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05 04:38:20

公共设施建设

公共设施建设篇(1)

1 城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界定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简称“两个设施”)是城镇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按照功能和形态的差异,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工程性基础设施一般是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则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社会福利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服务的设施,主要包括加强和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的设施等。如表1所示。

2 城镇“两个设施”建设现状问题

2.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适应不了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城镇规模的快速扩张,城镇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影响了城镇综合服务功能的完善。首先,城镇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不足。大运量公交系统、公交场地建设,公交换乘枢纽设施建设,公交专用道建设不足,城镇交通拥堵严重。其次,城镇污水与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城镇生活垃圾集中的收集、清运、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能力仍然明显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城镇环境保护的功能需求。再次,城镇供水、排水设施严重不足。在全国600多座建制市中,有近400座城镇缺水,其中缺水严重的城镇达130多个,全国城镇每年缺水60亿立方米。最后,城镇民用燃气水平低,能源结构不合理。居民使用液化气,燃料气化普及率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由此造成的燃料浪费和环境污染现象严重。

2.2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不了社会民生的要求

伴随我国城镇规模的快速扩张,城镇卫生、教育、养老、住房、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等设施发展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覆盖不足。我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镇、大医院,中小城镇医疗资源严重短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站或卫生室)更是不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其次,城镇教育服务设施短缺。城镇中小学原本不足的教育资源不适应持续增加的农民子女就读的需要,不少城镇只能采取挤占学校功能用房、增大班级名额等应急性办法扩大学校容量。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容量不足、供需矛盾凸显,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依然存在。最后,城镇保障住房严重不足。在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已解决的住房困难户仅占7%左右;在全国已开展廉租住房的城镇,其覆盖率仅有1%。大量农民进城的保障房需求更是无法满足。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城镇中心职能和多功能作用的发挥。

3 创新城镇“两个设施”多元化投融资模式

3.1创新公益性设施投融资体制设计

城镇公益性设施项目是指无收费机制、无资金流入的项目,包括城镇敞开式道路、城镇绿化、城镇照明、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设施建设,理应由政府部门完全负责,实施政府保障型的投融资体制。

(1)实施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合理分工、合理负担的公共财政投资体制。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投资分工与协作关系,克服基层政府失灵,提高整个政府部门的融资能力的均衡性,保障基层政府有足够的履行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投资能力。在保持城镇政府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地位的同时,适当上移中央与省政府的部分“两个设施”投资职能。需要打破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过多承担“两个设施”建设的格局,加大高层政府的投入。尤其在农村公路、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基层文化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方面,应当加大高层政府的投资力度。

(2)拓展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财政渠道。加大中央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整合各类财政性投资支出,适度提高土地收入,国有资产收租分红收入、矿产资源收入、收费收入资产变现等补充公益性设施投资的资金,建立财政公益性设施投资基金。尝试运用发行政府公益性设施建设债券等金融手段筹集建设资金,建立鼓励发达地区、国内外企事业、社会团体无偿捐献、捐建各种公益性设施的机制,提高公共财政投资保障能力。

(3)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交通、社会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并不意味着此类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管理责任都需要政府部门独自承担。要打破行政垄断,大胆引进竞争机制,改变传统的投资配置方式,通过招投标、代建制、合同制等新型的投资方式,强化责任约束,提高公益性设施的投资运营质量与效率。

(4)支持社会资金捐建公益性设施。参照国际惯例,通过提高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比例等办法,大力拓宽民间资金捐建各类社会公益事业的途径,可以鼓励国内外大企业、民间基金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捐资给政府兴建各类公益性项目,也可以民间基金会等名义直接出资兴办公共教育、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益性设施,形成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捐建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

3.2 创新经营性设施项目资金多元化供给模式

与公益性设施项目和准公益性设施项目不同的是,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就是投资的社会效益(即外部性)较弱,经济效益最强,因而投资主体主要由企业来担任。但由于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或效益外溢,也需要政府投资支持。

(1)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场的不断开放,价格和收费制度进一步改革,从优化国有资产战略性布局的全局出发,应当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多种途径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对于职业教育、教育培训、营利性医院、商业文化体育、商业性养(托)老服务、疗养院等具有经营性质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来说,考虑到其具有市场需求大、个性差异大等特点,应当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形成优质服务。

(2)开展现代金融信贷服务。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实施注资信用担保机构,适当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对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贷款项目资本金足额合法、贷款项目预期效益好、项目收益与还款来源有保障的经营性项目,扩大中长期开发性贷款。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公共设施建设篇(2)

