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融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1:55

合作金融论文

合作金融论文篇(1)

“东亚”是一个泛指,一般指“10+3”国家(地区),即东盟十国(ASEAN,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加上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1997年7月,以泰国货币危机为端倪,继而演变为东亚金融危机,这次危机对东亚几十年经济发展创超的“奇迹”给以致命打击。这些国家汇市暴跌,股价狂泄,利率上扬,外汇供不应求,通货膨胀大幅上升,金融市场一片混乱,金融体系几乎崩溃,大量国际投资纷纷外撤,导致一写国家社会秩序混乱,甚至出现政治危机。这次金融危机给东亚各国带来的不仅是金融、经济和社会动荡,同时也给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缓慢进程敲响了警钟。东亚各国从这次金融危机之中清醒地认识到东亚各国相互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各个国家的经济事实上已经容为一体,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是必须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亚洲金融危机还充分显示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支柱的当前的国际金融制度安排对于防范和处理东亚地区的金融危机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基于这样的共识,所以在新的国际金融机构和新的国际秩序建立之前,东亚地区应致力于推进地区性的经济合作和金融合作。

一、东亚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

东亚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可以分为四个层次:日本为第一层次,是唯一的发达国家;新加坡、韩国等“四小龙”为第二层次,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中国和东盟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为第三层次,是正在起飞的发展中国家;最后一个层次则包括越南、柬埔寨、老挝等国家,是刚刚启动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东亚各国在经济实力、资金、技术、产品竞争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距。

2、政策偏好差异很大

进行金融合作的各个经济体在财政和货币政策上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政策目标越一致,部分放弃政策独立性而带来的成本就越低。一般使用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取向的标准,因为长期内的通货膨胀趋势大致反映了当局的政策偏好。东亚各经济体根据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可分为两组:一组为低通货膨胀率组,包括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等;另一组为高通货膨胀率组,包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经济发展水平和长期物价增长差异,暗示着上述国家(地区)之间的政策偏好差异很大,为普遍的合作制造了障碍。

3、经济结构上存在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未能实现进一步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延缓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主导产业的确立,于90年代初陷入长期经济衰退。日本的衰退直接导致对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链断裂,雁阵式产业结构在领头雁日本出现经济困难时,不可避免地陷入整体困境。

亚洲“四小龙”在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生产工序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和中国沿海地区后,没能够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处在分工结构较落后一端的国家由于得不到前面国家的产业和技术转移,在一定程度上迷失了投资方向。为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在世界市场工业品生产过剩的情况下,依然对原有行业进行过度投资,或投资于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结果形成泡沫经济,并最终形成金融和经济危机。

4、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差异很大

当金融市场高度一体化时,一国就可以借助资本的自由流动来恢复由于国际收支失衡所导致的利率的任何不利变化,从而降低通过汇率波动来改变区域贸易条件的需要,所以适宜实行固定汇率制。东亚各经济体的金融市场除香港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之外,其余国家的都局限于本国范围内,金融一体化的程度较低。最为典型的是亚洲美元市场不发达,长期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同时东亚各经济体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中国香港、新加坡金融深化的程度较高,基本不存在资本流动障碍;中国台湾、马来西亚、泰国和日本正处于金融深化的过程中,政府对金融的管制已大大放松,金融市场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金融自由化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较多的政府对金融的管制,资本流动的制度和市场障碍都很大。经济方面的巨大差异增大了东亚各国经济合作的难度,从而放慢了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速度,而货币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的关系密切,必然也会受到影响。

(二)、政治、文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作传统存在严重弊端

多年来,亚洲在区域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亚洲传统”,这种传统具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强调非正式性,二是强调达成共识(Jeffery&Lewis,1999)。这种非正规、非制度化的合作传统,与西方国家的多边协议和国际合作所遵循的原则恰恰相反。虽然在促使关系不甚融洽的国家或地区走到一起共同缓和金融危机方面有一定效果,但却使亚洲区域合作组织一直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也没有谈判机制,在区域经济合作、区域货币合作方面总是处于论坛形式,实质性推进很难。当初东盟加入亚太经合组织时就提出三个条件:避免法律约束、不设谈判权、未来协定不超过GAIT。这使得亚洲的合作时分时合,矛盾重重,突出表现在汇率联合干预很难统一、区域内自由贸易开放进展缓慢。

2、历史、宗教、文化传统等因素的障碍

历史的恩怨及遗留问题使东亚各国间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他们更多的是把彼此视为竞争对手而不是潜在的合作伙伴,对东亚货币一体化也充满疑虑。例如,二战中,日本对中国、韩国的侵略历史,中韩人民记忆犹新,对日本很难释怀,这势必影响到双方合作的进程。此外,东亚地区错综复杂,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道教等多种宗教,信仰的差异不利于彼此间的融合。东亚各国文化也千差万别,语言种类繁多,这为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增添了额外的麻烦。

3、领土问题严重影响东亚货币合作的顺利进行

由于历史原因,东亚地区存在大量的领土统一、岛屿归属和海洋划界争端。如和朝鲜半岛统一问题;日韩的“独岛”之争、中日的之争以及马新的百礁岛之争;泰老关于边界及湄公河航运与水资源问题;泰越关于星罗湾的捕鱼纠纷;越、菲、马在中国南沙群岛问题上的矛盾等等。众多的领土纠纷问题给东亚和平稳定埋下了隐患,造成东亚地缘政治的复杂化。这些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必将影响这一区域的合作推进。但是不管怎么说,东亚的领导人也已经意识到了政治一体化的重要性。中日韩三国都和东盟国家签订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承诺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并且不干涉他国的内政;而中国则正在通过东盟区域论坛来协商南海问题。

二、我国在东亚金融合作中的对策

21世纪前20年,是东亚金融合作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要抓住时机,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加东亚金融合作,发展中国与东亚国家的金融关系,把中国与东亚的金融合作作为中国进入金融全球化的出发通道。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在东亚金融合作中的主导作用,从中国目前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的现实情况出发,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

1、对内发展与改革方面

(1)保持国内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

区域合作是自身实力的反映,只有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加深区域合作的程度。中国是东亚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东亚发展的最大贡献,就是不断促进中国自身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济实力的日益强大,增强了中国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能力,同时使中国得以在世界特别是东亚的政治经济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维护当前良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环境,加快国内经济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2)进一步深化国内金融体制改革

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内经济进一步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发展国内市场,扩大国际贸易与投资活动的规模,提升中国的世界经济影响力。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包括: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金融企业国际化的步伐,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逐步实现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进一步健全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等几个方面。此外,还应加快金融市场和国际化金融中心的建设。

(3)积极稳妥地推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人民币的国际化是中国参与东亚金融合作并发挥主导作用的必要前提。所以中国应在进一步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加快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的步伐,为人民币最终走向国际化做好必要的准备。

2、对外协调与促进对策

(1)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契机,推动东亚金融合作的深化近两年来,东亚金融合作的一些计划或设想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未取得太大的突破。因此,在“10+3”的合作难以取得突破之际,中国与东盟率先成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这一举措不但不会分裂“10+3”的合作格局、阻碍东亚金融合作的进程,还将为“10+3”合作注入新的活力,有效地推进东亚金融合作的发展。所以中国应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一步完善“10+1”机制,从而加强中国与东盟的经济联系,通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加速推动日本、韩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及中日韩东北亚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深化东亚金融合作的发展,从而加快“10+3”格局下的东亚金融合作的进程。

(2)确定合理的外交政策,加强与东亚国家的交流,增强彼此的信任合理的外交政策是维持良好经济、金融合作的先决条件。中国应制定合理的外交政策,加强与东亚各国的交流与沟通,尤其是在与东盟国家合作时,一方面要加强和东盟国家之间的交流,采取领导人互访、签订互助协议等方式,宣传中国的外交政策,申明中国既不想称霸,也反对一切国际霸权主义,并且要勇于承担大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增强彼此的理解与信任,消除“中国”的影响;另一方面,在领土纠纷问题上,应坚持“搁置分歧,联合开发”的一贯国策,主动与对方协调与合作,以合理的外交政策和良好稳定的外交关系来推动东亚金融合作向前迈进。

(3)加强同东亚区域内各成员的政策协调

首先,要加强政府间对话机制的建立。我国应与东亚各成员开展各层面对话,通过平等磋商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的政策冲突。在金融监管的透明度、金融政策的协调、官方共同行动及其它相关方面与区内其它成员充分交换意见,寻求深层次的共识;其次,要加强东亚区域内贸易政策的协调。中国应推进产业升级,增加产品技术含量,避免与东亚各国和地区的产业趋同以及由此导致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保证各国出口的可持续性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到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再次,要加强东亚区域内汇率政策的协调。中国应积极推动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汇率政策协调,在“10+3”的合作框架下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签订汇率调整协议,并进一步就汇率波动的幅度以及官方干预的程度、时机和方式等问题建立协商通道,进而实现在稳定区域内汇率的同时,保持对外汇率调节的灵活性。

总之,积极参与东亚金融合作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全世界尤其是东亚邻国对中国的发展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区内区外的许多国家担心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将对周边国家发展和地区安全带来威胁。中国需要以建设性的姿态积极响应合作,这将有助于减少在发展过程中的摩擦和阻力。同时,全球化的规则并不都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借助东亚金融合作和其它国家的力量,中国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在东亚金融合作中采取内外兼顾的发展与促进战略,可以成为潜在的领导者,扮演倡导人和协调人的角色,使中国在东亚地区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谢世清.东亚金融危机的根源与启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合作金融论文篇(2)

