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是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等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实行全面的行务公开。对涉及接待费用、拓展费用、公车使用、领导干部办公室装修等公共资源的使用事项,实行定期公开,接受全行员工或职代会的监督和评议。三是干部德勤能绩和廉政建设情况,应由干部本人定期向所在单位公开报告,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和测评,并且员工的测评权重不低于60%。四是对干部的考察提拔任用等一律按照制度、程序来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必须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内控合规等部门的意见。五是各级干部应公开本人及家庭的财产,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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