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相关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3 09:25:28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1)

我国养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框架,未达成全国统一,覆盖范围也具有极大的局限性。而随着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出台,我国正式确立了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在实施初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收支平衡问题,个人账户越老越多得被挪用于填补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缺口。现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暴露出巨大问题,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也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本文从委托理论视角对当前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进行研究,并提出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调整与改革策略。

一、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分析

当前国际上常见的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主要包括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制以及部分积累制,不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均需要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同的筹资模式所遵循的平衡原则也有所差异,分别包括横向平衡原则与纵向平衡原则两种。下面将分别对不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进行阐释与分析。

(一)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模式是指,以一段时期内在职职工的养老金缴费来支付已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现付现付制是在横向收支平衡原则的基础所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其具体做法为:首先根据社会收入水平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然后对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数额进行预测,根据支出情况确定养老金的缴纳标准,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渠道可以是职工与企业的缴费,也可以政府税收。

与其他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相比,现收现付制具有更为灵活的费率,社会供给能力强,也有效规避了养老基金的投资风险,代际分配功能较强;其次,现收现付制建立初期具有较低的收费率,这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快速建立与普及;另外,现收现付制避免了巨额积累所带来的养老金贬值风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收现付制难以应对养老金快速增长的情况,如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所带来的养老金急剧增长,从而造成了巨大的收支缺口。养老保险金现收现付制的实现是基于收入在代际与代内的再分配,体现出一定的共济性,但是共济性的程度则受到筹资与收益发放方式的直接影响。

(二)完全积累制

养老保险筹资的完全积累制是建立在纵向平衡原则基础上的筹资模式,在完全积累制中,养老基金管理者需要对未来的养老金发送进行准确的预测,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当前的养老保险金收费率,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将收入的一部分缴入养老保险基金中,并由专门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运营与投资活动,从而使职工的退休之后能够获得基金缴纳本金加收益的养老金回报。在养老保险完全积累筹资模式下,往往会采用规定缴费制,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将为个人建立独立的账户,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主要由以往的缴费记录以及养老基金收益情况来确定。

与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相比,采用规定缴费制的完全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将不再考虑代际分配的问题,完全积累制实际是将企业职工工作期间的部分收入转移至退休之后发送,并获取一定数额的养老基金收益,因此可以将完全积累制筹资模式理解为当前工资的延迟发放。在完全积累制筹资模式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者将能够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避免养老金收支严重失衡的问题;但是完全积累制所积累的巨额养老基金极易受到通货膨胀等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对养老基金运营水平的要求较高。实施完全积累制最大的困难在于养老基金的预期收支平衡,养老金发放标准的影响因素众多,因而难以做到科学有效的长期预测,这也是阻碍完全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广泛推广的主要原因。

(三)部分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是在横向平衡原则的基础上所建立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该模式将综合考虑当前的养老金支付需求以及养老金储备基金,所收取的养老基金将在支付当前养老金的同时,也将分出一部分存入储备基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需求。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吸纳了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优点,也解决了两者的问题,该筹资模式能够实现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基金积累率可以进行灵活调整,避免了基金的贬值风险,可以将其视为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过渡阶段。从理论的角度来看,部分积累制的优势极为明显,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基金积累与养老金收取的比重很难确定,科学的基金积累率应该既能够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还能够有效规避各类金融风险,从而实现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平稳过渡。正是由于养老金积累率确定的困难,部分积累制虽然一直受到学者的推崇,但是真正应用该筹资模式的国家很少,实际效果有待商榷。

二、委托理论及分析框架

(一)委托理论的产生

委托理论是现代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直接经营权委托给相关的人,并向人支付一定报酬,配以相应管理机制或合同约束,从而对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约束与激励,最终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委托关系表现为股份公司中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它可以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甚至企业的管理层次中。

(二)委托关系的特征

与其他的合作关系相比,委托关系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与人之间是通过显性契约或隐性契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契约的出现也将明确规定委托人与人的权责分配。其次,委托关系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需要向人支付报酬,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而人则需要努力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委托关系中的契约往往是不完备的,契约的制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对于某些细节的规定往往存在疏漏,有些契约所规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委托双方的欺骗行为。

三、我国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委托机制分析

我国现有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是按企业职工缴费工资11%的数额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其他缴费将由企业缴纳,企业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个人缴费比重应不断提升,而企业的缴费比重应逐步下降;职工缴费超过15年的,在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年;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将为省、市、自治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职工,在退休后将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的存款。根据对现有养老保险金体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金是采用统账结合筹资模式以及规定收益的发放模式,这种统一比率的养老保险计划将为职工提供相同数额的养老金。

在养老保险筹资过程中,养老保险缴费人与养老基金主办人存在着典型的委托关系,以个人缴费与企业缴费相结合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资产将被分离并存放至养老保险受托人处,从而最大化维护养老保险制度内职工的利益。在这样的关系中,养老保险缴费人实际上作为一个受益人的角色出现,而养老保险受托人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以缴费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了保证这种委托关系的顺利实现,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缴费职工以及企业代表担任养老基金的独立理事,从而有效监督受托人对养老基金的筹集与管理行为。政府、企业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养老保险筹资的委托关系进行监督。

