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政策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4 19:59:50

农业科技政策

农业科技政策篇(1)

我国的“三农”建设是一个大系统与大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科技在“三农”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主要的角色。农业与科技是伴生发展的,科技对农业的意义在于向农业注入新活力,以巩固农业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农业科技政策是农业与科技相结合的产物,是传统农业向新型农业转变的催化剂与助推器,渗透在粮食生产、机械化建设及资源节约与生态保护等各个领域。一项符合国情的良性科技政策是农民福祉,也是国家进步的源泉。但是我国的农业科技政策的不完善依然存在,这直接关系到科技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本文立足于我国农业科技政策的不足,对我国农业科技政策推广的路径进行探究。

1.结合现实与规律实施决策,促进农业科技政策制定模式转型

科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国家战略,具有预见性与指导意义。农业科技政策具有受众广、投入大与科技水平高的特点,从指定过程来看是国家统一制定并交付地方执行。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内的农业发展状况不同,所以作为国家战略的农业科技政策在制定的过程中难免惠及全部,从而导致部分地区执行不力。并且我国的农业科技政策的制定有时往往滞后于科技发展或偏离技术与自然规律,导致其预见性被挤压并且无法实现政策的目标。

鉴于农业科技政策是国家战略,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考验的则是决策机构判断民众偏好的水平,这种判断不仅要考虑到民众需要的是什么,还要考虑现有的客观条件与实际环境能否满足民众的偏好。以此为条件,决策者需要将民众的偏好与客观条件与规律结合起来加以考量,从而制定政策并加以论证。农业在我国是一个大问题,农业科技政策的制定必须要考量我国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否则仅仅会造成投入的“打水漂”,还会阻碍农业的发展并造成灾难。因此在制定模式上,农业政策要结合各地方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性决策并且要经过实际的论证,综合考量科技水平、资金状况、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防止非理性的决策行为。在我国,农业科技政策的制定模式亟需转型。

2.提高农业科研投入,为农业科研提供充足的经济支持

有科研人员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的资料整理得出我国农业科研投资情况,截至2007年,我国农业科研总投资为125亿元,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为0.44%。1由此可见,我国的农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使得投入难以满足目前的科研强度。就现阶段来看,我国的科研投入依然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应该完善专门的法律法规,将科研投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认清科研投入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逐步提高投资额度与GDP所占比例,使得逐步达到发达国家的投入水平。另外,积极鼓励科研能力强的研究机构,积极扶持发展中的研究机构,使之配套前进,协同发展。将市场引入到研发当中,将一些科研项目推给市场,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鼓励民间科研企业与人员从事相关研究,以分担国有科研机构的任务,使得相关科研机构重点攻关大项目、大课题,提高科研成果效率。

与此同时,跟据农业内各个行业的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农业科研投资结构,使得农业内各个行业的投资能够充分利用,防止投资不平衡导致的各行业发展不均的情况。积极落实与保障农业科研政策的推广经费,使其在执行与推广的过程中有充足的财政支持,以加强农业技术与从业人员培训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完善科研经费监督审计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与审计,防止资金滥用与贪腐的行为发生。

3.灵活执行与持续执行相结合,改革传统政策管理推广体制

面对幅员辽阔的国土,一项统一的政策很难调和不同地区的偏好,另外在国家政策交付地方执行抑或是地方性政策基本都成了地方性的规章。地方性的规章时效性短,更改频率高,很容易在领导的更迭中废止或变更,这严重地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与执行力度。一项科技政策的落实主要在于地方的执行,所以针对一项政策一方面要灵活执行,具体体现在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与社会经济状况、财政收入情况与需求情况进行政策执行的可研分析并对政策实施微调,还需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公共参与的情况对政策实施修订与完善。地方政府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要尽到对政策进行保护与监督的义务,保持政策的同一性与执行性。建立并完善地方执行政策评价体系,对地方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形成问责制度,另执行不力的地方承担相关的消极责任。

