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enterprise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can fully perform, relates directly to the enterprise behavior legal evaluation and business activities of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Strengthening the enterprise contract risk control management, help enterprises to enter into and execute the contract, to improve the rate of contract performance, reduce and avoid the contract dispute. This article from the enterprise contract risk's manifesta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risk and strengthening contract risk control main measures of management in three aspects of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re discussed.
Key words:contract,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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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加强合同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并完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有助于提高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一、企业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风险。我国法律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有不同的要求,对大多数普通行业企业来说,除了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外并无其他特殊规定;但对从事金融、保险、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各种特殊行业的企业,则要求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或经营相关业务之前,取得特殊行业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合同主体合法是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势必会因此遭受一定的损失。
(二)合同程序风险。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必须经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办理了规划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或审批手续,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可能还会因此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应做到完备,否则会出现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发生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条款之间应彼此协调一致,如果合同中各个条款相互之间的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时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二、企业合同风险的主要成因
(一)企业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企业通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磨炼,虽然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对合同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缺乏合同签订、履行监管的机制和手段,使合同难以有效发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合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在经营范围、经济实力、发展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差异,合同管理水平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较低。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合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三)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环节多、参与的机构和人员广,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难以有效进行合同风险管理。
(四)合同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够,合同风险管理机制运转不通畅,风险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在风险管理环节上往往侧重于履行后的管理,缺乏对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管理手段上大多是静态管理,对合同风险缺乏动态管控。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措施
合同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监控合同完成情况和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防控合同风险,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合同风险防控机构。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机构是指对企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纠纷的处理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组织,目的是通过识别、分析、评价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对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合同风险防范机构人员素质的高低及组织功能发挥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企业风险防范的成败。因此,在构筑风险防范机构时,应不拘一格选拔精通法律、熟悉经营的人才,设立合理科学的工作流程,使该机构成为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铜墙铁壁。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合同管理。
一般来讲,企业应加强以下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合同管理: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主体资格、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对于大宗原燃材料采购合同,重点关注供货方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对于产品销售合同重在加大直销力度,减少中间环节以取得利润最大化;对于融资担保合同,要着力化解法律风险,依法完善决策程序;对于劳务派遣合同,重在规范用工秩序,直接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合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对于投资合同,重在考察、分析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可行性、合作方的资信;对于技术合同,重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对于涉外合同,重点考察海外客户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依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等。
(三)建立企业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一定标的额以上(具体额度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重大建设合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企业并购合同,知识产权合同,重大融资、担保合同等。企业要把这些对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存在较大风险的合同作为重大合同管理。严格管理和履行监督,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有企业法律部门参与,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做好合同履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风险防控。
事前风险防范方面,企业在合同签订前要对合同进行策划。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条款的确定、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各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等;必要时选择运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合同担保措施,防范合同风险。事中风险防范方面,企业设立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管理,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行为有章可循;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企业应最大限度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解决合同纠纷做好准备。事后风险防范方面,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做好合同资料的整理保管、合同的总结评价、合同纠纷的依法处理等工作。
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多角度的综合性管理,企业只要按照依法治企的理念,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预防、减少企业经营中合同风险的发生,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通过设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贷式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
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规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在建筑市场法制环境日趋规范和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一、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
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决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和风险。
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1.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
2.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
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往往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有时会发生剧烈波动,合同的规定价、包死价均给施工方带来较大的风险。
3.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
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施IT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合同的主要风险,从风险毒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应主动极速做出反应,特别是《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依据出台以后,施工企业要运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风险的具体措施
1.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程序和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招标信息的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和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2.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
大中型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3.应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最好直接套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推荐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特点是规范、全面、严谨、准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个文本,将有利于避免因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但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些业主和发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该文本,常常喜欢自己拟订合同。这时施工方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拟订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加以仔细斟酌,以免无效合同和错漏、歧义的产生,尽量限制业主风险的转嫁,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中的任一条款都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较大风险和重大的损失。
4.要从程序和实体上把好合同评审关,并严格评审
