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19 15:52:52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1)

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2)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虽已有一定基础,但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规范的追溯制度,可追溯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实施追溯的成本较高,以及消费者没有固定统一的渠道了解农产品来源和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成集“管、防、控”于一体,面向生产加工企业、销售终端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能实现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实时监管,实现企业对管理流程的优化,打造信誉品牌,实现消费者对生产流通信息的可查询,增强消费信心。

1.2可行性

从政策角度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重点支持和着力解决的问题,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进行保障。从行业监管角度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主体不易管控。建立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能够提高监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防和监督管理方面的效率,是界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从消费者角度分析: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产品原料来源和生产过程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满足了消费者对所消费产品的知情权。研究显示,消费者对能确保安全性的可追溯食品支付意愿更高。从农业企业角度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可以帮助企业规范生产流程,树立诚信意识。对于出现问题的农产品能够追查到具体环节、相关责任人,准确判断问题原因。从技术角度分析: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一代高新技术融合集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能完成基础信息采集、集成、管理和信息服务,提供针对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消费者等不同对象的综合应用服务。从成本投入角度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需要较大成本投入,目前普遍的做法是采取政府投入建设和企业自有资金建设。投入的成本视系统应用的规模大小、农产品品种范围和可追溯化程度的详实不同而异常。

2建设成效及经验

四川省从2010年起开始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目前,已有132个县、512家企业(专合社)的2986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入驻追溯系统,使用追溯码1.03亿张,接受网上查询125万人次。在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供借鉴。

2.1强化追溯体系建设保障

2.1.1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并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现场会”,专题安排部署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省市县农业部门均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1.2强化投入保障连续6年投入专项资金,安排143个县(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在省级监管示范县创建资金中,明确追溯体系建设内容。2.1.3强化制度设计先后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2.2创新追溯体系管理模式

2.2.1突出平台建设依托本土高新科技企业,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包括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共查询3个子系统,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建立数据库,形成可溯源数据链。消费者可通过网络、电话、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及时查询产地环境、农事活动、质量检测等信息。2.2.1突出高新技术应用应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实现全流程多源、多时空海量数据采集与融合管理技术,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系统总体框架及技术标准体系。应用3G/4Gwifi网络传输技术,实现农业基地现场环境下的低成本、灵活组网方式、兼容多种无线协议和标准的可靠宽带数据传输网络,全面支持工程视频、传感器采集终端、生产自动化系统、智能仪器和个人无线终端等的信息传输。采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云平台基础上实现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系统的IT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并通过优化完善,集成中间件环境和平台应用软件模式,最终实现PaaS软件即服务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云服务平台。2.2.3突出重点产品结合全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在总结绿色食品质量追溯试点经验基础上,从2012年起将追溯品种范围进一步延伸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逐步涵盖蔬菜、茶叶、水果、粮油、畜禽等大宗农产品,初步实现优势农产品“带标上市、过程可控、质量可溯”。2.2.4四是突出重点对象以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为追溯体系建设主体,指导督促其配备必要的追溯设备和管理人员,建立系统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原始记录,建立追溯信息电子档案,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传等工作,做好与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的日常运行维护。

2.3充分发挥追溯体系作用

2.3.1提升监管能力随着追溯系统建立和运行,直接为省市县乡四级提供监管服务,实现优势农产品远距离巡查、零距离监管,增强对问题产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管。通过网上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重点监管对象巡查率由每月10%左右上升到60%。2.3.2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农产品“电子化”“身份证”管理,有效降低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对称,让危害质量安全的行为无处遁形,倒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2013年和2014年省级例行监测中,入驻追溯系统的产品合格率均保持100%。2.3.3买卖双方实现共赢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话、短信等多形式,既可查询维权,又可改善农产品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同时,企业依靠追溯信息平台,塑造良好形象,成为企业赢得市场优势的有效途径。据调查,大多数产品使用追溯标签后,竞争力和品牌信誉度大幅提升。

3发展对策

3.1健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在国家层面要制定专门法律,并整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集成数据库。要在充分考虑各层级可追溯深度、精度和广度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接口规范、统一查询途径”原则,制定适宜的追溯实施标准。

3.2有序推进追溯系统覆盖范围

目前,追溯产品主要是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地方特色农产品,要逐步将追溯范围扩大至所有“三品一标”获证产品。在畜禽产品追溯方面,要配齐必要的输出设备、标签、耳标等载体,保障追溯的现实条件。同时,通过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追溯产品的质量和追溯信息的真实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3)

创新推行信息化管理

据四川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中心)负责人介绍,四川省早在2011年就已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2年建立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2014年10月四川省食安委组织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现场会”。 为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2015年四川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中心)成立了专门的质量追溯科,市、县农业部门相继延伸了职能,安排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集“管、防、控”等功能于一体,包括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和公众查询3个子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本地企业追溯管理应用情况,科学开展风险评估,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升智慧监管能力。企业管理平台:企业可实施全程信息化管理,科学管控生产加工过程,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公众查询平台:消费者可及时查询追溯码,了解农产品来源及生产加工过程,增强消费信心。

