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5 17:43:57

公司内部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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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严谨

当前,在我国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中,都有着较高的合同签订率,其注重的也往往是以经济交易为基础的合同,但是这其中却忽略了合同的严谨性,造成了一些不法行为有机可乘。一方面,合同中的条款不够完善,由于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明确的表述,对于违约的责任也表达的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是合同的表述存在着一些错误。由于合同的文本没有使用规范性的格式,在表达的过程中,要么烦琐冗长,要么太过于间断,容易造成合同发生歧义,使房地产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

(二)缺乏对合同管理正确的认识

在很多企业中,都提高了对合同签订的重视,但是却忽略了合同签订之后在执行和控制方面的管理,比如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交给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但是却没有进行详细的交流,更没有经过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从而,造成了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之间经常脱节的现象,使得其他人员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没有全面的了解。导致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就容易出现与合同不相符的现象和纠纷。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监管

必要的监管能够保证合同顺利的执行,能够降低企业运营中的风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很多企业忽略了对合同的有效监管,没有针对合同监管建立起相应的调整和控制体系,或者是由于管理的不够科学和规范,使得控制制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应当看到,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部门或者是一个人员的责任,它需要企业中多个部门和岗位进行合作与协调共同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合同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规范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企业的发展战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对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制定合同的管理、审查等制度,并且对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工作、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合同执行的过程、执行后的评估等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够顺利的进行,并且确保每个环节之间实现有效的衔接。另外,在合同管理制度中,应当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规范,通过对合同的有效管理,能够对企业内部进行明确的权责和分工。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作为房地产公司,要以全面管理和全员参与作为基本原则,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的管理。首先需要在思想上进行统一,提高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选用具备熟练的业务以及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人员,将他们分配到合同管理的各个岗位中,使合同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合同管理部门要以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准,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模式和内容进行确定,并且将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的签订与监督等制度进行确立,对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使他们的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升,从整体上提高合同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率。

(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

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强对合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工作。事前指的是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事中则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执行过程,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深入到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对合同记录进行定期的检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且及时解决问题,这样既能够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不受侵犯,也能够对合同双方都产生一个约束作用,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事后则主要是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反馈,通过分析,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三、结束语

在房地产企业中,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则主要分析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下,当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且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不断增强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房地产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聂锐,陶学禹,李若仁.合同管理效果综合评价的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04(11).

篇(2)

二、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房地产行业更是如火中天地发展着。房地产公司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经济合同,每一份合同都和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很大的联系,而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爆,企业利润可观,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往往忽视合同的管理,觉得合同管理不是公司的重要经济行为。殊不知合同一旦出现了问题,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一些小企业甚至会出现灭顶的灾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在合同订立方面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具体工作人员忽视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而导致合同内容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合理造成的。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导致合同执行不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些必要的监管行为,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也可以降低房地产公司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的房地产公司往往会忽视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工作或者监管不是非常完善和科学。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合同执行不力,甚至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当明白合同的执行并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在监管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部门一同来完成,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及时有效地执行,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三)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

由于合同的内容不够严谨曾给某些房地产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麻烦,许多房地产公司也都予以借鉴,大多都提高了对合同制定的重视程度,但是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房地产企业,在合同制定并签订结束之后便认为结束了,对合同后期的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流程,仅仅只是将合同交给相关的人员,对合同未执行完毕的一些细节没有后续跟进,更没有对合同进行复审的环节,这样除了制定和签订的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对合同的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导致合同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出现拖拉、甚至违约现象,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适合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内部控制下的合同管理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制定一套合理的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涉及的各部门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制定、签订、执行及后续管理各环节均要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做到合同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均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公司要想管理好经济合同需要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首先,需要对相关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要让他们在思想上对合同管理的工作加以重视;其次,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必须是能力强、素质高、经过专业培训的员工;最后,需要根据房地产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三)加强对合同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必须加强合同各阶段的审核监督工作。

1.加强合同制定前的管理。首先需要对制定合同的规范非常熟悉,对合同的订立内容充分了解;其次,了解合同对方的各方面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另外,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法律、技术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

2.对合同制定中的监督,要对合同的细节部分加以重视,防止在合同中出现漏洞,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企业合同签订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按程序进行审核,特别注意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合同各项条款是否签订明确等。

篇(3)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相关性阐释

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这种责、权、利的安排科学与否是公司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管理是执行决策、完成使命、实现目标的具体活动,其核心是确定公司目标实现的途径。

