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13 04:27:17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1)

二、3371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和创造性人格的发展状况

在开展实验研究之前,为了深入地了解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创新素质的核心变量——创造性人格的发展状况,我们组织了陕西省的13所中小学,于2011年2~3月,对一至八年级的3371名学生实施了问卷调查。我们自行编制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卷》,包括主观感受和时间投入两个维度;并使用美国《威廉斯创造力倾向测量表》作为创新素质的测评工具,该工具从冒险性、好奇心、想象力和挑战性4个方面测查创造性人格状况。

在所调查的学生中,包括初中生767名,小学生2604名。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从一年级到八年级,学生们的课业负担连年加重(见图1),而创造性人格发展水平却逐年下降(见图2)。这表明,随着儿童青少年课业负担的逐年加重。与创新人才核心素质最密切相关的冒险精神、对知识和探索的好奇心、想象力水平和敢于应对挑战的态度却逐年降低。简而言之。学生们越学习越不爱学习、越学习越没有创新精神。具体而言,课业负担方面,在五年级之前,男生的课业负担一直高于女生,而五年级之后则互有消长,不相上下,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在八年级都达到课业负担的最高值;创造性人格方面,一年级时,男生显著高于女生,到二年级时。男生的创造性人格水平迅速下降,与女生相近。到六年级时,男生的创造性人格水平降到最低,初中之后虽有反弹,但再也达不到小学一年级时的水平,女生创造性人格的最低值出现在八年级,而男生则出现在六年级。我们只调查到八年级的学生为止,如果随着年级的增高进一步扩大样本,相信结果将不容乐观。

上述结果就是我们最明显的“学情”,不仅是我们研究的出发点,也应该是任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政策制定的出发点。

三、实验效果分析

在过去的两个学期里,从中小学的“学情”、“校情”和科学规律出发,我们实施了一系列的教育实验改革。在有的实验学校,实施的是全面铺开的改革方式,而在有的实验学校,则实施了局部的改革。以下我们将以西安小学为例,综合分析本次教育实验的阶段性效果。

1.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我们在西安小学每个班级随机选取15名左右的学生作为追踪样本,分别于2011年3月和10月实施了问卷调查。共有438人被招募到调查之中。以下是调查结果。

(1)课业负担的变化

经过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

图3呈现了四年级学生在课业负担的两个维度,即主观感受和时间投入上的变化趋势。从3月份教育实验开始阶段到10月份,四年级学生主观感受到的课业负担和整体上投入学习的时间都有所降低。这一结果说明了教育实验的效果,让学生主观上觉得学习给自己带来的压力和负担降低,而客观上投入学习的时间也有所降低。

图4则呈现了学习负担变化的另一种方式,即三年级学生在课业负担的整体上是下降的。但主要是在主观感受上,而在投入到学习中的时间上却有小幅的增加。这也说明了教育实验的效果和教育教学改革应该坚持的方向。也就是说,减负并不只是意味着学生学习时间和学习量的减少,而是增加课堂教学、课后作业和学生评价的创造性设计,增加学习过程的趣味性,让学生觉得学习活动本身是乐趣无穷的。这样即便是增加了学习的量,学生也并不觉得枯燥和厌烦,反倒是能够在求知中获得快乐,越学越喜欢学。

此外,学生课业负担的减轻还表现在学生对以下问卷调查项目的回答上。

①在“我觉得上课很烦”这个项目上,回答“从不这样”的学生人数从39%增加到46.5%,回答“总是这样”的人数从2.5%下降到1.4%。

②在“我觉得学习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这个项目上,回答“经常这样”和“总是这样”的学生人数从47.9%增加到56.2%。

这说明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已经有了大幅度的上升。“思维型”课堂教学的引入功不可没。课堂教学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培养学生创新素质的主阵地,在这方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更加关注学生思维状态、参与状态、情绪状态、注意状态、交往状态和生成状态。

③在“我喜欢完成各科教师所布置的作业”这个项目上,回答“经常这样”和“总是这样”的学生人数从42.7%增加到45.3%。

④在“周一到周五,平均每天我做各科教师所布置作业的时间”这个项目上,回答“1小时以下”的学生人数从24.9%增加到30.4%。

这说明课题组所推进的作业布置工作已经初见成效,教师通过认真设计作业,创新作业形式,实现作业分层和激发学生做作业的兴趣,能够很好地引导学生完成作业,且不会占用太多的课外时间。这样自然就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⑤在“周一到周五,放学后我的业余活动时间”这个项目上,回答“3小时以上”的学生人数从8.7%增加到14.3%。

⑥在“在节假日里。我每天的业余活动时间”这个项目上。回答有1-5小时及以上长度活动时间的学生人数从63.6%增加到76%。

这说明,随着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教育实验的实施,无论是学生平时的业余活动时间,还是节假日学生的业余活动时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些时间可以用于儿童青少年锻炼身体、参与娱乐体育活动和自由探索等。

(2)创新素质的变化

如果学生喜欢学习、喜欢探索、敢于冒险和迎接挑战,他们就能在学习的过程中发展好奇心、想象力和批判性思维、发散思维这样的创新素质。他们就能随着知识的积累而获得创造性人格和创造性思维的持续发展。同时,当他们在参加业余活动时,也不会把放松的时间当成对“辛苦学习”的一种逃离和回避,而是当成另一种形式的对世界的体验和探索。当成对书本知识的一种重新审视和检验。图5、图6是基于2011年10月的调查绘制的。反映了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教育实验对儿童创新素质的影响效果。

图5表明经过一个学期的教育实验,被调查的一至六年级学生的创造性人格的发展趋势。从图中趋势线的变化可以看出。儿童创造性人格发展的整体趋势是上升的。六年级达到创造性人格的最高值。具体而言,一年级到二年级,儿童的创造性人格有个下降的过程,之后三至五年级相对变化不大。六年级发展到小学阶段的最大值。这一趋势从根本

上改变了前述大规模调查的儿童创造性人格随着年级增高而逐年下降的发展过程。充分说明了本教育实验的阶段性效果。然而,新的儿童创造性人格发展在小学阶段呈近似W型的趋势,也说明了减负与儿童创新素质培养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值得进一步在细节上探索不同年级儿童课业负担与创新素质培养的实施方案,以取得更加理想的实验效果。

图6表明实施教育实验之后,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儿童想象力的发展趋势。由图可知。想象力在小学阶段整体的发展趋势是上升的,也就是说,学生越学习其想象力越丰富,这对于其创新素质的发展而言,是特别重要的人格基础。其中。想象力上升幅度最大的阶段是在二年级到三年级阶段,之后到四年级下降,然后又逐年上升。有哪些因素会造成儿童不同年级的想象力及其他创新素质指数的下降,是一个值得持续关注的问题。

2.对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影响

在教育实验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观念转变是基础”、“教师培训是关键”和“制度建设是保证”的原则。通过一系列系统设计的实验方案促进了教师和学校的长足发展。首先,通过一系列的校领导座谈会、学校中层领导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和家长座谈会,使他们在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方面建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深刻理解学生课业负担的来源及其危害、培养儿童创新素质的必要性及实施途径等,使得各个群体都成为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工作的合力源泉。进而,构建了以减负的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为核心的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制度体系,将学校管理科学化,将创新的探索常态化。同时,我们认识到,要实现教育实验预期的效果,有针对性、系统设计的教师培训至关重要。因此,我们特别重视和加强有关教师发展的交流、培训和指导工作。具体做法:第一,开展教学理论培训,主要包括减负的理论依据、实施途径;课堂教学规律;学生学习规律;教师专业能力:学生能力发展与培养途径;学科教学;发展性评价;学思维活动课程等。第二,实施教学能力实训。主要包括对教学设计能力、课堂互动能力、课堂提问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的实训。第三,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在教师自学、实践和反思的基础上,每个学科组集体讨论教学设计、作业布置、评价方式和教学改革,学校定期组织全校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并举行了基于本课题的“中小学生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和“教育管理创新”专场报告会。第四,教学行为现场指导。课题组成员经常到实验学校进行现场指导,召开分学科的教学研讨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五,引导教师生涯规划。我们从心理学和教育学的规律出发,引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努力方向。第六,开展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心理支持活动。我们组织了“改革中的心态管理”和“幸福教师的心理资本”等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改革中针对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心理支持活动。第七,引领教师参加教科研。我们引导教师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注重过程性指导和方向引领,并组织专门的优秀论文颁奖典礼,编制专门的论文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述工作都促进了教师和所在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从而服务于减负与创新素质培养的工作目标。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2)

