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05 22:10:59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1)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3)12-0036-01

一、收集的窍门

1.以体育教研课的主题方向进行收集和整理

从研讨主题角度来收集公开课的教案。例如1:2008―2011年近三年的杭州市江干区,开展以“同课异构”为主题的教研活动。教案如1:小学五年级《支撑跳跃》为主教材,以“跳上成跪撑-起立-向前挺身跳下”为教学内容,突出体育课堂技能教学,挑战教材难点。主题是“阅读体育课堂,提升教学技能”。如2:《跑:曲线跑》《跑:折返跑》《跑:障碍跑》展示自己对教材独特的理解。对教材不同的处理,对学生不同的学习方法、手段。

2.以体育单元教学思路进行收集和整理

单元教学设计,有利于帮助教师理清教材,把握教学内容的层次性,抓住课时重难点。

例1:主题式单元教学设计教案,如水平一《跳跃单元教学设计》、水平二《耐力跑的单元教学设计》教案。例2:问题解决式单元教学设计教案。如水平二技巧类教材《侧手翻单元教学设计》《前后滚动单元设计》《跪跳起单元教学设计》教案等。从不同练习手段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角度来收集第一课时教案、第二课时教案、第三课时教案等等。

3.以教材内容系统性与学段间的衔接进行收集整理

体育学科的运动技能特点,决定了同一个教材,在不同年级、水平、年龄、个体差异,在各个学段间教学策略是不同的。如何开展不同水平阶段教材内容的衔接和系统教学,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例1:2012年杭州江干区进行以中小学教材衔接与系统教学为主题的研讨课,如一年级《前后滚动》、三年级《前滚翻》、七年级《远撑前滚翻》、八年级《鱼跃前滚翻》。根据这个特点,可以系统教学为主线进行收集不同水平,类似教材的教案进行研究。例2:选择相同教材不同内容研讨课,如篮球从小学到初中有梯度的展示课四年级《篮球:原地运球》、五年级《篮球:原地双手胸前传球》、七年级《篮球:原地单手肩上投篮》。

4.以校本教研特色活动进行收集和整理

收集校本课程教案,主要目的是研究探讨和挖掘本校校本课程的开发,规划本区域体育特色发展。例如:二年级《短网:正手挥拍》、三年级的《快乐活力板》、四年级《短网:双手反手击球》、五年级《羽毛球》、七年级《花式跳绳》等教案。这些教案相对来说,属于教学设计比较陌生、也不经常上课的教材。所以收集校本课程的教案具有借鉴作用。

5.以体育专题研讨内涵进行收集和整理

通过体育专题研讨的途径,发掘教材的内涵,提高教师处理教材能力,促进课堂教学的提高。例如: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体育“疑难问题”专题研讨会的教案。研讨了教学目标的正确性、教学重难点的合理性、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目的性及适用性、评价标准的确立等,重点对单元课时之间如何衔接、课时安排是否合理有效进行探讨等。如《前滚翻成直腿坐》《后滚翻接跪跳起》《立定跳远》《跳上成蹲撑――各种姿势下》教案分别进行研讨。

二、使用的妙招

1.妙用设计之思路

收集整理研讨课教案,对各个教材进行分析,探讨研讨课设计思路,理解上课老师如何进行教学意图的设计,给我带来怎样的启发。例如,去聆听专家、听课教师、快速准确地了解授课教师的意图,引导大家对教材的理解,从中学习教师教什么、怎么教、学会什么等思路问题。

2.采用方法之原理

从教学设计中,先了解教案中教学方法、练习手段是如何为突破教学重难点的。再理解实际课堂教学中教师是如何运用的。最后反思在实践教学中,看方法、手段对目标达成的效果如何,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遇到疑难问题如何处理等,这就是从优质的教研课中要学习的资源。

3.改造为我所用

收集利用研讨课教案时,先认真听课,边记录,边听专家的点评、写听课反思。回来后,可以按照研讨课的教案与自己的听课反思相结合进行上课。课后再次反思,修改教案,再创新进行上课。将研讨课中好的东西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中进行实践与体会。对收集的教案应该理解、感悟、内化,并付诸于日常教学并创造条件为自己的教学服务。

4.借用目标与过程和谐统一思路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入学

第三条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入学

第三条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 特长 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 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 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4)

