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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一号文件指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制度具有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是“稳压器”也是“动力阀”,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求,紧扣“制度性供给”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为乡村振兴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摸清资源家底是基础。摸清家底、明晰权属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收官之年,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按期完成任务,并做好数据汇交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入库。
摘要:国务院总理1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措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会议确定,在落实好近年来国务院已出台政策基础上,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二是强化融资服务和场地扶持。三是加强培训服务。四是实施引才回乡工程,激励和吸引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回乡服务。五是建立创业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开发相关保险产品,按规定将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使返乡下乡创业有后盾、能致富。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说到底就是要防止乡村的人口持续地大量地流失,我们要处理好走出去、留下来和引回来的关系,就是要让农村的产业留住人,让农村的环境能够留住人,让农村就业创业的机会能够留住人。我们现在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不平衡、不发展,这个问题在乡村表现是最为突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本质上就是要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摘要:1月18日国新办就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会。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1,比上年缩小0.01。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
摘要: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副主任吴宏耀受邀解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韩俊介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进入新世纪以来连续下发的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描绘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宏伟政策蓝图。
摘要:党的报告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在坚持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制度供给,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探索中国特色城乡发展新路径。土地是农村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资源,农村土地制度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制度支撑。当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方面,要有利于实现“四化”同步发展要求,继续解放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同步增长。
摘要:“股改刚启动时,没人当回事,后来通知领钱了,家家户户才翻箱倒柜找股权证。去年村里分了30万元,每人领了100元。不在于钱多少,关键是大家看到了权益,积极性就高了。”安徽天长市杨村镇光华村村民王玉忠的描述,是各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摘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的大事,是关系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好事,也是会扯起农村许多矛盾的难事,所以安徽省天长市下定决心要做好,把试点做成示范。近三年的试点探索,天长市深刻体会到:只要按照中央要求坚定不移抓落实,就能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只要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就能做到因村施策全覆盖。难有难的办法,易有易的做法。
摘要:浙江省德清县承担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围绕改革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创新这一主线,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六项权能,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股权有偿退出办法、股权继承与赠与制度、股权抵押担保制度等八项制度。目前,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成效显著。在规范管理中全面保障群众权益。一是着眼于界定成员身份问题。引导群众民主协商,对2013年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形成的持股成员、非持股成员以及外部持股人员三种不同类型的群体,分别制定身份界定条件,进行科学规范确认。
摘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支持引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2014年中央审议通过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在全国确定了29个试点单位,2017年又增加了100个。2018年改革的试点又进一步扩大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
摘要:按照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安排,由农业部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同志参加的第二督查组,对福建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督查组听取了福建省农业厅的汇报,并深入到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市晋江市、莆田市荔城区等地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实地调研了6个乡镇(街道)、6个村(居),查阅改革资料、检查改革流程,倾听当地干部群众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摘要:家庭农场因为能够较好兼顾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点,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劳动监督成本和委托风险等难题,成为一种较为理想的经营主体形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全国已有家庭农场87.7万家,占全国270余万新型经营主体的近1/3,家庭农场已经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基于作者2016年12月到2017年7月之间对山东、江苏、四川、甘肃四省49位家庭农场主的调查数据,旨在探寻家庭农场发展出现的新趋势、家庭农场主对相关政策认知和政策需求情况。
摘要:振兴乡村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推动资源要素真正地向农村流动。因为在市场化进程中,资源要素总是向效率高的地方、向工业、向城市转移。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用“制度性供给”来矫正市场。一是推动公共资源向农业农村优先配置。这是消除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存量差距的迫切需要,也是防止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出现增量差距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努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变革。
摘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其中的农业生产主体培育,有助于实现现阶段中国农业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换。可以说,有一支什么样的农业生产主体队伍也就决定了中国实现什么样的农业现代化。家庭农场作为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构成成分之一,是中国现阶段众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最适宜”和“最合意”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然,关于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在理论和政策界还有不同的认识。中国规模化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不是以新大陆国家企业化、特大、超大规模为目标的。
摘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推进乡村振兴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难题。“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在人口结构上,尽管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仍然有约6亿人口,且未来相当长时间这一结构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土地规模上,小农户人均不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超过十亩。这种散小格局,与以信息、网络、机械、规模化为手段的现代农业要求相比,难以匹配,矛盾很大。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议日益增多,尤其是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安排确定后,农户家庭承包地“继承”的问题将更多出现。农户的承包地“继承”,不能一概而论,需分类讨论。当前我国农民家庭承包地从用途和类型上可分为农地、林地、水面和四荒地。从来源上看,这些承包地的来源途径分别有向集体承包方式,也有经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
摘要:各地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当中,都会遇到一些共有的难题。例如,承包地或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时,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有地方梳理出相关具体情形达数十项之多,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本来就存在,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起的。解决这些问题,难在它本来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判定来说,经济合理性的边界本来就很模糊。如规定某某年之前出生的人口,有权获得承包权或股权,这个年份怎么确定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