论坛旨在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各方面和各环节总结经验,探索减负工作新做法、新思路。论坛主旨发言均选自各区县推荐的初中减负工作典型学校代表。本期所刊登的九位校长的文章分别从关注差异、构建不选择学生的教育、精细教学管理、学科减负、“学困生”帮扶、加强教研、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中小衔接等不同方面,交流了学校减负工作的真招和实效。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高度肯定了全市初中校减负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并对进一步推进初中减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北京市教委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将减负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在工作规范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减负工作八项具体要求;在工作思路上,坚持“三个结合”,即减负与增效相结合、调查研究与实践改进相结合、规范管理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在实施策略上,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眼于学生快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不断加大减负工作力度,引导区县和学校结合实际创新实践,使减负工作不断深化。

今年4月,北京市教委在朝阳实验小学召开了“向幸福出发”减负工作主题现场交流会。现在,我们又在这里召开初中减负工作校长专题论坛。9位校长的主题发言,使我很受启发,同时也高兴地看到市教委颁布减负“八项规定”后,各个区县和学校针对实际情况,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推进工作。可以肯定地说,我市中小学减负工作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3)

以邓小平实践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监管办法,增强准则建立,坚持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有用避免农民担负反弹。

二、工作目的

经过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减负惠农专项管治工作,坚持执行动态监管、重点督查和责任追查相结合,完成农民担负分明减轻,涉农案(事)件分明削减,农民获得的实惠分明添加。

三、工作步调

1.宣传发起(3月5日—3月15日)。出台《县减负惠农工作专项管治年活动施行方案》;印发《致全县农民伴侣的公开信》;出台《县减负惠农工作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规则》;召开全县减负惠农工作专题大会,与各乡镇、县直机关、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签署减负惠农工作责任状;县直机关和省市有牵涉农部分清算近年来减负惠农方面的文件、规章并整治成册,下发到村、组;在各乡镇、村(居)委会设立涉农收费公示栏;在县电视台、网、手机报等宣传媒体开发专栏;各乡镇要派干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2.自查自纠(3月16日—4月15日)。各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部分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年1月1日以来执行减负惠农政策状况开展具体自查自纠。一是查各项惠农资金能否按规则要求实时足额发放到村组,到农户。二是查有无涉农违规收费行为,对本身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一是良种补助、种粮直接补助、农资综合直接补助、退耕还林补助及其他惠农资金没有按规则实时足额发放到村组,打卡到农户的,按规则要求发放到村组,打卡到农户。二是农民建房、乡村任务教育、农网革新及其他涉农违规收费的,按政策规则清退到人(学生)并注销造册、让农户(学生)签字,或按政策规则上缴财务。各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部分将自查自纠状况于4月25日前报县农经局(县减负办)。

3.督查整改(4月16日—5月15日)。成立减负惠农工作专项管治年活动办公室(设县减负办),从县委办、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农办、县财务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经局(县减负办)等单位抽调35人构成5个督查组,对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有牵涉农部分的自查自纠状况进行具体督查。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法,督查构成员要具体记载督查状况,并在整治归类的书面资料上一一签字。督查发现和告发查实的问题由县委办、县县政府办向相关乡镇和部分宣布限日整改通知书,或由县委书记、县长签发督办函。被限日整改或督办的乡镇、县直机关、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要切实下功夫整改到位;并于6月20日前向县委办、县县政府办、县农经局(县减负办)报整改总结资料。督查组对整改落实状况进行跟踪回访。凡自查自纠不力、整改走过场、流于方式的,要严厉依照《县减负惠农工作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则》进行严厉处置。

4.总结验收(5月16日—6月15日)。对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的减负惠农专项管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和推介减负惠农工作的提高前辈典型和经历,坚持健全减负惠农工作长效机制。验收后果做为2011年度县绩效文明审核根据。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4)

劳动供给质疑论或增加论

笔者在《负所得税的劳动供给效应国外研究进展》(上)就负所得税的劳动供给效应(劳动供给消减论)进行了论证分析,与此同时,有一些学者对劳动供给削减论提出了怀疑,认为负所得税不但不会削减劳动供给,可能还会增加劳动供给。

(一)Killingsworth对负所得税劳动供给效应的研究

一般认为,根据个人的劳动供给模型显示,负所得税总是缩减了劳动供给量,并降低了劳动者的收入。Mark R. Killingsworth(1976)研究了三个家庭劳动供给模型后却发现,在三个模型中,负所得税提高了某位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整个家庭的劳动供给也可能增加了。在其中的一个模型中,负所得税甚至提高了整个家庭的劳动收入。他认为原因之一是模型中没有考虑到在家庭中配偶双方收入和闲暇具有交叉替代效应(这些效应包括: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效应;夫妻双方各自的替代效应;夫妻双方交叉的替代效应。我们不妨把夫妻双方各自的替代效应称之为直接的替代效应,而把夫妻双方交叉的替代效应称之为间接的替代效应)。如果以家庭的总效用最大化为条件,负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并不一定像以前所认为的总是具有抑制作用,有时甚至可能是正效应。模型和实证估计(显示负所得税对一些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和家庭收入有正的影响)都表明负所得税对于抑制就业的影响和实施成本都比原来预想的要少。

1.有关劳动供给效应的各种解释。关于个人劳动供给行为的新古典静态模型明确预测,对个人来说,如果闲暇是正常物品,负所得税的引入将会总是削减个人的劳动供给(Killingsworth的意思是那些研究假设人们只关注当前一期,从而忽略诸如工作搜寻、人力资本投资、储蓄、借款等行为,而这些行为是着眼于未来的)。动态的或者多期模型认为,负所得税可能提高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用“单个的个人”(“single individuals”),Killingsworth的意思是指人们没有将他们的收入与别人的收入混合在一起用于消费;用“家庭成员”(“family members”),作者本人的意思是指人们将他们的收入与别人的收入混合在一起。

经验估计劳动供给有时是增加的。然而,一些实证估计显示,至少就某些人口统计意义上的群体而言,负所得税可能提高了某些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对此,一位研究者评论道,“……我们没有行得通的解释……在面对事实之后”(Albert Rees,1974)。例如,至少某个有关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研究表明负所得税试验提高了黑人丈夫和妻子的劳动供给。在一定意义上Glen G. Cain等做出结论负所得税提高了黑人妻子的劳动供给;Rees和 Watts等报告了他们的估计结果,大意是负所得税也提高了黑人丈夫的劳动供给。然而,这些估计很难认为是结论性的断语,因为上述估计没有一个是统计显著的。而且,其他的关于新泽西—宾夕法尼亚试验的负所得税效应估计结果有十分不同的含义。例如:在一定意义上Rees报告了一套估计结果,显示负所得税削减了黑人妻子的劳动供给(虽然不是统计显著的),但是其他地方他报告了另一估计结果,显示黑人妻子的劳动供给提高了,且是统计显著的。而且,在另外两套估计中,一套显示黑人丈夫和黑人妻子的劳动供给提高1%,且统计显著,而另一套显示黑人丈夫和黑人妻子的劳动供给下降3%,且统计显著。同样,Jane Leuthold关于负所得税效应的模拟表明,平均而言,负所得税总是提高家庭户主的工作时间,同时,平均而言,也提高了配偶的工作时间(最贫穷的低收入家庭除外,因为配偶的工作努力急遽下降)。不过,与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研究者不同,Leuthold 显然意识到负所得税未必削减所有成员的劳动供给。不用说,Killingsworth的不是唯一可能的解释。