要充分研究招标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很多关于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是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施工难易的程度、资信状况、风险程度、以及业主或发包方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应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如投标中标,从程序细节上对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作出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在主体上,根据招标文件和要求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步的综合评审。并根据合约标的和项目规模的大小,由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以会议会审的方式加以评审。针对合同涉及的法律依据、施工和材料要求、免责条款、条文词句,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人,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保证企业法人授权行为的规范。
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要实行合同专用章审批和使用分离的规定。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审批。指定专人做好登记、用印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5.加强履约合同过程中的管理
根据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度比较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和市场因素多变 ,变更、增补合同和施工签证频繁,施工企业要应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19条,指导项目部加强签证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好原始凭证。这是减少合同双方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损失的惟一途径,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主要手段,更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
加强法律学习,提高防范能力从现有的市场环境来看,施工企业承担太多不应承担的市场风险,但市场的有序、完善和规范,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施工企业应从领导开始到有关部门及人员学透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基本法律,还需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像《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作为法院判决和法官直接引用的具体法律根据,并具体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练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内功。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经济中合同和法律诉讼的风险,万一被诉讼,也能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就要靠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有效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类似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增加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增加合同风险意识并能运用科学的防范和控制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相关含义分析
所谓合同管理是指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在内的合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1]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在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合同主体存在不恰当的问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合格的合同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以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经常出现签订合同的双方尽管有以上两种法律规定的能力,但却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合同当事人主体错位的现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很难厘定主体;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文本行文不严谨的问题。这里所提到的不严谨,即文章不规范、不准确,极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三是在涉及到的合同条款上海存在不全面、不完整的问题,一旦发生违约事故,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予以事先约束,那么就会产生重大的法律风险。四是往往对从合同的重视程度高于主合同的重视程度。五是双方主体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规定签订的合同,一旦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主体不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还会收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第三,在合同终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是贯穿始终的,从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和合同终止阶段都是存在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认为合同风险在合同终止阶段就不复存在了,其实这种观点也是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使再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终止之后,如果施工企业违反合同规定中的保密条约、保密协议以及相关通知等合同后期义务,那么施工企业依然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从这层意义上讲,尽管在合同终止阶段,合同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再比如,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后,没有将事先合同规定中对各种资料予以有效的保管和存档,一旦发生纠纷,建筑施工企业若是拿不出相应的卷宗,就会在纠纷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分析
第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一定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深入的核查,以避免在后期合作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风险。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很有必要对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当事人在存在的合法性、法人的行为能力方面、合同签约资格、合同以后的履行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资质都要予以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的审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营业执照方面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二是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状况进行审核,看看是否具有资质进行合作;三是对当事人的相关经验业绩和信誉、荣誉方面进行审核;四是对上级部门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情况、金融机构颁发的信用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建筑施工来讲,对当事人进行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尽管在前期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有效比避免因为当事人资质或信誉问题而为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相应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曹红程;许恩信;李丹,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企业运营管理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多,产生的影响日渐增大。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将全面风险防控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对企业全面风险的辨识、评估、监测、控制等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外许多企业已经把风险防控从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的日常经营活动上升到由企业整体管理层负责,并突出其长期性的战略管理地位。基于企业文化视角下的全面风险防控是一种新的建构模式,意在将约束机制变为自觉行为,推进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企业文化与全面风险防控的互动机理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个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念、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总称。企业文化不是个人文化,而是企业组织的整体文化,能够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无意识地发挥影响力、规范力、引导力,从而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全面风险防控代表着风险管理的一种新思想,是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治理模式。全面风险防控的本质含义是相对于传统的单风险因素或单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而言的,是基于企业整体的风险管理,考虑了企业所有的风险因素和所有业务部门及其相关性。全面风险防控是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方式,是用全盘的方式评价和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将各个运营环节的风险活动联系起来,协调多种风险视角、协调多方利益;是全员参与的管理活动,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应用于企业的战略制定和企业各个部门和各项运营活动。
企业文化与全面风险防控存在着互动关系。企业文化影响着全面风险防控的实施,全面风险防控影响着企业文化的宣贯。企业文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能够通过文化的熏陶、引领、影响,为全体员工认同并自觉遵守的风险防控理念、风险价值观念和风险防控行为规范;反过来,全面风险防控制度、政策能够进步规范全员行为,为企业文化的形成奠定基础。同时,在企业文化与全面风险防控导向一致的情况下,企业文化会强化全面风险防控的作用,即使在全面风险防控的要素与结构设计不健全的情况下,也会产生良好的风险防控效果;在两者导向不一致的情况下,企业文化会削弱全面风险防控的力量,最终导致企业管理效率的递减和成本的增加。
企业文化与全面风险防控的互动关系是将全面风险防控意识和企业文化融入到日常的管理流程,并通过宣传、推广、培训,使得全面风险防控得到全员的支持和认同,推进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生成。构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对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建构全面风险防控文化是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基础,能够引导全员树立正确的风险防控意识,把全面风险防控思想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使得风险防控内化为全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保障企业风险防控目标的实现;二是构建全面风险防控文化是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优秀的全面风险防控文化能够转化为全面风险防控的科学理论和管理方式,借助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力量,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和实现企业的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
构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基本原则
全面风险防控文化能够为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提供基本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形成由内而外的强大支撑力,从而在整个组织中贯彻全面风险防控的精神。全面风险防控要与企业文化建构相结合,以企业全员为中心,以文化引导为手段,激发全员的自觉行为,增强全员的全面风险防控意识,培育良好的全面风险防控观念,使其固化为企业行为。
构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应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原则。企业的中心任务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而全面风险防控的主要任务是保障企业总体运营目标的实现,防范和抑制影响企业运营目标实现的各种因素和事项。因此,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持续、平稳、快速、协调发展上。