二、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及其变化

(一)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数量金额逐年增加

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始于1981年。30多年来,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3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48个,签约贷款额21.14亿美元,累计使用20.3亿美元。从表1中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结构看,2004—2014年3月10多年的新增贷款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其中,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增长率达到39%。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行业分布趋于集中化,农业行业位居首位

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属于公共财政范围和公益性项目。但是从2004—2014年10多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行业分布来看,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涉及行业主要集中在农业、城建与环境。其中,农业项目的增长率达到45.45%,城建与环境项目的增长率达到28.57%(见表2)。从行业分布来看,农业、城建与环境项目排在优先位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有白洋淀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小城镇开发示范、林业综合发展、张河湾抽水蓄能、河北节能减排促进、节水灌溉二期等六个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农业、城建环保、节能减排、能源等领域,项目实施促进了河北省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

(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社会经济效益并重

河北省积极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作用,促进了有关行业领域的快速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实施世行贷款“小规模肉牛发展项目”,五个项目区农户养殖业纯收入平均由项目前1600元提高到2100元,提高了31%。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3%,对河北省平原的防沙治沙、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促进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京深高速公路(石—安段)利用世行贷款5.5亿美元,大大提高了河北省的交通运输能力。三是促进节能减排,对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排放、提高大气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四是提高了教育卫生服务质量,促进了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河北省教育厅利用世行贷款“贫三”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贫困地区办学经费不足问题,项目县校舍危房比例大幅度下降,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升了管理水平,引智引技作用明显

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发挥了“引资—引智—引技”作用,提升了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省际竞争力。一是引进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和经验,推动了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改革。我国现在通用的工程监理机制,投资、运营和管理模式,采购公开招标制度等多是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与合作中学习借鉴得到的。此外,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清洁发展机制,林权、水权制度改革实践等,对河北省发展市场经济、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世行贷款河北省城市环境项目引进的供水、污水收费制度,为河北省给、排水价格体制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提高了项目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改善了人力资源结构。国际金融组织为了保证投资效益,每个项目都向中方提供了大量的培训机会,使河北省相关行业的人力资源结构有了明显改善,通过项目培训与实施,人们更新了观念,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掌握了本领。

(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走在全国前列,注重信誉以评促效

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下,从2008年开始河北省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管理中逐步引进了“以绩效为基础,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小组,聘请专业人员为小组成员。问时,对被评价单位相关人员和评价小组所有成员进行专业培训,详细讲解绩效评价的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等。评价中,评价小组根据被评价单位上报的有关资料,采取案卷研究、因素分析和综合指数等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项目完工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根据各评价因素所占的分值和权重进行评分,评出“优“”良”“中“”差”等级,并写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通过绩效评价,学习和掌握了绩效评价理念和方法,打造了一支政策明、业务精的评价队伍,建立了准确、全面的信息收集和数据库,确保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的权威性,绩效评价走在全国前列。

三、当前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面临的困境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量和投向的约束性增大,获得贷款难度增加

随着我国实力不断增强,预计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将于2015年或2016年前后触及世行、亚行硬贷款“毕业线”,加上之后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在2020—2021年前后从世行、亚行硬贷款毕业,到达“毕业线”的日期日益临近,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贷款总量呈逐步下降趋势和贷款投向更为严格的限制。世行新的国别伙伴合作战略与中国确定了未来几年双方的三个合作重点:绿色发展、包容性发展和加强中国同世界互动,世行集团中国际复兴发展银行将保持年均15亿美元的对华贷款规模,国际金融公司预计每年在华投资5亿美元耀10亿美元。世行贷款将致力于知识及知识合作、能源和环境、贫困和质量问题,主要投向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亚行对中国2013—2015年的国别贷款分配额度分别是14.45亿美元、14.35亿美元与13.30亿美元的贷款。亚行《2011—2015年中国国别伙伴合作战略》继续加大在包容性增长、环境可持续发展、区域合作与一体化等三大支柱下的合作,强调合作将更加突出创新、附加值及示范效应,合作重点将突出自然资源与农业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城市发展、私营部门业务等五大领域。在贷款总量下降和贷款投向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相对于获得更多支持的中西部地区而言,作为东部沿海省份的河北省争取硬贷款的难度有所增大。

(二)对于“举债”有认识偏差,错失项目立项机会

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它不仅风险小、收益大,而且可与国际金融组织之间建立互信互利、良好的伙伴关系,将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应用于企业,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加快地方经济持续增长和经济转型,增进社会福祉。有的相关部门思想解放不够到位,意识不强,对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在“引资—引智—引技”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对于合理适度利用外债认识不够深刻,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简单地理解为负担和债务,担心项目失败给当地财政带来还贷风险和负担,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动力不足。有的相关部门认为贷款资金量不大,审批程序漫长又复杂,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起来受限制较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机会,导致当地利用外资工作进展不大。二是外债风险意识欠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作为国家外债,按照贷款协议是必须要偿还的。有的部门缺少外债统筹规划,还没有建立外债风险预警机制,偿债准备金没有完全列入预算。因此,主动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管不足现象,责任跟踪不能放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涉及申请、实施到还款、持续发展等环节。一是有的部门重项目引进、轻监督管理,没有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项目实施管理上来,在项目设施与达到预期发展目标方面监管不够,缺乏责任追踪相关管理意识和手段及其相应制度配合实施。二是个别基层单位存在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现象。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有些项目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相应主管部门没有完全尽到监管责任,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高质量工作开展。

四、新形势下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空间的拓展

(一)将知识合作打造成新的增长点,拓展新的合作空间

当前,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主要是贷款项目、技术援助项目和知识合作三种形式,贷款项目这一传统形式已触及世行、亚行硬贷款“毕业线”,从客观上讲,传统的贷款合作受到国际金融组织毕业政策的限制无法无限期地做下去,这就需要通过创新合作内容和形式,拓展新的合作空间,开辟新的合作领域,打造新的增长点。在世行、亚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过程中,知识合作将成为工作核心。知识合作不仅通过所提供的分析咨询工作和技术援助,更重要的是通过投资项目这一载体来进行,通过具体投资项目的示范和试点,帮助地方政府为其各自的发展方向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新成立的世行—中国发展实践知识中心以及亚行—中国区域知识共享平台是地方政府深化知识合作的两个具体抓手。2008年开始,河北省先后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实施了结果导向绩效评价,其中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项目、河北省城市环境项目和河北省小城镇发展示范项目等被财政部和评价专家组评为典型案例并收录典型案例汇编。

(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企业走出去

随着外债业务的逐步退出,世行国际金融公司和亚行私营业务部门非业务(非业务指的是由国际金融组织资助、与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公私主体或私营部门主体作为还款方或被投资方而开展的业务)将逐步成为财政工作新的着力点。在与中国合作战略期间,国际金融公司将适度扩大与中方合作规模,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从私营部门角度帮助实现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的南南合作方面的目标。亚行《2020战略》将促进私营部门业务发展列为其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亚行开发的非业务涉及能源、交通、城市、农业和电讯等领域,还包括为贫困家庭、农村家庭提供创新和深化金融服务以及在当地拓展一般业务,并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其业务目标。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业务政策指导,做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思路,结合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的特点,探索和完善财政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理顺现有的管理机制和程序,积极探寻加强民营经济管理的工作要点;需要进一步挖掘与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亚行私营部门业务局的合作潜力,积极引导非业务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金融改革、小微企业融资、节能减排(如能效提高、绿色建筑节能、区域集中供热等)、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发电等)、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如城市垃圾发电、污水和污泥处理等)等领域,引入新的机制和先进技术;需要积极探索国际金融组织与民营经济开展合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促进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推动民营经济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三方合作”,共同投资于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农业、能源等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通过承办国际会议、接待高访团组等机会,组织开展研讨推介活动,为引进外资和智力资源、推动企业“走出去”等牵线搭桥。

(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开辟新的资金合作渠道,优化环境惠及民生

目前,在我国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绿色气候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的合作中,世行是全球最大开发性金融机构,其在动员和配置全球多边发展援助资源、制定国际发展援助规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亚行是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致力于促进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国际农发基金是联合国专业扶贫机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资金,促进全球粮食生产和减贫事业发展。全球环境基金通过提供赠款,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全球环境效益的项目活动。随着“毕业线”的日期日益临近,河北省需要在继续稳固发展与世行、亚行等传统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基础上,深入拓展与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欧洲投资银行和绿色气候基金等其他多边金融组织的合作。紧密结合河北省“十二五”规划,根据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实际需求,突出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区域发展和民生等领域发展,做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新项目申报和规划内项目的前期准备、对外谈判和签约实施工作。

(四)提升与国际金融组织技援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突出战略性及有效性

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对我国提供技术援助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是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地方政府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技援资金要结合当地发展规划、改革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摸清需求、有效对接,不断提升技援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搞好地方经济社会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为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在技援项目选择方面,要看是否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源资源节约及生态环境保护;是否有助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是否有助于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是否有助于深化宏观经济管理改革与促进结构调整。在技援资金的投向方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地方政府的特点和需要,进一步加大国际金融组织技援资源向地方倾斜的力度。在技援项目的管理方面,要主动向有关部门介绍国际金融组织技援资源,主动查清技援合作的潜在需求,提高技援项目的战略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技援项目的结果导向管理,促进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时总结宣传项目成效。

五、河北省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路径选择

(一)注重合作,提升服务水平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有严格的政策要求和投向限制,目前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农业、扶贫开发、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包括农村沼气)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新政策,结合河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本行业的实际需求,根据贷款支持方向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谋划和设计项目,以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在资金投向上,要发挥贷款资金的补位效应,在符合贷款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般财政性专项资金在用途上相统一,重点用于政府应办而限于财力不足未办的公共性项目;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和一般财政预算项目管理上,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尤其是学习与借鉴国际金融组织在环境治理与保护、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先进经验与技术,总结和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示范效应;在合作渠道上,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知识领域的合作,包括技术援助资金在内的多种渠道的赠款、贷款资金,充分利用国际资源,针对河北省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比如与外方合作开展防治大气污染研究,引进先进知识和经验、介绍河北省实际做法、实现共同发展。

