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业安全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15 09:54:21

食品业安全管理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1)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心组织、分类管理、平稳推进、服务企业”的原则,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工矿企业食堂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健全、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力争培育和树立一批基础设施齐全、内部管理规范、卫生信誉度良好的A级示范食堂和B级规范食堂。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全市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基础档案

开展全市工矿企业食堂的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企业食堂的分布、基本卫生状况、职工人数、就餐人数、责任人、卫生许可证申领及量化分级管理开展等基本情况,建立工矿企业食堂基本档案。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其管辖的企业食堂进行细致的分类登记造册,确保普查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开展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全市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规划和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完成全市工矿企业食堂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工矿企业食堂基本档案,完成食堂卫生许可注册登记和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完成对就餐人数300人以上工矿企业食堂的专项整治。2009年完成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工矿企业食堂的专项整治。2010年完成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上工矿企业食堂的专项整治。

(三)建立和完善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全面开展工矿企业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食堂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对于达到卫生量化分级C类以上企业,要加大规范力度,注重培育规范化食堂。对即使整改也达不到办证条件的工矿企业食堂,制定基本卫生要求,实施备案管理。实行严格的准入条件和追溯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分类择优选择大米、肉类、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定点采购单位,确保“质优、价廉”的食品进入食堂;凡是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食堂卫生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对已建但不符合要求的食堂必须进行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对已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管理,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食堂要严肃查处。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2)

1 目前中小企业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

1.1 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混乱

一是企业没有固定的管理模式,全靠命令和指挥行事。这在刚刚建立或建立不久的私营家族式企业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种企业里,没有组织架构,没有明确分工,往往一个员工要身兼多种职务,,因此,具有诸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二是有管理,这类企业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有管理体系,有组织架构,有规章制度,但却没有执行。三是有管理,基本上属“照抄照搬”型,却严重超前,管理形式与企业实际运作状况不配套、不协调。

1.2 缺少管理的专业人才

中小型企业大部分都属于家族式的企业,分管各个部门的人员大都没有受过较为系统的教育。笔者作为生产许可证的注册审核员,审核时发现很多的小食品企业没有化验员,有也只是摆设应付检查,导致企业在管理方法上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食品安全的管理几乎为零,风险很大。

1.3 员工素质低且流动性大

目前我国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员工因为薪金等原因有很大的流动性,这造成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人才,人员流动性大,前景渺茫,跳槽频繁。

1.4 小型企业质量环境方面的问题

从小型食品企业的质量环境来看,恶性竞争、无序竞争、市场混乱、缺乏政府政策性支持是影响小型企业产品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恶意杀价等行为促使小型企业更多的采取降低价格来参与市场竞争,一些小型企业无法通过提高质量来获得正当的利润,从而导致相当多的小型企业不愿意在质量管理上投入精力和资源。

1.5 食品生产许可证形同虚设

在中小企业中特别是管理人员少,管理的层次少,通常一人身兼多职。企业费劲千辛万苦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根本没有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企业生产。只是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当做一种参与市场竞争时的按码,没有认真履行其中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出,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由于受其本身条件、员工素质、生存环境等各因素影响,再者,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赢利,在这种情况下,小型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自我管理形同虚设,无法靠其自己来保障食品安全。

1.6 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多为被动监管

通过“三鹿奶粉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政府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监管部门往往是在事件大规模发生以后,已经无法掩盖的情况下才做出反应,而不能在食品安全事件的萌芽阶段甚至在其未发生时就拥制事件的发展。究其原因之所在,除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主要还是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管思维不够主动,食品安全监管仍为事后的被动监管,没有认识到政府监管部门本身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所起的重要作用和应当担负的重要责任。

2 中小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

质量管理界有句名言,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所以在当前的国情下目前中小企业的食品安全靠的还是我们企业自身的管理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1 企业最高管理者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质量安全是食品企业的命脉,是食品企业生存的关键。一个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要重视质量安全,否则都是将被淘汰的。所以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必须要重视质量安全,必须要有这个意识,食品行业比较特殊,有的企业最高管理者一味的追求成本最低化,投机取巧,用劣质的原料甚至是食品中违法的使用化学原料,超范围、超量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结果酿成了悲剧,不仅给自己,还给多少无辜的人带来了伤害。可以通过行业交流、互联网、以及和政府部门的沟通来提高的质量安全知识,总之,现今学习的渠道是多方位的。

