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7:11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1)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创新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依托科技、产业、资源优势,创新工作理念,大力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提升质量效益,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创新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加工贸易承接与建设,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推动境内外产能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整体发展水平,逐步实现加工贸易产品由低附加值向高技术含量转变,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推进我市加工贸易平稳发展。到2020年,全市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额2.4亿美元,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企业达15家。

(三)发展重点。精准研判国内外加工贸易形势和市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塑造服务型政府,主动创造加工贸易扎根的条件,突出发展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与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四大成长性产业和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两大传统优势产业。

1.锂电及新材料。

2.电子信息。

3.机械与装备制造。

4.精细化工。

5.食品饮料。

6.纺织服装。

二、重点工作

(一)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

1.大力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围绕重点发展的六大类产业,承接国内外加工贸易订单转移、企业转移、产能整合,积极推进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股、技改研发、企业并购,加快加工贸易产业集群集聚。把握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大好时机,为进一步承接加工贸易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海关、检验检疫办。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产业园区载体作用,提高园区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进出口潜力大、技术水平高、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入驻园区,推动国内外知名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进入聚集区投资,引导产业加快集聚;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龙头企业、龙头项目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支持经开区建设国别园区,增强加工贸易发展后劲。严格禁止对环保、生态影响大的项目转移进入我市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知局、市投促委、市国土局、海关、检验检疫办)

3.推进产业链企业入遂发展。支持已落户的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对其配套产业的吸附力。加大对转移企业厂房租赁、员工培训等政策支持力度,延伸在我市的产业链,打造以产品为龙头的配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海关、检验检疫办)

4.壮大加工贸易主体队伍。加强加工贸易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加工贸易保税政策,充分利用国际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主动性;鼓励国有、民营企业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参与国际分工,融入跨国公司产业链,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生产制造水平,增强研发能力,逐步向科技型、自主研发型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关、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投促委、市科知局、检验检疫办)

(二)优化加工贸易结构

1.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题,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夯实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鼓励支持传统加工贸易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巩固传统加工贸易。大力发展电子信息、重大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溢出效应高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加工贸易。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提升我市加工贸易在国内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商务局)

2.推动加工贸易向服务业延伸价值链。支持企业围绕加工贸易产业链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配送、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等外包服务。加大进出口报关、商品检测、物流、金融、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等领域服务业的引资和承接力度。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者到我市投资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服务等产业,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发改委、海关、检验检疫办)

3.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逐步形成现代服务业总部、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总部聚集区。(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三)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1.实施品牌战略。紧跟前沿标准和技术,以特色优势产品为重点,大力培育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及区域质量品牌,努力创建部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鼓励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国际认证、驰名和著名商标、境外注册商标等工作。加强对贴牌加工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规范、监督和指导。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支持和指导企业培育形成外贸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科知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2.引导企业运用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收购知名品牌,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建立国际营销网点,提高国际市场把控力。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已有技术和生产能力,创建自主品牌,充分运用“万企出国门”和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外贸向“优进优出”转变,狠抓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加快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检验检疫办)

(四)实施加工贸易创新驱动

1.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推进我市产学研机构与国外研发机构建立国际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支持企业探索完善创新联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推动成果、知识产权和人才的有序流转,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使企业成为创新的决策主体、投资主体、研发主体、科研成果转化主体和创新利益分配主体。(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委)

2.探索建立行业协同创新机制。围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人员技能培训五大功能,建立行业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开展技术创新,降低技术创新成本。(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推进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强化综合服务平台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探索建立适应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进信息化与加工贸易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海关、检验检疫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

4.积极开展加工贸易境外合作。支持企业利用出境加工参与全球化资源配置,充分运用“万企出国门”活动搭建对外合作平台,鼓励加工贸易开展境外合作,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境外融资租赁等生产业,以“借船出海”带动工程项下设备和大型机电产品以及技术、标准、服务品牌“走出去”。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等实施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支持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特色化工、轻纺等优势产业到劳动力和资源丰富国家和地区设立生产基地,发展和壮大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海关、检验检疫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

(五)营造创新发展环境

1.推进大通关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要求,落实海关、检验检疫、商务、工商、交通运输、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单位)有关建设改革措施走在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实现报关、报检、出口退税、增值税、收汇、付汇等监管核查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创新,在口岸实施“三个一”,尽快实现“三互”和“单一窗口”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办、市交运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

2.推进口岸载体建设。科学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工作,统筹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和项目引进,主动融入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支局)

3.推进国际通道建设。加强川贵广—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使国际通道建设与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相得益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办、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现有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承接转移等支持力度,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国家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项目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贸易风险。加大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加工贸易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联系,帮助企业便捷融资,有效解决融资贵、贷款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市科知局、市工商局、市投促委、海关、检验检疫办、市金融办)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通过市县联动、部门联合,采取走访调研、解疑释惑、出谋划策和项目促进等方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外经贸企业调研走访活动

1.组织“走访百家企业”调研

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人员,分组走访100家外经贸重点企业,宣传政策,征求意见,破解难题,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2.开展问卷调查