(二)加强管理,提高项目质量

贷款项目管理是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主要载体,是贷款管理的核心,项目执行质量直接影响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水平。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必须以“资金、财务、债务、管理”为主线,坚持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重基础、促创新、控过程”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打造精品项目,总结典型案例,提炼发展经验,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平台加以宣传和推广,赢得国际社会对河北省改革发展事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一是加强沟通,提高项目的执行质量。在项目准备和实施各阶段,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个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充分沟通,深入学习并吃透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和效率。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申报效率。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加强与发改部门的协调合作,通过联合申报等方式减少国内审批环节,提高国内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宣传和推广,实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等信息,提高项目单位申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单位,鼓励其积极申报,从多方面获得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各个阶段建立全过程参与机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资金、财务、债务、管理为主线,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规范贷款“借、用、还”每一环节,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实现从重贷款借用向重贷款管理、从重项目数量向重项目质量、从重前期审批向重中后期监督管理的转变,使贷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并掌握项目单位各阶段资金的使用,积极与国际金融组织保持联系和沟通,做好服务、协调和督导工作,保证贷款资金的使用效能。四是加强债务管理、控制好财政风险。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条件以及外债的严肃性,明确债务责任主体,完善各种法律手续,落实好还款责任;加大债务清偿回收力度,采取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和有效措施,使项目单位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对不能按时还款的市、县,要采取财政扣款的方式强行扣回并加收滞纳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以便在项目单位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垫付;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基础数据,搞好政府债务风险监控,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按时还款,提升河北省的形象。

(三)立足实际,创新合作模式

一是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对贷款业务可以通过贷款批准方式、中间金融转贷、提前收回贷款资金滚动使用等方式,从而达到项目准备时间较短、利用金融机构的专业知识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例如河北省利用亚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项目贷款,由于节能减排项目具有建设周期短、时效性强等特点,为避免出现子项目发生变化,河北省综合考虑国家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贷款转贷流程、贷款资金安全等因素,采取了“财政转贷和中间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模式。同时,引入合同能源服务模式,为利用亚行贷款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二是创新资金合作模式。探索贷赠款资金与国内预算资金、专项资金结合使用的新模式,促进内外资金的整合与优势互补。进一步放大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的杠杆效应和示范效应。可以通过发挥财政部门的平台作用,结合国际金融组织非业务的开展,协调国际金融组织与地方政府、国内政策性银行、清洁能源基金等合作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定向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领域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及民生改善等项目建设。同时,结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协调国内政策性银行、清洁能源基金等以相对优惠条件提供配套资金融资,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发挥资金倍增效应。充分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准公共资金的特点,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资金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结合使用。探索国际金融组织与民营经济开展合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由于自有资金有限,近年来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积极鼓励通过PPP模式撬动更多私营部门投资。在基础设施等公共投资领域推广PPP模式,有利于利用有限公共资金撬动更多的私营部门投资,扩大公共投资的杠杆效应。河北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目前地方政府自身财力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城镇化对基础设施融资的巨大需求,PPP可以有效弥补地方政府公共资金的不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引入私营部门管理和运营经验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河北省可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和智力资源,为在省内推广和完善PPP模式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长期优惠资金,合作开发PPP试点项目,发挥创新示范作用,并借以引入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提高河北省公共部门PPP项目管理水平;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技术援助资金开展培训,增强PPP项目的设计、实施、管理能力。

(四)与时俱进,争取世行新的贷款品种

我国与世行的合作30多年来,不仅引进了大量的世行资金,也学到了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我国从世行获得优惠传统投资贷款额度越来越少。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世行的合作,世行将在我国推行发展政策贷款和结果规划贷款两种新的贷款品种。世行发展政策贷款产品是指通过向借款国提供非指定用途的一般性预算支持,促进借款国的制度和政策改革,实现减贫与发展目标。该贷款支持的范围广泛,包括加强公共财政管理、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世行对发展政策贷款的总规模和单个贷款项目贷款的规模没有限制。一国使用该贷款的规模将根据不同国家的国情来确定,并遵守世行国别贷款上限的规定。世行结果规划贷款产品是介于投资贷款和发展政策贷款之间的一种贷款产品,主要用于支持借款国某一部门的规划项目,可以是新项目,也可以是在建项目。该贷款的主要特点是注重结果导向,每个项目均设有清晰完整的结果指标体系。世行贷款资金支付依据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而不是按传统世行项目的提款报账制;世行可提供总额不超过贷款资金30%的预付金。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河北省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搞好与世行的对接,谋划一批既切合当地实际又符合世行要求的项目,争取世行新的贷款品种早日在河北落地开花。

合作金融论文篇(3)

二、农村合作性金融生存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农业、农村、农民即“三农”问题,是几千年来人类长期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更是中国从古至今面临的“天字第一号重大问题”,或者换句话说就是大如天、重如山,言之凿凿、诚之切切,如是如也。农业是一个强位弱势的产业群体,农业是人类生存延续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便是它的极端战略重要性,不可或缺与不可替代性;它偏偏又是一个弱质性产业,即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与局限大,生产周期长,生态环境脆弱,积累率低,成本高,风险大。世界贫困人口的3/4是农民,农民在农村,中国更是如此。农民是一个强位弱势的人口群体。在当代,更有一个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奔小康、中康与大康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是可谓农村不稳,中国不稳;农民不富,中国不富;农业不现代化,中国无现代化可言。合作性金融是弱者的自救,是弱者的自助,是弱者与弱者的合作与联合,以实现互助为目的。合作主义的基本特征是自愿、互信、合作、互助,自愿是前提,互信是基础,合作是手段,互助是目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特征是资金自筹,管理自治,不以利润最大化为其宗旨,而以追求组织内享有金融服务的最大公平为最高目标。这既区别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性金融,也不同于追求特定领域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政策性金融。互助互爱,团结和谐、普世与普惠,及实力与地域的有限性是合作性金融区别于上述二者的突出特征。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个强位弱势企业群体,这就是中小企业群体,或者说中小微企业群体。各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各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社会就业的2/3,创造50%~60%的GDP和税收以及出口的1/2左右,这是它的战略性的强势地位;综合竞争力弱是它的弱势,农村企业则更是如此。合作性金融组织以其有限的资金实力、遍布农村基层广阔的地区,处在生产与生活的最基层第一线,体现人与人的互相信任与仁爱,通过合作与自治来实现金融服务的最大公平化为己任,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的合作性金融

所谓“三维金融架构”是指“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是三种相互联系却有着本质区别的金融组织形态和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它们最初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不同,设立机构的目标和经营宗旨不同,理论基础和人性假设前提各异,具体组织方式和运作机制迥然有别,却在发展过程中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即相克相生、相辅相成、同生共荣,最终形成了发达市场经济金融体系三维一体的稳定架构,成为促进各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可持续的重要的基础性的金融制度安排”。不是“三元”,而是“三维”,是凸显一种立体的架构,一种紧密而不可分离的结构,是要强调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及合作性金融三者彼此相克相生,相辅相成的整体性。其意在纠正长期以来人们将三者彼此独立、对立、自立的错误性思维的片面性,以及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将三者彼此脱离游离的孤立性。至少是许多人不由自主、不假思索地认为只有商业性金融是长久的,而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则是特定阶段性的而非长久性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而事实上,后二者与商业性金融同样长久,或者说民间借贷,弱者的信用合作互助,政府的特殊金融政策,如周代的泉府制度,历朝历代的“以工代赈”、灾年放粮和王安石的“青苗法”等都是某种形式的政府金融即政策性金融,比商业性金融更为久远。这说的是过去,现在与未来又将如何?如果一个社会、一个经济体,只存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高宗旨,只对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有兴趣,而置广大弱势群体农村、农业、农民于不顾;置投资大、周期长、利润低的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不顾的商业性金融,则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稳定难以协调、难以均衡、难以和谐。所以从外在表现形式上的三元金融到三者彼此密不可分、同生共荣、同长久的三维金融理论,是金融基础理论的某种扩展与提升,而在现实的战略政策层面则是金融的一项顶层设计,是一种战略与全局性的新思维、新视角。三维金融架构既是一种金融基础理论,又是一种哲学的、人文的、社会的、历史的、经济金融的综合新思维、新视角,也是一种政治的政策的整体顶层设计。

