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道德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4:29

儿童道德论文

儿童道德论文篇(1)

一、引言

心理学自诞生以来,各种理论和流派百花齐放,相互影响和渗透。道德心理研究作为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如此,它受到不同时期相关心理学理论的影响。皮亚杰对道德发展做了开创性的研究。柯尔伯格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发展进行了大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以此构造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道德发展”这一术语逐渐被人们所熟悉。柯尔伯格所开创的公正主题和后来其他道德心理学家们提出的关爱和宽恕主题,成为道德心理研究的三大主题。从皮亚杰到柯尔伯格及其追随者们,都明显受到认知学派的影响。而同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道德心理研究也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其中加裔美籍心理学家班杜拉最为突出。他认为德性的形成是通过直接强化和榜样示范的间接强化而实现的,所以他对道德发展这样的术语持有不同观点,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实践领域出现的重奖励和惩罚的德育方式。

儿童心理理论是近20年来发展心理学领域中一个比较活跃的研究课题,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它对道德心理研究也产生一些重要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希望加深和扩展对儿童心理理论和道德心理的研究。

二、对“儿童心理理论”的剖析

在学术界关于“到底什么是儿童心理理论”众说纷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儿童心理理论是儿童对他人心理以及心理与行为关系的认知发展理解错误信念为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从其发展过程看有两个阶段,即心理理论的获得和心理理论的发展。经典研究主要是关于错误信念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们逐渐提出了儿童心理理论获得和发展的模型。

(一)经典错误信念研究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是理解了“错误信念”。目前以韦尔曼(Wellman)和普那(Pemer)的“错误信念任务”为这方面的经典实验。如研究之一,两个女孩,一个叫安娜,一个叫萨丽。

萨丽把一个小球放到一个筐里,盖上盖子,就离开了。可是当萨丽不在的时候,安娜把小球拿出来放到自己的盒子里。问儿童:“萨丽回来会到哪里找小球?”研究者发现,3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盒子里找,正确判断率只有10%,而4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筐里找。这是因为三岁的儿童把人的心理认识(即Wellman和Pemer的信念)等同于客观世界的事实,也就是不能认识到客观世界是一样的,但人的主观反映却可以不同,而四岁的儿童就可以突破这种限制。目前一般认为能正确解决“错误信念任务”,即能正确判断他人的心理状态。一般以此作为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

(二)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

有研究者在把“错误信念任务”作为儿童心理理论形成的标志以后,开始从整体上思考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主要有下面三种观点:建构理论认为,儿童对心理状态的理解如同科学理论形成一样是个理论建构的过程,并且随着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模仿理论认为,儿童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从而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如果按照这一理论观点,儿童心理理论是在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通过移情能力而获得的。

匹配理论强调,儿童必须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在各自心理活动上都属于等价的主体,儿童不断面对自己与他人在心理活动上的相似性,从而促使儿童不断深入这种对等价关系的理解,逐渐形成系统的对心理活动的认识。

以上三者都有各自的实验研究或演绎推理的支持,但它们不是互相排斥的。以上三者都认为儿童预先并没有关于心理活动或状态的知识,是后天形成的,这是共同的。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就是儿童在认识了自己与他人的心理活动等价的主体地位后,才有可能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活动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在这种复杂渐进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心理理论,也就是说三种模式都能说明问题的某一方面,但综合起来可能更全面。

(三)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模式

正确解决“错误信念”问题,标志着儿童获得了心理理论。关于在此以后儿童心理理论是如何发展的,研究者们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

韦尔曼认为,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复杂化和精确化的过程。儿童最初的理论是建立在“欲望心理学”上的,即他认为他人的行为是受欲望制约的。随着年龄发展,儿童会发现,仅靠欲望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渐渐出现了“欲望一心理理论”,即儿童通过对信念和欲望及其与行为关系的认知来解释和预测行为。但是到了七八岁之后儿童又逐渐开始发展起对他人人格特质的理解,即不仅从信念和欲望这些方面来解释行为,而且还会从不同时空中抽象出稳定的人格特质来作为解释行为的又一依据。

普那认为,儿童在4岁左右拥有元认知能力后,标志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质变,以后心理理论的发展只有量的积累,而没有质的变化,其中量变主要体现在能够理解的心理状态的嵌入量在不断增加,如:从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发展到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前面的经典“错误信念任务”实验是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就是认识到一个人关于另一个人信念的信念,如果把类似与前面的实验情景改变一下就是考察儿童对二级信念的理解。故事如下,约翰和玛丽在公园玩,有人在卖冰棍,玛丽想吃冰棍,但没带钱就回去拿钱。过一会儿,约翰饿了也回家吃饭去了。约翰走后,卖冰棍的人到学校去卖了。

玛丽拿钱以后半路上遇到卖冰棍的人,就跟他一起到学校去买冰棍。约翰后来到玛丽家,玛丽的妈妈说玛丽去买冰棍了,约翰就去找她,问儿童:“约翰会NiU1.,找玛丽?”研究发现儿童只有6岁以后,才会认为约翰会到公园找玛丽,即儿童能正确认识到“玛丽认为卖冰棍的人在公园里”。这虽是个错误信念,但它却是约翰实际的二级信念,约翰会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所以到公园找玛丽。

儿童心理理论虽然是个新名词,但它实际上与我们发展和教育心理学中的许多已有研究是一脉相承的,是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中一个新的视角。而品德心理是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经典研究领域,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三、从儿童心理理论看个体道德发展

自从20世纪初皮亚杰对道德心理学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以后,心理学家对个体道德发展展开了大规模的研究,其中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影响最大。许多个体道德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果从儿童心理理论角度来看,其实质内容与儿童心理理论是一致的。如:自我中心主义、他律和自律道德、观点采择和移情、道德情绪判断研究等。

(一)自我中心主义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认识到他人与自己一样是有一套对外在事物的观点,即拥有关于世界的信念,而每个人是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的,尽管这个信念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也就是认识到别人可能具有与自己不同的信念,而不同的信念会引起不同的行为。皮亚杰的“自我中心主义”是特指儿童以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认识事物,而不能以客观的他人的观点去看待世界,这种混淆使个体不能认识到他人观点与自己观点的不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思维处于前概念时期的标志之一。这个时期在4岁左右结束。很显然。自我中心主义使儿童不能区分他人观点与自我观点的不同,而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要求儿童能认识到别人可能会有与自己不一样的信念和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皮亚杰所说的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的。从实际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韦尔曼和普那的“错误信念任务”研究发现4岁是儿童心理理论发展分界的年龄,而这也正是自我中心主义存在的前概念时期结束的年龄。

(二)自律道德

前面说过,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和道德实在论是导致他律道德的关键的原因,自我中心的儿童分不清自我和外界,他们把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从而会自发的尊重准则和服从成人的权威,因此没有获得儿童发展理论的儿童是不会出现自律道德的。从他律到自律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认识上逐渐成熟,削弱了自我中心主义倾向,能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道德问题,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他人的心理具有认知能力。也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过程。

(三)观点采择与移情

观点采择,是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进而根据当前或先前的有关信息对他人的观点作出准确推断的能力,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认知能力。皮亚杰认为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原因之一就是角色承担和角色扮演能力的发展,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观点采择能力。米勒等人认为,观点采择需要很多心理成分联系在一起,具有递推的性质。最初级的观点采择是直接对他人观点进行推断和认知,随着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可以推断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的观点进行认知的,再后来,能对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观点的推断进行认知……,这种观点采择的间接性逐渐增强,说明了儿童在头脑中能同时处理的心理成分在逐渐增多。.

