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0:00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1)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消防局党委对行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部队建设的一项长期“生命工程”来抓,在全队提出了“视形象如生命”的口号。自年初市纠风和软环境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温久毅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局上下召开了“求真务实、拒腐兴廉”和“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的大会,会上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层层签定了廉政承诺责任状。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督察部门重点对公安部“五条禁令”和部队日常管理、纪律作风、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日制、全方位、深层次的现场督察。截止目前,现场督察117次,下发督察快讯22期,督察通报3期,被处罚扣分129人次。

为了解决部队管理工作和消防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鞍山市消防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鞍山市消防局干部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了《鞍山市消防局目标管理考核暨评先选优实施办法》和《鞍山市消防局关于加强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决定》。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又推出了三种机制:一是建立社会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了单位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和消防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建立明察暗访、动态管理的督察机制。三是建立对防火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廉洁行为的倒查机制。在加大内部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聘请了人大、政协等不同层面的26名社会消防行风监督员实施“开门评警”,我们建立了监督员通讯录,印制了《明查暗访情况反馈表》,并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随时收集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这些内管外监的有效举措,不仅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行风评比,自觉维护消防形象”的整体氛围,而且极大的促进了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在防火监督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软环境,建立绿色通道”的要求,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年初我局出台了《鞍山市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对消防工程申报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实现了对建筑工程的齐抓共管,简化了申报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限,方便了群众。另外,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我局向社会公开作出9项承诺:一是有警必出,有险必抢,有灾必救;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罚款数额;四是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各种赞助和接受社会馈赠;五是转变工作作风,主动登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六是缩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七是消防监督检查实行事前告知制度,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内容、方法;八是减少对非公众聚集场所和非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频次,每年只检查1至2次;九是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中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也充分体现出我局党委抓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决心。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养廉洁典型。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我们的消防宣传车每天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进行了面对面宣传有关消防常识和发放消防知识手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保证官兵的思想高度稳定,纯洁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官兵的“宗旨服务意识”,我们坚持从思想教育源头上入手,先后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法纪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另外我们还经常组织官兵观看《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廉政风采》等警示教育片,时刻为官兵们敲响警钟。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局上下逐渐形成了廉洁自律之风,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其中防火处长李彬、建审科监督员王晓杰还分别被评为今年市十大杰出青年和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四、深化形象工程,树立良好形象。

日常工作中,我们时刻教育广大官兵牢固树立“视人民如父母,视职责如泰山”的思想,把形象建设作为拉动各项工作的龙头,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3月份我局100名警官与千山区大孤山镇对桩石村100户贫困家庭结成了扶贫共建对子。两年来通过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爱民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消防形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岫岩3名儿童不慎落入冰湖,我们岫岩大队的官兵不顾一切的跳入冰冷刺骨的湖水中将3名落水儿童救出。消防官兵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相继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并被团市委授予“见义勇为青年先锋集体”和“见义勇为青年先锋”的荣誉称号,其中一名同志荣立二等功、三名同志分别荣立三等功,同时4名官兵把奖励的12000元钱全部捐给了贫困学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通过开展各种教育和行之有效的活动,不仅增强了全队官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提高了官兵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了部队的良好形象。

尽管我们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我们对群众的消防法规及相关消防知识的宣传的力度不够。二是在严格执法和依法监督管理上还需提高标准和加大力度。三是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下步工作的打算是:

一是继续狠抓行风建设,将行风工作全面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是确保“三个为零”,全面达到争创一流的总体目标。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2)

2)此备案行为若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鉴于公安分局的编制中没有消防支队的实际情况,消防支队不应属于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其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应由其上级单位即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市消防局受理;

3)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强,公安机关平时接触少、情况不熟悉,公安机关作为消防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不利于对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的监督与指导。最终,在多方面的协调下,公安分局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过程中,消防支队积极上报行政复议答复书,并联系宾馆与王某进行协商,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8月份,王某撤回复议申请,公安分局作出了《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案件反映出的问题

本案是因一起消防设计备案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表面看仅是一起个案,但认真分析后发现,此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值得公安消防部门从法律制度、执法行为、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思考。本案反映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有待完善

首先,《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在互联网上设立的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由系统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抽中的项目需向消防部门上报书面形式的消防设计文件;未抽中的,不需要报书面形式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部第106号令关于未抽中的建设工程不需要报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很明显与《消防法》的规定不一致。按此制度执行,造成了本案中宾馆在没有经过规划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搭建室外楼梯,也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书面审查,便通过了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备案审查。消防设计备案制度本身存在漏洞,这应当是本案暴露出的最大问题。为此,公安部重新修订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明确所有需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均应当向消防部门报送消防设计文件等书面材料。其次,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案中王某提出的室外楼梯与其居住的房屋过近,侵犯其隐私权的问题,也为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提出了新问题。目前,公安部令第119号对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的规定,没有对建设工程涉及利害关系人如何审查作出相关规定。此外,就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而言,若申请人按要求上报了消防设计文件书面材料、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了受理凭证,且该项目没有被消防办事大厅系统随机抽中,该项目即通过了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的消防设计备案审查,整个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此情况,可否认为公安消防部门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公安部令第119号没有明确。

2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工作有待加强

本案中,宾馆为了整改火灾隐患,在二楼搭建室外楼梯,作为二楼的第二个安全出口,同时,将二楼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了网上备案。宾馆搭建楼梯属于内装修的一部分,已通过了公安消防部门审查为由,对外称此楼梯属合法建筑。对此,消防支队在接到王某的举报投诉后,缺乏细致的解释说明,没有让其了解,按照《建筑内部设计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1.0.4条规定,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宾馆搭建的楼梯不属于室内装修工程,仅是整改火灾隐患的具体措施。消防支队只对楼梯作为宾馆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确认,而该楼梯是否属于合法建筑,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确认,因此,应告知王某向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举报。

3公安消防部门对行政复议工作缺乏经验

如前所述,宾馆搭建的楼梯不属于其内装修工程,因此,其在网上备案的消防设计也不包括搭建的室外楼梯。消防支队收到对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后,缺乏工作经验,没有向公安分局做好解释说明,此案依法应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4县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不明确

本案中,公安分局称,其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纳入该区政府编制,消防支队为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编制设置上,消防支队与公安分局应当没有隶属关系。因此,对消防支队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市消防局受理。

结论

通过总结分析本案暴露出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四项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

1完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

消防设计备案抽查虽不属于行政许可,不进行事前审查,但实际操作程序是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中审查的,其目的也是确定申请人是否有权进行建设工程施工这一特定活动,此制度可以称为部分许可。因此,为防止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产生矛盾,可以借鉴《行政许可法》的经验做法,对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消防设计备案,引入听证制度。同时,对于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未抽中即通过消防设计备案的项目,要明确此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理由如下:一是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未抽中即通过消防设计备案的项目,对于申请人来说,其不会面临因消防设计不合格,而被要求停止施工的风险,即享有了无障碍施工的权利,可以说,消防设计备案制度对申请人产生了新的权利。二是消防办事大厅系统由公安消防部门设立、维护,并针对不同场所,设置抽查比例,其随机确定抽查对象的过程,是代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的,也应认为是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的。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未抽中即通过消防设计备案的行为,是法律授权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的,确认申请人申请的消防设计备案项目没有被抽中,申请人可以继续施工的行为,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受理范围的规定。对此,可以在制定《消防法实施条例》时,对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制度予以修改完善。

