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治理效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27 09:58:36

税收治理效能

税收治理效能篇(1)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实证分析当前“治税环境”面临的问题与不足

(一)“治税环境”的相关规定性

“治税环境”泛指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所面临的的内外部形势,即“对税收活动有效程度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一切现实状况。”从内部来讲,税收立法、税制结构、税种设置及税收政策出台等税收制度“上层建筑”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体治税环境的塑造及演进;从外部因素看,“治税环境”包括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社会协税护税水平及税收认可程度、税务机关税收执法、税务稽查及纳税服务水平、税收工作透明度、公平性等多个方面,涉及到税务机关、纳税人、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是对“治税环境”联系最为直接、广泛的因素。

(二)“治税环境”问题与不足

1.从外部环境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理解上的偏差。比如,随着近年来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也因为新增税源减少、原有税源发展不足而逐年收窄甚至出现负增长,从而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为维持原有财政支出水平,地方政府都对税务机关的收入任务提出了硬性指标和要求,而忽略了经济税源发展规律和现实状况,导致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任务而突破正常、科学的征管手段,出现违背税收规律行为的出现。

2.从内部因素分析,当前“治税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治税意识欠缺。突出表现在少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淡薄,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凭经验、凭情理执法,只重实体法,忽视程序法,不按法定程序办事,程序违法不算违法的思想依然存在,个别税务干部甚至把行政管理权即税收执法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突出表现在部分税务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文明执法程度不高,办事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不强。在执行税法过程中,认为税收工作就是完成税收计划任务,而忽视依法征管、稽查和依法处理税务行政行为。有的对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够,缺乏严格执法的综合能力,使税收执法存在随意性;三是部分税务人员的总体素质与税收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从思想上没有真正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理念,依然将管理、检查、处罚等措施视为加强税收工作的唯一手段;在能力上不能及时更新完善自身的税收理论知识及技能,无法满足对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要求;在作风上不能严格自律,导致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等等。

二、对营造绿色生态“治税环境”的思考

(一)追求法治,注重德治。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理念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15年2月,国家总局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在法治化的治税环境下,纳税人对于自身的利益可以有明确的期待,自身权益可以得到有效维护,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工作也有了一体遵循的参照和规范。与此同时,以德治税在绿色生态“治税环境”构架过程中的作用也必须得到充分展现。虽然税法是刚性的,税收具有强制性,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引导广大纳税人及社会群众建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耻观,把履行纳税义务看成是自己天经地义,义不容辞的责任,使“守法经营、主动纳税”成为一种风尚;将“以德治税”融入绿色生态治税环境建设中,还需要税务机关积极打造一支文明高效、执法严明、服务周到、作风扎实、遵章守纪的一流队伍,使他们具备为事业献身的敬业精神及对国家赤胆忠心的优良品格。

税收治理效能篇(2)

(一)坚持全年收入目标不动摇。一要始终将收入工作列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要定期听取收入工作汇报,深入分析动态,认真研究问题,及时明确方向,强化征收措施,形成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坚强领导。二要领导挂帅,明确责任。要从上到下,层层签订收入工作目标责任状。由此形成一把手主抓收入目标的收入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各单位狠抓收入目标不放松的积极性和紧迫感。保证各项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要强化目标,坚定信心。各股室要根据税源情况及时进行科学细致的分解,做到税收目标与税源状况基本吻合,使各单位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因势利导,加强调度,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四要加强监控,把握主动。全面加强对税收的即时监控,每月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定期听取收入情况汇报,及时把握税源异动,把握组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狠抓对重点税源的即时监控治理。一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网络。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规模、行业特点,对年纳税额在2万元以上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源等情况建立信息化监控网络,定期将企业申报信息、财务指标、产量变化等输入重点企业日常治理系统,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决策支持。二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通过重点税源信息监控系统,密切关注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向和税收入库状况,实现对重点税源户从纳税申报到入库的全程监督。要通过深入调查,及时把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分析、评价企业的经营和纳税能力,全面猜测税收收入变动趋势,有针对性地制订组织收入的可行方案,牢牢把握税收收入的大头,确保收入及时入库和稳定增长。三要做好重点企业的上门服务工作。确定重点企业联系点,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座谈,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强化税收征管,深挖税源,增加税收收入。

1、强化日常治理。在完善日常治理制度、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质量综合目标考核,量化工作,细化目标;同时,结合治理重点,采取打假票、核“四票”、堵虚假申报、清理金银首饰消费税、清理专用发票、清理商贸企业政策等专项措施,提升整体税收治理水平。

2、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突出抓好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异常户的纳税评估,开展对加工行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企业的专项评估,提高纳税申报真实性、时效性。对企业连续三个月零、负申报的异常情况,通过约谈等措施,促使异常申报企业及时补申报销售收入。

3、加强重点税源治理及监控。对影响城区局的重大税源、重点税源行业及重点税源企业,充分利用征管软件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实行分级分类治理,将应税收入500万元以上和年应缴纳所得税2万元以上的企业(包括免税额2万元以上)作为重点税源大户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产品的市场销售、技改项目及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要进行动态分析和定期研究。对年纳增值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派出税源治理联络员经常深入企业,实行面对面服务,监督和指导,及时把握企业税源变化情况,以确保收入均衡入库。

4、加强对外向型工业园区、出口退税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税收征管。利用我市经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工贸易业向中西部转移等有利时机,及时研究税收治理对策,对相关产业政策大幅调整等对税收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城区经济发展趋势,积极寻找税收增长点。

(四)细化税收猜测分析考核制度。以重点税源猜测为着力点,把税收猜测分析指标细分到税收治理员进行考核,进一步树立全方位立体式的管户理念,计征股与税源治理股密切联系,分析人员要直接和税收治理员沟通,对所管重点税源企业要直接跟进、参与治理。加强欠税核算和减免税申报核算,完善税收分析档案,力求做到猜测的准确性和前瞻性。通过加强税收治理员的分析猜测能力,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共享各相关环节的信息资源,促进税收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征收治理工作,确保全市前列。

(一)建立和落实科学严密的税收治理员制度。要建立和落实税收治理员制度,建立“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征收治理机制。按照属地治理、分片负责的原则,采取按区域包片管户和行业到组的办法,明确规定了治理员的职责范围和主要职责及工作任务,使治理员能及时地对责任区内的纳税人之户籍治理、税基治理、税源治理进行按月调查分析。做好税收治理员平台的运行和完善工作。一是按要求积极开展税收治理员平台的应用,使之真正成为税收治理员依法行政的助手;二是加强平台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的收集反馈,使之更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发票治理。一是继续加强对“四小票”的监控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二是引导税收治理员加强发票的下户检查,重点加强对企业规模、投入产出、开票缴税不配比的情况分析,强化发票治理;三是运用综合征管软件和税收治理员平台加强普通发票开具使用的比对监控治理,针对纳税人发票领用数量、开具金额、实际销售额和申报税额进行比对监控,重点监控发票用量多、面额大、申报税款少的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双定户,堵塞发票治理漏洞。加强发票治理工作,强化以票控税。要大力推行依法管票,以票管税的办法,不紧要抓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还要对普通发票的加强治理。要继续推行有奖发票活动,加大“以票管税”治理力度。

(三)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实施微观治理与宏观监控的有机结合。当前,纳税评估在我国还处于摸索阶段,首要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率、平均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体系。在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后,再由单户式评估向行业性深层次评估方向发展,实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突破,逐步建立“金字塔”式的纳税评估模式。要求各税收治理员(专管组)要将税源分析监控、单户纳税评估、税收信息采集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好单户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纵向对比,对不同纳税人同一时期的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各税收治理员开展纳税评估要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对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零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有纳税评估结论。加强对评估绩效的考核,革除以前评估不深不透、敷衍了事的做法,对于申报明显异常而没有按要求进行纳税评估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善四级评估、交叉评估和首查问责评估办法,将评估结论及时反馈到税源分析、税源治理部门,督促指导加强日常税源治理。对大型企业、长期亏损企业零申报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以及有赢利但利润明显偏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局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对日常性的纳税评估由税源治理部门进行评估;在总分工业、商业、服务业三大行业基础上,又细分机械加工、房地产开发、商业零售、其它服务业等小类,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峰值,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定。

(四)其他各税种治理

流转税方面

1、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治理。认真贯彻总局即将出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法和区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一般纳税人认定治理清查的成果,完善一般纳税人的一户式档案资料治理,规范并夯实税收治理基础。

2、进一步加强落实“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强化税源分析和治理。强化数据的分析应用和行业、企业纳税评估,结合企业日常申报情况及相关会计信息、经营状况,找出征管薄弱环节,加大纳税评估力度,以评估促收入、以评估促治理,并不断提高我局征管质量,非凡是提高行业的整体税负。

所得税方面

1、进一步完善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是推广应用新的纳税申报表,认真受理、审核申报资料,保证申报率和质量的提高。二是要明确主体,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调整、自核自缴。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和工作步骤,完善文书、完备手续。四是加强对纳税人政策的宣传辅导,提高其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五是加强汇算清缴的后续治理,通过评估和检查,提高汇算质量。六是及时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总结、税源报表编制及分析、上报工作。

2、正确执行所得税各项政策规定。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所得税各项政策,尤其是对明年正式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学习领会,深入学习新法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明确一些过渡期的政策衔接要求。二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及时受理、审核纳税人各项涉税申请,不折不扣地把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三是有效运用市局科室开发的治理小软件、小工具,结合实际,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治理。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根据当前所得税治理人员轮岗后新同志较多、部分同志业务不熟,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抓住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贯彻实施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所得税税收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切实加强所得税税基治理工作。一是把握好税源。利用征管软件,摸清把握所得税管户情况及税源总量、构成、分布和变化情况(包括新增户、免税到期的新增税源),加强户籍治理。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分析。运用综合征管软件,结合企业流转税和生产经营等信息,对比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做好重点税源监控治理,定期分析增减收入变化原因,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调整对企业所得税和影响及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分析和猜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三是加强后续治理,规范审批制度。继续完善有效的后续治理措施:一是对已审批的所得税审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对策,确保各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城区局的政策减免税和税前扣除的审批,要按照审批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三是督促检查税源治理部门做好弥补亏损、减免税、广告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等需跨年延续治理的涉税事项台账,实行动态治理。

5、有针对性地实施企业分类治理。有针对性实施企业分类治理:一是要按照各级上级局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分类治理工作。二是研究合理分类治理方法和标准,明确责任,提高治理有效性。三是加强对汇缴成员企业的有效监管。四是加强减免税治理,非凡是税收优惠政策过渡的减免税治理。