2.四个研究命题。Killingsworth提出了有关负所得税劳动供给效应的如下命题:

命题1:负所得税对单个家庭成员劳动供给的效应理论上是不明确的。负所得税的引入可能提高或者削减任何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

命题2:负所得税对整个家庭的劳动供给的总效应(所有成员劳动供给的总和)理论上也是不明确的。

命题3:负所得税的引入将会削减家庭工资和薪金所得(意即:提高家庭用于闲暇的“开支”)。

命题4:负所得税的引入将通过以下渠道削减整个家庭的劳动供给:削减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低工资成员的劳动供给削减幅度大于高工资成员的劳动供给增加幅度。负所得税也会通过以下渠道提高整个家庭的劳动供给:低工资成员的劳动供给提高幅度大于高工资成员的劳动供给削减幅度。然而,负所得税永远不会:高工资成员的劳动供给提高幅度大于低工资成员的劳动供给削减幅度;提高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

3.Killingsworth的三个新古典静态模型。许多学者主张负所得税一定是削减劳动供给的。与此相反的是,至少在一个静态的世界,负所得税对一个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的效应理论上是不明确的;特别是负所得税甚至还提高了一个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

为了以一种略有不同的方式得到同样的理论,不妨只假定家庭(household)的内点解存在,就任一家庭成员(例如妻子)而言,负所得税关于闲暇时间的总效应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负所得税的收入效应(income effect)。毕竟,负所得税的引入提高了可支配收入,只要家庭把妻子的闲暇时间看作正常物品,这种效应就是正的。第二部分是负所得税的直接或自身替代效应(direct or own-substitution effect)。既然负所得税以正的边际税率向家庭(family)劳动所得课税,负所得税削减妻子的税后工资,从而当她购买另一闲暇时间时,削减了家庭支付价格。只要存在凹(concave)的家庭效用函数,负所得税对妻子闲暇时间的这种效应也是正的(如果只有一个人,分析到此结束了。在一个人的“家庭”(“family”)交叉替代效应并不存在,所以,如果“妻子” 没有丈夫,收入效应和自身替代效应的和就是负所得税的总效应。易言之,在这里考虑的静态世界里,负所得税将总是提高个人的闲暇时间(同时总是削减劳动供给))。然而,第三部分是负所得税的间接或交叉替代效应(indirect or cross-substitution effect)。负所得税对妻子的闲暇时间还有最后一种效应。这种交叉替代效应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负所得税以正的边际税率向任何一个劳动所得课税,负所得税不但使得妻子的闲暇时间变得更加便宜,而且丈夫的闲暇时间也变得更加便宜。故不能先验的认为,负所得税对妻子的闲暇时间的这个效应是正,抑或是负。

当然,模型没有提示妻子的劳动(Lw)和丈夫的劳动(Lh)是替代品还是互补品。假设后者成立可能是有道理的。粗略的讲,这等于假设,至少在边际上,丈夫和妻子愿意在一起度过他们的闲暇时间的。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这三个组成部分的效应都是正的,负所得税对妻子劳动(Lw)的总效应显然是正的。同样的情况对丈夫的时间的配置仍是适用的。在这种情况下,负所得税将会削减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增加闲暇时间)。

然而,如果妻子的劳动(Lw)和丈夫的劳动(Lh)是强替代品—如果交叉替代效应是负的,且绝对值很大—那么,关于妻子的闲暇时间的交叉替代效应的绝对值比自身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都大,后面的两者是正的。粗略的讲,人们或许要说如果丈夫将时间用于闲暇或非市场工作,而妻子将时间用于工作,这种情形才会发生;反之亦然。至少在边际上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经验证据是冲突的。例如,Ashenfelter和Heckman从总的劳动力参与率研究中得出交叉替代效应为零的结论。Kniesner利用国家纵向调查(National Longitudinal Survey)微观数据,研究发现,对于年龄在45-59岁之间的丈夫和妻子而言,妻子的劳动时间(Lw)和丈夫的劳动时间(Lh)是互补的。基于调查研究中心(Survey Research Center)关于丈夫和妻子的微观数据,Bloch的研究结果通常显示丈夫的交叉替代效应为零,而妻子的劳动时间(Lw)和丈夫的劳动时间(Lh)是替代品。

Killingsworth证明,这里考虑的静态模型没有哪一个模型将推出负所得税总是削减任何家庭成员或者整个家庭(family)的劳动供给。第一个模型(FU,FU或“家庭效用—家庭预算约束”模型:U=U(C, Lh, Lw))和第二个模型(IU,IU或“家庭效用—家庭预算约束”模型:U=U(C, Lh, Lw))确实明确预测负所得税将总是削减家庭工资和薪金所得,并且只要他们的闲暇时间是正常物品,负所得税就不能提高两类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但是在第三个模型(IIU,UW=UW(C, Lw, Lh) Uh=Uh(C, Lh, Lw))中,或许负所得税不但提高家庭工资和薪金所得,并且提高两类家庭成员的劳动供给。

上文中,C是指集体消费;L是指丈夫或妻子的劳动时间;w和h分别是指妻子和丈夫。

作者还认为,在角点解上,劳动供给下降,但在内点解上劳动供给一般会上升。

4.两点研究结论。从这些理论研究的成果可以得出两个简单但是很重要的结论。第一,某些经验估计显示,在某些情形下负所得税可能实际上提高了劳动供给。现在看来,这并不感到困惑。第二,如果估计出负所得税可能提高劳动供给的效应不是简单偏离的结果,那么,政策制定者在负所得税效应的问题上或许可以松一口气。因为负所得税的成本或许没有以前想象的那么大。

(二)Moffitt对负所得税劳动供给效应的研究

Robert A. Moffitt(1979)着重探讨了在市场上劳动过剩的情况下负所得税的替代效应(replacement effect)。他指出,关于劳动供给的基本古典模型明确预测负所得税将会削减个人合意的劳动供给,因而将引起总供给曲线向左移动(至少相对于完全没有福利计划的情况)。负所得税最低保障收入—在个人不工作的时候所支付的部分—假定削减劳动供给,因为闲暇是正常品(收入效应)。此外,负所得税税率—对于额外挣得的每一美元收益被削减的数量—假定削减工作努力的相对报酬(替代效应)。因而,劳动供给的总效应有望为负。

理论上认识到负所得税削减劳动供给,提高工资率,降低失业,但在实证研究上被忽略了。John H.Bishop是一个例外,但他研究的是充分就业的情况。Moffitt认为劳动过剩的非充分就业这一假设可能更有解释力。因为在低失业率的前提下,替代效应很小(此处的替代效应(replacement effect)与本书一般所指的替代效应(substitution effect)的含义不同:前者是指在业者与失业者之间的替代,具体的说,在业者劳动时间的缩减可以由失业者的就业来弥补;而后者是指工作时间与闲暇之间的替代);而在高失业率的前提下,替代效应很大。最终替代效应的大小依赖于工资率提高所引起的次要效应(secondary effects)的大小。而次要效应的大小是由劳动需求弹性、劳动供给弹性和市场调整比率决定的。次要效应引起就业削减,提高失业率。

