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恶搞与德育经典的侵蚀危机
在今天的网络世界中,恶搞文化正愈演愈烈。所谓“恶搞文化”,又叫“KUSO”文化,非权威说法是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成为台湾BBS上的一种特殊文化。据考证,KUSO是日本话,做动词用时,是指不够善良的恶搞,即往死里整的意思。“KUSO的早期形式只限于文字,而随着接受它的人日益增多,KUSO之风迅速蔓延开来,比如我们几乎天天都可收到的搞笑短信就是一种恶搞文化的外延派生品”。中国最早的网络恶搞对象是艺术精英们的所谓“大片”,恶搞者不满于这些大片中所蕴涵的“大”:耗资大、演员名气大、场面大、题材大、主题深刻等。于是,胡戈创作了一部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其内容重新剪辑了电影《无极》和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栏目。对白经过重新改编,只有20分钟长,中间穿插无厘头的对白、滑稽的视频片段和搞笑另类的广告。在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电影《无极》本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片,在中国的互联网上掀起了恶搞文化的第一个高潮。眼下,网络恶搞文化方兴未艾。从“丹丹体”到“咆哮体”,从芙蓉姐姐到犀利哥、凤姐,通过文字、话语、图像以及视频等方式完成的恶搞文本,借助于新媒介空间得以迅速流行和传播,并且日益普遍化、日常化和大众化,“它们强烈地冲击、颠覆着固有的社会认知、道德意识和文化趣味”。
恶搞文化是一种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喜剧精神,它反映了人内心对于游戏精神的追求,对于“好玩”的追求,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的恶搞者,恶搞作品才会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但是,如果过度追求恶搞,则会变得恶搞泛滥。有的恶搞者甚至连国民教育的经典也不放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主旋律影片,诸如《铁道游击队》、《闪闪的红星》,毫无例外地都中了“恶搞”的枪。作为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富含道德教育意义。它通过一个个人物和故事,向读者们讲述着是非善恶的观念,本身就是一本生动有趣的道德教育教材。然而,《西游记》在网络上已经不止一次地遭到恶搞。一本改编的漫画《西游记》曾经在小学生中流行,内容相当另类:孙悟空穿的“虎皮裙”竟是迷你裙的前身;他偷吃的仙丹变成了壮阳药“伟哥”;玉皇大帝居然是爱使用望远镜的偷窥狂。这个漫画《西游记》完全颠覆了传统,虽然主人公没有变,但剧情和人物完全变了样。这种恶搞完全扭曲了学生对《西游记》的认知,自然也会影响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已经引起了许多教育界人士的担忧。
三、读图时代与德育介质的文字边缘化危机
在网络时代,“读图”成为流行时尚,这里的图不仅仅是指图片,也包括视频和流媒体,因为视频就是快速播放的图片。现在走在大街上,不论男女老少,手捧一个iPad看视频的人大有人在,我们正在步入一个“读图时代”。读图时代正在悄悄地改变人们的阅读习性,带来的后果之一是重图轻文的阅读取向。有研究者指出,读图时代的读图隐忧是“图像对文字的‘霸权’,因此造成了对文字的挤压”。在读图时代,公众更沉醉于读图带来的,却冷落了文字阅读的爱好和乐趣。混入文字著作中的太多插图,将文字原有的叙事格局和逻辑搅乱,将文章的内在脉络打断,将读者的注意力从文字引向图像本身,最终破坏的是读者对文字进行沉思默想的感悟方式。文字阅读是一种“静观”,它允许读者不断地体验作品的形而上意义,允许读者反复停下来沉思,因而读者与对象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阅读的同时就保留了反思的可能性;看图像阅读则不同,观者完全沉浸于图像情境,看流媒体更是容不得片刻停留,它消弭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距离,换来的是片刻的、当下的,刻不容缓的读图过程拒绝了反思的可能性。有研究者对读图时代深表忧虑,认为读图是对“知”的一个障碍,它使人们丧失了对形而上学的兴趣,丧失了对理性的、对文化艺术以及对文字的兴趣,“它对一切复杂的、需要逻辑思维或形象思维的认知产生本能的排斥”。因此,“逻格斯与‘道’被弃置,附着在认知上的审美被剥离,‘真’与‘美’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余下的‘趣’便成为庸俗不堪的感官刺激”。虽然这种说法有些言过其实,但是中国的汉字与汉字文化,的确讲究文以载道,讲究文与道的融通。然而,文之不存,道将焉附?反观道德教育,翻开现在的小学思想品德教材,大量的图片充斥其中,占据了本就有限的大部分篇幅;德育课堂上,许多教师为了讲授的方便,也把大量的图片和视频嵌入自己的教学课件中;网络德育的网站,为了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力,当然更是大量使用色彩绚丽的图片和生动有趣的多媒体。可以说,在网络时代,道德教育也面临着一种文学式的介质危机,即图像战胜了文字,成为其主导性的阅读介质。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网络营销道德失范现象及其评价体系框架的设计,而对指标数据的获取、指标权重的确定、最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则研究有限.因此,文中在对网络营销阶段划分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企业网络营销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失范行为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来寻找影响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
1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阶段划分及道德失范行为
1.1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阶段划分
Kalakota}.whinston将网络营销过程分为:购物前评估、购买行为发生和购买后测试三个阶段.为了研究营销道德失范行为,本文从消费者感知情况出发,把网络营销划分为信息搜集阶段、购买阶段、收货阶段及售后评价3个阶段如图1所示.信息搜集阶段主要包括关键词搜索、查看店铺、咨询信息、确定买家.购买阶段主要包括选择产品、选择支付和配送方式、支付货款.收货及售后评价阶段主要包括卖家发货后,等待收货、收取货物及收取货物后,体验使用、评价信誉、申请退换货、维修保养等.
1.2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
网购交易中的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是指在发生网购活动时,网络行为没有在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运行,交易活动混乱,降低了网络交易的市场竞争性叫.为了全面掌握网络营销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道德失范行为,文中通过以下1种方式对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①对网络营销相关文献中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进行研究.②对网上购物人群网购时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进行观察.③对网络营销专家进行访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④浏览电商网站中消费者对购物的相关评价.通过调查发现,网络营销的不同阶段都存在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具体情况见表1.
2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本研究采用三阶段问卷调查方法展开.首先,在网络营销各阶段失范行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访谈,搜集可能导致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因索并形成初步的调查问卷;其次,进行小样本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再次,根据小样本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订形成正式调查问卷,根据正式调查问卷分析形成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并以此指标体系展开大样本调查.
3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评价过程及结果
3.1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为获得科学的数据对我国目前网络营销道德情况进行评价,在调查时,把要调查的指标阐述成描述性的语言,让调查者对每个问题给予符合或者是不符合的评判,为更真实的刻画顾客的心里,采取7级量表制进行打分,非常符合打7分,非常不符合打1分.
本次研究共发出问卷;100份,回收303份,问卷回收率75.750o,其中有效问卷252份,问卷有效率87.170o.在性别方面本次受试的252人中,男性占比为5900,女性占比为;W0o;在年龄方面,25岁以下的人数占21.030o}25-30岁的人数占35.7100,31^-10岁的人数占30.560oWl岁以上的人数占12.700o;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人士占比为5100,未婚人士占比为1600;在学历方面,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达到65.080o;在年收入方面,5万以下年薪的人数为占25.0000,5^-10万年薪的人数占;19.6000}100万以上年薪的人数占25.100o;在网络购物经历方面,1年以下网购经历的人数占比达到36.5100;l^-3年网购经历的人数占38.1000;3^-5年网购经历的人数占25.200o.样本分布合理,适合做下一步分析.
3.2卷的信度及效度检测
采用Cronbach'sAlpha系数作为测量变量的信度检验标准.Guieford认为,当Cronbach系数小于0.3时,表示信度低,不可信;当其介于0.3-v0.1之间时,表示勉强可信;当Cronbach系数介于0.1-}-0.5之间时,表示比较可信;当Cronbach系数在0.5-}-0.7之间时,表示可信度可以接受;当Cronbach值大于0.7时表明问卷的信度是比较高的.研究结果表明,网络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整体量表的Cronbach系数为0.913,具有很高的信度.本文采用KM()来评测变量效度,Kaiser给出了常用的KM()度量标准:0.9以上表示非常适合;0.8表示适合;0.7表示一般;0.6表示不太适合;0.5以下表示极不适合.通过数据研究表明:本次研究量表的KM()=0.879,自由度DF=135,显着性检验水平p=0.OOOGO.5,通过检验.
