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研究

时间:2022-10-01 15:51:22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保险制度。“新农保”与农村低保制度、五保制度等并行,为农村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保障。通过收集2017-2020年某市189个村庄低收入家庭数据,以户主年龄作为精确断点进行回归估计,发现领取“新农保”对低收入家庭产生14%的增收保障效应;女性户主的低收入家庭比男性户主的低收入家庭领取“新农保”的获得效应更显著。低收入家庭通过“新农保”增强共同富裕

低收入家庭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研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国家对年满60周岁且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实行的一项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开始试点实施。截至2022年已经开展近13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其中,“新农保”中的基础养老金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惠农支出,有助于解决好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也提升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本文利用2017-2020年万余户低收入家庭数据,用年龄作为断点进行回归,研究“新农保”实施10余年后基础养老金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影响。研究表明:“新农保”的稳定发放,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对改善农村老年居民生产生活起到基本保障作用,增强共同富裕的获得感。

一、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新农保”通常显示出“财富效应”和“健康效应”:对于“财富效应”,“新农保”政策对农村居民的收入、消费、主观福利和劳动供给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张川川等(2014)、郑晓东等(2020)认为,“新农保”提高了农村老人收入水平,促进了消费,改善了福利水平。马光荣和周广肃(2014)对2010年和2012年的CFPS数据研究发现:“新农保”降低了60岁以上居民的储蓄率。这部分老年人不需要缴纳保险费,直接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经济保障。何晖和李小琴(2020)则对“新农保”促进消费的时间、结构和空间进行具体的异质性分析,得出“新农保”能够促进消费,有利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结论。“新农保”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发挥增收保障作用。首先,“新农保”对低收入家庭的作用比一般农户更强,周广肃等(2020)认为,“新农保”对缩小中低收入家庭消费差距的作用更为明显。其次,“财富效应”导致“健康效应”,易定红和赵一凡(2021)研究得出:“新农保”的稳定发放,增强了农村居民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更进一步展开分析,“新农保”让老人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增加,子女照料的依赖性降低,提高社会保障的倾向性(程令国等,2013;王小增等,2020)。本文梳理文献发现:仅有较少文献聚焦于低收入家庭,张静和周慧(2022)通过2006-2010年农村贫困监测的家庭面板数据分析,认为到户扶贫资金显著提高了农户的收入和支出水平。在生产经营方面投入和生活性消费支出都有所增长。“新农保”也是到户资金的一部分,同样提高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支出,增加其共同富裕的获得感。以上文献大都是研究“新农保”的普惠性问题,但较少涉及“新农保”对低收入家庭的研究。基于此,本文着重研究“新农保”政策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增收效应,以期为进一步缩小农村收入差距、提升低收入家庭的共同富裕获得感提供政策着力点。

二、低收入家庭“新农保”获得效应的理论分析

“新农保”是政府为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开展的,以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一种保险制度。“新农保”政策实施后,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

(一)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来源多样化

2021年,全国现行标准下有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从被帮扶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获得感看,在各项扶贫政策的激励促进下,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收入有明显的提高。家庭的总收入包括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新农保”收入是转移性收入的一部分,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不同。以两户家庭为例:第一家有4口人,2020年的家庭总收入为31214.8元,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所得的财产性收入1800元,国家转移支付18024元,扶贫政策通过市场带来的转移收入6894元,其他收入如电价补贴等为2998元。“新农保”收入1498.8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8%。第二家有3口人,2020年的家庭总收入为23040元,其中,种植性的生产经营性收入为2000元,小麦补贴726元,生产经营性支出900元,净生产经营性收入1826元,国家转移支付14031元,市场带来的转移收入—移民分红2610元,其他收入1561元,“新农保”收入3012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3.07%。根据政策,各个家庭收入来源和数额有所差别,但总体上收入来源呈多样化。

(二)收入来源多样化保障低收入家庭收入的稳定性

2022年7月11日,国家乡村振兴局: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这是精准扶贫的成果检验,也是共同富裕进行的基础。扶贫政策的有效性保障农村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多样化保障收入的稳定性,而收入的稳定性是巩固扶贫成果的重要方面。低收入家庭在收入方面的获得感稳中有升。

三、低收入家庭“新农保”获得效应的模型构建

(一)数据描述

本文数据来源是2017-2020年L市的调研和建档立卡的工作数据,包括12699户低收入家庭,涉及人口22695人,来自发展程度不同的五个街道(乡镇)的189个村庄。结果变量是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分配变量是年龄,60岁作为断点,分析断点附近的低收入家庭是否领到新农保对家庭收入的影响程度。岳希明等(2021)从方法论和实证分析政府对居民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效率,认为缩小农村收入差距,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资金分配进一步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张静和周慧(2022)研究是否收到“到户资金”对不同类型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鉴于此,用收入作为结果变量。

(二)数据的统计分析

通过建档立卡表和调研表,前定变量是家庭的个体统计性特征,包括户主性别、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以及家庭特征是否是低保户等外部环境变量。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分析“新农保”对低收入家庭的获得效应发现: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使得低收入家庭增收效应达到14%,显示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影响作用,估计结果通过稳健性检验。进一步,低收入家庭的户主是女性时,获得效应明显比男性户主家庭更强。基于上述结论,得出如下启示:

1.“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现金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能力。“新农保”带来的“财富效应”增加了农村家庭的消费支出,从文献的研究、数理模型和实际调研都证明了消费支出的增加,而且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影响作用比高收入家庭更加明显。低收入家庭从“新农保”的现金补贴中获益,用于日常消费,起到对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保障作用,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2.“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在特殊时期对低收入家庭产生稳定向好的心理预期。“新农保”的定时发放,对家庭收入产生了持续增加作用,低收入家庭减少了特殊时期生活质量降低的可能性。在当下疫情反复的情况下,“新农保”对低收入家庭日常消费起到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保障作用。

3.建立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养老金账户支付制度。从目前的“新农保”发放情况来看,应大力推广“新农保”。同时,基础养老金支付水平要保证“新农保”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新农保”政策重点仍然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使更多低收入家庭受益。“新农保”的两个账户(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要根据各地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发挥出稳定托底低收入家庭的兜底作用,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式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川川,John.Giles,赵耀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效果评估—收入、贫困、消费、主观福利和劳动供给[J].经济学(季刊),2014,(10):203-230.

[2]周广肃,张玄逸,贾珅,张川川[2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J].经济学(季刊),2020,(4):1467-1490.

[3]马光荣,周广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家庭储蓄的影响:基于CFPS数据的研究[J].经济研究,2014(11):116-129.

[4]何晖,李小琴.新农保政策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评估[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20(6):61-72.

[5]易定红,赵一凡.新农保养老金政策效果评估———基于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实证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1,41(06):99-112.

[6]程令国,张晔,刘志彪.“新农保”改变了中国农村居民的养老模式吗?[J].经济研究,2013,(8):42-54.

[7]王小增,王林萍.新农保”拉近了父母与子女的空间距离吗—基于CHARLS数据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20,(6):90-102.

[8]张静,周慧.中国到户扶贫资金政策效果———来自家庭层面的经验证据[J].经济学(季刊),2022,22(02):385-404.

作者:黄娟娟 郭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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