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16 16:01:12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1)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市政工程的日益重视,对基础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区、各单位的建设项目明显增多,但工程项目投资浪费、工程质量低劣以及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也随之而来。虽然基建工程审计在规范建设资金的管理、促进资金的合理使用、遏制建设领域的浪费现象等方面起到了积级作用。然而,各地基建工程事故仍时有发生,如何加强对国家建设资金的管理,遏制各种经济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工程质量,提高基本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提高审计监督效果成为审计部门不能推卸的责任。

一、基建工程审计的内涵

基建审计是基本建设经济监督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审计机关或社会、内部审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方法、政策和有关法规,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对建设单位投资过程(包括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以贯彻国家投资政策,维护国家或业主、施工等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监督活动。对基建工程进行审计的直接目的便是为了增强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准确性、合理性、效益和效率性,更好地达到审计目的,实现审计职能。

基建工程审计往往采取全程跟踪审计的方法对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不同时点对同一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控制,实现纠错和预防的效果,规范工程建设投资,有效控制和防范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保证政府投资的效益,发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期目标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的基建工程审计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本文就基建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以期找出解决的方法。

二、基建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

1、工程的事前准备工作审计不到位。工程项目事前审计包括对招投标及合同阶段的审计,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有些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对投标单位资质预审计把关不够,缺乏对其施工力量、工作业绩和企业信誉等情况的充分考察,有不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入围,结果往往是内部人、关系人中标。第二,参加投标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评标专家的选定有失公正。第三,工程建设项目只是建设单位意向投资,项目计划任务还未完全经有关部门审批,手续不完整,存在先行招标或开工后补手续的情况。第四,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表达不明确,招标文件条款不完善、表达不准确,表述前后矛盾导致产生歧义,既不利于通过招标控制工程造价,又容易导致签订合同和结算时出现扯皮,甚至还会产生不应有的索赔。

在项目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合同签订不严谨,否定招标成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对于按法定程序,公开招标、评价、定标项目,投标单位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如施工中发生变更,应按招标文件精神和合同中相应条款的约定相应增减。然而,目前仍有不少工程经招标确定了中标价后,却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完工后按实结算,招标仅仅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有的单位甚至不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否定投标让利承诺。第二,照抄照搬文本,不切合工程实际。每个工程都有自己的特点,目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大多采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部分条款不能满足单位工程合同管理的需要,如果不考虑工程特点,机械地照搬照抄,所签订的合同在执行中就容易出现偏差。

2、工程实施阶段的审计不严格。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总会有一些问题在事前无法预见。第一,施工中变更签证内容虚假,水分过大。一些单位对变更签证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一人签发即可生效,导致少数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串通一气,通过签证搞权钱交易。虚列项目、多签工程量、高签单价的现象屡见不鲜。第二,签证时效性不强。有时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缺乏签证意识,有意无意地拖延签证时间,等到工程结算发生纠纷时再补签,根本无法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准确的核实验证,失去了签证的实效性,为施工单位高报签证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三,签证内容重复。有的同一工程部位发生多次变更签证,甚至出现办理完签证还没有施工就又发生了新的变更签证;有的工程报价中已经涵盖的内容,又被施工单位进行签证;还有因人员变动大或各个专业之间的交叉作业,同一内容出现不同人员多次签证。

3、工程的结算审计不合规。当前普遍存在所报竣工结算价隐含大量“水分”的情况。表现在:第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按国家建设工程定额的规定编制和办理结算,采取“一口价”、“大包干”“最高限价”等办法办理结算,致使工程造价不真实,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第二,有的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或编制的预结算不具体、不细致,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抬高材料价格、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手段高估工程造价。第三,工程技术人员、工地代表、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以及工程质监部门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完整,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致使结算不能真实反映工程价格。

三、在基建工程审计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1、基建工程审计的评价标准不一致,法规不健全。目前国家尚没有关于如何审计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具体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所做的审计工作,也带有尝试性,没有统一的标准、方法,也未出台统一的效益审计评价体系。鉴于此,不同审计机构、审计人员面对同一问题时,经常采用不尽相同的效益审计评价体系,随意性较大,缺乏全面和系统的定量、定性指标,尤其是定量指标,审计人员个人想法、主观判断过多,由于结论缺乏依据,难免失于偏颇,不能令人信服。这就使得审计评价部分内容与实践脱节,具体审计较难操作。

2、政府的审计监管力度薄弱。第一,由于基建投资项目量大面广,政府审计力量有限,其审计覆盖面极其有限。而社会审计或企业内部审计,对工程结算中违规违纪事项又不具备处罚能力,这就使一些有意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感受不到政府审计那种具有强制性、惩罚性监督的压力,从而胆大妄为,弄虚作假。尤其近些年,国家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很多,政府审计对国家重点项目的审计任务忙不过来,而财政资金的投入后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使有限的基建资金没能用在“刀刃”上。另外,再加上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使有的项目成了“钓鱼工程”,一放就是好几年,进退两难,无法形成投资效益。第二,审计力量薄弱,参与跟踪审计的人员不足、知识结构不完善,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不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把握,未能真正渗入建设全过程,使全程跟踪审计流于形式,导致“在建”审计往往蜕变为“事后”审计。

3、基建管理人员的素质不符要求。因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素质差而影响送审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差,不了解基本建设的专业常识,在基建项目监管过程中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容易被施工单位蒙骗过关。二是基建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差,或是责任心不强,对工程质量、事关工程造价的各种签证似管非管,或是因私利授人以柄,不能坚持原则,对施工单位的舞弊行为睁一眼闭一眼。

四、基建工程审计解决问题的对策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制度化落到实处。为使基建审计做到切实可行,保证基建审计能够沿着规范化、合理化的轨道健康地发展,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必要的基建审计规章制度,使基建审计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基础,重点在于落实。内部审计只有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才能降低审计风险,提供审计质量,使审计公正健康有序地开展。

2、发挥政府对基建投资的宏观控制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基建投资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是政府审计部门要强化对财政投资的公共基础建设、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基本建设的审计监督力度。政府应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搞好项目论证,克服从复建设和盲目建设,避免高投入,低收益的资金浪费。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划分职责,规范投资主体行为。

3、全方位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职业,同时也是一项不断面对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的行业。具体来说内审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的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人员待遇,实行岗位淘汰,保证高素质人员留在审计岗位;强化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审计人员职业化,大力推广内部注册审计师任职资格。坚持把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保证单位审计事业的持续发展。

4、更新审计方法,确保审计质量。为使审计工作在单位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单位审计部门应适应形势需要,不断更新审计手段和方法,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基建工程的特点,创新思路与手段,要打破传统的手抄笔录的落后审计方式,应用先进的计算机审计工具,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审计部门要将整个审计过程,包括前期计划、审计程序和相关的测试结果、审计建议、组长评阅程序等全部用电子化模式记录和储存,逐步实现审计工作的电算化、现代化。

五、结论

总之,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的有效实施,既要讲原则,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监督基建项目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节约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基本建设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姚天鹏:如何强化基建项目管理审计[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7(4).

[2] 王培成:浅析工程造价管理与投资控制[J].科技信息,2006(4).