四、我国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调整与改革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考验,社会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16%,而到2050年,这个比重将达到26.1%左右,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也给我国带来了严峻的社会养老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已经成为保障我国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关键,而筹资模式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筹资模式的优化与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与否。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统账结合筹资模式,在现有的筹资模式下,养老负担很大,养老基金收支缺口也在不断扩大。要解这一问题,应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将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合并,缩小养老金收支缺口;其次,可以考虑提高在职职工的离退休年龄,从而减少养老金支出。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可以考虑深化改革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探索和逐步推广新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部分积累制能够解决代际收入分配的问题,并且可以适应我国当前迅速变化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与完全积累制相比具有更大的弹性,在推广与实施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

五、结束语

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1997年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近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所面临的收支失衡问题愈加严重。从委托理论的角度分析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可以发现,养老基金受托人需要但是很难考虑代际收入的再分配,并且难以应对我国当前养老金支付量快速增长的情况,这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严重失衡。要解决当前统账结合筹资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应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企业职工的离退休年龄,这也是当前我国已经开始推广的两项政策措施。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现有养老保险筹资中面临的问题,就需要改革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在深化改革基础上,积极探索部分积累制新型筹资模式,从而有效解决我国日趋严峻的社会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1]米红.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的若干问题与对策建议[N].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5):5-11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2)

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把绩效审计的焦点放在基金收入的准确性和基金征缴的完整性上,然而伴随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逐渐增大,基金运营管理中的经济效益性和基金的保值增值性成为审计管理的新问题,只有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制度,对相关问题进行理论探讨,才能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概述

绩效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主要是指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被审计的单位进行综合的审查、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绩效审计建议,促使其进行整顿处理,改善资源的使用效率。养老保险绩效审计不同于一般的财务审计,为了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需要对其进行规范的分类,按照审计活动对象的性质,可以将其划分为政府绩效审计、社会绩效审计和内部绩效审计。

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法定的公共专项基金,目的是为了满足退休人员晚年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还是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不仅决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否顺利运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五部分组成。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绩效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而且还有助于完善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要想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离不开相关法律的保障。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立法,而且还包括绩效审计方面的立法。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力可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审计技术方面和监管机制方面为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实施提供行动纲领。虽然近几年,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方面进行了许多改善,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法律法规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机制的建立。总而言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最终导致不能实现绩效设计的目标。

(二)缺乏专门的审计方法

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包括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会涉及到财务数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绩效设计的准确性,需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由于审计环境相比从前出现了较大的改变,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不能适应现在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增加了绩效审计的取证难度。加上绩效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难以预测的因素,从而增加了绩效审计的不确定性。我国养老保险绩效审计方法的落后不仅增加了审计取证的难度,而且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效率。

(三)缺乏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监管系统

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监管系统可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缺乏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会导致我国的绩效审计工作失去客观性,从而降低绩效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目前,我国没有明确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缺少指导性的文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展,急需建立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审计领域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相关学者没有对这一理论研究形成统一的共识,在实践审计过程中,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仍然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不成熟严重制约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受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影响较大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绩效审计理论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审计部门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理论仍然存在许多偏差,在实践审计的过程中大多仍然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绩效审计的相关方法和具体内容,加上社会公众对绩效审计工作的不认可,严重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监管意识薄弱

养老保险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应该对基金运作的各个环节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目前我国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大都放在保险费和养老金的数目上,缺少对基金运作流程的监督。公众监管意识的薄弱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基金绩效审计监管机制。

四、解决相关问题,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我国基金绩效审计工作提供保障

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人员才能有法可依,也可以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为了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首先要制定并出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法规,规范审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权限,降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最大程度保证基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其次,还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措施,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养老保险的绩效审计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出台相关的执业标准,强化基金绩效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其绩效审计的执业水平。

为了增加审计监管信息的公开性,需要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监管信息公告制度,让社会公众和舆论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我国基金绩效审计监管的影响力。还要建立绩效审计结果公告信息的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力量收集相关的检举信息并开展相关的调查活动。通过回访的方式或者借助媒体向公众汇报绩效审计监管的进程。完善相关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充分的行政权力,使其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惩治基金管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

客观公正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是绩效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和鉴证功能的前提。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评价标准应该遵循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相结合等原则。但是在实际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活动中,不能仅仅依靠绩效评价标准指定绩效评价的方向,而且还应该比较综合相关的变量。目前可以从反应“经济性”标准的指标、反映“效率性”标准的指标、反映“效果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公平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反馈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内部控制标准的指标和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资源

相比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养老保险绩效审计是一种较高形式的审计类型。养老保险绩效审计工作要做到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基金违法违规使用的现象,从而不能独立地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因此,为了使绩效审计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结合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并进一步开展绩效基金绩效审计。通过这种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制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而且还能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及时发现审计过程中不完善的环节,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的基金浪费现象。

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公正性,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基金绩效审计中的辅助功能。建立健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中的内部控制体系,这样有助于及时发现基金运营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基金管理的水平和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基金绩效审计人才培养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在政策、法律法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进行审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养老保险基金不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保障基础,而且也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可以保证基金运作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的保障。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还存在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3)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基金 金融市场 发展 综述

一、引言

随着个人账户基金制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球性大趋势,养老保险基金开始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的机构参与者,深刻地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事实上,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的市场化、金融化特征日益明显,关键之处在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向是为了增进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效应,即通过建立基金积累制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反过来,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又改善养老基金的财务状况,从而使得养老保险体系于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之间呈现出互相促进的关系,目前,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中心议题,成为学者们和经济组织关注的前沿以及热点研究领域。