此项目首先是在我国北京、上海、南京和汕头四个地区进行了第一批试点,XX年3月江苏省在苏州市、无锡市和常州市扩大试点,我市确定为第二批参与“做中学”科学教育实验的地区,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常州市实验小学、常州市钟楼区觅渡桥小学、常州市天宁区博爱小学成为江苏省“做中学”项目实验学校。XX年10月,我市扩大项目研究范围,发展13所小学成为常州市“做中学”市级项目实验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常州地区小学的“做中学”项目研究,加强管理与指导,提升科学品位和深化实验研究,探索本土特色创新之策略,丰富和推广研究成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

1.变革学习方式

以教育部《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为依据,领会“做中学”科学教育的精髓,聚焦自主型、实验性的科学探究教学方式,提升广大科学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育实践能力,实现学生科学领域学习方式的变革。

2.培育科学素养

通过有序、系统的专项理论学习、研究以及灵活、有效的创造性教育实践,提升区域性科学教育的品位,综合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3.构建特色体系

综合利用国家以及本地区的各种科学教育资源,加强试点学校以及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创造性地建构充分体现常州地区小学科学教育特色的科学教育体系。

三、现阶段推进重点

(一)深入贯彻“做中学”所倡导的基本原则

1.面向每一个儿童,尊重儿童间的差异;2.为儿童终身的学习,更为儿童学会生活奠定基础;3.教学案例应来源于生活,从周围取材;4.引导儿童主动探究、亲历发现过程;5.教师是儿童学习科学的支持者和引导者;6.采用激励性评价;7.科技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共同进行科学教育;8.充分动员社区、家庭和大学生志愿者的力量,支持科学教育;9.通过现代化的互联网络增进国内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构建案例体系

通过行之有效的系统实施,力求在三年内初步构建“做中学”案例体系。“做中学”案例的来源:模仿法国经典做中学案例;对现有科学教材价值内容进行演绎;基于学生的科学问题进行独立创生。常州市小学“做中学”实验项目组将侧重前两种案例来源方式,并鼓励有能力的学校进行适度的案例创生。

(三)展开专题研究

“做中学”作为明确而又深刻的项目研究主题,需要以专题研究的方式深入领会其精髓。常州市小学“做中学”实验项目组将以子课题系列的方式,组织实验教师有序、有效地展开深入研究。

四、现阶段推进策略

(一)加强校本研究

着眼于“做中学”项目的有效展开,各实验学校应加强校本研究,落实常规制度,注重研究内涵,讲求实践效能。注重“做中学”价值案例的有序开发以及各子课题的有效研究。

(二)倡导校际联动

以校际联动的方式进行“做中学”系列案例的共同开发,并共同对各子课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可以实现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以及特色互补。

(三)纳入教研体系

各辖市、区小学科学教研员应将“做中学”项目研究活动纳入区域性常规教研体系,营造民主性、研究型、开放性的研究氛围,注重研究过程的系统性、有序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网络资源“做中学”

加强常州教研网“做中学”专题网页的建设,拓宽信息渠道,汇集价值资源,以学术论坛的方式加强网络交流

(五)倡导城际交流

增加与苏州、无锡的兄弟城市的“做中学”项目主题交流,不定期地邀请知名专家来常指导。

附件1:常州地区“做中学”项目研究小学组实验学校

省级实验学校:

常州局前街小学;常州实验小学;钟楼觅渡桥小学;天宁博爱小学。

市级实验学校:

钟楼区怀德苑小学;钟楼区花园小学;天宁区中山路小学;天宁区北环路小学;新北区罗溪中心小学;新北区百丈中心小学;戚区潞城中心小学;武进区洛阳中心小学;武进区横林中心小学;金坛市金城镇中心小学;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溧阳市文化小学;溧阳市东升小学。

附件2:常州地区“做中学”项目研究小学组行动路线

(一)学习领会阶段 (XX年3月——XX年9月)

1.确定常州市省级“做中学”实验的试点单位,启动研究。

2.成立常州市“做中学”项目工作小组和各实验学校项目研究小组。

3.试点单位到南京、上海等地实地考察“做中学”项目,采取集中培训、观摩、案例介绍、研讨等形式,了解“做中学”项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常州市省级开始“做中学”实验学校模仿案例研究。

