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继续教育计划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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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继续教育计划

篇(1)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8-0017-03

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职前和职后教育的双重任务。在我国社会快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日益壮大、终身教育思想形成社会共识的历史时期,大力发展职后教育是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要和自身发展的战略选择。为做大做强职后教育,高职院校须谋划一个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以指导高职院校的职后教育,支撑高职院校职后教育健康、快速和可持续的发展。

一、恰当定位:以高职之长确立高职在继续教育中的主打领域,与大学继续教育形成差异化发展

继续教育是指一种非学历的成人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其任务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并促进接受教育的人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伴随终身教育思想的日趋深入和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当代继续教育已经发展成为包括学历教育、大学继续教育、各类行业和专业培训的大众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职业教育面对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的宽门类、多样化和灵活性的继续教育,需要根据自身的优势与特色,确立在继续教育中的主打领域。高职院校应利用面向行业企业或地区支柱产业设置的专业群,利用教师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熟悉企业产品和工作过程,利用企业各类员工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实际以及校企联合建立实训基地等优势,提供为行业企业员工培训的项目,这应是高职院校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优势所在。行业企业为提高自身员工的岗位技能,增强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对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具有教学能力的外部培训力量有广泛而迫切的需求,这为高职院校直接服务于企业员工的培训项目提供了客观条件。

大学在继续教育中可充分利用自身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实力强、甚至设有继续教育学院或系等专门机构的资源和人才等综合优势,开展专升本、工程硕士、专业硕士等学历提升教育,举办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和交叉学科应用人才的各种培训班、高级研讨班、讲习班等,如举办培养主管经济的干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应充分利用大学继续教育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利用其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开展科研活动的传统,为继续教育的服务。

美国艾?里斯与杰克?特劳特于2001年首次提出了“定位”理论。今天,“定位”一词已成为最重要的、使用最广泛而频繁的战略术语之一,恰当定位已上升为普适的成功之道。高职院校在继续教育中应扬高等职业教育之所长,确立自身在继续教育中的主打领域,确立与大学差异化发展的继续教育目标,将高职院校作为技能知识的汇聚地,作为各种创新知识不断交流的场所,在职后教育与培训中发挥独特优势。高职院校职后教育与培训的对象,从横向层面看,已由满足就业需要的特定对象拓展到以全民为对象;从纵向层面看,培训层次已从企业基层的技术工人拓展到企业的各层次员工。培训功能体系包括就业劳动预备教育、在职进修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作为职后教育与培训的场所,在高职院校的学习者的学习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新信息和新技能,其学习的目的是更新补充知识、扩大视野、改善知识结构,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本职工作的需要。正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要用终身教育的理念把握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由于现代技术与岗位呈现出多样化和系统性特点,因而使职业技术培训的战线越拉越长,空间越扩越大。目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包括就业前的职业技术教育、从

业后进修和转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等。

二、依托行业:建立校企双向参与、互利互惠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高职院校实质是面向行业企业办学的院校,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对象主要在行业企业,相关继续教育资源也在企业,依托行业企业,强化服务意识,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突出对行业企业的人才支持的贡献率,建立校企双向参与、互利互惠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不二法门。

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也是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根本方针,高职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开展行业企业继续教育,使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继续教育,可充分获得行业企业优质继续教育资源,保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是:有计划地开展行业企业重点人才需求的滚动调查,以保证高职院校专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和有效性;以专业建设带动行业企业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高职继续教育与培训目标和规格的确立,以保证行业企业专业人员培养的适应性;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继续教育计划的制订和修正,以保证教学环节的针对性;校企合作编写高职继续教育教材和聘任兼职教师,以保证继续教育与培训教学的实用性。

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校企合作,不论是高职院校还是企业都需要直面市场,按市场规律自愿参加,按市场原则配置资源,按市场原则共享组织资源并获取利益。可以说,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运作越来越以公平和效益为核心原则,使资源组合达到最佳。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调整相互结合的方式与途径,互利互惠,双向互动,使两种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已成为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在发展产学合作继续教育方面的基本原则。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双向互动,互利互惠,呈现双向性,即高职院校在向行业企业提供各种继续教育服务的同时,行业企业也会不断满足高职院校的各种需要,使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发展成为一种伙伴关系,形成互利互惠、效益良好的长效机制,保障校企合作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为此,必须建立校企双向参与和互利互惠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在高职院校继续教育服务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决定着继续教育的性质、方向和效能。该管理体系涵盖组织机构建置,管理职能划分,各参与主体责、权、利配置与划分,各参与主体议事、沟通和协调程序等相应制度安排。其中组织体系需要建立校企继续教育协调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负责制订或审定继续教育规划与年度继续教育计划,负责审定继续教育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以及师资配置,以确保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配置等符合行业企业继续教育的需求。校企继续教育协调委员会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与监督应贯穿于继续教育教学设计、教学过程组织、课程教学实施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始终。

制度是机制的载体,制度成为校企双方自觉行为之日,也就是机制形成之时。产学合作制度包括组织制度、联系制度和协商制度等。这些制度需要校企双方共商,比如组织制度包括继续教育协调委员会管理制度和协调委员会的章程,用以对协调委员会继续教育相关重大事务进行指导、审议和监督等。结合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具体要求,该委员会应负责审议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联络和督办合作继续教育的事宜,促进和开展校企双方以继续教育项目为纽带,开展有效的继续教育合作以及建立与健全校企合作继续教育校企联系制度和协商制度等。

三、优化要素,区分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对教育资源的诉求,保证继续教育的优质资源

高职职前学历教育和职后培训存在着诸多区别,而培训对象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的年龄层次都有不同的需求。在传授知识上,学历教育的知识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教师告知学生什么是真理;而在培训中,知识主要是被发现的而不是传授的,培训教师只是促进和帮助学员去发现真理。在教学上,学历教育教学以教师为中心,而培训以学员为中心。在培养目标上,学历教育教学注重明确的知识目标,强调信息的获取,而培训虽然也注重目标的明确性,但更强调技巧的掌握,强调学会如何学习等。在教学内容上,学历教育教学内容关注理论性,而培训内容更为突出技能,诸如决策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处理人际关系、进行管理和领导所需的一些软技巧等。在教学方法上,学历教育教学是以学科为中心的,一般采用讲授方式,学生主动参与较少,而培训更突出个性化和多样化,更注意与环境的融合,更强调发挥学员参与的积极性。

