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考察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4:13

采购考察报告

采购考察报告篇(1)

(一)采购文本规范,采购程序到位。杭州市制定了规范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从采购项目归集和委托、采购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支付资金等都作出规定,并在每一项都列出注意事项,对公开招标采购等5种采购方式也有规定的程序。对每一项采购都实行采购报告制,要求编写采购报告。有标准规范的采购文本,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书、采购方式调整建议书、采购资金余缺调剂建议书、采购预算调整通知书、采购预算进度表、评审专家需求表、中标公告等20项。就连工作人员在竞争性谈判中对供应商提问的问题都列出了标准的提纲,对供应商一视同仁,防止厚此薄彼,文本齐全,程序规范。

(二)采购范围大,规模增长快。杭州市的政府采购范围涉及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80余项,服务类拟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租赁和物业管理纳入政府采购,XX年仅市本级采购规模达到7.63亿元,是我市XX年市本级采购规模3.5亿元的2倍多。对教学设备、医疗设备、建筑材料的采购都进行了规范的管理。宁波市XX年政府采购规模为48亿元,是我市采购规模5.3亿元的9倍多,3个县市都已经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今年截止9月底,采购规模已达40.59亿元,比上年增长20%。服务类已经将印刷、汽车保险、物业管理、河道保洁等纳入政府采购。今年1-9月,服务类采购已经达到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南京市发改委与财政局联合下文,将工程类纳入政府采购,其中财政部门负责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建设部门负责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发改委负责机电类工程项目,分工合作,监管没留空白。

(三)制度完善,措施得力。三市分别制定了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包括:《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办法》、《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政府采购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规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宁波市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准则》等等。南京的政府采购工作采用省、市、区县三级联动,即对汽车保险、定点加油、车辆维修、印刷、纸张、空调、住宿会议等项目,省市区三级面向一个市场,一级采购,三级全部享用。货物类采购实行协议供货,三级联动,计算机、数码相机3个月调整1次价格,打印机、pc服务器、投影机、展台、汽车等半年招一次标,复印机、一体机、传真机1年招1次标,这样可以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南京地区政府采购专家库有专家1700多人,南京市对专家统一进行了培训、发证,对每次专家的评标结果从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打分,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四)监管措施有力,防腐纪律严明。南京市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即采购办的工作人员1人分管几个处室分管资金的采购,从采购预算的编制,事前的监管,到事后采购合同的备案等实行有效监督。对采购机构每半年考核1次,采用让供应商打分、请采购人座谈等方式,邀请监察局2人、审计局2人一起对采购机构的服务态度、廉政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供应商的管理采用财政、质检、工商部门联动。杭州市也实行事前审批采购方式,事后要求上报采购结果报表。并根据财政部的18号令,制定了《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由于程序到位,文本规范,纪律严明,把工作人员从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监管,聘请审计事务所、监察局对采购的每个环节进行抽查,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杭州市对机动车加油采用1车1卡,通过招标,确定中石化为定点加油供应商,油价比市场价优惠2.4%,年底予以冲减。为防止司机用卡给别的车加油,规定如果不对号加油,加油站可要求司机进行登记,对持加油卡的单位进行处罚,加的油费全部由司机自费,扣司机6个月的奖金,并在网上通报。一旦发现加油站职工违反规定加油,将通知中石化予以开除。

(五)管理软件先进,网络建设超前。杭州市为了解决分散采购存在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与政府采购实现联网,办公用品的采购实行协议采购,对品种的确认等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程序规范,节约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杭州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专家库软件比较先进、科学,每个使用者抽取的专家是看不见的,电脑与电话直接连接,是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全部实现自动化,避免了人为操作产生的不规范行为。南京市采购中心自行开发了《网上远程招标系统》,获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自行开发了《协议供货软件》,建立了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中心网,这2个网实现了联网,招标、评标等事项都在网上进行,受到供应商一致好评。并建立了3个库,即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库,真正实现了方便、快捷。

二、几点建议

结合三市的经验,联系我市的实际,我们对XX年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在采购程序上力求突破。尽快制作西安市政府采购标准文本,规范采购程序,完善规章制度。

二是在监督检查上力求突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与监察局合发文件,规定检查内容、形式、时间等,有必要请中介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检查。

采购考察报告篇(2)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考核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

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采购考察报告篇(3)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考核通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市政务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务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采购考察报告篇(4)

我国政府采购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公共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支出在总支出预算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就要在源头上强化管理。笔者以新《预算法》和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为基础,设计问卷,再对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结果,切实提高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并提出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建议。

一、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问卷调查概况

J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2015年的数据为基础,对其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满分100分,从制度建设、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及考核五个方面进行问卷设计,共计25个指标,每个指标分值4分,总分80分以上评定良好,60-80分评定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不合格。经问卷调查,结果如下:J事业单位的问卷调查得分是39分,其中制度建设方面得0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得9分,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方面得11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方面得7分,政府采购预算考核方面得12分。因此J事业单位需要大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

二、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评价

(一)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优点

虽然J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但也有可借鉴之处。

(1)真正做到细化预算编制,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将其编列到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金额按规定分到货物、工程、服务分类中,同时能够与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相对应。

(2)在政府采购执行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完成率达100%,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的政府采购情况,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同时政府采购成本节约率也较高,说明运用政府采购方式,节约了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缺点

(1)J事业单位对于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没有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未成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牵头整个预算管理过程;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完成后的质量进行把关;采购监察审计小组的缺失,不能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没有利用好内部监督机构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备时间较短,采购需求考虑不周全,概算金额没有经过系统、充分的市场调研,难以编制出高质量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人员掌握的新政策新形势有限,业务素质不过硬,在编制采购预算过程中,采购需求部门参与率低下,有些务必列入当年预算的采购项目无法引起参与部门和管理层的重视,很难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影响单位事业的发展。

(3)J事业单位一般按照各采购需求部门的需求概算金额列入预算。由于各采购需求部门编制预算前的准备时间较短,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概算不是很合理,会造成列入采购预算的金额存在虚高或过低的风险。另一方面,未按采购需求制订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需求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显得较被动,没有一个保证政府采购项目有条不紊进行的时间表。再次,在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时,存在“重钱轻物”的观念,没有实现需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与资产管理系统相似设备的信息共享,无法达到闲置资产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4)J事业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的岗位职责存在相容性,应调整重要环节的职责分工,如:编制和审核的职责不相容,执行和考核验收的职责不相容等。其次,未对每年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验收完毕后,开展审计工作和满意度调查,管理组织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反馈。

