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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语言是一种“旨在实现法律行为的意图的语言活动”。法律语言研究根本的目的不应该是解决(一般意义上的)语言学的问题,而应该是解决法律生活的问题。对于中国法律语言研究来说,我们只有首先对“法律”这一行为充分加以定义,才能获得“法律言语行为”的充分定义;得到“法律言语行为”的充分定义,才能逻辑性地提出“法律言语行为”的构成性规则和策略性规则。根据法律言语行为的规则,就能够比较容易地发现法律语言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原中国修辞学会理事、华东修辞学会理事谭永祥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6月28日在芜湖逝世,享年84岁。谭永祥先生是中国当代一位有影响的修辞学家,长期致力于汉语修辞学尤其是修辞格的研究,出版专著10余种,
摘要:法律术语研究需要以法律思维为路径,在法律思维的运作轨迹中发掘术语的生命源头和应用活力;同时,运用共时为主、历时为辅的语言学方法,树立现代术语标准化的意识,法律术语研究的方法体系才能稳固,法律术语的研究才可能科学有效。
摘要:在法律活动中,活动参与人总是根据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和活动的环境,积极使用修辞手段,加强话语的效果。因此,我们提出一个法律修辞模式,并用语言材料进行更进一步的论证。
摘要: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真正实现法治,就必须让普通老百姓知法并且懂法。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有助于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
摘要:易读性测量是“估量一个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段文字时能否成功的一种测量方法”。现今易读性测量的公式已被广泛应用于许多领域,但是我国法律语言的易读性研究则几乎是个空白。法律语言要实现自己的有效性,就不能不考虑自己的易读性。我国的法律语言的易读性如何测量,除了国外研究通常关注的句子长度、不同字词的百分比、介词短语的数目、冷僻字数目等,还有其它不少因素需要考虑。
摘要:法律语言易读性关乎法律的公平性。法律语言的易读性体现在各个语言的层面,其中,词汇的易懂性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摘要:目的原则指出人的行为是具有目的导向的,辩护词作为刑事审判中一种重要的言语行为更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本文运用目的原则从刑事辩护词的构成来分析其语言规范。
摘要:“法官后语”是附注在判决书尾部之后的一段对当事人有教育意义的话。法官后语的目的是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教育,它包括法官的道德评价、道德情感、道德理想等具体内容。“法官后语”的特定目的使得它获得了独立的语篇地位,总目的与子目的将语篇有机地连贯在一起而成为一个整体。“法官后语”为了达到它的目的,它在说理方式上大量地诉诸情感,广泛地使用各种修辞手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是“法官后语”常用的说理方式。“法官后语”采用的是文学化的语言。引用、时偶、排比是法官最常用的几种修辞手法。
摘要:本文以哈桑提出的实现语境构型的语义资源构型——语类结构潜势(Generic Structure Potential,GSP)为理论框架,以当前中国民事一审判决书为材料,根据民事判决书的本质在于宣布民事纠纷的裁判结论、解释民事纠纷的裁判过程,分析其语境构型,通过对所选语料的语篇结构分析,提出当前中国民事一审判决书的语类结构潜势。并根据语境与语篇之间的辨证关系,进一步从法律的角度来阐释该语类结构潜势所建构的当前我国民事诉讼的司法公正理念和民事诉讼模式。
摘要:第二届语言接触理论与语言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2006年5月20-日至22日在上海召开。
摘要:由中国修辞学会和浙江树人大学联合主办、浙江树人大学人文学院承办的“修辞与文化国际高级论坛”于5月25-28日在杭州举行。来自海内外18所高校28名代表出席了这次学术会议。
摘要: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法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司法裁判的最终载体。本文尝试从法律词汇、程式语以及语篇三方面对中国和日本两国的刑事裁判文书进行比较,以期揭示出中日两国不同的法律文化。
摘要:民事审判是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利益而进行质辩的场所。本文以真实的庭审话语为资料,以会话分析作为理论基础.对民事庭审中出现频率很高的法官打断现象进行研究,从打断的定义、打断的位置、方式以及打断对于当事人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认为打断现象的出现与民事审判改革中法官的职权和角色定位矛盾有关。法官调整语言策略,对于庭审的顺利进行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摘要:本文是依据两场真实的法庭审判的录音稿写成,从语用学的角度对法庭审判话语中的答话正现象作了初步探讨。文章重点探讨了两个问题:(一)从修正出现的话语范围与合作的角度,以谢格洛夫等的会话修正结构模式为参照,分析了修正的类型及其特点;(二)修正的成因。分析认为,研究跨话轮的修正,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法庭话语的对抗性;法庭话语的对抗性导致修正的成因复杂多样,其中目的性是最本质的原因。
摘要:司法调解语言运用的好坏、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调解行为的效果和最后的结果。因此对调解言语行为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对调解实践的研究,能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调解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法治国家提供借鉴。
摘要:关联理论认为,话语标记语能促进话语的理解,减少听话人处理话语所需什出的努力,推动交际的顺利进行。本文通过对10份近四万字的法院调解语料的分析,结合关联理论中三种语境效果的划分,即加强现时的语境假设、消除现时的语境假设、与现时的语境假设合并产生新的假设,把话语标记语相应地分为三类:换言标记语、对比标记语及推理标记语,并结合语料分析了这三类话语标记语在法院调解中的作用和使用情况。
摘要:法庭问答言语交际有着鲜明的言语交际信息的对抗性,在刑事庭审中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的问答尤其如此。被告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公诉人的提问,常常不作正面回答,而是故意闪避或疏漏答话的信息,由此而体现出各种语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