移情,是一种特殊的观点采择,它是根据有关线索推断他人内部情感状态,并且自己也能体验到相应的情绪反应。如觉察到他人伤心,自己也能体验到一种难过情绪。许多心理学家认为移情是儿童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霍夫曼指出:移情会成为儿童利他行为的主要动机。艾森伯格也发现自愿助人与移情分数呈正相关。艾森伯格将良好的亲社会行为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他人需要注意阶段、确定助人意图阶段、出现助人行为阶段。其中,亲社会行为形成的初始阶段,即对他人需要的注意,他人的需要是属于他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他人的心理状态,儿童能对其注意显然本身就是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

在整个儿童期;无论是观点采择还是移情都是品德与社会化发展中经常涉及的领域,观点采择与个人的移情相互作用进而促使了利他行为的产生,而观点采择和移情都需要正确地认知他人的观点和情绪,这实际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阶段之一。特别是米勒关于递推的观点采择理论与普那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中“心理嵌入量”增加的观点是异曲同工的。

(四)道德情绪归国判断

以往的研究者多把注意力集中在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即道德认知上。而在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一种新的研究动向,即研究道德情绪及其归因判断。研究者们试图探索个人在某种道德情境中对他人的情绪及其原因作出推论判断。情绪对行为具有激发、维持和调节的功能,一个人具有了某种道德情绪,会成为个人产生某种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可以引发并维持个体的道德行为。如有人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受伤躺在路边,心里觉得很同情,并且忿忿不平,想到底是谁把老人撞伤的,这种同情和忿忿不平的情绪促使他可能先把老人送到医院再去公安局报案。

研究儿童的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能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的研究发现,儿童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及归因有三种模式,即高兴——难过;难过——高兴,难过——高兴——难过。三种模式由于实验设计的一些因素处理和研究重点不同,导致出现结果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先提供一个犯过情境。然后让儿童站在犯过者的角度推测犯对者的情绪反应。我们可以看出儿童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能从他人的角度考虑,意识到别人与自己一样也有心理反映,也就是对他人心理状况的认知。所以我们说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研究与儿童心理理论在内容上是有一定重合的,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子方面,即对他人情绪的认知。

四、从儿童心理理论看道德心理研究方法的深化和内容的扩展

(一)传统的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无论是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还是艾森伯格的亲社会两难情境法,实验所用的材料多来自于儿童的实际生活,通过投射来进行研究。首先向儿童呈现一个道德故事,其后跟随一个问题,如“你认为主人公会怎么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建立在儿童能在道德故事提供的线索基础上对他人的道德抉择过程有一个较清晰的认知,并能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因此支撑了道德心理发展了几十年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以一定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很小的儿童如果还没有获得心理理论,那就无法使用对偶故事或两难故事来测查道德心理发展水平。虽然现在有些研究者打破了单一的情景故事方法,开始使用其他的道德研究方法,如有人通过对品德词语的内隐记忆研究来间接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但是使用最多的还是投射故事法,所以说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二)儿童心理理论促进道德心理研究内容的扩展。

儿童道德论文篇(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转向城市,于是产生了新的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这一群体的数量不断增加,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教育引导,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状况令人担忧。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学术界一般将“留守儿童”界定为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需要他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孩子。根据留守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我留守型;“单亲”留守型;隔代监护型;他人寄养型。[1]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状况令人堪忧,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情感淡薄,道德认识模糊

道德情感是随着人们的认识、信念、世界观的产生和形成而发展丰富起来的。[2]父母外出打工,与子女聚少离多,亲子之间互动频率降低,导致亲情缺失。传统意义上的双亲教养模式改变,各种形式的家庭教养结构出现,使留守儿童在性格、心理等方面产生不良变化,继而引发心理问题,无形之中造成他们道德情感的冷漠。同时,父母长期缺位,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在道德认识方面缺乏正确的认知,道德认识模糊。

(二)道德意志薄弱,道德行为失范

道德意志是在自觉执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克服困难和障碍时表现出来的意志品质。[3]拥有坚强道德意志的人,能利用客观条件,克服困难,实现目标,反之相反。留守儿童处于心理发展不成熟的阶段,大部分都是隔代抚养,缺乏父母的管教,道德意志薄弱,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从而使道德滑坡。道德行为是衡量思想品德高低好坏的根本标志。[4]大多数留守儿童长期和祖辈们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就是尽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缺乏对孩子进行道德和精神层面上的教育。这种溺爱的监护方式造成了自制力不强的留守儿童任意妄为,道德行为失范。

二、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问题的成因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农村发展相对缓慢,城乡差距拉大。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留守儿童问题实质上是三农问题的表现,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主要从家庭、学校两方面分析其成因。

(一)家庭道德教育的缺失

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良好品德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通过亲子关系、家庭互动等影响孩子的行为和价值观。但是,由于留守儿童的家庭结构不完整,无法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观的偏离。同时,他们大多由祖辈们照看,祖辈们文化程度较低,不能及时发现留守儿童的心理变化,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处于缺失状态。

(二)学校道德教育的薄弱

学校作为专业化的教育机构,是培养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课堂,学校在留守儿童德育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从根本上来说:学校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就在于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通过向受教育者传递社会生产、生活经验,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使其逐渐社会化。”[5]但是,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学校一直把成绩看作是唯一的衡量标准,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导致德育地位得不到贯彻落实,这种现象在农村的教育中更为突出。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对策

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中不容忽视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加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问题需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共同作用。

(一)发挥农村中小学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

一般来说,农村学校教育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没有寄宿条件,为此,学校要积极努力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寄宿条件。班主任可以建立成长档案袋,记录学生的成长状况,定期与学生沟通,加强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状况等,当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跟踪教育。学校在保证基本课程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一些课外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让他们在活动中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爱。

(二)加强社会组织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关注

除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外,社会组织在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社会组织要综合整治农村中小学学校周围环境,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其次,学校可以开展一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留守儿童与社会之间的联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锻炼留守儿童的意志力,加强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安抚他们孤单的心情,增强留守儿童的社会责任心。

(三)强化父母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责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教育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应当义不容辞的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责任,尽量陪伴孩子的成长。迫于压力,即使外出打工,也要经常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定期与他们见面,以便充分了解孩子们的心理变化和学习情况。同时,父母也要经常与班主任进行沟通,全面及时掌握学生的情绪变化,对于他们的心理变化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教育指导。

作者:高萍 单位: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晓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思考[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3):6.

[2]肖祥.论道德情感与感动教育.[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11):200.

儿童道德论文篇(3)

让保罗皮亚杰(Jean PaulPiaget,瑞士, 1896-1980)是当代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及认知发展心理学家, 发生认识论的开创者。他深入地研究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方面, 关于儿童思维发展和道德发展的规律, 无论对于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还是教育实践, 都起到一种启发作用

一、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与幼儿认知发展相联系。前道德阶段( 0-2 岁) , 这一阶段属于感知运动阶段, 就道德发展而言, 则属于道德萌芽阶段, 初生婴儿仅有一些构成情绪的情感反射, 随着生长, 其情感相应地和自己的动作发生了联系。道德实在论或他律阶段( 2-6、7、岁) , 属于前运算阶段。期刊投稿 所谓“他律”其意`既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和制约, 成人是儿童的一切道德和一切真理的源泉, 每个儿童都按照违反或遵从权威的规定去判断是非, 他们的第一道德感是服从。他们对道德评价、判断时, 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 而忽视行为者的主观动机。道德相对论或自律道德阶段( 6、7-11、12 岁) ,这个时期属于具体运算阶段,所谓“自律”, 既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主观价值标准所支配, 儿童在道德发展方面产生了相互尊敬的情感以及合作的或自律的道德, 儿童是非判断的主要根据是行为者违反社会规范的动机, 而不是行为的客观原因。

二、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研究主要内容( 一) 儿童对规则的理解皮亚杰发现, 儿童的游戏规则也是变化发展的, 这种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感觉运动阶段, 有原始活动的游戏规则, 在前运算阶段, 有强制游戏规则, 在具体运算阶段, 有理性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 儿童在游戏中又表现出自我中心状态的特征。他们按自己的目的来运用这些规则, 并且各人玩各人的, 不管别的儿童怎样玩。第三, 理性的规则。他们认为, 游戏规则只要能得到全体成员的赞成, 是可以改变的。这样, 民主制定的规则就取代了强制的规则。( 二) 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通过以上对儿童过失行为的责任判断和说谎观念发展的研究, 皮亚杰得出结论:无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 还是对说谎行为的道德判断中, 都存在着两种明显的判断形式, 年幼儿童往往根据主人公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后果, 即行为的客观责任去做出判断, 而年长儿童则往往根据主人公行为的主观动机, 即行为的主观责任去做出判断。而且这两种判断形式不是同时出现, 也不是同步发展, 这两种道德判断的过程是部分地重叠的, 皮亚杰把这两种判断过程部分地重叠时期称为道德法则的内化阶段。( 三) 关于儿童的公正观念皮亚杰指出, 儿童是在掌握了规则概念之后, 开始建构其公正观念的。公正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二到七岁。这个时期儿童的公正观念同成人对儿童的要求往往是相一致的。他们的公正判断是以服从为特征的., 虽然儿童有突, 儿童总是倾向服从。第二个时期是八到十一岁。这个时期的特征是自律逐渐发展, 平等逐渐高于权威。在分配公平的范围内, 平等是至高无上的。当权威与公平发生冲突时, 这个时期的儿童首先考虑平等。第三个时期是从十一、二岁开始。这个时期的特征是儿童能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个人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他们已能用公道不公道来对道德标准进行判断, 他们寻求的是有差别的平等, 而不是笼统的平等。