构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应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应将风险防控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培育全员的“风险偏好”,形成风险防控文化。企业要积极倡导和强化全员的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各种载体将风险防控理念传递给企业全员,并内化为全员的职业态度和工作习惯,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全面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职业环境。从另一角度来看,企业文化是符合人性特点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能够将全面风险防控意识根植于全员意识中,达到控制并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
构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应坚持长期性、适应性的原则。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建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其需要长期而持久的工作。同时,全面风险防控要与企业文化相互适应、相互推进。如果全面风险防控工作的创新能够得到企业文化的支持,这项工作的创新将会具备激励和约束的双重效果,对全员产生积极的影响。相反,如果全面风险防控缺乏企业文化的支撑,全面风险防控工作的创新将会产生阻力。
构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有效路径
企业的风险是互相联系的,有时互相增大,有时又互相抵消,所以没有全体成员、各个部门的共同参与,企业就不能对风险做出整体反馈,风险防控的效能也将会降低。全面风险防控文化是企业对待风险及风险防控的基本理念和管理哲学。因此,建构企业全面风险防控的有效路径,能将全面风险防控从被动转向主动。
高度重视全面风险防控文化。我国的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建设工作整体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因此,需要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在企业内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加快推进全面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企业的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文化的培育和战略的制定;其次,企业的负责人要负责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培育的日常工作,从制度、组织、体系等方面推进;再次,企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培育过程中起表率作用;最后,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要成为强有力的执行者。
建立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组织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制度体系。在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要制定全面风险防控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相应的内部架构,逐渐完善内控制度;要从全面风险防控的识别、评估、控制等环节入手,建立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另一方面,要建立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执行体系。全面风险防控文化要建构一种机制的落实政策和措施,将全员的职责、权限、工作方式与公司目标之间建立一个明确的、紧密的关联,同时,要以高标准要求每位员工,确保所有行为达到合规的要求,实现全面风险防控文化建构目标。
提炼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基本理念。全面风险防控理念是指企业从战略制定到日常经营中对待风险的信念和态度。在企业的全面风险防控工作中,应将全面风险防控的主要工作提升为理念,融入到企业精神中,为企业的全面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指导。通过梳理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精神脉络,实现统一员工的要求,激发全员的工作热情,为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形成企业的规范行为。
注重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宣传。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内外部网站、企业的报纸、杂志等媒介,将全面风险防控的规章、组织、经验、事迹传播给公司全员,注重将全面风险防控意识和文化融入到日常管理流程中,不断增强全面风险防控的认同性,将全面风险防控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同时,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的宣传要与企业形象的塑造相结合,通过良好形象的塑造,遏制和化解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
加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文化知识的培训。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的全面风险防控知识讲座,让全员了解风险防控文化概念,加强员工的风险防控知识,形成自觉行为,塑造公司全员的风险防控氛围,从而有效推动企业的全面风险防控工作。同时,要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和惩治。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8220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外经济市场逐步融合,市场竞争越来越规范和透明,企业之间经济活动也日益频繁。所以,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是我国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任何一个企业总是处在一个既定的法律环境中,当然也就离不开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事实上,法律风险并不是单一的,它与其他所有企业风险具有交叉性,许多其他企业风险(如财务分析、市场风险等)在发生时其表现形式均为涉法的风险,并且最终都涉及不同性质法律责任的承担和不同程度损失的产生。因此,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尽管引起风险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所有企业风险都有可能最终表现为法律风险,因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那么,如何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效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多年的工作探索和实践,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依法治企
11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组织体系
为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在内部设立法律事务部并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专门法律事务人员,并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逐步建立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有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体系。同时加强和重视企业法律事务部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
12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
以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为重点,系统分析和识别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源,划分法律风险领域,确定不同的风险点,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理的不同规范,着眼于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将法律风险防控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控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逐步建立一个动态优化、无缝覆盖的法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13落实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建立法律纠纷案件责任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法律纠纷的处理情况等列入对各部门考核范畴。企业应当定期对各部门的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该评价作为各部门管理水平的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忠于职守、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法律事务人员予以奖励。对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法乱纪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法律事务人员,追究其责任。
2加强法律风险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控机制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行为的准则,也是运用制度积极防控法律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企业应在投标、销售、采购、大额资金支付、投资、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会融债权、对外投资、担保、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等重大经营管理领域制定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这些制度、流程的有机衔接,在制度上保证了企业商务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在加强法律风险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时,企业应注意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21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有效适用
企业应抓住安全生产和依法经营这两条主线,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审核和监控体系,将法律审核和监控有效地嵌入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流程中,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过程中的审核、监控、协调、统筹作用,保障企业规章制度的依法合规、科学高效。
22确保重大和重要事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企业要建立起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在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前,一定要进行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的论证,以保证决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保障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避免和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企业还应不断完善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公司总法律顾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及时进行法律把关,努力在决策层面筑起法律的防火墙。
23企业还要建立与自身整体战略思想和发展目标相吻合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并与其保持一致
要分析企业法律风险环境,使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既包括各项预防性措施,也包括针对突发性事件的管理预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比如生产型企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而销售型企业则要注重合同管理、客户资料保密和销售渠道的维护等;还要根据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对法律风险管理战略进行适时的调整,使风险管理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3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防控成效
31严防投资等新模式业务中的法律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可能蕴含着法律风险。近年来,随着项目模式日益多样化,新的业务形式不断出现,针对这一发展趋势,企业应将投资、BOT、担保、合资合作、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确定为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领域。企业法律事务部应参与项目领导小组或者工作组,跟踪参与相关重大项目,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职责,及时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32优化合同管理机制,防控合同法律风险
优化合同管理机制,对防范控制交易法律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应重点突出合同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32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合同管理实际需要,强化合同选商、谈判、审查、订立、履行等交易管理主要环节的制度建设,制定《合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合同管理职责、权限、流程等内容,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覆盖。合同评审制度是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制度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发挥不同专业的知识优势,全方位、多角度识别项目和合同风险;对市场竞争中不可回避的风险,分析风险的可能性和提出防范措施,实现了事前防范,使合同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322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编制不同类型的合同示范文本,例如编制设计、供货、采购、运输、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建安施工、项目总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不仅有效规避商务法律风险,还可大幅提高工作效率。
