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坛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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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6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名家主持、学术视点、探索争鸣、实务观察、环球评论、专题策划、读书沙龙等。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
  • 国际刊号:1009-8003
  • 国内刊号:37-1343/D
  • 出版地方:山东
  • 邮发代号:24-219
  • 创刊时间:1986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3.67
  • 综合影响因子:4.226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法学论坛 2010年第01期杂志 文档列表

法学论坛杂志特别策划

我国司法权威的缺失与树立

摘要:司法权威,是司法的外在强制力与人们内在服从的统一,它对于实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彰显司法功能、发挥司法效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司法权威在我国面临着严重缺失的状况,原因主要在于民众尚法理念、司法主体素质、司法体制现状等方面尚有许多缺憾。对此,应积极采取完善司法体制等多项措施,树立我国司法的权威,建立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5-9

犯罪控制模式下的法官决策

摘要:诉讼模式是影响法官决策活动的显著因素。在犯罪控制模式下,法官决策在目的、思维、制度等方面都具有偏重秩序和安全的特征。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大致属于均衡型的犯罪控制模式,但是我国法官决策思维模式、职权分配、制度设计的发展方向是建立程序主义化、职权合理化和制度科学化的决策机制,该目的的实现有赖于法官职权配置、程序规制和物质保障等方面的完善。
10-15

论刑事执行权的合理配置

摘要:我国现行的刑事执行权在配置上存在一些缺陷,如行刑权过度分散、行刑权的非均衡性、非监禁刑的执行缺乏专门化和专业性、对行刑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刑事执行权的合理配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统一行刑权,建立专门的非监禁刑执行机构,将死刑执行权转交给监狱机关,强化检察机关的行刑监督权,有条件地引入对监狱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机制,将看守所移交刑事执行系统管理等。
16-22

论检察监督模式之转型

摘要: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之所以难于落到实处,其根本原因在于《刑事诉讼法》违背检察权配置的规律和原理,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模式定位为一种以“消极中立”为理论支撑的“外在式”监督。这种监督模式直接导致实践中侦查监督难、审判监督难、执行监督难等困境。为确保检察监督的实效性,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转变法律监督的模式,即由“外在式”监督转变为“参与式”监督,将检察机关定位为侦查权以及刑罚执行指挥权的法定主体,并通过积极介入侦查、审判、执行等程序,具体行使侦查权、公诉权和执行权的方式来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能,乃当务之急。
23-28
法学论坛杂志名家主持

关于农村土地权利的几个问题

摘要:农村土地归农民成员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方式和得到所有权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流通性,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应可以入股、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也应具有流通性,农民住房可以转让也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同农民住房流通。
29-35

法定租赁权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构想

摘要: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如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容易被侵害、农民无法通过宅基地使用权融资、宅基地被闲置、“小产权”房纠纷不断、扩大城乡差别等。宅基地的私有化或国有化都是与现行法律相悖的,也是难以推行的,而借鉴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制度改革我国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制度的核心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农房买受人之间形成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既有利于宅基地使用价值的充分实现,又便于城乡之间的经济流通与互补。
36-4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程序建构及其限度——关于农村土地物权流转制度的前提性思考

摘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性质上属于私权,但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具有充分的自主性,在未来立法中应当赋予其完整的权能并为其建构具备可操作性的行使程序,在此基础上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物权流转制度。当前乡村社会环境与农民的法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决定了农村土地物权流转制度只能采用渐式的变革模式。
42-48

“小产权”房及其买卖的法律困境与解决

摘要: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小产权”房基本持否定态度。“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城镇居民、村民、集体组织、国家等利益主体,通过利益分析可知“小产权”房买卖对于利益主体各方是利大于弊的,故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不宜一概认定无效,而是应当将“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并结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和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来讨论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一定期限前没有获得相关补正手续,或者不能满足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情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通过建立法定租赁权制度,可解决“小产权”房买卖不能办理物权登记的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买卖问题,需要建立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49-55
法学论坛杂志学术视点

论法治现代化视野下的中国传统法律秩序

摘要: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去芜存菁的继承中国传统的法律秩序,有助于我们对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的验证。中国传统的法律秩序,具有现代法律秩序的一般特征,作为一个成熟的、属于中国本土的法律秩序,其对中国建设现代化的法律秩序在人情、本土社会的接受程度上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内涵中尚可为现今的核心价值理念所认可的部分,更是能够对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起到促进的作用。
56-61

