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4 00: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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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市迎办2008年奥帆赛为契机,优化发展秩序,提升城区品位,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深化城管理念。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规划城管、法制城管、信息城管、精细城管、人本城管”的管理理念,推进“大城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特色街区、示范社区的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创建1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继续做好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三点”整治及亭体清理工作;重点抓好铁路沿线及两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强化依法执法。严格落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法为民、服务热情”的工作理念,按照人本生态的原则,实行高标准的人性化管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积极探索法规建管、社会化共建共管、专业执法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治理

1、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对道路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公厕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2)切实抓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及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加大环卫日常巡查督导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园林绿化整治

(3)大力推进城区绿地建设和管理,构筑分布合理、植被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重点抓好道路绿化、垂直绿化、山头整治、庭院绿化等绿化工作,努力提升城区绿化档次。

(4)完善道路行道树建设,新植、更换大规格优良树种,形成特色景观道路;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避免出现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等现象;落实小区、庭院专业管护,解决行道树缺株、死株及小区庭院病死树木问题;搞好病虫害防治,杜绝病虫害尤其是国际防疫性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提高生物防治率。

(5)抓好山林防火基础设施和专业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以山林防火为重点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3、城市水系和大气治理

(6)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实施李村河截污工程和郑州路河下游等河道整治工程。

(7)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做好烟尘控制区管理工作,建成区内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

(8)加强扬尘、噪音、油烟污染控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切实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保持在330天以上。加大噪音、油烟扰民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虽经环保部门审批但仍存在噪声、油烟扰民的行为。

4、养犬治理

(9)组织清理违法养犬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养(繁育)犬、无证售犬、养犬扰民、养犬破坏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治理

5、市政道路整治

(10)积极推进辖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步伐。

(11)加强道路检查井的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6、交通秩序整治

(12)按照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辖区新建停车场建设步伐。

(13)对有条件的人行道进行改造,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已建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行为。

(14)积极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清理占用盲道设置亭体、摆摊经营等行为,确保盲道畅通;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合理调配停车资源,加强占道停车治理,严厉查处车行道、消防车通道乱停车行为。

(三)景观灯饰亮化治理

7、户外广告整治

(15)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规范建设工地及其他场所的围挡广告设置。

(16)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17)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活动,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对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缺字、掉字、锈字等现象进行普查整治,拆除低档次的户外广告和残损、停用、废弃的霓虹灯,规范达标路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的设置,清理窗花。

(18)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安检制度,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

8、街道景观整治

(19)继续开展创建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年内完成1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的创建工作。

(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9、窗口单位周边区域整治

(20)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星级宾馆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窗口及周边区域的良好形象。

10、社区环境整治

(21)清理整治居民楼院内的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问题,搞好楼院的绿化、美化、硬化,进一步完善楼院的公共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年内创建20个“两无三化”楼院。

(2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创建品牌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竞赛等活动,大力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

(23)加强社区建设,按照**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24)推行每个社区(村庄)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的模式,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洁,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11、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25)严厉打击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教唆、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个体摊点、游商浮贩、各类亭体;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26)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和安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拒买、拒吃学校周边摊点销售的煎炸小食品活动;教育学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持好学校周边秩序。

12、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27)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区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市场冒市等问题。

(28)推行“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证件过期继续经营等行为,逐步建立适应群众消费需求和经营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13、建设工地整治

(29)规范市政建设施工现场,工地围挡规范、整洁;工地各类散状杂料堆放必须覆盖,渣土清运车辆必须覆盖。

(30)加强驻区单位、部队建设工地及周边监管力度,确保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治理。

(31)做好建设工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14、城乡结合部整治

(32)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制度,建立适合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5、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33)加强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力度,组织人力、物力,集中清理整治铁路两侧(铁路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卫生。

16、公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34)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切实做好辖区路段两侧可视范围的环境治理工作。

(35)及时清理公路两侧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大日常保洁力度。

(五)城管执法专项

17、城管执法专项治理

(36)落实亭体规划定点,组织招、投标和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拆除非法亭体。

(37)严格落实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定点规划制度,加大对非法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的查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继续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对新增设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严格审查其合法经营证件,并做好法规和整治宣传;对无证经营或证件不全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予以坚决取缔。

(38)依法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年内完成全区5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新生违法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机制。

(39)严厉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妨碍行人通行等行为。

(40)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废弃物以及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室外噪声扰民等行为。

(41)严格按照《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42)大力开展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婚庆礼花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突出抓好“三个规范”(牌匾橱窗设置、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停放规范)。

(43)严肃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六)制度建设

18、法规制度建设

(44)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19、规划城管

(45)树立城市管理和执法应有规划的“规划城管”理念,加快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亭体、洗车点、修车点、废品收购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依据规划开展和深化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七)公众参与

