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概论汇总十篇

时间:2024-04-10 11:35:01

数字乡村概论

数字乡村概论篇(1)

在很多中国企业选择先做大再做强的时候,乡村基选择了先做强再做大。在这十几年时间里,乡村基在开店营运的销售环节、物流中心和加工供应链的保障环节、菜品口感和品质的质量环节、企业POS及ERP软件及供应链管理软件的信息系统支撑环节都下了大工夫,为将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式快餐企业应该先做品牌还是先“抢地盘”?资本力量的介入会对快餐企业的经营带来哪些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艾・里斯先生进行了专访,以下是他的主要观点:

《销售与市场》:您是否看好中式快餐连锁?乡村基这样的中式快餐连锁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艾・里斯:毫无疑问,中餐是一个很有前景的品类,而中式快餐连锁更是具有创建全球品牌的机会。

乡村基的成长缓慢而稳定,创办至今已经14年,但其连锁店仍然只有130家左右。创办快餐连锁需要大量的想法、规划和试验,因此,缓慢的起步是合乎情理的。它们需要随着时间的推进,做出一些改变,得出正确的概念。

1955年,麦当劳走上美国市场。直到13年之后(1968年),麦当劳才开出了它的第1000个分店餐厅。平均来看,这个公司每年新开的连锁餐厅只有71家。如果麦当劳的扩张速度远远高于此,假设13年之后它的连锁餐厅达到了1000。家,那么麦当劳就会面临一个巨大的问题。

数年来,免下车服务餐厅已经成为每个快餐连锁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今,“得来速”餐厅(麦当劳的免下车服务餐厅)的销售额占到麦当劳销售总额的一半多。将1000家连锁餐厅转型成免下车服务餐厅会给麦当劳的财政和运营都带来严峻的问题。

《销售与市场》:中式快餐企业怎样才能成为中餐领域的“肯德基”、“麦当劳”?

艾・里斯:我们认为,乡村基的战略中仍然有很多瑕疵,其中之一就是把“乡村鸡”改成了“乡村基”。

我们坚信,一个公司,特别是快餐服务公司,应该有一个精准的聚焦。类似于“乡村鸡”这样的名字相对于乡村原始风味烹饪的“乡村基”来说,其核心焦点更明确。

美国市场上几乎每个主要的快餐连锁都聚焦于某种快餐类型。当然,这些陕餐连锁中的大多数都有包含很多选择的全食菜单。但在顾客的心智中,每一个连锁都与某一种食物有强烈的联系。在餐饮业中,这常常被称为“招牌菜”。两年前我们的中国分支曾经为另一个中式快餐连锁品牌“真功夫”提供战略咨询,真功夫品牌的核心战略就是成为中式米饭快餐品类的领导,同时把最为畅销的排骨饭作为招牌饭。

在对消费者的行为分析中,我们发现顾客首先从“品类”的角度思考,但常用品牌来表达他们的想法。

餐厅服务员会问顾客:“您要喝什么?”顾客可能会想:我是喝啤酒、咖啡、茶还是饮料呢?然后回答说:“给我一杯可口可乐。”先想到品类,然后才想到品牌。

快餐也一样。顾客首先思考品类,然后用某个特定的品牌来表达这个品类。

这就是“乡村基”的问题所在。我们认为在顾客思考“要到哪里吃饭”的问题时,很少会有人想到“乡村原始风味烹饪”。当然,那些乡村基的常客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很快会反应出“乡村基”。要在快餐业市场竞争中取胜,并不是依靠吸引原有的顾客,你要争取那些从来没有光顾过你的餐厅的顾客。

我们认为“乡村鸡”更有吸引力。

此外,“乡村鸡―可以用具体的视觉元素体现在菜单、户外标牌和广告中。但是如何将表示“乡村原始风味烹饪”的“乡村基”与视觉元素结合起来?概念越抽象,视觉化就越困难。

美国市场上的一个例子可以证明这个定律。“波士顿烤鸡”快餐公司创建于1985年,它最初的营销战略聚焦于烤鸡。美国顾客认为烤鸡比炸鸡更美味健康,因为它所含的脂肪量更低。在早期,“波士顿烤鸡”做得非常好。

1995年,波士顿烤鸡的菜单上增加了火鸡、肉馅糕和火腿。错误的是,他们认为要更改公司的名字以体现新的菜单。于是,他们更名为“波士顿市场”。三年之后,该公司破产了。

我们认为,这个公司应该保留它最初的名字,无论菜单上增加了多少新品。如果快餐连锁想要在顾客的心智中建立一个强大的品牌,它就需要聚焦在某一种快餐食物类型上。

同样的问题,你可以将“烤鸡”视觉化,但你如何将“市场”视觉化?

《销售与市场》:最近,国内中式快餐连锁企业都在设法整合资本力量,上市会对中国餐饮品牌的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艾?里斯:在快餐连锁彻底试验并改进其概念之前整合资本是很危险的。投资者通常要求结果越快越好,他们基本上没有耐心等到快餐连锁企业将其概念修改完满。

这也是为什么快餐连锁企业需要慢慢起步的一个原因。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在完善营销概念的过程中用有限的资金运营。

《销售与市场》:在高速发展的中国餐饮市场,中式快餐连锁企业应该先“抢地盘”还是“做品牌”?

艾・里斯:有两个重要的原则:1.在一个领域缓慢起步,直到公司确信其概念已经足够完善。同时,确保其品牌名已经与某个特定的概念有了牢固的联系。我们称这个原则为“在心智中占据一个词”。2.针对营销概念相似的竞争对手,快速扩张以建立地理优势。

毫无疑问,长期来看地理优势是快餐连锁企业的一个强有力竞争优势。麦当劳的餐厅数几乎是市场上第二位的汉堡连锁餐厅(汉堡王)的两倍。此外,平均每个麦当劳餐厅的营业额比汉堡王多83%。结果,麦当劳的利润远远超过汉堡王。去年,麦当劳全球的净利润为43亿美元,是汉堡王全球净利润(2亿美元)的21倍。

讽刺的是,我们的调查显示大多数消费者觉得汉堡王的汉堡味道比麦当劳的更好。但因为麦当劳在美国的餐厅数量是汉堡王的两倍,所以更能贴近普通消费者。此外,由于麦当劳的高知名度,其餐厅也会比一个典型的汉堡王餐厅更大、更干净、更整洁。

规模说了算。任何快餐连锁企业的终极目标是成为其品类中最大的一个。但有时,在启动一个大规模的扩张计划前,你要花时间找到正确的营销概念。

《销售与市场》:您对乡村基的运作模式和定位有什么建议?

数字乡村概论篇(2)

一、内容

1.调查报告的内番应属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王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范畴之内,井遵循任课教师的具体要求。

2.调查报告的结构可以包括五个部分:前言(介绍社会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社会调查的时间、地点、方式、内番、过程等)、调查对象与方法、调查结果分祈、建议、结尾等,最后可以有附录(问卷调查表及问卷结果统计或访谈提纲及访谈过程记录寺),

3、应对调查报告的王题运用某一种或儿种社会调查万法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结果要有自己的分祈,不能没有调查泛泛而谈,也不能只有调查而没有自己的分祈;

4、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

二、格式

1、每个专业的小班台订成1本,按字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排列,做一个统一的封面和目录,封囱与目录的格式和内番可参考下例(目录请自动生成),装订时请在中缝处体现:字年字期、字院、专业年级班级、指导教师等信息,目录后升始编页码,每一份调查报告均双囱打印,每一份调查报告最后都要附上评价与评分页。

2、正文内题目用黑体小二字,居中;下一行写姓名、字号,宋体小四号字加粗,居中。

3、正文内各大要点用黑体四号字型,缩进2字符,要点后不要标点符号。

4、正文内番用宋体小四字型(文中英文字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字体),行间距用固定值22磅,段落升始时缩进2字符,段落与段落间不要空行。

5.页囱设置值: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2.5厘米、右:2.5厘米,其他默认,A4纸打印。

6、从正文升始插入页码,页码居中。

7、需要引用相关参考文献的格式如下:

[1]王利民.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PB/OL].(2002-04-29)[2007-02-251

[2]韩明.论企业如何留住知识型员工一又书齐南轻骑知识型员工的调查分析山].济南山东大字,2006:49^52.

8、具体格式可参考下例。

范文参考:

一 .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三农问题。为减小城乡差,达到共同富裕,国家加大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暑期实践过程中,根据自己对农村生活、环境的了解与认识,对农村现在的面貌做了以下总结。

二.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面貌 发展 问题

三 . 正文

一、实践背景

暑假期间,我在学校呆了半个月,打算找一份暑期工作锻炼自己。同时,在大二下学期中学习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在学习过程中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了一定的认识,了解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这次的调查活动我调查的范围则也着重于农村,这也是了解农村目前面貌的一个好机会,加之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因此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暑假实践的选题中,我选择了新农村建设问题。

二、实践感悟

7月14日到7月19日,我调查了进贤县、修水县、永修县这三个县。调差的主要地点有集中在这三个县城中的一些乡镇地方。这里的农村和我想象中的大不一样。在这里,楼房整齐集中,规划得当,房屋周围的花台,树木将整个房子看起来也更加整齐美观。大家居住集中,方便大家相互之间大的照顾。再者,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这里的柏油马路通向每一个村落。这里的交通都很方便,买车较多,只要长期居住在家里的至少都有摩托车,村民出入方便。而且道路两旁树木整齐、美观,花香四溢,给人以温馨的感觉。垃圾处理也很得当,到处修有垃圾房,方便垃圾集中处理。这里的农产品也规划得特别好,一大片的莲藕,一大片的柚子,一大片的梨,一大片的规划有序,一片新农村的面貌。

我家在江西省南昌市的一个小乡村,8月12号回家过七月半时,发现家里的变化特别大。首先得说,能够用眼睛看见的家乡变化。还记得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对我说,他们小的时候的梦想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而现在我们家乡,会有几个家庭没有达到如此的环境?变化的不止这些,记得几年前邻居家的泥屋现已变成了平房,以前的平房如今也都变成了楼房。今年暑假回家,家里居然也在修路了,而且我们没有出一分钱,一份力,全是政府拨的款,政府请的人,新修的路既方便又美观。村里的车也多了,三轮车、摩托车国家的新农村建设帮我圆了小时候的梦,以前自己很天真,下雨天走着烂泥路时,晴天上街没有车,坐摩托车在颠颠簸簸的路上屁股痛时,自己便想以后自己长大了、有钱了,定要找人把这泥路打城水泥路,还想好了要将那路命名为古房沟路,而如今国家已经圆了那小时候的梦,不仅是路,我们村上家家户户的天然气在自愿的情况下都已安置完成,听妈妈说年底我们村还会安上自来水,还新增了一些养殖场,

家乡里里外外已经变了一个模样,虽不及成都边上的新农村,但是也是在不断地改造,不断地进步。正从以往的旧农村像现在的新农村迈步而来这也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式。

其次是国家对我们农民的优惠与补贴,有些地区为了鼓励妇女创业还设有无息贷款,最多还能贷4万呢,这大大鼓励了农村妇女在家的创业就业。小时候,家里每年还要交农业费、水费、而如今在家乡务农,不仅不交任何费用,国家每年还有相应的补贴,如每年我们每年的粮食直补500元。以前我们家乡人出门工作也很不易,但是现在却很方便。很多年轻人在外面发展,这也开拓了我们乡里人的视野,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数字乡村概论篇(3)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6-0122-07

