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业分析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15 15:21:3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食品药品行业分析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食品药品行业分析

篇(1)

改革开放之后,医药企业开始自寻出路,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经营企业渐渐地告别了传统意义上的药品经营管理和药品物流管理模式。医药企业随着销售网络的延伸和扩大,由于自身的承运能力所限,医药企业开始寻求委托第三方进行药品的储运管理(其中包括借助海运、空运和陆运等力量),即所谓的外包物流(又称之为物流托管,下同)。时至今日,这种外包物流模式依然是药品流通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就在上述药品物流运输的托管过程中,药品在运输部门滞留、中转达数天甚至多至一个月的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其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不容忽视。药品企业原本以为借助第三方可以节约运输成本,但对于如野蛮装卸以及中转库温过高等造成的药品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等问题却又无可奈何。长期以来,在此运输环节中,药品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始终未能得到各方面应有的重视。国家没有要求作为第三方物流的运输部门必须对托管承运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和养护。诚然,这也是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最难以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因为这是一个需要跨行业协调管理的问题。

那么,医药物流的现状是怎样的呢?近年来,一部分正规的全国性制或区域性制的药品企业,由于其市场覆盖面广等原因,在销售目标市场区域找一家较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该区域经销商。该经销商按照GSP规范管理,药品通过这样的流通渠道最终进入当地的医疗机构或零售终端系统。

但也有些企业仅仅从当地名义上的经销商那里过过票而已(于是挂靠者有之,转让证照者有之。近年来出现的针对私人性质的招商活动及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的现象比比皆是),药品根本就不进入该分销商仓库等管理系统。更有甚者,在当地随便租赁一个仓库,或者干脆将药品直接存放在各地的办事处,亦未进行任何质量验收就进入终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药品经营企业即使有仓库,亦形同虚设,对经销的药品按照GSP要求储存、质量验收、保管、养护等基础工作根本就没有条件开展。目前,在国家限期实施GSP认证的政策下,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条件有所改善。但药品流通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如何才能做到安全高效而富有竞争力,需要多方积极的探索。

1第三方物流托管之思路

药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是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管理。但随着市场细分和物流业的发展,我们设想:是否可以将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物流管理剥离出来?即把药品流通过程中的一般入库、质量验收、储存、保管养护、配送、包装、装卸、承运及其相关信息管理等各项物流业务工作,全部委托给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自己则在承担法定责任的同时,集中精力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将主要精力转移到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上来,以达到节约时间、成本,加快物流和资金的运转速度,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换言之,基于药品管理的特殊性,药品物流能否像一般商品一样亦实施第三方托管呢

笔者认为,这是当前医药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真的能够采用这样一种简捷的物流管理运行机制,那一定会得到众多企业的欢迎。也有人大胆预言:将来取代现有药品流通方式的最佳物流方式,必然是通过专业的、合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当第三方物流业高度发达,其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迅速提高,那时任何药品企业都愿意将药品物流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

但设立纯粹的、不参与药品经营活动但又涉及药品质量管理内容的全新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笔者认为并不现实。首先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体系框架下,其企业属性尚无法界定,即它到底是属于药品经营企业还是属于一般物流企业,有没有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能的主体资格,尚缺乏法定依据。这个法律瓶颈问题不解决,严格意义上的纯粹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就难以得到合法与健康的发展。其次是药品安全问题。再次是其配备、规模等条件对于经济实力的要求。

我们再进一步设想,那些有能力承担物流托管的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可以取代上述纯粹的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进行药品物流托管服务呢?笔者以为,这完全有可能,而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第三方物流托管的重要意义

药品经营企业之间药品物流的托管和被托管行为在现行药品法规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如果将药品物流业务委托给已经通过GSP认证的、有足够配送能力的企业托管,在现有的药品法规框架内还是有一定的依据和一定可操作性的。

(1)按照现行药品管理法及GSP的要求,作为药品物流管理最重要的硬件设施之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设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仓库,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照GSP的程序和方法予以管理。

然而药品法规并没有严格的定义规定企业设置的仓库必须拥有产权。所以,目前在实施GSP的具体过程中,国家允许企业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等变通方式设置企业仓库,而实施第三方物流托管即是这种变通方式之一。

(2)按照现行药品GSP的规定,国家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从厂家或商业企业直调药品,其本身考虑到了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流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性问题。国家考虑到这一“特殊需要”,为了节约企业的运输和管理成本而制定这一政策。换言之,这一部分药品的物流业务完全是国家赋予企业免于实行自有仓库储存、养护和配送管理的一种特殊政策。