公司治理不同于公司管理。公司治理关心公司应向哪里走,而公司管理关心的是公司应如何到达那里,即管理是经营和运作,治理是确保这种经营和运作处于正确的轨道,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奔向目标,如果说良好的治理模式是根基、是蓝图,则畅通的公司管理体系是上层的建筑,是实际的内容。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在动态中发展。早期的公司管理注重作业层,即个体及群体在进行各种活动时的效率,关注基础管理和职能管理,这些内容与公司治理几乎是分割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竞争的激烈,制定战略成了企业发展首要考虑的问题,公司管理的重心转向包含战略规划和战略实施的战略管理,其过程一般是由总经理提出战略动议,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认可,然后再由总经理组织分解、贯彻和实施,这一过程受到董事会等的监督和控制。战略管理的参与者既包括公司治理的各个层次,也包括公司管理的各个层次,治理层负责批准和监督,管理层负责提议和实施。由此,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之间的连接点在于公司的战略管理层次。换言之,自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梅奥的人际关系理论、波特的竞争战略研究到哈默的企业再造理论,公司管理理论与相应的管理实践范围由小到大,由刚性的管理措施逐步发展到注重组织、个体行为的柔性管理理念,由企业的作业管理层次发展到从战略到作业的全方位管理。这一转变使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开始有了共同的领域,并日益融合。

二、公司管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的发展变化

内部控制是为企业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各种政策、程序和过程。它与公司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

内部控制从最初的牵制阶段关注查错防弊目的,到控制两分法阶段关注企业防弊和兴利两项目标,到整体架构阶段以营运效果及效率,财务报告可靠,相关法令遵循为目的,再到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的现代内部控制以战略、经营、报告和遵循性为目标,可以看出,内部控制目标日益扩展,其层次由管理的作业层上升到自战略层的整个管理过程。

最初以岗位分离、账目核对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牵制非常简单。控制结构阶段认为控制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要素组成了一个平面三角结构,整体架构阶段丰富了要素并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认为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督、信息与沟通五个要素组成一个锥体结构。已发展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现代内部控制则提出了立方体的结构,新增目标设定、事件识别和风险回应三个要素,倾向于更准确地进行风险评估,扩大信息与沟通要素。考虑来自历史、现在和未来潜在的事件及沟通方式,并要求与企业信息系统整合,除了目标和要素两个维度之外,ERM还包括第三个维度——企业管理的不同层次。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架构由简单变为复杂,从公司管理的小角落伸展到全局。

内部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及会计制度。控制整体架构阶段扩大了要素内容,提出了风险评估及监督这两个原先没有包括在内的要素。ERM对整体架构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回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八项要素。不难想见,内部控制的要素愈加精细与明确。

总之,内部控制从公司管理的职能演变为与公司管理逐渐融合。内部牵制承担的是控制的一小部分职责。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财产安全及财务信息可靠方面发挥控制职能。内部管理控制则注重于与组织计划的相符以及提高业务效率等方面,这些都是内部控制传统的职能。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控制环境的要素,在控制环境中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思想及经营作风,这些已涉入战略管理的层次,但却只是被动反映其静态内容,内部控制整体架构则首次提及风险评估要素,要求识别对组织目标产生影响的各种风险并评估其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对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初步探索,以风险管理框架为内容的现代内部控制更全面反映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战略目标设定时考虑风险一直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回应以及具体的控制活动,该框架隐含的控制已经和公司管理相融合,涉入公司管理的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整合系统的形成

前已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已日益融合,它们之间的共同领域在于战略管理,而内部控制已涉入包括战略层次在内的公司管理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因此,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这两个子系统在动态中正互相靠拢,整合成一个系统。现代公司治理的功能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制定公司的愿景、使命和目标以及相应实现目标的决策,并从战略层面应对风险,以确保公司价值最大化。在考虑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基础上,实现股东价值长远的最大化。现代内部控制的功能是在公司管理活动各个方面都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根据已制定的公司目标识别、控制以及管理风险,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整合系统表现出的整体功能并非等同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要素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体现出整体功能的放大效应,其原因就是系统要素的协同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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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这种责、权、利的安排科学与否是公司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管理是执行决策、完成使命、实现目标的具体活动,其核心是确定公司目标实现的途径。