20、社会救助

(46)积极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告知、劝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职能;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1月至2月)。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区**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及各专项治理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集中时间、人员、设备,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每个月要向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回头看,对一些回潮问题,要限时整改。区政府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召开全区会议,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由建管局局长王可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区建管局负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

篇(2)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一要严格应急值班纪律,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讯畅通,特别是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自觉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的应急处理工作。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擅离职守、措施不力和不服从应急处置安排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三要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的及时畅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有关应急信息。特别是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信息,要及时报告。紧急信息要在口头报送的同时,及时用文字形式随后上报。

二、尽快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我市已按照要求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或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各居委会、村委会等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纳入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接受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

三、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此次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是对各应急预案可行与否的一次检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力量,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修订和完善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方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同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各有关部门对应负责制定。目前我市总体预案确定的24个专项预案已编制完成了12个,85个部门预案已编制完成23个,未完成的要抓紧编制,已完成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二是编制和修订重点企业和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化工、冶炼、供水、电力、通信等容易发生灾难性突发事件或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市级重点骨干企业也要搞好相应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这项工作由联系分管的市级部门牵头并具体布置落实。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三是编制和修订基层应急预案,继续深入推动应急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四进”活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全社会应急处置的能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本辖区内的街道、村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进行安全应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意识。四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兴政办发〔2008〕34号)文件精神,今年按要求要进行11次演练,承担今年应急演练的市级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尽快认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按期完成演练任务。

四、大力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篇(3)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各村必须认识做好乡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排大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认真总结历年来汛期交通安全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村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辖区内乡村道路和在建工程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大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论证工作,提出整治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情况,及时跟踪总结实施成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交管站办公室,电话:,负责具体办公。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汛期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三、工作要求及排查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镇实行属地责任制,各村负责村道、桥涵的安全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乡道及全镇监管督察,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整治工作力量,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认真排查,狠抓整治。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及桥涵认真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能及时整改的要认真整改到位;对较大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治的,提出整治建议及措施,设置警示标志,保证群众的出行安全;健全公路桥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其排查范围如下:

1、及时清通水沟和涵洞、确保排水畅通;

2、及时修复路基路面缺陷;

3、加速对危病桥梁的整治;。

4、落实危岩险段急弯陡坡临崖临河安全措施;

5、补充完善安保设施;

6、及时在安全隐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

四、加大投入,强化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养护整治的深度,按照隐患轻重缓急,积极推进有序实施。对各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检查督查,特别是检点督办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对整改难度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设立好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落实专人看守和观测,同时要落实整改方案,时限、人员和资金,确保汛期安全。

五、做好乡村公路汛期值班值守和事故报送工作

各村村道公路汛期安全工作,一是要落实村领导带队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与镇政府信息畅通,遇到重大汛情村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理;二是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组建自救组织;三是做好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时,能做到反映灵敏、有效处置;四是严格落实汛情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确保汛期安全工作信息传递快捷畅通。

篇(4)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突出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城市中心商业区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化,切实改善城市中心商业区面貌,提高城市品位,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城市中心商业区的集中整治,实现“五个明显”变化的工作目标,即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经营秩序明显规范、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市民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整治范围

近期(2011年9月20日—12月20日)重点整治范围为:西起六峰路,东至上阳路,北至黄河路,南至和平路的城市中心商业区。在巩固近期治理成果基础上,逐步向市区所有的主次干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推进。

三、近期整治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10月20日)

按照《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扎实推进城市中心商业区综合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拆除违章搭建构筑物、棚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排查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清理违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清理垃圾小广告,提升广告、牌匾设置档次;修缮维护湖滨商业步行街内的道路及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设置限制车辆进入湖滨商业步行街的隔离栏,改造湖滨南停车场,提升停车场设置档次;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施划停车线,规范交通秩序,推进畅通工程。

(二)深化提升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

在城市中心商业区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向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延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维护市区破损道路及配套设施、消防设施,排查清除各种隐患;提高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设置标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路长单位责任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奖惩,实现城市管理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城市形象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大幅提升。

四、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宣传发动。新闻媒体要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采用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宜居家园理念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并积极参与宜居城市建设,表扬先进,曝光落后,营造城市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二)清理疏导。集中整治市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的各类占道经营,取缔流动摊点、规范暂时保留的马路市场。对部分流动市场实行划区、定项、限时和分类管理,将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劝导进店入市场经营。对城市中心商业区的占道经营商户,按照经营范围疏导至和平路市场、文化宫夜市、豫州商场、北停车场等专业市场,规范商业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和平路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稳控稳定。维护城市管理集中整治的正常秩序,对治理涉及的商户,做好接访、解释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置紧急事件、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局。