可以设想,将来随着药品制经营模式的发展和丰富,直调药品的业务比重将会越来越大,甚至极有可能一个企业的所有药品物流全部采用直调方式运作。这就不只是GSP所说的“特殊需要”的个别业务问题,而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根据现行GSP规定,按照企业的经营规模,硬性地规定企业的仓库面积要求,其现实意义并不大。否则,这种质量管理的成本太高,这也是目前国家推行GSP认证难度大、企业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政府在依靠设立技术屏障、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以推行GSP认证制度的同时,应适当地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大多数企业的承受能力,能更好地达到预期目的。

仓库是药品物流环节的一个重要的基础硬件设施。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让一部分企业设置仓库,另一部分不设置仓库。换言之,一部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偏重于做药品物流业务,而另一部分企业偏重于做药品经营。如果强行要求每个企业设置仓库,将会使企业陷入重复建设的覆辙,造成国家和企业资源新的浪费。而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将是节约资源、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之一。

(3)近年来,随着药品管理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尤其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流通管理等上游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已经逐渐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作业。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的物流管理过程中,在技术上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异性。因此,这些都为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实行第三方物流管理创造了技术条件。

(4)按照GSP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承担GSP及其他药品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将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在适当的情况下予以分开:药品质量的最终责任理应由自己一方承担;而义务,只要不存在商业竞争的风险,作为药品流通供应链上的一个物流管理环节,则完全可以将其中的药品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和配送等业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另一家已经通过GSP认证的、又有能力承担第三方物流管理的企业承担。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也不违背现行GSP等药品管理法规的原则精神(前提是后者的药品仓库、验收、养护及配送等硬件设施、管理软件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素质要求已获得了国家的认证,其各项作业活动已经完全标准化、程序化了,完全能够满足GSP的要求)。因此,在现有的药品法规体系框架下,这将不失为一种更直接、更有效、更理想的第三方物流托管过渡方式,而且更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这比现在有些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甚至不设仓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尴尬储运管理方式要好得多。

此外,有能力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服务、愿意接受托管的药品经营企业,仓库等硬件设施齐全、适宜,配送能力足够强,在药品物流托管过程中,既能满足现行药品流通法规中的诸多法定义务,又能确保药品的安全、质量以及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第三方物流托管也是对其产能的一种充分利用。

3第三方物流托管的过渡问题

作为国内药品流通主渠道的国有商业企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其基础设施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惜成本地投资建设,特别是在药品物流仓储设施方面的投入更是巨大。但发展到现在,据有关报告显示,国有商业中的亏损率已高达35.5%以上。其亏损原因,除了体制问题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往在仓储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比重过大,使得产生的历史包袱过重。目前,国有商业企业中,有相当多企业的仓库是吃不饱甚至是闲置未用的,这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如果我们实施了上述第三方物流托管的模式,国有商业企业正好可以将它闲置未用的仓库物流资源优势发挥出来,与那些需要仓库的企业共用,完全或部分开展药品物流托管业务,合理地收取一些费用补偿因仓库闲置损耗增加的亏损。这种把劣势变优势的双赢战略,何乐而不为呢?

实际上,目前国内有些大的企业集团已经就其下属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仓储设施、人力资源的整合,就属于第三方物流管理的模式。

篇(2)

关键词: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改革;食品科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8-0118-02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学生的实验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思维和科学作风,是高等学校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高素质的食品专业人才,我们为食品科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开设了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根据仪器分析实践课程的目标和实验的特点,针对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对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了实验教学改革与探索。

一、食品科学相关专业学生开设仪器分析课程的重要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1]。高等学校必须重视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舞台,为其后续的科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代仪器分析是一门具有多学科交叉性和前沿性的科学,是集化学、物理学、生物化学、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可解决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关键问题[2,3]。食品科学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研究、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活动以及将来的科研和工作中都可能接触到很多仪器。另外,食品相关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对食品相关人才对大型精密仪器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有必要为食品科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开设现代仪器分析课程。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是仪器分析课程非常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仪器分析实验教学,学生能够熟悉各种仪器的基本结构和操作方法,理解仪器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使学生受到系统的实验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动手的能力[4,5],为将来从事与仪器分析专业有关的工作或科学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教学的目标