追溯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实质是对农产品实现“数字化”“身份证”管理,即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建立数据库,打通“生产―监管―消费”三者之间的信息桥梁,重点解决农产品生产经营信息不对称问题。“用了什么药,施了什么肥,都要及时上传到追溯平台中,这既是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四川省蒙顶山跃华茶业集团质检部负责人介绍。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建设的过程。四川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上,不是面面俱到,而是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突出重点对象,择优选择规模化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要对象。其次是突出重点产品,在总结绿色食品质量追溯试点经验基础上,将追溯范围延伸至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逐步涵盖蔬菜、水果、茶叶、粮油、畜禽等大宗农产品。再者是突出重点环节,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如实采集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产品规格等追溯信息,将追溯管理拓展至企业内部和田间地头。

扶持提高企业的积极性

双流区是成都市的一个市辖区,为调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管理的积极性,县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对实施追溯管理的企业按照追溯码的使用量每家给予1-5万元不等的补贴。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企业的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是关键。对于四川省而言,政策扶持、项目建设是调动企业积极性的主要方式。自2011年以来,四川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790万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明确要求92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今年,四川省财政又从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中划拨1000万元用于“三品一标”追溯信息平台建设。

“我们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为生产经营主体配备办公电脑、追溯码打印机等必要的追溯设备,指导其开展日常追溯业务。”四川省宁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人介绍。

这些方式着实提高了企业参与追溯管理的积极性,但要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追溯管理仍然存在很大难度,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追溯没有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只能采取鼓励措施,没有硬性手段要求企业实行追溯管理。二是虽然政府为部分企业配备了追溯设备,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仍难以长期承担人员劳务、追溯码耗材、信息流量等日常运行成本。三是市场准入制度还未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还未形成,企业实施追溯管理后短期内难以实现市场效益,内部需求不高。

为破解这些难题,相关人员表示,国家应尽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法治化,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积极争取和出台追溯管理扶持政策,引社会资本参与追溯体系建设。

双赢追溯管理带来的福利

如何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川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旨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透明度,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未对追溯码所包含信息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追溯范围有深有浅。相关人员表示,追溯码上包含的信息并不需要太复杂,只需包含生产主体、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即可。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运行的追溯系统,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出入库管理等信息。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4)

从2008年开始,陕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未来几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飞跃时期,笔者依据陕西追溯体系建设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

1 陕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1.1 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全面开展

在省、市、企业等各个层面,在果畜菜茶等众多产品上都进行了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陕西省优农中心建设了追溯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在蔬菜、苹果、樱桃、甜瓜、猕猴桃等产品上开展了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参与追溯的企业或合作社达到300多家。省农垦集团依托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在大荔农场开展了樱桃、苹果、酥梨的质量追溯。榆林、铜川、西安、商洛、宝鸡、安康、汉中等均启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渭南建设了果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1.2 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日趋完善

经过多年探索,全省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并日趋完善,表现为一网一数据库。一网为“陕西省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门户网站。一数据库为“陕西省农产品质量追溯数据库”。利用一网,可实现监管部门、企业同时登陆,同步操作。利用一数据库,可实现全省数据共享互联,并预留接口,上可接即将建设的国家平台,下可接各市县自建平台,平级可接食药监追溯平台。同时,平台前连生产,后接消费,集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监管四位一体,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又是一个宣传推介平台。

1.3 企业积极参与并从中受益

全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超过500家,产品涉及到果蔬茶粮蜜等,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企业效益也得到提升。平利的绞股蓝开始只是一家企业参加追溯,当年的销售额就由之前的10万元增加到100多万元,此后多家企业纷纷主动要求加入,目前开展追溯的企业达10多家;西安白鹿原休闲农业园区在开展追溯试点后,客户电话咨询,明确要求要购买有追溯标签的樱桃;留坝蜂蜜有了二维码的身份证后,每瓶售价高出普通蜂蜜50%左右;在市场推动下,紧连企业利益的追溯体系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和支持。

2 陕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指导不力

各地在法律法规及中央指导之下陆续开展了质量追溯工作,但指导力都比较弱。农业部在2007年了《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和《农产品追溯编码导则》2个行业标准后,至今未出台相应的追溯管理办法或实施规范;国家追溯平台目前还在建设中,技术标准、接口标准等还未公布。各地的追溯工作都是在摸索中前进,技术标准、实施规范都无法统一。我省自2008年试点建设,目前仍未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多地自建平台和省级平台因技术标准不同短期内无法实现数据共享。