(四)设施维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改造进度,修缮和维护城市道路、道板、污水管道,设置道路、步行街隔离设施,升级改造环卫、市政公用设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五)综合交通。开展“畅通工程”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城区车辆疏导,严查各类乱停乱放、随意停车载客、车辆随意调头等行为,切实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证照查验。加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商品流通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保证商品、食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七)停车秩序。规范市区各类停车场(点),取缔违规收费停车场(点),规划设置、施划机动车停放泊位及行车线;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出租车停车秩序,完善出租车临时停车场设施;设置交通禁行、禁停标志牌及车辆停放标志牌;加快湖滨广场南停车场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八)市容市貌。严格落实路长单位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路长单位要按照市城市管理指挥部分工,积极做好分包路段的检查、督促、协调等工作,并协调、督促分包路段内沿路单位的门前“三包”与环境整治工作,包括户外广告、夜景照明设施设置等。

责任单位:湖滨区政府、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九)广告牌匾。按照“一户一匾、整齐划一、简洁大方”原则,加大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力度,统一规划,实现一街一景。取缔各类破旧零乱广告、牌匾,清除城市视觉污染,打造城市崭新街景。

责任单位: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十)环境卫生。严格按照“五无五净”(无堆积物、无果壳纸屑、无污泥积水、无砖石瓦块、无人畜粪便,路面净、树穴净、道牙净、排水痹净、果皮箱净)标准,加强道路、临时市场、瓜果摊周边、树坑等部位保洁工作。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责任单位:湖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十一)餐饮卫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工商局和规划城管执法局配合,对市区中心商业区饮食服务业经营商户的食品卫生、营业执照、经营环境、健康体检证明、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进行联合排查,规范符合经营条件且证照齐全商户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无营业执照、无健康体检证明、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明的商户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五、工作措施

篇(5)

以党的xx大、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篇(6)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委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委、区工商分局和各镇街、园区(、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对民爆物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区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完善民爆物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基本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民爆物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规范民爆物品市场秩序。

三、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全区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年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大排查阶段(年8月11日―8月31日)民爆物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摸清全区民爆物品安全基本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

三)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大整治大执法阶段(年9月1日―11月15日)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总结成果,总结提高阶段(年11月16日―12月15日)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民爆物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风险抵押金的缴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执行安保互动政策的情况;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审查情况。

三)并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有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等。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演练情况。四)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

对安全隐患的防止措施。五)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限期治理。

六)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七)违规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情况。

五、保障措施

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一)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民爆物品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活动的黑名单。新申请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经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

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二)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保证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从业准入标准,三)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民爆物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相应素质要求,作为安全许可条件,纳入审核范围。督促企业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从业人员100%接受专业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从重处罚,四)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建立专账,五)严格执行经济政策。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项使用。足额缴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员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增强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准入门槛。

六)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全区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商委、区公安分局、区交委、区工商分局及各镇街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职责分工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以及销售过程的储存、配送环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以及爆破作业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交通、工商等部门及镇街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区商委牵头开展全区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是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效措施,加强领导。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作为预防事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推进,确保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落实。要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切实抓好安全事故防范,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坚决遏止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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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产业规划,提高准入门槛

1.明确产业规划。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淘汰落后烟花爆竹产能,有序推进烟花爆竹整顿退出工作,推动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和转型升级。

2.提高准入门槛。企业工程设计与建设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遵循《设计指南》及《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延期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19〕115号)要求。严格保留企业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审查,一律不予签字上报。

(二)规范企业现场管理

1.规范无药工序的管理

①无药工房内电线必须套管,敷设规范,严禁出现明接头。一律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②无药工房内不得存放原材料、带药的成品或者半成品,杜绝存放药物。

③各工房杂物必须及时清理,易燃物要及时处理到位。

④无药操作间不得堵塞通道,确保万一发生燃烧事故能及时撤离。

2.规范原材料管理

①原材料购进应到证照齐全的原材料经营批发公司(经营部)购买,所购进的原材料入库时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品名、规格、出厂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包装要求等要素,每一批原材料入库必须有登记。

②新购入的原材料应实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建立并保管好检测登记台帐。

③原材料必须按氧化剂、还原剂分类存放,严禁不相容物质混存,严禁超量储存。在原材料仓库外墙显著位置设置与所储存材料逐一对应的标识,公示相应材料的储存定量、危险特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④原材料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原材料原则上采取整件领用方式,要有出库登记,一次未使用完的原材料要妥善存放在原材料中转库。

⑤针对仓库所储存原材料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通风、散热、除湿以及防火、防雷、防静电措施,设置超温超湿、有毒有害以及火灾报警等安全设备。