2规范消防安全举报投诉的处理程序

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制度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各地设立了统一的火灾举报投诉热线“96119”,实行了有奖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了火灾隐患举报渠道,有效激发了社会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热情。在这种背景下,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严格举报投诉核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案件审查和甄别。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对建筑管理、行政复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

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掌握消防监督法规的基础上,加强与消防相关的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建设工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在日常监督执法中,加强与规划、建委、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从源头上强化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公安机关的办理程序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答复流程,主动向本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说明情况,争取支持,并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3)

1 引言

消防执法监督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基层消防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到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更重要的是最终影响到全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的状况。随着我国法律的日臻完善,消防机关的执法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一切按法律规定办事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消防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由于消防机关执法范围广,涉及面大,执法活动难度较大,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受环境而出现执法不严肃,监督不严格的现象,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2 基层消防执法监督的现状

2.1 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执法程序有始无终无故中断

在执行程序方面,盲目性、随意性较严重,具体表现有:法律手段不完善,如立案不审批,不告知权利,没收物品不开具清单,程序不合法,如二人办案一人询问,自裁自决,裁决后不执行。证据不足,调查不制作笔录,重口供轻证据;运用强制措施不当,该查封的没实行查封,该停产的没有停产;案卷资料不全,手续不完备,法律文书不规范,内容填写不准确等等。

2.2 执行问题拖累全局

在目前消防行政处罚实践中,执行问题已成为最突出的矛盾之一。各地的消防行政处罚普遍难以得到切实执行,尤其是“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处罚,当事人拒不行的,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无能为力,使得大量已查出的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

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为何步履艰难。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行政相对人的消防法制意识淡薄,消防工作主动性不强。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决定的意识十分欠缺,一些人甚至将消防工作视为消防机构单方面的事情。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加强消防行政强制执行力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但是,公安消防机构在某些方面,还不具备独立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能力和条件。比如,对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传唤,公安消防机构没有必要的强制器械,没有进行强制行为的场所等等。公安消防机构实施强制执行时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还存在问题,这也制约了消防行政执行的效果。此外,效益不好、濒临破产的企业以及较大规模的居民住宅区有重大火灾隐患需要整改时,公安消防机构显得力不从心。

2.3 不能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火灾隐患发现不及时,火灾原因调查不清楚,以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给开展社会化消防工作造成被动

多年来,公安消防机构在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主流是好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消防行政执法活动中确实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主要表现为“权大于法”,不讲法、不守法、不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片面强调对领导负责而不是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二是特权思想严重。把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权限当作自己的特权,以管人者自居,把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作为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的工具,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三是对群众利益冷漠,不是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出发,而是从怎么方便自己、怎么有利于自己、怎么维护自己的所谓“权威”出发,执法扰民、执法害民的现象仍然在个别地方、个别人员身上时有发生。

2.4 一些消防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现役执法人员短缺,制约基层消防执法监督

一是消防执法队伍不稳,因现行体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众多基层的消防监督人员均面临转业等因素的困扰,一旦思想政治工作滞后,必将影响消防执法人员钻研消防业务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严重影响着消防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目前基层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许多基层的消防执法人员疲于应付上级部门的各种各样的检查、评比,主要的业务工作反而成了次要工作,加之一些消防执法人员“半路出家”(由灭火岗位直接转为消防执法岗位)。三是消防执法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它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科学等领域,集知识、经验、技能于一体,技术含量相当高,广阔知识面和丰富经验的积累是非常重要的。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消防执法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制度保障不够,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留技术人才的制度,加之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技能培训不够,培训的理论不成体系,且培训的范围不够宽。

由于存在现役执法人员紧缺,既要履行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对违反消防法律行为的行政处罚等法定职责,还要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完成上级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等等,真可谓重任在肩。但是有的县(区)也就只有2至3人,消防监督执法要求对每个执法活动法律依据明确、运用法律适当、执法程序合法严谨、法律文书规范有效等等,没有一定的人力和时间是不容易办到的。由于消防执法任务繁重,有部分地方成立了地方公安编制的消防执法机构和队伍,接管了原由现役消防队伍负责的消防执法职权。由于管理体制不同,纵向和横向消防执法业务交流指导有限,有些执法偏差,影响消防执法必严。

3 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对策

3.1 加强执法者素质教育,大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是融多学科为一体的边缘性科学,涉及各行各业。因此,要做到执法到位,监督到位.就要求执法人员具有相当水平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把消防执法工作当作一项长期乃至毕生的追求,做到依法冶火,严格监督,才能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才能保障全社会的总体消防安全,尽到自已的责任和义务。

要提高执法水平,一要针对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办培训、法律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加强对监督员的执法教育培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在执法活动中,自觉强化证据、诉讼、程序和对效等意识。二要把消防机关的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着力增强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思想,克服野蛮执法、粗暴管理的现象。执法时,必须行为规范、语言文明;处罚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让被处罚人口服、心服。三要加强法制工作。加强对消防业务与消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制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

3.2 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措施,完善执法程序,牢固树立“注重程序的价值”理念

认真研究总结执法活动中的特点与规律,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上,使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的案件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质量,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质量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止消防监督执法的变质异化。实体公正有赖于程序公正,公正的程序是追求公正实体的手段,不公正的程序是难以实现实体公正的。法治区别于人治的独特之处就是在于其强调必须通过而不能违背正当程序去追求正当的结果。也只有正当的程序才能使实体的结果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可以说,程序公正是一国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国家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强调执法的程序理念就是要张扬执法过程中程序的独立价值,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冲突中确立程序的优先地位,从而顺应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趋势。当然,在我们这个一向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度里,树立执法程序理念并非易事。它要求消防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程序的价值,严格执行程序法,摆脱把程序单纯地视为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的工具的观念,在执法活动中将程序置于优先的地位,以严格的程序规范实体内容。

具体应该做到:(1)程序先于实体。即实体问题的处理必须在一定的程序框架中进行,程序的保障要先于实体的进行,无程序就无实体。(2)程序优于实体。程序是法的内在生命,只有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体的正义,从而实现法的终极价值。确立程序的优先性或许在个案上会牺牲实体的正义,但长远来看会保障更大的实体正义;反之,如果践踏程序,最终必将丧失实体的正义。(3)程序否定实体。即违反程序将导致实体无效的法律后果,不能在程序之外实现实体正义,如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未经合法有效收集的证据、执法程序混乱等都应归于无效。如果在“正确的实体”遇到错误的程序时总是让实体获胜,那么中国在走向法治的道路上,留下的只会是一个个“实体”,却留不下程序的尊严。

3.3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工作

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健全对消防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力气:

一是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消防执法单位和岗位,贯穿于各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之中,使消防行政执法权限确定化,消防执法责任明晰化,消防执法程序公开化,消防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消防行政执法工作),集体议案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以及其整改限期的确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举办等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监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法律审核制度(制定下发消防规范性文件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处罚等事项,必须经消防法制机构或专兼职法制人员进行审核,否则,领导不予签字)。

三是借助行政管理手段,确保消防执法必严的落实。在一定时期以内,我国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仍将是法治方法和行政方法并用的局面。有些地方群众认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红头文件重于认同法律,对一些消防法律法规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时可以通过当地政府行政手段来解决。对普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及火灾隐患,对整改不了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时要经过当地政府同意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督促整改。行政干预应在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督促消防法规的贯彻落实方面来体现,而不是反过来体现。借助行政管理手段,要把握好度,不能事无巨细都要政府领导出面,都要政府行文,这样不利于消防法制建设。借助行政管理手段,要求消防部门做到对当地消防安全状况心中有数,当好政府参谋,抓准问题,抓重点难点,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以取得消防执法最佳效力,并引起轰动效应,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是加强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协调,形成合力,促进消防执法必严的实现。消防执法取得其他国家机关的支持配合也是很重要很必要的。国家管理通过各职能机关行使职权来实现,消防执法业务上与其他一些国家机关关系密切,互动因素很多。如把好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第一关,从规划设计、施工、产品质量,到供水供电供气等环节能否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就需要多个机关协调把关。又如对违反消防法律的处罚,或火灾原因的认定和火灾责任的分清,有时需公、检、法、司的支持与协调,形成共同维护消防法律尊严、维护消防执法权威的氛围。

3.4 要为监督者提供相应的法律保证

一要提供法律保障。对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突现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某些法规不适应的突出矛盾。消防执法监督部门要积极提请有关部门及立法机关尽快制定法律、规章。对实践中缺乏操作性的法规,应积极反映,争取作出具体行政解释,为广大消防监督员的执法活动和法律监督提供法律保障。二要有执法条件保证。要在人力、物力、经费和交通通信设备等方面与执法监督的需要相适应。三要给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予以保护,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当前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要为消防机关执法活动提供较好的执法环境,也要为基层消防机关及其执法者自身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及时的保护。

3.5 各级消防机构还要完善机构设置,采取有效手段,解决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基层消防大队应配备专职法制人员,支队、大队应保证行政处罚办案人员的相对稳定。在现有编制下,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强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提高素质;同时应建立执法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支能适应现代消防执法需要、有战斗力的稳定的专业队伍。

4 结语

总之,基层消防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全面落实执法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威力,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消防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公民和执法者的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4)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二是区政府将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发改、财政、民政、安监、执法、文体、教育、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讨论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消防安全对策、措施。三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在每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活动。四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迅速提请区政府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及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与本辖区、本行业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三是要确定行业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安、安监、教育、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五是要严格依法审核重点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一是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要完成全区消防规划编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并逐步实施。同时抓紧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努力解决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区政府将依据年初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表彰。

(二)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并督促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并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夯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居民小区、家属院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义务和志愿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其他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努力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六有”建设,即:有消防组织机构、有防火公约、有志愿消防队、有宣传阵地、有消防水源和灭火设施、有职责制度。力争在本年度内使全区20%的社区达标。督促全区所有社区基本达到“六有”标准。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把火灾预防的关口前移到单位内部,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结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展,促使本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显著提高。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一是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针对我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主动对我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年内要启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制定下发达标活动标准和考核细则,督促各单位自行对照完善,并统一组织验收评定。三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协调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把关,杜绝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投入使用。四是要严格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达到“五化”、“三会”。“五化”即:消防责任明晰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管理标识化,消防培训演练制度化,检查巡查经常化;“三会”即:会宣传消防常识、会检查消防安全、会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五是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的目标责任之中,定期检查,年终考核。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分局要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强化执法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公开透明的消防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执法活动履职到位,程序合法,快捷高效。一是规范消防执法例会制度,确保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执法例会。二是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及时对执法档案进行展评,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三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五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标准,分管领导与全体消防干警都要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主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依托消防队站,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二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适时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班。三是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四是要建设面向社会单位和群众的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公安分局要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二是要成立技术服务队,为辖区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三是要全面推进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全区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5)

引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落实公安部“三项重点”工作任务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廉洁公正执法,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从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以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入手,全面深入地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消防部门受到社会不良风气感染,淡化了执法为民的思想,执法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业务知识缺乏,执法能力不高,学习氛围逐渐遭到排挤,“吃拿卡要”之风盛行,群众对消防队意见很大,怨声载道。常此以往,消防部队的良好社会形象将不复存在,只有全面改革,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支持、满意、社会认可的消防部队。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同样实现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服务,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指导,变态度生硬为文明执法,建立了单位及个人愿意听执法人员的指导,自愿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良好关系。

1. 立足实际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建设

1.1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1.1加强业务理论培训。积极组织大队监督执法干部参加总队、支队组织的脱产执法培训,重点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仪器操作等内容,并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组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交流会,及时查找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大队挑选出监督执法能手定期为大队全体监督执法干部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大大提升了大队消防监督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1.1.2增强执法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遇到难点问题,大家一起进行讨论、研究,互相学习,渐渐地形成了一种良好的自觉学习氛围。除了大队定期组织的业务培训外,为了确保执法程序和文书填写规范,大家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学习相应法律常识,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养。自觉学习业务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认清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1.2着力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1.2.1执法程序规范。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规范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在执法活动中,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各项业务,从实施消防行政行为的时限、权限到审批、审核等方面严格把关,最后由法核人员审核后归档。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还始终坚持两人执法、审验分离、罚缴分离、行政处罚审批、火灾隐患立案销案集体讨论等制度,以切实保证大队各项执法活动程序规范。

1.2.2执法文书规范。为确保执法文书规范,大队要严格落实法治审核制度。在做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认定、临时查封等执法活动决定之前,大队法核人员对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处罚程序、自由裁量幅度等进行审核,防止事实不清楚、理由不充分、依据不准确、程序不完备、处罚有偏差等文书错误出现。

1.2.3执法档案规范。根据大队实际工作需要,大队档案室建立了包括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建筑审核、行政处罚、消防培训、火灾调查、开业前检查等各类执法档案。建立了档案微机查询系统,专门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档案移交制度。

1.3全面提升执法服务质量

1.3.1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设立集“业务受理、举报投诉、工作、消防宣传、咨询服务、廉政监督”于一体的办公室。按照日常带班、值班安排进一步明确窗口责任人员,同时安排固定人员做好窗口服务工作。便民服务窗口公示了姓名、职务、工作岗位和消防执法事项、范围、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各项消防手续。

1.3.2建立执法投诉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大队设立了专门的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对举报、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时,当日能办结的立即办结,不能立即处理的当日受理,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真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1.3.3建立民意调查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大队领导每月电话回访消防监督抽查单位、建筑审核单位、开业前检查单位等,对他们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在例会上进行宣布并通报当月执法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有效约束了消防执法干部的执法行为,提升了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2. 开展示范单位建设取得显著实效

