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失败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3:10

审计失败论文

审计失败论文篇(1)

所谓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发表与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报表的不真实表达

会计报表的不真实表达可能来自企业的错误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其中,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和漏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原始凭证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2)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等等。而舞弊是指管理人员和员工为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真。通常包括:(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2)侵占资产;(3)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等。

(二)企业发生经营失败

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业竞争等,无力归还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企业当局是经营失败的责任人。在市场经济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企业出现经营失败时,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标准,是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只对因审计失败给委托单位和有关利益方带来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不对企业的经营失败负责。

(三)审计报告的不真实表达

审计报告的不真实表达,通常来自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按其没有遵守的程度可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主要原因有:(1)职业道德素质低下;(2)专业胜任能力不够;(3)对客户经营情况了解不够;(4)审计程序不妥;等等。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即明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误、漏报,却加以虚伪地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论过失还是欺诈,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没有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形成错误的审计意见,给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这才是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注册会计师未能履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如未能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交审计报告,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审计失败的影响

审计的经济后果主要通过审计报告等载体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会利用审计意见的不同表述考虑其决策行动,包括投资信贷等经济决策和审计师的选择等。审计失败的发生,首先影响的是审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并在总体上制约市场运行效率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果。当然,审计失败也会殃及会计行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一)对事务所本身的影响

1.声誉。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一旦审计失败发生,有可能严重影响事务所的声誉。这种受损的声誉不仅对事务所的现实市场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会使其散失潜在市场。

2.业务。有远大目标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希望能获得有较高利润率的持续发展机会,这就需要将有限的资源在新老客户之间进行分配,取得平衡,在维护与老客户关系、努力满足其需求的基础上,也会注意将服务重点放在可识别的潜在客户身上,努力使一般性的客户发展为固定的客户进而成为有力的支持者,最终成为公司和服务产品的拥护者,成为公司的业绩支撑点。但是,审计失败的产生将使客户利益受损,其忠诚度呈“下阶”趋势,其良好的关系无法长久地维持。

3.存在性。审计失败的产生,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对事务所的存在产生直接的威胁。

(二)对社会的影响

1.决策失误。传统经济学曾假定所有市场的参与者都拥有完全的信息,然而事实上,由于审计失败使审计信息质量不理想,市场参与者一般都处于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信息的状态之中,信息供给和拥有越不完全,不确定性的程度和风险就越大,决策失误也就越多。

2.控制失灵。用委托理论来分析,委托关系确立后,委托人为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通过建立审计机制来控制人的行为,以防人采取“偷懒”等方式损害人的利益。由于审计失败,使委托人不能借助于信息全面地观察企业的状况,并使人有条件和可能利用私有信息采取某些损害委托人的行动;由于审计失败,使委托人无法借助于财务指标来衡量和评价人工作的主观努力程度,人有可能“偷懒”或“规避责任”;由于审计失败,处于企业外部的委托人,常常不能有效地鉴定信息的供给质量,使人可能会利用虚假的信息“欺骗”委托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等。这种控制失灵的现象同样存在于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关系中。

3.评价失公。公平、公正、公允是业绩评价的基本要求,而业绩评价的公正性又取决于所依据的信息数量和质量。由于审计失败,各种业绩指标就会失去与经营者履行经管责任之间的相关性,从而使评价失公。

4.市场失效。导致市场效率差别的原因之一,是证券市场价格反映信息的充分程度,而这又与企业信息和外部信息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有关。可以说,在不考虑宏观环境信息的情况下,企业内部信息(审计后)披露越充分,信息公开的程度越大,少数人获取“内幕信息”或私有信息进行交易的机会就越小,证券市场效率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总之,由于审计失败,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社会经济利益分配失公和失效,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和无序,最终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有序性。

三、规避或减少审计失败的措施

(一)审计师的聘用要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

根据风险不对称原理,一个有效的市场必须实行某种“歧视政策”,将审计师的聘用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这对一些人来说,回报率和风险会偏离正常的线性正比关系。例如,一笔业务做成功的概率是P,报酬是A,惩罚是B。一个缺乏资金和良好声誉的审计师的期望收益=AP+(1-P)×0=AP;但一个具有雄厚资金且拥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的期望收益=AP-(1-P)×B。前者显然大于后者,因为前者根本不用担心罚款,他付不起,同时也不会因为声誉下降而受损。而没有了这些后顾之忧,他承担风险作出败德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所以,这种歧视性的政策看起来虽然不合理,但对审计师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却是有利的。

另外,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假定审计师的审计失败会通过其声誉的降低而导致其部分损失,那么,在实际中这种声誉机制也应该落到实处。必须使审计师认识到,一次审计失败就将导致其声誉剧减。对此,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审计失败案例,将有关审计师予以曝光就是一个良好的办法。因此,在减少或规避审计失败的问题上,加强行业监管是极为重要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

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来解决审计失败问题有一定效力,但这种激励机制的运作还需要委托人对人的管理有监督的兴趣,并且各个分散的股东能够无成本地联合起来形成股东集团的共同意志。在现实中,能够代表股东利益的经济主体一般设定为董事会。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公司控制权往往是由管理者所操纵,并形成对董事会控制的局面,而股东往往成为公司的“过路客”,进一步使股东对某一特定公司的管理进行监督缺乏兴趣。在股权极端分散的情况下,股东要想通过董事会利用激励机制来直接约束审计师的行为,就显得十分软弱。此外,激励机制还要求审计师的鉴证服务投入是可观察的,委托人可根据审计师的反映函数来确定报酬比率。但是实际的审计活动中,审计师的投入是难以准确观察到的,因为私有信息、不可观察投入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是客观存在的,从而限制了激励机制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的间接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加强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

首先要签定审计委托书,取得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注册会计师和客户的责任、业务的性质、范围等予以明确。其次,要正确地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在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需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以了解企业的业务经营情况,研究具有潜在风险的审计领域,规划审计工作所需时间、人员,确定经济业务和各会计科目实施符合性测试的范围等;在具体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亦需通过实施分析性复核收集一定的审计证据,以发现尚需进一步检查的事项;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对会计信息全面地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以评价局部的审计结论和拟形成的审计意见的正确性。第三,要恰当地记录审计工作,编制良好的工作底稿;收集充分的证据,恰当地评价证据;分配审计资源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确保识别所有的重大错报和漏报:对审计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报告制度。

(四)选择和保持客户时需慎重

审计失败论文篇(2)

2007年1月16日,我国台湾地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对台湾力霸股份有限公司和嘉新食品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台湾广信益群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位会计师的处罚。台湾金管会认为“其有重大未尽专业注意之情事”。最终撤销了“其办理公开发行公司签证之核准”。近年来,仿佛从潘多拉的盒子一打开,国内外就连续发生了一系列财务欺诈案件,国外有“安然事件”、“世界通讯”案、“帕玛拉特”案,国内有“琼民源”案、“原野公司”案、“银广夏”案、“东方锅炉”案、“黎民股份”案、“麦科特”案等等。不仅令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怀疑的对象,失去了公信力,同时也暴露出我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审计方面的孱弱之处。螺旋型模式上升的社会告诉我们:突发的事件反映出的“穷”,恰恰是社会改良的“变”的先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对审计失败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亦不乏真知卓见。

本文中,笔者大胆从另外一个角度:以狼群的古老生存法则来思索这个现代人类社会的问题。自然孕育着深刻的智慧,向自然探求解决之道可能就比仅仅囹于对人类本身、就人性而论人性的思考更具启发。所以,从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种群生存规则的比较中,笔者希冀能探求到对于审计失败治理的启发。

一、审计失败的几种诱因

所谓审计失败,审计界一般认为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发表与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计意见。通常表现为在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MarkS.Beasley等人在2000年依据1987-1997年间美国证监会对会计舞弊相关个案所作的行政处分报告,分析得出了十种审计失败的原因。详见表1:

表1:审计失败十种原因排名MarkS.Beasley2000

排名审计失败因素个案数

1未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6

2未善尽职业专注32

3未表现适当程度的职业怀疑27

4未适当解释或应用会计原则22

5未适当设计及规划审计程序20

6未适度依赖询问方式作为证据18

7对评估管理层的重大估计未取得充分证据16

8函证应收帐款过程不当13

9对关联方交易的审核及揭露不当12

10过度信赖委托人的内部控制11

上述审计失败原因的探讨较为具体,更多的是审计执业过程中失败的环节。

国内有学者(范文红,2005)提出了审计失败的多种原因,如:被审计单位经营失败、舞弊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和欺诈等。有学者关注审计失败中独立性问题,认为忽略形式上的独立性就可能导致实质的偏差(黄世忠,2003)。有学者批判了事务所追求短期利益,而舍本逐末,舍弃独立性和诚信的做法,批判了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混业经营问题(杜兴强,2003)。有学者从审计市场的环境角度寻找答案,认为:由于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导致审计市场对审计报告的需求为“适当”的报告,而非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恪守诚信原则提品反而不受欢迎,甚至面临解雇的危险(陈洁,2005)。也有作者从社会环境、制度安排、审计业务服务的性质角度来分析审计失败的根源(邹德军,2005)。

下文中,笔者通过对于“山登”、“安然”等事件的反思,仅就审计失败的三种原因展开讨论,这三种诱因既来自于注册会计师个人,也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甚至整个CPA行业的监管。三种诱因表述如下:

一是注册会计师本身职业操守和道德方面的问题,他们丧失对公众的诚信,面对利益与诚信的选择时,犹豫不决。

二是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善尽职业专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怀疑态度。

三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客户同时提供的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影响了应有的独立性,至少有失“形式上的独立性”。

二、对三种审计失败原因的探讨

仿照托尔斯泰的名言,有这样一句话:成功的审计原因恐怕都是一样的,失败的审计原因却各有各的不同。

(一)注册会计师本身职业操守和道德方面的问题

1、问题的由来

我们首先审视在安然事件中,安达信的行为。从1997年到2000年,安然公司隐瞒负债达25.85亿美元,而股东权益则多列12亿美元。巨额的负债不列入财务报表、关联方交易及利益输送不充分披露、巨额盈利及股东权益的高估和虚增,给安然公司带来了“粉饰的繁荣”。对此触目惊心的会计造假,安达信竟未能客观、公允地给予揭露,出具了不具公信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严重失真的审计报告也就罢了;更为严重的是安达信违背职业道德规范,销毁审计档案,令社会各界为之瞠目结舌。安达信休斯顿分部的DavidDuncan会计师下令手下至少有80人加班销毁有关文件,并向销毁文件的员工发放加班补贴。整个社会投进对注册会计师的怀疑目光时,似乎人们联想到了审计人员初期的“玩弄美元的下”的称谓。

安达信的例子似乎有些极端。我们知道在人性中有很多的弱点,当这些弱点遇到适当的土壤中时,就会发芽,甚至冲破道德的顽石,在阳光下暴露。而且,注册会计师也是具备理性的经济人,一方面要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面对的审计市场的生存压力和可以“购买会计原则”的被审计单位,不得不适度让步;另一方面,对委托人甚至公众的期待、行业监管部门的压力下,注册会计师又不能让步的很过分。好像审计报告就是职业操守与利益的均衡的结果。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仅仅能管住自己,而对他人无能为力,如果我坚持了职业操守,而别人没有坚守,不仅我的坚持是无谓的,而且会被“劣币”驱逐,牺牲自我。

2、狼群规则带来的启示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在没有外在的强制力约束时,博弈的参与人是没有办法达成“纳什均衡”的,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在给定其他人也会遵守协议的情况下,是没有人有积极性偏离协议规定的自己的行为规则的。外在强制力的作用就在于能很大程度上保证:其他人一定会遵守协约的。外力给出这样一种承诺:如果谁违反,重罚必然会施加!而且这种必然是毫不犹豫、毫不妥协的。

这一点我们似乎可以从狼群的规则中,找到这种外在强制力的影子。如果我们把注册会计师比作“狼”,而注册会计师的“诚信”的操守比作“狼牙”的话,我们会发现残忍有时候是达成集体理性的有效途径。

对同伴的残忍是保持狼群战斗力的必须。在草原围猎中,狼群每次都成功地猎杀马群、羊群或袭击人类的营地,但自身的损失也是很大的,有的狼失去一条腿,但他仍然可以生存;失去了眼睛的狼,它的战斗力依然存在,但是狼群对重伤的狼,比如失去了狼牙的同伴却残忍之极,狼牙是狼最锐利的武器,没有四根用于撕咬猎物的喉管的狼牙的狼实际上已经宣判了死亡。它必须忍受漫长的冬季,慢慢地饿瘦,逐步丧失战斗力,最终饿死。所以,它的同伴只有遵从古老的法则,坚决地将其咬死,果决地成全它的死亡,加速它的死亡!因为,这就是生存!试想:一支充满了病号的狼群如何能够快速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向猎物,然后迅速离开战场呢?

狼的规则是:一旦丧失狼牙,其他的狼会毫不妥协地将其咬死!那么我们一样可以在注册会计师中树立铁定的规则:一旦丧失诚信,强制力的惩罚会将其带入万劫不复境地。

这样,因为有外在强制力的约束,等于有了参与人的事先协议,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博弈结果就是:既然别人一定会遵守协议,那么没有人将再有积极性违背协议规定的行为准则,“纳什均衡”就达成了。即:“别人不动,则没有人有兴趣动”(张维迎2004)。

3、“乱世用重典”——Sarbanes-Oxley法案的重罚与强制力

杜兴强(《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认为:“之所以会有安达信事务所的破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国际“五大”每一次的审计失败都如履薄冰的延续下来,然后再有下一次••••••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注册会计师不严格恪守诚信的恶劣习惯!”他指出“乱世用重典”的思路也许能起威慑作用。2002年7月,Sarbanes-Oxley法案的签署,将让财务欺诈行为付出更高的代价:“20年的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对一个人来讲,20年铁窗是一个心理天平中沉重的砝码。

严厉的处罚,不仅是为了惩罚本身,更是为了警戒其他注册会计师勿越雷池半步。现实的人群中对丧失诚信的处罚是怎样的呢?

2002年11月,美国新泽西州检察官宣布卷入“山登”公司审计失败案中的两名主审合伙人MarcRabinowitz和KenWilchfort以及一位审计经理提出舞弊,指控他们的渎职行为。最终,2003年4月SEC对安永的这两名主审合伙人作出禁入裁决,剥夺了他们4年审计业的从业资格,仅仅4年而已。

同样,在我国虽然对于违规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有加重迹象,从“警告和通报批评”到1998年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999年提出了“对涉案注册会计师的罚款、暂停执业若干年或市场禁入”;2001年起上升至对涉案注册会计师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后的处罚多半是吊销执业资格,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很少,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更是前所未有。“银广厦事件”中,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受到的处罚为: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吊销事务所的许可证。

但是,同狼群的这种对待同伴的法则比较起来,人类的处罚总体感觉是轻松的。也许,对于涉案的事务所或会计师而言,多大的罪责承担多大的代价,是对其个人的公平。但是,惩罚措施本应具备的另一项功能则打了折扣。那就是削弱了对尚未涉案但处在灰色地带的人们的威慑与警告的功能。重罚承诺的作用还在于:给社会公众能取信注册会计师的理由。

(二)未能善尽职业专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怀疑态度。

我们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世界通讯的审计失败案件中,注册会计师没有对高达4亿美元的凭单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该笔本该计入费用,而被记录为长期资产的错误会计记录。显然,这告诉我们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专注出了问题。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有的职业谨慎和他对待风险的态度,将影响其审计质量。在实务过程中,应有的审计程序未必会严格执行,如:分析性程序作为对相关数据、比率、趋势进行分析和比较的程序,是搜寻异常变动信息、获取有效审计证据的重要方法,可以用来把握报表的总体合理性。但存在对异常数据不作解释,或者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的可能。“审计人员进入现场后,既缺少调查问卷,又没有履行测试,直奔帐簿、凭证而去,先是总帐、明细帐加总核对,然后抽查几笔业务,复印几分合同,最后轻易得出结论。至于严格的统计抽样技术,几乎不被采用。”(杨洪波,《审计监督》)

我们可以将注册会计师的同狼的捕猎行为进行对比,狼群的捕猎有其固定的程序:狼群一旦发现猎物时,狼并不着急立刻追击,而是在下风口远远地埋伏着,先作战斗风险评估,摸清猎物的数目和构成,如果猎物群规模大,则狼王会派狼寻求增援部队。并且狼王综合观察地形、天气等情况后,会安排设伏,一般为三面设伏,留出一面作为追击方向。当设伏完毕后,狼群仍然在等待时机,等待夜幕降临,尤其是下半夜猎物熟睡中时,捕杀才开始。猎物在留出的方向上狂奔,最终会发现前方是一片沼泽或湖泊或悬崖。在整个过程中,狼严密的组织纪律、侦察、伏击、奇袭、布阵、运用天气、地形等等,将捕猎变成军事行动。其实,审计的过程也有严格的程序,如果注册会计师有狼的这种严格按照程序行动的态度,保持应有的职业专注,审计就不会成为过场。