对资产追回民事途径的思考

摘要:利用民事程序进行资产追回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一个重要创新,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三种不同的运行程序。无论资产追回国选择适用何种具体程序,都必须首先解决好追回主体的选择与确立、证据的收集与提交这两个核心问题。尤为重要的是,资产追回国在具体适用民事途径进行资产追回时,还必须对该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行战略性分析,有针对地予以适用。就中国而言,当前还必须解决好境外民事追回主体的确立、国有资产的范围与产权界定、国家的腐败犯罪被害人地位等问题。
62-68

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语境下证券交易制度研究

摘要:建设完善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需要全面审视中国资本市场结构,比较分析国际社会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科学合理设计制度体系。其中,证券交易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处于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改革和完善的核心地位。而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完善,要求基于资本市场体系的层次性特征,设计相应的证券交易制度与之因应。从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制演进视角,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确立强制性做市商制度、改进现有证券交易报价制度,以实现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是资本市场法制完善的根本所在。
69-75

消费者环境义务的法律确立

摘要: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负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义务。消费者环境义务的法律确立具有深厚的逻辑基础和积极意义。消费者环境义务主要包括适度消费、循环消费、妥善处置消费废弃物等方面的义务规范。
76-82

社会规范司法适用中的“奥斯丁困境”及其消解

摘要:在解释法官何以能够通过司法判决形成习惯法时,奥斯丁认为,法院可以溯及既往地适用习惯,但却因此陷入了违背自己已然区分的法与“非法”概念的困境即“奥斯丁困境”。直到哈特才通过“社会惯习命题”基本解决之。哈特的理论策略是为法官司法判决行为寻求到事实上的法律根据即“承认规则”,并把遵守既定的包括司法习惯和惯例在内的法律规则作为每一位法官的义务。这样,分析法学就为法官以司法习惯为根据的对社会习惯的司法适用提供了可以接受的论证;同时为“承认规则”打造了第三模式并厘清了法律的全新界限:法官共同体的一致认同使得司法惯例和司法习惯成为实在法的必要组成部分。
83-89
法学论坛杂志热点聚焦

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趋势——以三省市未成年犯问卷调查为基础

摘要: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出社会危害加重和人身危险性增加的总趋势。其具体表现是:就犯罪人方面而言,集中表现为犯罪低龄化继续发展、具有多次犯罪经历者明显增多、发案前多处于闲散状态以及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就犯罪行为方面而言,主要表现为结伙犯罪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犯罪手段的暴力化倾向进一步加强、暴力犯罪成为最主要的犯罪类型以及犯罪认知度提高和作案的预谋性增强。上述趋势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社会观念、实践对策和理论研究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90-96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刑事政策调适——以流动人口犯罪为研究视角

摘要: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由于经济结构转换,人口大规模流动,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对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和特征的分析,我们应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对“广义的刑事政策”予以调适:破除户籍制度障碍,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对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的处理应考虑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协调;加强教育、培训,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新型犯罪防控体系。
97-104

论《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之不足及其对策

摘要: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理念上存在着三大不足:对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不足;对食品标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充分发挥消费者的制衡作用认识不足。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法》的震慑作用。因此,在充分论证《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不足的同时,提出解决不足之措施对于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尤为必要。
105-111
法学论坛杂志探索争鸣

我国区域行政规划合法性的拷问与释答

摘要: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区域行政规划逐渐兴起,同时也面临着合法性的质疑。从行政与法律的关系来看,在法律保留原则之下,区域行政规划必须具有组织法上的明确授权,但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行为法上的依据。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在现行宪政体制之下,区域上级政府统一编制实施区域行政规划具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和宪政基础;同时基于纵向行政分权和地方政府自主性,区域地方政府间自主联合编制实施区域规划也具有相应作用空间。
112-117

量刑规范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建

摘要:为缓解量刑失衡的局面,量刑规范化被列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量刑规范化牵涉实体与程序诸多方面,就实体方面而言,不论传统的综合估量式的量刑方法还是以量刑精密化为追求的电子量刑等方法,均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基于量刑司法裁量的属性,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可行的对策是:分阶段稳步推进,逐渐形成全国统一的“操作规程”版的《量刑指导意见》与案例指导一道发挥作用的量刑模式。
1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