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贷制度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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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贷制度论文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1)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小额信贷在我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随之而来的信用风险问题成为制约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与之相对应,学界日益关注小额信贷中的信用风险问题,相关的文献综述也日益增多,但基于农户视角的研究述评并不多见。而事实上,从农户违约行为的视角来综述小额信贷信用风险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追到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更有利于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以防范农户的违约行为。为此,本文从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的目的、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三个方面,对已有的研究进行了系统的综述和评价。

一、农户小额信贷违约原因

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假设是“经济人”,即人被假定为具有完全理性,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其行动方案。而行为经济学认为人并非完全理性,人的决策除受客观因素影响之外还受其心理因素影响。

大量文献运用传统经济学理论,包括博弈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研究农户小额信贷违约原因。如李玉福(2007)、张姣姣(2012)等运用博弈论分析指出,在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博弈中,当农户赖账收益大于还款收益时,农户会选择赖账。在无有效监管、信用体系不完善与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等情况下,无论农户第几次贷款,在银行都没有记录。因此,农户的最优策略都是获得贷款后不还款。而陈彬(2013)、丁志国、覃朝晖、苏治(2014)等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指出,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正规金融机构对影响农户还款的因素,如户主的健康状况、家庭的收支与负债状况等,很难有全面的了解,这些信息的缺失使正规金融机构不能准确地判别农户的违约风险。而农户作为经济人具有逐利性,为了成功获取贷款和高额利润,会故意隐瞒相关信息,从事高风险活动。而正规金融机构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提高小额信贷利率,这在客观上也刺激了农户从事高风险活动从而造成恶性循环,形成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综上所述,不管是运用博弈论,还是信息不对称理论,都是在传统经济学,即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下,分析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的目的。而很少有文献运用行为经济学,就是将经济学与心理学相结合,探究农户违约行为的目的。

二、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表现形式

违约的表现形式,又称违约形态,是指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整理已有文献得知,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并没有学者对其进行分类。本文将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将贷款用于非规定用途、未履行随附义务。

(一)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小额信贷的无抵押性及用途特定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自然风险和信用风险。如王凤羽(2009)指出,对于以农业贷款为主的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其主要投向是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而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都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这可能导致小额信贷机构的破产。此外,因借款人发生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无力按照与小额信贷机构所签的合同条款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同样也会造成贷款逾期、呆滞、呆账等信用风险。尹泽东(2011)在指出小额信贷业务存在以上两种风险时,还指出了道德风险问题。这些因素导致农户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二)将贷款用于非规定用途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包括:(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三)农机具贷款;(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但是,众多文献表明,很多农户并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赵素宁、吕杰(2008)指出,有的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冒名骗取小额信用贷款。另有王霞、吕德宏(2013)依据西部农村小额信贷农户的调查数据指出,农户的贷款用途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做生意、生活等,其中种植业和做生意分别占比31.6%、24.6%。还有刘佳、吕德宏、杨希(2014)基于陕西省岐山县的调研数据指出,农户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和非农业生产的的比重分别为54.97%、49.8%。并且表明,农户贷款如果用于农业生产,就可以取得较为可观的收入;而若是用来买房买车,则违约风险高。所以,贷款用于农业生产比非农业生产的农户还贷质量高。

(三)未履行随附义务

农户在贷款的过程中需如实陈述自身情况及贷款目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众多农户并没有履行这一随附义务。如岳静(2008)指出,在我国广大农村并不排除有部分农民抱着投机心理,从而产生恶意申请贷款、拖欠贷款的现象。另有张学舜(2012)指出,由于受当前信用环境的影响,一些不符合办理农户小额贷款条件的农户采取各种欺诈性的手段,骗取小额贷款资金。

三、防范措施

关于防范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的措施,学界已经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措施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农户的还款意识,利用农业保险减少农户经营风险。下文从以上四个方面分别整理文献并述评。

(一)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

例如,赵素宁、吕杰(2008)的研究表明,要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在确定个人信用指标时,鉴于农户的健康状况、婚姻家庭状况、生产经营方式等因素各不相同,应保证指标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农户特征。同样,陈时兴(2010)提出健全农户信用评价制度。由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村干部、有威信的村民代表等组成农户信用评定小组,根据农户的信用度和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制定信用评定办法。而唐敏、马丽斌、马纪英(2014)等提出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级体系,综合考量农户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

归纳起来,众多学者在信用评级上达成共识,都强调其重要性。在评定农户信用水平的侧重点上存在分歧,分别为评定指标的选取、农户信用评定小组的组成、农户各类信息的综合考量。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黄忆寒(2009)提出给予小额信贷法律支持,建立涉农贷款政府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户的承贷能力。同样强调完善法律,提高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而惠长林(2009)提出要完善法律机制。要统一小额信贷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来约束贷款农户的行为。陈时兴(2011)表明,为了规范小额信贷制度,政府还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小额信贷的单行法,从放贷主体、对象、利率、担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规范,加强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

综观众多学者的观点,共识在于完善小额信贷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提高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与规范放贷主体的选取上存在分歧。而本文认为,既需要提高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又得规范放贷主体选取。

(三)强化农户的还款意识

岳静(2008)指出要建立起完备的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还款意识。许多不偿还小额贷款的农民并不是抱有不想还款的意愿,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还款的必要性、强制性和法律性。对于这类还款意识薄弱的农户来说,他们经过宣传、教育而按时还款的可能性是很高的。另有曾之明(2010)的研究表明,近些年来,部分企业或贷款户逃废金融债务形成不良风气,赖账思想滋生蔓延。因此,要加强农户诚信教育,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宫泽龙(2012)指出要加强农户的还款意识。需要提高农村小额信贷贷款人按时还款意识,向他们详细讲解及时还款对他们未来继续贷款及申请其他金融服务时可能带来的好处,以及不及时还款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

从上得知,众多学者在提高农户的还款意识,教育农户重视信用上具有共识,分歧在于农户是否抱有还款的意愿。

(四)利用农业保险减少农户经营风险

丁业震(2006)提出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可在农村推行农业意外保险制度,增加承担风险的主体,提高贷款当事人的抗风险能力,使农业风险由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同样,毛华溢(2014)也提出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保险制度,转变观念,把是否参加保险作为发生信贷关系的前提。张峭、徐磊(2008)提出创新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工具来实现,要依据不同类型风险的表现特征,承险体生物学特性,创新和开发各种类型风险管理工具,满足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管理的需要。

综上可知,学界共识集中于风险分散,分歧在于是通过风险管理机制还是风险管理手段以分散风险。

四、结论与展望

综上可知,现有的研究就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目的、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等方面取得了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其不足也较为明显,期待着学界进一步的拓展研究。

第一,关于农户违约行为的目的,绝大多数文献都是从传统经济学角度研究来分析的,很少有学者从行为经济学的视角予以探究。第二,很多研究者都提出要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但如何建立则阐述得不够具体。就此,本文认为,需要建立银行与公安部门等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动态跟踪农户信息变动,从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第三,已有的研究对于农户是否抱有不想还款的意愿存在分歧。本文认为,不管农户是否抱有不想还款的意愿,都应该加强农户的还款意识。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定期举办金融知识下乡活动,让农户认识到,按期还款对未来享受金融服务能带来便利和优惠。

参考文献

[1]丁志国,覃朝晖,苏治.农户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违约形成机理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4,(8):89-91.

[2]陈彬.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信用风险成因及防范分析[J].中国物价,2013,(11).

[3]宫泽龙.探析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对策[J].现代商业,2012,(24):34-35.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1

一、相关理论概述

农村信贷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有资金需求时,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获得,并约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主要应用于三农生活、生产、经营、周转、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贷资金。

在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信贷补贴理论一直在农村信贷理论研究中占据着主流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而且由于农业自身的局限,农户的收入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农村不可能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供给的主要客户群。

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提出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的主张主要有:第一,发展农村信贷的前提是保持稳定的经济形势。第二,保持并好控制利率的波动。第三,运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第四,合理使用担保、保险及互助合作等形式来改善信贷。第五,确保信贷资金的回收。

二、我国农村信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村信贷的现状

我国建立的是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农商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民间信贷和小额贷款组织为补充的农村信贷组织体系。具体现状主要表现为:

第一,农村信贷需求量大,银行信贷约束条件多。我国农村正规借款需求远远高于城市平均水平,但实际上农户信贷满足率却并不高。第二,对农村家庭信贷的认识较少。由于农民对金融知识认识不足,对相关信贷政策缺乏理解,我国农村居民向正规银行借贷的意识较差,习惯通过自己的渠道来解决资金需求而不敢向银行伸手。第三,农村信贷的方向存在着偏离r户、农业的问题。我国农村信贷还是主要用于非农经济的发展,提供给了非农户口。农户贷款的渠道不断改善,而农业贷款不断后退。

2.我国农村信贷存在的问题

第一,农村正规信贷市场主体功能弱化。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主要吸收存款,面向农户发放的贷款少之又少。第二,农村信贷机构经营管理体制落后。我国农信社的体制障碍不仅仅在于其与政府的关系问题,还有其管理体制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合作金融的产权制度安排。第三,非正规信贷活动隐含较大风险,农村信贷中存在很多的居民间的借贷活动,非正规信贷现象较多。

三、我国农村信贷现状的问题分析

1.二元经济的影响

我国农村信贷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应归根于二元经济。农业金融的发展滞后,导致了农村信贷的严重供给不足,同时,也局限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业自身特性的制约

农业本身的特点(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等)也严重制约了农村信贷的供给发展。我国是农业大国,更是如此。