加里试验的研究结果显示,丈夫的劳动供给削减6%,妻子的劳动供给削减17%。这些结果与其他三个试验得到的研究结果是十分近似的。在西雅图—丹佛试验中丈夫的劳动时间平均缩短7.3%,而在新泽西试验中白人丈夫劳动时间缩短5.6%。然而,在农村试验中,依靠工资生活的男性劳动时间削减仅为3%,这很有可能是因为城市和农村劳动市场的差异所致。其它的试验中妻子的劳动供给削减幅度比加里试验略大一些,这一数字分别是:22%(西雅图—丹佛试验)、26%(农村试验)和31%(新泽西试验)。

然而,对于以上研究结果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试验的期限是有限的,跟永久性的计划不同;试验中家庭的自然损耗(attrition)对试验结果可能有影响;试验对低收入者反应比中等收入者反应提供了更好的估计。

Moffitt通过在印第安纳州加里进行的负所得税试验的结果模拟负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得到了与在新泽西、西雅图、丹佛、北卡罗来纳州和爱荷华州进行的负所得税试验类似的结果。发现在高失业水平下,负所得税在短期内对就业水平几乎没有影响,但通货膨胀率会小幅度的提高(这一数字为0.6%)。在低失业水平下,替代效应减弱,通货膨胀和失业率都提高了。由于自然失业的存在,实际上负所得税对就业和生产的短期影响比试验估计显示的小。在非自愿失业下,对就业和产量的削弱有一部分则被劳动供给过剩抵消了。

最后,他附带声明研究的不足之处:负所得税可能对工作搜寻和自愿性失业产生影响;在一般均衡分析中,没有考虑负所得税对总需求的影响;没有考虑工作要求条件;因数据有限,没有单独计算低工资劳动市场的估计。

(三)Devaney 关于负所得税对妇女劳动供给效应的研究

现今的福利体系是由许多收入救助计划构成的,人们原初设想把负所得税看作是对各种各样的,并且往往多余的福利体系的替代,不过,现在似乎不再认真考虑这件事了。当各种社会试验显示这样的税制将会削减工作努力时,人们对负所得税提案的兴趣逐渐减弱。然而,根据可以利用的证据,Devaney(1983)就过分强调负所得税对工作的反激励,特别是将之运用到女性身上时提出了质疑。

Devaney提供的研究成果来自参加丹佛收入维持试验(DIME)的妇女市场行为和非市场行为的分析。结果显示,市场工作和家庭工作时间对负所得税的不同变量的差异十分敏感。无论是最低保障收入,还是补贴削减比率的提高均导致劳动供给的下降,但这种市场工作的削减更多的为家务工作(household work)所抵消。例如,保障收入水平增加1000美元,则市场工作时间每年下降50小时,与此同时,家务劳动(household chores)时间大约增加63小时以及孩子教育时间增加15小时。这个结果对于三个不同的补贴削减比率都是适用的。

不难看出,Devaney侧重研究阻碍负所得税计划进行的因素,特别是关于妇女的非市场行为。他认为,当妇女做选择时,不仅仅在外出工作和闲暇之间做选择,而是在外出工作、家务和闲暇之间选择(一般的情况是只讨论工作时间和闲暇两部分。Robert A. Moffitt把时间分为闲暇、工作以及工作搜寻三部分,但是工作搜寻部分没有分析。Barbara Devaney 的可贵之处在于,不仅把妇女的时间分为闲暇、工作以及家务劳动三部分,而且对家务劳动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虽然缺乏非市场部门的数据,但是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家务生产的重要性。试验发现只有一半妇女在给定的某年中把全部的时间用于非市场活动。该事实表明,家务生产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负所得税后总工作效用的下降是因为没有把非市场部门计算在内。在一定的保障水平下,补助的增加导致市场工作的下降。实际上,市场工作的下降几乎正好被家务生产活动的增加抵消掉了。简而言之,市场工作时间的减少由家务生产来补偿。尽管保障收入计划对市场工作的反激励是对负所得税经济和政治方面可行性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市场工作努力的下降是怎样重新配置的。这里提供的结果意味着家务部门的产出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

(四)Maynard和Murnane关于负所得税对妇女劳动供给效应的研究

Rebecca A. Maynard和Richard J. Murnane(1979)指出,加里试验评估的一些研究结果显示,试验对总的家庭收入产生明显的效应,对母亲的就业带来影响最小。平均而言,总的家庭收入每年提高接近2000美元(大约50%)。对于妻子来说工作时间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尽管单亲母亲每周工作时间大约下降了2个小时。女性绝对工作时间的很小变化是基于如下的事实:在参与到试验计划之前有工作的女性本来就相对较少。成年男子工作时间的削减也很小,大约是每周2.5小时。

负所得税对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样本家庭收入和劳动参与的效应大于爱华达州(Iowa)样本。平均而言,农村试验中北卡罗来纳州女性每周削减用于家庭以外的工作时间达4个小时左右,而爱华达州这一数字仅为大约1个小时。加里相应的数字为:单亲女性每周2个小时,而双亲家庭妻子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1.Christopher Green(1968) ,"Negative Taxes and Monetary Incentives to Work: The Static Theory",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3

2.Albert Rees(1974), "An Overview of the Labor-Supply Results",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9

3.Charles Mallar. "School Enrollment and Labor-Force Participation of Young Adults." In Final Report of the Graduated Work Incentive Experiment in New Jersey and Pennsylvania. Madison: Institute for Research on Povert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73. Ch. B-IV

4.James P. Smith(1975), "On the Labor-Supply Effects of Age-Related Income Maintenance Programs",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10

5.Glen G. Cain, Walter Nicholson, Charles D. Mallar, and Judith Wooldridge(1974), "The Labor-Supply Response of Married Women, Husband Present",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9

6.Harold W. Watts, Robert Avery, David Elesh, David Horner, M. J. Lefkowitz, John Mamer, Dale Poirier, Seymour Spilerman, and Sonia Wright (1974), "The Labor-Supply Response of Husbands",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9

7.Albert Rees. "An Overview of the Labor-Supply Results." In Final Report of the Graduated Work Incentive Experiment in New Jersey and Pennsylvania. Madison: Institute for Research on Povert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73. Ch. A-I

8.Jane H. Leuthold(1968), "An Empirical Study of Formula Income Transfers and the Work Decision of the Poor",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3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5)

通过对“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农民反复上访”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监控综合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农村“三乱”现象发生,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完善监管网络,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过标本兼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中央、省、市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阶段(年9月4日——9月2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监控治理”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与重点。市、县两级政府成立“监控治理”工作组负责监控治理的监督指导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中小学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要根据本系统、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监控治理”工作详细方案,其中霞浦、古田、寿3县工作方案,报市“监控治理”工作组审核汇总,并转报省农民负担监管办和省政府纠风办按程序审批后实施;其他6个县(市、区)的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并由市教育局汇总后转报市“监控治理”工作组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1日——9月30日)。通过各种会议,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减负惠民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做好“监控治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监控治理”动员会等,学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委办〔〕5号、政办〔〕193号、农监管办〔〕13号等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教育收费文件,动员部署“监控治理”工作。

(三)排查和核实问题阶段(年10月——11月)。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要以农民负担检查和农民负担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农监管办〔〕13号文件中通报的问题为线索,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年以来,特别是年以来存在的教育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核实,分门别类,摸清情况,分析整理,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中发现的其他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一并调查处理。排查结束后,要将排查情况及登记表逐级上报,其中霞浦、古田、寿3县报市“监控治理”工作组备案,其他6县(市、区)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监控治理”工作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地上报的违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四)整改阶段(年12月)。要按照中央、省、市减负惠农政策和教育收费政策的规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按规定收取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各类“代办收费”,要按规定与学生结算并做到“多还少补”;违反规定多收或不该收的款项要如数退还给学生家长;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章立制阶段(年月)。要认真总结,从3个县的教育局被确定为“监控治理”单位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狠抓建章立制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健全完善,来防范和遏制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这次“监控治理”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从制度层面上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止和预防问题复发的角度,研究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预防和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有关制度,并按照“价格服务进校园”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规范教育收费,巩固整改成果。出台的有关制度必须报上级“监控治理”工作组备案。

