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补丁修复,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增强系统的抗攻击性,确保信息安全;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网络安全日志,对重要网络系统及数据、信息及时备份。此外,一旦发生个人信息泄漏、丢失,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及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渠道告知受影响的个人信息主体事件的发生情况以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免给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并且还应当及时向国家相关信息管理机构进行通报。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传输信息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的信息的管理,对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予以禁止,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禁止或传输的信息,一般而言是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或有损社会风气等信息。如宣传思想的视频或文字;教授用户破解他人路由器方法的文字;某网站已被泄露的用户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等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前述信息的和传输进行管理,意味着其对信息的和传输具有一定的审查义务,这不同于侵权法领域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站在私域角度纯粹依据自己的价值取向保护个体私权之情形,该项义务的履行具有较为明确的参考标准,因而也不会对用户的言论自由构成侵犯。事实上,在对用户或传输的信息进行审查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某种程度上更类似于一个公共管理机构,因而这既是其承担的义务,也是其享有的部分公共管理权限。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终止其技术服务时应最大限度的确保使用该技术服务的用户的信息安全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如若要停止某项技术服务,对于使用该技术的所有用户应当提前发出通知,及时提醒其继续使用将会带来的风险,以及告知其避免这些风险需要采用的措施,给用户足够的时间进行技术更换工作。如微软中国此前宣布于2014年4月8日停止对WindowsXP的支持,但考虑该操作系统在我国通信等重要行业仍占据较高比例,若立即停止将会给基础通信网络带来直接风险,威胁基础通信网络的整体安全,故其决定将与包括腾讯在内的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安全及防病毒厂商密切合作,为中国全部使用XP的用户,在用户选择升级到新一代操作系统之前,继续提供独有的安全保护,帮助用户安全度过系统过渡期。网络服务提供者之所以在其技术服务结束时仍需向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源于长久以来二者之间的一种相互生存倚赖,尤其在当下的互联网行业,某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某些技术方面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导致其地位已具有不可替代性,因而在退出时理应采取一些安全措施保护所有使用其技术服务用户的安全,避免因其退出技术服务而给用户带来人身及财产损失。在当下网络新产品或服务不断涌现的时代背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非常之多,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容也各不相同,于此情形下,穷尽其所有的义务内容绝非易事。上述以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及泄露为例说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义务,仅具有概括作用,具体到实践中,每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究竟有无尽到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应以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为价值指引做出判断。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6)

2.与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相结合

(1)制定相关战略政策,对网络强国建设进行统一指导和规划

网络强国建设是系统性、全局性工作,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战略政策,加强顶层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是要尽快出台以需求侧为重点的资金支持政策。国际经验表明,供给侧与需求侧创新政策共同作用,能更为有效地促进技术创新发展。因此,我国需要建立需求侧创新政策,将我国巨大的市场需求转化为技术创新的动力,也就是通过为创新增加需求、改善促进创新吸收的条件,提高对市场需求的认知等途径,刺激市场的出现或重构新的市场,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加速实现创新扩散。具体包括:加大政府对网络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公共采购,通过以技术研发采购为主的商业化采购、以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导向的公共采购,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初始市场,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大力推动私人需求发展,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直接对终端用户的财政补贴,或间接进行消费者宣传等方式,提升私人用户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认识和接受度,降低购买成本,培育本土领先市场,促进新技术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和发展;塑造有利于创新扩散的市场框架条件,政府应当制定标准、法规,为新技术发展提供相关规范,通过制定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的通用标准,鼓励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企业基于平台建设自己的创新生态系统。二是针对网络人才的特殊性和我国网络人才存在的实际问题,尽快出台网络人才相关扶持政策。重点扶持高校培养、职业培训、全民意识普及,促进网络人才在区域间合理流动,为人才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网络文化主旋律,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网络诚信环境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网络正能量的宣传,同时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