在全市重点外经贸企业中发放《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问卷》调查表,对反馈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

(二)开展开放创新宣传活动

1.举办涉外企业融资推介会

加大金融服务外经贸企业力度,组织举办涉外企业融资渠道推介会,引导企业创新筹资方式,应对银根紧缩和汇率风险。

责任部门:市外汇管理局、市外经贸局

2.宣传创业创新外经贸企业

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重点宣传外贸企业提质转型、做强做大的做法和经验,增强外贸企业发展信心。

责任部门:市新闻办、市外经贸局

(三)举办外经贸人才招聘会

在*文理学院、越秀外国语学院组织外经贸企业人才招聘活动,为外经贸企业引进急需人才搭建平台。

责任部门: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

(四)开展投资与贸易促进活动

1.组织参加第十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

借浙洽会平台,推介*投资环境,获取更多项目信息,促进一批投资合作项目洽谈、升级、签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市外经贸局

2.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日用消费品博览会

借消博会平台,组织一批出口品牌企业参展,寻找商机,扩大外贸出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市外经贸局

3.组织*(深圳)投资环境暨重点项目推介会

在深圳组织一场较大规模的*(深圳)投资环境暨重点项目推介会,促进对台港澳和在外越商的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外经贸局、各省级开发区(园区)

4.举办境外贸易窗口建设现场会

组织有意向“走出去”的企业,与境外贸易性投资业绩突出的企业进行对接交流,介绍做法与经验,引导企业拓宽思路,促进外经与外贸互动。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外汇管理局

(五)开展政策法规进企业活动

1.举行外经贸政策咨询会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经贸政策现场咨询会,宣讲宏观经济形势和最新外经贸经济政策,发放资料,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市及各县(市、区)外经贸局

2.组织外经贸知识培训

分期分批组织外经贸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实务知识培训;编印政策资料,免费发放到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

(六)开展优化环境推进活动

1.召开重点外经贸企业座谈会

组织部分重点外经贸企业经营者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外经贸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座谈,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外经贸局

2.完善推进开放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意见

根据考核目标和导向,完善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出台涉外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的承诺和举措。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外经贸局、相关涉外部门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经贸服务月”活动,把其列入五、六月份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专题安排部署“外经贸服务月”活动。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3)

高虎城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商务系统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流通促进消费稳增长。深入推进内贸流通降本增效,前三季度社会物流总费用7.7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前11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5.7%,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创历史新高。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二是进出口实现回稳向好。回稳表现为降幅收窄。前11个月进出口下降1.2%,降幅收窄6.6个百分点,同时走势逐季回稳。向好表现为结构优化。前11个月,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增长超过5%;民营企业出口占比提高1.4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达45%。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6%,占外贸总额(货物加服务进出口)的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三是双向投资进入新阶段。吸引外资提质增效。前11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 318亿元人民币(折合1 137.9亿美元)。预计全年实际吸收外资(不含金融领域)约7 850亿元人民币(折合1 260亿美元),连续25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前11个月,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增长8%,占比70.1%,提高2.6个百分点。对外投资快速增长。前11个月,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增长55.3%。预计全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12万亿元。四是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对外开放,坚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形成开放型世界经济格局。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向全国推广新一批19项改革创新经验,报请中央批准新设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9个城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初步梳理出若干项推广经验。实现外资管理制度重大变革。启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高虎城表示,2017年商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推进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力做好商务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高虎城要求,2017年商务工作要坚持一个总基调、突出三个要点、抓好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坚持一个总基调,就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三个要点,分别是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突出“一带一路”建设这一统领、突出重点领域改革这一抓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动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二是充分发挥流通供需衔接作用,进一步释放国内消费潜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巩固外贸回稳向好势头。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利用外资的“制度高地”。五是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六是全力抓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成果复制推广,充分彰显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七是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八是增强商务为民服务,加大商务领域扶贫攻坚力度。九是强化底线思维,抓好商务领域重点风险防控。

高虎城强调,全国商务系统要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改革发展各项方针政策,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明年全国商务领域各项落实工作。

受高虎城部长委托,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作会议总结。

钟山指出,这次会议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召开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虎城部长的工作报告全面、系统,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商务工作,分析了商务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钟山表示,会议代表围绕高虎城部长的工作报告、《2017年商务工作要点》,就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2016年全国商务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改革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商务工作成绩斐然。2017年,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4)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机制的根本性变革,体现了“五个转变”的主旨要求,是适应市场经济和贸易便利化的有效手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经反复酝酿和深入探索,经试点地区的实践检验和不断修正,目前管理思路和手段以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几近新鲜出炉。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从企业名录登记、贸易外汇收支审核、非现场和现场核查、企业报告和数据分析、企业分类和处置等层层递进地建立了包括机构准入、真实性审核、事后监管、分类管理、惩戒手段在内的一套便利化和有效性兼顾的管理体系。可以预见,新的政策制度将促进外汇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新的管理制度富涵了新的管理特征,即突出主流、抓大放小、适度宽松、富有弹性。这一改革方向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手段的转型会形成阶段性的管理空白,宽松而富有弹性的管理机制会留下一定的余地。为此,各级外汇局特别是基层外汇局,不能像过去逐笔核销模式下简单机械地应对工作,而应在严格执行新政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凭借贴近业务的优势,采取灵活而富有实效的措施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譬如:以签署确认书为契机,对存量进出口企业进行彻底清理,剔除冗余企业,为目前的企业名单“瘦身”;构建切合各自实际的内控体系,建立定期及突出和特殊情况综合分析机制,预判和研判形势,主动抑制不利苗头和倾向,在总量监管中把握和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更加符合地区实际的监管指标和阈值,从表象中摸索本质,锻炼从众多的企业中识别异常情况的技巧和方法,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之,新制度下的管理工作要求我们不能囤居固守,而应开拓创新,不断积累有效的做法和管理经验。