引言

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提高城市居民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载体和城市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1]。随着我国经济地快速增长,居民收入不断增加,文化需求日益凸显。党的“十”提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其目标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增强中国文化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离不开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包括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大剧院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而建设资金来源成为国家政府和城市政府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融资现状

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国家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的基础,国家每年都计划投入大量资金,但由于财政资金问题不到位,造成很多地方公共文化设施跟不上。从表1,可知国家每年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都在逐年增长,这与我国加强文化建设的政策相吻合。然而,我国每年实际完成投资却远远达不到计划投资,甚至相距甚远,往往不超过计划总投资的40%,由此可见,我国在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仍然很大。而现阶段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预算、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一般也是由各地方、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筹措符合国家规定的用于投资建设的资金。其他方式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国内银行贷款或者引进国外资金,从表2,可知我国公共文化设施投资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多来源与当地政府单位的投资。

2012年末我国城市人口达到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52.57%,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居民收入不断增加,文化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06年的6.8%到2010年的7.3%,不断地加大。现在城市居民已不仅仅只满足于温饱问题,而且逐渐开始追求精神文化生活。面对需求的上涨,我国现阶段的公共文化设施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很显然,单靠现有的融资方式是不能满足未来的文化设施需求。

2.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融资现状存在的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政府财政压力大

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融资主要依靠政府部门,从表2可以看出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80%来源于政府,这给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另外,政府财政除了承担文化设施的投资任务,还肩负着医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投资任务,因此这也使得政府无法完成每年对文化设施的计划投资任务,造成文化设施的改善相对比较迟缓。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的供给不足,影响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效率,阻碍着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2)金融机构支持不够

在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中,除了政府资金投入外,其余的多来自国内的政策性银行和外来资金,而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金额则比较少。这主要是由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特点不具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条件。然而,研究国外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融资,我国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融资方面未能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这个平台。国外政府往往通过搭建合理的平台,制定相关制度将股票、保险行业、以及外资银行等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不仅解决公共文化设施资金问题,同时也给股票、保险等金融行业提供了较稳定的收益,实现“共赢”的局面。

(3)政府协调机制不善,资源配置有待提高

在现有的公共资本融资机制下,缺乏审慎的公共资本长期投资计划,容易造成资金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由于地方政府不享有进行市场化融资的合法体制通道,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难以通过外部融资得到合理满足。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文化设施领域融资的根本出路在于资本市场上,使更多的外部资金进入。现有的公共资本融资有待改善,需增加外部资金进入公共文化设施领域的融资平台,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

3.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融资的建议

3.1投资主体多元化

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有控制的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民营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改善公共文化设施融资的重要方式。这样既可以使大量社会闲散资金获得一定的利润,同时也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实现公益性和效益性的双赢。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优势,正确地引导民营企业投资。比如对于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文化项目建设,可以参照国际惯例,提高对捐赠者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比例;又或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周边土地开发优先认购权;政府积极联系大型慈善基金和慈善人士等一系列措施来带动除政府财政之外的一切资金参与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3.2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

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中介载体,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金融机构一般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外资、中外合资其他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通过吸引和利用外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相比商业银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更容易申请,这类银行的贷款期限长,能够解决长期建设的资金需求,缓解还款的短期压力。推动保险行业积极服务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鼓励保险公司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分散风险。开拓证券融资渠道,包括市政债券、文化设施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专项国家债券等类型,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募集社会闲散资金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这种基金模式风险小、收益稳定、存续期长,更适合居民投资,有利于筹集大量资金。

3.3 扩宽文化设施融资渠道

(1)BOT融资模式。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政府通过签订协议授予私人资本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回收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特许权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所有。BOT模式实现了私人资本和政府公共职能的有机结合,即满足了政府发展基础设施的公共职能,又满足了私人资本谋利性的要求,实现私人资本和政府部门的“共赢”。BOT融资模式的项目一般都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利润率较低等特点,这也使得BOT模式在我国许多城市的基础设施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2)TOD融资模式。 TOD融资模式作为城市规划领域上的城市经营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TOD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对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投资,使土地实现增值[2]。政府通过利用“生熟”地价差来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进行补偿。政府通过低价收购“生地”,将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市图书馆、大剧院等建设完成后,该地变成“熟地”后身价倍增,政府再将未开发的地块出售来补偿文化设施的建设资金。