二、国外的研究

随着大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结构失衡,使得传统的以现收现付制为主的养老保障体系开始出现财政收支失衡、收入分配不公以及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陷入危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开始陆续改革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各国的改革思路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部分或全部引入个人账户基金制。正是个人账户基金制的建立,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成为了可供投资的资本,在金融市场中寻求自身的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不仅解决了自身面临的财务危机,也改善了金融市场的结构和效率,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成为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和制约因素。各国的改革实践,同时也引起了理论界的巨大兴趣与深切关注,这一时期,开始逐渐出现有关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

1980年,美国著名专家博迪(Zvi Bodie)率先提出了养老基金作为稳定退休收入创新计划的理念。1990年,在其经典文献《Pension Funds and Financial Innovation》中分析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金融变革的主要动力,认为美国70年代中期以后产生的对长期固定收入证券的需求来源于养老保险基金。因此他得出结论,认为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演化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需求促使金融创新。

这一期间的研究多以发达国家为主,定性研究居多。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验证二者确实存在着某种相互的关联。但对于这种关联的程度大小,作用机制等问题则没有作答。因此,这一时期的理论还处于萌芽状态。此后,随着各国改革的逐渐深入,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也日益明细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就研究对象来看,即有对发达国家的研究,也有对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市场的研究,还有对他们进行综合比较的研究。研究方法也日趋完善,不少学者开始引入计量经济学模型来帮助定量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1.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布罗梅斯坦(Hans Blommestein,2001)利用交叠世代模型分析了OECD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增长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他认为养老保险基金不仅影响金融市场的大小,而且影响金融市场的结构。正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积极参与促使了发达国家由银行导向型的金融结构向证券导向型的市场结构发展。汤普森(John Thompson,2002)在比较了OECD国家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后,认为那些没有建立基金制养老保险的国家很可能就是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只有当金融市场发展到特定阶段,其中的机构和工具能够为养老保险基金所用时,养老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才会有效。德国学者博尔希 (Axel H.Börsch,2004)认为对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欧洲大陆经济体而言,金融市场对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具有非常强的影响。老龄化的趋势将迫使年轻一代通过自我储蓄来提供将来的养老资金,因此金融市场的规模得以扩大,而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非常重要的媒介体。博迪(Zvi Bodie,2007)在分析了美国的401k计划后,认为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将使资本流动的风险转移;改善套利保值的能力;促进多样化;缓和造假风险,从而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能够比过去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研究。世行专家霍茨曼(Robert Holzmann,1995)就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进行模型分析和实证分析后,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良性互动,但养老基金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和竞争程度的影响仍需进一步研究。沃尔克 (Eduardo Walker,2002) 利用面板数据模型,比较了智利、阿根廷和秘鲁等拉丁美洲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实践。认为养老基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是增加储蓄;二是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推动金融市场一体化;四是减少交易成本,增加证券市场流动性,降低证券价格波动性;五是对金融系统结构及其它市场具有二次效应。罗尔多斯(Jorge E.Roldos,2004)着眼于新兴市场的养老金投资管理问题,认为良好管理下的养老基金推动了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但是本地金融市场对养老保险与日俱增的需求的反应尚不明确,金融市场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均衡现象。瑟奇穆克勒(Sergio L. Schmukler,2008)对智利的养老基金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具体讨论了其投资偏好和投资约束因子,认为养老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是其作用程度的大小是否如大家期望的一般,依然值得商榷。

3.综合比较研究。英国学者戴维斯(E Philip Davis,1995)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养老基金影响金融市场总量与结构、影响金融创新程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他认为养老基金能够强化金融市场中的中长期投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并引致金融结构的改变和金融市场的现代化。世行专家维塔斯(Dimitri Vittas,1996) 在总结了智利和OECD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经验后,认为基金制的养老金制度在促进金融创新和刺激金融市场现代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养老基金对于投资和风险管理的需求促进了美国金融市场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以后,文献明显增多,研究开始取得重大进展。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改革成果,特别是智利的典型例证,使得学者们开始更加关注这些地区,出现了不少针对这些地区的专门研究。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先进的分析方法也开始广泛应用起来,如面板数据模型、交叠世代模型等。这些先进的分析方法,使得学者们能够测度二者关联的程度大小,并分析二者的作用机制等问题。

三、中国的研究

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历史变迁。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自此,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新的制度变迁阶段。随着部分积累制的确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约束的逐渐放宽,养老保险基金开始进入金融市场,影响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内也逐渐开始出现有关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

林义(1993、1995)在国内较早提出金融市场是社会保险基金有效营运的基本制度条件。李绍光(1998)研究了不完全金融市场条件下,养老基金的绩效问题。他通过分析养老基金的经营收益、缴费率和管理成本来衡量养老基金在金融市场中的投资绩效。就养老金进入金融市场、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投资管理及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论述。耿志明(2000)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将养老基金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以系统化研究。他认为成熟的金融市场中投机性较弱,利率波动幅度小,系统风险较小、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这些都为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中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魏加宁(2002)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基金的组合使用应成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发展方向。林义(2005)从制度约束的角度探讨了养老基金与金融市场如何实现良性互动的问题。认为养老基金和金融市场的互动发展中最为关键的约束是嵌入性制度约束,只有当两者嵌入特定的社会制度环境,养老基金与金融市场互动的内在制度性特征才会逐步呈现出来。郑秉文(2006)通过总结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5年的经验,认为智利的金融市场发展历程与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是同步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在智利金融市场的兴起中起到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而要增进养老基金的投资效率,就必须重视建立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伴随着2008年下半年开始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国内的部分学者开始把目光转向金融危机下的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认为金融危机导致的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使得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激增。就我国而言,应该大力培育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非常时期用衍生品来对冲风险,并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四、简评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问题的研究是随着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实践发展起来的。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经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可以适当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论和合理经验。尽管从目前看来,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权威”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论框架,但已有的许多理论成果已经为进一步的研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研究方法的进步,使得学者们能够解释更多的理论问题,新的成果层出不穷。在这一时期,从事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无疑是非常迫切又具有广阔活动领域的工作,他将为整体理论体系的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4)