二、制度规范的普遍性与区域特质的差异性问题

随着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贸易及其结算方式和渠道越来越复杂多样。特别是日新月异的金融产品创新和不断推进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使得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必须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因此在遵从制度规范普遍性的同时,必须兼顾贸易和结算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此外,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边境地区与内陆地区,其贸易和结算特征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个别现象和特殊业务是一般性法规所无法面面俱到、详尽涵盖的。例如边境贸易。在边境口岸地区,边贸企业的对外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小额贸易、旅游贸易、易货贸易等,结算方式有本外币汇款、信用卡、现金、记账、对打等,这些贸易和结算方式的交叉运用,会派生出多种多样的业务种类,套用一般性的指标监测是难以做到关联数据相匹配的。因此在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下,有必要从实际需要出发,研究探索一套适应边境贸易和结算特点的管理方法。另如转口贸易、贸易信贷、海外代付等业务,都需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或调整监测指标和阈值、或采取其他定量和定性监测分析方法,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三、指标筛查的适用性与经验判断的必要性问题

数理指标的科学运用在改革后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贸易和结算方式的多样化和复杂性,使得再完美的指标设计也难以对业务的合规性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无论是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还是资金货物比、贸易信贷余额比,抑或是这些指标的组合运用,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直接目标是双重的,企业既应保持外汇收支与进出口量的一致性,也应保持贸易和外汇收支质的真实性,而数量型指标是难以对交易真实性准确鉴定的。况且,企业为应对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有可能人为地调整数量,进而达到美化指标比率的目的,如虚假申报贸易信贷等。因此,指标分析法的管理手段必须配合其他辅助手段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其中一个有效的手段就是综合分析和经验判断。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若将外汇局比作医院,企业比作患者,数量型指标是通过测定患者的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来判断其是否患病,而这些指标正常的未必就是健康的。而综合分析和经验判断就是通过追查其家族病历、个人习性、行为举止等另辟蹊径,寻求诊病的新方法。实践证明,一些“带病企业”总会在不经意间表现出某些行为和特征,如果结合宏观和微观形势,对企业的贸易特点、经营行为、交易对手、结算方式、资金流向等作深层次分析,有可能发现企业违规行为的蛛丝马迹,而这些企业是应纳入外汇局重点监管视眼的。

四、管理手段的有效性与人员结构的适应性问题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5)

国际上要求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和技术性措施确实对出口造成了阻碍,产生了不少摩擦,但也同时倒逼我们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这个倒逼机制,无论对质量管理、标准提升,还是监管理念、手段,都形成了长期的良性的推动。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尘埃落定之时,牵头前方谈判的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专程来国家质检总局拜会时说:入世谈判过程中,外经贸部被煎被熬;入世之后,挨烤挨炸的可能就是刚刚成立的质检总局了。寥寥数言,预示了质检总局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10年艰辛漫长之路。

“随着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被国际规则所制约,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越来越多地用作贸易保护的工具。”在我国入世10年之际,刚刚参加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高层论坛”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感慨,入世10年来,质检总局一方面牵头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方面致力于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承受的压力、工作的难度始终非常之大。主席在论坛上的重要讲话,对质检部门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质检系统将继续履行我国世贸组织成员义务,服务对外开放,着力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成立质检总局是历史的选择

背景:2001年4月,就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紧锣密鼓的关键时刻,由国家质监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而成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政府对入世谈判过程中重要承诺的兑现,标志着我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正式建立。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至今的10年,是中国对世界经贸体系的影响与日俱增的10年,是中国产品质量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10年。

记者: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几个月之后,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这两者是否具有内在的联系?

支树平: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表面上看是时间的巧合,实质上更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15年漫长艰难的入世谈判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一个焦点性的问题――质量监管的内外统一问题。当时中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负责对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监管,分别实施两套质量管理体制、两套质量认证制度,颁发两种认证标志,形成职能交叉,导致标准不一、重复认证,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世贸组织谈判工作组强烈要求中方合并两个管理机构,成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和认证制度,这是当时世贸组织谈判组提出的一个重要“要价”。可以说,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严重阻碍中国入世进程。

与此同时,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也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总体质量水平,构建统一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决定将两个部门合并。2001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成立。质检总局的成立,为我国加快入世进程扫清了一个最重要的障碍,也为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加速提升奠定了体制基础。

记者:我国人世谈判中,质检部门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中,有哪些内容与质检总局的职能相关?

