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03 10:10:01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1)

(一)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的要求

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并不是独立建筑,而是占用了建筑的一部分进行改造和装修,比如,在宾馆或商场的某个楼层等建筑中。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有许多特殊的要求,而在其他建筑改造和装修基础上建立的公共娱乐场所其消防设计并没有根据使用性质的变化而做出全面的调整,从而造成了消防设计“先天不足”的情况,降低了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比如,一些KTV营业场所设在地下,规范中对地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比地上建筑更加严格,而业主又不愿意加大消防投入,这样就增加了该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二)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设置管理不规范

公共娱乐场所需要使用大量的电器设备,这些电器设备往往功率大,比如照明设备和音响设备等,如果对这些设备设置和管理不规范,很容易导致火灾发生,比如,有的公共娱乐场所将大功率的照明设备与易燃可燃物长时间近距离接触,当易燃可燃物表面的温度超过其燃点之后,便会发生火灾事故,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当其与幕布等可燃物品靠近时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的可燃物荷载又比较大,因此火灾很容易迅速蔓延,从而造成严重后果。

(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并且燃烧后释放浓烟和有毒气体的装饰材料

许多公共娱乐场所为了增强其美观性,往往使用大量的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如沙发、地毯和桌椅等,而这些装饰材料大多是易燃可燃物,更为可怕的是,这些材料一旦着火,尤其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吊顶等重要部位着火,释放出的浓烟和有毒气体会严重威胁着人员生命安全。装修过程中,经常需要采用阻燃剂或防火涂料对易燃可燃织物或材料进行阻燃处理,但有些场所大量采用没有经过严格的阻燃技术处理的织物或材料或者干脆没有采用阻燃处理,这样就极大地降低了建筑的防火性能而增加了火灾隐患。

(四)所有者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公共娱乐场所的所有者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该类场所火灾频发的根本原因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有的场所的所有者轻视或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往往对于消防设备方面的投资不到位,造成了这些场所缺乏对火灾的抵抗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有的场所的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使得这些场所缺少必要的消防制度,对于场所内存在的火灾隐患视而不见,还有的场所没有对员工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但是员工的消防意识不到,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和灭火技能。第三,有的场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消防制度,但是只是停留在表面工作上,没有认真地将消防制度落实到位,使得消防制度的制定流于形式而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对策

(一)按照相关规范或采取性能化防火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防火设计

对于公共娱乐场所的设计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方案。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建筑为了实现增加建筑的美观或使用功能等目的,对于建筑的设计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这些设计可能会突破现有的规范的规定,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采取性能化防火设计来实现科学合理的安全防火设计。

(二)消防部门做好防火监督管理

消防部门要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做好防火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设计审批和验收工作,确保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设计科学合理,对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从设计到投入使用都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在该类场所投入使用之后,还要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的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比如,节假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时,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较以往更为密集,发生火灾和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更大,因此有必要先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或者根据地区气候特点等情况,在火灾相对多发的季节,对该类场所进行安全用火检查、电气防火检查、安全疏散检查等专项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及时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宣传

广泛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面消防安全常识,对于遏制和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有着重要的作用。宣传的形式可以采用网络、宣传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比如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疏散、发现火情后如何正确处理、安全逃生技能等,尤其要利用好公共娱乐场所作为宣传的平台,比如在电视屏幕上切入消防宣传画面,在卫生间等处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常识等宣传图画。

三、结论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对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的设置管理不规范、使用大量可燃易燃装饰材料、所有者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员工和部分顾客缺乏消防常识等式造成该类场所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按照相关规范或采取性能化防火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防火设计,公共娱乐场所自身和消防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防火监督管理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宣传等对策对于预防该类火灾的发生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午首卓.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防火

对策[J].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版).2009,23,129~131.

[2]朱俊刚.公共娱乐场所长期存在消防安

全隐患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J].安防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2)

0引言

随着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娱乐业日趋发展壮大,舞厅、桑拿浴室、茶庄等一大批公共娱乐场所遍布街头巷尾。然而,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九年中,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例如,2002年2月18日,河北唐山开滦建材厂一非法游戏厅火灾,17人死亡;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5人死亡;2003年2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天潭酒店火灾,33人死亡;2007年3月1日8时多,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村 “阳光娱乐总会”的歌厅发生火灾,2人死亡,3人受伤;2007年7月4日20时50分,辽宁省本溪县田师付镇天赢歌厅发生爆炸,死亡25人、受伤33人;2008年9月20日23时,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2009年1月31日23时,位于福建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

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既有经营者的责任,也有职能部门的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究竟如何、有何火灾危险、如何加强管理等诸多问题,笔者就就此做如下探讨。

1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结构特点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1.1建筑结构形式多样

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甚至是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计许多特殊要求的。