三、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的优化

(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和相关机构

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成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项目验收小组、监察审计小组。采购预算管理小组负责牵头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根据合同对当年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负责对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二)规范采购需求,确定程序和标准

每年6月初,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下发上报下一年度政府采需求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在6月底之前上报采购需求和概算金额。7月初,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汇总各单位上报的采购需求,分类进行专家论证采购项目可行性及概算金额,概算金额要提供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成本核算内容市场调查报告。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要对专家论证内容全程监督,并存档各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

(三)召开政府采购预算准备会,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

7月中旬根据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采购管理小组组织召开预算准备会,根据每个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报告和征求各采购需求部门的意见,对下一年度政府需采购的项目按先急后缓的原则,民主投票决定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和金额。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会议议程进行监督,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财务核算中心根据会议记录,按照类、款、项,逐一编制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对于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采购需求部门着手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数量、金额、项目预期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项目完成预计达到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四)借助资产管理系统,会同相关机构严把审核关

在编制预算结束后,采购预算管理小组会同监察审计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准备会的会议记录,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特别对于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设备项目,需要与行政资产管理系统相核对,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性能的闲置资产;并对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的政府采购计划逐一核对,计划是否按要求详细编制。当预算审核通过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一并出具审核意见书,财务核算中心根据审核意见书修改政府采购预算并向主管部门上报预算。

(五)及时公开预算,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

(1)当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及时在网站上对预算的各项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各采购需求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和政府采购计划及时执行预算。财务部门根据J市地方财政要求,由J市政府采购中心担任机构实施具体政府采购活动。

(2)对于年内追加或调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追加或调整采购需求的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必须追加或调整此项目的原因和市场调研报告,政府采购管理小组组织专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及概算金额,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是否追加或调整此项目。追加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也需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六)重视考核工作和采购项目的情况反馈

由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年内完成的,已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找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存档;年末在各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满意度调查,及时汇总意见和建议向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反馈,并督导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及时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环节进行整改。

四、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前后对比

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后,单位采购运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部门之间配合紧密,政府采购预算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单位的真实需求,市场调研充分,采购预算金额的确定科学合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统领整个预算管理过程,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整个预算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分析报告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等各环节的优化,使得单位整体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五、建议

1.增加专业培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更新换代很快,迫使预算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以便碰到新问题、新情况时可以做出正确判断。而影响采购预算编制质量的因素是采购需求预测的合理性,因此根据新《预算法》的内容对采购需求部门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预算的严肃性及刚性约束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避免因害怕资金不到位、编报大而空的采购需求的现象发生。

2.严把审核关,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

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采购预算进行审核。通过强化存量资产的管理,将其与采购预算的编制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制度,为下一步采购预算的执行设计好时间表,保证各政府采购项目按计划、有序执行。

3.重视考核工作,及时解决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重视政府采购预算考核工作,建立采购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的反馈信息的渠道。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构,对预算管理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进行满意度调查,书写监督评价报告,将群众呼声较高的急需改进的预算管理题及时反馈给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并追踪整改情况。还可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进行绩效评价,对突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参考文献:

[1]刘彦博.中国部门预算改革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2]丁文.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4.

[3]倪毅.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研究[D].中央财经大学,2005.

采购考察报告篇(5)

关键词: 招标案例;招标管控要点

Key words: tender bidding case;bidding control points

中图分类号:F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174-02

0 引言

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下称项目单位)拟对该工程中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部分(含塑钢窗供货安装工程)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初始意向为塑钢窗供货安装、入户门制作安装、卫生洁具采购安装工程三项综合采购招标,拟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经对招标文件初审,因三项因产品类型性质不同,且因塑钢窗工程供货安装工程涉及到施工资质及成活要求,同时能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较少,故建议拆分成三个分项,通过一次招标采购活动办理。该项目单位经过修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本项综合采购招标更改为仅塑钢窗供货安装招标。

该招标文件中对塑钢窗的材质采购要求标准及报价要求为“塑钢窗为蓝灰色塑钢框料,明框,玻璃型号为低辐射中空玻璃窗5+9A+5,门窗产品要求(海螺)品牌。塑钢为88系列。门窗拦标价均为307元/m2(含制作、安装、运输、成品货到达工地、含配件、锁具等成活价)”,择日开标,经百分制综合评审,某报价306元/m2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 案例分析

经调查研究,该招标案例工程存在以下缺陷或弊端:

1.1 招标前期策划不合理。综合采购选中一家中标的意向不合理,没有考虑资质资格要求的匹配性,主要是混淆专业分包工程的性质和材料采购的性质,不确定选择的是供货商还是专业承包队伍。

1.2 招标工作安排整体计划性欠缺。没有根据整体工程施工计划节点要求提前准备,导致本次招标活动时间安排紧迫(工程在等待),自报审时间至开标时间仅3日,且从发标到开标时间没有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相关不少于20天规定,有关标的技术标准和价格标准没有匹配性复审。

1.3 采用的是邀请招标非公开招标,没有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公告,消息的广度不够,投标单位数量太少不具有竞争性。项目单位称本项目曾邀请过有关单位,但投标人因价格低,不愿参加,本次为调整价格后第二次邀请。

1.4 招标文件审核中米组价未经专业人员比较测算审定。招标控制价依据为上报的考察价格报告中批复的内部预算综合平米控制价,而非相关预算编制依据和规定做完整预算结合市场考察分项报价资料综合测算确定的。

1.5 对投标文件报表格式没有设置固定表格样式,造成投标结果以综合平米单价的形式报的模糊,无详细的相应分项报价。将对后期施工过程中的退换或尾留单项核价、质保零星物件价格参考确定等工作带来不利。

1.6 招标图纸表达的技术标准没有事先复核。中标后,招标图纸中对塑钢窗玻璃的标准两处表达不一致,经复审关键材料标准“玻璃型号为低辐射中空玻璃窗5+9A+5”为设计错误项。此时投标人认为如做低辐射中空玻璃窗5+9A+5需要增加相关的镀膜费用大约40-70元/平米,否则不能应标,招标人陷入被动。

1.7 考察行为计划完备性欠佳和目标实施有偏差。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对投标人应做详细调查了解,对其生产、供货等履约能力及同期业绩参考价格等情况调查了解后方可进行邀请。但本次对投标三家均未进行考察,曾经提供的考察报告仅为对塑钢窗专营实体店面考察确定307元/平米控制价的报批报告。在对塑钢窗专营实体店面进行考察材料之前,缺少完整详细计划和考察调研格式书面文件。店面零星工程制安和批量工程采购没有体现报价优势区别。