3.3评价方法选取
对于网络营销道德评价的研究,涉及到用多个指标对不同阶段的营销道德进行综合评价,这需要将不同阶段的多个相关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多元统计分析中的因子分析法为这种分析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因子分析法主要是根据数据的内部结构、以及主成分或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对问题做出评价.一方面,他根据数据差异大小给出变量权重;另一方面,根据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剔除变量之间重合的部分.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文中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网络营销道德进行评价.
3.4数据分析过程及结果
文中主要使用SYSS17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采用简均法对问卷数据进行计算,形成对应指标的数据;其次,进行各个指标之间相关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各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接着,对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分析结果见表3.从表3分析结果可知,前九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贡献率累积达到59.2690o,说明这九个主成分能够概括大部分信息,将这九个主成分作为评价网络营销道德评价的因索进行分析.选择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整理后见表1.
从表1可知,因子1包括al,a2,a3,a2,a7这5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站信息的感知,因此将该公因子称作网站信息真实性因子;因子2包括a5,a6这2个指标,他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络技术安全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网络技术安全性因子;因子3包括a8,a9,a10这3个指标,他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站故意过失行为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网站故意过失行为因子;因子1包括b1,b2这2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对产品价格、质量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产品质价真实性因子;因子5包括b3,b1,b5,b6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对广告真实性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广告宣传真实性因子;因子6包括b7,b8,b9,b10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价格调整与促销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促销活动真实性因子;因子7包括c1,c2,c3,c1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售后阶段中对物流服务质量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物流服务真实性因子;因子8包括c7,c8,c9,c10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售后阶段中对售后评价管理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售后评价真实性因子;因子9包括c5,c6这2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及售后阶段中对运输跟踪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运输跟踪真实性因子.
根据表3、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在信息搜集阶段,网站信息真实性、网络技术安全性及网站故意过失行为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购买阶段,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及促销活动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收货、售后评价阶段,物流服务真实性、售后评价真实性及运输跟踪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这九大因索中,网站信息真实性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17.9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物流服务真实性及售后评价的真实性分别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7.6%及6.7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网络技术安全性、网站故意过失行为、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促销活动真实性、运输跟踪真实性分别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1.200,3.800,3.900,5.300}1.700}5.3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一般要索.
(一)网络炒作与恶搞现象严重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使大学生可以不必担心现实生活中群体压力的困扰,在网络上自由言论,毫无顾忌地表达自我、展现自我,个别学生有时甚至为了引起他人关注,故意在网络上发表特立独行的观点和标新立异的见解来自我炒作,有时又会对现实问题或者一些现象进行无厘头地恶搞。网络炒作有很多现实实例。前段时间因造型夸张、嗲声嗲气、姿势扭捏作态被网友称为“hold姐”的台湾大学生谢依霖在网络上一鸣惊人,她使用的“hold”一词也随着“hold姐”而荣升网络热词。再如,“上海大学逼婚门事件”引发的高调求爱和示爱倾向、“奶茶妹妹百万炒作队伍浮出水面”、火遍网络的两组“美女道姑”照片等,都走的是发帖、疯传、转载、评论、走红的路线,均系网络舆论炒作行为。尤其是2012年8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一位女生在南平市政和县调研后用许多类似“毕业后死都不下基层!减肥,回去找个好男人!”这些“犀利”和尖刻的语言总结了考察收获,后被证实是为了获取利益的一种网络炒作,对社会秩序和整个大学生群体的就业观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网络谣言当前一些大学生利用互联网策划网络谣言,蓄意制造和传播谣言以及媚俗、低俗信息,恶意损害他人声誉或者肖像权、隐私权,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譬如2014年4月造谣诋毁雷锋形象的“秦火火事件”,引发许多大学生网民的围观和追捧,对大学生的主流价值观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再如,因网络谣言而造成的网络舆论失范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秩序,曾经有一组名为“一位美女校花的生活照,不是美女我把头割给你!”的照片被广泛转载到20多个网站,点击率达数十万。照片的主人系惠州学院某大三学生,她无辜被同学偷拍,偷拍者还在网上以自拍者的口吻给照片配写文字,并就“看后感”展开投票,让不少误解的网友直言反感,用了许多激烈的言辞给出评价,对该女生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网络舆论暴力在高校网络环境中,广大大学生网民可以通过虚拟的身份畅所欲言,由于这个群体思想的活跃性,其中不乏许多有创意和建设性的闪光思想、观点和见解,但也掺杂着许多非理性的个人情感宣泄,导致网络舆论暴力、焦点流变。其特点是借助网络虚拟性的掩护,对比较极端的社会事件,肆无忌惮地以道德审判的“网络追杀令”方式,用激烈的暴力言辞为载体恶意攻击、谩骂、侮辱他人,或者凭借“人肉搜索”等方式发表不切实际、不负责任的过分言论,并试图通过网络舆论的途径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期望现实事件得到网络解决,言语激情有余,缺乏理性。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因不顾及对当事人的“二度伤害”甚至“三度、四度等伤害”,导致事件焦点流变、矛头错位、舆论导向偏激,而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和恶劣的社会负面效应。大学生由于从众心理和人云亦云的特点,在网络舆论环境中容易滋生网络舆论暴力的群体极化现象。典型的有涉及燕山大学某学生的“铜须门事件”和“史上最毒后妈事件”,现实生活中还出现过因在网络上被羞辱、耻笑、骚扰而导致当事人自杀的案件。
二、大学生网络舆论失范的成因机理
大学生网络舆论失范会给大学生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致使大学生人格发展错位,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会导致社会价值观念异化,阻碍高校校园和谐网络文化的构建。造成这些异化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网络文化的负值效应和社会监管不力、学校网络管理漏洞、家庭教育缺位、大学生身心发展不平衡等。
(一)网络文化的负值效应和社会监管不力网络是把双刃剑。大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一方面积极吸取和自觉追逐网络文化提供的有益影响,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会受到网络开放自由、无拘无束特征导致的各种低俗、扭曲和错误的垃圾信息、负值效应的渗透与污染,导致在高校网络舆论环境中的各种失范现象的产生,如网络道德情感的冷漠、隔阂。传统意义上的大学同学关系应该是很融洽、很密切、很和谐的,但由于网络的介入,即使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宿舍同学,一天到晚也难得交流上几句话,多是各自玩各自的电脑或者聊微信、刷微博、逛朋友圈等。这些都使得现实中的同学关系很淡漠,感情不深,缺乏面对面的现实交流,导致部分大学生更愿意在网上宣泄情感、发泄埋怨、高谈阔论。然而由于网络的监管不力,又造成大学生在发表网络舆论的时候常常偏离主流轨道,表现出一些论坛、聊天中展现出来的“乌烟瘴气、不堪或者污言秽语”等过激、失范行为。
(二)学校网络管理漏洞随着高等教育的扩展和办学竞争的日趋激烈,部分高校在网络建设方面,往往偏重于网络硬件设施的添置和网络技术的培训,而忽视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和网络心理的教育与引导,尤其缺失对大学生网络舆论环境的优化和管理。学校日常网络管理的松懈,为网络舆论失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势必导致部分大学生在网络上的肆意妄为,甚至有个别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一些高校对网络监管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尤其是低估网络的潜在负面影响,而不能在决策上做到与时俱进,适时给予密切关注,给大学生网络舆论失范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三)家庭教育缺位由于大学生大多在大学阶段才从父母的“保姆式”管理中解脱出来,多为异地上学,远离父母,生活方式与中学时代截然不同,同时很多大学生为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个性张扬。这些造成许多大学生的在校生活散漫、空虚又缺乏自制,家庭监管力度弱化甚至等同于零。部分家长对大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也听之任之,使得大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和精神的空虚中放任自流,沉溺于网络自由自在的畅游而不能自拔,网络游戏、网络交友、网络谣言、网络炒作、网络恶搞、网络暴力司空见惯,甚至网络欺诈、网络犯罪等也时有出现,成为网络舆论治理的顽症。