三、儿童德育的方法根据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提出了阶段性道德教育的方式。不同年龄的儿童其心理接受能力是有差别的,年幼儿童虽然在成人严厉的道德要。求下能够按照成人的旨意去做,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蒙台梭利曾说过:“年幼儿童没有是非感; 他还生活在观念之外。事实上, 我们并不认为他很坏或很邪恶, 而只是认为他挺调皮, 既他的行为很幼稚。”因而她声言, 她的著作对幼小儿童“没有使用‘善’、‘恶’、或‘道德’这些术语。”只有到了6 岁以后,“儿童开始具有是非正式误意识, 而且也是关于他人行为的是非正误意识。是非正误意识时时是该年龄阶段的特征。道德意识正在形成⋯⋯”学前儿童道德教育应避免成人化倾向, 学前儿童道德教育内容的选择必须基于儿童世界的视野和活动所能及的范围, 必须是儿童世界里的东西, 以成人的眼光把成人的东西强加给儿童是危险的。这如同儿童认知领域中的某个逻辑结构尚未建立时, 你非要求儿童用这种逻辑结构去解决问题一样, 其结果只能儿童无法完成任务; 无法完成就会感到痛苦; 这种痛苦与学习联系在一起, 会使儿童讨厌学习。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因此,对各个阶段的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内容也不同。皮亚杰肯定,恰当的教育可以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但教育的作用也是有限度的即它不能超越儿童道德发展的一般进程,否则,儿童不能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观念,从而导致教育的失败。我们认为,与其要儿童形成高水准的道德观,倒不如选取水准相适应的内容进行教育,例如,爱小朋友、爱小动物、爱幼儿园等,这样的教育将会产生有实际意义的效果。幼儿园大班幼儿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现了自律的萌芽,此后,道德教育的主题也就转变为发展儿童的自律道德了, 自律道德的根源在于儿童对成人的单方向的尊重, 发展自律道德的途径是让儿童与同伴及成人相互交往, 儿童只有在交往中才会把自己的观点与他人的观点做比较, 只有在和他人的交往中儿童才能摆脱权威的束缚,互相尊重, 互相协作, 发展自己的评判能力。成人往往认为自己的道德认识水平高于幼儿,其实并不尽然, 成人应虚心地倾听儿童的道德思考, 以平等的态度与儿童进行交流。另外, 幼儿思维具体形象的特点, 教师和家长应用具体形象的方法让幼儿理解德育的规则, 在日常生活和有戏中对幼儿进行德育, 在良好的环境氛围中融合德育。中文核心期刊 儿童的道德不会自然而然的产生和发展,它不仅需要儿童间的相互关注,也需要家长和教师的积极引导。杜威的原则是由活动中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

儿童道德论文篇(4)

2.品德上,缺乏起码的文明礼貌,不注重集体荣誉感,以自我为中心,没有责任感,自以为是,自负叛逆。

3.行动上,缺乏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动手能力差,个别学生甚至连起码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4.性格上,缺乏宽容之心,骄横跋扈,攀比心理严重,承受能力差,稍有不如意或失败,便意志消沉。为此,教师必须与时俱进、认清形势、更新观念、改革方法,根据新形势下少年儿童学生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特点,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道德。

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思想道德的新要求

学校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更是肩负着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使命。2012年十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是新形势下对思想道德提出了新要求:

1.育人为本,道德为先。道德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要努力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情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2.整体规划,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遵循学校思想道德规律和少年儿童学生成长成才规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使少年儿童道德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更好地促进少年儿童学生健康成长。

三、全面拓展新形势下思想道德的新途径

立世德为首,立道德为先。如何把少年儿童培养成对社会有用之人,传播正能量,是思想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坚持以人为本,健康发展,精心构建教育平台,着力整合道德资源,不断拓展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新思路、新途径。

(一)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全方位渗透道德教育

学校作为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主渠道,对提高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负有重要责任。长期以来,课堂是教学的主要形式,也是素质教育、道德的主渠道。要树立“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思想。任课教师要挖掘教材的道德资源,不断改进教法、学法,通过师生互动,学生自主学习,引导学生培养真、善、美的品质和情操。在课堂教学评价中,不光重视知识的正确传授,更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思想道德的双赢。

(二)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高尚的情操塑造学生

少年儿童兴趣广泛,可塑性强,开辟第二课堂教育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中是必不可少的。可利用区域内名胜古迹、教育基地等开展野外实践课。我县是“七连冠”的双拥模范县,辖区内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是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还有驻长各部队都是理想的道德第二课堂。

(三)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小社会

浓厚的文化氛围,洁净的班级环境,能陶冶学生的情操,净化学生的心灵。积极创建文明班级,争做“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等活动,激发学生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奋发向上的良好品质,真正牢固树立了育人为本,道德为首的观念。

(四)整合道德资源,拓展道德阵地

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结合学生的实际,科学整合道德资源,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1.升国旗仪式。利用国旗下演讲,对学生进行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2.学习园地。利用学习园地,拓宽学生学习、教育、生活的途径。学习园地就像一个百花园,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不断进步。

3.开展革命主义教育。组织学生进行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从中接受革命传统、高尚思想道德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激发少年儿童的爱国情感。

儿童道德论文篇(5)

劳伦斯・柯尔伯格(L Kohlberg)是美国著名的儿童道德教育家和心理学家,是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研究的关键人物。尤尔根・哈贝马斯(J.Habermas)是当今极具反省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想家,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心理学等多个研究领域中颇有建树。柯尔伯格和哈贝马斯两人相继对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进行了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我国当前的儿童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三水平六阶段: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在经过长期的实验研究之后,柯尔伯格指出儿童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与个体的认识活动及其认知发展水平具有密切的关系,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儿童具有不同的道德发展水平。柯尔伯格进一步指出,尽管儿童个体具有各不相同的种族、文化传统,但是他们的道德判断发展趋势是一致的。柯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即儿童的道德发展可依次分为递进的三种水平,每种水平中又包含两个发展阶段,分别是:(1)前习俗水平(pre-conventional level),这个水平的儿童考虑的是行为的具体后果与自身的利害关系。其中第一个阶段是惩罚与服从导向阶段,该阶段的儿童认为凡是能避免惩罚的行为都是好的行为,遭到批评指责的行为则是坏行为,他们以是否会受到惩罚或者服从权力作为道德判断的根据。第二个阶段是利己主义导向阶段,该阶段儿童在进行道德判断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需要,凡是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不好的,他们以自身的利益作为道德判断的标准。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有时也会考虑他人的需要,但往往是从进行交易的立场来看待他人的需求。(2)习俗水平(conventional level),这个水平的儿童开始有了满足社会需要的愿望,比较关心他人的需要。其中第一个阶段是人际关系和谐导向阶段,该阶段的儿童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正确,主要看他是否受到他人的喜爱,是否对他人有所帮助或者受到他人的赞扬。第二个阶段是维护权威或秩序导向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已经认识到社会秩序是依赖于个人履行应尽的责任来建立的,他们开始尊重已经建立的权威,并且对他人的关心范围也开始扩大。(3)后习俗水平(post-conventional level),这个水平的儿童开始履行自己选择的道德标准。其中第一个阶段是社会契约合法性导向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认识到法律、习俗的道德准则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种社会契约,这种契约是由大家共同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儿童的道德判断标准日益灵活,开始从法律、道义的角度比较辩证地评判各种行为的是非善恶。第二个阶段是普遍性伦理原则导向阶段。在这个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儿童在进行道德判断时不仅会考虑适合法律的道德准则,同时也会考虑不成文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准则。儿童开始理解人为了坚持崇高的原则可以忍受屈辱甚至可以为之殉难。这种道德判断标准已经超越了具体的规章制度和道德准则,开始更多地考虑道德的本质意义。

柯尔伯格的调查研究显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由前习俗水平到习俗水平,再到后习俗水平,按顺序前进的,各个发展阶段是不能跨越的。一般而言,“个体儿童的道德判断发展在10岁前大多处于第一种水平,13岁左右大约半数以上的儿童能够进入第二种发展水平,16岁之后的儿童大约有30%能够进入第三种发展水平”。柯尔伯格特别强调从习俗水平向后习俗水平的发展是不会自动发生的,只有在认知成熟的基础上儿童不断实践道德推理,才能发展到更高一级的后习俗水平。