[3] 马林林:浅谈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J].山西建筑,2008(1).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交通事业获得了长足的进步,相应地,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工作逐渐趋于规模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为了可以更好地控制资金投入,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使其资金可以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对公路工程的工程计划阶段、工程预算阶段、资金投入使用阶段以及工程结算等阶段的资金投入进行全程监控,将审计工作贯穿于公路工程的各个阶段之中,对公路工程进行全面的审计,避免工程的实际资金投入超出实际预算标准,确保工程的资金效率得到最大化利用,确保工程在预期之内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因此,在进行公路工程的相关审计工作时,必须通过有效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及优化,减少甚至杜绝公路工程中成本管理问题的出现,减少我国资金的浪费及流失。

一、公路工程审计工作的特点

与其他工程相比,公路工程的审计工作所涉及的范围更广、需要关注的内容更多,公路工程中的工程投资、工程计划、预算编制、施工管理、成果验收以及资金流转等各个工程环节,都需要审计工作进行相关干预及审核,并对投资效益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于公路工程各个环节的工作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公路工程中的审计工作必须贯穿于整个公路工程管理全过程,所以公路工程的审计工作专业性较强[1]。综上所述,公路工程的审计工作需要从工程的财务方向及技术方向进行全面审查,对整个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济效益水平进行全面审核及盘查,以确保公路工程的资金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二、公路工程审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一)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未能推行我国早在2006年6月1日,便针对公路工程审计工作出台了《审计法》,《审计法》中要求我国的审计部门需要对单位审计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在任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但是,我国针对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直未能真正推行。之所以难以推行,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公路工程的建设是由我国的交通系统自上而下进行层层管理的,但是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管理制主要适用于地方组织部门对于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因此实行起来具有困难性。其次,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进行跟踪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工作,再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属于重复劳动。再次,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主要针对的是单位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而公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通常是由施工企业的副级管理者或者级别更低的负责人进行分管,因此实行起来比较困难。最后,对于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多的是对其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其审计工作的可信度及对于项目负责人的约束能力会因此大打折扣[2]。

(二)相关部门对于审计工作认识不充分公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工作的重心往往放在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经济建设方面,对于审计工作的认知不全面。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审计工作的认知不足,将审计工作当成可有可无的工作进行,审计部门无法发挥自己的作用,严重地制约了公路工程中审计工作的进行。如果企业始终不能对审计工作有正确的认知,对审计工作不能给予应有的配合,长此以往,会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疏漏以及潜在的经济问题不能及时显现,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缺少了合理的规划,使得企业的资金规划以及成本费用支出存在不合理之处,企业的整体运行效果下降,审计工作的失职,影响了相关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管理质量,导致了相关企业在进行公路工程的建设中资金调拨问题混乱,增加了工程中不必要的资金支出[3]。综上,由于相关企业及单位对于审计工作认知不充分,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缺乏合理的调度及分配,导致在实际进行管理调动工作时,相关企业缺乏审计工作的配合,导致企业的整体效能严重下降,审计工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成效,严重制约了相关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审计工作的功能不足审计工作有覆盖全面、工作量大的特点,因此,公路工程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从审计工作的全局出发,对公路工程进行全面细致地管理,才可以保证公路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及建设水平。但是,如今部分企业在进行公路建设工作时,将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以及工作区域进行了自行缩小,仅仅将审计工作当成进行公路工程建设的防差错工作,对于审计工作利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公路建设工程出现比较大的差错,将审计工作的着重点放在了对于财务状况合理及合法性的关注上,仅对于财务工作的错误及纰漏进行了整改,没有从全局视角出发,对于企业公路工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也没有提出合理的评判意见以及可行的纠正方案,使公路工程的审计工作停留在浅层次,限制了企业审计工作的财务拓展功能,最终导致了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功能缺失,审计功能的不足导致了审计结果缺乏可行性,使得企业的审计结果缺乏参考价值,影响了企业的发展[4]。(四)从事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素质不一公路建设工程本身属于一项非常庞大及重要的施工工程,因此,其审计工作更是复杂烦琐,为了提高相关企业审计工作的工作质量,相关企业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审计技术,对于审计工作的业务修养以及职业素质也要求极高,审计人员要善于利用自身所具备的工作素质以及职业精神对于公路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尽可能地利用自身学习到的专业知识以及职业素养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公路工程中的大小问题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解决,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公路工程中的财务预算情况以及资金实际运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工程中的预算金额与实际运用金额保持一致,保证公路工程可以得到利益的最大化[5]。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相关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工作素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审计工作出现了严重的滞后性,导致了审计结果以及工作出现不连贯的情况,审计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导致公路工程中整体的审计工作缺乏实践性以及合理性,为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工作以及相关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影响了相关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公路建设工作工程质量以及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提升公路工程审计工作质量的可行性措施

(一)完善公路工程的审计工作制度由于我国公路工程审计工作中的任期经济责任制度无法得到贯彻落实,因此导致了我国公路工程审计工作制度的不完善。为了提升企业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控制,提升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以及建设水平,必须对于我国公路工程的相关审计而工作制度进行完善。一般情况下,相关人员应明确我国公路工程审计工作对于工程的投资预算、设计概算、资金动向以及竣工结算的重要性,加强对于公路工程中关键部分的审计工作,完善对于公路工程关键部分的审计,通过对于关键阶段相关工作审计制度的完善提升公路工程整个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以及科学性,从而保证公路工程中资金的高效利用,使得我国公路工程中的审计工作更有效、更科学[6]。

(二)提升相关部门对于审计工作的认知度公路工程与其他行业相比,其专业性及复杂程度较强,因此公路工程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较于其他行业也比较多,但是由于目前部分相关企业对于公路工程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最终使得公路工程的相关审计工作仅仅停留于形式。因此,想要提升公路工程中审计工作的相关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保证公路工程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首先必须提升建设项目对于公路工程审计工作的认知度及重视度,使相关企业明确审计工作对于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公路工程相关企业投资资金的收益,避免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资源浪费情况,从根本上降低公路工程出现资金风险的概率,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公路工程中整体建设风险的发生度[7]。

(三)加强对于相关审计人员的工作培训,提升其工作素质及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路工程的审计工作可以得到优化,提升其审计工作的实用性及有效性,从而加强公路建设工作的建设力度,必须培养一支工作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审计工作团队,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于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升审计人员的工作素质及职业素养。首先,企业必须使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目标,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建设力度,企业必须理清审计工作的方向,抓住审计工作的核心目标,促进企业可以获得利益最大化。其次,企业要加强对于员工审计工作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理念的培训,将审计工作的工作意识与职工的工作理念相融合,使职工充分了解公路工程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企业各部门定期召开审计工作会议,更新传统审计工作的工作观念,加强对于审计工作的思想建设力度;二是企业要指导审计人员,使其将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从而提升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后,应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较为完善的审计工作管理体系。因此,相关企业需要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培训指导会议,对于员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工作水平进行详细的指导及培训,使审计人员的文字功底获得增强,可以对公路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流畅的表达及记录,并能够提出科学有效的可行性改进策略,真正促进公路工程审计工作相关质量的提升[8]。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3)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在一些民用及工业建筑中,由于建筑设计师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不全面或对具体环境考虑不周到或由于其他因素的干扰,在施工图审查中我们从时常发现一些违反工程建设施工规范条例或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问题,例如消防、装饰、安全、基本规定等,这造成了不良后果,导致建筑施工图迟迟不能得到审核通关,也增长了施工图的设计时间,增大了图纸设计人员的工作强度,间接地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展。