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教学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有了目标才能设计完善的教学程序。这门实践课程的目标是通过仪器分析实验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各种大型仪器操作的基本技能,同时突出该实践课程在食品科学专业中的应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对仪器分析实践课程的兴趣,提高学生运用综合知识能力和创新的能力[6]。

三、合理设计实验内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精选仪器分析实验内容是上好实验课的先决条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组织安排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是顺利完成实验课的关键环节,改革实验教学形式,增设科研型实验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独立思考、科学创新以及提高综合实验技能的平台。为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学习效果,培养应用型人才,我们根据食品科学专业的学科特点,在实验课的实际教学过程中充分考虑将来学生参加工作或科研项目的实际应用需求,提出与实际生活或与食品安全、生活实际以及科学研究关系密切并有待解决的实际问题[7],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带着问题进行实验。开设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光谱等一些代表性的仪器分析实验技术,设置了题为食用油中脂肪酸的构成、生活用水中钙镁等离子的检测、荞麦中芦丁含量的测定等实验项目。针对同一实验项目,还为学生提供不同的实验样品,供其自主选择,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自主性和探索性,能使W生怀着解决实际问题的心态投入实验,在实验中发现问题,通过研究解决问题,帮助学生掌握实验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开展现代仪器分析专题实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实验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利用所掌握的仪器分析理论和实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在以前的实验中,实验教师会在实验前选择好测试体系和仪器测试条件,配置好标准溶液,学生需要做的就是简单操作并得到实验数据,这会造成学生对实验的样品前处理过程完全不了解。为克服这种实验教学的缺点,充分利用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现代仪器分析实践教学采取了分次专题研究的实验课程模式。在每次专题实践中,安排学生体验模拟科研实验研究设计的一系列科研活动,包括从实验原理讲解、实验设计、溶液的配置、样品的前处理、仪器设备的参观讲解以及仪器设备的实际操作、撰写实验报告等,并对同一专题实行连续化教学,让学生在每个专题中都能感受到一次小的科研培训机会,使学生不但参与了实验,而且通过实验提高了科研实践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和科研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种科研专题实验模式,学生可以很好地理解实验原理,深化科研能力的培养,其优点在于:(1)将较为抽象、难以理解的仪器分析课程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实际操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使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操作有连贯性,加强学习效果。(2)学生能在前处理过程中熟悉实验室常用仪器,如各种离心机、固相萃取装置、漩涡混合器、抽滤装置、旋转蒸发仪和冷凝水循环机等,增加学生参与实验过程的机会,是培养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动手能力的有效途径。

五、将现代仪器分析与其他课程相结合,增加各种仪器的使用

在仪器分析实践教学及改革过程中,我们发现仅仅利用仪器分析的实验学时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来说还远远不够,所以我们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将仪器分析的实践内容跟其他的一些实践课程联系起来,比如将仪器分析与我院的科研型食品理化检测综合大实验结合起来,在科研型食品理化检测综合大实验的实验题目中融入仪器分析的实验内容,比如我们在食品理化检测大实验中设置了实验题目,分别为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检测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元素的检测,这些实验中不但包括了取样、样品的预处理和样品中有害物质的提取等,还包括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质谱的方法检测样品中有害物质等多个实验内容,将仪器分析的实验内容延伸到其他相关的实验课程,帮助学生进一步熟悉仪器分析的实验内容,还能让学生感受各种仪器在不同课程和不同科研项目中的应用,适应不同的科学实验方法和思维方法。

六、小结

现代仪器分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为了充分培养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结合食品科学相关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特点,我们将食品安全等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热点关注和发展趋势与现代仪器分析实践课程内容相结合,开拓了学生的视野,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和科研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马金成,王海洪,王声斌.生命科学研究性实验教学探讨[J].生物学杂志,2013,30(2):95-97,107.

[2]裴亚梅.食品检验专业仪器分析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课程教育研究,2015,(20):104-105.

[3]杜甫佑,阮贵华,李建平,等.以《仪器分析》食教学改革为契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J].广州化工,2011,39(3):177-178,189.

[4]于专妮,王强.仪器分析实验教学的探索与研究[J].实验室科学,2013,16(1):69-70,73.

[5]王强,于专妮,师进生.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改革的探讨[J].化工高等教育,2013(3):56-58,75.

[6]王焕锋.高校仪器分析教学改革探索与研究[J].科教导刊,2014:65-67.

[7]李然家,余长春,史权等.仪器分析与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86-88.