323打造合同管理信息化
合同信息化管理,可实现合同立项、审查、审批、履行、归档和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的网上运行,有效地落实合同管理各项制度,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务的完整性、可追溯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挥信息化工具在法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3优化纠纷案件管理机制
企业应把处理案件与改进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起纠纷案件过错分析制度,从过错中查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案件教育制度,以案说法,把案例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办理一起案件,提出一项法律建议,完善一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法制教育,避免同一性质和类型案件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对案件发生趋势和规律的动态研究,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提高纠纷案件管理规范化。
34加强动态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企业可通过定期召开法律工作会议、编辑《法律事务内参》等多种方式对法律风险开展分析、评估、预警等工作。法律人员应随时了解重要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以便提早发现法律风险源;遇有发生项目暂停、纠纷、单方违约等情况,及时跟踪介入防止风险扩大。对于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险等客观无法规避的问题,企业还可采取建立连续供方、价格联动、远期结汇等切实有效措施。
4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认识
41必须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思想基础,也是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前提,因此要不断加强全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通过学法、用法及典型案例分析,使企业领导层逐步形成自觉的法律风险防范决策意识,树立起企业依法防范风险要以管理为主、以事前为主、以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使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具备强烈的法律风险防范执行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目的;使企业全体员工普遍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充实相关法律知识,时刻保持法律风险的警觉性,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42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法律事务工作流程
科学、规范的法律事务工作流程使得分工明确、运行高效。企业应逐步建立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组织牵头,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业务部门配合的重大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流程,从而在发现风险、及时预警、有效应对等各方面组织协调配合有度。
43必须制定完善适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的管理制度
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所处环境迥异,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种类和应对之策也不完全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设计时,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各种经营环境及经营流程、现有管理规定进行缜密梳理,将梳理出的问题融入到防范机制的各个要素中,使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与企业的整体运营系统保持协调一致。防范机制建立后,仍要定期整理、分析企业所处环境的变化规律,以便对防范机制作出必要的调整。
44必须强化执行文化建设
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关键在于事先预防、事中控制,而要做到这点,其核心在于制度的执行。只有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形成一种执行文化,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企业可设立制度执行监督机构对执行情况定期评价、实施奖惩等措施,推进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有力执行。
伴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时代,企业如何有效地防控法律风险的发生尤为重要。因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采取积极措施,把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赵宏波石油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析[J].管理观察,2011(14)
二、施工企业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科学措施
(一)市场、低价中标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第一,构建预测项目成本评估机制。当前施工行业竞争激烈,低价中标属于必然结果,这样对控制企业成本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应当构建预测评估项目成本制度,加强预测与测算投标阶段成本,科学明确投标报价;对成本要素合理分析,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型,采用报价不同的方法,防止由于不真实的投标成本控制形成废标、或者中标后污损合同等风险。第二,加强管控目标成本。项目中标之后,按照施工图纸、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制定项目施工预算控制金额,明确相关利益、项目目标成本。在管理目标成本时,应当确定项目的经营方法。第三,加强管控实际成本。低价中标促使企业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加强管理成本,构建跨职能队伍,利用价值研究法,分包目标成本嵌入项目成本、采购材料成本、优化设计施工组织对各个环节中的风险有效控制。
(二)结算、回款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通过分析施工企业项目结算可知,很多项目竣工之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工程结算无法实行,造成无法及时锁定项目效益,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回收工程款,施工企业形成了极大的结算回款风险。主要成因是形成的市场风险,产生了不公平的合约,在合同中无法明确相关结算事宜;项目履约管理产生问题,无法符合结算条件等。施工企业应当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认真实行合同评审;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为履约合同结算提供便利条件。
(三)项目索赔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加强管理合同,对合同文本积极规范,在施工合同中对索赔方式、程序、时间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确保合法以及充分进行索赔。构建评审合同机制,缔约中通过有关部门人员评审合同,评审达标后,才能签订合同。加强管理项目的履约,构建有关的内控制度。将施工中收集的各种证据程序积极固化,汇总有关的控制流程,在收集证据中促使企业产生强制机制,尤其是施工中的关键证据。
(四)财务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
其他风险集中表现为财务风险,施工企业重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存货与应收账款是流动资产,体现在施工企业财务报表中,在总资产中存货和应收账款所占比例较大,资产流动缓慢,具有极高的资产负债率。因此,施工企业应对流动资产加强流动性降低资金占用率,资金管理中对各业务部门加强联动,避免各个经营步骤可能对回收工程款造成的影响;企业在签约环境进行招投标时,重视调查客户的资信度,对支付资金实力积极评估,充分思考企业财务情况,判断企业承受资金能力,在企业资金流许可的情况下,发展业务,从根本上降低财务风险;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合同款项,确保合同质量,积极处理工程事项变更问题,获得书面材料;在工程竣工环节按照合同规定,准确提供竣工材料,对各项工程竣工问题实施跟踪,组织专人认真负责,采取科学方法,监督业主尽快结算。
(五)构建内控系统
从施工企业各个方面积极评估企业的经营生产、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等产生的内外部风险,将风险管理作为导向,明确企业管控重点,在对已知风险管理总结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健全企业管理措施,对企业各项业务规范管理。
(六)加强内部监督
组成内部控制的内容是内部审计,内审部门应当对企业风险和内控机制科学评价,针对风险和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提高管理企业水平,产生审计的增值服务。因此,对风险导向审计适当引入,转变传统审计方式,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水平;把审计中心转移至评估风险,在审计中,风险导向是对被审计单位有效分析与评估,按照其结果对审计重点有效确定,按照审计内容对其资源实施分配,提出合理化审计意见。
企业法律风险通常是指法律和法律行为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后果的可能性。企业的法律风险从纵向讲,一方面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自身规章制度的遵守和实施自上而下相衔接,另一方面,贯穿于企业设立、经营、管理、重组、终止的全过程。从横向讲,一方面与外部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相互关联,另一方面,与企业的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相互交叉,一定条件下互为转化。防控法律风险是企业对法律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在思想、组织、人才、技术、制度等各个层面上全面系统的科学管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随着《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企业治理结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研究机构、一些大型企业对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企业风险的防控体系建设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当今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及企业自身运营状况的变化越来越快,情况越来越复杂,企业法律风险存在条件、表现的形式、负面后果的程度也变得更加复杂,这就需要企业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举措,更加审慎地探索和实践防控法律风险这一课题。
一、防控法律风险的几个误区
1、只要自己守法、守约就能防控法律风险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我们比较注重教育企业自身要学法、守法、守约,认为只要自身守法守约了,就没有法律风险了。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新的法律不断颁布,各交易主体的守法、守约、诚信程度参差不齐,这就增加了来自外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法律环境变化,不特定相关方的违法、违约、侵权等,所以防控法律风险仅凭“洁身自好”是不够的,应当内外兼治。
2、中小企业条件有限,难以防控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不像规模企业,有比较完备的组织架构并能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来防控法律风险,所以,一些企业认为自己规模不大,遭遇风险的几率相对较小,防控法律风险的主客观条件有限,有限的资金搞防控法律风险,不如去做广告,故防控不必为之,无力为之。其实,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进入的行业大多是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他们不仅要与同行业的其他中小企业竞争,还面临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相对成熟的大型企业的挤压。所以风险的有无、大小,并不一定取决于企业规模的大小。观念、制度、措施不到位,小企业同样会遭遇大风险。中小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同样可以针对自身特点采取投入较小、操作方便、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措施,不断提高自身的防控风险能力,如对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重要合同等除了作出合理的商业判断外,还可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对该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对合同条款提出法律意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多咨询、多学习、勤探索,只要意识和措施到位,中小企业同样能防控法律风险。
3、只要和主要客户搞好关系就能避免法律风险
现代企业都是市场经济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企业与上下游的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一些企业只注重与上下游客户搞关系,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关系经济,没有必要为防控法律风险而劳神费力,故特别专注于对与之配套的大型企业、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等能为自己获得重大利益的企业领导、对接部门的负责人的“感情投入”,如请客送礼、利益输送、关联交易乃至违法行贿,这种非正当及违法手段本身就存在重大法律风险。而通过非正当及违法手段维系的关系,往往又容易因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付款结算、售后服务等问题引发法律纠纷乃至引发犯罪。一案爆发倒掉一批人、毁掉一批企业的惨景时有发生。