(四)大学生身心发展不平衡由于大学生的人生阅历较浅,是非辨别能力较差,网络道德自律意识又比较淡薄,加上大学里业余时间充足,他们又正处于精力充沛、猎奇心重、渴望被认可、追求刺激的身心发展期,面对社会的压力他们不愿意正视,而更多报以逃避现实的逆反心理,“他们只要利用指尖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横跨世界,拥有查询、分析、自我表达、影响力及玩乐等功能强大的工具,享受前所未有的自由,行动也不会受到限制。他们缩短全球沟通距离的做法,已经超过父母可理解的范围。……网络时代在数字世界中担任主角。”[4]结果往往会出于冲动或好奇心理而刻意去寻找一些网络色情、暴力等信息,热衷于浏览和传播一些黄色和恶搞、无厘头内容,势必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大学生的道德水准,甚至影响他们的价值观,消解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此外,大学生网络法制观念的匮乏又使得许多大学生网民对网络暴力和网络谣言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对网络舆论失范习以为常。
三、大学生网络舆论失范的治理路径
面对大学生网络舆论的现实问题和各种挑战,需要从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综合治理。第一,健全网络立法,优化网络舆论环境,加强网络信息监管。个体道德人格的培育与社会环境的整治和优化是相生相存、密不可分的。网络立法的不断更新是规范网络行为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中国的网络立法明显滞后于网络建设的速度。这就需要不断健全网络立法,根据网络自身特点和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已有的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制定相关网络管理具体规定。同时,要优化校园网络舆论环境。正确的社会舆论在培育大学生健全的道德人格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社会要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提倡、鼓励、支持和褒奖善举,谴责、惩罚失范行为,使大学生在惩恶扬善、扶正驱邪的社会氛围中,自觉将网络道德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认识并外化为文明行为,引领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此外,国家要加强网络信息监管,逐步组建高技术、高层次的网络监管机构,以达到对各大门户网站或商业网站进行有效监管的目的,净化网络空间,给网络舆论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第二,高等学校要加大校园网络管理力度,完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构建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具体来说,对校园网络采取网上网下监管相结合的策略,及时跟踪和规范大学生网络舆论行为,矫正和处理网络舆论失范现象;加强高校网络舆论引导队伍建设,对失范的大学生进行心理和思想引导;树立网络权威,如定期开展校领导与大学生的网络在线交流活动,努力把网络道德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的环节之中;做好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思想疏导,把各种舆论失范现象扼杀在萌芽之中。第三,学校老师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负责对学生网络行为的监管。只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对学生的成长起到共同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家长要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普及网络道德知识,通过耳濡目染和身教言传的方式,发挥教育的“濡化”和“净化”功能,帮助大学生培养价值判断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使他们在浩瀚如海、良莠不齐的网络世界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失范行为的侵蚀与诱惑。第四,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坚守网络道德底线,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质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大学生必须积极主动地学习网络道德要求,坚守网络道德底线,自觉提高自身网络道德素质和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将外在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身追求道德理想的信念。遵守相关网络规范,如《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国教育和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的相关网络管理规章制度等。最后,大学生要有提升自身道德水平的自觉意识,常怀“慎独”之心,培养“慎独”习惯,修炼“慎独”能力,树立好自己坚强有力的精神支柱,构建好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网络文化环境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影响
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有了更为广阔的学习和交流平台,也受到了一些不健康信息的影响,继而造成网络沉溺甚至网络犯罪。网络文化环境好似一把双刃剑,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我们要正确认识并充分重视,才能在利用网络优势的同时避免其不利影响,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一)网络文化环境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积极影响
1.网络文化环境提供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学生发表的观点与意见,这些均可以通过网络这个新途径被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准确地了解,并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然后有的放矢,加强引导和教育。2.网络文化环境拓展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空间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的思想触角已不再局限于有限的校园文化,而是延伸至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在学校与学生、家长、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更便捷沟通的桥梁,使原先相对狭小的教育空间变成了以社会、学校、家长、媒体“四位一体”为特点的全社会的、开放性的教育空间。3.网络文化环境丰富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素材网络文化环境下,信息资源容量巨大且丰富多彩,由于网络的便捷,信息传播跨越了地域和时空,使得更多权威且丰富的信息资源呈现在大学生面前,思想道德教育的信息量陡然增加,由此丰富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素材。4.网络文化环境增强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吸引力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通过网络模拟各种现实生活的情境,由于其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于一体,直观形象,生动有趣,更能吸引大学生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从而使教育的实效和质量都得到提升。
(二)网络文化环境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消极影响
1.网络文化环境使大学生的道德取向紊乱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多元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在网上大行其道。在西方不良思潮的冲击下,由于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并未完全成熟,使大学生的道德价值取向受到严重影响,发生紊乱,有些大学生崇尚西方文化,而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则表现出淡漠甚至排斥。2.网络文化环境使大学生的道德观念淡化由于网络上行为主体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约束,使得大学生在网络活动中的道德自律性缺乏。一些自我道德约束力差的大学生,比较容易遗忘自己所担当的社会角色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可能做出一些违规、违法的行为,比如在互联网上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浏览甚至传播信息等。3.网络文化环境使大学生的道德人格扭曲网络文化环境下,人际交往减少,人机交往频繁,导致人与人之间感情逐渐淡薄。人际交往的缺乏,往往会使个人产生紧张、孤僻等症状。过多地沉溺于网络中的虚拟社会,分不清现实生活和虚拟社会,容易导致人格分裂,从而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4.网络文化环境使大学生的道德行为失范一些大学生过度崇拜网络技术,以致在网上出现一些不道德的行为甚至网络犯罪。网络技术异化诱发的大学生高科技犯罪案件在我国已有发生。由于大学生在认识问题和自我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存在局限,道德行为失范就成为可能。
三、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对策
网络文化环境对于大学生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如何趋利避害,有效地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需要政府、计算机企业、学校、大学生自身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政府要推进网络法制建设,严厉惩戒网络犯罪
要预防和遏制各种网络失范行为,就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因此,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网络上出现的不健康内容和违规行为,做到依法治网。要重视利用网络打击遏制各类犯罪,加强对付网络犯罪的警察队伍的建设,对于一些不法分子袭击网站、散布破坏性病毒、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窃取机密、非法交易、传播色情等网络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二)计算机企业要加大安全技术研发,净化大学生上网环境
对于网络上蔓延的各种不文明的言行,要加强监控和过滤,必须大力研发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做到以技术治网。只有抢占技术高点,才有可能威慑罪犯。因而要加强对防火墙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的研制,防止国内外黑客的入侵和机密信息的泄露。编制新的软件程序,用于过滤网上的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限制浏览不健康的内容,防止有害信息在网络上流传,以净化大学生的上网环境。总之必须使计算机的防御系统强健起来,这是计算机企业对社会应负的责任。
(三)学校要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
