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9:30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1)

本研究主要探讨和分析儿童传染病应用计划免疫预防的效果与措施,现具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研究中调查对象资料源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料室,将接受计划免疫预防的62例儿童作为研究组,将62例未接受免疫预防的儿童作为对照组;对照组男34例,女28,年龄范围6-12岁,平均(9.34±1.05)岁;研究组男35例,女27例,年龄范围7-12岁,平均(9.15±1.03)岁。两组儿童性别、年龄等基线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62例计划免疫适龄儿童予以生物制品的免疫接种方案,所有操作流程和程序均根据相关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规定、步骤、方法实施,并在接种后对相关疾病发病情况进行后续跟踪观察,及时记录。根据《儿童保健学》等相关要求,结合儿童家庭、成长环境等情况制定调查问卷表格,询问了解未接种儿童监护人未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工作的相关原因[1]。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两组传染病发生率比较情况(麻疹、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乙型脑炎、白喉)和影响儿童未计划免疫接种相关原因分析情况。

1.4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8.0软件统计,计量资料应用t检验,计数资料应用X2检验,当P

2.结果

2.1两组儿童产染病发生率比较情况

研究组麻疹、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乙型脑炎和白喉传染病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儿童传染病发生率比较情况[n(%)]

组别

例数(n)

麻疹

甲型肝炎

乙型肝炎

乙型脑炎

白喉

对照组

62

14(22.58)

12(19.35)

13(20.97)

12(19.35)

11(17.74)

研究组

62

2(3.23)

1(1.61)

1(1.61)

1(1.61)

0(0.00)

2.2影响儿童未计划免疫接种相关原因分析情况

经研究调查,在62例未计划免疫接种儿童中因监护人不了解、不重视免疫接种者有20(32.26%)例,因家长未及时获取免疫疫苗接种时间、地点信息者有12(19.35%)例,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者有16(25.81%)例,因家长工作繁忙错过免疫接种时间者有7(11.29%)例,因家长担心接种安全者有7(11.29%)例。

3.讨论

本研究中,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儿童各种传染病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分析儿童属于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给以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能够通过生物制品发挥药效,提高其机体免疫水平,进而起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良好作用,说明给儿童及时接种能够提高其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可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进一步防止传染疾病的流行和扩散,推断研究组儿童的生活质量较高。

本研究结果得出有32.26%儿童的监管人对接种免疫工作的知晓度差,有19.35%儿童家长未及时得知接种信息,提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各大社区,持续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免疫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取得其肯定和支持,从而提升免疫接种率、及时率[2-3]。研究得出25.81%儿童家庭经济状况恶劣,提示有关政府机构和部门应积极加大对免疫接种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减免接种费用。观察到有部分家长担心接种安全,提示有关卫生机构应健全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药物管理,严抓接种疫苗质量,并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计划免疫接种可减少儿童传染病的发生,相关管理部门和卫生机构应全面加强对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监测、投入和管理力度。

【参考文献】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2)

2010年1~10月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光荣街道选取本地居民对外出租房屋、幼儿园作为调查点,随机抽样调查200名外来流动儿童,其中男107名,女93名;年龄0~6岁,平均(3.4±1.5)岁;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光荣街道居住时间4个月~4.5年,平均(17.4±6.1)个月。另根据2010年统计的“五苗”建卡接种资料,在抽样调查区域内随机抽取200名有本地户口的常住儿童为对照组。两组儿童的性别、年龄、家庭经济收入及家长文化程度构成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调查内容及方法

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学校、幼儿园的协助下核实外来流动儿童身份,按预先设计的调查表直接询问儿童及其家长,并检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未接种的对象进行单独走访。重点调查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PV)、麻疹疫苗(MV)、乙肝疫苗(HBV)和百白破疫苗(DPT)“五苗”的接种情况。

1.3统计学

处理采用SPSS15软件,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量资料比较用t检验,组间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同户籍儿童免疫接种情况比较调查区域内,外来流动儿童中未爆发大规范的传染病,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漏办证、漏建卡、漏接种现象普遍存在。200名调查对象中,“五苗”接种率仅61.50%,明显低于对照组的99.5%(P<0.01)。见附表。

2.2新的社区管理模式实施后的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社区均采取了相应对策,在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社区管理模式1年后再次进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原调查范围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建卡率达99.7%,发生相应传染病除麻疹2例外,其余为0,基本消除了传染病隐患。

3讨论

3.1影响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因素各地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都存在流动儿童底数不清、总体接种率不高、查漏补种工作不能落实等问题。

3.1.1流动儿童家长对孩子防病保健意识淡薄

近些年来由于疫苗可预防的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基本消灭或控制,乙脑、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的年发病率也大大降低〔2〕,于是有些家长只知道有病看病,而不知道无病预防,加之忙于打工、经商,无暇主动让孩子接受免疫接种,少数儿童家长因躲避计划生育等原因而故意回避与社区干部接触,从而导致了部分流动儿童漏建卡、漏接种的现象发生。

3.1.2流动性大

流动儿童的家长无固定职业、家庭无固定住址,使计划免疫工作人员无法及时掌握流动儿童的数量及接种情况,难以建卡、建簿,即使已建卡接种的儿童,也难以完成全程免疫。

3.1.3工作缺少监督机制

由于户籍限制的统计困难,多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未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纳入工作计划中,更不可能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加之社区卫生组织经费不足,致使部分计划免疫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3.2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社区管理模式的构建影响

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因素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缺乏一个有效的管理模式,而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措施的多管齐下。