4、遇险止步、涉险撤步就能防控法律风险
当前市场环境、法律环境都比较复杂,企业要生存发展,要转型升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风险。面对风险,一些企业采取消极回避、止步不前的犹豫态度,从而不仅没有防控风险,反而阻碍了企业发展,其实风险虽然客观存在,但对于有准备者风险是可以化解或减小的。面对风险,我们应当依照法律和事实科学评判,在区分风险的性质、大小、轻重缓急的基础上,积极应对,不轻言止步或退步,敢于在危机中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除了那些违反法律和合同的风险不能冒,对法律没有禁止的、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而对企业自身有利的,要敢于创造条件化解风险,使企业免受损害。
5、只要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出具报告就能防控法律风险
最近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经一家全国著名的企业协会介绍并牵头,由五家企业向江苏某金属材料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战略投资,投资金额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前先后由两家为业界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一家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财务、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报告认为该被投资的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均良好,预计年利润达1.5亿元左右,2012年下半年可在境外上市。但当投资款陆续支付到位,投资者翘首以盼目标公司上市喜讯时,该目标公司因严重拖欠银行等债务已资不抵债而东窗事发,其全部资产被法院查封,全体投资者的投资过程前后历时仅数月,其全部投资打了水漂。这起事件警示企业:第一,专业机构出具报告依据的法律和事实不一定全面、真实、有效;第二,专业人员的工作也有可能疏漏;第三,对重大经营决策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报告一般意义上讲虽是提防法律风险的措施之一,但绝不是唯一的、不必质疑的、绝对可靠的保证;第四,聘请专业机构时,应当在聘请合同中明确专业机构的法律责任,过错赔偿责任。
6、只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按制度走流程,就能防控法律风险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是规范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基础条件之一,但认为只要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三权分立、重大事项按制度走流程就可以规避法律风险,这种想法是危险的:一是公司制度框架的建立,不等于有效运转,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许多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二是防控法律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有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就万事大吉了,防控法律风险需要观念、立法、执法、制度、各岗位的责任、科学方法等各个层面上的配合协调;三是按制度走流程,如果没有每个流程上的执行者高度的责任感、熟练的专业能力,那么,即便有了公司治理结构,订立了规章制度,走了层层签字画押的流程,也是徒有形式。
二、当前防控法律风险几个新的关注点
1、国际市场变化,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面临新挑战
(1)跨国经营风险大、代价高。近年来,我国企业以对外投资、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方式探索走出去的跨国经营战略,由于不熟悉外部法律环境,缺乏实践经验,所以面临风险大、代价高的处境。有的大型承包工程和大批劳务输出因所在国政局变化被迫停建和撤离。如利比亚大撤离事件、中电集团投资的中缅合作水电项目被搁置事件。2004年以来中国共有14家企业在海外发生巨额亏损达950.5亿元,截至2012年上半年,我国在海外投资设立约18000家企业,其中三分之一已告失败。
(2)“两反一保”的风险持续增加。在世界各国普遍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背景下,我国企业不断遭受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措施的调查和争端。据商务部网站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2年9月10日至14日就发生了“欧盟对华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欧盟决定继续对华文件夹金属件征收反倾销税”、“阿根廷对中国进口单相交流发电机征收反倾销税”、“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我输美纯镁反倾销日落复审仲裁(认定我征收反倾销税再延长5年)”等四起案件,与反倾销反补贴相比,“特保”措施的门槛低、弹性大、易实施,只要进口国认为来自中国的产品对其造成“市场扰乱”即可能启动“特保”措施,对我出口产品采取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这种商业风险最终会转化为法律风险,有些案件已成为法律纠纷进入争端处理机制。
(3)外贸应收款凸现。违约率提高导致国内出口企业的货款被“国外老赖”拖欠,乃至无法收回。此类事件有的已从经营风险转化为法律纠纷。导致上述法律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国际政治形势变化,有些国家地区政局动荡,无法保障跨国经营的正常开展;二是国际市场变化,一些国家地区经济不景气,市场消费能力和进口方的偿付能力持续下降;三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其规则的熟练掌握和运用尚有差距,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用“特保”、反倾销等规则随意挑起的争端,思想准备不充分;四是对交易合作对方国家地区的法律环境了解不充分,防范不及时;五是对交易合作对方企业的诚信度及履约能力不能充分掌握,有的企业又不事先采用“信保”等措施;六是在防控风险方面对交易合作合同等法律文本的订立和履行不到位。
2、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和转型,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面临新的压力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相当程度上是依赖“透支资源”、“透支环境”、“人口红利”维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当前,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已成为关系全局的战略选择,为此,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这些措施的逐步实施,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将使得企业压力加重,法律风险增大,主要表现在:第一,各级政府执行国家对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的调控,使得社会总需求扩张速度放缓、相关行业投资放缓、交易量减少,有的企业被迫转行乃至关闭;第二,土地市场交易趋冷,制约了地方投融资能力,使得相关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第三,节能减排,对经济增长质量提出新要求,制约了粗放型增长,使得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面临严峻挑战;第四,资源、劳动力成本上升,提高了经济增长成本,将导致企业利润下降,亏损增加。
3、新的商业模式和信息技术背景下,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面临新的课题
在全球化、信息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产、销售、服务等商业模式竞争力日趋下降,而商业模式的创新已成为新世纪企业生存、发展和企业间激烈竞争的核心关键。在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下,如何有效防控法律风险,这是企业无法回避的新课题。
(1)商业模式的创新之路是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探索之路。企业尝试和实践新的商业模式,本身就需要反复实践和探索,有探索就有风险。新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交易方式、盈利方式等新商业模式下各个环节的运营将伴随着与市场环境不协调、与上下交易链不衔接、与企业自身能力不匹配、与客户资源不融合而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所以,商业模式创新之路不是平坦之路,而是风险之路,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应贯穿于商业模式设计、论证、运营、控制的全过程。
(2)新的商业模式伴随着新的违规违法风险。法律法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立法立规的步伐也在加快。近年来,我国在跨国经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仓储物流、连锁经营、著作权、商标、专利的保护、公司企业犯罪等领域陆续颁布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而新法新规的颁布实施,一方面维护了新的商业模式健康运营和发展;另一方面又产生了企业遵规守法的不平衡性和不适应性,而产生了新的违规违法风险。有的因不认真学习而盲目违规导致纠纷发生、有的因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新规而遭受处罚、有的明知违规而轻信能逃避制裁而造成损害、有的严重违法而构成犯罪。所以在新的商业模式下,企业应具有防控新的违规违法风险的警觉和措施。
(3)新的商业模式下企业法律风险的新特点。第一,风险类别更具新颖性,除了前述的跨国经营失败率高,“两反一保”凸现等新的涉外风险外,电子商务中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广告误导或滥用等都会产生新类型的风险和纠纷;第二,新商业模式下的企业在新技术和信息化的背景下运营,其法律风险更具技术含量,如我国每年受理了3万多起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四分之一为以网络为载体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第三,立法立规的进程滞后于商业模式的创新,使得许多新的商业模式运营在法律不健全的轨道上,导致企业在对商业模式的战略规划、个性设计、实施经营时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具不确定性;第四,新的商业模式使企业面对的市场和各交易主体更复杂、消费群体更广泛,所以法律风险一旦转化为纠纷或其他负面后果,其危害性就更大。如大型品牌企业的一个连锁店出问题,会影响到整个品牌企业的生存发展。
三、当前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几点建议
防控法律风险也应与时俱进,面对当下和今后的内外环境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实际,要不断转变观念、方法和策略,增强信心,在实践中不断优化防控法律风险的实际效果。
1、意识上从要我防向我要防转变
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贵在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前,要我防的被动消极意识在一些企业和员工中仍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如法律规定了公司设立条件、治理架构等,若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申报材料就无法通过注册、登记;国企受上级文件规定制约,若不做一些表面文章就无法应对上级检查;民企或外企的管理者和员工听老板话,按老板指令办就能保住饭碗。所以企业要通过教育培训、制规定责、考核奖惩等综合治理的方法使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员工从消极被动的要我防转变为积极主动的我要防。
2、方法上从学习借鉴向自主创新转变
企业作为市场中的单一个体,因其所处行业、产品和服务,采用的商业模式、运营过程中与相关主体的构成的法律关系、面临的内外法律环境等因素,与其他企业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差异。企业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在消化吸收外部经验为我所用过程中逐步转变为自主创新,使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方法更贴近当下形势、更符合市场规律、更适合企业发展战略、更能适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每一阶段、每一重大决策的实际。这是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需要不断思考的。
3、防控法律风险“信心比黄金更贵重”
风险处处在,时时在,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当前,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环境,防控法律风险“信心比黄金更贵重”。信心来自于科学的思维方法,理论上的清醒自觉,对复杂形势的准确判断和手中有管理风险的“金刚钻”。
(1)要有敢于直面风险的信心。防控法律风险,要像人类面对困难、麻烦、危机一样,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胆略和勇气。2012年10月8日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打着国家安全牌对我华为、中兴两公司以莫须有威胁美安全发表歧视排斥报告。10月10日我国发改委就公布了十六个获批的对海外投资项目。这一举动,十分明确地表明了中国企业勇敢地走向充满风险和阻力的跨国经营之路的信心。当前,作为现代企业的领导、管理者面对企业生存发展中的法律风险,克服困难的信心不能丢、战胜风险的信心不能丢、勇攀企业发展高峰的信心不能丢。
(2)要有善于管控风险的自信。要敢于直面风险,若没有善于管控风险的自信,企业防控法律风险仍将半途而废。善于管控风险的自信源自于管控风险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源于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在机制、技术、人才、体系建设上综合实力的积累。有了管控风险的自信,一方面可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几率,当企业运营或实施某一法律行为时,对能够或已经预估到的法律风险,通过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商务和技术谈判、合同条款约定等工作进行前期防范,使法律风险事件少发生或不发生;另一方面,可把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风险事件发生时,在不危及企业战略目标和具体经营目的实现的前提下可转移或保留风险。如买卖合同中因卖方违约迟延交付标的物、建设施工合同施工方违约工期迟延,只要上述迟延还能补救,尚未危及合同目的的实现,而解除合同对合同双方的风险会更大,那么买方或建设方可保留对方迟延履行的法律风险继续履行,待合同履行终结时再“秋后算账”,以挽回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当前企业建设也不断深入,为了强化企业的建设管理,需要针对内控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强化内控管理,避免费率风险。但是近年来大型企业的亏损与违规操作事件频频发生,表明当前的内控机制存在法律风险,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局限了企业的发展。为了提升企业的管理质量,需要与企业的管理相结合,规范化企业的管理机制,强化审计等财务内控机制,构建一套资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结合,从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