2.2 认识不足

虽然人们对追溯有了一定认识,但多停留在字面意思上,对于什么是追溯,为什么要实施追溯,实施追溯有什么意义没有深层次认识。调研中,仅有30%的企业负责人有意愿在本企业内部建立追溯制度。多数企业受制于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短期内无法开展追溯制度建设。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如何开展追溯,建设关键点和难点等的认识还停留在概念上,市县领导对追溯的认知多停留在政策上文件中,还没有计划在辖区内开展追溯制度建设,更谈不上对追溯工作的重视。仅有10%的受访消费者愿意为追溯产品付出更高的价值,价格还是决定消费者购买倾向的主要因素,优质优价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2.3 研发不够

追溯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技术,追溯制度建设依赖于条码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应尽快克服各环节的技术及资源整合瓶颈。农业生产本身链条长、环节多、信息量大,目前陕西省追溯信息采集多是人工录入,还未应用较为先进的射频技术、基因技术,目前试点工作过多纠缠在信息采集上。

3 我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议对策

3.1 强化政府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体系建设,制度先行,政府部门要牵头拿总。省级要尽快出台《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企业、生产者等各行为主体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义务;明确技术支撑单位;加快出台陕西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各地尽快开展工作。广泛开展宣传,争取更多的市县开通运行追溯平台,实现规模效应。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将责任明确到人,保障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有效并落到实处,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和常态化运行。

3.2 建设“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平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5)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171

1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研究综述

在欧洲,由于20世纪中期大范围爆发疯牛病,欧洲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了最初的建立与研究拓展。2002年欧盟单独成立了食品安全局,进一步在部门规章与立法上规定必须做到所有食品的可追溯,2a后欧盟进一步推出了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体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水产品领域的可追溯要求,此后又继续推动在动物源领域的产品可追溯性的体系建立。

在美国,2002年为确保从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予以追溯管理记录,颁布了关于生物的反恐法案;在2009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体系予以全面构建,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建立国家动物身份系统的项目。此后2011年根据时展的新要求,美国政府对原有的食品安全法案予以修订,更加强调了对于食品安全的预防控制性要求,并提出了视频的可召回制度。

在日本,2001年同样在牛肉行业内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0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一步扩大到其它的肉类行业,2003年日本政府促进生产日志体系的进一步建立,积极鼓励生产商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真实的全过程生产记录。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关于产地的信息,并针对粮食食品中残留的化学品制订了相关的制度予以进一步规范。

2 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研究综述

2.1 对于农产品信息可追溯体系内涵的研究

国内学者将农产品可追溯体系被定义为: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详细的数据收集和记录,建立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库数据进行管理,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环节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形成覆盖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溯源体系。

2.2 对农产品信息可追溯系统体系的成本收益研究

国内学者对农产品追溯体系成本收益的研究,主要是站在农户、企业和消费者3个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所产生的成本和长期的运作所带来的收益,和这3个主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2.3 对于农产品追溯体系相关主体的研究

2.3.1 政府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管主体与推广主体在我国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我国于2004年正式开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地方上开始推广,此后我国农业部开始在畜牧养殖、林业种植、水产品以及其它农产品领域开始全面推行试点工作,同时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予以进一步的调整修订,建立了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严格监管的职责与责任,从过往的分段监管的模式调整为统一监管模式,另外也注重对于监管机制的不断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推动培育市场第三方的监管主体。

2.3.2 农户主体

农户直接参与农产品的生产,受限于文化层次的有效,对于农产品的可追溯体系比较缺乏认同度,参与性不是很积极,在短期内认为其过于复杂,不利于生产且成本过高。而在从可追溯农产品的溢价分配体制中分析,农户往往没有获得到应有的收益提升,所以在推广上也就自然而然存在难度了,要从基础层面上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必须对农户的溢价收益分配予以考虑。

2.3.3 消费者主体

消费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最终使用主体和评判主体,但我国消费者由于对农产品的价格敏感度较高,而可追溯农产品相较于其它农产品来说不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往往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同感,对于产品所提出的相关保障程度持较大的怀疑态度,这一点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去慢慢建立这种公信力。

3 研究展望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6)

中图分类号:S126:TP391.4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3)09-0015-05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可追溯制度建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最有力手段。可追溯系统能实现农产品生产、储运和销售整个过程的质量溯源与全程监管[1],及时发现或召回危害产品,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性[2,3]。我国先后颁布《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4],推进了“中国条码工程”在食品溯源中的应用[5]。各省市相继研究并开发了应用于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40余个[6~12]。其中最有影响的可追溯系统有农业部的肉牛生产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等[5],主要实现了以网站、短信、电话、触摸屏查询的追溯方式,但针对智能手机的追溯系统研究及应用尚属空白[11]。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时通过随身智能手机扫描产品条码,能即刻追溯、获知农产品信息,及时避免发生危害事件。因此,针对智能手机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广泛使用的Android手机为例,对手机端追溯业务流程与架构进行设计,深入研究了手机端追溯关键技术,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手机端追溯方案。