2.2 引进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目前食品行业中有用的比较多的体系有食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和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标准是世界上许多经济发食品达国家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2.3 落实政府强制的执行的生产许可证体系

生产许可证体系规定了企业必须具备的生产条件,生产和检验设备,各种相应的管理文件。企业的主要管理者应当发挥管理的职能,要求生产、采购、质量、销售应按照生产许可证体系文件所规定来要求执行。必须按照要求设立相应的检验部门,人员保证稳定,定期的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做到产品出厂前批批检测,检测的结果记录需保存好,以便日后查用。

2.4 发挥质量检验部门的把关作用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鉴别、把关、预防、报告职能,即可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出,又为预防不合格提供依据。中小企业必须按照有关的要求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不能用来应付检查。聘请相应专业的人员,精通食品检验和体系,担任负责人,对生产过程中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负责。同时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这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性,防止人员流动性太大造成质量检验的失误。

2.5 定期自查

这里可以结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来做。由最高管理者牵头,定期组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有条件可以聘请外面的专家来做。检查涵盖企业的所有部门,检查的要素涉及所有的方面,检查要细,目的就是要找问题。对企业自身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整改,形成一个PDCA循环。长期下去,对企业自身的管理也会得到提高。

2.6 重视人才、加强人员培训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3)

1 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经常发生,给食品生产厂家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使人们对食品企业的信任度下降,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我国的食品企业具有许多问题,还需要食品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保证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有:我国大多数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比较小,缺乏品牌意识,甚至有些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是正规的品牌,属于贴牌生产,因此也不注重食品的质量管理。那些将农业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的食品企业,由于农产品本身的质量不合格,农药化肥等残留量超标,使得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有些食品加工企业则是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进行食品生产,或者加入过量的添加剂。有些食品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属于小作坊式的生产,生产食品的车间卫生条件比较差,使食品的卫生不达标。总体来看,我国的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认证比例不高,还有很多食品企业通过认证后反而对食品质量安全不予重视,使得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给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2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许多食品企业只重视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关心食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些食品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不注意对原材料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检验,也不会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选择原材料的标准就是价格,原材料的价格越低越好。还有的生产企业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卖相能够吸引消费者,添加过多的食品添加剂,而不考虑食品的质量是否达标。

2.2 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对于食品的质量安全可能会忽略。尤其农村地区的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低,使得许多三无产品或者劣质的食品流向农村市场。同时由于农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在进行农作物生产时会无意的使用超标的农药和化肥,造成食品原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形成恶性循环。

2.3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

由于城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使假冒伪劣食品在城市中很难立足,有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地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监管力度不大等特点,将不合格食品输送到农村。一些非法的食品加工作坊也转移到农村,使农村的消费市场成为不合格食品的集散地。由于农村地区比较分散,加工销售劣质食品不会被轻易发现,使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增大。

2.4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不足

我国在近几年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投入的资金不多,缺乏先进的检测设备,现有的检测设备由于缺乏维修保养,损坏严重。这些问题使得食品质量检测的结果缺乏准确性,一些指标的检测不能及时得出结果,阻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工商部门对食品质量检测时要委托其他的检测机构,由于检测结果延迟,对于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无法进行处罚,使得这些企业生产的食品会继续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3 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3.1 完善食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仅仅是要通过国家机构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还要求食品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不顾食品质量安全。在生产食品的每一个过程,食品企业都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企业要加强生产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使食品的生产的过程更加规范,为食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3.2 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4)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6日

在一份关于食品安全管制的公众参与现状的调查分析中,在得到的有效问卷中:(1)有关公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其中“关心”占23.6%,“非常关心”占61.7%,表示“不关心”或“无所谓”的人分别占2.9%和11.8%。从这些数据可看出,大多数公众对食品安全都有比较高的关注度;(2)有关食品安全满意度,其中不满意占52.3%、非常不满意占12.3%、满意占11.7%、不予关注占14.7%。从调查结果看,公众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不甚满意。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据卫生部《中国卫生年鉴》2007~2008卷卫生监督统计数据显示,2005~2008年我国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分别为87.49%、90.8%、88.28%、91.11%,总体合格率在上升。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取得了进步,但一些深层问题仍存在,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仍不稳定。食源性发病率是衡量食品安全状况的直接指标,根据卫生部关于重大食品中毒情况的统计数据,见表1。(表1)