(二)尝试探索阶段(XX年9月——XX年3月)

l.召开常州市“做中学”实验项目研讨会和工作会,在全市小学和幼儿园传播“做中学”理念,在常州教研网开辟“做中学”专栏。

2.扩大小学“做中学”项目实验,各辖市区培育“做中学”研究基地学校。

3.边实践边培训,采取校际联动的形式鼓励学校尝试和开发“做中学”案例,组织实验教师观摩研讨,积累“做中学”研究资料。

(三)推进深化阶段(XX年3月——2010年3月)

l.加强实验教师的培训,逐步扩大实验班级,注重儿童在“做中学”活动中的资料记录、整理工作,积累开展科学教育的实践经验。

2.模仿法国经典做中学案例;对现有科学教材价值内容进行演绎;基于学生的科学问题进行独立创生。及时物化研究成果。常州市教研室每学期末将组织“做中学”案例评比。

3.结合校本实际,各辖区或各学校有侧重地进行有关“做中学”项目的系列子课题研究,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集优攻坚,提升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及时物化研究成果。常州市教研室将定期开展“做中学”项目系列子课题研究协进活动。

4.积极发挥实验学校的辐射作用,倡导校际联动。各辖区要定期组织区域性“做中学”活动,不断总结开展科学教育的经验,反思存在问题,寻找对策,扩大效应。

5.各实验学校要创造条件,建立“做中学”资源教室,形成“做中学”资料包和工具包。实验学校要成为常州市科学教育的特色学校。

6.定期召开现场会、研讨会、推进会等,以多元的方式展示“做中学”的研究成果。

7.加强城际交流,不定期地邀请知名专家来常指导

(四)总结提炼阶段(2010年3月——2010年6月)

梳理典型的、有价值的案例系列,汇编“做中学”案例系列(分中年级段和高年级段);总结“做中学”项目的子课题研究成果。编印成书。

附件3:常州地区“做中学”项目研究小学组案例系列(参考)

观察生命物体

寻找有生命的物体(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植物的不同和相同(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动物的不同和相同(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研究材料

比较材料的隔音性(控制变量实验)------中年级

比较材料的保温性(控制变量实验)------中年级

研究纸的性质(控制变量实验)------中年级

自己动手“造纸”(动手制作)------中年级

研究布的性质(控制变量实验)------中年级

研究水

生命离不开水(动手体验)------中年级

观察水(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水的毛细现象(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水的表面张力(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怎样加快糖在水中的溶解(控制变量实验)------中年级

水中最多能溶解多少糖(控制变量实验)------中年级

污水的净化(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土壤

土壤里有什么(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土壤的构成(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怎样使土壤更肥沃(探究性实验与长期观察)------中年级

研究废电池对土壤的危害(探究性实验与长期观察)------中年级

观察植物

植物的根和茎(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植物的叶(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植物的花(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观察植物的种子(观察与描述)------中年级

种子发芽需要什么条件(探究性实验与长期观察)------中年级

植物的一生(长期观察)------中年级

有利于仙人掌生存的本领(探究性实验与长期观察)------中年级

研究固体和液体

固体的混合(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分离混合的颗粒状固体(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分离混合的沙和盐(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液体混合后体积会怎样(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使沉在水底的物体浮起来(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测量天气

测量气温(观察与测量)------中年级

测量风力与风向(观察与测量)------中年级

测量雨量(观察与测量)------中年级

研究空气

空气有质量吗(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热空气和冷空气(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冷和热

冷热与温度(感觉与测量)------中年级

冷水变热(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热水变凉(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冰的熔化(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水的凝固(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水的蒸发(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水蒸气的凝结(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热胀冷缩(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自制太阳能热水器(动手制作)------中年级

研究声音

声音的产生(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声音的传播(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力

力在哪里(观察与体验)------中年级

研究弹力(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摩擦力(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摆(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研究硬币下落(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高空坠鸡蛋(探究性实验)------中年级

电和磁

导体和绝缘体(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解电路暗箱(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磁化与去磁(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相斥与相吸(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磁铁都有两极吗(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电磁铁(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关注我们的身体

呼吸和心跳(测量与分析)------高年级

肺和呼吸(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大脑(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神经(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身高与体重(测量与分析)------高年级

研究机械

研究平衡(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研究斜面(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研究滑轮(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研究轮轴(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建桥梁(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搭支架(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生物的繁殖

