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9 22:30:39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1)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WWw.133229.COM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2)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3)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4)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和管理校长及教职工的学年岗位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管理指导并检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检查、审核,组织协调全区各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负责学校的基建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配合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高、职高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七)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组织竞赛,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研究制定竞技体育有关奖励政策,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八)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做好机关内部及有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研、信息、机关学习、会务、文书、收发、档案、、提案办理、保密、保卫、卫生及局机关政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重要报告。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选拔、交流、任免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和派遣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办理本系统人员退休手续和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年报和区直属学校党员年报工作;管理本系统的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指导学校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其会计报表;负责校长离任经济审计工作;监督教育体育经费实施情况;负责检查本系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培训本系统财务人员;负责校舍情况的调查规划与基建项目的安排监督和验收;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办公室)

负责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幼儿园、学前班,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核验发义务教育证书;协调配合普高招生,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全区的师训规划,负责在职教师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成人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教育并负责职工教育统计;制定并组织全区青壮年扫除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燎原计划”,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组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承办中专(技)在本区招生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组档工作;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协助市招生办做好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指导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全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六)体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科研工作,培训体育专业人才。

三、人员编制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含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股)级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5)

督学的职责是代表国家对政府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政,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学,并通过对政府及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评估、督导、督办,进一步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这是实行教育督导制度的根本目的。督学要想胜任这项工作,就必须掌握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制度、教育法律,吃透国家政策的精神、法律、制度的思想,掌握法律在一些重大方面的具体要求,这就决定了督学首先必须学习,然后才会掌握,这是做好督导工作的前提。 

作为督学应当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基于实现并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受公平教育的基本权利”:又在于实现国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及“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目标”的一种策略。作为督学就要掌握:为达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配套实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制度、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国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基础教育课程计划等系列制度与计划。更要明白:开足开齐各门课程是在课程实施上保障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强化各功能室的建设与使用是从教学手段上保证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有了对国家政策与法律的正确理解,就能很好地把握督导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要摆正位置,处理好关系,和谐开展督导工作 

责任督学通常都由中心学校在职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兼任。这就决定了责任督学既是基层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者与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又是责任区学校教育管理督导者的双重身份。在对自身学区的管理与责任学区督导两方面的工作中,首先要做好自身学区所主管及分管的主体工作,甚至要做得很模范,要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才有资格也有实力去指导别人的工作。作为中心学校的分管校长,去兄弟学校开展督导工作时,要有虚心学习他人成功办学经验的雅量。作为代表县级教育督导机关去开展工作的责任督学,也要成为责任区学校办学成功做法的发掘者与推介者,成为办学症结的诊断者与工作改进的指导者,更要成为不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者与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易出错方面的保健者,而绝非是他们工作中麻烦的制造者;在相同办学条件下,督学还是共同办学问题的研究者与探索者。我们的共同任务,都是贯彻国家的办学方针,落实国家的办学政策;双方的共同目标,就是将地方的教育办实、办好。自己的位置摆正了,关系就好处了,工作也就能和谐地开展了。 

三、要深入责任区。将督导工作与学区工作结合起来 

监督责任学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的教育政策,遵守国家的教育法律,就必须深入学区充分了解学区的办学情况。《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明确了一个月至少要深入责任学区开展一次工作的任务,这样就势必影响责任学区的正常工作。如果把督导工作同责任学区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便可避免工作上对学校及教师重复性的检查,节约了责任学区学校接待性开支。比如每个中心学校都有开学、中期的工作督查及期末的综合考评,中心学校集中组织的就有教学研讨、教代会等教师活动,以及艺术节、运动会等学生综合素质的展示活动等等。参与他们的活动,指导并考察他们的活动,在活动中去落实,更在活动中去提高,督导效果一定很好。 

四、要坚守原则,把握重点,保障国家教育政策的落实 

责任督学对责任区需要督导的内容包括办学条件、安全管理、办学行为、养成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等,头绪很多。“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是督政工作的重点,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后,这项工作已不再是督导工作的重点。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始终是督导工作的核心。要将巩固“均衡发展”、强化各功能室的使用,落实到提高教育与教学质量的中心上来;要将义保经费的开支、课程计划的执行、特岗计划与国培计划的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等各类办学行为的规范化,归结到实施国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上来。义务学校管理中“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要求我们对养成教育、艺体及地方课程的实施要有所侧重:“安全和谐充满活力”的管理理念,要求我们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教师的纪律管理、后勤与财务管理也不可松懈。在督导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守原则、把握重点,教育督导工作就能化繁为简,驾轻就熟,国家的教育政策也就能得到保障落实。 