从表1可看出从2000~2012年中毒例数、人数、死亡人数在逐年下降。在我国,由于监测网络不健全。我国尚无确切的食源性疾病发病率的统计数据。

(二)食品生产供应的不安全因素

1、食品源头安全存在问题。(1)农药、化肥的大量和不科学使用,造成农药、化肥等物质在农产品中的过量残留;(2)兽药、复合饲料的滥用,造成激素、抗生素及其他物质在禽、畜的体内及乳产品,水产品中残留。

2、食品加工、生产存在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一些企业为了牟利,进行违法生产加工经营,导致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出现假冒伪劣食品。主要表现在:(1)食品加工过程使用劣质原料,如用病死、被毒死的畜禽食品;(2)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酸”、防腐剂“苯甲酸”及甜味剂等。

(三)重大食品事件经常发生。近年来,各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如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2009年蒙牛特仑苏OMP奶事件和浙江晨园乳业水解蛋白粉事件、2010年毒豇豆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2012年修正药业等被曝工业明胶胶囊金属铬超标达90倍、2013年老鼠肉加明胶冒充羊肉出售等等。

(四)加工食品企业安全缺失信用。很多食品加工企业为了追逐利益,违背职业道德,非法使用过量有害的食品添加剂。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为了使馒头、包子色泽好使用二氧化硫;这些有害的化学物质让加工过的食品外观更加好看,口感更好,对消费者形成了一种误导。

二、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大规模企业少、作坊多。《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说,中国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6万家;规模以下、10人以上企业6.9万家;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食品加工企业大多数是2~3人的家庭式小作坊,由于规模小,难以在市场上立足,导致其没有长远的目标,甚至偷工减料,质量难以保证。

(二)小作坊设备简陋,生产技术落后,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家庭式的小作坊,大多数是前店后产,即做即售。使用添加剂食品剂没有计量器具,容易使用过量;产品无包装,容易造成二度污染;食品加工人员很少穿有消过毒的工作服,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多;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食品卫生法》对某些食品检测指标并没有做出很严格的规定,对检测的范围限定也不够详细,很多物质没有列入食品检测范围,如三鹿事件中的三聚氰胺也未列入国家标准的常规监测。

三、提高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标准,提高入门门槛。食品加工企业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方可准入。对于那些不具备三证的企业,要求重新注册,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二)建立符合加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食品企业在建立和选择商业模式应该解决好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制定好企业发展战略。现在大多数加工食品企业在战略制定普遍存在贪大求快的问题。企业做大,在市场中占有大的市场份额,固然会获得更多的利益、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等优势。但在市场多元化、需求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并不是只有做大才能生存,才能盈利。

第二,协调好企业内外资源整合。食品企业组织、整合各种生产资源要素的基本出发点是完善产业链、从源头抓起。采取企业自建、规范的合同外包等形式控制原材料供应环节,通过控制源头来保证食品安全供应环节。

第三,建立竞争和协作关系。加工企业中,同行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不惜通过采取低价高质的战略,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从而使其自身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从而将竞争对手从此行业中挤兑出去。食品产业链中,同行业应树立良性竞争的理念。上下游企业要加强协同协作。

(三)发展诚信经营、质量至上的企业文化。企业只有诚信经营,质量至上,才能在市场立足,才能被消费者所认可,才能取得发展,打造百年老店。企业文化建设不是空对空,是扎实做事,是企业家以自身为表率,带领员工自律,诚信经营。

四、结束语

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与人们追求的绿色、健康的食品需求相矛盾。当下,迫切的需要政府针对我国加工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督体系,切实地保障人民吃到放心食品,形成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的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1]曾庆娟,何应龙.浅议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2011.7.