出口退税治理。

1、突出重点,做好征退合一治理工作。由于我局所辖出口企业较多,每年免抵退税数额较大,因此,抓好出口退税的征退税衔接,仍然是我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在2008年我局将继续主动探索其它行之有效的征退税衔接模式,制定切合我局实际的征退税衔接办法,继续加大对干部在出口退税业务方面的培训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将出口退税认定、受理、审核、评估等日常的基础治理工作与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源治理、纳税评估等征管业务切实融为一体,不断完善我局征退税有机结合的治理格局。

2、明确职责,推动退税精细化治理。随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复审权限全面下放,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权限和外贸企业初审、复审权限下放也是大势所趋,我局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准确界定部门在出口退税治理中的职责,推动出口退税精细化治理。

3、建立机制,加强出口退税内外监控。要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总局确定的16项预警指标,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预警治理系统和退税评估实施办法,加大退税评估检查和监控力度。

三、依法治税环境明显改善。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后续治理工作。彻底改变过去“治理就是审批”的熟悉和“有权无责、一批了之”的工作作风,提高我局行政审批效率。

(二)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根据上级局的部署和要求,联系我局征管工作的现状和难点,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反馈、评估,剖析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办法。

(三)进一步推进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通过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上年度上级执法检查通报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坚持优质服务不动摇。

(四)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后续治理工作。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治理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为落实这一工作部署,要进一步提高熟悉,转变观念,彻底改变过去“治理就是审批”的熟悉和“有权无责、一批了之”的工作作风,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2007年,区局、市局加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力度,大大提高我局行政审批效率,国家减免税政策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同时我局的行政审批风险和治理责任同时加大,全面做好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治理,对审批权力的行使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健全审批项目取消后科学有效的后续治理机制,避免出现“治理真空”。

(五)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根据上级局的部署和要求,随着税制改革和宏观税收政策研究的不断深入,继续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反馈、评估,剖析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提高我局税收法制调研水平和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六)进一步推进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检查,针对我局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使税收法制深入每项日常工作;另外,要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上年度上级执法检查通报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通过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以检查促整改,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完善。

(七)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环境。要积极更新办税服务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创新服务方式。一要完善服务举措。深入推行“一窗式”服务、“一站式”办税;推进网上申报、电子申报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发挥好12366服务热线和国税网站的作用;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实施“阳光稽查”等一系列优化办税服务的措施,提高办税效率,方便和促进纳税人及时申报纳税。二要落实优惠政策。在加强税收日收的基础上,把执行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办理好各项减免税,落实好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农产品销售、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贸出口,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办理出口退税,以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落实促进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从而形成企业规模扩大、效益提高、纳税增长的良性发展局面。三要促进诚信纳税。通过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评选诚信纳税人,评定纳税信誉等级,实行分类税收监控治理,促进广大纳税人合法经营、诚信纳税,促进纳税人主动按期申报率、税款入库率的提高。

四、坚持科技兴税,加强信息化建。坚持按“相对集中统一,有机结合”的原则对各种应用软件进行开发、推广、应用,使之成为规范统一的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以逐步实现税源监控的“数据分类、分层、加工、资料共享”达到税源监控的各种信息口径统一,及时明确,存取完善和科学简便之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团队。

(一)认真开展迎接十七大、宣传十七大、贯彻十七大为主题的重大系列活动。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大召开前,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形成文明、进步、祥和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十七大召开后,推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二)强化干部治理的平台。按照市局的人事治理要求,加强干部的能力的考核,尤其是对中层干部的能力素质的考核,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治理。做好中层后备干部任用选拔,充实中层领导队伍。

(三)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一是拟增加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通过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实施分类培训,将教育培训经费管好、用好,为进行学习型组织建设提供保障。二是突出干部能力培养。以提高干部岗位职责能力为目标,以政治理论培训为基础,全面加强干部理论素养、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全面提高,增强干部把握发展大局、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局干部长久在基层工作而治理分析能力不强的情况,计划将干部分为治理层和“六员”的操作层进行按需培训,每季度聘请市局对口科室或是借助外部力量给干部进行面对面、互动式教学,有效提高中层治理人员组织协调、分析监控、指导工作的能力,提高基层操作人员把握基本岗位技能。三是大力创新培训方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局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到异地进行更新知识培训或是思维拓展练习,使教学突出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四是推行干部自主选学的菜单模式培训。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培训对象的特点,制定具体培养目标和培训计划,让各干部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理论、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充分调动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使我局干部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践行者。

(四)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工作实效

1、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过硬的国税队伍,是创造过硬的国税工作业绩的重要保证。要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全局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为了保证以过硬的班子来带好队伍,要通过推行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开展争创“五好”班子活动、加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措施,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各股室领导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政治业务培训。为了保证以过硬的队伍来组织税收,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荣辱观教育,提高全体国税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思想水平,增强政治大局观和税收经济观,全面提高对完成国税收入任务重要性的熟悉,从而增强广大国税干部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而奋力拼搏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政策执行、日常执法、“六员”等税收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促进广大干部征收业务技能的提高。三要完善激励竞争机制。为了保证以过硬的治理来抓好收入,要积极探索推行能级治理,努力构建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打破素质高低一个样、能力强弱一个样、实绩好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同时辅以典型激励,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奠定完成收入任务的坚实基础。四要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为了建设过硬的基层部门来实现增收,要按照“先软件,后硬件,软件硬件相配套”的原则,从关心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出发,切实加大基层建设工作力度,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2、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抓紧落实,防止“责任缺位”。明确承办人员、督办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发放督办工作催办单,加大工作督办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一)文明创建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在获得xx“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争创更品位的创建活动,持之以恒狠抓作风效能建设,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文明创建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继续抓好以“团结.进取”为理念的税务文化建设。联系实际,努力创新,体现特色,不断丰富税务文化的内涵,开展丰富多彩的税务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构建和谐国税队伍,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健全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各股室要拿出具体办法,制定可操作的细则,开展好的得分,不好的扣分。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细化到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监督有力,约束有力,从而充分发挥目标治理这一调控手段。

(四)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要在熟悉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对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整改,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以工作实绩来检验活动的成效,不断提升国税形象。

(五)以办税服务大厅为税收服务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纳税服务。逐步树立“乐在服务,予人留香”的纳税服务理念,服务从细节入手,以灵活多样的服务形式,创新服务载体,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文明、高效、优质的办税服务,进一步提升国税形象。

七、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长抓不懈抓党风廉政工作。

1、树意识,氛围营造持续化。我局将继续发挥廉政文化渗透力、吸引力、感召力强的作用,逢会必讲廉政,逢事必说廉政,每次活动必要求廉政,每月计划必安排廉政,用廉政文化占领国税干部的思想阵地。

2、定职责,廉政建设制度化。按照规范机构设置和新业务流程的要求,强化以监督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制度;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任用制度;以岗位责任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目标治理制度;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制度;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征收、治理、税收法制建设制度;以强化行政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治理制度;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服务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了日常行政治理和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两权”监督制度、“六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贯穿其中,不仅融目标、责任、奖惩于一体,而且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形成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了有序、可控的轨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工作格局。

3、建机制,监督触角网络化。各部门利用天天的晨会,由税收治理员报告当天拟定的下户检查辅导工作计划,并在下户前,填写《外出登记簿》;由专职和兼职的纪检监察人员根据晨会记录与《外出登记簿》进行比对,查看报告情况与记载情况是否一致,并随机抽取纳税户进行跟踪走访。此外,每名税收治理员到纳税户执行公务时,须携带《廉政监督反馈表》交给纳税人,让纳税人了解国税部门对国税干部的廉政要求,执行公务后,由纳税人通过邮寄或送递办税大厅廉政监督意见箱方式返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收回处理。做到事前明确告知,事中严加监督,事后加密返还,一环扣一环。

税收治理效能篇(3)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题目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进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进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治理质量比较低。固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治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治理质量普遍不高。从*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治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治理信息不对称。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治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治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进核算,核算是否正确难以确定,轻易形成治理缝隙。

(四)税源治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办证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往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办证,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治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治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进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进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六)治理和稽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固然建立了查管互动机制,但在落实上并不理想,特别是征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数目太少,大部分征管单位即便发现了有价值的案源,也仅是协调纳税人补税了事,根本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

(七)治理和发票脱节,“以票控税”推行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同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把握不全面;另一方面是治理职员参与发票治理程度不够,游离于发票治理之外,基本不把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开票金额与核定税额相比对,把握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税收治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进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二、题目的原因分析

综合以上八个方面,集中反映了在税收治理工作中治理衔接不畅、治理内容不明、治理手段滞后、治理落实不够等具体题目。存在以上题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既有税收治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临时性工作多、自身素质不高的原因,也有税收治理员熟悉不到位、工作能动性欠缺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理念以后,从上到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治理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税收治理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办法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治理理念,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治理手段落实到具体治理工作中。

二是个别税收治理员工作能动性不够。个别税收治理员无法应对社会及地税新形势的发展,思想熟悉上存在一定误区,盲从、求稳、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态,导致税收治理员对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准,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凡事习惯于照搬照套,信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不愿也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固然制定了税收治理员的考核办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难以深进到税源治理层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没有完全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能完全切合基层实际,在某些环节和方法上还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运用还不够宽泛。

四是发现题目、解决题目的能力不够。个别的税收治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发现题目不研究,也不上报,听之任之;对待纳税人的疑问,不闻不问,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导不到位,监视乏力。治理部分在贯彻政策或布置工作后,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期间对基层的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督导,没有了上级的监视,基层的执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抓落实的效果。

三、解决题目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由单纯追求进步全员学历层次向提升全员岗位技能转变,重点围绕大集中系统、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其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在税收实践中加强对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题目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征管队伍的操纵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治理的长效督导机制。要层层建立税源治理督导组织,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层进行督导,督导重点包括: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征管责任区的税收治理情况。督导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搜集题目、回纳分析、措施建议等及时通报反馈,并监视落实,确保税源治理无盲点,征管质量不断进步,税收收进稳步增长。

税收治理效能篇(4)