一、总平面布置图

总平面布置图是对于拟建建筑物的施工场地设置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它结合建筑物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根据建筑的规模、组成部分以及相关使用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规章、方针政策,合理对建筑进行布局。例如,布置区内商铺,布置娱乐设施,设置绿化带,组织道路交通等,既能够满足建筑的实际使用功能,又能方便生活、节省经济成本。总平面布置图应当有设计图纸和必要的文字说明,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布置的原则、功能区、道路交通、环境设计等。

(一)大多数的总平面布置图只有拟建项目的用地范围说明,而忽略了拟建项目周边环境。应当包括一切地上的和地下的,所有为拟建项目服务的设施,场地周遭原本就存在的和规划中的建筑、道路。这样综合的平面布置图,能够使施工勘察人员对拟建项目周围的环境一目了然,在施工中也更能注意到周围环境对实际施工造成的影响,分清哪些地方可以动工,哪些地方不可以动工。

(二)保留原来地形、场地等的测量坐标,这对于施工图设计者来说是一项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而实际上,保留原来地形、场地坐标便于施工项目的开展,使施工人员对地形、场地高低、方向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节省了勘测时间。

(三)没有纵向的设计。在施工图中,我们常发现一些水坑、泳池之类的需要纵向挖掘的项目没有纵向的数据说明,而只标明了横向长度,这就造成施工时施工人员往往盲目进行纵向挖掘,造成时间和资金上的浪费。

(四)没有详细的分图设计。对于工程中一些需要特殊标明、详细分析的小项目建筑,施工图中往往只是一笔带过,这给施工人员造成一定麻烦,他们不知道如何设置这些项目,设计尺寸如何。因此,在施工图中,对于需要进行一定说明的项目,譬如排水沟、停车场、花坛、道路横断面、城市道路与下水管道的关系等,如果不单独进行详细的分图说明,出现问题再解决就为时已晚了。

二、建筑设计部分

建筑设计部分是拟建项目的核心部分,因此显得相当重要。

(一)对于装饰的说明,设计图上往往只做了文字说明,这样是不合理的,表达不够完整,太笼统。因此,设计师应对装饰部分的建筑材质、用量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而不是只对装饰的长度、宽度等做文字注解。

(二)对于非标准窗口、组合窗设计的说明不够清楚。一般情况下,建筑设计部分都会对于门窗有一定的说明,但是,设计师往往对一些组合窗、非标准窗没有做出立面图,应该在这方面加以强化,另外,应当把窗扇面的大小、拼接件的种类以及窗的开启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以免造成材质不同引起的材料浪费。还应当对窗户的功能效果进行说明,例如窗的作用是隔音还是防水,是保温还是抗风压,有了这样的说明,市场采购人员才能对窗户的类型快速定位,节省时间。

(三)节能设计存在问题。首先,缺乏节能设计的设计书,没有预算成本;其次,由于设计师知识修养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对于节能问题理解不深入;再者,一般东西向的窗应进行保温隔热,如安装双层玻璃等。

(四)防火设计存在问题。建筑物防火应是一个重要问题,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相关的建筑设计条款、规章制度中都提出了需注明防火设施位置,防火区域划分,防火面积等。作为关系居民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防火设计应该单独做出设计图纸,引起足够的关注度。

(五)对于墙体上出现的墙孔,如排气孔、线路孔、墙体预留孔等较少做出说明。这是设计的细节问题,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如果不进行说明,就会对施工人员和居民造成困惑和不必要的麻烦。

三、建筑立面图中的问题

建筑的立面图主要传达的是建筑的外貌和体型,墙体的材料和装修做法、门窗位置形式等,是施工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立面图的设计尺寸、位置与平面图的标注不一致。

(二)没有将在平面图、剖面图中未标记或不能标记的内容信息标记,立面图应将拟建项目的外轮廓尺寸、建筑构造的主要部位标示清楚。例如,阳台、栏杆、幕墙、花坛、烟囱、屋檐口、空调的隔板、雨水的立管等,应对它们进行高度、标高的说明。

(三)立面图上对于装饰材料的材质、颜色未能标示清楚,例如,橱窗细节、雨篷等具有复杂性,设计师也没有做详细的阐释。

四、建筑平面图中的问题

建筑平面图是表示建筑物内部空间、构造功能以及宏观交通关系等最直观形式。它对于建筑的位置和方向,地形地貌,绿化带的设置,拟建项目与现存建筑物的关系,周遭道路等内容具有良好的表现反映功能。

(一)承重墙的厚度未作一定标注。

(二)缺乏对于家具位置的标注,如马桶、电视柜、厨房、水池、洗衣机等家具的位置没有相关索引。

(三)像立面图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一样,平面图中没有对建筑构造的主要部位,如阳台、栏杆、幕墙、花坛、烟囱、夹层、散水等作出尺寸、位置等方面的标注。

(四)地面伸缩缝的缺乏。

(五)变形缝的位置、尺寸和索引缺乏。

(七)缺乏对电梯、楼梯等上下方向上的标注和编号索引。

(八)缺乏对于屋顶平面上屋檐口、雨水口、水箱间、坡度、检修梯、天沟等的标高和详图索引号。

(九)底层平面图上的散水坡未作标示。

(十)没有指北针。

五、建筑剖面图中的问题

建筑物的剖面图主要是用来表达建筑在垂直方向上的高度,建筑简要的构造方式和结构形式。它与平面图、立面图一样,都是重要的设计图纸,是进行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一)剖面图在整个施工图中都比较少见,有的剖面图的解剖位置没有选择在建筑物密集、结构复杂、建筑物高低错落等有代表性的位置;一些在立面图、平面图中无法细致表示或表达不清的部位没有在剖面图中得以呈现,也没有局部性的描绘。

(二)剖面图中的复杂结构或主要结构、装修设施等没有呈现,例如:吊顶、夹层、坡道、天窗、台阶等可见装置没有完整详细的标注。

(三)建筑物墙、轴、柱三者的尺寸关系未进行标注。

(四)高度等尺寸标注不够完全,一般在剖面图中,设计师只标注建筑物的外部尺寸高度,而内部尺寸却基本上没有进行适当标注。

六、电梯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电梯虽然平时不太常用,但是依旧是重要的构造,往往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然而,在施工图中,它的构造却不符合规范。例如,没有在消防电梯的前室中设置消火栓;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用的机房、电机井应与其他相邻的机房、电机井之间设置隔离墙,而这堵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00h。

(二)由于消防时会用到一定量的水,应需要设置排水管道和蓄水池,然而,消防电梯底部的排水装置却往往被设计师所忽略。

七、楼梯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楼梯的级数,相关规章中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在施工图审查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出现违反了不能小于3步,不能大于18步,楼梯出入口的平台下不符合大于等于2.0m,楼梯梯段的高度不符合大于等于2.2m的情况。楼梯上平台的宽度出现问题,不符合从扶手的中心线开始标注,并不得小于楼梯梯段的宽度,不能小于1.20m的规定。