关键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可行性研究;经济敏感性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源于荷兰的反向抵押贷款的一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投保人、保险人、住房所有权、房使用权、贷款费用、贷款期限、优先偿付、无追索权保护。美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均走在世界前列。按照发行机构分类,美国市场上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三种:1、房产价值转换抵押贷款HECM(Home Equity Conversion Mortgage);2、住房持有者贷款计划(the Home Keeper Program);3、财务自由计划(Financial Freedom)。HECM的发起和实施机构是美国联邦抵押联合会(FNMA);HECM是美国市场上唯一得到联邦政府担保的反向抵押贷款,具体担保机构是由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和联邦住房管理局(FHA)。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理论基础

生命周期理论、保险精算理论和金融资产定价模型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三大理论基础。

随着样本数量的不断增加,实际观察结果与客观存在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将越来越小,这个差异最终将趋于零。也就是说,集合的风险标的越多,风险就越分散,损失发生的概率也就越有规律性和相对稳定性,估计值也会越来越精确。保险机构虽然不能准确把握个别标的随机风险,但只要保险标的数量足够多,就可以将保险标的平均风险视同个别保险标的之预期风险。

在现实操作中,保险机构虽然不能准确估算出办理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具体某位老人的预期余命,但当参加该项业务的老人数量足够多时,他们的寿命分布符合“大数定律”。对于无赎回权的反向住房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贷款期限结束后,房产完全由贷款人处置,可以视同借款人以远期的房产所有权作为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的趸缴保险费,保险机构向其提供养老保险的一项业务,因此对于无赎回权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可以采用保险精算原理进行定价。

(三)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模型:国内外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模型众多。其中Peter Chinloy和Isaac FMegbolugbe构建的支付因子定价模型得到较多关注,该模型中的支付系数包括了利率、通货膨胀率、贷款期限、房地产价格波动率和调整精算系数等。YKTse(1995) 提出的相关参数模拟模型要求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情境下,计算反映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的风险和利润指标。YKTse模型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是计算贷款机构损益两平年金期望值MBA(mean breakeven annuity),第二步是计算出预期利润现值和损失率两个指标。YKTse模型的重要假设包括:未来利率与历史平均利率相等;历史平均房价升值率等于未来房价升值率;用生命表计算平均剩余生命年限;贷款机构在贷款期限结束后4个月才可出售住房资产。Bardhan,Karapand a,and Urosevic (2006)的定价模型在风险中性的情境下,利用欧式看跌期权对抵押贷款保险定价。国内学者研究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定价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介绍并发展 HECM的定价模型;在OliviasMitchell,JohnPiggott (2004)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保险精算定价模型;利用Black-Scholes模型根据无套利均衡理论对有赎回权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进行定价;利率服从Markov链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一般定价模型。

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经济敏感性分析

本研究选择南方Z市的数据,参考Tse,YK(1995)提出的预期损益两平金,计算分析在住房价值和利率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提供的年金水准值及相应的所得替代率。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io)指退休后平均每月可支配金额与退休当时的每月薪资的比例。一般认为维持70%以上所得替代率是老龄人退休后能否维持生活水平之关键。

(一)预期损益两平年金模式的假设

1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的类型为HECM的tenure型产品,期初年(annuity-due),每月等额方式。借款人假定为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2、期初住房价值,按照Z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区户均面积与2010年二手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相乘计算。3、业务开办费并入贷款额度内;销售住房成本率为5%,住房销售价格减去交易成本后的剩余属于贷款机构所得。4、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生效日为1月1日,死亡事件只发生在年中6月30日,死亡后第4个月需偿还贷款。5、基本房价升值率按2000年至2010年10年间Z市每年房价升值率替代。6、基本利率以2000年至2010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样本平均数替代。7、Z市市民寿命以该市2010年统计年鉴数据为准。8、在计算替代率时忽略法定退休社保年金、企业年金以及其它由老年人购买的储蓄型保险带来的年金收入。

三、结论

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很多老年人缺乏足够的养老现金,“以房养老”是重要解决途径之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是其中的一种重要的方式。生命周期理论、保险精算理论和金融资产定价模型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三大理论基础,不仅有可靠的理论基础,并且在实践中已在许多发达国家实施。

在回顾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理论基础后,本研究以南方Z市的数据为例,分析了该市老年人使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融资后,在住房价格本身和利率水平变动的情况下,能够提升多少幅度的退休后所得。数据表明:无论在那种情境下的所得替代率都足以吸引老年人接受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本研究采用的退休前所得、住房价格升值、等参数均是历史资料;计算的年金值结果,取决于房价升值率、利率、死亡率、期初房屋估计值等的参数资料,未来房市的行情、利率水平对反向住房抵押养老保险亦有相当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Bardhan,A,Karapand,R,and Urosevic,B,“Valuing Mortgage Insurance Contracts in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The Journal of Real Estate Finance and Economics,2006(1),9-20

[2] 柴效武以房养老模式,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ISBN9-7873-0806-0240

[3] 陈珊,谭激扬,杨向群利率服从Markov链的倒按揭模型,湖南理工学院学报,2007(3):13-15

[4] 范子文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的现实选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ISBN-7504941034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一、职业年金概念