(3)ABS融资模式。ABS融资模式即“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收益作为担保,通过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3]。我国的公共文化设施项目投资的特点是未来有稳定的现金流、资产权益相对独立、收益稳定、风险小,这非常符合ABS融资方式,该模式将公共文化设施或项目未来的现金收入与原始收益人剥离开,过户给特定信托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SPV通过金融担保、保险等方式获得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较高级别资信等级,然后以债券的方式出售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筹集项目建设资金[4]。ABS为公共文化设施的融资开辟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思路,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解决资金问题。

(4)PFI融资模式。PFI融资即“私人主动融资”,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赋予私营部门组成的特别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 SPC)以公共设施的特许开发权,由SPC承担公共设施的建设,政府通过购回SPC建设的公共设施或给予SPC以收费特许权亦或者合作经营等方式来收回投资获得收益[5]。PFI融资模式使政府和私营部门达成联盟,发挥各自的优势,降低项目风险。私营部门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提高效率。

4.结束

我国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融资应该改变传统的融资模式,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同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不断地扩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设施领域。只有通过融资体系的不断完善,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资金力量,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所面临的巨大资金缺口问题,促进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邵艳, 邓尧. 河北省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对河北省文化设施建设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1). 135-138

[2]蔡亮.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研究. 经济研究导刊. 2012. (21). 60-62

[3]夏丹. 浅析ABS融资方式. 建筑经济. 2011. (10). 70-72

[4]黄佳. 基础设施ABS融资模式研究. 国际经济合作. 2007. (7). 67-70

公共设施建设篇(3)

一、严格落实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建设标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许多地方的公共文化设施的面积和硬件配置都低于国家规定的底线标准,更有一些地方至今没有最基本的文化场馆。据统计,全国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面积达标率仅为55.1%和33%,36.7%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和43.1%的文化馆建于1990年之前,53%的行政村还没有文化室。从河北省看,县、乡两级的公共文化设施有一半以上不符合国家建设标准。那些不达标的文化设施,活动空间狭小、设备条件简陋,有的根本不能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因此,今后无论是新建还是改造文化设施,都应该严格落实建设标准,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上,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公共设施建设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统筹规划、重心下移、加大投入、因地制宜为原则,以市、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我市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有关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标准,2011年在全市建设农家书屋100处,农村文化大院80处,农村社区优秀文化活动广场20处,农村社区文化中心5处,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2处。通过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逐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中旬):开展调研活动,制定完善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

(二)建设申报阶段(4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项目建设地点,填报项目建设申报表。

(三)建设实施阶段(5月至10月底前):各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标准实施建设,建设领导小组跟进督导服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照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验收登记表,报领导小组。市里将组成检查验收组,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的验收申请,对已建成的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设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要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落实、监督和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

(二)实施奖励政策。

公共设施建设篇(5)

1.前言

1.1 研究背景

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城乡文化发展的基础,也是城乡建设的重要内容[1]。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提高。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是政府为城乡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场所,是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活跃文化生活的重要活动场所。文化设施是城市空间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投资的主要领域,它不仅能丰富城市高品质的生活,更能够体现城市文化特征与精神,在满足现代城市功能,彰显城市品牌形象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这些文化设施还可以充分发挥文化辐射功能,逐步成为区域性的文化中心,从而对城乡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既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满足城乡人民精神文明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传播和弘扬先进文化的有效保障。

都江堰市作为成都市的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努力实施旅游兴市、文化强市的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为凸显都江堰市的水文化、道教文化、古蜀文化、大熊猫文化等特色文化,近几年来,都江堰市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相继建成了一批文化设施,这些文化设施的主要功能各异,特点鲜明,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吸引力。本文试图深入分析都江堰市主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为优化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提供建议,也为相关部门建设提供参考,并对其他同类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提供借鉴。

1.2 研究对象

1.2.1 研究范围

本文研究范围是都江堰市主城区,北起建设路,南至二环路,西至灌温路(紧邻金马河),东至灵岩山(自然景区),共约26平方千米。

1.2.2 研究对象

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可以划分为:市级文化中心、区级文化中心、社区文化设施、镇级文化设施四个级别。市级文化中心是指功能齐备、设施完善,代表全市文化发展水平,可以组织大型文化活动,服务范围为整个市域及周边地区,服务对象主要为全市市民的文化设施和场所。市级文化设施主要包括市级的图书馆、博物馆、艺术中心、影剧院以及市级的群众艺术馆等设施,这一层的设施影响范围覆盖整个城市,是文化设施体系的支柱,是体现城市文化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服务需求多样性及优质性要求。区级文化中心是指各类文化服务设施比较完善,中型文化设施集中布局,功能综合,可以组织大、中型文化活动,服务范围为所属辖区,服务对象主要为向区内的居民的文化设施和场所,这一层是文化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中心是指主要配置居民中、小型文化活动必须的文化设施和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周边居民的社区文化中,分为街道级和小区级两个级别。镇级公共文化设施只是提供方便本镇居民和附近村民,分为中心镇级和一般镇级两个级别,这一层为文化设施体系的基石,主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性文化需求。