(二)在一些允许儿童进入的场合,例如,游乐场、托儿所、中小学学校、少年宫、风景园林、购物中心等,这些建筑的设计应符合规范和相关要求,考虑到儿童的自身特性,尤其是身高问题。在楼梯的梯井大于0.2m时,应设置一定的防护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在一些场所中,出现了楼梯立杆的间隔距离超出了0.11m范围,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儿童身体较小,间距过大,儿童极容易钻过,易发生坠落事故。

(三)建筑底层设置的封闭性的楼梯间,没有用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房间和走道分离开,发生事故后容易波及这些房间和走道。

(四)在防烟的楼梯间、封闭的楼梯间前室的内部墙体上,这些楼梯间的门板一般是胶合门板,也有的开了孔洞,但却没有采用双向的弹簧门或者是乙级防火门。

(五)紧急情况时用的疏散门没有用平开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而是采用了卷帘门,那么,危急时刻逃生时,卷帘门由于体积庞大,较难开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逃生时间。

八、缺少无障碍方面的设计

一些业主常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所在的单位没有残障人员,因此没有设计无障碍设施的必要,设计师也只好按照业主的意愿进行设计,因此也就缺乏了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其实,在工程建筑的一些条款中明文规定了需要设置无障碍设施,例如,居民住宅以及公寓,医院等医疗建筑,学校,商业区建筑,科研办公建筑,体育场馆建筑等。因此,对于建筑工程中的无障碍设计,设计师一定要认真对待,体现对残障人士的关怀。

结语:

建筑是一项浩大复杂的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是所有后续工作展开的基础,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譬如总平面设置图、建筑设计部分,建筑立面图,建筑平面图以及建筑剖面图中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不完善的地方。建筑设计师应秉着认真的态度以及对住户生命安全负责的职业道德,谨慎对待每一个环节,为后期施工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江锦兰.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建筑设计问题[J].设计管理,2009(02)

[2]朱文宇,苏武.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中的常见问题[J].粮食与食品工业,2009(04)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4)

中图分类号:U455.1文献标识码:A

1总平面布置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每份送审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中,都会有总平面布置图,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工程只做了平面定位图,表达深度相差比较大,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其主要问题有:

(1) 没有进行土方工程平衡设计,这样往往会导致没有必要的挖方、填方,从而增加造价,给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 消防车道宽度无法满足消防规范要求,部分工程设计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小于5m,不满足消防登高的规范要求。

(3) 总平面图必须要画出一定的范围,只有用地红线范围是以内是不够的,必须要有施工场地周围原有的规划道路、构筑物、建筑物,而很多施工图只有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平面布置图。

(4)总图设计没有施工中必要的详图设计:例如路面结构、道路横断面,反映管线左右、上下尺寸关系的剖面图,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停车场、花坛绿地、活动场地等详图设计,给施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最终无法确保总图的合理性。

2建筑设计说明部分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1)节能设计说明,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①没有节能设计审查文件和节能设计计算书,可能会造成节能设计不经济的现象;②导热系数的平均值概念和主体部位值混淆,把建筑主体部位的K值错误代替平均K值来说明;③外窗,尤其是东西向窗,没有对其的保温隔热进行设计说明。

(2)防火设计说明经常出现的问题: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范要求,每层建筑平面图中都要标明防火分区面积以及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图,最好单独成图,比如说一个防火分区,可以不注明防火分区面积。

(3) 装饰装修设计大部分都只是用文字说明。最好能把各部位装修材料一览表与各种材料做法一览表放在设计说明里,这样才能更完整地表达清楚,只有很少一部分工程会这样做,大多数工程都是用文字说明。

(4) 墙体预留孔及预埋件、楼板预留孔及预埋件和管道井楼层的封堵安全防护方式等没有进行清楚的说明。

(5)没有对电梯的选择及性能进行清楚的说明,比如说:载重量、功能、停站数、最大提升高度、速度等。

(6) 特殊的屋面工程、幕墙工程(如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玻璃幕墙)以及其他节点特殊构造,对这些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等技术要求没有详细说明。

3建筑平面图设计中常存在的问题

底层平面图中的常见问题:(l)没有指北针; (2) 没有散水坡在底层平面图上的注明;(3) 没有剖面图在底层平面图上的标号及位置注明;(4)没有柱网细部尺寸及标准墙斗;(5)没有标注非承重墙、承重墙的墙厚及表示大样;(6)没有注明变形缝的详细位置及尺寸和详图索引;(7)漏标标注标高和房间的名称; (8)没有注明最大允许活荷载设计值,假如有地下室底层平面图更应标注清楚; (9)没有标明楼地面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管线竖井、烟道、通气管道和垃圾道等的尺寸、位置以及做法的索引,还有墙体预留空调机孔的具体尺寸、位置和标高。

4建筑立面图审查中的一些问题

(1) 立面图两端没有画出轴线编号,漏标成图比例。

(2) 立面图和平面图部分构造不一致。

(3)在平面图中没有表示清楚的构造位置,在立面图也未加以注明。

(4)装饰材料的颜色、名称在立面图中的标注不全,尤其是底层的台阶、橱窗、雨篷等细部相对复杂部位的没有标注清楚,甚至没有标注构造索引。

5剖面图审查中常见的问题

(1)剖切位置没有选择在层数不同、层高不同、内外空间相对复杂、且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在局部相对复杂的建筑平面、空间以及立面没有表达清楚的部位,也没有绘制出局部的剖切图,总之剖面图数量偏少。

(2)剖面图中,漏标墙、柱和轴线编号等及其相应的尺寸,尤其是厂房剖面图的绘制,往往没有标清楚墙、柱、轴线之间的尺寸关系。

(3 ) 部分节点构造详图及索引号在立面图和平面图未表示清楚,在剖面图上也未注明。

(4) 剖切可见的主要主体结构或构造部位,如底层地坑、地沟、室外地面、屋架、天窗、夹层、吊顶、坡道、散水、女儿墙和台阶等以及其他可见部位的具体内容的表达不够完整。

6构件安全与防火性能审查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6.1楼梯设计方面

(1)按规范,梯段踏步级数不能超过18步,亦不能小于3步,出入口平台下(梁下尺寸)应大于2.0m,梯段净高应大于2.2m。但是部分施工图设计违反了相关的设计规范。

(2)有儿童参与使用的建筑,楼梯梯井应要大于0.2m,必须要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其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但是一些有儿童进入的活动场所,其设计的楼梯竖向立杆间距却大于0.11m,不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3) 建筑设计要求要设防烟楼梯,按规范在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上不允许设置窗洞,可有些施工图却背道而驰,以致不满足规范要求。

(4)一些建筑需要设封闭楼梯间,在其首层楼梯间,将门厅和走道包括在内形成一个封闭的楼梯问,但却没有按照规范设计使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将其与其他房间或走道进行隔开。

(5) 一些楼梯范围内要用的疏散门常采用卷帘门以节省经济,而没有使用朝疏散方向打开的平开门,不符合相关要求。

6.2电梯设计方面

(1) 按规范要求消防电梯的井道底部要考虑设计排水,而很多工程往往没有设计排水设施,也没有留有贮水的空间。

(2)部分工程的机房、消防电梯井与其他相邻的机房、电梯井之间没有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消防墙隔断,还有在隔墙上需要开门洞时,没有按规定设置甲级防火门。