按照范围划分,税收秩序可划分为内部秩序和外部秩序。内部秩序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征税行为。与之相对应,外部秩序则是指纳税人、相关利益集团乃至地方政府在税收领域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纳税行为。当前,各地税务部门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时,一般都把查处偷骗税,即整顿外部秩序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这并无不妥,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能够狠狠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于培养守法纳税意识、净化税收环境的确很有好处。但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并不仅仅是一项暂时性、突击性的任务,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看待这个问题,整治内部秩序才是立足长远、纠治根本的良方。其一,整治内部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个主要方面。税务机关既是税收秩序框架的设计者,又是税收秩序的维护者,其自身行为是否规范、运作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税收秩序好坏。其二,整治内部秩序是抓好基层税收工作的根本。为抓好基层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从队伍建设、组织收入两方面提出了“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工作方针,落实这一方针的基本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秩序作保障。很难设想,一个秩序混乱、管理松懈的单位能够实现队伍稳定、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的目的。其三,内部秩序混乱是当前税收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

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案件尤其是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来看,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内部秩序混乱。具体表现为:案发地基层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无序,征管职责不清,各项制度形同虚设,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如某重大税案,若没有多名税务人员为不法分子虚开发票提供种种便利,不法分子绝不可能越过层层“关卡”轻易得手,也就不可能造成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因此,要打击外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整治内部秩序。其四,税收与经济息息相关,税收征管效率高低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发展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目前,随着一些涉税案件的曝光,反映出部分基层税收单位管理漏洞大、人员素质差、征管机制不协调等诸多问题,税收内部秩序的不稳定性已暴露无遗,已经到了非整改不可的时候。因此,若能抓住当前契机,从大力整治内部秩序入手,必能带动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税收工作,从而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积极作用。

二、整治内部秩序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一)税收工作的基础就是征管,它既是组织税收收入、反映征纳关系、传递宏观调控意图的重要途径,也是形成内部秩序的基石。内部秩序只是对税收工作结果的一种状态展现,能否达到其既定目标,关键还是要通过税收征管体系来实现。内部秩序与征管体系的关系满足“黑箱理论”的原理,内部秩序最终体现为一种“输出”,至于这种“输出”是井然有序还是杂乱无章,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征管体系这个“输入”变量。可以说,内部秩序的全貌就体现在税收征管体系上。既然内部秩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税收征管体系所决定,那么,什么样的税收征管体系才能形成良好内部秩序呢?笔者认为,要达到这一要求,税收征管体系必须达到两个目标:法治、高效。这是由内部秩序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二)法治。良好内部秩序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边界清晰规范,不仅要有严格的职责限定,而且要有一个明确的活动范围,大到行为主体、小到单个的行为人都只能依照授权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种行为边界延伸到税收征管体系,则集中体现为一种法治思想。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税收征管中强化法治权威,弱化人治权威,表现为三种作用:一是遵循作用。日管活动绝不是靠独立个体的意志进行,而只能在税收及相关法律所构造的空间内依律行事。二是判定作用。即判定具体税收征管行为是否合理必须以法治作为重要尺度。三是指引作用。一方面税收行政主体在设计制定内部规范时必须以法律精神为指引,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日益明确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税收行政权力的行使将逐步由模糊化向透明化、精确化过渡,过渡的最终目标就是征管行为的法治化。

(三)高效。良好内部秩序也体现为一种动态上的有序,它要求行为人之间必须始终处于一种和谐、顺畅的互动关系中,其基本特征就是税收行政行为要富有效率,效率是公共行政的生命线。具体到税收征管体系而言,则要求具备充分的组织效率,效率来源于管理。

税收工作实践表明,影响税收增长主要有三大因素:一个是经济,一个是政策,一个是征管。就基层税务部门而言,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都是左右不了的,惟一能够发挥作用的就是加强管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税收管理尤其是征收管理重视得很不够,还存在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管理水平高低、征管质量好坏无所谓。目前,依靠政策、依靠经济增长拉动来组织税收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弱,而依靠管理、依靠提高内部效率来确保收入增长的要求将变得越来越强烈。考核一个基层税务单位绩效不仅仅看其组织收入数量,更要包括征管质量、税收成本、执法水平等非收入因素,而且后者的意义将越来越重要。另外,加强管理也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的重要途径,从一些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基层单位的征管漏洞并不是出在征管手段不够先进、征管人员素质不够高上,而是基层的税收管理力度太弱,管理不到位,无法对不法分子形成控管合力。

三、整治内部秩序的着力点

行政管理目标化和征管流程电子化之所以提出这两个着力点,也是基于对税收征管体系的两个目标的认识而言的。行政管理目标化直接体现了税收征管体系的法治要求。因为税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考察指标并不是对应某些抽象、粗线条的法律法规,而是具体体现为是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即管理目标。管理目标是将法治精神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的要求一一加以明细化和体系化,具有直接、量化、可操作的特点。若行政主体缺乏管理目标,不仅无法判定其行为优劣,而且征管质量也难以评价,管理效率更无从谈起,最终使征管体系背离法治方向。现在基层税收工作的一个难点就在于工作内容无量化管理目标,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年末考核往往停留在形式化的定性评估。征管流程电子化是实现税收征管体系高效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现代行政中,能否大幅度提高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现代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运用情况。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行政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与方法,为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信息行政的发展,减少了人工劳动,使机构人员缩减,因而会大大降低行政成本。

同时,信息行政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方法,为实现办公现代化创造条件。从深层次讲,信息行政是对传统、稳固、单一、迟缓政府体制的挑战,使政府从集权走向相对分权,从静止走向相对灵活,最终实现重组公共管理、改进政府组织、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税务部门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缺乏有效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税务机关就不能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税收工作就很难做到准确、效率、便捷和低成本,就会陷入被动落后的境地。笔者认为,整治内部秩序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现行税收征管体系,征管流程信息化是解决我们目前征管体系中数据失真、沟通不畅、职责交叉、管理低效等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整治内部秩序的基础是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为根本、起决定性作用的。税务人员是税收征管的主体,是税收征管效率的力量源泉。能否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内部秩序,税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核心变量。税收内部秩序的运作主要有赖于税务人员来进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内部秩序的最终效果。正如行政学家梅耶士所指出的:“不论政府组织如何健全、财力如何充足、工作方法如何精当,但如果不能获得优秀人才到政府中供职,仍不能对工作作有效的实际推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事管理制度。可以说,一个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税收征管体系必然是以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为前提的。目前税务部门实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它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管理对象庞杂,缺乏科学分类;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不利于各类人才的成长;

税收治理效能篇(5)

按照范围划分,税收秩序可划分为内部秩序和外部秩序。内部秩序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征税行为。与之相对应,外部秩序则是指纳税人、相关利益集团乃至地方政府在税收领域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纳税行为。

当前,各地税务部门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时,一般都把查处偷骗税,即整顿外部秩序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这并无不妥,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能够狠狠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于培养守法纳税意识、净化税收环境的确很有好处。但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并不仅仅是一项暂时性、突击性的任务,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看待这个问题,整治内部秩序才是立足长远、纠治根本的良方。

其一,整治内部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个主要方面。税务机关既是税收秩序框架的设计者,又是税收秩序的维护者,其自身行为是否规范、运作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税收秩序好坏。

其二,整治内部秩序是抓好基层税收工作的根本。为抓好基层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从队伍建设、组织收入两方面提出了“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工作方针,落实这一方针的基本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秩序作保障。很难设想,一个秩序混乱、管理松懈的单位能够实现队伍稳定、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的目的。

其三,内部秩序混乱是当前税收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案件尤其是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来看,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内部秩序混乱。具体表现为:案发地基层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无序,征管职责不清,各项制度形同虚设,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如某重大税案,若没有多名税务人员为不法分子虚开发票提供种种便利,不法分子绝不可能越过层层“关卡”轻易得手,也就不可能造成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因此,要打击外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整治内部秩序。

其四,税收与经济息息相关,税收征管效率高低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发展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目前,随着一些涉税案件的曝光,反映出部分基层税收单位管理漏洞大、人员素质差、征管机制不协调等诸多问题,税收内部秩序的不稳定性已暴露无遗,已经到了非整改不可的时候。因此,若能抓住当前契机,从大力整治内部秩序入手,必能带动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税收工作,从而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积极作用。

二、整治内部秩序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一)税收工作的基础就是征管,它既是组织税收收入、反映征纳关系、传递宏观调控意图的重要途径,也是形成内部秩序的基石。内部秩序只是对税收工作结果的一种状态展现,能否达到其既定目标,关键还是要通过税收征管体系来实现。内部秩序与征管体系的关系满足“黑箱理论”的原理,内部秩序最终体现为一种“输出”,至于这种“输出”是井然有序还是杂乱无章,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征管体系这个“输入”变量。可以说,内部秩序的全貌就体现在税收征管体系上。

既然内部秩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税收征管体系所决定,那么,什么样的税收征管体系才能形成良好内部秩序呢?笔者认为,要达到这一要求,税收征管体系必须达到两个目标:法治、高效。这是由内部秩序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二)法治。良好内部秩序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边界清晰规范,不仅要有严格的职责限定,而且要有一个明确的活动范围,大到行为主体、小到单个的行为人都只能依照授权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种行为边界延伸到税收征管体系,则集中体现为一种法治思想。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税收征管中强化法治权威,弱化人治权威,表现为三种作用:一是遵循作用。日常征管活动绝不是靠独立个体的意志进行,而只能在税收及相关法律所构造的空间内依律行事。二是判定作用。即判定具体税收征管行为是否合理必须以法治作为重要尺度。三是指引作用。一方面税收行政主体在设计制定内部规范时必须以法律精神为指引,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日益明确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税收行政权力的行使将逐步由模糊化向透明化、精确化过渡,过渡的最终目标就是征管行为的法治化。

(三)高效。良好内部秩序也体现为一种动态上的有序,它要求行为人之间必须始终处于一种和谐、顺畅的互动关系中,其基本特征就是税收行政行为要富有效率,效率是公共行政的生命线。具体到税收征管体系而言,则要求具备充分的组织效率,效率来源于管理。税收工作实践表明,影响税收增长主要有三大因素:一个是经济,一个是政策,一个是征管。就基层税务部门而言,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都是左右不了的,惟一能够发挥作用的就是加强管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税收管理尤其是征收管理重视得很不够,还存在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管理水平高低、征管质量好坏无所谓。目前,依靠政策、依靠经济增长拉动来组织税收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弱,而依靠管理、依靠提高内部效率来确保收入增长的要求将变得越来越强烈。考核一个基层税务单位绩效不仅仅看其组织收入数量,更要包括征管质量、税收成本、执法水平等非收入因素,而且后者的意义将越来越重要。另外,加强管理也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的重要途径,从一些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基层单位的征管漏洞并不是出在征管手段不够先进、征管人员素质不够高上,而是基层的税收管理力度太弱,管理不到位,无法对不法分子形成控管合力。