基于篇幅限制,不能详细展开,只能高度地概括简而述之列之。我们依次考察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合作性金融,它们在一国或一经济体中:(1)基本定位不同。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体,而后二者则是“两翼”,即以商业性金融为主,以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为辅;类似一架现代化的“喷气式客机”,只有“机舱”没有“机翼”不成为“飞机”,双方都无实际意义。(2)基本人性假设前提不同。商业性金融是自私自利,政策性金融是整体公利公益,而合作性金融是集体合作互利。(3)政治经济学范式不同。商业性金融是个体主义,政策性金融是国家公共主义,合作性金融是集体合作主义。(4)最高宗旨不同。商业性金融是个体或者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政策性金融是特定领域公共利益最大化,合作性金融是特定范围服务公平最大化。(5)各自的最大优势不同。商业性金融实力雄厚,辐射范围广阔,业务多种多样;政策性金融是选择性特定领域、特定产业,国家利益、公共性利益最大化;合作性金融是弱者间的团结互助,合作共赢,仁爱和谐及整体的普世与普惠性。(6)各自的最大局限不同。商业性金融可以形容为唯利是图、见钱眼开;政策性金融同前者相比其实力规模相对有限,受特定领域、特定产业、特定政策的局限;而合作性金融则是实力相对弱小,服务空间范围有地域局限性。从上面的简略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到,上述三者彼此各异、各不相同,这些差异与不同构成矛盾的特殊性与多样性,形成各自独立发生发展的不同环境与背景的经济社会必然性,此所谓“相克相生”;因为差异与多样性,更让差异或相反的个性成为互补,形成客观上的优势互补、优劣互补、彼此合作而不竞争、相互依赖而不相互替代,此即所谓“相辅相成”。如此三者形成同生共荣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三维金融架构。试想实力雄厚辐射范围广阔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性金融,如若没有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公共性目标为最高宗旨的政策性金融的存在、相互支持与促进,基础设施落后、农业落后、农民贫困,商业性金融的“蛋糕”能做多大?农业、基础设施及中小企业长期落后形成瓶颈,总需求萎缩而不是扩张,商业性金融能独大、独强吗?如若没有合作性金融在全国农村广阔范围内的自助自救、互助合作,社会如何安定和谐,占全国人口一半到2/3的农民不富,总需求不能扩大,商业性金融如何独家做大?人们头脑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市场经济、市场机制万能,无所不能,天长地久永续永存,而其他二者则是可有可无,可或缺可替代的至多也只是特殊阶段的特殊需求,或某种权宜之计的行动,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所以,有时逆向性思维的“证伪”,更显其独特的思想深度和科学精神之光芒。有的学者认为在市场机制下绝无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性金融存在发展之可能。

此种观点既有一定道理,也不完全符合客观事实与哲学人文关怀关爱之人类深刻本性本能之深蕴。常言道,就经济说经济是不懂经济。经济学说到底是社会学、是人学,是政治学与哲学,只讲市场经济商业性金融的利润最大化与无情竞争淘汰,只讲唯利是图、见钱眼开,不讲社会伦理与责任,社会如何和谐稳定,经济与社会又如何协调可持续发展?抛开弱者间的合作互助从古至今几千年连绵不断这一历史事实不说,仅就马克思主义三大来源之一的空想社会主义之重要内容中的合作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几乎一切发达国家都存在合作金融组织及体系,且有正式的法律保障和国家的种种配套支持与保护,铁的事实不可否认;也不能说这些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性金融,如若说不是,那么它又是什么?所谓的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又是什么,又在哪里呢?!

四、中国合作性金融“往建放生,新建新生”

中国的合作性金融在中国特殊国情及经济社会体制下,无论是解放前还是解放后,发展都远不充分,且时断时续缺乏连续性与制度的保证,这其中共同的原因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强烈的政府人为干预。解决前是在新农村响亮口号下的文明秀与点缀,解放后则是以其为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补充”,故时断时续,时分时并,时上时下,时死时生,且长期无法可依,只有行政章程或政策文件,遂留下行政任意干预处置的绝大空间。以笔者对世界各国合作主义、合作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以及对近现代合作经济几百年社会运动历程之回顾,坚持合作经济同市场经济同生死、共繁荣,商业性金融不可能一枝独秀,不可能独自永续永存;而且在中国地域广阔、差别性巨大、两极分化鲜明、现代化历程漫长的特殊国情下,更需要发达完善稳定的合作经济、合作金融,且在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合作金融是绝对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不仅如此,以笔者之见,由于合作性金融是弱者的自筹自建、自助与自救、自治与自营,而其功能则有巨大的社会意义,所以政府应高瞻远瞩地视其为“准政策性金融组织”,给予种种经济金融税收的特殊扶持优惠政策。例如,某种融资便利、免费的人员培训与指导、税收的减免及某种援助等。还应在相关商业银行法及政策性银行法中规定其应对农村合作性金融组织负有某种支持与扶助之义务。我国原有的几万家农村信用社在过去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中或撤或并或转型变性,已形成1600多家农村合作银行,合作性金融已市场化为商业性金融,现阶段中国已无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性金融,这是一大缺陷、一大空白。我们认为,在新形势下,在中国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应采取“往建放生,新建新生”的不同政策。

1.往建的已市场化商业化,回头已不可能,一律放生

所谓往建放生,就是对已商业化了的名存实亡的“合作金融”组织一律放生,承认其商业银行的特性,但有两个条件:一要坚持地方性;二是彻底放弃“合作”二字,不能再享受原“合作性”金融组织享有的一切优惠。该放生的就坚决彻底地放,该收的就坚决地收,即坚持商业性和地方性,放弃合作性。

2.重新构建中国的新合作性金融组织

所谓新建新生,就是重构重建新的中国合作金融组织。以商业性、政策性和合作性金融形成的三维金融架构这一金融基础理论、金融顶层设计为基本出发点与视角,重建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一定要坚持“退而更化”的原则,就是对传统合作金融有所继承、有所扬弃、有所创新、有所发展的原则。继承合作性金融自愿、互信、合作、互助的特性与深刻的哲学人文关怀关爱本质,以及资金自筹、机构自营、管理自治的方式;扬弃其以往严格的成员资格及狭小地域的苛刻限定;创新管理模式及业务一定程度的多样化与现代化;相对规模化,以乡或镇为基础,千户以上的村也可以建,严格的风险控制,规范化管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新的形势下,以新的思维新的视角重构重建中国的新合作性金融,必须坚持若干新的原则:(1)吸取教训新事新办,不走老路;(2)先立合作经济合作金融法,再建相关机构;(3)顶层设计,统一模式,省级管理;(4)规范运作,自治管理;(5)承认差别,因地制宜,求大同存小异,保底不封顶;(6)本业为主,适度兼营;(7)发挥优势,广泛,服务基层,发展自己。

2.1充分吸取教训,不走老路,新事新办。

在前面的阐述中,我们已从不同角度讨论了过去100多年来中国由政府主导的合作经济合作金融艰难曲折颇不成功的教训,概而述之就是:力戒政府主导失去根基,力避官方人为干预失去独立自治与活力,力争依法保护运营,力保配套稳定的制度安排。一定坚持新事新办,总结经验教训,不走老路,一定要高瞻远瞩理性决策,一定不能再新建一批新的改革对象。

2.2先立法再建相关机构。

这点说来容易做时难,千百年来中央集权以言代法的人治形成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但如今时过境迁,一定要改变传统治理方式,力避人治,弘扬法治,一定要坚持先立法后建机构,依法运营。

2.3顶层设计,统一模式,省级管理,中央指导。

转变政府主导的治理方式并不意味着是削弱或放弃政府的权力与职责,相反政府应统观全局、高瞻远瞩,以三维金融架构新思维新视角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统一基本模式,形成示范性章程与科学标准化治理方式,决不能一纸公文下放不管,任由下面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待乱而滥再回头重新治理收拾。可以在中央银行内专设合作性金融司或合作金融指导委员会,专司政策设计、法规制定和业务指导之职,但不是中央一级的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正式的监管机构应设在地方省与市政府内。它是服务机构,不是合作金融的中央管理机构,要充分尊重合作性金融组织的独立自、自治管理权,不能走旧路,任意胡乱干预瞎乱指挥。

2.4承认差别,因地制宜,求大同存小异,保底不封顶。

中国地域十分广阔,东西南北中各地差别大,发展程度大不相同,大的基本的方面必须同,不能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只设最低限是红线,例如合作性金融组织最低会员人数、最低本金额、最低地域范围限定等,一般情况下只保底不封顶。如此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多样性、多特色,发挥各自优势与主动性创造性。

2.5本业为主,适度兼营。

所谓本业,就是合作金融组织依法依章程承担的基本业务,即服务于所有成员的那些业务:如,与社员农业相关的信贷业务服务,购买种子化肥农机具的小额贷款,生活生产性房舍修建贷款等;提供支付、转账、汇兑结算、异地资金划拨等金融服务及相关金融专业性咨询服务等。强调服务的普世性、普惠性,不以本金多少决定服务种类与优劣,充分贯彻弘扬仁慈仁爱的人文关怀关爱精神,以坚守合作金融之本质性特征。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兼营某些有限的商业性金融业务,可以吸收有限的商业性存款与贷款业务,但不能冲击或影响本职主业,兼营业务量不能超过主营业务的一定比例,如10%、15%或20%。如此可以使管理者感受市场脉搏、关注市场变化、观察市场风险,也可有些商业收入以利于壮大自己,强化与优化主营业务。

合作金融论文篇(4)

首先,各国金融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减少了银行的损失。如加强跨行跨区域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复查业务的合作,减少托收过程中的“恶意延付、无理退票”等行为。其次,实现资本合作,强强联合。建立合资金融公司,通过参股、入股等形式,依托资本纽带建立资本型合作模式,充实银行资本,降低银行经营风险。这样的合作方式可以使金融机构奠定业务上融合的基础。再则,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金融机构可以共同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对风险的协同反应机制,以加强风险预警,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最后,加快银行业务结构调整,创新金融产品。

泛北部湾区域金融合作现状

为加强区域内多边经济联系、交流与合作,探讨区域内经济金融问题,亚洲地区成立了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且通过了一些合作协议,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起了泛北部湾金融合作框架。

(一)亚太经合组织(APEC)

APEC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成立于1989年,目前共有21个成员国。在APEC组织下的金融合作主要是建立各国财长论坛,为各国交流观点和信息提供平台,推动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自由化。2001年6月,中国政府在海南三亚APEC财长会工作组会议上提出“APEC金融与发展项目”倡议,项目总规模250万美元,其中由中国政府出资200万美元,通过举办培训、论坛和研究等活动,促进亚太地区金融与发展领域的能力建设。