一、导论

百年来,中国村落空间中的社会教化经历了复杂而又艰难的结构性变迁,这种结构性变迁的复杂性一方面体现在中国整体社会结构剧烈变革和思潮激烈涌荡的大背景下,乡村教育发展理念、方向、目标、路径等一系列根本性的内生命题从来没有被真正厘清:乡村教育究竟应该是“城镇化”①还是“守护乡土本真”?②究竟是“离农”还是“为农”?③究竟是“文字下乡”④还是“文字上移”?⑤这一系列有关农村教育发展的二元治理悖论一直困扰着研究者和决策者。真实而完整的乡村教育形态在多元化的理论博弈与实践探知中反而被彩绘化和碎片化,不同的研究者因其不同的观念前见、生活经历与理论视角而对乡村教育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现实判断,这种判断唯一的底线共识即是“乡村教育出了问题”。除此之外,研究者对乡村教育的“病理诊断与临床治疗”很难达成有效的实质共识,甚至诸多相互通用的理论概念与主流话语,在言说和实践时都呈现出完全不一致的意义和内涵。例如“城乡教育一体化”“城乡教育统筹”等近几年有关乡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概念,稍作研究即不难发现隐藏在这些概念内部差别迥异甚至南辕北辙的具体治理策略。“一体化”与“统筹城乡”作为近年来城乡教育发展的行政性纲领,其不同的理论解读和实践导向事实上形成了两条截然不同的乡村教育发展之路。

二、“对立”还是“一致”?――中国乡村教育从“文字下乡”到“文字上移”

“文字下乡”是费孝通先生在其经典著作《乡土中国》中所使用的概念,文字下乡的背景是源于传统乡土中国是一个封闭内卷且彼此熟悉的“礼俗社会”,礼俗社会“面对面”的社群空间特征和“定型生活”的社群时间特征使村落共同体内部连使用象征意义上的语言都显得多余,更不要说作为间接接触而可能导致意义走样的文字。新学教育在村落社会中的嵌入一直伴随着私塾的抵抗和农民的反对,因为这本质上是一场有关“教化权”的争夺:需要持续深入到村庄中的政府性国家力量,注定要以“新学”模式瓦解以“宗族”和“家庭”为办学主体的“私塾”模式,前者属于“国家行为”,而后者属于“社会行为”和“市场行为”。通过半个多世纪的国家运动与行政推进,原初意义上并非乡土社会中人们主体性诉求的“文字下乡”,时至20世纪80年代中央政府布置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项目时,乡土社会早已是新式学校一统天下的局面,教化权早已成为了国家一元主体控制的政治权力。在教化权国家主义控制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实现教育的普及目标,同时节约教育开支、行政成本,又有利于国家教学的一维化管理,以“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为核心的乡村教化重心上移推动了另一波与“文字下乡”似乎截然对立的运动形式:“文字上移”。

乡村新式学校百年来所经历的由“文字下乡”到“文字上移”的复杂历程,表面上看二者相互对立与冲突,但细致观察则不难发现这实质上与国家权力对村落空间垂直下渗的意愿相关。“下乡”和“上移”实质上都是“国家主义”和“发展主义”政治逻辑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一致性文化控制行为和治理过程,当国家需要通过单一的普遍性文化符号和教育仪式统一控制乡村文化空间时,“文字下乡”即成为必然性的教化选择,但当国家普遍性知识所能达到的控制能力足够标签和解构“异质性”与“冲突性”的地方性知识,或者地方性知识沦为国家权力可以有效预控的“类普遍性知识”时,“文字上移”自然可以使学校在国家“压缩财政开支集约式办学”和“高质量普及教育”的口实下轻易地从村落空间中溢出。事实上,新式学校最初在村落中的开设即体现了国家对地方性知识统一性控制和村落自为性身份主体解构的努力,以学校为载体,国家教化作为一种具有合法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文化符号权力开始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强覆盖了村落的文化角落。特别是对新生代的农村子弟而言,封闭式的新式学校教育所培养出来的对国家普遍性知识的文化认同与祛地方化意识使他们更容易成为注定要离家出走的村落抛弃者,新式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日益明显且不断固化着的“人才抽水机”角色无疑使其沦为了与村落互不相干的“文化堡垒”,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文化堡垒”的植入与抽离在国家权力运转体系下会处理得如此轻松,迅速实现的“文字下乡”、随后迅速实现的“文字上移”,再之后即当下又迅速进行中的“文字留村”,似乎学校的存废本质上与村落社区无关。因此,与其说“文字上移”与“文字下乡”是相互对立的,不如说“文字上移”是“文字下乡”发展的新阶段,这决然不同于“文字下乡”之前中国乡土熟人社会中文字显得多余的村落古典时代。

三、“文字上移”何以成为可能?――中国村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结构性因素

1.文化权力制衡结构的崩溃使“文字上移”成为国家单方面可操控的事务

现代新式学堂的建立显然打破了“国家”“宗族”“乡绅”三层交互制衡的权力结构,其中最直接受到严重破坏的则是“乡绅权力”。乡绅在传统中国村落中所拥有的最大权力是“教化权”,即作为乡村中“道德正统”与“文化贤达”的社会形象而具有法理层面上的正义认同感,这种正义认同感使村落中的宗族族人愿意将族内子弟送于乡绅开办的私塾中就读。显然,乡绅与宗族在文化层面上的认同一致性是维持村落文化保存与发展的基础,集聚于祠堂或民居中由乡绅所施授的教学本身就凸显了村落文化发展的公共性:一方面,塾师本身作为村落中一员,与农家子弟日常琅琅的书声互动本身就构成了村落公共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在传统中国村落这样的“道德性”社区中,私塾教育本身具有浓厚的地方性色彩,中举并扶摇入仕途的理想人生毕竟与村落中绝大多数人无关,故乡绅在村落中的私塾教育更多地体现为让一般族内农家子弟初通一些基本的文字和道德规训,能够应付日常的农家生活与礼仪之需,镶嵌于村落中的私塾,其功能更像是一个公共性的礼仪文化广场,是村落公共性文化兴起、传播与繁荣的“子宫”。

然而,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由新式小学起步,现代性的新式学堂逐渐将这种公共性文化的“子宫”从村落中剥离出来而迁至城市,同时逐步将乡绅从这个文化“子宫”中切除,村落中的教育从此不再是由宗族和乡绅在认同一体化的文化共识下举办,而是由政府为推广国家意识形态和普遍性知识而单向度举办。尽管直至建国前,私塾还尚与新式学堂并存,但以新学推广为终极目标的文化教育体制机制内部变革则从根基处彻底动摇了村落公共文化得以繁荣的基本平衡点,“宗族”与“乡绅”被动性结构化退出使国家迅速全面控制了村落文化生存的脉搏,从此按照西方现代化话语哲学而建构起来的新式教育体系以其“标准化”“国家化”“专业化”和“制度化”特征很快适应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面对面”的“地方性知识”迅速瓦解或主动向国家需要的“普遍性知识”转化,施授于村落子弟身上的教化规训自此与村落日常生活无任何关系,地方公共文化的主体认同度自然在农家新生代中急剧下滑,以至于作为故乡的村落最终演变成为一个需要被农家子弟们努力奋斗而苦苦挣脱的生命藩篱。

2.建基于经济绩效上“城优于乡”的文化认同使“文字上移”具有价值合法性

如果说现代新式学堂的建立使村落社会内部知识权力相互制衡的宏观结构从根基处崩溃,进而使中国村落公共文化逐步走向了解体,那么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为深刻的城乡社会结构性变迁和制度性转轨则使村落公共文化零星苟延的地方性空间也最终彻底堙没,村落地方文化从此亦步亦趋于城市附属而再无主体性和自为性可言。

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生产要素改革曾使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出现过短暂繁荣,基于经济繁荣基础上的乡村比较优势曾使新恢复和新创生的村落小共同体以及个体化农民对村落地方性文化葆有因经济绩效所带来的合理自信,但是随着90年代以来因乡村之于城镇比较优势的萎缩、农村经济的不景气以及大规模的外出务工潮,这种本应以维护地方性知识文化为己任的村落小共同体,其自信注定迅速让位于对经济发展更好的城市崇拜,城市崇拜的背后实质上是对一套井然有序的城市符号编码的崇拜,其本身正是一套蕴含了国家意识形态的普遍性知识,它迅速地将改革开放后并没有厚重积累的村落地方性知识击垮,以至于村落地方性文化似乎天然要沦为其附属文化。事实上,建基于“经济绩效合法性”之上的文化优越性社会价值认定有着复杂的结构性社会根源:建国后系列化和同一化的政治改造和社会变革,使村落文化的古典性和地方性特质丧失殆尽,最终文化优劣的评价标准只能通过一维化的经济统计方法来判断,经济优劣与文化优劣之间更为同质和顺畅的转换逻辑在改革开放后进一步被确立,并最终使中国村落地方文化难以避免地沦为拥有更强大经济绩效优势的城市的附属品而缺乏独立的主体性和自为性。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2000年以来,中国几乎所有涉及城乡事物的公共政策逻辑,无论是“城乡一体化”,还是“统筹城乡”,抑或“均衡发展”,无一不是强质文化自上而下单向度磨灭弱质文化的过程,而弱质文化标签式认定背后的根本理据则是“经济绩效”。故愈是强调一体化、统筹抑或均衡的城乡公共政策逻辑,则愈是在终结中国村落地方性文化,愈是对城乡天然异质性这一基本事实的背离。

3.底层发声的无力使农村精英巧妙捆绑群体诉求致“文字上移”具有舆论一致性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取向,被更多理解为主要有赖于乡村精英作用的发挥,孔令刚、孙自铎:《乡村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五老会”参与乡村建设案例研究》,《江淮论坛》2013年第1期。正是因为精英作用被过度强调,才导致出现了新的乡村治理困局:“精英俘获”。“精英俘获”(Elite Capture)是发展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意指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项目或反贫困项目实施过程中,地方精英凭借其自身具有的参与经济发展、社会改造和政治实践的机会优势,支配和破坏社区发展计划和社区治理,扭曲和绑架了发展项目的实施目标进而影响了社区发展项目的实施和效果。参见李祖佩、曹晋:《精英俘获与基层治理:基于我国中部某村的实证考察》,《探索》2012年第5期;邢成举、李小云:《精英俘获与财政扶贫项目目标偏离的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9期。由此可见,农民早已不是内在高度同一的同质性阶层,内部利益诉求的多元性和对立性成为常态,要防止“精英俘获”,核心是要重视分层化的利益主体表达,尤其是村落底层群体的话语表达。

事实上,传统村落社会公共性文化解体某种程度上也是村落社区中农民之间利益高度分化的结果,在农业生产被全面纳入城市市场轨道的同时,农民群体中的精英迅速结成了丰富的社会资本网络,在这个资本网络体系内有权力、资本、媒介的共同交织,农民内部多元化利益诉求往往被拥有更强大社会资本网络的精英农民所左右,而广大的中下层农民群体则往往被排斥在社会资本网络之外,他们的主体性表达往往是无力、无能且无效的:一方面来自于底层农民的真实利益诉求在与上层农民诉求发生不一致时,往往被遮蔽在拥有更强大社会资本网络的精英农民诉求之中而难以独立发声,底层农民真实的主体性需求往往被以“少部分”的名义而轻易忽视;另一方面,真正的底层群体之所以很难发出真实的主体性声音,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根本就没有发声,长期苦闷的日常生活早已使他们对底层生活适应而无从抗争,底层生活的被动性和琐碎性也使他们很少再去关心公共领域,日常生活的消极性也使他们不愿意去公开抗争。

以“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为例,根据笔者在重庆市、四川省38个乡镇(其中重庆32个、成都6个)和吉林省D县4个乡镇的调研可发现如下现象:按照农民财富拥有关系划分阶层来看,分别占村庄10%左右的村庄富裕阶层和5%左右的富豪阶层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不关注,这可能与他们拥有良好的教育选择能力可自主遴选教育服务有关;占70%左右的农村中产阶层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最大的关心点是“教育质量”,只要教育质量优异,孩子成绩有所提升,他们就支持调整,因为他们有充分的能力支撑子女因布局调整而产生的额外花费;而占15%左右的村庄贫弱阶层,也就是底层的农民,很明显更关心孩子“就学距离”,能否每天回家是核心,因为回家后至少可以从事一些简单劳动,从而减轻家庭负担,因此“是否发展校车”和“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助”是他们最为关注的,而不特别关注教育质量。参见李涛:《中国城乡底层教育公正的政策研究:基于社会分层的视角》,《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3期。可见,底层农民、中层农民和上层农民对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利益诉求截然不同,底层的诉求往往被屏蔽而沦为无声者的悄悄话,甚至当中层的诉求在与上层诉求发生冲突时也会被自动屏蔽掉。