7结语

由此可见,在施工图审查中会出现诸多建筑设计方面的问题,为尽力避免这些问题,那就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施工图的审查制度。并且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需要联合建立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把出卖图章、越级、监管挂靠等违规行为纳入常规管理,以防止建筑设计的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的现象出现。不断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使得这项制度在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基础上再向前迈出更实际的一步,加快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发展,更有效的把握建筑工程建设安全的“第一关”。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也逐步规范,再加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审计在会计内部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已成为电力企业健康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将对当前电力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提高我国电力工程审计的效率。

1、 电力工程审计的重要性

电力工程的会计审计主要是评价投资项目是否取得事先效果,以此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传统的电力工程会计审计,主要是核算工程项目为重点,但是这种方法只针对电力工程的结算质量控制问题,且投资控制的范围十分有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程的投资与利益局面出现了多样化,这就对电力工程的效益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与需要性。这种动态审计方式,不仅是对会计成果进行评价,还应对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才能事先发现问题并积极解决,有效避免财务风险,强调管理,改变以往审计工作介入的滞后性问题。

通过对电力工程的会计审计工作,能有效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效益理念,进而改进会计管理水平、管理效益及会计人员的素质,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电力审计也涉及到整体工程质量的提高,对电力工程的多个环节进行审计,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2、 电力工程审计中的常见问题

2.1工程预算管理环节

当前我国尚没有开展对电网建设项目的事前审计,因此造成很多电力工程项目立项调研不充分、项目投资盲目性、超过预算等问题。一般电力工程的设计项目较笼统,没有适度分区设置项目,在施工方案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也无法按照正常预算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最终造成计划与实际操作的严重脱节。

2.2工程全过程管理

目前我国电力工程审计仍受传统观念影响,注重事后审计,而忽略了事前审计与事中审计的重要性。尤其在工程建设现场签证方面,由于是决算审计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加强工程的全过程审计管理,加大对现场签证的认识。但是当前由于事前审计与事中审计的缺失,造成一些企业在现场签证中大做文章,施工方与建设方联手哄抬工程造价,部分电力工程的业主代表多签工作量,给施工质量带来一定影响。

2.3工程竣工决算阶段

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需及时制定竣工决算报告,以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及时作出入账反映,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近年来,有些项目完工几年后才报至财务部门,如果该工程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线路改变等情况,会给项目本身带来困扰,最终造成帐实不符,另外,对于固定资产也可能造成当期少计提折旧,影响损益,并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准确性造成影响。

3、 提高电力工程审计的有效方法

针对以上问题,电力工程审计必须采取一定措施,提高审计效率,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3.1建立科学有序的审计管理体系

只有确保审计组织的完整性,才能提高会计审计的效率,也就是强化“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的审计“三同步”,实现全方位的监督模式。首先,应加强对项目决策、立项程序的监督,避免由于违反了决策的程序,擅自立项而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只有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才能进一步保证后期利益。其次,对项目的法人代表实行资本金制、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权、责、利的统一,从管理中争取利益;再次,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注重方式方法、程序、处罚措施等,统一标准,以严格的程序加强审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质量与水平,把好监督关,实现电力工程会计管理的精细化、程序化发展。

3.2跟踪审计与绩效相挂钩

绩效主要是针对投资行为,通过对资源的经济性、财务性、社会性、环保性的综合评价,是对电力工程跟踪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审计过程中,电力工程的项目投资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由于建设周期长、涉及范围广、投资额大、可变性复杂等,对绩效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此控制电力工程中无效益或者效益差的投资项目,让有限的资金得以合理应用,获得最大收益,体现审计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在跟踪审计的过程中,能有效避免传统形式中的边设计、边施工而造成的浪费现象,提出科学的优化决策,改善资源管理。

3.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电力工程审计主要以各环节管理为主线,涉及到工程管理的全过程,是对电力工程项目的投资运行、管理过程及建设情况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审计。在过去的工程项目审计中,重点在于合理进行工程造价,以节约成本,降低建设资金。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再加上电力企业重组改革,工程的项目审计应从项目审计转变至会计审计、管理审计,以提高电力建设单位及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衔接,改善管理漏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资金,降低成本,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4加强事前审计与事中审计的认识

一方面,做好事前准备,收集并审查各种预结算资料,包括签订的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结合施工图纸等资料审查预结算中是否存在高套定额或者多算工程量等问题,通过重点审计与全面审计的方式,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另一方面,加强事中监控,要求施工过程中,审计人员对预算、施工合同、施工图等资料有所掌握,并深入到其他职能部门调查了解,熟悉工程量,确保竣工决算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丽萍、朱光应.会计信息失真的理性分析与对策[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6)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技术审核是指,在建筑物安装防雷设备之前,通过图纸的形式将其安装过程所呈现出来,并交由专人对其进行审核,以确保其防雷设备的设计技术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正确的安装使用。由于建筑物防雷设计的技术审核要对大量的图纸进行分析,以致使审核过程比较繁琐,小细节上的忽略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不仅要加强对设计审核的监控,还要对审核人员的工作素质有所要求。

一、防雷设计技术的审核

(一)对防雷类别审核

我们在审核中需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性及发生雷电事故的后果,按各项要求进行分类。首先要审核的是设计图纸中防雷的类别划分的正确与否。只有根据正确的防雷分类,才可以实行正确的防雷设计。

(二)引下线设计的审核

审核引下线的布置及规格等与规范的要求是否相符。审核出一类防雷建筑物是否每间隔12m的距离设置了一套引下线;二类防雷建筑物是否每间隔18m的距离设置了一套引下线;三类防雷建筑是否每间隔25m的距离设置了一套引下线。还需要评估出引下线与其它金属线管及人行道间的距离有没有达到防止高电位反击及防止跨步电压的要求。

在审核中应该尽量的利用建筑物上的混凝土柱内的对角主筋作为引下线。建筑物上的钢柱、竖直消防梯等金属类的构件也可以作为引下线,但是应注意的是各部件之间都要连接上电气通路并且与接地装置和接闪器装置相连接。

部分的设计图纸对建筑物的屋面并没有明确的进行突出部分的设计引下线以及给雷电流有最短的路径进行泄流入地。这些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在审核中必须提出。作者近几年在工作中发现,部分设计院在防雷的设计中并没有利用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的装置,而是另外采取人工接地体的方式。这样则会增加人力、财力、工程量,并且人工接地体的使用时间没有基础钢筋接地装置使用的时间长。应该在审核工作中明确的提出意见,进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三)天面接闪器设计的审核

在天面接闪器设计的审核中,需要对一类防雷建筑物的屋面进行审核是否每间隔6m×4m或5m×5m面积设置了一套防止直击雷的避雷装置,并且需要审核出在建筑物的屋脊、檐角、屋角等容易受到雷击的部分都需要设置一套防直雷的避雷带装置;在审核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屋面需要每间隔20m×20m或24m×16m面积设置一套防直击雷的装置,并且在建筑物的屋角、檐角等容易受到雷击的部位分别设置一套避雷带与避雷针组合的接闪器装置。