2 对策和建议

以上案例虽然具有个例特点,但招标运作也有一定的代表性,故建议企业自行招标中,应重视以下管控要点:

2.1 招标前期策划。应充分考虑资质资格要求的匹配性,不应混淆专业分包工程的性质和材料采购的性质,明确选择的是供货商还是专业承包队伍。策划中应根据标的所需资质资格要求不同,合理拟定和构想中标单位个数结果,是否能够兼投兼中等问题。

2.2 招标工作应有计划有组织有序进行。主要根据总体工程施工计划节点要求提前准备,避免招标活动时间安排紧迫(工程在等待),适当放宽报审复核准备时间,有关标的技术标准和价格标准对应匹配性复审,从发标到开标时间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相关不少于20天规定。避免中标后有异议和发生变更。

2.3 采用公开招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增加竞争性。如公开公告后,投标人参与愿望低,不够3家时,可考虑延长一次报名时间,仍缺少投标人参加的,凭有关信息报名资料登记情况报请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价或变更材料标准,进行第二次招标活动。但前提是有关书面来往答复的相关资料能证明曾做过类似邀请。企业自行招标有关管理实施细则中应予以明确要求规定竞标力不足时须提供有关书面资料或信息平台来往资料证明。

2.4 招标文件审核中米控制价须经专业人员比较测算审定。不能将综合测算的内部预算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格。招标控制价应按照相关预算编制依据和规定做完整预算结合市场考察分项报价资料综合测算确定,才可。

2.5 对投标文件报表格式应设置固定投标表格样式,引导投标结果详细的相应分项报价。方便将对后期施工过程中的退换或尾留单项核价、质保零星物件价格参考确定等工作管理使用。

2.6 招标图纸表达的技术标准应先复核,准确表达,以免造成招标结果因标准变化大产生纠纷,招标人陷入被动。

2.7 考察应制定完备的计划,设定固定的表格格式,对不同材料标准有不同的表列明示区别,并对数量大的工程材料采购安装区别零星材料采购安装应有价格优势与否做出表格让考察对象给予填报,并注意被考察对象的签章。无论对塑钢窗专营实体店面进行考察还是对参加的投标单位考察,都需要形成有考察人签字的报告材料,供评标参考。

2.8 企业(公司)层面应明确不同类别招标管理部门或设立招标委员会,配备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建议“有关部门或招标委员会”应该明确。为避免招标委员会形同虚设,应有相应的运作流程和审批细则要求。避免报审无门。

2.9 企业制定的招标细则,对不同类型如工程施工类、服务咨询类、设备材料采购类,应做到分工合理,标准明确,分合有致。即对一个建设项目应设有统一汇总登记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台账,自项目之初至项目结束,及时登记管理各类招标项目,关注项目投资预算分项招标工作执行情况。

2.10 加强对招标采购人员进行培训,并注意对多种招标方式研讨和运用。比如竞争性谈判方式在招标中的应用。即不集中投标人到场开标,而采用一对一逐家进行谈判,另一家不知道上家的谈判报价让利幅度和原则。此种方式建议应适用于国家有关采购要求规定。非国有资金独资或控股的招标人可采用。但应注意谈判前事先进行详细的调研测算和了解市场行情的底限和高限,熟知合理的幅度区间,并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参加谈判组成员专业性高,并有一定的谈判技巧,对商议确定的原则性的要求心中有数。

3 结语

经过对某工程项目自行招标组织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弊端分析,不断总结并提出相应解决的策略和办法,对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尤其对国有投资项目的运作更应注意合法合规性,并同时招标能真正的满足项目需要,带来积极的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志生,付冬云.建筑工程招投标实务与案例分析[M].(ISBN:9787111316466).

[2]郝永池,刘健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M].(ISBN:9787564050016).

采购考察报告篇(6)

在国际舞台上,政府采购成为国际政治经济谈判的砝码。

肇始于1996年的政府采购,如今覆盖了县(市)一级。2011年,政府采购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0%,为国家节约资金1500多亿元。相比2002年的1009亿元,10年间采购规模增长10倍。其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金额10年累计907.26亿元,节约资金138.08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3.21%。

然而,由于法律制度、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仍然存在审批环节弄虚作假、招标环节露底串标等违规违法或腐败问题。

为规范“采购”乱象,打造阳光采购过程,由各地政府与检察机关、纪检委纷纷联手建章立制,推出“廉政准入制度”,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预防和监督。

政府采购专项立法进行时

没有法制作为基础,政府采购必然失去规范性、稳定性,权力也必然失去有效控制。要实现政府采购之初衷,必须遵循法治精神,也就是要推行“阳光采购”。

2003年1月1日,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施行。这部部级法律的问世,改变了我国政府采购长期依赖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调整,“群龙无首”、“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也正是凭借这部法律,政府采购程序更加规范,过程更加透明,效益更加突出。

但是,实施十年后,该法与《招标投标法》不够协调、与国际接轨不够严密及过于抽象、不够具体等问题,也逐渐凸显。该问题引起高层重视,从财政部网站上可以看到,2012年要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印发《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

值得关注的,还有《政府采购协议(GPA)》。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单项贸易协议,GPA是各参加方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以实现政府采购国际化和自由化的法律文件。该《协议》于1979年4月在日内瓦签订,1988年进行了修改,1993年12月各缔约方就该协议达成了基本意向。迄今为止,《政府采购协议》有27个成员方和21个观察方。

目前,我国正抓紧研究法律与GPA规则的一致性问题,拟定法律政策调整方案,对于政府采购法治进程而言,又将是一个巨大跨越。

在专项立法上下气力的同时,政府采购在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等上,也采取了有力行动。

除《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直接立法外,我国《招标投标法》、《行政诉讼法》、《预算法》、《刑法》等国家法律中,也包含了一些政府采购方面的条款,也构成了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如湖南省就制定了11个招标投标法规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证。

政府采购腐败案时有发生

令人纠结的是,政府采购也常常突破底线,涌上媒体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国行政费用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增长了87倍,位居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列。

2006年9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4个部委政府采购活动违规金额高达3.8亿元,仅教育部违规采购金额就达1.45亿元。

近年来,海口政府采购事件、湖南政府采购实名举报事件等,更让政府采购受到重重拷问。

2003年,“政府采购第一案”浮出水面。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委托机构公开招标采购仪器设备,但两次中标者是同一公司,而该公司的报价是所有供应商中最高的。同样功能、同等质量的仪器,现代沃尔报价5.68万元,而中标公司报价8万元,两次竞标568台仪器,差价高达1300多万元。北京现代沃尔以“财政部的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将财政部告上了法庭。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财政部被认为行政不作为,一审败诉。