3.2.1建立社区外来儿童保健网络在政府协调支持下,建立以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妇联、公安、教育部门积极参与的社区外来儿童保健网络,有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居住证等手续时,要通报相关信息,并动员、督促适龄流动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督促其监护人及时进行儿童计划免疫〔3〕,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2.2加大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宣传力度宣传范围要集中在车站、码头、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劳务市场等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特点,采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单、在社区办墙报、宣传栏、标语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内容除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宣传计划免疫的意义、优惠政策等,在“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还可举行一些形象生动的大规模宣传活动〔4〕。

3.3.3落实政策,提供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政府要对开展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贫困外来儿童减免费用,对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3)

病毒性肝炎的流行是我国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吉林省是乙肝危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2004年披露的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为9.75%。接种疫苗是目前防治乙肝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吉林省从1992年开始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2003年将其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并在贫困地区启动了提高非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项目,连续多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2009年,吉林省将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自2002年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在接受乙肝疫苗的免疫接种以预防感染乙肝病毒。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有效途径,但是将此项工作扎实地进行落实非常重要,其可有效地降低疾病的发生几率。作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双辽市2006年儿童计划免疫与HBV接种率及影响因素调查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探讨。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我市辖区内茂林镇、永加乡、王奔镇、双山镇、东明镇、辽南街、辽东街7个乡镇点49名儿童,于2007年3月15日至3月18日入户调查;按照调查方案对所有人员进行调查问卷,对其收费、接种、健康教育、危害性等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所有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1.2分析整理所有进行接种的婴幼儿各项资料均进行整理分析。

2结果

2.1实施费用情况我市所辖的49名儿童均在当地的医院出生,并接受HBV接种;同时发给第二、三针次预约单来医院接种,有4名儿童的接种疫苗交给儿童的母亲带回家中,在其所在地卫生机构进行接种。此项接种的费用为28-38元左右。所有人员均进行调查,显示44位第三针得到接种,46人第2针得到接种,这显示一些儿童没有按规定接种。有的医疗机构在婴儿出生后一次性收完疫苗款,出院后回到当地,继续免疫第二针、第三针还要回到出生医院,给接种人带来了不便,这也不符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当地防保机构对其登记上卡不及时,影响了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2.2迟发儿童预防接种证49名儿童的发证日期有的是接受首次卡介苗常规免疫的日期、有的是首次接种脊灰疫苗的时间,对其HBV接种仅能对其监护人询问所得,其接种负责人均不详,工作人员仅能以文字表明接生的医院是承担该疫苗免疫单位。

2.3健康教育是HBV接种的基础此次被调查的家长或监护人不同程度地从医生、报刊、电视等媒体得知乙肝的危害性和可防性。大多数人认为接种3针乙肝疫苗合理收费为20元。同时我们还经常可见主动来要求HBV接种的成人;对儿童监护人宣传引导有的也现场接受免疫,但仍有少部分认为“身体健康和怕打针”不接受免疫。提示HBV接种预防乙肝的知识已经在城市及农村逐渐得到普及。

3分析

此项工作开展可促进儿童体内生成抗体,从而在分娩时避免传播,此项工作已经在电视、广播中被广泛地宣传,其作为我国预防工作的重点来开展,各地的预防科室也对其很重视。但是,现今因为此工作仍处于收取费用的阶段,没有全民免费接种,故一些人员对此接种工作有疑义,需要卫生工作人员给予解释,让其接受此项接种,以保障儿童的健康。关于收取费用的事宜笔者建议相关单位给予解决,对所有药物的价格都应统一价格,规范性地收费才可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

3.1从2007年开始,我市对新生儿HBV免疫接种实行了全程免费,新生儿HBV免疫接种率有了显著提高,但中小学生和成人对HBV免疫接种认识还不到位,特别的在农村,其主要原因的价格问题,因此,将价格进行规范,对于工作开展非常重要。

3.2此项工作开展应在全国推广,进行此项接种需要接种三针,且时间有一定的跨度,故应对这三个过程予以保证,让儿童全程接受接种。现今一般多由分娩所在医院对新生儿进行第一针的接种工作,第二三针则由其所在地的医院给予接种,故各地基层医院都应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保障儿童得到全程的接种。

3.3新生儿在分娩后出院时给予的接种证应全国进行规范统一,分娩的医院进行下发。此证上应标明儿童的详细信息,并标明所接种的项目,如已经接种应予以标明,家属应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并根据证上所要求的时间去其所在地的医院进行其他项目的接种工作,接种项目完成后在证上标识已完成,并注明时间。现今此项工作的开展比较顺利,但流动人员的接种共则需要有关部门给予重视。现今由于城市化建设,流动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此类人员儿童的接种问题也呈现出来。有效地落实流动人员儿童的接种工作是目前预防工作者应关注的问题。应在其出院时交代清楚其可去接种的医院地址,并嘱咐其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接种,政府也应出台相应规定给予保障,各级基层医院的预防工作者也应重点关注此类人群的接种工作。这样通过层层规范,才能确保流动人员儿童按规定接种疫苗。

4体会

乙型病毒性肝炎在我国广泛流行,人群感染率高,是当前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传染病[1]。在中国,乙肝病毒感染绝大多数始于幼龄期,特别是母婴传播。据统计,幼龄感染者中90%发展为慢性,而成人感染者中仅5-10%转为慢性,抓好新生儿免疫是目前解决乙肝的根本办法[2]。我国政府自2002年12月起,已经把乙型肝炎疫苗纳入新生儿计划免疫,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更大程度的提高人群的抗-HBs阳性率,能更好地预防乙肝病毒的感染,降低人群感染率,降低因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对人民健康的危害[3]。为降低HbsAg携带率,促进和确保人群乙肝表面抗体阳性率的高水平值,达到有效保护人群乙肝免疫力的目的,通过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适时加强免疫大龄儿童,使用10ug疫苗等措施,对降低和消除乙肝发病是很有必要的[4]。