3.体制性因素的影响

第一,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审批时间过长。农户觉得贷款的主要障碍在于手续繁琐。而金融机构又纷纷转型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到城市。第二,担保与抵押制度是制约农户获得正规信贷支持的主要制度障碍。首先商业金融机构所要求的贷款抵押物、信用担保等农户难以提供。其次,农村也缺少其他可提供第三方担保的途径。再者,一些信贷员使申请贷款的隐性成本居高不下,相当多的农户反映“不走后门贷不到款”。第三,利率管制使商业性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盈利空间。大多数农户生产性贷款需求往往金额小、季节性强、时间性强。即使农户能够满足商业银行所要求的各种苛刻条件,商业银行发放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却要付出比工商业贷款更高的管理成本,同时利率官定导致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利润驱动。

四、完善我国农村信贷的对策

美国农村信贷的需求一般分为五个方面,即:农业、农村住房、消费、农村小企业和农村社区发展。美国农村的信贷来源和金融市场支持包括零售贷款人、二级市场和信用增级项目。在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相关好的做法,完善农村信贷。

第一,政府应加强支持,完善相关政策。比如:增加农村信贷的投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引导并规范民间信贷等非正规信贷的发展;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优惠等。第二,强化金融机构相关职能,完善农村信贷体制。比如: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更大的支农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金融组织。第三,加强并完善相关保险制度的建设。比如:进行信用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农村信贷保险体系、农村信贷抵押担保体系等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保险功能。第四,放松管制,创造更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在美国,其农村金融市场有为数众多的直接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直接促进了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更多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的发展,而在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上,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较少,发展比较缓慢,所以中国应放松管制,让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第五,保持合作金融体系的独立性。多年来,美国的农场信贷管理局一直强调经营分权、抵制经营和人员任命方面的政治压力。第六,政府以恰当的方式提供援助。美国就是如此,只要农村信贷陷入困境,美国政府都会对其提供援助。当然,这些援助资金以后都必须还本付息,这样可以规避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马九杰,刘海英,温铁军.农村信贷约束与农村金融体系创新[J].中国农村金融,2010(2).

[2]刘卫锋.农村信贷需求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3]鞠荣华,何广文.美国农村信贷供给体系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2(11).

[4]任元芬,江山.发展农村信贷市场的思考[J].知识经济,2012(22).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4-0069-01

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国外相关研究综述。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农业信贷补贴论(Subsidized Credit Paradigm)。该理论的前提是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的是慢性资金不足问题。20世纪80年代代替前者的农村金融市场论(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论完全依赖市场机制,特别强调利率的市场化。斯蒂格利茨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

(2)国内相关研究综述。国内的学者也很关注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例如闫永夫(2004)认为当前农村金融体制主要存在信贷供给缺失、缺乏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提出应因地制宜地改革和规范农村金融体制。有的学者是停留在农村金融的某一个方面的研究。例如曾康霖(2001)、王自力(2002)均提出了以农村信用社的模式选择替代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何广文(2005)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将系统论的理念引入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之中。许崇正(2005)、温涛、冉光和(2005)从影响农民收入的几个关键因素入手,利用统计检验的方法得出中国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

2 构造VAR模型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是根据一个传导途径,即农民收入增加储蓄增加财产和自有资金规模扩大农民对生产投资和生活现金支付能力提高农民发生信贷的可能性减少。根据这一传导途径,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该对农村人均信贷额产生负影响。为了研究我国的实际情况,下面构造模型对我国1980―2007年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的增加会带来产出的增加,从而引起人均产出和人均收入的增加,即Y=(L);同时由于农户人均纯收入对农村人均信贷额也有影响,即L=(Y)。由于Y和L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为此,构建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的VAR(向量自回归)模型。

Yt=A1Yt-1+…+ApYt-p+B1Lt+…+BrLt-r+Ut

Lt=C1Lt-1+…+CpLt-p+D1Lt+…+DrLt-r+Ut

其中,Yt和Lt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的N维内生变量(或外生变量),Ap、Br、Cp、Dr是待估计的参数矩阵,内生变量(或外生变量)的滞后期为p(或r),Ut是随机扰动项。

3 农民收入对农村信贷投入的实证分析

构造好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的自变量回归模型以后,我们要开始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本文采用的农民纯收入既包含生产性纯收入,也包含非生产性纯收入,农村信贷投入既包括农业贷款也包括对乡镇企业的贷款。

(1)单位根检验。首先为了避免数列的剧烈波动,我们用农村人均信贷额的对数LogY和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对数LogX作为调整后的变量,利用ADF检验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均是平稳序列。

(2)协整检验。为了分析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我们先做两变量之间的回归,然后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回归模型如下:

LogYt=-2.374738+1.316827LogXt+et

接着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残差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序列,说明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之间具有长期均衡关系。

(3)误差修正模型。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之间具有长期均衡关系,但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出现失衡,为了增强模型的精度,我们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把农村信贷投入的短期行为与长期变化联系起来,最终得到误差修正模型的估计结果:

dlogY――――=0.118887+0.234419dlogX+0.430072Ut-1

t=(1.659362)(0.439858)(2.549702)

R2=0.265930DW=2.154135

上述估计结果表明,农村人均信贷额的变化不仅取决于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变化,而且还取决于上一期农村人均信贷额对均衡水平的偏离,误差项Ut-1估计的系数0.430072体现了对偏离的修正。

(4)格兰杰因果检验。选择最大滞后期为2期,对序列LogY和序列LogX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测试结果表

Log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ogX[]26[]2.71604[]0.08932

LogX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ogY[]0.70192[]0.50689

由上表知,农村人均信贷额变化是引起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变化的原因,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变化对农村人均信贷额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因此构造VAR模型描述二者在时间序列上的长期关系是合理的。

4 促进形成良性循环信贷机制的建议

(1)采取先“信贷”后“收入”策略。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我们发现,中国目前农村信贷是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原因,我们应该针对国情,先对广大的农村进行信贷投放,同时不断地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使得农民的收入能够有效地传导到农村信贷上,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农村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农村资金大量地外流,为了控制农村资金的外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强制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将吸收的来自本县的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发放当地贷款。

(3)进一步开放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治病须治根。从长远来看,解决农村信贷和收入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健康、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让市场去引导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们主要从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善。一是完善分类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二是真正实现农村资金利率市场化。三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培育农村微观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国家应赋予农村信用社在一定时期内对农村微观金融市场的独占权,避免过度竞争。

(4)健全农村信贷激励机制和担保机制。从激励机制考虑,国家可对农业贷款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在税收、土地出让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或者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农村配置。从担保机制考虑,国家可以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和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并且继续完善农业保险。

(5)调整农村信贷投放领域。要想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农村信贷,信贷投放领域的选取是关键。我们一是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带动力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二是要面对农业和农村开发新的贷款品种,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园区开发、农田水利开发以及绿色生态资源开发,从而有效地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6)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农民金融意识的缺乏已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中的强大阻力。国家应该在农村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并要把偏僻地区的义务教育做到位,整体上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同时,政府应该组织有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到基层组织一些“送金融知识下乡”等宣传活动,解答农民工朋友有关金融方面的问题。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4)

二、金融机构对农户实施信贷配给的原因分析

有关信贷配给的成因,其中颇有代表性的一种说法是:信贷配给不是因为中央银行对利率上限的约束,而是由于金融机构或组织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出于这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必然会导致:(1)按照金融机构或组织标明的利率,所有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只有可能部分得到满足。(2)金融机构或组织对不同的借款人实行差别化待遇,一部分信息较为透明且信誉较高的借款人(比如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借款需求很容易得到满足,而另一部分信息不甚透明且违约风险较高的机构或个人(比如个体企业和农户)则很容易被金融机构拒绝。总体而言,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配给的成因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农户信贷配给的直接成因。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为解释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配给创造了理论基础。对于农户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信息不对称理论合理的解释了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配给的直接成因,相对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农户可以充当抵押的担保品相当有限,所以普通农户常因提供不起担保品而被金融机构排除在外。同时,如果农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付出的成本较高,则只有高风险的农户才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结果过高的风险会使金融机构难以收回贷款的概率大大增加,因此金融机构倾向于对农户实施信贷配给。可见,信贷配给现象是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2、金融制度是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配给的主要成因。在有些发展中国家,政府人为压低存贷款利率以刺激经济的增长,但西方经济学者普遍这种做法虽然能短期刺激资金的过度需求,造成资金供应不足。资金供应不足反过来又会迫使政府进一步加强行政干预,加剧信贷配给现象。要解决这种现象就不可避免的要求金融制度的发展和改革。金融制度的发展和改革是涉及多个经济主体的制度变迁过程,金融机构内部包括金融工具、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制度演变,同时也要求非金融体系的制度演变的配合。一个运作效率高的金融制度,可以为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稳健的宏观经济环境,并能客观地避免金融系统的脆弱性,通过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改善信贷配给的动态均衡。

3、政策制约、金融行为等是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配给的重要成因。经济学者们对我国的信贷配给现象研究后认为,信息不对称仅是信贷配给的部分成因。就目前我国的金融系统来讲,通过体制内优化,宏观环境和微观基础的协调变化,信贷配给现象将逐渐得到弱化和矫正。当前,我国农户普通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和信息不对称的共同影响,这成为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配给的重要原因。但是,我国的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决策主要取决于政府的农村金融政策。另外,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非对称性效应也比较显著,农户规模也成为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的成因。