1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业务流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包括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管理中心、政府监管中心、农产品基地追溯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第三方系统)及农残检测设备集成模块、智能终端数据交换接口与基础设施(硬件、软件支撑)业务功能。追溯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1)生产经营主体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名备案与开户,备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地块信息等信息。

(2)生产档案填写。生产经营主体登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品种、生产批次等生产档案信息。采收前,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向授权速测点或所在地监管机构提出产地准出检测请求。

(3)产地准出检测。授权速测点或乡镇监管机构收到生产经营主体请求,对该批次农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检测设备自动联网上传检测数据。检测合格后,方可打印追溯标识、采收上市销售,否则只得推迟采收上市销售。

(4)追溯标识打印与张贴。通过产地准出检测后,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采收并录入平台,在线打印动态生成的二维码形式的追溯标识,在准备上市的农产品外包装上进行张贴,或者在产地准出证明上加贴即可。

(5)生产档案完善。生产经营主体可登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完善农产品销售信息等。

(6)动态监管。定点批发市场或超市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标识查验,农业行政部门可通过环境监测、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日常巡查或消费者举报投诉等方式,对可追溯农产品进行动态监管。

通过业务流程,完成生产记录存储,实现产品流向追踪及储运信息查询,实施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监管。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任何用户可通过网络登录平台查询产品信息,进行农产品质量溯源,行使消费者知情权;监管机构能准确掌握实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获取相关信息,对问题产品可及时召回、采取处罚措施[3]。

图1 农产品质量追溯业务流程

2 智能终端设计实现

智能终端服务端采用基于J2EE的轻量级架构与MVC模式的B/S体系结构[13, 14],完成持久化设计与实现[15],使之更方便面向全省消费者、各级监管员、检测机构与生产基地用户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稳定、速度快、跨平台、可移植。服务端预留了数据交换服务接口对外数据服务(接收手机端请求与响应返回应答),部署在中心服务器上,用以连接手机端,接收和处理用户手机客户端传递进来的信息或请求。手机端采用C/S结构,以便最大程度适用于智能手机用户。平台与智能终端两者共用一个中心服务器,实现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图2 智能终端系统

智能手机安装最多的是Android操作系统,是以Linux为基础的半开放原始码作业系统。手机端软件以Eclipse编程实现,采用C/S模式的三层结构,包括Android客户端、Web服务器、数据库。Android客户端负责提供用户界面、扫描解析追溯标识,通过通信接口与服务器连接。服务器负责提供数据交换接口、访问数据和发送数据,数据库负责提供数据。如图2所示。

2.1 农产品追溯码编码

农产品追溯码是农产品终端销售时承载追溯信息直接面对、展现给消费者的统一代码[16]。按农产品类别,农产品追溯码可分种植业农产品追溯码、养殖业(畜产品、水产品)追溯码两大类。一般农产品产地码的设计,采用行政区划码+地块编号、地理坐标等编码方式,以便对农产品产地、流通环节、检测机构等信息进行快速、准确定位,有利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应急措施[2]。

根据农业部NY/T 1430-2007《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标准[17],种植业农产品追溯码设计成由农产品产地码、产品信息码两部分构成,共29位数字,如图3所示。产地编码为农产品生产基地归属地的身份编码,由行政区划+乡镇+村+产地分类+产地代码构成,共计20位;产品信息码为9位,由产品生产档案号+采收批次号组成。

图3 农产品追溯码结构

2.2 二维码编码与译码

二维码技术应用是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成功的关键,包括对农产品追溯码编码、编码生成与译码等方面。二维码中,QR条码应用较为广泛,特点是:信息密度高,承载信息量大,存储空间小,容错能力强,可靠性高,能超高速全方位识读,支持多种符号、汉字的编码,即使局部受损仍可识读二维码完整信息[18]。智能终端应用QR条码规则进行编码与译码。

编码时,农产品追溯码生成图形化的QR条码。QR码有若干可选择的编码规则,由于待编码的追溯码为29位的连续数字序列,因此本系统采用数字编码规则,编码过程如图4所示。

图4 QR编码过程

译码是编码的逆过程,是将条码图像解析成追溯码、实现查询追溯的前提。手机端采用ZXing框架解析二维码,能够对QR编码、Data Matrix、UPC等编码进行解析。QR条码数字译码步骤是[18]:(1)定位、获取符号图像,转换模块为0、1矩阵;(2)识读格式信息,去除掩模图形,纠错格式信息模块,识别纠错等级与掩模图形参考;(3)识读符号版本;(4)用掩模图形对编码区位图进行异或处理消除掩模;(5)按照模块排列规则,识读符号字符,恢复信息的数据与纠错码字;(6)用纠错码字检测错误纠错;(7)数据码字按模式和字符计数指示符分为多个模式段;(8)采用模式译码获得以数据字符表示的追溯码。