篇(3)

一、行业自律、企业自律的内涵分析

1.行业自律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对行业自律的定位有两个角度:第一,行业内交易规则的自我制定。如巴托(Ian B artle)和瓦斯(Pe terVass)所指出的,行业自律是个体组织或组织群体行为的自我管制,其管制规则自我规定,行为自我监管, 规章自我执行,其中很少涉及或根本没有政府的作用;第二,将行业自律视为与政府监管并列的市场治理手段。如格普塔(An ilK.Gupta)和莱德(Law rence J.ad)认为,行业自律是一个与政府、企业相对应的行业组织(行业协会或专业社团),设定行业内单个企业行为准则,并负责实施这些规则和标准以及诸多对行业或职业产生普遍影响的活动的规制过程。行业自律就其约束性而言,不同于政府监管所有主体强制性遵守其制定的法律法规,行业自律则仅仅是对适于参与本行业的成员的一种自我自觉自愿约束。

2.企业自律的内涵

企业自律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企业道德意识,首先,企业道德自律表现为一种职业道德情操,它是企业员工对他人和社会义务感的强烈表现。其次,企业道德自律表现为一种自我评价,它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企业员工意识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企业信念和企业意志。最后,企业道德自律,还往往表现为企业良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食品药品企业追求非法利润是根本原因

企业的根本在于追求利润。在利益驱使下,面对庞大的市场,在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而买方处于劣势地位下,企业管理者为了降低食品药品的成本,提高竞争力,会铤而走险,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违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或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从而在同行业的竞争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扰乱市场秩序。例如少数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或以价格低廉的工业原料充当食品原材料进行违规生产,或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给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同时在药品生产经营中,非法中药提取物、化工原料生产药品制剂、非法包材和辅料、网上违法售药、中药材市场等问题还存在突出问题。

2.政府对食品药品企业监管效能不足、行业组织权威性低是外在原因

首先,政府对食品药品企业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较低。截止到2013年我国共有药品生产企业7245家,药品批发企业共13000家,零售药企42万家,而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力资源至2006年底总量仅为63633人,监管力量薄弱。其次,检测技术落后也是导致监管效能不足的另一个原因。我国的药品检测技术较完备,但随着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检测也面临巨大市场考验。食品检测工作开始较晚,检测标准不统一,检测技术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现有的食品加工技术。第三,政府行为在利益主导下存在失职现象。在以GDP的增长为考核标准的片面绩效观的引导下,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会对当地的一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重视不够。

此外,目前行业协会缺乏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威性不够,对违规企业无处罚权,行业协会更多的是办理政府委托的一些行政性事项,致使在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处理企业间争议和纠纷、规范行业市场秩序等功能方面显得能力不足,为行业带来的共同利益不够显著。

3.企业违法成本低、信用制度与征信体系不完善是重要原因

国内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一般只做罚款处理,经济处罚较轻,加上某些管理部门的地方保护,使之对企业不能形成有效威慑。同时《刑法》在食品安全保护体系中设置的相关罪名较少,使得刑法在维护食品安全中缺乏力度。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不能及时的将违法企业加入到黑名单中并被清除出行业。

同时企业经营者的诚信不足和社会责任缺失也是重要原因。食品药品行业企业中存在的坑害百姓、缺乏道德、信仰和责任的事件告诉我们,必须重视和持之以恒的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和责任感教育,使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对食品药品的安全自觉地承担起责任,才能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4)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学习讨论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市局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学习讨论。在讨论中,干部职工畅所欲言,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开展这样一个学习讨论活动,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在分析问题时,实事求是,不避短;在提出建议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几年来,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求实创新,扎实工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日趋完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保持了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在食品源头治理上,农产品污染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在食品加工环节上,工艺落后的小企业、小作坊较多,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上,城乡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条件差、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混乱的现象比较突出。四是在食品消费环节上,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卫生条件差、监管难度大。五是在监管体制上,存有重复执法、重复检验、监管空白等问题。六是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未得到彻底治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充分表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经提升到必须审慎对待的战略层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努力,措施上再完善,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建议

1、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部位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在食品领域,要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分阶段、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行动。要突出整治儿童食品,整治食品包装、印制业,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欺骗群众的行为。特别要注意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小工厂、小作坊、小加工点以及小摊小贩制假售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在药品领域,要集中整治农村药品市场、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药品经营企业集中的敏感地段为主,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各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投拆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假售劣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无处藏身,形成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强大舆论氛围,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2、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入手,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严格食品加工企业开办标准,加强生产监管,把好生产关;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严把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力度,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管格局。在药品监管方面,要进一步抓好药品分类管理、特药监管、gsp认证的后续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管理和使用行为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房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动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