目前我国各项科技政策的管理与执行延续着行政体制的弊端,即多头管理的管理模式。以农业科技政策为例,在乡镇中,管理的部门有乡政府、县乡两级农业部门等等,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降低了效率,还造成了互相扯皮、人事分离与管理空白的混乱局面。基于此,变革管理体制依然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具体的农业科技政策管理与推广中,要形成权责一致、井然有序、衔接顺畅的管理推广模式,该放权的放权,该调整的调整,将传统的体制向协同型体制转变,沿着这个方向转变,不仅政策的执行力度可以增加,民众的满意度也会逐渐提高。

4.提高科研人员与农民素质,提高政策的科技含量与推广顺畅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暂时缺少一批科研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的队伍,同时也缺少创新含量高的科技产品。这一点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我国目前仍然缺少一个完整的农业科技研发、应用与管理体系,再加之投入不足,所以导致了农业科研人员的缺乏与管理的不善。一批高质量的科研队伍亟需建立与补充。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引进、培养与吸收一批精英人才,优化整合为一支高素质的科研队伍。将激励、竞争机制引入队伍中来,全面提高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国家建立相关的科研基金与政策法规,保证科研人员的经费与其在研发中的主体地位,为农业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学术以及制度环境。从而将农业科技的新技术、新成果运用到政策中来,提高政策的科技含量。

现在我国不少农村的农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导致了对政策的理解能力不强,难以接受拥有科技含量的农业政策与,使得在接受政策运用政策的过程中盲目地跟风随大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政策收效与投入不对等,最终造成政策的废止。由此可见,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也是农业科技政策推广中的重点。县乡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在政策推广之前对农民进行相关的政策宣讲与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对政策的认知能力与运用能力,并建立公共参与制度,提高农民对政策的参与度,这样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使农民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另一方面决策部门也可以根据农民的反馈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

5.结语

我国农业科技政策的推广路径从不足走向完善,是提高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建设的大势所趋。纵观世界,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对农业这个占有基础性地位的产业予以极大的支持,在工业化与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农业依然是强国的基础。加强农业科技政策的管理与推广,是推进现代型农业建设与落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手段,更是促进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参考文献:

[1]刘伯龙、竺乾威、何秋祥等.《中国农村公共政策——政策执行的实证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6

[2]罗光宇.论新农村建设中科技政策体系的建立[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9(6)

[3]王顺强.科技政策地方政府执行力评价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9

注 释:

农业科技政策篇(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把无形抽象的知识形态的生产力转化为具体可见的物质形态的生产力,并通过相关生产实践环节实现此转化的过程。现阶段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和谐农村等都迫切需要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科技成果总量基数较大,但中国的政治体制、经济现状、科技困境等制约着科技成果的快速有效转化,成果转化率较低,不到50%,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同时面临农业科技成果与实际需求想脱轨、推广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工作不到位等疑难杂症,国内外许多学者做过关于此类“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

一、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为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现状的农业科技体制,农业特色院校和相关科研单位应提升科研实力,精简在编科研人员,强化对外交流,加大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定期开展科研研讨会等;同时集中力量促进农业科技主导型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物力、人力投入,定期对中介服务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还应进一步加强农业主导型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大专院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建设农业科研基地,从而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经济性。

二、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强化法制观念

依法保护科技成果不但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潜力,创造出更多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且能够确保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有法律保障,有条不紊地前进。一是开展法律讲堂进农村的活动,向大众宣传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政策,不断修订、补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农业主导型企业及相关单位机构定期开展员工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加大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不端行为,依法保护农业科研人员的利益,确保农业科技成果的依法有序转化并安全推广到农村。

三、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负责农业科技信息的上传下达,将科技成果加工组装推广到农户手中,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和纽带。应优化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机制,收集农户关于科技成果的需求,向科研机构传达农户需求,科研机构生产出农业科技成果后向农户传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中介通过农民反馈评估农业科技成果,根据农户的最新需求预测农业市场走向,协调农业科研单位与涉农企业之间的关系,后期跟踪科技成果的应用情况,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为农户提供相关的资金借贷等服务。