2.3 数据访问与交互

手机客户端的数据来源由服务器接口提供,此时客户端发送的访问请求由移动运营商网络提交至服务器端。其具体的实现过程是基于一种“请求-应答”模式。当手机扫描获得追溯码或手动输入追溯码时,首先在Android手机端利用HttpURLConnection类测试是否与系统服务端相连接,若连接成功,访问系统提供的接口将追溯码发送给系统,系统服务端通过HttpServletResponse类来接受追溯码,通过相关业务逻辑到数据库中查询相关的农产品控制信息,再将这些信息转换成JSON(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一种轻量级的

图5 手机端数据访问序列图

数据交换格式)格式的数据发回到手机端。手机端通过HttpPost类验证来自系统服务端的连接,若连接成功,将接收到的JSON数据解析成List数据,通过Android操作系统的适配器将List数据显示到手机页面上[19]。图5是手机端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的数据访问序列图。

3 应用案例

以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上实际注册的种植业用户产品为例(见图6),通过Android手机扫描QR条码进行测试,查询追溯农产品控制信息。测试过程为:在客户端界面选择二维码扫描,手机摄像镜头对准并扫描二维码,手机端译码模块解析QR条码,获得追溯码为32092410621082000001101131001,向系统服务端发送经格式转换后的追溯码,系统服务器交换接口读取追溯码,通过业务逻辑查询数据库,获得农产品质量控制信息,经过处理,返回手机端。手机得到数据后进行解析转换,显示在手机端界面上。

4 结语

本研究以种植业农产品为质量控制和追溯对象,采用二维码、多平台溯源、Eclipse、Android等技术,研究面向手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立了多层次、多角色的质量安全控制追溯体系。以种植业农产品应用案例进行运行测试,结果显示,通过手机追溯获得的农产品信息准确、可靠。实现了以智能手机快捷、新颖手段对农产品质量信息的跟踪溯源,满足了人们“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基本需求,也能为政府动态监管、企业构筑质量控制信息平台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达到了质量可查询、产品可溯源、事故可预警的示范目的。本研究对其他农产品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也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参 考 文 献:

[1] 陈子雷, 李维生. 现代科学技术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支撑作用研究[J].山东农业科学, 2012, 44(12): 112-118.

[2] 余 华, 吴振华. 农产品追溯码的编码研究[J]. 中国农业科学, 2011,44(23):4801-4806.

[3] 涂传清, 王爱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农机化研究, 2011, 3:16-20.

[4] 王本明, 张秀兰, 于庆满, 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安丘模式”的创立与发展[J]. 山东农业科学, 2012, 44(10):119-123.

[5] 金海水, 刘俊华. 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系统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 商业时代, 2009, 25: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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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7)

尽管灌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仍处于拿来使用的过程,缺乏深入理解与改革创新,不能适应本地的实际需要,存在一系列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而现有追溯体系主要是由政府主导,以政府利益为中心,无法惠及其它各方,基它主体要么不清楚如何使用,要么没有动机参与,追溯体系动作效率低下,体现在在个方面:(1)信息过载。(2)信息无法成为公共品。(3)信息交换障碍。无论是由政府主导开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还是由企业或组织源于外部市场和政府监管压力自发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都面对农产品生产分散、农户质量安全意识较弱等问题,在追溯系统运作过程中,信息获取、沟通的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都较高。且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主体规模普遍较小,都无法发挥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规模经济性,也导致建设和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农产品由于其生鲜易腐性,为保证质量安全,供应链上的流通环节必须行使再生产职能,事实也证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仅只来自生产环节,许多也发生在流通环节,流通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由于灌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起步晚,建设不全面,很多内容仅局限于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处于试验示范阶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8)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4-0288-02当前,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对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处理问题时,如何快速地召回问题产品、查找出现问题的生产环节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达国家或世界组织纷纷建立可追溯系统(traceability system),即记录存储农产品生产的各种信息,涉及到产品从生产至上市供应的各个环节,是目前应用效果较好的质量保障系统[1]。1985年4月,英国肯特郡发现第1例有记录的疯牛病,经美国农业部科学家研究,于1986年11月正式确认此头疯牛所感染的是牛海绵状脑病(BSE),且追查感染的来源可能是饲料。欧盟由于无法否定疯牛病对人类感染的可能性,于是决定引入追溯制度[2],欧盟是最早采用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国家。

