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7:12

行政工作要点

行政工作要点篇(1)

三是实施商标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建“政府支持、多方联动。行政指导、维权保护”三项机制。注册商标累计达41件,品牌培育、产业升级。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及经济发展的品牌培育和商标保护环境。全年新增注册商标11件。商标年增长率达31%已被评为省著名商标,逐步形成了农副产品、生态旅游和矿产资源三大支柱产业商标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对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重点指导、全程服务。充分发挥政策助推作用。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的三送”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困难。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创造便利条件。探索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扶持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农民合作社等,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行政工作要点篇(2)

要积极探索对行政决策环节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有效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施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有条件的县市要注重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许可过程进行监控,探索建立电子行政效能监察系统。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行政许可实施单位继续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加强审批项目后续监管,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对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继续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加强对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政府部门为重点,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着力纠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现象,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要建立行政效能投诉网络,规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审批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及时查找和堵塞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工作和办事机制。

三、加强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纳税人评议政府职能部门行风活动,督促部门落实优化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中的一些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建立和实行重大投资项目部门跟踪服务责任制、企业测评制和重大投资项目流失问责制,对会等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专项效能监察,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办证全程绿色通道,对因行政效能等问题未能如期落实、造成重大项目流失等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要认真受理涉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要加强对各部门优化工作机构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动高效、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优化工作投诉受理、调度、协调、查处的快速联动机制,加强明查暗访和舆论监督,及时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要继续完善企业测评、黄牌警告、新闻通报等监督措施,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和经济环境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湘西优化经济环境与效能监察信息网的作用,要在全州各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积极探索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监督网络和长效监督机制。

行政工作要点篇(3)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农业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全员学法,行政管理人员经常学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讲法制度;落实机关人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农事季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送法下乡、法律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向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尤其是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和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保持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积极修订完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提高示范单位创建水平,努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要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抓住关键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按照“突出主题、集中时间、上下互动、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大检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无污染,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并严格执行农产品采摘安全间隔期规定,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

6、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开展农资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实施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7、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健全机构、有精干队伍、有配套设施、有完善制度、有工作成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执法机构建设、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成效。

8、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培训考核,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做好执法证件审验,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完善证件管理制度。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申报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0、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法制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集中评查或互查活动,以查促优,以评促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1、提高农业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行政决策制订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和执行重大决策内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逐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2、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在全委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3、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和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

14、完善土地流转维护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全县土地流转指导,引导群众规范土地流转,减少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行政工作要点篇(4)

(一)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以效能监察为抓手,开展挂图督查。用督查倒逼引导各级各部门提振精气神,抢抓新机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重点项目中的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研究出台行政效能监察约谈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加强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完善效能考核评价办法,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将各部门工作任务转化为实绩指标,实行将政府考核、人大政协评议、企业群众评价与“第三方”民调、特殊顾客暗访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模式,不断深入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高效有序推进。

(二)切实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障、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企业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主管部门查处阻力较大的违法用地问题、环境污染问题。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对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开展滚动摸排和跟踪督查,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纠正。以贯彻《区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行为的若干意见》为抓手,适时开展全区政府投资工程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一批在发包招标、物资采购、标后管理、资金拨付和竣工审计环节突出问题;重点剖析一批审计核减率偏高的政府性工程项目,深挖工程管理漏洞;重点问责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意规避、插手工程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完善一批工程发包和标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系统,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实现专栏开通率、目录率、专栏链接率和平台建设率“四个百分百”。

二、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

(四)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深化征地拆迁“八公开一监督”工作,坚持按照信息公开,补偿公平,程序公正,集体公议的拆迁“四公”原则,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阳光操作”。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内控、信息公开、动态补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对征地拆迁监管力度,以贯彻落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为抓手,加大征地拆迁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拆迁安置工作中、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五)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九项工作开展督查,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注意发现和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惩事故责任人,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强化“三资”管理,深化村务公开,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一步完善举报、预测预警和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维稳工作。

(八)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会同教育等部门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学前教育高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公办学校招生、收费监管长效机制。会同卫生等部门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全程监督力度,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大对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力度。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着力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工作

(九)继续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梳理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边界,完善监督流程,严防不当用权,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扩大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重点解决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具体,公开信息滞后,更新速度慢等问题,着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现全覆盖。按照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巩固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成果,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源头防腐功能。加强对网上权力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研判,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决策辅助功能。严防出现关键数据不报送或延迟报送、事后补录、双轨运行等逃避监察的违规行为。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会同法制办清理部门执法项目,合理配置执法权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执法中。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

