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31 16:38:11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1)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6-0056-02

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音乐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成为不断升温的热门课题,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加入到了这个研究领域中,在这种新形势下也涌现出了许多新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解决。例如:当儿童参与各种音乐教学活动时,他们如何思维?什么类型的教学对他们最为合适?如何使音乐教学适合儿童的年龄特征?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当音乐教师充分掌握了解音乐教育心理学方面的一定知识,并加以充分学习利用这些科学的问题,才能真正地了解自己,才能把这些科学的教育心理理论运用到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不断地提高音乐教学技巧,使音乐教育符合儿童的发展特征。

一、音乐教育心理学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音乐教育的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感到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如何唤起儿童对音乐的兴趣?怎样培养儿童的创造力?在音乐教学中如何掌握儿童的一般心理特征和心理的个别差异?所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音乐教育心理学的问题。因此,要当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仅仅掌握音乐知识、音乐理论和音乐技巧是不够的,正如英国哲学家洛克所说的:“当你教一个学生时,你真正教的,并必须与之接触的东西,是学生的心理。”

(一)在音乐教学中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

兴趣,就是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爱好某种活动的倾向。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认为,对一切来说,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老师,他远远超过责任感。”

对于儿童来说,兴趣的培养则更显重要。儿童的心理发育尚不完全。他的认知和思维能力有限,不可能对某一事物做出理性的判断。虽然他们的好奇心很强,但如果不能及时将好奇心转化为对音乐的浓厚兴趣,久而久之必然对音乐学习产生厌恶情绪。那么儿童对怎样的音乐会产生兴趣呢?一般来说,儿童最容易接受生动活泼、感染力强和富有情趣的事物,老师在教学中应采取启发、诱导、激励的方法培养和加深他们对音乐的兴趣。比如,儿童喜欢形象思维,教师在示范前最好用形象的语言或用童话故事的形式,将乐曲的内容、情境讲给孩子;在教授学生视唱时,学生对新出现的附点节奏和休止弱起节奏不容易掌握,教师就可以黑板上写出节奏型,让学生拍着手做节奏游戏,这样既能引起学生的极大兴趣,课堂气氛也会活跃起来,待学生掌握后再回到视唱练习中,节奏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另外,根据他们爱表现、喜欢得到赞扬的特点,音乐老师尽可能的多让他们看一些音乐会视频、观看实际演出,经常举办一些小型音乐会,让孩子们互相观摩、互相找差距,这样既能锻炼他们的表演能力,又能让他们产生竞争意识。通过上述列举的方法,孩子们会逐渐对音乐产生浓厚兴趣,并能自觉地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同时还会产生较强的自信心,从而对音乐更感兴趣。

(二)在音乐教学中集中儿童的注意力

注意是一切认识过程的开端,学生只有注意听教师的讲课,才能学到知识。心理学的实验表明,人的注意力是不会持久的。特别是对儿童来说,他们的注意力更是每时每刻都会被转移、理解教师的指令有困难。即使当他们知道要做什么的时候,那些注意力不集中的学生仍然无法平静下来做事。

要使学生的注意力整节课都保持集中是件很难的事情,但经过教师的努力也是可以做到的。一般来说,前半节课学生的注意力比较集中,教师应抓紧这段时间,把新课内容和较难理解的内容安排在这段时间,后半节课用来复习、巩固或进行唱歌练习。目前,儿童的音乐教学多采用综合课教学,这对于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也是很有好处的,避免了单一课的枯燥乏味。有时,由于教师的授课枯燥乏味,也会使学生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既使强打精神,也不行。这种情况下,音乐教师就需要改进教学方法。

(三)在音乐教学中启发儿童的创造性思维

音乐教师的责任是向孩子讲授音乐知识,发展他们的形象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和鉴赏力。而儿童学习音乐的目的也不仅仅在于学习音乐本身,要重要的是通过学习音乐,使孩子的记忆、协调和集中注意的能力得到发展,使孩子全面发展,成为具有高度文化素养的人,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素质基础。在音乐教学中有意识地去启发儿童的创造性思维,不仅可以提高儿童对音乐的理解力,还能通过丰富想象力充分理解音乐内涵,提高音乐感、节律感等音乐素质。为了充分发挥幼儿的创造性思维,作为教师本身也应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用一些直观、生动、形象的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感官,激发他们的创造性。例如可以制作一些形象的教具,以游戏的形式让孩子们自己去认识各种节奏谱;通过一些画面介绍音乐内容,使学生通过视觉配合听觉来感受音乐形象;反之,让学生通过听音乐产生联想,让学生将其感受到的音乐形象画出来,也是启发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好方法。总之,让学生充分感受音乐再充分表现音乐,激发学生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学习音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音乐教学中学生的心理个别差异

人的心理个别差异,是人们在各自不同的素质基础上,在各自不同的社会物质生活、文化教育环境中,接受不尽相同的影响,从事不尽相同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我们在教儿童学习音乐的时候,往往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有的学生学习能力很快,有的学生却很难教会,其实这是很正常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儿童的认知、心理、能力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只有分析儿童的心理个别差异,提出改变和发展这些特点的教育措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心理个别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能力方面的差异。一个具有音乐才能的人,他必须具备三方面的基本能力,即:曲调感、听觉表象能力和节奏感。对于儿童来说,很少有人同时具备这三种能力,一般都是在某一方面比较突出。多数学生的曲调感和节奏感较好,而听觉表象能力较差。有时,我们还会遇到这样一些学生,他们似乎没有任何音乐方面的才能,连他们自己也认为没有“音乐细胞”。对于这类学生,我们首先要解除他们的思想包袱,去掉自卑感,并且注意观察,发现他们在音乐方面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鼓励,激发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和自信心。

策二,素质方面的差异。素质是指人们生来具有的解剖生理方面的特点,它是能力形成、发展的自然前提。例如:有些乐器对于学生手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而声带的条件则是一个学声乐的学生的必要前提。生理是心理的基础,生理的变化,会引起心理的变化。老师应从生理学与心理学的角度,根据学生的物质基础和心理特征,预测他们的音乐前途,为学生 指出发展方向。