职业年金(occupational pension)又称“职业养老金”,是事业单位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按照国家政策指导,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它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具有自愿参加、风险共担、市场运营、国家免税等特点。

二、职业年金建立的理论基础及应用

在职业年金相关理论中,养老保障多支柱理论影响最大、最具实践意义,它是世界银行提出并逐步演化而成的。由政府管理的养老制度是第一支柱,具有强制性和非积累制的特点;个人账户积累制的养老制度是第二支柱,由市场进行管理;自愿性养老储蓄是第三支柱。

三支柱理论提出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美国由基本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退休计划构成的三支柱架构十分清晰;英国由涵盖社会各阶层的国家基本养老金、法定补充养老金和自愿性养老储蓄构成的三支柱体系。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单支柱的养老保障模式。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进的难点

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束我国近60年的退养制度。这次改革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全覆盖”向“公平可持续”转变,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

1.观念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无法同步进行,一直采用“制”进行管理。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职工往往认为其像“包袱”一样,被国家“甩”向社会,产生强烈抵触情绪。同时,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还处在建立运行初期,不少人对其还缺乏全面深入了解和认识,在思想上还存在顾虑。

2.退休待遇问题。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障待遇。由于政府管理的现收现付制,受经济波动和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影响较大,我国企业职工退休金替代率仅为50%左右,养老保险改革,如何提高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替代率,确保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收入水平不降低,完成“中人”合理过渡衔接,成为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3.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体系,但从总体上看,不同类型的制度在保障机制、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待遇水平上还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克服制度体系的“碎片化”特征,统筹协调,完善保障体系的多支柱、多层次发展成为改革的难点问题。

四、职业年金制度对推动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养老金待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出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改革前,事业单位职工由于担心养老金替代率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提前退休”热议,在制度设计上,职业年金作补充养老保险,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事业单位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形成由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构成的养老保障模式,为整个社会公平稳定发挥作用。

2.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各国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职业年金依靠长期实帐积累和稳健的投资运作,以基金方式进入到经济市场,由收益较好的基金公司精心经营和管理,实现基金的优化配置,实现与基本养老保险相互协调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系统性风险和财政压力,促进养老保障制度的持续发展。

3.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根据养老保障多支柱理论,要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必须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在很多国家都进行了很好的理论和实践验证。建立和发展职业年金制度,对促进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缩小因退养制度带来的差异,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年金制度,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转变观念、保障和提高职工养老金待遇、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等方面,对推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27-01

一、文化产业民营化

所谓的民营化,是指政府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或者控制权,通过出售、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形式转移到私营部门手中的经济现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应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文化产业民营化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从“国有养老”到“社会养老”的变迁

(一)国有养老

转制前,我国各省市文化性质的单位均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其所在单位的员工的养老制度属于典型的国家养老保障模式。这种制度下的养老保障完全由政府和单位包办,个人不缴纳保险费,既没有多支柱的筹资模式也没有多层次的保障制度。

(二)社会养老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文化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逐步实现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我国现有的文化企业中,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而在养老保险的费用缴纳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三、目前养老待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近几年,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做好文化产业民营化的养老金转接问题的同时,毋庸置疑,现阶段养老金的转接问题虽有所改善,但仍存在较多争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企业、事业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统一。早在1986年,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已正式启动,并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一套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较为落后。

2.转制后养老待遇差别。文化企业改制后,其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将由国家依据社会收入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指数进行安排。由于事业单位中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相关联,退休后还能额外从单位获得与在职员工工资外收入挂钩的福利。

3.养老待遇的计发办法不同。由于部分事业单位尚未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仍采用老办法(即以本人退休前的工资和连续工龄为依据)进行计发,再加之以额外纳入退休费的还有国家(省)规定的各种补贴,使得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高达90%以上。据测算,这种计发办法使企、事业同类人员待遇差距高达1倍以上(见下表)。

4.分管部门不同,政府难以较好地履行职责。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存在的较为严重的分割状态,将职工分为不同群体,不同管理部门。因此,这种管理分割的状态使得政府难以履行好自身所扮演的社会管理角色。

(二)解决对策

1.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现状,实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从而提高养老保障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2. 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时建立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机制。如由全国统一出台相关政策,做到调整范围、调整幅度、调整办法的统一,将这一调整机制用制度和法律的形式明确固定下来。

3实现与企业相同的计发办法。计发办法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事业与企业养老待遇差距大,根本原因是计发办法不统一。实行事业单位与企业相同养老金计发办法,既便于今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也有利于从机制上引导人们参保缴费,形成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

4.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市场分割状态,因此在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应将各部门统一于体系之内,权责明确,确保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

四、结论

文章基于对文化产业民营化下老职工养老问题进行探讨,从民营化中事业单位养老金转接的问题入手,通过查阅各省(市)养老金转接问题的现状得出以下结论:在公众日益追求公平的今天,企业、事业单位存在的养老金制度不统一的现状应得到全面重视。政府应建立起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后,职工养老待遇前后衔接得以平稳过度,真正体现转制后离退休职工社会养老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文化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2003]105号文件).