综上所述,此项工作应给以其进行大力宣传,宣传乙肝防治知识,其可以有效提高免疫接种率,特别是新生儿HBV免疫接种实行了全程免费以后,我们更应该加强对其的计划免疫管理,对HBV接种工作不断进行总结改善,并应对流动人员的接种工作重点开展,以保障所有儿童的健康。

参考文献

[1]彭文伟,马亦林.传染病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18- 29.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4)

鲁文同志:对“计划外免疫”哪些该打,哪些不必打,不少人同你们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其实计划内疫苗和计划外疫苗主要是根据传染病的传染性、流行性及其危害性的程度来划分的。计划内免疫所涉及的传染病,是各地普遍流行的,无论健康儿童还是体质弱的儿童均易感染,而且传染性极强,致死率、致残率极高;如果控制不好,蔓延开来,会给人类带来惨重的“杀伤力”。人类是从这些传染病以往的危害中总结出惨痛的教训,所以世界各国几乎都有类似的规定:为儿童免费或廉价提供这些疫苗,他们的“计划”当中带有“强制性”接种的含义。

当前,我们所讲的计划外疫苗所针对的传染病,有的像出血热等,是属于地方或局部流行;有的像水痘、风疹、虽流动普通、传染性强,但属于自限性疾病,可自行痊愈;有的像肺炎、流感、B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等对健康儿童并无大碍,只对体弱多病的儿童造成威胁;还有的像狂犬病,传染病与人为的环境条件密切相关,虽然病死率极高,但只要不养狗、猫就不易感染。

由于近年我国对计划外疫苗尚缺乏统一的管理细则,导致部分地区或一些人为了盈利而进行滥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推销。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又考虑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现就如何选择计划外接种疫苗,提出以下可供参考的意见: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5)

【中图分类号】R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707-01

预防接种是一项投资少、效益高并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疾病防控措施。是国家法律赋予儿童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到全国人民的健康。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进一步加强我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差错事故,使免疫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现将本市近叁年在本院预防接种科预防接种儿童归纳,结果分析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2011至2013年在本院预防接种科门诊持《预防免疫接种证》。医生凭证免疫接种,并在证上登记免疫接种的疫苗名称、日期、疫苗批号等,并预哟下一次要免疫接种的疫苗及时间。其期间所接种的儿童。

1.2 方法 统计列表叁年儿童的预防接种人数及次数,以卫生部预防接咱工作规范中,国家免疫规划五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为标准,记录国家强制规定的儿童五苗合格接种率,自费自愿接种数,接种期内的不良反应儿童,论证探讨儿童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善意见。

2.2 持证儿童的免疫接种情况 持证儿童的“五苗”合格接种率都大于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基本不存在免疫空白和免疫薄弱人群。自费疫苗接种情况和疫苗价格与知识认识程度相关。

2.3 预防接种的副反应与疫苗注射品种相关,为发热和注射部位红肿等症状可以预见和告知,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出现危及生命和有严重后遗症,未发生注射疫苗后严重副反应而造成的公众影响事件。

3 讨论

中国自1978年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来,全国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6种疾病的发病人数共3亿人次,减少相关死亡400万人。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针对传染性疾病的有效手段,为控制传染性疾病和保护人类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进步和医学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预防接种已成为控制传染性疾病的首选策略。随着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颁布及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的逐步实施, 公众对接受常规免疫接种也逐步由被动变为主动, 并逐渐向好方向发展,但还有待完备的地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1 宣传教育

随着免疫规划工作的发展和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的加大,儿童预防接种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群众预防接种的认知和对预防接种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使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引起公众关注的不良事件的发生几率似乎越来越高 ,但实际上真正属于疫苗异常反应的案例是十分罕见的 。因此,在作出明确诊断的同时必须给予受种儿童家长和公众明确的解释,正确引导大众传媒的渲染,避免引起公众疑虑和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3.2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只有完善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才是安全有效接种的重要保障。计划免疫工作在开展之前,必须制定工作目标,这是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的前提。

3.3 严格警惕和控制副反应的发生

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

3.4.1 体温超过37.5℃的发热儿童不宜进行预防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3.4.2 患牛皮癣、皮肤感染、严重皮炎、湿疹的儿童不宜接种,须待皮肤病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3.4.3 患有心脏病、肝炎、肾炎、活动性结核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3.4.4 脑或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3.4.5 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

3.4.6 过敏体质及患哮喘、荨麻疹的儿童不宜接种。

3.4 掌握接种的一般反应及处理

让家长了解一定的接种反应,对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建立良好医需关系的重要保障。

局部反应 接种部位出现红晕、浸润并有轻度肿胀和疼痛。多在接种后12~24小时内发生,此反应一般在48~72小时内消退,很少持续3~4天,一般无需处理;红肿特别明显,直径>2.5m的给予75%酒精涂擦。

全身反应 全身症状轻的有疲倦感、头晕、周身不适,无需处理(应加强观察,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重的则有头痛、发热(体温可达38.6℃以上)、寒战、恶心,甚至呕吐、腹痛、腹泻等,可作对症治疗。

预防接种后的护理

要注意休息,不要跑跳过多,2天内不要洗澡,避免感冒。

保护打针部位的清洁,不要用手搔抓,避免引起局部化脓感染。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2005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 卫生部.2005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6)