第三,性格方面的差异。性格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方面,人的个性差异,首先表现在性格上。如:有的学生热情活泼,积极主动地回答教师的提问,而有的学生胆小、拘谨,回答问题时十分紧张。了解学生的性格,是做好因材施教的必要前提。如:有的学生好胜心强,喜欢出风头,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但不求甚解。教师在提问的过程中,先肯定他学习的积极性,然后,适当指出他的问题所在,并要求他多用脑子思考,不能没考虑好就急着回答;有的男孩子脑子很聪明,但特别好动,上课时常不能集中注意力,有的女孩子性格内向,不爱吐露自己的观点,这时教师应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在公众场合下发表自己的看法。

二、儿童音乐教学的心理学应用

在现代音乐教学中,音乐教育家们更重视心理学原则的应用。一些音乐教育家们通过运用教学心理原则,创造了科学的音乐教学法,如奥尔夫、科达伊、铃木等。这些音乐教学法都是在传统的音乐教学法的基础上,以音乐教育心理学理论为指导,得以形成、确立并发展,几乎所有的著名音乐教学法都与心理学不无关系。

德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所创立的元素性教学法在国际上影响较大。元素性音乐教学法表现出奥尔夫较全面而深刻地了解音乐教学方面的心理因素。他之所以提倡音乐与语言、舞蹈、乐器等紧密相结合,这是因为如此做法可以启发并引导学生用尽所有的人体感官,而不只是听觉器官或言语器官,还包括其它感官(视觉器官或触觉器官)一同参与音乐的学习,使之对音乐音响有更全面而深刻的声音表象。正如奥尔夫指出的“元素性音乐绝不仅仅是指音乐本身,它是同动作、舞蹈和语言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种必须由人们自己参与创造的音乐。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表演者参与到音乐中去。”“让孩子自己去寻找,自己去创造音乐。”体现出奥尔夫从心理学的角度思考问题,应用音乐教育心理学的原理充分培养人的创造性的一种充满活力的教学法:比如,相同的一个节奏型或一段旋律,根据个人的不同感受演化成各种不同的动作表现,强调并鼓励哪怕是细微的与众不同之处,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音乐创造学习,其效果更加突出。

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根据儿童心理特点,在他的音乐教学中突出应用移动性节奏,通过步行和跑步使儿童认识理解四分音符与八分音符的区别,让儿童逐步理解不同音符的时值长度。在音准训练方面,他应用了七种不同的手势来表示七个不同的音高,这种手势能使学生产生一定相应的音高知觉。柯达伊音高手势的心理学特点在于,学生根据视觉可获悉手的空间方位,并通过通感联想到相应的音高,这是运用视觉与听觉的通感联系进行音乐教学的具体体现。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2)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 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着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3)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4)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

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5)

(一)教育目标功利化

家庭音乐教育,追求一定的功利性目标是合情合理的,但过于强烈的功利追求,将危害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并背离了音乐教育真正的目标轨道。例如,不具备音乐天赋的儿童,被家长逼迫朝音乐家的方向发展,甚至采取危害儿童身心发展的强制性手段,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儿童的心灵,造成性格上的扭曲。对学龄前儿童实施家庭音乐教育,家长的动机直接影响孩子学习的积极性。要科学地实施音乐教育,家长首先要端正音乐教育的态度,认识到具有音乐天赋的儿童毕竟是少的,过高的音乐目标是不切合儿童的实际发展水平的,家长应该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待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注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避免功利性教育的不良后果。

(二)教育内容理想化

音乐既是鲜活生动的,通过听觉,儿童可以在头脑中形成鲜明有趣的形象并产生音乐的美感,让儿童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成长。但是,音乐又是抽象的,由抽象的音符组成,并且倾注了作曲家的情感,在理解上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的差异和生活经验的不同,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尤其一些比较“纯粹”的音乐作品,成人如果不通过专业训练和引导,也很难理解和掌握,因此,科学的音乐教育,应根据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音乐作品,作为儿童,应选择与儿童身心发展相适宜的音乐作品。目前在家庭实施音乐教育时,由于家长急切盼望子女成为音乐家,就不顾儿童的特点和现实水平,拼命赶进度拿一些孩子根本无法理解的音乐作品给儿童。

(三)教学模式传统化

很多家长过于强烈的功利追求,在家庭音乐教育中长期以来普遍采用的是以成人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长对孩子的管理与控制,但它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忽略儿童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许多家长强调儿童的音乐学习任务就是要消化、理解讲授的内容,忽略了儿童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创造性思维的活生生的人。不难想象,作为认知主体的儿童在整个音乐教育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音乐教育就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更不可培养创造型人才。

(四)评价标准片面化

许多家长对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价值理解过于狭碍,认为学习音乐就是掌握某种音乐技能并在适当的场合上表现出来。如弹钢琴、学唱歌等。这样的教育观念,其危害性是不可估量的。家长要求儿童学会并掌握某种音乐技能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行的,但不要过于强烈的追求技能技巧的获得,还要注重儿童情感和智能的发展,充分挖掘音乐教育中儿童情感和智能方面的创造潜能,这样才有利于儿童身心全面的健康发展。如果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长期置儿童的潜能发展于不顾,把孩子封闭在机械的音乐技能技巧训练上,孩子慢慢地就会反感音乐教育甚至恐惧音乐学习,最可悲的是,儿童的童年、童真、童心都将随之消失,这样不仅音乐没有学好,创造潜能也受到限制

二、教育对策

(一)树立科学化的学龄前儿童教育观

处于学龄前时期的儿童,好动、好玩、好奇、好模仿是这个时期的孩子的典型特征,并且他们的注意力持续时间非常短,情绪转换较快,这些特征就决定了他们在各种活动中追求的是如何使自己感觉愉快欢乐、心情愉悦,趣味也就成为他们参加活动的准则。音乐作为学龄前儿童所应掌握的一门艺术,家长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时,就必须正确了解孩子的特点,把握孩子的心理,准确掌握孩子的需求,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使家庭中的音乐教育成为孩子喜欢的愉快的活动。这样,家庭音乐教育才能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二)选择弹性化的音乐教育内容