公司治理不同于公司管理。公司治理关心公司应向哪里走,而公司管理关心的是公司应如何到达那里,即管理是经营和运作,治理是确保这种经营和运作处于正确的轨道,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奔向目标,如果说良好的治理模式是根基、是蓝图,则畅通的公司管理体系是上层的建筑,是实际的内容。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在动态中发展。早期的公司管理注重作业层,即个体及群体在进行各种活动时的效率,关注基础管理和职能管理,这些内容与公司治理几乎是分割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竞争的激烈,制定战略成了企业发展首要考虑的问题,公司管理的重心转向包含战略规划和战略实施的战略管理,其过程一般是由总经理提出战略动议,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认可,然后再由总经理组织分解、贯彻和实施,这一过程受到董事会等的监督和控制。战略管理的参与者既包括公司治理的各个层次,也包括公司管理的各个层次,治理层负责批准和监督,管理层负责提议和实施。由此,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之间的连接点在于公司的战略管理层次。换言之,自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梅奥的人际关系理论、波特的竞争战略研究到哈默的企业再造理论,公司管理理论与相应的管理实践范围由小到大,由刚性的管理措施逐步发展到注重组织、个体行为的柔性管理理念,由企业的作业管理层次发展到从战略到作业的全方位管理。这一转变使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开始有了共同的领域,并日益融合。

二、公司管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的发展变化

内部控制是为企业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各种政策、程序和过程。它与公司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

内部控制从最初的牵制阶段关注查错防弊目的,到控制两分法阶段关注企业防弊和兴利两项目标,到整体架构阶段以营运效果及效率,财务报告可靠,相关法令遵循为目的,再到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的现代内部控制以战略、经营、报告和遵循性为目标,可以看出,内部控制目标日益扩展,其层次由管理的作业层上升到自战略层的整个管理过程。

最初以岗位分离、账目核对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牵制非常简单。控制结构阶段认为控制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要素组成了一个平面三角结构,整体架构阶段丰富了要素并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认为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督、信息与沟通五个要素组成一个锥体结构。已发展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现代内部控制则提出了立方体的结构,新增目标设定、事件识别和风险回应三个要素,倾向于更准确地进行风险评估,扩大信息与沟通要素。考虑来自历史、现在和未来潜在的事件及沟通方式,并要求与企业信息系统整合,除了目标和要素两个维度之外,ERM还包括第三个维度——企业管理的不同层次。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架构由简单变为复杂,从公司管理的小角落伸展到全局。

内部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及会计制度。控制整体架构阶段扩大了要素内容,提出了风险评估及监督这两个原先没有包括在内的要素。ERM对整体架构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回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八项要素。不难想见,内部控制的要素愈加精细与明确。

总之,内部控制从公司管理的职能演变为与公司管理逐渐融合。内部牵制承担的是控制的一小部分职责。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财产安全及财务信息可靠方面发挥控制职能。内部管理控制则注重于与组织计划的相符以及提高业务效率等方面,这些都是内部控制传统的职能。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控制环境的要素,在控制环境中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思想及经营作风,这些已涉入战略管理的层次,但却只是被动反映其静态内容,内部控制整体架构则首次提及风险评估要素,要求识别对组织目标产生影响的各种风险并评估其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对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初步探索,以风险管理框架为内容的现代内部控制更全面反映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战略目标设定时考虑风险一直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回应以及具体的控制活动,该框架隐含的控制已经和公司管理相融合,涉入公司管理的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整合系统的形成

前已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已日益融合,它们之间的共同领域在于战略管理,而内部控制已涉入包括战略层次在内的公司管理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因此,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这两个子系统在动态中正互相靠拢,整合成一个系统。现代公司治理的功能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制定公司的愿景、使命和目标以及相应实现目标的决策,并从战略层面应对风险,以确保公司价值最大化。在考虑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基础上,实现股东价值长远的最大化。现代内部控制的功能是在公司管理活动各个方面都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根据已制定的公司目标识别、控制以及管理风险,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整合系统表现出的整体功能并非等同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要素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体现出整体功能的放大效应,其原因就是系统要素的协同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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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所面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同时,面对新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经营环境,作为应对举措,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会更加频繁,企业运用新科技新技术的动力也会大大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对的外部环境考验和内部变革风险会叠加起来,从而放大企业所面对的风险,影响到企业愿景的实现和经营目标的达成。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获得一席之地,要想在不断变革的外部环境中创造公司价值,一个重要的基础是能预先发现和评估企业经营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及时有效的举措来防范、控制、化解所有重大风险。

一、风险管理理念与公司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有一个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不同阶段,公司内部审计的内涵、外延、地位、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公司中,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以及内部审计所能起作用的程度也是各异的。从公司内部审计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内部审计所遵循的理念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内部审计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使公司重新审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引入,使企业有能力识别、判断、预警并有效规避、控制、防范企业面临的风险因素,并发现公司组织结构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隐患,从而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和公司经营效率。