高职职前学历教育和职后培训存在的显著区别,决定了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对教育资源的不同诉求,高职院校更要加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的建设,尤其是建设能满足继续教育需要的课程资源和师资资源。课程资源建设的核心是继续教育课程资源的开发与设计,它要符合三大特征:一是培训对象的全员性与个性化。行业企业的员工有着不同学历层次和不同的工作经历,故课程体系应满足各学历层次和各工作年限的员工的学习需要。二是继续教育课程内容的职业性与模块化。继续教育课程要满足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满足进行“知识更新、技能补充、思维变革、观念转变和潜能开发”等需要,为此,要实现继续教育课程的模块化和结构化。继续教育课程模块化是指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所设置的课程要将不同类别的内容归纳在一起,形成若干模块课程。课程的模块化,便于课程设计者厘清设计思路,有条理地进行课程设计,便于企业员工明确、有条理地选择继续教育课程。继续教育课程结构化是指各模块之间应有很好的衔接,每一个模块内部课程之间应有很好的匹配。课程体系中由各课程模块构成的整体课程对培训目标的关照度要高。三是继续教育课程

学时少与方法多,这一特点由成人学习的特点所决定。如企业培训多在岗进行,工学矛盾突出,在职员工离岗培训时间不能太长,成人学习领悟力强,有自己的实践经历,等等,所以包括学习实践经历,继续教育课程主要应给受训者一个整体知识概念,或者为受训者已有的零星知识做梳理与概括。继续教育课程一般安排的时间较短,所以成人学习一般不能采取灌输的方式,需要采用讨论式或研讨式或案例与情景教学等学习方式。

由于行业企业继续教育的教学内容编排、教学风格、教学模式选择和教材准备等要遵从成人受训者的认知规律,因而继续教育师资素质应是职前学历教育教师和企业培训师二者的综合。职后继续教育的教师所需的素质归纳起来可以分为知识、技能、态度与人格魅力三个方面[1]:。1)知识。它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与培训工作相关的知识,比如企业培训的基本理念、培训工作的内容和流程、成人学习的规律与原则等。二类是与培训课程相关的知识,比如从事财务培训的培训师,须精通有关财务的知识。三类是综合的和广泛的各学科知识。2)培训教师所应具备的技能,包括技术和能力两个方面,技术包括授课技术、课程设计技术等;能力包括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等。3)态度与人格魅力。态度即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魅力即气质、能力、兴趣和性格等心理特征的总和。这就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要努力完善自我,以适应职后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为此,一要对从事继续教育的高校教师和企业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等理论的培训,对机关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教学设计、课程开发与设计以及成人教育教学技巧的培训,全面提升从事继续教育教师的岗位胜任能力。二要选送被聘任的从事职后教育与培训的高职院校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公司的培训,通过观摩高水平的现代专业培训公司资深职业化培训师的课程,并将其作为标杆,学习资深职业培训师学习目标的分解技能、知识的传授手段、与学员互动的方式、教授技能的策略、对成人学习特点的把握、课堂教学的控制以及演讲技巧等,使得高职院校从事职后教育与培训的教师不断向职业化培训师转型。三要根据行业企业员工须执照上岗的需要,选派高职院校从事职后教育与培训的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关执照,为高职院校从事职后教育与培训的教师完成行业企业执照培训与鉴定开辟道路,这也是高职院校较之社会专业培训公司从事职后教育与培训的优势所在。四要引进行业企业资深专业人员与高职院校教师共同组成继续教育师资队伍。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和从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因各自均具有其优势和不足,校企合作建设“双师队伍”可为他们提供交流的平台,可取长补短,这将有利于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质量制胜:建立高职院校内外部继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高等教育一直重视教育质量。根据《教育大辞典》的释文,教育质量是指“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的优劣程度”。高职继续教育的质量是高职院校在遵循继续教育规律与科学发展逻辑的基础上,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培养以及提供的服务满足现在和未来的学员个性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需要的程度。

伴随社会继续教育资源越来越丰富,专业化的职业教育机构必将层出不穷,它在行业企业继续教育中势必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应该清楚地看到,专门培训公司越来越受到行业企业的青睐,如民航航空公司、机场、空管机构已将越来越多的原来由高校担当的管理类培训课程请专业培训公司承担。乃至工程技术类的课程设计也有专门的管理咨询公司进入,如中国电信大学几年前就聘请IBN公司进行工程技术课程设计。在这种态势下,高职院校只有高度重视继续教育质量,将继续教育质量看成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唯有推行质量制胜的战略,加强继续教育质量监控,建立高职院校内外部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才能够建立起与行业企业长期、稳定的继续教育战略伙伴关系。

篇(2)

我国的大型或特大型企业大多都对职工继续教育认识比较到位,企业原来基本都具备较为完善的职工继续教育机构,很多企业都有自己固定的技工学校、职工大学、电视大学或职工夜大等等机构。如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公司,不仅有博士后流动站,而且同许多高校都有科研共享共建研究基地,对高层次人才和技术研发人员的继续教育规划、机构、人员、设备等都十分完备。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许多大型国有企业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企业的职工继续教育机构,特别是普通职工的教育机构基本都已被剥离或解散,企业自己的教育培训场所、人员、设备等都不够完善。例如,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公司、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公司等,尽管都有完备的职工教育计划,但由于企业自身没有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场所、人员、设备等,使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不能按期完成。另外,由于一些企业自身的特点,产品订单的不稳定性和用工的不确定性,职工的流动性较强,临时用工现象较为普遍,生产任务和培训时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企业没有时间、精力安排职工的继续教育,而对临时用工培训的成本较高,影响企业的利润发展空间等等因素,都严重的影响着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发展。

2.中型企业的职工继续教育

对于中型企业来说,职工继续教育培训问题大致分为两个层面。对于高科技公司而言,由于产品订单稳定,科技含量较高,产品生产要求较高,企业利润空间较大,企业对职工的继续教育目标明确,都具有完备的职工继续教育计划,且有完善的培训基地和人员,与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合作紧密,针对不同层次的职工,有固定的合作对象,所以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开展顺利。如:陕西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有完备的职工继续教育计划,有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场所、人员、设备等,且与5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的职工教育合作关系,对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从业资格、管理常识、服务意识等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培训。从另一个层面来说,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多为大企业的配套产品,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生产要求不高,这类企业对职工继续教育的认识不十分到位,企业缺乏长期的人才开发战略,投入的资金、人员、精力等较少,与高等学校及教育机构合作较少,加之企业自身没有或有少量的培训场所和设备等原因,职工继续教育开展情况不尽人意,对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3.小微企业的职工继续教育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目前多为刚刚起步的民营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很小,用工数量有限,很多企业为销售或服务类企业,企业很少有完备的职工继续教育计划和规划,也很少有专门的职工继续教育场所、人员、设备等;部分企业只对新上岗职工有一些最简单的培训,企业对职工继续教育缺乏基本认识,职工继续教育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很少或基本没有,企业用工多处于临时状态,员工流动性和不稳定性较强。