要实现促进孩子音乐能力发展的教育目标,家长应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为其提供丰富多样的、可供孩子选择的音乐教育内容。其中,关键是要选择有弹性的音乐内容,以满足幼儿的不同发展需求。教育内容的弹性是指其伸缩性和灵活性,具有难度适中、形式简约、意义含蓄等特点。这样的音乐作品不是一个僵死的、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去理解和发展,可以不断地重复使用,以增加音乐作品的趣味性,从而满足幼儿的不同需要。

(三)确保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兴趣化

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学习者对学习的对象产生浓厚的兴趣,儿童就会自觉地去学习。学龄前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让孩子喜欢音乐,热爱音乐,让孩子的生活中充满音乐。这个时期培养起来的音乐情感,将影响一个人的以后生活甚至是一生。因此,首要任务不是让孩子掌握几种音乐技能,而是帮助孩子真正的爱上音乐,在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要为儿童创设适宜的音乐环境,激发出孩子对音乐的兴趣。如用音乐来创编故事,或将儿童感兴趣的故事创编成短小轻快的音乐供儿童演唱和欣赏,也可通过游戏的方式培养儿童的兴趣,这都将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孩子的天性,会让孩子在童年阶段真正爱上音乐。

(四)突出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家庭化的特点

学龄前儿童的家庭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首先,在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一定要突出亲子活动的氛围,淡化学校教育中那种僵化式的知识传授的环境,可以使孩子在一种很温暖的环境中轻松学习。其次,学龄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要突出特有的随机性和灵活性。在家庭中,孩子是父母唯一的教育对象,家庭的音乐教育是和家庭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对儿童的音乐教育,可以在家庭生活的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随时随地的进行,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如可以在餐桌上让儿童感受不同的声音,通过敲打餐具感受丰富的、多姿多彩的音乐世界;在野外散布时,让孩子倾听大自然的奇妙多彩的声音。

(五)确立儿童个性化的音乐教育评价目标

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应顺应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应强调评价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庭作为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机构,也应符合这一需求。因此,作为家长必须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从单一的对儿童掌握多少音乐知识、技能的评价转为关注儿童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首先,家长要学会自我反思,不断进行自我评价,在每一次音乐学习活动结束后进行自我反思。如通过本次音乐活动,幼儿是否体验到了与家长合作的欢乐,孩子的情感、兴趣是否最大程度的得到了满足,等等。其次,家长要鼓励孩子进行音乐表现,允许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以他自己个人化的方式来表达他对音乐的独特感受和体验。

参考文献: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6)

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思想感情,丰富人们的兴趣爱好,提高人们的文学修养,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但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由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商业化发展,使得教学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决定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成败。

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的商业化

由于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机构已经逐渐富有浓厚的商业化气息。很多社会音乐教育机构,无论是私立的琴房还是公立的少年宫等等,他们都在积极地开展有偿培训活动。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招收更多的学生,在音乐教育的幌子下,谋取更大的利益。由此而出现一种现象:在生源招纳、师资招聘、课程教授、乐器贩售等各个环节都成了商业化教育环节。

(二)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没有注重儿童音乐情感和审美能力的培养

一般说来,音乐歌唱教育中强调以“音乐为核心”的教育形式,强调音乐对人的情感的熏陶,同时也引发儿童的情感体验,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儿童做到对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培养儿童的感受能力,这渐渐成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最基本要求。然而,现在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并没有体现出这一点,由于音乐教师对音乐的本质的认识不够,使得他们在音乐教学中没有把儿童音乐这门课程真正作为一门能够培养儿童情感和审美能力的课程,整堂课都是机械动作的反复。这样的教学形式不仅扼杀了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同时,对于儿童的情感培育和审美能力的提高更无从谈起。

(三)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课堂教学设计不合理

现在的儿童社会音乐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教师总是设计更多的教学内容,想把更多的知识教给学生,他们课堂设计的内容多而繁杂,没有从孩子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出发,这种教学方式反而让他们什么也没有学到,这种不合理的教学设计使儿童在音乐课堂上没有兴趣,感觉音乐枯燥无味。孩子本来对任何事物都有很强的好奇心,他们喜欢的课堂是充满灵活性和激情的课堂,只有在这样的音乐课堂学习中,他们才能保持极高的兴趣去学习。但很多教师的教学缺乏灵活性,教学方法单一,评价方式过于死板,教学节奏不能适应儿童的接受能力,课堂设计的提问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针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策略

(一)明确儿童社会的音乐教育内涵,准确把握好功能定位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化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更加强调音乐的普及型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必须把握好这个音乐教育的内涵。在教学中要转变教学观念,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实现儿童社会音乐教学从“应试教育”逐渐向“素质教育”转化。明确素质教育是依据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音乐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根本目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既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途径。

(二)教学中帮助学生领略音乐意境,形成审美感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任何的教育和教学都不能孤立其他的教育而存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注重教学的情感体验,让儿童形成审美的感知,使学生通过艺术熏陶来感染自己,从而教育自己、影响他人的情感升华,领略音乐的意境,这样才能提高音乐教学的有效性。音乐作为艺术表现的一种方式,其本身就与“美”结下不解之缘,不论是什么阶段的学习者,都应该或多或少的形成一定的审美感知和审美情趣。音乐教学重在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陶冶儿童的情操,无论哪种教学方法,其目的都在于引导儿童进入音乐的世界中,古人对音乐的表现标准定位为物我的融合,这不无道理,只有儿童自己融入其中,才能感化他人,形成一定的审美感知。

(三)设计符合儿童的课程,提高音乐的有效性

在儿童社会音乐教学中,教师必须从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出发,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课程教育。通过分层教学的方法对孩子实施个性化教育。对于某些学生而言,他们的对音乐的认知水平比较低下,同时审美能力还没有得到发展,对他们的音乐歌唱教学就可以停留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意在培养的对音乐的认识,了解什么是音乐,从他们特点出发进行课程的安排。而对于基础比较好的儿童而言,基于他们的审美观点得到初步的发展,因此可以在歌唱教学中注重审美观念的融合,通过设计更深入的课程来增加他们的初步的审美能力,主要让学生“感受美”。随着他们对音乐的认识和的发展,他们的审美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审美教育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同时也是他们的世界观、审美观、道德观初步形成的基础时期。这个阶段的音乐教育不只是音乐的教育,同时要注重培养他们的美的融合,要着重在培养他们的“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使儿童在歌唱活动中感受、体验、审视和表达音乐和音乐美从而达到了教学目标,同时也提高了儿童社会音乐教学的有效性。

总之,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只有不断的总结和探索,才能促进教育的不断发展,将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推向更高层次。

参考文献:

[1]王鲲.从音乐“童考”现象看我国现行儿童音乐教育[J].江西教育科研,2007,(10).