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对儿童道德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当然,柯尔伯格的理论还存在一些缺点,如他在编制儿童道德两难故事时忽视了社会环境的影响;他虽然论证了儿童道德判断与儿童道德行为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是对儿童道德行为的训练并不像他对儿童道德判断标准的发展那么重视;“他也忽视了对个体儿童道德情感发展方面的研究”。这些缺陷已经引起了国内外许多教育研究者的质疑和批判。

二、三水平七阶段:哈贝马斯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哈贝马斯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了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他借用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内容,融合了自己的对话伦理观念,发展出自己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哈贝马斯认为,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研究的重点是儿童个体的道德意识发展过程。在哈贝马斯看来,在看起来互相区别的儿童个体道德判断行为的表层下面存在着一些普遍的形式,这些普遍形式就是柯尔伯格所说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但是在这三个阶段中儿童道德意识的特点并不像柯尔伯格描述的那样仅仅停留在独立的个体层面,相反,这种普遍的发展规律是由发展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期待造成的。

哈贝马斯批判并发展了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首先,哈贝马斯主张放弃儿童道德发展阶段前后相继、发展水平有高有低的观念。他明确指出,“假定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可以被经验性地进行阐明并记录下来,但这并不能说明儿童后一个发展阶段的道德水平就肯定高于前一个阶段。”哈贝马斯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被与儿童道德意识相冲突的东西所限定的,是一种相互促进的过程。

其次,哈贝马斯认为,在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的三种水平中只有第三种水平,即后习俗水平才真正具有儿童道德概念的实质意义,前习俗水平和习俗水平根本不具有儿童道德发展的本质特点。这是因为哈贝马斯向来把儿童的道德发展视为一种通过相互作用建立的主体间性结构,他认为在前两种水平四个阶段的儿童道德判断中并未显现出儿童道德主体的自主性,因而不具有儿童道德发展的本质特点。

再次,哈贝马斯在柯尔伯格提出的六个发展阶段之后增加了第七个发展阶段,即交往性伦理阶段。哈贝马斯认为,柯尔伯格以儿童道德两难情境故事讨论的方式来研究儿童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水平,以为后习俗水平的普遍性伦理原则导向阶段就是儿童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这是有问题的。独立自主的儿童道德人格的发展不仅涉及个体的私人领域,还应该指向儿童道德发展的终极目的,即与所有世界成员之间的道德交往,而柯尔伯格提出的普遍性伦理原则导向阶段没有真正涉及伦理交往层面,因而要再增加一个面向公共领域的交往性伦理阶段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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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哈贝马斯认为,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核心缺陷是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仅仅涉及个体层面,忽视了儿童的道德自我与相关他者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为此,他运用相应的主体间互动类型和主体间期待类型来解释儿童道德发展的普遍形式,重新解释了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对应柯尔伯格提出的前习俗水平,哈贝马斯认为这是由个体对具体活动和活动结果的行为期待造成的。对应习俗水平,他认为这是由彼此相互联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主体行为期待造成的,即引导儿童作出行动的是社会角色和社会行为规范。在这个阶段,儿童个体不再仅仅把某个权威,比如家长、教师的特定命令和与之伴随的奖赏与惩罚当作行动的指导,而是学会了一些一般性的社会规则。对应后习俗水平,他认为随着对社会强加的僵化约定的抛弃,儿童个体一方面必须承担起他自己或者涉及他人利益的道德决定的责任,另一方面必须靠自己来形成一种自我理解的个人生活方案,从而实现道德自由的本质意义。

哈贝马斯通过对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扬弃,确保了儿童道德规范的可论证性和实践有效性,最终使儿童道德自我与相关他者之间实现了内在统一,在理论上彻底解决了柯尔伯格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面临的困境。

三、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教育意义

(一)儿童道德教育的理念:关注儿童道德发展阶段与主体间的相互作用

柯尔伯格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把儿童个体道德发展阶段分为由低到高渐进发展的三级水平六个阶段,这一研究勾画出儿童个体道德发展的基本线索,建立了一个儿童个体道德认知发展的阶段模型。虽然柯尔伯格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各个阶段之间不可随便逾越,但是通过学校教育和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促进儿童个体道德的发展。在柯尔伯格看来,既然儿童的道德发展是分层次、分阶段的,那么儿童道德教育就必须根据儿童道德发展的实际水平进行,儿童道德教育既不能低于也不能高于儿童个体的现有道德发展水平,那种不符合儿童个体现有道德发展水平的儿童道德教育是不可能促进儿童道德发展的。在对儿童个体进行道德教育时,教育者必须了解儿童个体现在处于哪一个道德发展阶段,根据儿童个体道德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逐步提高儿童的道德水平。

如前所述,哈贝马斯主张放弃儿童道德发展阶段有前有后的观念,他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是被与儿童道德意识相冲突的东西所限定的。依照哈贝马斯的理论,在儿童道德教育中需要引入一种相互接受的新视角来重视主体之间的相互性。在一种对等尊重的前提下,没有任何强制,共同而自由地接受行为结果,避免对个别个体自我理解的边缘化,为每个个体的自我修正和他者描述保留余地,这样个体才会把自己置于社会之中,把自己看作社会的一个分子,与他人相互作用、相互要求、相互承认。

(二)儿童道德教育的形式:儿童道德两难故事与话语实践

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讨论形式是凭借儿童道德两难故事,通过不断的道德谈话,激发儿童的道德认知冲突,引发儿童的道德思考。柯尔伯格认为,要促进儿童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不能采用直接说教或灌输的方法,只能采用引起儿童道德冲突的方法,引导儿童在冲突讨论中实现道德发展。为此,他设计了一系列反映社会现实的儿童道德两难问题。与此同时,柯尔伯格还认识到仅仅凭借发展儿童道德认知促进儿童道德发展的不足,他提倡师生间的民主参与,建立公正的集体氛围,为儿童提供各种角色扮演机会,努力创造条件来实践儿童的道德责任。

哈贝马斯认为公正地判断儿童道德问题的唯一标准来源于话语实践。儿童道德的内涵要求各个具有言语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对某种客观事态要达成非强制性的、不含有任何暴力关系的一致性意见。这种非强制性的、不含有任何暴力关系的一致性意见只有在话语实践中才能得到实现和维护。依据哈贝马斯的理论,话语实践是儿童道德教育的重要形式,教育者在开展儿童道德教育时要注重培养个体的沟通、表达能力,激励个体踊跃表达自己的意见;加强个体的倾听能力,倾听对方的言辞是否合理正当,进而加以接受或提出理由加以反驳;使个体懂得容忍并尊重他人的意见,加强个体间平等讨论的能力,以达成相互理解。

(三)儿童道德教育的方法:设置教学情境与角色扮演

柯尔伯格的研究成果表明,儿童个体道德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表现出了个体的年龄特点。教育者在对儿童个体进行道德教育时,要像在课堂教学中考虑个体的智力发展特点一样,考虑到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的不同心理特点。那种不顾及教育对象的道德发展特点,用强制、生硬、刻板的方法对个体进行道德教育的做法是应该舍弃的。教育者应该把儿童面临的儿童道德问题作为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来,为儿童提供能够积极参与和自主判断的教学情境,鼓励儿童参与道德问题讨论,就儿童的道德发展问题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儿童走向道德认知发展的更高阶段,不断提升儿童的道德认知水平。

儿童道德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是当代西方学校德育流派中最富盛名的德育理论,代表人物是美国道德发展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1927-1987)。在他看来,儿童获得道德成熟要经历更为长久的阶段,这个阶段具有更大的渐进性。

1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阶段概述

科尔伯格将儿童的道德发展看作是整个认知发展的一部分。他认为,儿童有他们自己关于价值问题的思考方式,能主动形成其道德观念。人的道德成熟是一个渐进的、需要花费更长时间的过程,他把个体从儿童期到成人期的道德思维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前习俗水平把个人得失作为判定道德上是与非的标准,凡是给个人带来有价值的结果就是好的。习俗水平根据对社会期望顺从的程度来决定是与非。处于后习俗水平的个体的道德推理借助“先于社会”的视角,并建立在一定的原则基础之上。是非问题由社会契约、人的固有权力以及德性的普遍原则来决定。个体的道德发展经历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直到后习俗水平,三个水平按顺序发展,且各个发展阶段不能跨越。一般而言,儿童的道德判断发展在10岁前大多处于第一水平,13岁左右大约半数以上的儿童能够进入第二种发展水平,16岁以后的儿童大约有30%能够进入第三水平(陈琦,1997),科尔伯格特别强调从习俗水平到后习俗水平的发展是不会自动发生的,只有在认知成熟的基础上,儿童不断实践道德推理,才能发展到更高一级的后习俗水平。