【关键词】 流动儿童 “五苗”接种率 免疫相关传染病

流动儿童因具有某些特殊性,给常规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某些区域内常常形成免疫空白区或免疫薄弱区,从而导致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增高[1]。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县城区,流动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其间有一定数量的0~6岁流动儿童。该人群的免疫规划管理成为免疫规划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2]。广泛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知晓率是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流动儿童母亲的预防接种知识与态度及其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探讨管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有效措施。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接种数据来源于电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统计报表,疫情资料来自电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报告及疾病监测资料,人口资料来自电白县统计局。

1.2调查方法

1.2.1 接种率调查 采取按容量比例概率抽样(PPS)方法,随机抽取30个行政村(居委)210名儿童进行调查,每个被抽到的村(居委)调查目标年龄组儿童或流动儿童各7名。

1.2.2 判断合格接种的标准 ①免疫起始月龄正确;②针次间隔时间正确;③基础免疫在12月龄内完成;④有准确的出生和接种年、月、日以及接种单位、接种记录;⑤内容填写齐全,记录清楚,不缺项。

1.2.3 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的监测采用电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动搜索与医院报病相结合的形式,所有病例都经过病原学诊断。

1.3 资料统计 资料采用x2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建卡率及建证率 本次调查210名适龄儿童中,本地儿童156名,流动儿童54名,均有卡有证,建卡率为100%,建证率为100%。

2.2 本地儿童卡介苗、糖丸、百白破、麻疹、乙肝合格接种率分别为98%、99.3%、99.3%、98.8%、99.1%,流动儿童卡介苗、糖丸、百白破、麻疹、乙肝合格接种率分别为98.4%、88.3%、92.8%、85.9%、98.1%。将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的“五苗”合格率经x2检验,x2=9.8,P<0.01,两者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本地儿童“五苗”合格率比流动儿童“五苗”合格率高,见表1。

表1 210名儿童“五苗”合格接种率比较(%)

2.3 “五苗”不合格接种情况 这次调查共有不合格接种23人次,卡介苗2人次、占8.7%,糖丸12人、占52.2%,百白破6人、占26.1%,麻苗2人、占8.7%,乙肝1人、占4.3%,“五苗”不合格接种见表2。

表2 23名儿童“五苗”不合格接种情况汇总

表2结果表明:本地儿童不合格接种的主要原因是卡证不符。而流动儿童不合格接种的原因是超期接种、卡证不符各占34.8%、26.1%,“五苗”中以糖丸不合格为最高,占52.2%,其次是百白破,占26.1%,将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的“五苗”不合格接种率经x2检验,x2=38.7,P<0.005,两者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本地儿童不合格接种率比流动儿童低。

2.4 免疫相关传染病 以发病率高的乙脑为例,1992-2001年发病率一直控制在1/10万以下,且呈散在发病。2002年以后,随着流动儿童的增加,乙脑发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横坐标是年度,纵坐标表示病数,流动儿童的发病明显高于本地儿童(图1),病例以10岁以下儿童为主。

图1 2002—2010年电白县乙脑发病

3 讨论

3.1由于各种原因流动人口搬迁频繁,流动儿童不能定点接种,没有在我国计划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础免疫接种,造成各种疫苗的漏种、超期接种等结果。给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这些流动人口文化素质不高,对计划免疫接种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预防接种可种可不种,有时计免人员发放预防接种通知,他们认为是想赚他们的钱,以至以各种理由推迟接种。

3.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5],提高流动儿童家长对计划免疫接种意义的认识,只有全社会的参与,计划免疫才能在控制、消灭针对传染病工作中发挥其强大作用。

3.3有少数计划外生育的儿童,因其家长怕被抓罚款,而不敢带小孩来预防接种,也是造成疫苗漏种、超期接种的原因。如何协调好计划生育与计划免疫工作,是我们免疫规划人员面临的一个课题。计划生育是有计划、有指标的生育孩子,减少人口增长的基本国策。而计划免疫的目的是有计划、有程序的使每一个儿童都能实施预防接种,保持高水平的儿童免疫接种率,保护儿童免受针对传染病的侵袭。笔者认为:从计划免疫的角度看,为有效地控制或消灭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每个儿童不论他的出生是否合法,都应实施预防接种,从而消除免疫空白。如果他们中有一个易感者发生了脊髓灰质炎病例,就会影响到我国计划免疫的成果。在了解计划外生育儿童情况时,应尊重并保护其隐私权,使他们能放心地按时实施预防接种,确保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身体健康。

3.4 影响流动儿童接种率的主要因素在于家长缺乏获得预防接种知识[3],忽视其重要性[6]并仍受制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必须今后多途径加大宣传;同时还应重点加强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免疫预防工作人员队伍,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儿童摸漏掌控模式[6],期待尽早建成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而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共享[4],是进一步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的有效途径,并能巩固疾病防治成果,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为创建健康县城奠定基础。

参 考 文 献

[1]孙晓东,赵丽丽等.上海市儿童计划免疫与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率及影响因素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免疫,2001,7(5):262-264.

[2]何庚声,李慧等.甘肃省不同经济状况地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计划免疫,2002,8(1):217-219.