[2]吴宏洛,试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难点及制度选择[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0(2).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7)

1 前言及文献综述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也是现实城乡统筹发展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各地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而对于类似睢宁这样地处苏北地区的传统农业区域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对于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更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睢宁县位于江苏省北部,隶属徐州市。全县总面积1773平方公里,人口132.51万人,耕地150万亩,辖16个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县内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农副业非常发达,已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优质棉基地县和生态农业示范县。然而,具体到该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而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不少地区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还面临着种种问题,从而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出路,将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当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众多,研究涉及的领域也包括众多方面。如龚中纯(2005)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梅瑞江(2008)的《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出路研究》、吴岩峰,陈晨,富仲羽(2004)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对策》、张宝清(2005)的《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等。这些研究著述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原因、对策、出路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出,虽然目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著述较多,但往往各有侧重,并且多从大的层次和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分析,而关注具体层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睢宁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出路,以期对相关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2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贯彻执行重视不足。尽管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显然认识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重视不足;二是农民自己也不够重视。从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说,目前很多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轻视心理,甚至还有少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势必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造成极其恶劣的消极影响。

(2)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对于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政策和法律上的有力支持也是一项严峻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实施的情况相当普遍。而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法律规范的约束,客观上也加剧了领导干部对于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消极怠慢的情况,从而不利于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进。

(3)保险资金筹集困难,且资金运作不合理。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当前很多地区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存在问题。由于这一制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群众,其收入水平往往影响着农民参保养老保险的意愿。一方面,农民由于收入较低从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一方面的财政支持往往又捉襟见肘。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匮乏的现实情况。此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上,往往只能将其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投资渠道十分单一。这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的时期,显然也不利于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4)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也有失公平。从当前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方面也存在一定不合理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遵循的是自愿原则,而很多生活条件较为贫困的农民群众或者不愿投保,或者无力投保。因此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多数都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然而,从未来的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真正需要得到养老保险覆盖的却恰恰是那些生活贫困的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

3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路

(1)切实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如前所述,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对于稳定农村社会、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

这一方面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使其成为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推动者和执行者。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下大力气宣传,使农村广大劳动者改变过去对于参保养老保险制度的错误观念,使其充分认识这一制度对其自身的保障作用。相信一旦有了思想认识上的高度重视,则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而言也必然会水到渠成。

(2)提高政策和法规体系的支持力度。一旦有了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体系的约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也就有了充足的法律保障。这也必然会给那些消极怠慢的领导干部带来压力,使他们更加积极认真地投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中去。此外,在相关政策规范的执行方面,也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能将政策规范视同虚设。另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方面也要加强监督,对于其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坚决处罚。

(3)开拓资金来源,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作。从根本上说,增加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渠道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最重要的资金保障在于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政府在财政方面的支持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这一部分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并坚决杜绝将保险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的违规行为。此外,还可以开拓新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中来,并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都能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8)

基金项目: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研究》(课题号:2013C096)阶段性研究成果;内蒙古社情民意课题项目《内蒙古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运行情况的调研》(课题号:SQ1203)部分研究成果

2007年之前学术界还在为统筹城乡的必要性做争论,宋晓悟、胡鞍钢、郑功成、刘福垣等主张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陈平则认为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短视国策。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之后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开始发生了转变,研究更多的集中于如何构建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实施时间、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筹资标准、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直接导致了受益群体享受待遇水平的差异性,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社会矛盾。因此,从长远来看,必须缩小城乡间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我国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且呈现基数大、数量多、高龄化、快速化等特征,其中,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同城市人口老龄化的程度相比较为严重,农村面临的养老问题压力更为严峻。然而,由于农村长期以来一直缺乏正规的、稳定的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有必要迅速建立一项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维护农民的权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弥补了这一空缺。但是,制度间的差异和待遇的差距是现存的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基本因素。为了缩小不同人群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差距,切实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明智之举。

(二)传统养老方式功能的弱化

千百年来农民依靠传统的家庭和土地作为养老的主要方式,然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子女数量的减少直接影响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与此同时,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老人对子女的可依赖度也日益减少。此外,土地收益率的下降、收益的不稳定性也降低了农民养老的安全性,越来越多的农民期盼能够享受到制度化的养老保障措施。

(三)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举措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公平性,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险种养老保险必须体现社会公平,尽管每个国家不能保证社会保障待遇享受的绝对公平,但是有必要努力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尽量让全体的社会成员都可以享受到制度的覆盖。因此,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养老保障及服务,使他们老有所养是实现我国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政府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二、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研究

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无论是让全体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还是公平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缩小差距,这都是我国建立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步骤。受特殊国情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实现养老保险的统筹显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考虑。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类学者认为“分类管理”更适合我国国情,即在现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再为农民工和农民分别配套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另一类学者认为“统一管理”更适合我国国情,即重构当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职业与户籍界限,建立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全国一个制度,一种规则,建立“大一统”模式。

(一)分类管理

吴湘玲等(2006)、杨宜勇(2007)、杨翠迎、黄祖辉(2007)、徐秋花(2009)提倡建立多元化、多支柱发展模式。章剑谷(2004)、尹洁(2006)、高君(2005)、卢海元(2006)则提出农民工过渡模式,即通过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

(二)统一管理

郑秉文认为:二元结构不是阻碍“大一统”的障碍,现有条件下,仍然可以实施“大一统”,并提出了实施“大一统”的九大优势,同时,郑秉文还明确指出“大一统”是中国社保改革的未来方向。牛桂敏建议未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凡年满16周岁以上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打破以往城镇、农村居民各自参加养老保险的二元障碍,即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无论户籍在城镇还是农村,都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缴费、待遇等城乡标准相同,从而在保险制度上没有遗漏人群,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三、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方案研究

受我国人口众多,制度间差异较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是一项巨大和复杂的工程,短时间之内不可能有明显的突破,需要按照具体情况稳扎稳打、逐步推进。