⑥加强对原材料仓库的巡查检查,及时维护仓库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原材料储存安全,严防被盗或丢失。

3.规范1.3级工序的管理

(1)烟花企业

组盆串引工序

①必须专人配送引线,专职送引员必须在员工上班前将引线配送发放到位,下班后将引线送回中转库。

②严禁成箱领引、藏引,超量存放引线。

③每间工房内按设计定员,最多不能超过4人以上同时作业。

组装工序

①严禁出现“四合一”作业现象,不得在组装工房内装发射药,组装成品工房内严禁存放未装发射药的组盆后空筒,否则视为“四合一”作业。

②每栋工房必须张贴内筒定量表,严禁工房超量存放效果件,必须按定量表进行作业。(内径1.2吋内筒存放427发、内径1吋内筒存放915发、内径0.8吋内筒存放1365发、内径0.5吋内筒存放2275发)

③严禁存放裸药,重点关注药柱、单棵直径在1CM以上的大亮珠。如企业需要生产该类产品,则必须将药柱用已点尾的空内筒进行包装后方可进入组装工房。

④严禁出现超规格的产品,即内径30MM(1.2吋)以上的组合类烟花以及擦炮、天地双响等特殊产品。

⑤严禁将当天剩余的效果件存放在组装工房内过夜。

⑥严禁使用铁钎钩内筒。

封装工序

①严禁超量存放半成品,要保证通道畅通。

②散装成品必须及时送回成品中转库存放。

③工作台下严禁存放其他杂物,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内筒中转库

①严禁存放药物,仅限存放半成品。

②严禁超量存放半成品,库房应标识1.2米限高红线和限量线,并预留安全通道。

③有效控制上下工序工房人员交汇集中或交叉作业。

④地面必须铺垫防静电橡胶垫,并可靠接地。

(2)爆竹企业

机械插引工序

①插引工房栋与栋之间距离必须达12米以上,最多仅限4间连建。

②插引工房必须建设实心、到顶的人引隔离砖墙,且隔离墙上的穿引孔必须规范加导管,过引严禁一孔多引。

③严禁超量领用引线,实行引线配送制度,配备配送员、配送工具。配送流程是:配送员到引线中转库领取引线(单次最大量为2箱)——在插引工上岗前,配送员将单架最大值的引线送至插引车间内——插引工引线快用完时,配送员进行配送——插引工下班后,配送员将插引车间内未上架的余引回收至引线中转库。

④每间插引工房除引架上的限量引线外不再留备用引。

⑤严禁存放超量存放已插引引饼,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机械结鞭工序

①严禁超量存放土饼,内径0.6㎝至0.8㎝的土饼仅限存放300饼,特大红炮仅限存放100饼。

②结鞭机摆放整齐,要保证通道畅通,主通道要大于1.2米,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搬动结鞭机。

③结鞭机必须用橡胶包脚,转动部位必须转动自如,并要经常清理、保养。

④下班前应把引线、半成品归库,不得在车间内存放引线、半成品过夜。

⑤结编工房防尘措施必须到位,药尘按时清理干净。

⑥每间结编工房不得留备用带引。

封装工序

①严禁超量存放半成品,要保证通道畅通。

②未封装完的半成品必须送回散装中转库存放。

③车间内不得存放半成品过夜。

④工作台下严禁存放其他杂物,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3)引火线企业

湿法机械制引工序

①严禁超设计台数配备制引机,严禁许可后私自“加机”。

②生产过程中,制引间药桶及地面、制引机药斗及其地面应经常保持湿度,工房内保持整洁。

③操作工下班后必须将工房内剩余混合药送回到混合药中转工房,严禁存放在制引工房。

④下班前必须清洗机械,整理工具,清扫卫生,确保地面、机械不留余药。

湿法药物混合工序

①配药间应经常保持湿度和整洁。

②配药桶必须保持湿度和整洁,容量控制在每桶药5公斤以内。

③严禁超量存放混合药过夜。

(4)成品库

①成品入库时必须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存。

②成品库必须限高线与地面堆垛线、运输线、离墙线,防止超限超量。堆垛离内墙的距离不少于0.4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少于0.7米,运送成品的运输通道不少于1.5米,均在地面用黄色线标注。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米,在墙面用红色线标注限高线。

③仓库内必须配备温、湿度计,消防设施必须完善,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进入仓库内必须触摸静电消除仪,入库车辆必须使用电瓶车,必须做好防潮、防漏、防火工作。

④严禁在成品库内进行翻箱作业。

⑤烟花成品库严禁出现使用违禁药物以及夹泡沫“假大空”超药量、散筒、炸筒、低炸、断火、引燃装置、标识标志等不符合国家安全与质量标准的产品。爆竹成品库严禁严禁出现使用违禁药物、“假大空”稀炮、超药量、计数、引燃装置、标识标志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规范1.1级工序的管理