2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基本思想

柯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基本思想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柯尔伯格认为道德判断是人类道德最重要的成份,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前提。因此,他所研究的道德认知发展主要集中于道德判断的发展。儿童的道德成熟首先是其道德判断的成熟,然后是与道德判断相一致的道德行为上的成熟。

其次,科尔伯格强调道德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认知发展是儿童认识周围环境并与之相互作用的过程,涉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冲突、相互协作的社会环境部分。儿童的逻辑认知发展和社会认知发展是制约其道德认知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是道德判断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最后,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在与社会文化的相互作用中发展起来。儿童的道德发展受一定社会中的现实文化所制约,总是要与现实中的文化发生相互作用。儿童的道德发展与儿童参与社会文化活动的程度有关,也与儿童在社会中认同和承担道德角色的质量有关。

3 对科尔伯格道德理论的批评

但是,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他没有解决道德发展中的知情问题(郭本禹,1998)。他把情感作为道德认知或判断的一个从属部分,没有充分说明移情、热情、义愤、内疚等情感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忽视了道德情感在道德推理中的作用。其次他的理论没有解决道德发展中的知行问题(郭本禹,1998)。科尔伯格认为成熟的道德认知是成熟的道德行为的前提条件,道德判断对道德行为有较高的预测力。事实上一个人的道德认识转化为实际的道德行为要受许多因素制约。此外,柯尔伯格认为自己研究得出的道德发展阶段具有全人类的普遍性,他把“公正”作为人类道德的普遍原则,而事实上,他的“公正”概念本身就是西方伦理价值观的反映,对“公正”的理解受特定文化和社会背景所制约(张爱芳,陈平,2003)。

4 对幼儿道德教育的启示

科尔伯格从心理学视角提出的道德发展理论,也使教育者在实施道德教育时能更好的依据儿童的发展,提高教育效率。同时,我们那也要看到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不足,在我国的新国情新文化下,重视儿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培养,全面发展儿童的道德品质。据此,我们将在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的指引下,对我国幼儿的道德教育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

4,1关注儿童的道德阶段

从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阶段理论中,我们了解到儿童的道德发展是分层次、分阶段的,那么儿童道德教育就必须根据儿童道德发展的实际水平进行。在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教育者必须了解儿童个体现在处于哪一个道德发展阶段,教育引导要刚好处于儿童既有道德阶段的下一个阶段,才能最大效率地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

4,2重视儿童的体验,内化道德认知,发展道德情感

儿童道德论文篇(7)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与其认知发展相联系。他把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0-2岁),道德实在论或他律阶段(2-6、7岁),道德相对论或自律道德阶段(6、7-11、12岁)。

二,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儿童道德判断的起源和发展

皮亚杰把儿童对规则的认识和理解当作研究儿童道德观念形成的出发点。他用打弹子游戏的规则说明道德判断的法则,用儿童的游戏实践和思想意识来说明儿童道德判断的起源和发展。通过试验,皮亚杰发现,儿童对游戏规则的理解是变化发展的,这种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无规则阶段、自我中心阶段、合作阶段和编制规则阶段。

(二)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

在对儿童道德观念发生发展的研究中,皮亚杰着重研究儿童道德判断的性质问题。通过研究,他得出结论:无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还是对撒谎行为的道德判断中,都存在着两种明显的判断形式,年幼儿童往往根据主人公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后果,即行为的客观责任去作出判断;年长的儿童则往往根据主人公行为的主观动机,即行为的主观责任去作出判断,而且这两种判断形式不是同时出现、也不是同步发展的。这两种道德判断的过程是部分地重叠的,皮亚杰把这两种判断过程部分重叠时期称为道德法则内化阶段。道德法则的内化是儿童思维发展到具体运算阶段出现的那种内化的智力活动的结果。

(三)儿童的公正观念

皮亚杰认为,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至7岁。这个时期儿童的公正观念同成人对儿童的要求往往是一致的。他们对公正的判断是以服从为特征的。虽然儿童有时也遇到各种不公正的对待,但如果成人坚持自己的决定,那么他决定的一切在儿童看来都是公正的。当服从与平等相冲突时,儿童总是倾向于服从。第二个时期是8到11岁,这个时期的特征是自律能力逐渐增强,平等逐渐高于权威。在分配公平的范围内,平等是至高无上的。当权威与公平发生冲突时,这个时期首先考虑平等。第三个时期是从11、12岁开始,这个时期的特征是儿童能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个人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力。他们已能用公道不公道来对道德标准进行判断;他们寻求的是有差别的平等,而不是笼统的平等。

(四)关于儿童道德观念发展的动力

皮亚杰是发生认知论的创立者。他认为,作为儿童道德判断基础的推理能力的发展与一般智力的发展是平行的,他甚至把道德推理归类于社会经验知识的一种形式,因而,儿童道德观念的产生与发展也就是儿童与他人相互作用的产物。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观发展的动力主要是儿童间的相互影响而不是什么权威。

三、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对我校德育的启示

皮亚杰儿童道德观念的研究从属于他的认知发展理论的研究,因而他不可能对儿童道德教育的所有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然而,他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所蕴涵的道德教育思想和道德教育方法,对于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育和对道德问题的探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重视道德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原则

道德教育的主体性原则是现代教育的根本原则之一。而在我校,道德教育由于历史、文化、地域的原因,更重视整体的价值、需要和利益,而轻视个体的意志。在道德目标上,不顾学生已有道德水平和道德需要,脱离学生整体的道德水平;在道德内容上片面强调个人对整体的贡献和牺牲;在德育方法上采取说教、灌输、机械训练的方法。经过这样的道德教育,学生仅仅盲目地接受了某些道德教条,并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连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都没有掌握。我们应该吸取这个教训。

(二)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我校德育工作

儿童道德论文篇(8)

一、引言

心理学自诞生以来,各种理论和流派百花齐放,相互影响和渗透。道德心理研究作为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如此,它受到不同时期相关心理学理论的影响。皮亚杰对道德发展做了开创性的研究。柯尔伯格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发展进行了大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以此构造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

“道德发展”这一术语逐渐被人们所熟悉。柯尔伯格所开创的公正主题和后来其他道德心理学家们提出的关爱和宽恕主题,成为道德心理研究的三大主题。从皮亚杰到柯尔伯格及其追随者们,都明显受到认知学派的影响。而同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道德心理研究也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其中加裔美籍心理学家班杜拉最为突出。他认为德性的形成是通过直接强化和榜样示范的间接强化而实现的,所以他对道德发展这样的术语持有不同观点,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实践领域出现的重奖励和惩罚的德育方式。

儿童心理理论是近20年来发展心理学领域中一个比较活跃的研究课题,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它对道德心理研究也产生一些重要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希望加深和扩展对儿童心理理论和道德心理的研究。

二、对“儿童心理理论”的剖析

在学术界关于“到底什么是儿童心理理论”众说纷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儿童心理理论是儿童对他人心理以及心理与行为关系的认知发展理解错误信念为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从其发展过程看有两个阶段,即心理理论的获得和心理理论的发展。经典研究主要是关于错误信念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们逐渐提出了儿童心理理论获得和发展的模型。

(一)经典错误信念研究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是理解了“错误信念”。目前以韦尔曼(wellman)和普那(pemer)的“错误信念任务”为这方面的经典实验。如研究之一,两个女孩,一个叫安娜,一个叫萨丽。

萨丽把一个小球放到一个筐里,盖上盖子,就离开了。可是当萨丽不在的时候,安娜把小球拿出来放到自己的盒子里。问儿童:“萨丽回来会到哪里找小球?”研究者发现,3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盒子里找,正确判断率只有10%,而4岁的儿童多认为萨丽会到筐里找。这是因为三岁的儿童把人的心理认识(即wellman和pemer的信念)等同于客观世界的事实,也就是不能认识到客观世界是一样的,但人的主观反映却可以不同,而四岁的儿童就可以突破这种限制。目前一般认为能正确解决“错误信念任务”,即能正确判断他人的心理状态。一般以此作为获得心理理论的标志。

(二)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

有研究者在把“错误信念任务”作为儿童心理理论形成的标志以后,开始从整体上思考儿童心理理论获得的模型。主要有下面三种观点:建构理论认为,儿童对心理状态的理解如同科学理论形成一样是个理论建构的过程,并且随着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模仿理论认为,儿童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从而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如果按照这一理论观点,儿童心理理论是在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通过移情能力而获得的。