五、要善于发现责任区学校办学特色,提炼并进行推广 

每个校长都有自己的办学思想,并通过管理去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每一个教师也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及课堂教学中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与教学风格。无论是学校成功的办学经验,还是教师的教育教学风格,都是形成基础教育管理的巨大财富。作为督学应该去发掘、总结、提炼并给予大力的推介。督导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自己的网站或刊物,为推介各学校及教师的成功经验搭建平台。推介责任区学校的成功经验,可以从正面引导学校的办学行为。引领学校的发展。在为责任区学校做宣传的同时,也提高了责任区学校接受督导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两年来,笔者写过诸如《霍山县:校本课程百花齐放呈异彩》《霍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工作督察报告》等督导新闻、案例及论文。这些新闻及案例对于推介并引导学校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起到推动作用。 

六、要深入调研教育问题,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6)

2012年5月,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委,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试点。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在实践中验证督导思想、内容、方法设计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二是试点先行,为全市各区县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好头,起好步。督导组主要通过深入东城区听取汇报、召开区政府相关部门、教委相关科室、不同类型幼儿园园长代表参加的三个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实地考察街道和不同类型的幼儿园、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看文档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发展情况。结合《北京市东城区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的数据资料,对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专项督导反馈报告,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反馈给东城区政府,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效地服务和促进了东城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督导室对东城区学前教育的督导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帮助东城区全面总结了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在服务发展上有实效。首先,区政府将“缓解入园难问题”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和实事项目,并将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的情况列入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年度考核范围,转变管理理念,强化过程管理,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第二,区政府在园所建设、资源配置上立足调动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第三,东城区在学前教育发展上注重提高保教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体系,家长对学前教育工作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是帮助东城区客观分析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建言献策上有实效。针对园所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推进园所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针对有些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相对薄弱等方面情况,建议区政府继续深化经费投入机制的研究,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幼儿园经费投入的力度,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协调发展;针对《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园所建设未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情况,建议区政府要加强《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调整、完善,保障《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三是促进东城区建立边查边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在加强薄弱环节上有实效。在落实《行动计划》过程中,东城区建立了由区政府办牵头、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相互配合,教育督导部门发挥督促、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的自查、自评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促进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合力,有效推动东城区学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试点,探索积累了适应学前教育的督导策略和方法

在市区两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跟踪督导区县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这种过程性督导中,我们探索积累了适应学前教育的督导策略和方法:注重督前沟通,形成市区两级督导思想、理念共识,为区县自查、自评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注重发挥区县主体作用,着眼于调动区县在自评和督评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督导过程中调研,着力在帮助区县总结发现经验,提出有效建议;注重督后及时交流反馈,着力在与区县平等合作,深入研讨,共同谋划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准确定位,牢固树立为促进区县学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教育督导宗旨,把服务发展和合作督导的理念贯彻于督导工作始终。督导对象定位为各区县政府,督导形式定位为专项督导。在设计专项督导的指导思想时,突出以引导区县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为出发点,以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和任务为重点,着力关注发展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有效实施,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的有效缓解,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与落实。在专项督导过程中,探索运用发展性督导评价思想、合作性督导评价模式,突出区县政府在专项督导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双方的平等合作,共同研究、分析、寻找区县学前教育新的发展点,为促进区县政府加快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是科学监测,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过程中,我们制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京教督【2012】3号)和《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京统函(【2012】73号),通过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年度监测台帐,持续统计分析体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跟踪监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为学前教育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信息。同时,运用好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增设学前教育工作的调查指标,及时掌握社会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反馈信息,在区县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过程中,充分运用各区县学前教育满意度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三是聚焦重点,准确把握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内容和导向。在设计专项督导内容时,突出学前教育外延式发展的基本要求,兼顾内涵发展的重点要求。专项督导内容涉及组织领导、园所建设、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六大方面,并细化为32个二级指标。突出重点,结构简明清晰,整个指标体系力求突出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区县政府有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专项督导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导向:①北京市制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在区县的落实情况;②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③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大和发展的情况;④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教育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⑤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入园、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无证幼儿园的分类治理和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四是着力建设,突出学前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组建了以线联平主任为组长,关国珍副主任为执行组长,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处专兼职督学、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教科院早期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特约教育督导员和市人大、市教育学会、市教科院、北师大有关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督导队伍。注重在督导调研、督导文件和工具的研制、专项督导过程中,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更新督导理念,创新督导方法,提升督导能力,促进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同时,通过督导试点来检验、完善《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和《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是否科学合理、导向正确;检验测评工具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检验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实效性强,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

督导与调研相结合,几个需要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需要加强学前教育的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尽快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经费投入的体制与长效机制,为社会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稳定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依法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不再流失。