1.2内部结构错综复杂

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或者为了隐蔽一些角落,往往在走道两侧或拐角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1.3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1.4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2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特点

2.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空间大、跨度大、空气流通快,加之内部装修使用木板、纤维板等各种塑料制品和装饰物,若发生火灾时处理不当,火势向四周迅速蔓延,易形成立体燃烧。

2.2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随意性大,高峰期间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浓烟和毒气使未及时疏散的人员造成中毒,再加上人员拥挤,秩序混乱,更会相互践踏造成人员伤亡。

2.3损失大,影响大

公共娱乐场所服务功能多,大多数设有按摩、足疗、餐饮、健身、录像等服务项目并通霄营业。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位于城市繁华地带和交通要道,若发生火灾,不及时控制火势,可发展到高层建筑火灾和大面积其它建筑火灾,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2.4被困人员多,扑救困难

首先,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围观群众多,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消防人员的扑救;其次,消防装备不适应扑救的需要;第三,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被困人员多,扑救难度大。

3当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3.1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大多存在“多产权、多使用权”现象

建筑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时,消防安全职责不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逐步增多,设置在“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所占比例也逐年增加,场所建成后因种种原因转租、转手买卖、承包等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和单位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各方的责、权、利,但在实际经营中,出租方提供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缺乏有效管理,签订合同时消防安全责任只字未提等现象频频出现。

3.2场所内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存在隐患现象普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实施后,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都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但目前为止,仅有少部分单位落实了维护保养单位或者自身设置了工程部或保安部,明确专人定期检查维修。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中、小型场所,因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雇佣人员较少,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忽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运行时间不长,就或多或少存在故障或者瘫痪,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3.3场所内部装修阻燃制品使用尚未普及

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材料选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业主一是因为一味追求装饰和音响效果,大量采用镜面玻璃、吸音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二是阻燃制品成本相对较高;三是部分产品的阻燃制品尚未取得相关部分核发的阻燃制品标识,老百姓无法在市场上购置,导致公共娱乐场所装饰材料及固定家俱、织物等的选用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3.4场所采用活动座椅及节假日超员现象比比皆是

业主为了追求热闹,营造气氛,对酒吧、演艺场所等,一般装修时都采用中间为演出场所,四周一圈为单层或多层固定卡座加活动座椅的方式,活动座椅不仅占用疏散宽度,影响疏散通道,而且还可随意增加,造成超员,更增加疏散难度。

3.5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改动或重新装修现象时有发生

公共娱乐场所在经营中,一般经常根据经营需要、消费者需求、或在经营业主变更时,不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局部或大面积进行装修调整,特别是设置在地下、四层或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在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后,往往擅自将一个厅、室200的分隔取消,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后再恢复,业主和消防部门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牵涉了消防部门很大精力。另外,公共娱乐场所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安全出口锁闭等“习惯性”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流动快、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还普遍存在。

3.6消防监管不到位,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除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外,许多中、小型公共娱乐场所达不到标准要求,没有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而目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少,消防工作相当繁重,有时很难顾及到一般性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三吧、六小”场所由地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将“三吧、六小”场所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内。对“三吧、六小”场所的消防检查、宣传和管理力度不大,致使部分“三吧、六小”场所出现管理真空,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4加强和改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是较长一段时间形成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和许多不确定因素,制定积极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就必须要抓源头、抓过程、抓调研、抓结果,多处着手、齐抓共管、实施综合管理。经过深入的调查和思考,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几项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4.1公安消防机构严格审批手续,按规范严格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做到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公安消防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现行消防法律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进行审核、验收。

4.2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监督执法力度

对不符合消防管理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该停业的停业,该整顿的就进行整顿。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久拖不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3公安消防机构要狠抓公共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的管理

法人代表为本单位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之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

4.4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每年要定期组织好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预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检查;营业期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记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防火档案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防火档案,强化管理。要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帮助场所建立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与此同时,还应与文化、工商管理部门和各辖区镇派出所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一条龙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6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部装修和消防设施配置事关其消防安全大局,公安消防机构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审核关,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对内装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让其营业和投入使用。

(2)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的标准,对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3)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位置、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应当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

(4)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的标准,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把握好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做到专人管理。

4.7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和日常宣传,用上街宣传,播放消防录象、录音,到单位给员工上课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城乡居民人人理解消防、懂得消防、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配合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搞好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单位内设置消防警示语,疏散指示标记,时刻提醒顾客注意防火,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显眼位置设置场所疏散路线图,帮助顾客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离开危险地,并可插播相关消防录象、录音来教育顾客。