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指上面所描述的市级文化设施和区级文化设施,是现存和在建的由市级政府设置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设施,包括公共文化设施、文博设施、广播电视类设施和文化产业项目类设施。

2.都江堰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状

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都江堰市在2008年以后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适度超前、填遗补缺”的原则,建成并投入使用了一批高质量的市级文化设施,如都江堰市图书馆、古城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文化宫等,陆续开建影剧院、文化艺术中心、青城山·中国当代美术馆、乌木收藏馆、实景演艺中心等一批文化设施。其中,在都江堰—青城山景区,依托《道解都江堰》和《道韵青城》等大型实景演出项目,深度挖掘了都江堰市2000多年的水文化底蕴,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城市的文化名片印上了浓厚的地域特色。市政府还计划以青城山·中国当代美术馆群为平台,依托川有的林盘风貌,兴建野外实景写生基地和民俗文化写生基地,以原创艺术为文化主题,发展文艺创作,打造成为融艺术创作、交流、展示、拍卖销售为一体的原创艺术家聚集地和文化创意产品交易集散地。这也为发展都江堰市的文化产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3.都江堰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城市文化设施体系不健全,文化设施总量不足

公共设施建设篇(6)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推进文化创新,繁荣农村公共文化这一重要的战略方针,这一战略方针是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一。通过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来缩小城乡之间的文化差异,是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因此,本文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新形势下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现状

新形势下,由于政策的支持,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着某些问题。

(一)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成果

1.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区对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增加。文化建设资金是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的动力,也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部分农村在进行创新型农村公共文化发展过程中不仅有政府的财政支持,还通过招商引资拓展了资金的来源渠道,发展了特色产业,完善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目前看来,大多数的新农村建设中都集中在乡镇文化站、农村图书馆、农村文化活动室等方面,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公共文化内容丰富,旅游文化成为热点农村的公共文化包含着民俗风情、传统工艺制作、特色小吃及农产品等多方面的内容,是我国文化资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体现着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的发扬与传承,因此,新形势下农村公共文化的内容不断丰富,伴着自驾游的兴起,农村旅游文化成为新一轮浪潮。农村公共文化发展促进农民思想逐渐开放,他们将本地特色的文化与旅游业相结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乡村旅游产业一方面有优美的自然风光,另一方面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所以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乡村旅游文化的不断发展,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的收入增加,并且文化与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打破了城乡之间的壁垒,缩小了城乡文化的差异。此外,还有利于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农村被各种条件制约,农村公共文化的发展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1.农村公共文化的基础水平仍需提升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的农村,许多农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他们的文化生活比较单一。仅仅在端午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会有一些活动,但是这些活动都是以家庭为主,较为简单的活动,主要以制作特色小吃为主,不会全村的人相聚在一起举办某些集体文化活动。平时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没有活动。主要是由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对公共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从而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没有体系化、集体化和规模化。进而导致政府投入的资金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形同虚设。2.文化市场管理体制需要完善农村公共文化市场有一定的繁荣,但其管理体制上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从而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与监督体制。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也逐渐成为农民生活中的重要部分。然而,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没有一个正确的引导风向标,导致了一些封建迷信活动、活动及一些不健康的文艺活动在农村兴起。这些活动不仅不能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而且还扰乱了农村文化市场的秩序,阻碍了公共文化建设的发展,危害了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针对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专业性强、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对公共文化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而文化人才大部分都会选择留在城市工作,不愿意去农村工作。因此,政府要给予在农村的工作者一定程度上的支持,如经济上进行补贴、政策上给予优惠等,吸引更多文化人才加入到农村建设中去。此外,对当地的负责人进行专业性的培训,让他们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为了保障农村公共文化健康发展,制度保障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新农村公共文化的建设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相关制度,如集体的管理制度、村民公开制度、文化监督制度等等,不仅有利于村民们互相约束,加强了基层民主,而且还有利于加强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走健康发展之路。