四、调整农业科技钻研重点,改革农业科技投资立项方式

农业科研机构应适时改变研究目标,从注重科技成果数量转变到注重成果质量,从注重科技成果回报率到注重科技成果的实用性。提高农业高校农业生产技术,重视符合可持续发展型的技术开发。改变过去单一的政府投资方式,逐步向政府投入带动机构投入,个人和社会团体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方式转变。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高校农业的角度确定农业科研目标,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定科研项目负责人,确保农业科研项目顺利进行。

五、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场体系,保证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运行

农业科研院所应时刻关注市场动态,研究市场规律,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逐步建立规范化的农业科技市场,完善科技市场体系,解决现今市场体系的相关问题,充分促使农民最大限度地应用科技成果,享受科技成果带来的利益,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农业科技成果研发单位要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将转化速度快的科技成果于第一时间推向市场;对于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多、推广难度大的科技成果,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力量将科技成果应用到市场,使农户第一时间应用科技成果。

六、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委员会,开展宏观战略研究

科技成果的转化离不开专家学者的指导建议,农业部门应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部门加大财物投入,高薪聘请业界权威专家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出谋划策,权威专家紧密围绕当下农业发展局势,以国家农业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为依据,与农业科研机构专业人员商讨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规划纲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展规划纲要坚持高效、实用、新颖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当下农业产业的发展趋势,对准农业发展重点,早日实现绿色农业。

七、推进农科教与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加速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前政府组织各行各业专家评估此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的回报率等,预测此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农户满意度等,而后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确定合作伙伴,促使农业高校、涉农企业包括政府机构合作完成成果转化任务。农业主导型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各级政府等为科技成果的有序转化出台相应鼓励优惠政策,制定并完善相应激励机制,对参与成果转化工作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使个人付出得到相应回报,从而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良性循环,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发展。

八、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农业领域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全球化的竞争和合作。首先,在各部门各自努力的前提下,涉外机构为农业科研部门和农业高校等相关单位提供国际农业协会的最新动态,全球最新农业科技成果信息,随时准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从而为农业科研单位提供吸收发达国家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机会,完善农业装备,创新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其次,高薪聘请掌握先进农业科技知识的华侨回国兴办涉农企业,为中国的农业大事贡献一份力量。再次,国内农技企业与海外先进农机企业强强联合,在农业资源丰富地区合资兴办农业科技企业,海外先进企业的引进可确保国内农机企业接触国际消息,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国际知名度。

参考文献:

[1]王敬华,钟春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02).

[2]辛翔飞,王济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综述[J].农业科技管理,2011(03).

[3]潘冬梅,李仁刚,刘春全.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

[4]岳福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J].农业科技管理,2011(05).

[5]刘文超,赵增锋,杨海芬,田东良.制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微观主体因素分析及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10(08).

[6]吕令华.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探析[J].农业科技通讯,2009(04).

[7]王治中.农业推广问题研究[J].陕西农业科学,2004(05).

[8]莫小香,孔令孜,覃泽林.浅析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10).

[9]陈势,郑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作物研究,2007(04).

[10]高山,范兴奎,肖扬书,夏文胜.加强科技创新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J].农业科技管理,2007(01).

[11]谭华,刘学文.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建议[J].湖南农业科学,2009(09).

农业科技政策篇(3)

一、引言

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主题或是农民增收、或是新农村建设、或是统筹城乡等,始终围绕农民、农村、农业这一“三农”问题展开,说明政府对农业这一基础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增长之基、发展之源。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我国经济面临“后危机时代”保增长及新兴发展国家调结构双重压力,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2011年通胀水平长期高位运行、农产品价格炒作等问题增加了经济运行的风险性和波动性,如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是2012年经济探底回升的基础和关键。但是,农业发展面临耕地面积减少、人口红利下降、刘易斯拐点到来等问题,粗放型的农业发展模式也到了转型期,顺势发展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农业是保证农产品持续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对比中美农业生产的技术投入比,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农业发展还停留在劳动力密集型阶段,提高农业生产的资本产出比或者说技术边际产出能力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农业科技投资新机遇显现。

