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税收征管问题探讨

时间:2022-11-07 09:25:42

摘要:共享经济是“互联网+”模式下的一种创新,是供给侧改革实践中的一项探索,也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实体经济的一个有效路径。文章分析了共享经济的内涵、类型及演进过程,共享经济运营基础及应用实例等问题,并从税收视角提出了强化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监管措施及相关建议。

共享经济下税收征管问题探讨

所谓共享经济,实质就是实现使用权的共享,而与标的物的所有权无关;是以赚取一定报酬为目的,标的使用权暂时让渡或转移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营模式。是基于“互联网+”模式,即利用网络支付、控制、定位、评价等技术手段的一种创新,能够以较低的价格整合供给与需求,并在供需双方实现精准配置。是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实现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共享经济的内涵、类型及演进过程

共享经济的理念,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提出。主要内涵就是:供需双方可以直接实现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只不过需要通过第三方市场平台来实现。随着互联网等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可以实现整合线下产品或服务,“物尽其用”、按需对接,并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需求者,构筑起了“协同消费”、“点对点经济”、“网络经济”、“按需经济”等称谓的商业消费模式。而具体实现路径可以区分为以下几个演进的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互联网向大众提供信息,如Linux共享模式;不足的就是提供信息时只能单项的,即用户不能够参与到其中。第二阶段是内容能够共享,如国外的Facebook及国内的微博、论坛等;虽然做到了内容分享,但也只是停留在生活局部或小领域共享,还没有涉及到交易行为及经济共享。第三阶段是离线资源共享,即线上的分享协作发展渗透到了线下,并进一步影响了我们的消费和服务;即实现了从简单无偿的共享,到有偿且复合性的经济共享。

二、共享经济运营的基础及应用实例

(一)共享经济运营的基础及条件

首先,共享经济是人与人之间依存而共赢的消费理念,需要依赖能够共享使用权的庞大社会供需群体。因为,共享经济的双方一般都是个体需求与多元供给,使得个体用户在使用服务或交易时,能够对接自己所对应的需求客体,就需要有一个网络平台等进行匹配。例如,滴滴打车、Uber等网约车都是属于共享公司,将需要乘车服务的个体匹配到最近提供服务的供体中,实现乘车与获利的共享满足。而共享公司通过收取佣金,来为公司管理获得利益,使得共享经济这种商业模式运营变得可持续。其次,共享经济是对闲置资源进行的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平台,将供者闲置资源使用权的暂时性转移,实现了闲置资源这种生产要素的社会化,提高了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更多的需求方提供了生活便利,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高效发展。而供方使得闲置资源的使用权暂时转移而获得了利益,就形成了动态的产业闭环,具有内在张力和可持续性。再次,共享经济需要以信用为基础,奉行的是“双赢”的文化理念,并不断强化彼此之间的依存感。如国外的社交网站Facebook,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使彼此能够分享,信誉成为该网络平台运作的基础,失信者将被逐出而丧失参与资格。因此,网络平台是极力培育、评价、监管和发展各类信用机制,如滴滴打车对司机的好评等。最后,共享经济面临着一个共性的问题,即所涉及的闲置资源对拥有者可能是一种沉没成本,如果通过平台使这种资源在市场上活跃起来,所得的收入会使持有成本有所降低。而共享经济体自身也存在着商业性的运营成本,它是网络平台为发展市场所进行的必要投入与预计产出。

(二)共享经济应用扩展的实例

共享经济创新十分活跃,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已涵盖了多个行业与领域,并从内延和外延两个方面不断地扩展。这里仅列举四个方面。第一、出行分享的模式。2016年共享单车开始崛起,它以移动化、线上化的特点,意外地成为了产业投入和资本聚集的焦点。而网约车市场是持续升温,其中的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尤为耀眼,尤其主打新能源的汽车分时租赁有望得到跨越式发展。第二、医疗共享的模式。医院曾经被视作为最专业的部门,也被视为最难改变的领域。但曾有人断言:“医院不改变,我们就改变医院。”使得共享经济也开始步入医疗领域,正带来颠覆性的变革。如一家名为MedicalMall的医院已经在杭州正式启动,这是一家由多家医疗机构整合的医院,实行的是医疗资源共享模式。这种共享医院降低了运营成本和医疗价格,对传统医疗行业是一场革命。第三、是车位流动共享的模式。随着共享经济在我国的深入发展,停车位也逐步实现了共享模式。如青岛、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城市,正在陆续推广共享停车位业务。第四、工业共享的模式。工业分享是国家“互联网+”战略布局的计划之一,即政策支持正在助推“工业4.0或工业2025”。因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践行“互联网+”的主战场,而推动中小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制造业的在线、协同和交易,打破企业限制、实现工业共享,是发展实体经济、进行供给侧改革的有效路径。与此同时,终身教育共享、农牧渔业共享、智能旅游共享、健身养生共享等新型业态,正在积极地探索和发展过程中。