(四)防侧击雷设计的审核

在审核一类防雷建筑物时,建筑物的高度在30m下的是否每间隔12m沿着建筑物四周每间隔12m水平都设置了均压环一套,建筑物在30m上的是否每间隔6m沿着建筑物四周每间隔12m水平设置了均压环一套,高度在30m上的外墙玻璃幕墙、金属栏杆、铝合金门窗等都应该与防侧击雷装置相连接。审核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高度在45m上是否每间隔10m沿着建筑物的四周每间隔18m水平设置均压环一套,建筑物高度在45m上的外墙玻璃幕墙、金属栏杆、铝合金窗户等都应该与防侧击雷装置相连接。审核三类防雷建筑物时高度在60m上的是否每间隔10m沿着建筑物四周每间隔25m水平设置均压环一套,高度在60m上的是否每间隔10m沿着建筑物四周每间隔25m水平设置均压环一套,高度在60m以上的外墙玻璃幕墙、金属栏杆、铝合金门窗等都应该与防侧击雷装置相连接。

(五)电源防雷电波侵入的审核

审核变压器的低压、高压配电柜、单元及楼层的配电箱、建筑物总配电箱及用户的配电箱等有关的电源系统有没有采取防雷电波接地和侵入措施,审核电源线缆埋入地下的长度、屏蔽管的接地情况。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线、电缆应该在进出处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相连接,并且在进出口处的线缆金属套管和外皮与电气设备相连接。对于有图纸参考的防雷产品材料,还应该审核防雷产品材料的测试报告、合格证等等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防雷设计审核对审核人员的要求

(一)熟练掌握防雷技术及专业知识

作为一名设计审核人员,首先必须要熟练的掌握雷电的放电机制、基本原理、雷电的选择与破环途径、外部防雷的设置要求和计算方法、雷电的避雷原理、常见受害物的冲击能力等等,必须系统认真的学习《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本、《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的技术规范。

(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作为一名合格的设计审核工作人员首先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该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三)具有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是防雷减灾和防雷工程建筑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的同时,也需要结合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常规坚持、施工监督及防雷安全知识宣传等每一个环节,只有这样才会更有效的保护我们生活中的建筑物及内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及减少雷电灾害,做好防雷减灾的工作。审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要有清晰的头脑,不被任何因素所影响,保持一个好的心态、好的事业心、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心。工作中要时刻坚持以安全为前提,以事实为工作依据,以法律为工作准绳。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客观、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总结:

综上所述,在建筑物防雷设计的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需要对建筑物的设计性能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业内相关规范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进行审核,从而使防雷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与此同时,设备的设计人员应对建筑物当地的气候有充分的了解,并根据其地区的雷电风险报告,设计出能够适用于当地的防雷设施装置,以减少和避免雷电灾害事故再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参考文献

[1]周圣军.建筑物自然接地体设计常见问题与防雷设计[J].低压电器,2009,(16).

[2]覃宽泽,陈华宣.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技术评价应注意的问题[J].气象研究与应用,2010,32(2).

[3]关俊华.雷电对建筑物内电磁环境的影响[A].第28届中国气象学年会――Sl3雷电物理、监测预警和防护[c].2011.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7)

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直以来都是一项审计重点。近年来,审计机关在日常审计工作,结合清产核资工作,更加重视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进一步发挥了审计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巩固清产核资成果方面的积极作用。虽然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已有一定改善,被审计单位也逐渐对此重视起来,但是对于一些占有大量国有资产的单位、一些群团单位,审计依然发现在出租、管理和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资产管理体制,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2015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2016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中的常见问题

(一)出租环节

部分单位利用闲置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出租,存在规范、不完善的地方。一是未经批准出租物业及土地;二是在物业及土地出租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进场交易方式招租;三是低价甚至免租金出租物业,如有些单位无偿将物业提供给一些经济实体使用,或以低于市场价租金出租;四是合同管理工作不规范,如出租物业不签订合同,或合同的期限超过了5年,由于以租金偏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不充分,纠正租金流失问题难度大。

(二)管理环节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大数据的支持,在资产的管理环节,审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在管理环节,审计也发现了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账外资产。审计人员通过从房管部门房屋管理系统中取得的房产数据,与被审计单位财务账、资产管理台账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部分单位的房产没有在其财务账、资产管理台账中登记,部分房产被他人无偿占用,个别单位的房产由属下单位对外出租并收取租金等问题。二是资产账账不符。通过比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账、资产管理台账中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账账不符的问题。三是资产账实不符。通过监盘,发现被审计单位资产盘盈、盘亏的情况比较普遍。四是超标准配置资产。通过将被审计单位资产管理台账的资产数量除以实有编制人数、内设机构数,发现部分公用设施配置超标准的问题。

(三)核算环节

部分单位房屋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新建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房屋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使用多年后仍挂在基建账上;部分单位的资产报废、毁损以及变卖等处置,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仍长期挂在账上;部分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的产权转移和账务处理手续。由于资产长期不清理、不对账,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三、原因分析

(一)寻租行为的主观性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报批,也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低价甚至免租金出租物业,这些行为不排除是单位、个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但事实上很大一部分是属于单位、个人的主观的寻租行为。这些单位、个人利用国有资产寻租,收受贿赂,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长期流失。由于这些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隐蔽性,除非是接受专项检查或审计,否则很难被发现及纠正。

(二)管理体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谁负责管理、怎么管理、按照什么原则管理等问题,形成了多头管理却没有具体人员负责的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但实际上,部分单位既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账,或者盘点、对账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就算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也不进行处理。

(三)管理人员不专业

许多单位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权限不清。部分财务人员不熟悉会计制度,为了省事擅自简化会计核算程序,导致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不熟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新建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房屋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使用多年仍挂在基建账上,未在固定资产账上登记。部分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系统学习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责任心不强,甚至出现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一)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

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单位内部要形成完整的资产管理体系,以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问题。主要负责人作为资产管理的全面责任人,要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资产管理人员作为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履行好管理的职责;资产使用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保管义务。

(二)规范出租环节的手续

一是严格执行资产出租报批和公开招租的规定。有关单位要自行清理出租物业,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物业出租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公开招租等规定。二是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决纠正免收租金、低价出租物业的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收益继续流失;对于已流失的国有资产收益,应采取措施进行追索。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工作。资产出租要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资产租赁合同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管理环节的制度

党委、政府要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纳入工作目标,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克服一直以来存在的“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资产清查核实制度,建立定期清查、重点抽查和离任核查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巩固清产核资成果。要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分析原因,厘清责任,按规定及时处理;对资产数量和结构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及时处理报废资产,防止资产闲置;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依据资产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定期对资产进行抽查、核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做好核算环节的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取得资产后必须及时登记入账;资产报废、毁损以及变卖等处置后,及时进行核销处理;资产的产权在转移后,要及时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五)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责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强化使用管理、规范处置管理、完善收入管理。有关部门要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运营情况的监管;审计部门要结合日常审计,努力推进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全覆盖;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纪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形成有力、有效的外部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王雅萍.阳泉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问题及建议[J].山西财税,2008(11).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8)

Abstract: The people's air defense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China's air defense system, the quality of the civil air defense construction drawings and design documents is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to do a good job in engineering protection.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design and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and approach in the construction drawing design review.Key words: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rawings and design

中图分类号:TM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人民防空是我国防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战争中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对于保存战争潜力也具有战略意义。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是应对信息化战争,搞好工程防护的重大措施。那么,抓人防工程建设其源头在于抓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设计质量是根本、是基础。