[2]刘姗姗.南京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调查[D].南京艺术学院,2009.

[3]蒋娟全.现代儿童的身心发展与音乐教育[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10).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7)

一、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由来与发展

21世纪初,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创建了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这是基于国际化的视野,积极研究与探索的中国学校音乐教育学科体系。该体系立足于中国音乐文化,融达尔克罗兹、奥尔夫、科达伊三大国际先进音乐教育体系优长,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新体系以“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中国人”为教育理念,以获得感性经验为主要教学目的,以音乐的艺术性为主要教学内容,以音乐实践活动为重要教学方法,以内心音乐联觉为重要音乐能力。

新体系自创建以来,得到教育界的普遍认可。2011年初,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全面启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培训。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培训项目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幼儿园、中小学音乐教师及各类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截至2012年初,该项目已经进行了三期培训,已经培训了6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幼儿园、小学、中学、高校教师。通过培训,学员们了解了国内外教育、教学理论的最新动态与成果,学习了音乐教育体系的理念、方法、内容以及各类教学案例。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改革的内容与策略探索

1.尊重儿童天性,强调最自然的音乐活动

“儿童”一词在拉丁语中意味着“自由者”(liberi)。天真自由、好动好奇、热爱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教育的责任就是创造适当的环境,保证和促进儿童天性自然发展。

自然的音乐活动必须是儿童亲身参与的。奥尔夫认为儿童参与音乐的方式,必须自己参与,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中。这种行为方式合乎儿童的天性。儿童在其中不是被动的听众,而是音乐创作的积极参与者。自然的音乐活动简单易行,没有人为的附加物,没有繁赘的结构,接近生活、自然及儿童的天性。

自然的音乐活动是“娱己”而不是“娱他”。音乐起源于游戏,从根源上看,音乐就是为了自娱自乐,“心中的喜悦,是儿童生长最重要的因素”①,自然的音乐活动是“零功利”的。音乐活动的成果存在于教育行为过程之中。音乐活动中儿童充分打开的五官、积极运作的联觉、创造性的即兴反应、充分享受的表情,就是音乐活动的成果。把音乐活动做成音乐会形式等娱他性音乐活动,会给儿童增加太多的负担,剥夺儿童内心的快乐。科达伊说:“快乐不是音乐的全部价值,但是没有快乐音乐就没有价值。”

自然的音乐活动强调即兴、开放、游戏化。教师不能把自己的音乐反应全盘强加给儿童,也不需要精心调控活动结果使其表面上变得圆满成功。在活动开始之前教师一般无法预料活动产生的结果,只能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经验进行适当的推测。自然的音乐活动包罗万象,儿童一切可能的操作和表达都是合理的。活动的亮点就是儿童对音乐敏感和个性化的回应。在游戏中,儿童从自我内心出发,用最自然的行为方式与音乐互动交流。

2.用最好的音乐引领儿童打开音乐进阶之门

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斯冉怡(borbala sziranyi)明确提出:“音乐教育中只应该使用最高质量的音乐。”②走进幼儿园,经常会听到电声音乐,会发现教师从网络上随便下载一些音乐给孩子听。这其实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音乐教育界一直强调3至9岁是音乐学习的关键期,这其中又以3至5岁最为关键,这一时期的塑造对毕生发展可能达到怎样的高度起决定作用。③因此,不同质量的音乐不仅会影响儿童对音乐风格的偏好、对音乐认知的态度、对音乐审美的能力,还会影响其对民族文化和多元文化的关注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今后的情感发展。音乐教师要给孩子听最好的音乐,上最好的音乐课。

什么样的音乐最好?笔者从多个视角思考认为:

简单的音乐最好。音乐来源于生活,古典音乐大师的作品中经常会出现生活中简单的音乐信号,如约翰斯特劳斯《维也纳森林故事》里的音乐动机就是布谷鸟的叫声;肖邦《雨滴前奏曲》里淅淅沥沥的雨滴声等。用简单的形式表现形象的音乐。简单的音乐包括孩子利用自身器官发出的音响(如拍手、捻指等)以及儿童借助周围物理条件发出的一切音乐信号。简单的音乐还包括模拟自然界及社会中的音响,例如:下行三度的布谷鸟叫声、由弱到强的风声、由远及近的马蹄声等。

古典音乐最好。古典音乐泛指过去时代具有典范意义的音乐作品。这些音乐经过历史的筛选流传至今,是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经典名著虽然不能一下子被人们深刻领会,却是有着丰富营养、高品位、高质量的,是可以用一生去体验、领会的精神食粮。

民族音乐最好。民族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科达依强调,民歌是孩子的音乐母语,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以民歌为基础。歌唱游戏、民间儿童歌曲是发展民族特点、民族潜意识的最好基础。新体系挖掘了大量优秀的民间童谣,如湖南《月亮巴巴》、河北《踢毽》、北京《买梨》等。中国民歌丰富多彩,对于音乐教育来说,民族音乐作品不仅非常需要,而且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3.感性先于理性,学前音乐教育阶段感性积累最重要

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的本质在于对情感的反应。科达伊音乐学院院长 peter erdei对“何时教”进行了明确的定位:“音乐教育应该从幼儿园开始,这样孩子在幼年时期就能抓住音乐的本质。”④因此,学前音乐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感性的积累,不是说教、认知和技术训练。从音乐心理学角度看,音乐的习得是先感性体验后知识技能,反之,体验就会被禁锢。音乐教育应感性先于理性,也是奥尔夫教育观念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学前音乐教育阶段需要积累大量的感性经验,为小学阶段做准备。在充分感知的基础上,把感性体验变成知识是最简单的。比如,告诉孩子某个标记叫做四分音符,时值为一拍,只需要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但在这之前对四分音符的体验却要花费大量时间。学前阶段需要通过童谣、儿歌等作品,运用听、唱、说、创、动、舞等方式进行感性积累。如果机械地以专业音乐教育的初级阶段来代替儿童音乐教育,就是走上了基础音乐教育专业化的道路。