1 发达国家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进展

1.1 欧盟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1997年,欧盟逐渐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为形成新的食品安全体系框架,2000年1月12日欧盟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要求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成分具有可追溯性,其中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就是首次把“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原则纳入卫生政策,同时引进了HACCP体系。2000年1月欧盟颁布了178/2002号法令,要求从2004年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食品能够进行跟踪与追溯,否则无法上市销售[3]。严格立法建设,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保障。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2 美国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美国非常重视在立法建设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立足于国家安全的高度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市场管理。为帮助有关组织或人员在生物恐怖袭击发生或食源性疾病暴发时能迅速找到根源,2002年美国总统签发《生物恐怖主义法案》,对保护公众预防美国食品链中恐怖袭击的措施进行了详细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分包商、零售商、进口商需要保持(纸的或电子的)记录[4]。另外,美国还非常重视对食品的安全教育,每年9月确定为全国食品安全月。为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能如实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美国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在思想层面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1.3 日本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自2001年以来,日本开始试行并推广农产品与食品的追踪系统。从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的定义不难看出,食品安全的可追溯不是从一个方向而是双向地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情况进行关注。食品的可追溯包括从食品供应链的上游到下游,即从食品原材料产地到餐桌的流通渠道进行的“跟踪”(tracing)和从下游到上游即从餐桌到食品原材料生产路径的“追溯”(tracing)。通过双向管理,当食品或原材料的安全出现问题,责任者可在食品供应链的各个阶段或各个环节查明原因,防止健康受害的扩散,最终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放心消费。日本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日本国内流通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5]。如要求肉牛业实行强制性的零售点到农场的可追溯系统,通过互联网获取所购买牛肉的原始生产信息。

1.4 德国的农产品追溯制度

德国消费者保护、食品和农业部(VEL)负责保障国民的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可以进行历史信息追踪的系统建设,该系统可以确认食品生产中各种相关产品的来源与去向,追踪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出现事故时能够有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问题,追究责任,最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6]。WHO和FAO基本法律为《食品及日用品法(LMBG)》,规定了食品加工程序、配料、餐具、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方法。产品质量保证与标识研究所认证体系(RAL)、质量与安全体系(QS)、德国标准学会(DIN)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的标准。

1.5 加拿大农产品(食品)安全溯源制度

2004年,加拿大政府启动了国家食品溯源体系建设,主要由企业推动发展,在农业政策框架(the agricultural policy framework,APF)的指导下进行。加拿大政府承诺在该体系下,将保证80%的国产食品从农产品原料到零售均可得到溯源。目前,在25个食品行业和贸易协会以及加拿大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已经对食品溯源展开实质性的研究,以EAN-UCC为基础制定《食品溯源数据标准第一版》和《食品溯源良好规范》。基于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一些食品的操作指南,如牛肉、水产品、新鲜农产品[4]。

2 发达国家农产品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1 加快我国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

2006年4月我国开始对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始实行追溯制度[7],并借鉴国外经验进行管理。但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加之科技储备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缺乏科学研究作为支撑,标准的技术内容多引自其他国家,缺乏对我国生产、消费需要的针对性。加之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的比率较低,按标准组织生产出的畜产品难以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修改完善现行标准是当务之急。今后应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建设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的检测体系,对农产品的整体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加快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坚持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

2.2 从范围上扩大实施的广度和深度

扩大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实施的范围,包括地域覆盖范围、作物品种方面。建立统一的国家追溯平台,不断拓宽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应用范畴,纳入大宗粮食作物、主要经济作物等的安全追溯,实现生产基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2.3 从主题上增强消费主体的维权和追溯意识

政府应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的认识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培养壮大农产品市场竞争主体,发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培育载体。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检测结果告知、质量信息通报、产品质量公示、环境质量报告、超标责任追溯制度,为制度建设提供内在动力。

2.4 从技术上完善追溯平台的配套设施建设

EAN UCC系统是一种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通用商业语言,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 Intemational)和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共同开发、管理,为贸易项目、物流单元、资产、位置及服务提供唯一标示。为建立与国外接轨的全国统一农产品质量标识系统,中国应尽快引进EAN UCC 系统。

2.5 从立法上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

加强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提高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质量追溯有法可依;出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法规时,应减少任意性条款的存在,增加强制性条款[8]。

2.6 发展有机农业产品,实施品牌竞争战略

目前,国内根据土壤标准划分了食品的4个等级,即普通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作为农产品中的顶级食品,有机食品在生产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技术。通过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可以打破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绿色壁垒”[9],变农产品国际竞争由以价格竞争为主转向以非价格竞争为主的策略,国外消费者很重视品牌,绿色农产品一定要按照国际规范做好品牌的产地、条形码标志的使用,拓展销售渠道。一方面,可提高农产品的营销能力[10-11];另一方面,有利于处理农产品贸易纠纷,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2-13]。

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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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文彦,任爱胜.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08(S1):20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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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俊华,金海水.国外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的现状和启示[J].物流技术,2009(11):251-253.

[5] 林学贵.日本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及启示[J].世界农业,2012(2):38-42.

[6] 肖海峰,,王姣.德国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J].粮油食品科技,2005(2):45-46.