三、结语

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了较大精力,经过多年的努力,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也在不断的完善,文化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且出现更多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改进。相信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在今后不断的发展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公共设施建设篇(7)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2-0029-02

1 引 言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公共基础设施供给的短缺一直是我国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长期不足,加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本身所具有的投资周期长、投资强度高等特性,使公共基础设施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要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就需要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大量的投资。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利用 BOT融资方式吸引私人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就成为加快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途径。

2 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BOT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BOT模式,近几年在我国引起广泛重视,并且在各地的许多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中得到了运用,获得了相当的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项目运作程序不规范

其具体表现为:BOT项目特许权的授予普遍采用协商方式,仅一部分项目采用招标方式;BOT项目洽谈的主体不明确或重叠,有的项目省级政府出面洽谈,市级政府也出面洽谈,造成一定的混乱和资源的浪费。

2.2 项目的确定缺乏系统的科学规划

其具体表现为:项目是否应该采用BOT模式或对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缺乏科学的判断。如果盲目地建设,由于BOT项目一般都带有政府承诺收入补偿有限担保,将会使当地政府增加财政负担。BOT项目的建设范围界定不科学。

由于许多基础设施的BOT项目是基础设施大系统中的一部分,有些BOT项目由于项目建设范围界定不科学,使项目系统配套不完善,影响其效率的发挥。

2.3 缺乏标准的文本合同指导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的签订

BOT项目特许权协议是政府与项目发起人签订的关于BOT项目的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约定,政府在授予特许权的同时,也将体现政府关于项目的意图和意志,是项目采用BOT方式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由于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采用BO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方面的经验不足,许多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的内容过于简单,造成了很多遗留问题,因而急需有关部门颁布标准的文本合同规范指导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的签订。

2.4 BOT项目的担保,目前尚无可依据的法律法规

BOT项目的实施涉及政府担保的问题,但在我国无论是利用民营资本,还是利用外资方面都没有政府如何对BOT项目进行担保的法规文件。尤其是在利用外资的工作中,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一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其原因是对外担保作为一种债务,其风险性是很大的关于政府担保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都曾明文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对外担保应该承认BOT项目的政府担保同一般意义上的政府担保有所不同,但是,BOT项目的政府担保能否实施、如何实施,毕竟没有可供依据的法律条文。

2.5 对BOT项目发起人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由于缺少相关的管理法规,政府对BOT项目发起人的入资方式和项目资本金比例、建设过程、运营、移交等方面缺乏监管,而且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出现了一些相应问题。

3 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BOT融资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究其根源是政府对于BOT项目的管理职责缺失造成的,而导致政府对于BOT项目的管理职责缺失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3.1 认识方面存在偏差

一种认识是认为基础设施采用BOT模式会对国家产生影响,BOT项目的投资者从政府和公众方面获取利益,因而对BOT项目的投资者要求收益担保和政策上提供优惠不太理解;另一种认识是将BO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绝对化,许多地方政府认为BOT模式是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的灵丹妙药,是体制改革的标志。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尽管BOT融资方式可以作为弥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一种融资方式,它并不能代替政府投资,更不能喧宾夺主成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要方式,而只能是一种辅的融资方式,这两种认识对于BOT模式在我国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推广发展都是不利的,要予以纠正。

3.2 人才准备不足

BOT模式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在许多方面都有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和方法,需要专业人员来实施,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我国引入BOT的时间不长,BOT的专业人员也比较匮乏。

3.3 BOT项目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不健全

采用BOT方式融资,涉及许多具体问题,如国家的产业政策、外汇政策和投资政策、监管政策及其相应的法律文件等。而目前我国既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对BOT融资项目进行管理,也没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规范和指导BOT项目的实施。

4 BOT融资方式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的建议和对策

4.1 政府要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BOT项目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政府要从以前对项目全包全管的总管家角色转变为项目的发起者和监督者,为BOT融资方式的应用和推广建立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公共设施建设篇(8)

一、坚持一条工作主线

始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主线,紧扣贫困村“三通七有”脱贫刚性要求,以公共设施项目为抓手,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和改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打赢深度贫困攻坚战,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增添后劲。

二、明确一个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确定当前公共设施建设的工作思路就是:坚持基础先行,通过新建、改造、升级一批交通、电力、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夯实民生基础,着力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如期脱贫提供基础保障,创造有利条件。到2020年,实现“所有村通硬化路全覆盖,村组道路互联互通,入户巷道通行方便;所有村通动力电全覆盖、‘村村通光纤、户户能上网、信息化应用’全覆盖”的目标。