(1)烟花企业

亮珠生产线

①必须安装混药机械,禁止手工和药。

②机械混药单配药量严禁超过5公斤,地面应保持长流水,墙面、屋顶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冲洗。

③亮珠生产工房严禁存在机械运转时人、机长时间分离现象,严禁出现药物超量作业现象。

④亮珠筛选与制亮珠在同一工房内的严禁超量。

⑤禁止专人配送混合药,必须由操作工到中转工房定量自行领用。

⑥禁止大量存放亮珠珠芯在中转工房。

⑦必须使用亮珠烘干机烘亮珠,严禁自然凉晒亮珠,亮珠晒场必须予以拆除。

效果件生产线

①必须安装混药机械,禁止手工和药。

②禁止出现“三合一”现象,即装亮珠、装炸硝、紧口三道工序在同一间工房内完成。

③装完亮珠或炸硝后进入下一工序单次中转仅限五饼一次运送。

④装亮珠与装炸硝工序间必须设立中转平台,禁止直接送入下一工房内或双方手手相接,禁止人员交叉。

⑤混合炸硝每配限量3公斤,中转工房仅限存放2次配料备用。

⑥严禁超规格装药,C级组合烟花单个内筒开爆药高氯酸盐加合金粉末不得大于2克。

⑦禁止专人配送混合药物,必须由操作工到中转工房定量自行领用。

⑧工作台面余药必须及时清理,地面保持长流水,墙面、屋面必须一个月全面彻底清洗一次。

⑨必须错时运送空内筒和错时中转效果件,避免出现人员交叉。

⑩严禁剩余混合药物留存在装筑药工房内过夜。

装发射药生产线

①装发射药工房附近必须设置中转库。

②作业时黑火药从总库分领至中转库及黑火药药洞黑火药中转必须采取错时领用,配备专人配送。装黑火药工房剩余黑火药及时回收入库。

③操作工与中转工严禁在同一工房内作业,必须避免人员交叉。

④装发射药工房与黑火药中转工房原则上可以设置雨棚。

⑤严禁装黑火药工房成箱领用黑火药,黑火药盛装工具必须具有导静电功能,且限制容器容量,盛装最大值为8公斤。

(2)爆竹企业

配装封一体机工序

①一条生产线只允许安装一台爆竹配装封一体机,所有引线中转库、插引、中转、封装、成箱等工库房必须与一体机产能相匹配。

②一体机工房核心部位墙体、屋面结构必须符合本质安全要求,墙体必须符合“回”字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50cm+38cm”规范,积极推广“50cm+50cm”,核心部位必须使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整墙,屋顶必须采用彩钢顶等轻质易碎材质,不允许使用木梁、瓦顶。

③严格执行《市爆竹配装封一体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俗称“39条”),一体机特种作业人员对“39条”应熟记于心,落实于行。

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必须张贴上墙,与现场操作人员一致。

⑤机械运转时进饼区、核心区域和第二次回收药处必须保持储水状态,其它地面应保持湿润。

⑥严禁超员,现场不得超过5人,无关人员在机械运转时不得进入作业区。

⑦配装封一体机不得超设计产能、作业时间违规加班、赶工作业。

⑧严禁配装药一体机超时超药量作业,每小时产能不得超过1200饼,每天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3)引火线企业

绕收引工序

①绕收引工房定员为1人/栋,严禁绕收引车间超员。

②严禁用铁钩扁担运输引架。

③严禁超量存放绕引后引架,严禁以房代库存放引线。

引线包装

①统一规范引线包装,禁止使用大小不一的香烟包装箱包装引线。

②引线包装箱小型化、专用化,单箱药量不得超过6公斤,包装箱注明厂名、厂址、规格、数量、药量、合格品批次、流水线编码等。

阳光棚及晒场

①晒场和阳光棚必须采用规范的四面防护墙,高度为1.6米左右。

②晒场四周必须留有安全出入口,安全出入口不正对绕收引工房出入口。

③严禁在专用晒场外晾晒引线,严禁叠加晒引。

引线烘干机(房)

①每家引线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一台以上经过省级论证、安全合格的引线烘干机或建设一间引线烘干房。烘干房要做到机引分离、定员定量。

②严禁超量存放已烘干引线,应及时将引线成品入库。

引火线成品运输

引线运输必须使用危爆专用车辆,严禁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停靠,鼓励采用专业化运输、专业化平台管理。

5.规范药物中转库及药物总库区

①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三库四防”要求建设药物总库,药物总库原则上不得建设在厂区围墙外。平缓地段应建设实体围墙,陡坡地段应实施刺网围墙,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到位。