狼是强者,但并不意味着它们莽撞,相反,它们组织严密,不打无准备之仗。它们谨慎地对猎物群的防护能力进行估计,有时不得不放弃袭击。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进行审计时,对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也应有个估计,对客户的行业状态、产业流程,财务以及其他营运状况有个总体的把握,慎重地接受委托,考虑专家的协助与技术支持。在接受以后,也应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狼总是小心翼翼地和猎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安静地潜伏,时刻怀疑是否被猎物所发现。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不像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那样有权力,不如银行那样能对被审计单位有施加压力。对于客户,注册会计师并没有足够的权威,有时面对不予配合的客户也很无奈,因为被审计单位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上帝”——顾客就是上帝。同样,单个的狼没有虎的力量、狮的凶猛、象的庞大,但它却成功地生存,留给我们的思考是在注册会计师缺乏权威时,保持执业的质量,严谨执行审计程序似乎是注册会计师生存的必须。

(三)对同一客户同时提供的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混业经营

1、左手审计右手

2000年,安达信从安然收取的审计和服务费就分别达2500万美元和2700万美元。同时,甚至从1995年开始,安然还将其内部审计也交给了安达信,连安然的财务长也是从安达信聘用的。于是,安达信对安然的审计,就形同用自己的左手(外部审计)去审计监督自己的右手(管理和会计咨询),自然不可能再具有独立、客观和公正性。

从毕马威向摩托罗拉收取390万美元,而收取的咨询费高达6230万美元,或普华永道向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收取的分别为790万、4840万的例子中,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非审计业务已经在喧宾夺主,难怪人们抨击注册会计师为“不务正业”。美国《萨班斯法案》(下文简称SOX法案)作出了9项禁止性规定,包括记帐、评估或计价服务、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等,明确禁止审计师为同一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但是,事务所向其非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方面则未做出限制。

安永、毕马威、普华永道先后分拆其咨询业务的事实,反映了会计师事务所重塑品牌的急迫,甚至患上了“急性品牌再造综合症”。2002年,德勤本欲分拆,但是多种原因下,最终放弃。

非审计业务是把双刃剑(two-edge-weapon),虽然受益不菲,但是整个会计师行业总体却蒙受损失,公众怀疑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获取投资者信任的基石和根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作出理性抉择:是继续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却使其声誉受到影响,还是严格恪守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以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追求长期利润(杜兴强,2003)。”

2、面对抉择,狼会怎么做?当断则断还是犹犹豫豫!

在人和狼的较量种中,人们发明了捕狼的钢夹,将它放在草地上,当狼爪一旦踩到,则钢簧会以几百斤的力,猛地合拢钢夹的虎口,打裂狼的骨头,咬住狼的筋。狼会疼的没命地转圈,忍受疼痛,用剩余的一点理智,狠狠地对待自己——咬断自己的腿,然后逃脱。

现在,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咬断自己的非审计业务而重塑形象,证实自己的时候了。犹犹豫豫的德勤最终失去了通用汽车公司(2003年4月)、AutoNation公司、Clorox公司(2003年年初)的信任。从2002年到2003年,德勤的审计服务收入已经从占其总收入的25%左右锐减到10%左右。

一匹狼都舍得把自己的骨头咬掉,人为什么不能当断则断,放弃一点眼前的利益,而把眼光放的更长远?不同的是人是在痛苦地舍弃自己的经济利益,而狼舍弃的是自己的肢体。

既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这种自断骨肉的魄力,相关监管部门就该替他们作出决策,用外力砍其前肢。因为,对目前而言,我们缺乏的不是咨询业务高超的大师,而是坚持操守的讲真话的审计师。在中国社会这样一个人与人之间讲交情、人们愿意尽大限度尽对熟人的责任的社会氛围下,笔者认为非审计业还是离审计业务远些的好。

[参考文献]

1、罗伯特•K•莫茨、侯赛因•A•夏拉夫,《审计理论结构》;

2、黄世忠李树华,《山登公司审计失败案例剖析》,《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10月;

3、陈洁,《审计失败的环境成因及其防范》,《山东商业会计》,2005年2月;

4、杜兴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诚信与利益的艰难抉择》,《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年2月

5、姜戌,《狼图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7月;

审计失败论文篇(3)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相继爆发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案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审计失败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这再一次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推到了风口浪尖,严重的审计失败问题已经引起了立法机构、监管部门以及会计界人士的强烈关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措施,试图解决审计失败问题,但是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这引起了笔者的反思。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过多地专注于从对审计服务的供给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角度去研究问题,而忽视了对审计服务需求方的关注,不注意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

一、审计需求:一个分析视角

信息的充分和恰当的披露是实现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的前提,而信息中首要的必然是会计信息。信息接受者在使用这种信息前,必须评价其质量,独立审计就是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被传递的经济信息质量,从而提高信息价值的一种服务手段。如果把审计服务看作一种商品,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服务的相关利益集团便构成该商品的供需双方,会计信息使用者为辨别信息质量特征需要审计鉴定服务。只有存在这种审计需求,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审计。可以这样讲:审计是基于审计相关主体的需求才产生的,审计需求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没有审计需求就不会产生真正的审计,而且产生这种需求的主体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人格化的,不能是模糊的。因此,在探讨审计质量问题时就必须考虑审计需求方面的因素,如果一味单方面从审计服务提供方的角度来提高审计质量,而不注意同时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审计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终使审计质量的提高成为空谈。以下就我国审计市场上的审计需求现状及其成因进行分析。

二、相关文献回顾

由于学者们大多从审计供给的角度研究审计质量问题,因此,有关审计需求方面的文献比较少。刘峰等(2002)通过对原中天勤63家客户的流向分析,发现没有证据支持我国审计市场已形成良性的、追求高质量审计的结论。孙铮、曹宇(2004)通过实证的方式检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选择注册会计师策略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国有股、法人股及境内个人股股东促进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的动力较小,审计市场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不足。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2004)通过检验事务所特征与其IPO审计市场份额之间的关系,对我国IPO审计市场的需求特征进行了实证考察。研究发现,IPO审计市场上存在着对管制便利、事务所规模和事务所地缘关系的需求,但依然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以上学者采取的研究方法的一个共同之处是选择与问题有关的一个方面,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利用经验数据支持他们的结论,而对形成审计需求不足的成因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李树华(2000)通过对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发现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审计市场份额集中度过低,从而得出我国证券市场缺乏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而且他对缺乏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认为是我国证券发行机制和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

三、我国审计市场上的审计需求

在我国,从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乃至多年发展的过程看,推动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市场中各种相关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委托关系,而是出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需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审计、资本验证等法定业务以及管理咨询等非法定业务,但当前仍以法定业务为主,其服务也主要是满足于相关主管部门的需要。绝大多数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经营管理的需要,而是应付政府部门的要求,将注册会计师服务视为“过关”的一道程序性工作。简言之,即我国审计市场上缺乏自发性需求。那么,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就这一问题我们现在作进一步地探讨,我们主要从政府、投资者、经营管理层和债权人等审计需求主体的需求状况进行分析。

(一)政府的审计需求

1.首先,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权代表,理应凭借审计报告来监督、评价经理人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由于国家所有者只是一个虚置的概念,它没有其他人格化的组织或个人来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虽说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由于他们既不是国有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又不拥有剩余索取权,所以,缺乏根本的利益机制和动力去监管(蒋尧明,罗新华2003)。其次,受托经济责任学说认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其行为目标是单一化的,即只追求资源的最有效利用或财产收益的最大化。但实际上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其行为目标是多元化的:既有财产的保值增值目标,还有许多社会性的目标,如就业、社会稳定等,这就决定了其对经营管理层考核的复杂性,不只是靠独立审计就能完成的。第三,受托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必须完全是一种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而没有任何超越经济的强制或依附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规定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审计就是对契约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鉴定之过程。然而,我国国企管理层一般是通过行政任命产生,而不是通过经理人市场选的,他们与政府行政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上我国政企并未完全放开,政府通过行政干预企业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政府作为所有者对经营者干预过多,也决定了其通过审计来评价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不太现实。