(2)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网络强国建设

网络强国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应在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协调机构领导下,统一思想,协调各方工作,提升网络强国建设的效率和速度。以网络科技为例,我国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同合作较少,政策的衔接配合较弱。网络科技影响广泛,其发展也是深深内嵌于经济社会的各个系统,因此有必要加强顶层战略设计,构建多部门协同战略体系,对科技、教育、产业等多个领域中网络科技战略统一规划,组织大学、科研机构、产业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制定网络科技发展路线图,促进科研、产业各方达成技术发展共识,并以此为基础,明确各部门战略目标,以及各部门在网络科技创新中的协同关系,使各部门战略设计、执行相互衔接。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重大问题,面向网络科技发展需求,建立科研、产业政策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组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支持作用,共同促进技术发展和应用。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基础网络科技、产品研发

应加大对网络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等的重视程度,设立专门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经费支撑。一是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设立网络产业技术发展基金,由专业机构负责运营管理,加快产业技术发展。网络产业技术发展基金投资方向包括:国内企业开发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由科技专家和产业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并由专业投资管理团队采用商业运营方式进行管理;我国企业并购海外拥有关键技术的企业,由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对相关项目进行评价筛选,以贷款、股权等方式参与海外并购项目,支持我国企业技术发展;中小企业网络科技创新,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衔接,完善产业组织体系。二是为网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济基础,应明确人才培养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有限经费的利用效益。主要包括:支持高校培养体系课程设置研究,在形成较为完备的专业理论体系的同时,引入部分时效性较强的课程,以适应新形势、新技术、新风险的需要;拓宽资金渠道,采用国家或企业奖学金的形式对专业优秀在校生进行资助,增加专业吸引力;投入专项资金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大核心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以人才教育促进自主网络科技发展,从而带动我国信息经济的整体发展。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网络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同时注重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源泉,推动我国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加强高品位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形成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推动网络文化发挥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

(4)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

一方面,信息产业界应当形成尊重人才的氛围,主要包括:一是转变我国对智力资本的认识,改变金融资本价值取向,提升国家、企业等社会各界对发明、专利、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的认可程度,营造尊重知识、崇尚技术、鼓励创新的人才成长环境。二是加大国家层面对网络人才的重视,设立网络人才奖项,对国家网络强国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部级别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使他们成为建立“网络强国”的中流砥柱。三是对人才体制机制进行必要改革,提高人才的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科研项目中设置合理的人员经费,建立技术人才的晋升通道。四是引导IT企业提高对人才的重视,将人才视为企业发展的引擎,建立管理层和技术人才联合主导的技术研发路径,在科研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充分听取技术人才的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给予研发人才“员工股”,调动研发人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健全网络人才的评价体系。目前大学科研机构以学术论文为基础的评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人员从事应用研究的积极性。因此,各大学和科研机构有必要针对科研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不同产出特点,建立综合评价体系,鼓励科研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从事应用研究工作。而且,教育和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允许科研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到企业任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并保留大学科研机构的编制,促进科研人员流动,加强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7)

目前,有部分公安人员缺乏一定的保护意识,上班时间用智能手机、笔记本等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电子产品连接公安网,还有部分公安部门报废的计算机未进行硬盘格式化处理等问题时有发生。由此可见,“一机多用”问题对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有着很大的威胁,甚至会导致其它网络病毒攻击公安网,进而泄漏重要的警务信息,引发其他的安全事故。

1.2电脑经常遭受病毒入侵

公安计算机时常遭受病毒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三点,第一,部分公安人员随意在计算机上下载未知软件、插拔U盘和移动硬盘等;第二,使用公安网的部分电脑没有装备杀毒软件,就算是有此类软件但是也不能及时升级维护,进而使一些新病毒无法识别不能清除;第三,有的公安部门在电脑发生故障或添置新电脑时,不按规定程序申报,反而请外界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做系统,进而导致很多病毒趁机入侵计算机信息网络。