植物的繁殖(长期观察与描述)------高年级

动物的繁殖(长期观察与描述)------高年级

研究微生物

观察水滴里的生物(观察与描述)------高年级

做酸奶(过程性体验)------高年级

研究面包发霉(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身边的化学

变色花(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洗衣服的学问(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铁钉生锈(探究性实验)------高年级

其他

感受茶文化(过程性体验)

研究蚂蚁

附件4:常州地区“做中学”项目研究小学组子课题系列(参考)

如何创设有意义的探究情境

如何产生有价值的科学问题

如何引导学生合理猜想

如何准备有结构的材料

如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探究意识

如何培养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

教师教学活动与学生学习活动的黄金比例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5)

完善推行《年级工作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精神文明班考评方案》,建立班级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促进班级工作计划;以习惯养成教育为落脚点和突破口,指导各年级组分年级段进行习惯养成教育,逐步形成良好班风、校风。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在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中实行“绝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承诺。

(2)在班主任队伍中开展“我尽我责”的教育活动,倡导每位班主任都要尽心尽职做好自己 的本职工作:按时坐班,深入了解班情,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处理班级问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2、班主任培训工作计划

有针对性对班主任进行管班培训,尤其是对小学部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从管班方法和工作态度两方面入手,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跟踪、监督、引导、评估,促使小学部班主任工作效力有所提高。

3、班级管班工作,规范完善三个考核方案,并认真实施。

(1)《年级组长工作考评方案》

(2)《班主任工作考评方案》

(3)《精神文明班考评方案》

4、习惯养成教育

(1)小低年级组以《入学宝典》学习习惯为重点,逐条训练。

(2)小中年级以日常行为规范、课堂纪律、课间秩序、专心听讲、在家自学为重点,长期坚持训练。

(3)小高年级以日常行为规范、自觉学习、勤奋学习为重点。

(4)初一年级以行为规范、学生常规、听讲、复习、预习等习惯为重点。

(5)初二年级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课外阅读、行为规范为重点。

(6)初三年级以行为规范、勤奋好学,主动学习为重点。

5、学年末开展“优秀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学期末开展“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活动,进行奖励。

6、家长学校工作计划

(1)外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2—3次。

(2)组织召开家长会一次。

7、结集印制有关班主任工作制度和要求,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8、安全工作计划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每周一),开展禁毒防毒、水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安全事故防范管理制度、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组织法制教育活动。

(4)严格执行保安值勤制度,加强学校保卫工作。

三、具体活动安排

8月份:组织初一新生军训。

9月份:(1—4周)

1、开学教育、稳定秩序

2、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3、组织学生看电影

4、“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5、检查各班级学生仪表着装。

10月份:(5—9周)

1、组织新分配老师、新调入老师学习

2、启动初二年级的课题研究

3、安全教育

4、“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5、家长学校开课

11月份:(10—13周)

1、中段考迎考工作

2、组织召开家长会

3、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4、组织学生看电影

5、“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12月份:(14—17周)

1、家长学校活动

2、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3、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教育

4、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2010年1月份(18—21周)

1、期末迎考

2、评优奖励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6)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在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中实行“绝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承诺。

(2)在班主任队伍中开展“我尽我责”的教育活动,倡导每位班主任都要尽心尽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按时坐班,深入了解班情,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处理班级问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2、班主任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对班主任进行管班培训,尤其是对小学部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从管班方法和工作态度两方面入手,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跟踪、监督、引导、评估,促使小学部班主任工作效力有所提高。

3、班级管班工作,规范完善三个考核方案,并认真实施。

(1)《年级组长工作考评方案》

(2)《班主任工作考评方案》

(3)《精神文明班考评方案》

4、习惯养成教育

(1)小低年级组以《入学宝典》学习习惯为重点,逐条训练。

(2)小中年级以日常行为规范、课堂纪律、课间秩序、专心听讲、在家自学为重点,长期坚持训练。

(3)小高年级以日常行为规范、自觉学习、勤奋学习为重点。

(4)初一年级以行为规范、学生常规、听讲、复习、预习等习惯为重点。

(5)初二年级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课外阅读、行为规范为重点。

(6)初三年级以行为规范、勤奋好学,主动学习为重点。

5、学年末开展“优秀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学期末开展“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活动,进行奖励。

6、家长学校工作

(1)外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2—3次。

(2)组织召开家长会一次。

7、结集印制有关班主任工作制度和要求,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8、安全工作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每周一),开展禁毒防毒、水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安全事故防范管理制度、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组织法制教育活动。