2.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会计信息市场的监管者,他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中国证监会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不希望出现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从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他们需要高质量的独立审计帮助鉴别虚假会计信息,以整顿资本市场秩序。但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贯彻执行“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证监会就不得不对资本市场上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明显的会计信息操纵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由于证监会的多重角色决定了他们不大可能大胆去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他们的审计需求也就不是真正的高质量的有效需求。

(二)投资者的审计需求

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分为两种: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从理论上讲,大股东作为战略投资者,最迫切需要经过审计的会计信息,以便自己作出决策。但由于我国政府建立证券市场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募集资金,为国有企业“脱贫解困”服务的,不鼓励甚至限制有势力、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入市,这就导致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而且国有股绝对控股,一股独大,因此,我们这里讨论的大股东就是上面提及的政府所有者。根据上面已做的分析,作为所有者的政府——大股东,由于多种原因,并没有产生真正的、有效的审计需求。中小投资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第一,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市场投机气氛很浓,又加上缺少机构投资者的引导,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都抱着投机的心理到股市上赌一把,主要以炒作股价为其投资取向,股票持有时间较短。他们不预期从公司分配中获得收益,而是通过频繁买卖股票获取差价收益,因而他们更多地关注股市行情和公司一些外生变量及其炒作题材,较少关注会计报表,甚至有些投资者缺乏最起码的财会知识而无法使用会计信息,也就谈不上审计需求了。第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投资者的分散化,中小投资者在企业所占的份额逐渐下降,单个投资者的份额甚至微不足道,中小投资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实际上已经被和平“剥夺”了企业控制权,他们不可能也不愿意参加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东大会。因为即使他们参与也不可能影响企业选择哪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哪位注册会计师,或许可行的办法是借助集体的力量寻求共同的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然而这又由于巨额的交易成本或“搭便车”而变得几乎不可能。他们唯一的理性选择就是采取各种关系和手段套取大股东或公司的内部消息,从中获取投机利益。第三,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虽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由于以往相关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不足,有关法院已经受理了900多件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迟迟得不到审理结案(宋一欣2003),中小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索赔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其投资是依据经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像许多这样类似的案例严重地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审计需求,更别谈什么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了。

(三)经营管理者的审计需求

在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的报酬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他会主动要求通过审计人员对他的业绩真实性进行鉴定评价,以向股东说明其努力程度及有效性,从而获取报酬或职业声望等。但我国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经营管理者一般通过行政任命产生,加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客观评价经理人的市场机制,还远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潜在的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的威胁很小,因此他们缺乏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再者,地方政府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于地方政绩的考虑,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会干预企业的经营行为,比如,为了争取“股票发行资格”、维持“配股资格”、避免被“摘牌”或被“特别处理”,与企业管理当局合谋共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甚至暗示或强制企业管理当局提供预定的数据。这样,企业经营的好坏不是管理当局单独能决定的,经营业绩与管理者的报酬、升迁也没有明显的联系;更加严重的是,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下,股权相当集中且非流通股占绝对优势,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用手投票权”和“用脚投票权”无济于事,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几乎没有真正的制度保障,他们不可能成为长期投资者,而只可能是牟取短期收益的投机者,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也就很难自愿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高质量财务信息,也没有聘请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动机。

(四)债权人的审计需求

债权人出于债权能否按期收回的考虑,必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以评定企业的偿债能力,这就需借助企业的会计信息来判断。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要靠审计鉴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债权人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但实际情况是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依托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的债务性融资主要来自四大国有银行,四大商业银行是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所以,国有四大银行理应成为企业会计报表的重要使用者。但由于国有银行同样存在国有企业的通病,银行对企业会计报表的鉴证质量也缺乏足够的关注,表现在:四大银行商业化之前,由于承接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对债务人的会计报表的数据以及可靠性的关注程度较小。商业化之后的四大银行也许会重视会计报表的信息及其可靠程度,因而会关心会计报表的鉴证质量,但是由于存在着金融工具单一、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合理的信用风险控制机制、政府行为严重等问题,故其不可能真正依据会计信息来作出决策,对会计报表及其鉴证质量的关注程度也不会有根本的提高。

四、结语

审计报告虽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但也和其他商品一样,其质量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共同决定。如果一味从审计服务提供方的角度来提高审计质量,而不注意同时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审计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终使审计质量的提高成为空谈。本文从审计需求方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失败这个顽症久治不愈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缺乏有效的审计需求,并对我国的审计需求主体缺乏真正有效的审计需求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为治理审计失败、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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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转型经济中的审计市场需求特征研究[J].审计研究,2004,(5).

审计失败论文篇(4)

中文摘要 1

英文摘要 2

目 录 3

引 言 1

1 审计失败概述 2

1.1 审计失败的意义 2

1.2 审计失败的本质 2

1.2.1 未能正确遵循审计准则 2

1.2.2 与企事业单位是否发生了经营失效无关 3

1.2.3 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瑕疵 3

1.3 审计失败的影响 3

1.3.1 对事务所本身的影响 3

1.3.2 对社会的影响 4

2 审计失败原因剖析 5

2.1 审计失败的内部原因 5

2.1.1 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丧失独立性 5

2.1.2 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5

2.1.3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体系不严密 5

2.1.4 审计程序不妥 6

2.1.5 事务所内部的管理问题 7

2.2 审计失败的外部原因 7

2.2.1 被审计单位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7

2.2.2 审计收费制度不健全,市场竞争混乱 7

2.2.3 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不健全 8

2.2.4 对客户的业务经营了解不够 8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3 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10

3.1 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 10

3.2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质量控制 10

3.3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11

3.4 改进审计收费制度,规范审计市场 11

3.5 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机制 12

3.5.1 大力推广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12

3.5.2 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的合理设计 12

4 案例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中的会计审计问题 13

结 论 15

参考文献 16

致 谢 18

(正文部分省略,如有需要可点击下方图标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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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 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xx老师对该论文从选题,构思到最后定稿的各个环节给予细心指引与教导,使我得以最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学习中,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侮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导师们的高深精湛的造诣与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这四年中还得到众多老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老师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最后,我要向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评阅和参与本人论文答辩的各位老师表示感谢。

摘 要

审计失败是审计执业中最严重的问题,也是最容易造成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责任的主要原因。审计失败是审计风险的极端情况,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信息使用者使用此审计意见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或决策。并因此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最近,郑百文、黎明股份、银广夏、麦科特等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造假案纷纷被媒体揭露,负责审计这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人们的严厉谴责。这一系列审计失败的案件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陷入了信任危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困顿时期。本文就审计失败成因进行分析,探索降低审计风险的途径,并提出了治理审计失败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审计失败;审计责任;原因;审计风险;决策

abstract

审计失败论文篇(5)

(二)政府行为与审计失败的关系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地方政府行为的错位和越位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文献回顾发现,国外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文献研究政府干预与审计失败的关系,而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比较丰富。这类文献主要从政府作为监管者、作为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和作为事务所的挂靠者等视角来研究对审计失败的影响。刘峰(2001)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改制而来且总体业绩不佳,承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由原隶属财政、审计或其它政府部门后经脱钩改制而来,受当地政府左右的程度较高。在政府管制的证券市场,审计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而只是政府管制机构“模仿…‘国际惯例”的一个附带产物。这样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高克智(2003)认为证券发行市场对高质量审计的自愿需求不足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主要制度根源。高明华和袁清波(2005)认为监管过度和监管不力是间接引发审计失败的外部因素。张立民等(2002)认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处罚制度有可能掩饰造假行为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被发现的概率,甚至可能形成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合谋。宣言(2002)从审计执业环境缺陷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是导致审计失败的环境因素。

(三)审计规定与审计失败的关系我国审计准则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国内研究审计准则的缺陷对审计失败影响的文献比较丰富。这类文献主要研究与审计有关的《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缺陷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左田芳等(2003)指出了《注册会计师法》在审计主体资格限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章程》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独立审计准则》在注册会计师执业权限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李首文和卢洪斌(2004)认为职业规范体系与配套法规的建设滞后于审计实务发展是审计失败的制度性缺陷。