三、整治内部秩序的着力点:行政管理目标化和征管流程电子化之所以提出这两个着力点,也是基于对税收征管体系的两个目标的认识而言的。

行政管理目标化直接体现了税收征管体系的法治要求。因为税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考察指标并不是对应某些抽象、粗线条的法律法规,而是具体体现为是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即管理目标。管理目标是将法治精神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的要求一一加以明细化和体系化,具有直接、量化、可操作的特点。若行政主体缺乏管理目标,不仅无法判定其行为优劣,而且征管质量也难以评价,管理效率更无从谈起,最终使征管体系背离法治方向。现在基层税收工作的一个难点就在于工作内容无量化管理目标,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年末考核往往停留在形式化的定性评估。

征管流程电子化是实现税收征管体系高效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现代行政中,能否大幅度提高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现代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运用情况。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行政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与方法,为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信息行政的发展,减少了人工劳动,使机构人员缩减,因而会大大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信息行政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方法,为实现办公现代化创造条件。从深层次讲,信息行政是对传统、稳固、单一、迟缓政府体制的挑战,使政府从集权走向相对分权,从静止走向相对灵活,最终实现重组公共管理、改进政府组织、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

税务部门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缺乏有效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税务机关就不能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税收工作就很难做到准确、效率、便捷和低成本,就会陷入被动落后的境地。笔者认为,整治内部秩序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现行税收征管体系,征管流程信息化是解决我们目前征管体系中数据失真、沟通不畅、职责交叉、管理低效等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整治内部秩序的基础是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为根本、起决定性作用的。税务人员是税收征管的主体,是税收征管效率的力量源泉。能否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内部秩序,税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核心变量。税收内部秩序的运作主要有赖于税务人员来进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内部秩序的最终效果。

正如行政学家梅耶士所指出的:“不论政府组织如何健全、财力如何充足、工作方法如何精当,但如果不能获得优秀人才到政府中供职,仍不能对工作作有效的实际推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事管理制度。可以说,一个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税收征管体系必然是以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为前提的。

目前税务部门实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它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管理对象庞杂,缺乏科学分类;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不利于各类人才的成长;

税收治理效能篇(6)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综合治税旨在依靠税收征管方式的创新,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税源的有效控管。在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过程中,要着重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特别是零散税源控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税网络,实现税源管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社会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协作共同加强税收管理的重大转变。

(三)当前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重点。各级地税部门应深入抓好各种涉税信息的采集,及时、全面、正确地掌握、控制、分析、处理、运用好各种涉税信息,明确和落实控管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加强跟踪管理,使潜在的税源变成现实的税收。要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税业务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将综合治税信息充分[网-找文章,到网]运用于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等税收管理业务,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二、坚持法治原则

(四)坚持法治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必须坚持地税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不动摇,税收检查权、定额核定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等执法权必须全部由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要合法地获取和利用涉税信息;依法实行委托。总之,社会综合治税的一切措施、手段、程序、行为都要合法守法。

三、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五)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在原有政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督请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综合治税责任和义务,将综合治税工作始终纳入政府日常行政工作范围,并进行政务督查,更好地发挥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六)各地要因地制宜,健全综合治税网络。在市、县(市、区)应健全以单位、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和接受委托税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网络,每个相关单位要至少指定一名信息员;在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健全以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提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网络,每个行政村、居委会一般都要确定一名综合治税信息员。要按照《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加强对信息员的管理。确保全面、准确、迅速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

(七)地税系统内部逐级健全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要固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类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可以由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负责,也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及职能等情况,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八)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地税部门要与计委、经贸、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建设、公安、交通、国税、技术监督、工商、公路、国土资源、农机、统计、水务、市政、房管以及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逐个与其联合制发文件,把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传递的责任、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地税部门及时采集纳税人开业、开户、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财产权属变更、工程施工、招标、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格认证、宏观经济数据等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情况。各市地税局、县(市、区)地税局应与不少于个涉税信息提供单位联合制发相关的文件或者签订协议。要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综合治税信息来源渠道之一充分利用。此外,还要进一步向工业、商贸、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延伸,不断拓宽税源控管渠道,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最终将凡与税基产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信息全部纳入采集范围,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九)扩大信息采集的范围。不仅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要采集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涉税信息,逐步延伸到多个税种直至所有税种上,尽快形成覆盖所有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

(十)进一步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各级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究、不断创新信息传递的手段和方式。信息传递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传递信息。主要是与工商、国税、统计、审计等部门联网,依靠信息化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二是实行派员制传递信息。由地税机关固定专人,分别派至或跟踪几个部门,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三是实行联审制传递信息。与有关部门联合,对有关项目的审查审批、注册登记等实行联合审批,在项目实施的最初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四是实行聘员制传递信息。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居委会、行政村聘请专门的涉税信息采集员,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广泛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涉税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连续性、及时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机关捕捉信息的能力。五、科学分析利用涉税信息,实现涉税信息效用最大化

(十一)全面汇集、科学分析采集的信息。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按照《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试行)》的要求,对涉税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充分实现涉税信息对加强税源监控的价值。建立涉税信息处理机制,汇集各种渠道采集的信息,由专人进行登记、分析和处理,按照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规程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处理。要对所有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剔除无用信息,将有效信息按户源信息、税种信息和宏观信息进行分类。

(十二)对各类涉税信息及时处理。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要进一步做出分析,确定是否据此直接加强税收征管或者直接实现税收收入。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按地域管理原则,及时下达到基层征收单位,由基层征收单位将应税信息反映的税收事项纳入正常管理,据以加强税收征管。要健全信息落实反馈机制,对传递的每一条涉税信息都要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涉税信息执行到位、征收到位。对于宏观税源信息,要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有价值的税源分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十三)延伸信息利用链条,实现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要综合利用,延伸其利用链条,及时将其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现有的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对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有用的信息,并加以综合利用。使得综合治税业务与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业务有机地衔接和融合,达到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的目的。

六、进一步规范委托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

(十四)进一步规范委托。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地方税务局委托税款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委托工作。一是规范委托行为,不能盲目扩大委托覆盖面,税务机关能够控管的要以税务机关征收为主;实行委托的,税收检查权、定额核定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必须全部由地税机关依法行使。二是委托税款应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规定。三是应选择帐目健全、能够准确核算税款的单位和组织。四是受托税款的单位、组织,应当明确一名员,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受托人的培训,确保税法的正确执行。五是同一税种可以委托多个部门从多个环节进行,确保应收尽收。

(十五)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的管理。要将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区别管理,进一步明确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一是通过综合治税网络,广泛采集信息,全面掌握扣缴义务人情况,尤其是本身不是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督促其办理扣缴登记,纳入税收管理。二是对扣缴义务人及时做好政策辅导,增强其纳税意识,以保证准确核算税款和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应依法及时支付代扣手续费,调动扣缴义务人代收、代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七、依托信息化支撑,实现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的现代化

(十六)依托信息化支撑,保障社会综合治税体系高效运转。综合治税工作牵涉面广,需要采集、处理的涉税信息量大,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要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步伐。省局将在各地已有涉税信息处理软件的基础上规范形成全省统一的与山东地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软件,月底以前在全省推广,实现对涉税信息的科学、快速、高效地分析、处理和利用。

八、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

(十七)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对综合治税的认同度。社会综合治税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从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具体分工等方面进行详尽的筹划,尽快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可通过编篡综合治税材料,在当地报纸开办综合治税专栏,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在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治税信息情况,编发综合治税专刊,向社会各界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营造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浓厚氛围。

九、加强监督考核,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税收治理效能篇(7)

法制是一个地区法及相关制度的总规则和制度系统。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方式,是国家权力的行使(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等活动)和社会成员的活动普遍处于一种良好而完备的法的规则系统要求的状态。它不仅包括静态的规则,还包括动态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活动。法治的三个条件是:有良好而完备的法、具备法的普遍遵从性、具备使法得到普遍遵从和确保国家机关守法的权力机制。法治归根结底即是社会普遍成员的守法和国家公职人员守法、依法办事。其中教会普遍成员的守法是法治的基础,国家公职人员守法是法治的前提。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据法律、法规手段,以实现税收的法制化和法律化的过程。其基本要求是确立和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营造人人遵守税法的社会环境。具体讲即指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它强调依靠法律约束纳税人依法纳税,又依靠法律约束征税人依法征税。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向。依法治税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税收问题,而是事关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体制创新、经济运行模式转换、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大事,应当引起各级机关的普遍重视。

二、依法治税的国际借鉴

(一)国外的税收法律体系与我团的比较

1.从税收法律体系看,世界各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主要有百种结构形式,一种是由税收基本法及各单行税收法律组成的体系,如法国、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其基本法包括税收立法原则、税收立法体制、税权划分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税种设置、税法专用名词解释、税务争议处理原则及税务机关组织原则等内容;一种是没有基本法仅由各单行税收法律组成的体系,如荷兰、土耳其等。前者法律体系结构严谨、规范,有鲜明的层次体系、易于纳税人完整了解和掌握,但其立法规模和难度较大,适时修改和调整的灵活性较小;后者立法程序相应简便,对经济发展适应性强。但单行法之间会出现条款重复,纳税人感到复杂,无所适从。我国属于后者,并且各单行法并未向其他国家那样上升为法律,法律效力低;同时我国的税法缺少税收立法权划分、税收立法程序确定、税务机关组织规范、纳税人具体权利等法律,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的单行法与宪法及其他法律的酸套联系不如其他国家紧密。

2.从税收立法体制看,立法体制主要包括立法权的划分和立法程序的确定。一般而言,许多国家的宪法、税收基本法都规定了税收立法权由议会行使,并明确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在宪法中一般原则规定立法的程序法,并在议会法和议事程序中作更具体的规定,有些国家则专门制定立法程序法。我国的宪法对法律的立法权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大虽可以制定地方法规,但不得与宪法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抵触。对于税收立法权则完全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只有少数单行税收法律经过立法程序公布实施,多数则由国务院以简易的行政立法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实施,并未完成法律的立法程序,致使多数税收法规出台仓促,法律效力不高,立法质量也存在问题。