支树平:从1990年第9次复关谈判开始,我国质量管理部门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就积极参加复关和入世的多、双边谈判。十几年间,质检系统共有13人、370余人次参加了复关与入世有关的多、双边谈判。为谈判进行资料收集、整理、起草谈判方案及开展对策研讨,准备、从事后援团工作的人员更不计其数。可以说是全系统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为我国入世和争取国家利益,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质检总局是与世贸组织直接对接的中国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它的职能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入世谈判承诺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说,世贸组织规则中最重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就与质检总局的职能密切相关。说白了,这两个协定直接涉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涉及老百姓日常消费品、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国际贸易便利化。此外,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等,都与质检工作密切相关。

认真履行义务充分享受权利

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关于安全、健康、环保等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却越来越多,以每年超过2500项的速度增加,严重影响我国出口贸易。在兑现入世承诺、履行成员义务的同时,牵头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外贸发展,成了质检总局肩负的重要职责。

记者:在回顾入世10年时,主席在论坛讲话中指出,中国坚持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结合,实现自身发展和促进世界共同发展相结合。质检总局在我国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支树平:当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梦想终成现实,全国人民为之欢呼,质检人也无不欢欣鼓舞。当时,人们在谈到质检总局这一因入世而生的新生部门时,用了“朝阳产业”这样的字眼。一方面,随着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全球自由贸易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愈加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协调。另一方面,质检总局作为主管我国产品质量工作的部门,承担着质量综合管理与监督、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认证认可、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诸多职责,具有广阔的国际合作舞台,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大有可为。

具体说来,我国与质检有关的多边入世承诺达33条,占我国人世法律文件全部条款的10%,主要涉及遵守世贸组织透明度、国民待遇、与国际标准协调、对贸易影响最小等原则。10年来,质检总局肩负党和国家及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兑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多双边承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完整性,树立了负责任大国形象;充分享受成员权利,注重运用世贸规则,破解贸易障碍,促进了对外经贸发展;着眼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合理使用技术措施,维护了国家利益、国家形象。

10年来,质检总局认真牵头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按照“信息共享、措施协调、反应快速、一致对外”的宗旨,着重开展了技术性贸易措施重大科技专项的研究,召开了多次技术研讨会,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国内外培训,受益面覆盖17个成员单位,3000多人次。全面梳理、调整、修改了我国有关质检法律法规体

系。《商检法》是我国根据入世承诺修改的第一部法律,之后相继对与质检有关的6部法律和19件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加快采标步伐,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从入世时的40%提升到68%。认真履行透明度义务,目前我国向世贸组织通报的TBT/SPS措施已位居各成员前列,达1500多项。

10年来,质检总局积极提出多边关注和争端解决,先后就76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了200多次贸易关注;对欧盟化学品法规、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日本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3600多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评议和交涉,有效克服了我国贸易出口和重重障碍;积极参加世贸组织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先后参加了俄罗斯入世谈判、多哈回合谈判、对欧美日的贸易政策审议,督促其取消或修改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10年来,质检总局配合国家整体外交政策,先后与30多个国家签署了110多项质检对外合作文件;配合了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申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相关工作;提升了制定国际规则标准的话语权,我国成功当选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常任理事国、亚大计量组织主席;积极将技术性贸易措施纳入我国14个自贸协定中,使之成为自由贸易的催化剂。

记者:有许多外贸企业感叹出口越来越难,以前国外的检测项目只有一页纸几十项,现在发展到一摞纸几千项。您如何看待这种技术性贸易措施增加的现象?质检总局牵头做了哪些应对工作?

支树平: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并已成为一种趋势。随着世界各国对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等问题的高度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在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检验和认证要求不断加严。世贸组织成立以来,相关成员通报的与此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就达到两万多项。这其中,很多要求是正当的。我们作为第一出口大国,相关企业应当遵守进口国的正当要求,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品顺利出口。同时,也有不少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作为牵头我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部门,质检总局承受的压力、面临的难度始终非常之大。每当国外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我们的产品出口受阻,企业面临停产,工人面临失业,质检总局深感责任重大,备受考验煎熬。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不断强化从源头抓质量的各项措施,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世贸组织多边场合和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的双边机制,一次次交流信息,一次次增进理解,一次次表达关注,一次次化解壁垒。比如,我们加大市场准入谈判力度,在巩固出口水果、花卉、活动物、饲料及添加剂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传统市场的同时,逐步向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日本、韩国等高端市场迈进,目前仅水果就有30多个种类出口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欧盟出台防止星天牛传入的紧急措施,我们加强同欧方的沟通和交涉,使其认可我国防止星天牛传入欧盟的替代措施。针对美国限制进口我国禽肉案,我们广泛收集诉讼证据,参与听证,促使中方在本案中胜诉。一路走来,我们在磕磕绊绊中边学习、边应对、边提高,从稚嫩到成熟,积累了许多经验,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利用“倒逼”机制持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背景:2001年我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是75.8%,到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87.6%。加入世贸组织10年来,我国制造业竞争力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正稳步提升。