匹配理论强调,儿童必须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在各自心理活动上都属于等价的主体,儿童不断面对自己与他人在心理活动上的相似性,从而促使儿童不断深入这种对等价关系的理解,逐渐形成系统的对心理活动的认识。

以上三者都有各自的实验研究或演绎推理的支持,但它们不是互相排斥的。以上三者都认为儿童预先并没有关于心理活动或状态的知识,是后天形成的,这是共同的。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就是儿童在认识了自己与他人的心理活动等价的主体地位后,才有可能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通过内省自己的心理活动间接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在这种复杂渐进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心理理论,也就是说三种模式都能说明问题的某一方面,但综合起来可能更全面。

(三)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模式

正确解决“错误信念”问题,标志着儿童获得了心理理论。关于在此以后儿童心理理论是如何发展的,研究者们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

韦尔曼认为,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复杂化和精确化的过程。儿童最初的理论是建立在“欲望心理学”上的,即他认为他人的行为是受欲望制约的。随着年龄发展,儿童会发现,仅靠欲望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渐渐出现了“欲望一心理理论”,即儿童通过对信念和欲望及其与行为关系的认知来解释和预测行为。但是到了七八岁之后儿童又逐渐开始发展起对他人人格特质的理解,即不仅从信念和欲望这些方面来解释行为,而且还会从不同时空中抽象出稳定的人格特质来作为解释行为的又一依据。

普那认为,儿童在4岁左右拥有元认知能力后,标志儿童心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质变,以后心理理论的发展只有量的积累,而没有质的变化,其中量变主要体现在能够理解的心理状态的嵌入量在不断增加,如:从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发展到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前面的经典“错误信念任务”实验是对一级信念的理解。对二级信念的理解就是认识到一个人关于另一个人信念的信念,如果把类似与前面的实验情景改变一下就是考察儿童对二级信念的理解。故事如下,约翰和玛丽在公园玩,有人在卖冰棍,玛丽想吃冰棍,但没带钱就回去拿钱。过一会儿,约翰饿了也回家吃饭去了。约翰走后,卖冰棍的人到学校去卖了。

玛丽拿钱以后半路上遇到卖冰棍的人,就跟他一起到学校去买冰棍。约翰后来到玛丽家,玛丽的妈妈说玛丽去买冰棍了,约翰就去找她,问儿童:“约翰会niu1.,找玛丽?”研究发现儿童只有6岁以后,才会认为约翰会到公园找玛丽,即儿童能正确认识到“玛丽认为卖冰棍的人在公园里”。这虽是个错误信念,但它却是约翰实际的二级信念,约翰会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所以到公园找玛丽。

儿童心理理论虽然是个新名词,但它实际上与我们发展和教育心理学中的许多已有研究是一脉相承的,是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中一个新的视角。而品德心理是发展心理学中重要的经典研究领域,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三、从儿童心理理论看个体道德发展

自从20世纪初皮亚杰对道德心理学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以后,心理学家对个体道德发展展开了大规模的研究,其中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影响最大。许多个体道德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果从儿童心理理论角度来看,其实质内容与儿童心理理论是一致的。如:自我中心主义、他律和自律道德、观点采择和移情、道德情绪判断研究等。

(一)自我中心主义

儿童获得心理理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认识到他人与自己一样是有一套对外在事物的观点,即拥有关于世界的信念,而每个人是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的,尽管这个信念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也就是认识到别人可能具有与自己不同的信念,而不同的信念会引起不同的行为。皮亚杰的“自我中心主义”是特指儿童以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认识事物,而不能以客观的他人的观点去看待世界,这种混淆使个体不能认识到他人观点与自己观点的不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是儿童思维处于前概念时期的标志之一。这个时期在4岁左右结束。很显然。自我中心主义使儿童不能区分他人观点与自我观点的不同,而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要求儿童能认识到别人可能会有与自己不一样的信念和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皮亚杰所说的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的。从实际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韦尔曼和普那的“错误信念任务”研究发现4岁是儿童心理理论发展分界的年龄,而这也正是自我中心主义存在的前概念时期结束的年龄。

(二)自律道德

前面说过,儿童心理理论的获得是以摆脱自我中心主义为前提。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主义和道德实在论是导致他律道德的关键的原因,自我中心的儿童分不清自我和外界,他们把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从而会自发的尊重准则和服从成人的权威,因此没有获得儿童发展理论的儿童是不会出现自律道德的。从他律到自律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认识上逐渐成熟,削弱了自我中心主义倾向,能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道德问题,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他人的心理具有认知能力。也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过程。

(三)观点采择与移情

观点采择,是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进而根据当前或先前的有关信息对他人的观点作出准确推断的能力,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认知能力。皮亚杰认为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原因之一就是角色承担和角色扮演能力的发展,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观点采择能力。米勒等人认为,观点采择需要很多心理成分联系在一起,具有递推的性质。最初级的观点采择是直接对他人观点进行推断和认知,随着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可以推断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的观点进行认知的,再后来,能对他人如何对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观点的推断进行认知……,这种观点采择的间接性逐渐增强,说明了儿童在头脑中能同时处理的心理成分在逐渐增多。.

移情,是一种特殊的观点采择,它是根据有关线索推断他人内部情感状态,并且自己也能体验到相应的情绪反应。如觉察到他人伤心,自己也能体验到一种难过情绪。许多心理学家认为移情是儿童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霍夫曼指出:移情会成为儿童利他行为的主要动机。艾森伯格也发现自愿助人与移情分数呈正相关。艾森伯格将良好的亲社会行为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他人需要注意阶段、确定助人意图阶段、出现助人行为阶段。其中,亲社会行为形成的初始阶段,即对他人需要的注意,他人的需要是属于他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他人的心理状态,儿童能对其注意显然本身就是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

在整个儿童期;无论是观点采择还是移情都是品德与社会化发展中经常涉及的领域,观点采择与个人的移情相互作用进而促使了利他行为的产生,而观点采择和移情都需要正确地认知他人的观点和情绪,这实际就是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阶段之一。特别是米勒关于递推的观点采择理论与普那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中“心理嵌入量”增加的观点是异曲同工的。

(四)道德情绪归国判断

以往的研究者多把注意力集中在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即道德认知上。而在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一种新的研究动向,即研究道德情绪及其归因判断。研究者们试图探索个人在某种道德情境中对他人的情绪及其原因作出推论判断。情绪对行为具有激发、维持和调节的功能,一个人具有了某种道德情绪,会成为个人产生某种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可以引发并维持个体的道德行为。如有人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受伤躺在路边,心里觉得很同情,并且忿忿不平,想到底是谁把老人撞伤的,这种同情和忿忿不平的情绪促使他可能先把老人送到医院再去公安局报案。

研究儿童的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能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的研究发现,儿童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及归因有三种模式,即高兴——难过;难过——高兴,难过——高兴——难过。三种模式由于实验设计的一些因素处理和研究重点不同,导致出现结果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先提供一个犯过情境。然后让儿童站在犯过者的角度推测犯对者的情绪反应。我们可以看出儿童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能从他人的角度考虑,意识到别人与自己一样也有心理反映,也就是对他人心理状况的认知。所以我们说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研究与儿童心理理论在内容上是有一定重合的,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子方面,即对他人情绪的认知。

四、从儿童心理理论看道德心理研究方法的深化和内容的扩展

(一)传统的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无论是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法,还是艾森伯格的亲社会两难情境法,实验所用的材料多来自于儿童的实际生活,通过投射来进行研究。首先向儿童呈现一个道德故事,其后跟随一个问题,如“你认为主人公会怎么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建立在儿童能在道德故事提供的线索基础上对他人的道德抉择过程有一个较清晰的认知,并能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因此支撑了道德心理发展了几十年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以一定的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很小的儿童如果还没有获得心理理论,那就无法使用对偶故事或两难故事来测查道德心理发展水平。虽然现在有些研究者打破了单一的情景故事方法,开始使用其他的道德研究方法,如有人通过对品德词语的内隐记忆研究来间接反映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但是使用最多的还是投射故事法,所以说道德研究方法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

(二)儿童心理理论促进道德心理研究内容的扩展。

儿童道德论文篇(9)

近几年.随着素质 教育 的实施,德育工作被置于突出地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如果要使学校德育、家庭德育、社会德育形成一种合力.共同致力于儿童德育工作,需要教育工作者研究具体工作的具体做法。要使道德教育始终要体现其价值性,就必须在具体环节上注重互惠原则的作用。互惠原则保证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以社会接受的方式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使个人受益,双方受益。它表明一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同等权利的适当范围内,与人交往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身的权利,需要或责任与义务。其价值体现在儿童道德培养的各个环节中。