(二)《清迈倡议》

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10+3”国的央行行长及财长会议正式通过了《建立双边货币互换机制的倡议》(简称《清迈倡议》)。该倡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东盟货币互换安排,建立“10+3”双边互换和回购协议网络,促进资本流动的数据和信息交换,在金融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危机预警机制,以防范区域货币危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按照安排,“10+3”框架内各国之间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尤以中、日、韩三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协议为主。《清迈倡议》对于防范金融危机、推动进一步的区域货币合作具有深远的意义,也使东南亚货币金融合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

(三)亚洲债券基金

2003年6月,11个亚太地区国家的中央银行宣布成立亚洲债券基金,第一期总金额10亿美元。2004年4月,又发行第二期,总额约为20亿美元,投资于以亚洲本地货币计价的债券。亚洲债券基金的建立,表明东亚地区金融合作已从危机应对机制与流动性安排开始向实质性的旨在促进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和投资深化的安排转变,有助于提高外汇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率,为区域内各国提供政策反馈的渠道。

泛北部湾地区绝大多数国家都属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金融合作尽管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由于地区的历史、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原因以及金融合作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使得其金融合作也面临不少困难。

我国融入泛北部湾金融合作面临的困境

(一)经济发展水平在区域内层次较低

区域金融合作对参与国之间经济金融发展的一致性与同步性的要求,要高于对多样性和互补性的要求。泛北部湾区域内国家和地区各国人均GDP差距较大,经济存在着发展阶段和模式上的差异,呈明显的梯形态势(见表1)。新加坡、文莱为第一层次,马来西亚为第二层次,中国与印尼、菲律宾为第三层次,越南为第四层次。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区域内层次较低,增加了金融合作的难度。

(二)金融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

我国金融机构对政府依赖性的核心表现就是严重依靠国家投入资金来化解风险,导致金融不安全程度增高。除发行特别国债、用外汇储备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金外,我国在1999年专门成立了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来剥离当时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剥离的状况(见图1)。我国金融机构自身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弱,对抗金融风险的能力不强,对国家的依赖度偏高,这也为区域内的金融合作带来障碍。

(三)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较低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主要局限在本国范围内,开放程度、国际化程度较低。资本管制程度和资本流动量体现了一国金融一体化的程度。我国资本管制程度较高,在金融市场的资本流动量也不大,这意味着我国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不高,限制了我国融入区域金融合作。

另外,我国参加区域金融合作还存在其他困难。首先,人民币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是人民币走向世界货币的必要前提。无法自由兑换的货币,其国际接受范围将十分有限,风险度也相对较高。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银行系统当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多数银行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不高,资产质量较差,各银行财务指标参差不齐。

推进我国融入泛北部湾金融合作的对策

(一)大力发展经济以构建金融合作平台

中国现已成为亚洲地区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这也使我国在亚洲乃至世界经济舞台上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发言权。2001-2006年中国GDP值(见图2),由图2可知,中国经济从2001年到2006年,连续6年保持8%至10%左右的增长速度。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中国还依然是一个人均GDP为2000多美元的国家,国民收入水平仍较低。在未来时期,中国仍应继续大力发展经济,保持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夯实经济基础,同时积极融入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承担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所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

(二)提高银行的独立性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金融风险是以不良贷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信用风险,银行依靠国家注资来改善经营状况,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必须通过不断挖掘新的金融业务,增加优良资产,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实现资产结构的优化,提高银行的独立性。一方面,我国当前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对银行改善信贷期限结构,在宏观上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大有裨益。同时从微观角度也有助于促进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积极提升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发展程度是衡量市场经济体系成熟度的指标之一,而且其在作为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资途径的同时,也成为一般投资者进行资本市场投资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深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

(三)金融机构业务创新

通过金融创新摆脱对传统信贷业务的过度依赖,加大中间业务占比,从而实现资产结构和盈利模式的优化,逐步与泛北部湾国家的金融业务接轨和融合。金融创新包括业务创新和机构创新。业务创新主要是顺应利率汇率政策的变化,主要通过表外业务来实现,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资银行业务等。而机构创新则是与证券化相伴随的,包括融资的证券化以及资产的证券化,即将商业银行贷款债权等流动性差的资产以证券形式进行转让,这就要求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对传统的中间业务进行创新。近年来,受资本约束和金融脱媒影响,国内金融创新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创新产品不断推出,从某种程度上说,金融创新是未来衡量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四)加快融入区域内金融一体化进程

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是指国内和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逐步走向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的状态和趋势。其实质是通过区域内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通过相互联动来提供整体性的跨区域金融服务,包括区域支付结算体系的构建、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与跨境经营许可、投资自由化等。如:我国可以通过加强地区间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创造条件,引入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入股境内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开展银团贷款、融资业务等合作;支持金融机构联合进行业务创新,进一步提升经济区的金融辐射和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金柏松.关于泛北部湾次区域合作构想[J].东南亚纵横,2008,1

2.张蕴岭.中国同东亚的经济一体化与合作[J].当代亚太,2006,1

合作金融论文篇(5)

二、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的障碍

(一)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困难重重

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有许多与生俱来的优势,宁夏也是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合作的急先锋,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开展的好坏,顺利与否,在很到程度上要受到中国与阿拉伯政治、经贸关系的影响。阿拉伯国家从政治到经济受到美国的影响很大,而美国是不愿意看到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成为亲密伙伴的,甚至会千方百计阻挠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因此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更加亲密的经贸往来困难重重。截至目前中国仍然没有建立起在国家层面上的与阿拉伯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这就必然影响到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往深层次发展。

(二)复合型伊斯兰金融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无论是宁夏境内银行开展伊斯兰业务,到阿拉伯国家开设分支机构,还是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到宁夏开展金融合作这都需要大量既有深厚金融知识又全面了解伊斯兰文化、伊斯兰教义的复合型人才,然而这样的人才是十分缺乏的,另外我们还更加缺乏培养这样人才的渠道。即使有这样的渠道,要培养一个这样的复合型人才也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所以人才缺乏将成为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的最大障碍之一。

(三)世界各国早已围绕伊斯兰金融资源展开激烈竞争,中国起步较晚

伊斯兰金融是在摆脱西方经济金融控制的斗争中逐渐产生的。随着伊斯兰金融的迅猛发展,伊斯兰世界各国已经渐渐摆脱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控制,逐步实现金融自主。但是,面对伊斯兰世界丰厚的金融资源与市场,西方发达国家始终没有放弃觊觎之心。尤其是在能源紧张的21世纪,抢占伊斯兰金融资源对予维护各国的能源安全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世界各国围绕伊斯兰金融资源展开了激烈的竞争。2004年,英国金融服务局(FSA)正式授权英国银行系统接纳伊斯兰银行业务,同年大不列颠伊斯兰银行成立,成为首个西方世界独资的伊斯兰银行。2004年5月,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增设伊斯兰金融处,并委派一名伊斯兰经济法教授担任顾问。2006年,日本政府支持曰本银行国际合作部(JBIC)聘请四位伊斯兰金融专家组成咨询小组,作为指导机构协助日本银行国际合作部与住友、三浦和三菱3家银行集团设立伊斯兰国际业务部,正式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2008年,新加坡星展银行集团和22个中东地区投资者宣布设立亚洲伊斯兰银行。中国发展伊斯兰金融起步较晚。香港在2007年11月,由恒生银行推出恒生伊斯兰中国指数基金;2008年3月,推出可转换伊斯兰债券;5月,推出伊斯兰股票指数;8月,开办伊斯兰金融业务窗口;12月,首宗伊斯兰银团贷款试水。中国大陆试点伊斯兰金融是在2009年底,由宁夏银行旗下的五个支行开设伊斯兰金融服务窗口,办理投资账户、理财和加价贸易三种业务,伊斯兰金融发展程度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各国。并且中国还未加入任何国际性的伊斯兰金融组织,难以得到国际帮助。总体来说,中国伊斯兰金融起步晚、发展慢,同时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压力很大。

三、加强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的措施

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截至目前,金融合作的具体成果几乎为零,原因是多方面的,今后我们要加强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首先要搞清楚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目标清楚了我们就可以向着这个目标一步一步前进。阿拉伯国家普遍采用伊斯兰金融模式,而伊斯兰金融模式与中国现有的金融模式在理论基础、原则特点、产品工具、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差别,因此我们要和阿拉伯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笔者首先是要去了解伊斯兰银行,怎么了解呢?最好的方法就是首先在宁夏境内银行开展伊斯兰业务,通过开展伊斯兰业务逐步培养宁夏本土的伊斯兰金融人才,完善伊斯兰金融基础设施;其次在宁夏伊斯兰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采取一切办法引导国外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在宁夏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最后由阿拉伯国家和宁夏共同出资筹建阿拉伯开发银行,在宁夏与阿拉伯各个国家设立分支机构。虽然宁夏内陆开放规划已经获批,但是,痛失伊斯兰金融中心,这应该是《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留给宁夏的一个遗憾。但是宁夏不能放弃,要继续竭力向国家争取在银川设立伊斯兰金融中心,我们可以把我们要做的工作做好按照以上目标扎实推进,具体来讲要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

(一)加强宁夏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金融机构合作

短期来讲在宁夏本土银行开展伊斯兰业务急需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相关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帮助。从长期角度来讲,我们要建立起更加市场化、更加国际化、更加商业化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采取在国内国外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积极鼓励阿拉伯金融机构在宁夏设立代表处,也为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进入宁夏提供绿色通道,同时引导我区金融机构到阿拉伯国家开设分支机构,经营伊斯兰金融,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中阿之间金融机构的合作。同时,推动海合会国家金融机构在宁夏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最终在宁夏和在海湾各建立阿拉伯开发银行。