2.“人员编制短缺”与“事权增加”的二元悖论使“文字上移”成为必然性的政策选择

这里的地方行政部门主要是指县教育行政部门。县域内教育的日常管理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的日常行政管理;二是教育行政部门面向全县教育公共事务的日常行政管理,而本研究主要指后者。要明晰这种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中的困难,必须要回归到对中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公共管理的变革中来理解。很明显,当今中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日常公共管理的重点是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这与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重心和财政拨付关系的结构性上移直接相关。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在30年的社会改革中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的乡村自给模式到“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共担”的公共财政保障模式的转变,陈静漪、宗晓华:《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机制变革及其效应分析――基于“悬浮型”有益品的视角》,《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该转变之所以形成源于中国财政结构变革中的三重发展困局:一是1994年中央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财力逐年逐级上收而事权层层下放的事实;二是2000年后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乡级财政自给能力不足从而不得不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来保证公共管理的常规性运转;三是源于税费改革后,由于片面强调“以县为主”的财政供给,从而导致义务教育事权和财权不对等矛盾突出。财权的上移意味着管理权力也从乡镇上移到县级政府,而县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县级政府的直接业务部门无疑也在这种教育管理重心上移的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事权,但事权的增加并不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编制的增加。以笔者所调研的四川芥县为例,该县教育局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行政编制人员仅为10人,其中包括教育局长1人、副局长3人、副局级调研员2人、财务科科长1人、督导办公室主任1人、人事科科长1人,成职幼教科科长1人。而该县目前共有58人在局机关从事工作,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教师编制,系从该县各类学校中借调而来,包括县政府总督学、基础教育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德育科科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一批干部,及少数几位后勤人员,如司机、厨师属于合同制用工人员。这意味着在教育局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其实主要是隶属于各学校的教师,即便从各学校借调了大量的教师到县教育局工作,但相对于各科室日益复杂的常规和突发工作而言,人手仍显得捉襟见肘。据该县教育局局长的测算,如果要基本顺畅地应付当前该县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保守估计至少需要70人左右。该现象并非个例,这在笔者于2012-2013年曾调研过的江西、吉林、四川、重庆等省市的县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大量存在。一方面,在中央实施大部制改革从而精简机构和压缩编制的导引下,县级政府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另一方面,不断膨胀和事无巨细的教育公共事务,促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不从本系统内部的学校中借调大量教师来从事行政工作,即便这些教师部分已经成为局里的中层干部,但其身份依然是教师编制,晋级路径依然是专业技术职称序列。另外,这种行政权与身份权不对等的尴尬使借调教师也很难真正寻找到自我主体性,究竟是属于学校人,还是属于行政人,这种模糊的定位使得他们在日常行政工作中难免对原学校有所照顾和倾斜,而更重要的是,身份主体的模糊性难免导致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不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对日益复杂的常规性工作以及其他各种临时性和突发性工作,面对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的尴尬现实,不得不加快推进学校的集中化步骤:一方面,将分散的农村学校大规模撤并,在城镇中实行规模性集中,从而减少管理幅度和层级;另一方面,将从学校中借调锻炼过的教师安排到各学校领导班子中,从而使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进入学校更为顺畅,学校的行政工作也更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胃口。

五、结语和讨论

数字乡村概论篇(4)

汉唐时代,是中国古代乡里之制与聚落形态演化的重要转折时期。从两汉时代的里聚合一到魏晋南北朝时代里与聚的分离,再到唐代的乡里合署与村落地位的确认,无论是外在形态还是内在结构,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中国中古社会的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讨论汉唐村落形态,首先面临的是关于村落的发生问题。对此,日本学者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其中,以宫崎市定、宫川尚志等学者的论述最具代表性。宫崎市定先生认为,自上古到现代,中国古代国家结构为都市国家,以大小城邑为地方社会集合体的基本构成,“聚落恰似一个个细胞,在一定面积的耕地中心,存在着细胞核似的城郭。城郭之内,被区分为数个区域,那就是里。不仅是工商业者,就连农民也居住在城内的里中。在汉代,根据城郭的大小、重要程度、里民人口的多寡等,分别定级为县、乡、亭”。他还认为,城内农民开始移居城外,乡制开始瓦解,“促使这种瓦解趋势进一步发展者,是汉代豪族势力的扩张。可能是一方面便利农耕的负郭、带郭之田都被有势力者所独占,贫民要想拥有自己的田地,就必须求之于遥远的地方;另一方面,豪族们在远距离的地方开拓庄园,招募劳动者,于是城内的农民渐渐脱出城外,前来居住应募。这里出现的就是另一种新形态的聚落——村(?)”①。尽管学界对于宫崎市定的“都市国家说”争论颇大,但他提出的“村”是城郭之外的新兴聚落形态之说却被多数学者接受,此后学术界有关中国古代村落问题的研究也多以此为基点展开。宫川尚志提出:“在汉代,有不分都鄙每百户设里的制度。到唐代,虽然单位一样,但在城市与乡村分别称之为坊和村。这是城市和乡村分化在制度上的反映,同时也使人联想到村是否就起源于远离中央政权的边鄙地区呢?”在经过一番分析讨论后,他得出了肯定的结论,认为“总体来看,村庄分布在山间河谷地带以及一般远离城市地区的实例较多”②。侯旭东先生对此说进行了修订,提出:“百姓生活的村落不仅见于边僻之地,城镇周围同样广泛存在……重要交通线附近亦广泛分布。”③这是正确的。但他只是较宫川尚志更强调了村落分布的广泛性,仍未脱出村落是新兴聚落形态这一范畴。

源于宫崎市定先生的村落为城郭之外的新兴聚落形态说,有一个重要前提值得进一步讨论,这就是汉代里的设置问题。依宫崎市定先生之说,汉代的里设于城邑之中,城邑之外最初并无居民聚落,也就没有里的设置。但是,从文献资料,尤其是出土的考古文献资料看,并非如此。在两汉社会,虽然史籍与法律文书都以乡、里涵盖整个乡村社会,然而实际上除了政府法定的基层单位乡里之外,还存在着大小不一的自然村落,它们实际上是乡里之制的基础。这些村落,汉人称之为“聚”、“落”或“格”。《史记·五帝本纪》曰:“一年而所居成聚。”《说文解字》释“聚”曰:“聚,会也。从*,取声,邑落云聚。”段注云:“邑落,谓邑中村落。”刘向《列女传·楚老莱妻》曰:“一年成落,三年成聚。”《广雅》曰:“落,谓村居也。”格,为汉人对村落的别称。《史记·酷吏列传》:“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垢购告言奸,置伯格长以牧司奸盗贼。”裴?集解引徐广曰:“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司马贞索隐:“伯言阡陌,格言村落,言阡陌村落皆置长也。”

汉代的聚落同乡里一样,也各有名号。如《论衡·书虚》所云:“天下郡国且百余,县邑出万。乡、亭、聚、里,皆有号名。”但聚一直不是政府认可的居民单位,在两汉行政政令中,很少看到聚的存在。也就是说,聚只是自然意义上的乡间聚落,不具备行政与法律意义,更不是基层编制单位。正因为此,在两汉文献中,才大量充斥着乡里的记载,而较少见到关于“聚”的文字。

既是自然聚落,汉代聚的规模大小不一,有时相差悬殊。有的聚可能只有三几户人家,如东汉南阳郡井水县的三户亭,就是在三户聚所设置的亭;也有的聚多达千余户居民,如西汉成帝即位后,封史丹为武阳侯,封地为“东海郯之武强聚,户千一百”。这样,有些大聚便可能成为县或乡的所在地。一聚之中,要依户数多少,划分为若干里,像武强聚,可能就要分成十余个里;也有极少数的甚小聚落,会若干聚合为一里,像三户聚这样的小聚落,便应如此。

①[日]宫崎市定:《关于中国聚落形体的变迁》,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1、23~24页。

②[日]宫川尚志:《六朝时代的村》,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四卷,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68、79页。

③侯旭东:《北魏村落考》,载《何兹伞教授九十华诞祝寿论文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需要指出的是,它们与里的设置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聚与里是重合的。这些聚落既然错落参差,大小不一,而地方政府只能因地制宜,在现有的自然聚落基础上设置里的建置,除非一些大至数百户或小至三五户人家的特殊聚落,一般情况下,都是每个聚落设置一里,三十几户、四十几户以至百余户都可作为一里。史料记载与有关规定,均是举其成数而已。

这样,也就出现了百家一里、五十家一里等不同的说法。但在实际的地方建制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为了保持与规定的一致性,而硬性地将大小不一的自然聚落在行政关系上重新切割组合,对此,我们只须看一下关于里的具体记载便会一目了然。例如,《汉书·张安世传》记道:“(宣帝)遂下诏曰:‘其为故掖庭令张贺置守冢三十家。’上自处置其里,居冢西斗鸡翁舍南。”这是三十户为一里者。《汉书·戾太子传》曰:“故皇太子谥日戾,置奉邑二百家……以湖阌乡邪里聚为戾园。”这是二百家为一里者。又,邪里聚本身也表明两汉时代里与聚的合而为一,《续汉书·郡国志》所记历城之“巨里聚”其意当同于此。

为张贺所置守冢三十户以及为戾太子所置奉邑二百家,尚是人为的编制,因此,虽然不合“百户为里”的说法,但初时还算规整,要经过若干年的变化后,才能呈现出里的本来的自然面貌。就现在材料看,最能反映两汉乡村社会中里的真实面貌的,还是马王堆出土的《驻军图》与《地域图》①,这是关于汉代里的规模的第一手材料。尤其是《驻军图》,其上不仅标最小的里只有十二户人家,最大的里为一百零八户,现将图中可辨考清晰的里户数统计并

列为表1如下:

① 马王堆汉墓整理小组编:《古地图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77年版,第45页。

由上述记载特别是《驻军图》所列里之分布及人户状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自然聚落的里聚普遍存在于乡村社会,它们与各类城市相对应,共同构成了地方社会组织结构。既如此,为什么学术界仍流行着村落为城郭之外新兴聚落形态说呢?这是因为人们对村落的考察首先多着眼于其字面记载之由来。比如,要追寻《说文解字》中有无“村”字,要检索“村”字在正史中出现于何时,在笔记野史中出现于何时,等等。这样,自然会得出结论:《说文解字》中没有出现“村”字;关于“村”的最早的记载,正史是《三国志·魏志·郑浑传》所载“村落齐整如一”,笔记野史中是《抱扑子·内篇》卷三《对俗》所引东汉陈??《异闻记》“村口”一词。因此,“村落”也就出现于东汉,至六朝渐多。其实,从社会组织角度研究的村落是指与城邑相对应的一种聚落形态。就中国古代社会结构而言,村落与城邑的区界点有三:其一,村落中的居民几乎完全是自给自足的农民与农民家庭;其二,村落的规模明显小于城邑,并且以城邑为权力中心与经济中心;其三,村落无论大小,都自成一体,有着自己的祭祀、信仰、宗法血缘以及其他组织体系,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这也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聚集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内,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相当一段距离(在中国有些地区,农户散居,情况并非如此),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其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①

数字乡村概论篇(5)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本培育、流动和宏观调控”(2007BSH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乐东(1959- ),男,河南新安人,河南财经学院统计学系副主任、河南财经学院省情研究所所长、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民经济核算和人口问题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6-0083-04