5结束语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消防部门工作的难点,特别是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共娱乐场所也会迎合时代的发展,其结构及功能会日趋复杂,其内部会不断采用大量新的材料和设施。因此,如何赶上时代的步伐,切实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工作,还需要我们消防部门结合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功能和建筑结构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探讨,寻求切实有效的防火、灭火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有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3)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各地新建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层出不穷,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因其投入成本少、消费低、回本快而大量涌现,在为社会群众提供方便和享受的同时,势必给场所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也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加强对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公共娱乐场所常见火灾隐患分析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然而有的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实际,且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没有随着消防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及时予以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2)部分装饰装修装修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由于很多施工人员水平底、素质差,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效益,消防安全观念淡薄,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防火知识都不清楚,施工中降低技术标准,或采用伪劣材料进行装修,或在工程施工时偷工减料,或擅自降低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甚至还有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消防设计不规范。不严格按电气装置设计规范、防火设计规范设计,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设计安装不规范也是装修中的普遍问题。个别片面追求装潢效果而忽视安全问题,忽视相关电气专业的设计防火规范的存在与规定,不按设计标准选用电气设备及材料,随意变更线路参数或乱接负荷,使用落后淘汰的产品,尤其是隐蔽工程的电器设备,采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材料,埋下安全隐患。

(4)缺乏合格的安全疏散规范。国内相当多娱乐场合都依附与高层建筑物内,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结构难题,无法为公共娱乐场合提供价位宽敞的大门,供人们的出入。并且,公共娱乐场合相比安顿出口的设计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标示等等防火设计规范,不可以达到标准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到人员的疏散。

(5)消防监管不到位,造成了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火灾隐患一些漏洞。部分装修单位不懂《消防法》,不知到内部装修工程要报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特别是个别小型公共娱乐场所抓住消防警力有限,无法对一些规模小、性质复杂、施工地点小而分散的工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管的漏洞,乘机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一些违法装修不受约束,埋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提升社会整体防控火灾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积极部署开展以娱乐场所为重点,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并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完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亡人火灾责任倒查、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责任倒查、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倒查等多项倒查机制,坚决清除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的文化娱乐休闲环境,切实推动各地文化产业安全稳步发展。

(2)从源头入手,严把建筑时的消防验收关。增强公共娱乐场合的防火对策,一定从源头入手。在公共娱乐场合创建和专修的时候,规范装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环保,不燃性材料的应用和消防通道的设计,严格禁用不合格材料的应用,在装修设计时及时抽样送检,确保消防产品的合格率。

(3)加强部门联动,携手深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为了加大公共娱乐场所自查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单位自我防控能力。消防部门要联合安监、文化等相关部门把火灾隐患排查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以强化事故源头为根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认真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防火巡查,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工作水平,真正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4)加大审核力度,增加装修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次数、严把审核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在装修时,根据工程的进展需要进行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容易滋生隐患的隐蔽工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顺利施工。

(5)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市政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深入清查辖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名单和数量,根据场所性质、火灾特点、危害程度以及消防设施运作等情况,逐一对照法律、规范以及各检查项目内容,全面登记单位的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共同为甘南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6)加强公众的消防宣传。公共场所人员涉及面广,要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率,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赖于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家庭、学校、厂矿,不留死角,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

3、结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共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要也在不断的日益攀升。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精神方面的需要,我国的公共娱乐场所正以雨后春笋的形式快速、蓬勃的发展着。但是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快速发展,也相应的不可避免的带来的许多的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公共财产问题,消防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因此,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工作破在眉睫。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4)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信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它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它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信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信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信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它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5)

一、引言

随着人们精神生活需求的增多,公共娱乐场所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多种多样娱乐方式。但由于公共娱乐场所本身的建筑特点较为复杂,且人流聚集规模较大,在发生意外火灾事故时难以有效降低火势,疏散人群,因此,消防防火工作在公共娱乐场所的应用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发生次数只增不减,为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工作并未充分落实,火灾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并对人们的日常娱乐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结合公共娱乐场所的特点,深入分析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原因,并加强消防防火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障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公共娱乐场所和火灾特点

一般来说,公共娱乐场所大多是对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在这些场所中,人们可自由选择相关的娱乐活动,但与此同时,公共场所由于其建筑空间等特点,也存在一些火灾隐患威胁人们的日常娱乐生活,使其成为消防防火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1】。

(一)公共娱乐场所可燃物较多

在电影院、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其屋顶和建筑构件等都是木质或者钢结构,此外,舞台幕布、地板、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等大多采用的依然是可燃材料。另外,一些公共娱乐场所也采用了大量的木质、塑料凳材料,以追求过度的豪华装饰效果。火灾意外发生时,大量的可燃材料能在短时间迅速加剧火情,影响消防防火工作进展,与此同时,许多可燃材料燃烧时会产生有毒气体,加重火灾的危害。

