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31 16:38:11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1)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6-0056-02

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音乐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成为不断升温的热门课题,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加入到了这个研究领域中,在这种新形势下也涌现出了许多新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解决。例如:当儿童参与各种音乐教学活动时,他们如何思维?什么类型的教学对他们最为合适?如何使音乐教学适合儿童的年龄特征?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当音乐教师充分掌握了解音乐教育心理学方面的一定知识,并加以充分学习利用这些科学的问题,才能真正地了解自己,才能把这些科学的教育心理理论运用到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不断地提高音乐教学技巧,使音乐教育符合儿童的发展特征。

一、音乐教育心理学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音乐教育的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感到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如何唤起儿童对音乐的兴趣?怎样培养儿童的创造力?在音乐教学中如何掌握儿童的一般心理特征和心理的个别差异?所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音乐教育心理学的问题。因此,要当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仅仅掌握音乐知识、音乐理论和音乐技巧是不够的,正如英国哲学家洛克所说的:“当你教一个学生时,你真正教的,并必须与之接触的东西,是学生的心理。”

(一)在音乐教学中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

兴趣,就是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爱好某种活动的倾向。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认为,对一切来说,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老师,他远远超过责任感。”

对于儿童来说,兴趣的培养则更显重要。儿童的心理发育尚不完全。他的认知和思维能力有限,不可能对某一事物做出理性的判断。虽然他们的好奇心很强,但如果不能及时将好奇心转化为对音乐的浓厚兴趣,久而久之必然对音乐学习产生厌恶情绪。那么儿童对怎样的音乐会产生兴趣呢?一般来说,儿童最容易接受生动活泼、感染力强和富有情趣的事物,老师在教学中应采取启发、诱导、激励的方法培养和加深他们对音乐的兴趣。比如,儿童喜欢形象思维,教师在示范前最好用形象的语言或用童话故事的形式,将乐曲的内容、情境讲给孩子;在教授学生视唱时,学生对新出现的附点节奏和休止弱起节奏不容易掌握,教师就可以黑板上写出节奏型,让学生拍着手做节奏游戏,这样既能引起学生的极大兴趣,课堂气氛也会活跃起来,待学生掌握后再回到视唱练习中,节奏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另外,根据他们爱表现、喜欢得到赞扬的特点,音乐老师尽可能的多让他们看一些音乐会视频、观看实际演出,经常举办一些小型音乐会,让孩子们互相观摩、互相找差距,这样既能锻炼他们的表演能力,又能让他们产生竞争意识。通过上述列举的方法,孩子们会逐渐对音乐产生浓厚兴趣,并能自觉地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同时还会产生较强的自信心,从而对音乐更感兴趣。

(二)在音乐教学中集中儿童的注意力

注意是一切认识过程的开端,学生只有注意听教师的讲课,才能学到知识。心理学的实验表明,人的注意力是不会持久的。特别是对儿童来说,他们的注意力更是每时每刻都会被转移、理解教师的指令有困难。即使当他们知道要做什么的时候,那些注意力不集中的学生仍然无法平静下来做事。

要使学生的注意力整节课都保持集中是件很难的事情,但经过教师的努力也是可以做到的。一般来说,前半节课学生的注意力比较集中,教师应抓紧这段时间,把新课内容和较难理解的内容安排在这段时间,后半节课用来复习、巩固或进行唱歌练习。目前,儿童的音乐教学多采用综合课教学,这对于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也是很有好处的,避免了单一课的枯燥乏味。有时,由于教师的授课枯燥乏味,也会使学生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既使强打精神,也不行。这种情况下,音乐教师就需要改进教学方法。

(三)在音乐教学中启发儿童的创造性思维

音乐教师的责任是向孩子讲授音乐知识,发展他们的形象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和鉴赏力。而儿童学习音乐的目的也不仅仅在于学习音乐本身,要重要的是通过学习音乐,使孩子的记忆、协调和集中注意的能力得到发展,使孩子全面发展,成为具有高度文化素养的人,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素质基础。在音乐教学中有意识地去启发儿童的创造性思维,不仅可以提高儿童对音乐的理解力,还能通过丰富想象力充分理解音乐内涵,提高音乐感、节律感等音乐素质。为了充分发挥幼儿的创造性思维,作为教师本身也应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用一些直观、生动、形象的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感官,激发他们的创造性。例如可以制作一些形象的教具,以游戏的形式让孩子们自己去认识各种节奏谱;通过一些画面介绍音乐内容,使学生通过视觉配合听觉来感受音乐形象;反之,让学生通过听音乐产生联想,让学生将其感受到的音乐形象画出来,也是启发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好方法。总之,让学生充分感受音乐再充分表现音乐,激发学生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学习音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音乐教学中学生的心理个别差异