(4)严格执行保安值勤制度,加强学校保卫工作。

三、具体活动安排

8月份:组织初一新生军训。

9月份:(1—4周)

1、 开学教育、稳定秩序

2、 安全教育

3、 组织学生看电影

4、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5、 检查各班级学生仪表着装。

10月份:(5—9周)

1、 组织新分配老师、新调入老师学习

2、 启动初二年级的课题研究

3、 安全教育

4、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5、 家长学校开课

11月份:(10—13周)

1、 中段考迎考工作

2、 组织召开家长会

3、 法制教育

4、 组织学生看电影

5、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12月份:(14—17周)

1、 家长学校活动

2、 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3、 交通安全教育

4、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08年1月份(18—21周)

1、 期末迎考

2、 评优奖励

3、 安全教育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7)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在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中实行“绝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承诺。

(2)在班主任队伍中开展“我尽我责”的教育活动,倡导每位班主任都要尽心尽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按时坐班,深入了解班情,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处理班级问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2、班主任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对班主任进行管班培训,尤其是对小学部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从管班方法和工作态度两方面入手,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跟踪、监督、引导、评估,促使小学部班主任工作效力有所提高。

3、班级管班工作,规范完善三个考核方案,并认真实施。

(1)《年级组长工作考评方案》

(2)《班主任工作考评方案》

(3)《精神文明班考评方案》

4、习惯养成教育

(1)小低年级组以《入学宝典》学习习惯为重点,逐条训练。

(2)小中年级以日常行为规范、课堂纪律、课间秩序、专心听讲、在家自学为重点,长期坚持训练。

(3)小高年级以日常行为规范、自觉学习、勤奋学习为重点。

(4)初一年级以行为规范、学生常规、听讲、复习、预习等习惯为重点。

(5)初二年级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课外阅读、行为规范为重点。

(6)初三年级以行为规范、勤奋好学,主动学习为重点。

5、学年末开展“优秀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学期末开展“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活动,进行奖励。

6、家长学校工作

(1)外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2—3次。

(2)组织召开家长会一次。

7、结集印制有关班主任工作制度和要求,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8、安全工作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每周一),开展禁毒防毒、水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安全事故防范管理制度、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组织法制教育活动。

(4)严格执行保安值勤制度,加强学校保卫工作。

三、具体活动安排

8月份:组织初一新生军训。

9月份:(1—4周)

1、 开学教育、稳定秩序

2、 安全教育

3、 组织学生看电影

4、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5、 检查各班级学生仪表着装。

10月份:(5—9周)

1、 组织新分配老师、新调入老师学习

2、 启动初二年级的课题研究

3、 安全教育

4、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5、 家长学校开课

11月份:(10—13周)

1、 中段考迎考工作

2、 组织召开家长会

3、 法制教育

4、 组织学生看电影

5、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12月份:(14—17周)

1、 家长学校活动

2、 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3、 交通安全教育

4、 精神文明班月评小结

XX年1月份(18—21周)

1、 期末迎考

2、 评优奖励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8)

非常感谢大会组委给我区一个展示、交流的机会。我发言的题目是“充分发挥县(区)教师培训机构作用,推动骨干教师‘三位一体’培训时效”。

名师是稀缺的社会公共资源,“名师工作室”作为一种专业学习共同体,它的建立将成为我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模式,同时还可以实现名师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加快构筑区域教育人才高地。我省2010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采取以“名师工作室”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培训模式,我个人非常认同。我区近几年的培训也是围绕着发挥名师作用来开展的。

天河区现有11名在职特级教师,如何发挥他们的引领、辐射、示范作用,切实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培养的质量和效益,构筑天河教育人才高地?经过深入调研,2010年9月,我区印发了《天河区中小学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方案》,明确了工作室的建立、培养模式、主要任务,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工作室的组织管理与措施保障。根据该方案,经学校推荐、专家选拔、领导研究,我区已在2010年1月成立了天河区王志远、游彩云特级教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室”由主持人和培养对象共同组成,通过集中培训、分类指导、观摩示范、考察交流、巡回讲座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我区要求每个工作室及其培养对象明确三年工作目标和学年的计划,印制了《特级教师工作室团队工作目标一览表》、《特级教师工作室培养对象年度目标达成一览表》、《特级教师工作室工作年度考评表》等系列表格,帮助工作室及其成员建立了专项管理档案,加强对工作室培训业务的过程管理。今后我区还将陆续成立其它特级教师工作室。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9)