三、落实五步工作程序

(一)迅速行动,摸底查漏。利用年初XX个月时间对全县所有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农村公路畅通、电力设施运行、通讯条件覆盖情况进行调研,按照贫困村退出“三通七有”刚性要求,查找缺项漏项情况,明确了三方面工作重点和任务。

(二)结合实际,编制项目计划。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程度、脱贫时限和实施环境,列出可执行的项目,逐村、分行业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计划项目库。

公共设施建设篇(9)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取得相应的城市规划建设手续,且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公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一)纳入《*市物流发展规划》的公共物流区(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专业物流区)建设项目;

(二)按照《*市物流发展规划》迁入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专业物流区的传统仓储企业的建设项目;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四条支持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专业物流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完善口岸的相关设施建设和对原有仓储等设施的改造。

第五条支持迁入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专业物流区的大型传统仓储企业的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信息网络、仓储和运输设施的建设。

第四章资金支持方式

第六条资金支持方式:对公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原则上采取银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

第七条对于使用银行贷款贴息的公共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以企业与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书的贷款金额和银行基础利率为依据,市财政安排不低于50%的贷款贴息,其中: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按照上述贴息标准,年度安排不高于2亿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资金支持;综合物流区建设项目按照上述贴息标准,年度安排不高于1.5亿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资金支持;专业物流区建设项目按照上述贴息标准,年度安排不高于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资金支持;迁入公共物流区的传统仓储企业建设项目按照上述贴息标准,年度安排不高于8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资金支持。自2005年起,建设期短于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安排贴息,建设期长于3年的按3年贷款期安排贴息。

第五章资金申请、审批及拨付程序

第八条资金申请、审批及拨付程序比照《*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的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执行。

第六章资金的监督管理

公共设施建设篇(10)

1、__县文化馆于2011年、图书馆于__年通过了评估,因面积不足未达到三级馆标准。文化馆设有办公室、活动室、排练厅。主要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演出和创作工作,及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导排节庆文艺晚会,指导社区、校园、企业和单位、乡村开展文艺活动,开展文化下乡演出。图书馆设图书室、图书阅览室、少儿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总控机房。图书馆总藏书3万余册。馆内场地、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每周开馆时间达到50小时,其中周六和周日全天开放。特别是在学生假期时间段,主动增加开放时间。

2、以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主导,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日趋完善,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完成。6所乡镇综合文化站通过评估定级验收。一级站:龙店乡综合文化站。二级站:__乡综合文化站和桥头镇综合文化站。三级站:紫塔乡综合文化站、审坡镇综合文化站,赵桥镇综合文化站。乡镇文化站都有相应文化设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农村文化活动开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3、全县524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建成农村数字书屋57家。全县有文化体育广场180多处。除县城新时代广场外,代表性的农村文化活动基地有清凉店文化广场、审坡村乔建的乡村文化大院、__镇魏长举的何庄村老年大学、赵桥罗庄文化广场等20多处。

4、基本形成了有线、无线、卫星地面接收三种形式相结合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有县城数字影院一座,春雨院线__县服务站招聘的25个农村电影放映队,负责全县524个行政村的“2131”农村电影放映,为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为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文化馆、图书馆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面积不足,未达到三级馆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由于__是国家开发扶贫重点县,财政比较薄弱,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一些文化工作开展的数量少、档次低,工作条件长期得不到较好的改善。

乡镇、村的文化队伍多是群众和村民自发组成的民间社团,主要问题有:

一是活动需要的服装道具、伴奏乐器、音响器材等大多是由演员自带或集资购买,院团的长期发展因为经费困难,造成活动形式和演出剧目单一,多数局限于秧歌、广场舞、演唱等单调的文化活动。

二是尽管群众参与民间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很高,由于活动经费不足,造成活动的相对场次少,档次低。

三是由于活动的自发性强,大多数团体欠缺技术性指导,导致持续性发展后劲乏力。随着许多老艺人数量的减少,文化骨干数量不足,活动质量和节目档次得不到提高。

四是活动场地少。鉴于文化广场属于公益性活动场所,投资太多,全县三分之二的村没有活动场地。

还有全县总体专业人才数量不足,队伍老化。尤其是文化馆面临年龄偏大,退休人员多,形成青黄不接的局面。

(一)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将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作为文化建设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争取上级资金建成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功能于一体的“三馆合一”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列入__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三极馆标准,计划利用5年时间分5批完成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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