人的心理个别差异,是人们在各自不同的素质基础上,在各自不同的社会物质生活、文化教育环境中,接受不尽相同的影响,从事不尽相同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我们在教儿童学习音乐的时候,往往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有的学生学习能力很快,有的学生却很难教会,其实这是很正常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儿童的认知、心理、能力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只有分析儿童的心理个别差异,提出改变和发展这些特点的教育措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心理个别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能力方面的差异。一个具有音乐才能的人,他必须具备三方面的基本能力,即:曲调感、听觉表象能力和节奏感。对于儿童来说,很少有人同时具备这三种能力,一般都是在某一方面比较突出。多数学生的曲调感和节奏感较好,而听觉表象能力较差。有时,我们还会遇到这样一些学生,他们似乎没有任何音乐方面的才能,连他们自己也认为没有“音乐细胞”。对于这类学生,我们首先要解除他们的思想包袱,去掉自卑感,并且注意观察,发现他们在音乐方面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鼓励,激发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和自信心。

策二,素质方面的差异。素质是指人们生来具有的解剖生理方面的特点,它是能力形成、发展的自然前提。例如:有些乐器对于学生手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而声带的条件则是一个学声乐的学生的必要前提。生理是心理的基础,生理的变化,会引起心理的变化。老师应从生理学与心理学的角度,根据学生的物质基础和心理特征,预测他们的音乐前途,为学生 指出发展方向。

第三,性格方面的差异。性格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方面,人的个性差异,首先表现在性格上。如:有的学生热情活泼,积极主动地回答教师的提问,而有的学生胆小、拘谨,回答问题时十分紧张。了解学生的性格,是做好因材施教的必要前提。如:有的学生好胜心强,喜欢出风头,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但不求甚解。教师在提问的过程中,先肯定他学习的积极性,然后,适当指出他的问题所在,并要求他多用脑子思考,不能没考虑好就急着回答;有的男孩子脑子很聪明,但特别好动,上课时常不能集中注意力,有的女孩子性格内向,不爱吐露自己的观点,这时教师应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在公众场合下发表自己的看法。

二、儿童音乐教学的心理学应用

在现代音乐教学中,音乐教育家们更重视心理学原则的应用。一些音乐教育家们通过运用教学心理原则,创造了科学的音乐教学法,如奥尔夫、科达伊、铃木等。这些音乐教学法都是在传统的音乐教学法的基础上,以音乐教育心理学理论为指导,得以形成、确立并发展,几乎所有的著名音乐教学法都与心理学不无关系。

德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所创立的元素性教学法在国际上影响较大。元素性音乐教学法表现出奥尔夫较全面而深刻地了解音乐教学方面的心理因素。他之所以提倡音乐与语言、舞蹈、乐器等紧密相结合,这是因为如此做法可以启发并引导学生用尽所有的人体感官,而不只是听觉器官或言语器官,还包括其它感官(视觉器官或触觉器官)一同参与音乐的学习,使之对音乐音响有更全面而深刻的声音表象。正如奥尔夫指出的“元素性音乐绝不仅仅是指音乐本身,它是同动作、舞蹈和语言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种必须由人们自己参与创造的音乐。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表演者参与到音乐中去。”“让孩子自己去寻找,自己去创造音乐。”体现出奥尔夫从心理学的角度思考问题,应用音乐教育心理学的原理充分培养人的创造性的一种充满活力的教学法:比如,相同的一个节奏型或一段旋律,根据个人的不同感受演化成各种不同的动作表现,强调并鼓励哪怕是细微的与众不同之处,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音乐创造学习,其效果更加突出。