一、法律风险内控机制背景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随着2006年《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将法律风险列为企业面临的五大风险之一,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控管理机制,能够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可靠、确保经营效率,企业经营活动与会计行为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法律风险内控机制需要由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其他人员共同设计并执行,对公司经营过程的法律风险进行及时规范。但是当前的法律风险内控还存在较多的问题。
1.借款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当前的企业借款合同的前期以及履行阶段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在借款合同前期,企业对于所借款市场利率的明确度不足,而且借款合同未完全按照借款合同拟定,造成一定的文本风险,借款合同的主动权在于银行方面,企业作为借款人,大多数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银行可能会利用经济上的强势地位造成有利于银行的条款,从而产生借款合同风险。(2)借款合同变更风险,当借款合同的贷款期限、用途、时间、还款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因为变更手续不全会造成合同变更风险。
2.对外担保合同与交易结算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我国企业的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时,因为在担保的过程中,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较大,而且对于所担保企业的资信水平以及对外担保合同细节的认识不足,从而可能会造成风险。而且企业通畅不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董事会认可的反担保,相关规范不符合要求,增大了法律风险概率。在企业的财务内控中,结算是内控中常见的业务之一,在结算过程中,因为结算数额大、风险高等会造成法律风险,但是当前的企业对这一领域的重视程度不够,交易结算风险预警以及风险补偿机制明显缺位,使得法律风险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
3.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风险
在企业的内控管理中,关于经营、技术开发以及技术流失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存在法律风险,而且在商业秘密方面,一些企业没有制订合理而有效的保密协议与保密津贴制度。为了确保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保护,需要对企业的内控机制进行有效管理,避免法律风险。
4.内部管理模式僵化,风险防范职责不清
企业法律风险内控汇总,因为历史与实际的管理,导致一些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主要注重业务实现,守法意识意思规则意识较差,主观上表现为忽视法律风险。而且在企业的组织建设、流程设计与管理规范设计中,对于内控的法律风险的分析、识别与规范等方面规范不足,当前内控法律风险控制还处于自发、朴素的阶段,相关流程设计基本处于空白,事前风险预警与风险应对还处于初始阶段,法律风险首道防线非常脆弱。在企业内控法律风险人才建设中,企业法律专业人才建设不足,法律顾问队伍工作岗位的人员短缺,对于内控法律风险控制不足。
二、企业法律风险内控机制的重要性
根据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企业内外的法制环境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加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以及依法维权的中实行,建立基于法律风险的内控机制,从而应对日趋复杂的法律风险环境,满足企业市场经营与内部改革发展的需求。
1.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当前的企业需要应对全球的资源、人才、技术以及服务的市场竞争,为了适应于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求,需要加强企业的内控管理,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国内经济受到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影响,所受到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而且企业对外发展过程中,需要应对更加复杂的法律风险,因此构建基于法律风险的内控机制,能够实现企业的依法决策与依法经营,从而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满足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2.保障企业资产的客观要求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环境更加复杂,而且资产的分布面广、监管难度大,近年来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暴露出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为了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应对相应的法律风险,需要严格法律审核、确保法律论证,并且构建基于法律风险的内控机制,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提升企业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3.促进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企业竞争的实质,不仅是企业的技术、资金、人才的竞争,而且死法律、规则与标准的较量。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当前企业面临多元化的竞争,其中知识产权的竞争是现代企业竞争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企业的创新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律是知识产权的保障,能够确保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企业建设发展。构建基于法律风险的内控机制,能够有效的运用法律武器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使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变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建设发展。
三、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的构想
1.企业法律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基本构架
企业的法律内控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网络防范工作,为了确保企业的基于法律风险的内控机制建设,需要建立全员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结合企业的管理结构,从而设立三道风险防线:(1)企业会计部门以及业务单位是法律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管理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的处置小型风险管理进行处置,并且对重大、疑难的风险进行识别后送到第二、三道防线,并且严格风险的事前与事中控制;(2)以公司领导下属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法律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确保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管理,并且对于第一道防线的法律风险管理进行检查、评估与查漏补缺,并且对疑难、重大的法律风险进行初步处理后报送上级部门特别处理,该道防线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并且有效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对法律风险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与奖惩;(3)第三道防线,以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下属的审计委员会作为内控法律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对于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的实行情况以及实现效果进行评价,并且有效处理法律风险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法律风险管理进行总结,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后控制,并且为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内控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内控机制主要可以分为洗个步骤来完成:(1)拟定控制目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确定企业的内控目标,确保企业会计信息准确性、资产物资完整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经营活动的效率性与效果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2)整合控制流程,内控主要由控制点组成,因为当前企业的业务流程存在控制缺陷,因此需要对控制流程重新整合,确保简洁高效的完成控制目标,在控制流程整合过程中,需要对业务活动的控制点进行鉴别,并且针对控制目标与对象设置控制技术与手续;(3)明确法律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建设,为了确保法律风险的内部控制,需要构建内控体系,明确内控岗位授权对象、条件、范围与额度,并且建立内控报告制度、内控批准制度、内控责任制度、内控审计制度、重大风险预警制度,从而对法律风险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风险管理目标与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不相容指责分离,确保法律风险的内控管理。
3.企业内控法律风险防范重点
为了通过内控机制防范法律风险,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防范管理:(1)加强对外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需要建立对外担保合同反担保风险内控机制,并且要求担保企业提供企业董事会认可的反担保,审查反担保低压与质押资产的合法性,确保担保资产的价值相当。建立事先报告制度,对于对外担保合同变更时,与第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与不相容职务分离相结合,确保对外担保合同的拟定、审核、审批与执行进行监督评估,确保精细的内控管理。(2)加强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首先需要建立明确的利率机制,规范借款合同存在的风险防范管理,确保利率协商一致,对于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借款合同变更与终止,都需要及时向企业管理层、贷款银行充分协商,并且变更后按照新的借款合同履行相应的程序,形成相应的书面文件。(3)建立有效、健全的交易结算制度,为了规范交易结算管理,需要树立支票遗失完整的救助制度,从而规范交易结算管理,在支票遗失后通知开户银行,遗失申明,并且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防治持票人到银行提现,结合金融数据保密数据,建立数据输入的调阅与交接登记管理,在遇到法律诉讼时确保用油主动权,避免法律风险。(4)全面梳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需要通过企业财务内控机制防范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建立担保制度以确保技术合同符合法律规范,而且要对担保当事人设定担保,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对被担保人进行审查,避免对方利用合同进行伪装,对于合同中的欺诈行为控制管理,避免风险过大。当风险出现时,根据技术被申请专利的救济制度进行管理,采取专利申请的方式加强技术保密管理,以作为发生纠纷时的证据管理,避免法律风险。
四、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发展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为了确保企业的发展规划,需要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构建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把握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律,持续推动企业内部规范体系建设,以避免法律风险。构建企业法律风险内控机制,需要坚持科学发展,完成企业内控的风险管理架构,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于内控管理中的重点进行管理,在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防治财务风险的发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集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与事后管理于一身,由制度、流程、活动等相互结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囊括了法律风险分析、法律风险控制和法律风险评估三大模块。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企业应该重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内控机制、业务流程、人才队伍、信息系统等六个方面着手,开展体系构建工作,并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推动公司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平.试析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成因与防范措施[J].工会论坛,2014.