3、大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一是整合监管职能,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这既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之一,也是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要挖掘现有监管资源的潜力,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创出一套资源优化、优势互补、并联互动的新监管模式来。二是要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总调度”和“信息枢纽”作用。要以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协调日常工作,以实现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真正做到信息传输、快捷、资源共享。三是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建设是一项抓根本、管长远的工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查督办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形成一套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监督到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察指导,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贯通,职责分明、分别把关,协调有力、高效监管的工作体系和监管格局,大幅度提高

食品药品执法效能。

4、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创新。为将食品药品的监管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的无缝隙监管,各乡镇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农技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及时了解情况并反馈有关信息,并协助查处本乡镇食品药品相关案件。要继续开展以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为主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真正建立一支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切实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要在药品监督网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使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同时还要加大对监管网络建设的投入,以充分调动基层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好监管网络的作用。要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在治本上下工夫,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设置信用保障。把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标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披露、奖惩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状况和信用质量,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讲信用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要进行严厉打击。

篇(5)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的监管体制正在进行深刻变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由省、自治区以下实行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过去一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顺应改革趋势,扎实工作,坚持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着力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要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了乡镇部门的工作责任,强化了对工作的评价考核。各乡镇、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落实了主抓人员,确保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初步形成。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兽医、经贸等部门严格实施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保证了全县市场的肉品供应质量。质监部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现有的20家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5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得到进一步规范。工商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证了流通环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卫生部门加大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对小餐厅、小食堂、集体食堂等进行了集中整治。教育部门严格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了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县药监局强化药品日常监管,药品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过去一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势头全面遏制,食品市场经营秩序逐渐好转,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肉、奶制品、豆制品等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食品药品监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法》颁布一年来,宣传还不够到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食品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受地区、文化等因素的限制,农民群众辨伪能力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欠缺。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还不高。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从业人员不体检、不办证,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境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三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滞后,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个别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违规违法不究的情况。总结成绩,正视差距,是为了更好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希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努力,措施上再强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站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扎实做好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问题,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副总理在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这一要求,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在科学监管上谋发展,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作文章,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在种养殖环节要深入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检查,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工作,确保上市肉食品检验率达到100%。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企业“QS”准入标准,强化卫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和使用非食品原辅料加工食品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企业。三是在流通环节要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经营主体清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进货台帐建立率达到两个100%。四是在消费环节要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证和审核,将小型餐饮业真正管起来,深入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使食堂和县城内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票制度。五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的监管力量相对簿弱,农民是假劣食品最大的受害者,农村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地区,因此,要继续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监管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安全问题。六是在药品领域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药品经营集中地区为重点,强化监管,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的变化,要求我们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要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保障水平。一是继续完善源头监管机制。进一步探索标准化管理模式,用承诺书提升企业自我的约束能力,用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监管能力,建立质量隐患排查预警机制,加强质量源头监管。二是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可追溯制度。从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建立可追溯流程。一旦发现问题,根据溯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从源头上追究责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三是继续完善隐患排查和食品药品信息,企业信誉公布制度。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分级负责,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抓住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关键岗位,认真开展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信息,公布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增强公众的识别能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县、乡、村监督员、信息员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属地监管视察制度。

(三)以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和规范。要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查,综合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及时准确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站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坚持“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领导要到位。

今天,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签定了《责任书》,这是承诺,更是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搞好协调,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责任要落实。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职责,要努力构建和完善监管体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政府加强食品综合监管的协调议事机构,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总开关”、“总抓手”,要在“协调”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谋思路,不断增强工作的活力和动力;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找准位置,及时沟通,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县药监局在机构改革职能未作调整之前,要继续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好各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监管环节交叉问题上,要本着“谁许可、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防止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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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突破,强化监管,形成合力,采取专项整治与长期监管措施,大力整顿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大力提升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和市场秩序的规范,有效增强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意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遏制生产、流通、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健全、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钱清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镇内各行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配合各职能部门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建刚任组长,副镇长陈立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社事办主任、经发局局长以及派出所、工商所、人民医院、广电站、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确保食品药品工作能落到人头。

四、职责分工

(一)职能部门职责

镇社事办: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督查;负责拟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以及各相关部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农办:负责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管,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药物残留量监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