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根据儿童心理特点,在他的音乐教学中突出应用移动性节奏,通过步行和跑步使儿童认识理解四分音符与八分音符的区别,让儿童逐步理解不同音符的时值长度。在音准训练方面,他应用了七种不同的手势来表示七个不同的音高,这种手势能使学生产生一定相应的音高知觉。柯达伊音高手势的心理学特点在于,学生根据视觉可获悉手的空间方位,并通过通感联想到相应的音高,这是运用视觉与听觉的通感联系进行音乐教学的具体体现。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2)

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

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

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

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

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

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

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

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2.儿童音乐教育的本土化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3)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 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着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4)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5)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着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6)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

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7)

学前音乐教育的作用

(一)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富含深刻的情感内涵,传递着优良的传统美德,对学前儿童进行相关方面的音乐作品教学,能够让学前儿童深切领悟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思想情感,甚至能够促使儿童在行动上进行效仿。如《小乌鸦爱妈妈》是一首很有寓意的儿歌,歌词很朴实的记叙了小乌鸦照顾年老妈妈的细节,歌词简单易记,同时传达了浓浓的亲情,学前儿童通过学习这首儿歌在生活中会效仿小乌鸦的行为,学会关爱父母。再如《我的好妈妈》这首儿歌同样传达了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学前儿童会在潜意识中受到歌词的影响,并付诸到实际行为中。如此,这样的学前音乐教育有利于实现品德教育,从而使学前儿童形成健康、良好的道德品质。(二)提高学前儿童的审美情趣,培养学前儿童的艺术才能学前音乐教育,既是一种纯粹的音乐教育,又是一种审美教育。在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为了让儿童能够充分感受音乐中所蕴含美及音乐所带来的欢乐,教师会选择一些具有审美趣味的音乐作品进行教学,并且创设有趣的教学情境让学前儿童与老师一起参与到情境中感受音乐作品中美的意境,实现审美教育,进而提高学前儿童的审美情趣。如《春天在哪里》是一首非常有意境的儿童歌曲,老师在教授这首歌曲时可以根据学前儿童的心理特征和音乐审美教育目标来创设教学情境。首先让儿童熟悉歌词内容,然后让儿童动手绘画出歌词中提到的大自然物种,如红太阳、小燕子、小花、小鸟等等,绘画完之后让儿童选择自己喜欢的物种并扮演这个角色。教师可以一边教儿童演唱这首歌,一边与儿童一起随着音乐自由舞蹈。这样的音乐课堂教学就变得丰富多彩,儿童能够切身感受到大自然的绚丽多姿,从而获得审美体验,同时儿童还能够在学唱的过程中感受到音乐中的欢乐情感,在不知不觉中既提高了儿童的审美情趣,又在情境活动中挖掘与培养了儿童的其它艺术才能。(三)拓展学前儿童的认知领域,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优秀的儿童音乐作品虽然通俗简单,但同样蕴含着丰富的内涵,融入了一些关于自然、社会、情感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学前儿童可以通过学习儿童歌曲来增加对课外知识的了解。学校开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不仅能够调动学前儿童的学习兴趣,而且拓展了学前儿童的认知领域,丰富了儿童的生活常识。此外,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还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创作歌词,这样的儿歌能够引起学前儿童的兴趣,激发他们的无限想象,并将这些想象与现实生活相衔接。如在歌曲《飞呀飞》中,歌词的创作就采用了提问的方式。在歌词中有这样的提问:“小鸟怎样飞?飞机怎样飞?飞船怎样飞?”教师在教儿童唱这首歌前可以先让儿童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并且让他们对其进行模仿,以调动儿童的学习兴趣,然后使用多媒体教学工具来给儿童具体的展示,这样有利于调动儿童的好奇心与想象力。(四)促进学前儿童身体各方面的健康、协调发展音乐作品题材丰富、风格多样,因此在实际的学前儿童音乐教学中需要教师选择恰当的、适合学前儿童的音乐作品。而在实际的音乐课堂上,教师往往选择那些欢快、抒情、旋律优美的儿童歌曲进行教学,这有利于促进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在教学中也不是纯粹的歌唱教学与理论分析,而是采用教师与儿童互动的教学模式,教师可以边弹奏歌曲边鼓励儿童跟随音乐随意舞动,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儿童的想象力,而且还能够培养儿童的创造力,同时还能够提高儿童的身体协调能力。此外,对儿童进行听歌、唱歌的训练,能够提高儿童的听觉能力,在歌唱过程中注重技巧与姿态,能够调整儿童的呼吸节奏,有利于儿童身体的健康成长。