一、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

目前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普遍存在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送审图纸不全和不报送用电负荷计算书的现象。

人防工程电气专业设计的深度应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图纸应按照《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的规定绘制。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电气系统图;电气、剖面图;电气控制图;电站平、剖面图;电站联络信号原理图;平时动力、照明及消防、弱电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材料表、用电负荷计算书。

二、设计中未考虑保证用电的应急措施

送审图纸中经常出现忽视人防工程自备电源和辅助应急措施设计问题。

人防工程电气设计除应满足战时用电需要外,还应满足平时用电的需要。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在满足平时各类用电需要的同时,应保证符合人防的要求。作为地下人防工程,一旦停电,如果没有设置内部电站和自备电源,那么工程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因此,在无区域电站的人防工程中。应在室内设置蓄电池组(EPS、UPS)自备电源,并且蓄电池组(EPS、UPS)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隔绝防护时间(专业队员掩蔽部和一等人员掩蔽部》6小时、二等人员掩蔽》3小时,物资库、汽车库》2小时)。同时,还应采取一些辅助应急措施,如采用手提式应急灯、手电筒等简易照明器材,保证停电时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价廉物美,使用便捷的简易照明器材应当在设计中广泛应用。

三、配电箱、照明箱等安装方式破坏防护功能

大量非人防专业院的设计人员,不熟悉人防工程的特殊防护要求,习惯于普通地下室的设计,从美观的角度出发,将各种箱体嵌墙暗装,削弱人防工程围护结构厚度,造成防护功能的破坏。

人防工程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等箱体,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密闭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这是电气专业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是必须执行的内容。

四、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通风方式信号系统和音响装置

通风方式的信号显示装置系统是《人防工程防化设计规范》的设计要求,由于《人防工程防化设计规范》是规范,也常常被非人防专业院的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忽视。

专业队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部等人防工程,战时应设置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信号系统,用作防护单元内发出通风方式转换指令和信号,以便使通风操作人员转换风机、阀门;给排水操作人员转换给排水阀门;出入口管理人员控制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开、关和限制人员的出入等。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单元内的通风信号系统应自成系统。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应设在防化值班室内,信号指示灯箱的灯光和音响信号应在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内集中控制或自动控制。

2、战时进风机室、排风机室、防化值班室、值班室、柴油机电站、电站控制室以及各战时的出入口(包括连通口)处最里一道密闭门的内侧,应设置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指示灯箱和音响装置。临战封堵的出入口处不需设置。

3、清洁式通风显示为绿灯,滤毒式为黄灯,隔绝式为红灯,并宜加注文字标识。通风方式信号转换时应加设电铃音响装置。转换顺序为:清洁式隔绝式滤毒式隔绝式清洁式。通风方式转换时音响和信号灯闪烁时间不少于60s。

五、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具有防护功能的呼唤音响按钮

专业队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部等人防工程的战时主要出入口,战时经防化值班室内部值班人员允许,是存在个别人员出入人防工程的。如未设置具有防护功能的呼唤音响按钮,在外界通信系统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将无法与内部人员进行通信联系的。因此,该呼唤音响按钮的设置是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功能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不容忽视的。

设计中应在上述人防工程的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主要出入口(设有简易洗消或洗消间的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墙面上设置一个具有防护功能的呼唤音响按钮,音响装置设在工程内部的防化值班室内(宜结合设在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内)。

六、管线未做防护密闭处理,任意穿越围护结构等具有防护密闭功能的部位

部分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对人防工程防护的原理和概念模糊不清,设计的预埋管线未做防护密闭处理,在防护区和非防护区之间任意穿越,同时,也存在将所有管线均做防护密闭处理的浪费现象发生。

由于人防工程有防护密闭的要求,因此,进出人防工程的管线(包括动力、照明、通信、火灾警报、网络、备用管等),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和密闭隔墙时,为保证防护效应,应做到“一管一线”,即一根预埋管穿一根电缆。动力回路应选用电缆,口部照明回路宜选用护套线。

1、预埋管线应选用管壁厚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管或不锈钢管,同时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在防护单元隔墙上的预埋应根据人防工程抗力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密闭措施。密闭隔墙上的预埋管应采取密闭封堵措施。预埋管两端为施工方便,应各伸出墙面》50mm。

2、电缆桥架穿过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和密闭隔墙时,应在墙的两侧将电缆桥架断开,不得在墙上直接开孔通过,必须改为一根电缆穿一根管。

3、母线槽穿过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和密闭隔墙时,普通母线槽因母线层间不密闭不能使用,在密闭段墙须采用防护密闭集型母线。

4、穿过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和密闭隔墙的同类多根弱电线路可合穿在一根保护管内,为保证密闭的质量效果,以控制管径来限制穿线的根数,管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暗管加密闭盒预埋的方式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钢管保护管径不得大于25mm。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9)

企业的会计往往是税务会计、发票会计,审计中如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收入、费用等的确认方法与税法的规定往往有重大差异,难以调和。具体又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流转税问题

税务部门对收入及有关的流转税的确认,通常以发票为依据。如果报表收入多于发票金额,往往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但是,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与税法的规定不同,造成会计收入确认比税法滞后的情况。这种时间性差异在调整时往往受到很大限制。如调低以前年度收入后,并不能调减税金,但以后年度报表收入可能会高于发票金额(因将以前年度收入滞后的原因)。企业会担心如果税务部门按报表收入征税,可能导致重复征税。同时,年度之间进行纳税调整的工作量也很大。如果不做调整,又有违反会计准则、虚增收入之嫌。

(二)所得税问题

1.公司虚增收入、少计费用,导致多交所得税,上市审计时予以调整,利润减少,所得税却无法调减(因为尽管原来计错,退回的可能性不大)。

2.上市审计中,对前三年的报表按《企业会计制度》调整后,除累计利润的变化外,利润实现的时间也可能有较大变化。在期末应交税金不变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对前三年各年度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与当期利润相匹配?但是这样可能使前两年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金余额出现负数。

3.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造成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因计提各项准备所造成的时间性差异)目前通常按“应付税款法”核算,容易造成损益表“所得税”金额与税前利润严重不匹配。理论上,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但对中国企业来说,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往往是很不谨慎的。因为中国的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比会计利润往往是提前的,而不像国外,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比会计利润往往是滞后的,典型例子如会计使用直线折旧法而税务使用加速折旧法。因此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通常会导致出现巨额的“递延税款借项”(国外则是巨额的“递延税款贷项”)。而这些“递延税款借项”未来能否兑现,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包括税务政策、企业未来有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等等。其实,递延税款借项与递延税款贷项同样有可能无法实现,但不能实现的“递延税款借项”将导致巨额损失,“递延税款贷项”则是收益,因此,国外普遍采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出于谨慎原则,在国内却很难行得通。

(三)对几种解决方案的思考

1.企业除每月按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再按税法编制纳税申报表,并编制调节表调节二者之间的差异。但这样操作必须得到税务部门支持。目前,只有所得税有纳税调节表,但不能充分反映时间差异的影响;流转税则很少有调节表。税务部门仍存在过分强调发票与报表“就高不就低”的现象。