学校要发挥网络文化环境的优势,将校园网络建设成为集思想性、教育性、指导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把学生的学习、生活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呈现,并发动教师通过网络在线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与沟通,帮助学生解决有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在线上,将教育与服务有机结合,提高大学生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而在线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吸引学生主动接受教育,比如,通过团日活动、专题讲座、辩论赛等形式,积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健康上网。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成熟,网络文化越来越广泛深刻地影响到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行为、价值取向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网络是把双刃剑”,用好了会成为青年大学生们的良师益友,用不好则会把他们引向歧途。因此,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应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网络文化成为影响当代大学生道德素养的重要因素
由于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个人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得到快速普及,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在此基础上,网络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网络游戏、动漫、音乐、影视等产业迅速崛起,大大增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网络不仅可以给大学生们带来所需的资源,给他们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更是网络现象得以蔓延和成倍放大的重要平台。比如网络文化中的跟风现象。最能体现跟风现象的就是“人肉搜索”事件。在这个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互联网带给我们的利与弊。大家愤怒时,可以发起“网络通缉令”,于是被“通缉”的人无论好坏,在互联网上我们很快就能看到有关他的相关资料。人们在惊叹网络力量的同时,也会不自觉地参与进来,这种跟风行为,可以被我们看作是一种由网络文化引申的现象。互联网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在成长期间,总是伴随着种种缺陷。暴力网站、黑客事件、垃圾邮件、虚拟财产失盗、木马病毒等问题给网络秩序和网络道德规范以沉重打击。在这些问题亟待解决的同时,网络社会又出现了“网络推手”“网络打手”的新职业。“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等网络红人的迅速窜红都是“网络推手”的“杰作”。而热炒一时的很多网络负面事件则靠“网络打手”的推动。“网络推手”、“网络打手”是近几年才兴起的网络名词,但是其操纵了网络舆论,瓜分网络民意。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曾将其评价为“网络黑社会”,严重影响了网络秩序。
二、对网络文化影响青年思想行为的深层机制分析
历经十余年的发展,网络文化建构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形态,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与构建影响巨大,其机制也十分复杂,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文化方面的原因; 既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但其关键还是“人”和“信息”的原因,其实质则是信息权利所导致的伦理道德异化问题。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虚拟世界,其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舆论场如BBS论坛、博客、新闻跟贴、转贴等。由于自我意愿表达的不断强化,使得质疑、批评、呼吁、诉求通过网络广泛传播,而大学生向来对新鲜事物敏感又易于接受,一旦“触网”,便迅速与之融为一体,为我国网络文化所受影响最深的群体之一。网络文化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的新特点:一是隐匿性与自主性:网络环境超越了现实物理世界的限制,人的身份真假难辨,网络交往少了某些强制和他律因素,但对人的自主性和道德自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开放性与动态性:网络空间中的交往超越了现实时空局限,范围扩大,层次增多,内容更丰富,彼此之间没有严格约束。三是多元性与复杂性:交往关系、道德观念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由于网络文化极大地改变了社会舆论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崭新的网络舆论场。拥有数十万、数百万、数千万“粉丝”的网上意见领袖,完全有能力在舆论场上兴风作浪。在虚拟空间里,大学生摆脱了现实伦理道德束缚,自我宣泄和自我表现心理要求更为强烈,畅所欲言,甚至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形成负面、消极的网络舆论。一些大学生不能正确辨别事件真相,容易被他人言论所迷惑,盲目跟风。使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异化,妨碍其身心的健康成长。
可见,网络文化是一种新型的文化样态,它为我们提供理解事物、创造感觉现实的新视角和新方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心理状态,对传统的社会规则、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造成强烈的冲击,从而给我们提出了新的道德课题。网络文化条件下新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必然对人的社会行为提出新的道德规范和新的伦理准则。
三、取利去弊,形成合力,构建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信息化为社会各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政府部门构建面向信息社会的安全网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政府和业界必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取利而去弊,建设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形成新的道德观念体系。
互联网技术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信息传递快捷、获取方便、信息内容丰富、交往全球性、隐蔽性和思想互动性的特点被广泛运用,改变着社会各阶层群体的活动空间和生存、生活方式,及建立在生活和生存方式基础上的伦理道德观念。而这种改变的影响重大而深远,特别是对还未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伦理道德观念将影响他们对国家、对生活、对人生的看法和行为。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问题进行关注和深入研究讨论。
一、对网络伦理道德的认识
道德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来调节人们行为规范的手段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社会价值形态,它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是随着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的,网络道德亦不例外。所谓网络伦理道德,是指网民利用网络进行活动和交往时所应遵循的原则与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伦理道德关系。与现实社会道德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新的道德形态,它与现实道德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现实社会道德规范是网络道德的基础。网络道德是社会道德的延伸与拓展。是针对网上行为的特殊性而相应作出的对现实社会道德的细化和充实。网络道德除具有一般道德所具有的特性外,同时具有多元性、开放性、自主性等鲜明的特点。
二、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表现
1.价值观扭曲。网络是开放、自由的空间,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使得一些西方的有害的思想充斥其中。我们的一些青年学生由于缺少理论根基与人生阅历,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在此情况下长期接触网络,就易于被这些学说所迷惑而出现思想上的混乱和动荡。当前大学中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等资产阶级思想的抬头就是其体现,而长此以往学校的正面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受到巨大挑战。
2.沉迷于网络色情难以自拔。网络社会是一个万花筒般的世界,这其中不仅有无穷的有用知识,同样有着各种垃圾一样的信息和看上去很美的害人的诱惑。这些诱惑中,色情最为突出。国外有许多纯免费开放,尽管网络技术可以过滤掉一部分,但相当多的还是可以长驱直入的。同时,一些正规网站甚至是知名的大网站也有意无意地借助色情的东西吸引眼球,以增加访问量。这样一来就造成了色情充斥网络:打开一个网站,的与遮掩的色情就会扑面而来:文字的、音乐的、图片的、动画的、电影的和聊天互动的等等,想躲都躲不开!时间长了,沉迷色情就成为自然。而这种色情沉迷会使他们的心理和精神上将变得非常压抑、自卑、脆弱,甚至与他人打交道都会变得困难。而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大学生自控能力有限,极容易因为网络色情内容和信息的诱惑而致网络色情成瘾。这种成瘾的一大严重后果是为了得到性,可能直接对异性犯,这样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而且为国法所不容。
3.迷失自我。互联网提供的东西很多,娱乐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娱乐中网络游戏(简称网游),又是最为重要和最受欢迎的娱乐,在今天的大学生中没有进行过网上娱乐的极少,而没有进行过网游的更是少之又少。网络游戏以其联网性和虚拟性等特点,通过为游戏者提供虚拟世界来充分表达和展示自己,使游戏者最大限度地得到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得到的满足、自尊和自信,因此,一些大学生乐此不疲。而沉迷网游的伦理道德危害在于网络游戏频繁的角色转换,会使大学生的人格统一性受到影响和破坏,容易出现双重人格及多重人格:生活中的有缺陷的“我”,“网游”中寻找完美的另一个“我”。现实生活中不完美的我是“常态”,要改变获得长久完美的“我”只有沉醉于虚幻的“网游”了,而这样的后果是迷失自我,甚至发生心理疾患。当前大学生中因“网游”而有“网瘾”心理疾患的不在少数,有了这样的心理疾患,学生的学习天职也就难以履行了。
4.道德情感淡漠。网络的互动性特点使网络世界中存在着网络人际关系,而这种网络人际关系具有的虚拟性、平等性及匿名性,彻底地改变了大学生的交往方式与思维方式,也为大学生重新建构新的人际关系提供了可能。但是,当一些大学生不能正确的开展网络交往时,就可能会过于迷恋网络上的人际交往。特别是当大学生现实世界中遭遇人际挫折或者失败以后,更可能会逃避现实人际交往,沉迷于网络人际关系(网络聊天的盛行就是体现),淡化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区别,而长此以往会使大学生对现实交往淡漠及现实人际交往技能退化,这样一来,性格内向的学生会更加封闭,自卑的学生会越来越丧失信心,而诚信的大学生也可能会因为网络匿名性而学会欺骗。
5.丧失是非观念。网络世界是一个言论约束少的地域,网络中不乏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言论,这些言论,体现了时代精神、推动了网络文化发展。然而网络的虚拟性、网络地址的隐蔽性和网民身份的难以确定性,也使许多人包括少数大学生利用网络的这些特点,将现实生活中的不满释放于各种论坛、博客、聊天室等网络场所。这其中不乏造谣生事,对他人进行谩骂、攻击、恶意中伤、侮辱和诽谤的言论。而网络的公开性和内容传播的快捷性,使网络言论信息一旦,就可能形成相当广泛的波及面,甚至可能永远流动、永远无法恢复原状,从而产生极其广泛的影响,给受侵害人造成巨大创伤。