学前音乐教育中要遵循的教学原则

在音乐教学中,应以感性原则为辅助,根据学前儿童的认知特点与规律来设计教学模式,利用感性的教育方法、手段、活动来进行教学。音乐是一种抽象化与形象化的艺术,学前儿童的年龄较小、认知能力较低,因此教师应先采用感性的教学方法让儿童获得感性认识,然后循序渐进,也让儿童将音乐放到实际的生活体验中,从而对音乐有一个形象化的认识,最终从音乐中获得情感共鸣,实现理性认识的目的。遵循全面发展原则音乐教育具有多种教学属性,不仅要求教师要注重音乐性与技能性的教学,而且要求与知识性教学相统一,以促进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同时也是一种极具表现力的艺术,因此在进行音乐教育时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听觉能力与表现能力。教师应创设能够充分发挥儿童主观能动性的音乐教学模式,让儿童在课堂上发散思维跟随音乐一起律动,从而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遵循开放式、个性化的教育原则学前儿童正处于一个思维活跃、活泼好动的阶段,因此需要遵循开放式的教育原则,对学前儿童进行科学的音乐教育。教师可以根据学前儿童的发展特征来开展音乐教学,创建各式各样的集体音乐活动,让儿童积极、主动地加入到活动中,在活动中体验音乐带来的乐趣,并在活动中学习相关音乐知识与技能。由于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因此还需要教师遵循个性化的教育原则,在学的过程中注重儿童的个性化发展,以鼓励儿童为主,使儿童在一个宽松的氛围中学习。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加大对学前儿童的教育力度。同时,在提倡素质教育的教学背景下,发展学前音乐教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枢纽,因此需要学校及教师共同努力实现学前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与任务。作为学前教育的一个分支,学前音乐教育形成了自身的独特规律,在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时候,教师应严格遵循各自的发展规律,实现两者的和谐发展。教师应当将音乐性、知识性、技能性相结合,既要注重对儿童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又要注重将音乐教学与其它科目的教学相衔接,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通过学前音乐教育儿童不仅掌握了基本的音乐知识与演唱技巧,而且还能促进对儿童品德教育、审美教育及课外知识的拓展,这对于儿童的后期发展具有极大的益处。

作者:王琦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8)

作者简介:王辉(1978-),女,舒兰人,职称:一级,学历:大专,研究方向:幼儿教育

音乐作为一门艺术,不仅仅是唱歌,还要学会欣赏、感受和表达能力。学前教育是对孩子以后的发展有着启蒙式重要的影响,作为对学前儿童身心健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音乐教育,在当今幼儿园实际音乐教学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急需改进并解决的问题。所以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应注重选择适合幼儿认知特点的音乐内容,注重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倾听和理解欣赏能力的培养。下面一起分析关于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内容。

1.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发展现状

学前教育对一个孩子一生的教育有着启蒙上的作用,其重要性也是目前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音乐教育是学前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至今我国大部分幼儿园都已经开设了音乐教育课程,但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的教育课程安排来看,对音乐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再者大多数的幼儿园在音乐教学中内容单调,主要以唱歌跳舞为主,且上课的方法传统老旧,形式单一。这些现象也说明了我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还不够完善,有待改革加强对儿童音乐教育管理。

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发展存在问题

2.1教学条件差,方法单一

大多数幼儿园的条件比较简陋,活动空间狭小,限制儿童的活动范围,这也降低了对音乐活动的兴趣。其次,缺少音乐乐器辅导教学,让音乐活动课变得死板呆滞。第三,教师福利待遇低,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最后,在音乐教学活动中仅以教师教一句,儿童唱一句的形式来培养儿童的音乐学习能力,舞蹈也是一个动作式地教,通过反复练习来加强记忆。

2.2教师专业素质水平低

目前很多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大部分为初中、高中毕业生,只有部分人员受过正规的幼师培训,但对儿童音乐教学法了解甚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虽然也有少部分是幼师毕业的,但是专业基础较差,职业素质较低也影响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2.3忽视儿童音乐能力培养