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建设以来,监督执法干部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态度,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大队消防监督执法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有了显著提升。

2.1监督执法干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执法理念是否正确,直接决定着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化建设的成败,同时,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也进一步促进执法干部树立为民执法理念,树立公平、公开、公正执法理念。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化建设推动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执法主体、服务对象和各自的责任,从以往“要”的被动工作,转变到现在“我要干”的积极上进、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良好氛围。

2.2消防监督执法质量明显改善。消防监督执法质量是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化建设改善了大队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大队实行监督执法责任制,谁执法出了问题谁负责,专门外聘社会知名人士作为大队执法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员来大队座谈,反馈执法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内部实行执法监督质量考评制度,定期抽评执法档案。大队严格落实两种制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种制度并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规范了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扭转了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性、“吃、拿、卡、要”现象,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现象的发生,消防队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高升。

2.3执法档案建设进一步规范化。执法档案规范与否直接反映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水平高低,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最好见证。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变了以往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机关的年终考核进行全年档案到年底一起补的陋习,大队执法档案逐渐步入规范化,实行一案一档建设制,办完的案件在一个月内必须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室管理人员,从内部文书的规范到档案外观的规范及其档案室规范化,使档案规范化建设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规范,避免了档案年底补、档案日期不对应、档案丢失等现象的发生。

2.4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完善的执法制度建设是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化建设的制度保障和基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大队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执法例会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成效也越来越显著;内部执法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并建立了执法考评专项档案;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和轮训从时间得不到保障到定期培训并坚持每年脱产半个月的培训学习;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和公民反馈制度建设也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执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巩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保障,并促进了执法示范化健康长远发展。

3. 以执法示范单位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大队消防事业创新发展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大队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档案建设,以提高执法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为主线,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积极探索,全体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工作态度有了全面提高,为消防事业创新发展拓宽了思路。

3.1推动消防社会化建设。推动消防社会化建设就要改变消防工作只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局面,牢固树立“大消防”理念,围绕建立全民消防、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成立以政府为核心的消防管理社会化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统筹绩效考核、协调监督联动和工作督导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内容、实施责任奖惩、推行消防责任,以此达到强化消防社会化管理的目的。建立政府牵头,其他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行业部门开展标准化消防管理,同时,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自治”,真正形成社会消防齐抓共管的局面。

3.2积极拓宽派出所消防监管路径。加强和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水平,是解决消防机构任务繁重,检查无法深入基层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行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不断完善消防监督执法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新《消防法》,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应积极推动派出所消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托派出所成立派出所消防中队,加强消防中队建设,为其配备相应的消防车和器材装备。制定出台《派出所消防中队管理规定》,为派出所消防中队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加强对消防中队业务指导,将派出所消防队伍打造成农村和社区开展消防监管、防火巡查、火灾扑救以及应急救援的一支主力军。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6)

及时向盟委行署新班子就××安保做了专题汇报。行署连续下发了与××安保相关的3类共8种专项工作方案,全盟13个旗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会议,制定了保卫方案。

支队制定了落实××安保、攻坚战灭火救援、百日演练迎××等7大类11种方案,实行周督查制度,党委成员分工包点,5个重点地区派驻了专门的工作组。

4月26日,行署组织盟委宣传部、公安、电力、重点企业、牧区部分代表共1500余人举行了“××消防保卫誓师动员大会暨倒计时100天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5月10日,召开了驻锡部队××安保联席会议,军分区、森警、武警、边防、消防部队启动了“保卫××安全,实行兵种联动”行动,签订了多兵种联合抢险救援协议书;5月14日,在支队举行了全盟“多兵种保卫××安全誓师大会”,形成了以消防为骨干以部队为主力的社会联动救援队伍,开展了1次综合演练,提高了多兵种协同作战能力。

5月9日—12日,盟委、行署分管领导带领组织部、督查室、发改委以及公安、消防等9个部门有关人员,分3个组,各旗县、开发区对××安保工作进行了督查,把隐患评定纳入行政审批程序。 为鼓舞士气保××,进一步实施关爱家庭计划。向财政申请了×保卫专项执勤补贴;三八节举行了家属联谊会;5月29日支队派人到官兵家里和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正式邀请家属、子女和老师到部队体验消防,5月31日在支队组织了“热爱消防、心系××、情系灾区”的主题活动。

为提高社会整体防灾能力,把社会联动应急演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爆炸、反恐、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等6类事故的应急预案。

督导企业消防队开展××安保备战练兵活动,组织了2次业务考核(华油消防支队);开通与市政119并网的通讯调度系统。

二、消防执法 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技术把关和行政审批“双轨”运行;推行了“精细化”执法程序。从机制上预防了执法随意、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三、执勤训练工作

主要是开展了用装备、学装备、爱装备、管装备以及适应性演练两项工作。

今年3次暴风雪、8次沙尘暴前,支队紧急了2次“禁车令”和2次“部队等级战备令”。在牧区全面推行了等级禁火制度,正在新建13个预警旗台。

5月中旬,邀请了厂家分三片组织了装备使用培训,开展了11类个人防护装备操作竞赛活动,完善了装备台帐。

开展了岗位练兵月达标考核活动。有7名士官成绩突出,被派到基层干部职务,工资福利与同档干部一致。举办了6期基层不同岗位业务培训班,建立了个人培训台帐。

四、“三基”工程 营房建设 根据要求,今年需新建5个队,3个7月初完工,2个在八一前完工;锡林浩特、东乌新建队完成困难以及乌拉盖、阿旗营房改建困难较大。年底,全盟执勤中队数量将达到19个,万人占有率为20.7%,比全区执勤中队万人占有率4.4%高出16个百分点。

装备建设 所有执勤中队已按标准购置了车辆装备和11种个人防护装备。匹配资金370万元已到位。

人员情况 现役官兵编制数258人,实有221人,干部76人,战士145人,缺编37人。目前干部数只能配机关必需岗位和大队主官,10个中队只能配1名干部,所有大队没有参谋;战士有97名驾驶员、14名执勤通讯员,中队战斗员平均不到3人,每个战斗班不到1人。如果新建中队完工后,已无可用现役兵力。,但各地不均衡,有5个大队没有达标,太旗仅为《标准》34%,阿旗仅为《标准》16%。

三是义务消防队 全盟成立牧区马背、民兵、摩托车等多种形式义务消防队和草原消防志愿者服务队43个,成立了215个牧民联防小组。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7)

完成工作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消防局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任务成倍增加、消防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切实改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加班加点,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班子建设情况6月份,消防局配合市局落实科级警官竞争上岗工作,名同志走上科级警官岗位,18而且80%以上配备到基层大、中队。在市公安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认真充分的调研和考察,11月28日,市局对消防局35名处以上领导进行了调整,一批年轻、有责任心、有干劲的领导走上消防局、大队领导岗位。