[7]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立法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EB/OL].(2006-04-27)[2012-05-30].htt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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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李辉,韩晶玉.辽宁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30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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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9)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各种食品安全“门”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也让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如何有效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已成为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课题。其中,农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个别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包括非法添加问题,滥用药物问题,残留超标问题。这里面既有生产经营方式的落后,也有违法犯罪成本过低,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以奶制品为例,对于内地一些民众到香港大量购买奶制品,陈晓华说,重要原因之一是国民对国产奶粉的信心还没有恢复。“奶制品生产链条较长,首先要把好生鲜乳质量关,这是奶粉质量保障的源头。目前,我们取缔了将近1/3的奶站,严格源头控制。”

多头管变成谁也不管

专家表示,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监管漏洞多。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有13个,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有5个,容易出现食品安全监管的交叉或者空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指出,我国诚信体系没有完全建立,企业违法成本低也是原因之一。

“现在很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不放心。通过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要达到使消费者放心消费的目的。”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安玉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质量安全追溯需要全过程管理。“它主要通过质量追溯使农产品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也就是消费者、管理者和监管者、企业,都能够知道产品是来自哪里的,以及产品在各个环节上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这些都可以通过信息追溯了解、查找到。”

“不过,现有的可追溯体系建设有两个主要问题。”安玉发认为,一是当前追溯体系还没有深入到田间地头,农民的禽畜圈舍,养殖场,造成这些源头及其原始农产品信息缺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追溯体系作用的发挥。二是可追溯体系建设往往需要购置一些电子设备,即信息化建设,这方面资金需求量大,技术水准要求高。由于投入成本比较大,可追溯体系建设容易使产品价格提高,这也造成了可追溯体系建设短时间内难以全面推广。“半道追溯”实际作用不大

国家新一轮的机构调整,将使食品监管职能高度集中到两个部门,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局和农业部,有利于提高食品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篇(10)

我国并非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体系,而是数年前就开始有所应用,并拥有了一系列规范制度。但是其产生的效果微弱。

2004年,我国开始开发应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和国家即将施行的食品法的精神,指派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于2004年6月承担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条码推进工程”中“EAN/UCC编码体系在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统的应用研究及示范工程”项目。

此后几年,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应用开始扩散。2007年7月,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海洋与渔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等各厅局政府机构,成立了食品安全追溯国家标准草案起草工作组。2008年7月,农业部在北京举行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签约仪式,农业部农垦局与15个省级主管部门及23家企业签订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同年7月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的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2010年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在实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基础上,逐步将产品延伸到其他畜肉、禽肉、蔬菜、水果等重点食品上。商务部去年也在建设肉莱的产品追溯体系,已在上海、无锡、青岛、宁波等10个大中城市中试点。

众多的规范制度也在制定和出台中,如《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食品追溯信息编码与标识规范》、《农产品追溯要求水产品》、《农产品追溯要求果蔬》、《农产品追溯要求蜂蜜》、《农产品追溯要求茶叶》、《猪肉可追溯体系基本要求》、《农产品追溯要求乳制品》、《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设计指南》、《肉与肉制品的射频识别(RFID)追溯技术要求》等等。

然而这许多的规范制度和监控建设并没有挡住近来大规模曝光的有毒食品。

目前来看,在食品安全领域,追溯系统的推广动力主要以农业部、商务部等相关政府项目和少量成规模的食品企业为主。比如农业部的“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和商务部的“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三元集团北京金星鸭业中心的北京鸭鲜冻产品的全程质量可追溯系统。而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为54641万吨,肉类总产量7925万吨。其中能够追溯的农产品份额微不足道。

可追溯的农产品本就量小,而在大多数农产品的追溯中,还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即追溯链条不完整。建立全链条的追溯系统,要涉及到种植养殖基地、原材料生产企业、产品生产企业、产品二次加工企业、物流运输企业、销售终端等多个环节,某一个环节或者某一家企业建立追溯系统比较容易,但是整个供应链都要建设则难度很大,一个环节出问题,将使整个链条断开。最近出现的双汇瘦肉精就是如此,企业对自己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能够控制和追溯,但对于上游却无能为力。

缘何乏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何没有发挥出真正的效用?据资深业内人士分析,这主要是由于以下障碍造成的。首先是我国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生产比较分散,大部分产量由分散的农户提供,生产种植的集约化程度不高,标准化水平低;其次,流通方式还比较落后,传统的流通渠道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还占有相当比例,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踪到责任法人,现代流通渠道如连锁超市还不够普及;第三,相关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滞后于现实发展,第四,食品与农产品安全的监管体制不够统一;第五,在没有政府强制要求下,企业缺乏追溯系统前期投入的动力。