4.外资企业的职工继续教育

对于外资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来说,对职工的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有清醒认识,将职工继续教育上升到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高度。很多企业有自己的培训基地、设备、人员,具有完善的职工继续教育规划,与国内外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联系紧密。如日本欧姆龙企业集团,不仅在中国有自己的欧姆龙大学,对公司在中国的8个企业的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和继续教育外;还与一些高校合作,将企业员工继续教育前移,在这些学校开设“订单班”,开展有针对性的订单培养。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培养目标、课程方案;共同授课、共同管理、共同考核,企业每年投入巨资用于订单班的管理和奖学奖教金;投入巨资为学校捐建实训基地,定期为订单班举办各类活动,一些课程直接由日本本部派专家授课。

二、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存在问题初探

综观我国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现状,发现我国企业职工继续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观念落后,认识不足

通过我们在陕西地区装备制造企业的调查发现,很多企业对职工的继续教育观念落后,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将继续教育看作单纯的投入,尽可能地减少继续教育人数和费用,部分管理者认为继续教育多是务虚,不但耽误时间、影响工作,而且增加成本支出。部分企业认为员工只要掌握了基本的操作技能即可,不需要继续教育,而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可以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继续教育是“软任务”,是职工自己的任务,企业可搞可不搞,把继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部份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取消或缩编了原有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把职工继续教育任务只作为人力资源部门一个很小很小的职责,缺乏完善的职工继续教育体系和奖惩体系。部分企业重视研发创新团队的继续教育,而忽略了基层职工和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

2.生产用工与继续教育时间安排矛盾突出

调研发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认为,职工继续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没有充足的时间。究其原因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企业都实行了定岗定员的管理制度和用工制度,尽管一些企业对职工的继续教育要求比较迫切,但缺乏长远计划和周密安排。一旦部分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和管理带来很大的冲击,企业将面临人员紧张和岗位空缺问题,没有富裕的职工顶替岗位。另有一部分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产品订单不稳定,导致用工的不确定性,职工的流动性较强,临时用工现象较为普遍,生产任务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之间矛盾突出,企业没有时间、精力安排职工的继续教育,而对临时用工培训的成本较高,严重影响企业的利润发展空间等等因素,这些问题都严重地影响着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发展。

3.继续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教育手段单一

就目前职工继续教育的整体情况来说,缺乏完整的科目指南,很多企业都是临时抱佛脚;企业与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沟通渠道不畅,没有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目标、设置培养内容,且缺乏有效考核和检验方法,继续教育效果不明显,企业没有感受到职工继续教育带来的效益。一些企业只重视高层次人才的继续教育,而忽略了普通员工的继续教育;一些企业过分强调技能水平的继续教育,不注重知识和素质的继续教育,忽视了继续教育与企业文化的有机结合。另外,在继续教育手段方面,大多仍采用黑板加粉笔的“满堂灌”形式,很少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和具体实际而采取“专家讲座”、“案例教学”、“现场模拟”、“技术比武”等新的教学方法,没有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等高科技手段结合起来进行培训,教育手段单一,难以激发学员的求知欲。

4.企业职工继续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职工继续教育属后学历教育,往往无法立即对企业产生经济效益,影响了部分企业,包括个人对继续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一些地区、部分企业受财政收入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对继续教育投入的资金、人力、设备很少或根本没有专项投入,从而加重了企业职工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了企业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部分企业对继续教育投入的资金、设备、人力不足,使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受到限制,只能维持一般性的基本培训,难以取得更大成效。

5.教育机构和企业间缺乏畅通的沟通渠道

由于继续教育立法工作滞后,目前还没有构成相互配套的继续教育法规体系,教育机构和企业间缺乏畅通的沟通渠道,出现两张皮现象。尽管部分企业对职工继续教育的要求比较迫切,但苦于无法与高等教育机构沟通,而学校也无法详细地了解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双方都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完善的企业职工继续教育体系,许多企业没有完善的职工继续教育规划,或有规划而无法实施,企业缺乏职工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三、高职院校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途径探索

几年来,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与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高职院校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途径,即组建实体—共同管理—规范运作—保证效果—互利共赢。

1.组建实体

针对企业对职工继续教育的认识不足和继续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课程设置不连贯、教育机构和企业间沟通渠道不畅等现实问题,陕西工院于2008年牵头组建了陕西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将企业和学校捆绑为实体。按照集团章程规定,学校要积极承担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企业及时将各自的培训计划、培训要求等上报集团,集团理事会办公室根据这些要求和各个学校的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实验实训基地等具体情况,将企业的培训计划进行整合,最后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举办各型各类培训班。如此有效地克服了企业和学校的两张皮现象,不仅使企业的职工继续教育规划落到实处,而且也充分地发挥了各个学校的专业优势、师资优势、设备优势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该集团共有企业38家、学校13家。

2.共同管理

对于不同类型的培训班,理事会办公室采用校企紧密结合、共同管理的方式。校企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共同授课、共同考核。有效地克服了培训目标不合企业要求、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企业不直接参与、缺乏对各自职工的有效管理等现实问题。最大限度地克服了生产任务与培训时间、临时用工与长期用工等矛盾。对于大中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长期用工问题,集团鼓励企业在学校设置订单班,对订单班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共同监督、共同授课。到目前为止,我院共有各类订单班30个,企业为订单班设置奖学奖教金每年几百万元。如日本欧姆龙订单班,企业每年为订单班设置40万元的奖学奖教金,并派专门的辅导员协助学校管理,该订单班约四分之一的课程由企业直接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规范运作

为了使各类培训班的工作落到实处并规范运作,陕西工院专门为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分别有《陕西工院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管理规定》、《陕西工院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陕西工院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教师聘任管理办法》、《陕西工院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办法》、《陕西工院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管理办法》等十一个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效果