三、解决农户面对的信贷配给问题的建议

1.建立并且完善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协作机制,减轻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农业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对农户实行信贷配给,只有信用等级足够高且资金规模比较大的一部分农户才能够获得贷款,而其他信用不足且资产规模小的农户则无法通过信贷配给获得资金。普通农户由于个人资产比较少,使得其自身的信用状况不理想,从而导致融资困难。因此,建立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协作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协作机制需要建立农户信用担保体系,以便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分散风险。面对普通农户对信贷资金的期盼以及政府对农户信用担保行业的大力推动,加强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协作,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金融机构应该努力完善利率评估、监测和防御体系,强化农村金融供需双方的风险防范意识,缓解金融制度对农户造成的信贷配给问题[4]。首先,金融机构要对金融市场的资金价格即利率水平进行准确及时的统计和分析,研究构建良好的利率统计体系。其次,金融机构要研究建立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跨部门统计协作。通过改进统计数据展现方式,适时评估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货币供应量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最后,农户也可以通过为自己的庄稼购买保险以防止自然灾害的发生。有了保险机构提供的农业保险,金融机构的防御体系得到部分提高和完善,那么金融机构也自然会有勇气给农户提供贷款。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5)

一、引言

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重要的金融活动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贵州省属传统的农业省,农业人口和农业产业比重较大。2007年,贵州省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之一,农业保费快速增长,保险保障范围和险种涉及到森林、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水稻、等产业。截止至2014年,贵州省农业保费已达4.3亿元。目前,贵州省已形成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体系。2014年末,贵州省涉农贷款余额已达4850亿元,且呈现年年攀升趋势。2009年中央首次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这为推动农村金融合作互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理论界普遍认为: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应存在一定协同关系。实践中,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之间是否已经形成了这种良性互动关系呢?为此,本文以贵州省为例,实证研究贵州省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互动效果。

二、文献评述

发达国家保险业起步较早,关于保险影响信贷等其他金融活动的理论研究也较多。Binswanger&Hazell[1](1980)认为农业保险对农业贷款人的风险预期有削弱作用,而对收益预期有增长作用。另外Zou和Adam[2](2006)保险和银行服务间具有共生关系,保险因其独具转移风险和补偿的优势,可扩大银行的贷款额。国内学者大多数研究表明农业保险的发展有助于农村信贷业务的发展。顾银宽[3](2009)认为农业保险业务的缩小不利于农村信贷规模的扩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而方首军[4](2012)等利用1985至2009的农业贷款和农业保费年度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未发现两个变量的协同关系。叶明华、卫h[5](2015)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波动与农业贷款波动间的VAR模型,发现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在短期增长方面已初步实现协同发展效应,但是互动程度还需提升。

本文针对上述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对本问题提出以下假设:贵州省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二者之间存在互相协同的良性互动机制。本文取长补短,选取贵州省2005~2014年的时间序列统计数据,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之间的互动机制进行研究。最后根据实证结论,对贵州省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之间的互动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

三、贵州省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市场互动效应实证检验

(一)指标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以贵州省2005~2014年的数据为样本期间,采用以下两个指标:农业保费收(PI)、涉农贷款(AL)。PI反映农业保险的总体发展情况;AL对农村信贷的发展程度进行衡定。为消除在建模时异方差的影响,对PI和AL进行了取对数处理,对数后分别为:LnPI、LnAL。

本文数据来源于2006~2015年《贵州省统计年鉴》、历年《贵州省金融运行报告》。

(二)单位根检验

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它是对经济时间序列平稳性检验的一种基本方法,可以避免出现伪回归。若LnPI、LnAL非平稳,进行差分处理,使之变得平稳。利用SC信息准则选取最佳滞后期数。本文检验结果如下(见表1)。

由单位根检验可知,变量LnPI、LnAL非平稳,经一阶差分处理,变量LnPI、LnAL表现平稳,所以LnPI、LnAL都是1阶单整,即I~(1)。由协整理论可知,若变量之间同阶平稳,那么他们之间就有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因此,本文对农村信贷(AL)、农业保险(PI)进一步运用协整检验来判定两者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由于本文基于双变量间的协整关系进行研究,故用Engel―Granger两步法。具体步骤可归结为:第一步,用OLS法对LnPI和LnAL进行协整回归;第二步,ADF法检验协整回归残差的单整性。设协整方程为LnAL=α+β×LnPI+et,则其残差估计值为:et=LnAL-βLnPI-α(其中,α和β表示回归系数的估计值)。若et~I(0),LnAL和LnPI之间具有协整关系。本文对2005~2014年这10年的LnAL和LnPI进行回归,得如下结果:

因此,残差et可表示为et=LnAL-3.1972-0.4056LnPI。对et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得到ADF检测值-3.0197,大于10%水平下的麦金农临界值-3.22,其残差是非平稳的。对残差进行一阶差分,得到ADF统计值:-4.04,小于5%水平下的麦金农临界值-3.59,所以残差et为1阶单整。又因为农村信贷(AL)、农业保险(PI)1阶单整,因此,认为贵州省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之间并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四)回归分析

由于LnAL、LnPI均为一阶单整,所以采用经典回归模型方法进行回归分析,表达LnAL和LnPI之间的短期关系,消除了变量可能存在的趋势因素,从而避免了虚假回归。设一元回归模型为:LnAL=β1+β0LnPI+ut(其中β0、β1表示回归系数)。回归结果为:LnAL=0.05916LnPI+0.4069+ut其中,R2=0.0809 D.W=1.7899

回归结果得出模型拟合优度R2=0.0809,拟合度非常低,且LnPI的系数也未通过t检验,所以LnPI对LnAL的解释能力非常有限。因此,该结果反映出原始序列LnAL和LnAI之间的短期关系极其不显著。也即,短期内而言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的影响作用并不大。

(五)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为考察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存在何种因果关系,有必要对Ln AL和LnPI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本文先用VAR模型确定恰当的滞后阶数,为0阶,其次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LnAL和LnPI的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表3所示:

由两变量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运行结果可知,既不拒绝“LnPI不是LnAL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也不拒绝“LnAL不是LnPI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所以LnPI和LnAL皆不构成对方的格兰杰原因。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结论:贵州省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并不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且短期内农业保险对农业贷款的影响不大,两者互不构成对方的格兰杰原因。这与前面基于理论分析建立的理论假设并不成立。

四、总结与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论建立在贵州省阶段性历史数据的基础上,随着贵州省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该结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信息共享的机制,加强二者主体之间的协同与合作

保险公司与信贷机构应该搭建信息共享的平台,保险公司可以将关于农户的相关信息共享给农村信贷机构,这将节约二者拓展业务的成本,实现信息资源的互惠共享,提高农村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的活跃程度,最终达到获取更高水平收益的结果。

(二)努力开发创新型银保合作产品

近几年贵州省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的协同发展有增长的势头。因此,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对二者的协同发展进行扶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开发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信贷保险,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比如“保险+银行+期货”的模式,从而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最终实现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两方面的经营主体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局面。

(三)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信贷投资的力度

保险公司应通过媒体宣传与深入农户家中进行详细讲解等方式对农业保险保障的范围、赔偿的标准以及保险理赔的程序进行多渠道立体化的介绍,对“农业保险+农村信贷”的现实意义进行有力度、有重点的宣传与介绍。同时,增加农村信贷投资力度以便加强农村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Hans P.Binswanger.Attitudes toward Risk,Experimental Mea- surement in Rural India[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1980(3).

[2]Zou,Adams.The corporate purchase of property insurance:chinese evidence[J].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2006(2):156-196.

[3]顾银宽.信贷风险、信用机制与农业保障的地方政府行为[J].改革,2009,(05):75-80.

[4]方首军,黄泽颖,孙良媛.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动关系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1985~2009[J]农村金融研究,2012,(07):60-65.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6)

二、“生存小农”的界定与信贷偏好

(一)“生存小农”的界定

农户是借贷行为的主体。舒尔茨(W.Schultz)打开了农户行为的理性视角,提出了“贫穷而有效率”的农户理论:农户行为遵循市场理性,会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产出时停止劳动投入。[4]按照舒尔茨(W.Schultz)的理论,我们可以把农户称呼为“理性小农”。另外一个影响较大的流派是以恰亚诺夫(V.Chayanov)为代表的“农户劳动消费均衡理论”,强调农户经济行为并不遵循市场规律,对农户而言最重要的是生存。只要家庭生存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农户便会不断地投入劳动,农户“理性”是在生存与劳动辛苦之间做出选择。[5]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把农户称呼为“生存小农”。比较上述理论,可以看出“理性小农”的基础是经济学理性,而“生存小农”的框架已经包含了新制度经济学视角。虽然在生存和边际产出之间,无法生存则根本谈不到“经济理性”,但“生存理性”奠定了农户行为的制度基础,为分析有着明显传统农业社会烙印的中国农户信贷行为提供了一条独特路径。

毋庸置疑,无论在传统社会还是在当代农户中,中国都存在乡绅和富裕者,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具备了“理性小农”的全部要件,他们完全可以适应现代金融框架。但对于大多数农户最重要的生产动机仍然是生存,只是当前生存资料的外延有所扩展,增加了家庭社会阶层变迁、个人养老等因素。这部分农户在农村应该还是多数。我们依然可以把他们定义为“生存小农”。本文对农贷的分析便在此框架下展开。

(二)“生存小农”的借贷偏好

在技术停滞的经济体中储蓄往往不被用于增加资本,而是建设金字塔、教堂和其他炫耀性消费品。[5]“生存小农”生产剩余的用途是消费或者应急,信贷资金也与之相同。这在中国当代农村得到了证明,在一项农户调查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有足够的钱你会干什么”,只有10%的人回答扩大再生产,5%的人回答创业,其他回答则是希望消费或者储蓄。[6]