镇经发局:负责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管理监督,协助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规范食品市场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杜绝无证生产加工现象。

人民医院:负责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做好健康体检及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镇做好食品药品工作;协助查处非法游医。

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钱清中队: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家宴中心、企业、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广电站: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宣传工作,组织广播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二)企事业单位职责

企业: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企业应负责组织人员在本企业内开展经常性的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和检查,确保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创建工作,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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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食品环节的监测检测

针对“两会”“春节”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林果产品、蜂产品等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以猪肉、牛羊肉、熟肉制品、饮料、酒类、即食食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冷冻食品、水果等节日热销食品为主,突出铅、砷、汞、镉等重金属含量、致病菌、非法添加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项目。

(二)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

结合镇区实际情况,以镇街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京承客专项目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水产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环境、食品用工具、设备、容器、餐具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严防食品的交叉污染;重点对从事餐饮的民俗旅游村(户)严格落实餐具消毒保洁、食品防腐防污、生熟分开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储藏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行为。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

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地区经营大米、面粉、食用油、鲜肉、熟肉制品、调味品、水产品、酒类、蔬菜、水果等节日食品的控制力度,保证良好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市场管理规范,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私屠乱宰、活禽交易、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发挥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的作用

镇食药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蜂产品、林果产品质量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及时对抽检结果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并将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有效控制不合格食品药品,防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职责分工

(一)镇林业站要加大对蔬菜种植、水产品养殖、有形市场外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的检测和监督管理。加强林果生产、蜂蚕养殖领域的监督管理以及蜂蚕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林果生产者、蜂蚕养殖者在超市、有形市场外销售林果和食用蜂蚕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动物保护法要求,加大对野生动物销售行为的查处。

(二)动检所负责监督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制止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墙子路进京路口的检查,对非指定进京路口加强检查动物检疫,查处私屠滥宰行为。

(三)镇食药所主要负责查处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单位、卫生标准的检查;加强对医疗器械销售、经营、使用的监管。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特别要加大对“两会”“春节”期间接待家庭订餐(年夜饭)饭店的检查,做好食品原料的检测和重点食品留样工作。

(四)镇经济发展(安全、旅游)办公室,负责民俗旅游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

(五)镇教委主要负责本系统学校食堂的检查、指导,完善学校食堂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配送制度。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六)镇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食堂的食品原料进货制度。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七)镇记者站主要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行政村食品药品监督员、信息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避免发生食药安全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充分认识“两会”“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解决“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辖区责任。各部门、行政村要结合属地和部门职责特点有针对的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各项检查措施,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检查。要增强辖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辖区责任,落实相关监管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层层有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行政村要加强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安排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需要联合执法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排查调查处理工作,加强综合治理,提高辖区市场秩序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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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药品监督会计的重要性

近年来,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得到了广大人民的关注。从地沟油到瘦肉精,从平南制药的“糖脂宁胶囊”到北京嘉华裕泰的“三消稳糖”,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此起彼伏。会计作为一项社会经济活动,其基本的职能一是通过簿记对经济活动过程加以记录和反映,二是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和评价。总起来说就是反映和监督。落实到食品药品行业来说,由于食品药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再加上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接连不断,会计工作对食品药品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食品药品监督会计中的问题

财务部是公司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殊的职能。《财务部部门职能》中第二条明确指出:严格执行质量监管有关规定,对未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外协件、外购件,有权拒绝付款。由于这个原因,国家必须对食品药品会计工作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而从一桩桩食品药品的重大事件可以看出,对这方面的监管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食品药品的会计人员的自我监督不强

前面讲到,食品药品会计信息是由会计人员生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的关键在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自我监督,以及自我价值观的正确取向。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依据,由于食品药品会计人员缺乏自我监督的能力及价值取向存在问题,所以必须要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自我监督的水平。

(二)食品药品企业内部监督会计的理论混乱

对于食品药品企业内部的监督会计问题,有人说它就是内部控制。其实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不是同一概念。内部监督会计是属于内部控制的一个部分,但内部控制的内容远比内部监督丰富,它还包含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对内部控制、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会计、内部审计等之间的关系的混淆,使得在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在任、离任时的审计工作,做得不到位。导致很多资金的用途不明的情况。

(三)食品药品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不足

食品药品企业内的会计人员对市场的了解不足,会计是负责拨钱给采购人员来进行采购,然而,现在的会计人员对于市场上的原材料的好坏没有一定的了解,甚至在这方面是一无所知,这便给食品药品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无法从源头开始控制食品药品的安全质量。