为了保证培训的效果,理事会办公室针对不同企业、不同项目、不同类型的培训,分别签订培训协议,校企共同制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等,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共同授课。培训地点既可以设在学校,也可以设在企业。既要强调培训的系统性、逻辑性、完整性,又要突出各个企业的文化根基,满足各个企业的特殊要求,使企业真正体会到职工继续教育带来的优势和好处。与此同时,学校还协助企业在学校的实训基地举办各类企业职工比武大赛等活动。到目前为止,陕西省总工会全省企业职工技能大赛(车工、钳工、铣工、磨工)比赛现场落户我院,学院同时成为陕西省总工会参加全国企业职工技能大赛训练基地;陕西省省委组织部每年的“车工、钳工、铣工、磨工”技能大赛基地;陕西省教育厅、人社厅“中级工”、“高级工”资格认证与培训基地。2012年以来,陕西工院共举办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班36个,共计培训职工2859名,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互利共赢

通过组建实体、共同管理、规范运作等措施,最终建立起了校企互利共赢的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和途径,不仅使企业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了职工继续教育带来的好处,有效地提升了职工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利润空间;而且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篇(3)

“十二五”期间,是国家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改造升级,必然导致企业生产中科技运用含量的增加,必然要求提高一般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这就迫切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难以满足现代产业结构的升级改造,所以高职院校应积极推进与中职教育的全方位合作,系统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

1.2终身教育背景下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中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过于“准确”,过于倾向基础的岗位技能培训,而忽视了文化知识的培养,中职毕业生虽有“一技之长”,但缺少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面较窄,缺乏继续学习的能力,造成学生缺乏后劲,不利于自我发展和继续提高。引入继续教育形式,不仅可以提高中职学生的文化水平,强化其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为学生今后的“终身学习”打下必要的基础,为他们今后步入社会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促进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1.3高职院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十二五”期间,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将发生结构性的变化,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模式将实现战略性转移,即从目前以统招生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职业教育形式,走向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并重发展的道路,形成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开放的办学格局。继续教育是学校发挥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窗口,将成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4中职学生提升素质和能力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于高层次、复合型、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导致中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紧张,中职学生要求提高学历层次、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需求也不断增长。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全面,紧贴社会需求,中职在校学生参加,可以使他们充分利用在校学习的业余时间多学知识,学习一些在课内没有接触到的知识和技能,又可以早日提高学历层次,为就业打基础;中职毕业的学生参加,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同时能获得学历层次的提高,为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打基础。

2、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与中职教育沟通衔接的模式

2.1“推荐就业+岗位培训+学历”模式。

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合作,把中职三年级学生批量推荐给用工企业,采用“岗位培训+学历”的形式让学员既提高技能又获得大专学历。由于到企业的人数是批量的,我们可以到企业上课。这种模式对于学生是有利的,既能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又提高了他们的岗位技能,通过成人高考的学员还可以获得成教大专学历;对于企业也是有利的,因为,这种方式解决了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同时,学生在其学历教育学制内一般不会离开企业,避免学生短期流出企业,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对于学校,继续教育服务规模得以扩大,形成共赢局面。

2.2“岗位技能提升+学历”模式。

高职院校与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合作,招收行业内的具有中职教育经历的企业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同时要求学员参加当年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成人高考的学员,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与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接轨。为了体现高职院校继续教育服务在职从业人员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功能,成人高考招生录取时采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方式进行。对于行业企业推荐的优秀员工,招生录取时可采用照顾加分政策(可与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照顾政策累计加分)。

2.3“岗位培训+技能证书”模式。

高职院校与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合作,招收行业内的具有中职教育经历的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转岗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同时要求学员参加技能鉴定和非学历考证,不断提升学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更好(下转第269页)的为行业企业服务。

3、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与中职教育沟通衔接的实施策略

3.1完善组织领导,提供政策支持。

要保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与中职教育的有效沟通与衔接,必须成立一个由省、市教育行政和教育科研专家与中高职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组成的沟通衔接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文件政策,统一领导沟通衔接工作,共同研究和解决沟通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应成立由中高职学校相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领导专家组成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委员会,明确规定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行业企业等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的责、权、利,不断完善沟通衔接工作,提供沟通衔接工作的组织保证,推动沟通衔接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

3.2加强宣传合作,拓宽合作平台。

加强校校合作,扩大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在中职学生实习阶段介入高职继续教育项目的招生宣传,不断提高中职学生继续教育项目的参与率,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校企合作,以订单式培训为主导,以校企合作培训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企业内中职学生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学历提升等工作,提升企业员工素质和技能,增强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力。

3.3实施专项计划,提升办学实力。

要保证与中职教育的有效沟通与衔接,高职院校应不断创新,提升继续教育办学实力。推进“师资建设计划”,建立以专业教师作支撑,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为主导的继续教育师资库,建立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制度,建立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带头人制度,形成以名师推特色,以特色促发展的良性发展态势;推进“队伍建设计划”,构建一支由专业、兼职、学生勤工俭学等组成的继续教育从业人员队伍,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市场意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特色项目计划”,重点打造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继续教育项目,以特色打品牌,以品牌促发展,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推进“基地建设计划”,建立各类校内外继续教育基地,重点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继续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企业订单式培养,培养更多符合企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

3.4建立质量监控保障体制。

篇(4)

 

一、继续教育的概念界定 

 

1.继续教育含义 

“继续教育”这一词语最早出现于欧美国家,出现之初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对一些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再次的、必要的专门培训,以便其能完全掌握迅速更新的生产技术,适应生产的需要。我国继续教育的概念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应运而生,较之欧美国家,出现较晚。20世纪70年代末期,清华大学张宪宏教授首次在国内引进“继续工程教育”这一与国际接轨的名词和概念。 

狭义上的继续教育是指,向接受了某种教育后的某些特定人员(尤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技能拓展、社会规范或情感等方面的高层次的进一步追加教育。而广义上的继续教育则是指,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目前,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是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含义的特殊性 

高职是职业教育的高等阶段,高职院校是省级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建设情况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主要目的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专业技术型人才。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由于其必须帮助本校毕业学生实现学历层次提升的需求、帮助本校毕业学生具备企业所需的技能、帮助地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因此,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含义就包含了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两个层次需求,继续教育对象也分别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别。 

 

二、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功能 

 

1.社会发展的需求 

继续教育在整个终身教育的体系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是终身教育的核心组成,它是正规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因其具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功能、拥有大批的高技术专业人才、拥有大量的教学资源和实验实训场地等特点,很自然地承担了建立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学习的重要使命。高职院校中对企业人员的回炉培训、对即将毕业高职生的再培训及学历教育,可以帮助员工和高职毕业生尽快适应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实现校企无缝对接,这在无形中也将推动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 

 