基于此,我们可以用如下方程表述“生存小农”的信贷行为:设“生存小农”财富效用函数为u(w)=-e-yw,其中w为报告期农户财富,y为借贷资金量。可以证明此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倾向,[7]“生存小农”希望借贷行为使自身生存可能最大化。函数设计的关键是信贷资金不从事生产,经济上的获益是负的,支付本息的来源是原生产函数,风险概率也服从原生产函数。如果以p代表维持正常生产的概率,q代表农户借款量化后的制度性收益,i代表农户为借款付出的利息率。不以本金y,而是用量化后农户制度性获益q代表总成本,因为在“生存小农”的借贷逻辑中多有无息亲情借贷,这些贷款的成本只能以借款给农户带来的制度性收益来衡量。同时,若农户在的概率上不能维持生产,则无能力归还贷款,此时农户的末期财富为W-iq。

由此,我们得到“生存小农”信贷行为最优化方程式:

由上式可知,若自身的生产不能抵补生存成本,“生存小农”有动机全部以借贷方式补足这些资金。这个结论代表的含义是;“生存小农”无法靠自身生产获得的资金,只有靠借贷补充。

三、内生性农贷与国家农贷效率

(一)农村内生金融的效率

费孝通先生曾形象的将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描述为“圈层”:中国农民活动范围是一个以家庭为核心、按照血缘关系紧密程度逐渐递减的“圈层”。[5]尽管“生存小农”有强烈动机获得自身生产能力以外的资金,但资金来源却不外乎亲情借贷和国家农贷。本文将民间商业信贷归结于圈层借贷,农户获得民间商业信贷的首要前提也是借贷双方圈层的存在。

以血缘为纽带的圈层可以被看作一个集体。这个集体的行动逻辑与“经济人理性”不同,与奥尔森所谓市场上的集体行动也不尽一致。农户圈层与“生存小农”的特点息息相关。集体存在的最大目的是维持圈层中每一个人的生存,这或许是中国农民应对外部风险的最后屏障。由于血缘关系和生活范围相近,圈层内部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基于集体合作能力的借贷行为是有效率的。随着借款量增加,会逐渐超出圈层承受能力,也逐渐超过集体合作能力。相反圈层之外的商业贷款很难满足“生存小农”的生活信贷,若一个农民在自身圈层中都借不到资金,那更不可能获得商业贷款。

这个过程可以由图1表示,“生存小农”借贷行为的有效边界为为IPF1,在IPF1上农户主要通过个人合作获得的贷款。SCP1表示“生存小农”获得信贷的偏好途径。可以注意到SCP1并不从原点出发,农户只有获得一定量的亲情信贷才有条件在市场上获得资金。“生存小农”信贷选择的均衡点为A,在A点农户通过个人合作获得的贷款要高于市场途径。“理性小农”借贷行为的有效边界为IPF2,在IPF2上农户主要通过信贷市场上获得贷款。SCP2表示“理性小农”获得信贷的偏好途径。“理性小农”信贷选择的均衡点为B,在B点农户通过市场获得信贷资金的数量要远高于个人合作途径。注意到IPF2要厚于IPF1,说明“生存小农”获得信贷的选择余地要远低于“理性小农”。“生存小农”不可能依靠借贷摆脱传统生活环境。

(二)国家农贷的效率

在中国农户与国家之间确实存在一个中间框架为两者沟通信息,即以刚性行政权力链条为基础的行政科层。国家意志最终要靠人实施,当行为人从市场上的买者或卖者转变为行政科层中的官员,其行为动机依然是个人效用最大化。行政科层理性便建立在行为人自身利益基础之上,目标函数中的因子是仕途最优化、个人收入最大化和努力最小化等。而市场理性的含义则是通过收入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行政科层的存在会同时弱化国家理性和市场理性,增加农户与国家、市场之间的交易成本。对农户而言,国家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农户直接面对的是实施国家意志的行政科层。在行政科层与农户的信息博弈中双方并非处于对等地位,行政科层会按照自身利益向农户传达信息,行政科层导致了国家农贷实际效用与国家初衷并不一致。就目前而言,与农村金融相关的行政科层莫过于农村信用社,它掌握着农村绝大部分金融资源,却又是面对市场的经营主体,亦官亦商的身份使得农村信用社只能按照自身效用函数行事。“支农”或许是农村信用社争取优惠政策的砝码,但也可能不是唯一的命题,甚至不是主要命题。

如图2所示,IPF1、IPF2分别表示国家、行政科层在农户生存压力与获得农户支持(国家农贷量)之间的有效制度选择,SCP表示农户在支持国家与自身生存压力之间的无差异曲线。国家农贷制度设计的原本意图是使国家农贷量与农户生存压力合集落在A点。在A点,国家付出较高的农贷,农户的生存压力也较小。然而,行政科层的变异作用却使得最终结果落到了B点,在B点,农户没有得到原有制度设计中的贷款,生存的压力却变得更大。总体而言,由于行政科层的异化作用,使得国家农贷的实施效果远远脱离了国家初衷。

四、结 论

中国经济脱胎于一个落后的封闭系统,在农民和国家之间依然不存在完整的市场制度。农户要直接面对行政科层,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是要依靠圈层,直白的表达就是“找关系”。居民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反馈和约束是非市场化的,这样的金融契约很难有约束能力。在这个视角上看,内生性的亲情信贷较体制内信贷更有效率。

正是“生存小农”偏低的生产力导致了现代国家农贷的尴尬。“生存小农”庞大的基数和低下的生产力远非金融制度可以扶持。货币资本在社会生产中最起码要获得平均利润率,“生存小农”寻找信贷资金难点便在于此。“生存小农”迫于生存压力的借贷行为并不符合现代金融要求,一次借贷用未来多年微薄的生产剩余甚至是以必要的生存资料归还,这样的贷款只有具备完全信息的圈层才能提供,而国家农贷在“生存小农”的信贷选择中并不存在。

农业贷款的本质应该是通过信贷行为优化资金配置,这需要农户有适应现代金融制度的能力。李剑阁曾经指出,在中国的贫困地区,农户经济活动所生产的资金流量根本无法支撑任何商业性金融机构运行。[8]如果把这个论点稍做扩展则可以认为“生存小农”产生的资金流量同样也无法支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运行。要使“生存小农”超脱原有生存逻辑,使农村金融制度产生本质变迁,最主要的是增加“生存小农”的市场适应能力,提高其生产力和增加个人财富,而这不是以利润为基点的农贷所能承担。实际上,困扰当前农贷市场的问题并非新问题,支持“生存小农”的发展应依赖国家,却非农贷。

主要参考文献:

[1]谢 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2001(1).

[2]张 杰.解读中国农贷制度[J].金融研究,2004(2).

[3]张 杰.国家、农户与中国农贷制度:一个长期的视角[J].金融研究,2005(2).

[4]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5]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M].北京:中央译文出版社,1996.

[6]刘玫.浅析农村社会结构变化[J].北京:社会科学研究,1996(3).

[7]安德鲁.微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8]李剑阁.农民就业、农村金融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几点问题[J].比较2003(7),中信出版社.

Efficiency of Agriculture Loan of China:

from New Instisutional Economics Perspective

Yang Dong

From the view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we study the action and efficiency on loan to farmers. The first important affair of most Chinese farmers,we called them “Subsistence Small-scaled Peasant”. The individual kinfolks loan is efficient to “Subsistence Small-scaled Peasant”. There is administration framework between government and peasant, the intentions of government is diversified by administration framework.In fact, the state loan is impossible to “Subsistence Small-scaled Peasant”,so supporting “Subsistence Small-scaled Peasant”cannot be accomplished by credit.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7)

土地在学术界被认为是最佳的信贷抵押物之一,它具有保值、不易灭失的特征[1],可有效传递借款人的资信利于银行的放贷甄别[2]。基于此,2008年中央银行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土地抵押贷款)”,2014年一号文件也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该政策的目的是拓宽信贷可抵押品,以此缓解农业信贷约束,刺激农业投资,增加农民收入。那么,政策提出后,农业主体是如何看待该政策的呢?又是如何响应的呢?该问题的回答对全国下一步实施土地抵押贷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态度是心理学的核心概念,被共识为主体对“刺激先例”(antecedentstimulus)或者“态度客体”(attitudeobject)的反映(response)和评估(evaluation)。在外界刺激下,态度会被激发形成行为,由内隐的“态度”转变为外在的“行为”结果。因此,态度在对解释人的行为逻辑,政策的实施效果上是具有说服力的。基于此,本文关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态度,从态度角度分析土地贷款政。

具体而言,本研究包括两方面:第一,探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态度的内容,并量化分析其具体态度。国内态度的研究大多是单一维度的衡量,如选择支持、中立、反对来衡量农户对土地调整制度的态度[4];选择非常积极、积极、非常不积极衡量农户对生态保护的态度[5]。国外研究已表明,态度是具有静态性和动态性共存的特征,因此单维度衡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国外学者已将态度扩展到二维态度(twodimensional model)和三维态度(tripartite model)阶段。据此,本研究应用多维度态度理论,全面探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第二,从态度角度解释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现象。已有研究发现土地抵押贷款出现了农户获贷率低而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获贷率高的现象[6],学者多从供给角度进行解释或者提出政策建议[7,8]。少量文献从农户需求层面分析,认为信息不均衡分布是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获贷不均衡的主要原因[9]。态度是行为前“评估”的过程,直接对主体行为以及政策效果产生直接影响,而从态度层面解释土地抵押贷款受益不均衡现象的研究还很缺乏。因此本研究进一步探讨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是否存在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是否影响了受贷不均衡的现象。