(一)养老保险制度统筹的思路

杨宜勇指出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要考虑城乡差别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遵循由低水平到高水平的发展规律,并逐步将二元养老保险方案统一于城乡一体化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方案。牛桂敏认为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是: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构筑由国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实现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各级政府承担相应责任,企业(集体)承担相应义务,个人承担相应风险,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健全向农民转移支付机制,将国家控制和稳定机制延伸到农村,形成城乡、地区、代际互济的保障模式,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使之成为提高农民收入、缩小社会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最有效的制度保障。袁文全[5]则从参保主体的转换、缴费义务的转换、保险待遇的转换几个角度出发设计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的路径。

(二)养老保险制度统筹的路径

1.两步走战略

刘昌平(2008)运用历史学和经济学交叉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在当前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农村正式养老保险制度又缺失的状况下,要想实现制度的整合必须要完善原有制度和建构新制度。2009年在此基础上,刘昌平提出通过两步走的路径实现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步是实现城乡两类制度之间有效衔接,第二步是通过城乡两类制度合并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袁彦东等提出“两步走”战略,首先用“过渡方案”起步,等财力水平达到实际需求后,再逐步过渡到“目标方案”。他们方案的相同点是涵盖范围、基本原则、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管理服务等内容完全相同;区别在于采用不同的统筹基金筹集方式和渠道,并规定不同的享受养老金的条件。童广印认为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路径是:城乡分割到统一筹划、制度有别到制度统一、标准有别到城乡一体化,到2030年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覆盖全面、标准适当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可以分两个战略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8~2015年),用7-8 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相互分离”向“制度统一、标准有别”过程的转变;第二阶段(2015~2030年),用1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制度统一、标准有别”向“城乡一体化”的转变,最终以产业为界将全体劳动者划分为农业劳动者和非农业劳动者来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

2 .三步走战略

郑功成认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需三步完成。第一步(2008年—2012年):通过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层面上全覆盖;第二步(2013年—2020年):将养老保障体系进行全面定型、稳定,进而实现人人较公平地享有养老保障及相关服务;第三步(2021年—2049年):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与改进,确保人人享有较好的老年生活。戴卫东的三步走战略是:第一步(2009—2012年):建立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一起,共同构筑覆盖全体国民的养老“安全网”;第二步(2013—2020年):逐步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具有养老性质的保障体系,实施城乡老年津贴制度;第三步 (2021—2050年):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乡老年津贴制度覆盖面并提高其待遇水平。

四、评述与展望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的研究以定性描述为主,关注的重点大多集中在对现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如何进行有效的路径设计和具体实施的步骤规划上,其中大部分的研究给出的建议多是从宏观角度进行的论述,而对于待遇水平、缴费率等细节问题则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即使有个别学者提到,但是由于缺乏定量分析与可行性论证,从而显得研究结果苍白无力。另外,从文章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文章是2009年前的研究成果,所以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后如何实现统筹的研究较少,时效性较差。

参考文献:

[1]刘军伟.二元经济理论视角下的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路径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5)

[2]郑秉文,齐传君.“大一统”社保改革的未来方向[J].宁波经济,2009(6)

[3]牛桂敏.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与思考[J].天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0(1)

[4]杨宜勇,顾加佳,顾严.统筹城乡养老保险体系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4)

[5]袁文全,邵海.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J].社会科学辑刊,2009(6)

[6]刘昌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思考[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

[7]刘昌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之路探索[J].社会保障研究,2009(2)

[8]袁彦东,张军田.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社会科学论坛,2007(6)

[9]童广印.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7

[10]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理念、目标与行动方案[M].人民出版社,2008(10)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9)

一、导言

1.研究对象及其现状

作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国家,我国正在发展和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而我国现行的养老体制需要商业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主要是有以下四个方面有利条件:第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第二,城乡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经济收入大幅增加,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国家加快了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三个方面保障体系的步伐,国家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日益重视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第四,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据预测2030年和2050年老年人口将分别达到3.1亿和4.68亿。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要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欧美各国的速度。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人口赡养率的大幅上升,一方面给社会养老问题带来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极好的机遇。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中仍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思想认识问题,养老保险公司对市场反应不灵敏,尚未真正认识到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力;第二,业务发展缓慢问题,我国开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至今已有24年的历史,但其发展速度滞后,没有形成相应规模,份额微乎其微;三,销售服务问题。险种单调老化,适应性差,缺乏吸引力和创新,不能适应大力发展的新形势。

2.研究目的

鉴于以上所列出的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优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对部分北京市民商业养老保险投保选择的一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希望通过因素分析,对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业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以求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能够以民众需求为依据,充分发挥优势,解决问题,实现长足的发展。

3.研究方法

本文所用数据全部来自于澳大利亚安宝集团对北京市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现状的调查结果,共涉及1111个样本,涉及了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一般投保倾向和风险意识等问题,通过计算、筛选,共设计34个变量,其中28个分类变量,6个定比变量。运用了描述性统计,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列联分析,相关分析等方法。

二、结果与分析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问卷中涉及购买保险注重的因素的问题是多选题,分为第一因素,第二因素和第三因素,如果想知道总体因素的分布,应该用multipleresponse来综合分析,但是,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便不能进行相关性检验,所以在这里仅选择第一因素也就是首选最重要的因素与被调查者背景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描述与相关性分析。