三、提高食品药品监督会计水平的策略

(一)加强食品药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会计人才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人民身心健康的重要力量。当前食品药品的会计职业领域从传统的记账、算账、报账拓展到内部控制、政府采购、非税收管理、算法和信息化等管理领域,所以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要求很高。除了专业知识以外,会计人员需要对其他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公司企业可以对会计人员进行其他知识的培训,尤其是对原辅材料的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的质量控制在材料采购环节。

(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当前监管食品药品会计工作的比较权威的法律法规,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说从会计监管的法律法规来看,部门立法、部门分割、相互交叉或存在遗漏和抵触现象,没有一个规范的体系,所以完善药品监督会计的法律法规非常迫切。指定一个比较规范的体系来确保会计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的执行。

(三)实行全民监督的体制

食品药品的会计数据信息关系到全民的身心利益,对食品药品会计工作的监督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力又是广大人们群众的义务。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人民群众应该积极投入到监管的队伍中去,通过各种渠道,对会计部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其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防患于未燃。食品药品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人民群众的监管工作,做到食品药品质量信息的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食品药品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在任期间内所做的工作也要作为群众监督的重点内容,高层管理这在在任、离任时的审计结果不仅要使企业内部的人员了解,也应该做到全民公开。审计工作的重点要落实在其在任期间的财务收支和资金运作两方面。在有序、严格有效地监管、监督之下,使得高层管理约束自己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行为。

(四)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

对食品药品的监督要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对于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发箍来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的监督人员应给以奖章和鼓励,而对于那些无视国家有关法律的监管人员应予以相应的惩罚,并且不能只是空头支票,要落实到实处。只有这样,才会激励监管人员的进行正确的处事行为,才不会使会计人员存有侥幸心理而做出一些错误的食品药品会计数据信息。

四、总结

对食品药品的会计工作的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当从理论与实践、法律与道德、以及社会全体人民中展开,多管齐下,全方位进行,防止真空地带或和监督的盲点。这样才能使会计工作呈现出新面貌,做出更加真实、客观、有效地会计数据信息,使食品药品市场更加规范。

参考文献:

[1]马俊.体质不协调与监管瓶颈:我国会计监管体质的演变及路径选择.会计研究,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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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是实现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督保障功能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督保障体系的重要技术组成环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部门是直接负责相关食品药品质量抽样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技术部门。其工作的标准具有非常高的技术要求和科学性与真实性要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也是保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结果真实性、合理性、实验积累、检查证实的重要数据依据。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整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保存了大量的实际检测检验工作的真实信息数据,对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有着十分重大的实际意义,能够保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的提升。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专业的人才和科学化的管理理念以及足够的重视来提供支持。就目前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来讲,很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部门的档案管理明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意识上也没有注意到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重要作用,认为其仅仅是进行一些资料信息的整理和统计以及存放,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水平的提升和未来的发展。(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中对内容的分类和性质界定不够明确。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所有的工作内容都要做到细致和精确,并做到一起以事实为基础依据。这也就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档案范围要从纸质的档案向电子档案转变,包括所有的图表、数据、图片、影像都要进行统一的电子转化。并且针对其分类也要做到清晰明确的规划和调整。但就目前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来说,其分类还在沿用传统的类别进行划分,缺少一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档案信息的准确调阅和检索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三)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的管理信息化应用存在不足。虽然目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对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但其先进程度和利用水平还存在很大的欠缺。一方面,信息设备的更新跟不上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硬件和软件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效率也较为低下;另一方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和设备操作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缺乏专业化的操作人才,严重阻碍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三、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措施