2.以前年度多报收入导致多纳税的,应允许改正。不过,目前理论上可以,实际上却难以操作。

3.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缩小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距。目前按税法计算的利润往往时间提早、金额夸大,严重增加企业负担,不利于鼓励投资。建议借鉴外国经验,通过推迟纳税时间来鼓励投资。特别是上市公司,运作较为规范,一般不会偷税漏税。目前“宁可多征,不可漏征”的模式对上市公司的打击最大。

二、往来款计息问题

股份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款是经常存在的,其中的应收款是否应该计息,往往存在争议:如果计息则有非法拆借资金之嫌,还存在回收性的风险,可能不够谨慎;不计息则又有侵犯股份公司利益之嫌,可谓左右为难。

同时,计息还存在交纳营业税的问题,特别是母公司统一筹集资金的情况下,母公司将从银行借入的资金转给子公司使用,相应收取资金占用费,是否需要计算营业税?如计算的话,将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目前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并不统一,很多情况下并未计税。

三、股权投资问题

(一)上市前运作不规范问题

公司上市前运作不规范,往往没有按权益法核算持股比例超过20%的股权投资,而又在上市审计前将这部分股权投资出售。这时,对前三年报表审计时,是否应在前面两个年度按权益法调整?这将直接影响三个年度各年度的利润(但不影响累计损益),无论是否调整都可能沾上“调节利润”的嫌疑。

(二)投资收益问题

对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收益,是否应作为时间性差异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只将实际收到的分红(或股权转让损益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规定是应该这样做的,但经常都没有做这样的调整,因为所涉及的工作量很大,而且很难向税务机关和公司解释清楚。

(三)收购基准日问题

收购基准日如果是在月中,可否采用月末的数字作为核算依据?因为要求企业在月中结一次账是不大可能的,我认为应当可以从权处理。

(四)购入股权问题

如果购入股权时,被投资企业账面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股权投资差额是等于投资成本还是等于“投资成本+按比例应占所有者权益的绝对值”?我认为,应当是投资成本。

四、资产重组问题

购入或出售资产是否必须评估或审计?达到多大金额就必须评估或审计?我认为,需要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收购或出售行为,应进行评估或审计(可由董事会决定是评估还是审计),并在大会召开前公布简要的结果,为股东的决策提供依据。其余收购或出售行为,则应由董事会自主决策。

五、验资问题

(一)上市前后的验资问题

如果公司设立时由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事务所验资,则必须由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出具对原验资报告的审核报告。如果发现原来的验资报告不规范,实际收到的投资与章程有不符之处,是否可以采取措施补救?或是在上市前纠正即可?目前证监会对此并无明确说明,建议事务所有必要向有关部门提请解释。其实,许多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不规范,都有一个如何补救的问题。许多问题正是因为不知道如何补救,迫使企业作假,修改历史资料,将有问题说成无问题。

(二)债务转为投资问题

债务转为投资是否一律视为现金投资?还是需要追查债务的来源?例如,因购入无形资产形成债务,如果转为投资,是否当作无形资产投资?来源无法查清的又如何处理?

六、原始报表与审计后报表的差异问题

证监会要求披露上市前三年原始报表与审计后报表的差异,何为原始报表?是公司原来已对外报送的(可能已由不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还是公司尚未对外报送的审计前的会计报表?后者是很容易被修改的。因此,我认为应采用公司已对外报送的最好是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如果拟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以其部分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的,则原始会计报表是否是整个原企业的会计报表?我认为,如果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原来就是一个或数个独立核算单位,则可以原独立核算单位的报表作为原始报表。否则只能以整个原企业的报表作为原始报表。

七、合并报表问题

(一)持续经营但已资不抵债的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理论上应该纳入,但实际上操作有困难。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应作比例合并,但也无具体的操作方法。目前实际上是各人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操作。希望财政部能在新的合并报表准则中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二)实际操作中的作法是否合理?

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中母公司应占部分要计入合并报表的盈余公积中,以使合并报表盈余公积比母公司报表盈余公积多(未分配利润则相反)。但实际操作中许多公司没有这样做,而是维持合并报表盈余公积与母公司报表盈余公积相等。主要是由于存在以下的实际困难:

1.导致合并报表的利润分配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同,在附注中不易解释清楚,社会股东也不易理解。

2.如果子公司盈余公积较多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较少,可能导致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3.如果收购或出售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变化,合并报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也会随之变化,使利润分配表变得更加难以理解。理论上有这样的可能:因收购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扩大,合并抵销时增加盈余公积而减少未分配利润,使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仅因合并范围的变化就变为负数,显然是不合理的。

审计中常见的审计问题篇(10)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和鉴证业务,其审计报告分为审计鉴证报告、保准审计报告和非保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提供给委托人表明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在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仅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还要求审计人员掌握确凿充分的证据,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判断,把握政策依据,用清晰、准确的语言描述,做到重点突出,使审计结果全面完整。为减少审计工作风险,树立审计人员形象,发挥审计报告的作用,写好审计报告是重要的一环。那么,在编写审计报告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试对此进行初步的分析。

一、审计错位问题

审计的角色是经济活动的监督者,他既不是管理者又不是决策人,因此编写审计报告时,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审计工作的核心是监督,通过审核检查,分析判断,查明客观事物真相,最终审计结果通过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来。审计工作的目的就是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意见要紧紧围绕审计目标进行,从审计角度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交给委托人或管理当局。但有些人在编写审计报告时经常无意把监督者的身份变成管理者或参与者。如对某公司资产审计,发现下属公司整体购进,审计人员就购进价值的合理性,发表审计意见,认为,董事会并购企业价值偏高,商誉价值确定也不合理等。审计报告在公司管理层造成很大影响,引发了领导之间的矛盾。

由此案例引起我们思考:

(1)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不管审计意见正确与否,发表审计意见时不能以参与企业管理的身份进行决策评价。由于角度、高度、深度、广度、责任的不同,评价得出结论也不同。

(2)资产审计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是: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产实有数额是否真实存在;资产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等几个方面问题,审计人员应围绕审计目标发表审计意见,超出审计目标就容易错位,错位发表审计意见,只能带来不良审计后果。

二、审计越位问题

审计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审计对象的扩大而不断的扩大,从原来经济监督扩展到现在的经济评价和经济鉴定。由于审计职能的扩展,增大审计工作复杂程度,无论是任务量,还是专业人员、知识层面需求的巨增,对审计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审计队伍由过去单纯的财务人会员发展到各行专业人员参与,共同诊断经济事项。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发挥各行业专业知识、专业特长,分工合作,取得共识而得出的审计结论。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分工合作,重视各专业配合。否则,审计结论就会跨越行业界限,产生越位发表审计意见的不良后果。如某检察院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经济案件鉴定,题目是“某某人因假发票报账,多报10万元,是否构成贪腐?”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鉴证报告这样写道:“经审计调查与案件卷宗核对,假发票报账,证据确凿,多报10万现金归为己有,资金所有权性质已发生了改变”到此为止,是否“构成贪污”是法院审判用语。

(1)会计事务所鉴定,去掉“构成贪污”后,鉴定结论“资金所有权性质已发生了改变”足以表达了审计结论。是否成贪污是法院的判决的事,不属审计范围,也不是审计的专业术语。

(2)检察院委托鉴定的目的是为而搜集更充分的证据。而发表越位的审计结论不但增加了审计责任,带来了巨大的审计风险和以后难以解决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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