在实际音乐教学中,我们发现很多教师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忽略艺术本身带来的美感。现在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也认为,既然是学前教育,只要学会基本知识就行了,对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艺术熏陶不值得学习和重视。而私立的学校则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家长的要求去做,而忽视对学前儿童正确的教育方法,这些做法也失去了做好音乐教育本质的意义。

3.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方法

3.1用自然的音乐活动尊重儿童的天性

儿童的天性是无拘无束的,自然的音乐活动也是随意、开放、无拘束,以及个性化的发挥。所以将儿童参与到自然的音乐活动中易于感受音乐的魅力,与儿童的天性不谋而合。对于现在很多教师把音乐活动做成规律、刻板的观赏节目,让孩子觉得枯燥无味的方法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了。而自然的音乐活动,不是灌输儿童理论上的音乐知识,而是引导学前儿童在音乐中的自我表达、意想不到的行为,这些都可以看做合理的体会和感受。所以要多开展这种儿童对音乐最纯真、最自然的表达和感受的音乐活动,不要泯灭儿童的天性。

3.2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教学作品

虽说音乐是无国界的,但是音乐却有等级之分。不同阶段的人所感受的音乐是不一样的,选择对的音乐作品才能提高学习的效率。学前儿童的音乐应该是自然而纯真的、简单、旋律欢快的。所以教师在为幼儿园音乐教学中要选择合适的音乐作品,特别是要遵循儿童的年龄和发展水平来进行有合理的安排。如对于小班要激发儿童对音乐的兴趣,选择一些简单易懂的乐曲;而对于中班可以初步培养他们的审美能力,通过运用不同的器乐曲和歌曲,来引导他们对音乐的欣赏,学会用动作语言来简单表达自己的感受和理解。由此可见,选好音乐作品才能因人而异地提高音乐教育的效率。

3.3注重音乐活动形式的运用

不管是其他的艺术还是音乐,它们的表达活动形式的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通过多样的活动形式,可以帮助儿童在艺术思维能力上的培养,和审美心理的构建。在音乐教学中,可以借用韵律活动来加强儿童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如借用身体语言来描述小鸟飞翔的动作,使抽象的东西具体化,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导儿童把握和理解音乐的内容。再者可以利用美术活动来丰富儿童的想象力,儿童的好奇心比较强,简单地引导对音乐的现象中会感知音乐形象,创造出新的画面感。也可以通过语言活动来锻炼儿童对音乐的表达能力。音乐是欣赏感受的,但是最终还是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出来。学前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只存在于初步的理解,教师应鼓励儿童表达出内心的感受,也可以引导儿童在自我感受中增加自己的创意动作。通过活动形式,来加强对音乐的教育。

3.4注重音乐教师的教学质量

学校要注重对音乐教师的教学质量,提高对教师的福利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要不断地调练有素的耳朵、良好的内心音乐听觉是十分重要的。学校也应该制定一套适合幼儿园教师发展的评价标准,激励教师扎实好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教学素质,要围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目标开展工作,培养儿童感受和表达音乐魅力的能力,用奏、动、说、画等游戏方式来辅助教学,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学前儿童音乐教师的音乐能力和素养。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学前儿童的音乐教学质量,得到家长们的肯定。

4.结语

音乐教育作为艺术教育之一,它具有的潜移默化、美化心灵的作用,是对儿童学习生活、成长过程中不可缺的启蒙教育。虽然目前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存在一些问题,但在音乐教育新体系中注重对学前儿童的教学方式改革,以及把音乐教育对儿童影响重要性的观念传播给家长和教师,相信可以培养好和提高儿童的音乐能力,让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参考文献: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9)

通常根据儿童心理和生理的综合发展特点,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者会将幼儿分成三个阶段。即根据幼儿的年龄界定范围是0-14岁,将幼儿分为未满3岁儿童、3-6岁儿童、6-14岁儿童三个成长阶段。针对于儿童的音乐表演教学,不但包括对乐器的学习外,而且还涵盖了参与在音乐陪伴基础上所进行的韵律性活动等方面内容,帮助儿童在表演教学活动中,进行更好的音乐学习。