二、审计失败与上市公司特征关系研究

(一)公司经营状况与审计失败的关系上市公司发生破产和经营失败、处于财务困境或高速成长期都可能导致审计失败。国外文献研究现实的破产、潜在的破产(破产概率)、财务困境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同时还研究处于高成长阶段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而国内的文献以sT公司即现实的经营失败公司为样本,研究经营状况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具体包括:St.Pierre&Anderson(1984)发现在审计讼案件中几乎近一半的客户发生破产或重大的损失;Palmrose(1987)也发现了客户的经济状况与审计诉讼的相关性。她发现随着经营状况的恶化,审计诉讼的比例上升,在近一半的审计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经营失败或客户存在财务困境;Palmrose还发现破产的案件没有不涉及事务所赔偿的。Lys&Watts(1994)、Carcello和Palmrose(1994)以及Stiee(1991)也发现破产概率与审计诉讼的相关性。其次,还有一些关于其他财务困境指标与审计诉讼关系的研究。Francis et a1.(1994)发现审计诉讼与高股利支付和高系统风险有关。Kefiogg(1984)发现资产可实现价值的下降与审计诉讼相关。Summers&Sweeney(1998)发现发生舞弊的公司与非舞弊的公司在财务困境指标和内幕交易活动上存在显著差异。在研究上市公司存在高成长阶段发生审计失败的原因方面,Bon-her et al.(1998)认为审计诉讼更有可能在快速成长的公司发生,原因在于公司的内控控制系统不能应付公司的快速增长;Lys&Watts(1994)发现高成长的公司比低成长的公司更容易发生审计诉讼。在国内文献中,马兰、王延明(2003)以我国2001年暂停上市的21家公司为样本,研究了经营失败、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发现经营失败并不必然导致审计失败和审计损失的产生。经营失败导致审计损失的概率较高,即经营失败易使或然的审计损失现实化。受处罚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均是因为在执业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关注,对样本公司存在的重大问题未发表公正意见而导致审计失败。

(二)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诉讼的关系国外的文献研究财务报告舞弊对审计失败的影响以及不同类型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失败的关系,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不同舞弊类型对审计失败的影响程度,同时还分析了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内外环境因素。而国内的研究以描述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为主,定性地分析财务报告舞弊的原因及其与审计失败的关系。主要包括:Carcello和Palmrose(1994)、Palmmse(1997)和St.Pierre&Anderson(1984)的研究支持将财务报告舞弊作为审计诉讼的主要影响因素。Bonneret al(1998)拓展了舞弊与审计诉讼的研究,发现当公司涉及虚构交易和事项或发生常见的舞弊时,会发生高的审计诉讼;同时,舞弊的类型会影响陪审团对审计师发现舞弊责任的判断。Michael

Firth&Phyllis L.LMo&Raymond M.K.Wong(2005)对1996-2002年间中国证监会72次财务报告舞弊的处罚决定进行研究,发现如果审计师不能发现和报告实质性误报的舞弊比信息披露舞弊使得审计师更可能受到处罚。这种实质性误报的舞弊包括收入或资产的虚增,负债与费用的低估,虚构交易等;进一步分析发现如果审计师不能发现和揭示与收入有关的舞弊比不能发现和揭示与资产有关的舞弊更容易受到处罚。即监管者认为审计师有责任发现和报告异常的以交易为基础的与收入有关的舞弊。Palm-rose&Scholz(2000)以美国1995~1999中期416家因报表重述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报表重述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发现因经济事项的重述而审计师比因技术事项的重述要频繁得多,特别是经济事项的重述中收入的重述更容易引讼。Palmrose(1987)使用了保守的舞弊定义对受到美国证监会(SEC)处罚的审计诉讼案件进行分析,发现近一半的审计诉讼案件与管理层舞弊有关。Panka Saksena(2001)发现财务报告舞弊与环境因素的关系,与非舞弊公司比,舞弊公司的经营业绩较差,受到破产威胁较大,组织的松散程度较低,公司规模较大,所处的外部环境具有动荡、不友善和异源的特点。国内文献中,林钟高等(2002)认为财务报表的不真实是引起审计失败的原因之一。秦荣生(1999)认为审计失败成因之一是企业错误与舞弊或经营失败,并进一步指出了被审计单位舞弊的具体情况、心态和动机,认为必须同时具备这三个因素才会发生舞弊。宣言(2002)认为重组、关联交易和盈利预测成为上市公司掩饰谎言的工具。彭毅林(2005)认为企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舞弊、欺诈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企业重大会计舞弊行为存在着舞弊人员的群体性、舞弊范围的广泛性、舞弊方式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舞弊损失的严重性等特点,使审计职业的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审计风险不断提高。

(三)公司治理缺陷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公司治理的缺陷也会导致审计失败,主要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导致审计关系的扭曲,审计师的独立性受到影响最终造成审计失败。国外虽然有大量文献研究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但是没有专门的文献研究审计失败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国内存在大量文献定性的分析公司治理与审计失败的关系,认为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造成审计关系的扭曲,变成管理层自己聘请事务所审计自己,极大地影响了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师不能监督和制约管理层,从而导致了审计失败。研究主要集中于国有上市公司的审计失败,没有对民营上市公司的审计失败进行分析。主要文献包括:李首文和卢洪斌(2004)认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导致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构之间的监督与制约关系失衡,是审计失败的结构性缺陷。高明华和袁清波(2005)认为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影响了其事务所的选择,现代企业的委托关系为舞弊提供了动机和可能,也造就了审计失败的温床。高克智(2003)认为内部人控制严重制约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公允表达。在“内部人控制”这种执业环境下,注册会计师无法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内部人控制”问题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外因。宣言(2002)从上市公司的制度缺陷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首先是公司上市先天不足;地方政府往往用行政方式推动其上市,并附加一些帮助其他企业脱困的条件。大多数国有企业上市前不是股份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基础不牢,与上市公司本身的运行机制要求相比差距甚远,漏洞和缺陷很多。其次,企业产权所有者的缺位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极大方便。

三、审计失败与注册会计师特征、事务所关系研究

(一)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国外的文献主要从审计技术的角度分析审计失败的成因,认为审计程序、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对客户的行业、经济活动的了解不多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国内的文献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独立性和审计技术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比国外文献研究的视角更广阔,分析更系统全面。从审计师的角度分析造成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违反职业道德、违反独立性、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和未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业等方面。从违反职业道德(过失、重大过失、欺诈)来研究审计失败的文献包括:秦荣生(1999)认为审计失败成因之一是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和欺诈;候海燕(2001)认为审计失败很大比例是由于审计人员在很简单的问题上犯错误而导致的,审计人员的舞弊审计意识不强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高明华和袁清波(2005)认为导致审计失败的内部根源是注册会计师忽视职业道德。从违反独立性角度分析审计失败原因的文献有:高明华和袁清波(2005)认为客户压力使得事务所丧失独立性导致审计失败;谢国珍(2004)通过对数家上市公司的个案分析,得出诚信缺失是造成CPA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从缺乏适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技术角度探讨审计失败的文献也相当丰富,如st.Pierre和Ander-son(1984)通过分析大量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发现,审计程序层次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更主要的问题在于如何解释并运用会计和审计准则;该研究还发现大量诉讼涉及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应收款项的类型、抵押项目、期后事项以及表外负债等情况。Filex&Pomemnz(1990)认为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专业的及个人能力的缺失、对客户的业务经营了解不够和审核程序不妥。Erjckson,elt(2000)通过对伦敦储蓄和贷款公司(LSL)案件的分析得出,审计师没有获得客户行业、经济活动等情况以及对客户的经营活动了解不多是造成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李若山(2005)通过分析2004年末颁布的COSO报告,剖析企业创新与传统审计技术失败的关系,认为当企业面临生存压力时,创新有时会成为会计造假的一种手段,从而导致审计失败;陈晓阳(2005)认为审计人员执业行为不恰当直接导致审计失败的发生,不恰当的执业行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表现: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不足、审计人员舞弊和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与职业谨慎。

(二)事务所与审计失败的关系主要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欠缺、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审计收费等方面对审计失败造成影响。国外的文献主要从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探讨审计失败的原因,国内的文献除了从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如质量控制体系外,还从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审计收费制度等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认为有限责任制的事务所比合伙制的事务所容易发生审计失败,管理当局支付审计费用的制度,使得审计师迫于管理层的压力,造成审计失败。Filex&Pomeranz(1990)认为引起审计失败的事务所内部管理问题有合伙人及经理人员未投入足够的时间于承办的业务、将重要工作授权给级别较低或训练不足的人员;由于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导