(二)队伍管理情况

12月1日,推出消防局长2号令,向社会公布《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消防局五个严禁》。12月18日,龙岗消防大队一民警因违反《五个严禁》受到停职处罚。消防局成立消防警务执法督察队。为严管队伍,消防局共出警督察616次、出动督察民警1381人次,上报警务督察信息320条;处理投诉794件、督办件23宗;开展网上督察单位60家,现场查处单位8家;配合上级监察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起,人受到党3纪政纪责任追究,3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全面落实《消防消防局关爱民警管理工作规定》,定期慰问公安英模、伤残民警、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和病故民警家属,为一线灭火救援民警、现役官兵购买双份人身保险,为1056名民警购送生日蛋糕,为38名因公受伤、因病住院民警及民警直系亲属去世申请慰问金,为3名因公受伤民警、11名民警直系亲属向市警察基金会申请慰问金;为3名因公受伤士兵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医疗费。开展系列警营文化、体育活动,由消防局民警组建的市公安局男子拔河队在市直机关“好作风杯”拔河比赛中夺取冠军;在市局大院举办的主题为“与人民群众同行,建平安和谐深圳”的警察开放日活动中,消防局凭借新颖独特的节目创意和精彩纷呈的互动表演,一举获得“最佳创意奖”“最佳组织奖”两项大奖;参加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竞赛获得“市局家庭才艺大赛”最佳组织奖和“市局曲艺、小品大赛”第三名。

(三)防火监督工作情况

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1049起,死亡60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1259.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5.1%,死亡人数增加45人,受伤人数增加81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97.8%。发生重大火灾1起,死亡15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927.6877万元;特别重大火灾1起,死亡44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27.1245万元。除宝安区外,各区均已建立消防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先后制定出台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有关加强防火岗位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7项,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防火业务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大队的防火检查、驻点执勤、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进行督查。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查。消防局共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295家,发现火灾隐患8435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6319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875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下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采集表》2983份,已回收2085份,合格率为85.3%。

三是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黑名单”制度。全年将367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10家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且不能限期整改完毕的单位依法实施了“三停”;组织人员修改完善了《消防局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管理规定》。

四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三小”场所和废品收四是购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26568个,发现火灾隐患49992处,当场整改隐患36853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发出1291份,发出《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停产18宗,停业3

3宗,停止使用62宗,查封1015宗;百日大排查行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7122人次,检查8014家歌舞娱乐等场所,发现各类消防隐患或违法行为15263处,当场整改各类消防隐患或违法行为3377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18份,暂时“三停”65家(其中已解除暂时“三停”29家,有36家单位因未整改完毕尚未解除暂时“三停”,)查封1246家(其中,先后有548家查封的场所因整改需要予以临时解封,有495家查封的场所已经整改符合要求予以解封,尚有205家单位因未按要求整改或无法整改,不符合消防要求以及通知申请后不提交申请等原因未予以解封);对华强北22栋存在违章加建及所在建筑物存在的消防隐患部分场所开展整治,依法对华美304栋大厦、女人世界专业市场实施了“暂时三停”“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共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小场所”203822家,共整改隐患110726处,完成整改单位62534家,补办消防手续68个,查封取缔单位1705家,责令“三停”单位505个。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共开展普查行动3208次,普查场所5552家,发放调查摸底表格5061份,回收调查摸底表格4000份,全市共整治场所2132家,单一产权、单一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建筑2937栋,场所4807家,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2370份,摸查发现火灾隐患9957处,整改火灾隐患8712处,处罚案件372宗,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33577人,签订维护保养合同470份。五是开展消防宣传与培训。先后组织社会单位举办消防知五是识有奖竞赛36场(次),举办“消防在我心中”演讲比赛39场(次),组织编印并下发《远离火灾》和《消防知识读本》及各类消防知识宣传单页达25万份,上街设立“消防知识咨询点”达40次,向市民放映《火海逃生》电影258场次。理顺消防宣传经费渠道,落实了公益性消防宣传活动经费。成功举办了警察开放日消防宣传活动和民意“直通车”消防局长接访活动以及898广播电台“民心桥”直播节目。超额完成省总队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2500人,培训其他人员4071人,其中合格发证4013人,合格率达到98.6%。举办各类义务消防培训班851期,共计受训人员达55.8万人。

六是做好奥运消防安保工作。消防局扎实抓好了“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深圳站)保卫”“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奥运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代号为001-014重要人物、文博会、高交会、f1摩托艇世界锦标赛中国深圳赛区、“中国杯”帆船赛和重要节日等共计71项消防安全警卫、保卫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奥运会期间,消防局实行二级战备,全体民警、官兵取消休假和节假日休息,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好奥运安保攻坚战。

(四)法制工作情况抽调人员参与《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修改,起草了《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等5份,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消防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执法标准,组织法制及行政处罚岗位人员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组织法制、火调等岗位人员赴总队参加业务培训,在内网开辟了“执法指导”专栏,建立持有防火、建审合格证人员基础台帐,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质量考评,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宗。

(五)建审工作情况全年按时完成受理的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消防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完成以后的建审档案制作、整理工作,开展10期专题业务培训。12月份,组织完成了对消防局建审岗位人员的考核,在消防局内网建立了“建审园地”,定期更新学习内容。制订《深圳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对在建工程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对二次装修的装饰材料进行见证取样945项,与中国科技大学、地铁公司共同研究的课题已取得重要成果,弥补了国家地铁消防技术标准的不足,正在申报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

(六)战训工作情况,全市接处警13631宗,其中火灾3113宗(出水火灾1199宗),抢险救援及救助7688宗,假警、误报2830宗。出动消防车33928台次,出动消防员146872人次,解救被困群众6718人。

一是开展执勤岗位练兵与培训。月份,3组织消防局机关全一是体民警进行了体能考核,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大了对各大(中)队指战员业务培训工作。邀请各类专家,举办了5期战训业务培训班,组织了12名现役官兵赴广州潜水学校进行潜水员培训,同时完成了黄贝岭特勤大队7名潜水员的复训任务。

二是认真开展实战演练。组织了赛格大厦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夜间演练等4次跨区域应急救援消防联合演习、次重大火灾3事故社会联勤应急保障演练,先后10次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演练;组织召开6次战评会,各种演练活动锻炼了指挥员的临场组织指挥能力,提高了队伍与社会各种救援力量协同作战能力。

三是制定各类方案,应对各项突发性事故。完成消防局、大队两级10类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预案,100个中队辖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资料库,收集重点单位情况等各种综合信息并录入电脑。

四是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四川大地震发生后,从5月13日至5月24日,在消防局领导的带领下,77名消防人员赶赴四川省都江堰、绵阳市等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全体人员克服多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昼夜奋战,与困难作斗争,与死神抢时间,抢救、疏散被困人员,受到了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是建立健全勤务实战化模式。建立了灭火救援全勤指挥体系,在消防局和各大队成立了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组),实行指挥长制度,组建了消防局灭火救援专家队伍。举办了各级全勤指挥部(组)全体人员的业务培训班;修订了《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消防局灭火救援工作规定(试行)。在国内率先邀请》部局专家调研,推进消防装备建设,形成了《关于深圳市消防装备建设的评估意见》为消防局尤其是战勤保障体系消防装备,的配置提供了宝贵意见,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六是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深圳市专职消防队正规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对专职消防队示范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及时了解队伍的建设情况;组织各区专职消防队队长共130人,分2批参加广东省专职消防队队长培训班,提高了我市专职消防队指挥员的指挥水平。