2.高职生的需求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定义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2007年统计显示,全国已有高职院校1109所,在校生人数数量庞大,占全国高校总人数的50%以上,高职教育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是迅速的。 

但是,在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想中,高职教育被等同成为次等教育,高职院校被等同成为大专院校,高职毕业生也被简单地定位为“蓝领”,高职院校成为落榜生的归宿,成为家长和学生无奈的选择,生源质量无法提高。另外,在就业过程中,学生也往往被一纸文凭拒之门外,调查显示,在高职院校的学生和家长中,有60%以上的家长希望学生能有继续教育和继续学习的机会,正规、便捷的学历教育需求便随之出现。 

从麦可思公司对2009届高职院校毕业生调查中可以看出,58%的学生认为学校的课程教育无法满足初级职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学生对专业技能的实战训练和专业技能再教育也有着迫切的需求。 

 

3.高职院校的需求 

如何增强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如何创立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如何在确保正常全日制教育的前提下,拓宽思路、利用资源、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如何真正实现“两条腿走路”,这些问题和思考都催生了在高职院校中发展继续教育力度的渴求。 

高职院校要更好地发挥职业院校高级形态这一使命,要更好地满足学生对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的需求,要在确保全日制教育的基础上创造经济效益,就必须深入研究继续教育长效运行机制,研究出更多的继续教育项目,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现状分析 

 

1.领导重视不够 

由于高职院校的发展重点在于全日制教育、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精品课程建设及课题建设等,多年来,继续教育仅仅被看成是利用学校剩余教学资源进行创收的途径,因此,高职院校对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是不够的,继续教育和全日制教育的互补关系未被重视,继续教育的资金来源、机制建立等都受到制约。 

然而,只有加强领导重视程度,强化制度落实,提升制度的执行能力,继续教育的发展才能有前途可言。我国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相信,在未来几年内,继续教育在高职院校中一定会良性发展。 

 

2.市场意识不强 

目前,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很少有人对市场进行调研,很少注重市场需求的变化,缺乏竞争和创新意识,没有新项目开拓,导致整个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体制缺乏活力。 

另外,继续教育虽然是终身教育的一部分,从国家政策层面而言相当重视,但是,继续教育的文凭在涨工资、晋升、提干等方面却与全日制文凭存在差距,这也使得继续教育的招生受到了影响,招生宣传明显无力。 

要发展继续教育的规模,就必须从源头出发,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与多方取得交流和联系,开拓真正有市场潜力的继续教育项目,扩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全体动员,招生市场必定会有所突破。从2010年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简章中,我们可以明显发现,以前出现较多的学历“全日制”要求已经删除,从这一举措中也可以看出国家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恒心和力度。 

 

3.管理体制不顺 

由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继续教育的管理只限于招生和发证两个环节,因此,继续教育的中间过程往往被忽略,增强办学质量意识不强,继续教育往往被认为是花钱买证的一种形式,社会认同度和社会信誉急剧下降。 

同时,管理体制的不顺还表现在各机构办学水平良莠不齐、培训市场杂乱无序、管理人员缺编等方面。更大的缺陷在于校企深入合作不够,继续教育既缺教育对象,又缺培训人员,面对巨大的市场,继续教育却无法迈步前进。 

只有理顺管理体制,固定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专项工作人员、市场调研员等角色,真正形成顺畅的运行机制,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才有出路。 

 

四、“三位一体”模块的搭建 

 

1.自学考试本科教育模块 

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仅江苏省就有441.6万人次报考自学考试,开考215个专业,培养自考毕业生17.8万人,占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14所大学5年毕业生数的总和,可见,自学考试规模日益增加,规范性日益完善。在高职院校中,由于大半以上的家长和学生对本科学历教育都有需求,因此,在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体制中肯定要搭建“自学考试本科教育模块”。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它的特点是适用性强、开放性大、灵活性高、费用低等。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家庭贫困、学有余力、有恒心的学生。学生可以从进校开始就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自主选择自学考试的学科和科目,自行制订学习和考试阶段性计划,自己报名参加课程考试,只要通过国家规定的课程便可取得学历。但是,这种自考形式并不适用于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因为自考强调的是自学,这种额外负担的学习可能会加重其本身的学业负担,导致课程学习困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心理负担及心理疾病。因此,应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种学习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专门的考试报名点,帮助有需要的学生。 

(2)自学助学考试(专接本) 

自学助学考试,俗称专接本,又称小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教学过程管理和学业考试管理相结合的一种方式,江苏省自2008年以来出台文件实施专接本的继续教育方式。简单而言,就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即将进入大三顶岗实习前,选择与高职院校所学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及对应的学校对接学习,在两年弹性学制内,在高职院校直接完成全日制的本科学习。 

这种形式的学习可以帮助高职院校学生实现第一学历为本科的要求,而且还可以拿到学位证书,同时又由于其本身属于自考系列,社会认可度也较高。但是,由于这种学习形式采用免试入学、宽进严出的方式,学生的学习压力和学习负担也较重,有些学生会由于一两门课程没能通过而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因此,这种学习模块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未来意向性工作对学历要求较高、不需要马上工作养家、学有余力、抗压能力较强的学生。 

2.成人高考系列教育模块 

(1)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专科起点升本科,俗称专升本,它是国民教育系列下成人教育系列,学生取得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后的任何时间报名参加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并进行学习,它是一种边工作边读书的形式,在高职院校内开展这种继续教育模块,多采取函授和当面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教育方式由于通过率高、学习轻松、可以工作学习兼顾,适用于所有高职院校学生,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学习模式的高通过率,所以含金量不高,更不能实现第一学历为本科的要求,因此,对学历要求高的学生就不适用。 

(2)高中起点升高职(高职、高专) 

高中起点升高职的教育模块,主要针对部分高考没有考上本专科的学生,在高职院校中专门设立这种模式,可以帮助高职院校丰富继续教育系列的内涵。 

 

3.专业技能再教育模块 

高职院校成立的重要使命就是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专门人才,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便体现为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充足、技术应用型人才储备多等,因此,在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模块搭建中加入专业技能培训模块就非常有必要了。这种专业技能再教育模块可以设立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在学生进入社会工作之前,安排专门的校企对接式专业培训,以学以致用为原则,以企业的当前或长远需求、职业道德培养、最新技术应用为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帮助学生快速、系统地再次学习专业知识,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 

同时,这种专业技能再教育模块也可以通过对企业特殊需求学员培训的方式,帮助更多的企业人士掌握专业技能,高职院校也可以更好地完成专业技能传授、服务地方经济的历史使命,也可以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力度。 