3.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看,税法调整和确定的税收法律关系,其实质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世界各国的税法都把征纳双方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规定。我国虽然也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有相应规定,但规定得不够充分,缺乏一整套健全的制度、办法、严密的执行程即相应的配套措施,致使无论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在实践中具体落实的都不够。如税务机关已拥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而一旦行使起来却很困难,有行政干预的、有部门不配合的,税务机关行使职权在执法程序上也不完备、不规范,甚至出现随意执法、的现象。

(二)一些先进国家依法治税的经验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欧共体税务专家普遍认为,建立税务警察应以税务部门为主。因为在同一执法部门分设一般税务稽查和税务犯罪调查能保证执法行为高度协调一致,税务人员能熟练掌握税法和税收犯罪的复杂性,能够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如意大利和俄罗斯的税警机构就是单独设立的。

2.许多国家的司法组织专门化是现代化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大都设立税务法院,税务法官独立行使权力,不受任何组织人员的干扰。这便有效解决了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加强了对涉税案件专业审理力度,切实保护了纳税人的权利,维护了税法的权威性。

三、我国现阶段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的具体表现

现阶段由于我国税制体系不完善、税收计划与依法征收存在矛盾、税收征管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偏松、处罚偏轻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依法治税的实现。表现在:

——现行税法体系存在严重缺陷。(1)税收立法不完善,缺乏法律系统性和完整的规范性,法律级次低、效力不高;税收立法与税制改革不配套;分税制立法不彻底,政府职能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地方税权受到忽视,削弱了地方政府开辟税源、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的积极性。(2)现行各税种的税法不完善,增值税仍是生产型增值税,内外资所得税尚未统一,一些具有重要聚财功能和调节功能的税种如遗产税、赠与税、资本利得税等尚未开征,一些新的经济领域税收出现真空。(3)程序法不够健全。

——税务行政执法存在较多问题。表现在;执法的主体资格不合法、执法的行为不合法、处罚的程序不合法、实施行政处罚随意性大、执法文书使用不当、归档不规范。无法的执法行为使依法变成了依人;无知的执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不按法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事也广泛存在,如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口头通知轻执法文书、重主观臆断轻执法程序、重人治轻法治、重行政干预轻征管秩序等。此外税务部分税务人员执法素质不高也造成依法治税难以落实到位。

——地方政府非规范涉税行为突出。表现在有较多违规章法仍未得到纠正;许多未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开发区,地方政府往往扩大范围,任意减免,地方政策代管税收法律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存在;部分政府官员随意表态,干扰执法,阻止执法;税收计划管理与依法治税之间存在矛盾;财政较困难的地方政府只考虑财政支出需要对收入任务层层加码;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又往往对税务机关执法进行干预,不允许多收。另外,以资代税、包税空转、虚收虚支、混淆级次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缺乏严密的司法保障体系。我国现行司法体系并没有表现出其保障税务执法的基本功能,税务机关虽然有一定的强制执行权,但由于对有关部门的配合只作了笼统的规定而没有规定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削弱了执法的刚性。

——当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呈现出“二元状态”,一方面没有做到充分有效地加强征管,另一方面纳税人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税收服务多为自发性、非制度性,使税收服务缺乏全局性、系统性和持续性。

(二)制约依法治税的因素分析

制约依法治税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体制因素、政策因素、行政因素、征管因素、法制因素、素质因素等。归纳起来有三方面:

——从税收环境看,我国税收环境不尽理想。税收环境虽然处于税收征管之外,但它直接或间接地对税收征管活动产生影响。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税收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未充分体现出来,税收法治环境不尽完善,税务司法功能不够健全,涉税犯罪行为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追究,各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也较为严重,人们的纳税意识还有待提高。凡此种种严重影响了依法治税的进程。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税收管理体制下,特别是纳税申报已经成为历史性趋势的情况下,纳税者的税收法制观念、自觉依法纳税意识成为影响依法治税的重要因素。

——从税制的可操作性看,我国税制可操作性较差。税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依法治税的一个前提。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税法体系不仅不健全,而且税法之统一性、协调性较差。由于税收实体法中许多要素不确定,因此难以操作,而在税收程序法中,有关规定又不严密,税收法律与其它法律有脱节现象。由于税制结构不够合理,整个税制过分依赖流转税,地方税规模过小,共享税比重过大,分税制并不彻底;作为流转税主体税种的增值税操作方法不够科学,管理漏洞大、成本高;再加上我国各行业间税负分配不均,畸轻畸重以及全国税收优惠政策不尽合理、税法变动过于频繁等因素导致各地擅自变通税法,影响了依法治税的进行。税法本身存在税负不公的法律缺陷,各税种的法治化水平、法治化进程不匹配、不协调,不能为诸多市场主体、法人实体在税收负担或税收待遇上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仅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竞争产生消极影响,而且对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带来严重干扰和破坏,给税收执法带来直接或间接的阻力。

——从税收征管理角度看,我国税收征管力度不够。税收征管理是依法治税载体,但我国现行征管法及刑法对确保税务机关强制征税手段不足,行政协助制度尚未建立,我国现行征管方式也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过分追求征管模式化,从上到下的考核标准主要是收入计划完成情况,税务人员执法素质参差不齐,误解、曲解税收法律法规现象时有存在,种种因素也影响了依法治税的进行。

四、坚持依法治税,建设税收法治环境

依法治税是由税收本质决定的,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新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税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完成科学、合理的收入计划,尤其是保障税收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我们该收的税要足额收齐,不该收的税分文不收。否则就会破坏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不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推进依法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经过多方的努力才能实现。制约权力是重点,从严治队是关键,协税护税是保障。要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改善税收环境推进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要遵守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平等原则。即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尊重纳税人,纳税人也要尊重税收征管人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良好的、平等的征纳关系。过去的依法治税侧重依法征税,现在就有新的内涵,应该依法征税与依法治权并重。二是法律高于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原则。权力的行使应以法律为前提,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权力。要通过赋予和强化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增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民主监督,在政府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形成一种权利制衡关系。三是规范原则。用法制规范意识,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征税人要依法征税,用税人要依法用税。三者缺一不可。

——建立健全以税收基本法为母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相配套的税收法律体系,确立中国税收法律体系的整体结构。税收法律体系要具备严密的系统性和内在的有机联系性,为此,要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这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第一个层次,使各个税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立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对一些地位重要并已基本稳定的暂行条例如营业税暂行条例通过人大立法上升为法律,这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加快地方税立法步伐,依据税收基本法和各单行税收法律的授权,由国务院或省级人大制定各单行法的、具有可操作性和普遍使用的实施条例和规定,这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最后,根据各项实施条例或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分别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对税收工作的某些具体问题以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的形式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具体税收政策、征管规定、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则、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规则等,作为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第四个层次。总之,健全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是做到有法可依的前提。

——确认税务机关是税务行政执法的唯一合法主体。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严肃的法定性、组织性、规范性、程序性,而税务机关有着严密的组织机构,其执法活动的依据是国家法律,在税收征管中不仅能完成税收征收任务,还能依法对纳税活动进行检查核实,既防止应纳税款的流失,有效防范和打击涉税犯罪行为,又能有效地规范税务机关自身的税务行政执法活动,防止发生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案调查、立案查处等,税务机关的特性和程序是其他任何部门机关无法取代的。

——建立健全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为国家组织收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依法治税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要做到这一切,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不可缺少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要坚持整体原则、协调原则和综合原则。税收司法保障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公检法机关既要分工协作又要相互配合制约,既各司其职又统一运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整体保障作用;公检法机关要与税务机关协调一致,在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内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促进协税护税网络的形成;税收司法保障体系要不断完善现有体制,建立高效的体制和制度,提高执法力度。条件成熟时,要建立独立的税务警察机构强化税收执法水平,成立税务审判机构提高税收司法水平,把工商、金融、公安、房管土地等部门对税务部门执行公务的支持与配合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强化税务行政执法制约机制,全国实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衡量税收执法水平的量化指标体系。要明确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要有严密、科学、易于操作的执法程序,保证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和效率化,建立合理、有效的税收执法体系。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执法责任制的总体思路和框架,省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内容。依法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哪些法律规范的实施行使权力、承担哪些义务、负有哪些责任,这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关键。同时通过衡量税收执法水平的高低来考核税收征管质量,整体评估税收执法水平。其量化指标主要有:涉税文件合法率、税收执法正确率、税款入库及时率、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等。

——建立完善税收服务体系。切实搞好税收法规和宣传的解释,让纳税人明白纳税;充分维护纳税人权益;努力提高征税人自身素质和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建立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为此,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税收服务组织机构,使其在人员、组织、经费等各方面保持相对独立;完善和规范税收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把优化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中。

——利用非对称信息理论强化税收征管。非对称信息理论认为,零边际税率是政府获得最大收入的唯一办法,最佳税率的确定取决于政府公平性与效率性两个目标的选择;任何一种制度安排要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上面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下面的对策。将这一理论应用到我国的征管实践,就是要尽量选择适度的税率以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既有利于政府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又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税收征管机制设计时既要充分诱导纳税人能反映真实的税源信息,又要使税务人员提高征管的效率,充分发挥其积极性;税收处罚机制的设计要尽量加大偷逃税的成本,以遏制和减少偷逃税的违法犯罪。

税收治理效能篇(8)

(一)地税收入打破窘境完成升位目的

2009年,我们面对延续多年税收高速增进、金融危机、政策性减收、震灾冲击等史无前例的坚苦和一月份当地税收负增进38.16%、全省倒数第二的场面。在2月召开的全市地税任务会议上,我们宣布了“攻坚克难,决战2009,竭尽全力做好本年各项地税任务”的召唤,把全年确定为攻果断战年,要求系统上下把思维一致到省局、市委、市当局决议计划和任务摆设上来,一致到市指导“跑起来干事,跳起来摸高,飞起来跨越”的要求上来,月月都是攻坚月,天天都打攻坚战,增强组织指导,加大催促审核力度,施行绩效治理,按月审核,按季传递,奖惩挂钩,敏捷扭负为正,顺畅完成了“开门红”、“双过半”,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目的。全年组织当地各项收入184668万元,完成省局方案的114.13%,同比增进30.72%,净增43401万元,提早40天完成了省局年头下达的税收义务,收入增量超越了2003年全市地税收入总量;收入总量一举逾越自贡,上升到全省21个市(州)的第11位,增进速度超越全省均匀程度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除重灾市州外,居全省第3位。个中,完成省级税收收入44550万元,占斗争目的的113.68%,同比增进31.58%,增收10691万元;完成市县级财务普通预算收入111088万元,完成目的审核义务的119%,同比增进32.95%,增收27532万元,完成市级财务普通预算收入27431万元,完成目的审核义务的126%,同比增进41.19%,增收8003万元。