收稿日期:2008-06-08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统计制度几经改革,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包括:(1)统计调查体系的改革。改革开放前,我国统计调查主要以全面统计报表为主,这种体制的主要缺陷是,各类统计数据在层层上报的过程中,极易受人为因素干扰,从而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改革开放后,定期统计报表减少,专门调查增加,逐步形成了以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辅以必要的统计报表的资料调查搜集系统。人口普查(每10年1次),工业普查(每10年1次),农业普查(每10年1次),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经济普查(2005年第1次,以后将每10年1次),构成最主要的普查内容,而抽样调查则被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的各个方面。(2)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经济活动状况进行科学核算的一套制度规范。在上世纪,国际上形成、并经联合国推荐使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有两套,一是SNA(即A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的简称),二是MPS即(The sv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的简称)。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采用MPS核算国民经济的物质生产过程和结果,90年代以后逐步放弃MPS,继而采用SNA核算整个国民经济。这是我国统计核算史上一次革命,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我国统计方法和统计内容的科学性与全面性,而且深刻影响了统计工作者的思想意识,使整个统计向国际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但在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的GDP被低估,例如世界银行曾在未与中国国家统计局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并公布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把中国GDP上调34.3%。也有人认为中国官方统计数据被夸大(Rawski,2001)。不过,事实证明,国外这些基于中国统计数据可信度的争论,是不公平的,但它却向中国人敲响了关于统计数据质量的警钟。(3)统计质量向国际标准靠拢。2002年4月15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通用系统(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简称GDDS),标志着中国的统计数据在诸多方面与国际接轨,这对世界通过数字了解中国、研究中国、发展与中国的有关往来。起到了积极作用。(4)GDP核算数据的动态修订。关于GDP的动态修订问题,笔者曾提出过类似建议(赵乐东,2007)。目前中国公布的GDP数据改变了几十年的老规矩,不再是“一锤定音”,而是要经过几次调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对正式公布过的GDP数据进行修订是2005年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结果作出的。GDP数据的动态修订虽然给部分使用者带来了某些不便,但却使统计数据向客观实际逼近了一步。

尽管如此,中国的统计制度中仍然存在中一些问题。笔者已经就观察到的此类问题中的一部分进行了研究(赵乐东,2007),本文主要就下列问题作些讨论。

一、城市(镇)化进程统计问题

城镇化进程是通过不同年份的城镇化率显示的。城镇化问题是近20年来中国理论界乃至各级政府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甚至于对此问题的关心程度已经超出了问题本身,渗透到“政绩”与“发展”的理念之中。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全国城镇化率为43.9%,河南城镇化率32.47%。同年,全世界城市人口所占比重49.2%(同一口径的中国数据为41.3%)。中国和世界存在较大距离,中国的城镇化率低于全世界平均水平,河南省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既是客观事实,也是人们议论与关心的热门话题。问题是,任何统计指标的计算都有一个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问题,离开这一关键问题不谈,而草率地拿统计数字进行直接比较,将无从得出严谨而科学的结论来,城镇化率的统计也不例外。什么是城镇化率或城市化率?如何计算城镇(市)化率?这些问题学术界有过很多解释和研究。例如肖万春(2006)认为,不应该只用单一的人口数字计算城镇化水平,而要建立一套指标体系来反映,城镇化率只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指标;梁普明(2003)用城镇化率和一个经过复杂计算的综合调整系数来判断城镇化水平。本文将不加区分地使用城镇化率和城镇化水平这两个概念,因为这里关心的只是统计的口径、范围问题。在中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的“指标解释”栏目中,找不到对城镇化率的解释,可能是因为这个指标太简单、太大众化而无需解释吧。但是人们在计算这个指标时,实际上是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镇)人口与该国或地区的总人口对比得到的,通常人们也这样来理解所谓的城镇化水平。上面所引用的中国和世界的城镇化率也是按照这种思路计算出来的。

2008年8月,笔者在豫西山区农村调查时了解到,那里的农民早在几年前就莫名其妙地被有关方面登记为“城镇人口”,他们中有些人甚至祖祖辈辈一直居住在交通十分不便的深山里。当国家有关农村合作医疗新办法开始在农村实施,这些“城里人”可能享受不到农村人的优惠时,他们方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什么把我们算成城镇人口!这使我立即想到了河南省的“城镇化水平问题”,这也使我们有理由怀疑目前河南乃至全国城镇化率的可信度。因为统计出了问题。

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要准确统计城镇化率,必须考虑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城、镇、乡的划分标准;第二,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和范围;第三,我国大量存在的流动人口的统计问题。

首先,关于城、镇和乡村的划分标准。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国家统计局(1999,2006)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其中城区包括“(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

委员会地域;(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包括“(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而且“特殊区域”作为镇区统计的条件是: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同时,从事非农业生产人员达到70%以上。“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由此可见,凡非国家专设市镇建制的区域和规定的特殊区域一律只能统计为乡村而不能统计为城镇。按照这个规定理解,全国绝大多数的乡政府所在地是不能划入城镇的。但事实上,在一些地区不仅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被统计成了“城镇居民”,而且不在乡政府所在地的部分山区居民也有了“城镇户口”,统计的范围被人为扩大。用这样的数据算出的城镇化率是不合实际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关于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和口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城镇人口的多少和城镇化率的高低。本来这个问题很简单:居住在城镇的登记为城镇人口,居住在乡村的登记为乡村人口。但我国有我国的国情。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城乡分治,将公民分别登记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改革开放后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行政桎梏被逐步打破,大规模的农村人口流向城镇,并长期在城镇居住(居住5年以上甚至10年以上的已经很多),但他们始终没有取得城镇户口,因此他们还不能叫做城镇人口,这就产生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的统计标准问题:居民按常住地原则登记或按户籍地原则登记。从城镇化的本源意义讲,应该按居民的常住地计算城镇和乡村人口,统计实际中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在我国,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和城镇原居人口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是极不相同的,他们在就业“准入”、工资待遇、政治待遇、劳动保险、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和个人发展等方面,受到程度不同的歧视,他们被称为“外来人口”就足以说明这一点。用统计学的术语讲,被称为“外来人口”的城镇居住者和城镇居民属于性质不同的两部分,他们不能形成一个“统计总体”,因而不能计算出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城镇人口总数”,当然也就不能计算出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目前计算和公布的城镇化率其实是一个“假数”。那么,按户籍地原则如何?结果不仅是城镇化率降低,而且从经济学来看,这部分人口中有些同户籍地的联系远不如同常住地的联系紧密。这就产生了下面的问题。

第三,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的“常住”问题。2000年“五普”时人口的常住标准在时间上定为“半年以上”,而在此之前常住的时间以“一年以上”为标准。从人口统计的准确性角度看,“常住”的时间标准定的长则优,短则劣;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镇,因此,常住时间定的长,则城镇人口少,短则多。目前按半年常住时间统计城镇人口,实际上人为地多计算了城镇人口,夸大了城镇化率。

二、劳动力就业统计问题

这里,从国家统计制度和城乡统计实践两个方面分别讨论。

先说统计制度。在国际劳动力就业统计中,一般使用三类基本指标:就业、失业和待业。可分别计算就业人数和就业率、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待业人数和待业率等反映就业状态的具体指标。在这三类指标中,就业是最主要的,而失业则是最受关注的,尤其是失业率指标一直是人们观察一国或地区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识别指标。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2002)的解释,在业人口(就业人口)是指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从上述指标及其解释中可以看出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事实上将农村全部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统计为就业人口,二是失业和待业人口只统计城镇(未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除外,现在这部分人可能很多)的,不统计乡村的。换句话来说,中国的劳动就业统计制度事实上只是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统计制度,农村不存在所谓就业、待业或失业问题。但这并非事实。在上世纪50年代,已有大批农民进城打工,实际原因就是农村人多地少,存在比较严重的季节性失业。后来,国家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将数以千万计的农民禁锢在农村。这虽然减轻了城镇市场供应和就业的压力,但却造成了农村大量隐性失业。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而农村的各项经济活动并未因此而受影响,也就是说,成千上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果仍然被禁锢在农村,他们仍将被统计为“就业人口”,而事实上他们在一年的大多数时间内处于失业或者半失业状态。由于农村劳动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家庭承包的土地30年不变,加上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实际上部分农村劳动力已经没有自己的责任田),所以人们认为农民春夏秋冬都可以从事“有经营收入”的劳动,因而都应该视为“就业”。如果按照实际劳动时间计算,我国的失业人口就要多得多,失业率业也将高得多。目前农村仍然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剩余”劳动力就是失业劳动力。现在,国家在许多方面实行城乡统筹,而且由于人口的自由流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至少在部分行业是如此),因此,改革全国劳动力就业统计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待业和失业统计标准就应该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再说城乡劳动力就业统计实践。由于“城镇人口”的统计数字可能存在问题,因此乡村人口也不准确,进而按“有问题”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为基数统计的城镇和乡村就业人口也可能出现问题。以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几个主要年份城乡就业统计情况:

由上表可以发现:(1)从1978年~2005年的27年间,金国人口每年增加1277.7万,全国就业人口每年增加1321.2万,即平均来说每年增加的就业人口比增加的总人口多43.5万,换句话说,全国不仅每年增加的人口都能就业,而且还可以解决43.5万历史遗留的就业问题。从人口年龄结构和劳动力年龄这两方面因素考虑,由于产业规模扩大,劳动力需要量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年或某几年的时间内,增加的就业人口大于同期增加的总人口是可能的,但是27年来平均每年都是如此,就会令人生疑,因为就我国几十年来的情况看,一代人口的成长只需20年~25年。因此令人生疑的或者是全国的人口统计数字,或者是全国的就业统计数字(这里不考虑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就业因素)。(2)城镇人口每年增加1443.2万,而每年增加的城镇就业人口只有653.3万,换句话说,城镇每年增加的人口中有789.9万未就业,与全国情况相比,反差巨大。虽然全国统计资料显示每年城镇登记失业

人口也有700万左右,但由于全国平均来说每年增加的人口都是就业的,因此,城镇增加人口中未就业部分只能在农村就业数据中去观察。(3)27年来,农村就业人口每年增加661.3万,这好像可以解释城镇增加人口中未就业部分的去向,但是,同期农村总人口减少4470万,平均每年减少165.6万人。特别是自1995年来的10年间,农村人口减少11403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140万人。虽然农村就业人口也是减少的,但没有总人口减少的多。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人口和就业统计数字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可能正是源于城乡就业统计制度的不完善:一方面,有些农村人口被登记成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减少,城镇人口增加),而城镇就业人口统计却没有考虑他们,因而产生城镇总人口增加和就业人口增加之间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在农村被登记为城镇人口的人,依然算作是农村就业人口,造成农村就业人口增加。

因此,我国现在的劳动就业统计制度必须进行改革。

三、劳动工资统计(职工平均工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成份出现多元化,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伙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经济成份越来越大。与此相应,居民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职工”的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而“员工”概念的使用却越来越普遍。虽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种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人们日常的研究中并未对此予以特别的关注。在国家统计制度中,由于对工资统计的需要,仍然使用职工的概念和对“职工工资”的统计。国家统计局今年(2008)7月数据称,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9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这一结论引来全国范围的激烈争论,人们普遍认为工资的实际增长没有这么多,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工资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降(即使不考虑全国范围内物价的大幅上涨)。总之,人们认为,统计数据高估了城镇职工的工资增长程度。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除了一些学者已经指出的诸如数据来源、群体收入差别等因素外,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统计学上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被混淆了,或者实践上没有很好地界定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叫做“统计总体”。根据统计学原理,要计算一个总量指标,进而计算与此相关的平均指标或相对指标,必须首先确定统计的总体。国内绝大多数的统计学教科书对统计总体这个概念有着几乎完全相同的解释,如对我国统计教育产生过重要影响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教科书》(1984)认为,“凡是客观存在的,在统一性质基础上结合起来的许多个别事物的整体,就是统计总体”;我国著名统计学家钱伯海等(1992)也认为,“统计总体就是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所需要研究事物的全体,它是由客观存在的、具有共同性质的多个单位构成的整体”。这里所特别强调的是构成总体的个别事物要具有“同质性”,即个体在所观察研究的主要方面性质相同。如果将“城镇职工”作为一个总体研究其平均工资,就必须弄清楚两个重要概念:职工和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解释:职工是“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而职工工资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这种解释看似十分清楚,但却忽视了几个重要的社会现实:第一,目前全国范围内广泛而大量存在的来自农村的流动劳动力的“身份问题”。过去,公有经济是国民经济活动的主体,单位用工情况比较简单,“职工”的概念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等,人口流动少,因而城镇职工在统计口径和范围上是易理解和操作的。现在的国民经济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非公有经济的规模和比重都越来越大,用工单位情况极为复杂,加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整个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一些人经常处于流动状态,怎样将他们统计为“城镇职工”,目前的统计制度并没有给予具体的说明。因此,“城镇职工”这个总体在范围上是含混不清的。第二,流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虽然一定时间内在城镇就业,但是他们与“真正的城镇职工”存在巨大差别(已如前述),如果将其作为构成“城镇职工”这个总体的一部分进行统计,那么,这个总体的“同质性”就是有问题的。第三,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的管理层都实行“年薪制”,他们1年的薪酬,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数千万,他们1人1年的薪酬收入是一般职工收入的几十倍、几百倍。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和普通职工已经属于I生质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将他们和其他职工放在一起计算平均工资,违背了统计学关于总体的同质性原则,平均的结果掩盖了职工收入方面存在的本质差别,主要表现为抬高了城镇职工工资的平均数,这不仅给人一不真实感,更主要的是这一结果混淆了性质不同的问题。