二、消防基础工作主要成绩是消防局加强基础建设最重要的一年,也是基础工作取得成绩最大的一年。消防局紧紧围绕“三基”工程建设这条主线,狠抓各项基础工作,一批长期困扰消防工作的基础性问题全部得以解决,为我市消防建设的长远发展,为实现科技消防、现代消防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消防局全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

(一)实现对宝安、龙岗消防大队的垂直管理,理顺特区内外消防管理体制。6月12日,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迅速理顺全市消防体制,将宝安、龙岗两区消防大队收归消防消防局垂直管理。10月27日,市编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宝安、龙岗公安消防机构管理体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编〔〕91号)文件,正式将宝安、龙岗公安消防机构划归消防局垂直管理。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二)组建消防协管员队伍,缓解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为解决消防局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年初,消防局即向市政府提出组建消防协管员队伍的请示,后经消防局领导多次与市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沟通,并在市消防联席会议及有关市政府工作会议上据理力争、反复争取,最终在6月12日的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上,市政府经研究同意由各区组建消防协管员队伍,相关经费由市、区财政负担。目前,各大队正在积极与区政府沟通协调,筹备消防协管员队伍的具体组建工作。

(三)赋予公安派出所辖区消防监管职责,减轻消防监督工作压力。为缓解消防监督任务日益繁重与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消防局提出由公安派出所承担一部分消防监督任务的设想,经6月1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赋予公安派出所一部分消防监管职责。随后,消防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出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上报市公安局审批,一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四)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问题。南山“2·27”和龙岗“9·20”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市消防工作中的许多薄弱环节,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9月25日、10月7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铭同志先后两次到消防局调研工作;10月4日,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一一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消防局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积极献言献策,实事求是反映我市消防工作中存在的22个问题,市领导当场解决了21项问题。会后,消防局对每一项工作跟踪落实,并做出了详细的安排。目前,各项工作都在贯彻落实过程中。

(五)切实加强消防科技建设,提高消防管理的科技含量。消防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已完成了项目建议、论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进入立项招标程序。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投入使用,公文大部分实现网上流转。接警出动录入率和审核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并多次受到了省总队的通报表扬。健全完善了消防局公安网络,进一步扩展了消防局内网功能,开通多个业务专栏和领导信箱。

(六)消防装备投入成倍增加,落后面貌即将彻底改变。消防局消防装备建设,成绩显著。年初,落实了2.38亿元资金用于购置消防装备,在10月份的市政府常务会上,经消防局积极反映,市长明确表示,同意再增加1亿元购置消防装备,明年全部解决消防装备欠帐问题。为了用好市政府下拨的资金,今年5月份,消防局聘请了公安部消防局专家,对我市现有的消防装备进行评估,并从我市灭火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高标准、高起点地提出消防装备的配备方案,力争经过2年的努力,使消防局的装备达到全国同等规模城市的先进水平。

(七)加快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完善战勤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消防局战勤保障大队实施方案》,制定战勤保障训练项目、编制训练标准和训练教材,完成了战勤保障大队筹建工作。月10日,10消防局战勤保障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月22日,12消防局战勤保障大队顺利通过了公安部消防局的检查验收。

(八)建立公安职业化和现役消防融合一体的新机制。为有效缓解我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今年3月5日,刘玉浦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新增现役消防编制工作。7月8日,新增500名现役消防官兵正式进驻我市。为有效整合公安和现役力量,实现警力资源优化配置,消防局在领导班子、各处、大队进行了人员配比混编,重新明确分工和责任,使现役官兵和公安民警全面融合为一体,形成新的战斗力。

三、落实目标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年初,消防局制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处、,大队需完成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标。从年终完成的情况看,《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较好,《责任书》共列明了80项工作目标,其中共同目标6项,各处、大队各自的工作目标共74项,已完成了7

0项,有10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完成率达87.5%。各大队均反映行政处罚指标相对过高,在执法警力不足,各项消防专项行动时间紧,重点单位普查任务、奥运火炬传递沿线检查保卫任务及其他保卫任务重和投诉案件多的情况下,罚款指标难以完成。对尚未完成工作的具体原因,消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如确属工作目标制定不符合实际,消防局将及时进行调整。四、几点体会

(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破解长期困扰消防建设难题的关键多年来,消防装备落后、消防警力不足、消防队(站)缺乏、消防监督体制不顺是制约我市消防发展的重大难题。消防局新班子到位后,紧紧围绕这些关键性问题,反复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消防局的实际情况。一年来,市人大原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市长张思平、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铭等领导先后到消防局调研,消防局领导抓住一切机会向市领导如实汇报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尤其是南山“2·27”和龙岗“9·20”火灾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更加重视。10月4日,宗衡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消防工作,消防局领导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会前认真准备,组织精干力量通宵达旦起草汇报材料,列明了制约我市消防发展的22项具体问题。会上,经过消防局领导积极反映、努力争取,市领导经研究后现场解决了21项问题,同意追加消防装备投入,解决消防装备欠帐,尽快增建消防队(站),组建消防协管员队伍,增编现役消防警力,建设消防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加之此前6月份,在市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市政府已同意消防局对宝安、龙岗大队实行垂直管理和公安派出所行使部分消防监督职权。一些长期困扰我市消防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全都一一迎刃而解。随着消防装备的逐步更新,消防警力的不断增加,消防信息系统的建设,消防监督机制的不断创新,我市消防工作真正实现以科学的理念管理消防,以科技的手段建设消防的目标指日可待。

(二)严抓班子、严管队伍是做好全年工作的根本保证工作要出成绩,关键是要有一支好的队伍;锻造一支好的队伍必须依靠过硬的班子,班子强,队伍就强,班子弱,队伍就弱。严抓班子、严管队伍是消防局坚持的一贯方针,也是做好全年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是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消防局制定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定,规范上下班纪律、值班执勤、会风文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无论是民警还是领导,只要违反了规章制度一律要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是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相继推出消防局长1号令和2号令,尤其是2号令,设置了5条高压线,严禁民警利用一切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一经查实,立即停职。2号令于12月1日公布实施,12月18日即有一位民警因违反了其中第三条“严禁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报、报而不处”而受到停职处罚;

三是建立倒查机制,消防局成立执法督察队,一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开展倒查,由隐患查监督,由监督查审批,一级一级追查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是加大对班子的调整力度,消防局对各级班子的调整力度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根据工作表现,经市局批准,一次性调整了35名处以上领导,消防局、大队两级班子进行了大面积的调整,这充分显示了市局和消防局党委加强班子建设的力度和决心。经过这次班子的调整,消防局、大队两级班子建设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可靠的保障。