(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

通常,公共娱乐场所的空间结构较为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猛并且难以控制,火灾蔓延速度较快。与此同时,由于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较为密集,火灾的发生会造成人员恐慌,再加上空间环境复杂,场所安全疏散出口较少或较为隐蔽,极易造成人员堵塞,加重火灾事故。

三、当前公共娱乐场所面临的火灾隐患威胁

(一)娱乐场所投用不规范

根据法律规定,尚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擅自投入使用,但我国目前还是存在着娱乐场所投用不规范的现象。由于经营理念的不科学,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缺乏必要的消防意识,直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出示消防安全证明的时候才办理消防手续。此外,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在进行二次改造装修的时候忽视了消防防火的问题,任意改建空间结构,为场所埋下许多火灾隐患【2】。

(二)使用大量易燃材料,防火分隔工作未落实

一般来说,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都属于私人开设的,一些经营者为了实现短期的利益而忽视了消防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娱乐场所装修的过程中采用的大多是木板、泡沫、纤维板等大量易燃材料,成为火灾隐患,影响消防防火工作的推进。在现实中,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处于大型商场或者中心市场中,但却未设置与其他建筑部分相隔离的防火分隔工作,此外,许多娱乐场所采用的是耐火级别较低的普通木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火灾安全隐患。

(三)安全出口设置较少,消防设备缺乏

由于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将房间设置在走廊旁边,场所空间结构十分复杂,安全出口设置较少,并缺少较为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在火灾发生时难以及时有效地引导人员疏散撤离【3】。与此同时,为了追求娱乐场所的特殊的效果,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等并未完善或及时更新,例如将装饰品挂在灭火器上,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甚至有灭火器超过使用期限的现象,更不用说消防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

四、消防防火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有效运用策略

(一)严格选用装修材料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公共娱乐场所在装修时就应当遵照相关规定,严格选用装修材料。首先,可以根据经营需求和周边环境,结合消防防火的关键点,制定出科学的装修方案,避免选用较易燃的装修材料,而是具有一定消防等级达到防火标准的材料。与此同时,还要定期检修场所内的消防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并及时采取维护措施,在源头上减少娱乐场所的火灾安全隐患,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二)严格进行消防工作,规范消防工作

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始终,都应该严格规范消防工作。一般来说,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一层到三层之间靠近外墙的位置才适合设置公共娱乐场所。若是在地下设置娱乐场所,其出口的位置需要不低于出入口草坪10m,且场所内部室面积不得超过200m2,隔墙耐火等级要高于2h,疏散门则应采用乙级防火门【4】。只有严格规范娱乐场所的消防工作,才能更好地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增设安全出口

结合现代化的灭火新技术,公共娱乐场所也应当采取先进技术,及时完善场所内的消防设施,例如消防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装置等,并在显眼处设置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与此同时,公共娱乐场所还需要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的培训及演练,提高人员消防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灭火员,明确分工,采取合理措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另外,娱乐场所还应当结合空间结构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足够数量的逃生出口,并设置醒目的逃生出口标志,在火灾发生时方便人员疏散,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首先需要从建设、验收等工作开始,在这一过程中,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当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消防防火设计图严格进行施工和装修。此外,公安消防部门则需要发挥其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办理消防安全证明。与此同时,还应当不断推广消防防火安全工作的社会化,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并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习、逃生技能培训等活动,加强人们对火灾事故的了解和消防求生技能的掌握,增强人们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惟昊.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措施探讨[J]. 江西化工,2016,03:179-180.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6)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防火对策

依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公共娱乐场所主要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由于这类场所建筑功能复杂、社会性强、人员集中,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例如,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死亡233人,伤20人。2005年12月25日,广东省中山市老虎酒吧发生特大火灾,死亡26人,伤11人。笔者通过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调查分析,认为公共娱乐场所在给人们带来娱乐、休闲、健身等同时仍存在许多火灾危险性和突出问题。

一、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分析

(一)部分场所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室内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公共娱乐场所多数属于改变原有建筑使用性质,经营者往往是租用某栋建筑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改造,设在商场、办公楼、住宅的商业网点等某个部分,由于建筑的使用性质发生改变,在消防技术标准上未达到公共娱乐场所耐火等级要求,如果消防行政许可把关不严,会给这类场所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增大了火灾危险性,再加上经营者为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建筑内装修使用可燃材料,如歌舞厅、酒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在装修上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高分子材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这些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燃烧,会产生大量致命的有毒气体,增大了火灾发生几率和危害后果。

(二)场所内部结构复杂,人员集中,疏散困难。为数不少的公共娱乐场所因其行业特征和经营需要,内部安全疏散达不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这类场所人员集中,人员结构层次复杂,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员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不能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如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时严重超员,加之安全出口锁闭,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致使大量人员无法从仅有的80厘米宽的安全出口逃生,结果造成死亡233人的人间惨剧。