致经常指派新人参与审核工作;执行审核过程,未能对助理人员给予有效的或适时的指导;审计团队上下之间沟通不好等。候海燕(2001)认为事务所执业观念上的错位即利润第一、质量第二直接导致了审计独立性的丧失,更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舞弊的发生。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松散,高级审计人员对初级员工的监督与指导的缺乏,团体内部沟通不够,对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而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无法遵守审计准则。彭毅林(2005)认为审计技术方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审计执业的效果和效率很不理想。高明华和袁清波(2005)认为目前中国的审计收费制度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原因。米杨(2002)认为合伙制下巨大的风险使得事务所“望而却步”,实践发现涉及上市公司审计造假的事务所基本上都是有限责任事务所。

四、审计失败形成机制研究

有关审计失败形成机制主要运用博弈论和共生理论来进行分析。博弈论认为审计失败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和事务所之间博弈的均衡结果;共生理论认为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下,共生单元(上市公司管理层和事务所)形成一个有利于双方的共生模式,使得财务报告舞弊和事务所违规共生,最终导致审计失败。

雷光勇(2005)利用青木昌彦(2001)在《比较制度分析》一书中使用的非合作博弈模式,对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合谋的耦合因素进行了归纳,同时运用重复博弈的子博弈精炼均衡模型,分析出财务报告舞弊方的最佳战略选择集合与审计师的最佳战略选择集合都集中在某些共同的利益均衡上(如舞弊,合谋)时,就会发生“聚合均衡”即审计失败。该文虽然运用了博弈模型,但是没有很好地将审计师合谋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运用博弈论加以分析,只是运用抽象或笼统的简单聚点均衡战略证明审计师合谋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耦合的存在,对存在的条件没有详细的量化分析。其他一些研究审计师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关系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管理层是否舞弊与事务所是否发现舞弊之间的关系。如王泽霞(2005)运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得出CPA发现舞弊的能力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审计成本和管理层舞弊可取得的收益;管理层是否舞弊仅取决于被CPA发现舞弊的概率大小。许多文献在方法上主要运用静态博弈模型,且集中于管理层舞弊和CPA是否发现舞弊的问题上。从管理层和事务所博弈的行动顺序上看,由于管理层编制财务报告在先,事务所审计在后,而静态博弈分析是假定管理层编制报告和事务所审计是同时发生,因此,模型的选择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运用共生理论来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师违规的文献相对很少。国内文献中,雷光勇(2004)首次运用共生理论分析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合谋同时发生的现象,指出财务报告舞弊与审计师合谋是一个人为的共生系统,该系统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下,存在一个均有利于共生单元(管理层和审计师)的共生模式。但该文的理论分析与建模过程存在严重的不一致。另外,在建模时,该文假设事务所合谋与上市公司舞弊是相互独立的,这与现实情况也不符合,实际研究表明,审计失败或审计合谋的概率与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密切相关,其概率分布满足财务报告舞弊的条件概率分布。

审计失败论文篇(6)

所谓审计失败,一般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就审计失败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或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主要指未达到审计的目的;二是群众不满意,主要表现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问题 上,未能公正、公开披露;三是被审计人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以及 企业 政绩自我认为未能适当反映。由此形成多方舆论评斥审计部门,产生一定的负面 影响 ,构成了审计失败。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在审计实践中,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部的、外部的以及企业自身因素导致审计的失败,其情况复杂,成因多样。况且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出具审计结论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短时间内要就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各项经济指标的认定和企业潜在风险,作出一个准确的定量定性结论,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容易导致审计的失败。

(一)外部原因引起的审计失败

1. 领导干部干预审计活动,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活动的干预。一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其关系网非常复杂,如果遇到一个左右逢源的领导,他将或明或暗左右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给审计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2. 受审计执法范围的制约而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审计法》的规定上。《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活动必须在属地管辖范围内进行执法活动。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千差万别,涉及的领域宽阔,何况有些业务并不是在审计管辖范围内就可以终结,而外延至不属于审计管辖的地域,由此引起审计执法区域的限制,导致审计对跨地区的业务难以查清,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3. 现行干部考核程序、任免手续、管理制度的特殊性,不利于审计。按规定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实行“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审计实践中,往往做不到。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保密性,况且还要经过一级组织审批,它不可能将党委的人事决定事先公开,或告诉审计部门,达不到“先审计,后离任”的规定。由此出现了国家制度的碰撞,导致有些干部离任又任命后,审计又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未使用或免去的干部,审计后其政绩又十分突出,导致一些干部没有合理使用, 社会 舆论反响强烈,审计自感有失公正,由于制度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二)内部原因导致的审计失败

1. 或有项目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或有损失、坏账、担保、非正常债务等事项,财务部门如果不充分披露,或故意隐瞒,审计人员难以发现,审计终结后有时会突然暴露,或是形成经济纠纷,或是引起民事诉讼,或是造成坏账损失,若金额巨大均会否定原审计结论,导致审计失败。

2. 重大违纪 问题 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这主要是指,在 经济 责任审计中,某些财务人员主办或参与设立的“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问题,一般人理解更多的是属审计监督。在审计之后,无论什么原因,什么时候,只要出现上述问题,哪怕很小的违法问题,而审计结论没有揭露,都认为是审计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审计失败。

3. 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上失误与疏忽,导致审计失败。在审计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素质的限制,或是责任心不强的缘故,都会使审计事项偏离实际,得出与事实相悖的审计结论,引起审计争端,造成审计失败。

4. 审计覆盖面的限制,导致审计失败。如果审计一个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大,经理(厂长)任期又较长的 企业 时,由于审计人员、时间、财力有一定的限制,审计中不可能面面俱到,采取的抽样审计方式有时会有两种情况,导致审计失败。一是抽审的项目在审计结束后出现问题,对审计结论造成较坏 影响 ;二是已抽审的下属单位(即二级核算单位)出现问题,也会给审计结论带来一定的影响。

5. 审计回避制度的软化,导致审计失败。按《审计法》的规定,在审计中与被审计单位有亲属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的,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均应当回避。但在审计实践中,除亲属关系外,现今的朋友、同学关系十分复杂微妙,在其经济利益上的互利、冲突具有隐蔽性,审计机关难以察觉,造成该回避的未主动回避,所提供的审计信息有失公正。

6. 执法不力,也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审计结论的下达没有很好地执行,致使一些违纪问题未从根本上扭转,在 社会 上造成了不利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7. 经济责任的考核指标,主管部门从总体考虑下达了定性定量指标,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指标既包括全民,也包括全社会,如人均收入、劳均收入等是汇总各行业各种经济成份的综合数字,其中的准确性有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审计难以剔除这些不实部分,在群众中产生异议,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由此存在审计风险。

(三)被审计单位自身不利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审计失败论文篇(7)

一、审计失败的定义与现状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而签发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通常表现为在企业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的主体,上市公司为审计的客体。可以说,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存在的审计失败情况屡见不鲜,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的出现的财务造假问题未能做到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地发表审计意见,报告有关事实。从而使其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甚至成为舞弊行为的同谋。

二、经济学角度下的审计失败影响因素分析

(一)审计服务的商品属性

从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关系的角度来看,审计服务具有商品属性: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双方以审计服务为标的、审计酬金为价格进行的个别商品交易。这样,单个审计服务的酬金就完全取决于具体的、个别的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商谈的结果,委托人兼有审计服务需求方代表和审计服务酬金直接给付者两种身份,能够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活动,这也是当前的现实情况。可以说,谁控制了委托人,谁就能成为实质上的委托人。

(二)契约理论下的审计供给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联结的有机体,它反映了不同利益主体对其权利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wWw.133229.cOm下面针对下述三种契约方式逐步分析从审计供给的角度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

1.初始性契约的失败:我国公司治理的缺陷。

初始性契约是审计契约的初始环节,并由它决定了其它两个契约。而公司治理这一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的信息质量和审计契约尤其是初始性契约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程度非常低,由此带来的内部治理机制失效往往使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不屈服于上市公司及其内部人的压力。

2.主体性契约的失败: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综观我国审计现状,审计独立性缺失更是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市场缺陷双层面的原因。从政府失灵角度来看,我国政府在审计市场的过度干预导致审计市场的畸形发展,加上权力制约机制的缺损,导致政府的职能出现错位和越位,一些审计业务的介绍甚至审计结论都是政府参与的结果。从市场缺陷角度来看。市场不充分造成的无序竞争致使审计独立性缺失,审计供给出现不良趋势。当前,我国审计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事务所。这些中小事务所往往违反市场规则,杀价竞争,低价揽客。