(十一)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提速增效为目标,结合全省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行政审批、审核、备案项目“六清”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现有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对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和申报资料试行标准化管理,以刚性化的标准规范推动提速增效。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企业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管办”分离机制和以比价为主要内容的结算评估系统,从源头上遏制政府采购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热线”资源,加快服务事项进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采用电话、网络、短信等多种接入方式,打造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指南、业务办理、投诉建议、监督评议为一体的“12345·阳光便民服务平台”。

四、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行政工作要点篇(5)

1、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由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有机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多方听取意见,组织听证、认证,开展合法性审查,进行集体决定等制度。

2、加强规范文件管理。一是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公示制度,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文件草案必须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要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认真执行行政决策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及时纠正决策存在问题。二是逐步推行以行政管理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

4、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真实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落实。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政策,严格执行执法主体合法和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管理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乱收费和乱罚款行为;健全政府采购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规范政府重大采购活动。三是不断扩大行政处罚全程说理执法文书使用范围,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搞好权利规范运行

1、完善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政务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2、建立科学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执法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探索针对动态执法行为开展监督的新方法。

3、强化行政执法的后续监管。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探索行政许可监管方式。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办法,促进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提高。

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1、搞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一是各村、机关部门、乡直单位负责人在带头学好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积极参加乡政府举办的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活动。

2、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培训。一是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自行学好部门法律法规。二是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不少于十五次。

3、利用宣传工具组织全民学法。各部门必须利用宣传月活动等形式,保证全年面向全民开展不少于二次的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

五、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行政工作要点篇(6)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行政工作要点篇(7)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积极组织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新规定,及时总结和推广开展依法行政及法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乡镇、各部门每月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信息不少于2条。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注重运用调查研究、民主协商、公示反馈等科学民主决策方式,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公开政府行政审批行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依法确认、简化优化、集中办理的“四坚持”原则。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坚持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能整合的必须整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的法制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制化、信息化、公开化。明确行政审批权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收费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办公,提高现场办结率。运用现代管理与技术,推进政府服务集约化建设,提高审批集中率,打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网络化审批服务机制。

四、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突出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作用,创新审查方式,坚持把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定等制度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紧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要求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力度,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达到100%。

五、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积极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进一步完善投诉和举报制度,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一)构建规范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有效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打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进一步完善落实涉企执法规定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围绕效能建设、政务公开、规范执法、文明服务、队伍建设等重点,用制度规范和监督权力的运行,用制度预防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时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情况备案制度,探求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落实执法案卷单位年度自评和全县集中评查制度,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推进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把调解、和解贯穿于复议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达到行政复议“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

(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机制。

行政工作要点篇(8)

2、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查测试制度,加强对全系统干警特别是执法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要求。

3、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重点内容,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测试、规范性文件抽查等日常考核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等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做好系统内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时报送依法行政情况年度报告。

二、立足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4、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文书的制作标准,完善执法案卷内部运行机制和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做好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书材料完整、入档材料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整体制作水平。

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深入学习贯彻《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文件起草部门与法制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制定权限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法制统一。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执法专项检查,对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的追踪分析、定期评价,及时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

6、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审查制度,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投诉查处、、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立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7、扎实推进执法责任制。围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执法、服务、管理和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绩效评估考核、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法律服务管理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和监狱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履行好法制工作部门合法性审查把关职能,避免违法行政、越权行政、、情形的发生,促进全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系统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9、抓好案卷评查工作。结合省厅即将开展的案件评查,督促监狱和市局业务科室搞好自查整改,适时对执法案卷建设情况组织检查,探索建立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

10、改革和完善“执法(诚信执业)档案”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执法(诚信执业)档案制度,不断创新形式,简化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执法(诚信执业)档案”的实效。

11、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狱务公开,积极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员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对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评议监督活动,不断提高系统内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立足于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行政工作要点篇(9)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省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市农业局制定的《市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对携带、使用渔具及网目情况集中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渔具使用。一是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发放《省渔业捕捞禁止和限制使用渔具渔法目录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和媒体宣传报道、刷写标语、宣传车巡回广播等形式,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二是强化检查整治。在开展每月1次集中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不定期巡查以及配合做好县县间、市县间二级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清理整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要在2014年6月1日前,对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规定的捕捞行为整改到位;要重点查处使用电毒、畚箕网(俗称“迷魂阵”)、陷阱网(俗称“长袖定置网”)、灯光诱捕、大型笼壶等渔具渔法进行捕捞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100%。