[3]冯子键,郭万申,韩焕侠,等.河南省流动儿童免疫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J].中国计划免疫,2000,6(5):267-269.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7)

常住人口入册率100%.开展8月龄-4周岁麻腮强化接种工作,累计接种 人次,开展水痘、流感、 hib肺炎、轮状等计划外疫苗的接种。加强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落实外来儿童管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外来人口聚集点进行不定期巡查,督查外来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累计外来工子入册接种 人,其中(暂住儿童 、流动儿童 )。开展计划免疫示范门诊建设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登记、处理工作。加强计免微机管理,严格执行“计划免疫电脑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制度,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数据的备份,确保了计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在12月及1月5—6日继续开展查漏补工作,服苗累计 ( )次。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传染病漏报率为0;落实各项制度,做好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按质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规范免疫门诊的建设,加强接种异常反应的登记报告制度。

20__年我们共建卡 张,建卡率100%,四苗接种率都达到95%以上,年度疫苗接种达到规定标准,扩大疫苗接种情况较往年有所突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更加规范。

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更加规范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情,我们加强和村联络员的协作,有外来儿童进入本辖区就及时与我们联系,再由本接种门诊派人对其儿童进行调查及预防接种。每月对流动儿童的聚居地进行查访,如遇到未办接种卡的就劝其补办。每月实行安全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没有一起接种事故,各类月报表均及时、正确、完整。

三、公共卫生效果明显

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宣传活动,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帮助上半年开展计免、等宣传活动 次,派发宣传资料 份(计免资料 份、其它宣传资料 份)。认真搞好“4.25”宣传日活动,健康教育宣传取得一定效果。每月对常住和流动儿童的出生、死亡、迁移变动及接种证情况及时登记,辖区内7岁一下儿童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月报制,每月一次对__镇重点地区开展流动儿童免疫状况调查。积极开展计免相关疾病检测工作。在行政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及时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换,指定专人上门进行健康宣教,定期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四、传染病报告准确

严格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种法规的学习及重点传染病知识的业务培训,每月开展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详细做好自查记录。建立详细的门诊日记、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相符率达100%,报告及时率达100%,认真填写甲、乙、丙三类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按要求做好结核病人访视工作,访视率达100%。

回顾一整年的防保工作,有喜有忧,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外来儿童管理力度不够,主要原因在于人员缺乏、村级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报告外来儿童的变动情况。

二是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和经常性不够。三是月报表上报数据有时缺乏准确性。

总的来看,防保工作实现了稳步发展,基本完成了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工作,使预防工作深入民心,得到全街道社区群众的积极配合,以便更好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争取在今后的工作里加倍努力,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项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实处。

附件:1. 20__年建卡情况一览表

2. 20__年五苗接种情况统计表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8)

[中图分类号] R18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10(b)-0118-06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深化,社区卫生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疾病防控网络的“网底”,是防控传染病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关口[1]。而传染病的防控——隔离治疗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都依赖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面配合。新《传染病防治法》(2004)中规定,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2]。《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管理规范》也明确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传染病防控中应尽的各项职责。在社区内早期识别和发现可能的传染性疾病,对于防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具有重要意义[1]。

学龄前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和各器官系统逐步完善的阶段,抵抗疾病的能力较弱,容易感染各种疾病。托幼机构是幼儿相对集中的场所,幼儿群体如缺乏有效的免疫应答能力,一旦有传染源进入,就很容易引起传染性疾病的爆发流行[3]。没有进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往往为散居状态,缺乏统一管理,在社区中常常成群活动,为传染病的流行提供了可乘之机。流动儿童的管理则更为困难,其基础免疫疫苗接种往往较低[4]。因此,学龄前儿童的传染病防控是社区儿童传染病防控的重中之重。本研究某社区2008年传染病发病率前10位的疾病中,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细菌性痢疾及其他感染性腹泻都是儿童中常见的传染病[5]。但既往研究中针对社区学龄前儿童传染病发病情况的研究较少,因此了解该社区学龄前儿童传染病发病谱对确定防控重点疾病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为了解社区学龄前儿童现行传染病发病情况,为今后学龄前儿童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参考,笔者于2011年3~9月,对北京市某社区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模式的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学龄前儿童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的调查对象为居住地点为该社区,发病年龄为0~6.5岁的所有儿童;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的调查对象为地址在本调查社区内的所有托幼机构。

1.2 研究方法

1.2.1 社区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调查

社区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调查资料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从系统中选择2008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的发病报告信息,然后筛选出居住地址在该社区、发病年龄为0~6.5岁的儿童,剔除记录中“审核状态”为“删除”的病例,资料导出格式为Excel表格。调查内容包括发病儿童性别、年龄、户籍、散居/托幼状态、发病时间、疾病名称。

1.2.2 社区内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调查

社区内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资料来源于该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科对该社区托幼机构进行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托幼机构名称、举办性质、拥有儿童人数、拥有教师人数、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托幼机构内儿童发生传染病的名称及发病时间。

1.3 质量控制

1.3.1 专家论证

对研究计划包括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进行严格的专家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1.3.2 现有资料收集

选取权威的资料来源,免疫接种资料来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传染病报告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托幼机构资料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托幼机构普查资料。资料收集后进行进一步核对,去除重复、无效的记录。

1.3.3 资料录入

资料录入前首先经过专人核查,保证资料的完整。数据由专人录入,并对录入数据进行核查,以确保录入正确。资料分析时,对于数据中的项目缺失值进行核对。

1.4 资料整理与统计学方法

1.4.1 社区居住儿童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

将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筛选摘录的Excel表格导入SPSS 18.0,对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进行描述性分析,描述传染病构成特点及时间分布。

1.4.2 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科对该社区托幼机构的调查记录整理成Excel表格,导入SPSS 18.0,对幼儿园的师生比、幼儿园各传染病发病率进行描述性分析。

1.4.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8.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社区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传染病发病情况

2.1.1 2010年7月~2011年6月传染病报告发病构成

2.1.1.1 一般资料 该社区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传染病报告发病的0~6.5岁患儿131例,平均年龄为(2.4±1.5)岁,其他一般情况见表1。