1.3存在计算机违规保密现象

经过相关报告和检查发现许多公安计算机在保密措施方面做的不完善,比如相关人员将绝密信息存储到电脑上面,将文件违规存储到非专用的计算机上,甚至部分公安部门并未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这类现象无疑是带来安全隐患的重要诱发因素。

1.4其他违规行为

有少数公安人员在网上存在违规行为,在公安计算机上安装违规的电脑游戏或软件,有的公安人员随便在网上发表言论或者是进行其他测试,还有的在公安计算机上使用“黑客”等软件,非法登陆未授权的系统、数据库和网站等。

2.有效应对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主要风险的策略

根据以上公安计算机存在的主要风险可见,加强管理公安网已经刻不容缓。为了改变目前的现状,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策略。

2.1提高整体人员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加安全宣传教育

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是一个全方位的体系,无论是哪一个细小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整个公安网面临重大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还是一个完整的、长期的问题,网络上的任意漏洞都会致使全网崩溃。为此,必须加强全员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的教育和监督工作,让每个人都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强烈遏制运用公安网进行的一切违规行为。

2.2增强组织领导

第一,将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分配给各个领导,将这项工作重要对待,如果遇到任何安全问题,第一责任人都应该及时协调解决;第二,将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落实到个别主管部门责任,各个主管部门要做好信息安全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整体人员的安全防患意识;第三,将使用单位责任落实到实处,各个部门既是保障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重要参与者又是使用者,所以必须加强全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并从实践中找到漏洞和存在的重大问题,继而有针对性的解决发生重大问题的某一部门,不断完善工作中的各项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坚决遏制此类情况的发生。

2.3注重队伍建设

第一,在全员中选拔工作责任心强、计算机应用网络水平比较突出的员工,作为对应的各个基层单位、支队以及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配合所属领导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重要工作;第二,对网络安全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为他们创造更多出国深造的机会,进而完善自身的知识水平,提高自我素质,为我国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做更多的贡献;第三,明确网络安全管理员的具体职责,使其切实肩负起各项检查监督的责任,对于发生违规行为的具体单位、部门进行通报制度,进而警惕同类事件的发生。

2.4加强技术建设

目前大多数违规现象的发生虽然都进行了处置,但是还不能有效避免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主动管理与防御已经是迫在眉睫,应该将其放在目前以及以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进行。首先,要合理的限制访问权限,设立安全保障系统,避免其他计算机、手机等具有无线连接功能的电子产品随意应用公安网,杜绝“一机多用”情况的发生;其次,有效进行漏洞扫描,对安全评估系统不断的开发和应用,及时对整个网络的各个计算机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发现问题以后立刻采取加固措施,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最后,设立网络防御系统,对于入侵的病毒、黑客、间谍软件等及时防护,并完善各类病毒的体系,提高公安计算机信息安全主动防御的能力。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8)

1妇幼保健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妇幼保健网络信息安全关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一定要切实强化网络信息的安全,确保相关的信息能够在相对安全的状态下共享,进而使得妇幼卫生事业能够健康发展。