 

五、“三位一体”长效运作因素分析 

 

1.真正实现“学分对接” 

尽管高职教育和本科教育有着各自不同的目标和任务,但是两者之间在课程设置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无论是高职还是本科均已实现学分制计划的教育模式,那么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与高职院校本来的课程设置之间应具备学分互认和学分对接的意识,这样学生就不用重复学习已经学过的知识,节约时问学习更多的新知识和理念。 

在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应主动与高校或技能培训机构沟通,加强多方面的交流合作,制订出合理的实施计划。例如:在自学助学考试(专接本)教育模块中,可将高职院校学分制计划与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进行对比和研究,将教学要求相同和学分相同的课程实现学分互认,将学生此门课程的高职院校成绩直接计人本科学习段的学习成绩。再如:在专业技能再培训教育模块中,技能培训的理论部分内容可以融入高职院校的学分制计划中,将理论学习和简单操作的内容融入高职院校的课程和实训中。 

 

2.真正实现“时间对接” 

在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中,学习时间相对较短将成为继续教育的重要绩效点。因此,在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与相关主管部门、本科院校加强沟通与交流,争取将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过程与继续教育过程相融合,节约时间成本。例如:在专接本教育模块中,江苏省教育厅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将学生大三这一年做了融通处理,合并完成,为学生节省了一年的时间,受到学生的欢迎。 

 

3.真正实现“资源对接” 

在高职院校中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校企合作交流平台、专业技术教师、实验实训设备,因此,高职院校应真正利用好资源,在继续教育过程中实现资源对接。例如:在专业技能再培训教育中,运用校企合作平台,可以借助德国“双元制”教育经验,借助“订单式培养”手段,更好地完成资源对接。 

 

篇(5)

一、继续教育的概念界定

1.继续教育含义

“继续教育”这一词语最早出现于欧美国家,出现之初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对一些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再次的、必要的专门培训,以便其能完全掌握迅速更新的生产技术,适应生产的需要。我国继续教育的概念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应运而生,较之欧美国家,出现较晚。20世纪70年代末期,清华大学张宪宏教授首次在国内引进“继续工程教育”这一与国际接轨的名词和概念。

狭义上的继续教育是指,向接受了某种教育后的某些特定人员(尤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技能拓展、社会规范或情感等方面的高层次的进一步追加教育。而广义上的继续教育则是指,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目前,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是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含义的特殊性

高职是职业教育的高等阶段,高职院校是省级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建设情况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主要目的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专业技术型人才。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由于其必须帮助本校毕业学生实现学历层次提升的需求、帮助本校毕业学生具备企业所需的技能、帮助地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因此,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含义就包含了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两个层次需求,继续教育对象也分别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别。

二、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功能

1.社会发展的需求

继续教育在整个终身教育的体系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是终身教育的核心组成,它是正规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因其具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功能、拥有大批的高技术专业人才、拥有大量的教学资源和实验实训场地等特点,很自然地承担了建立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学习的重要使命。高职院校中对企业人员的回炉培训、对即将毕业高职生的再培训及学历教育,可以帮助员工和高职毕业生尽快适应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实现校企无缝对接,这在无形中也将推动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

2.高职生的需求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定义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2007年统计显示,全国已有高职院校1109所,在校生人数数量庞大,占全国高校总人数的50%以上,高职教育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是迅速的。

但是,在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想中,高职教育被等同成为次等教育,高职院校被等同成为大专院校,高职毕业生也被简单地定位为“蓝领”,高职院校成为落榜生的归宿,成为家长和学生无奈的选择,生源质量无法提高。另外,在就业过程中,学生也往往被一纸文凭拒之门外,调查显示,在高职院校的学生和家长中,有60%以上的家长希望学生能有继续教育和继续学习的机会,正规、便捷的学历教育需求便随之出现。

从麦可思公司对2009届高职院校毕业生调查中可以看出,58%的学生认为学校的课程教育无法满足初级职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学生对专业技能的实战训练和专业技能再教育也有着迫切的需求。

3.高职院校的需求

如何增强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如何创立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如何在确保正常全日制教育的前提下,拓宽思路、利用资源、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如何真正实现“两条腿走路”,这些问题和思考都催生了在高职院校中发展继续教育力度的渴求。

高职院校要更好地发挥职业院校高级形态这一使命,

要更好地满足学生对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的需求,要在确保全日制教育的基础上创造经济效益,就必须深入研究继续教育长效运行机制,研究出更多的继续教育项目,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现状分析

1.领导重视不够

由于高职院校的发展重点在于全日制教育、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精品课程建设及课题建设等,多年来,继续教育仅仅被看成是利用学校剩余教学资源进行创收的途径,因此,高职院校对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是不够的,继续教育和全日制教育的互补关系未被重视,继续教育的资金来源、机制建立等都受到制约。

然而,只有加强领导重视程度,强化制度落实,提升制度的执行能力,继续教育的发展才能有前途可言。我国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相信,在未来几年内,继续教育在高职院校中一定会良性发展。

2.市场意识不强

目前,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很少有人对市场进行调研,很少注重市场需求的变化,缺乏竞争和创新意识,没有新项目开拓,导致整个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体制缺乏活力。

另外,继续教育虽然是终身教育的一部分,从国家政策层面而言相当重视,但是,继续教育的文凭在涨工资、晋升、提干等方面却与全日制文凭存在差距,这也使得继续教育的招生受到了影响,招生宣传明显无力。

要发展继续教育的规模,就必须从源头出发,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与多方取得交流和联系,开拓真正有市场潜力的继续教育项目,扩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全体动员,招生市场必定会有所突破。从2010年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简章中,我们可以明显发现,以前出现较多的学历“全日制”要求已经删除,从这一举措中也可以看出国家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恒心和力度。

3.管理体制不顺

由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继续教育的管理只限于招生和发证两个环节,因此,继续教育的中间过程往往被忽略,增强办学质量意识不强,继续教育往往被认为是花钱买证的一种形式,社会认同度和社会信誉急剧下降。

同时,管理体制的不顺还表现在各机构办学水平良莠不齐、培训市场杂乱无序、管理人员缺编等方面。更大的缺陷在于校企深入合作不够,继续教育既缺教育对象,又缺培训人员,面对巨大的市场,继续教育却无法迈步前进。

只有理顺管理体制,固定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专项工作人员、市场调研员等角色,真正形成顺畅的运行机制,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才有出路。