记者:正如您所说,加入世贸组织催生了质检总局的成立,建立了我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那么,加入世贸组织对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支树平:加入世贸组织让中国融入了世界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也使我们深切感受到了自身在产业链分工、标准、质量管理、生产技术、品牌等方面的差距。比如说,我国有些产品和品牌在市场份额、产品数量上是世界第一,但品牌影响力、质量水平却做不到第一。美国一个杂志曾经做过一个“世界品牌100强”的排名,我国的品牌一个都没有。如果说,改革开放推开了中国走向世界的大门,那么,中国入世则大大促进了质量意识的觉醒,加速了我国产品质量提升的步伐。我常说,国际上要求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和技术性措施确实对出口造成了阻碍,产生了不少摩擦,但也同时倒逼我们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这个倒逼机制,无论对质量管理、标准提升,还是监管理念、手段,都形成了长期的良性的推动。

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是现代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入世以来,质检总局着重针对这三个方面不足,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不断缩小我国产品质量和国际水平的差距。首先是大幅提高国际标准采用率。确定了“市场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采标工作方针,加快采标工作步伐。目前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比率较入世之初提高了28个百分点,在冶金、电工、家电、船舶等领域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80%甚至90%以上,这是个不小的进步。其次大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加强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10年来,我国质量提升的技术基础不断增强。质检系统建立起了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在内的4200多个技术机构,形成了质检部门“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的突出特征。

10年来,我国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色质量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质量工作不断加强。质检系统对内严把厂门,通过市场准入、监督抽查、严格执法打假、产品召回,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对外严把国门,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严防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提高中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产品质量的提升,成为“中国制造”行销全球的关键基础。世贸组织总干事帕卡尔对立米说:没有中国的世贸组织,无法担负“世界”之盛名。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消费者,都从“中国制造”的产品中获益,中国已经是全球供应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记者:在国际上,我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国内,公众也对质检总局引领中国产品质量提升寄予厚望。下一步,质检总局对进一步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有怎样的思考和展望?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6)

根据今年全市外贸工作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以外贸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为主线,深入企业了解外贸企业困难与诉求,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力争完成今年外贸增长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服务月活动以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详见附件)为主体,面向全市外贸企业,着重加大五方面工作力度:

(一)加大推进力度。召开一次全市外贸服务月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活动重点内容,布置具体工作任务。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

(二)加大调研力度。结合“访百家企业促转型升级”活动,深入企业排摸当前制约外贸发展的主要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外贸企业对当前外贸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进一步改善外贸发展环境的工作建议。

(三)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我市外贸发展实际,结合市政策,近期市政府将研究出台支持外贸发展若干补充政策措施。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支持外贸发展新举措,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四)加大服务力度。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和作法,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主动推出一批外贸便利化新举措。要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动,深化银贸、财贸、税贸等部门合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外贸发展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破难力度。及时梳理当前外贸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融资难”、“拓市难”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对经过努力后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并向企业做好解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服务月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中旬)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服务月活动各项内容,深入企业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研究出台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外贸发展工作举措。

(三)总结阶段(8月下旬)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全面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将书面总结报服务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7)

高虎城表示,过去的一年,商务部推动商务领域稳增长调结构,推进内贸流通转型升级,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深化商务领域各项改革,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落实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外贸管理体制,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建设。经济外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扎实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自贸区布局,积极参与经贸规则制定,深化双边经贸合作,从战略高度加强援外工作。深化商务系统作风建设,抓大事议大事,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高虎城指出,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科学论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问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商务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增长动力重构和发展方式转换的新阶段。面对新常态,全国商务系统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及时分析判断商务发展出现的趋势性的变化,因势利导,勇于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转换发展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8)

今年是奥运之年,大事、要事多,做好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开展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是商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是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是强化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抓手。县、区商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确保商贸领域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根据皖商明电〔2012〕47号文精神,为了加强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决定成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局长连宁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副局长胡军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军兼任,成员从县、区商务局抽调专人组成。

三、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场所,是人群集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二)屠宰加工行业

猪肉是广大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为防止部分不法商贩借机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危害广大消费者肉品消费安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屠宰加工企业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理》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标准进行屠宰加工和品质检验。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6月初)

一是召开我市重点流通企业动员大会,学习传达皖商明电〔2012〕47号)等文件精神,部署我市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初至7月初)

商贸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业一是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订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促销活动,规范促销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挤、防人为破坏,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初至8月初)

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几点要求

(一)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县、区商务局要对每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每月10之前报送市商务局。对于突发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县、区商务局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