(三)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增大了该类场所发生火灾的几率。公共娱乐场所内部照明和音响设备数量多、功率大,极容易造成局部用电过负荷、短路而引发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高,如接触或靠近可燃物,极易发生火灾。如2000年3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天堂”影视厅发生特大火灾,导致死亡74人的火灾事故,就是由于该场所14号包间内使用大功率石英管电热取暖器引起可燃物起火成灾的。

二、公共娱乐场所突出问题分析

(一)公共娱乐场所存在安全疏散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久治不愈,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是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指示方向错误、应急照明设施损坏或照度、供电时间达不到规范要求等妨碍安全疏散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场所内人员就“逃生无门”,往往是引起重大人员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建筑内部装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或者使用,给公共娱乐场所留下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然而,有的公共娱乐场所尤其是改建的场所,往往在装修前未向消防部门申报审核;有的场所在工程装修时,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有的不经过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验收、开业前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导致形成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这些先天患,往往不容易彻底改正,加上与之相匹配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从而大大增加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三)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因种种原因未能设置,或已是指但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运行。这类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大,有些是建筑设计先天性缺陷,整改起来难度较大。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按第8.5.1条、第11.4.1条规定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面积接近300㎡或微超于300㎡的这类场所,往往业主借口资金实力有限,而不予设置。

(四)消防安全职责不履行,各级、各类人员消防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致使场所消防管理混乱。有些场所没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场所没有建立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下转第81页)(上接第79页)

(五)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逃生、灭火和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等消防技能。有的公共娱乐场所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素质不高,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治不力,消防安全所需经费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措施。有的场所新员工上岗前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平时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学习、不熟悉、不组织演练,不具备必要的逃生、灭火和疏散技能,心理素质差,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对策分析

(一)政府相关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突出问题。消防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公共娱乐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其开业经营的先决条件。工商、文化、治安等相关部门为其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时,应把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作为其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该罚的罚,该停的停,决不能姑息迁就。

(二)从源头抓起,严把“三关”。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事项进行设计,严把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竣工后,严格按审核同意的图纸和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消防验收,严把验收关;场所开业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把开业检查关,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建章立制,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要根据公共娱乐场所的特点预先制定详细的灭火和疏散预案并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力争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上岗前要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经常对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给予指导,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力度,提高其“四个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利用上消防课、灭火演习、读书演讲、知识竞赛、举行消防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民众,增强公众灭火、自救、互救、逃生的能力。

(五)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首先要增强执法为民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坚决杜绝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搞人情交易、权钱交易。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这项工作应该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经常化。另外,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同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7)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城市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越来越多,用来满足人们的日常精神文化需求,使城市增添了许多魅力,一些重要的娱乐场所还具有城市特征,代表着城市形象。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建立在城市内的核心地带,满足多元的经营需求,但是,娱乐场所所呈现出的装修豪华、内部结构复杂、人流复杂等特点,又给消防安全增加了许多隐患,一旦出现火灾事故,易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损失。要想有效保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则需要严格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形成科学有力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1.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 相关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

公共娱乐场所属于赢利性企业,在社会公共事务中主要是经营任务,为了完成经济目标,往往只看重企业的利润,而对各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一些小型娱乐场所的负责人更是只顾自身经营,不重视、不管理的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娱乐场所员工流动率大,企业不重视员工整体业务技能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专门人员负责,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往往会导致娱乐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同时娱乐场所普遍存在员工个人素养不够,文化程度偏低、组织纪律差的特点,当发生火灾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甚至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火灾发生时只顾自己逃生,不能有效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快速疏散,导致火灾事故面扩大。

1.2 装修装饰材料耐火等级偏低

公共娱乐场所为了吸引顾客,往往装修非常豪华,但是市场中的材料各种各样,质量不一,娱乐场所多为了追求美观效应,选择便宜低价、好看美观的材料,这类材料往往耐火等级不足,很容易造成火灾扩大。有的场所施工没有招标计划与标准,选择了那些没有装修资质的公司进行装修装饰,只考虑外观并没有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一些施工队是临时拼凑在一起的临时性队伍,施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随意迎合经营者的要求,装修时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使用劣质电线及管材,就此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使消防安全得不到保证。