2妇幼保健院的网络信息安全方法

2.1打造信息全面的妇幼信息网络平台。目前,信息化是妇幼保健院的改革趋势,目前已经在大城市铺开,但是要获得全面详实的数据,必须将信息系统广泛铺开,这之中存在很多难点。如果系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其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所以说,在对系统进行推广之时,必须要构建起具体的配套措施,要引入大量的专业人才。当然,在此过程中,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必须要想尽办法克服,要将信息安全监测的相关工作予以有效落实,如此方可使得信息资源高效、安全传输、共享,同时也可使得相关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察觉到系统之中存在的漏洞,继而采取最为恰当的方法来予以弥补,如此则可使得网络系统当中的主要数据能够得以恢复。2.2网络安全扫描。对网络进行安全扫描可使得相关人员对系统的安全状况有切实的把握,针对其中出现的缺陷予以及时弥补,如此可确保系统的安全得到切实保证。此种技术还能够对局域网、操作系统还有防火墙等展开扫描,这样一来,管理人员就能够对网络系统当中出现了安全性较差的服务,操作系统当中出现的各种漏洞,以及主机系统当中出现的监听程序等有切实的了解,进而选择最为合适的方法予以消除。网络安全扫描通常来说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就是远程扫描,这种类型的软件有很多,其可以通过远程的方式来对主机的安全性展开检测,从而能够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各种缺陷。当然,此种软件的确是可以展开行之有效的远程扫描,同时其也是用来进行网络攻击的工具,通过此类型软件可对主机展开深入的扫描,这样就可发现其中存在的各种弱点,进而对其展开攻击。从事网络管理的相关人员可通过安全扫描软件来发现网络当中存在的各种漏洞,进而受到攻击之前就将其予以修补起来,如此一来,系统的安全性就得到了提高。其二就是防火墙系统扫描。在对内部网络展开安全防护之时,防火墙系统是十分关键的。当然,这个系统的配置是较为复杂的,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配置错误的状况,这就会导致网络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一旦操作系统当中有漏洞,内部安全自然也就难以得到保证。所以说,通过防火墙扫描则可使得配置更为合理,并对操作系统展开安全方面的检测,从而使得系统的安全性有切实的提升。2.3构建起应急计划。计划的制定一定要非常详细,要将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部纳入其中,从而使得系统、应用等受到破坏之时能够及时予以恢复。在安全方面出现问题之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来反应,并做出作为合适的处置。一定要确保灾难恢复计划的可行性,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用户所碰到的之际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保证系统能够有序运行,同时还要将导致问题出现的因素予以排除。灾难恢复计划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对单个系统以及设备故障予以重点关注,要将其所产生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中,同时能够及时发现故障根源所在,进而能够对其予以高效的修复。2.4注意问题。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所有网络包括终端均安装了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网络管理员适时监控维护中心机房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网络安全,要确保相关人员在进行操作之时不会出现任何的违规行为,并要对其权限予以设置,在软件应用方面更要严格,除了必要的管理、临床方面的软件之外,其它软件均不可运行,同时还要将U盘接口予以封闭,这样方能使得信息的安全性得到保证。计算机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和设备供应商联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3结语

由上可知,若想使得网络信息安全得到切实保证,就必须要对与之相关的因素予以整体考虑,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计划,并要将相关的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制定出具体的法律法规。

作者:聂思思 单位:浏阳市妇幼保健院

参考文献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9)

关键词:

网络信息 问题处理 管理策略 安全措施

网络的使用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快捷方便,也使得人们的视野更加宽广,甚至使事业蒸蒸日上,在网络给人们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严重后果。例如:加密数据的损失以及安全系统的崩溃等,因此解决网络安全隐患就显得尤为重要。

1网络信息安全的具体描述

在科技尚不发达的年代,人们并不关注网络,更不了解何为网络信息安全,但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深入人心,网络信息安全愈发受到重视。但何为网络信息安全,其实并没有很明确的定义,因为不同的领域或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安全的要求也更深一步,再加上现有网络信息不光只是单纯的信息,还混合人和技术,所以现代信息安全更加严谨、慎重。本文所说的信息安全一般是指一个独立国家的社会信息化状态及其信息技术不受到外来的影响与侵害。所以要确定信息是否安全就要充分了解信息所在的这个传递载体及网络,同时也要明白信息安全本身的具体特性。信息安全的特性有:(1)完整性。即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的破坏遗漏等现象。(2)可用性。即所属信息是完全合法的。(3)保密性、可控性。即授权方可以有效控制信息的去向等。(4)可靠性。即信息真实质量保证受到客户认可。简单来说,信息安全就是在保证信息安全不损坏的基础上传输到指定地点。