1、“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市1—6年级应入学22340人,已入学22340人,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4763人,升入本市初中4662人(不含到市外就读学生),六年级升七年级达97.87%,全市1—6年级年辍学12人,辍学率为0.1%;7—9年级应入学17366人,在本市就读17200人,巩固率为98.54%,7—9年级年辍学305人,辍学率为1.80%;“三残”适龄儿童少年142人,在校就读138人,入学率为97.20%。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水平,通过“助、减、缓、免”等措施,加大了帮困保学力度。一是建立了贫困学生档案,有2756名贫困学生的资料进了省贫困学生受助网,为社会各方选择支助贫困生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上网贫困生中已有2人受到资助。二是我市政协委员捐助8.61万元,受助学生达172人。三是各学校组织师生为部分贫困学生给予了捐助。

2、高中教育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今年本市高中招生2273人,其中普高注册入学1998人,职高入学275人,比上年净增139人。全市高中应入学5904人,在本市就读5874人,加上在市外就读的高中学生,我市每万人口在校高中生达165人。今年,根据教育局的安排,草拟了《**市普及高中教育规划》,提出了我市2010年普及高中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目标。本年度高中辍学人数231人,辍学率为4.4%。

3、学前,幼儿及民办教育发展情况,城区3—5岁儿童应入园(班)4410人,已入园(班)4410人,入园(班)率达100%;农村5—6岁儿童应入园(班)2801人,已入园(班)2745人,入园(班)率达98%。到目标为止,全市共有幼儿园(含厂矿)44所,其中政府办幼儿园1所,厂矿办8所,民办幼儿园20所,乡镇中心幼儿15所。有民办初中2所,民办高中1所。

4、初中、高中会考合格率情况。今年参加中考人数5778人,一次性会考合格率为86.12%,补考后合格率为99.50%;参加初二会考6359人,生物会考合格率为93.84%,地理会考合格率为95.46%;参加高二会考1705人,一次性合格率(三科)为78.94%;参加高一会考1802人,一次性合格率为80.48%。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我市有系统地开展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活动,一是制定了《**市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05—2006年学年度的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包括征文、讲故事、知识竞赛、养成教育、踏寻革命足迹)系列活动。二是加强了法制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关工委讲师团、政法部门讲课200多节,听课人次达3.5万人次。三是开展了禁毒教育活动。八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了禁毒教育课,编印了《**市禁毒警示教育读本》,配合市政府每年举办一次禁毒教育展览,市立中学设立了禁毒教育展览室,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了禁毒教育场所。通过以上活动,营造了农厚的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氛围,突出了中小学教育“德育为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本年度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10人,评选市(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19人,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66人。与团市委配合评选优秀少先队员活动。

2、加强了体、卫、艺术教育,培养了学生的特长素质。

(1)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加强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一是举办了三项体育比赛活动,参加了上级举办的三项体育比赛活动。我市先后举办了田径布局学校对抗赛、初中生篮球赛和中小学乒乓球赛。参加了**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六名、田径分龄组第三名、男子足球第四名、男子篮球第六名、女子篮球第五名,个人获奖牌总数32枚,其中金牌11枚、银牌13枚、铜牌8枚。我市学生代表参加省举重比赛获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2枚,参加省皮划艇比赛,获金、银、铜牌各4枚。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的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卫生、防疫部门联合对学校的饮食卫生工作进行了督查,切实抓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三是开足了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切实落实了“两课两操”。四是组织了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和驱蛔工作,体检学生达3万多人,为学生建立了健康档案。

(2)开展了艺术教育评比活动。一是举办了**市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其中参加“三独”比赛节目133个,评选出一等奖19个,二等奖24个,三等奖38个;评审大型歌舞节目35个,评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2个;举办了中小学生美术书法评选活动,收到269幅作品,评选作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评选,获一等奖15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44个;举办了幼儿园幼儿舞蹈创新大赛,有20所幼儿园选送26个节目参加了比赛。二是组队参加了**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三独”比赛),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9个,特别奖1个。三是积极筹划了第20个教师节大型文艺晚会,配合市政府开展了“唱东江、咏东江”学歌热潮,组织200名学生参加了市里的歌咏大赛。四是配合教研室开展了音乐、美术教师说课比赛。通过开展以上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了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