(一)未满3岁儿童

人生最早的音乐活动始于未满3岁的幼儿阶段,不能能够对幼儿的音乐能力和素质需求进行满足。在人生成长的0至3周岁阶段,是人最早认知、接受事物是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对幼儿进行的音乐活动,目的不只是培养幼儿的音乐能力,更重要的是,这个阶段的音乐活动对于幼儿的智力开发、性格培养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3-6岁儿童

当幼儿成长到3至6岁的的阶段,便有了交际意识,向往与他人交流,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因此,在表演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以引导儿童用语言朗读简单的诗歌,或是哼唱简单的旋律的方式向他人传递自己的想法,这也为儿童音乐表演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很好的有利条件。除此之外,老师可以带领儿童开展音乐小游戏,表演小节目等方式,多为儿童提供用音乐表达自身想法的机会,从而不断培养儿童的音乐感知和音乐审美能力。

(三)6-14岁儿童

当儿童到了7至14岁的年龄段时,是生理和心里发展的活跃期。在这个年龄段,儿童的身体、思想意识都有了进一步提升,并且已经初步形成抽象意识,对于音乐等艺术形式可以进一步深化理解。从人的发展来看,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备独立完成音乐表演的能力。因此,此阶段的儿童音乐教学不应该只局限于课堂中,应该多给学生提供展现自己的平台,使师生之间有更多的音乐沟通渠道,有更多的机会进行音乐交流。同时,教师也可以尝试培养儿童的创作意识,让儿童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想法。

二、提高表演教学活动中儿童音乐的感性把握和审美体验策略

(一)对儿童音乐教师的专业资质进行优化

教师在音乐教育中扮演者重要的作用。有音乐天赋的“天才儿童”毕竟只占少数,而儿童音乐教学要面向全体儿童,旨在开发儿童的音乐潜质,使儿童能够更好的对音乐进行感性把握,提高儿童对音乐的审美能力。因此,音乐教师在进行儿童音乐教学时要不断创新方法,并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而儿童音乐教学作为整个音乐教学的基础,对学生的整个音乐教育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表演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通过音乐感情的传递,培养儿童对音乐的欣赏能力,加强儿童对音乐情感的感知,从而使儿童对生活充满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

(二)遵循儿童的心理发展规律

曾有国外儿童教育学者明确指出:“表演教学活动中,儿童音乐教育应该顺应时代和满足儿童群体的基本音乐需求,以儿童为教学的核心,一切教学内容要围绕儿童心理的内在需求开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不断创新音乐教学方法和思路,将儿童最为教育的主体,以培养儿童的主动学习、欣赏音乐的意识。同时,教师还要注重观察儿童对音乐感知的变化,不断培养并提高儿童的音乐创造力,与儿童共同探讨发掘音乐之美,从而获得更好的音乐审美体验。”

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篇(10)

一、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由来与发展

21世纪初,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创建了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这是基于国际化的视野,积极研究与探索的中国学校音乐教育学科体系。该体系立足于中国音乐文化,融达尔克罗兹、奥尔夫、科达伊三大国际先进音乐教育体系优长,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新体系以“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中国人”为教育理念,以获得感性经验为主要教学目的,以音乐的艺术性为主要教学内容,以音乐实践活动为重要教学方法,以内心音乐联觉为重要音乐能力。

新体系自创建以来,得到教育界的普遍认可。2011年初,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全面启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培训。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培训项目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幼儿园、中小学音乐教师及各类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截至2012年初,该项目已经进行了三期培训,已经培训了6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幼儿园、小学、中学、高校教师。通过培训,学员们了解了国内外教育、教学理论的最新动态与成果,学习了音乐教育体系的理念、方法、内容以及各类教学案例。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改革的内容与策略探索

1.尊重儿童天性,强调最自然的音乐活动

“儿童”一词在拉丁语中意味着“自由者”(Liberi)。天真自由、好动好奇、热爱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教育的责任就是创造适当的环境,保证和促进儿童天性自然发展。