[2]郑石桥.内部控制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2).
[3]张莉.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企业稳健发展[J].经营管理者,2014.
Abstract: Petroleum ground engineering enterprises "going out" strategy urgent need to strengthe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legal risk management method.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of legal risk from the enterprise, characteristics, causes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problems,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should adhere to the guiding ideology, should take style, approach and conduct physical and institutional building described.
Keywords: Petroleum engineering firms;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Conception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石油地面工程在海外市场发展,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管理成为石油工程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 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1、 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我们一般把企业法律风险定义为,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发生原因的法定性、发生结果的强制性、发生领域的广泛性、发生形式的关联性、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等特征。法律风险不等于违法风险,但所有导致法律风险的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国际工程法律风险的复杂性和所在国法律的特点,更加凸显了国外施工企业加强全员性的法律建设必要性。
2、 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根据法律风险所产生的结果是否具有单一性,可以分为纯粹法律风险和投机法律风险。所谓“纯粹法律风险”,是指只能产生法律意义的不利后果的法律风险。所谓“投机法律风险”,是指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产生有利结果和不利结果的法律风险。投机法律风险是一种机会性风险,它从一定意义上鼓励人们的冒险行为。
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3、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与企业的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相比,企业的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法律风险具有相对的确定性。由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别是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之相反,法律风险的产生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这是因为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违犯法律或者是没有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救济导致的。这种确定性是相对的,例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果该著作权人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该企业就一定会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该企业没有追究其侵权责任从而使侵权企业的这种法律风险没有发生。
第二,法律风险是可防可控的。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虽然也可以通过风险管理,使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底。但是由于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因此它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法律风险完全可以从根源上加以防范和控制。只要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在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法律风险的发生基本上是可以得到杜绝的。
第三,法律风险具有损害性。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就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的经济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企业承担的行政责任往往是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吊销营业执照会使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从而影响盈利。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表现为赔偿损失。企业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主刑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承担;附加刑由企业承担。另一种是由于企业主观上认为某种损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而忽视了那一方面的权利保护,从而使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损害性与企业的其他风险相比,有过及而无不足。
二、石油工程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石油工程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企业内部主观原因,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人员因素和制度缺陷造成的。外因是客观环境原因,是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的。其中,内因是促使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
1.企业自身制度缺陷
企业自身制度缺陷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制度的合理性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成正比。企业存在有法律漏洞的、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企业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中运营,危机重重。其原因有三:首先,法律审核把关不严,在制定某些制度过程中没有法律人员的参与和审核,法律知识的欠缺使某些不规范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产生;其次,缺乏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工作体制不健全,没有制度保障。
2.企业自身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也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制度的制定和运作都是由内部人员来完成的,企业人员的素质高低,思想水平和行动能力是企业的风险因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的制定;有些企业人员被眼前的利益诱惑不惜让企业冒巨大的法律风险或者由于法律盲点把企业引入风险之中却浑然不觉;所产生的后果都是可怕的。同时,企业制定出的政策,要靠全体员工去实施,法律风险存在于运营的各个环节,企业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和实施能力的不足,是即使有着良好制度的企业却仍然陷入法律风险之中的主要原因。法律工作人员不能和谐融入经营决策,数量少,素质也有待提升。
三、石油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不强,对法律机构的职能在理解和认识上也存在偏差是普遍现象。有些企业仅把企业法制工作当作一种摆设,只是应国家规定而建立,应付检查而已;没有充分意识到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虽然设立法制机构,但对法律风险防范没有足够重视,一旦事发,才去亡羊补牢,把法律部门的工作人员当成“消防员”,使得企业纠纷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繁忙办案,无暇顾及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形成恶性循环。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防范疏于管理还体现在投入企业法律部门的资金严重不足。
2.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设置及制度问题首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设置问题。由于企业的法律意识薄弱,一些企业尚未真正建立自己的综合法律机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就更无从谈起。第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第三,企业法律工作人员难以进入决策层。企业法律部门的侧重点在善后而非预防,重点定位错误,法律服务人员难从根本上监测经营运转。并且企业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少,专业素养低。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1) 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2) 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3) 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对于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由于其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予以杜绝。但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其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因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的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通过健全制度、理顺流程、完善表单、规范文本,完全可以避免。防范法律风险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基础工作做起:
(1)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强化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相当部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仍然滞后,在决策时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于速度和效率,结果是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的法律风险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领导人和全体职工都建立起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3)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抓住工作重点。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中,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过程中,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才不会避重就轻,造成顾此失彼。
(4)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必须要拥有高素质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保证。
(5)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机关,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6)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还需要重视和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他企业不但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相互间应建立起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彼此取长补短,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五、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
1、 机制建设与体系建设的选择
机制与体系不同。所谓“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所谓“体系”,是指若干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关联而构成的整体。机制没有独立的表现形式,常常蕴含在某一体系之中。体系则有自己独立的表现形式,是具有一定结构、层次和形式的文件化系统。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加收入、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二是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财产和交易安全。这两个目标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无论如何,维护财产和交易安全,是企业的基本目标要求,因此从防范法律风险的角度构筑企业经营管理体系,较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而言,更加直观、现实和有效。
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
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是指企业根据法律风险的特性,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避免承担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风险的制度、流程、表格和文本。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旨在提高企业管理的合规经营,明确责权利,注重效率和创新。
(1)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主要思想:①规范化:建立制度,理顺流程。制度是企业的基本行为规范,企业的一切人和事都要在制度下进行活动;流程是企业实现目标必须遵循的过程方法,要讲时间效率,还要讲投入产出。②个性化: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具有本行业、本企业的鲜明特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除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本体例以外,可以具有不同的文件组合,不同的文件内容。③合同化:将合同引入企业内部管理,上下级之间、上下位部门之间以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于制度化而言,合同化更明确,更人性化,更易接受和执行。