第二,需要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前瞻性研究。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系统做好适龄儿童人口现状调查和未来变化预测,尤其是外来适龄儿童人口数量和分布的现状和变化预测;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破解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园所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过程中,关注解决办园条件的不均衡问题,促进区域、城乡、园所之间的均衡发展。

第三,需要市区两级政府继续加强《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调整、完善,保障《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链接 区县学前教育动态

东城区: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优质多样、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东城区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以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缓解“入园难”问题为切入点,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公办园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各类型园所协调发展的办园格局;积极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优质多样、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该区2011年设立1个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统筹各类型园所发展与建设。根据园所布局制定整体规划,对2011年度7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基建工程、设备购置、人员配备及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增加新生学位700个左右。同时,通过内部挖潜扩大学位300个左右,总计增加学位近1000个。2012年,正在继续推进5所改扩建幼儿园建设。

在扩大园所数量的同时,东城区积极探索名园办分园、小幼衔接园、品牌输出园及托管街道园的四元模式,开拓多种形式办园新途径,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同时,充分调动各类园所的积极性,稳定非教育部门办园数量,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2011年相继开展了市立园年度综合质量评价、单位园自主发展评价及民办园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各类型园所均衡发展;市级立项课题《幼小衔接一体化教育模式的实践研究》在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中稳步推进;召开6次园本教研工作现场会和园本课程实践研讨会,深化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特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区教委与计生委合作,建构“跨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早教进社区的新模式。

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位平台。选派干部赴东北师范大学参加首批部级园长培训、赴新疆支教;开展市区两级幼儿教师“半日评优”活动及市级骨干教师现场教学展示交流活动。开展不同层级干部教师的专业培训及研修活动。

丰台区:多措并举,创新机制,

破解幼儿入园难题

第一,加大统筹力度,增加园所数量。根据统计,2011-2013年,丰台区年均达到入园年龄的本市户籍幼儿有8700名左右。区内每年可提供学位约1.2万余个,户籍儿童入园率基本能达到95%。但因外来人口因素,每年尚有部分学位缺口。为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区政府力争未来三年新增25所幼儿园。主要做法:一是新建一批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园原则上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各街道建设1所街道中心园,各乡镇建设1-2所乡镇中心园,力争全区公办园数量达到70%以上。二是改建一批幼儿园。在学前儿童密集地区,通过合并改造学校或改造学校闲置教室,开办优质幼儿园分园或小学附属幼儿园,缓解特殊地区入园难问题。三是鼓励建设一批优质民办幼儿园,落实北京市有关“小规模办园”政策。2011年以来,共审批3所民办园、3所小规模办园,4所民办幼儿园正在受理审核,积极破解入园难问题。2011年就新增了15所幼儿园。

第二,开展内部挖潜,扩大园所容量。全区现有各级各类独立幼儿园125所,其中公办园84所占67.2%,民办园41所占30.8%。在园幼儿3万多名,本市户籍幼儿占69.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在籍人口、城区外迁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入园压力较大。丰台区坚持整合优化资源,挖掘潜力增加学位,努力解决入园问题:一是采取一园多址方式,通过优质园举办分园,增加园所学位数量,如丰台一幼从一园三址发展到一园五址;二是采取小学办附属园方式,增设了丰台一小远洋分校、王佐学校、南宫中心小学等6所附属学校幼儿园,盘活闲置教育资源;三是通过扩大班级容量,在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班级幼儿人数,扩大183个班级学位数量,满足幼儿入园需求。

第三,健全评价体系,提高总体质量。一是建立保教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学前教育指导网络体系,形成学前教育发展服务体系,推动园所优质、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园所视导、管理,以考核、验收、培训、评比为手段,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三是开展优质园创建。鼓励争创优质园,指导4-5所幼儿园所争创市级示范园,培育一级一类幼儿园15所,一级一类幼儿园比例突破50%,大力提高办园质量。四是建立奖励机制,扶持部门园、街乡园、企业园、民办园上级上类,逐步提高全区园所整体质量,实现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石景山区:改革创新,精细管理,

开辟区域特色发展之路

建立“高校—区域—幼儿园”合作模式。2010年区教委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石景山区绿色教育发展实验区”,借力高校资源,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作用,组建“领导小组—专家团队—核心小组—行动小组”研究机构,33所幼儿园成为绿色教育项目实验园,形成“高校—区域—幼儿园”合作共建模式。在7位北师大学前教育专家引领下,形成5大领域学科研究共同体,通过调研现状、制定方案、组织培训、指导实践等途径,初步形成绿色活动课程框架,促成“品牌园引领—全区域跟进”的发展态势。