(六)总结检查验收阶段(年月)。各工作阶段的任务完成后,3县“监控治理”工作组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和总结,检查合格后向市“监控治理”工作组提出市级验收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措施、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处理结果、违规收费退还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建议等。同时,附报退还学生款项的名单(学生家长签字)、有关人员处理结果和制度建设等文件。市“监控治理”工作组根据各县工作情况组织市级验收,验收工作以重点抽查和暗访为主,检查与处理结合。市级验收结束后,市“监控治理”工作组将根据抽查和暗访情况决定是否将其上报省农民负担监管办、省政府纠风办,申请省级验收。对那些工作认真负责,整改效果明显,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并得到很好执行的“监控治理”单位,将提前上报省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反之,将按规定延长其监控期。市教育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其他6县(市、区)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市“监控治理”工作组,市、县两级农民负担监管办、纠风办予以监督。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市3个县的教育局同时被列为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单位和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单位,不仅给我市教育系统,而且也给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敲响了警钟,它充分暴露了我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根源在于农村税费改革后,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专项治理负责制和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农村“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涉农收费单位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淡薄。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乡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教育收费,以实际行动确保“监控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6)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减负效果,市教委委托北京教科院组织开展了《北京市2012―2013学年学生课业负担状况调研》,有16个区县802所小学2247个班级的34652名五年级学生,10个区县101所学校210个班级的6787名八年级学生参与了调查。此项调查涉及7项客观指标,分别设定了负担重、负担较重、负担中等和负担较轻四个选项。调查数据显示,对于五年级学生,负担较轻组学生比例较2012年增加了8个百分点,负担较重组学生比例较2012年降低了5.6个百分点。对于八年级学生,负担较轻组学生比例较2012年增加了12.6个百分点,负担较重组学生比例较2012年降低了7.4个百分点。从整体指数角度看,五年级和八年级学生课业负担均有明显降低,反映出我市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性进展,显现出阶段性成效。

把握关键环节,科学减负,促进育人方式转变

减负“八项规定”施行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委聚焦减负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减负的方向,加大减负的力度,通过项目委托研究,组织专题调研,开展研讨交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评价,加大成果宣传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引领并推动全市中小学减负工作有序、深入、持续地开展。各区县和学校把减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认真学习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有益经验和有效进展,在教育系统和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和广泛影响。

1.立足实际,深入调查研究

为了增强减负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市教委加强政策研究和现状调研,从减负的理论认识、政策沿革、国际视野和实践探索等方面,对多年来的减负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编辑出版了《减负新探》一书,全面深入分析了我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表现形式、程度和成因,提出了新时期首都基础教育减负的新思路和新举措。2013年,以2011―2012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调查数据为参照,组织了覆盖所有区县900余所中小学4万余名学生的大规模课业负担专项调研,重点了解和分析新的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尚存问题和改进措施,为行政管理部门科学决策和教科研部门科学指导,以及中小学校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

2.明确要求,加强政策引导

在对教育部和北京市以往有关减负文件的检索、整理和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市教委制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减负的“八项要求”,针对课程、作业、考试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提出具体化、可检测的要求。2013年春季开学典礼,北京小学向全市中小学发出了减负倡议,市教委通过新闻会在全市推出了减负新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市教委坚持刚性要求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疏堵结合因势利导,内外联动自觉有为。同时,鼓励、引导区县和学校结合实际,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育人方式变革。

3.抓住关键,引领实践变革

市教委以项目的方式,委托教育科研专业部门持续开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机制与策略实验研究”以及“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系统研究”等项目实验,突出减负的工作重点,不断探索科学方法和实施策略;注重系统设计,开展专题研讨,提升实践经验。2013年,市教委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实验小学、北京市文汇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组织召开了以“科学减负、优化作业”“科学减负与考试评价改革”“整合课程、科学减负、促进发展”为主题的现场会,凝练和推广区县和学校科学减负的典型经验,将减负和增效相结合,规范管理与示范带动相结合,落实文件要求与推动实践变革相结合,不断引领和推动减负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4.健全机制,推动制度创新

市教委积极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引导方向,制定政策,搭建平台,健全机制,完善一系列减负制度。一是健全专项督导制度。市教委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密切配合,在中小学校开展自查及各区县对辖区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了针对减负文件落实情况的市级专项督导调研,有力促进了减负政策的落实。二是健全监测报告制度。自2011年开始,市教委建立健全了学生课业负担专项监测调研制度,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等方式,对学生课业负担的主、客观指标进行常态监测并分析反馈监测结果。三是健全宣传表彰机制。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主题论坛、研讨交流、成果展示,宣传推广减负典型经验;另一方面先后组织“减负大家谈”征文、“减负案例评选”等一系列活动,总结凝练了16个区县百余所学校的减负成功经验,推出了一批“轻负担、高质量”的先进典型,在《中国教育报》《现代教育报》等媒体策划深度系列报道,营造了减负氛围,凝聚了减负共识,推动减负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

深化综合改革,系统减负,促进育人质量提升

尽管我市中小学减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首都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减负仍是基础教育改革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

要充分认识减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减负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都明确要求“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国家中长期教育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其次,减负是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长期以来,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强烈。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的形象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不利于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再次,减负是首都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市委在第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决定中强调,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首都基础教育创新发展的战略任务。因此,减负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既要立足当前攻坚克难,也要着眼长远固本强基。

1.加强顶层设计,增强减负的系统性

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减负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统筹协调。

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切实转变单纯追求升学率、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倾向,树立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价值观,树立因材施教、人尽其才的人才培养观,树立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学校多元特色发展的教育质量观。

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负的新决策、新要求,结合首都基础教育的实际和特点,深入研究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继续开展减负政策理论与实践策略实验研究,不断探索减负的内在规律和实现途径。

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制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多渠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县域内均衡发展,缓解择校压力。

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整合拓展社会大课堂教育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和载体,丰富学生校内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

2.深化综合改革,增强减负的实效性

以中高考命题改革为切入口,带动减负。发挥中高考改革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上的传导作用。中考命题严格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合理控制试题难度,加强对学生联系生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考试负担。

以课程教学改革为核心,落实减负。完善课程教材改革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整体优化和协调发展,构建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和资源平台。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着力点,推动教与学方式变革。开展智慧课堂策略研究与实践,基于云技术整合信息化资源,探索自主、探究、合作等多样化教学方式。

以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为导向,引导减负。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着力完善并实施办学条件、学科教学、学生综合素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质量综合评价、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等标准体系,改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反馈工作,探索推进管办评分离。

以人事制度改革为保障,推动减负。健全中小学干部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制度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制度,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师德考评制度管理,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位学生,做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3.推动合力攻坚,增强减负的协同性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市、区政府要把减负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教育发展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责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教研、科研、培训等部门的力量,推进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督导问责等方式,持续发力,出组合拳,打攻坚战,力求取得突破进展。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7)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指导意见》为纲领,结合实际,以财政政策为手段,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全面开展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城市为平台、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力争在3年之内,实现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低碳技术广泛推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与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逐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在全区产生积极的综合示范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圆满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各项任务。

三、主要任务

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重点行业产业集中度和先进生产能力比重。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准入门槛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水平,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提升优化产业结构。

围绕交通清洁化改造城市交通体系。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低排放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交优先和各种公交便利化。