(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体例和模块: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体例由制度、流程、表单、文本组成,这四种体例形式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应至少包含九大模块:一是企业设立模块,内容包括企业设立、企业变更和法人治理;二是投资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投资收益管理、股权管理、股份转让等;三是行政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文件档案管理、对外关系协调、办公设备设施和后勤管理;四是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内容包括人员、薪资、考核和培训管理;五是财务管理模块,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资金往来、账目和报表管理;六是采购与分包管理模块,内容包括合格供方的选择与评价、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七是技术质量管理模块,内容包括技术开发与改造项目的立项、实事、评审,新产品试制与工装改造,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维护;八是生产管理模块,内容包括生产组织、现场管理、设备维护与保养;九是营销管理模块,内容包括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
(3)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方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基于防范法律风险的经营管理系统,既是跨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合型,单单拥有管理学或法学一个学科的理论与实践是不够的,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离不开专家的作用,而这个专家既要精通法律,又要精通企业管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方法,不外两种:一是专家指导,企业自行建立和运行;二是专家建立,并指导企业运行。
(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规章制度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依照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来运行,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风险防范体系的运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是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运转的纲领,完备可行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高效法律风险防范的保障。
第一、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制度构建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运转是法律风险分析评估,法律风险控制管理,法律风险监督三环节共同协调运作的结果。要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就要对其进行分析,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然后监督执行。
第二、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企业总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领导本企业法律顾问机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工作;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本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机构;主管企业的法制宣传和培训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本企业及被投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负责或者协助企业主要领导指导、监督整改工作。
第三、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重大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有致命的影响,企业应该重点对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来预防和减少经营决策风险。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要全面介入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企业的重点项目在进行的每个环节中,都面临风险,这就要求既要从整体上控制,更要把握重中之重。既要将所有的经营管理行为都纳入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更要严格审查,监控重点环节,使企业合同交易,环境拓展,劳动用工,财务运转等都法制化、规范化。企业要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对重大决策全面管理,全程跟踪,重点监控。从而有效掌控、防范重大法律风险。
第四、建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合同管理不仅是对合同文本的管理,而且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一个企业项目的发生要牵扯很多合同关系,各种签证、确认书、保函、验收证明和结算书等等,都在这个项目的合同圈内,组成一个“合同群”。而要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工作者的全程参与是必不可缺少的,所以每个经营中的合同都要配备相应的专门法律人员管理。对于重大的项目,配备法律工作组,进行特别管理。
第五、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年度评估制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监督和考核是缺一不可的。制度靠执行来实现,执行靠监督来把关,而最后对此制度的效果、作用、可行性等经验教训的总结就归于考核。及时的评估效果,查找原因,去除旧的不适宜的规章制度,建立新的更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条例,可以使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永葆生机。
3、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以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为基本目标的经营管理系统,无论是起因于违法行为、自甘冒险行为的法律风险,还是起因于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环境的不完善性以及法律监控活动的不规范性的法律风险;无论是属于外部环境的法律风险,还是属于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都会因企业内外资源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必须不断调整企业的制度、流程、表单和文本,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适应和满足企业所面临的新的形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也必须制度化,并实行目标管理。
(1)提高企业全体人员法律素质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的全体成员要把法律风险防范融入决策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企业的领导层要提高法律素质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领导的思想决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正确先进的法律思想对企业的法制建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企业领导阶层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与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不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便了解与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风险,让法律风险成为制定决策中的考虑因素。
关键词:
风险因素;风险管理;风险防控
诺基亚因发展战略失误,曾风靡全球十五年手机老大,如今销声匿迹;三鹿奶因三聚氰胺事件断送性命;史玉柱的巨人集团迅速发展,管理决策风险爆发使巨人集团轰然倒下、天津瑞海公司因爆炸事故造成灭顶之灾等;曾经辉煌过的企业为什么衰败?原因在于发展过程,对于出现各种风险因素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以至于让风险造成的危害不断恶化不知不觉消灭自己。
目前很多企业感到市场急剧萎缩、盈利降低、经营艰难等,这些不良的表现是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缺陷形成危害的直观表现,是风险因素作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就是人综合利用各种因素条件,实现企业运行目标的管理过程,有的因素是在某条件下发挥有害的作用,因此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存在风险,就要重视企业的风险管理,把风险的危害消除或降低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是生命攸关的大事。
一、企业风险管理
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都有内在因素与外在条件的作用,控制其内在因素,改变外在条件,就可以改变事物的发展方向,同样企业风险管理就是依据这个原理,通过控制其内在因素,改变风险发展变化的条件,减小风险在企业经营中的危害,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健康运行。风险管理是相对的,同样事情,在不同条件作用不同。如合同来签订,合同量已满接这份合同风险较大,不满接合同是优势。市场形势差,粗放管理的风险就凸显出来。
二、风险管理分类
1.行业风险同类企业都面临的共性问题,来自企业外部,直接影响的不利因素。行业协会从宏观分析整个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各类风险信息预警。行业风险主要有:产品受政策(政治)限制;上、下游企业危机引发本行业系列问题;同行之间无序竞争引发市场混乱。
2.经营风险企业自身缺点为内因引发的风险,这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经营风险包含企业战略决策、战术部署、经营模式、组织结构设置、涉及产供销,人财物,涵盖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具体项目有:资金、市场、并购、原料、体制、机制、;新上项目、事故及引发的反应等。
3.环境风险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周围高危险企业、环境污染等。
三、风险管理就是做好“防、控”
“防”是提前防范风险,防范风险就需要提前分析风险萌芽,在萌芽状态消灭风险发展的因素条件,代价最低。重要危险苗头一定消除,如高危企业不安全因素;资金密集型企业的资金危险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保密;机械制造企业粗制滥造等。“控”就是控制已发生风险的危害。已发生风险危害,立即组织力量科学控制风险事态进一步恶化,防止诱发其他风险产生。风险管理需要对各种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的识别,排序和控制,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保证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序性,有效性。
四、风险管理流程
1.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在市场形势异常艰难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过程很多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问题以削弱企业竞争力的形式表现出来,企业在哪些方面降低市场竞争,那些方面就是风险防控的重点,只有做好防控风险,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实现预期目标。否则企业很容易误入歧途,悔之晚矣。
2.风险管理的全员意识风险危害存在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涉及各个部门,因此只有提高全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才能及时全面发现风险苗头,利于遏制风险的发展,同时为收集风险信息奠定基础。
3.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从不同的角度建立起包括日常监管,运营规划,危机管理在内的风险管理构架,从资本和体制上保证风险的管理效果。为了便于工作开展,成立风险防控组织结构,成员有部门的领导组成,并加强成员风险管理教育,提高成员的风险意识,是开展好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人员,务必具有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危机意识强、本着为企业生存发展负责的精神;确定风险防控的目标、职责权限、运行方式等。风险防控第三方独立控制效果最好。
4.风险防控的流程分五步(1)风险信息收集:①企业外部:国家政策导向;行业政策规定;上下游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能对本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同行的运行发展态势;跨行业新技术使用等。②企业内部:企业战略战术、经营模式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通过各个部门提供信息,并深入挖掘调查研究风险信息真实情况;(2)风险信息识别:目的在于及时发现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为企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要求企业有效建立风险信息收集与管理系统,广泛持续收集与企业各种风险相关的内外初始信息,对风险信息统计分类,利用先进的分析途径,定量或定性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或模拟测算,来判断分析可能会造成危害的风险信息。(3)风险苗头评估:对所识别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目的在于评价所识别出的各种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和风险价值,给出风险控制的优先次序等。(4)风险管理应对策略:依据风险的优先次序,围绕企业战略目标,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出适当的风险承担、规避、转移、转换、对冲,补偿和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工具;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才物的配置原则;定期总结分析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不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及时进行修正或调整。(5)制定各类风险防范预案:依据风险控制的优先次序,根据不同类型,制定不同级别防范预案,如资产财务的呆坏账的准备金;防火预案等,企业风险涉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也要制定相应防范预案,以备不时之需。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企业生产效率会进一步提高,如果在企业各个环节效率快速运转的过程,环节存在风险没有及时发现解决,风险形成的危害也在快速扩散,最终会损害企业利益,有时会使企业生存受到重创,甚至破产,因此加强风险防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