三、切实推进“二项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新课程改革的难点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者的观念,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今年,我市重点通过“五抓”,全市在岗教师100%接受了课改培训,确保了新课程改革的稳步进行。一是抓经费落实。从2004年起,我市争取财政每年安排15—20万元用于课改,去年到位18万元,今年已到位15万元。此外,各学校也设立了课改专项经费,负责教师参加课改培训往返的车旅费和补助。二是抓培训落实。今年,基教股先后制定了《**市基础教育课改师资培训方案》(*教发[2005]10号印发)和《**市2005年暑假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方案》(资教基字[2005]9号印发)。①要求学(区)校切实抓好校本培训,教师每月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两次。②组织教师参加郴州新课程培训430余人(中学200人,小学230人)。③扎扎实实开展了市级课改培训,建立了“集中培训——本校实践——集中实践(上课、说课)——交流反馈”的培训机制(即在市里分科分班授课一周,回校后担任校本培训授课教师,学校安排任教课改年级课程,又召回到城区学校试教,分组分科说课、集中反馈实践情况)。通过这种培训模式,共培训专任教师945人(初中841人,小学104人)。三是抓督查落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凡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都进行了通报,并在学校目标管理中扣分,对假期安排的校本培训,基教股牵头抽调22人分成11个组对各学区(校)的校本培训情况进行了督查,除2个学区、2所市直小学因特殊情况推迟校本培训外,其余学区(校)均按时、按要求举办了校本培训。四是抓课改调研。今年,开展课改调研5次,先后到**镇、**乡、**镇、**乡等10个单位进行了课改调研,及时掌握了新课改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五是抓评价改革。在进修学校集中培训时,安排了“关于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的讲座,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从理论上阐述和掌握了关于新课改评价的问题,指导学校反思了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与实施新课改的冲突,开展了关于学校管理评价改革的征文活动,积极探讨了关于评价改革的问题。通过“五抓”,促进了新课改的稳步推进。

2、深化了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认真落实了省、市关于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和经商人员子女享受平等教育权利的精神,规范了城镇中小学的招生行为。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了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切实维护了学生家长的权益。

四、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了教育的稳定

学校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做到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工作部署及时,督促反馈及时。一是制定了《**市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是指导学校健全了安全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三是抓住了安全工作重点,切实开展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抢答赛,高度重视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四是加强了安全工作督查。今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工作全面督查5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督查3次,对落实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材料不及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进行了通报。五是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市2002—2004年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撰写了学生伤害事故分析报告,为省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实施办法》提供了依据。今年召开了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表彰了10个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一年来,在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内,没有发生恶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了教育稳定。

五、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

1、强化了对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与督导室配合修订了学校目标管理评价方案,按照评价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了行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通过目标管理评价,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2、强化了对学校的信息反馈工作管理。一是下发了学校报送材料目录单,使学校对要报送的材料和报送时间心中有数。二是对学校报送的材料和股室下发的文件资料等都进行了详实登记,加强了学校的工作责任感,也为下发工作通报和学校目标管理行程性评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六、中心工作及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1、成功承办了**市第五届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评优活动,展示了**教育的良好形象,也学习了兄弟县市的经验,促进了我市体育与健康新课程教学改革工作。

2、按局里的安排,切实抓了学校食堂改造工作。今年可完成12所学校的食堂改造任务,比年初计划的改造30所学校食堂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3、按局里的要求,完成了建市20周年教育方队的组建和训练指导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完成了庆祝教师节20周年文艺晚会的节目策划,排练及相关筹备工作。

小学三年级体育教案篇(10)

第二条本办法中“教育教学业务”主要指小学内部的教学工作、德育工作、科研工作、学生管理、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业务。

第三条小学的工作重点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服从和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县内城区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村小学及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根据我县小学校点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各中心小学,中心小学直接对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通过乡镇中心小学管理各村小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各村小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直接对中心小学负责。

第六条县对小学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机构或部门有:县教育局教育股、教育局秘书股、教育局教研室、教育局电教站、教育局仪器站等,由教育局教育股协调管理。