1.性别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对于性别,我们可以运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来观测两者的选择方差是否有区别,由T检验的结果可以知道,双尾检验的P值是0.581,远大于显著性水平0.05,可以说二者的选择几乎无差别。由此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选择购买养老保险时注重的因素没有太大的差别,事实也是如此,人们在进入老年后,性别观念逐渐淡化,更多关注的是作为一个老人所需要的生活保障,因此我国的养老保险业在拓展业务时可以不必过多考虑性别因素。2.婚姻状况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由于被测样本仅分为已婚和未婚两种,所以我们也可运用独立样本的检验来观测两者的选择方差是否有区别,T检验的P值远小于0.05,因此应拒绝“婚姻状况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无相关性”的原假设,承认婚姻状况对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是有显著影响的。

从二者的列联分析得出,虽然已婚者与未婚者对保费高低、服务质量、公司信誉这三个因素都最为关注,但这只是一般理性的人所都会选择的,已婚者与未婚者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已婚者更沉稳,更有耐性,他们不会因为公司一时的服务质量不行就改换保险公司,他们会给保险公司机会证明公司自己的信誉,这也致使他们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会选择一些影响力大、名气响、信誉好的公司,哪怕这种大公司在服务上往往不尽如人意。而未婚者则较怕麻烦,最注重服务的质量及便捷,可以预见如果一个公司的服务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是不会在乎这个公司是否是什么百年老店等等因素,而是会选择其他服务质量更胜一筹的公司。另一方面,已婚者考虑问题更周详,他们对每一个因素都有涉及,而未婚者则可能是由于年轻或者经济条件等原因,考虑注重因素时更加注重以个人为中心,更加功利。

3.学历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从学历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的卡方检验中可以知道,P值远大于显著性水平0.05,不应拒绝原假设,看来学历与投保选择的注重因素无显著相关性。这一结论或许可归结为现代教育对人的生活规划和人生经验的多少与否并没有太深入的影响,无论学历高低,大家所注重的因素都集中在保费高低、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可见学历低的人也一样懂得为自己的将来打算。

4.工作单位性质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

从工作单位性质与投保选择注重因素的卡方检验中我们发现工作单位性质的P值竟高达0.916,远远高于显著性水平0.05,这说明被测样本的工作单位性质与其投保选择注重因素基本完全无关。在这里之所以还对这个性质进行陈述的原因在于,其相关性之低正反映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与完善的成效,我们可以较为肯定的推测,若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作单位的性质与投保选择一定是极为密切相关的,而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这一现象明

显地改变了,我们的这一结论正从侧面反映了这一巨大的变化。

三、结论与建议

到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们参与商业养老保险投保时注重的因素主要与婚姻状况显著相关,而且,在整个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们最注重的三个因素始终是保费高低、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就此,对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业的发展有一些建设性建议,如下: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篇(10)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也是现实城乡统筹发展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各地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而对于类似睢宁这样地处苏北地区的传统农业区域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对于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更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睢宁县位于江苏省北部,隶属徐州市。全县总面积1773平方公里,人口132.51万人,耕地150万亩,辖16个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县内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农副业非常发达,已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优质棉基地县和生态农业示范县。然而,具体到该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而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不少地区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还面临着种种问题,从而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出路,将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当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众多,研究涉及的领域也包括众多方面。如龚中纯(2005)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梅瑞江(2008)的《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出路研究》、吴岩峰,陈晨,富仲羽(2004)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对策》、张宝清(2005)的《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等。这些研究著述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原因、对策、出路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出,虽然目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著述较多,但往往各有侧重,并且多从大的层次和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分析,而关注具体层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睢宁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出路,以期对相关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2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贯彻执行重视不足。尽管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显然认识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重视不足;二是农民自己也不够重视。从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说,目前很多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轻视心理,甚至还有少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势必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造成极其恶劣的消极影响。

(2)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对于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政策和法律上的有力支持也是一项严峻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实施的情况相当普遍。而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法律规范的约束,客观上也加剧了领导干部对于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消极怠慢的情况,从而不利于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进。

(3)保险资金筹集困难,且资金运作不合理。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当前很多地区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存在问题。由于这一制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群众,其收入水平往往影响着农民参保养老保险的意愿。一方面,农民由于收入较低从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一方面的财政支持往往又捉襟见肘。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匮乏的现实情况。此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上,往往只能将其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投资渠道十分单一。这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的时期,显然也不利于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4)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也有失公平。从当前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方面也存在一定不合理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遵循的是自愿原则,而很多生活条件较为贫困的农民群众或者不愿投保,或者无力投保。因此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多数都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然而,从未来的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真正需要得到养老保险覆盖的却恰恰是那些生活贫困的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

3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路

(1)切实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如前所述,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对于稳定农村社会、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这一方面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使其成为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推动者和执行者。

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下大力气宣传,使农村广大劳动者改变过去对于参保养老保险制度的错误观念,使其充分认识这一制度对其自身的保障作用。相信一旦有了思想认识上的高度重视,则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而言也必然会水到渠成。

(2)提高政策和法规体系的支持力度。一旦有了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体系的约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也就有了充足的法律保障。这也必然会给那些消极怠慢的领导干部带来压力,使他们更加积极认真地投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中去。此外,在相关政策规范的执行方面,也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能将政策规范视同虚设。另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方面也要加强监督,对于其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坚决处罚。

(3)开拓资金来源,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作。从根本上说,增加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渠道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最重要的资金保障在于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政府在财政方面的支持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这一部分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并坚决杜绝将保险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的违规行为。此外,还可以开拓新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中来,并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都能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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