三、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网络伦理道德失范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栋梁,对他们应该倍加呵护和积极引导,使他们德、智都没有缺失,特别是不能让他们迷失于网络科技。因此,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技术、法律和伦理道德教育等方面防范网络伦理道德的失范行为发生:
1.转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使其跟上时展。网络的普及与使用,深刻地改变着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育人环境,直接影响着传统德育教育的主导地位。先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虽然也强调启发疏导,但主要还是面对面的“我传授,你接受”的单向直达模式,强调以教育者为中心,把受教育者——学生放在从属地位,这主要是因为以前学生所处环境单纯,接触的事物少,教师的讲授往往成为影响学生最为重要的元素。而现在有了互联网,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更直接地接触社会,接受来自网络的“立体”型信息。为此,思想政治教育有必要进行变革:从内容到形式都要跟上时展,从而达到学生乐于接受教育、信服教育内容,自觉排斥网际的“异端邪说”的效果,从而使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
2.加强对大学生情感关怀,让他们的心结疏解于现实社会。如前所述,大学生忘我的迷恋网络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从现实生活得不到需要的温暖关爱,转而寻求网络。如果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必要关爱和在其遇到挫折时进行必要的心理抚慰,那他们必然会减低对网络社会的依赖。而由过度依赖网络产生的伦理道德问题也就可以得以一定程度的解决。高校可以利用多种方式进行这方面工作,如可以在校内依托校医院开设常设的定点的心理诊所,还可以利用校园网开设心理网站,开展网上心理服务,制作心理宣传网页进行心理常识教育;开设网上心理关爱咨询热线,进行对话辅导,帮助大学生疏解心理、情感问题。
3.加强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使用时的伦理道德素养。我国有几千年伦理道德底蕴,只是网络发展速度过快,人们在如此快的发展速度下难以适应,才容易出现道德缺失。因此加强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使用时的伦理道德素养,引导大学生上网行为,就非常可行了。为此,首先,从中小学到大学都应开设有关网络伦理道德课程,通过持久、深入教育,使伦理道德思想深入人心,增强个人的道德责任心,提高国民的整体网络伦理道德水准;其次对大学生还应开设相关讲座,如大学生刚入学时候就开设技术价值观的讲座,使他们能在合理价值观指导下,成为合格网络公民。
4.加强法律、规范建设,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人光靠自律往往是难以真正约束住自己的,特别是在“独处”的情况下,上网行为往往多就是一种“独处”状况,因此,靠自律约束上网行为不做违反伦理道德违反法律的事情是不够的,在自律之外还需要靠他律来约束。基于此,政府或民间团体应出台相应网络使用规则,以规范网络使用者的行为,对违背伦理道德规范的给予社会舆论监督与惩罚。这样会有利于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
5.不断提高网络技术,阻止不良信息的获取、传播。提高网络道德意识是通过提高学生的自律性来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而加强法规建设是通过提高学生的他律性来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这两方面都必不可少,而通过提高网络技术手段,阻止不良信息的获取、传播扩散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是同前两种手段相辅相成的。为此,国家或网络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建立一套网络安全体系,严格审查、控制网上信息内容和流通渠道。例如通过防火墙和加密技术防止网络上的非法进入者;利用一些过滤系统、软件过滤掉有害的、不健康的网站、信息等;同时还可以通过技术跟踪手段,使有关机构可以对网络责任主体的网上行为进行调查和控制,确定网络主体应承担的责任,以警示网上行为等。
尽管出现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大学生是极少数,但由于网络伦理道德问题复杂而难解,并且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要重视,齐心协力谋求对策进行解决,否则问题越来越多,对大学生的成长十分不利。
由于网络信息的宽容性、包容性、匿名性等特征,使得传播过程中编辑的责任,包括道义、伦理、监督以及舆论倾向的责任被显然忽略。类似“文责自负”、“不表示本网站赞同发文者观点”的免责声明,便能轻易地推卸去信息传播过程中的编辑责任。
例如,近年来网络传播中出现与虚假传播迥异的恶意传播,已经泛滥成为一种网络诋毁文化,而编辑责任的缺位,也是这类恶意传播泛滥的缘由。因此,撇开恶意传播中传者的战略效应、信息者的诋毁目的,本文只通过对此类传播中心理因素的分析,来讨论其中的编辑责任。而这正是以往的关于网络编辑理论讨论中所忽略的。
网络传播的重要特征是互联网信息的匿名性。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由于多数用户在传播中都采取匿名制,一方面,人们在网络环境中有机会表露自己不为人知的或压抑的一面,甚至于多重面貌,在其中,没有社会道德与价值观的约束,一切都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恶来进行;另一方面,由于用户以匿名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流,使得传统媒体既有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无法在虚拟环境中发生效用。例如,网络恶意信息的。
相对而言,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只是媒体一种愚弄大众的造假狂欢,有时甚至是媒体和受众间的默契产物。与网络的虚假传播情形不尽相同,很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网络传播中大量出现的恶意倾向传播,则起到一种有意为之战略传播效应。恶意传播的一种存在形式是凭空捏造,颠倒黑白,起到恶意传播的战略效应;恶意传播的再一种形式是刻意放大或传播一些不适应传播的事实,达到传播外的某些效应。即将确有其事或部分有其事的信息被有意地发掘并广为传播,使得信息的价值在另外一个区域内被放大和扭曲。这是本文特别关注的一种恶意传播。作一个简单的描述,除了捏造的虚假传播外,在网络传播中,恶意传播通常表现的是“真实的传播”。即往往传播的不是虚假或是谬误的消息,而是确有其事,或者部分真实,或像煞有介事的信息。这类恶意信息传播的手法,如传播学研究者蔡雯指出那样:在报道客体“有时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报道依据,但新闻不反映局部和某些细节,甚至以主观伪造的‘事实’为依据”;报道主旨“以夸大或掩盖客观事实的某些因素,取得轰动效应”;报道原则“不以新闻传播规律所要求的新闻必须真实、准确、公正为准则,不以新闻职业道德自律,为媒介之私利不惜损害公众利益”;报道形式“选择能够夸大、渲染事实中某些因素的报道角度、手法和表现形式,形式的运用与内容的报道价值不相统一”。恶意报道的效果是:“受众为某些局部内容所吸引,无法把握事物的全貌和本质,被媒介所误导。”这些判断也是恶意传播的关键,目的性很强的恶意传播正是如此作祟的。
为何网络环境中的恶意传播比现实环境中的恶意传播势头更迅猛,且泛滥更迅速?笔者以为就是网络环境中编辑责任的缺位。网络管理甚至比平面媒体的编辑更喜欢使用“免责声明”。由于网络普遍接受的宽容度和容错度,或说是习以为常的对恶意传播的“免疫力”,使得网络编辑会明显地降低自己的道德判断、伦理判断。这还不包含编辑在某种程度上的参与造假、传假的恶意。这些,显然是有违编辑的职业伦理的。而以往的关于网络编辑的讨论中,一般会更加关注信息者的心理倾向和道德倾向,相反,对于编辑者——在网络上是传播平台的提供者——的心理倾向和道德倾向明显地视若无睹。因此,既然网络伦理是信息与网络时代人们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而讨论网络伦理的问题时,也不应该绕过编辑的责任这个话题。
当前,在我国积极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形势下,借鉴国外网络伦理理论及实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西方学者在把西方社会认可的一般伦理价值观念,应用到计算机信息与网络伦理分析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网络伦理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原则问题。例如,关于计算机伦理,美国的一些专门研究机构制定了一些简明通晓的道德戒律。如著名的“网络伦理十诫”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与过于关注恶意信息的始作俑者的道德或责任不同,西方学者还对计算机“职业”、“职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特殊性问题作了探讨。
如韦克特和爱德尼认为,由于计算机技术广泛的社会性应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专家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人员或专业人员,他们对社会公众有着特殊的职责。这种职责就是网络编辑的职责。他们倡言:“一个真正的计算机职业人员,不仅应当是自我领域的专家,而且也应当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人类文明的一般准则,具有这方面的道德自律能力与渴望。”美国计算机协会1992年通过并采用的《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了“基本的道德规则”,其中包括为社会和人类的美好生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其他人、做到诚实可信、敬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保守机密等。这些,都指出了网络传播过程中的管理人员——编辑的基本职责,以及网络编辑的伦理道德底线。
即使在“网络免责”前提下,美国新闻界也是很严格地对待网络信息传播的:如《林肯每日星报》(LincolnJournalStar)的守则是:“网上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全部标准。”美国学者斯平内洛在《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一书中,提出了计算机网络道德是非判断应当遵守的三条一般规范性原则,其中的无害原则被称为“最低道德标准”,即人们不应该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给他人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害。
无害原则认为,无论动机如何,行为的结果是否有害应成为判别道德与不道德的基本标准。在伦理学研究者王正平教授提出的网络伦理的一些基本问题中,也提到了“信息技术产品对消费者和社会的责任”,“信息技术应用者个人的自由权利与道德责任”等问题。由此可见,“公正性”、“无害”、“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等关键词是网络编辑的道德责任的底线。
对于具体网络编辑而言,信息技术应用者个人的自由权利与道德责任问题应该是最直接而且最无可回避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对立的方面。网络信息的责任可以举要如下:网络传播过程中,个人信息自由权利必须与个人的道德义务相一致。如在重视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同时,也必须尊重他人的信息隐私权,应当遵守本国和别国的基本法律和文化习俗。作为编辑,尊重网络作者的自由与责任原则的同时,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给以同样的尊重,这才是真正的传播“公正性”的体现。
同时,作为编辑更要注重网络中的无害原则。即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他人、网络环境和社会至少是无害的。这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是网络伦理的底线伦理。除了网络病毒、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等严重违反无害原则的行为外,恶意传播就是一种有害于他人与社会的传播,是违反了网络伦理的。计算机网络行为主体必须小心谨慎地考虑和把握可能产生的后果,防止传播谣言或有害信息,杜绝任何有害举动,避免伤害他人与社会。