3.辅助性契约的失败:注册会计师监管乏力

审计失败案的频频爆发,与行业监管不力也有着脱离不了的干系,监管不力导致了审计的不良供给,从而导致了审计的失败。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会计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现行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到位,这些都造成我国政府监管机构与行业协会尚未完全分离,以致注册会计师监管体制与我国当前经济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不相适应,监管成本高而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三)弹性理论下的审计需求

审计需求是审计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审计需求包括强制性审计需求和自愿性审计需求两个层次。所谓强制性审计需求,是指在政府管制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要求公司聘请审计主体进行审计的需求。自愿性审计需求是在没有政府管制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司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自愿聘请审计主体进行审计的需求。在自愿性需求的情况下,质量对需求的弹性大于价格对需求的弹性,即更高的质量能诱发出更多的需求,自愿性需求与审计质量正相关。但在强制性需求的情况下,质量对需求的弹性小于价格对需求的弹性,强制性需求与审计质量负相关。其原因主要是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

审计产品作为一种外溢性较强的公共产品,其成本支出主要由被审计单位负担,与其他利益主体无关,从而造成了诸多利益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和投资者的“搭便车”行为。这种强制性地要求企业接受审计而审计费用又由被审计单位全部承担的制度,只能导致审计需求的逆向选择,即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减少,转而寻求价格低廉的审计服务,以实现节省成本和完成强制义务的双重目的。这样,审计的有效需求会逐渐萎缩。正是由于这样一种逆向选择,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大大地增加。

三、防范审计失败的相关建议

要防范审计失败,我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行改进:

(一)完善相关法律。从防范审计失败的角度出发,法律是最具有预防和惩戒审计失败的工具,也是保障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坚实基础。

(二)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加快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诚信建设步伐,完善诚信档案体系和声誉机制,提高审计信用度。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三)改革监管体制。转变政府角色,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和监管,增加司法救济配给,为行业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提高审计市场集中度。主要可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并且提高审计市场的行业进入壁垒。

(五)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素质。提高注册会计师人员的执业胜任能力、执业道德。

参考文献:

审计失败论文篇(8)

何为审计失败,顾名思义,审计失败就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未能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通过系统、规范审计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组织经营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审计机构、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本文试从审计失败的本质谈起,着重论述笔者对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规避措施的一些看法与对策,希望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审计监督体系,杜绝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泛滥有所裨益。 

一、审计失败的本质剖析 

审计失败的本质具体讲涵概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审计失败的结果是错误的审计意见,而这一结果是因为审计人员未能正确遵循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而造成的。这就与审计风险划清了界限:如果审计人员正确地遵守了审计准则,但仍然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这种情况就属于审计风险的范畴。可见,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的重要界限在于审计人员是否在审计过程中正确遵守了审计准则。 

其次,审计失败的产生并不取决于企事业单位是否发生了经营失败。企事业管理当局是经营失败的第一责任人,当企事业经营出现失败时,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是判断审计失败的唯一标准。因此,企事业发生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最后,从理论上讲,审计失败还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际是合法公允的,但由于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瑕疵导致其发表了否认会计报表公允性的审计意见。当然,在实践中由于被审计单位对于不利事件的敏感性,这种情况较容易被觉察并得以及时纠正。 

二、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 

是否造成审计失败的决定性因素是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如何,如果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没有相应的执业能力、没有进行必要的实质性测试,最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就属于审计失败。但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对审计人员执业判断、方法手段、能力要求等方面的影响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审计人员正确执行审计准则的难度,从而间接地与审计失败相关联。下面将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角度出发阐述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缺乏充分了解。财务活动是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财务活动中的舞弊行为无疑是为了掩饰经营活动的虚假性和违法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一般讲本身不存在问题,除非技术上的低级错误,但是其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又是通过怎样的程序出笼?因此,审计人员如果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程序,仅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是很难查清问题的。据有关部门调查,当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时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极大。(1)被审单位存在严重舞弊行为或违法现象;(2)被审单位存在决策失误并由此带来一定损失;(3)被审单位业务量大,经济业务复杂;(4)被审单位会计核算程序复杂,有大量关联方交易;(5)被审单位存在财务危机等。由此可见,不充分了解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程序,就首先意味着审计不到位,审计证据搜集不充分,对虚假的财务报告也就无从查起。 

2、审计人员的过失行为。过失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没有完全遵循或完全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行为。它往往是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审计工作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未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审计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未能恰当地运用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未能严格执行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等诸多方面因素造成。这些应该做而未做的后果是审计报告严重失真。如: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银广夏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询证函的寄发与回收让被审单位经手,而且对于取得的回函也未作必要的分析;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帐款,注册会计师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能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的应收帐款;此外未能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在银广夏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副增长的情况下生产用电的电费却降低的情况没有发现或报告。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都出在疏于对审计准则的执行,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存在重大过失。 

3、审计方法方面的缺陷。从审计方法来看,审计人员过度依赖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及内部审计结果。内审和内控制度测试固然是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内控制度的运行受到单位管理的局限,特别是当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较差,会计信息失真时,内部审计本身就意味着错误与失败。另一方面,审计在采用传统的统计抽样方法下,具有一定的机械性和风险性,当取证采样存在不同或不均衡,特别是当样本情况复杂或遇到新的问题时,容易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二)审计客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对象、范围的拓展,致使审计风险增大,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随市场经济的不断拓展,会计客体方法会日趋复杂,特别是受知识经济及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影响,大量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如“网上公司”、“模拟公司”等虚拟实体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被审实体的范围,也增加了相应的审计内容,如人力资源审计、非财务报表信息审计、企业购并审计、跨国业务审计等新内容,都以不同程度拓展了审计内容,增加了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2、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表述不实,增大了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会计报表表述不实主要有两种:错误和舞弊。从我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审计失败都存在上市公司蓄意财务舞弊。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大多不高,为了达到上市的要求,以及上市后为了能够配股、增发新股,财务舞弊成了达到目的的捷径。另外,政府过多的干预行为,如证券市场准入审批制、调动政府资源进行“救市”等,使得虚假会计信息得以长期存在。国家会计学院诚信教育课题组作了一次问卷调查,从回答的问卷统计中,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排位是:“政府领导要政绩”为第一因素,占48%;“企业领导要政绩”为第二因素,占36%;“会计人员要饭碗”为第三因素,占9.33%;“注册会计师要钞票”排在第四因素,占6.67%。从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方面,而是在于政府和企业的领导官员。 

三、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基于对上述审计失败的本质与原因的分析,防范审计失败的发生应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方面综合考虑,既要加强审计主体自身的“抗失败”能力,又必须针对不同审计客体的不恰当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根据这样的原则,笔者认为,审计人员防范和减少审计失败的有效措施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审计人员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具备现代化的审计业务能力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前提。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满足执业的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更不用说现有的审计人员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本身就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很难想像,一个业务水平低的审计人员能够在其领导与组织的所有重大、复杂的审计事项中完全避免审计失败。 

二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审计人员执业环境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决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审计人员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栋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审计师事物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审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计人员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物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就只好降低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审计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审计人员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从而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 

审计失败论文篇(9)

一、审计失败的界定

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是指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存在重要的错误、舞弊,注册会计师在对其进行审计时存在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受到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指控,给注册会计师本人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经济和信誉上的损失的情况。一般认为,审计失败是注册会计师未能遵循独立审计执业准则,在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审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审计失败,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1)工作失败论。审计失败是指审计师因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失误或欺诈行为,发表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2)诉讼失败论。审计失败是审计师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引起法律纠纷,受到法律制裁。(3)职业失败论。审计失败是指审计职业因执业质量低下或职业道德败坏,受到社会非议,失去社会的信任与尊重。本文认为审计失败应是指审计工作失败。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内因主要是指注册会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外因主要指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的外部社会经济环境。

(一)内部原因

1.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分析。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活动的主体,其执业态度和行为本身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最直接和最关键的。如果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缺乏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行为不当,审计失败就难以避免。

(1)违反独立性。实践证明,很多诉讼案件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过度信任被审计单位,或屈从于时间压力和成本压力而造成的。失去了独立性,就难以做到公正,也就难以安排适当的审计计划,不能按照计划进行审计,就不可能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2)执业能力不足。面对被审计单位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注册会计师若不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就不能作出准确评述。主要表现有:①对新的会计、审计、税收等法规、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不够透彻,缺乏必要的从业经验和适当的专业判断能力。②违反了某些特定审计准则要求。如2002年普华永道对科龙采取了请辞之举,而德勤却未能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中关于了解客户内部控制制度等基本要求,为科龙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③职业能力欠缺。如科龙事件中注册会计师忽略了若干财务预警信号,在实施存货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适当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虚假确认销售收入的问题。④承接了不能胜任的业务。如让擅长审计工商企业的注册会计师首次主审金融类企业。