[2]汤金宝.食品安全制度中公众参与现状的调查分析[J].江苏科技信息,2011.4.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5)

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7 〕35 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

2017年3月23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指四川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包括行政许可、注册审批、质量检测、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记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贯穿食品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全过程,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领导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库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第三章 档案归档与整理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建档 的原则,将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业务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后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包括:

(1)行政许可文件材料;

(2)审评检查文件材料;

(3)监督检查文件材料;

(4)违法行为查处文件材料;

(5)其他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见《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第十二条 归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并做到格式规范、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应当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归入专业档案,档案分类应按照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进行分类整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卷整理,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标准,采用软卷皮装订并装盒或硬卷皮装订的方式。业务档案软卷皮封面(附录1)、卷内文件目录(附录2)、卷盒脊背(附录3)、硬卷皮封面(附录4)、硬卷皮脊背(附录5)、备考表(附录6)应使用统一式样,采用计算机打印或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使用软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按下列顺序排列:软卷皮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按案卷号依序排列装入档案盒保存。

使用硬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的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 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中涉及非专业性、成套性材料可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 年、10年。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整理完成的案卷质量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的相关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 月1 日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电子文件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收集归档工作。电子文件整理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等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业务处(科、股)室应当在每年6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业务档案按要求规范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查阅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管理基本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等功能,配备空调机、除湿机等符合档案保管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点,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出、查阅登记簿,健全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做好利用效果反馈情况记录。

第二十一条 查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时须填写利用审批表,办理查阅手续。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办案、审计等特殊情况须经严格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并须在3 个工作日内归还。确需延期借阅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利用者对所借阅、复制的档案负有安全、保密责任,不得遗失、污损,严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和损毁档案,严禁转借或将档案擅自带出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档案的查阅利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档案移交、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三条 纳入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提出鉴定意见,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已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私自销毁任何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销人、销毁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清点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发生损毁、丢失或擅自提供、抄录、涂改、仿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6)

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7 〕35 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

2017年3月23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指四川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包括行政许可、注册审批、质量检测、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记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贯穿食品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全过程,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领导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库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第三章 档案归档与整理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建档 的原则,将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业务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后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包括:

(1)行政许可文件材料;

(2)审评检查文件材料;

(3)监督检查文件材料;

(4)违法行为查处文件材料;

(5)其他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见《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第十二条 归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并做到格式规范、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应当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归入专业档案,档案分类应按照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进行分类整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卷整理,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标准,采用软卷皮装订并装盒或硬卷皮装订的方式。业务档案软卷皮封面(附录1)、卷内文件目录(附录2)、卷盒脊背(附录3)、硬卷皮封面(附录4)、硬卷皮脊背(附录5)、备考表(附录6)应使用统一式样,采用计算机打印或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使用软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按下列顺序排列:软卷皮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按案卷号依序排列装入档案盒保存。

使用硬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的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 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中涉及非专业性、成套性材料可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 年、10年。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整理完成的案卷质量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的相关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 月1 日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电子文件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收集归档工作。电子文件整理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等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业务处(科、股)室应当在每年6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业务档案按要求规范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查阅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管理基本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等功能,配备空调机、除湿机等符合档案保管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点,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出、查阅登记簿,健全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做好利用效果反馈情况记录。

第二十一条 查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时须填写利用审批表,办理查阅手续。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办案、审计等特殊情况须经严格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并须在3 个工作日内归还。确需延期借阅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利用者对所借阅、复制的档案负有安全、保密责任,不得遗失、污损,严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和损毁档案,严禁转借或将档案擅自带出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档案的查阅利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档案移交、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三条 纳入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提出鉴定意见,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已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私自销毁任何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销人、销毁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清点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发生损毁、丢失或擅自提供、抄录、涂改、仿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7)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食品安全为重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监督食品质量,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的设置

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的设置按照各所上报,分局审批的方式确定。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设立若干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设1名以上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若干名,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设立1名以上的食品质量管理员。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从热心食品安全和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熟悉一定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办事公道,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中聘任。注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专家,大、中、小学校教师,新闻记者,乡镇、村(社区)干部,社区内的离退休人员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其他人员中选聘。

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由企业从本企业熟悉食品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中确定。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在工作业务中受工商部门的统一指导。

三、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的职责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可以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行使的监督职权,监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接受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宣传食品安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收集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并及时报告工商部门;配合工商部门协查辖区内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问题食品,食品安全监督员及时和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可以要求商家停止销售;随时了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动态、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查处情况,与辖区工商部门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主要负责宣传有关食品安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和落实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执行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以及食品备案等制度,逐步实现食品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8)