围绕建筑绿色化推动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逐步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能源计量改造,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监测。

围绕集约化加快发展服务业。支持现代物流以及金融、科技、咨询、信息、节能、服务外包等高端生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服务业聚集圈(带)或聚集园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功能聚集,形成辐射广、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围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城镇化要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拓展传统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和专业门类。

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建设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污水治理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回用率。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建设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电力、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和支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形成循环经济的生产生活模式。

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采取综合配套措施,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应用示范。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屋顶,集中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分布式电力系统、地热能在建筑上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

四、组织领导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成立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环科园、区发改局(两型办、能源局)、区科技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抓工作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对接,按要求完成各自相关工作任务。

五、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收集、分析、整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对我区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参与总体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相关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发改局(两型办、能源局):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组织《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组织《市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项目核准与申报;配合做好《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会同区财政局做好《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及其他6个具体实施的报送与接受评审,并组织方案和项目的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循环经济规划与政策,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组织能源建设与节能项目的申报并协调实施;负责收集、梳理、制定相关节能评价指标;配合做好政府采购节能认证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迎接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省、市两型办的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并组织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和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技术推广与产业化工作;负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及配合做好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市区建筑绿色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市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建筑节能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负责迎接上级住建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完成政策梳理,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提出有利于促进我区节能减排综合示范的财政政策体系;负责组织《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及其他6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的报送与接受评审;组织制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完善政府采购节能认证工作;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组织综合示范项目的申报;负责资金的拨付与绩效评价;参与示范建设项目的初步评估与预验收,会同区发改局组织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和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完善排污权市场化机制;负责收集、梳理、制定相关环保评价指标;负责项目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做好迎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商务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业集约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流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节能减排;负责迎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农业林业水利局:配合做好《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实施方案》及《市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农村农业生产环境污染防治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全区污水源废热资源的调研与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协调全区污水源废热回收利用的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规划协调有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拟定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耕地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和措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做好《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及实施;配合做好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和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迎检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市区产业低碳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拟定产业低碳化的规划与政策;负责产业低碳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负责迎接上级工信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市区交通清洁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清洁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交通运输节能;配合做好《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负责做好迎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审核总体方案及其他专项方案中的基础数据;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与分析;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公安分局:配合做好《市区交通清洁化实施方案》和《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负责做好相关流通、安全及商务活动的出行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制定支持示范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地方用地配套政策,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负责对全区地源热等地下能源资源的查勘与评估,提交评估报告;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质监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梳理、制定相关标准,为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计量准确、质量安全;监督节能强制标准严格执行;配合做好政府采购节能减排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交警大队:配合做好《市区交通清洁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负责做好相关流通、安全及商务活动的出行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示范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年6月—年8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前期调研。完成节能减排项目的设计、建立项目库,完成立项工作。编制执行期为3年的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和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6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宣讲政策措施,部署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使节能减排知识和意识进一步深入到各领域和各行业和全社会。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9月—2014年10月)。围绕落实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及其他6个具体实施方案,梳理现有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研究制订新的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对照国内外先进指标,建立我区节能减排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更新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库,结合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6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对接抓好年度项目申报,分步有序实施项目建设。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跟踪督察考核,对示范期内所实施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与预验收,迎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整体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问题,完善提高,进一步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综合示范工作既是国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推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措施一致、推进步骤协调。

(二)领导重视。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综合示范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该项工作对于促进我区乃至全市、全省、全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大意义,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提出要求,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

(三)明确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示范工作要求和总体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8)

作者简介:甘家武(1981?),男,湖南岳阳人,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教师,主要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

摘要:面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我国于2009年将结构性减税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这种结构性减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还存在着争论。文章利用1978―2010年的数据,通过时间序列的协整、误差修正模型及脉冲响应技术方法,对税收规模及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短期,税收规模增加不利于经济增长;但从长期来看,所得税、流转税及税收总规模的增长都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所得税;流转税;税收水平;税收收入;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4?0029?06

2009年1月5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指出,2009年财政工作的重点是:实行结构性减税以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可见,结构性减税为2009年中国税收政策主基调。事实上,减税政策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凯恩斯提出的政府干预经济的宏观经济政策理论。由于当时有效需求的不足,因此凯恩斯在财政政策方面提出以减税和扩大财政支出为主的财税政策。他主张国家通过干预收入分配和促进收入均等化,以此提高消费倾向,同时主张政府加强对投资的控制,保证足够的投资需求。这种以减税和扩大财政支出为主的政策实施,提高了社会有效需求水平,对实现充分就业并增加整个社会的资本存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面对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国家所面临的“滞胀”现象,传统的凯恩斯理论无法合理解释。供给学派提出通过减税增加社会储蓄、投资和劳动,从而增加社会总供给,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提出以减税来增加社会储蓄、投资和劳动,增加社会总供给的供给学派,最终达到刺激经济稳步增长的目的。西方国家所实行的“低税率、宽税基、少减免、严征管”政策,使得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正是由于减税政策取得的巨大成功,我国很多学者希望通过减税政策克服2008年的金融危机并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对于结构性减税,理论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① 结构性减税是指税种上的有增有减,但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总体上得到减轻[1];② 结构性减税是指税种上的有增有减,以减为主,但税收收入总体上应保持上升趋势[2];③ 结构性减税是指税种上的有增有减,总体上具有减税效应,但政府税收收入不一定减少[3]。笔者认为,税负水平和税收收入两个变量并不是独立变量,税负水平的高低和政府税收收入的增减,更多取决于国家政策意图。这种结构性减税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关系。正是基于这些原因,本文试图探讨我国各税种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并为我国结构性减税提供政策建议。

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提出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第二部分是文献回顾,梳理目前税收与经济增长长期关系的理论现状,为本文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实证及结果与分析;最后是全文总结及建议。

一、文献回顾

税收政策对一国的经济增长有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意义。税收和政府开支可能会影响经济主体的激励,进而影响经济的微观和宏观经济方面。但是,对于某些变量的影响方向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因此,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争论。

第一种观点认为,更高的税收毫无疑问会导致低

的增长率。该观点认为,通过征税增加财政收入会扭曲投资和储蓄。Ihori(2001)利用两种财富类型(生命周期财富和转移财富)和两种资本类型(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证明了在一个内生增长模型中,对遗赠和消费征税会减少投资和经济增长[4]。马拴友(2001)根据我国1985―1999年统计资料对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回归分析,认为直接税与经济增长显著负相关[5]。郭庆旺(2002)通过对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税收负担对经济增长进行分析,认为在不考虑财政支出增长效应的情况下,税收收入的连年超长增长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6]。

第二种观点认为,政府的某些税收政策可能会促进经济增长(Baier 和 Glomm,2001: 2008)[7]。这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不同的是,该观点不是单独考虑税收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而是同时结合了财政政策因素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因为这些发生在政府旨在改善基础设施的投资(如马路,公路,机场)会吸引私人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例如Capolupo (2000)[8]在Barro(1990)[9]和Lucas(1990)[10]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修正,同时考虑政府投资公共教育从而增加人力资本存量,为了平衡预算政府须对产出征税,认为由于征税是用于生产性的目的,所以促进了经济的增长。此外,Uhlig和Yanagawa(1996)[11]、Yakita(2003)[12]利用世代交叠内生增长模型的研究,Turnovsky(1996)的研究也表明税收对经济增长起到正向效应[13]。

第三种观点认为,税收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Hendricks(1999,2001)证明了与人力资本新古典增长模型比较,税收改革的经济增长影响更小或者对参数的选择的更不敏感,并且与经验可能的参数值相符合的经济增长的影响范围非常广。他通过假定人力资本积累的投入是可以扣税的,发现对于参数的变化所有模型规格都很小,并且对于参数的变化都很稳定。如果投入不扣税,在无限期的框架下,经济增长的影响取决于若干隐含的假设条件。①[14?15]Kneller等(1999)利用22个OECD成员国家1970―1995年期间的数据分析发现,非扭曲性税收对经济增长并没有产生影响[16]。