二、加大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现阶段食品安全形势以及责任落实倒查制度对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要加强水产养殖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并且配合水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做好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苗头性问题。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在水产养殖、苗种运输和投放、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节,整合辖区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巡查排查,并且加强县域间的联动,开展县县间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配合好市级组织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提升执法影响力。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运行机制。要对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监督抽检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要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研究学习,重点突出违法违规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三、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要整合力量,开展全方位的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在渔业增养殖保护水域的巡查。二是重点加大打击电毒鱼违法行为。在全县开展电炸毒鱼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要以重要捕捞生产水域、鱼类增养殖保护区、县市交接水域、渔业生产旺季等时段节点为重点,做好渔政执法日常工作,配合好县与县间联动执法和市与县间的两级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㈠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做好渔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及证件申领工作,充实渔政执法力量。

㈡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执法机构管理干部轮训和新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强化业务理论,提高业务水平;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建章立制、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学习全省渔业执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抓好渔业执法系统作风建设;要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特邀监察员的沟通联系,发挥他们联系渔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执法工作、反腐倡廉等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对行政监察对象和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渔业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建设。

行政工作要点篇(10)

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1.突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我镇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法律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旅游建设等专项行动,努力为“中国沙生产基地”的完善,“家纺布艺”品牌的知名度提升,海华村历史文化旅游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协调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与完善,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统筹协调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努力推动法律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服务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实力。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综合法律服务活动,助推我镇“电商换市”,完善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2.突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新需求,拓宽企业法律服务覆盖面,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主动跟进转型升级、兼并重组、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竞争力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常态化的深度法律服务。

3.突出服务方式方法创新。完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机制,实现服务经济建设与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合力。加强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的研究、探索、实践、总结,开发适应现实需求和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服务新产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积极为经济发展、企业发展“量身订做”法律服务,组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小微企业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推行“团队式”、“专家型”服务模式,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实效。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资源,积极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上的“综合性、一站式、公益性”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功能配置,实现网上网下公共法律便民服务,畅通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信息网络通道,探索开发手机、数字电视终端等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5.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深化镇、村法律服务团制度建设,各成员要根据职责和规定,深入基层,全面落实服务内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探索和创新适应社会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度。切实提升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服务质量。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积极争取和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认真贯彻实施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规划,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全面总结“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在迎接好“六五”普法验收的同时,结合“法律十进”工作的全面要求,科学谋划好“七五”普法教育规划。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实践成果,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推动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公务员学法考试、镇村干部集中夜学等制度,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积极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全民自觉的道德意识,增强全民的法治观点和道德底蕴。

2.发展繁荣法治文化。完善法治文化创建平台,加强“法律十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培育和发展。充分利用我镇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的契机,探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公园、景点、场馆等阵地建设。积极参与新兴媒体及普法微博群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加强法治微小说、微故事、微剧本、微电影创意创作和传播,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行为,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3.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建设,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完善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积极培育示范典型。积极拓展法治建设领域,探索开展“法治示范镇”、“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三、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立足“多元化”调解,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1.健全矛盾依法化解机制。强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分析研判、调处跟踪、协商沟通、评估报告机制和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衔接互动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广人民调解道德观察员制度,探索实践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重大化解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矛盾调研,着力提升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提高人民调解专业水平。突出人民调解主业,规范人民调解流程,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强化“以奖代补”工作措施,建立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机制,积极推进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拓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重视矛盾纠纷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探索建立网上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协助打造“菊乡老娘舅”媒体调解新品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提高依法调解能力。

3.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巩固和完善省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严格规范、合理设置司法所业务用房使用功能,加强司法所装备能力建设。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服务改善民生的基层一线综合实战平台。

立足“精细化”监管,强化特殊人群教育帮扶。

1.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市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的作用,健全镇、村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明确日常工作职责,规范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运行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网格化监管、组团式帮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强化集中教育和风险评估,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确保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犯罪。加强与市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着力打造无缝对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覆盖和有效管控。注重审前调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标准、管理程序和管理行为,严把交接、宣告、建档、教育、管控、解除等工作环节,强化风险评估、分级处遇、分类管理、个案矫治及帮扶措施。推进社区矫正执法机构专门化、执法力量正规化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执法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设综合性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确保管控、教育、帮扶三到位,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完善与监狱、家庭、单位、村(社区)的衔接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加强延伸帮教,深化监地协作机制,全面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完善重点对象走访制度。积极协调和推动落实适应性帮扶措施,切实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深化社会化安置帮教机制建设,努力抓好过渡安置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立足“便民化”要求,提升法律援助救助质量。

1.扩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按照“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推进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和法律援助专线管理,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强化接待和处置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品质。夯实法律援助基础,推动法律援助重心下移、触角延伸,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基础性作用。利用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工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管理。开展“法律援助回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专项行动,畅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细化便民措施,着重抓好涉军、涉老、未成年人、妇女、新居民等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2.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回避等制度,做到依法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规范报批,接受指派,认真办案,努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保障职能。

四、主动适应队伍建设新形势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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