数字乡村概论篇(6)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76-0037-02

1 概述

1.1 媒介融合的概念

关于媒介融合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课题,但学术界对媒介融合这一核心概念仍处于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

美国新学会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鲁・纳齐森将“融合媒介”定义为“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 1 ]。他强调了“媒介融合”更多是指各个媒介之间的合作和联盟。之后,美国学者李奇・高登提出了媒介融合的“五种融合说”,总结了在不同传播语境下的6类含义,即媒体科技融合、媒体所有权合并、媒体战术性联合、媒体组织结构性融合、新闻采访技能融合以及新闻叙事形式融合,这使得媒介融合的概念更加清晰具体化[ 2 ]。

国内对媒介融合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蔡雯教授提出“媒介融合是指在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组成大媒体业的各产业组织在经济利益和社会需求的驱动下通过合作、并购和整合等手段,实现不同媒介形态的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的过程”[ 2 ]。此外,清华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熊澄宇认为,媒介融合是指“所有的媒介都向电子化和数字化这种形式靠拢,这个趋势是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并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变得可能”[ 2 ];中国人民大学高钢认为,媒介融合的本质在于“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的信传播的技术手段、功能结构和形态模式的界限改变及能量交换”[ 2 ]。

虽然各学者对媒介融合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强调一个共性:媒介融合并非排他或者替换,而是互补共享,在传播过程中保持自身的个性优势。而媒介的传播偏向维持着媒介自身的个性优势。

1.2 传播偏向的提出

伊尼斯在他的著作《传播的偏向》中提出了“时间-空间偏向”理论。他认为:“根据媒介的特征,某种媒介可能更加适合在时间上的纵向传播,而不是空间上的横向传播,尤其是该媒介笨重而耐久,不适合运输的时候;另种媒介也可能更加适合知识在空间上的横向传播,而不是适合知识在时间上的v向传播,尤其是该媒介轻巧而便于运输的时候”[ 3 ]。

传播偏向理论又将媒介的传播偏向分为了四大类:口头传播偏向、书面传播偏向、时间偏向和空间的偏向。由于时代的局限,伊尼斯的大部分研究放在了口头传播和书面传播上,只有少部分涉及了广播传播偏向。其继承者麦克卢汉则有涉及对电视传播偏向的讨论,却还是无缘于新媒体时代的研究。之后也有学者对传播偏向论进行相关研究,梁艳芬等人的《伊尼斯传播理论的学术渊源》,从伊尼斯的学术渊源和思想谱系,探讨了传播偏向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从具体媒介的传播上进行传播偏向相关研究的有:胡婉婷的《论网络媒介的传播偏向――对伊尼斯传播偏向论的推进》,杨腾飞的《电子书的传播偏向――以亚马逊电子书Kindle为例》,廖雨思的《对电视养生节目节目话语的传播偏向研究》,胡昌龙的《微博的传播偏向研究》等;而操瑞青的《传播媒介的消极偏向:由批判三部曲解读波兹曼的媒介批判理论》则从媒介传播偏向的文化批判视角进行论述。

以上大部分的研究几乎都围绕着媒介传播偏向的理论渊源、单一媒介偏向以及文化批判几个方面展开,对新媒体时代媒介传播偏向导致媒介融合多元化的趋势却鲜有甚至没有相关研究。直面新媒体环境下的新媒介,依循前人的研究路径来探索新媒体时代媒介传播偏向的特点是我们的荣幸和责任。

2016年,笔者有幸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其主要针对新媒体影响下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渠道的方面进行相关调研。调研中发现,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涉及新媒体、传统媒体和最原始的人际传播,形成了以新媒体为主导,传统媒体和人际传播三者交织的传播格局。为什么新媒体没有取代传统媒体而一枝独秀?传统媒体为何能在新媒体环境中仍能占有一席之地?而人际传播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传播方式,却也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消亡呢?带着这些疑问,笔者将以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为研究基础,从媒介传播偏向的视角对新媒体时代农民获取信息媒介传播偏向进行相关研究。

2 媒介的传播偏向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乡镇、农村3个地域公众最常用的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均以计算机网络、电视台和报纸为主,辅以图书、电话、电台,而农村公众还热衷选择像乡政府、村能人、农技员以及集市等人际传播渠道。由此看来,农村公众在选择获取信息的渠道时,首先会选择兼具时间偏向和空间偏向的新媒体;其次选择单一偏向的媒介(如电视、报纸、广播)作为补充媒介;再而可能会选择去集市道听途说或是同邻居闲聊,虽然这些道听途说可能不够客观,渗入许多个人感情,但这却是任何时代所不可或缺的获取信息的渠道。(见表1)

所谓媒介或倚重时间或倚重空间,其含义是:“对于它所在的文化,它的重要性有这样或那样的偏向”[ 3 ]。像报纸媒介,其本身具有的图文并茂,保存时间长,传阅率翻阅率高等特点决定了其偏向于空间的传播,但其时效性和消息相对滞后的特点却导致了在时间传播上受阻。相反的,电视传播在现代化技术的支撑下,其信息采集、处理与达到了与事实现场的同步效果,使得电视在传播的时间偏向胜一筹。当然,因为传播的时效性也造成信息在保存时间上的缩短,以致其在传播的空间偏向上稍逊于报纸媒介。

在农村地区,按照“时空偏向”理论解释:报纸媒介因为具有空间偏向,更适合于广泛传播;而电视媒介的时间偏向,则更适合于生活节奏较快的城市地区。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公众获取信息时除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外,还习惯到集市、商店等人群较多的地方打听相关信息,或者跟邻居聊天,或者跟村能人取经等,人际传播方式在农村地区依然占势。农村公众在选择报纸渠道上相比城镇少了很多,但其他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都在相应增加。这说明了农村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原因有以下两点:

其一,乡土本色使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写道:“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统万有的真理,这是乡土社会人与人相处的基本特点”[ 4 ]。同样的,乡土社会的人在进行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时也是不追求“万有真理”的。这就使得农村公众在训责获取信息的渠道时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可以说,任何媒介在乡土环境中都适用,却没有哪一单一媒介独自在这里适用。

其二,对新媒体的新鲜好奇感使然。新媒体的数字化和交互性特征是其成为信息时代的宠儿。数字化作为新媒体的技术基础,使得新媒体可以海量的存储信息及光速传输,让手机、电脑、数字电视等能够共享资源,实现媒介大融合。交互性即互动性,在新媒体时代,每个新媒体的用户都可以参与到媒体信息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这与传统媒介的单向、线性地接信息模式完全不同。在传播过程中,新媒体的用户拥有更多的参与感,而这种新媒介的参与感又恰与人际传播最为贴切。

伊尼斯认为,一个社会的主流媒介,只达到时间偏向和空间偏向的平衡还不够,还需要将人际传播在内的如口语传播作为桥梁来平衡时间偏向和空间偏向,只有三者的有机结合才是理想传播方式。笔者比较赞成伊尼斯的观点,毕竟人是社会中有感情的高级动物,除了需要时空带给我们历史感,还需要情感给予我们当下感。在人际传播中,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不仅有强烈的参与感,可以对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而且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交流,情感的因素在其中发挥着纽带作用,或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传播效果只有在人际传播中才能真正实现。

人类的现实生活极其复杂,交流方式更是多种多样,任何一种单一偏向的媒介都不可能满足人类对信息的需求。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带来了海量信息,从信息量的角度来说,可以说相当充足。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面对着同一信息,公众也时常会翻开报纸看看相关报道,也会偶尔打电话问问请教相关的专家学者。正所谓媒介有偏向,生活却无偏向。媒介传播偏向的多元性正是因为其包含了时间、空间和感情的三位一体之结合。因此我们说,新媒体时代传播偏向的多元融合趋势不可阻挡。

3 媒介传播偏向的多元融合

农村的日常交流重视人际传播是事实,但当代的年轻农民或现代农民每当遇到问题需要解决时,不像年长的村民找村能人咨询,而是首先会想到上网,因为网络具备了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的特征和优势,它融合了多种媒体的功能,是一种兼具多元偏向的新媒介形式。总之,现代农村选择多媒体集一身的网络媒介,既是迎合了媒体融合本身目的即为了让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和多元,也是为了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媒介融合的时代,在互联网和数字传播技术条件下,许多媒介的个性可以实现共享。如手机报的出现,不仅实现将报纸自身进行了媒介形态的转变,消除了传统的报纸媒介时间偏向的阻隔。同时将移动互联网时空偏向的媒介传播形式引入进来。至此,报纸真正意义上实现时空的跨越,不再担心传统媒介传播偏向带来的阻碍。

新媒体的传播已不仅仅局限于人与信息之间的关系,而更多地呈现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使用传播媒介不再仅仅是为了获取信息,更多的是通过新媒体的使用来实现和他人的交流沟通,以及满足个人内心交流所需。

4 结论

在人类发展的初期,人体本身是一个集视、听、触、嗅、品于一体的综合媒介。随着文字、印刷品、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的外在媒介的出现,人的感觉渐渐地被分割成若干部分。文字分离了人的视觉系统,广播分离了人的听觉系统,虽然电视将人的视觉、听觉进行了融合,却最终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了。如今,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不仅集合了传统媒体的优势,而且将人的感情也尽可能纳入技术的框架内,并对人体感觉的完整性施以了新时代的观照,可以说新媒体的出现让人重新找回了一个完整的人的感觉。

参考文献

[1]丁柏铨.媒介融合:概念、动因及利弊[J].南京社会科学,2011(11):92-99.