4.以音乐综合活动促进儿童协调全面长远发展

音乐综合活动是指音乐与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集唱、动、创、舞为一体的综合活动。这种综合艺术行为不是机械地用音乐配合某一个动作,或是用动作配合音乐,这两者是自然地结合为一。⑤这种综合活动是听觉、动觉与视觉的相互转化,是从精神意识到肢体运用的相互转化,不同于普通物理肢体的运用。新体系背景下音乐综合活动的目标不是通过短期的训练让孩子学会演唱、演奏几首作品,此类音乐活动更强调远期价值回报,强调早期音乐教育对儿童全面长远发展的影响。

三、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改革实施的思考

科达伊在《儿童合唱队》中说:“做—个好的教师,要比做—个布达佩斯歌剧院的导演还要重要得多。对于—个不好的导演,失败的只是他—个人,但对于—个糟糕的教师,他会持续失败30年,将会扼杀30批儿童对音乐的热爱。”教师是新体系实施与改革的关键,没有高水准的教师队伍,再先进的理念也无法得到实施和运用,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对幼儿音乐教师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1.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素养亟须提高

音乐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这对教师的音乐修养提出很高的要求。一个成功的音乐教育家等于音乐家加教育家。世界最著名的三大音乐教育体系的创始人首先都是音乐家。目前多数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能力相当薄弱,不少教师节奏掌握不好,甚至连音准都有很大的问题。我们必须加快步伐提高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素养。

2.幼儿音乐教师音乐能力评价的新取向

第一,音乐能力不等于音乐技能,更不等于唱歌。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训练有素的耳朵、良好的内心音乐听觉更重要。以标准的音高、恒定的节拍、良好的音乐审美展示在儿童面前,就提供了很好的音乐条件。学前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感受和表现。感受音乐的基础元素,用儿童最本真的方式表现。这个表现一定不仅指唱,可以是奏、动、说、画、写等游戏方式。

第二,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能力评价标准不要参照专业音乐教育的评价标准。专业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评价标准也不同。

第三,以多元的视角评价音乐智能。linda campbell等人认为良好的音乐智能包括“对聆听并反应各种声音感兴趣”等12个方面。⑥

3.幼儿音乐教师新的教师观

幼儿音乐教师不能只是会唱歌、跳舞的教师,在机械模仿声音与动作的同时,还要做一个内心听觉与外在表现高度统一的教师,做一名尊重孩子、善于发现孩子的教师,做一名能从多维角度解读音乐的教师。

第一,幼儿音乐教师应该是耳朵打开的个体。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想要打开孩子的耳朵,教师首先要做耳朵打开的个体,学会欣赏作品。

第二,幼儿音乐教师应该是眼睛打开的个体。教师的创造力远不及儿童,应该学会模仿儿童,鼓励儿童的想象力,激发儿童的创造力。眼里有儿童,善于发现儿童,细心观察儿童的爱好与反应,抓住时机给予适当的引导。

第三,幼儿音乐教师应该是头脑打开的个体。幼儿园音乐活动不是重复性的再现作品,而是激发儿童感悟音乐的意识,引导儿童个性化的表现。让儿童在获得音乐表现能力、感受能力、记忆能力的同时,有活跃简单的想法,有独立的观察思考能力,培养出最初的音乐思维,使思维更有序、更精准。

目前,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改革正处于初期阶段,以上是笔者对新体系背景下儿童音乐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随着不断深入,改革可能会遇到新的困难。新体系改革是一条曲折而光明的路,“音乐属于每一个中国儿童”应该成为所有幼儿音乐教育者的目标,每一名幼儿音乐教育者都要为之努力。

注释:

①李坦娜,修海林,尹爱青.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43.

②④潘琳.“让音乐属于每一人”——“科达伊周 北京2005”暨音乐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人民音乐,2006 (6).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8)

什么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通过梳理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文献,我们发现:人们普遍把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仅仅作为一个日常生活用词在使用,并没有对其进行科学的界定。人们把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与学校音乐教育混为一谈了,在实践中也没有加以区别。

笔者综合分析后认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应该把握好早期儿童和音乐教育这两个词的内涵。早期儿童音乐教育虽然属于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但是其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

一、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

理论上分析,0~6岁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应该是广义的,本文认为应该包括幼儿园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以及家庭音乐等,但具体的学习目的、内容与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略有差别,关键是由早期儿童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建立在年龄基础上的早期儿童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身体活动能力、音乐学习能力、音乐理解能力的局限性。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阐述了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皮亚杰认为人类是通过认知来有效适应环境的,人类的思维以表征行为和动作的图式进行组织,通过同化和顺应的交互作用,使个体得到发展。因此,皮亚杰将儿童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觉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早期儿童主要包含在前两个阶段。

感觉运动阶段儿童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各种感官和肢体动作感知外部世界。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音乐的学习首先从聆听音乐入手。因此我们必须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响环境,这包括他们的歌声、器乐声及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以便儿童积累初步的音乐听觉经验。

前运算阶段儿童主要特点是伴随语言发展,储存了各种表象,可以用符号进行思维,促进了想象的发展;以直觉思维为主,没有建立守恒,儿童跟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仍以感官为主。因此,同样要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乐,引导儿童辨别各种音乐要素的差别,同时辅以可操作的玩教具(打击乐器、节奏图谱等),便于儿童多感官通道参与学习音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早期儿童仍然处于感官学习的阶段,因此其音乐教育也要以刺激感官为主,丰富他们的音乐感性经验;并且充分利用身体动作与音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将身体动作和音乐有效结合进行音乐教育。

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说:“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①因为“一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我们的专业生活提供了基础,既解释了其作为一个领域的价值,也指导着我们的行动”②。音乐教育哲学可以说是对音乐教育的看法或者说是音乐教育的观念,一般包括对于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和方法的看法。当前主流的音乐教育哲学是雷默的音乐教育审美哲学和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两种。雷默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而埃里奥特则反对雷默的观点,认为其割裂了感知与创作的联系,提出音乐是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教育的实践,主要探讨聆听、表演和音乐表演本质间的关系。