2.1.1.2 疾病种类 该社区0~6.5岁儿童2010年7月~2011年6月传染病报告发病构成如表2所示,消化道传染病中发病构成比最高的为手足口病,呼吸道传染病中发病构成比最高的为水痘。总发病构成比顺次最高的3种传染病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细菌性痢疾,均为消化道传染病。

2.1.2 不同类别儿童发病情况比较

2.1.2.1 本市户籍与外地户籍儿童发病构成比较 该社区本市户籍0~6.5岁儿童2010年7月~2011年6月传染病报告发病构成比最高的3种疾病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细菌性痢疾,而外地户籍儿童报告发表最高的3种传染病依次为水痘、手足口病和猩红热,发病构成情况见表3。经检验,本市户籍与外地户籍0~6.5岁儿童的发病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2.1.2.2 散居儿童与托幼儿童发病构成比较 该社区散居0~6.5岁儿童2010年7月~2011年6月传染病报告发病构成比最高的3种疾病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细菌性痢疾,托幼儿童报告发病最高的3种传染病依次为手足口病、水痘和猩红热,发病构成情况见表4。经检验,散居与托幼0~6.5岁儿童的发病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2.1.3 发病时间分布

该社区0~6.5岁儿童2010年7月~2011年6月各传染病报告发病时间分布见表5。手足口病发病主要集中在5~9月;其他感染性腹泻全年均有发病,以6月发病最多;细菌性痢疾全年均有发生;水痘主要发生在11~1月;猩红热主要发生在6月。

2.1.4 不同年份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比较

2.1.4.1 消化道传染病 该社区0~6.5岁儿童2010年7月~2011年6月与2009年7月~2010年6月及2008年7月~2009年6月消化道传染病发病情况比较见表6。2010年7月~2011年6月手足口病发病例数比2009年7月~2010年6月有所下降,但比2008年7月~2009年6月有所上升;其他感染性腹泻发病例数逐年上升;细菌性痢疾发病例数比前两年有所上升。

2.1.4.2 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比较 该社区0~6.5岁儿童2008年7月~2011年6月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情况见表7。2010年7月~2011年6月水痘、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发病例数较前两年均有显著上升,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感冒及麻疹发病例数较2009年7月~2010年6月有所下降。

2.1.5 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病情况

2.1.5.1 托幼机构一般情况 该社区内共有幼儿园15所,公立幼儿园3所,拥有儿童894人;私立幼儿园12所,拥有儿童443人。从儿童教师人数比来看,公立幼儿园平均师生比为1∶4.61,私立幼儿园为1∶6.82。公立幼儿园儿童教师人数比低于所有幼儿园的平均值,且均低于5;私立幼儿园儿童教师人数比分布不均,有3所比值超过10。

2.1.5.2 托幼机构2010年7月~2011年6月传染病发病情况 该社区托幼机构2010年7月~2011年6月无传染病聚集发病报告,散发传染病中发病最多的为手足口病,其次为水痘。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猩红热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的发病率依次为1.27%、0.45%、0.07%、0.22%、0.22%和0.07%。各传染病散发病例在公立、私立托幼机构间的分布见表8。

3 讨论

3.1 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和细菌性痢疾是该社区儿童消化道传染病的防控重点

从2010年7月~2011年6月传染病报告发病来看,该社区学龄前儿童消化道传染病发病以手足口病最多,共54例,其次是其他感染性腹泻和细菌性痢疾,分别发病29和21例。构成顺次与2007~2009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托幼机构儿童类似[6]。从与前两年的比较来看,手足口病在该社区的发病一直居于首位,且在2009年7月~2010年6月达到了99例发病,2010年7月~2011年6月发病例数较2009年7月~2010年6月虽有所下降,但比2008年7月~2009年6月发病数仍有上升。所以手足口病是该社区学龄前儿童传染病防控的首要疾病。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手足口病发病时间主要集中在5~9月,应在发病高峰时间前就做好该传染病的防控准备。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严重时可引起死亡。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可作为传染源,主要通过密切接触或粪-口传播,至今尚无疫苗可以预防,也无特效的抗病毒药物治疗。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该病在须申报疾病(法定传染病)的发病率中居第4位(每100 000人口中有19.3人发病)。原卫生部于2008年5月2日起,将该病列为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的社区预防,着重于依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好疫情的主动发现和疫情的报告工作,并协助开展流行现场的调查与处置,协助落实各项防制措施。要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同时组织社区各方面力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重对居住拥挤、流动人口聚集或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的地方采取集中整治,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状况[7]。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其他感染性腹泻和细菌性痢疾发病例数也比以往有所增长,且位于所有传染病发病的2、3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该社区学龄前儿童其他感染性腹泻和细菌性痢疾全年均有发病,无明显季节特征,这与《传染病学》[8]中描述的夏秋多发不一致。其他感染性腹泻是指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引起的肠道感染,在我国被列入丙类传染病管理。研究显示,正确的喂养方式、卫生习惯和提高儿童营养等措施是降低儿童感染性腹泻的关键因素。很多研究显示,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轮状病毒都是导致儿童感染性腹泻的重要病原体[9]。而轮状病毒疫苗是我国免疫规划二类疫苗,可自愿进行接种。鉴于其他感染性腹泻的高发病率以及轮状病毒性腹泻所占比例之大,在该社区可以加强对轮状病毒疫苗接种的宣传。细菌性痢疾在我国作为乙类传染病管理,其传染源为患者及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粪-口传播为主[10]。目前的痢疾疫苗免疫力只能维持6~12个月,且不同菌型间无交叉免疫,所以防控细菌性痢疾的主要措施仍是管理传染源,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且应彻底治疗至粪便培养为阴性;同时应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做好三管一灭[8]。