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办园质量。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注重精细化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办园质量,编写《石景山区幼儿园科学管理手册》。一是运用目标管理手段,引领园所建立明晰的目标体系,制定系统的长、中、短期工作计划。二是将管理智慧融入制度建设,要求幼儿园在建立17项重点制度外,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促进自主发展的制度体系。三是注重常规管理的精细化,提高园长检查工作效益,实施5级24项档案管理。各园所加强过程性管理与指导,园长检查工作目的明确、分析深入、建议可行,以幼儿一日生活质量折射管理细节;发挥档案资料信息资源作用,提高收集、分类、目录建立等各环节的科学性,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

大兴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根据《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从2011年起,由区财政每学年投入约1800万元承担了公办园合同工的基本工资、保险费用和工资补助,实现了合同工工资及待遇问题的突破,为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发展解决了根本问题。严格落实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大兴区非义务教育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大兴区非义务教育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纳入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考评机制,促进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更好发展。

二是采用幼师与非幼师相结合的方法补充师资。2011年共招聘了152名幼儿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56人);2012年共招聘了129名幼儿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48人)。同时,该区根据公办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合同工招聘标准及流程,2011年和2012年分别完成全区900名和990余名公办园合同工的招聘,及时充实我区公办园保教队伍。

三是不断创新幼儿教师队伍补充与建设机制。该区在招聘指标向幼儿园大幅倾斜的基础上,2011年,与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签订三年幼教师资培养协议,每年定向培养40名幼儿教师,为本区幼儿园输送专业化教师。

昌平区:典型引路,

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昌平区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条主线,按照“打造昌平教育品牌,创建一流城市教育”的要求,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促进整体办园水平提升。

一是参加市级示范园评选和上级工作。教工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工业幼儿园先后以优异的成绩成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2009至2011年,政法大学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加强镇中心园管理,已有91%的镇中心园纳入级类管理,提高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7)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预见性

计划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利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计划职能策划可分为七个步骤:(1)估量机会;(2)建立目标;(3)确定计划的前提;(4)确定抉择的方案;(5)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6)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7)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实效性

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1)过度集权化;(2)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3)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1)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2)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3)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风险性

在任何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控制标准;(2)衡量实际成效;(3)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过去,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移,提高教育质量

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在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成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8)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预见性

计划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利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计划职能策划可分为七个步骤:(1)估量机会;(2)建立目标;(3)确定计划的前提;(4)确定抉择的方案;(5)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6)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7)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实效性

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1)过度集权化;(2)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3)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1)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2)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3)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风险性

在任何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控制标准;(2)衡量实际成效;(3)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过去,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移,提高教育质量

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在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成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9)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督导法制工作计划篇(10)

一、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督体系,是实施依法治教、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全区教育进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实施“教育民生计划”、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和更高教育质量需求的新阶段,《教育规划纲要》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教育督导在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依法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优先规划发展教育,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实施“教育民生计划”,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3421”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

二、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为先导,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保障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开展督促镇街和区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工作,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落实国务院“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后,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教育发展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法对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学校督导评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牢固树立发展性学校督导评估理念,切实加强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将“阳光体育”活动、艺术体育课程开设、校园文化建设及其相应的师资配备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进行督导评估。引导学校把内涵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转变教育思想,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三)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促进中小学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加强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状况的监测,及时掌握基础教育质量现状,积极探索质量提高规律,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保障。

(四)开展专项督导,促进教育中心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导,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根据“教育民生计划”实施情况,开展“教育民生计划”专项督导,改善教育民生,保障教育公平。围绕“五个校园”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专项督导,推动“五个校园”建设取得新突破。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新任务,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推进职业教育取得新发展。根据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要求,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取得新进展。

三、强化教育督导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将教育督导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建立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等区政府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教育督政的相关内容纳入对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督导机构。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是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要求,将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创新纳入教育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构建新的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提升教育督导地位,增强教育督导权威。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统筹管理教育评估的政策制定、项目规划、结果和监督整改等工作。

(三)优化督学队伍。

要按照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管理型与专家型相结合的专兼职督学队伍的要求,加大督导队伍建设力度,合理配备兼职督学和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督学聘任管理办法》配备6名处级专职督学,要根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新任务,配备3名专兼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人员。积极构建区级督导、片区督导和学校督导网络体系。创新督学管理机制,完善督学聘用办法,拓宽督学选聘渠道。加强督学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督学培训体系,将督导评估人员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督学队伍整体素质。

(四)提供条件保障。

区财政要将教育督导经费纳入政府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和督导结果奖励经费。要为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工作提供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加快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的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信息化。搭建教育督导交流开放平台,扩大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的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推动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的对外开放。

(五)完善督导制度。

1.建立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对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每年进行督导评估,对中小学继续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综合督导评估。按照建立教育决策、执行、监督评价新机制的要求,在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下,必要时可委托教育评估机构具体实施教育评估工作。

上一篇: 贫困生助学金感谢信 下一篇: 考试工作方案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