作为音乐教育分支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我们无法完全抛开这两种哲学的争论,但正如埃里奥特本人所说的“没有绝对正确的音乐教育哲学”。那么,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何去何从?早期儿童的特点可以指引我们选择合适的哲学观。美是必然存在于音乐教育中的,我们不可否认审美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但面对倾向于用感官和肢体动作来认识周围世界的儿童我们也不排斥实践。2012年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关于艺术领域是这样说明的:“每个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③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

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决定了早起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独特性

美国音乐教育家EdwinE.Gordon在其著作《AMusicLearning Theory for New bornand Young Children》中强调,音乐启蒙教育要早,最好从0岁开始,他通过对18个月前儿童的音乐教育研究,他坚信音乐学习是有关键期的,除非在5岁前在家庭或者幼儿园建立音乐学习的基础,否则后续将无法弥补。

蒙台梭利强调幼儿的音乐教育是启蒙教育。因此,我们必须及早对早期儿童进行音乐教育。我们一直强调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也并非为了把早期儿童塑造成为专业的音乐家,而是希望播下“音乐的种子”,为早期儿童奠定初步的音乐学习的基础,激发学习音乐的兴趣,不断提升他们音乐欣赏和创造力。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独特性

音乐作为一门听觉的、情感的艺术,我们相信音乐学习必然是由音乐感受与体验开始的,这是早期儿童进入音乐的必经之路。因此,基于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为其提供丰富他们的音乐感受和体验,科学合理地引导他们正确理解音乐。从而提高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据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音乐教育。

1.营造音乐感受与体验的环境

早期儿童的发展不是自然而然地、不是自发地、不是通过天生素质的逐渐成熟来实现的,而主要是决定于后天环境的学习。EdwinE.Gordon强调18个月以前的儿童就应该拥有丰富而多样化的音乐环境,广泛地接触音乐。

2.音乐律动

通过皮亚杰的理论我们已经知道早期儿童的发展是动作在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早期儿童用肢体动作对音乐的反应更早一些。这也是什么我们不排斥实践的原因。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中最重要的要素且和生活密切关联的是节奏性的动作”④,据此我们认为音乐律动是适合早期儿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贯穿早期儿童发展的始终。

3.歌唱

歌唱是人的天性,柯达伊说过,歌唱属于每一个人。当然最关键在于早期儿童动作发展的同时语言也在逐渐发展,音乐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我们应该像对待语言学习一样对待音乐。随着早期儿童语言从辅音、元音、单音节词、双音节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营造音乐的环境,鼓励他们随着音乐哼哼或者喃喃发音,EdwinE.Gordon认为早期儿童越早开始音乐的喃喃发音,将来就越有可能获得音乐感。因此说唱活动是更适合早期儿童的一种歌唱方式。

4.探索音响和乐器演奏

早期儿童主要用感官来认识世界,其中听觉作为一种重要的获取信息的通道,在早期儿童的学习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2岁前,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各种声音感兴趣,并喜欢通过探索敲击玩具、用品等发出各种声音。乐器演奏是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重要方式,符合他们的兴趣,是他们很好的音乐体验,有助于培养早期儿童的音乐节奏感。

综上所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这主要是由早期儿童身心特点决定的。而通过对音乐教育哲学价值取向分析,我们发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音乐家,而是接触、感受、聆听、表现音乐的独特个体。因此,对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这可能跟我们对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期望值不高有关。

三、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如何遵循其独特性

在早期儿童的空间尽可能地提供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特点的音乐教育内容。

(一)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经验

如何为早期儿童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可以借鉴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儿童发展理论模型,他强调“环境中的发展”,并将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划分为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组成的嵌套模型。微系统主要指家庭和学校,中间系统是两个以上的微系统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外系统是个体没有参与,但却对个体有影响的环境,比如社区,宏系统:基于上述三个系统的社会文化环境。

因此我们要构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环境,需要从家庭和幼儿园(早教机构)、家园沟通、社区音乐(区域音乐)以及整个社会音乐文化环境入手,整体联合为早期儿童音乐创设丰富多样的音乐接触的环境,使音乐生活化,以此唤醒早期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性,提升他们的音乐感受力。

以幼儿园的音乐教育为例⑤:

首先,引导幼儿感受、发现和欣赏周围环境中的各种音响,培养幼儿对各种声音的倾听兴趣和倾听能力。例如我们可以引导幼儿倾听自然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风声、雨声,汽笛声、火车的隆隆声等)及各种打击乐器的声音。

其次,创设丰富多样的日常音乐活动。可以是无意识地听,将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进行音乐律动和即兴创作表演;也可以是有意识地专注于音乐的活动,例如音乐歌唱、音乐欣赏等。

最后,创设幼儿音乐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设置丰富的音乐区角活动,引导幼儿能够较长时间专注于某一音乐活动。

(二)提供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机会

首先,处于动作发展敏感期的早期儿童,可以充分利用音乐律动的乐器――身体,探索、尝试、发现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以音乐节奏为媒介将身体动作和音乐联系在一起,产生丰富多样的音乐律动活动。在节奏活动中创编动作,准备一些动物的图片,并注明是哪种动物,让幼儿用走路、跳跃等动作表现这种动物。其他的一个或多个同伴可以根据动作的节奏敲打乐器或拍手,并让大家猜一下你装的是哪种动物。

其次,为早期儿童多提供歌唱表演的机会。幼儿在歌唱时,创编动作并表演,不仅能提高幼儿的表现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幼儿创编动作的能力有限,我们可以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周围的环境,通过让幼儿观察周围生活,认识更多的事物,丰富其感性经验,了解生活,有利于动作更加形象逼真。

最后,乐器演奏。乐器演奏主要是打击乐器,例如大鼓、铃鼓、沙槌、三角铁等没有固定音高的乐器,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还有固定音高的琴,例如木琴、钟琴、定音鼓。

在音乐律动和乐器演奏过程中,要注意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对早期儿童而言大肌肉动作先于小肌肉动作,精细动作相对弱一些,因此在乐器演奏时注意选择适合他们身体活动特点的动作进行。