三、网络传播的个性心理分析
现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赋予个人以巨大力量和自由,由于网络管理立法的滞后,目前网络行为主体的个人行为的善恶是非,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自律”而不是法律。这样,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人的道德自律;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越发达,越要求相关联的个人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网络道德素养。这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中的个体心理与现实环境中的个体心理有着极大的不同。因此,从编辑心理学的视角来说,分析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是有其独特意义的。
网络与现实环境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行为主体的匿名性,这给网络使用者提供了不用顾忌后果而任意宣泄的途径。在社交匿名的环境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体的心理呈现出明显的去个性化和去抑制性特点。
去个性化(deindividuation),又叫个性消失,是网络个性心理的一种表现。指在某些情况下个体丧失其个体性而融合于群体当中,很少考虑自己行为的适当性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往往以非典型的、反规范的方式行动。单就去个性化状态而言,它是有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的。但事实上,大量的研究发现,去个性化现象更多的是与反规范的消极行为联系在一起的。津巴多(P.Zimbaodo)认为,一旦去个性化开始并聚集力量,就难以逆转或是停止。
去个性化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意识;降低了对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通常的内疚、羞愧、恐惧和承诺等行为控制力量都被削弱,从而使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出社会不允许的行为,促使了不道德行为的增加。去个性化产生的环境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匿名性。即个体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匿名的,没有人认识自己,所以无所顾忌地违规范与道德习俗,甚至法律,做出一些自己在非匿名环境中不会做出的行为。二是期望避免道德责任的消极评价,即责任模糊。当一个人成为某个群体的成员时,他就会发现,对于群体行动需分担的责任是分散的或模糊的。法不责众,个体无需为群体行为而承担责任,由于感到压力减少,能够避免道德责任的消极评价,内疚感降低,以致行为肆无忌惮。更有甚者,会觉得他们的行动是允许的或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仅仅因为群体作为一个统一体参加了这一行动。可见,群体的保护会使其成员可能做出其单独时所不敢做的事情,甚至会违犯他们在社会情景中常常遵守的社会准则,做出失去自我控制的行为。
去抑制性(Disinhibition),则是网络个性心理的另外一种表现。心理学研究中的“抑制”指的是个体行为受到自我意识的约束,对社会情景维持一定的焦虑水平以及在乎他人的评价等。这种抑制作用的解除,表现为自我约束水平降低,自我揭露水平升高,容易说出平时不容易说的话和产生攻击,更容易表露自己的人格特征甚至相应的弱点等。研究表明,个体在网络中的行为极易显示出去抑制的特点。以计算机为媒介的交流系统给人们行为带来的作用,在于使网络使用者的心理压力得以缓解。
在这个虚拟的环境中,主要是一种以文本交流为主的交流,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场景相比大为简化,这样,个体对事物的判断缺乏源于事物本身的感官线索的直接参与,因而可能是歪曲的、感情用事的,就会表现出更少的受社会规范的制约,个体不必为了维护自己的身份、地位而在与他人的交往中被迫接受世俗、规范或准则的约束。正是这种去抑制性影响了传播者的心理反应。人的一些欲望在主流文化中是被压制的,加上巨大的生存压力,个体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就会天然地有着逃避现实、追求娱乐、寻求放松的心理诉求。这种诉求的存在,在去抑制性特点的操控下,个体无视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热衷于爆隐私,满足窥视欲与好奇心,从中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由上述对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考察,可以大致看出网络恶意传播的心理机制。在实际生活中,恶意传播的传者和接受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也是一种“双赢”的关系,这或许是恶意传播效应巨大的深层次根源。这一观点,符合大众传播理论研究中的“使用与满足理论”(UseandGratifications)引。
通过对网络传播中的个性心理考察后,回到网络传播这一虚拟空间的情景来讨论编辑的监管责任。在采用聚合内容技术传播的信息第二代网站时代,由于传播方式多元化,因而易于传播,不易监管。
这也是一些第二代网站游离于网络文化监管之外的技术原因。应该承认这样的事实:网络传播彻底改变了受众的地位,将传统的传播模式转变为一种开放性、互动性的模式,对于传播双方而言,使用与满足产生了极大的对称;网络传播还改变了传播者对传播工具的利用,既有点对面的传播,又有点对点、多点对多点的传播;网络传播成了传播者个性化表演的舞台。但是,也正是传播过程的这些特性,决定了网络传媒自身的责任性与公信力的降低,产生了恶意传播的现象,传者和接收者身份的模糊,和再传播的情形混杂,编辑的职责还在吗?
通常的说法是,至此,原来的监管(编辑)业已经完全退出,网络上每个者都是话语权的完全拥有者,“他律”已经为“自律”所替代。其实,网络的传播不可或缺的是门户网站提供的平台,这与传统的平面媒体的提供的平全是一样的。个体的传播完全是靠公共的话语圈产生传播的效应的。一句话:编辑犹在,监管的责任犹在。因此,网络传播需要呼唤编辑职责的到位;当代传播依然需要传统的职业监管。
与平面媒体一样,网络媒体的监管作为公共信息的守门员,有责任负责网络新闻信息的可信性、客观性。对于传播内容的约束,既有法律的、道德的要求,也有真实性方面的、专业上的、技术上的要求,这些方面,不但需要完善法律体系、道德氛围进行规范,同时还应该提供更多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帮助网络传播者提高其传播内容自身的约束度。
网络恶意传播问题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当然不能仅仅作为一个个人的心理问题来解决,也不可能仅仅(或主要)通过对个性的心理学研究解决这个问题。每当此类事件发生,批评的声音便提倡“抵制’’、“遏制”、“封杀”之类。但是,对于不同情景下网络传播的内容和行为,应当因地制宜,允许传播者享有与其约束度相当的传播自由,“一刀切”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这便需要有新的编辑智慧来面对。如何阻止恶意传播现象也涉及了多元的因素。因此,在堵绝、遏制、封杀不可能奏效的情况下,应该提倡的是编辑责任的到位,编辑的道德伦理职守的到位。以下,笔者就传播过程中的个体接受心理或道德规范提出几点目前最需要关注的方面:
1.提倡把握道德底线。应该在网络传播中把握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网络传播的这个底线就是:对社会整体的普遍公众或某个具体的个体是否有伤害。上位的传播追求的是有益,低端的传播标准是无害。宁可无益无害,也不能无益且有害。这便是最低限度传播的道德底线。既然以传播的名义,恶意的传播行为就应该收敛或是节制,即使是恶意传播可能成为娱乐大众的狂欢。
2.提倡对网络传播者的道德教育。网络恶意传播暴露出的问题,是道德规范的缺位。网络传播者的人格水平、道德意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在网络活动中的行为,失控的公众传播在侵犯私人领域时,一旦侵犯者自认为抓住了被侵犯者的某种“把柄”,由于人多势众的“暴民心理”和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完善或适用先例的缺乏,被侵犯者往往处于极端弱势地位。因此对于网络传播者的道德教育、培养其健康人格成为重要的部分。
3.提倡网络的社会责任。上述道德教育还涉及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建设,即以法律法规来约束恶意传播的人与事。网络经营的商业竞争中,采取各类极端手段去争取受众是正当的,但是,只能在法律规范的限制之内。网络论坛、新媒体如博客等与传统媒体间似乎墨守着“网络免责”惯例。在网络媒体发展到了今天这样的规模和态势,应该接受网络传播就是媒体传播的事实,网络传播同样应该使用传统新闻的法律法规规范。
4.提倡网络传播的分级管理。对于不同情景下网络传播的内容和行为,要确立唯一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切实际的。在不同的传播情景当中,可以根据传播的影响、范围的不同,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比如,对于传播范围广、影响大的传播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对于那些传播范围不大、影响也较小的传播者,可以实行相应的间接的实名制;至于个人沟通,则是可以放开的。
关键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当网络由最初的羞羞答答发展到现在的理直气壮地走入寻常百姓家的时候,它在带给人们诸多便利的同时,更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赢得了我国的新生力量——青少年的积极关注。特别是对于青少年中的高知识高智商而又相对较为自由的群体――大学生而言,网络更是展现了其迷人的风姿。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网络在带给大学生新知识、新信息与新思维的同时,也会夹杂着这样那样的“病毒”,高校网络道德教育问题由此产生。
一、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及其价值
从某种程度上,网络已经成为了很多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品德来源于生活,因此,网络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德育关注的重点。
(一)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
研究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首先要弄清网络道德的含义,所谓网络道德,就是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公德,是指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专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是生活于网络社会中的人们——所有网民都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
道德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具有调节人性与生活的使用功能。道德本身的价值即在于对人性与生活的调节与提升,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也是针对大学生网络生活中的问题进行规范与引导,并在这个过程中彰显其价值。
1、明晰学生网络道德认识
很多大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网络道德问题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由于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造成的。而网络道德教育恰好可以澄清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网民对一些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如:仍有16%的人对网上的传闻和性内容感兴趣;有29%的人对网络黑客表示崇拜,更有40%多的人表示有机会想试一下黑客行为;网络文明工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开展近几年,仍有1/4左右的人对此不清楚,更有7%的人认为此举可有可无。