2010年2月,网络上盛传“重庆市酉阳县不少乡镇中小学购买教师西服有猫儿腻,服装定价980元,回扣就有400至450元”,并戏称之为“西服门”。该网帖很快引起该县检察院网评员的注意。该院据此深查,最终查明该县12名中小学校长通过统一采购教师西服、学生校服,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职工调动、办理保险中,贪污受贿犯罪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2011年8月,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科原科长李显增被法院以判有期徒刑5年。李显增负责吉林省内所有事业单位的汽车采购,因而众多汽车公司都想方设法给他送礼。而且李显增每购走一台汽车,都会收到少则1000元、多则几千元的回扣。至案发,李显增共收受吉林省昌运汽车公司和吉林省华生汽车公司等数家汽车企业贿赂款6.5万元。

李显增在法庭上供述:“省内的任何事业单位购买工作用车,都必须通过我们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这是省政府规定的,否则财政拨款支付不出去。不经过我们采购,也办不了手续,更落不上车籍。”

“所以商家为了和我搞好关系多挣钱,他们给我回扣,想让我长期购买他们的汽车,我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们谋取了利益,所以就收了回扣款,这在政府采购中已不是什么‘潜规则’,几乎成了人人皆知的‘明规则’。”李显增说。

与李显增一同被查处的还有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原副处长张春山等6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

检察机关积极参与

打造阳光采购工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避免政府采购“屡屡误入歧途”,尤其需在亡羊补牢、未雨绸缪上下工夫。

被称为政府采购领域首例腐败案——深圳汪国栋案件之后,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吸取教训,在分散主任权力、强化监督上作了一些改进,完善制度机制。比如,物料采购中心主任不再允许亲自参与评标、不再亲自选取评审专家,对于堵塞漏洞发挥了作用。

在预防监督方面,纪检、检察介入,释放出更积极主动的讯号。

甘肃省酒泉市检察机关介入政府采购,将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为重点预防领域,开展政府采购中的预防咨询,特别对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招投标,实行“廉政准入”制度。事前,组织单位向检察机关申请廉政资质查询,架设起一条预防腐败与职务犯罪的“高压线”。

在陕西省洋县,检察院与县财政局及政府采购中心联手打造阳光采购工程。检察机关定期派员到政府采购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工作和法律咨询,财政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政府采购工作事项,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全域监督。

2003年10月以来,重庆市大足县检察院与县医院共推阳光采购制度。“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和“仪器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参与市场调查、实地考察、公开招标、签订合同等采购的全过程,对于10万元以上的采购,县检察院、卫生局实施同步监督。

2007年4月,广东省东莞市检察院针对《实施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操作细则》,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立法者增加对生产厂家、配送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环节,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查询,建立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名单库,作为医疗机构选购药品时必须参考的信息。很快,该建议引起了该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在实施细则中得到体现。

“5·12”大地震后,四川省绵阳市全市灾后重建涉及农房重建50.6万户,农房加固70多万户,被纳入国家规划的项目6999个,总投资2266.31亿元。该市检察机关运用“侦防一体化”手段开展工作,确保北川灾后重建工作中,国家和爱心捐助的每一分钱都用到重建中来。全市检察机关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173场,编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册),受教育达到2万余人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2份,落实预防措施248项,监督对500余个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在四川矿机(集团)灾后重建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开展法律服务和跟踪监督,节约资金1000余万。

“廉政准入”制度

在各地建立与推行

政府采购亦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开展日常和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成品或公共服务的需要,在政府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从国内、国际市场上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为将“关口”前移,让觊觎政府采购这块“蛋糕”的不法商人无机可乘,各地政府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和纪检部门纷纷推出了“廉政准入制度”。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出现的不同问题,制订出了各具特色的方案。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纪检委、财政局制定了相关的具体执行办法。如经查实有行贿行为,将被取消参加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检察院、纪检委的介入,改变过去财政部门独自“把关”、不少处罚难以落到实处的尴尬。

该市2009年共审核政府采购项目2165个,招、中标公告2265条,节约资金1.9亿元,节约率为5.89%。2010年,石家庄还将汽车采购纳入协议供货渠道,共确定了16个汽车品牌,20多家汽车协议供货商。在石家庄“三年大变样”的号召下,石家庄积极把握城建项目多这一难得机遇,将与工程配套的绿化、道路“亮化”工程实行了政府采购。

在山东省枣庄市,自1999年起,检察机关即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开展了“阳光工程”,检察院预防部门采取了召开座谈会、网上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发放廉政教育卡、反腐败警示卡、发放廉政手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预防教育培训班、建立廉政监督台、警示曝光台、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开设预防咨询语音服务、参与开标评标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阳光工程”。

在江苏泰兴市,政府采购推行廉政准入制度后,成效显著。2011年,泰兴市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18万元元,节约资金7871万元,节约率达19.8%,通过现场招投标、网上竞价、协议供货等方式,实现采购300多次,各方满意度达99.35%,全年无一质疑与投诉。

采购考察报告篇(7)

台湾陆军航空部队于1956年8月成立,最初仅有一个轻航空排,到1976年6月已扩大为航空指挥部,下辖两个飞行大队和一个飞行修理大队。编制飞机由两架L-19固定翼炮兵观察机开始,扩充为以旋翼机为主、固定翼机为辅,总计达207架,至1982年时还有各式飞机、直升机156架。

当时台湾陆军认为,现代作战以机动作战为主,机动作战的运动方式可分为地面机动与空中机动两大类。地面机动必须实现侦察、机动、打击、后勤支援和指挥通信密切配合,才能有效遂行作战任务,而空中机动作战也是如此。陆航部队虽由初期的炮兵侦察观测、通信联络进步到以空中机动为主的机种,但仍缺乏有效的对地打击能力。

陆航部队也曾想过提升火力,1975年12月曾仿效侵越美军在UH-1H通用直升机上加装M60机枪和多管火箭发射巢,但受限于射程短、耗弹量大、火控系统不良、精度欠佳等因素,到1979年时,除已加装两组七管70毫米火箭弹的21架UH-1H外,其余均停止发展。所以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陆航部队仍停留在有限侦察、联络、运输为主的阶段,无法遂行有效的空中机动作战。

根据台湾陆军当年的研究,武装直升机部队的运用原则包括:

——集中:为保持战斗力完整,应以中队为运用战术单位,以便集中优势火力在短时间内予对手致命性打击:

——灵活性:由于其机动性大,可迅速转移攻击目标,或转用于其它地区,以保持运用上的最大灵活性;

——多重任务:可担任反坦克、反舟艇、空中机动掩护、空中搜索和特定火力支援等。

在台澎防御作战时,认为武装直升机部队还有诸多特点。首先是在无制空权情况下,直升机仍能遂行各种战斗和战斗支援任务。在不良天候即能见度800米、云高150米,两岸空军均不能活动的情况下,仍能执行各种任务。如果配合夜视器材,能在夜间执行超低空战斗和战斗支援任务。武装直升机的巡航距离可涵盖全台湾,部队可于两小时内集中于南北任一地区,比任何兵种都要快。在超低空情况下,直升机能贴地飞行,不受地形障碍限制,尤其利于岛内河川和丘陵地区作战。直升机在多数地区均可起降,不受固定机场限制,而且补给容易,油弹均可在各战区仓库或补给点获得。

认为,武装直升机可为地面部队进行远距离搜索,实施近距离支援,可节省空军兵力,使空军能全力遂行制空任务。它还能在友军地区或敌防空火力薄弱区域,以“陶”式导弹猎杀3000米外的坦克,或以机枪、火箭攻击一般目标。

反登陆作战时,武装直升机可在30米以下高度进行超低空飞行,或隐蔽于滩岸附近上空,对的登陆舟艇实施有效攻击,使登陆部队自船队进入泊地开始即遭受持续火力威胁。

武装直升机机种选择与编组预算

当时各国和地区使用的武装直升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专为战斗而设计,拥有完整系统和防护力,如美军的“阿帕奇”、“眼镜蛇”等。另一类是轻型多用途直升机,可担任侦察、搜索、指挥、通信等任务,并能加装武器执行战斗任务,如美国贝尔公司的贝尔206L、休斯公司的500MD、西德MBB公司的B0105等。前者属攻击性武器,不容易获得,且单价超过600万美元,非台湾军费所能负担,所以当时台湾陆军是锁定第二类轻型直升机。

基于台湾陆军防御作战任务需求,考虑防务预算的情况,台湾陆军初期计划建立两个武装直升机中队,隶属于分驻台湾南北的两个航空大队,作为防御作战预备队之一,依情况需要集中用于决战地区。

台湾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在1982年8月12日对这项编组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宜编成武装直升机航空特战营,下辖三个航战连,初期集中于归仁基地训练,集训完成后三个连分别纳编北、中、南三个军团,营部则位于中部军团内。就战术运用而言,其指导构想是南北两个航战连负责本区防务,中部航战连可兼顾东西部地区,充分发挥其巡航半径机动与集中功能。不过,步训部的建议未被接受。

实际上,武装直升机部队在编组方面参考了1973年5月15日颁布的FMl01-20“美国陆军航空计划”。在该计划中,美军空中机动师的直升机部队大致分为三种编组方式:空中骑兵连以侦察任务为主,每连配备轻型侦察直升机(LOH)10架、火力支援用AH-1G武装直升机9架、步兵机动用UH-1H通用直升机8架,合计27架:突击直升机连是以运输部队为主,每连配备20架UH-1H;武装直升机连以战斗任务为主,每连配备12架AH-1C。

当时台湾陆军尚无空中骑兵连的编组,所以建立武装直升机部队是参考美军空中骑兵连和武装直升机连编组,以及越南战争与美韩反击朝鲜渗透作战中的武装直升机部队运用经验的综合分析,认为要使直升机的侦察力与打击力相辅相成,配备反坦克导弹的专用武装直升机与配备机枪、火箭的侦察直升机的恰当比例为5:3或4:3,换言之,4-5架反坦克导弹直升机应配合3架侦察直升机,可获得较小的损失率和最大战术效益。但顾及当时财力,台湾陆军对侦察力的需求较低,故比例调低为4:2,若武装直升机中队装备携带反坦克导弹的直升机12架,装备携带机枪和火箭的直升机则为6架,合计18架。以三分之二的装备出勤率计算,每个中队至少可维持4架侦察直升机和8架反坦克武装直升机,战斗时编为若干小组,对某一决战区能保持持续的监视与反坦克火力支援任务,另以3架中型通用直升机担任保修及战场抢救任务。

台湾陆军最初预计采购配备机枪与火箭的侦察直升机12架,以单价3900万~4500万元新台币估算,总预算约4.6亿-5.4亿。配备“陶”式导弹的武装直升机是24架,以单价6600万~8000万元估算,总预算约15.8亿-19.2亿,合计总预算约20.5亿-24.6亿元新台币。所需训练、测试、修护装备和两年零部件费用约7.6亿元新台币。

采购时间分三年完成,1984年采购侦察直升机和武装直升机各两架,1985年分别购买4架和10架,1986年分别采购6架和12架。弹药采购方面,70毫米火箭和7.62毫米机枪弹可由台湾陆军存量满足,“陶”式导弹以每架40枚计,24架需960枚,每枚25万元新台币,计需2.4亿元新台币。总计成立武装直升机中队的财力需求约30亿-34亿元新台币,分三年支付,平均每年约10亿~11.5亿元新台币。

差点胜出的西德BO105

为选择适当的武装直升机机种,台湾陆军曾在1981年1月23日和4月23日分别邀请美国贝尔公司的贝尔206L和休斯公司的500MD,来台展示飞行性能,并加装“陶”式导弹实弹打靶,都能全部命中。同年11月底,台湾陆军还派人赴西德MBB公司参观B0105的飞行表演与加装“陶”式导弹的火力展示。代表团返台后认为B0105并非专业武装直升机,无论机体结构、武器种类、火控系统、动力都受到很大限制,使得载重不足、武器挂架太少,如果一次要迎击多种不同目标,至少要出动不同武器挂载的4架B0105,成本效益太低。但德国人并不放弃,MBB公司在台商还请1966-1971年担任西德陆军航空局长的科夫曼准将拿出一份“德国陆军决定购用B0105直升机原因扼要报告”的档案,为B0105“背书”。

除了请厂商来台展示和派员外访生产厂,台湾陆军也希望友军和相关单位对成立陆军武装直升机部队和机种选择提出建议。1982年1月29日,台湾空军总部对陆军武装直升机机种选择提出建议,包括低空操纵灵活,速度快,有火力控制系统,有排气隔板装置以防红外制导导弹,维护简单等。按照台湾空军的建议,在500MD、B0105、贝尔206L三种候选机型中,500MD较占优势。但台湾陆军总部于1982年7月呈送“参谋本部”的《陆军航空部队武装直升机机种选择分析报告》中,结论却是要采购B0105直升机36架,显示之前代表团的负面报告并未动摇台湾陆军高层对B0105的信心。