2常见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分为2类:一种针对信息本身的安全,另一种针对传输载体网络的安全。任何一种都会造成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综合来看,主要分为人为影响和软件或是系统本身存在的不足。人为影响有无意识行为,如操作出问题或者不会使用随意与人共享密码等;恶意攻击行为,主要代表是电脑黑客的存在,如利用编写的病毒程序刻意攻击用户电脑,或是在客户正常使用时,对信息进行拦截等。现有情况下,对网络信息安全传输的影响方式主要有信息的拦截破译、信息的伪造、信息的中断和信息的篡改。主要信息出现一丁点的纰漏都不能保证其完整性,所以都会造成信息安全问题。

3现有维护网络安全的技术

3.1“防火墙”安全保障技术

防火墙是一个针对多个网络中访问权限控制的网络设备,主要为了保护本地网络安全不受外来网络攻击。简单地说,防火墙就像二极管,对己方网络起到趋利避害的作用,而对外来网络则详细检查,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允许进入,若不安全则会阻止进入。相对地,防火墙也存在特有属性:首先是针对数据的双向筛选,即不仅是从外部网络进来的数据要审查,内部网络流出的数据也同样要接受审查。其次,符合规定的信息数据才能通过。再有,具有防侵入作用,即在未知来源的软件或是数据进入时会自动阻止,防止攻击原有网络信息。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当然,防火墙技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在使用防火墙时会对网速等造成影响,所以在使用防火墙技术前应考虑清楚是否要安装。

3.2针对数据的加密技术

数据尤其是一些机密的数据非常重要,所以要重视数据的安全,而加密技术的产生就是为了保证数据不被窃取或者销毁。数据加密就像是为数据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加上一把锁。只有使用者才拥有打开保护数据的锁的钥匙,而其他非法者都没办法解读其中的数据。一般数据加密有2种:即线路加密和端对端加密。2种方法的区别就在于一种是针对传输线路进行加密,而另一种则是在端的两头加密。具体分为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对称加密就是加密解密密钥,这种加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操作过程,但其安全性就有一定程度的下降。非对称加密就是一对密钥一个负责加密另一个负责解密,2个密钥不一样,这样提高了数据安全性,因为要想破译加密数据就要同时解读2个密钥,相对地,难度就会增加很多。其中非对称加密的典型代表就是数字签名,通过“签名”对数据进行加密,在通过给定密钥解读签名来达到解锁数据。其中最主要的是密钥,因此对于密钥的管理就很重要。无论是从其产生作用到最后销毁都要严格管理。对于对称型密钥来说,只要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互相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保密性,就能使对称加密过程更加简单,同时还使原有的难以区分的问题得到解决。

3.3控制访问权限的技术

顾名思义就是对所有的要求访问的用户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对应的权限控制,对于那些带有恶意的用户杜绝访问,减少了本地网络信息的泄漏,更好地保护了信息的完整性。该技术是保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网络中比较基础的保护方式。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没有阻止被授权组织的能力。现今主要常见的控制访问权限的技术有: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及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所谓自主访问控制即现有信息所属者拥有想让谁能访问的设置权限,即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设置。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过滤出一些不安全因素。再有,为保护个人信息等还可以自行设定额外的保护锁,就像腾讯QQ中空间相册可以有选择的另行设定密码是一个道理。而强制访问控制就是不受用户控制的,直接听命于生产方的那些。通俗来说就像你买一台电脑,电脑本身有很多系统是买来就带有的,且自己无法更改或删除的,这些系统就称为强制访问权限。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就是根据各部分数据或信息的不同,将之指定为不同的角色,在使用时直接根据角色的不同选择对应的访问权限,从而达到控制权限的效果。区别于常见类型的主要是中间角色的加入。认识到了所谓的访问控制,不得不看看访问控制机制又是怎样工作的。常见的技术支持有入网访问控制,就是对于登录使用时的权限控制;权限控制,即设定所拥有数据信息哪些能被访问,哪些不能被访问的技术;目录级安全控制,即在一定的级别区间内只能对此区间的数据等起到效果,没办法越级控制;属性安全控制,服务器安全控制,一般可锁定服务台或是锁定登录时间,只能在规定时间登录。这样就能有效保护数据安全不被破坏。