四、“三位一体”模块的搭建

1.自学考试本科教育模块

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仅江苏省就有441.6万人次报考自学考试,开考215个专业,培养自考毕业生17.8万人,占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14所大学5年毕业生数的总和,可见,自学考试规模日益增加,规范性日益完善。在高职院校中,由于大半以上的家长和学生对本科学历教育都有需求,因此,在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体制中肯定要搭建“自学考试本科教育模块”。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它的特点是适用性强、开放性大、灵活性高、费用低等。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家庭贫困、学有余力、有恒心的学生。学生可以从进校开始就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自主选择自学考试的学科和科目,自行制订学习和考试阶段性计划,自己报名参加课程考试,只要通过国家规定的课程便可取得学历。但是,这种自考形式并不适用于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因为自考强调的是自学,这种额外负担的学习可能会加重其本身的学业负担,导致课程学习困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心理负担及心理疾病。因此,应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种学习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专门的考试报名点,帮助有需要的学生。

(2)自学助学考试(专接本)

自学助学考试,俗称专接本,又称小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教学过程管理和学业考试管理相结合的一种方式,江苏省自2008年以来出台文件实施专接本的继续教育方式。简单而言,就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即将进入大三顶岗实习前,选择与高职院校所学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及对应的学校对接学习

,在两年弹性学制内,在高职院校直接完成全日制的本科学习。

这种形式的学习可以帮助高职院校学生实现第一学历为本科的要求,而且还可以拿到学位证书,同时又由于其本身属于自考系列,社会认可度也较高。但是,由于这种学习形式采用免试入学、宽进严出的方式,学生的学习压力和学习负担也较重,有些学生会由于一两门课程没能通过而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因此,这种学习模块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未来意向性工作对学历要求较高、不需要马上工作养家、学有余力、抗压能力较强的学生。

2.成人高考系列教育模块

(1)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专科起点升本科,俗称专升本,它是国民教育系列下成人教育系列,学生取得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后的任何时间报名参加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并进行学习,它是一种边工作边读书的形式,在高职院校内开展这种继续教育模块,多采取函授和当面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教育方式由于通过率高、学习轻松、可以工作学习兼顾,适用于所有高职院校学生,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学习模式的高通过率,所以含金量不高,更不能实现第一学历为本科的要求,因此,对学历要求高的学生就不适用。

(2)高中起点升高职(高职、高专)

高中起点升高职的教育模块,主要针对部分高考没有考上本专科的学生,在高职院校中专门设立这种模式,可以帮助高职院校丰富继续教育系列的内涵。

3.专业技能再教育模块

高职院校成立的重要使命就是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专门人才,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便体现为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充足、技术应用型人才储备多等,因此,在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模块搭建中加入专业技能培训模块就非常有必要了。这种专业技能再教育模块可以设立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在学生进入社会工作之前,安排专门的校企对接式专业培训,以学以致用为原则,以企业的当前或长远需求、职业道德培养、最新技术应用为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帮助学生快速、系统地再次学习专业知识,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

同时,这种专业技能再教育模块也可以通过对企业特殊需求学员培训的方式,帮助更多的企业人士掌握专业技能,高职院校也可以更好地完成专业技能传授、服务地方经济的历史使命,也可以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力度。

五、“三位一体”长效运作因素分析

1.真正实现“学分对接”

尽管高职教育和本科教育有着各自不同的目标和任务,但是两者之间在课程设置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无论是高职还是本科均已实现学分制计划的教育模式,那么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与高职院校本来的课程设置之间应具备学分互认和学分对接的意识,这样学生就不用重复学习已经学过的知识,节约时问学习更多的新知识和理念。

在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应主动与高校或技能培训机构沟通,加强多方面的交流合作,制订出合理的实施计划。例如:在自学助学考试(专接本)教育模块中,可将高职院校学分制计划与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进行对比和研究,将教学要求相同和学分相同的课程实现学分互认,将学生此门课程的高职院校成绩直接计人本科学习段的学习成绩。再如:在专业技能再培训教育模块中,技能培训的理论部分内容可以融入高职院校的学分制计划中,将理论学习和简单操作的内容融入高职院校的课程和实训中。

2.真正实现“时间对接”

在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中,学习时间相对较短将成为继续教育的重要绩效点。因此,在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与相关主管部门、本科院校加强沟通与交流,争取将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过程与继续教育过程相融合,节约时间成本。例如:在专接本教育模块中,江苏省教育厅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将学生大三这一年做了融通处理,合并完成,为学生节省了一年的时间,受到学生的欢迎。

3.真正实现“资源对接”

在高职院校中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校企合作交流平台、专业技术教师、实验实训设备,因此,高职院校应真正利用好资源,在继续教育过程中实现资源对接。例如:在专业技能再培训教育中,运用校企合作平台,可以借助德国“双元制”教育经验,借助“订单式培养”手段,更好地完成资源对接。

4.真正实现“知识点对接”

在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应注重知识点的衔接和再学习,应区别

篇(6)

1、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职教专题的调研工作。重点开展对“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改革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等问题的调研,并对调动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性、农村职业教育等问题开展深入的课题研究。

按照教育部《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公告精神,动员各地学会和下属机构积极参与,并对职业教育战略专题调研和《规划纲要(草案)》展开大讨论,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学会网站开辟《谋划职教改革发展》专栏,并开展“我为职教献计献策”征文活动。

2、配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学会积极参与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并做好会后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德育工作委员会为主)

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程,年内上报国务院审议”的安排,配合教育部相关司局,参与修订工作。

4、配合教育部“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基本标准,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积极参与相关研究、试点工作,并作为《规划纲要》的课题研究。

5、迎接国庆60周年,学会和分支机构举办庆祝活动。高职研究会组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与机构评选”活动。

二、开展职教学术研究和评选表彰活动,提高职教社会影响力

1、围绕教育部2009年工作要点,制定学会2009年工作计划,召开2009年工作会议。

2、以“抓住机遇和挑战,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主题,举办2009年学术年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策划,进一步提高年会质量。年会期间召开学会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3、举办第二届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高峰论坛。(拟成立的民办职业教育分会负责)

4、举办首届 “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 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全国农业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农村与农业委员会)

5、举办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评选表彰活动。

6、修订、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条例》(草案),启动第二届 “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学术委员会)

7、举办第五届“中青年职教论坛”,开好“2009年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学术委员会)

三、开展职教科研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继续完成以学会名义开展的国家级的职业教育课题研究。

做好学会2008-2009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并出版《优秀成果选萃》。(学术委员会)