二、政策引导农业科技创新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创新”,明确提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随后,农业部一号文件,坚定执行中央一号文件意见,表明将扎实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落实农业生产急需的科技攻关项目,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讲话表示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支撑。《十二五规划纲要》作为国家发展总领性文件,对农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发展农业科技、提高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率是最为关键的。为此,农业部进一步了《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农业科技发展处于新起点、存在新需求、面临新机遇。此外,农业部陆续各项细则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三、行业发展需要科技创新

农业是明显的周期性行业,产出一方面受到气候、播种面积、单产等客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与技术投入、产业链发展、经济形势等密切相关。从客观因素来说,气候因素多变我们难以预测,播种面积受制于耕地面积,我们耕地面积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持续下降,农业发展已经无法再延续粗放型模式。因此,客观条件的限制要求我们在技术投入等方面增加农业产出的贡献率。《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要超过55%。对比中美农业科技化程度,美国农业主要是大农业模式,用仅占人口2%的劳动力,运用现代农业机械以及高科技发展集约化生产,技术贡献率达到90%以上。而我们国家“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52%,化肥科学利用率非常低,农产品缺乏深加工,以马铃薯为例,法国、美国、英国、荷兰的马铃薯加工率分别为59%、48%、40%、40%,而我国不到20%,产业链发展较为落后[1]。

回顾2011年农业情况,农产品价格是推动CPI高涨的重大因素,但与此同时,农业生产成本也大幅上涨,因此农业毛利润反而没有分享到价格收益。从产量看,2011年末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蔬菜、水果增长4%和8%,肉类、禽蛋增长0.3%、0.4%,水产品增长4%[2],由此可见这几类价格曾经大涨的农产品供给趋向充足,价格稳步回落,2012年CPI回落到4%以下是大概率事件,有可能在3%左右。因此,农业公司的超预期价格收益可能性大大降低。从环境来看,美国作为农产品主要生产国之一,高盛分析今年美国玉米缺种25%,这可能会影响到世界市场上的农产品供给,从而给国内农产品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农产品成本因素存在继续上升风险。

综合市场环境,受气候、耕地面积等客观因素限制,单纯靠基础投入和生产基地扩张的传统“资源型”农业难以抵御成本上升、价格收益下降、国际市场波动等风险,拥有高品质良种、土地培育改良方法、现代产业链的创新农业科技类公司更能应对市场变化。

四、公司业绩表现科技力量

目前,我国农林渔牧行业上市公司中,拥有农业科技实力的公司股价表现强劲。受益于国家政策首推种业发展的机遇,以隆平高科为代表的种业龙头公司拥有高科技农作物种子、新型农药化肥等核心技术,形成了研发、育种、生产、销售、深加工、农技培训、进出口等业务的完整产业链,已公布的2011年半年报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上涨154.92%,即将公布的年报预期将会有更好的业绩展现。股价表现来看,截止3月2号,以连续上涨7周,累积涨幅39.41%,领涨农业股,大大高于上证指数13.74%的涨幅。同类型的登海种业是行业龙头企业,居中国种业50强第三位,2010年被认定为中国种业骨干企业,业绩也值得关注。此外,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业化肥、饲料、农机版块也受益于科技创新。从股价表现来看,猪肉供应商及饲料龙头企业大康牧业1月6号以来涨势强劲,累积涨幅达到40.59%,同类型企业大北农累积涨幅也达27.8%,肥料类代表企业司尔特、芭田股份分别累积上涨35.23%和18.04,农机类代表企业新研股份也累积上涨21.04%。上述企业均具有显著的农业科技股特征,受益于政策引导和市场预期,业绩表现突出,股价上涨明显。