3.4虚拟网专业技术

就目前来看,针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最有效的就是虚拟专用网技术的研发,所谓虚拟专用网技术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共网络中建立一个专用的信息通道,使得所需传递的信息能够安全的传递。

3.5针对是否有入侵现象的检测系统

就是随时随地对网络信息进行保护防范作用,及时检测是否有不安全因素的闯入,保证信息的安全。其操作流程是:首先对安全行为进行分析了解,然后查看系统各部分是否有漏洞,再扫描到已有攻击时应作出提醒,并将其记录在案,最后看所传输数据是否安全完整等。当然,还有很多维护网络安全的技术如身份认证技术、安全隔离技术等,正因为这些技术的存在才能使现在网络信息的安全。

4频发网络安全事故及其应对策略

由于网络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总是伴有漏洞的产生,而漏洞不能及时安装补丁加以修复,往往会遭受网络攻击,但是网络攻击又有很多种攻击方法,有拒绝服务的攻击,就是攻击者使计算机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此类攻击一般伴有特定现象如被攻击对象中有很多TCP连接在运行,或是网速被拖慢导致无法有效与外界沟通交流等。还有利用型的攻击,对于此类攻击一般采用设置晦涩的口令或是下载安装特洛伊木马等方式来预防。再有就是收集信息类的攻击,其主要包括信息扫描技术即专门针对网络地址,连接端口的扫描并根据反响映射来找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的技术总和;对于体系结构的试探检测,最后是利用不同的信息服务。还有就是利用虚假信息来进行有效攻击的手段,像虚假的邮件、系统软件等。在网络安全事件多发的时候,为保证信息安全性就一定要进行有效的防治。首先要随时预防病毒的进入,对于重要数据信息要及时进行备份与恢复,要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在对木马病毒的防治上,应首先认识到病毒侵入的常见表现,有运行速度变慢,莫名的死机或是有异常的电脑显示等。其次就是要安装杀毒软件。再有就是要把各个磁盘里的无用东西进行彻底的清除,最后则是把各系统硬盘中的垃圾等无用的东西清理掉,保证电脑的通畅运行,这样才能减少病毒藏匿于各垃圾软件中的概率,只有将这些无用软件都清理掉才能有效防止病毒的入侵,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

5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随着科技的进步,使用网络的人也越来越多,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人也越来越多,此时的网络不单只是娱乐休闲的代名词,网络中所传输的信息更加重要,上至国家要事,下至百姓生活都与网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网络安全就成为关注的重点。只有网络安全,网络中所传输的重要信息才能获得好的保证,才能使社会和谐,国泰民安。基于此,应针对现在网络中存在的潜在威胁及常见漏洞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式,借此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首先,应从国家层面重视网络安全,制定有效的政策制度来规范网络运行及保证网络环境。但网络问题又是千奇百怪的,所以需要政府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问题,并提高网络防御力。只有网络环境安全健康了,信息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其次,应针对网络的使用者,即深刻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在购买电脑设备时就应该保证其质量,不要贪图便宜吃大亏,还有就是在买入设备后一定要及时下载安装防毒杀毒软件,预防病毒的入侵,保证网络环境的干净。再有就是要及时清理电脑各硬盘磁盘中不使用的软件安装包等,保证电脑的运行,也减少病毒的藏匿。最后,网络系统的开发者应认真编写系统程序,减少系统漏洞的产生,这样就能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6结语

综上所述,现在有很多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科技,减少了网络问题,而且更多的新科技也在研发中。也就是说,网络安全问题的加强指日可待,但就目前来说,只要从各个方面提高保护意识,就能从一定程度上提高网络安全性。只有保证网络安全,人们才能更加放心地使用网络创造更多的财富与文明,使这个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使国家繁荣昌盛。

作者:李蟾膺 单位:民航西南空管局

[参考文献]

[1]蒋耀平,李一军,王海伟.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战略规划的国际比较研究[J].管理科学,2004(1):66-71.