做好教学、德育、管理、高职、农村与农业、轨道交通、卫生、职高等分支机构开展的科研教研课题工作,以及相关的评奖活动。课题研究和评奖活动中,要把提高研究和活动的质量摆在突出的位置。

2、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促进新教材编写、审定和其他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德育工作计划委员会)

3、办好各分支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等形式的活动。务须做到认真准备、精心策划、广泛参与、提高水平。

组织好教学工作计划委员会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各种教学竞赛活动,以及部分专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和教学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办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支持分支机构办好农业、医药、护理和轻工食品等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5、配合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在天津举办第七届全国职教现代技术装备(教材)展览会。

6、合作开展第十一届全国职教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搞好期刊编辑、高职、商科、德育、学生、管理、卫生、轻工、教材等分支机构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采取措施,不断提高论文水平。

启动学术委员会主办的“优秀职业教育硕士(博士)论文”评选活动。

四、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科学决策服务

1、继续组织力量进行农业职业教育资源、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查。(分别由农村与农业、少数民族、期刊编辑专业委员会组织)

2、就当前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应对,举办高层次形势报告会,加强行业学会间的沟通联系。(轨道交通委员会为主,相关行业协会配合,秘书处协调)

3、围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专题,继续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办好管理、高职以及其他分支机构举办的相关课题研讨和培训。

4、开展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高职研究会举办“与高职毕业生在一起”的主题会议。

5、针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职业指导专项调研,做好职业指导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职业指导专业委员会)

6、配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开展“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做好“中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发展报告”的编纂工作。(师资专业委员会)

7、继续开展职教科研(教研)机构调查,筹备职教科研工作会议。开展中专学校实训能力建设专项研究和精品专业建设方案展评。(科研、中专委员会)

五、开展国内外校长教师培训,加强境内外交流合作

1、继续组织学会和分支机构开展的职教院校长和教师的国内培训交流活动。(培训交流部)

开展东西部职教合作交流和调研。(职业高中、卫生)

2、继续开展创业教育活动,组织好研讨和经验交流。(培训交流部为主)

3、继续组织职教工作者和教师赴国外(境外)考察和培训交流活动。(培训交流部负责)

4、筹备举办2010年 “国际职业教育论坛”。(学术委员会负责)

继续开展职教装备国际交流。搞好商科、轨道交通、医药、轻工等分支机构的对外交流活动。

5、组织开展对香港职业教育的考察,加强与香港职业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

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益

1、办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各地方学会、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都应成为网站的地方编辑站,学会网站要加强对其指导和帮助。推动学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办公和网络传输,提高工作效率。

2、扩大和健全学会组织,增强学会活力,改进单位会员入会办法。重视吸收民办职业院校和民营企业为会员单位。做好理事会已同意成立的新分支机构的申报工作。

篇(7)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教育民生的重大问题。省长政府工作报告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中,教育是重要方面,涉及6项,务必坚决落实好。第一,扎实推进学前2011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省定45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任务。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调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加强跟踪指导和检查,及时向社会发布进展情况,强化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在推进硬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同时加强软件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第二,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省政府与地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各项承诺,以国家标准化建设项目为牵动,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坚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进一步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和择校。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稳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积极落实校安工程资金,新开工建设、加固学校216所,完成校安工程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化学校400所。加快推行县域内“学区化办学”和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新机制,召开“学区制”办学模式改革现场工作会。积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第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框架下,加快完善职业教育省级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以校企合作为培养模式的集团化办学内涵建设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22所国家级中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今年争取新增6所国家级中职示范校,组建4个职教集团。第四,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继续深入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建设。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院校、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10所示范性高职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和支持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我省高校科技创新系列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和落实深入推进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启动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改进科研评价。推动5所高校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第五,启动实施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财政安排7 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政府也要适当配套,对1 2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补贴,加强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同时,加强对校内食堂和校外“小餐桌”监管,让孩子吃上放心餐。第六,探索解决好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明确和落实教育承担的责任,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乘车问题,保证孩子们上下学安全。

篇(8)

2,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1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种对内对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

1,由国家颁发证书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等级考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从非学历教育培训费中支付,并计入培训成本.

2,各行业各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培训部门根据送培单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培训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支付,计入培训成本.

3,为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开展各类型培训工作,但事前需将培训项目及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等相关资料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应负责对各院系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以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4,为确保学校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私自组织的教育培训,或不按报批内容规定组织的培训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办学并扣除其年终学校成教目标奖,并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的1切损失自负.

4,非学历培训经费分配办法:

1,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收培训费总额(不包括联办单位分成部分)的10%上缴学校;80%用于培训单位的培训成本,培训管理费和部门经费;10%划拨给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发展学校培训事业经费,用于学校培训工作的市场开拓发展费.

2,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所收费用,按"以考养考"原则,用于组织考试所需考务等费用,自负赢亏.

篇(9)

2,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1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种对内对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

1,由国家颁发证书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等级考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从非学历教育培训费中支付,并计入培训成本.

2,各行业各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培训部门根据送培单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培训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支付,计入培训成本.

3,为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开展各类型培训工作,但事前需将培训项目及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等相关资料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应负责对各院系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以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4,为确保学校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私自组织的教育培训,或不按报批内容规定组织的培训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办学并扣除其年终学校成教目标奖,并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的1切损失自负.

4,非学历培训经费分配办法:

1,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收培训费总额(不包括联办单位分成部分)的10%上缴学校;80%用于培训单位的培训成本,培训管理费和部门经费;10%划拨给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发展学校培训事业经费,用于学校培训工作的市场开拓发展费.

2,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所收费用,按"以考养考"原则,用于组织考试所需考务等费用,自负赢亏.

篇(10)

第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队伍,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环境,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同时,突出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和提高综合能力培训,进一步改善会计队伍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才继续教育,并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内容,改进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办学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

(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全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二)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

(四)组织推荐适合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者选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推荐的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本地区各类会计人才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

第六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中国人民总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比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铁路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中国人民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央主管单位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规定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继续教育对象

第八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十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归口管理的当地财政部门或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

第四章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

(三)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一)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三)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四)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五)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一)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三)系统地接受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四)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五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继续教育机构

第十七条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术团体、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中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规划,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

第六章师资、教材

第二十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师资,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二)承担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三)承担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第二十一条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不同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坚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社会上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二十三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自愿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培训教材。

第七章考核与检查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应在90天内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向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业务档案、诚信档案建设,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二十八条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继续教育机构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四)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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