数字乡村概论篇(7)

乡村记忆工程是在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一体化日趋明显的社会发展形势下,各文化单位发起的对乡村传统、乡村文化、乡村历史和乡村变迁采取的保护传承。[1]在此背景下,我国部分地方档案部门顺时而动,组织开展乡村记忆工程,保护抢救乡村记忆。如威海市环翠区档案局开展“城乡记忆工程”、浙江省档案局发起实施“浙江记忆工程”、上饶市档案局开发“上饶记忆”网、天津市档案局组织实施“天津乡音记忆工程”等等,凸显出档案部门积极参与乡村记忆保护传承的主体责任和时代意识。乡村记忆工程的持续推进需要依托各种文化媒介才能得以保护传承,无论是有形文化媒介如祠堂庙宇、家谱村志、渡口桥梁,还是无形的文化媒介如、方言俗语、风俗习惯等都可以成为推进乡村记忆工程的载体。从上述由档案部门发起并主导的乡村记忆工程中,笔者发现家族记忆是乡村记忆工程的重点保护对象之一,基于此,本文希望借助家族力量,丰富乡村记忆工程建设途径,深化乡村记忆工程的建设内涵,在国家――乡村――家族的“记忆连续体”中,建构和谐、共赢的乡村记忆。

一、家族记忆及其在保护传承乡村记忆中的作用

(一)家族记忆的概念

“聚族而居”是我国乡村社会的一种传统居住方式,这种居住方式是以家族为产生的自然基础的。因此在界定家族记忆概念之前,笔者首先对家族的概念进行了必要的梳理。“家族的历史源头需要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其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家族、殷商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宋代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2]现代意义上的家族则发端于改革开放之际,兴盛于20世纪90年代。其中,修谱祭祖、建祠等家族活动的日益增多,不仅说明家族成员对家族活动的热情日益高涨,而且反映出近年来村落家族复兴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3]

随着家族复兴、家族活动的增多,家族记忆随之生成和重塑,这种家族记忆的生成和重塑为乡村记忆传承提供了重要载体和乡村记忆空间。换句话说,乡村记忆之所以能够延续至今,原因之一在于我们的祖先拥有一套独特的存储记忆的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方式就是家庭记忆,它作为一种集体记忆,一旦被社会群体所认同,便会通过某种程度上具有仪式性的操演传递和保持‘社会习惯’”。[4]具体而言,上述行为方式主要有编修家谱、祭祀仪式与祭祀活动、修建宗庙与祠堂、立石碑与牌位、制定族约族规、讲述祖先的传说故事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族记忆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它不再局限于同一个社会群体的记忆,还包括家庭这个社会单位的记忆。如果说古代所形成的家族记忆是为了缅怀先人,那么现代意义上的家族记忆内涵更广,既包括对祖先的记忆,又记录着自身“小家庭”的记忆。“小家庭”的记忆一旦被家族推崇到一定地位时,便会被打上家族记忆的烙印,如挖掘出的各种杰出人物的手稿、日记、信件、旧物件,旧住址等。除了以上所介绍的记忆形式和内容外,现代家族记忆还来源于照片、录音、视频,各种家庭聚会、家规家训、家庭优秀人物的事迹等等,这些记忆经过提取、编码最终内化为家族记忆。

(二)家族记忆在保护传承乡村记忆中的作用

1.家族记忆与乡村记忆存在互构关系。家族记忆与乡村记忆之间的互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族成员重塑家族记忆需要从乡村记忆中提取相关记忆资源,重构家族记忆;二是家族成员在乡村范围内展开的记忆活动,间接构建了乡村记忆。在推进乡村记忆工程的过程中,这种互构关系体现得更为明显:例如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鱼圻塘村利用该村的刘公祠建成了“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将原来用来保存家族记忆的展览室改建成“乡村记忆馆”,对外宣传该村的历史文化。此外,档案部门、村委会还向村民征集各种家谱、老照片、老物件等,利用既有的档案材料、历史文献、实物影像等包括家族记忆资源在内的众多记忆资源,来反映村落发展历史,构建乡村记忆。在乡村记忆与家族记忆的互动过程中刘公祠被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成为鱼圻塘村地标性建筑,该村也成为将家族记忆保护与构建乡村记忆充分结合的典范。

2.家族是乡村记忆保护传承的重要社会力量。中国乡村具有较强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家族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乡民的心中,家族文化活动甚至会在一些村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徐建华在《中国的家谱》中提到,近年来编修族谱者一般是本族一些辈分高、热心公益事业且有较高威望的人,包括一些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医生和基层干部。当家族精英参与编写村史、村志,以多种途径参与记录乡村记忆文化时,乡村记忆保护传承工作所遇到的阻力会大大降低。

二、重构家族记忆推动乡村记忆保护传承的实现路径

乡村记忆工程作为延续乡村文脉的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不仅是地方政府或档案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笔者在阅读大量中国传统家族延续家族文化方面的文献中,选取出较具代表性但尚未形成制度化的两种家族行为方式,并创新性地提出家庭建档、数字家书等方式,将其作为重构家族记忆的实现路径。

(一)重构家族记忆的传统路径

1.编修家谱。中国自古以来就很注重用文字记录历史,用档案传承后世。“国家有史、地方有志、家族有谱”的观念从古至今得到了普遍认同。其中,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作为有着丰富文化积淀的徽州古村落,保存了自明清以来的族谱、宗谱、祠谱,包括堪称孤本的明嘉靖版龙井胡氏族谱、清乾隆版明经胡氏统宗谱、民国版龙井派宗谱,这些宗谱真实地记载了宅坦村明经胡氏家族的发展历史和地方风情。村长胡维平完成了反映宅坦村历史变迁的村志《龙井春秋》,在内容上形成了志谱结合的“特殊体例”。可以说,编修家谱对村史、村志的编写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记录、传承乡土社会的风土人情及乡村演变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为此,在推进乡村记忆工程的过程中,档案部门需要对编修家谱这种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给予指导,如吸纳文化部门以及历史学家、档案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等参与,为家族修谱和保存提供专业意见;鼓励档案馆、文物部门接收民间族谱进馆保存,为家族记忆的保存提供更安全的保障。

2.重修祠堂。祠堂是一个家族乃至村落发展的内核和象征,它见证了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变迁,承载了深厚的乡村记忆。同时,祠堂也是家族活动的重要场所,家族的很多仪式活动都需要借助祠堂来完成。正因为此,保护祠堂文化也成为村落文化保护的重点。201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要保护、传承和利用好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建筑风貌、自然生态、民俗风情,彰显乡村建设特色,并将这些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后世。浙江省档案局亦围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有针对性地将村落中原来的家族祠堂进行修缮并改建为文化礼堂,使其成为综合性的文化场所,吸引更多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活动。

(二)重构家族记忆的创新路径

1.家庭建档。家庭是构成家族的基本成分,家族是以核心和扩展家庭为主要形式的。家庭建档是家族记忆流传后世、继承家族记忆的创新形式。比如,《徐霞客游记》《鲁迅日记》《曾国藩家书》等文学作品就是将家庭档案中的日记、书信等收集整理成书。同时,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制作一份家庭档案,其实就是留给未来的一份宝贵记忆。随着乡村记忆工程的不断深入,家庭建档的观念会日益加强,它不仅会成为一种保护家族记忆和乡村记忆的新形式,而且将是乡村记忆工程保管乡村记忆的新形式。

2.数字家书。传统的民间家书被认为是社会变迁、文明演进的微型档案,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识和符号。为了抢救这些将要消失的文化遗产,中国人民大学开展了“抢救家书活动”,并在十年间征集家书四万余封。为了方便家书的信息服务与利用,中国人民大学还启动了“数字家书”项目,以便留存家庭记忆。“数字家书”项目不仅仅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传统纸质家书的数字化与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更重要的是通过建设数字家书管理和利用服务平台为每一个家庭提供“记忆账户”。

此外,为了鼓励家族成员可以深度参与乡村记忆保护传承的过程,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承办各类活动或创办电视节目,来吸引家族传承者主动分享家族故事。其中,这个故事可以是一个老物件、一段传奇经历、一组家训或家族礼仪等。如由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大型文化类节目《我有传家宝》便是以传家宝为载体,讲述家族传承故事,从不同角度展现中国优秀的传统家族文化,进而实现了重构家族记忆的新路径。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城乡档案记忆工程推进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ATD009)的研究成果之一。

注释及参考文献:

[1]丁华东.论城乡档案记忆工程的性质与特点[J].档案,2016(2):14-19.

[2]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2.

数字乡村概论篇(8)

1.相关概念的解读。首先,关于描述社会秩序、政治体系、统治格局的相关概念的把握。费老笔下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不同于西方依赖正式法律和暴力系统确定和维持私人关系的法理社会,而是依靠人与人之间非正式的、甚至是与生俱来的邻里亲密关系与熟识关系来建立联系的“礼俗社会”。这样的社会往往少一分淡漠而多几丝人情味儿,在这样的社会中,秩序的维持与稳定并不依赖于正式的、外在于个体的法律体系,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即所谓的“礼治秩序”。其次,关于乡土社会文化状况的论述,主要提出了“文盲社会”和“男女有别”的概念,所谓文盲社会,简言之就是没有正式文字而仅仅依靠言语沟通交流的社会。费老指出,在传统乡土社会中,人们之间彼此熟识,联系密切而且经常见面,这种地缘上的接近与彼此联系的方便、频繁使得正式文字显得多余,这进一步形成了乡土社会缺乏文字的客观现实。另外在乡土社会中,男女之间不仅存在生理差异,还往往被建构成在行为规范和心理上迥异的存在,即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之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是有形的,而且是在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接下来是关于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格局的论述,这里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老在该书中提出的一个最受关注的概念,他将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对比,指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2.研究方法的讨论。在理清了本书中的主要概念以后,我们还必须对造就本书的具体研究过程和方法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的较完整连贯的把握,而这也是社会学研究必不可少的程序。具体到《乡土中国》一书,费老运用社区研究理念,通过对特定村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实地考察,结合比较方法的使用,尝试以小见大,由少数村落的实证研究资料来推演更大范围内中国乡土社会的一般面貌的方法。这种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的方法比起以往局限于书斋,仅仅在文献中做文章的研究方法,有自身的优势之处,这能在更大程度上保证资料的客观性以及结论的准确性,不过这种通过对特定几个个案的研究进而将研究结论推广的方法也遭到了质疑。

二、“乡土中国”的当代思考

对经典名著的品读并不以对其内涵的孤立解读为终结,我们还应该在理解著作本意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审视著作的现实意义,只有心怀一种批判性反思的视角品读经典,才可能在吸收和借鉴前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追求进步,以一种更客观的眼光考察彼时与此时,从而寻求对当下社会现实的更清晰认识。费老笔下的《乡土中国》为我们建构出了一套关于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理想图景”,即“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成为诸多“专业”学者和众多“业余”读者们想象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对象,也成为众多当前中国学者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的起点。另外,“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具有概念性质的“理想类型”。“乡土中国”中的诸多概念,是作者对乡村社会性质、人际关系、社会秩序、社会结构等的总结和提炼,这些概念“属于理性知识的范畴”,成为后来学者讨论中国乡村社会的工具。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并不以费老为终结,乡村研究的方法也并不局限于当年费老所使用的社区研究法,同时当代乡土社会的变迁也要求学者们以变化了的现实为研究对象展开后续研究。毫无疑问,新世纪的乡村社会与费老当年调查研究的情况已有出入,我们不能再用已有的关于传统乡土社会的理论、研究成果来解释现实社会,同时现实社会的很多现象也是当年的研究所不曾涉及的。另外,当代乡土社会与城市社会、西方社会相比,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人情的渐趋淡漠,长老统治的衰落,家族的消亡,私人关系的趋于弱化等等,这些都说明,我们必须立足于已经变化了的现实社会,用一种文化自觉的本土化视角去展开研究,才能更准确的把握当下的现实。

数字乡村概论篇(9)

  三十年代的中国,“教育救国”风行一时,而教育界也是新名词迭出:生产教育、艺术教育、军事教育……新式教育的推行从表面看亦是轰轰烈烈。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私塾教育的盛行。私塾教育,在30年代的中国极其发达,据1935-1936学年度的统计,塾师人数约110,933人,学生数约1,878,351人,仅江苏省塾师即有24,259人,学生数为436,647人。[1]

私塾的盛行,作为民众教育投资选择的结果,展现了与教育当局迥异的心态背景,然而长期以来却缺乏对这种心态以及这种心态所凸显的复杂的农村文化背景的考量。本文拟从剖析教育素称发达的苏南地区私塾及塾师的状况入手,以私塾教育的消费群体——农民的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作出初步的回应。

一、三十年代苏南私塾之概况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民国时期的私塾,较之科举时代,其功能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科举时代,私塾是国家教育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与公学、义学、书院并行不悖,私塾的教化功能与地位为国家与社会所认同。民国以前的私塾有经馆、蒙馆之分,分别承担着读书仕进和略识文字的两大功能。随着科举制的废除,新式学堂取代了私塾的前一功能,民国时期的私塾已无经馆、蒙馆之分,[2]其所授内容亦已被视为“腐朽不堪”,私塾在教育系统中的基础性地位在观念上已不为政府和主流社会认同。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当时苏南的私塾情况。