[2]华涛.网络信息安全与全球化时代信息安全国际体质的建立——关于微软视窗系统暗含NSA秘钥事件的思考[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3):89-91.

[3]郑加峰.浅谈互联网安全与信息加密技术[J].情报探索,2012(1):68-69.

[4]黄世权.网络安全及其基本方案解决[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2):240-241.

[5]张正兰,许建.基于PKI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架构及应用研究[J].计算机与现代化,2004(1):79-81.

[6]赵秦.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4):36-38.

[7].张明光.电子商务安全体系的探讨[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11(2):93-96.

网络信息安全论文篇(10)

在电力企业中,许多员工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没有得到正确地认识,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对新出现的信息安全问题认识不足。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使用过于简单或系统默认口令和部分人员将用户名、口令转借他人使用的现象。

1.2基础安全设施不健全

虽然电力企业在生产、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在不断增加,但是对于电力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造成在信息网络安全策略、安全技术、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基础设施相对较少,无法满足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的需求。需要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大对信息安全建设的投入。

1.3企业缺乏统一的安全管理策略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还没有一套统一、完善的能够指导整个电力系统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的管理规范,以用于企业安全措施的部署。

1.4薄弱的身份认证管理

在电力企业信息化应用时,信息系统用户的身份认证基本采用基于口令的鉴别方式,而这种身份认证方式存在缺陷,很容易被非法人员攻破。简单基于口令的认证方式已无法满足网络安全的需求。

1.5存在隐患的信息网络架构

虽然当前很多电力企业基本实现了核心、汇聚和接入式的三层网络架构,但仍有一部分企业采用二层交换的网络。除此之外,网络架构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首先,防火墙系统是力度比较粗的访问控制产品,它仅在基于TCP/IP协议的过滤方面表现出色,企业网络边界仅部署防火墙无法实现真正的网络安全。其次,网络架构存在单点故障,网络中个别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大面积网络用户无法进行任何的信息访问,此问题需要企业进行改进。

1.6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房环境

很多电力企业的信息网络机房仅做了机房本身的防雷措施,未对设备的端口采取防雷措施。另外,信息网络机房在温、湿度环境监测、UPS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门禁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需进一步的完善。当机房环境发生异常情况不能的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造成异常情况扩大,甚至导致机房设备损坏、数据丢失,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2]。

2电力企业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

电力企业信息网络涉及电力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的很多环节,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于电力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关键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防病毒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漏洞扫描技术、防火墙技术、身份认证技术、入侵检测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技术、安全审计技术、机房环境监测技术。下面对这几项技术进行描述。

2.1防病毒技术

防病毒技术是有效识别恶意程序并消除其影响的一种技术手段。从防病毒商品对计算机病毒的作用来讲,防病毒技术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防止计算机病毒对系统的传染和破坏,对病毒的规则进行分类处理并在有相似规则的程序运行时认定为病毒的病毒预防技术,它包括磁盘引导区保护、加密可执行程序、读写控制技术和系统监控技术等。二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判定出特定计算机病毒的病毒检测技术。三是病毒出现后通过对病毒进行分析研究而研制出来的具有相应解读功能软件的病毒消除技术,该技术发展相对较被动,具有滞后性和局限性,对于变种的病毒的无法消除[3]。

2.2信息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信息安全领域的一种基本且非常重要的技术。数据加密技术主要分为对称型加密、非对称型加密两类。对称型加密使用单个秘钥对数据进行加密或解密,特点是计算量小、加密效率高。非对称型加密算法也称公用秘钥算法,其特点是有两个秘钥(即公用秘钥和私有秘钥)且相互搭配才能完成加密和解密的全过程。它特别适用于分布式系统中的数据加密。

2.3漏洞扫描技术

漏洞扫描技术是对重点对象(包括工作站、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数据库等)进行扫描,它的原理是采用模拟攻击的形式对目标可能存在的已知安全漏洞进行逐项检查,发现其中可能被黑客利用的漏洞。漏洞扫描的结果是对系统安全性能的一个评估,指出哪些攻击是可能的,是安全防护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漏洞扫描技术分为基于网络的扫描和基于主机的扫描两种类型。