自然的音乐活动必须是儿童亲身参与的。奥尔夫认为儿童参与音乐的方式,必须自己参与,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中。这种行为方式合乎儿童的天性。儿童在其中不是被动的听众,而是音乐创作的积极参与者。自然的音乐活动简单易行,没有人为的附加物,没有繁赘的结构,接近生活、自然及儿童的天性。

自然的音乐活动是“娱己”而不是“娱他”。音乐起源于游戏,从根源上看,音乐就是为了自娱自乐,“心中的喜悦,是儿童生长最重要的因素”①,自然的音乐活动是“零功利”的。音乐活动的成果存在于教育行为过程之中。音乐活动中儿童充分打开的五官、积极运作的联觉、创造性的即兴反应、充分享受的表情,就是音乐活动的成果。把音乐活动做成音乐会形式等娱他性音乐活动,会给儿童增加太多的负担,剥夺儿童内心的快乐。科达伊说:“快乐不是音乐的全部价值,但是没有快乐音乐就没有价值。”

自然的音乐活动强调即兴、开放、游戏化。教师不能把自己的音乐反应全盘强加给儿童,也不需要精心调控活动结果使其表面上变得圆满成功。在活动开始之前教师一般无法预料活动产生的结果,只能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经验进行适当的推测。自然的音乐活动包罗万象,儿童一切可能的操作和表达都是合理的。活动的亮点就是儿童对音乐敏感和个性化的回应。在游戏中,儿童从自我内心出发,用最自然的行为方式与音乐互动交流。

2.用最好的音乐引领儿童打开音乐进阶之门

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斯冉怡(Borbala Sziranyi)明确提出:“音乐教育中只应该使用最高质量的音乐。”②走进幼儿园,经常会听到电声音乐,会发现教师从网络上随便下载一些音乐给孩子听。这其实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音乐教育界一直强调3至9岁是音乐学习的关键期,这其中又以3至5岁最为关键,这一时期的塑造对毕生发展可能达到怎样的高度起决定作用。③因此,不同质量的音乐不仅会影响儿童对音乐风格的偏好、对音乐认知的态度、对音乐审美的能力,还会影响其对民族文化和多元文化的关注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今后的情感发展。音乐教师要给孩子听最好的音乐,上最好的音乐课。

什么样的音乐最好?笔者从多个视角思考认为:

简单的音乐最好。音乐来源于生活,古典音乐大师的作品中经常会出现生活中简单的音乐信号,如约翰斯特劳斯《维也纳森林故事》里的音乐动机就是布谷鸟的叫声;肖邦《雨滴前奏曲》里淅淅沥沥的雨滴声等。用简单的形式表现形象的音乐。简单的音乐包括孩子利用自身器官发出的音响(如拍手、捻指等)以及儿童借助周围物理条件发出的一切音乐信号。简单的音乐还包括模拟自然界及社会中的音响,例如:下行三度的布谷鸟叫声、由弱到强的风声、由远及近的马蹄声等。

古典音乐最好。古典音乐泛指过去时代具有典范意义的音乐作品。这些音乐经过历史的筛选流传至今,是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经典名著虽然不能一下子被人们深刻领会,却是有着丰富营养、高品位、高质量的,是可以用一生去体验、领会的精神食粮。

民族音乐最好。民族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科达依强调,民歌是孩子的音乐母语,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以民歌为基础。歌唱游戏、民间儿童歌曲是发展民族特点、民族潜意识的最好基础。新体系挖掘了大量优秀的民间童谣,如湖南《月亮巴巴》、河北《踢毽》、北京《买梨》等。中国民歌丰富多彩,对于音乐教育来说,民族音乐作品不仅非常需要,而且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3.感性先于理性,学前音乐教育阶段感性积累最重要

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的本质在于对情感的反应。科达伊音乐学院院长 Peter Erdei对“何时教”进行了明确的定位:“音乐教育应该从幼儿园开始,这样孩子在幼年时期就能抓住音乐的本质。”④因此,学前音乐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感性的积累,不是说教、认知和技术训练。从音乐心理学角度看,音乐的习得是先感性体验后知识技能,反之,体验就会被禁锢。音乐教育应感性先于理性,也是奥尔夫教育观念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学前音乐教育阶段需要积累大量的感性经验,为小学阶段做准备。在充分感知的基础上,把感性体验变成知识是最简单的。比如,告诉孩子某个标记叫做四分音符,时值为一拍,只需要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但在这之前对四分音符的体验却要花费大量时间。学前阶段需要通过童谣、儿歌等作品,运用听、唱、说、创、动、舞等方式进行感性积累。如果机械地以专业音乐教育的初级阶段来代替儿童音乐教育,就是走上了基础音乐教育专业化的道路。