二、理论与研究框架

(一)态度结构理论

态度结构研究发展了单维学说,二维模型与三维模型。单维态度采用好与坏,喜欢与不喜欢等直接衡量。随着“态度改变”(attitude change)主题的关注,学者们认识到态度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新态度会重叠在旧态度上,而不是替代旧态度[10]。因此单一维度的态度模型逐渐发展为二维与三维态度模型。二维模型将态度分成“情感-认知”两维度,情感是态度客体作用于人的情绪反应,认知是基于主体所拥有的知识、信念、观点等对态度客体的好与坏的评估[11,12]。以二维态度模型为基础,学者们还研究了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形成了理性行为模型(TRA)与计划行为(TPB)模型成为研究行为的重要模型[13,14]。三维态度模型认为行为意图属于一种“内隐”性的态度客体评估,是二维态度中情感、认知的一种推进,因此可将态度扩展为认知-情感-行为意图三维度模型[15]。三维模型中认知态度是主体信仰、知识结构、知觉在态度客体上的表现。态度的情感要素是指对态度对象的情感反应,可通过情绪调查,如悲喜、好恶,或者生理现象如心跳率,皮肤抽搐等指标反应。态度的行为要素是态度认知与情感形成后的行为意图,即使是无意识的,我们更倾向于和态度一致的方法去行动[16]。1960年后,三维度模型成为态度理论以及态度改变的重要分析模型,被理论界所认可,编入教材书。学者指出,三维度模型所代表的态度束(the bulk of attitude)研究能更全面理解态度以及态度的变迁过程。

土地抵押贷款现阶段在全国仍然处于“试点”期,各地方政策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有条件的选择制度供给。如在宁夏土地抵押贷款中贷款对象必须是村土地合作社成员,在嘉兴南湖区土地抵押贷款对象必须是土地面积在2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在贵州凤冈贷款对象必须符合土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条件。因此在农业主体“贷款意图”和“实际贷款行动”之间现阶段存在着“制度供给障碍”。在二维态度模型中,“行为意图”与“实际行为”之间是假定不存在外界制度限制,仅受主体的主观因素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态度三维度模型更适合本文的研究主题。

(二)研究2: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态度差异分析

选择态度强度以及态度中心性两种方法对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态度差异性分析。

1.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强度差异性分析。利用SPSS22软件,选择独立样本t检验,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态度强度差异性分析。结果见表4。

第一,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认知态度上存在部分差异性。土地抵押贷款认知态度中,政策认知态度在1%水平上显著有差异(p=0.000),且显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认知态度更加积极(t=21.581)。

认知态度是将外在信息录入大脑,通过编码形成自身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这与认知主体的信息获取能力,信息编码能力以及认知主体所处的信息环境相关。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受教育以及社会资本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农户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7年,新型经营主体是12年;农户最低受教育程度有0年,新型经营主体是9年;最高受教育程度中农户有13年,新型经营主体有19年及硕士毕业。在社会资本调研中,有19.9%的农户家里曾经或者现在有村干部,27.25%的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组织里面有村干部参与。15.04%的农民熟悉银行里面的人,而36.36%的企业在银行里面有熟人。可见,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差异可能影响农户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知态度上的差异。

第二,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情感态度上无差异性。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情感态度中,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情感(p=0.257)、缓解功效(p=0.221)、收入功效(p=0.087)上均未在5%置信区间内显著差异。

土地抵押贷款从本质上来说是土地产权的扩展,首先不会对原有产权产生损害,其次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本质上是为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而扩展信贷抵押品的制度,在政策上是不具有群体歧视性的。因此,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对产权政策的情感都是积极而不具有差异性的。

第三,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行为态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性。行为态度上,两者的行为意愿在1%置信区间内有显著差异,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行动更积极(p=0.000,t=70.343)。进一步分析行为态度差异的动因,对不愿意土地抵押贷款的被试者继续提问“您为什么不愿意用土地抵押贷款?”对回答愿意的主体继续回答“土地抵押后贷款用在哪些地方?”结果见表5。从表5看影响意愿差异的因素。首先,贷款资金用途差异。85%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表示土地抵押贷款用于农业生产,而仅有4%的农户表示用在农业生产上,18%的农户表示会用在应急性生活消费领域。其次,资金需求与融资渠道差异。99%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0%的农户具有资金需求,可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度远高于农户。此外,21%的农户表示缺钱可以向亲戚朋友借,而农业新型主体该选项空白。可见资金需求度高,融资途径窄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意愿显著高于农户的主要原因。

2.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抵押贷款态度中心性差异分析。利用SPSS22软件,选择双变量相关性分析,选用Pearson相关系数以及双尾检验,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抵押贷款的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以及行动态度作态度中心性差异分析。其分析结果见表6。

中心态度,即态度束中与其他态度高度关联的主态度。从表6的相关显著性来看来,政策认知(Ac2)是农户的中心态度,与其他态度变量均显著相关。收入功效(Ae2-2)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中心态度,均在不同置信区间内显著与其他态度变量相关。这表明,农户是以认知为态度基础,拓展其他态度;而新型经营主体更加看重政策的功效态度,以此为态度中心。可见,从态度的中心性来判断,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存在态度差异。

此外,从土地抵押贷款行为意愿与其他态度的相关性来看:农户的贷款意愿Ac2与政策认知(r=-0.09, p< 0.05)与Ae1政策情感(r=0.12, p< 0.05)显著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意愿与Ae2-1缓解功效(r=0.48, p

四、研究结论及启示

(一)主要研究结论

1.三维度态度法能很好反映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包括对土地抵押贷款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与行为态度。认知态度中,主体对土地产权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对贷款政策认知程度不高;情感态度中,主体对政策的满意度高;行为态度中,主体利用土地抵押贷款的意图并不强烈。

2.选用态度强度以及中心性两种方法衡量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差异性,结果显示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中心性以及强度中的行为态度上具有显著差异。

3.影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行为态度的因素具有差异性,农户受政策认知与政策情感影响,农业经营主体受到缓解功能和收入功能影响。所以,现存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现象与主体自身的态度密切相关。

(二)研究意义

1.有助于政策的完善和后期政策的推进。土地抵押贷款在我国仍然处于“试行”期,现阶段全面探析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态度,能真实反映主体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是否满足其情感需求,是否会产生响应行为,对后期试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完善,以及全国层面土地抵押贷款的推广提供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2.对现象的新角度解释。已有文献与实际调研中已发现,多个试点地出现了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现象,以往文献多集中在政策供给的对策建议上。本研究表明,在政策制定与政策效果之间是存在过程环节的,不同主体对待政策差异性的态度也是造成不均衡政策效果的原因之一。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拓展原有文献中的单维度态度,引入三维度态度分析方法,丰富国内的态度研究。

(三)研究启示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8)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民收入连续几年获得稳定增长,农村的消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当前,农村是扩大内需的突破口,经济增长的潜力在农村,而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农村市场的发展。这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本课题通过分析农村消费信贷的现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策略,可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依据,使我国农村需求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农村金融市场实现繁荣。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

研究方法:

1.文献综述法。在前人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农村消费信贷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相应策略。

2.定性分析法。以当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状况为切入点,定性的研究阻碍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多方面原因。

思路:

从调研农村消费市场和消费信贷情况入手,深入分析新时期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状况,针对制约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和农村消费需求和消费信贷需求的特点,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分析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状况,指出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缺少足够的信贷支持,从侧面说明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部分通过分析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现状,提出目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还存在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信贷产品创新落后于经济的变化发展以及农村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开拓创新,推出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改善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等若干对策。

与其他文章相比,本文创新的之处是对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本论文经过一二三稿并最终定稿,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对她表示我最真挚的感谢和敬意!

以上就是我毕业论文答辩自述,希望各评委老师给予评价和指正。谢谢!

上午好!

我是**专升本**班的***,我的论文题目是《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研究》。这篇论文是在我的指导老师***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段时间里,*老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对她表示我最真挚的感谢和敬意!下面我将这篇论文的写作研究意义、结构及主要内容、存在的不足向各位老师作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及这篇文章的研究意义。

我当时之所以选择《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研究》这个题目是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中国很多企业都因为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而走向衰退。如何使企业既能保持目前的发展,又能在未来依然取得良好的发展势头等持续发展问题,引起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我们无论从社会财富创造、国民经济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充裕就业机会、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哪一个方面去进行考察,都需要对其不断地进行研究,以不断提升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更快的发展。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我的论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涵义,之后又从企业的生命周期角度阐述了企业一旦失去持续盈利的能力,根本就无法维持生命,突出了持续盈利能力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持续发展已成为企业生存最基本的保障。我们应在企业消亡和终结前,尽可能地延长企业的寿命,使其在有限的生命周期内实现其最大的价值。这既是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概念的补充和完善,也为下文进行深入论述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哪些因素影响了企业保持持续盈利的能力,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恶心竞争;二、战略规划缺失;三、缺乏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管理体系;四、企业家浮躁的心态。

第三部分,主要从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的现状,并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原因分析,指出外因只是对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不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决定因素。而真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还是在于企业内部,并且具有普遍性。