2.4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是一种综合性的技术,涉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密码技术、安全技术、软件技术、安全协议、网络标准化组织的安全规范以及安全操作系统等多方面,它是设置在不同网络(如可信任的企业内部护网络和不可信任的公共网络)或网络安全域之间的一道屏障,以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的破坏入。防火墙是不同网络或网络安全域之间信息的唯一出口,可以根据企业的安全策略检测、限制或更改出入防火墙的数据流,尽可能地对外部屏蔽不同网络的信息、结构和运行状况,以此来实现网络的安全保护,防止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网络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侵害。由于只有经过精心选择的应用协议才能通过防火墙,所以网络环境变得更为安全[4]。

2.5身份认证技术

身份认证技术是信息网络用户在进入网络或访问不同保护级别的信息资源时,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唯一性进行确认的过程。身份认证是信息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保证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它的作用是防止非法人员进入网络系统,防止非法人员通过各种违法操作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非法访问受控信息、恶意破坏系统数据的完整性等情况的发生,是严防“病从口入”的关口。常用的身份认证包括主体特征认证、口令认证、一次性口令认证和持证认证。

2.6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技术是使网络和系统免遭非法攻击的一种网络安全技术,它采用的是主动防护的工作模式,它能在入侵攻击发生前检测到入侵攻击,并利用报警与防护系统驱逐入侵攻击。入侵检测技术是依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对网络、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尽可能的发现各种攻击企图、攻击行为或攻击结果,记录主机和网络系统上发生的一切事件,一旦发现有攻击的迹象或其它不正常现象就采取截断、报警等方式进行处理并通知管理员,同时详细记录有关的事件日志,以备分析取证。入侵检测技术是防火墙技术的合理补充,它有效填补了防火墙无法阻止内部人员攻击的缺陷[5]。

2.7数据备份与恢复技术

对于企业来说,最珍贵的信息化资源不是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硬件设备,而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包括营销、财务、档案、办公信息等,一旦数据丢失、被恶意篡改,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数据备份恢复设施以及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是必不可少的。有效的数据备份是防止信息系统软硬件损坏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有效途径,从而降低系统故障带来的损失。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对重要的生产、运营、管理数据进行异地备份,以提高数据的安全性。

2.8安全审计技术

安全审计技术是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一定的安全策略记录和分析网络上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仅能识别网络用户还能记录网络用户的行为,同时发现能够改进系统运行性能和系统安全的地方。安全审计的作用包括对潜在的攻击者起到震慑或警告的作用、监测和制止对安全系统的入侵、发现计算机的滥用情况,为网络入侵行为和攻击行为提供有效的追究证据,是网络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2.9机房环境监测技术

机房环境监测报警系统整合了多个设备的监控,使无人值守机房的物理运行环境、动力配电状况、设备运行状况、消防状况的变化包括可能出现的危机情况得到全面的监控。并且,系统可实现多种报警方式,例如,当机房环境出现异常时,系统通过电话报警或短信报警的方式通知用户,使用户及时获取机房异常状态。

3电力企业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的管理措施

针对电力企业信息网络,为实现全方位、整体的网络安全保护。除了技术方面的措施,还有管理方面的措施,管理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安全培训管理三个方面。制定完备的管理措施是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的关键。

3.1组织机构管理

电力企业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工作小组,信息运维部门以及信息专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应全面掌握企业的信息状况,指导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员工宣传贯彻信息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3.2制度管理

结合电力企业信息网络安全的需要,调整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分为三层结构:总体方针、具体管理制度和各类操作规程。

3.3安全培训管理

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是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方法。其中针对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的培训包括网络安全理论培训、安全意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技术培训、安全产品培训。非专业人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安全理论培训、安全意识培训。定期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以增强员工的信息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只有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才能在管理和技术上有效的实现信息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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