(三)严格执法、严厉处罚是整治火灾隐患的必要手段整治火灾隐患态度必须坚决,手段必须严厉,整治必须到位,要敢于碰硬,铁腕治火。为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消防局坚决实行火灾隐患“黑名单”制度,每季度定期向媒体公布黑名单单位。在今年奥运前夕,对10家存在重大隐患而又无法整改的单位坚决实施“三停”。在“三小”场所和废品收购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消防局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查封,并制定了具体的查封规定;在百日大排查工作中,1246家单位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查封。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整治,如对华强北22处存在违章加建的建筑,消防局将隐患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后采取严厉措施,依法对华美304栋大厦、女人世界专业市场实施了暂时“三停”。再如对深圳高级中学、知本大厦等重要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局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四)认真细致、责任到位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方法南山“2·27”和龙岗“9·20”火灾事故虽然暴露了消防局极少数民警的不廉洁问题,但与此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平时的工作方法上存在一些问题,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各级执法队伍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工作不细致,检查不认真,遗留下了大量的火灾隐患,这些火灾隐患一旦演变成火灾事故,受到直接威胁的是我们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民警和武警官兵。“2·27”“9·20”火灾事故原本都可以避免,但如、果我们的工作态度马虎,工作责任不落实,再多的检查和整治都是徒劳。如华美大厦的火灾隐患已存在多时,在消防局领导带队检查之前针对该大厦的消防检查肯定不下10次,但没有一次发现其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所以,各级执法队伍一定要改变工作作风和执法态度,认真细致,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检查、每一次整治取得实效。

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消防消防局要在市委、市政府、市公消防消防局要在市委、市政府、消防局要在市委安局和上级消防部门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安局和上级消防部门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的工作方针,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全面开创我市消防工作新局面,防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队伍平安稳定,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消防形势平稳,火灾四项指数较大幅度下降;消防装备配备到位,所有欠帐全部补齐;科技强警进一步落实,三大系统投入应用;城市火灾防控科学有效,消防执法严格规范;战勤演练紧贴实战,灭火救助保障安全;五个严禁”落实到位,演练紧贴实战,灭火救助保障安全;级队伍廉洁自律;培训教育全面铺开,队伍综合素质逐步提升。级队伍廉洁自律;培训教育全面铺开,队伍综合素质逐步提升。

重点工作:狠抓各级班子建设,加大消防装备投入,增补消防力量,整合消防资源,科学监管,依法行政,严查隐患,确保安全。开展“全市公安消防民警、官兵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落实市局执法规范。根据公安部信息化建设部署,完成信息化建设第一阶段任务。全部完成重点单位普查工作。完成信息化建设第一阶段任务。全部完成重点单位普查工作。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社会消防培训力度。贯彻落实新《消防法》,《教育培训和社会消防培训力度。圳市消防条例》实现灭火救援以现役为主、建审以公安为主和防火监督公安、现役共同参与的工作重心转移。全面提升消防灭火救援快速反应和战勤保障实战化能力。灭火救援快速反应和战勤保障实战化能力。公开消防审批执法程序,打造高效、廉洁、文明的消防执法队伍。程序,打造高效、廉

洁、文明的消防执法队伍。十大措施:一、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在增强凝聚力上实现新突破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强化学习,维护团结,勤政廉政,不断增强消防局党委科学决策能力、领导基层建设能力和廉洁从政的能力,真正把消防局党委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要进一步改变思想观念,更新消防工作理念,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消防事业的大发展和队伍建设水平的大提高。倡导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敬业精神,充分调动全体民警、官兵的积极性,激发大家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于软弱涣散、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领导班子要坚决予以调整。

二、狠抓思想作风建设,在队伍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要严格抓好队伍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打造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明查暗访,对全市消防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面向社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社会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听民声、查民情、解民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力争通过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消防执法、爱民大走访等措施,重塑消防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实现消防队伍形象的新突破。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上实现新突破新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执法透明度;要明确职权、职责、分工和内部审批程序,建立完整的执法监督考核和责任倒查机制。要结合我市城中村、历史遗留问题建筑面临的消防安全现实情况,以及地铁工程、超高层建筑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尚未涵盖的技术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大力提高建审工作科技水平。要保持高压态势,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铁腕整治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在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执法等方面取信于民,树立消防队伍形象,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四、大力开展防火、建审业务大培训,实现民警综合执法素质的新突破要大力开展消防民警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尽快开展对基层中队民警的防火、建审业务培训,为下一步基层中队现役置换公安队伍作准备;对执法岗位的民警要每月举办一次防火、建审业务培训班,利用休息时间对民警进行培训,其他岗位的民警自愿报名参加培训,但从事防火、建审业务的民警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资格。从事防火、建审业务的民警如经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的将及时进行分流、置换。一定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局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

五、抓好中山试点现场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在落实消防责任制上实现新突破成立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考评机制,认真督促落实我市两个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尽快出台《深圳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工作程序;全面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和《深圳消防条例》。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推动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工作机制。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举行消防志愿者启动仪式,提高公众参与消防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增强法人和自然人的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逃生自救能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防范和救助能力。

六、树立全局性、大消防的观念,在灭火救援综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以全局性、大消防的观念指导消防局灭火救援工作的开展,尽快出台重大灾害事故社会联勤管理规定,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参与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工作;要建立灭火救援责任倒查机制,由火灾查隐患,由隐患查审批、监督,最后根据消防局长2号令予以处罚;要加强同装备管理、维修部门的联系,熟练掌握消防局所有装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装备需求和管理要求;要尽快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加快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对宝安、龙岗以及全市专职消防队伍的统一接处警和调度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基础工作,认真普查消防水源,统计重大建筑信息资料,做好部分基层中队由公安置换为现役队伍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基层队伍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灭火救援的培训工作,结合中队辖区的特点,分模块、分功能、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灭火救援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基层指挥员的指挥和队伍的实战能力;要放眼全国、全世界,加强对特大灾害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加快消防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灭火救援的现念和科技应用能力。

七、认真研究探索,在消防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科技应用上实现新突破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安全管理面大、管理对象成分和结构复杂的实际,消防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消防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手段,向新体制、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要资源、求实效。要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要求,探索推动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的作用,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努力探索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会同市法制办、金融办等部门,借鉴国外经验,研究探索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推行火灾强制保险的办法,成熟后进入地方立法等程序。要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继续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有关业主和经营者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装修材料送检等各项制度,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完成消防信息管理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和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完成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建设,统一接警模式,实现信息共享。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8)