②药物库区应体现小型、分散、“坑道化”要求,黑火药中转药洞应建在山体中,并呈“7”字型布局。

③药库面积必须与设计药量相匹配,严禁“大库小容”,防止严重超量,大库要减容封闭到位。严禁中转库代替总库超量存放药物。

④药物总库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值守。药物入库与领用必须坚持错时、限量原则和登记制度。

⑤按规范要求堆放药物,并划好限高限量线。

⑥禁止两人以上同时进入药物总库区。

⑦药物入库必须使用加装了挡板的电瓶车。

⑧黑火药进厂入库需使用专用运输道路,避开作业人员密集区域,入库卸载仅限一人。

⑨禁止亮珠与炸硝、亮珠与黑火药混合存放。

⑩中转库严禁存放已混合的药物过夜。

6.规范机械管理

①配装封一体机使用年限到期,鼓励使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的一体机,逐步淘汰钢铁材质的一体机,更换时积极推广应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产品,但必须是经省级安全论证合格产品。

②严格按照《市爆竹配装封一体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即:“39条”管理规定)组织生产作业。烟花混药机械按配装封一体机同等管理。

③严禁未紧口的药饼下配装封一体机生产线,严禁堵塞通道。严禁二次装药与药饼(未封口药饼)下配装封一体机生产线。

④机械运转时,安全防护必须到位,安全警示设备必须保持有效。禁止操作人员进入机械核心区域。

⑤企业必须每两个月一次定期做好一体机、混药机“4S”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报告书存档,维修保养前必须全面清理机械余药,工房内的药物、成品、半成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全部搬运到其他工房。

⑥使用期满三年的配装封一体机必须更换核心部位或整机。

⑦禁止配装封一体机生产不紧口的擦炮、内筒、大爆竹等半成品。

⑧必须专业人员进行机械维修,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在维修现场。

⑨严禁带药维修机械。

⑩所有机械必须可靠接地。

(三)规范风险管控示范建设

1.规范现场管理制度

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应急、安全生产责任,配强配齐应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经省厅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②企业必须设立综合监管办公室、安全生产调度办公室、教育培训室、事故警醒室、资料档案室。企业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照、各类图纸(设计图、地形图等)、安全评价报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证件、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材料、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有关资料,整套放置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室内,以备随时抽检。

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危险源建档立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违规违章处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在办公室张贴。

④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张贴在各工房醒目位置。

⑤烟花组装工序定量表必须张贴在组装工房外墙。

⑥“一图一牌三清单”必须完善张贴到位。

⑦各工房实行定置管理,按要求划线,归置物品。

⑧设置20米以上的安全文化长廊,张贴安全宣传展板。

⑨完善安全标示标牌、安全警示标语。

⑩四区隔离到位,设置分区标牌。

2.规范安全培训制度

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应急部门进行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按时进行复训。

②企业每月10日必须对厂内员工进行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培训人员签名。

③新进员工和调岗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④所有企业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聘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完善培训台账。

⑤落实班前会制度,安全班前会由安全厂长、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召集并主持,各工序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参加会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会议室、食堂、生产线现场等区域进行,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讲解岗位操作规程、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警示事故相关情况、通报厂内违规员工情况等为主,使员工受到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企业应完善好安全班前会相关台账记录,包含员工签到、培训内容、培训照片等,并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完整。

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3.规范隐患报告制度

①企业对上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五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资金、预案),要制定隐患整改报告单,将隐患整改情况上报给检查单位。

②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警醒员工。

③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即落实“双报告”制度。

④履职报告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

⑤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急善后机制。坚持安全生产责任险全覆盖,并将其作为企业行政许可、复产验收的必查项目。

4.规范企业登记制度

①必须配备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门卫,并实行24小时值守,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

②全面应用员工出入“门禁”系统,规范员工进出厂登记、“留印”。

③规范从事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管理,对错时上岗的涉药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实行酒精测试,防止酒后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维修,各企业制定并落实该项制度,自行购买酒精测试设备。

④每周隐患排查必须予以公示,对员工违规行为必须公示登记并处罚到位。

⑤黑火药、亮珠、内筒、引线等药物出入库必须登记到位。

⑥视频监控巡查记录如实登记到位。

⑦落实《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危害九条规定》要求,落实防静电措施(冬季A级工序每1小时洗手一次,C级工序每2小时洗手一次),登记到位、真实。

⑧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员检查记录、带班厂长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落实整改记录、巡查记录登记到位。

(四)规范产品运输管理

1.烟花爆竹运输依法实行许可制。由目的地公安部门签发运输许可证后到我县公安机关备案,坚持有证运输、专用危爆车辆运输。

2.烟花爆竹运输除办理运输许可证外还必须具备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证、驾驶员危险物品运输证、押运员证等证照,并做到人证、车证相符。