仁寿地税局在年头严峻负增进的状况下,立异行动,勇敢打破,领先扭负转正,全年地税收入完成高速增进,为全市地税收入方案的具体完成作出了严重奉献。市局直属单元尤其是二分局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圆满完成了屡次追加的市本级收入方案。东坡、彭山、青神、洪雅等税源相对严重的区县,变压力为动力,攻坚克难,超凡起劲,最终顺畅完成了预定目的,成果也值得充沛一定。

全市地税收入的高速增进,获得了市指导的高度一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到市局观察指出:近几年,地税收入一直坚持高速增进,为经济开展和社会不变作出了很大奉献;本年,在面临金融危机冲击和政策性减收影响,全市财税任务面对史无前例坚苦的状况下,地税收入依然完成了疾速增进,成果凸起,来之不易,地税景色这边独好。这些成果,是经济开展效果的集中表现,是地税局指导班子连合拼搏、刚强有力的详细表现,更是广阔地税干部勤劳任务、忘我贡献的真实表现,感激全市地税系统做出的奉献。

(二)步队形象进一步提拔

全市地税系统“四守”“八讲八加强”“六种才能建立”的地税步队建立主线和“五重一带头”的党风廉政建立思绪,“五抓”强步队,树形象。一抓班子建立,展开创“四好班子”运动,班子的凝集力、战役力不时提拔,市局班子延续六年坚持了“四好”班子称号。二抓培训教育,年内展开各类培训16期,培训干部1200余人次,组织全市地税稽察人员参与了全国稽察营业品级测验,获得了合格率全省第2名、均匀成果全省第4名的好成果。三抓政流行风和党风廉政建立,做到了“七个到位”:党组注重,指导带头,责任落实到位;制订办法,筑牢防地,宣布道育到位;完美准则,强根固本,泉源管理到位;惩防并举,职责落实,系统建立到位;变革立异,进步效能,作风整理到位;抓住重点,标准运转,监视反省到位;严厉规律,纯真步队,案件查处到位。在民主评断政流行风运动中,我局名列第三,在法律部分中名列第二。四抓思维政治任务。召开了全系统第五届思维政治任务会议,总结了经历,探究了新办法。五抓文明创立运动。市局取得“第四届全国精力文明建立任务进步前辈单元”、“省级园林式单元”、“市级城乡情况综合管理进机关运动进步前辈单元”等声誉称号,全市地税系统4个省级文明单元、4个省级卫生单元、23个市级文明单元和市级文明行业经过了复检验收。

(三)数据大集中具体提拔征管科技含量

全市地税系总共投入经费1000余万元,收购了500余台核算机和一批路由器、防火墙、交流机、收集版杀毒软件等收集设备,完成了机房收集革新,晋级了衔接省、市、县、所四级的通讯线路,清收欠税5000余万元。8月3日,全市地税系统成功完成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全年上线户数2.8万户,进一步摸清了税源,加速了地税征管信息化建立措施,提拔了征管科技含量,为优化征税效劳供应了优越的平台。

(四)凸起项目抓征管成为年度组收任务最亮点

具体履行“人跟项目走,税跟进度走”的工程项目税收控管机制,分户设立项目税收控管专卷,义务分化到所,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审核到月。全市对500多个工程项目施行专人跟踪治理,共入库修建业营业税22755万元,同比增进94.99%,增收11085万元,占全市地税税收增量的四分之一,为地税收入义务的完成发扬了严重效果。

(五)抓所得税根底治理迈出坚实措施

市局在丹棱进行了所得税根底材料治理任务试点,试行了“在底层税务所树立‘一户一档’分户、分类治理材料,还在局、所两级树立便于治理的‘簿、表、册、台账’”的治理方法,对推进所得税科学化、标准化、精密化、动态化治理迈出了坚实措施,获得了初步成效。

(六)“双年”运动有用进步地税行政治理程度

展开“廉政规律执行年”运动。要求严厉执行政治规律、人事规律、财生意律、税收规律、任务规律和维稳规律等六大规律,对违背各项廉政规律的人和事,果断予以查处,做到违背一同,查处一同,执行一同。全年诫勉说话23人次,停职反省1人次。

展开“节俭节省年”运动。做到了“五压五保”:压机关,保底层;压普通,珍重点;压开支,保运转;压建筑,保民生;压调查,保不变。市局全年车辆运转费同比下降15%,会议费、培训费、公事招待费同比均下降20%,高于国度税务总局规则的紧缩规范。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单元各项费用紧缩目标均到达了市局规则规范。

(七)优化效劳运动充沛彰显地税形象

增强办税窗口建立,真正完成“一条龙”效劳。制订了《四川省市当地税务局增强机关行政效能建立任务施行定见》,完美了各项行政效能建立准则,将第一、二直属分局征收大厅与市局行政答应科合署办公构成了市政务中间地税办税效劳厅,投资100多万元完美办税大厅硬件设备,设置效劳窗口13个,依照“政治本质高、职业品德好、营业才能强、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政策解读才能和政务礼节程度”的规范,选拔了21名优异税务干部到大厅任务,将悉数4项行政答应、9项行政审批、3项行政效劳任务和市级1000余户征税人及新开业的市本级当地税收征税人的当地税收征收悉数入驻市政务中间地税效劳大厅直接手理,完美了效劳功用装备,在全省领先完成了“一窗式”效劳、“一站式”审批、“一条龙”处理。全年受理并办结4万余件,征收税款3亿余元,承受税收政策征询1800余人次。即办率和现场办结率100%,群众测评率在98%以上,称心率100%,完成了投诉和无责任差错超时办件“双零”,被市政务中间评为“活动红旗窗口”,并被引荐为全省政务效劳示范窗口。2009年8月,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常务副省长魏宏到市政务中间观察,赐与地税窗口很高的评价。

以展开“六个一”运动为重点,具体优化征税效劳质量。为30000余户征税人制造了一张征税人身份信息卡,履行电子档案治理,完成征税人信息一次性采集,重复运用,永世留存,大大缩短了办税工夫,进步了任务效率;“12366”征税效劳热线通道全年承受征询、投诉、告发312人次,称心率达100%;明察暗访了10个底层税务所,对呈现的不标准行为,进行了限日整改。省局在全省征税效劳明察暗访任务传递中,对我局办税效劳厅建立和12366热线效劳首屈一指赐与了充沛一定。

(八)科学税收观深化地税人心

经过深化展开进修理论科学开展观运动,全市地税系统达到了深化贯彻科学开展观的“四点共识”,构成了推进全市地税事业科学开展的“七个税收观”。

归纳综合起来讲,2009年,我们的任务首要表现为五个“史无前例”:面对的情势之难、窘境涉及面之宽,史无前例;义务之重、重点任务涵盖面之广,史无前例;组收任务抓得之紧、攻坚工夫继续之长,史无前例;动用力气之多、支付起劲之大,史无前例;取得成功之苦、获得成果之好,史无前例。祸乱滔天,方显英雄本性。惟其如斯,我们更感成果的来之不易,更感决战的弥足宝贵,更感成功的乐不可支!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全市地税干部职工整以高尚的敬意!向关怀支撑地税开展的各级党委当局、有关部分和广阔征税人透露表现衷心的感激!向退休老同志及干部职工家眷致以真挚的慰劳!

在总结成果的还,更要注重当时我们任务中依然面对的坚苦和问题。如信息化建立还需向纵深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不少单薄环节,单个当地问题还比拟严峻;征税效劳办法还需进一步落实,效劳质效还需进一步提拔;全系统专业化、高本质复合型人才较匮乏;干部培训任务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要在往后任务中逐渐出力加以处理。

二、认清情势,坚决决心,乘势而上加快开展

本年是施行“十一五”规划的最终一年,也是承接“十二五”规划的要害一年。提速增效、加速开展,是市委确定的全市经济任务基调;鼎力组织收入保增进,落实构造性减税保开展,进步效劳质量促调和,是总局对当时税收任务的总体摆设。做好本年地税任务,必需精确研判当时及往后一段工夫我们所面对的情势,坚持清醒思想和全年决战的态势,迎难而上,顺势而为,扬长避短,发奋有为。

(一)准确掌握情势,坚决做好本年地税任务的决心

晦气要素。就当时景遇剖析,本年是经济情势非常复杂的一年,不确定性、不不变性要素依然较多:受微观调控政策影响,作为我市主要支柱税源的房地财产开展态势有待察看,这将在很大水平上影响全市地税收入的走势;实体经济质量还不是很高,企业利润完成大幅增进的场面尚未构成,拉动消费政策存在滞后效应,完成税收的才能还不是很强;上一年收入高增进一次性要素较多,基数举高而时机税源相对削减等要素都必定综合反映到地税任务上,对本年全市地税任务情势发生多重影响。因而,本年各项任务义务依然艰难,需求支付的起劲不会小于上一年。

有利要素。做好本年地税任务,我们拥有诸多有利要素:从微观经济情势看,中心经济任务会议曾经明白,持续坚持微观经济政策的延续性和不变性,持续施行积极的财务政策和适度宽松的钱币政策,在此形式下,我市经济年前曾经完成了触底上升,目前开端进入开展动能释放期,经济疾速向好必定带来税收的利好,值得充沛等待。从税制转变对收入的影响看,经由上一年的艰辛起劲,一些构造性减税政策形成的减收要素逐渐消化,本年国度持续出台地税减收政策的能够性不大。本年起,小我住房让渡营业税征免时限恢复至5年,年内还有望完美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方法,进行资本税准则变革,一致表里资企业和小我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新的政策性增进要素。从我市经济建立行动看,市委、市当局把2010年确定为“提速增效、加速开展”之年,将掀起财产园区建立、非凡效益农业基地建立、旅行目标地建立和会节经济、交通建立、城镇建立、承接财产转移六个飞腾,全市GDP将确保增进12%,力争增进14%;确保全年投资同口径增进20%,力争增进30%,成绵乐城际铁路、成昆复线、成自泸高速、雅眉乐高速、遂资眉高速还建立,全市交通建立投资将打破50亿元;城区将摆开跨江东进序幕,集中开拓东坡岛和南片区,完美西岸,启动东岸根底设备建立,五个县城将新增建成区面积4平方公里,还,要建立一批重点集镇,全年城镇建立将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将确保260亿元,力争打破300亿元。这些要素,将带来宏大的当地税源增进。从征管要素看,全市上一年就完成了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将有力推进征管标准化、科学化和精密化程度的提拔;本年,全阛阓中精神展开“税收治理质量年”建立,必将有用改善征管单薄环节,梗塞征管破绽,为地税收入的增进供应强力保证。