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前文所提到的影响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和现存企业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1.不断创新,回避恶性竞争;2.加强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3.建立完善的核心制度和科学管理体系;4.企业家要具有企业家精神和良好的心态;5.塑造优秀企业文化;6.高瞻远瞩,树立远大发展意识。同时,也将论文的结构作了最后的收尾和完善,使论文整体结构完整,论述合理。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9)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7-0099-05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面对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金融冲突,基于一次性博弈和匿名交易等假设,正规金融机构按新古典市场的基本原则要求农户提供抵押品或担保。这样一来,那些拥有“软信息”且缺乏抵押品的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便遭遇到金融排斥(世界银行,1989)。协调不同主体的预期并实现资源的最优动态配置是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市场失灵使农民失去了通过正式金融市场来优化跨期配置资源和实现最大化效用的机会。在中国的2.4亿个农民家庭中,只有15%左右的农户能从正规机构获得贷款,其余农户依赖于非正规金融(陈锡文,2004)。2006年实施的农村金融新政使农村地区初步建立起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这种情况的基本原因是:政府所倚重的正规金融有资金优势但因无成本效率而难以向下适应;发挥重要作用且内生于农村的非正式金融却因金融风险担忧等因素而被管制。

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固然重要,但微观结构设计也必不可少。要扩展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基于既有组织体系,但又要通过微观结构创新、探索市场化的农贷模式。“金融联结”因融合正规金融和乡村中介优势互补而得以将机构贷款投入到农村,并实现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这种信贷模式在印度等许多国家获得广泛成功,发达国家也大量存在,我国亦初现端倪。然而,现有研究对金融联结理论机理之认识,仍然局限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范式;对其实践绩效的分析,也存在诸多误区。基于此,本文在文献梳理基础上全面归纳金融联结的理论机理,辩证分析实践绩效;根据一般原理,基于中国情景,提出建议。

二、金融联结的现实背景:传统农贷模式的失败

(一)资本转移理论与农业信贷补贴模式

传统理论认为: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缺乏储蓄能力,农业的高风险性(系统性风险)使其难以成为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既然农村金融的基本问题是资本转移,那么就应该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的资金和建立非营利性的金融机构从事资金分配;政府以补贴方式向农户提供贷款,并尽可能消灭职业放贷者(Marie Luise Haberberger,Ramakrishna,2006)。“二战”后,在金融抑制的大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根据上述理论主张来设计农村金融制度。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理论假设前提与现实偏离较大,实践绩效也差强人意。它使官方信贷的分配偏向于照顾富裕的大农户,穷人难以成为受益人(速水佑次郎、拉坦,1986),金融排斥问题更加严重。农户贷款利率不降反升,放贷者仍控制农村市场(Bell,1990)。同时,由于无法通过吸收农民储蓄来获取资金来源,农村信贷机构普遍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Avishay Braverman,1991)。现实表明,资本转移理论及其具体形式即农业信贷补贴理论被证明是虚幻原理(The Falsification Principle)(K.R.Poppe,1959)。

(二)世界银行学派与纯市场模式

信贷补贴模式失败之后,在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冯・皮司克为主的俄亥俄学派和麦金农・肖的金融发展理论(1973)双重影响下,基于自由运作经济哲学的农村金融市场论成为主流理论。与信贷补贴理论观点相反,该理论认为,农民以及贫困阶层具有储蓄能力,农村金融市场充满竞争;只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利率市场化,农户贷款问题可以在金融深化过程中得到解决。

因认识到农民储蓄能力和对市场机制的强调,该理论有一定意义。然而,它假设农村市场充满竞争不过是一时的天真,其实践也必然是“市场幻象”(Hulme and Mosley,1996)。金融自由化促进金融深化,但金融机会的配置更有利于城市居民。在印尼和拉美,因储蓄资金大量流入中心城市,农户贷款问题在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反而恶化了(Lensink,1996)。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所进行的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导致农村资金持续外流和贷款供给不足的状况也进一步加剧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徐忠和程恩江,2004;田力,2004)。

(三)不完全竞争理论与政府干预模式

导致信贷补贴模式和纯市场模式的相继失败原因有很多,但有一个是共同的:忽略了农村信贷市场微观结构及其内在机制,这促使学者开始重新思考此重要问题。通过规模经济、声誉机制和信息不完全等渠道,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实施信贷补贴模式的结果将是恶化农户贷款条件并导致信贷配给(Hoff and Stiglitz,1990)。当市场是不完全竞争且面临着不完全信息时,如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社会所需的金融市场。既然市场过程传递了那些不为自发的学习者所知道的知识(Kirzner,1979),那么政府就应该通过合适的方式促使商业银行去利用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部知识。不完全竞争理论的出现使得学者对开始从演化经济学和市场过程的角度去深入研究乡村中介的比较优势和农村信贷市场的内在机制。

三、金融联结的理论机理

(一)金融联结的理论机理

按照新凯恩斯主义的思路,不完全竞争范式主张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来弥补金融市场的失灵(Stiglitz and Weiss,1981;Stiglitz,1989)。虽然它并没有对如何利用农村信贷市场的私人信息与局部知识提供多少创见,但它使人们认识到调整金融制度,充分利用乡村中介的优势来传递机构信贷的重要性。尤其是,它对借款人组织化的重视促进了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连带责任的团体贷款(小组贷款)能有效地解决逆向选择问题(Ghatak and Guinnane,1999)和道德风险(Besley and Coate,1995),它也通过格莱明乡村银行的实践而在孟加拉取得广泛成功。小组贷款被其他国家大量模仿,但因导致邻居关系紧张等原因而效果不佳。微型金融机构的经验表明了充分利用民间信用关系等农村金融市场内在机制的重要性,其教训则告诉人们,消除贫困贡献最大的不是贷款也不是储蓄,而是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机制(Gul-

li,1998)。它表明了以市场化方式,实现两部门的合作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来自于银行所没有的优势即乡村中介的信息与契约实施优势。

信息不对称、缺乏适宜的担保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高交易成本是限制正式金融机构扩展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Beslay and Coate,1995)。这些因素对内生性的民间金融来说并不重要。民间金融内生于农村经济,是农民因应形势,自发创造出适合自己需求的金融制度和工具,它是在农村信用文化的内生机制启动下“不知不觉”形成的,不存在人为刻意雕琢的痕迹。内生状态一般包含着较为完备的金融激励、创新、约束和努力机制,从而能够持久地对金融成长起着内在的推动作用(郑耀群和曾凯,2007)。农村民间金融的内生性使其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凭借信息(刘民权,2003)和监督(Udry,1994)能力,它们可以有效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通过使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抵押、劳动抵押、田间未收割的青苗抵押、未采摘的林果抵押、活畜抵押等各种灵活的抵押条款,乡村中介能够较好实施信贷契约。Calomiris andRajaraman(1998)研究发现,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相对充分的信息以及隐性抵押等减少违约风险。作为隐性担保机制,基于社会联系而产生的社会担保(Bes-ley and Coate,1991)、互联易和基于重复博弈而产生的声誉机制(Schreiner,2000;高艳,2007)进一步增长了信贷契约的自我实施性。Aleem(1990)发现,在巴基斯坦,民间金融的贷款违约率为2%,而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违约率则高达30%。

既然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之间存在天然的互补关系(刘民权等,2003),而正式金融机构也无法找到一种能够替代机制来解决金融冲突,那么就有必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战略调整(Seibel,1997),通过金融联结(Financial Linkage)来扩展农村金融服务(Pagura and Kirsten,2006)。根据专业化分工原理,借助于金融联结,通过将筛选、监督等环节委托给乡村中介,正式金融机构得以节省信息、监督(Jain,1999)和契约实施等交易成本(Adel Varghese,2004)。

(二)金融联结的形式

金融联结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水平联结和垂直联结:前者是指通过正规金融部门的溢出效应向农户传递信贷,后者是指正规金融部门通过乡村中介的合作向农户提供贷款。垂直联结又包括三种形式:正规金融与专职放贷者的联结、正规金融与捆绑信贷的联结和正规金融与小组金融的联结(Ghate,1992)。按乡村中介划分,垂直联结有四种模式:银行-放贷者-农户、银行-互联易-农户、银行-NGO-农户和银行-SHGs-农户(米运生,2010)。垂直联结按功能可分为直接联结和便利联结。直接联结是指正规金融机构先将信贷批发给民间中介,后者再以零售方式转贷给农户或自助团体(SHGs)。乡村中介(含微型金融机构)既从事筛选、监督和还贷等任务,也决定信贷规模和利率。便利联结是指正规金融机构雇佣乡村中介并向其支付佣金,后者代表正规金融机构从事筛选、监督和还贷等业务。按照联结的内容,金融联结可分为信息联结和贷款联结。在发展中国家,正规金融部门与乡村中介的互惠性合作以垂直分工为主。进一步,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联结以直接联结为主,并主要表现为信贷联结(Pagura,2007)。学者还发现,在美(王曙光,2008)、日(速水佑次郎,1986)等发达国家及中国台湾、韩国等新兴市场经济(李树生,2004),正式金融机构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信用部)等中介组织向农民提供贷款。

(三)金融联结的理论功能

正规金融机构将相对低价的信贷资金提供给乡村中介,一方面可以降低其直接面对中小农户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另一方面乡村中介因获得充裕的资金而实现规模效益;乡村中介之间的竞争可以降低贷款利率,改善贫困农户的融资环境(Ghate,1992)。通过银行与放贷者的联结,银行不仅能够向高收入者提供贷款,也能向低收入者提供贷款,银行一放贷者的信贷联结可解决农户贷款和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两难困境(Varghese,2004)。