企业内部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一个体系完善、流程完整、业务专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企业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内部审计部门相应的也发展出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开展系统分析、监督和评价,因此公司内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离不开一个有效运转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现代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研究,一个行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和企业设立的各种层面的风险管理部门要相互融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从组织层级来讲,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包含了公司整体层面和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它就需要内部审计部门整合出一套风险控制体系,这种体系要能打破公司内部部门界限和利益,从企业全局和战略高度来开展风险管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目前大多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采用以下三级风险管理部门来应对和管理风险:最高一级是在公司层面形成风险管理委员会,其组成成员主要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次一级的是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架构下成立由专人负责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更低一级的则是公司内部从事具体工作的审计部门。

二、公司内部审计所面临的风险源

现在公司内部审计所面临的风险源主要有:一是内部所面对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对于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如果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设计不合理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干扰,内部审计部门就不能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和职业素养来完成自身职责。如果公司治理层面不注重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人员受制于公司内部某些强势部门,内部审计的效果就会受到制约,审计专业人员也就很难在公司内部实施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功能受到影响。二是内部审计所依赖的会计资料。内部审计所以来的会计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和监督功能的发挥,内部审计依赖的资料有问题,则可能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做出不恰当的判断,从而得出不正确的审计意见,不能有效识别出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如果审计以来的会计资料存在较大的问题,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基本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内部审计所面临的客观因素。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不仅受制于审计人员个人专业能力,而且也会收到审计对象和审计业务的影响。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增加,这就相应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能敏锐认识到公司经营中面对的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外部环境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的、资本市场方面、国际汇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方面和公司内部方面的的等等。内部审计人员所面临的会计资料越来越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载体越来越复杂,尤其是随着信息化的推进,计算机电子数据被广泛应用于处理会计信息,这使会计信息出现有意无意的纰漏带来了更大的可能,同时也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大考验。

三、公司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有效管理风险、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的关键。最重要的则是建立起公司股东、债权人、外部投资人、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制约的治理机构,并通过体制机制的建构将内部审计部门纳入到公司治理机构,可以考虑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制度,同时,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行政待遇和业务开展方面的相对独立性,以有效制衡可能存在的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强势部门和外部强力干预等影响。

二是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预警、处置程序,健全内部审计风险清单。在企业内部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科学识别并梳理内部审计所面临风险源,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操作规程。从机构设置方面科学分配职权,合理划分岗责,对不相容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并配备有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的职业人员。对公司业务的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建立起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工作体系,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和评估,切实控制内部风险。

三是建立完善规范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自觉接受公司股东、债权人、外部投资人、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满足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合理诉求,严格按照市场约束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披露中,风险信息是众多利益相关方的关注点所在,公司应该让自身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与市场监督相适应,通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健全科学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当市场关注的公司破产、兼并、重组等风险信息出现时,能及时传递给利益相关方,切实解决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参考文献】

[1]姜美丽,候佳,曹宁宁.从风险管理谈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整合[J].中国内部审计,2005(04)

[2]徐德.论现代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控制方法[J].审计研究,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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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这种责、权、利的安排科学与否是公司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管理是执行决策、完成使命、实现目标的具体活动,其核心是确定公司目标实现的途径。

公司治理不同于公司管理。公司治理关心公司应向哪里走,而公司管理关心的是公司应如何到达那里,即管理是经营和运作,治理是确保这种经营和运作处于正确的轨道,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奔向目标,如果说良好的治理模式是根基、是蓝图,则畅通的公司管理体系是上层的建筑,是实际的内容。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在动态中发展。早期的公司管理注重作业层,即个体及群体在进行各种活动时的效率,关注基础管理和职能管理,这些内容与公司治理几乎是分割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竞争的激烈,制定战略成了企业发展首要考虑的问题,公司管理的重心转向包含战略规划和战略实施的战略管理,其过程一般是由总经理提出战略动议,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认可,然后再由总经理组织分解、贯彻和实施,这一过程受到董事会等的监督和控制。战略管理的参与者既包括公司治理的各个层次,也包括公司管理的各个层次,治理层负责批准和监督,管理层负责提议和实施。由此,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之间的连接点在于公司的战略管理层次。换言之,自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梅奥的人际关系理论、波特的竞争战略研究到哈默的企业再造理论,公司管理理论与相应的管理实践范围由小到大,由刚性的管理措施逐步发展到注重组织、个体行为的柔性管理理念,由企业的作业管理层次发展到从战略到作业的全方位管理。这一转变使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开始有了共同的领域,并日益融合。