3.烟花爆竹运输必须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经停路线行驶,并采取错时运输的原则予以运输。

4.烟花爆竹运输在装车出厂前必须向当地乡镇应急管理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予以备案,乡镇应急管理所应加强对相应证照的审查。

5.烟花爆竹企业在装车运输前必须在包装箱显著位置张贴产品流向信息条码并录入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系统。

6.烟花爆竹企业不得将超许可范围或不符合购买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批准的产品或半成品装车运输。

7.黑火药使用企业要求配送单位采取早晚错时配送方式予以配送到企业,黑火药配送运输单次最大运量为2吨。

8.装载烟花爆竹车辆和配送黑火药车辆不得途经城区、集镇、学校、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停靠。

9.严禁在学校(幼儿园)、加油站、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区装卸烟花爆竹。

10.厂内运输药物必须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非药物时堆码高度不应超过运输工具围板、栏板高度。

(五)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1.规范布点管理。县中心城区禁燃区域内不再新增、保留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其他区域以“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为原则,不增加批发企业,合理布设零售网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坚决依法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形式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150米范围内不得布设零售网点。切实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许可、谁负责”,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或是禁燃区域内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颁发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规范日常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以店代库(超量存储烟花爆竹)、混销烟酒、打火机等商品;严禁在居民区等区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包括: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B级烟花、内径大于1.2英寸的非个人燃放的组合烟花、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内销擦炮、大药量的爆竹(“鱼雷”)等。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

3.规范配送管理。实行批发经营公司采用专用危爆车辆统一配送至各经营网点方式。批发经营公司对每件产品必须贴标配送,建立配送台账,健全配送管理制度。

(六)规范三大平台建设

1.量化监管平台

①企业安全管理员必须每日按照量化监管表要求对企业工库房进行检查,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予以处罚并公示在隐患公示栏里,同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进行跟踪整改,每周组织车间主任培训,每周至少一次对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召开整改布置会议。

②乡镇应急管理所人员、驻厂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所监管的企业进行企业隐患排查情况监督检查、登记并上报乡镇应急管理所,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现场处置,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出进一步处置。

③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按照量化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监管,确保按监管要求每一工序、每一工房查到位,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现场处置,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出进一步处置。加强对企业终审设计图纸与量化监管表的复核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产整顿并作出相应处罚。

④县政府应每年定期邀请应急监管业务骨干、行业领域专家有针对性地对县乡应急监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会监管。

⑤规范对市、县、乡应急监管干部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县、乡安委会出台考核细则,以年度为单位,对县、乡应急监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价。

2.隐患排查平台

①规范应急监管部门重大隐患排查。县应急管理局、乡镇应急管理所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突出重点、狠抓典型,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一线安全监管。

②规范企业自身隐患排查。企业要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标准意识、管理意识,学习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二十条)、《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要求,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登录和使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时进行隐患排查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做到隐患自查、自报、自纠、自改,促进企业隐患排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

③规范重大隐患处置。企业应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示栏,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做到人员、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把重大安全隐患当作事故来查处,对重大隐患屡教屡犯、迟迟不改或“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未使用或使用不经常、弄虚作假的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加大检查频次,依照法律给予上限经济处罚。

3.智慧安监平台

①规范企业与智慧安监平台的对接。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1级和1.3级工库房、成品库等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视频采集的质量达到高清以上,保持视频监控系统全时段完好,视频保存达到30天以上备查量,实现了企业、乡(镇)、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对接。

②规范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设立专门的视频监控室,烟花爆竹裸药线生产时,必须有专人值守,无特殊情况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运行,因自身原因三天内不能上传或逃避监管擅自关闭监管系统的一律停产整改。凡不能正常上传数据的,一律不准复产验收。县应急管理局视频监控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完善工作值守和企业重大异常情况登记、报告制度,促进企业重大违规违章及时处置到位。监管人员在日常检查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智慧安监平台的预警信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七)大力深化专项整治

1.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辖区企业实际与烟花爆竹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按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原则,企业层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排查、消除本厂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方面,以量化监管为主要抓手,以乡镇应急管理所等基层一线监管力量为主力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监管措施。

2.强化监管执法。以《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指导意见》为抓手,执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严、准、狠、实”为原则,对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四超两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超生产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聘用无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八)强力打击非法生产

1.坚持“三化”原则。按照网格化、专业化、常态化要求,健全打非网络,将乡(镇)辖区合理划定成若干网格,指定网格员,及时做好情报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工作。

2.配齐配强队伍。县、乡政府要积极建立打非治违工作队伍,保障人员、经费、设备,建立健全排查制度,通过网格员、驻厂员,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生产动向,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