7月21日,“计划参谋次长室”就机种分析报告回复台湾陆军总部,要求陆军补送就空军建议的适合武装直升机机种,说明备选与落选原因。另外,如果台湾陆军决定向美国争取贝尔公司的AH-1S专用武装直升机,也要纳入本案研究,并重新制定武装直升机性能试验项目的标准,以便以同一标准鉴定各备选机种的优劣,且就各备选机种的获得可能性及后续保障能力建立等问题再做深入考察。值得注意的是,“计划参谋次长室”的回文中提及,贝尔206L与现役UH-1H在操作性能、维护制度、补给系统及后勤支援等方面有通用性,这段话让人联想到是否为贝尔公司“护航”,同时暗示西德不见得会对台出售B0105。

1982年8月17日,台湾陆军总部向“参谋总长”郝柏村简报“陆军航空部队武装直升机机种选择”,郝柏村指示,原则同意陆军总部的分析,选择B0105较为适宜,但后续采购作业宜等美制AH-1S武装直升机采购定案后再行办理。另外,B0105计划配备的武器系统,除“陶”式导弹、70毫米火箭、7.62毫米机枪外,宜考虑部分装备20毫米航炮。

原本陆军总部规划采购的36架B0105,其中24架加装“陶”式导弹,12架加装12管70毫米火箭和7.62毫米机枪。在郝柏村指示后,陆军总部决定后项的12架直升机再加装20毫米航炮,同时增购4架备份直升机,3架加装“陶”式导弹,1架加装航炮和火箭,因此增购3套“陶”式导弹和13门20毫米航炮。考虑到B0105为双发动机,安全性高,巡航半径远,必要时可用于长官访问外岛等地区乘用,因此台湾陆军再增购人员乘坐专机4架,使B0105最终采购架数达44架。

由于郝柏村指示等AH-1S军售案定案后再行办理陆军武装直升机采购案,因此台湾陆军在1982年9月15日致电台湾驻美军火采购组,查询陆军申购AH-1S的获得可能性和确切时间。由于无进一步消息,以致整个采购案被搁置。由于当时美国不大可能售台AH-1S,郝柏村的指示反而让军火商再度燃起希望,加上这笔交易庞大,采购案暂时搁置反而使军火商有更多时间继续争取胜出机会。这项采购案演变到最后,成为美国休斯公司的500MD和西德MBB公司的B0105之争。

为一较高下,邀请这两家公司来台,在郝柏村面前进行性能展示。为争取订单,MBB公司,不远千里将B0105运来台湾展示,500MD则是第二次来台。1984年3月2日,500MD和B0105在台南归仁基地进行飞行性能展示,展示代号为“龙马演习”。郝柏村后来于《八年参谋总长日记》一书中提到,他的初步印象是B0105的性能优于500MD且价格合理,这主要是500MD为单发动力,而B0105是双发动力,安全系数较高,马力和载荷都较大。尤其是B0105一次可挂载8枚“陶”式导弹,而500MD只有4枚,火力相差一倍,且B0105装载或吊挂货物、搭载人员的灵活性都优于500MD。

结束了500MD和B0105来台飞行性能展示后,台湾陆军总部在1984年6月19日重提《武装直升机机种选择分析报告》呈报“国防部”,又先后在1984年8月26日和11月6日完成两次再研究意见并呈复“国防部”,但采购案仍未定案。直到1984年12月26日,台湾驻美军火采购组汇报: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DSCA)于12月21日宣布韩国已对美提出申购24架AH-1武装直升机,如台湾也需要该机,这是提交申购的适当时机,以便通过共同采购降低单价,如岛内有需求,请尽快将需求型号、数量批复以便申购。1985年1月7日,郝柏村指示陆军总部:陆军所需武装直升机以对美申购AH-1T武装直升机为主,如获同意则采购,否则均暂缓考虑,意思是如果美国不卖,台湾陆军也别想买武装直升机了。至此,B0105正式宣告出局。

B0105直升机售台落空后,MBB公司便把销售重心转向中国大陆。1985年10月,法国“小羚羊”、西德B0105、美国530MG三种机型竞争武装直升机计划,即“8510工程”。大陆飞行员还曾试驾武装型B0105,不过B0105并未入选,笑到最后的是“小羚羊”。

迟来的AH-1W和OH-58D

虽然台湾陆军连续多年向美国申购AH-1,但都没下文。这个非美机不买的决定,使得台湾陆军武装直升机部队成立推迟了近10年。

采购考察报告篇(8)

近年来,湖南省围绕解决资源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突破了多项清洁低碳关键技术,创造了自主创新的长株潭现象。湖南省已初步建立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四位一体”制度,包括《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两型产品认定标准》《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这些政策规定申请两型产品认定,进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相关企业,可以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省政府两型采购,把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结合起来,把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连接起来,是整合科技资源、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广清洁低碳技术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

湖南推行的政府采购两型产品政策,是我国于2011年停止执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系列相关政策后的重大创新,既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又顺应世界绿色革命、低碳发展的时代潮流,对推进湖南两型社会建设和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湖南省的两型产品认定制度,认定的产品不仅是两型产品,同时也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而如何在众多产品中选择两型特性突出,符合两型社会发展要求的两型产品,认定评审指标的研究与构建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笔者对两型产品评价指标选取的基本思路、两型产品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等方面的初步探索和实践。

1 两型产品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两型产品是指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面优势突出的产品。从两型产品的内涵来看,生产两型产品的企业必须是两型企业,而两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一定是两型的。

为更好地界定两型产品。在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的共同推动下,湖南省质监局2013年9月实施湖南省地方标准《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标准》,这是两型产品评审认定的规范文件。该标准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中“货物”为产品分类依据,涵盖了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建筑建材、医药品、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炼焦产品、炼油产品、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无形资产及其他货物等共20个大类。该标准根据要求等级的不同,将两型产品的要求归结为三大类:一是一般性要求,即各类产品共性、通用的固有要求。二是控制性要求,即针对不同类型产品设置的强制性要求。三是优先性要求,即针对不同类型产品设置的优先性要求。设置优先性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当不同产品同时满足一般性要求和控制性要求时,通过优先性要求,择优列入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凡是符合三类要求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类产品就属于两型产品。

2 两型产品评价指标选取的基本思路

《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标准》尽管针对政府采购的二十类提出了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但在实践操作上较为繁杂,有些要求较为宏观,不好定量。为便于专家统一评审,根据认定标准,我们确定了两型产品评价指标选取的基本思路。