二、公司管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的发展变化

内部控制是为企业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各种政策、程序和过程。它与公司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

内部控制从最初的牵制阶段关注查错防弊目的,到控制两分法阶段关注企业防弊和兴利两项目标,到整体架构阶段以营运效果及效率,财务报告可靠,相关法令遵循为目的,再到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的现代内部控制以战略、经营、报告和遵循性为目标,可以看出,内部控制目标日益扩展,其层次由管理的作业层上升到自战略层的整个管理过程。

最初以岗位分离、账目核对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牵制非常简单。控制结构阶段认为控制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要素组成了一个平面三角结构,整体架构阶段丰富了要素并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认为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督、信息与沟通五个要素组成一个锥体结构。已发展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现代内部控制则提出了立方体的结构,新增目标设定、事件识别和风险回应三个要素,倾向于更准确地进行风险评估,扩大信息与沟通要素。考虑来自历史、现在和未来潜在的事件及沟通方式,并要求与企业信息系统整合,除了目标和要素两个维度之外,erm还包括第三个维度——企业管理的不同层次。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架构由简单变为复杂,从公司管理的小角落伸展到全局。

内部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及会计制度。控制整体架构阶段扩大了要素内容,提出了风险评估及监督这两个原先没有包括在内的要素。erm对整体架构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回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八项要素。不难想见,内部控制的要素愈加精细与明确。

总之,内部控制从公司管理的职能演变为与公司管理逐渐融合。内部牵制承担的是控制的一小部分职责。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财产安全及财务信息可靠方面发挥控制职能。内部管理控制则注重于与组织计划的相符以及提高业务效率等方面,这些都是内部控制传统的职能。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控制环境的要素,在控制环境中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思想及经营作风,这些已涉入战略管理的层次,但却只是被动反映其静态内容,内部控制整体架构则首次提及风险评估要素,要求识别对组织目标产生影响的各种风险并评估其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对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初步探索,以风险管理框架为内容的现代内部控制更全面反映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战略目标设定时考虑风险一直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回应以及具体的控制活动,该框架隐含的控制已经和公司管理相融合,涉入公司管理的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整合系统的形成

前已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已日益融合,它们之间的共同领域在于战略管理,而内部控制已涉入包括战略层次在内的公司管理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界限正逐步变得模糊。因此,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这两个子系统在动态中正互相靠拢,整合成一个系统。现代公司治理的功能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制定公司的愿景、使命和目标以及相应实现目标的决策,并从战略层面应对风险,以确保公司价值最大化。在考虑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基础上,实现股东价值长远的最大化。现代内部控制的功能是在公司管理活动各个方面都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根据已制定的公司目标识别、控制以及管理风险,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整合系统表现出的整体功能并非等同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要素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体现出整体功能的放大效应,其原因就是系统要素的协同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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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篇(8)

2010年8月正式注册的TX公司,注册资本额是1.8亿元人民币,根据业内的世界通行最高标准T4建造,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间获得T4认证的信息服务商。TX公司的经营业务非常多样化,具体包括销售电脑硬件以及软件、提供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提供系统集成与对接服务等。TX公司的结构设置非常简单,具体有:营销部、资源部、客户部以及财务部,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能分别为:销售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管理系统集成以及软件对接服务、处理客户的咨询与投诉等客户服务、真实记录会计信息与数据。TX公司具体的销售业务整个过程为:营销部负责与客户接洽,并和客户磋商合同细节,最终敲定产品的销售价格,然后签订销售合同,并将客户的资料单独建立档案,上传到管理系统之中;客户部按照营销部上传的销售合同向资源部发送订单,并要求其根据订单要求配置相应的产品;资源部按照订单信息完成相应的资源配置;与此同时,财务部按照具体的合同信息开具发票并催缴销售款。经过笔者的实地调研,发现TX公司当前对销售业务的内控管理完全满足内控机制的要求,只不过对于应收账款以及销售合同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疏漏。下面,就以销售合同的管理疏漏为出发点,探究应该如何做好内控关键点的管理,进而提升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 T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是交易双方关于产品交易所有约定的法律表现形式,是规范企业交易行为的重要保证,而且一旦交易双方发生了纠纷,那么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法律依据。若企业没能管理好销售合同,那么不但会造成企业内部管理的低效盲目,经营活动风险的提高;还会令企业的应有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证。当前,TX公司在销售部业务人员和客户经过平等协商之后,会仔细列明合同的交易条款,并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公司有统一的合同格式,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其中,财务部保存一份、销售部保存一份、客户部保存一份。合同正式生效之后,交易双方会根据具体的条款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下面是笔者对T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的随机调查结果:

(一)销售合同管理现状 有一个这样的真实案例:TX公司将一处空置的机房出租给Y公司,双方经过磋商之后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Y公司第1年承租TX公司空置机房的40%;第2年承租TX公司空置机房的80%;第3年承租TX公司空置机房的100%。合同约定的执行日期是2011年6月1日。可是,实际上Y公司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早了两个月进驻,2011年4月1日就已经将服务器挪到了TX公司的空置机房中。于是,TX公司要求Y公司进行合同条款修改,把合同时间改为2011年4月1日开始,之后两年的顺延时点都是4月1日。之后的合同修改工作,TX公司觉得既然Y公司已经承认了提早入驻的事实,那么在修改的合同上盖章是迟早的事,就没有继续跟踪之后两年的顺延时点变化的修订。于是,在结算租赁费用的时候,交易双方就2012年以及2013年的顺延时点存在分歧。但是因为TX公司并没有Y公司盖章的修改条款补充件,所以无法追讨应有的权益,只能按照初始的合同,损失了两个月的租金收入。

(二)导致销售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在梳理TX公司整个销售合同管理流程之后,发现导致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1)TX公司刚刚成立不久,因此还处在起步初期,为了扩大业务规模与占领市场份额,公司关注的是市场与销售行为,公司上上下下都无形中秉承着“所有工作都是为了实现更好的销售目标”这一经营理念,相比起静态的合同管理,公司更加重视的是销售额的增长速度与幅度。

(2)公司将重要资源都集中投放到了营销部,令其在公司中属于很“大”的部门,全权负责销售合同的全过程,因为需要注意与管理的环节太多,而且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有时需要很长时间,所以管理中难免存在疏漏。另外,营销部具体进行销售合同的管理时,不但是合同的签订人,还是合同的审核人,因此监督机制完全处于空白状态,导致了管理中的盲区。

(3)TX公司暂时还没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当前,TX资源部是基于OSS系统配置各项产品与服务资源的;财务部则基于用友财务管理系统做账;营销部则基于CIM系统进行客户以及合同的管理。很明显,各个部门的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导致数据在部门之间的传输非常低效,从而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辅助。

三、T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改善建议

(一)理顺销售合同管理流程 通过笔者的调查分析,认为销售合同并不是静态的管理对象,应该将合同管理贯穿于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环节。具体可以拆解为:初步洽谈交易事项达成销售意向针对具体的交易价格、交货方式、回款方式等磋商按照公司的统一合同模板,填充合同的详细内容合同进入审核阶段。

(2)签订环节。按照上环节的磋商结果,交易双方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

(3)履行环节。双方盖章合同即生效,生效以后交易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外,公司还应该做好合同执行的管理工作,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明确销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具体有:

(1)文本风险。如果公司设定的合同模板中有重要约定事项的疏漏或者措词方面存在歧义,就很容易导致TX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另外,如果TX公司未与交易对象签订销售合同,同样也有可能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如果合同约定的事项违背了国家的法律,那么不但会导致TX公司受到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进而打击企业的竞争力。

(2)审批风险。如果TX公司审批合同的过程不规范,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或者公司未严格管理好合同印章,导致那些不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合同也同样盖上了印章;或者合同签订之后,随意改动其中的条款;或者合同保管不善,导致信息外泄或者合同遗失等。

(3)执行风险。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同样也有可能产生各种风险。不论是合同的履行还是合同的变更以及终止,都有可能导致 公司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一旦发生上述的情况, 公司必须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力争将自身的损失降至最低。

(三)设计合理的销售合同内控机制 具体如下:

(1)TX公司应该在管理理念中加入“诚”“信”二字,具体怎样做到,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设定合理的管理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中,最高级别的就是董事会,董事会掌控着企业整体的发展方向与战略,因此,关注的是长期发展,自然设定的管理目标也应该系统化、合理化、务实化,不能只看重眼前利益,聚焦于短期的经营数据。 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董事会的直接领导,并向董事会汇报管理工作,管理层具体的工作职责就是将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目标分解为更加细致、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分目标,让这些目标不但能够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还能把信用风险稳定在可控水平之内。另外,管理层需要谨慎做出承诺,一旦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尽量遵守,从而让客户对公司产生信任感;在公司内部也要积极培养诚信为本的人文氛围,借助常规的管理工作,向员工灌输诚信经营的企业经营理念,并将风险防范意识牢牢植根于员工的脑海中。