(一)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想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首先要以传统管理制度为基础进行现代化管理理念的结合,并完善制度内容,使其形成全新的管理制度,再通过不断的实践实现对制度的科学化完善和合理优化。还要严格按照相关《档案法》来进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部门内部的档案管理,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可依,有迹可循。此外,也要根据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岗位职责的明确划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要增加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建设力度和经济支持,不断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软件与硬件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确保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二)增强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资源的科学管理,提高利用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的一大重要作用是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技术研究提供重要的科学和实践依据。所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管理方式上,而是要实现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内容的科学化管理,要做到分类明确、时间准确、顺序合理、资料完整、检索信息精确简练并具有极高的准确性、内容真实有效等标准。这也就要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极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岗位职责意识。并以此来有效规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行为。除此之外,还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资源的充分利用,档案的作用是对历史和有价值信息的记录和承载,其所包含的信息和数据要为现实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信息提供和为人们提供服务才是档案的真正核心价值。所以针对档案的检索和调阅必须要制定一套合理的管理流程,以保证档案价值的体现。(三)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技术水平。信息时代的来临促使人们工作方式科学化,也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也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工作效率的提升。首先,要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不断进行档案管理体系的创新和档案保存的完善。对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部门来讲,科学稳定的信息化档案管理体系是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的前提。其次,要不断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系统的统一化和标准化,借助信息化设备进行档案信息的梳理,让档案信息更加完整和真实,以此建立相关档案信息的数据库,以数据为核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对档案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管理,将其按照内容和类别进行明确的分类、归档存储、加工。此外,要利用网络技术平台来实现档案信息的分享和充分利用,实现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的建立,进而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结束语

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是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关键性因素。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的管理质量是实现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证的重要科学依据。其检验检测档案的完整性、科学性、真实性是实现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不断发展和提升的基础和数据支持,也是实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提升的重要基础。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从标准的制度化、管理的规范化方面着手,积极进行档案内容的明确分类和科学化整理,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技术设备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及质量,以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齐兵.新时代食品药品检验档案管理工作创新对策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8(05):98.

篇(10)

1、何为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53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1]

何为食品召回?食品召回指的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使用该食品,并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食品召回制度是顺应食品安全和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应然要求建立的,它通过抑制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并通过制度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消除由于消费者的信息恐慌,最终实现市场稳定。

2、食品召回制度的科学合理性。

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监管机构,建立了多方位的监察体系。《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依据本法规定,我国拥有食品安全与卫生的检查管理权仅“责令召回”这一项制裁处罚,就有质检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部门的同时行使一项制裁处罚权的现象不可避免的会导致我国监管体系的分割,极大地折扣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食品召回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最终令民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

笔者建议将法条中的“可以”改为“应当”,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监查力度;明确执法部门,将原来的多个部门改为由一个部门全面负责,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食品召回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从而做到权责清晰。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责令企业召同不安全食品,那么就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处罚制裁。[2]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家对食品行业的安全问题的信息收集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于中央加强对食品问题的监管,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制度设计与经济法价值体现。

美国法学家庞德说:“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在古代或近代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们的主要活动。”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基本价值包括秩序、效率、公平、正义。下面我们从经济法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方面探讨食品召回制度:

1、秩序方面。

经济法中的秩序是指在经济领域和生活领域里的秩序,其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的运行,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在经济法秩序下,个体利益与社会、团体利益是相辅相成的:个体在社会中是自由的,享有充分的权利,但是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行使并不是无限度的,它受到社会的必要限制,个体的自由不得妨害和损害他人和其他公众的自由和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法律的目的在于保证社会的稳定。判断一部法律是否为良法,关键在于是否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了食品召回制度,通过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并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效率,而且增强了消费者对市场、政府的信任度。

2、效率方面。

这里的经济效率主要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法的效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分配,最终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最终达到提高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的目标。具体来说,经济法的效率的目的是促进个体、团体与社会总体效率的平衡,并对于那些损害社会总体效率的个体和团体,给予必要的限制和处罚以保护总体效率。具体到食品召回制度上,政府要从社会整体需要出发,对那些危害到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食品采取召回的措施,打击不法厂商企业,以提高全社会的总体效率,而不应该仅仅是为了社会经济增长而放纵那些不法企业。

3、公平与正义方面。

正义是一个抽象概念,经济法的正义体现在经济法的公平价值上。所谓公平,是指我们经济生活的公平,且倾向于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需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经济法中强调的公平,上升到社会价值层次也就是经济法正义的体现。

食品召回制度的正式确立,通过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对不实施召回的企业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追究其企业法人及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视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以起到对企业产生威慑作用,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综上,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中,我们应当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适时地调整,肯定一些好的新制度的引入,通过该项制度起到法律上的威慑作用,最终达到我们所倡导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

三、结论与建议。

自我国经济市场化以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生活。尤其近几年,每出现一食品安全事件,都会刺激人们敏感的神经。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食品召回制度让那些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失去市场,对于增强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唤起他们的社会良知,提高企业声誉和品牌信誉有着重要作用。食品召回制度的制定无疑是我国食品安全建设的重大进步,既是现阶段食品安全保证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有效地重塑了中国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作者简介:杨娇,女,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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