(二)合作探讨建立双向产业投资基金

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可以将双边石油和贸易的出口收入部分留存并投资双边认可的领域,共同出资建立产业资金池。双向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对宁夏、中国西部地区有着较高社会效益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来进行投资,也包括对一些经济效益较高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还可以对打包后的项目进行整体投资。2013年9月16日中国—阿拉伯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启动仪式在银川举行,来自中国以及沙特等阿拉伯国家政界、金融界人士共同见证了宁夏向建设伊斯兰金融中心的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三)积极推动人民币在双边合作中的使用

人民币在双边合作中使用可以增强宁夏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的现实需求,通过支持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建立健全与阿拉伯国家实现金融交易的基础设施,从而推动双方在人民币方面所开展的合作。短期内鼓励人民币在双边贸易和金融合作中作为计价、清算和结算货币;在中期积极推动在双边贸易中,特别是石油贸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最终将宁夏打造为中国伊斯兰金融中心,中阿在金融产品、金融市场方面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

合作金融论文篇(6)

(一)重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金融保险专业于2011年末重组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高管、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加入,校企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完成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定专业发展规划研究专业调整与建设、研讨课程开发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协调学生实习、实训顶岗与就业、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就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卓有成效的讨论,委员们对课程的开设门类、职业素质与能力的构造、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重组对金融保险专业更好地为产业服务搭建了平台,也有助于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对接。

(二)创办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

1、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成立。

2011年11月4日,学院领导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共同为“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揭牌,当两位领导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顿时引起台下一片掌声。这一刻不仅标志着学院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友好合作又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也为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添写了浓重的一笔,更为学院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注入了新的活力。

2、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

为明确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合作双方起草并通过了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章程由总则、组织机构、工作内容与形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附则六部分内容构成。

3、企业参与课程考核与评价。

为了让专业人才培养更加符合企业要求,实现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金融保险专业聘请了紫金保险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及销售部、客服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高管作为金融保险专业兼职教师,参与财产保险、保险基础等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课程教学的部分内容转移到了紫金保险公司实地进行,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了现场教学,并根据学生的实地学习表现提供了考核评价意见。同时,紫金保险公司还接纳了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班学生到公司顶岗实习,几位高管还兼任了顶岗实习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及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提出了考核评价意见。由于紫金保险公司兼职教师在考核评价上更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与素质的评价,使金融保险专业借助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这个平台丰富了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趋全面系统。

4、青年教师到紫金保险挂职锻炼。

在校企合作交流过程中,金融保险专业有数名青年教师在紫金保险公司挂职锻炼、实践实习。在实习挂职期间,通过轮岗学习,分别实习了前台业务、销售业务和理赔业务等,提高了自身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了教学水平。5、开设员工培训班。金融保险专业与紫金公司共同开设了两期培训班,开展对紫金保险公司员工的培训,讲授风险与保险、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知识,进行保险营销技能培训,培训后紫金保险员工参加的保险营销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建

“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2012年11月27日,学院领导、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及淮安分行领导共同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揭牌。“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的成立,是双方共青团组织积极探索服务青年大学生的新途径,是为促进青年员工立功建业、帮助青年学生增加实践机会的益事,也是工商银行和我院金融保险专业深化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共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以来,淮安市工行工作人员多次走进校园为师生宣传金融知识、释疑解惑,免费办理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也多次赴工商银行城南支行体验金融产品,熟悉岗位流程,提高职业能力;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将会为培养优秀人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中心建设。

近两年来,金融保险专业改扩建了原有的模拟银行、证券实训室、保险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建成了“仿真、集成、开放”的金融实训中心。以金融行业一线操作、客服及营销类岗位作为人才培养定位,本着专业建设服务产业的宗旨,金融实训中心设有银行仿真实训室、银行综合技能实训室、保险仿真实训室、保险综合技能实训室、证券交易实训室等八个实训室,同时在建设规划中的还有理财实训室和货币博览馆。金融实训中心配套了银行柜台综合业务、银行信贷业务、保险综合业务、证券投资业务、银行卡业务、理财规划业务等实训教学软件,充分满足学生职业素养训练、业务流程操作、岗位基本技能和核心技能培养的需要;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专业教学过程的“理实一体、学做结合”。金融实训中心同时可用于企业员工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终身学习培训,集成多种功能,是服务社会的基地,是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的摇篮。

2、强化校外实训基地功能。

通过成立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密切了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同时,金融保险专业与中国人寿淮安公司签订了长期战略性合作协议,向中国人寿公司输送即将毕业的学生参加暑期工学结合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中国人寿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学生也对这样的校企合作内容非常支持,他们说这样的暑期实践既锻炼了他们的能力又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目前金融保险专业已拥有15家校外实训基地。

(五)工学结合,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

一体化教学就是说将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室与实训室一体化、课堂与职场环境一体化。在金融保险行业专家的指导下,通过核心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进行工作项目与工作任务分解,形成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标准体系,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以职业能力为目标确定教学内容,以典型的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项目,依托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仿真或真实环境,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金融实训中心的建设,重组教学环境、重设课堂氛围、重设教学评价等,重构课堂教学,全方位改造原有教学情境和场所,将课程教学设置在学做合一的实习实训场所,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训练的仿真,教学的一体。以实训室为教学场地,开放课堂,以专题培训的方式请学生走出教室,将操作性很强,如银行柜台业务、产品营销业务、客户服务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现场查勘业务等,转移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校外实习基地实地上课,教学做一体化,实现学习和工作零距离结合,切实做到工学交替。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使培养的人才能更吻合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的需求,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与邀请金融保险行业企业专家座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职业能力,明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课证融通,实现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的对接。并在此基础上,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业务骨干携手共同开发建设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商业银行信贷实务、金融产品营销、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证券投资实务等6门专业核心课程。在校企共建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校企双向使用的项目化教学(培训)教材,教材内容选取金融企业真实业务,反映“理实一体、学做结合”的培养理念。

二、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成效

通过全面校企合作,广泛搭建产学结合的职教平台,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办学模式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

(一)创新了人才培养。

根据建设行业特点,金融保险专业创新了“课证融通、工学交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此模式下金融保险专业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校企合作发展,工学交替,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开展了分段式教学、仿真模拟实训和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开放见成效。

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在充分听取和吸收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在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必备的专业应用知识、职业核心能力、职业主要素质,从而确定学习领域课程,构建了“学做结合、理实一体”的课程体系。同时,加强了课程开发与建设力度,与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开展课程建设,成果有省级精品课和院级精品课、优质课、达标课等。

(三)教师素质得到提高。

利用校企合作平台,按照“能工巧匠进课堂”的要求,初步建立起一支职称、学历、双师、专兼结构合理,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职业教育研究能力等全面发展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合作金融论文篇(7)

一、市场竞争促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目前,由于受分业经营制度的约束,传统的银行业务相对萎缩,而我国银行业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中间业务还没有成为银行利润的主体。同时,许多外资银行原来实行的就是混业经营,且外资银行业务经营主要集中在低风险、低成本、高利润的中间业务及外汇业务上。我国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也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币投资业务,于是许多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时会继续实行混业经营,这就形成了在华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与中资银行的分业经营的格局。在竞争力上的差别表现为:混业经营能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服务;混业经营能加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成本。随着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增加,国内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将逐渐增大,加之外资银行相对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其具有规模经济和多元化经营的优势,这更是国内金融机构难以比拟的。

我国的银行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生存空间的延续,必然需要金融创新,大胆探索行业合作。我国银行业在进行行业合作后,不仅获得了资金积累、增加了存款,还给国内银行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国内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互相、互相服务当中扩大了业务量,尤其是中间业务收入这一块。同时,国内银行还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分享券商和保险公司的信息资源,这就使得我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各行业之间的依存关系越来越强。可见,加快发展行业合作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二、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金融行业合作

近几年来,国内经济在积极进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国有经济进一步缩减,私有经济、民营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这些经济实体规模相对较小、经营灵活,在资金运作方面越来越注重直接投融资,加上国内经济发展呈现的高科技化趋势,其带来的高风险性也需要风险投资,而不是传统的银行贷款。产业经济的成长和转型,促使我国资本市场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超常的发展,并对国内银行的业务全能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一些原来依靠银行贷款解决长期资金需求的优质企业也开始转向资本市场筹资,银行的负债规模、资本结构和客户结构因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此,我国银行业迫切要求与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行业合作。另外,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都是稳定和规范的市场主体,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没有这些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光靠散户投资者支撑的资本市场是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的。

三、金融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加速了行业合作的进程

顺应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加入WTO的中国金融市场终将全面开放,为适应金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我国金融业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探索行业合作的新途径。

分业经营同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存在一定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分业经营限制了我国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业务的开展;②分业经营限制了我国金融机构跨行业的并购,而金融创新和跨行业合并是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我国金融业开放以后,且不说到国际市场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外资金融机构能够利用新型金融工具提供多方面的服务,而我国金融机构由于实行分业经营,明显缺乏优势。因为这些新的金融产品都是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交叉融合的结果,是三种行业的杂交产品。例如,我国银行为了开拓除存贷利差收入之外的新的利润来源,除了进行表内业务的创新之外,更重要的是开展表外业务,而表外业务多是与证券业、保险业的衍生金融产品相关。比如:保险证券化就是根据不同的保险险种,借助股票、债券、衍生金融工具等将保险业务同证券业务结合起来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也需要多个金融机构提供配套性金融服务。这在分业经营的条件下是很难做到的,我们必须对这方面进行调整,才可以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业的并购风起云涌,跨行业兼并浪潮迭起,主要原因是对全球金融业竞争中的规模优势的认同。通过并购,国际银行业越来越多地涉及证券、保险和共同基金管理,如巴黎国民银行对百富勤证券公司部分资产的收购开始涉及亚洲资本市场;同旅行者集团合并形成的花旗集团,其业务广泛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等领域。再如1998年12月,德意志银行收购信孚银行,主要是为了扩大规模,占领市场,优势互补,实现协同收益。而在我国的几大银行中,仅有中国银行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但与国际大银行相比,它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为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可避免地要扩大业务范围,走行业并购之路,但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我国跨行业并购。