2.扩大建设范围。在继续推动乳制品行业和肉制品行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范围,在白酒、饮料、酿造、食用植物油行业中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全年新增一批企业完成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扎实有序推进。一是明确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各地经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食品工业发展情况,在白酒、饮料、酿造、食用植物油等行业中推荐1至2家企业,继续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企业名单于4月10日前反馈到我委消费品工业处。二是加强咨询辅导,在省食品工业协会统一安排下,邀请有关省级咨询辅导机构依据QB/T4111—2010标准要求,深入企业帮辅指导,确保帮辅质量,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有序推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加快我市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专家队伍建设,履行评价机构职能,积极开展评价工作,组织专家对已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并试运行3个月以上的企业进行符合性及有效性现场评价。

4.强化制度建设。积极研究诚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

1.组织参加企业负责人培训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关于“进一步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的要求,落实省、市政府“专人负责、持证上岗”的规定,组织参加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加强对我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重点培训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食品诚信体系建设等。

2.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班。通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提升职业操守,提高理论与实践能力,确保企业从食品原材料、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有专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为食品生产企业构筑一道食品安全防火墙。

3.组织参加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举办全省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培训班,有效维护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和日常督查,确保诚信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4.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培训机构。在已有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工作要求优先在我市具有食品专业且教学条件较好的院校内,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培训点,积极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师资力量的保障,确保培训点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搭建培训平台。

三、加快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1.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整合各方力量,围绕关键产业链,选择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共性、可在一定时期内能形成产业化的技术领域,加强研发,形成突破,努力提高食品产品技术含量以及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新技术、新产品展洽会,为企业扩大应用搭建平台。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步伐,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建设一批部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推进食品产业协作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的技术优势,整合“政产学研金”各方面资源,力争在生物制造、功能性食品研发、新型食品包装材料开发等方面建立协作创新平台,并积极发挥平台在产业高端化上的作用。

四、加快推进食品行业品牌建设工作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区域和企业品牌意识,依靠树品牌、创名牌、讲诚信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争取我市食品行业全年新增一批部级、省级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9)

要改变这种局面,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其一,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各有关方面通过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纲要的提出显示出国家对相关行业进行宣传教育的决心和重视。

其二,监管部门应提高香精香料行业进入门槛,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企业的生产行为更加规范,淘汰行业中的害群之马。使得香精香料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避免各种影响消费者信心的安全事件发生。

食品业安全管理篇(10)

原料。原料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原料生产质量与安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食品安全自然无从谈起。首先农产品原料方面,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为了高产,存在着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各类催熟剂等化学药剂的情况,使农产品原材料化学残留物含量严重超标,有毒物质、化肥农药以及其他化学药品的残留成为了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而肉蛋产品的养殖过程中,为了缩短生命周期,预防病害,往往使用激素促进牲畜生长,滥用抗生素,或使用瘦肉剂改变肉质,导致肉类食品原材料激素水平偏高,人食用了这种肉制品食物,容易出现机体激素紊乱并导致一系列病害,如果食品原材料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将无法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也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灾区。如果食品加工环境清洁程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细菌滋生,将可能导致食品污染,携带病原菌,这样的食品被人们所食用,可能导致食品中毒和感染。除此之外,不洁加工环境蚊虫滋生,可能导致食品中携带蚊虫卵,尤其是卫生环境很差的小食品作坊,食品中很容易裹挟虫卵,威胁食用者健康。除此之外,一些食品为了获得更好的口感或延长保质期,在食品中添加了大量违规添加剂,可能会严重影响人体机能。无论是食品加工过程还是加工环境,都会给食品质量安全造成威{。

质量监管。质量监管对食品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质量监管为食品投放提高了门槛,成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关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无法进入市场,因而食品监管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是现阶段,质量监管工作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充分,质量监管执行力度不强,食品安全检验不到位,留下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基于产业链角度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策略

食品危害风险分析。食品产业链涉及到农业、畜牧业、工业、商业等多个产业,产业间存在着复杂的物质联系如原材料种植、收购、加工储藏、运输批发零售等,此外还包括产业间的组织联系,产业链涵盖了食品加工的所有环节,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分析食品危害风险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第一步,通过食品危害风险分析,能够正确的认识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食品危害风险分析主要有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信息交流三个步骤,正确认识到食品危害风险,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原料生产安全管理。原料生产安全管理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原料生产是食品生产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积极提倡无公害生产模式,推广无公害原料生产技术,在原料生产过程中,无论是施肥、用药还是养殖饲养,都应该减少有毒害化学药剂的使用,为农作物和牲畜提供一个无污染、无公害的环境,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原料检测工作,全方位掌握原料生产过程,从源头抓起,保障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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