1.3 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许多公共娱乐场所为了不影响经营,往往在没有得到消防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提前开业,先天就存在许多火灾隐患,给后续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很多麻烦。为了增加营业面积,一些娱乐场所还会占用疏散通道,导致消防安全通道堆放杂物,形成严重的堵塞,使人们逃生的路口被堵,为了保证自身管理方便,还把许多逃生出口刻意关闭,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成为娱乐场所的普遍问题。许多公共娱乐场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标准,有的甚至严重缺少,当火灾发生后,导致了人们逃生难度加大。有些娱乐场所负责人认为购买那么多消防器材用不上是浪费,还得每年更换浪费资金,为降低投资、购买消防器材的数量,能少则少、能不用尽量不用。有些娱乐场所消防设备设施老化陈旧,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和更换,灭火器筒体锈蚀严重,标签模糊不清,压力达不到要求,消火栓无水带水枪的现象成为普遍现象,给消防工作埋下许多不安全因素。

1.4 用电用火不规范危险性增大

公共世殖∷是经营性场所,要用到大量的电源设备,用电负荷量较为集中,特别是与经营有关的明灯、音响、空调。这些电器设备功率大、线路复杂,如果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就会出现电器线路敷设混乱的现象。娱乐场所还存在一个明火的问题,许多娱乐场所为了吸引消费,没有禁止顾客吸烟标志,娱乐场所人员混杂吸烟现象十分普遍,人为的将未灭烟头随处乱丢,增加了火灾负荷,加大了火灾隐患。

1.5 人群分散自救能力差

整体看,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较为复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顾客人流更是复杂。特别是娱乐场所的顾客在醉酒狂欢状态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由于人员分散,逃生能力明显不如清醒人员,再加上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整体逃生能力不高,往往就会出现二次事故,在逃生过程中出现踩踏现象。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检查措施

2.1 发挥消防监督机构职责作用

各职能部门必须负起责任,全面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抓起,确保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要到消防相关部门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如果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则不予审批,更不能营业,只有通过检查合格的娱乐场所,才允许开业,否则需要重新进行装修改造,直到达到消防规范要求。各级消防机构也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降低检查标准。

2.2 娱乐场所加大管理力度

娱乐场所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只有不断提高意识,才能形成机制。那么,作为公共娱乐场所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类员工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合同中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同时通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全面解决意识不强的问题。对营业区域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确保不超负荷用电,严格接电行为,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素质

公共娱乐场所要严格加强消防管理,特别是在开业前,一定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人人熟记4个能力、5个第一时间、一懂三会。同时组织员工学习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做好警示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形成全员防火、全面防火,通过自检自查,将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2.4 提高消防安全自救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通过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懂得逃生知识,提高自救能力。全社会关注火灾事故,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渠道,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特别是在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后,更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不能只靠社会监督和企业管理,更要全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火灾隐患,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较大,只有全面做好预防,才能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新时期,需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强化管理能力,提高消防技术水平,才能形成消防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社会化和标准化。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8)

中图分类号:TU976+.5 文献标识码:A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近些年,火灾在这种公共娱乐场所频频发生,这里面不仅有生产经营着本身的责任,监督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因为没尽到其监督职责。所以,研究制定一项可行的管理政策以此来达到减少火灾发生的频率等事故就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课题,对保障人民的生活以及安全都有着重要意义。

1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分析

基于利益考虑,所以几乎所有的公共娱乐场所都设在人流十分密集的地区,或者设在一些其它大型建筑物之内。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的面积大,但是防火设置的区域较小,所以如果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并且扩大。再者,现阶段的公共娱乐场所的功能多样,服务多样,并且堆积了大量的可燃物品,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安全隐患,引起生命危险,还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娱乐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很多,人流密集,引起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在火灾消防的角度来讲,这些都是危害健康引起火灾的因素。就此,公安部第39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实行。规定就是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而颁布施行的。并且燃烧过程不仅伴随着猛烈的火势,随之而来的还有有毒气体,由于烟雾密集容易引起人员中毒,轻者身体不适,重者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因为浓雾的弥漫会使逃生人员的眼睛酸涩引起流泪,看不清前方的路以及拥挤的人员,呼吸困难,自救也困难。并且当燃烧的产物在一定得程度和温度下会第二次引燃,引起更大的火灾和火势。

2 对安全隐患以及火灾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

2.1 原因之一:经营场所的产权以及使用权的问题导致

对公共娱乐场所来讲,由于其花费巨大并且希冀高回报所以它一般都没有独立的建筑,通常都是在一个大的建筑物里租一个房间或者租一块面积进行装修或者改造,商场、废弃的厂房或者仓库、办公楼里某个楼层、居民住宅楼、这些都可能成为公共娱乐场所设置的地方。场所有了,看起来还符合规定要求,但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远远要复杂于这些建筑物里原本的设施,这就造成了原有消防设计并不能满足公共娱乐场所对安全设施的需要。建筑的不合理分布,防火的间距并不足够这些最开始在建造时即产生的安全问题。