五、投资策略

从投资者角度看,农业科技股对应政策支撑迎来新的投资机遇。《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全力推动农作物种业发展,隆平高科、丰乐种业、登海种业等种业龙头企业已经在股价上得到验证。下一阶段,随着2011年度业绩公报,一些利润上涨明显,拥有良好基础,且具备农业技术产学研优势,有较好的上下游产业线的公司是投资的良好机遇。另一方面,与农业生产投入相关的化肥、农机、饲料龙头企业也是农业价值投资的良好选择。此外,上一阶段股价上涨中被市场忽略的股份如在业绩公报中有良好的表现,也会在股价上有所反应,值得关注。

参考文献

[1]高鸣,李杨,左杰.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农业生产率的资源禀赋差异[J].世界农业,2010年第10期

[2]韩长赋.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11年12月27日

[3]农业部.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R].2011年12月21日

农业科技政策篇(4)

任何事物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的特定环境的影响。农产品营销所面临的环境大体上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类。宏观环境也称为总体环境,由比较强大的社会力量所构成,它可以影响微观环境中的各种力量,包括人口、经济、自然、技术、政治法律、文化环境等。农产品营销微观环境,又称直接环境,各要素与企业间的协作、服务、竞争、监督等关系,直接制约着企业为目标市场服务的能力,包括供应商、营销中介、顾客及竞争者、政府大众传媒等。这些环境因素又有着客观性、复杂性和不可控性等特点。因此,研究这些环境因素对农产品营销有哪些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不难看出农业科技政策属于影响农产品营销的宏观环境因素,农业科技的发展对农产品营销的影响又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农产品开发方面看,现代生物技术中的细胞工程、遗传育种、基因工程等方面的开创和发展,不仅使农产品数量大幅度增加,农产品品质也在不断提高,而且还能开发出自然界过去没有的农业生物新品种。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及其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为企业向市场提供安全、优质、多样化的农产品提供了科技支撑和物质保障。

其次,从对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影响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农产品营销渠道正在从传统的营销渠道转变为农产品的网络营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农产品营销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最后,从对农产品促销影响上看,由于网络营销是一对一和交互式的双向沟通,顾客能直接参与农产品营销活动,与营销者进行商务洽谈和情感的沟通,既有助于加强企业营销人员与顾客的合作等,又能够及时地把握市场机会。然而传统的营销则通过媒体或其他促销工具的单向式促销行为,不仅促销成本高,而且促销效率也很低。

从消极的方面来说,政府仍然是推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主导力量,而农业政策是否能落在实处又完全取决于农民。实际上,政府制定和实施定农业科技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证粮食的供给,同时又注重赶超国际先进的农业科技水平;而农民选择农业科学技术的目标则是追求其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改革开放后的粮食紧缺的市场背景下,政府政策的粮食增产目标和农民生计改善目标热克保持某种协调,农业额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随着粮食不断增产,已经出现粮食供给过剩,农产品“卖难”的现象,政府的政策目标和农民的科技选择目标出现了偏差,已经阻碍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市场的丰富。

这主要表现在:

1.农业科技投资高度集中于农作物的种植和生产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政策制定的目标一直着眼于粮食增产。加入WTO以后,我国的粮食生产呈现出明显的比较弱势,而畜牧、水产、园艺、蔬菜等却呈现出较大的比较优势。而事实上,这种市场信息导向已深刻地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结构,进而改变着他们的收入结构。因此,农业科技投资应均衡用于农业的方方面面,注重农产品营销各个环节的投入,这样才能丰富农产品市场,活跃农产品市场。

2.农业高科技投资比重增加。我国农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目标除了保证粮食的安全供给之外,还追求国际先进的农业科技水平。而我国小农经营的农户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资金并且难以得到金融体系的配套支持,因此,大部分农户只能在现实状况的束缚下望“高新技术”而兴叹。这样的状况就给农产品的品质、规格、分级等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农产品订单直销的发展,直接影响我国的农产品市场。