根据传统的凯恩斯理论,税收对总产出的乘数效应是负的,即税收对经济的作用是消极的。但是从目前的文献来看,不同的研究者所研究的结果有所差异,甚至大相径庭。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因为传统的凯恩斯理论实际暗含着一前提假设条件,即税收对总产出的乘数效应的税收为总税收,并没有考虑单个税种或税种之间的结构变化;第二,传统的凯恩斯乘数效应理论把税收收入和财政支出看作是相互独立的变量,实际上两者之间并非独立,两者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②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税收实际上可以分为扭曲性税收和非扭曲性税收。扭曲性税收通过改变资源配置,进而影响经济增长,而非扭曲性税收对经济增长就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二、实证分析

(一) 指标和数据说明

在指标选择上,由于财产税和资源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故本文并没有考察财产税和资源税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只选择了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总收入(tax)、增值税(vat)、企业所得税(cit)、个人所得税(pit)、消费税(ct)和营业税(bt)八个变量。但是考察协整关系的过程中,控制变量个数太多而样本量太小,损耗过多自由度,出现了奇异矩阵的问题。另外,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因此本文只考虑1985―2010年所得税、流转税和税收总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其中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在数据上,为消除物价因素影响且容易得到平稳序列又不改变变量的特征,本文所有变量都以1985年为基期经平减处理,同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异方差,对各变量取对数,即lngdp、lntax、lnit和lntt分别表示对数化的国内生产总值,税收总收入、所得税额、流转税额。文中所使用原始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税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

(二) 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检验国内生产总值、税收总收入、流转税、所得税的协整关系之前,首先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检验四个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结果见表1。

根据表1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四个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但是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所以都是一阶单整序列I(1)。

(三) 协整检验和协整方程

虽然序列lngdp、lntax、lnit和lntt都是非平稳的一阶单整时间序列,这些序列的矩,如均值、方差和协方差随时间而变化,但是这些序列的线性组合序列却有可能不随时间变化的性质,这种线性组合反映了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即协整(cointegration)。本文使用Johansen(1995)多变量系统极大似然估计法对模型进行选择和协整检验。③由于Johansen协整检验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向量自回归模型

分别表示在10%、5%、1%的显著水平;临界值由Eviews6.0软件给出;ADF检验形式,其中C和T表示时间序列有常数项和趋势项,趋势项由Fuller(1976)中给出的t临界值来确定,K为滞后阶数,根据AIC和SC值最小准则确定。

(VAR)检验方法,因此在进行协整检验之前,必须先确定VAR模型的结构,即VAR模型的滞后阶数。

首先,假定两个列向量X1t和X2t,其中X1t由lngdpt、lntaxt构成,X2t由lngdpt、lnitt、lnttt构成,进行VAR模型的设定。在确定模型滞后阶数的时候,为了保证合理的自由度,同时使滞后阶数足够大,以便能完整反映所构造模型的动态特征,本文使用用赤池(Akaike)信息准则(AIC)、施瓦茨(Schwartz)准则(SC)和LR统计量检验标准确定最优滞后阶数,采用自相关Q统计量、LM拉格朗日乘数检验残差序列是否存在自相关,同时采用JB(Jraque-Bera)检验残差的正态性。

经检验,我们发现列向量X1t和X2t的滞后阶数为2时,VAR模型整体以及各自方程拟合效果较好,残差序列较为平稳,同时不存在自相关,并且残差服从正态分布。因此,我们确定X1t和X2t的最优模型为VAR(2)。由于协整检验是无约束VAR模型进行协整约束后的VAR模型,是无约束VAR模型一阶差分变量的滞后期,因此协整检验X1t和X2t的VAR模型滞后期为1。

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与所得税、流转税的Jonansen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检验结果表明国内生产总值与税收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与所得税、流转税两系统都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有0个协整关系,同时在5%的显著水平下接受有至少有1个协整关系。估计出经过标准化的协整关系式为:

两式中,小括号内为标准误差,中括号内为t值。从式(1)和(2)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在长期,税收收入与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成正向关系,税收收入每增加1个百分点,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应的约增加0.41个百分点;由式(2)可知,在长期内,所得税收入额每增加1个百分点,将引起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约0.32个百分点,流转税收入额每增加1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将相应提高约0.15个百分点。由此可知,虽然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狭义宏观税负不断提高,但从长期来看,税收并未成为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反而整体上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效应,不过税收的经济增长效应主要来自于所得税,而流转税相对于所得税的经济增长效应较弱。

(四)误差修正模型与脉冲响应分析

以上协整检验说明,税收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GDP间,所得税、流转税与国内生产总值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是在短期内,这种均衡关系的过程如何,需要进一步实证验证。根据Granger定理,可以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VECM)分析变量之间的短期动态特征。由于VECM的滞后期是无约束向量自回归模型一阶差分变量的滞后期,前面确定的无约束的税收总额与社会总产出VAR模型,所得税、流转税都与社会总产出VAR模型的滞后阶数都为3,故两者的VEC模型的滞后阶数为2。税收及其结构与国内生产总值的两VEC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两式中ect?1为误差修正项,分别等于式(1)和(2),λi为系统的调整系数,包含着变量过去值对现在值影响的信息,反映系统从失衡向均衡的调整速度。两VEC模型估计结果如式(5)和(6):

式(5)VECM残差序列的LM统计量为7.418 (P= 0.593 6),White检验统计量为24.455 (P=0.605 0),说明VECM的残差序列不存在异方差和自相关,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模型调整系数EC为?0.3398符合逆向调整原理,表明校正上一年非均衡的程度为33.98%,对失衡调整的速度较快。从式(5)回归系数来看,Δlntax(?1)的系数为?0.298 6且显著,说明在短期税收总收入的增加为降低社会总产出。式(6)VECM残差序列的LM统计量为5.853 6 (P=0.210 4),White检验统计量为54.47 (P=0.241 6),说明VECM的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和异方差。模型调整系数EC为?0.421 1,符合逆向调整原理,表明校正上一年非均衡的程度为42.11%,对失衡调整的速度比较快。从式(6)的回归系数看,Δlnit(?1)和Δlntt(?1)的系数分别正和负,但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在短期所得税和流转税对社会总产出及经济增长作用不明显。

为进一步探求税收规模及结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作用轨迹,文章采用脉冲响应技术来进行分析。脉冲响应函数描述内生变量对随机扰动的动态反应过程,显示某一变量的随机扰动(innovation 新息)通过模型影响其他变量的变动轨迹,能直观地刻画变量之间的动态作用及其效应。基于VECM的税收规模及结构对国内生产总值影响的脉冲响应轨迹如图1和图2所示,由图可知,税收总收入一个信息(innovation)的冲击,在前三期之前对经济产出影响为负,其后逐步转为正且对经济产出的促进左右持续增强;所得税一个信息的冲击在初始对经济产出的作用为正,但比较弱,其后冲击作用持续增强;流转税一个信息的冲击在前三期对经济产出具有弱的负向作用,其后冲击作用转为正,但总体作用相对所得税较小。整体来看,基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与前文基于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的结论一致。