(2)基于TX公司当前内控体系,可以在管理销售合同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首先,TX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普通企业有很大区别,而且客户群都是企业个体,销售过程中必须明确约定服务的起始时点与时长,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应资源,销售合同必须双方盖章。合同签订好了之后,TX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且已经提供的服务客户必须签字确认收到,并盖上合同章,以表示TX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部分事项。其次,完善合同印章的管理。TX公司应该安排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印章,并将已经得到审批盖章的合同,归档分类管理;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公司发展影响深远的合同,必须请交易对方的授权人到场当面签订盖章,若是需要TX公司先盖好章之后寄给交易的另一方,那么除了在合同指定的盖章位置盖章之外,还必须在合同的每页之间盖上骑缝章,以免出现对方私自修改条款的情况;如果双方在谈判之后,书面合同未能及时准备好,无法立刻签订的,必须在合同准备好的第一时间进行补签;合同签订以后,公司应该安排客户部管理好交易对方的资质以及合同副本;财务部留存一份进行收款备案,合同的正本则交由营销部存档;TX公司需要对合同高度保密,严禁公司人员泄露任何合同中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还应采取法律手段。再次,必须保证销售合同文本的严谨性。TX公司应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合同文本的审阅,确认其中的价格、数量等信息不存在歧义,而且意思表述清楚。当前,TX公司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人员,因此,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到公司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以及义务的确认;财务部则负责审阅付款相关的合同约定事项;客户部则审阅售后服务条款。第四,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因为TX公司的销售行为都是发生在签订合同以后,所以其会按照客户具体的订单信息进行资源与服务的配置,因此在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时很难按照金额给定权限。这时候,笔者建议其可以把审批权限划分为两部分:即授信金额以及销售实价。具体说明的话,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实价低于公司报价的60%,或者授信金额高于50万元人民币,那么就需要营销总监亲自进行审批;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实价高于公司报价的60%,但低于公司报价的80%,或者授信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营销经理有权进行审批;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实价高于公司报价的80%,或者授信金额低于10万元人民币,那么营销人员有权进行审批。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探讨的审批权限完全是针对营销部内部来说的,合同必须还要经过其它部门以及公司总经理的最终审批。如果公司因为经营的需要,要改变合同模板,那么一定要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阅,确定没有法律漏洞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式使用。合同的审批过程涉及的部门很多,而且每个部门的审批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若是每个部门都拖拉一点的话,那么合同的履行肯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笔者建议TX公司设定合同的审批责任时间,针对当前的业务特点,合同在每个部门的审批时间不可以超过3天,一旦超出了时间上限,营销部可以进行提示,如果该部门仍然继续拖延,那么就需要直接进入下面的审批环节,当然,未会签部门在合同中的责任不会获得豁免,公司默认其审批通过了合同的各项条款,若是将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那么未会签部门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分离销售合同管理中不同权限人员的岗位。为了提升销售合同的管理效率,TX公司应该将审批、执行、监督的岗位分离开来,绝对不可以一人兼多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权力交叉而产生的渎职以及舞弊行为,降低公司销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第六,完善合同违约处理机制。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未必都能顺利执行到最后,出现变更或者违约的情况,有时也是正常现象。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TX公司需要做好与当事人的协商工作,尽量争取达成一致,从而将损失降至最低。至于具体的合同纠纷处理,则需要根据纠纷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纠纷,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调节处理,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签署纠纷调节备忘录;若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篇(9)

笔者所在的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由公司一位高管担任总法律顾问,下设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在公司逐步实行综合归口与分级、分类相结合的合同管理体制。例如在公司市场营销部、物资采购部、科技部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设立了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其本部门的合同,逐步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化网络管理。在管理手段上,公司的合同管理涵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合同审查、合同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考核、合同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2.深入分析,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合同管理职责分工。

法律顾问首先从合同管理建章立制开始,对原有的合用管理办法在实施中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梳理了合同管理核心流程,对合同的订立、签订权限和职责审查、合同履行与评估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修订,即是对公司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旨在达成《内部控制指引》的目标要求,即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谈判、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等过程合法有效,印章保管、使用合理规范,防止未经授权的经济行为,降低运营风险,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3.充分注重事前防范,做好合同条款法律审核、示范文本推广。