从农产品供应链来具体分析,首先,上游的广大散小种植农户一直都无法有效组织起来,难以追溯到户,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种植企业,即使有实力也没有动力去追溯。某大型水果企业负责人向本刊记者透露,以他们的经营规模和实力购买农药残留等相关检测设备并进行检测不成问题,但他们一直没有去做,原因在于首先自己种植的水果,其种植过程、用药份量都在掌握之中,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容易出现问题的水果来自于从农户那里收购来的。但是作为水果企业,收获期通常很短,只有一两个月。在收获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来不及,哪有功夫和精力挨个检测每个农户的产品。再者,政府确实没有这方面强制的要求,也没有相关部门的严格查验,企业也懒得为自己增加成本。

在中游,批发市场一直在尝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不过收效甚微。

批发市场里眼观鼻闻口尝手摸的传统的质量判断方式已不足以判定农产品的真实质量,必须用科学的手段和科学的工具来鉴定。为此,商务部等部门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设立了一些专项资金,用于批发市场修建和购买保证食品安全的设施,比如冷库的修建、一些检测设施的购买、信息化建设等等。但这并没有真正改变问题。

原因在于,批发市场目前还是盈利企业,以经营牟利为目的,本身就不会主动承担监督食品安全的责任,管理部门要求批发市场检测鉴定农产品的质量,这并不现实。再者,目前的农产品检测,检测一个指标,普通蔬菜需要几十块钱,水产品上千块钱,这仅仅是一个样本的检测,一个批发市场里有众多品种,一个品种又有众多样本,要真正全部检测到位,将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批发市场不会愿意承受。北京农通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济师、北京农产品流通协会秘书长王兢认为,批发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深入的改革才可能克服,而非简单地投入一些资金和提出要求就可以改变的。

北京市新发地作为北京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保障质量安全上做了众多工作。据了解,新发地购进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培训了专门人员,常年对进场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加以监控,同时,加大同全国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联系和合作,积极组织和安排这些基地的农产品优先进场进京销售。在鲜肉副食的食品安全上,新发地市场于2001年6月联合丰台、大兴、朝阳等9家市级定点屠宰场,成立了以市场方、定点屠宰场、政府监管方为主的北京市首家跨区、县猪肉产销联合体。2006年,新发地市场在新建的肉类交易大厅里实施条码管理方式,2008年下半年,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试点推广使用了畜禽产品食品安全追溯码,消费者在购买畜禽产品时,经营者能随机提供该产品的食品安全追溯码,消费者则能根据追溯码上网查询所购产品的养殖、屠宰、运输等相关信息。但即使这样,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顾兆学还是表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不是市场检查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市场对进场的农产品进

行检测和实施准入机制,主要是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起到引导作用。

在下游,传统的农贸市场面临的问题和批发市场一样,并且由于几乎全是小个体户经营,检测监管的难题更大。在另一重要终端――超市,该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这主要得益于农超对接的实施。沃尔玛(中国)采购部鲜食高级总监黄志平表示,农超对接最关键最重要的好处还在于,农超对接和以往的采购模式有很大的转变,通过此项目超市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从源头监控农产品的质量,从入口食物的角度出发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农超对接中,每批农产品从哪个采购基地而来,在哪里入库,什么时候到门店,整个过程可监控。而通过一些商或者批发市场进行采购的生鲜食品则无法找到生产源头,在食品安全方面也就没有办法做到完全监控。

追溯技术集合

照目前的现实条件来看,对于全社会而言,要建立其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还是项很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体制上的问题得依靠政府出力,技术上的问题广大企业可帮忙。

各种追溯系统主要由自动识别类产品、软件以及集成企业提供,推广较多的有食品加工溯源及生产线管理系统、种禽育种饲养管理系统、牲畜养殖管理系统,以及蔬菜生产销售溯源系统、区域特色农产品追溯系统、有机蔬菜种植管理系统等等。

目前,应用较为成熟的为牲畜养殖与肉制品追溯管理系统。肉类的追溯技术主要依照“饲养――屠宰――加工――消费者”的链条。在养殖场通过耳标为每头牲畜建立牲畜养殖档案,在屠宰厂通过称重平台和为生肉佩戴钩型标签记录整个屠宰过程,在加工分割过程中,通过标签打印机打印条码标识分割肉制品,建立相关的信息追踪系统,最后在无线网络可通过移动标签或者序列号对肉产品进行查询。

应用到的具体技术主要有包装物的标识技术、物流过程跟踪技术、信息交换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等。

如条码技术和射频技术等自动识别技术是将数据自动采集和识读、自动输入计算机的技术。在基于RFID技术的农产品配送追溯系统中,每单元农产品被贴上具有唯一ID号的RFID标签,在配送过程中,用户通过RFID阅读器读取标签内容,并将产生的配送信息通过网络发送到配送记录数据库,实现配送过程追溯。还可以将产品的温度变化记录在RFID标签上,以此来对产品的生鲜度、品质进行实时管理,可实现农产品信息的快速、准确采集和农产品追踪、质量监管。

GPS、GIS技术主要用于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跟踪与三维导航、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自定位、跟踪调度等,可解决物流配送路线优化、实时监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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