(二)建立通报公告制度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9)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抓住新区发展机遇,以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和生鲜市场为抓手,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全面推进全区社区连锁便利店与生鲜市场的建设,营造和谐便利的社区消费环境。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生鲜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在“十二五”期间,支持、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进入居民小区,开设连锁店,形成便民的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商业建设机制,推动新建小区商业规划和建设的开展。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15-30家,新增、改造“农家店”30家,争取5年内覆盖全区中心社区和80%的行政村,形成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便民服务网络。在消费水平较高的成熟社区,要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完善连锁便利店,形成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便民服务体系;在新建住宅区和新城区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满足居民的便利购物需求;在农村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用,改造建设农村农家店,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形成沟通城乡、便民利民的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结合新城建设,在新城起步区、核心区引入2-3家大型的生鲜超市,在新建小区以及郑坂、西亭、后莲、后许、赵岗、上塘、市头、马塘、东寮、新圩等工业园区、文教园区人流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引入中小型生鲜超市、生鲜便利店,指导马巷、新圩农贸市场尽快完成“双百工程”标准化改造,引导新店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以中大型超市、标准化农贸市场为主体,多业态并存、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社区生鲜食品流通网络。

(一)每万人标准社区建设3-5处连锁便利店,新建居住小区中每千户设子1处连锁便利店,每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300-500米。

(二)每个农村行政村和人口20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设一个连锁“农家店”,经营面积40平米以上。

(三)全区原则上不再新批建农贸市场,新建社区和旧城区改造,均规划配套生鲜超市用地。现有农贸市场全部完成标准化提升。

三、组织实施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加快社区便利店与生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领导任组长,政府办、经贸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人劳局、教文体局、工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各镇(街)以及烟草专卖局一分局、市药监第三工作站、国投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经贸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

(二)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区经贸局综合协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分工配合,有序推进,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具体项目建设由区经贸局负责,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街)、居委会(村)参与组织实施,区经贸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四、实施方式、步骤、措施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实施社区便利店、生鲜市场的建设。

(一)连锁便利店建设

1、实施方式

(1)新建小区的便利店建设。根据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把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纳入社区公建配套,纳入新出让土地“招拍挂”前置条件。土地竞得人建成后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区建发公司以建安成本2200/平方米回购(建设经费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支取,用地使用权面积保留划拨性质),会同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在国有土地划拨用地中,符合便利店选址条件的人流量较大的保障房、学校、医院等,要求将连锁便利店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强制要求建设,建成后交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区建发公司回购会同相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2)老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在未达到社区便利店设置标准数量,不能满足居民便利需求的社区,可按照《市社区便利店建设标准》新增设置。老社区有适宜布局便利店的底层商业建筑,可改造为连锁便利店。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国土房产局、区国投集团的公有资产店面向有品牌、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3)农村连锁“农家店”建设。按照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按照《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便民超市。在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可参照城市标准,建设连锁便利店。

(4)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便利店建设

积极引导有实力、有品牌的连锁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新旧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等便民、利民的网点,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鼓励企业采取直营连锁、加盟连锁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在我区农村设立超市、便利店,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和公司现有农家店“一网多用”,发展多种经营,扩大药品、电信、邮政等产品和服务经营比重,增强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便民超市按照《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鼓励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参与我区社区便利店经营。(参与企业条件及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2、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规划、完善机制、优化方案;加快便利店发展;示范先行、循序渐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年12月至年月)启动阶段。主要是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调研摸底,做好宣传发动,落实工作任务。经贸局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建设标准、验收程序和扶持政策,向市商务局申报建设项目数量,年度建设计划等。

第二阶段(年月至年12月)试点示范阶段。在此期间,按照新建、新增、改造等不同形式抓好试点,争取推出示范便利店,并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2012年月至2013年12月)全面铺开阶段。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全面展开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争取至2013年12月,通过验收的的社区便利店达到5家以上,初步形成示范效应,完成50%中心社区、工业集中区的便利店建设。

第四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攻坚阶段。创造条件,推进新建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基本完成全区中心社区连锁便利店的建设。

第五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检查验收阶段。主要是巩固和完善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并予以检查验收,由区政府进行总结表彰。

3、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从年至2015年,市政府将对通过验收的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予以补贴,区政府按根据《市加快建设社区连锁便利店工作方案》安排资金预算,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其中商业成熟社区、商业新兴社区、待开发社区、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农家店”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配送中心补助由市财政承担。(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a、对连锁便利店的补助标准

(1)在商业成熟社区,新增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各门店补助250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5000元,区财政承担10000元。

(2)在商业新兴社区、商业待开发社区(工业集中区),新增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补助330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0000元,区级财政承担13000元。

(3)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在享受国家、省、市、区财政对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助后,仍未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按商业待开发社区标准给予补足。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分担。

b、对配送中心的补助标准。对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要求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增符合条件社区连锁便利店20家以上(经营时间6个月以上),配送企业连锁门店总数50家以上(并提升成具有便民服务功能);主体面积1500-2500平方米的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每个给以20万元的补贴,主体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每个给予25万元补贴。以后企业每增加10家符合规划要求的社区连锁便利店的再补助5万元,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每个企业配送中心所有补助合计不超过50万元。

财政补助政策先予以实施五年,享受扶持的项目,5年内不得转行或减少经营面积,违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5年的平均款清算,未满年数的补助余款予以收缴。