2.2 娱乐场所内装置了大量的可燃性原材料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所内对装饰的标准要求高,所以使用的装备里可燃物太多,所以一旦这些可燃性的材料被燃烧,蔓延的速度十分之快且火势猛烈。并且这些可燃物的燃放过程伴有大量的有毒气体。即便消防队员赶到,也有可能到了猛烈阶段,很难将其进行扑灭。

2.3 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起火灾。

2.4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出口设置

安全出口包括疏散楼梯和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设置要求:(1)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供人员疏散的门不应采用悬吊门、侧拉门,严禁采用旋转门,自动起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3)当门开启后,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门内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5)建筑物内安全出口应分散不同方向布置,且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6)汽车库中的人员疏散出口与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3 加强和预防公共娱乐场所防火管理对策

3.1 要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要建议消防安全制度:如有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紧急安全疏散方案,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用电用火用气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控制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疏散,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排除火灾隐患。

3.2 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消防审核关

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一要严把建筑防火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二要加强施工特别是装修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其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耐火等级;三要把好验收关,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四要严格做好开业前检查,充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3.3 严格控制并加强场所内用火用电管理

3.3.1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热措施。

3.3.2 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吊顶内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远离可燃物。

3.3.3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和营业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

3.4 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有关公共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其抓好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公共娱乐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做到警钟长鸣;制定确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预案,建立防火档案;消防部门还应该与地方公安派出所紧密合作,派出精英骨干力量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务必使他(她)们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实行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公共娱乐场所的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达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四懂四会”,方可上岗。

结语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共娱乐场所本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了,才能真正地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9)

近年来,全国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形势一直很严峻,继1994年吉林银都夜总会、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和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宾馆大火之后,2004年年初发生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百商场特大火灾,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全国上下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大治理整顿工作力度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并应迅速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影响因素

(一)思想意识的误区制约着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部分地区主要领导和部门存在重发展轻规范的思想,不能正确地把握公共娱乐场所的发展方向,对于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态度暧昧、管理不力,不仅造成丑恶现象泛滥,而且火险隐患丛生,使火灾发生不断,从而破坏了改革和发展的稳定环境。一些经营业户重效益轻安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严重。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要钱不要德、不要法、甚至不要命,无证经营、私建滥建、违法违章经营已成为公共娱乐场所的突出问题。大部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对身边的危险孰视无睹,缺乏自救逃生知识,大火来临时,多数成为无辜的殉葬品。

(二)长效管理措施不力使公共娱乐场所长治却不能久安。由于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强,又带有突击性,治理工作结束后,隐患问题反弹现象比较普遍。这使我们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恶性循环之中。无数的火灾教训告诫我们: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无小事!无论是通道狭窄、安全门被堵,还是违章用火用电以及违章装修,任何一项隐患问题都可能是导致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罪魁锅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其纳入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要狠抓长效管理。但目前的长效管理措施缺乏力度,管理上存在重大轻小、重市区轻农村、重白天轻夜晚、重发证轻管理等问题,存在死角死面和失控漏管现象。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低是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火灾发生的规律告诉我们,火灾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往往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就已经伤亡大半了,要想减少人员伤亡,必须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而一些公共娱乐场所无论在人防、物防,还是技防等方面水平都普遍较低,特别是在火灾发生后消防队到达前这段宝贵时间内,从业人员不能及时报警、快速引导顾客逃生并组织灭火,贻了误灭火逃生最佳时机,酿成大灾大难。

(四)新情况、新问题的增多加大了消防工作的难度。公共娱乐场所正向大规模、高档次、综合功能方向发展,致灾因素更多更复杂,火灾更难于扑救,人员更难于疏散。洗浴休闲中心、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顾客和从业人员留宿现象比较普遍;演出活动和节庆活动增多,造成一些场所特别是经营效益比较好的场所超员现象严重,既增加了管理难度,又是造成公共娱乐场所火灾死伤人数增多的主要原因。一些公共娱乐场所设在其它建筑内,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隔,造成火险相互威胁。多数公共娱乐场所白天关门夜晚经营,有的设在城乡结合部、遍远农村,甚至有的锁门或搞“地下”经营,给消防监督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影响因素的对策

(一)把住审批发证关口,消除产生火灾隐患的源头。一要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坚决不批;二要严把施工检查关,坚决制止减、缓、砍消防工程项目的发生;三要严把验收关,坚决禁止未经审核和验收不合格的场所投入使用;四要严把消防安全检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开业或举办活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验收、发证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严格执行错案倒查追究制。

(二)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并重,实现公共娱乐场所长治久安。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同等重要。一方面要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消防、治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口把关,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以消防安全为前置条件,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以发证。在侧重对市区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治理整顿的同时,要将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和农村的公共娱乐场所纳入治理范畴,防止失控漏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措施。要将公共娱乐场所按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全部纳入重点单位管理范畴,实行三级管理(消防支队、消防大队、派出所),做到监管权限明确,责任落实。