然而,随市场结构的不同,联结的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异。当新进入者面临着信息不对称(Bose,1998)或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时(Hoff and Stiglitz,1998),金融联结并不能增加金融供给或改善借款人所面临的贷款条件。如放贷者间是战略合作关系,正规信贷的扩展可能会加强放贷者间合谋的能力,最终使得借款人所面临的贷款条件恶化(Bose,1998)。对菲律宾的研究发现,并不是所有的联结都能够促进放贷者间的竞争,降低市场利率,满足小农户的贷款需求(Floro and Ray,1997)。

四、发展中国家金融联结的实践及绩效

因为与传统理论相反,金融联结的建议听起来似乎有点新鲜。其实,早在1903年,德国人类学家Westermann(1935)就曾经向多哥当局提出建议,在设计农村金融体系时要重视土生土长的信贷与储蓄协会等乡村中介的内在优势,鼓励乡村中介与正式机构之间的互惠合作。由于多种原因,类似的政策建议长期被忽略。不过,当信贷补贴模式失败之后,菲律宾、泰国等亚洲国家就已经出现了垂直联结的自发实践(Wells,1978)。民间自发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市场模式的失败使得更多的学者关注金融联结。在德国技术合作局专家Seibel的长期呼吁下,亚洲太平洋地区信贷协会(APRACA)于1986年正式采纳垂直联结建议。印度于1992年实施“自助小组一银行联结项目”。泰国等实施了PKBK工程(杜晓山,2001)。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和非洲农业信贷协会相继在拉美和非洲采用该模式。到21世纪初,发展中国家的垂直联结已很普及(Berry,2005)。

正如世界银行(1989)所料,垂直联结一旦被付诸实践之后便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该战略被APRACA采纳之后,立即被有“世界农村金融市场实验室”美誉的印尼付诸实践。不过,金融联结最成功的是印度。在经过两年半的试验之后,印度于1992年开始正式实施金融联结战略。之后,印度金融联结开始爆炸式增长。截至2008年3月31日,自助小组一银行联结项目(SBLP)已经为3477965个自助小组(SHG)提供了高达22268千万卢比的贷款。

印度的垂直联结绩效斐然: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提高机构贷款的广度与深度,改善农户的贷款条件。联结之后,获得贷款的家庭比例从46.5%提高到93%,覆盖面增长一倍;平均每个家庭的贷款数量从5384卢比增加到14640卢比,年均增长率达20.5%;随着信贷配给的缓解,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程

度相应提高,81.7%的成员的贷款需求通过自助小组而全部得到满足;自助小组成员支付的利息从81%下降到31%(V.Puhazhendi C.Badatya,2002)。垂直联结还大幅度减少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Pu-hazhendhi(1995)发现,银行每笔贷款(100美元)的交易成本由联结前的3.68美元下降到每笔贷款2.19美元。贷款者减少的交易成本更可观:从9.40美元减少到5.70美元(McGuire and Conroy,1997)。在印度,垂直联结(银行-自助小组联结)还能解决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时在增加农户收入,促进资本形成,改善妇女社会地位和提升农村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Anushree Sinha,2008)。

五、讨论及其启示

(一)理论启发及其局限性

随着信贷补贴计划和市场模式的相继失败,金融联结也逐渐从民间的自发实践演变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制度调整的首选模式。金融联结的兴起促进了农村金融理论的繁荣与发展。它使学者们重新去思考农村信贷市场的内生机制,并以此作为金融联结的理论基础。不过,金融理论机理的研究存在诸多不足。显然,现有研究主要从正式金融部门的资金优势和乡村中介的信息及契约执行优势去分析金融联结的内在机理。学者之所以高度关注这些变量,主要原因在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重大影响。在威廉姆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之后,这种倾向更为明显。产生理论认识偏差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经济学家的“问题意识”。学者关注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而忽略了新兴市场和发达国家。

信息及契约执行成本固然很重要,但它们未必是最重要的。如果乡村中介的优势仅仅是信息和契约执行,那么为何在社会征信体系发达、农户抵押品充足、收入较高(甚至高于城市居民)和债权人利益保护良好的新兴市场经济和美、日等发达国家,金融联结这种农贷模式也非常普及?Aleem(1990)对巴基斯坦农村地区放贷者执行成本的计算结果表明,在交易成本总额中,执行成本占39%,甚至超过资本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坏账)后者是27%。其余的,数量也更多的44%的其他成本长期被经济学家所忽略了。显然,除了信息和契约执行成本之外,农村信贷的市场结构和乡村中介的沉没成本、运营成本也非常重要。农村信贷市场的微观结构也是制约正式机构向农村地区渗透的重要因素。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对金融联结提供完整的理论解释。

(二)实践经验及其启发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对农户形成了一种特定的价值观。在讨论农户时,它们的内心几乎都带着近似玩世不恭的态度:农户是没有信用的,对穷人的贷款会损害银行的利益,穷人不是银行服务的对象(The poor are not bankable),他们需要的是慈善而不是贷款;对穷人的贷款是社会部门(而不是作为商业机构的银行)的事情。然而,国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只要通过合适的微观结构设计,农户贷款是有利可图的,其风险甚至低于一般商业贷款。通过市场化手段,金融联结同时兼顾农户贷款和银行的可持续性,它也因而被证明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农贷模式(Erhard W Kropp and B S Suran,2002)。它的成功经验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同时解决了农户贷款和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两难困境。在中国,这种两难困境导致了正式机构对农户尤其对贫困农户的金融排斥。金融联结对我国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鉴戒价值。实践中,针对传统农贷模式的缺陷,我国也出现大量自发的金融联结。一些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韩俊,2007)、农民专业合作社(左臣明、马久杰,2006)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而使农户获得机构贷款。一些金融机构甚至也通过村委会这种传统权威作为中介向农户提供贷款。金融联结在我国已初现端倪。为通过金融普惠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同时基于其他国家成功经验,我国亦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制度创新推广金融联结。

1 将非正规金融纳入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基于风险和控制金融资源等因素的考虑,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民间金融采取管制措施。在国有银行改革基本成功和农村金融改革取得巨大进展的今天,政府在设计农村金融体系时,应该充分吸收那些内化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乡村中介并学习它们在长期实践中所采纳且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也就是说,我国需要鼓励和引导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刘民权等,2003),将其纳入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构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两部门垂直合作型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篇(10)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3-0035-05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本文将以湖北省农户小额信贷投放的ZX市为例,从农户的角度分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运行机制及取得的绩效,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政策建议。

一、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运行机制

(一)贷款发放范围与贷款程序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投放给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不良嗜好及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能力且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加工业的农户。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在贷款发放前,首先由农村信用社的管户信贷员对辖内所有农户进行普查,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家庭年收入、资金需求情况等。管户信贷员根据普查摸底时登记的信息资料,按村组建立《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从中筛选出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农村信用社管片客户经理根据普查建档情况,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并填写《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评级调查表》。包片客户经理对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实际资金需求,对农户资信情况进行评定,填写《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评级授信表》,拟定农户信用等级和最高授信额度,签署初评意见。客户经理将初步评级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资信评定小组根据调查初评意见和公示结果,对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和农户偿还能力,进行评审,核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和最高授信额度。资信评定小组有70%(含)以上成员参加方为有效,小组成员用计名投票方式对农户的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进行表决,70%(含)以上与会人员同意的方为通过。与会人员应在资信评定会议记录上签字,留档备查。基层农村信用社根据县联社审查通过的农户评级授信情况,填写或打印《农户贷款证》,做好登记后,将《农户贷款证》发放到农户手中。对已颁发贷款证的农户,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和私章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并填写借款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农户小额信贷的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所经营的项目、经营规模、经营效益、自有资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内容合理确定,但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经济发展水平好的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不是单纯以信用等级来核定。对不同的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不同的乡镇,不同的农户,从事不同经营项目的,同一个信用等级的授信额度可以不同。省联社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最高授信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农户的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可以跨年度使用。对确因自然灾害和疫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展期,但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利率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和当地市场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由借贷双方协调确定。对评为信用农户的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信用等级越高,利率优惠越大。

(三)贷款损失责任及激励机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四包一挂”制度。即实行管户客户经理“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包赔偿、与绩效挂钩”的责任制度。

1.包发放。管片客户经理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第一责任人。贷款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由第一责任人与负责发放贷款的农村信用社签订“四包一挂”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发放。

2.包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贷款的贷后管理,包括跟踪监管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贷款用途、贷款风险、偿债能力等。

3.贷款到期后,由第一责任人负责收回。

4.包赔偿。贷款逾期仍未收回或形成损失的,由第一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后,承贷社应当配合第一责任人向借款人追偿贷款。

5.与绩效挂钩。农村信用社应将包片调查建档面、贷款证发放率、贷款发放笔数和金额、贷款到期收回率、信贷业务有效收入等内容作为管片客户经理的主要计酬依据,实现责任和利益的对等。对连续考核优秀的客户经理,在农户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可全部由其审批发放。

二、样本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及农户小额信贷概况

(一)样本地区经济社会状况

ZX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汉江中游,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江汉明珠、长寿之乡、旅游胜地和大地博物馆之称。现辖16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有农牧场和2个省级开发区,总人口103.5万,城市人口15.9万。全市国土面积448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面积17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3.9%;财政总收入4.6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22元,①高出湖北省平均水平725元,在全省县级市位居前列。ZX市是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投放重点市,因此本文选择ZX市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样本地区农户小额信贷运行概况

1999年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始在该市全面展开,之后投放的资金量和范围都一直在扩大。至2007年底,ZX市已在全市16个乡镇、499个行政村发放农户小额信贷,覆盖的宽度达到178390户(见表1)。