分业经营在WTO的框架下容易引起服务贸易摩擦。我国加入WTO后,如果仍然坚持分业经营,服务贸易摩擦是难以幸免的。以银行为例,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大多在其母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将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它们在华享受“国民待遇”——不能从事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那么按照对等互惠原则,国内银行在它们的国家也不能经营这些业务,就不能与其他国家的银行在该国公平地竞争,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必将大大被削弱。如果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经营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那么对国内银行是不公平的。外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就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这必将影响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行业合作。

四、金融行业的具体实践加快了行业合作的发展

自1999年下半年以来,金融业的管理层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比如:保险资金(资产总额为5%)和三类企业可以间接或直接投资股市;证券公司可以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按净资产的一定比率拆借资金,可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还可以直接上市融资。2000年初,央行与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2001年,中国保监会又批准平安等4家保险公司入市购买证券及证券基金的比率从1999年底总资产的5%提升至10%。无论是保险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金进入货币市场,还是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都预示着行业合作巨大的发展前景。

合作金融论文篇(8)

具体来讲目前促进银证合作的对策:

1.商业银行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高效的异地资金汇划服务,满足证券市场资金流量大、汇划要及时的特点,同时也可优化负债结构。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即资本市场的分流会引起社会公众存款(对公和储蓄存款)的减少,而在银行证券清算的体制下,流向资本市场的资金又会流回银行,所以银行的同业存款增加,问题的关键是商业银行能否抓住机会,目前我国上市股票、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主要通过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清算与交割完成。证券交易所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证券公司就成为证券发行和交易资金的集散地,按《证券法》的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部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果商业银行能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的三级资金清算,就可实现储蓄存款和同业存款的相互转换,使资金此进彼出,保持相对稳定,沉淀的清算资金和此业务带来的派生存款,将会增加银行的资金头寸,获得大量的低成本负债,带来可观的收益。在证券市场的发行上,商业银行可以为证券承销提供匹配服务,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为证券公司收缴发行资金,远期银行还可以分设投资银行业务部或者成立控股投资公司,为企业改制、上市、资本运营、公司理财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针对证券公司要求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其自营账户分开的规定,进行创新,推出银证通等金融工具,通过银行的委托系统,借助于券商的席位,为股民提供开户、查询、清算、银证自动转账以及证券委托交易的服务。

2.基金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所有募集资金要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因而基金申购的办理和基金持有人所得红利的发放都需通过托管银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新的证券投资资金将不断出现,基金品种将不断增加,商业银行作为证券基金的托管银行,资金和结算量必然大幅增加,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的无风险的手续费收入,还可以间接地开发资本市场上存款客户的市场空间。所以商业银行要把基金托管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表外业务,认真研究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市场发展趋势,开发相关业务支持软件的开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开放式基金,也可以自行设立投资基金,这进一步拓宽了银证混业合作的空间。

3.短期拆借以满足券商对短期头寸的需求。证券经营机构因为清算资金在途或承销发行股票而造成短期的头寸不足,商业银行可通过短期拆借满足券商的这种需求,并借以优化资产结构。1999年10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同年10月28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安信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中国工商银行成功地进行了一笔国债回购业务,融入资金用于基金安信的投资运作。这是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标志着《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截至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以及股票质押融资,解决短期资金余缺,已经成为银行间市场主要的资金需求者,2000年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净融入资金达到3989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净融出资金5114亿元。同时我国券商总权益与总负债比不到1:10,相对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券商1:27的总权益与总负债比,尚有相当大的融资空间。

4.搭桥贷款。对于一些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或者准备配股的上市公司,因为其项目已经立项,开工在即,但是通过证券市场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到位,这时券商为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尤其是作为股票的承销商或者推荐人,以自身作为担保向清算资金的清算银行提出向拟上市公司或者拟配股、增发新股公司发放搭桥贷款,银行为了稳定清算业务、同券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上此类贷款有券商担保或者投资银行用自有资金也提供融资服务,风险较小,所以也愿意发放此类贷款,但其用途仅限于项目的前期投入和资产重组。投资银行是高扛杆金融机构,搭桥贷款可以有效解决券商在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中的资金需求。目前银证合作拓展搭桥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净资本额达不到综合类证券公司净资本最低标准(人民币2亿元)的证券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有条件提供担保的证券公司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和净资本情况的说明中详细披露其担保事项;证券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20%;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禁止股票承销业务中融资和变相融资行为的行业公约》,禁止在股票承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证券公司不得为以买卖股票为目的的客户贷款提供担保。

5.银行合作,拓展杠杆融资。在券商的指导下,可以探索收购公司以购并后的资产及其收益作为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来筹集购并所需的资金。目前商业银行还不可以直接参与信托投资和股票投资业务,但是商业银行可以和投资银行合作,开展项目融资、企业财务顾问、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通过投资银行拓展项目融资,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分阶段、分批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市政设施提供融资。

6.银证合作推进资产证券化。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银行开始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因为银行核心存款增长的速度远远低于资产市场发展的需要,银行就通过转移表内资产或者主动负债,通过资产或者负债的出售与购买来主动地经营资产负债表,改变资产负债结构,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表内资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工具,截至1998年底,美国有35%左右的消费信贷余额已经被证券化,如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小企业贷款、设备贷款等,同时国际融资总额中80%是通过各种有价证券融资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越来越多,银行信贷资产也逐步走向证券化,使得银行贷款、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结并交叉在一起。我国资产证券化也在逐步启动,可以积极探索以消费贷款和房地产、大型成套设备等贷款抵押品及其收益作为担保,进入直接融资市场发行证券,降低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1)住房贷款证券化,这是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要求,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达15~30年,而目前我国储蓄存款7万多亿,可大部分都是5年期以下的存款,银行资金来源的短期性和房贷长期性之间矛盾突出,根据国外经验,当该项贷款余额占银行信贷总资产的比重超过25%时,银行将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证券化是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的最佳途径。目前我国没有信贷二级市场,贷款在银行之间的转让很困难,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个人住房贷款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和证券公司合作,积极探索以抵押担保证券、抵押转支付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等方式把抵押贷款标准化、证券化,以证券交易方式转让贷款债权,借以增强个人住房贷款的流动性;(2)不良资产证券化。券商可以发挥其投资银行功能,充当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顾问,协助商业银行做好信用增级等前期准备工作,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

7.银证合作,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和充实银行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1),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弥补资本金不足问题;(2)发行长期资本债券,增加附属资本,改善资本金构成;(3)发行短期债券,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4)银行委托证券机构承销大额定期存单,推进存款证券化。这样通过主动负债,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供求、资产负债的数量与期限可以有效匹配,削弱资金来源的波动性和支付压力,降低经营风险。

8.券商自营股票质押贷款。2000年2月13日,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出台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部分机构投资者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股票质押贷款流动性强,贷款规模受券商资本金比例的限制,风险小、收益稳定,而且利于商业银行和券商建立合作关系,所以商业银行应该支持证券公司以在证券交易所流通上市的自营人民币普通股票或者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

9.其它,银行积极探索与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与期货商合作,积极开拓面向期货商的和融资;以获得证券承销资格、具有资本市场业务权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桥梁,银证在债转股、股权转让、拍卖、上市等方面进行合作。

二、关于银保合作

随着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对商业银行的保险存款形成了巨大的冲击:(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原先只能存入银行发展到可以购买国债、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入市;(2)保险公司采取由总公司集中运用资金的方式,要求加速归集各级保险机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保险资金停留银行的时间大大缩短;(3)保险公司为了扩张业务,普遍采取了以各商业银行营销保险业务的比例确定保险存款留存各行的比例。同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由于竞争的加剧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传统业务盈利空间收缩,迫使银行必须积极发展保险等中间业务,这也是商业银行服务客户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需要。因为一方面,具备参保意识的客户希望能够便捷地办理保险手续和交付保费,而这一点通过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就可以实现。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动信贷客户参加保险,可以减少贷款本息损失、防范信贷风险。

从客观条件上看,银保合作的时机也基本成熟:(1)保险市场正处于高速成长时期,保费年增长率在30%以上;(2)由于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不断得到证明,保险法的广泛宣传,利率的下调和利息税的开征使得人们购买储蓄保障型和投资保障型险种的积极性不断提高;(3)保险法规定企财险只能由保险公司或者符合规定并经批准的机构办理,保险营销员不能办理企财险,保险公司也不能向个人支付企财险手续费,这为商业银行发展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4)由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业务量猛增,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尚不足以满足保险业务的开展,因而保险公司通过委托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其代办处或者点的名义保险业务可以弥补这个不足。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国内五大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银行)都有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合作的范围包括按揭贷款保险、信贷保险、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