(2)供电保障。涉及符合规划社区连锁便利店营业用电及扩容,电力部门予以优先安排,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用电需求。

(3)配送车辆通行和便利店消防及安全。对本区连锁便利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连锁企业自有物流配送车辆进入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核发法车辆通行证,尽可能保证涉及民生货物的正常配送。对连锁便利店消防工作予以协助和指导,对便利店的治安安全特别是夜间经营安全纳入社区安防体系。

(4)简化证照办理程序,扩大便民经营范围。各相关部门对便利店、“农家店”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各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对承办企业及其便利店、农家店申请烟草、报刊杂志、熟食加热、邮政和电信代办等经营业务予以积极协助,扩大便民经营范围,对连锁门店证照年检采取由企业总部统一分批报审。

鼓励我区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国食药监市〔〕176号),在符合条件的“农家店”(包括直营与加盟)中设立药柜。

4、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参照《市社区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规范》,企业的建设项目申报扶持资金,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核准。

(2)项目和出租招标。社区便利店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由企业自愿参与。公有店面招租由市土房局或建发公司会同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由品牌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3)项目确定。承办企业向区经贸局提出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申请,区经贸局依据《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规范》、参与企业条件和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审核列入扶持项目,并限定项目完成时限,一般限在6个月内开始营业,不能在期限内开业的可酌情顺延3个月,到期仍不能开业的,取消本次扶持资格,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便利店递补。

(4)项目验收。便利店建成营业后,连锁便利店向区经贸局提出验收和补助资金申请,经区经贸局汇总组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检。配送中心项目,连锁企业直接报送市商务局验收。

(5)资金拨付。市商务局于每年2月15日前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汇总列入当年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会同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经同意后,连锁便利店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给区级,由区级和分担的补助资金汇总后拨付各企业。配送中心补助资金,由市商务局拨付给企业。

(二)生鲜市场建设

加快生鲜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因地制宜,采取“建”、“改”并举的方式,逐步推进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业态转化。

1、实施方式

(1)新建。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均应规划出用于配套建设生鲜超市用地,按有关规定招标建设。当前,随着各大工业园区的企业相继入驻,城市化进程正快速推进,招商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引入大型生鲜超市和生鲜专卖店。今明两年重点协调推进汇景新城中心人人乐生鲜超市的建设。

(2)改造提升。国投集团要加快现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争取各级资金支持,按照“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化、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逐步完善各大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功能。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月至2012年月)。重点协调推进汇景新城中心人人乐超市的建设,指导国投集团尽快完成马巷农贸市场、新圩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第二阶段(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引导国投集团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结合新城区的建设,在南部新城、火炬工业园区引入1-2家大型连锁生鲜超市。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10)

The suggestion on China’s WTO/TBT practice

Cheng Mei-zhen(The college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 in Tian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Tianjin, China 300222)

Abstract First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same characters of WTO/TBT practice in developed counties. Then it points out some problems on WTO/TBT practice of our country. At last this thesis puts forward some assumption to improve theimplementation of WTO/TBT in China and defend economic safety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 WTO/TBT practice Technical Standards

据商务部资料统计,我国入世以来出口商品贸易所遭遇的贸易壁垒中80%属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2/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设计出口产品为总出口量的2/5,每年的损失约200亿美元。显然,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制约我国产品出口的第一大贸易壁垒。

按照世贸组织的定义,技术性贸易措施(WTO/TBT)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或保护国民健康以及维护生态环境为由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实施的强制或非强制的技术性措施。广义的TBT体系主要由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包装和标签要求、商品检疫检验规定以及绿色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构成。TBT措施的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制度等多方面,并带有不确定性和灵活性的特征。而一国技术水平和经济地位往往决定着该国在TBT实践中居于主导地位还是被动地位,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施水平较低,因而经常受到发达国家的刁难和限制。

WTO/TBT协议虽然坚决反对成员国设立以贸易保护主义为目的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但又承认各国为了达到合法的目标可以采取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因而,参与国际贸易的各国均进行TBT的有关立法,并将其作为保护本国市场和提升本国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和途径。各国和地区依据本国的经济地位和技术地位以及经济发展模式WTO/TBT的执行各有侧重、体现出不同特点。

一、发达国家WTO/TBT实践的特点

(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政府管理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以完备的联邦法律对国内市场实施保护;二是政府部门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美国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美国技术性贸易保护的基本原则、实施机构和具体措施。其监管范围涉及几乎所有贸易领域。美国政府部门对标准的严格执行和监管是限制进口商品市场准入的有效手段。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药品检验为例,联邦法规对进口药品的认证、包装、标识以及监测检验的方法都有规定,甚至对非处方药品和器械上的警告词语都有具体要求。另外,美国政府还赋予FDA对不符合美国技术标准的进口品执行扣留、回收和拒绝进口的职能。

日本TBT的突出特点是要求外国产口进入日本市场不仅要符合国际标准,还要符合日本标准。日本对很多商品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通常要求在合同中体现技术标准条款,同时附在信用证上,并在货物入境时须经日本官员检验通过。