当时教师所授课程大都依旧,间有思想开通之塾师讲授国文、算术、尺牍等科,但大都仍以《三字经》、《幼学琼林》、《四书五经》等为课本。教馆大多条件简陋,许多教馆没有窗户,光线昏暗,课桌椅制式不一,而师资亦参差不齐。据曾参加过塾师训练班工作的高馨圃回忆,“其中受训的就资格言,有逊清的禀贡生、秀才,有民国成立后的小学毕业生,还有些从前考秀才未取的童生和粗通文墨而教学多年的塾师……就年龄言,有须发皓然的老者,有初涉社会的青年,最可异的是,有几位塾师曾受过完全的中等教育。”[3]

当时的私塾教法多为灌注式,对初级学生,一般只读书识字,不加讲解。然而就是这样看来死板的私塾,却在乡间大行其道,在与学校争夺生源时常占上风,令教育当局徒呼奈何。无论从受教育人数上还是民众拥护程度上,私塾的号召力都远远高于新式学校,这从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来:镇江入学儿童共计11,346人,私塾儿童即占8700人。无锡入私塾学童达5,592人。据《江苏教育概览》介绍,本省入学儿童虽占百分之十四强,但入私塾者概略估计当亦不在百分之十以下。当时作为省会的镇江,“私塾为数极多,几乎每个街巷中都有”。[4](P.131)而据调查,句容1934年全县人口识字者31,562人,曾入私塾者22,802人。占2/3强。[5]

从30年代初起,江苏教育厅开始为取缔私塾作一系列努力,先后颁布了《江苏省各县塾师登记及核定暂行办法》、《江苏管理私塾暂行规程》(1930)、《江苏省各县私塾改进及取缔简则》(1932)等,试图将游离于新式教育体制之外的私塾教育纳入新式教育的框架,然而收效甚微。当时江苏省教育当局将之归咎于新式教育经费难以落实以及农民思想守旧。然而事实上,江苏省教育经费还是比较充足的。1927年,江苏开征义务教育捐,有忙漕附税、屠牙各税,年收约380万元。地方教育方面,全省各县教费总额已达1200余万元。故就经费而论,实为他省所难企及。[6]

二、私塾盛行的经济考察

私塾的盛行,从表面上来看,是“劣币驱逐良币”,出现这样的情况,30年代的农村经济凋敝作为一种背景确实应予考虑。

农民的收入原本不高,据1929年苏南10县的调查,不分业佃,不论面积,每亩农田(含桑、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平均收入在10-30元之间,总平均为18,71元,去除各项开支,自种田每亩纯收入为13,49元,租种田为9,82元。

苏南各县田亩均收表(1929)[7]  

县别

  每亩平均

  自种田每亩

  租种田每亩

  收入

  平均纯收入

  平均纯收入

嘉定

  20.45

  8.09

  ——

太仓

  14.60

  7.80

  5.15

川沙

  15.57

  14.11

3.98

松江

  18.37

  16.28

10.52

昆山

  14.60

  10.40

8.71

武进

  30.04

  23.27

10.13

常熟

  22.23

  14.62

10.89

无锡

  26.20

  17.76

19.37

镇江

  14.52

  9.89

  ——

江宁

  10.53

  12.64

——

平均

  18.71

  13.49

9.82

30年代的农业危机更使农民收入下降,而学校高昂的费用是农民无力承受的。当时的教育界人士也不得不承认“自从采用欧洲学校制度以来,教育的内容较前复杂,教育的费用从而增加,教育差不多成为富裕阶级的专利品,一个人进大学,每年非花三四百元不可,一个中学生每年亦非一二百元不可,惟富有阶级才能担当这么一笔学费。”[8]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农民在教育投资倾向上偏好于私塾。

同新式教育相比,私塾收费低廉而且灵活。据统计,江苏全年所收学费数(私塾)为人均3.4元。[1](P.683)而乡村塾师,全年每人收入仅三四十元[11](P.97),“那些只能在小区域里竞争位置的乡村教师,常常只有一点点微薄的收入。这种收入不过是:仅够吃饭的谷物,一些作燃料的干柴禾,一小笔钱,一般一年不超过十元钱,有时,那些只有一两个学生的教师,除了供饭,很少有甚至根本没有什么报酬。”[10](P.72)学费的收取也不像学堂一次收取,而是按端午、中秋、春节三节分期缴纳,[11](P.143)这更符合农民现金流动的习惯,而且“穷照穷出,富照富出,家长无不胜担负的痛苦”。[3]相对低廉的学费和灵活的收费方式招徕了众多学生。

另外,民国时期的私塾大多为蒙馆,其“消费群体”与学校有别,大多数选择私塾的家长教育观念比较现实,并不指望子女能从政入仕,而以读书识字为满足。加上私塾不是国家教育政策扶持的对象,私塾的生存直接仰仗于家长的供给,私塾先生需要满足家长的需要,所以事实上其教学内容的“适用性”超过了新式学校。当时一般商贾、业主对子弟的文化学习重在识字、作文和珠算,而这些皆是私塾的强项。

当时的改良私塾“着重读写算的训练。学生肄业两年,一般都娴于写算:能写一手工整的字,会写往来书信和其它应用文章(浅近的文言),会打算盘和算帐。这些技能正适应社会上的需要,特别在当时能适应某些学生到上海等外码头去学生意的需要。当时所设课程有习字、国文、尺牍和珠算等。习字是每日午后必不可少的一课。规定以欧、柳、颜的楷书字帖为临写范本,老师分别指导,学生刻苦临摹。尺牍和珠算两门课,老师都编有讲义,循序渐进。尺牍,从称呼、格式教起,指导学生学习各类书信的内容和写法。珠算,从口诀和发珠教起,指导学生练习加减乘除的打法和程序,以及各种应用题的运算,并经常对学生逐个考查和个别训练。”[12](P.64)由于私塾先生能迁就事实,迎合家长的心理来开设课程,故而其“适用性”优于学校。

私塾不仅收费低廉,而且杂费亦较学校为少。

学校虽收费高昂,但质量并不很高,当时的教育专家吴研因曾检讨说:“中国的小学,除极少数已依照教育原理,应用科学方法,在那里自耕自种之外,其余大多数的小学,实在程度远在水平线下,差不多和私塾一般,谈不上什么教育。”[8](P.310)而“学生的文化知识,就作文的测验看,是惊人的低下。”[13](P.29)

因而无论是从教育投入成本还是从产出效益来看,从乡民的角度审视,私塾无疑要超过学校。从“经济人”的角度,选择私塾作为教育投资的对象是自然的。

三、私塾盛行之文化心态

私塾的盛行还有着更广泛的社会背景。毕竟,作为“社会人”的农民,其选择必然受到乡村社会的影响。他们把私塾称为“本学堂”,把新式学堂称为“洋学堂”。这一方面说明了农民对它模糊的艳羡或仇恨,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农民与之相生的陌生感与疏离感。

私塾与塾师是作为维护乡村文化秩序的重要力量被认可、接纳的。这种认可不仅仅源于塾师对儒家经典的占有而产生的权威感,更多的是对塾师在“乡村人脉网络”中扮演的角色的回应。塾师在乡村的地位是独特的。他们往往是乡村为数极少的识文断字者中的一员。这种知识技能使得他们在乡村交际系统中占有优越的地位。塾师对于社会上各种应用文的程序大都熟悉,他们会替人家看信、写信,会帮助人家写各项票据,会替人家写各式帖子或对联。一到红白喜事,这类书写工作自非塾师莫属。学校老师由于其生活质量的保障源于城市,他们的知识背景与个人认同同样源自城市,所以无论是他们自身还是在乡民的心目中,他们均属于另一个世界。而塾师,从情感上是一位熟人,然而又是必须带着几分敬意来交往的熟人。

私塾所拥有的一整套仪式更加强了乡民对塾师的敬畏。私塾学生入学第一天,要向“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神位或神像行跪拜之礼。跪拜时,燃香点烛,地铺红毡毯,礼节甚为隆重。[11](P.62)老师受聘时,先由东家定好关书(聘书),书上写明东家姓名及学生姓名,这种正式的文字在乡村也是不多见的。[9]教师(对学生的)控制权力几乎是无限的,他能够对学生进行严厉的责罚。

在乡村,分家产及转让田地的契约的执笔者及代签名者也往往是塾师,由于塾师经常参与乡村权力机制的象征性事务:田地的转移,仪式的组织,加上塾师自身的权威感,因而虽不掌握真正的乡村权力,却分享权力的程序性资源,而在乡民心目中显现其为乡村权力结构的构成部分的感觉。这就是“软性权力”。

无疑,“软性权力”塑造了乡民对塾师的尊重感,然而,隐藏在背后的,却是乡民对整个乡村秩序稳定性的肯定,而这种肯定又因乡村秩序面临现代化的挑战而日益动摇而强化。从总体上看,苏南农业经济属于“过密型经济”。[14](P.129)这种相对于产量增长劳力过于密集从而造成边际报酬递减的经济增长模式无疑是缺乏效率的。人口与土地的紧张使得这一模式下的农业人均所得极少,农民为生存而挣扎,缓解的途径是释放相对于土地过剩的人口。然而由于缺乏流通的渠道和城市吸纳能力的欠缺,农业社会长期以来是单向流动,粮食与农产品流入城市,而大量的过剩人口却只能滞留在农村。因为与农业相比,中国的工业无疑更加脆弱,无力吸收庞大的剩余人口。因而农村经济虽已由自给经济的传统形态进入到商品经济阶段,但仍带有自给式小农生产的浓厚色彩。[15]而同时,自晚清以来的各种现代化的力量却逐步动摇着农村,士绅集团从总体上所起的乡村——城市维系功能的丧失,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精英与乡村社会出现了沟通上的功能性障碍。在他们看来,一方面,城市需要农村提供现代化所需的原料,而另一方面,又把乡村视做现代化的最大障碍。这一点在30年代江苏省教育厅对私塾的态度上映衬出来。

30年代,周佛海出掌教育厅,制定了《江苏教育三年计划草案》,其教育重心放在义务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及社会教育。针对小学教育,全然不顾农民无力负担的事实,要增设初级小学,联合增设完全小学,增设高小,推行小学区制,[6]而对于私塾,则采取打压态度,1932年通过的《江苏省各县私塾改进及取缔简则》,一味要求塾师及私塾的正规化、“小学化”,规定私塾的课程,每周应授党义一小时,国语12小时,算术6小时,常识12小时,体育2小时,并以取缔相威胁。[16]这种借鉴欧美与日本而生的学制,并没有考虑城乡分别的现实。

这种一味追求教育正规化、西方化的趣求,即使在当时,亦有有识之士觉察到其难以实现的一面,教育界人士姜琦认为“中国教育确是有缺陷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农业经济组织的社会,而教育却是模仿欧、美及日本的工业经济组织社会的教育政策。这种教育为‘乐育英才主义’的教育。”[8](P.22)而著名人类学家费孝通在开弦弓村的调查中,曾任村中小学校长的陈村长也认为这种新的学校制度在村中不能起作用。并列举了三点理由,第一,学期没有按照村中农事活动的日历调整;第二,学校的教育方式是“集体”授课,很少考虑个人缺席的情况;第三,现有的女教员在村中没有威信。而这三点,均是普遍存在于学校而私塾所无的。[32]

虽然教育社区化的思路一直存在,并展现在陶行知等人的实践中,然而,教育的国家化从“现代化”的话语来看,具有天然的正当性,这种努力作为一种合法性,从清末废除科举以来一直至今,都是主流学制。然而这种主流学制更多地考虑城市现代化的需求,它与农村的实际需求关联较少。农民对私塾的选择,实质上是对教育社区化的选择,可以看做对这种“现代化”破坏自身生存系统的反应与调适,然而这种反应在“现代化”的视角下被看做是愚昧的证明。这反过来强化了农民对城市的疏离感及对渐遭破坏的乡村文化秩序的依恋。这种依恋在对塾师的尊敬中凸显出来。

然而农民心中充满了矛盾,他们不自觉地抗拒着西化对乡村社会的侵蚀,但他们也意识到,要想让他们的后代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走出乡村社会或者在这个社会中能改变自己的地位。而这两者的实现,都只能依赖享有软性权力的塾师。因为在乡村,职业与教育很有关系。识字者常有职业的优先权。根据人类学家林耀华在福建义序的调查,识字而无职业者,几绝无仅有。15-49岁之间识字而无职业者仅有0.4%,而不识字无职业者占4.9%。[18](P.13)珠算及尺牍可以使子女成为学徒,从而离开乡村社会,识文断字亦可以使他在乡村获得尊重。塾师可以帮助他们,在农民的视角,塾师是他们社会支持网络的一部分,因为他们是同一秩序的共生物。

要之,30年代苏南地区私塾的盛行,从“经济人”的角度来看,是农民理性选择的结果,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与塾师在“乡村人脉网络”中的作用及享有的“软性权力”有关。农民的选择不仅作出了在教育国家化还是社区化这一两难命题上乡村社区的回应,同时也凸显了国民政府30年代现代化努力(包括教育现代化)的阙失及农民对这种阙失的回应。

[收稿日期]2002-10-16

【参考文献】

[1]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M].