第七条乡镇对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机构是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是县教育部门领导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协助县教育部门对本乡镇村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实施管理的事业机构;是本乡镇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中心,同时也是本乡镇小学教育教学研究的中心,对本乡镇村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具有组织、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职能。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县、中心小学、村小学三级要根据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学管理制度,确保全县小学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应予奖励。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小学各学校在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制度,保持良好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三)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籍管理。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手续完备。逐步取消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促进全县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积极组织开展校内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广泛开展校内听课评课活动,努力探索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律,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五)严格贯彻执行县颁布的教学常规,督促教师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教学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测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六)切实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法制观念和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德育工作要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七)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认真上好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八)积极参加县级、乡镇组织开展的课堂教学改革研讨、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质量调研等活动;积极协助县级教研室部门和本乡镇中心小学在本校开展教研活动。

(九)加强本校教师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大力抓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鼓励和督促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其他形式的学历培训,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要上交教育局教育股,教研计划和总结要上交县教研室。各村小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要上交本乡镇的中心小学。

(十一)积极完成县教育部门和乡镇中心小学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乡镇中心小学在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方面,除了要履行以上的职责外,还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示范作用。乡镇中心小学要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师资培训、校园安全卫生、“两基”巩固提高等方面成为本乡镇小学办学的示范,带动全乡镇小学的发展,促进全乡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发挥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小学教研以乡镇中心小学为中心,全乡镇小学教研活动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在中心小学校长统一领导下,由中心小学教研组牵头,组织全镇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中心小学校长、辅导员等领导应有计划地深入各小学听课、指导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

(三)发挥小学教师进修培训基地作用。乡镇中心小学是乡镇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地.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加强小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档案,掌握全乡镇每学年适龄儿童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己入小学的儿童,在中心小学造册建立学籍档案,并于每年9月底前报一份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五)负责本乡镇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两基”档案收集和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和配合乡镇政府履行义务教育办学责任,促进本乡镇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组织发动学生入学、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校舍建设等有关工作。

(七)在县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小学毕业考试命题和组织考试等工作,配合做好小学教学质量调研工作。

(八)完成县教育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县教育局、教研室、电教站、仪器站在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加强对乡镇中心小学的领导、管理和指导。

(二)检查督促各乡镇小学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抓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小学抓好学额巩固工作,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促进全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指导各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开展全镇性的教研活动,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五)督促各乡镇中心小学加强对本乡镇各小学的教学常规管理,督促各学校和各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常规要求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县教育局的有关股室要根据新的小学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大力加强对小学教育教学业务指导与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学校要建立德、智、体、美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要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第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调研制度。县每学期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小学教育教学调研不少于1次;乡镇每学期开展全乡镇的调研不少于2次。调研前要制订出具体的调研方案,调研结束后要撰写出调研报告,并送交教育局、教研室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

第*条校本教研制度。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与措施。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从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各小学每周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集体备课、教学研究等活动不少于2小时(中心校每周星期一、三下午4∶00-5∶30,村小学每期星期一下午放学后,为活动时间),教师要做好业务学习笔记。各中心小学每学期要集中全镇各村小学的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或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2次校际教研活动。

第十六条小学生专题教育活动制度。各小学每学期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各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要事先做好方案,事后做好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七条教学常规检查评比制度。全县的教学常规检查每三年1次,抽查每年1次;乡镇每学期抽查1次;学校每学期抽查2次。三级常规检查,事前均要制订出方案,检查结束后要撰写检查总结,并表彰先进的集体和个人,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第十八条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制度。县教育局各股室干部每年深入学校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室教研员、中心小学业务辅导员每学年深入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学校领导每学期不少于20节,学校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听课后要进行评课。

第十九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制度。县级每学年举行全县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活动不少于2次(由教研室小学组统筹安排);乡镇级不少于3次;校级语文、数学不少于10次,其他学科不少于1次。每次研究课事先都要制订出方案,定出研究专题,事后撰写活动总结。

第二十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制度。县级的小学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每年不少于1次(可结合有关会议进行);乡镇内经验交流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级经验交流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

第二十一条教学质量检测制度。根据我县在自治区立项的A类重点课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调查研究”的要求,县每学期组织1次部分年级和部分学科的教学质量检测。每次检测必须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深入分析,总结表彰。

第二十二条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制度和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制度。教学评比活动指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比赛、论文评比、优质课(含班会课)评比、说课评比等活动。县级每学期不少于1次;乡镇级自行举办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三年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每次活动事先要制订出方案,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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