3.健全举报机制。健全非法生产有奖举报机制,发挥职工参与、社会支持、媒体监督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

4.瞄准重点场所。将老宗祠、老基地、老民宅、退出企业废弃场所、冲头角落及其他易发场所作为非法生产重点排查地域。

5.压实基层责任。坚决落实“三级责任、三线监管、三色预警”工作要求,压实村委会(社区)和驻村工作队的非法生产第一排查责任,做到宣传、巡查到位,发现非法生产现象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非法生产打击工作,确保网格化责任到人。

6.实施联合打击。根据调度、分析与研判结果,按照联合打击、联合执法要求,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精准打击,让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无法形成气候,无藏身之地。

7.依法严肃追责。对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下发订单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停产整顿、通报;对烟花爆竹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行为,一经发现,对企业处以罚款、停产整顿、通报;对非法生产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基层干部因失职渎职,造成非法生产的,一律按“二二制”追究责任,即:一个乡(镇)有2个以上(含2个)行政村且一个行政村有2个以上烟花爆竹作坊的,乡(镇)对烟花爆竹家庭作坊整顿后仍非法生产失察的,对该村或乡(镇)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发生非法生产事故的,按上级规定从严从重处分。

三、工作要求

篇(8)

一、领导小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二、实施的意义

作业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发展能力、提升素养的重要方式。具有检测学生学习成效,训练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核心素养的功能。每位教师要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的有机结合,提高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从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1、作业的布置与实施

立足学生学习活动,整体考虑,系统、科学、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能力。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作业布置数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配置要有坡度,以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状况、实际发展水平为依据。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和重在合作体验的项目性作业。鼓励音乐、美术、体育及科技等学科,布置适量的实践性作业,加强作业形式的灵活性和生动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周末和节假日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群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

2、作业的批改和讲评

⑴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批改采用A、B、C、D等级别。及时逐词、逐句、逐题批改作业,批改要用统一的批改符号,使用激励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⑵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应该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复批工作,同时认真分析学生错误的原因,反馈改进教学过程。

⑶加强作业讲评的针对性,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给予个别辅导。作业讲评不能就题论题,要举一反三,加强拓展和延伸,突出作业重难点的处理,疑点的解惑,关键点的拓展。引导学生根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⑷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家长要跟学校密切配合,注意引导,培养学生养成自主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给孩子创造条件,多接触社会,接触自然,多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拓宽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3、作业的控制与审核。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教研组长对作业质量进行把关,审查难易程度和配置梯度。教导处要定期进行作业检查,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布置和完成的质量及批改情况,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班主任对班级作业总量进行把关,审查与统筹协调本班作业总量。周末与节假日,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

篇(9)

以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篇(10)

一、实施步骤

1、试点培训阶段(5月7日-5月12日):每街道确定一名系统平台管理员、2个街道代管的驻街单位和1-2个可以独立操作管理系统的驻街单位,5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和具体驻街单位名单上报到区人口计

生局(业务科),由业务科负责培训到位。

2、信息采集、录入阶段(5月12-25日):在以上单位采集已婚育龄女职工信息(填写《职工信息采集表》),代管单位的信息由街道计生办负责收集并录入系统平台,独立管理的单位由单位操作员录入

系统平台。

3、督导总结阶段(5月25日-5月31日):区人口计生局通过网上监控和实地查看结合督导情况,适时组织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探讨系统软件的应用情况和改进意见。

4、全面铺开阶段(6月1日-7月底):指导各街道将所有的一类、二类驻街单位及其已婚育龄女职工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二、信息使用

1、自主管理的驻街单位:通过网络录入、管理本单位的职工信息,职工信息录入的同时,应进入WIS系统查实职工信息是否准确,对不准确的信息应向其WIS管理方发送“质疑”并载明该职工的准确信息

,以备其WIS管理方核查。驻街单位每月至少要查看一次“同步日志”,以便及时掌握女职工婚、孕、育、节育等信息的变动情况。

2、街道计生办每月收集代管驻街单位的职工信息和变动情况,由系统平台管理员及时录入或变动。为代管单位提供职工花名册作为职工管理参考依据。

3、街道计生办对“企管信息接收”和“收件箱”中的信息,须在7天之内落实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信息,要负责转发到相应的管理街道或区人口计生局,否则认定为未处理。

4、街道计生办要协调有条件的单位实行自主管理,并对管理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5、对属于区内街外管理、在本辖区经营或工作的女职工(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由工作地街道计生办负责网上核实其是否在管,对漏管的录入本平台进行交流。

6、各级用户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不得向外人泄露。

7、所有信息未经区人口计生局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三、保障措施

1、区人计生局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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