总之,本年全市当地税收任务时机与应战并存,时机大于应战。

(二)明白收入目的,狠抓任务落实

做好本年地税任务具有非凡的主要意义。对此,全市地税系统务必深入看法,实在将地税任务自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开展大局中,充沛发扬税收在促进财产构造晋级、优化资本装备、优化经济开展方法方面的效果,在效劳大局中定位,在促进开展中出力,不时进步效劳经济社会开展大局的认识和才能。

2010年全市地税任务的总体要求:深化贯彻全省地税任务会议和市委经济任务会议精力,“以科学开展观为统率,以组织收入为中间,以质量治理为重点,以效能建立为抓手,以信息技能为依托”的任务思绪,鼎力弘扬四川地税精力,出力推进步队和党风廉政建立,起劲提拔效劳质量和程度,全力完成各项任务目的,奋力推进地税事业再立异辉煌,为我市经济提速增效、加速开展做出更大奉献。

省、市下达了本年地税收入方案,市委、市当局按增进不低于24%的目标下达我局本年财务普通预算收入方案。为此,市局经由重复测算、研讨,充沛思索了各地税源情况、征管情况、区情县情等各方面要素,经由综合均衡,分化下达了各单元本年的收入方案。

这个方案不算轻松,但也绝非高不成及。只需我们依照省局“三项并举”的要求,依照市委、市当局提速增效、加速开展的任务摆设,连合拼搏,狠抓落实,就必然可以霸占各类困难险阻,攫取本年任务的具体成功。

在此,我要特殊强调一下抓落实的主要性。落实是决议计划的生命,也是决议计划的目标。不抓落实,一切目的都是空口说,一切摆设都是空文。狠抓落实是地税事业完成科学开展、加速开展、又好又快开展的必定要求,更是我们历来做好任务的主要法宝。我们任务中获得的每项成果,无一不是狠抓落实的后果。只要经过抓落实,才干使思绪变为理论、目的变为实际;才干经过落实的每一级阶梯,进步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看法程度和实践任务才能。我们必需把抓落实作为一种政治质量、一种职业品德、一种任务程度和一种规律要求来对待,依照市局“八个抓落实”的要求,真正把本年的各项任务义务一项一项地落实到位。

三、深化变革,强征细管,具体完成各项任务目的

(一)具体展开“税收治理质量年”建立,进一步进步治理质量和程度

市局决议,把本年确定为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治理质量年”。系统上下要环绕进步治理质量,研讨新情势,接纳新行动,处理新问题,夯实根底,提质增效,把全市地税征管程度进步到一个新境界。

加大指导力度,施行绩效治理。市局将成立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治理质量建立指导小组,制订“税收治理质量年”运动施行定见,经过改良目的治理考评系统、征管质效评价机制、评价系统、督查方法、问责机制和鼓励机制,对各单元征管质效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审核,具体履行绩效治理,并将税收治理质量考评状况归入目的治理和干部年度审核。对税收治理质量差的单元,对其指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厉问责。

加大征管力度,施行依法治理。要依法治税,具体展开管户清算,发现漏征漏管户,实时归入日管,有用处理在自管户上漏征漏管的掉位问题。要深化展开法律反省、征管质量反省,有用处理征管不到位问题。要加大与工商、国税等部分的协作力度,实在做好国、地税共管户的当地税收治理,有用处理共管户征管的缺位问题。深化展开“五五”普法和法制培训。做好标准性文件评价,进步税收标准性文件制订质量。完美行政复议应诉准则,探究复议任务信息化路子,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挂牌明示。落实税收法律责任制,展开严重税务处分案件立案和法律檀卷评查,完美严重案件集体审理方法,有用强化法律监视。积极展开税务行政审修改革任务专项反省,完美审批流程,不时提拔行政审批项目治理程度。

加大税源税基监控力度,施行精密治理。要强化剖析和猜测的才能,树立税收景气指数目标,科学判别税收增进的趋向,紧紧掌握组织收入的自动权。要按期展开税源查询,第一工夫把握第一手材料,精确掌握税源转变状况。要依据税源转变,实时研讨接纳实在可行的征管方法,施行动态治理,提拔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究有用的税基控管方法。

加大项目控管力度,施行专人治理。要“人跟项目走,税跟进度走”的工程项目税收控管机制,持续展开严重项目、重点税源的计算剖析,增强项目全程责任治理,连系工程进度和施工状况,合时、动态地进行综合剖析,确定专人管税,确保税款实时足额征管到位。

加大房地财产税收征管力度,施行“一体化”治理。各地要以进一步深化房地财产税收“一体化”治理为契机,研讨合理调整征管机构职责,整合征管机构和征管力气,科学确定税源治理岗亭,施行专业治理。

加大清欠力度,施行跟踪治理。要合时进行税收清(结)算,避免税款迟滞,确保税款实时足额入库。要加大欠税的清查、追缴力度,力争收尽陈欠。要加大税收的跟踪治理力度,加大税款催缴、清收力度,避免新增欠税发作。

加大稽察力度,施行阳光治理。要实在增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地税稽察,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严峻袭击涉税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税收专项反省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仔细完成协查、交办案件查处义务,注重查办告发案件。稳固袭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奋斗效果,完美与公安、国税部分联络准则,树立长效任务机制。增强稽察任务审核,实在进步稽察效率。要经过稽察,曝光一批严峻违背税收司法律例的征税户,对渎职掉责的有关地税指导、直接责任人员要严厉问责,把能够存在的暗箱操作、暗箱治理表露在青天白日之下。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分要加大对稽察表露出来的违纪违规人员的问责查处力度,毫不姑息手软。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施行通明治理。要多条理、多渠道、多方式展开税收宣传和地税政务信息公开。紧贴民生,紧贴征税人,拓展宣传渠道,立异宣传方法,扎实做好第19个税收宣传月运动。做好日常税收宣传,尤其要做好新的税收政策、律例的宣传,力争在第一工夫把最新的政策信息传递给征税人,不时进步税收的服从度。要在稳固政务信息公开效果的根底上,出力研讨网上政务公开,真正把收集转化为地税机关切近民生、切近征税人的桥梁和纽带。

加大信息化建立力度,施行科技治理。要加速信息化建立和信息运用力度,进一步深化征管数据省级集中上线,提拔现有中心系统的处置才能,完美运维保证系统。要做好金税工程(三期)的预备任务,合时展开收集申报和税库银联网试点。要实时、完好和精确的准则,强化信息的综合剖析应用,促进税源治理的不时深化。要实在抓好单项营业系统使用,提拔信息管税的效能。信息管税是征管科学化的必经之路,要打破单个企业税源治理,构成行业税源治理;打破征管单个环节治理,构成各个环节全程治理;打破大企业治理的单薄点,构成深度化的大型企业税收治理。

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施行民生治理。本年国度将逐渐履行的税制变革办法,触及多个当地税种,各地要留意实时、精确把握国度政策的导向,做好政策实施前的调研和根底数据测算任务,科学评价政策效应,做到心中稀有。要结实树立税收存眷民生、效劳民生的观念,持续用好支撑灾后重建、促进就业等优惠政策,实在减轻企业和居民担负,效劳民生改善,助推经济社会加速开展。执行好统筹城乡开展、推进新兴财产、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开展、支撑自立立异等税收优惠政策,鼎力促进财产构造调整和开展方法改变。

(二)步队建立主线,进一步提拔地税形象

全市地税系统要一直地税步队建立主线,以报酬本,强化班子步队建立,打造进修型机关和进修型步队,培育培养一多量专业型、复合型的地税人才,不时推进人才兴税工程。

狠抓指导班子建立。要依照“四个特殊”的要求,以进步指导才能为重点,树立促进科学开展的指导班子和指导步队审核评价机制,加大对审核评价后果的运用力度,对不堪任、不称职的指导干部要监视调整。经过巡视反省任务,强化对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的监视。持续展开干部交流,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探究干部职务和职级并行准则,逐渐构建起有利于构造优化的干部治理形式。抓好各级“四好”班子建立。

狠抓干部治理。要依照“凡进必考,择优登科”的准则,加大公事员测验录用力度,充分干军队伍。依照省局一致摆设,科学合理地调整底层征管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标准机构本能机能,确保机构变革顺畅完成。完美工资准则变革后续任务,进一步标准公事员津补助。积极稳妥地组织施行系统事业单元岗亭设置治理任务,执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准则。以才能建立为中心,凸起针对性,抓好指导干部、底层干部和营业主干培训,增强对戎行改行干部、新录用公事员和接纳政策性人员的培训,进步培训条理,延伸工夫,不时提拔培训结果。树立各类人才库,推进系统人才资本优化装备。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涯待遇,充沛发扬老干部的积极效果。

狠抓文明创立任务。要进一步做好地税文明建立,提拔地税文明品牌,以优异的地税文明凝集人心,鼓舞士气。要进一步加大文明创立力度,稳固创立成果,争夺新的声誉,为争创国度级文明单元而起劲斗争。

狠抓党建任务。要深化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机关党建任务会议精力,落实党建任务责任制,完美相关方法,不时加强底层党组织的战役碉堡效果。要增强政治进修和教育培训,具体提拔党员政管理论素养。充沛发扬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效果,丰厚职工文明生涯,营建连合向上、文明调和的气氛。

(三)“五重一带头”思绪,实在抓好党风廉政建立

仔细落实地税系统惩防系统建立任务五年规划和责任分工,严厉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持续展开党风廉政教育,党组首要担任人每年应讲一次廉政党课,纪检组长每年应作一次反腐倡廉情势申报。推进准则建立,强化对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科学决议计划、税务稽察法律权、税收征管行为和税收治理员的监视治理。连系机构变革,在各级地税机关直属分局(税务所)、稽察局展开内节制度建立试点。标准案件反省任务准则。展开税收法律监察和内部审计、专项反省,增强对“两权”运转重点岗亭和要害环节的监视,对干部选拔、转任,做到先审后提,先审后离。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违纪案件,对表露出的治理破绽,实时建章立制,从泉源上预防和遏制糜烂的发作。