数字乡村概论篇(10)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8-0045-03

一、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的内涵

云南省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根据三农工作新形势决定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云南省通过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采取以点先行、典型示范、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政策,对于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内涵,云南省农业厅在关于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内容中已经给出了简要的概括描述:“通过完善互联网、电脑、数码照相(摄像)机等农业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以自然村为基础的农村基础情况、乡风民俗、政策法规、政策补贴、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科技、农村财务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标准、名优产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招商引资、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资源环境管理、农村规划建设、农村疫情检测防治、气象、扶贫开发、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农村经济社会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采用图、文、声、像和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农村基层和新农村建设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1]由此可知,“数字乡村”建设的内涵实质就是三农的信息化建设。

二、从“数字城市”到“数字乡村”

1.用“数字城市”带动“数字乡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信息化正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信息化的运用已经融入到了城市经济、乡村经济及其社会的各个领域。信息化一般首先是在发达地区和城市建设发展,而后慢慢过渡到落后地区及乡村的一个动态过程,是信息时代区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如中国信息化发展,首先是数字北京、数字上海、数字广州等发达城市率先进行科学规划并进行试点工作,而后才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开。一般来说,城市以工业化为主,而工业化是工业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乡村以农业为主,而农业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基础。按照成熟工业化国家的发展道路,是先实现工业化,后发展信息化,然后再把信息化延伸到农业,最终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这并不是一个矛盾的过程,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人们不仅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推动工业化发展,建设“数字城市”,同时也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促进农业的发展,建设“数字乡村”,反过来,数字城市和数字乡村的发展又为信息化提供了建设经验和技术支持。中国目前数字城市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同样得到很大发展的同时,用“数字城市”经验来带动“数字乡村”建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数字城市和数字乡村是一种相互依赖、互为促进的关系,两者也将共同推动信息化的进程。因此,某种程度上可以将数字城市和数字乡村理解为信息社会的重要内容。

2.“数字城市”和“数字乡村”能互动发展。数字城市和数字乡村是一个全局性的长远的战略思维,其核心在于:(1)用数字化手段统一处理城市或乡村问题;(2)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3)为建设数字省份、数字国家、数字地球创造条件。具体地说,就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层次上,长远地规划区域数字信息的获取、处理、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从系统论和一体化的角度来整合已有的或者正在发展的与数字城市和数字乡村相关的理论、技术、数据、应用和能力。数字城市与数字乡村的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定目标。目前,应当建立多应用层面的数字化地区、数字化城市或数字化乡村,能够更广泛、深入地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云南省自2007年提出“数字乡村”建设以来,“数字城市”建设同样在如火如荼的开展,特别是2008年11月4日,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考察中国电信云南公司时指出:“昆明将建成为‘无线数字城市’,以信息化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毫无疑问,以信息化推进城市数字化和乡村数字化,是未来各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方向,同时,城市数字化和乡村数字化也要将实现地区数字化、省份数字化、国家数字化、全球数字化作为其发展目标,因为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

三、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及成因分析

1.现状。云南省“数字乡村”项目从2007年开始起步,到目前为止,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已经进入了飞速发展阶段,据统计,到2008年10月27日,全省共制作上传乡村视频文件2 238个,其中乡镇视频351个,完成比例为26%;行政村视频1 887个,完成比例为14.1%;已完成报表数据更新的行政村有6 547个,完成比例为48.6%;已完成报表数据更新的自然村有34 388个,完成比例为28.8%。另外,数据更新工作已完成近50%,其中德宏州、红河州、保山市完成了80%以上,普洱市完成17.2%、临沧市完成20.3%、迪庆州21.7%、昭通市25.1%。视频制作上传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昆明市已经完成了所有乡镇和行政村的视频制作上传工作,楚雄州乡镇视频已经百分百的完成,大理州、保山市也完成得较好,分别完成了61%、44.4%。丽江市至今还未启动视频制作上传工作,普洱市只做了一个乡镇的视频,完成比例为0.09%、临沧市完成了3个乡镇和10个行政村的视频,完成比例1.3%,昭通市完成2个乡镇和51个行政村的视频,完成比例3.9%,文山州也只完成了3.9%[2]。从上面的这一系列数据中可看出,云南省数字乡村项目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仅仅在短短两年之内,就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且其建设力度仍在不断加大,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增多。但同时也会发现,在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地方领导不够重视,目前仍就没有开展数字乡村建设,信息化滞后等状况。

2.存在问题。总体来说,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离保障三农工作顺利开展还有一段距离。从科技上看,目前由于对“数字乡村”的理论方法、关键技术尚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难以对全省各地“数字乡村”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从人员素质上看,部分信息采集人员、电脑设备、电脑操作人员技术不熟练,影响了工作进度,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虽然对各村、寨进行了基础信息和照片采集,但照片采集数量不够,有的照片规格不附合要求,不能满足网页制作需要。其次视频采集制作要求要有较为专业的人员进行摄像、编辑、配音,编辑还要有相应设备和软件,而部分地州,特别是贫穷乡镇均不具备条件;从工作进度方面看,有的地市(如昆明、曲靖、玉溪)工作进度较快,已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村民委、自然村的基础信息表、照片的采集,并已完成电子版信息表录入和照片分类保存;而有的地市(如香格里拉、丽江、怒江)进度较慢,基础信息表、照片的采集还未完成过半,电子版信息表录入、照片分类保存工作进度缓慢;从建设规划角度看,云南省各地市在数字乡村建设上的条件、标准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统一、规范的规划和技术标准难以确立,即使在着手统一规划之后,也很难尽快达到协调统一;从自身利益考虑,在统一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各地市对本地区的利益考虑得太多,不仅仍然各自为战,而且顾虑太多,拖拉被动,对总体建设规划不支持,具体到各村和个人则更不会积极响应,甚至还会抵触;从应急管理和服务体系角度看,旧的应急体系容易导致重复建设、浪费资源,表现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的重复投入,各地市为了完善本地区的应急机制,往往重复购置一些设备,同时增加一些人员。另外,随着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现有应急管理与服务体系的问题也越发凸显出来,不仅变得反应迟钝和效果不佳,而且还常常发生相互之间的脱节和制约,造成本就非常有限的应急资源大量浪费,导致应急管理与服务成效急降。

3.原因分析。毫无疑问,“数字乡村”的建设其基础条件取决于信息化发展程度的高低,如果某一地区信息化程度高,则该地区发展数字化也将相对容易。然而伴随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的认识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影响和制约信息化长远发展的因素也日益显现。对于在云南省数字乡村初始建设过程中,为何会出现上述一系列相关问题,本文认为这主要还是应归结为云南省的信息化水平,具体体现为六个方面:第一,云南省信息化应用总体上仍处于分散推进阶段,体制性、机制仍然存在,电子政务协同服务水平有待加强,社会信息化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第二,信息化基础设施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现象比较突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相对滞后,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问题依然存在。信息系统的标准、相关数据的格式、形态等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三,信息化发展水平尚不平衡,地区间、城乡间信息化水平差异明显,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差距”较为明显;第四,信息化普遍服务的广泛性不够,社会化专业服务体系和配套的政策措施尚待完善,低收入社群和弱势群体的信息能力较弱,信息不对称现象有加剧倾向;第五,信息化“双刃剑”的负面效应日益突出,信息系统故障、计算机病毒、网络犯罪、黑客攻击、不良信息传播等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信息安全管理比较薄弱,信息安全的技术能级亟待提升。日益严峻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问题威胁着重要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3]。

综上所述可知,在云南省“数字乡村”持续快速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只有立足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然后再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最后认真把这些问题解决掉,才能强化云南作为全国“数字乡村”的领头兵地位,才能为其他省市提供相关的参考标本,才具有其他省市借鉴的价值,才能初步形成信息社会的基本框架,勾勒出“数字云南”的大致轮廓。

四、建设“数字乡村”的对策建议

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在中国是一个创新,综观全国三农工作的开展过程,把三农纳入信息化建设,云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因此,对于云南省乡村数字化的发展就不可能从其他省市借鉴经验,但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的信息技术发展到今天,电子政务和数字城市的建设无疑都给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基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数字乡村”。云南省电子政务工程自2002年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也自此开始建设,截至2007年底,全省电子政务骨干网已接入4 344个政务部门,省级各部门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网已建及在建全省性专网达44个,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得到充分应用。另外,2007年7月以来,云南省建立了以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龙头,80个省级部门网站、1 300余个州市政府和部门网站、8 300余个县区政府和部门网站为支撑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群,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下一步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审批、交费、办证、求助等电子政务应用以及实施网上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因此,如果云南省在建设“数字乡村”时能很好地应用其已经成形的电子政务平台,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建设已取得的成效,很好地利用云南省电子政务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相信定会为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基于数字城市经验发展“数字乡村”。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在中国可谓独一无二,因此,要实现快速发展,就只有摸着石头过河。但这也并非毫无经验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特别是中国100多个数字城市的建设经验就可作为参考。如“数字北京”、“数字上海”、“数字广州”、“数字深圳”、“数字杭州”的建设都已经初具规模,其经验也可谓丰富。另外,2004年,云南省为了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的需要和步骤,提出了建设“数字昆明”的设想,并开展了对“数字昆明”建设的前期摸底调研工作,2007年底,“数字昆明”建设启动了三期工程――昆明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扩容项目,并计划于2008年8月完成。从中可以看出,云南省通过对“数字昆明”的建设,已经总结了一套“数字城市”建设的技术思路,相信对云南省数字乡村的信息化工作将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所以可认为,在云南省建设数字乡村时,如能借鉴其他省数字城市建设经验,把在云南省打造数字昆明的技术、思路,通过修改完善后,直接转嫁到数字乡村建设上,进行去粗取精,优势互补,相信定能促进云南省数字乡村的快速发展。

3.基于云南省省情完善“数字乡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业,难点在农民。“十一五”时期,云南省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为目标。并认为,全面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云南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云南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是进一步提高云南人民文化经济生活水平的急迫需要和重要选择。正是立足于这一战略选择,云南省的信息化发展从电子政务开始,接着打造数字城市而后迈向数字乡村,以建设“数字云南”为长远目标,最终构建面向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全数字化信息系统。云南省“数字乡村”工程规模庞大,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强调统筹协调,节约物力,即集中全省各业务部门现有设备和信息资源,与国家实施的“金农”、“金水”、“信福”和“三电合一”项目等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相结合,不搞重复建设。同时,还需运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共同建设农业信息交互平台,尽最大努力争取做到使云南省数字乡村信息库内容基于省情,立足于三农,让农民尽快掌握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从而形成开放的现代化、信息化模式,为云南省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整体性地解决区域、全球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等问题,为解决全球范围内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建设方案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内容[EB/OL].云南数字乡村网,ynszxc.省略/szxc/ProvincePage/newsview.aspx?id=2280016,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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