一是贯彻《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规范》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规范》相当于两型产品评价指标的“上位法”,是评审认定的合法依据;评价指标是从操作层面对两型产品认定标准的细化。

二是突出产品生命周期的两型性。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两型评价,包括原材料的使用、产品的生产、产品运输、产品使用、废旧回收等各个环节,并重点评价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两型。

三是强调产品生产企业的两型性。注重企业与产品相关性评价,包括企业管理、创新性、成长性、行业地位、相关认证等。两型产品评价不仅是导向性,而且涉及政府采购,要考虑企业的生产产品的稳定性、均一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政府支持的企业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四是注重设计程序和具体指标科学可行。从程序上讲,评审指标体系不仅要征求广大专家的意见、申报企业的意见,同时还要征求管理部门的意见,要从多个层面、多个领域、全方位征求各方的建议。从科学性讲,包括指标结构和权重的科学,还要兼顾企业的规模、成长性、规范性、行业领域地位,产品的先进性、环保性、节能性、安全性、方便性。从操作的可行性、便捷性讲,突出产品和企业的两型性,指标个数能减则减,相关附件和证书能少则少,以减轻申报企业的负担,提高评审的科学性。

五是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虑到评审的公平性,可以尽可能设计一些定量指标,以绝对分数的高低来择优选择同行业产品;但同时又必须兼顾定性的评价,增强评价过程中的现场考察等环节,避免出现一些从本质上就不具备两型条件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两型产品。

3 两型产品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规范》的基本精神和评审指标选择的原则,我们确定从认定门槛、产品评价和企业评价三个层面构建两型产品评价指标体系。

3.1 关于认定门槛的要求

《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规范》,对申报单位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产品规模制造能力或大批量产品供给能力;④具有产品所必需的设备及零配件配套条件和售后服务保障;⑤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因此,在两型产品评审受理的第一个环节,形式审查环节,即可依据该精神进行审查,作为两型产品申报的门槛要求。

3.2 关于产品的评价指标

围绕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整个生命周期,从两型属性、技术水平、产品声誉等各个层面,考察产品的两型属性,设计产品的评价指标。

生产原料评价。可以通过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生产设备等从源头上考察产品的两型性。依据提品制造所需原料和设备等相应环保情况说明以及同行业比较进行评价。

知识产权评价。可以通过与产品紧密相关的专利、著作权等评价其自主知识产权来考察知识产权情况。

技术水平评价。可以通过产品生产工艺及第三方检测报告,考察产品的技术水平。特别要指出的是,要结合两型产品认定标准的有关“控制性要求”、 “优先性要求”有关内容去考察。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评价。可以通过企业产品生产中的单位综合能耗,考察产品的两型属性。具体操作时,可与同类产品生产情况、国家标准能耗、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比考察。

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排放评价。可以通过产品生产工艺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来评价产品生产的环保性。污染物排放超标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产品合格率。主要考虑产品生产质量的稳定性和资源的节约型。可以根据行业领域产品合格情况结合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进行考察,产品合格率必须高于同类产品。

产品荣誉评价。可以通过产品的荣誉认证来考察产品的品质。对一些含金量较高的政府与行业奖项,如省长质量奖、高新技术新产品、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等,可以适当加分。

原料综合利用评价。可以通过产品原料的综合利用情况考察产品的两型性。这个指标与原料的环保考察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是一个指标的两个不同方面。

产品寿命。可以通过产品的使用寿命,考察评价产品的节能性。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与同类产品使用寿命进行评价,使用寿命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可以适当加分。

使用能耗评价。可以通过提品使用过程中的能耗数据,考察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情况。根据需要还可以考察用户的有关反馈情况。

使用环保评价。可以通过第三方环保检测报告及用户反馈考察产品的使用环节的环保属性。

售后服务评价。可以通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考察产品的服务保障。由于售后服务的特殊性,必须特别注重用户反馈,除实地考察用户外,还可以查看相关网络评价等。

报废回收情况。可以通过产品报废回收体系建设情况及利用效果,考察产品的循环利用情况和两型属性。

3.3 关于企业的评价指标

建议从企业行业地位、成长潜力和趋势、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等维度,考察企业的两型属性。

行业地位评价。可以通过企业资质、奖励、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及企业信誉情况,考察企业的行业地位。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两型企业以及银行信誉评级、质量信誉评级、部级奖励,参与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的企业,在产品评价中可以适当加分。

企业成长评价。可以通过营业收入增长、上缴利税等,考察企业的成长性。这个里面要考虑一个因素,即广大中小企业。对于成长性较强但规模较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税负贡献相对较低,但在评价中不应歧视。

管理水平评价。可以通过制度建设、质量、环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来评价企业的管理水平。对环境诚信企业及通过质量、环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加分。

创新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研发投入来评价企业的创新能力。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的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加分。

4 进一步的思考和建议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认定工作,尽管刚刚起步,但意义重大。首先可以引导增加两型产品市场需求。利用政府的强大购买力,增加企业两型技术的开发与使用的原动力,形成两型产品强大的市场需求,激发企业两型技术的开发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提升两型产品生产力,从而推动两型产品技术进步和两型产业发展。其次可以引导社会形成“两型消费”理念。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扶持两型产业,一方面可以增强各政府部门“两型消费”理念,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和促进消费者对两型产品的认识,增强使用两型产品的绿色消费理念,进而形成社会“两型消费”共同理念,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的评价,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因此,从技术层面讲,我们建议在评价指标的具体选取、指标权重的分配等方面,要多听取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的意见建议,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实践不断修改完善。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社会各界,对于两型采购的改革探索,都要保持一种积极、开放、包容的心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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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北庚.政府采购国际规制之内在逻辑规律及我国的因应[J].环球法律评论,2005,06:69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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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庞微波.我国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及其优化研究[D].重庆大学,2008.

[6]王娟.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呼唤“绿色”[A].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25届理论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2012:4.

[7]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达1.69万亿元“阳光采购”成重点[J]. 招标与投标,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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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顺明.我国政府采购新政策及改革走向[N].中国财经报,2009-03-11007.

[10]浙江:公布2015年度全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J].招标与投标,2014,11:21.