目前银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是:(1)商业银行与保险业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关系,双方对增加收益、争取存款、服务客户、防范风险、增强竞争实力等方面的意义认识不足,保险公司更多的是把银行定位于重要的资金代收渠道和依赖银行发展客户,导致了对相关业务的忽视,比如长期就未把保险业务放在主体业务之内;(2)商业银行在银保合作业务开展上消极被动,缺乏一套激励机制,少数银行员工利用手中掌握的行内客户资源和业务手段,私自办理保险业务,手续费被员工个人拿走或者在小范围内私分,有的基层行办理业务由行里组织,但手续费不入帐,集体瓜分;(3)目前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保险业务知识和营销知识,对保险法规、准则和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精算知识缺乏了解,对保险产品的功能、特点、标的勘测、操作规程和营销技巧等知识掌握不够,无法根据客户的特点推销保险产品;(4)商业银行未能根据保险法规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功能进行金融工具创新;(5)以往银行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财产险,而寿险业务相对较少,这主要是因为财产险具有法定保险的性质,主要面向单位,加之费相对较高,因而其业务额大大超过寿险。而寿险则属于商业保险范围,客户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大,不易于推销,且其面向个人的险种一般只侧重于意外险和养老保险,市场的现实需求不大,因而成为银保合作保险业务开拓的“瓶颈”。

目前促进银保合作的对策:

1.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信誉、人才、技术、网点和资金优势以及广泛的客户资源和业务资源,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险等业务,保险公司收付费,拓展表外业务。银行通过开展保险业务能从保险公司赚取佣金,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佣金将有可能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使银行能大量回收网点建设成本。银行通过与保险业开展合作,能扩大并稳定银行自身的客户群,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可以起到提高竞争力与扩大发展空间和领域、支持核心主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双方在消费信贷等领域的合作,使保险成为银行化解一部分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将来我国放松混业经营限制后,为银行发展自营保险业务提供人才、业务和制度等方面的储备。

2.商业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在资金拆借、推出保险贷款新产品等方面的合作,可以优化资产结构,开拓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空间,大幅度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经营效益。

3.银保合作拓展保险业务时,要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合作中的手续费费率、保险存款留存比例、业务统计制度、成本核算办法以及其他服务项目,互惠互利,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商业银行要建立起保险业务的内部激励机制,建立保险手续费收入和营业费用支出、个人收入挂钩的办法,从费用支出机制和个人收入上推动基层行大力开展保险业务。建立行内协调、各部门联动的保险业务组织管理体系,使此项业务与其他业务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商业银行可以从多渠道引进保险专业人才,同时与保险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培训本行从事保险业务的员工,从人力资源上保证银保有效合作。

4.商业银行可以扩大保险业务的品种,把企财险和储蓄保障型、投资保障型寿险列为发展重点;继续加强为保险公司和客户的服务,在代收保费的基础上,把服务项目扩大到代付保险金、子女教育婚嫁保险金等;开发信用联接型保险产品,比如可以与寿险公司合作,推出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允许商业银行的寿险单作为贷款的权利质押凭证,借以达到既发展消费信贷服务,又促进保险业务的“双赢”目标,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与信用卡有关的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为信用卡持有者提供免核寿险保单,持卡人可用信用卡支付保费;可以从企业理财、个人理财业务的角度,结合本行业务对保险业务进行组合包装,以“套餐服务”的形式推出更多的保险产品。

5.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合作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比如可以探索推出保险贷款。在保险公司承保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如果借款人失去了清偿能力,银行根据贷款5级分类确认为损失后,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代偿本息。这种贷款担保方式与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相比,在发生贷款损失后,银行更容易从第二还款来源收回贷款,所以能更好地满足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要求,这是在保险业务和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领域内的工具创新,有利于商业银行保全资产、优化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不良贷款、提高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拓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银保可以积极合作,进行业务创新,比如对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对抵押人出现意外伤亡丧失还款能力的人寿保险、对借款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因素而不能履约借款合同的保险,尤其是履约保险等都是很有前景的业务。

合作金融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232-01

一、概念的界定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也积极参与到国际合作与国际贸易中,并和周边国家形成了多个各具特色的经济联盟或经济圈。如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北亚经济圈。这些经济联盟与经济圈之间的经济合作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国内外学者也越来越关注区域经济合作理论的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属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范畴,所以,本文着重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下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并将概念界定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金融支持范畴内。

二、国外学者的研究现状

1.“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和“金融创新论”。这些理论认为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短缺是因为“金融压抑”带来的融资渠道堵塞与资金成本的扭曲,只有在金融深化的条件下进行金融创新才能缓解资金短缺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有区别的区域金融政策,从金融政策、金融组织及金融工具等方面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

2.金融约束论。赫尔希曼、斯蒂格勒茨等经济学家认为,金融约束论是介于金融抑制与金融自由化之间的、并且比它们更有吸引力的模式。金融约束论认为,对于发展中区域而言,政府安排一种有差别的特定的金融政策制度比竞争性制度更能促进地区发展。

三、国内学者的研究现状

合作金融论文篇(10)

经过两次“华尔街革命”, 金融数学迅速发展。套利、最优与均衡是金融数学的基本经济思想和三大基本概念。近年来,金融数学的发展,带动了现代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的快速创新,使金融交易的范围和层次更加丰富。本文从金融数学的主要理论、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对其做以概述,以期对我国金融数学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

一、金融数学的主要理论

(1)投资组合理论。金融数学的第一个突破是马尔柯维茨1952年的论文“投资组合的选择”。该文尝试用方差来度量投资组合的风险,建立了两目标二次规划的数学模型,并提出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的概念即均值一定时方差最小的点与方差一定时均值最大的点组成的集合。文中指出当个人的无差异曲线与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相切时,投资组合的决策最优,进而可求出各资产持有的合理的比例。

(2)CAPM理论。经过研究均衡竞争市场中金融资产的价格形成,夏普、林特纳和默顿在均值一方差投资组合理论的基础上,发现证券投资的回报率与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定量关系,提出资本资产定价理(CAPM)。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线上选择证券,投资组合是其效用函数与证券市场线的切点,求切点、测度资本市场线中的斜率成为夏普评价的关键。在证券股价、投资组合的绩效的测定、资本预算和投资风险分析中CAPM理论都得到广泛应用。

(3)Black Scholcs期权定价公式。不同于之前的无套利定价原理,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1973年证明了期权的合理价格不依赖于投资者的偏好(风险中性原则),并在“期权定价与公司负债”一文中提出Black Scholes公式(简称B―S公式)。B-S模型为风险管理与套期保值套期保值开辟了新天地,因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被广泛用于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和定价,已成为现代金融理论探索的源泉。同时默顿也提出标的股票支付红利的期权定价公式和欧式看涨期权及看跌期权的定价公式,完成了对B-S模型和定价公式多方面的系统推广。

二、金融数学理论的新进展

(1)随机最优控制理论。上世纪60年代末,为解决随机问题,控制理论应用布尔曼的最优化原理,结合测度论和泛函分析方法形成了随机最优控制理论。默顿在上世纪70年代将该理论应用于对连续时间最优消费投资问题的研究。因为连续型的假设下交易有界并且连续变化,这与证券投资的实际环境存在很大差距,为克服连续最优控制理论的不足,脉冲最优控制理论应运而生。在倒向随机微分方程上,彭实戈获得了突破性研究,使我国在该方面居于国际前沿。

(2)鞅理论。当前,国外基于鞅方法的定价理论在金融理论中占主导地位,其作为现代金融理论的最新理论方法认为,在有效的假设下,证券价格等价于一个随机鞅过程。借助等价鞅测度的概念,Karatzas L等提供了一套解决风险管理问题和不完备市场下复杂衍生产品定价问题的计算方法,揭示了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国内学者也开始尝试该理论进行研究,如郭文旌等。

(3)最优停时理论。作为概率论中一个应用性很强的分支, 最优停时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开始热心该领域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运用最优停时理论考察了具有固定交易费用的证券投资决策问题,给出了具有二个风险证券的投资决策问题一种简化算法。相信该理论将在投资组合等领域会取得更多的成果。

三、金融数学的发展趋势

(1)新问题越来越多。金融数学模型都需要假设条件,但有时假设与客观现实有一定差距甚至抵触,因此其应用范围比较狭窄,这需要在数学上进行改进。此外世界各国金融背景和管理模式各异,需要建立符合各自国情的金融模型和分析方法。如CAPM适合欧式期权不适合美式期权。金融环境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也为金融数学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要求我们继续探索。

(2)实证研究成为主要方向。单纯从概念到概念(定性分析),或从模型到模型,很难深刻、客观地揭示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实证研究从现实金融市场中获取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数学模型,进而揭示数据背后的规律,最后返回数据和现实中检验结论的正确性,将成为金融数学的主要方向。

(3)金融数学的方法展望。金融系统的非线性与不确定性为金融数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金融市场波动性、突发事件、市场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等特性也成为金融数学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般的随机分析不能解释重大的金融震荡等小概率突发事件,起源于海岸线形状和宇宙星系描述的分形理论却可以解释股票的疯长和暴跌。另外突变理论和冲击理论也被应用于金融领域;当市场受到各种限制而不完备形成不完全市场时, Duffie的不完全市场的一般均衡理论及Karatzas等人引入的鞅理论都能很好地派上用场,后者已在国外金融理论中占主导地位;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我们很难在数学上处理相互。但重复对策、微分对策、多人对策及随机对策理论在金融领域中已得到较好的尝试,成为颇具前景的研究方向;统计和计算机已是金融数学它须臾不可离开的工具。

四、结语

经过两次“华尔街革命”, 微观金融理论与以随机分析为核心的数学理论同步发展,已成为独立的、具有理论研究与实践价值的交叉学科,这越来越引起国际金融界和数学界的关注,在我国金融数学也已开始得到重视。可见数学家与金融学家的通力合作是发展金融数学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宋逢明.金融工程程原理――无套利均衡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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