三、结论及建议

本文运用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及脉冲响应分析技术,研究了税收总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所得税、流转税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动态关系。根据检验结果,发现税收总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间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在长期内,无论是所得税、流转税,还是税收总税收的增长都能促进社会总产和经济的增长,其中所得税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优于流转税的促进效应。而短期内,所得税和流转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方向分别为正和负,但作用不明显,整体上税收增长不利于经济增长。近几年,我国财政收入的高速持续增长,不仅说明了税收调整对我国社会经济影响巨大,同时也为税收调整提供了物质基础。因此,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对增值税来说,征收范围越大,增值税的中性化特征就越明显,对经济的扭曲就越小。[17]把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商品和劳务,既是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现代增值税制度。首先,将与工业生产联系紧密的服务行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如采矿业、能源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邮电通讯业等。其次,将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合并,调整为统一的增值税,改变目前商品劳务税税制多和税种并列的现状,达到简化税制的目的;最后,降低商业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

(二)改革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调节效应十分弱化,甚至存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的逆向调节。[19]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一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计征模式,会使收入渠道多样化、应税所得总额较大但分属各税目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轻,而收入渠道单一、应税所得额较小且只隶属单一税目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重,难以真正实现税负公平;二是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所采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言,税率级次过多,这与“简化税率结构、降低税收负担”“的趋势是不符的。因此,建议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作为改革的目标,由现行分类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税制相结合过渡,按年课征的综合税制发展,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的实现。

(三)改革消费税

消费税是一个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通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可以达到扩大消费需求、保护环境和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建议:1、减征或停征一些已经成为生活必需品的税目,同时停征一些少数生产资料的征税,如工业酒精、汽车轮胎等;2、提高危害环境和健康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税率;3、扩大征税范围,将尚未列入消费税税目的具有危害环境的物品、奢侈品、资源稀缺品、高档消费娱乐等纳入征税范围。

(四)改革房地产税

改革房地产税,主要包括:1、清理房地产行业的各种收费,取缔不合理、不合法性质的收费项目,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外负担;2、将现行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以及相关收费合并开征统一的房产税,以减化税制、优化结构;3、新的房地产税应按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采用差别税率,从价计征。考虑到我国现行房地产税税率、各年度各地方财政收入需要、纳税人负担能力以及改革之初的各种阻力等因素,建议采用较低的房产税税率。

注释:

[1] Hendricks(1999)同时也承认,尽管所得税对经济增长率很有很小的影响(因为扣税),但是对人力资本积累导致一种直接扭曲刺激的税收可能会对经济增长有较大的影响。

[2] 政府支出和税收之间存在一种因果反馈机制,即支出和税收的扩张都会导致对方随之增长,任意一方的削减也都会减小政府规模。见Musgrave, R. “Principles of Budget Determination” in H. Cameron and W. Henderson eds, Public Finance: Selected Redings, 1966.

[3] See Johansen, S. Likelihood-based Inference in Cointegration Vector Autoregressive Model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参考文献:

[1] 高培勇. 结构性减税: 2009年税收政策的主基调[J]. 涉外税务, 2009(1): 5?7.

[2]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 关于当前实施结构性减税的若干政策建议[J]. 涉外税务, 2009(4): 5?8.

[3] 李敏. 新一轮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分析[J].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1): 16?17.

[4] Ihori T. Wealth tax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J].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1, 4: 26?57.

[5] 马拴友. 税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兼论我国的最优直接税/间接税结构[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1(7): 15?20.

[6] 郭庆旺, 吕冰洋. 税收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冲击[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4(8): 18?23.

[7] Baier S L, Glomm G. Long-run growth and welfare effects of public policies with distortionary taxation[J].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2001, 25: 2007?2042.

[8] Capolupo R. Output taxation, human capital and growth[J]. The Manchester School, 2001, 68: 166?183.

[9] Barro R J. Government spending in a simple model of endogenous growth[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0, 98: 103?125.

[10] Lucas R E Jr. Why doesn't capital flow from rich to poor countrie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90, 80: 92?96.

[11] Uhlig Harald, Yanagawa Noriyuki. Increasing the capital income tax may lead to faster growth[J].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1996, 40: 1521?1540.

[12] Yakita A. Taxation and growth with overlapping generations[J].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3, 87: 467?487.

[13] Turnovsky. Fiscal policy, growth and macroeconomic performance in a small open economy[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996, 40: 41?66.

[14] Hendricks L. Taxation and long run growth[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1999, 43: 411?434.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9)

二、目标任务

1.依照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划定未来5~10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其中拟复垦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总面积全市不少于40000亩,每个镇乡不少于4000亩;划定“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区,单块面积5000亩以上,每个镇乡不少于三个,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范围,为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打好基础。

2.过各镇乡政府组织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确定废弃农村居民点、工矿用地拆旧复垦地块,报国土局审核并建立拆旧地块备选库,由镇乡政府实施拆旧复垦整理经市国土局、省国土厅验收确认后纳入挂钩拆旧储备库,每年入库总面积不少于1200亩(任务分解见附件)。

3.每年申请挂钩周转指标1200亩,由全市统筹使用。

三、资金管理

挂钩周转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扎口管理。拆旧复垦经费由市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划转筹集,并建立专门台帐。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镇乡包干使用,总额为5万元/亩。根据市工作组核定的拆旧复垦入库面积,项目开工后预付1万元/亩。最终结算以省国土厅验收结果为准,结算标准在5万元/亩基础上根据省验收合格率同比例下浮。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督促和考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门工作小组,政府办分管主任为组长,国土、财政、监察、建设、审计及各镇乡政府领导为成员,具体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2.职责分工: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和镇乡政府积极开展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国土局负责项目编报、审核、技术指导、组织验收;各镇乡政府负责拆旧复垦范围、地块的调查、论证和实施;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审核、拨付;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督审计,监察局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效能监察;建设局负责安置、留用方案的审核、确定。

五、工作要求

1.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统筹和督促考核,镇乡政府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人员分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小学减负工作经验总结篇(10)

2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试验需要收集的主要数据包括不同起飞程序对噪声(包括近距离噪声和远距离噪声)以及排放所产生的差值,所以通过坐标图的方式表现噪声比较结果形式,如图1所示,而对排放的影响可用每个阶段的总值通过统计比较的方式表现出来,如图2所示。通过对比实验数据,经过以上两种方法处理就可得到噪声曲线的交叉点距离松刹车位置的距离、最大近距离噪声声压级的差值、最大远距离噪声声压级的差值、1000ftNOx排放总量的比较、3000ftNOx排放总量的比较以及巡航前CO2排放量总量的比较情况,其中排放部分多以百分比的形式进行量化比较。通过以上方法的整理,得到8种商业客机的各对比实验结果如表2所示。

3分析对比实验结果

本试验采用的是对照试验的方法,所以对实验所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即可得到减推力起飞对于噪声和排放所带来的影响。通过分析实验数据可以得到以下结论:1)对照组为减推力起飞和全推力起飞的情况当对照因素为减推力起飞与最大推力起飞时,近距离噪声差值都为负值,这表明减推力起飞造成了近距离噪声的升高;但远距离噪声差值正负不统一,这说明减推力起飞对远距离噪声的影响是非确定的,而是跟具体的机型有关。同时可以发现1000ftNOx排放总量差均为正值,且数值较大,这说明减推力起飞带来了NOx排放的明显降低;3000ftNOx排放总量差也是正值,但都略小于1000ft的排放总量差值。而巡航前CO2排放量差值都集中在0%左右。可以得出结论,减推力起飞通常会带来NOx排放量的明显减少,而对CO2的排放影响可以忽略不计。2)当对照组为最大爬升推力爬升和最小爬升推力时的情况当对照因素是最大爬升推力和最小爬升推力时,观察所得对比结果可以看出使用最小爬升推力对于噪声都有一定差值的,这说明最小爬升推力的使用对于噪声有影响,但从差值呈现出的情况可以看出这种影响跟机型以及重量的不同都有所不同。而NOx和CO2排放量的差值正负不确定且数值不大,说明最小爬升推力的使用对排放的影响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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