(三)建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就是全社会的齐抓共管。一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公共娱乐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将被动行为变为自觉行为。通过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巡查和看护,防止遗留火种和纵火,加强消防通道和火电源管理,预防用火不慎及电气故障火灾,防止安全门及通道被堵造成群死群伤。同时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一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全员培训,实行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在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场所的全体员工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热点追踪系列报道,播发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加大新闻曝光力度,警示市民,震慑违法违章行为;三要将消防宣传材料送到每个经营业户手中,在公共娱乐场所中醒目位置广泛张贴,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活动。

参考文献:

[1]张丽娟,.浅析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对策[J].山西建筑,2011,(14).

[2]李庆丰.关于公共娱乐场所防排烟设计的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31).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10)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312-01

公共娱乐场所是消防工作的重点监控区域,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安全及财产损失,因此要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工作,消除潜在安全隐患,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下面就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问题及策略进行分析。

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防火问题分析

(1)室内线路问题

公共娱乐场所在装修设计时为追求节省成本或美观性会大量使用一些耐燃性较差的建筑材料,这就导致其发生火灾的频率比使用耐燃性材料的场所要高。室内管理中,一些场所处于贪图便利、节省成本等需要并未做好防火举措及阻燃举措,这些都会火灾发生后的快速蔓延埋下了隐患。同时,一般娱乐场所会应用到大量的电气设备,这类设备在防火管理方面要求高,一旦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很容易成为火灾高发重灾区,另外这些设备本身的功率也偏大,若室内线路设置方面不规范,很容易造成短路、漏电等情况,以上这些因素都易导致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多发。

(2)消防意识问题

公共娱乐产所作为追求经济效益的盈利性单位,在管理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过于重视经济效益,在消防意识方面缺乏对员工全面且到位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正因为工作人员意识不到位且无法相关应急培训,因此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较大的隐患,在火灾发生时也无法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举措,无法抑制火灾的蔓延,在日常管理中也无法及时意识到各类易导致火灾发生的安全隐患,因此造成火灾多发。

(3)消防管理不到位

公共娱乐场所建立时通常不可避免的会存在诸多违建问题,对消防管理而言,违建问题的存在给火灾的发生带来了威胁与隐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的不到位与疏忽、缺乏完善有效的消防管理体系、缺乏系统火灾应急方案与疏散措施等都会造成火灾的高发与频发,且在火灾发生后无法很好的控制危害范围,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另外日常管理工作中也并未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防火策略

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是长期存在的,在预防控制火灾安全隐患时会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因此消防防控工作要从问题根源入手,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并采取针对性举措用以解决火灾多发问题。具体消防防火策略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明确责任,做好消防培训

公用娱乐场所消防管理中要明确落实各部门所肩负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场所内部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应急培训。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责任主要集中在场所法人代表,要根据相关行业规范及消防规章及文件做好内部消防设计与管理,减少违建情况,咨询专业人士制定专门的灭火培训计划与逃生预案,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娱乐场所内部人员培训要从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应对举措、逃生演习等多方面入手,尤其是新员工上岗前要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建立起完善的消防防火责任制,明确不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每位员工达到符合标准才能够上岗展开工作,另外还要加强营业时间顾客疏散安全演习,让员工在熟练操作消防器具的同时,具备一定的组织疏散人群能力,以减少火灾发生时的人员伤亡。

(2)加强装修检查,排除隐患

鉴于娱乐场所内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建情况,在装修时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监督与审批情况做好事前火灾的防控工作,装修时尽量减少违建,使用耐燃性材料,加强火灾源头控制。在场所内部的逃生甬道中要明确标志线路走向与安全注意须知,全面配备完善的消防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无论是消防标志还是消防器具的使用都要规范合理,尤其是场所内部显眼位置要贴好逃生示意图、消防警示标志等。在场所营业之前,要对所有相关消防设备进行检验验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日常管理中要重点加强对逃生通道、消防灭火器材、电气设备与线路等的监管,以保证火灾发生时可及时采取有效应对举措,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3)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公共娱乐场所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除去增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认识与技能水平之外,还要配合广播、宣传板报、网络视频、室内共享网络等做好消防宣传警示工作。必要时要经常在非营业时间段在场所内部举办消防防火宣传讲座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了解消防安全,积极配合消防工作,为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发生与危害积极做贡献。另外,相关部门还要积极建立完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贯彻落实管理制度,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防火工作因室内线路不规范、消防意识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火灾多发,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管理监督及执行,提升消防管理工作效果与质量。

参考文献

[1] 杜毅.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防火策略设计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13(10):58-59.

[2] 傅长宁.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策略研究[J].科学与财富,2014(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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