(二)积极制定国家(共同体)技术标准战略

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技术标准已处于竞争的前沿,因而主要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对技术标准占领国际市场、维护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的认识逐步加深,纷纷制定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并将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意义和作用从企业和产业层面提升到国际战略层面。1999年欧盟通过欧洲标准化战略决议,而2000年加拿大标准化战略,2001年日本制定了标准化发展战略。2000年美国制定的标准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利用美国的技术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并使之更容易被国际市场接受。这些发达国家(共同体)标准战略共同点在于: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努力使与本国产业相关的技术要求转化为国际标准,注重建立区域标准化联盟,选择信息、环保、制造技术等领域作为标准化战略重点,强调科技发展和标准化战略的协调统一,并注重增强标准的市场适应性。随其后的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也根据本国的竞争优势和技术水平,制定了先采用国际标准,后制定国际标准的赶超战略。

(三)非政府机构作用突出

日本民间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作用也明显体现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中。由于在投资与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政府的过多干预已经受到指责,行业会规和企业标准便易于作为通用的标准。日本企业技术能力较强、技术储备丰富且管理严格,企业标准往往也高于国家标准。

美国相当多的标准,特别是行业标准由工业界等自愿参加编定和采用,私营标准机构就有400多个。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是所谓“自愿标准体制”的协调者,其本身并不制定标准。而合格评定系统的主体是专门从事测试认证的独立实验室。在这个分散的结构中,美国政府部门的作用就是认定和核准各独立实验室的资格,或指定某行业合格评定的特许实验室,以使其颁发的证书具有行业认证效力。

在德国,企业是推动标准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一项标准,如果反对的企业超过46%,则该标准就不能成立。德国标准化研究所和德国电器协会为公益性组织,其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受国家部门的约束。

二、我国WTO/TBT实施的现状

我国于上世纪末开始针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执行采取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入世后更是按照WTO框架的要求进行增加和修订。

(一)设立专门的实施机构

1.建立国家WTO/TBT通报咨询机构

国务院于1998年6月批准我国《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的通报咨询工作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都相继建立WTO/TBT咨询机构和网站,均能及时通报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动向,并为企业提供应对进口国技术壁垒和解决对外贸易争端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2001年4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年8月和10月分别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委”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的名称。“国家认监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的名称,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3.成立TBT部际联席会

2003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共17个参加的全国TBT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成立该会的目的在于协调管理全国的技术标准工作,促进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建立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继2002年我国实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后,2005年3月商务部新制定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开始实施。该规则提高了与双边规则的一致性,还增加了对进口商品贸易壁垒的调查规定,有利于加强对外贸易的协调、打破国外贸易壁垒,为我国企业争取公平贸易环境。

(三)TBT预警系统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国家科技部正在进行《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与预警工程方案》课题的研究,以贸易与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安全保障三方面为基准,拟建立部门协调、行业主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计划一两年内在重点行业建立预警体系,实现快速应对;三至五年内提高行业标准的水平,转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五到八年内建立起适应国际化的中国标准,实现战略应对。商务部已首批《出口商品技术指南》,针对我国企业急需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重点商品,经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院所、以及重点出口企业的共同分析,提出适用范围、出口概况、国际市场准入技术要求、目标国市场准入技术要求、与我国相关措施的差异,以及跨越技术壁垒的解决方案。

三、完善我国实施WTO/TBT的几点设想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我国的WTO/TBT实践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在内容、结构、手段还是实施主体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我们应本着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尽快实现WTO/TBT的有效实施,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为此,试提出以下几点设想。

(一)尽快建立技术标准实施体系

体系化是标准化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技术标准未能实现体系化,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标准化。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而严重,比如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但各部门依据的又不是统一的法规。这种分散、分段、分权、甚至分割标准、分割技术的管理办法,本身就不是标准化,因而不但难以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作用,更不利于企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因此必须改变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状况。

(二)加速实现技术标准的系统化管理

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建设不只限于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更重要的是实现技术的直接支撑。没有强大的技术支撑,技术性贸易措施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从加快科技创新入手,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应成为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当务之急。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在应对WTO/TBT实践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也是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方向。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首先是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时的“信息滞后”难题;其次是可以利用技术优势,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通过质量认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主动破解技术性贸易壁垒;三是将政府部门的推动、行业协会的协调和企业的参与有机结合,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应对、战略应对的转变。

(四)引导企业树立标准竞争新理念

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动向,其中重要一点就是使产品竞争优势转化为专利竞争和标准竞争优势。因而,参与发达国家的行业标准制定,掌握贸易规则的主动权,是企业有效应对国外TBT的重要途径。浙江的康奈集团就主动向全球性鞋类认证机构SATRA提出共建研发设计中心的要求,并最终与之达成技术服务合作协议,达到了参与研发世界最新鞋类技术和环保标准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面对TBT时还可援引我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积极要求我国政府启动进口国贸易壁垒调查,从制度层面冲破国外贸易壁垒,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白云.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全球视野,2005;9

[2]潘志伟.全球贸易视角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J].商业研究,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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