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时间:2022-08-24 09:36:32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如果经营不当,当负债超过了企业的全部资产,且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当资不抵债的情况出现的时候,企业就会破产,企业破产后的清算就会成为一种有效的分配资源的手段。企业清算作为企业最终的价值分配,要清查债务人、债权人,并对企业的剩余资产以客观的事实进行清算。清算的目的是保护合法人的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文章解释了企业清算中会计的特点及税务审计的意义。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目前,我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企业清算的方式方法,只有相关部门有对清算管理的处理办法。当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出现时,企业无法偿还,而在税务审计方面我国也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的税务盲点如何处理。因为我国的税务征收是对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但如果企业进行不正当的手段逃避税务的征收,就会造成税务流失。清算的过程包括会计、审计、税务查验,在此过程中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提高清算的准确性保证审计的严格执行。

1税务审计的相关内容

1.1清算过程中所得税的处理

例如计算清算企业的所得税,将市场价值作为参照,通过市场价与固有价值的计算得到企业的利润和损失,进行整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等,弥补企业的损失,计算出所得税,并且缴纳,然后将企业剩余资产进行合理分配。

1.2清算过程中增税的处理

我国的税法规定,在土地进行转让的过程中,发生土地资产增值的变化必须缴纳土地的增值税。其与企业清算的相关规定为:①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土地的增值额大多为负数,因此不必要缴纳增值税。②如果企业破产后,有其他企业愿意兼并,其包含原企业的工作人员的安置、债务的解决、接受破产财产等就可以享有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企业兼并后暂时不用缴纳增值税。

1.3清算过程中流转税的处理

企业在申请破产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其销售的货物必须依法进行缴纳税,清算期间的货物流转税与正常运行企业所缴纳相同,与企业清算缴纳所得税不同,如果企业的进项税额在企业清算后还没有抵扣完,其相关金额需转入损失或者收益的借方,而且不可以申请退税。

2企业清算会计的内容

首先,企业清算的正式展开。清算组是企业清算的第一步。清算组作为企业清算的主体,企业必须接受清算组的指导,清算组对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各项的损失计算,债权的计算,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全面登记造册,其清算组人员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及清算事务的专职人员构成。其次,设立清算账户。为了便于管理,可以将原有企业的账户进行减少、合并,清算花费。设立的账目必须明确地反映在清算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花费,以及公司留存财产的管理,清算期间金额的处置情况,债务偿还情况以及优先支付未发放的工资等。再次,债务表的建立。在开始清算的过程中,必须盘点企业的所有债务情况,明确地核实清算的范围,因此制定相关的统计报表,利于日后账目的交接。最后,企业清算时折旧方法的选择。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的增长与产业技术的落后形成了巨大的矛盾,因此在企业清算的过程中,折旧的计算是重要的部分,因为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是吸纳高固定资产的损耗转变为当前的成本费用,因此在不同的行业要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处理,因此折旧在清算企业所有资本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比值。

3清算过程中会计与税务审计的特点

3.1传统的跨级准则已经不适用于企业的清算

因企业清算时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最终价值,以客观的数据表示其可分配的价值,但因历史原则的改变,无法计量企业资产和成本值,清算时是为证明其当时的所有资产的价值,这一条与传统基础原则不能适应。

3.2企业清算时,会计的持续性特征

会计的核算原则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衡量会计质量的一般原则;第二类是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第三类是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其性质是客观性、相关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等。然而在企业清算的过程中,会计要求企业在七日内完成核算的实施。企业清算的核查不需要计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成本等,只需要计算企业目前所有的成本及花费,然后以周期性表现出来,而企业在未清算时,企业均以年度为周期计算。然而有关单位规定了企业清算的具体要求和步骤,会计将企业清算作为特殊的处理手段。

3.3传统的会计假设不适用于企业清算

会计假设是会计进行核算的基本要求,一般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个前提。然而如果企业破产清算时,就没有了基本假设作为前提。例如会计组会取代企业成为主体,而持续经营的企业方式也会不复存在。

4清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清算中的企业所得税不适用于国家的各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企业清算时资产的处理,由清算组直接向法院逐级确认,无需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3)企业弥补亏损要以正确的方式进行,例如不能以税收的优惠政策对所得税进行弥补,我国的《企业所得税》规定,在企业不能完成对所得税的征收时,可以将金额累计到下一年来弥补亏损,可以逐年连续弥补,但不能超过五年。

5完善企业清算时税务审计的方法

5.1规定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责任到人,明确地规范工作责任制度,对于企业清算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有关企业清算的法律中明确地指出了清算违法行为。例如《企业破产法》第130条规定:“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90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算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制定的大多数为企业管理者。针对其清算的特殊性,我们可知,与清算相关的人员都会有利益关系,因此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必须完善其相关的法律,如果企业的资产受到损失,相关利益人员分配不当,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破坏社会的安定,因此完善相关制度的法律法规需要尽快落实,在清算过程中可以责任到人,对清算的过程透明化,使清算更公平公正。

5.2对清算企业登记造册

在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更加体现了优胜劣汰,当企业在难以维持、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企业面临破产,然而企业清算的登记备案十分重要。登记备案,增加企业清算的透明性,更好地监督清算的流程,有效地建立清算会计与税务审核的联系,在相关单位的允许情况下完成清算任务以及税务部门的监督管理。

5.3优化税务审计

目前我国的税务审计不够全面,例如出台的文件原则性较多,但针对性较差,不能直接解决问题,审计流程的随意性较大,不能严格把握。在应用到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工作的意识模糊,对法律的应用较差。因此优化税务审计是必经之路。审计工作要与时俱进,时刻地更新策略,补充方法,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在面对数据分析整理的过程中多加利用相关办公软件,运用新的技术与以往的经验相结合,增加高学历,多技能人才。

6结论

企业清算与税务审计是密不可分的,其对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有着较高的要求,且在专业水平方面必须谨记法律法规,深刻地认识企业清算与审计的内涵,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地完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刻地落实法律法规,保证债权人、企业、职工的权利,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在企业清算领域不断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龚研.法务会计在清算中的应用[J].技术与市场,2014(1).

[2]韩如一.试析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讨论[J].企业导报,2015(10):13-14.

[3]侯建伟.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的特征、内涵与意义研究[J].财经界,2017(1):293.

作者:吴慧琳 单位:山东顺驰融盛置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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