2、引导学生趋利避害
网络世界既丰富多彩又良莠不齐,既有鲜花也有毒草。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就在于引导学生趋利避害,在丰富的信息中善于分辨、善于“批判的吸收”。“网络社会”的诞生和发展引导着人们以更快的速度进入信息社会,面对千变万化的信息社会,大学生是否具有较强信息修养将是大学生能否成才的关键要素之一。
3、拓展了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
网络世界是相对较新而且对高校学生有着极大影响的事物,高校德育如果无视这一现象将是不完整的。认真对待学生的网络生活并使之上升为系统的网络道德教育将会拓展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使高校德育能够与时俱进。网络技术的自由性、超地域性的传播方式对人们的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自律性要求。
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一直以来,人们对网络、对大学生上网否定多于肯定,指责的声音多于引导的声音,造成了网络道德教育的不良现状。
1、教育者认识模糊
网络社会的到来,使思想活跃,对新事物充满好奇与幻想的大学生欢呼雀跃。同时大学生们在网络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对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网络使用群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以应对网络社会给道德带来的诸多变化,应当引起每一位德育工作者的思考。
2、教育者的观念老化
学校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价值的引导,在于帮助学生自主构建道德价值体系,形成完美的人格。面对网络的挑战,学校德育应当从德育目标出发有针对性地重新设计德育内容,彻底更新道德教育观念,以适应全新的、变化中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社会改变或影响了德育过程中各种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
3、教育者对网络道德教育不能准确把握
网络为新道德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广大的教育者并没有充分地认识网络道德呈现的新特点。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的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既不能与传统道德彻底决裂,它应当包含着对传统道德中的优秀部分的充分肯定和继承,又要直面和顺应社会变迁中对道德观念的不断“吐故纳新”的现实。这就要求网络道德教育既要体现历史的内在逻辑联系,又要强调现实性和历史性的和谐统一。
三、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的改进途径
只有针对目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不理想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与途径,才能真正搞好高校的网络道德教育。
(一)教师要转变观念
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思想教育观念,充分认识青年学生接收新鲜信息的丰富性、复杂性,探讨如何利用网络平台发挥传统思想道德教育优势,如何开拓新型、多样、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网络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发挥教师的指导、主导作用,以“导”代“堵”,因势利导,帮助他们提高判断信息和选择信息的能力,帮助他们将在现实社会中积淀养成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展现在网络社会,遭遇网络道德冲突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采取正确的行为。
(二)提高教师网络道德教育的能力
只有教师驾驭网络的能力提高了,才会对网络道德实施有效引导。首先,教师必须有积极端正的工作态度,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要善于辨析网络上鱼目混珠的各种思想潮流,能主动同错误的思想作不懈的斗争;其次,必须懂得工作的方法和艺术,不是用互联网延续传统的说教,而是要运用网络进行实时多向的、直接坦诚的和平等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后,教师必须要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地掌握网络。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约束
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思想与行为习惯上。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在的必要约束。我们在强调道德主体性的自律的同时,也要根据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网络道德的外在约束机制,实现网络道德素质教育的社会化。首先,要制定比较完备的大学生网络行为准则,使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有章可循。这些制度包括《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校园网文明公约》和《大学生网络违纪处理条例》等。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网络行为监督和管理机制,利用网络监控技术对登录校园网的大学生进行登记,建立校园网络责任主体与其网络行为的有迹可循的对应关系,然后由学校派专人负责对学生不良的上网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处罚。最后,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实践证明:许多事情的解决并非依靠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于舆论的力量。如果我们将网络犯罪防患于未然,这将是最为理想的效果。为此,社会媒体应该加强舆论方面的引导,用鲜活的案例教育人,使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阶层人员应该主动加强自身修养,为网络道德素质的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网络道德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的道德教育形式,我们只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端正态度,提高在网络环境下道德教育的能力,才能迅速扭转网络道德教育的不利局面,推动整个高校德育建设向着高效、有序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网络文学作为新时代诞生的产物,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人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更加自由地学习,给人们的想象也提供了良好的空间。那么要想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从某一部分人群中着手,这是一个全民参与,全民意识共同清醒的时代,网络既然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各种便利,那么,我们就应该怀着一颗正确的心态与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对于事物的利弊,网络也已然存在着些许的不足,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用正确的态度,从自身出发,自觉地遵守网络规则,特别的青少年,处于意志力比较薄弱的群体,对于网络的好奇与探索,更加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所以保护青少年、加强网络知识的普及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有必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方面,认真分析原因,认真对待,策划出对策和途径。要让他们能够自觉地去意识到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在这样的状态下,才能够更好地去给我们充足的发挥空间。
一、网络文学的弊端
1.网络文学的随意性。网络存在于人们生活无形的社会,所以这种无形导致了部分人在运用网络的同时肆意地放纵自己的随意性,这些随意性到底有多严重,又或者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存在着?相关人员对于这样的现象进行了一些暗访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种随意性会致使部分网民在上网聊天时出现脏话或者很随意地使用那些对于人身攻击性较强的话,正是这种无形性使一些网民更加肆意地放纵自己,更有甚者还会运用一些网络或者科技去随性地散布谣言是非,这是对人身的另一种攻击,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犯罪,对于这部分人群由于出现了选择性的失误,直接导致他们忽略了网络文化。
2.网络文学价值观念的模糊。现如今在网络当道的时代,网络流串于各家各户,这种速度的迅猛已经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但是这种先进进入人们生活的同时却被忽略了很多网络存在的弊端,更别提网络文学的传播,网络文学的学习。特别是这种先进对于青少年而言,充斥着很多的好奇与诱惑,我们的生活也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好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了,那么,这种网络蔓延在每个人生活的同时,很多人却出现了迷茫,特别是道德观念和价值观观念存在了分歧与模糊,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做的事情,在网络上却肆意妄为,久而久之,这种随意性就会直接导致意志力薄弱的群体出现了思想观念的偏离,对于正确道德价值观的模糊,更有甚者还理所应当地以为欺骗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不文明的思想以及语言都在网络上肆意泛滥开来,这种行为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而言,隐藏着很多的危机。而网络的隐藏性也为那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很多的机会,他们会借助于网络,把不正确的道德思想遍布于整个网络,而没有免疫力的青少年正深受其害,解决这种行为,在当今这个社会,显得尤为重要了。网络文学的避重就轻,也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网络存在的重要意义。
3.网络文学引发的网瘾导致部分青少年人格缺陷。随着网络逐渐的普及,网络为我们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带来便利的当今,网络文学也在快速地传播着。对于网络爱不释手,特别是青少年,对于网络上出现的网游,以及聊天工具,对他们都是很有杀伤力的,“网瘾”一词的出现,正是这种情况的写照,充分地表现出了人们对于网络的依赖。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很多家长都打出“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标语,他们却不知这样的希望对于青少年而言却是无形中的压力,而这个时候网络的出现,正好为他们的压力寻找到了突破口,他们掉进虚拟的社会中,忘乎所以地放纵自己,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他们人格上的冲突,最后终被这种弊端所吞噬。
4.网络文学引发的道德与情感的缺失。对于网络横行霸道的如今,每个人对于网络都有不同的认识,但是唯有一点是通用的现象,那就是人们内心对于网络的需求,特别是青少年对于网络的渴求,他们把很多的希望与不能与别人所分享的秘密都会通过网络抒发出来,那么,长时间地隐匿在这种虚拟的环境下,时间久了就会隔离了与人分享的初衷,那么人与人之间缺失了交流与沟通,就会导致青少年情感的冷漠,而对于网络的虚拟,很多的时候他们所接触的都是陌生人,青少年防范的薄弱,意志力的不太坚定,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他们造成危害。