(三)激发早期儿童音乐创造的兴趣

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需求,具有创造的潜能,他们也喜欢创造性的活动。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生命,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他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在实践中利用节奏进行创编活动更有利于幼儿创造力的培养。给幼儿提供一些节奏乐器,或者是教师与幼儿一起制作的简易节奏乐器,并教给他们正确的用法,让幼儿用这些乐器为歌曲、诗歌、歌谣配伴奏;让幼儿熟悉基本的节奏型,如2/4拍等,并用不同的节奏型朗诵诗歌、古诗;还可以用不同的节奏型来做一些节奏游戏⑥。

创造性的提高有赖于不断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创造性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为早期儿童丰富和积累知识经验,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幼儿的想象,并从中获得愉快的音乐体验,为幼儿音乐的创造性奠定基础。

本文依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发现早期儿童本身的独特性,逐层分析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内容,期望带给早期儿童更好的音乐教育。旨在通过提供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从最简单的音乐要素学习,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经验,采用适合的内容,运用恰当的方式,启蒙早期儿童的“音乐种子”,激发他们音乐学习的兴趣,提升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注释:

①[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②[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5.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7.

④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2-6.

⑤孙文云.聆听.感受表现:来自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思想的启示[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2):89.

⑥孙文云.浅谈婴幼儿音乐创造性的培养[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4):131.

参考文献:

[1][美]戴维.埃里奥特.齐雪,等译.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3][美]格雷珍.希尔尼穆斯.比尔,著.杨力,译.体验音乐――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与教学案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

[4][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6]Rae.Pica,著.王惠姿,译.0-8岁婴幼儿肢体动作经验与教学[M].台北:华腾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

[7]孙文云.聆听.感受表现:来自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思想的启示[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2).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9)

幼儿园教育是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教育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中国儿童系统接受教育的起始阶段,对于促进祖国人才的培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目前随着中国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园音乐教育也与时俱进,在教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希望通过变革来满足儿童自身发展的需求,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但是变革后的音乐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使得幼儿园教师在进行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误区,如:教师对音乐教育认识存在不足,在教学过程中只重视音乐教学的形式与过程,而忽视学生对音乐教学相关内容的体验与实践;又如幼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充分体现儿童的课堂主体地位以及教师与儿童的互动交流等等,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需引起相关部门和幼儿教师的重视,针对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误区采取有效的策略进行解决,进而促进幼儿园音乐教育的快速发展,满足儿童成长的需求。为此,本文着重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误区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对今后幼儿园的音乐教育有所帮助。

一、音乐教育在幼儿园教育中的重要性

音乐教育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儿童音乐兴趣的培养、儿童音乐素养的提高和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教育也是一门学科教育,与其他学科有着紧密的联系,对儿童接受幼儿园的其他学科教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加强儿童对其他学科知识的理解,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再者,幼儿园进行音乐教育的开展并非毫无根据,是教育专家通过对学前年龄段儿童的身心发展阶段以及儿童发展需求进行深入研究而进行教学课程设置、教学目标的制定和教材的编订,对儿童的教育总的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幼儿园要注意儿童的音乐教育,加强对音乐教育的重视,并积极避免进入教育误区。

二、目前幼儿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误区

(一)对音乐教育认识不足,导致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

音乐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儿童,音乐教育对其自身素养的培养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幼儿园教师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对音乐教育认识存在不足,往往将音乐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教育看待,忽视了其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忽视了教学方法的使用,使其在进行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容易陷入教学误区,使得课堂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导致课堂教学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上课效率,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重形式轻实践

重形式轻实践是幼儿园音乐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误区之一,严重影响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及课堂效率的提高。形式和实践都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形式和时间的合理处理对提高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课程改革的影响,教师对教育认识存在片面化,以及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往往重形式而轻实践,忽视学生的亲身体验。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与儿童缺乏应有的互动

儿童是幼儿园音乐教学课堂的主体和参与者,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加强师生的课堂互动,以便能及时了解学生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是在当前幼儿园音乐教育中其却成为了教育面临的主要误区,严重影响了音乐教育的开展,不利于幼儿园教育的发展。(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技能训练与音乐表现的处理存在问题音乐技能训练和音乐表现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教师要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教师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过程中重视儿童音乐技能的训练,而忽视音乐表现的重要性,使这两者的关系成为了幼儿园音乐教育中存在的主要误区,急需引起教师的重视。

三、关于幼儿园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误区的有效解决对策

(一)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教师是幼儿园音乐教育的关键,是解决教学误区的主要掌控者。要想解决当前幼儿园音乐教育存在的误区,幼儿园要组建强大的教师队伍,幼儿园要加强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教师对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认识,从而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二)合理处理形式与实践、训练技能与音乐表现的关系

合理处理教学中存在的形式与实践、训练技能与音乐表现的关系是解决当前幼儿园音乐教育的主要方法之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形式与实践并重,加强儿童对知识的理解。音乐是一门学科教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要加强学生的技能训练,同时也应组织教育活动,使儿童有技能表演的机会,以此来调动儿童的积极性。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10)

儿童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儿童在音乐方面最需要发展的不是技巧,而是乐感和对音乐的热爱。奥尔夫音乐教学法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倡导“原本性”的音乐教育。具体而言,奥尔夫原本性音乐教育的原理可以体现为重视综合性、鼓励即兴性、要求参与性、诉诸感性、从本土文化出发、适于开端、面向所有儿童。推广奥尔夫教学法最为重要的就是在学前教育专业中开设《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课程。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课程的主要特点

1.原本性。

作为一种原本性(elementarous)的音乐教育,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一种倡导儿童亲自参与的音乐教育形式,在这种音乐教学中,儿童作为演奏者主动参与其中,边唱、边跳、边奏乐,这种灵活的参与方式很容易激发儿童对音乐的兴趣,真正达到了寓“乐”于“乐”的教学效果,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少年儿童的心理发展需求。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不仅是一种具体的音乐教学方法,其实也是一个从理论原则、指导思想到教学实践等各方面都非常完备的一个教育体系。它从人的音乐天性出发,从最简单的音乐元素出发,同时又讲究高度完美的艺术性。它虽然十分强调以节奏为基础,但又对各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它虽然以器乐为特色,但又是声乐与器乐并重的。不难看出,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不是一种固定、封闭的“条条框框”,其内容和方法是鼓励和启发创造,不断地推陈出新,向前发展。这一点正如奥尔夫本人所强调的,“走遍全世界的,不是我为表明一种音乐文化教育观念所写的《学校儿童音乐教材》,而是观念本身”。可见,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充满开放性和活力的。