采购考察报告篇(9)

外部信息来源

时尚流行预测机构无疑是为广大时尚业界人士所熟知的信息来源之一。当一个公司或企业的人员无法承担飞来飞去参加各大时装的费用,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观看所有现场的流行,通过专业的资讯分析机构获取精准的信息非常适合。过去到今天有不少的专业流行趋势机构,他们有专业人员参加各类活动,并总结和归纳所有的特色。而过去10年,英国的WGSN公司的出现以及与它同类型的网络资讯服务商,更是打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为服饰相关的企业提供了无限量的信息。

零售报告

是由专业的研究和调查机构针对商品零售所作的年度分析,许多零售商都依靠零售行业报告获得零售产业的重要信息,由于大多数报告都集中在时尚类商品方面,因此其服务对象也直接针对的是经营时尚类商品的商场。以美国的零售报告机构(Retail Reporting Bureau)为例,该类机构通常按月向客户收取费用,费用额度大小以零售商的规模及其分支机构的数量为依据,而机构每月提供给客户30-35条商品信息,包括销售状况良好的商品名称以及这些商品的销售地点,该组织之所以能够做到这点,就是因为每天都派人在许多商场中进行考察,并定期到许多批发市场进行调研,与此同时,他们还每天研究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并能够从数百个买手那里得到相关信息。

时尚预测人员

分支机构遍布全球的Promstyl、Carlin、色彩流行委员会(Committee on Color&Trends)、流行面对面(Faces Fashion Report)等等公司都是提供此类服务的公司中的一部分,他们在采购季节来之前,通过预测时尚的流行趋势向买手提供帮助,从而有助于买手制定长期采购规划。

商业出版物

买手完整实现其商品职责的最安全与花费最少的方式之一,就是阅读商业报刊,这些定期出版物雇用众多编辑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他们考察不同市场并分别作出相应评估。时尚类报刊上的信息,包括款式、色彩、人们的购物喜好,对于那些必须每天关注市场信息的买手而言,这些杂志所刊登的信息非常宝贵。除此,还有其他一些重点关注零售业更为综合方面信息的商业报刊,它们提供有关商品的技术进步、促销计划、经济状况等可能影响消费者购物程度的信息。

时尚类报刊中包括《女装日报》(Women’s Wear Daily),《每日新闻纪录》(Daily News Record),《童装业务》(Children’s Business),《鞋履信息》(Footwear news)。更为综合的商业报刊如《连锁时代》(Chain Store Age Executive),《商场杂志》(Store Magazine)等。

除了直接获取信息报告和阅读专业刊物,加入商业协会,能够获得如产业趋势、影响零售商趋势、商品销售方向等多方面意见。

买手的公司内部信息来源

为对任一采购制定恰当的计划,买手必须仔细评价来自公司内部的大量信息,在这其中,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以往的销售记录是最重要的,但是其他同事如商品管理层的指导、商场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的建议以及消费者调查等,同样是买手做出采购决定前必须认真对待的。

对以往销售的分析

电脑的出现让保留永久信息成为可能,买手可以看到随时更新的销售记录,买手需要的报告包括不同尺码与颜色商品的销售状况分析、商品种类与价格报告、热销商品报告、半年计划、采购情况、基本的存货更新、分店销售概要。尽管报告看似提供了无穷的商品信息,但是只有买手的分析才是最具有决定意义的。

商品种类中的主要商品和基本商品的种类不会发生变化,买手可以经常使用自动再订货采购。但是时尚类商品会持续流行一段时间,这类商品需引起买手的高度关注,以男装为例,20世纪90年代美国市场上对于正式场合长期穿着的休闲装的出现为该类商品带来了巨大变化。无论购买数量超过或低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都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的利润。

价位形象,如“高价”、“低价”、或“价格适中”会在消费者中广为传播,所以采购的商品必须能满足商场执行既定价位政策的要求。

季节性商品买手都明白,有关款式信息方面的销售记录不会直接告诉他们批发市场正在经营什么商品,只有对这些销售记录进行仔细分析才能帮助他们做出正确选择。

在颜色方面考察销售记录,并进行适当分析,可以推测消费者是追逐流行色还是不具备买新颜色的的喜好,若是前者买手可以菜去购进被认为是未来流行色的策略,相反坚持购进基本色商品可以减少风险。

对尺码的关注,可以帮助某些款式采购时间加少采购量,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帮助买手提高成功采购率,而减少必须降价销售的商品种类。

通过对退货记录的分析,可以了解顾客真正的喜好和采购存在的问题,为未来的商品采购提供修正。经常关注退货信息,才可以真正修正以前的错误决定。

销售人员与商场管理者的帮助

在有固定店铺的零售组织中,销售人员与商场管理者是在经营一线,与顾客发生直接联系的人员,所以买手都很乐意与他们进行经验交流。那些办公地点设在旗舰店的买手可以与他们直接沟通,而那些不在商场办公的买手则会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他们取得联系。在大型零售组织中,买手会受到两个层次的销售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即销售主管与销售部经理,在得到这些高层职位之前,这些人员都从事过买手工作,并可凭借由此获得的丰富经验向买手提供帮助。以下这些信息是电脑记录无法提供的:

1)商场没有经营顾客需要的品种

2)顾客需要购买的商品缺货

3)商品不合适(不仅仅是尺寸问题)

采购考察报告篇(10)

(一)充分认识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建设环境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规范开展。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

1.各级发展改革、监察、审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不依照核准事项招标、不按照规定程序招标等行为,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水利、交通运输、铁路、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相关领域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和标底、串通投标、歧视和排斥投标、挂靠资质或租借资质投标、中标后违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市场资源,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要实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三)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

1.严格招标事项的核准,杜绝规避招标行为。凡属法定招标范围和达到法定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招标投标过程并实施监督。严格执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制)、项目备案申请(备案制)时,应当包含不可或缺的招标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核准招标实施方案,并加强对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后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单位依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对于确需改变或调整经核准的招标实施方案的,项目单位应当向原核准部门重新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2.完善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制度,防止歧视和违法排斥投标问题的发生。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限制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置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在资格审查或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能力、业绩信誉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资格审查。

3.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和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鼓励各市建立专家子库并与省评标专家库联网运行,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评标专家库。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招标实施方案核准、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依法指定招标公告媒介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行为。

5.着力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试点。各有关部门要以全程电子化、广泛应用为目标,按照“积极引导、稳妥推进、加强协调、重在规范”的思路,做好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强化电子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督,确保投标、评标和定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关于政府采购工作

(一)切实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各级采购单位要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依法采购。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二)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要全部实施政府采购,确保“应采尽采”。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将政府投入的公共工程项目和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使我省政府采购的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得到明显提高。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项目采购前必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无采购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使用预算内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实施的采购项目,要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的政府采购事项,一律要下达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简化支付环节,提高资金到位率。财政部门不得将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拨付采购单位。

(四)落实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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