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请问老师,我公司有一项业务如下:2014年12月15日拍得某市某区太平庄路土地120.6亩(80404平方米),该地块已七通一平,土地出让金546747336元,出让金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支付契税16402420.08元(546747336×3%),印花税273374元(546747336×0.5%),土地出让金首付273373668元,2015年7月15日前支付其余出让金。如何做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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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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