三、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的税收征管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纳税的充分必要性

现行税制没有直接明确对共享经济征税的问题,即缺乏具体相应的税收条例;但税法规定:对任何交易行为且不属于免税范围时就应该依法纳税。共享经济在提高资源利用率、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申请注册的入市门槛低等,如滴滴打车和优步等利用APP就可以成为网约车,这对传统行业就形成了补充、替代或冲击的作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势必要加入到共享经济的行业中来,使得这个巨大的税基源正在逐渐形成。只有通过规范交易市场,跟进税收的征管与监督,形成一个安全、公平的竞争平台,才能保证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新业态的税基源不征税,势必会导致税收的流失。由此,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产生了应税行为或应税所得就应该纳税,这样才能维护公平与公正,有利于共享经济模式和传统经济模式的比翼齐飞。

(二)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目前面临的税收问题

第一、税收主体难以确定。如资金一般是由资源需求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返回给网络交易平台,扣除平台收入后余下的部分进入到资源提供者的账户。从这个资金流向看来,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交易平台和资源供给方都应该是纳税主体,但税法对于这种商业模式的纳税主体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之共享经济本身的多样性、业务的复杂性及活动的多变性,都给纳税主体的确定带来了困难。第二、课税对象模糊且征管困难。课税对象设置反映了征税的范围和界限,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但在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中,商品和劳务的划分变得模糊且难以甄别。而互联网又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使其稽查难度加大,并导致税收成本畸高等。第三、税率的不确定性。税率的高低一般是基于课税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如在“营改增”的实施过程中,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是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税率是6%等。而网络平台一般都是以科技公司或信息服务注册登记,应该按交通运输业还是按现代服务业,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导致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税率存在着不确定性等。以上几个方面可能导致了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征税盲区”,并造成税源的直接流失。

(三)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税收征管的相关建议

共享经济业态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但必须依法纳税使其规范化,是促进新兴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其相关措施建议如下。第一、要确认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合法身份,如对网约车就要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则,明确网络平台、乘客、司机的责任义务,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以及运行车辆的要求等。当然,法规制度建设也正处在逐步探索的完善过程中。第二、正确确定交易平台的经营性质,否则将会影响到业务范围及税收适用的问题。如目前的专车服务一般都是以科技或信息技术公司命名,被核准的一般都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应用等,一般不直接涉及交通运输业服务。其实,它就是现代服务业的经营性质,应该按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第三、明确从业人员的纳税义务,建立税收登记或备案制度。要求目前所有从事共享经济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登记或备案,取得一个专门的税务登记号,并通过税务登记对纳税人进行管理。如对劳务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该由平台公司代扣代缴,或直接作为个体工商户方式计算纳税等。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应及时颁布《共享经济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等,明确共享经济的课税对象、税基、税率、处罚等相关内容,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第四、通过资金结算渠道进行监管,即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对应商行对已报当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从事共享经济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开立特种帐户,进行结算、转账等金融业务。然后由商行比照经营所得的办法扣税,如按该帐户的累计进帐金额的3%简化征收,税额直接划入国库并通知纳税人。第五、税务机关必须对应建立起符合共享经济要求的税收征管部门,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如加快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开发、设计、制定监控共享经济的税收征管软件及标准,为其税收征管提供技术支撑;从资金流体系入手解决共享经济税收的征管问题,通过税务局的共享经济稽查部门进行动态监管,避免税源流失并打击偷逃税行为等。总之,我们必须全方位加强对共享经济的税收监查与征管,首先要成立税务监管的专设机构;其次要建立符合共享经济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时代有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田天,刘丽丽.网上交易税收流失的揭示与治理对策[J].科技信息,2012(10).

[2]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Z].2011.

作者:王萍 田天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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