一儿童的道德养成

儿童在学龄前期的道德培养主要受家庭环境的影响。上学后主要是学校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大环境的熏陶。但学校、家庭、社环境对儿童的道德教育并不是孤立的,它们相互作用、交互渗透、共同作用于儿童的道德培养和 发展 。

1.家庭道德环境

家庭为儿童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 经济 条件,最大限度地给予儿童感情上的依托。这种物质条件和精神依赖为儿童及青少年品德形成提供心理上必需的安全感和依恋感。儿童在入学以前就在家庭环境中获得了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及行为模式.这些先导性的认知成为儿童在学校系统接受德育的基础并形成最初的认知。wwW.133229.COM家庭道德的培养无论是作为先导性的基础作用还是作为物质情感上的依托,都不是社会、学校环境所能提供的。

家庭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对学校德育具有互补性。这主要是就德育内容而言的。家庭是一定文化的积淀之地,因而也是一定文化的传承者。由于家庭人际关系最具人伦的基础特征,所以家庭环境同时又是人伦文化的传递和创造基地。学校德育较系统、规范,从大处着眼.礼节性强,而家庭环境中的孩子是处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细部的境地.具有具体、生动、现实性强的特征,因此有家庭德育重具体应用,学校德育重一般理论之说,两者相得益彰,则可能形成良性循环。

2.学校道德环境

学校可以通过把价值观教育和日常的学科教育整合在一起,从而有机会参与到有意义的道德和社会教育中。学校德育主要是学校根据德育大纲要求,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使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内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学校是文化的系统和文化传播者,因此,学校要成为一个具有新质的角色,即,主动、自觉地将社会文化影响源转化为德育影响的中间人和建设者,教会学生鉴别、选择.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和先进的社会文明做出正确的评判、解释等。学校也是先进道德的讲坛和舆论阵地,可以辐射或影响于社会。学校德育活动既可以对社会进行正面的价值导向,也对学生的道德价值判断产生积极引导。同时,学校作为媒介,要主动地将个体道德成长的社会环境中最能动的力量和其他社会环境联系起来,组合各种正面影响形成合力,营造学校德育的良好环境。

3.社会道德环境

社会环境对个体道德形成的影响不仅通过环境本身的直接辐射来实现,它同时形成了学枝德育的环境。一定时期的经济、 政治 、文化、社会、家庭等对德育的影响很深刻。在校外,社会环境无论是整个社会文化、社会风气或是家庭氛围.都对德育的效果起强化或弱化的作用;在校内。在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影响下形成的校园文化同样对德育效果起到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同时,社会对青少年道德的培养离不开政府行为的参与。实践证明.政府行为的作用对德育社会环境的调控和改造是十分重要和必需的。社会、家庭、学校本是各自独立的运行系统,要使其德育影响在方向上趋同,力量上整合.就必须有粘合机制存在.而粘合机制无非是在舆论导向上发展其德育自觉整合的内驱力和机制上的连接,以形成其运作形式。要实现这两点,在目前的

1.公平价值

公平即公正、平等。从伦 理学 的角度讲,公平还有正义的意义,指在社会交往中.个体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不能得到他不应该得到的东西。这是很久以来理论学、社会行为学、法理学等学科一直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 发展 过程中正向价值所倡导、追求的人类社会价值。一般意义上讲.如果一个社会 政治 稳定, 经济 发展有序,文化气氛活跃,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就认为这种社会是正义的、人道的。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利益是公平的.当一个社会秩序混乱,政治黑暗。人民会发出正义的呼声来拯救人民.希望正义的力量恢复社会秩序,公正的价值就体现在其中.这是从古至今人类公认的价值取向。

2.相互尊重

互惠的价值基础——相互尊重,这是互惠原则中最重要的道德准则。相互尊重和互惠的关系很明显.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实现互惠的正向价值,同样,只有个体自身获得尊重和认可时,才会自愿地去尊重和承认他人的权益和人格。哲人曾经说过:人类本质里最深远的驱策力就是——希望具有重要性,人类本质里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肯定。人的这种本质自出生就表现出来,尤其在儿童身上表现最明显,例如.儿童总是通过自我表现来吸引他人或长辈的注意力。个人的需要和价值得到满足和尊重,这是人类要求互惠的目的,也是人们相互交往中,互惠价值作用的结果。

儿童道德论文篇(10)

一、道德认知的获得机制:观察学习?

班杜拉认为,人类一切行为方式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而并非本能论所认为先天拥有一个行为库。个体经由学习而获得行为和认知的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学习,也叫试误性学习,这是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的,在直接经验其结果的强化性质的基础上获得新的行为方式,是更为基本的学习方式,也是人类行为的起源。这是传统学习理论的基本主张。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任何由直接经验产生的学习现象,都可以通过观察榜样的行为及其结果在替代经验的基础上产生。这就是个体获得行为和认知的第二种途径:观察学习(也叫替代学习),这是人类获得新的行为更为普遍、更为有效的学习方式。通过观察榜样的行为及其结果进行的替代学习,可以减少个体存活的风险,使人类的生存方式的社会传达过程成为可能。?

和其它类型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技能一样,儿童道德认知的获得以及道德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也经历着一个社会学习的过程。通过对周围示范榜样(即道德原型)的观察和模仿,儿童获得了示范行为的符号表征,以形象或语意的形式加以编码,并储存在记忆中,这样,儿童就习得了该示范原型的行为方式和技巧,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具体的行动。班杜拉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证明了儿童通过观察和模仿获得攻击的信息符号,并在一定的外部强化下表现出该行为。同理,儿童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也是通过对示范榜样的观察和模仿而获得,并在一定的动机激发下转变为具体的道德行为。?

班杜拉认为,构成儿童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来源的示范原型主要有三个方面:(1)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长辈和兄弟姐妹等,这是儿童道德行为的最早接触的示范原型。(2)社区成员,包括家庭生活和学校生活所在的社区成员,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对儿童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影响意义。(3)书籍、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是儿童获得道德认知的重要示范原型之一。因此,教育者应注意外部社会环境因素对儿童道德品质的影响,净化社会环境,从源头上清除不道德行为对儿童的误导。而榜样示范的种类有多种,如语言行动的示范、象征性示范、抽象的和参照的示范、参与性示范、创造性示范以及抑制或延迟的示范等等,各种示范形式因儿童的参与度以及示范原型自身的特征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学习效果。因此,教育者应根据教育的目的和预期效果来选择特定的榜样示范形式,以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

二、道德行为的诱发机制:动机强化?

班杜拉认为示范行为的习得与示范行为的操作是有区别的,正确认知的输入不一定有相应行为的输出,因而道德认知获得和道德行为表现之间是有距离的,这也就是德育现实中“知行脱节”的原因所在。只有当儿童在足够的动机和激励作用下,观察学习到的道德行为才会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强化是观察者再现学习行为的动机力量,它在道德行为获得和表现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班杜拉将强化分为外部强化、替代强化和自我强化三种。?

(1)外部强化。外部强化,即外界因素对学习者的行为产生的直接强化。“任何一种行为的表现都会产生多方面的结果,个体是否在行动上加以表现,取决于他对预期中的收益和惩罚的权衡。”“预期的收益增加了行为表现的可能性,而预期的惩罚则降低了行为表现的可能性。”??[1]?这种预期中的收益和惩罚,就是人们获得的外部奖惩。学习者以直接体验到的结果(奖或惩)来调节他们的行为。家长、教师常通过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和惩罚、等级评定等外部强化手段来诱发和调节儿童的道德行为和其他的认知学习行为。?

(2)替代性强化。替代强化,是指在观察学习过程中,观察者通过观察榜样行为的结果来控制和改变自己的行为的过程,亦即榜样起到替代作用对学习者行为构成强化。通常,榜样的行为受到表扬和肯定会加强学习者产生同样行为的倾向;相反,榜样的行为受到批评或处罚,会抑制学习者的类似行为。“对榜样行为的强化,通过观察和体验在学习者身上起到动机的作用,这种替代强化在知识学习、技能获得和品德形成过程中有广泛的表现。”??[2]?教育者可通过对优秀榜样的肯定、褒扬及宣传来塑造典型,激发儿童学习优秀榜样的动机。?