2.综合性。

奥尔夫音乐被称为“元素性音乐”,奥尔夫本人也将其比喻为“野生物”。因此,元素性是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显著标签,其音乐教育体系中的元素性表现以节奏为基础,从朗诵入手,强调体感,以人的自然性为出发点,发掘人体内的音乐性等方面。奥尔夫认为语言是音乐的本质所在,而身体是最好的器乐,捻指、拍手、拍腿等形体动作都富有音乐性。

奥尔夫认为音乐和语言、舞蹈、体操等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的原始形态,是一种多种形式的综合体。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朗诵、律动、奏乐、游戏、歌唱、表演、舞蹈等都融合在一起,形成鲜明的特色。音乐是人的一种本能,是源于生命开端的、接近土壤的、人之心灵最自然和直接的表露。奥尔夫音乐教学法遵循儿童音乐教育和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儿童音乐发展的观念,依据儿童的实际接受能力,借助各种音乐媒介对儿童进行综合性的音乐训练,体现着明显的综合性。

3.创造性。

即兴创造人的天性,是发自内心的本能反应。奥尔夫说过:“教学从即兴出发,即兴以节奏形式作为支点,最后才是音的固定和记谱结果。”“原本性的音乐表演的出发点,就是即兴演奏。”“完全从即兴出发的自由开放的音乐教学,是,而且永远是一个最卓越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音乐教学中,奥尔夫要求教师抛却传统的师道独尊意识,杜绝强制性。奥尔夫要求教师引导以儿童自己的活动和创造为主,每个人自己都要动手、动口、动脚,去演唱、奏乐、跳舞、游戏,儿童自己设计音乐和动作,在音乐体验中学习音乐知识。在具体的教育中他要求即兴发挥,展开想象,即兴奏乐可以说是最古老、最自然的形式之一,它能够有效唤起儿童潜在的音乐本能。

4.诉诸感性。

人类认知是遵循从感性到理性的顺序的,奥尔夫音乐教育强调通过感觉来协调儿童各方面的能力,让儿童主动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体验。这不同于“他娱”性的音乐行为,是儿童自己必须参与的“自娱”性音乐行为。这是人类学习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是培养情商、奠定智力的重要手段和基石。音乐是人的天性需要,奥尔夫音乐教育就是在开发和培养儿童的这种天性,使儿童在感受和体验音乐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音乐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灵魂交流,人的音乐行为与人的想象、情感等多种审美体验和审美意识密切联系在一起。

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课程的价值讨论

1.促进个体音乐素养提升,培养儿童的主体意识。

如前文所述,音乐教育如同其他学科的教育一样,首先是“人”的教育,其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培养音乐家或熟练的音乐技师,而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全体国民的音乐素养,在这其中最核心和最重要的目的是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性。“每一个以《学校儿童音乐教材》的精神为孩子和青少年指导过的人,其实都会发现《学校儿童音乐教材》有一种‘人本主义’的深刻影响,这远远超于音乐的功能之上。”在音乐教育中,音乐只是手段而已,培养音乐素养和具有人文精神的个性化人才是最终目的。这就是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一切教学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从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精神实质可以看出,音乐教育应该以人为本,重视所有儿童音乐审美能力的提高。在奥尔夫本人看来,音乐具有两重含义:一是作为一种艺术,二是作为一种本能。因此,音乐教育相应地也具有双重任务,即培养普通的音乐鉴赏者和造就未来的音乐家,显然,奥尔夫更注重前者的培养。因此,音乐教育的最重要的或者说首要的任务应该是帮助众多的未来不是音乐家、基本不从事音乐职业的儿童,让他们积极地参与各种音乐活动,提高音乐学习者的自身素养和在音乐方面自我认知的能力。同时,奥尔夫音乐教育还充分利用和发挥音乐艺术自身的特点,丰富儿童的情感体验,培养儿童的审美情趣,为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从而使儿童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其肯定的自我形象。总之,奥尔夫音乐教育在培养人的个体音乐素养,提升人的主体性意识方面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2.培养音乐学习兴趣,强化儿童的合作意识。

从心理学上讲,兴趣是从事某种活动时,人们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的态度,及由此产生的参与、认识和探究的一种心理倾向性。它是儿童主动进行学习和探究的精神力量,对于儿童的学习和成长意义重大。因此,兴趣是儿童学习的巨大动力。让儿童对所学习的内容产生强烈的兴趣和探究的冲动,然后鼓励儿童探索问题,寻找答案,通过提出问题、集体讨论,帮助儿童理解和掌握音乐学习的内容。这样,就能使音乐学习成为一种快乐的生活,从而调动儿童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其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和一定的社会环境,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吸引并允许儿童参加各种各样的音乐游戏会给其带来集体感、参与感、成就感和荣誉感,能够增强其协作精神。在奥尔夫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每个参与音乐活动的儿童都会产生一种集体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可以说,集体意识和合作意识的培养也是奥尔夫音乐教育中儿童最初音乐体验的一个重要原则和主要目标。

3.培养艺术鉴赏力,提升儿童的创造力。

在我国,由于传统和国情等各种原因的影响,音乐教学往往导致儿童无论是技能还是思想都趋于大众化和平庸化,阻碍了儿童的健全发展,其创新意识与能力也得不到有效提升。要弥补儿童的创新意识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就要让儿童用自信的态度去表现音乐,用批判和反思的眼光去看周围的事物,大胆地对周围的事物进行创造性的尝试,这样才能弥补儿童缺乏创新意识带来的不足。

奥尔夫音乐教师在讲授音乐作品时,可从不同维度开阔儿童获得音乐知识的视野,从多方面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正是在这种独具特色的教与学的过程中,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往往变得非常简单,更重要的是有效地培养了儿童的音乐感知力、想象力和鉴赏力,发展了儿童的表现力和创造力。这也是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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