(四)政流行风建立和行政效能建立,进一步进步涉税效劳质量

出力加强征税效劳实效。要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和法定效劳的理念,把“始于征税人需求,基于征税人称心,终于征税人服从”作为我们一直不渝的追求,高度注重征税效劳任务。积极推进征税效劳体系体例、机制和准则立异,树立健全征税效劳系统。增强办税效劳厅标准化建立,一致内部标识。进一步提拔网站功用,落实征询效劳机制,制订12366热线的运转标准,进步征询事项办结率,实时呼应和知足征税人的正当需求。

出力推进政流行风建立。民主评断政流行风是查验行政效能、法律程度和效劳质量的有用方式,各地要依照省局、市局制订的方案,组织政流行风评断员明察暗访,增强对征税效劳、行风建立的监视反省。纠建并举,综合管理,处理损害群众好处的凸起问题,以扎扎实实的任务成效立信于民、树形于民。

出力深化行政效能建立。稳固近年来全市地税行政效能建立获得的成果,深化各区县地税局机关和底层税务所效能建立,各单元要研讨、落实进一步提拔行政效能的方法。

税收治理效能篇(9)

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保护纳税人权利的理论依据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制定制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关注人的工作和生活,对人以外的事物注入人性化的精神和理念,给予人性化的思考和关注,从而调动人的一切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一切积极的力量,不断推进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参与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体现人本管理的最高层次。税收分配实质上涉及国家与纳税人间的互动过程,而纳税人与税收征管者都是税收活动中最重要的人的因素。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树立纳税人为本的税法理念,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创造出公平的纳税环境,同时激发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热情,纳税人权益方可得到真正的保障。因此,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充分优质的服务就可确保纳税人准确、高效地依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使纳税人享受良好的纳税服务,这是作为与国家处于平等主体地位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纳税人创造税源的根本动力,也是保障纳税人权利的理论基础。

二、税法核心价值要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

(一)税法的核心价值

税法的核心价值是实现法制、公平与效率。在现代法治国家,只有当税法符合宪法价值秩序下的正义要求时,才具有正当化基础。因此,税收正义是宪法层面的基本原则,它规范征税机关的行为,保障广大纳税人的权利,追求公平与法制,同时实现效率,这就是税法的核心价值和最高精神。它伴随着社会发展,演绎着人类的创造与奉献,体现出税收文明。因为税收正义将公平与法制放在第一位的,以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效率提高。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专门论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一词在报告中出现六十多次,并强调民主与法制不可分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公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与法制建设对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通过税收立宪则是建立一套合乎正义价值的税收法律体系,而这个体系应是税收法治、公平与效率的实现,也是保障广大纳税人权利实现的法治体现,税法的核心价值也就体现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发展”,核心价值“以人为本”与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意义所在。

(二)公平与效率的科学发展

公平与效率要求税收法治文明,科学发展。19世纪末,公平、效率与管理原则成为西方财税学界普遍接受的税法制度原则。公共选择学派对税制优化问题的研究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基础之上的,认为最优税制就是参与公共选择的人至少在理论上一致赞同的税制,一致赞同的程度越高,税收就越有效率,就越具有公平性。公共选择学派认为,这种能得到一致选择的税制是能对政府的支出水平进行限制、并使其保持在一定规模上的税制。因为合理的税制有利于征集到适度规模的税收收入,并使税务部门有能力承担征管任务;还可减轻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和税收法制监督,使政府税务部门与纳税人间形成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而最终有利于税收公平和效率的提高。从提升税法遵从度的需要考虑,税收征纳双方既存在博弈,又存在心理契约。博弈论认为,人是理性的,人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人们在交往中有冲突,行为互相影响,其信息不对称。心理契约理论认为,人们互相交换的越是公平与效率、报酬越多,越有可能产生互惠的义务并以此来引导以后的交换、公平和守信,进而提升效率;而人们越是违反交换关系中的互惠制度和义务,被危害利益者就越有可能成为消极抵制互惠规范的违背者,并可能以不理智或不合规范的行为制裁对方,这便产生了双方的互不公平并且效率低下,双方不能和谐,触发将来的不合作或违规。因此,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是:依照法制合理治税,同时从“纳税遵从”上升到“合作遵从”并实现法治文明、公平与效率。 转贴于

三、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对策

(一)建立科学适用的税收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成宝塔形,税收立法有行政化特征。而税收行政文件是否属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尚有争议。我国税收制度按主体、性质、程序、效力等分为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行政制度。显然,按照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行政制度是不能作为执法依据的。税收法定主义的核心价值在于取得社会成员或其代表的同意,从而使课税具有合法性的装置,即税收立宪。而税收立宪的核心在于控制国家征税权,即国家征税权来源于人民的同意或授予,税收的用途在于保障人民利益,权力保障构成对国家征税权的宪法限制。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就是以宪法为征税权的运行所设定的建制原则,任何违反建制原则的税收立法,均应接受违宪审查,以确保宪法对国家征税权的绝对支配地位。从法学视角的“税收债务关系说”看,则把税收法律关系定性为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税收乃是公民对国家所承担的“公法上的债务”,强调国家与公民地位的对等,行政机关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不享有优越地位。我国现行税法中有关明确规定纳税人实体权利、程序权利和救济权利的内容相对缺位,这无疑使税法制度缺少了科学性和实用性,使纳税服务缺少了法律依据。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无论是纳税服务政策、措施,还是纳税服务手段、程序都要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而且要有“适合的良法”可依,方可建立科学适用、文明法治、公平效率的税收环境和税收制度,从而保护纳税人权益。

(二)完善税收立宪,使纳税人权利受到宪法的切实保障

宪政是以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为基本内容,使体现法制精神的宪法在国家的实际生活中充分实施所形成的现实的民主政治体制。宪政制度在税收领域的实践就是税收立宪,其核心内容就是国家征税权利受到宪法的有效控制,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的切实保障。

1,制定《税收基本法》应体现依宪治税精神。应尽快将制定税法通则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议程、放在突出位置。只有尽快制定和出台一部《税收基本法》,将治税原则、指导思想、适用范围、税法要素、税制结构、税收管辖权、税收管理体制及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做出集中、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以总揽和协调税收法律制度的全局,弥补各税种单行规定的欠缺与漏洞,使税法的权威和法律效率提升,从而形成统一的科学的治税环境和税收执法环境。

世界上不少国家以不同形式的立法保护纳税人权利,形成法案,具有宪法的性质,一切立法都不得与此相抵触。西方国家税务机关把为纳税人提供满意的涉税服务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将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上升到宪法性权利保护的高度,从当前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也是我国非常值得借鉴的。我国税收基本法在规定基本税收制度的同时,可以设专章全面地规定纳税人应享有的一系列基本权利。

2,完善与优化《税收征管法》。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纳税人权利做出集中、统一的规定,有关纳税人权利的规定散见于宪法及相关法律之中,如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纳税人权利虽然有一些直接或间接的规定,但一般来说,纳税人对此很难把握,自我保护意识也较弱。完善《税收征管法》,目标是使之成为真正的税收程序基本法,将税收程序立法内容升格为税收法律;明确保护纳税人权利中的程序性法律规定;遵循保护纳税人权利原则,完善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性规定;实现税收计划由行政化向法治化的彻底转变。

(三)营造依法治税、合作遵从的税收环境

税务机关工作者要在税收执法领域规范操作、公正严明执法,这是对纳税人最有效的服务。通过学习型组织团队训练,提升税务人员综合素质,转变税务人员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而纳税人只承担义务,较少享受权利的思维定式,在实践中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益,把税收管理的重点真正转移到纳税服务上来;倡导纳税人诚信、尊重与合作的税收遵从理念,使“纳税遵从”提升为“合作遵从”,使税收事业真正公平、效率、法治、透明、公开,税务官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之下依法治税的同时,以维护纳税人权益为己任并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和纳税服务的各个环节,把管理、服务、法治、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营造出良好的税收环境,使税源的动力源泉得到科学保障。

税收治理效能篇(10)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完善税收理念

1.在税制设计方面,科学税收观下的税制安排要全面落实“公平效率观”,在突出效率优先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既要适应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与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内在要求,不损害微观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能动作用,又要充分考虑国家履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职能所必需的收入规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支持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在两者协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满足社会福利,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在税收实践方面,科学税收观下的税收工作应在“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正确处理好两个层面上的服务关系:一是国家对税务部门的服务保障关系。二是税务部门对社会和纳税人的服务管理关系。

3.在工作绩效评估方面,科学税收观下的税收工作必须脱离长期以来主要以政治职能为实质目标取向的收入计划考核机制,要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税务机关的税收努力程度,建立一套涵盖经济职能、社会职能与政治职能履行情况的多元化综合绩效评估体系,以为实施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治、经济奖惩机制提供现实依据。

二、树立税收经济观,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改进民生提供财力保障

1.要牢牢抓住税收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树立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税收的社会属性要求税务机关正确把握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树立税收经济观。我们要善于从经济的视角研究税收,建立科学、稳定的收入保障机制,使税收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又要注重从税收的角度研究经济,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2.要认真做好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和贡献率,把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

3.更加强调依法治税,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税收是法治经济下的税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要求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这一本质特征要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时,必须遵循法治的要求。税收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强调依法纳税和忽视依法征税不协调。二是执法素质低与执法要求高的不协调。三是税法的严肃性与执法的可操作性不协调。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法治理念没有真正形成,社会纳税遵从度不高,法治制度还不够规范科学,法治手段还不够严密高效,法治监督在维护税法刚性过程中存在缺位现象。

三、树立科学的税收政策执行观,注重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保增长、促创业、惠民生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1.继续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建立更加公平、科学、法制化的税制体系。

2.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税收调整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增强抗风险、求创新的发展信心和发展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应对挑战,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为努力实现“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宏观调控目标、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强大动力。

四、树立税收服务观,进一步优化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系统的、综合的、整体的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1.更新税收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理念,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在不违反税收法律的前提下,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衡量纳税服务工作的标准。

2.优化税收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税收宣传在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等方式,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特别是2008年第4季度以来新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增强税收政策和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帮助纳税人全面掌握和用好用足各项税收政策,充分释放税收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效应,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1)通过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清理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同时要严格实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强化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监督、制约和规范,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确保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和公正,保护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纳税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需要,按照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统一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

(3)优化服务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纳税服务的相关制度,完善配套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优化税收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方法,认真落实税收服务承诺,取信于纳税人,取信于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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