(3)自我强化。自我强化“指行为按自己设定的标准进行时,行为者又以自己支配的方式来增强和维持自己行为的过程”??[3]?。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成人通过对达到标准的行为给予表扬,对未达到标准的行为予以批评的方式向儿童提供道德评价标准,儿童掌握教育者所提供的行为标准,并用自我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应。这样,儿童自己确定某些行为标准,并通过对自己行为的评价来调节自身的行为,从而实现自我强化。?

这样,儿童通过观察而习得的道德认知在以上各种外内强化的诱发下,转化为现实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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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德推理的发展机制:自我调节?

关于儿童道德推理的发展,道德发展阶段论影响深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皮亚杰提出的道德发展二阶段论和柯尔伯格提出的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论。它们认为儿童道德推理的发展要依次经历若干个阶段,各个阶段相继出现的次序是固定不变的,阶段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异,儿童必须经历前一阶段才能发展到下一阶段。社会学习理论反对道德推理发展按一定的阶段顺序发展。班杜拉批评指出,阶段论很难找到适合于他们提出的阶段的那类人。这是因为,“一方面现实个体的道德推理很难被划分入某一特定阶段之中,而表现为不同阶段之间的过渡型;另一方面,同一个体在不同情境条件下可能会做出不同的道德判断,而这些判断却可以被归属为道德发展的不同阶段。”??[4]?班杜拉认为示范榜样的作用对道德推理的发展具有强有力

的影响,道德发展的阶段容易通过成人呈现的示范加以改变,而不存在固定不变的阶段。班杜拉设计了一项实验来证明这一观点:给5-11岁的儿童呈现与皮亚杰实验中所用的相似的配对故事来了解儿童判断两种后果哪一种“更坏”。结果表明,在成人的鼓励和示范作用影响下,儿童改变了原先的判断。这说明,榜样示范既是儿童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的源泉,也是儿童道德推理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能够改变儿童的道德判断标准。但同时,班杜拉又指出个体并不是被动地接受他接触到的全部原型所示范的任何道德标准,而是从不同的示范影响中建构起一般的道德标准。??[5]?这就是说儿童通过道德标准的自我建构来发展自己的道德判断能力,实现自身道德推理的发展。班杜拉认为个体在自我调节作用下构建其内在道德标准。?

起初,儿童根据成人设定的道德判断标准来作出自己的行为,根据成人给予的外部奖惩来决定自己的行动方向。但班杜拉认为儿童在认知和行为学习过程中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这与传统学习理论认为个体的行为只受外部强化而机械地行动截然不同。他指出“如果行为仅仅由外部报酬和惩罚来决定,人就会像风向标一样,不断地改变方向,以适应作用于他们的各种短暂影响……,由于人们具有自我指导的能力,使得人们可以通过自我的结果为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施加某种影响。”??[6]?这就是班杜拉所提出的自我调节理论。自我调节实质上是个人的内在强化过程,是个体通过对自己行为与预期结果的自我评价来调节自己行为的过程。在儿童个体的道德发展过程中,在成人道德标准的示范和外在强化作用下,儿童逐渐掌握了成人所示范的道德标准,并用自我肯定或否定的方式来增强或维持自己的行为,往后,儿童就会形成自我评价的一般标准,并用它来调节自己以后的行为。这样,儿童就通过对成人道德标准的掌握和内化,构建起自我的道德评价标准,在今后的道德实践中根据这一内在标准指导自己的行为,发展自身的道德判断能力,实现道德推理的进一步发展。?

四、道德品质的内化:从外部控制到内部自我约束?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品德是榜样示范向儿童心理内化的结果。儿童通过观察道德原型的道德行为获得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也习得了道德行为的行为方式和技巧,在各种动机的诱发下转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并在自我调节这一内部强化作用下,对榜样所呈现的各种道德标准进行甄别、掌握、内化,实行道德标准的自我建构,发展个体的道德判断能力,实现自我道德推理的发展。在这一儿童道德发展的社会学习过程中,儿童道德表现的力量源泉逐步从行为的外部约束向行为的自我调节或自我约束过渡。?

班杜拉认为,在儿童的认知能力和言语能力尚未发展时,其行为表现是自发的而无所谓道德可言,此时,儿童行为的道德力量是父母等成人对儿童行为的外部有形控制,如身体的干预和语言的引导。例如,当儿童不自觉地表现出符合道德的行为时,父母便给予语言上的夸奖或物质上的奖励;相反,若儿童表现出不道德的行为则受到父母等成人语言上或身体上的制止。这样,儿童就在外部的奖惩中表现其道德行为或抑制其非道德行为,儿童道德表现的主要力量源泉来自于成人的外部控制。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身心机能的成熟,儿童的日常交往圈子扩展到学校或社区,交往对象也由家庭成员变成游戏伙伴或同学,这时,要求、纪律、规则等社会性干预逐渐取代身体性制裁而成为指导儿童行为的道德力量,也作为儿童道德表现的指导标准。不久,儿童就根据成人设定的社会标准来调节自己的行为。但成人等社会监视不可能无时无刻存在,儿童要真正实现社会化,成为自觉的道德主体,其道德行为必须以自我约束的内部力量来控制。因此,在社会教化和自我调节作用下,儿童将社会道德评判标准内化为自我内在的标准,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一般道德标准。这样,儿童行为表现就实现由外部强化控制向自我内部约束转变,儿童由他律性被动道德主体转变成自律性主动道德主体。那样,通过观察和模仿而习得的道德标准就内化为个体内在的道德标准,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指导儿童今后的道德实践。?

另外,班杜拉也强调,在个体品德形成过程中自我效能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自我效能感是指个人对自己能否在一定水平上完成某一活动所具有的能力判断、信念或主体自我把握与感受。”??[7]?它能激发个体的道德动机水平和影响道德归因。道德动机水平会直接影响个体在面对某一任务时的胜任感和自信心,影响个体活动的努力程度、忍耐力和坚韧性,也会影响个体活动的道德归因。个体将自己的失败归因为自身努力的不够还是客观的外在因素是自我效能感在起作用。正确的道德归因对后续道德行为有明显的影响,个体在困难挫折面前将一如既往行动还是选择放弃,这受自我效能感的强弱论文联盟影响。自我效能理论被广泛应用于人类行为的研究,它对人类学习行为的影响以及对学生良好道德行为形成的积极意义已得到公认。因此,教育者在培养儿童良好道德品质的过程中要注意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自我效能感,运用适当的赞扬和鼓励激发和维持学生的自我效能感。?

五、社会学习道德教育理论对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启示?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道德教育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指出和论证了社会学习和社会环境因素以及个人内部因素在儿童品德形成中的作用。它发掘了前人所忽视的学习形式——观察学习(社会学习)在儿童道德行为形成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给予观察学习应有的地位,揭示了榜样示范在儿童道德品质形成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其机理。同时,也强调了人的心理主观能动作用,强调儿童作为教育的主体在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积极能动作用。这些都对我们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和积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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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重榜样示范的作用?

班杜拉认为,榜样示范在儿童品德形成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既是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普遍来源,也能影响和改变儿童道德推理的发展,也具有替代强化的作用能激发儿童的道德行为。因此,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十分重视榜样的示范作用。教育者一方面要以高尚的品行影响和教育孩子,另一方面,要注意自身不良言行对儿童产生的不良示范影响。除了注意父母、长辈、师长及同伴等的对儿童的示范作用外,还要特别关注大众传播媒介对儿童的示范影响。在儿童道德发展过程中,儿童越来越多的时间和机会接触影视和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这些符号示范构成儿童学习的重要形式,也因此,符号示范作用对儿童道德发展的影响更加普遍、有效。为此,教育者要注意甄别有益于儿童品德发展的影视作品和书籍,增强符号示范的积极教育效果,减少其负面影响。?

2、重视儿童内部道德标准的自我建构?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道德教育理论指出,在自我调节的作用下,儿童通过构建自己的内在道德标准,发展自身的道德判断能力,实现道德推理的发展,并逐渐走向社会化和形成自己的道德品质。儿童内在道德标准的建立始终贯穿其社会化过程,也决定着道德教育的成效。因此,教育者应给予儿童良好的榜样示范、明确而稳固的道德评价标准,通过各种强化帮助儿童掌握社会标准,养成儿童正确的是非观念和自我评价的能力;并创设各种条件让儿童自己进行自我观察、自我评价和自我体验,通过亲身体验不断强化和巩固社会道德观念,内化社会道德标准,形成自身内在标准和道德品质,使其成为道德实践的内在驱动力量,使儿童提高个体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管理的水平,自觉地进行自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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