4.以音乐综合活动促进儿童协调全面长远发展

音乐综合活动是指音乐与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集唱、动、创、舞为一体的综合活动。这种综合艺术行为不是机械地用音乐配合某一个动作,或是用动作配合音乐,这两者是自然地结合为一。⑤这种综合活动是听觉、动觉与视觉的相互转化,是从精神意识到肢体运用的相互转化,不同于普通物理肢体的运用。新体系背景下音乐综合活动的目标不是通过短期的训练让孩子学会演唱、演奏几首作品,此类音乐活动更强调远期价值回报,强调早期音乐教育对儿童全面长远发展的影响。

三、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改革实施的思考

科达伊在《儿童合唱队》中说:“做—个好的教师,要比做—个布达佩斯歌剧院的导演还要重要得多。对于—个不好的导演,失败的只是他—个人,但对于—个糟糕的教师,他会持续失败30年,将会扼杀30批儿童对音乐的热爱。”教师是新体系实施与改革的关键,没有高水准的教师队伍,再先进的理念也无法得到实施和运用,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对幼儿音乐教师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1.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素养亟须提高

音乐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这对教师的音乐修养提出很高的要求。一个成功的音乐教育家等于音乐家加教育家。世界最著名的三大音乐教育体系的创始人首先都是音乐家。目前多数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能力相当薄弱,不少教师节奏掌握不好,甚至连音准都有很大的问题。我们必须加快步伐提高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素养。

2.幼儿音乐教师音乐能力评价的新取向

第一,音乐能力不等于音乐技能,更不等于唱歌。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训练有素的耳朵、良好的内心音乐听觉更重要。以标准的音高、恒定的节拍、良好的音乐审美展示在儿童面前,就提供了很好的音乐条件。学前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感受和表现。感受音乐的基础元素,用儿童最本真的方式表现。这个表现一定不仅指唱,可以是奏、动、说、画、写等游戏方式。

第二,幼儿音乐教师的音乐能力评价标准不要参照专业音乐教育的评价标准。专业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评价标准也不同。

第三,以多元的视角评价音乐智能。Linda Campbell等人认为良好的音乐智能包括“对聆听并反应各种声音感兴趣”等12个方面。⑥

3.幼儿音乐教师新的教师观

幼儿音乐教师不能只是会唱歌、跳舞的教师,在机械模仿声音与动作的同时,还要做一个内心听觉与外在表现高度统一的教师,做一名尊重孩子、善于发现孩子的教师,做一名能从多维角度解读音乐的教师。

第一,幼儿音乐教师应该是耳朵打开的个体。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想要打开孩子的耳朵,教师首先要做耳朵打开的个体,学会欣赏作品。

第二,幼儿音乐教师应该是眼睛打开的个体。教师的创造力远不及儿童,应该学会模仿儿童,鼓励儿童的想象力,激发儿童的创造力。眼里有儿童,善于发现儿童,细心观察儿童的爱好与反应,抓住时机给予适当的引导。

第三,幼儿音乐教师应该是头脑打开的个体。幼儿园音乐活动不是重复性的再现作品,而是激发儿童感悟音乐的意识,引导儿童个性化的表现。让儿童在获得音乐表现能力、感受能力、记忆能力的同时,有活跃简单的想法,有独立的观察思考能力,培养出最初的音乐思维,使思维更有序、更精准。

目前,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改革正处于初期阶段,以上是笔者对新体系背景下儿童音乐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随着不断深入,改革可能会遇到新的困难。新体系改革是一条曲折而光明的路,“音乐属于每一个中国儿童”应该成为所有幼儿音乐教育者的目标,每一名幼儿音乐教育者都要为之努力。

注释:

①李坦娜,修海林,尹爱青.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43.

②④潘琳.“让音乐属于每一人”——“科达伊周 北京2005”暨音乐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人民音乐,200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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