3.2 水痘和猩红热是该社区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重点

该社区学龄前儿童2010年7月~2011年6月呼吸道传染病发病较消化道传染病少。呼吸道传染病发病例数最多的两种疾病依次为水痘、猩红热,发病例数分别为14、6例。

由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水痘发病时间主要集中在11 ~1月。与往年相比,发病例数有明显上升。水痘是一种急性传染病,以水痘患者为唯一传染源,其传染性强,易感儿接触后90%发病,主要通过直接接触水痘疱疹液和空气飞沫传播[8]。水痘疫苗为免疫规划二类疫苗,可自愿、自费进行接种。所以除了对传染源进行早期隔离治疗、加强通风换气与消毒外,接种水痘疫苗是保护儿童免受水痘危害的重要方式,应加大宣传力度。

由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猩红热发病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这与《传染病学》[8]中介绍的以冬春季节发病较多不一致。与往年相比,猩红热发病例数有明显上升,应引起重视。猩红热是一种细菌感染性传染病,在我国被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猩红热患者和带菌者均为传染源,主要经空气飞沫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可产生持久的免疫力,但抗菌免疫有型特异性,不同型间无交叉免疫。由于猩红热发病初期主要表现为咽峡炎,2 d后才出疹,所以猩红热的预防措施为当托幼机构中有本病流行时,对咽峡炎或扁桃体炎儿童应按猩红热进行隔离治疗[8]。

该社区流行性腮腺炎发病儿童人数较往年也有所增长。流行性腮腺炎的早期患者及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飞沫传播,感染后可获得较持久的免疫力,且疫苗接种效果好[8]。值得注意的是,如前面计划免疫部分所述,流行性腮腺炎疫苗为我国免疫规划一类疫苗,但本社区流腮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合格率仅为92.4%,与北京市朝阳区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且流动儿童接种合格率显著低于户籍儿童。这可能是该社区流行性腮腺炎仍有不少发病的原因。该疾病在发病前数天患者就开始排除病毒,所以用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主动免疫是防控该疾病的重点[8],社区内应加大对流腮疫苗接种的管理工作。

另外,2008年7月~2011年6月均无风疹发病,2010年7月~2011年6月却出现1例,也应引起一定重视,防止在今后继续上升。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感冒及麻疹发病较以往都有所减少或已无发病,说明该社区这些传染病管理方法适宜,应总结管理经验,继续保持。

3.3 不同类型学龄前儿童的发病构成有差异,手足口病和水痘是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重点

从本市与外地户籍儿童的发病谱比较来看,本市户籍儿童发病构成中所占比例最高的3种疾病分别是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及细菌性痢疾,而外地户籍儿童最高的3种疾病分别是水痘、手足口病和猩红热,同时流行性腮腺炎所占比例也较高。可见,本地户籍儿童发病以消化道传染病为主,而外地户籍儿童则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所以在进行传染病防控时应给予不同的侧重。

从散居与托幼儿童的发病谱比较来看,散居儿童发病构成比最高的3种疾病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细菌性痢疾,而托幼儿童最高的3种依次为手足口病、水痘和猩红热。这与本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病调查的手足口病和水痘发病率最高一致。所以在散居儿童中主要以注意日常卫生、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为主;而在托幼机构中,应该以呼吸道传播疾病以及接触传播的疾病防控为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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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6-7.

[3] 王文军,张璟,刘琥.济宁市学龄前儿童计划免疫及时接种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8,29(5):427-428.

[4] 鲍建敏,胡红艳,任建华.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华全科医学,2013,11(3):446-447.

[5] 常艺,刘民,刘艳俊,等.北京市某社区2008 年报告传染病发病资料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11,14(3A):769-771.

[6] 李龙建,刘英,曹殿起,等.北京市门头沟区2007~2009 年儿童传染病疫情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5):1107-1111.

[7] 李兰娟.手足口病[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26-35.

[8] 彭文伟.传染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146-153.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9)

1 现状及问题

1.1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从 1978 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通过对儿童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有效地控制了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对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但“重治轻防”的观念仍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计划免疫工作,预防接种所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未被充分认识,再加上地方财政紧张等因素,导致计划免疫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计划免疫工作的需求。有关调查表明,目前乡级防保人员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村医待遇低或无待遇,导致他们缺乏工作积极性,有些村医不愿承担计划免疫工作,甚至弃医从农或从商,严重影响了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落实。

1.2 流动儿童管理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变革,我国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流动儿童群体庞大,居无定所,预防接种工作难以落实,已成为影响计划免疫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突出问题[1]。2004 年我区 0~7 岁儿童数为 76703人,其中流动儿童 4001 人,占儿童总数的 5.22%。根据 2004 年全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区约有 3.0%的流动儿童尚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主要原因是:一是大部分流动儿童家长来自偏僻的农村,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缺乏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知识的了解;还有部分流动人口是计划外生育,儿童家长怕罚款而拒绝为儿童接种;有的儿童家长由于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计划免疫工作者多次通知并上门动员仍不接种。由此可见,影响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的主要因素在儿童家长方面,与有关报导相近[2]。二是免疫程序难以确定。调查资料显示,近半数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史无据可查,有免疫史记录的,其接种情况也有相当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免疫程序,对这部分儿童如何安排接种,是一个令基层计划免疫管理人员大伤脑筋的问题。三是预防接种通知难以到位。流动人口是一组动态人群,搬迁频繁,居无定所,致使预防接种通知难以到位,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接种率,使这部分人群成为 传染病多发、爆发与流行的高危人群[3]。