(3)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职业谨慎和怀疑是注册会计师应有的执业态度。但在实践中,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履行有关审计执业准则,而是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这样的报告质量是难以保证的。

2.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分析。(1)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环节薄弱。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机制是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已经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但一些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松散,缺乏科学、严密的内控制度,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流于形式。(2)生存的压力。为维持并扩大市场份额,不少会计师事务所以降低收费作为争抢客户的手段,并采用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减少审计时间等手段来降低审计成本,最终导致审计质量降低、职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外部原因

1.审计市场无序竞争。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执业水平参差不齐,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持客户,往往低价竞争。较低的收费必然要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审计工作。这样,就会导致减少一些较重要的审计程序,重大错报、漏报可能被忽视,从而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造成审计失败。

2.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监管处罚制度是制止虚假财务报告的手段之一。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监管是事后调查,且大多以行政为主,监督力度不够。

3.被审计单位原因分析。(1)内控失灵。传统制度基础审计的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审计程序设计的依据。但是,内部控制是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当管理层绕过内部控制而进行舞弊时,传统制度基础审计就很难发现问题。(2)经营失败。纵观中外审计失败案件,大多数审计失败案件都是在经营失败的情况下发生的,并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败诉而告终。注册会计师被认为是“深口袋”而成为被审计单位的“替罪羊”。(3)舞弊。侵占资产或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是被审计单位舞弊的两种常见形式。前者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文件记录,注册会计师通过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发现这类舞弊,而后者主要是由管理层会计舞弊引发的,其故意操纵会计记录并编报虚假财务信息,粉饰报表,误导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受审计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很难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发现后者舞弊行为,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三、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1.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不断提高的。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坚持每年的继续教育,不断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满足执业的要求,才能保证执业质量。

2.会计师事务所应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在接受委托业务时,必须谨慎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品格。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关注。这类被审计单位虽不一定存在欺诈意图,但其经营状况的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风险。

3.采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资源集中在高风险区域,便于审计师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有利于节省审计成本,相应提高审计效率,避免因传统审计方法固有缺陷而导致的审计失败。

4.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行为。现实经济社会中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它们企图把经营失败转嫁给会计师事务所。对这样的企业要通过媒体披露,使企图让他人蒙受损失的企业付出相应的代价,也让后任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类企业的诚信状况有所了解。

5.健全审计收费制度。健全的审计收费制度既要体现按质论价,又能制止事务所之间的压价竞争。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低价的审计报告大多质量也较低,存在着审计失败的风险。因此,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将质量监管与价格监管结合起来,着重对低价的审计报告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未完全遵守审计准则或未勤勉尽责等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给予重罚,使其违规成本远远大于违规收益。

6.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力度。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对审计行业监管,让审计人员对其败德行为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成本;证监会和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等企业的监管,提高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治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诚信水平。同时,公众也应正确认识审计行业的执业特点,合理对待审计的“期望差距”。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当代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以上各方面,具体落实好各项措施,综合治理影响审计质量各方面因素,方能有效减少民间审计失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倪国爱,安广石.审计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陈汉文.审计理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刘明辉.高级审计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审计失败论文篇(10)

何为审计失败,顾名思义,审计失败就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未能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通过系统、规范审计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组织经营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审计机构、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本文试从审计失败的本质谈起,着重论述笔者对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规避措施的一些看法与对策,希望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审计监督体系,杜绝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泛滥有所裨益。

一、审计失败的本质剖析

审计失败的本质具体讲涵概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审计失败的结果是错误的审计意见,而这一结果是因为审计人员未能正确遵循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而造成的。这就与审计风险划清了界限:如果审计人员正确地遵守了审计准则,但仍然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这种情况就属于审计风险的范畴。可见,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的重要界限在于审计人员是否在审计过程中正确遵守了审计准则。

其次,审计失败的产生并不取决于企事业单位是否发生了经营失败。企事业管理当局是经营失败的第一责任人,当企事业经营出现失败时,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是判断审计失败的唯一标准。因此,企事业发生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最后,从理论上讲,审计失败还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际是合法公允的,但由于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瑕疵导致其发表了否认会计报表公允性的审计意见。当然,在实践中由于被审计单位对于不利事件的敏感性,这种情况较容易被觉察并得以及时纠正。

二、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

是否造成审计失败的决定性因素是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如何,如果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没有相应的执业能力、没有进行必要的实质性测试,最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就属于审计失败。但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对审计人员执业判断、方法手段、能力要求等方面的影响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审计人员正确执行审计准则的难度,从而间接地与审计失败相关联。下面将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角度出发阐述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缺乏充分了解。财务活动是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财务活动中的舞弊行为无疑是为了掩饰经营活动的虚假性和违法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一般讲本身不存在问题,除非技术上的低级错误,但是其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又是通过怎样的程序出笼?因此,审计人员如果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程序,仅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是很难查清问题的。据有关部门调查,当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时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极大。(1)被审单位存在严重舞弊行为或违法现象;(2)被审单位存在决策失误并由此带来一定损失;(3)被审单位业务量大,经济业务复杂;(4)被审单位会计核算程序复杂,有大量关联方交易;(5)被审单位存在财务危机等。由此可见,不充分了解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程序,就首先意味着审计不到位,审计证据搜集不充分,对虚假的财务报告也就无从查起。

2、审计人员的过失行为。过失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没有完全遵循或完全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行为。它往往是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审计工作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未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审计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未能恰当地运用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未能严格执行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等诸多方面因素造成。这些应该做而未做的后果是审计报告严重失真。如: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银广夏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询证函的寄发与回收让被审单位经手,而且对于取得的回函也未作必要的分析;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帐款,注册会计师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能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的应收帐款;此外未能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在银广夏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副增长的情况下生产用电的电费却降低的情况没有发现或报告。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都出在疏于对审计准则的执行,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存在重大过失。

3、审计方法方面的缺陷。从审计方法来看,审计人员过度依赖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及内部审计结果。内审和内控制度测试固然是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内控制度的运行受到单位管理的局限,特别是当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较差,会计信息失真时,内部审计本身就意味着错误与失败。另一方面,审计在采用传统的统计抽样方法下,具有一定的机械性和风险性,当取证采样存在不同或不均衡,特别是当样本情况复杂或遇到新的问题时,容易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二)审计客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对象、范围的拓展,致使审计风险增大,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随市场经济的不断拓展,会计客体方法会日趋复杂,特别是受知识经济及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影响,大量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如“网上公司”、“模拟公司”等虚拟实体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被审实体的范围,也增加了相应的审计内容,如人力资源审计、非财务报表信息审计、企业购并审计、跨国业务审计等新内容,都以不同程度拓展了审计内容,增加了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2、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表述不实,增大了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会计报表表述不实主要有两种:错误和舞弊。从我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审计失败都存在上市公司蓄意财务舞弊。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大多不高,为了达到上市的要求,以及上市后为了能够配股、增发新股,财务舞弊成了达到目的的捷径。另外,政府过多的干预行为,如证券市场准入审批制、调动政府资源进行“救市”等,使得虚假会计信息得以长期存在。国家会计学院诚信教育课题组作了一次问卷调查,从回答的问卷统计中,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排位是:“政府领导要政绩”为第一因素,占48%;“企业领导要政绩”为第二因素,占36%;“会计人员要饭碗”为第三因素,占9.33%;“注册会计师要钞票”排在第四因素,占6.67%。从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方面,而是在于政府和企业的领导官员。

三、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基于对上述审计失败的本质与原因的分析,防范审计失败的发生应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方面综合考虑,既要加强审计主体自身的“抗失败”能力,又必须针对不同审计客体的不恰当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根据这样的原则,笔者认为,审计人员防范和减少审计失败的有效措施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审计人员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具备现代化的审计业务能力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前提。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满足执业的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更不用说现有的审计人员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本身就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很难想像,一个业务水平低的审计人员能够在其领导与组织的所有重大、复杂的审计事项中完全避免审计失败。

二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审计人员执业环境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决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审计人员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栋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审计师事物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审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计人员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物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就只好降低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审计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审计人员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从而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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