表1中的 “比例”指的是获得农户小额信贷的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比例。可以看出,8年来该比例基本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可以认为是由于农户小额信贷总的投放额在不断增加,投放的范围也一直在扩大。

ZX市农户小额信贷的具体发放、管理的金融机构是ZX市农村信用社。截至2007年底,ZX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12.74亿元,2007年不良贷款比例为6%,存款余额占全市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33.84%,贷款余额占全市贷款市场份额的46.43%,可见农村信用社在农业贷款方面占据着核心地位。(见表2)。

表2中的农户小额信贷比例是指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余额占该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的比例,不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比例是不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不良贷款总数的比。从该表可以看出,一是农户小额信贷所占比例较高,且增长比较快,容易形成规模效应;二是2007年农户小额信贷投放总数比上一年增加了19980万元,并且不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比例比上年下降了8.3个百分点。

2007年底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市农业贷款余额超过了98%,可见ZX市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有着充足的基层营业网点及人员配置,同时其经营农业贷款已经有较长的历史,所以从操作成本方面考虑,在当前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具有运作农户小额信贷独有的优势。但是随着农户小额信贷规模的逐渐扩大,平均每个基层信贷员面对的客户数也在不断增加(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2006年平均每个信贷员面对的小额信贷农户为1620户,而2007年平均每个信贷员面对的小额信贷农户为1652户,这样看来,运作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村信用社操作成本方面的影响正在逐渐加大。

三、农户小额信贷的绩效评价

(一)文献回顾

对于农户小额信贷来说,其介入的全部目的,表现出来就是农户收入的提高,解决农户资本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从农户角度来看关于绩效评价的内容就是围绕“农户小额信贷是怎样影响他们的生活的”而展开。以数据的可获得性为前提条件,本文将“这些服务是怎样影响他们的生活”,以及“农户小额信贷是否促进了农户收入的提高”为研究重点。从理论上来说,信贷对于农户是非常重要的,其不仅能够为农户提供消费所需要的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满足农户维持和扩大生产,以及从事新的投资领域和采用新技术的资金需求,从而促进技术的普及与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就现有关于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户影响的研究来看,一个基本的结论是: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户生产与收入的影响是积极的。对此,国内外的许多学者作了相关的研究。汪三贵(1998)对贵州省草海自然保护区小额贷款项目进行了调查, 结论为:小组成员户的人均收入是非成员户的1.7倍;成员户的人均家庭财产比非成员户高出43%。林毅夫(2000)的研究表明,信贷在农户收入增长中具有重要作用,除了制度变迁因素是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外,包括信贷在内的要素投入起到较突出的作用。王景富(2002)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小额信用贷款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创新,在满足农户信贷需求、调整农村地区信贷市场结构、产业结构以及提高农户信用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何广文、李莉莉(2005)的研究中也发现,在中国农业高速增长的年代,农村信贷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贡献因素。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市场经济程度提高,信贷的作用更为突出。朱乾宇(2007)以武陵山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考察了该地区农户小额信贷及其具体贷款投向对农民增收的扶贫绩效,主要结论为小额信贷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小额信贷非农业投向的绩效大于农业投向的绩效;小额信贷农业生产投向中,各具体投向的绩效大小排序为:经济林>生猪养殖>粮食种植>烟叶种植。国外学者Remenyi(2000)的研究结论是:得到信贷的家庭收入比没有得到信贷的家庭收入明显提高。在印度尼西亚,12.9%的贷款户平均收入增加,来自非贷款户的数据只有3%增加;在孟加拉,29.3%的贷款户平均收入有增加,非贷款户是22%增加;在斯里兰卡,贷款户是15.6%增加,非贷款户是9%增加;在印度的案例是贷款农户46%增加,非贷款户是24%增加。Pischeke(2002)认为,小额信贷的创新之一是以现金流为基础,提供了改善收入分配的可能性。他指出,以资产为基础的借贷中贷款额度与担保的价值相关。这样的关系强化了已经存在的财富和收入分配的关系,即:有产者可以得到信贷,而没有资产者得不到信贷。这限制了没有资产者的收入增长。Morduch(2002)在关于小额信贷对反贫困影响的文献的回顾中,得到的结论是,尽管许多研究的质量尚待改进,但大量的证据正在证实有益的效果:1.收入增加;2.减少脆弱性。对孟加拉农村进步委员会一项详细的影响评估表明,留在项目中超过4年的成员,其家庭支出增加28%,资产增加112%。对另一项农户数据的分析证明,获得金融服务能够使客户通过平抑消费、积累资产和在自然灾害时期接受服务等方式减少生存危机。

以上的文献研究大多数是运用时间序列的宏观数据, 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和信贷投放是如何影响农民收入的, 但这些研究仅是从总体上研究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变化的关系, 缺少相应的微观基础。本文则是针对这一不足, 利用从湖北省ZX市农村信用社调查得到的微观农户数据和资料, 运用实证方法分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二)计量分析模型

1.数据来源

在选定ZX市为研究对象之后,分两步抽取样本:第一步,采用典型抽样法,将2007年ZX市农户小额信贷的16个投放乡镇按照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排序,在3个不同的水平段各选取代表性的乡镇样本,分别是九里、长寿、洋梓;第二步,分别在所选的乡镇级样本的基础上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选择村庄进行农户调查,包括当年农户小额信贷借贷户和非借贷户,共调查120户,有效问卷110份。

2.模型设定及变量描述

本文拟采用以下的模型来分析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Yi=?茁0C+?茁1Xi+?茁2Microloani+?茁3Interestfreeloani

+?茁4Otherloani+?着i

其中,Yi表示2007年样本农户的家庭纯收入和家庭农业纯收入,Xi表示样本农户的特征,如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耕地面积、劳动力人数等;Microloani表示2007年样本农户获得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数额,是模型中的关键变量;Interestfreeloani表示2007年农户获得的私人无息贷款的数额;Otherloani表示2007年样本农户的其他来源的借款金额,如从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着i为误差项,在农户之间变化;?茁i是未知参数。具体的变量定义如表4。

3.估计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模型,我们分别就农户小额信贷对样本农户的家庭纯收入和农业纯收入的影响进行多元OLS估计,结果见表5。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分析和评价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运行机制及绩效,通过计量分析模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户当年的家庭纯收入和家庭农业纯收入都显著地具有正向的影响,且在99%的统计水平上是显著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样本地区是传统农业区,工业发展比较滞后,非农就业机会不足,农户缺乏工资性收入,农业收入仍是很多农户总收入的主要部分;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户小额信贷的投向受到严格限制,只能用于见效快的种植、养殖及加工项目,农户很难挪作他用。

(二)农户从邮政储蓄银行或者其他商业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形式的贷款对农户的家庭纯收入和农村农业纯收入都有正向的影响,对前者的影响在95%的统计水平显著,对后者的影响在统计上不显著。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只有15%的农户从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商业金融机构获得其他形式的贷款,并且贷款的主要形式是助学贷款,其作用在于可以减少农户将农户小额信贷挪用于教育支出以及农户因“学”致贫的可能,使得农户可以将资金用于生产,这样助学贷款就间接地促进了农户收入的提高。

(三)样本地区平均每4个家庭就有近3个劳动力在外务工,既有单独的产业转移,也有产业和地域的双重转移。外出务工劳动力对家庭纯收入具有正向影响,且在99%的统计水平上是显著的,这说明在外务工收入渐渐成为农户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4.样本地区的家庭规模对家庭纯收入具有正向影响,并且在95%的统计水平上是显著的;家庭规模对家庭农业纯收入的影响是正向的,但是不显著。这也证实了样本地区存在一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外出务工增加家庭纯收入。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可以通过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吸引这部分劳动力在样本地区进行农业投资,以增加家庭农业纯收入甚至家庭纯收入。

虽然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运作较为成功,但是在运作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提高农户小额信贷的绩效,增加农户收入。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小额信贷需求。

从农户自身的角度看,简单再生产的小农生产方式,使农户很容易满足现状,特别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多数农户的投资意识比较薄弱,捕捉经济发展机会的能力不强。因此,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户小额信贷的作用、意义和相关政策,使农户更进一步地了解农户小额信贷的内涵和使用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资金不足与经济结构单一和产业化水平较低的矛盾,从而形成有效金融需求。

第二,完善信贷运行机制,满足农户信贷需求。

调查资料显示,无论是乡村干部、信贷人员,还是农户都反映单笔贷款数量以及总贷款量都太少,很多符合条件的农户没有得到贷款支持,得到贷款的农户其贷款的数量也难以满足发展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在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中央银行可以考虑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的投放数量,并扩大对农户的授信额度,扩展金融服务对象,拓宽贷款范围,同时加大创新力度,根据当地农户生产生活的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开办新的金融产品,既解决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短缺问题,又满足农户多种金融服务要求问题。

第三,政府出台一些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活动。

增加农户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重大任务,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解决,更不应该由农村信用社来承担这种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因此,针对农村信用社运作的小额信贷业务,政府应考虑给予其一些税收或者其他方面的政策优惠。在当前工业反哺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一条有效的方法就是用财政贴息来推动小额信贷的发展①。具体来说就是农村信用社按一定的利率对农户发放小额信贷,贷款到期农户在结清本息后,农户凭结算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领取贴息。这样一方面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使其成为信用社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提高了农户的收入,增加了农户的诚信意识,促进了小额信贷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杨栋,郭玉清.中国农业贷款效率-基于双方程误差修正模型[J].金融研究,2007,(9).

[2]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何广文,李莉莉.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其绩效评价[M].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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