二、对于部分网络文学给青少年带来的危害,我们总结出了几点对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净化网络文学环境。对于网络文学出现的各种问题,归根结底是成长环境所造成的。特别是对于网络道德迷失的青少年,这种问题的严重性,已经足以让我们觉醒,网络文学的问题也从很多方面反映出了当今社会所存在的缺失与不足,没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青少年的发展成长也势必会受到危害,因此,在强烈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今,对于培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是有必要全民联合起来的,共同团结起来,从自身做起,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种任务的到来,无论是对于家庭还是社会,或者学校都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我们应该从根源出发,采取多种正确的教育方法,让阳光驻进我们的生活,让青少年更健康地成长。
2.提高网络文学质量,增强道德意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对于青少年的教育,也不仅仅局限于课堂上的教育,要从全面出发,不仅把课本上的知识传授给青少年,还要更加注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这不仅是时代的需求,也是青少年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途径,这是发展科学社会的当今,实现以人为本的重中之重。对于网络文学的教育必须要以青少年的成长为根本,把对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为教育中心,以全面教育为基准点,对培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可以采取很多的方法,例如:禁止青少年上网,灌输健康上网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网络道德问题,对于青少年的教育要从内心深处让他们自己发现,从根本上认知,不仅要从外表去教育还要从内心去感化,实施以内外兼顾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发现并及时解决,让青少年自觉地树立健康的上网意识,并自觉认识网络文学的利弊,树立正确的网络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那些不良行为。
3.加强情感的教育,培养健康、良好的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一个人内心的写照,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表现,道德情感能够直接地反映出道德行为,所以道德情感具有很强大的激发力和推动力。一个情感冷漠,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的人,是不会主动地去帮助别人,不乐于接受这种道德思想的传播,更不能体会到他人的情绪变动而做出有利于别人的行为举止,所以在进行思想道德传播的同时,更要主动地认识,更要把那些陶冶情操,融通融情的原则用在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途径上。首先,父母要主动和孩子们沟通,只有良好的沟通才能从根本上发现问题,才能够真正帮助到孩子们的成长,了解到孩子们的需要,给孩子们以精神和生活的鼓励与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孩子们才能学会关心别人,尊重别人,理解别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网络的不良行为;学校也要积极地开展一些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要让他们积极地参加,丰富学生们的学校生活,激发学生们的道德情感,教师也要积极地参与,做好园丁的本职工作。我们也可以根据网络虚拟的环境,让青少年感同身受地体会到网络的弊端,只有让他们意识到了网络的利端和弊端,他们才能在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能清醒地分辨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应该去学习,什么应该去拒绝。
4.加强自我教育,学会自我调节。在社会发展的当今,自我调节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自我调节的过程能够很好地调节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能够更加直接及时地调节青少年的行为习惯,有助于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人生中,都能够充分发挥出个人调节的修养。自我调节的行为大体能够分为几种:首先,提高信息的辨别能力,这是青少年在当今社会存在的必备,面对蜂拥而至的信息,青少年必须具备这样的承受力、鉴别力。其次,具备网络安全知识。比如: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的秘密,不要一开始就将自己家庭背景泄露出来,不要随随便便跟人约会,面对陌生人的邀请,要谨慎面对。正确处理网络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关联,面对庞大的社会体系,青少年必须要树立强大的思想意识与觉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自我调节,自我提高。
在这个全面发展的社会,青少年肩负着祖国的希望,承担着建设祖国的伟大使命,青少年要坚忍不拔地去突破种种困难与挑战,才能更好地发展自身,才能更好地强大自己。
参考文献:
前言
网络的迅速发展和青少年网络群体的日益庞大,给小学生的道德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结合网络时代的新特点,探索加强小学生网络道德素养的方法,就具有了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小学生来说,网络世界就象一块神奇的土地,非常有吸引力,因为这是一片没有国界、没有传统藩篱、没有师长管束、崇尚自我和可以标新立异的“飞地”。首先,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人人可以自由上网,并在网上浏览信息、下载和利用网络资源,甚至在网上发表任何越轨的言论而很少受到惩罚。这种情况使网络世界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现实世界而成为“虚拟空间”。同时,由于网络法规建设的滞后,网络世界的无序状态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其次,由于网络的跨国性和即时性,网络在传播知识和健康信息的同时,也传播着一些反动的、迷信的和甚至色情的东西,国内外敌对势力也在不遗余力地利用这个阵地向我们进行渗透。正如同志指出:“现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庞杂多样,泥沙俱下,还存在大量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可以这样说,由于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已经形成一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和思想斗争阵地.因此,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加紧学习网络化知识,高度重视网上斗争的问题。我们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群众工作,都应该适应信息网络化的特点,否则是很难做好的。”
网络时代的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也并非毫无办法。因为网络说到底还是一种新的技术工具,是由人发明出来的,本身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它给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机遇。利用网络开展小学生德育教育工作具有传统政治思想工作不可替代的优势。我们应当趋利避害,加强引导,把小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与现代网络结合起来,利用网络的平等性、开放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寓教育于网络,通过网络来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政治思想工作。从我们的经验来看,目前加强小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应是当务之急。惟有如此,才能使青少年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养成道德自律的习惯,并在全社会网络道德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小学教师特别是小学信息教育工作者在提高自身网络知识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小学生正确看待网络时代,学会利用网络,因势利导,积极规范青少年的上网活动。我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教师首先主动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同时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修养,做小学生的表率。教育者应当受教育。这种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网络知识的学习问题;另一个是教师网络道德素养的提高问题。只有掌握了网络工具,教师才能与学生共用同一的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小学生上网的指导。自从去年以来,我校已对全部教师进行了数次网络知识的培训,在了解网络的同时,教师为人师表,也必须率先垂范,做好小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模范。所谓“先莫先于修德”,塑造灵魂的工程师必须首先具备高尚的网络道德,从而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了规范教师的上网行为,学校还制订了教师上网的若干规定。保证了教师对学生上网的正面导向作用。
2.在小学生中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规范小学生的上网行为,使他们养成道德自律的良好习惯。目前虽然网络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但网络方面也不是全无法规或规范。问题在于,对网络的“虚拟身份”比较难于管理,也有不少人对网络上的法律规定或规范熟视无睹,甚至公然违背。鉴于网络世界的特点,我们一方面在五、六年级每班选拔出一名网络管理员,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则需要用道德这种无形的约束力去引导规定学生的网上行为,使他们养成道德自律的习惯,自觉地遵守网络法规或有关规定,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做一个合格的网络人。为此,我校成立了教师和学生两支网管队伍曾专门给学生印发了一些网络法规或规定,供大家学习、遵循。下学期,我们还计划开展网上文明修身工程,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和水平。
3.向家长和学生推荐好的优秀的儿童网站。学生上网最初带有盲目性,所以要向家长和学生推荐优秀少年儿童网站如雏鹰网、童网、中青网等十几家儿童网站。正如一位家长指出的:“如果我们有更多的优秀的少年儿童网站,孩子们就没有闲暇时间浏览!他看自己喜欢的内容还看不过来呢”!
4.加强技术研究与管理,以技术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技术控制在学校是最客观的手段。最近武进区电教中心推荐的网络过渡王——同方思科网络过渡王,是一个很好的过滤软件,能有效的阻挡住色情、犯罪、、、反政府等不良信息、还可以过滤网络游戏、聊天室等,还校园一个洁净的网络空间。
主动占领网上阵地,变堵为导,利用网络开展小学生德育教育工作,这是网络时代德育工作者面临的崭新课题。我衷心希望教师和德育工作者行动起来,学习网络知识,变被动为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网络时代的青少年政治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