支队党委扩大会,开得很成功,借此机会,我代表州公安局党委表示祝贺。会上,政委作了题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总结了2004年的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分析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05年的工作任务,报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安排工作措施有力,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并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过去的一年,我州消防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支队党委率领全体官兵,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五公"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的大局和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在部队的全面建设、"161"工程的全面启动与实施、消防安全检查与治理、红门开放与社会化宣传、消防经费保障体制的理顺以及警政警民关系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保障我州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护全州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实践证明,我州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军事业务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队伍。在此,我代表州局党委向过去一年辛勤工作的全州消防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官兵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去年,我们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州消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比较多。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与消防基础建设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灭火救援任务难度不断加大与部队装备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部分官兵的思想素质与部队正规化建设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下面,我代表州公安局党委,就如何做好今年的消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制,夯实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工作基础才会越来越扎实。一是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来开展好消防工作。对于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装备改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工作事项,消防部门要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活动、重大问题要与公安机关领导共同研究决策;二是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组织,形成全社会齐抓消防工作的格局。消防部门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群众团体、社会服务组织的联系协作,发挥市场机制在管理中的作用,合理利用社会的人、财、物资源,探索一条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的新路子;三是要加强基层消防网络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依靠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健全基层消防网络,并依托基层消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巡查、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知法、懂法,会用法;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要适应新形势对消防执法工作的要求,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在提高执法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并健全内外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大力整改火灾隐患。要紧紧抓住前两年公共聚集场所专项治理排查出的不合格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请求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执勤训练,大力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一是要树立“灭大火、打恶仗”的思想。要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加大战训工作的改革力度,加强灭火战术的研究,改进训练的内容和方式,认真学习和掌握新的灭火作战知识。二是要及时修订完善灭火预案,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对辖区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尤其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或场所,要按照预案认真组织演练,有效地提高部队攻坚作战能力;三是配齐配全器材装备。各单位要广开财源,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经费,保证经费向装备建设方面倾斜。尤其是要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配备防毒、防爆、救生等方面的装备,让我们的消防员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确保自身安全。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9)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国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批示指出:要树立消防工作最大成绩在提前消除各种隐患、不发生各类火灾的理念,并强调要抓硬落实。同志的重要批示,完全符合消防工作规律,既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工作方法,更是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200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30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不断强化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国人大新修改了《消防法》,相继出台了与《消防法》配套的消防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加强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起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消防事业的新路子,消防事业蓬勃发展,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消防工作仍存在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7.8万起,火灾损失10.6万元。2000年-2004年,全国年平均发生火灾23.4万起,死亡2559人爱伤3531人,火灾损失15.5亿元,达到历史高峰。由此可见,火灾已经成为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程度最深的灾害之一,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几点建议

1 以签订政府目标责任书为契机,争取地方领导对消防工作最大支持。

一是积极汇报各级领导,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消防部门要通过各种会议、文件通报火灾情况,进行火灾分析,可以把研究分析拓展到全省、甚至全国。大力宣传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都来重视、关心和自觉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二是坚定不移地签定各级消防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年初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都应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强调。消防部门应结合实际拿出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方案,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分行业、分类别签定,确保目标任务签定后,依托政府目标责任书能够受到实际效果,解决消防工作中的一些瓶颈问题。年终由政府出面,消防牵头进行考核;三是利用各种机会邀请地方领导参与消防,关心消防。除了每年春节、八一地方党政领导来部队慰问外,可以举办各种活动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参加。通过参观展览使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更加了解了消防工作,宣传之效果胜于不知多少次工作汇报;四是要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一支服务于地方的部队,除了日常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外,要把参加地方活动作为展示消防部队风貌的一个平台,让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看到消防部队。这样既是一种宣传,又是一次对部队官兵的爱国主义教育。

2 以消防宣传为载体,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一是每年坚持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继续巩固发展宣传阵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播放广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延伸,向私营、个体企业延伸,多渠道地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二是以火灾隐患整治为重点,攻坚克难,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想尽一切办法,推动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老大难”火灾隐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三是农村防火宣传要推陈出新,贴近群众。同样是宣传,不同的方式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农村防火宣传因此一定要讲究策略和方式方法,注意创新。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要求,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活动。要在村巷张贴固定消防警示语,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业余宣传等,强化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居家防火基本知识,懂得家庭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方法;四是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履行农村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发挥其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向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五是以抓好对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作为抓农村防火工作的突破口。农村消防教育从娃娃抓起,以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

加快各县建立现役执勤中队步伐,不断规范执勤备战,确保快速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3 加快各县建立现役执勤中队步伐,不断规范执勤备战,确保快速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要把建设消防执勤队伍作为构筑“防火墙”的一项主要工作,防是前提,灭是保障。灭是防火工作的底线,也是最后的措施。一是加快建设现役消防队伍的步伐。现役执勤中队与地方专职队最大的区别就是军事化。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现役官兵可以减轻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因为官兵的伙食费用、服装、津贴都由部队承担;二是规范专职消防队执勤秩序。现有专职消防队,从人员结构看各不相同,有地方政府从部队复员分配的,有地方公安局工人;从执勤模式看,有现役干部和地方人员共同执勤的,也有地方公安局110、119合而为一执勤的;从管理模式看,有现役干部管理的,有地方公安局管理的。无论哪种形式,规范执勤秩序,提高战斗力是终极目的。

行政执法局消防工作篇(10)

(一)年产值在3亿元(含)以上的镇;

(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5公里以上的镇。

年产值在3亿元以下的镇可联合建队。村以自愿为原则建立专职消防队。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村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专职消防队应有一定规模的营房,设有固定的车库、综合训练塔、训练场地、训练设施和值班室、队员宿舍、学习室、食堂、器材库以及日常生活所必须的场、室、库。

第三条应根据责任区的消防任务,配备相应的消防队员和消防车辆,并配足随车和备份消防器材;至少配备一台消防车和一台消防手抬泵。

第四条镇政府、村委会为专职消防队的法人单位,专职消防队归口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和灭火调动。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的组建或撤销,应当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市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批准。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负责本镇村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第七条负责本镇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担负本镇村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九条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动,参与其他地区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完成当地人民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消防队员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队长、副队长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核后,由公安派出所(分局)报请镇人民政府任命。

第十二条队员实行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由镇村负责招聘。招聘条件是: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男性,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

第十三条队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技能培训方能上岗执勤。

第十四条按照每辆消防车每班执勤不少于6人配备消防队员。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专职消防队接受镇政府(村委会)领导,日常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分局)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第十六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专职消防队要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模式,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第五章训练执勤

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的训练执勤工作,应当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训练大纲执行。

第十九条要积极开展消防业务训练,不断提高队伍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第二十条要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和训练执勤,每年的防火检查与业务训练时间按照5:5的比例实施。

第二十一条执勤装备不能用于非消防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坚持24小时昼夜执勤,接到群众报警或上级指令时必须立即出动。

第二十三条执勤队长、班长要配备无线对讲机,执勤消防车要配备车载电台,并与公安派出所(分局)无线通讯网络连接。

第二十四条在灭火抢险救援中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各项执勤值班制度,落实执勤力量,保证人在位、车在库,保持常备不懈的战备状态。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二十六条组建专职消防队所需的经费,由区、县级市政府和镇政府(村委会)共同负担,原则上区、县级市政府出资40%,镇政府(村委会)出资60%。

第二十七条专职消防队日常经费,由区、县级市政府负担40%,镇政府(村委会)负担60%。

第二十八条支援外单位扑救火灾造成消防器材装备、灭火剂损失的,可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补助或补偿。

第七章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前一年度劳动力人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条各镇村要按《劳动法》的规定,给队员办理有关的社会劳动保险。

第三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员每年安排20天年假,休假期间继续享受在职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消防队员配备夏装和冬装。要按规定着装,佩戴专职消防队员标志。

第三十三条消防队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死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或伤亡抚恤规定办理;壮烈牺牲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可以申报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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