有效的事前防范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而且有助于企业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笔者所在公司的合同审查,由项目责任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法律部等各个专业部门各司其职对合同进行把关,有效地将合同订立纳入公司的各项管理之中,有效地实现风险的控制和事前防范。法律顾问一年中审查各类合同逾两千份,都逐字逐句严格审查,重大项目则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谈判和论证,把好“事前防范”这一关。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规范公司某一类合同的签订,在合同签订这一环节进行法律风险的防控。法律顾问坚持开展了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工作,根据公司合同种类合同业务量特点,相继制定了《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设备维修合同》及《技术开发合同》等示范文本。法律顾问首先查阅了以往大量的合同,进行归类整理;然后提炼总结完成合同示范文本草案,再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讨论,最终修改定稿。以技术合同为例,示范文本不仅明确合同内容,还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签订和履行环节、技术项目进度、履行期限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价款支付以及在知识产权归属等重要内容上做出相应说明,包括合同签订内容表述指引和法律风险说明及提示。从管理的角度上,实现在合同内控管理流程与管理、研发的具体结合,提高合同签订的水平和效率。

4.细化合同专用章管理,严格公司合同档案管理。

法律顾问的严谨与细致等优点,还应发挥在公司合同章及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环节之上。应明确合同专用章的用印审批相关要求,以及外带合同专用章的原则、申请程序、携带使用要求。合同文本明确记载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生效的合同文本应纳入经营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分类保存并不可少。正由于此,对于审结用印的合同,笔者所在的公司以书面目录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建立了合同台帐,及时记录合同编号、承办部门、合同名称及对方当事人等信息,并要求各业务部门妥善保管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形成便于查找的电子信息和纸质合同档案,使合同自始至终都处于受控状态。事实证明,完整合同档案的建立,也便于总结合同履行情况,吸取经验和教训。

5.狠抓合同管理考核,加大公司内部合同管理检查的力度。

为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形成了对各一级建制单位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现场检查的贯例。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各单位内部的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合同审查、签订及履行情况、合同文本管理、合同台帐管理、合同评估、合同印章管理以及上年度合同检查整改等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和兼职合同管理员进行座谈交流。检查会形成《年度合同管理现场检查情况通报》,逐一分析各单位在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尚存在的问题,评价相关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重点是促进各业务单位对合同履行和合同评估、部门合同管理方面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对于不认真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审查程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绩效考核负评价。合同考核和现场检查工作,能督促各单位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履行中诚实守信和全面履行。合同经办部门逐步重视对合同执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履约情况的跟踪处理,注意利用后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合同履行原则,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6.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涉及到不同部门的人员,人员的素质保证是合同管理的重点。笔者所在的公司在各单位设有兼职合同管理员30多人,法律顾问对合同兼职管理员和经办人员建立了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围绕“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主题,结合实务、配合案例宣讲基础法律知识,剖析合同从签订到终结的全过程,针对各环节进行风险防范提示,还制作令人喜闻乐见的PPT、动画片在公司内部宣传媒介上播放,以强化学习效果,增强了法律意识。法律顾问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的加强和重视,一方面促使公司合规文化生根开花,另一方面使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法律武器保驾护航,从深层次地巩固了公司的合同管理内控体系。

篇(10)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控制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经调查得出结论,这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

1.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据调查,大部分公司尚未制订完善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反映尚未完全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已经制订相应内控制度的公司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上,制度的落实存在问题。

2.公司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控制度,必然会成为人们行为规范,从而才能很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调查中发现公司提出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也重视了企业文化的环境建设,但对企业文化内容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知之甚少,很多企业负责人只是在“作秀”。

(二)公司内控部门责权不对称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而一般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内部会计控制。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保险公司作为承担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是法律合规部门,但法律合规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

法律合规部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充当的就是一个内部审计的职能,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调查发现,一些公司的法律合规部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形同虚设,其存在问题主要有:

1.独立性不够

合规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而目前大多数公司合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这说明其合规管理工作只是服务于企业的领导班子。这就造成合规工作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因为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公司领导班子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各项重大经营行为大多数是领导班子知道授权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各部分所长开展工作呢?合规工作不能在地位上实现独立,工作范围受限,也很难获得威信。经调查,合规人员成了公司最休闲的一个部门,在调查中听得最多的话就是“领导同意的”。

2.对内部合规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甚理解

经调查发现,大多数分公司管理人员经常将“合规管理”与“审计监督”混淆不清,使人们产生“合规管理没什么意义”的想法。由于指导思想上的误区,多数合规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领导的行为工具,处处依领导的旨意行事,有些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合规工作形同虚设。

(三)公司内控监督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一般公司担任日常合规管理监督工作实际上只有1-2人,且多为返聘人员,或者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这些人员对其原工作岗位工作和流程比较熟悉,而对涉及内控的核心工作,例如财务方面的工作都是一知半解,无法担任起内控监督所应承担的职责。

二、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应策略

(一)合理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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