1.3 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中的立法及执法问题 计划免疫工作任务是由国家规定的指定性规划任务,对计划免疫工作的实施和发展产生了保护和约束作用。 2004 年 12 月 1 日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计划免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政府和儿童家长均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及时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意味着我国实行的是“强制性”免疫策略。只要无禁忌证,儿童都应该接受预防接种。但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大部分儿童家长都能够按要求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国家规定程序及时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但仍有部分儿童家长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或意识不到位,未能按规定程序为其儿童适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使这些儿童不仅自身受到了疫苗针对传染病传播的潜在威胁,还危及了其他的易感人群,影响了整体预防接种效果。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儿童家长应妥善保管好预防接种证,以备入托、入学、出境时查验。目前我区大部分儿童家长都能意识到作为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预防接种证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妥善保存。但我区对入托、入学新生查验计划免疫接种证资料显示,仍有 5% ~ 8%的家长由于不重视而造成儿童预防接种证的丢失或残缺不全,使这部分儿童由于预防接种记录不全或丢失而极易造成误种、错种或漏种,从而对其身体健康造成隐患。

1.4 新疫苗的推广问题 预防接种是控制和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重要而又简便易行的方法之一,不但保护个体免受传染病的侵袭,而且在群体中也限制了病原微生物的传播。近几年,我国每年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为适龄儿童实行免费计划免疫接种,使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接种率得到提高,形成较高的人群免疫水平,控制和消灭了针对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许多国产、进口新疫苗不断问世,用于儿童免疫预防,以进一步减少儿童的发病和死亡。这些疫苗均为有价疫苗,这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儿童家长增加负担,减少这部分儿童对新疫苗的接种率[4],从而使新疫苗的接种、推广受到局限。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和人口大区,经济地位处于中下等,如何在现有条件下促进新疫苗的接种及推广,已成为政府部门及基层广大计划免疫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1.5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问题 目前国内免疫接种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尽管经过逐步改良,但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仍时有发生,这给基层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一些问题。由于部分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对疫苗带来的异常反应宣传不到位,极少数的儿童家长不理解,纠缠不休,向所属医院及卫生防疫部门索赔经济、精神损失,致使基层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对预防接种工作心存顾虑。

2 对策

2.1 预防为主 是我国建国后提出的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客观规律和行之有效的基本卫生方针,不能偏离和动摇,要坚决改变过去“重治疗轻预防”的不正常现象。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都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措施做出明确的规定,政府为各级计划免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是必然的。目前我国对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包括对计划免疫的投入,采取分级财政体制,即各级政府负责各自的计划免疫财政投入[5~7]。由于各地区经济、财政状况不同,导致其计划免疫财政投入差异很大,特别是贫困地区,政府对计划免疫工作可能拿不出足够的经费,甚至根本无经费支持,这样有部分儿童将享受不到计划免疫工作带来的好处,对他们来讲有失公平。因此,由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对基层计划免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应是较好的解决办法。

2.2 促进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综合管理 提高流动人口的免疫覆盖率是控制流动人口发病的关键,而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对其适龄儿童及时进行“五苗”(含乙肝疫苗,下同)接种及补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中之重。要克服接种任务重,人力不足的现象,与各街道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合作负责对流动儿童进行专项登记,从而形成多层面、多结构相互协调、配合的管理模式;为适龄流动儿童建立临时接种卡,提高“五苗”的接种率; 坚持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促使流动儿童及无证者主动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疫接种;对临时流动儿童在尚无根本有效措施情况下,开展经常性的查漏补种工作、入户接种、匿名接种等均可作为补救措施。

2.3 计划免疫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从计划免疫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属性可以了解到,计划免疫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均带有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把计划免疫的重要手段—预防接种上升为法律制度[8],因此国家应依法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处罚条例及细则,促使每位公民切实履行其在计划免疫工作中承担的法定义务,用法律的手段确保其有效实施。

2.4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开展社会宣传动员 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计划免疫用“五苗”及新品种疫苗应进行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宣传。通过宣传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提高公众对计划免疫工作的认识,使每个公民为了民族的未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大力支持计划免疫工作。同时对下岗职工、“低保”家庭、农村低收入等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的预防接种问题,政府部门可考虑依据其父母的“下岗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对这部分儿童的疫苗接种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减免,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五苗”及各种新疫苗的接种率。

2.5 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 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既能起到接种疫苗的宣传效果,帮助儿童家长了解接种疫苗的知识,要求家长如实反映儿童接种史、过敏史及目前健康情况等,以降低疫苗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配合医生做好儿童的预防接种;又能对医务人员起到保护作用,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制订出操作性比较强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级划分标准及对应的处罚措施,这样在处理异常接种反应时,无论对儿童家长还是医务人员,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在根本上规范异常接种反应处理工作。

2.6 加强计划免疫专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及业务素质 计划免疫工作的重点就是提高免疫接种率,提高预防质量和安全接种系数。一旦发生接种差错事故,首先计划免疫工作者应诚恳地赔礼道歉,以人道主义精神认真进行安抚,对责任人予以应有的行政处罚,次之应考虑罚款赔偿和补偿,使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在今后的实施中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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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宫旭华,卢祖洵.我国现阶段卫生筹资政策分析.中国卫生经济,2004,23(251):55-56.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篇(10)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__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__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__

县人民医院院长

__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__ 县疾控中心主任

__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__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__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__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__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__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__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____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

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__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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