3.农业科技推广组织人员设置不合理,难以协调。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倒三角”结构,即越是上层的机构,其工作条件与人员配备越完善,而越是基层的、越是直接与农民打交道的机构,其工作条件和人员配备与实际所需相差越远。这种状况将会导致农民难以及时获得农产品市场信息,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与市场脱轨;难以获得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农产品质量、规格不合要求,技术水平低;缺乏科学农产品市场营销知识作指导,导致农产品营销市场产销矛盾突出,出现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综上所述,要使农业科技真正服务于农产品的营销,服务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必须要开发出用户导向型的农业科技政策与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鼓励农民的积极参与,并且真正参与到政府的各项决策中,这样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解决农产品营销矛盾,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活跃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营销队伍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黄季,徐志刚,胡瑞法.《农业科研与推广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中国政府支农资金使用与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子课题报告,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02年3月

农业科技政策篇(5)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面对“三农”发展和经济运行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出台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如“三个大幅度”、“四项补贴“、“五件实事”等,大大加强了各地农业基础建设,促进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全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政策精神,紧抓机遇,挑战困难,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服务”三农”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高潮。现结合农村和农业生产现状,就农民增收的与路径选择分析如下。

1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

首先,从农业本身来看,主要是资源禀赋差异的存在导致农民增收的产业空间余地很小。在土地资源方面,一是规模小,农户用来交换的商品性农产品数量少,资金收入低;二是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稳定程度低;三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使农民对土地资源占有不完全产权,出售权、转让处置权、风险抵押权不到位,很难成为其固定资产,难以带来其他利润,如不能作为银行贷款抵押品,这使农民在市场竞争与调节中失去很多获得收益的机会。在劳动力素质方面,由于文化技术作为一种附着在劳动者身上的潜在资源,同样也会因其禀赋差异而影响收入,一是影响其对经济发展周期性和波动性的适应能力;二是影响其对生产资源投入和机会成本选择的比较与决策能力;三是影响其创新能力。在产业链条方面,产业空洞明显存在。农业的产前环节属于工业,产后环节属于商业,使农民对农业产业占有的不完整性,失去了分享二、三产业利润及剩余的机会,形成了产业利益获得的空洞。产业环境的不良背景严重影响着农民的增收,同时加大了农民收入对农产品供求形势与价格的依赖程度[1]。

其次,从农业发展看,主要是基础条件不足问题的存在导致农民增收的产业后劲不大。一是科技对农业发展的助推力偏弱。究其原因,一方面科技应用的支撑条件还不成熟,如资金投入与技术人才的不足;另一方面科技供给没能形成聚集农民生产力要素的良好效应,从而导致农业生产中科技供给与科技需求的客观脱节。二是农业投入不足。由于受财力和投入效益的影响,农业投入不足,造成农业基础设施陈旧老化,靠天吃饭、基本受制于自然的农业生产特征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结构转化缺乏应有的基础。三是农产品转化率下降。四是农业组织结构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在当前情况下,农户之间的同步调整行为,极易产生对市场波动的放大效应,导致市场同步震荡、大起大落,难以避免价格竞争,更难以实现规模经营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特别是农民分散进入市场,交易成本高和抵御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不仅难以根本解决,而且也不利于农户之间的有效联合,对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附加值增值等将形成较大障碍。

再次,从非农途径看,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导致农民收入增长方式难以得到快速转变。一是农村与城市工业产业结构同构现象严重。乡镇企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比重不足。二是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力下降。乡镇企业目前正面临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调整、收缩、改制、淘汰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对农业劳动力的吸纳在质和量上都在发生巨大变化,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资本替代劳动的方式正成为其共同选择,对劳动力的需求明显减弱。也就是说,农民离土不离乡挣钱的出路已越来越窄。三是由于市场建设与市场布局的尚欠完全,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市场空间受到限制。

2农民增收的路径

2.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

通过适时调整粮食种植面积、改善粮食品质、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等方法使农民增收,但同时农业结构调整要注意到:一是耕地面积和粮食安全的制约,限定了农产品的增长空间;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空间制约了农业收入增长空间。况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本如果太高,对于部分已经实现结构调整的农民来说,由于生产成本增大,最终收益不一定能够提高多少;对低收入农户来说,不要因一次性投入过大而限制了调整的广度和深度[1]。

2.2农业产业化经营与订单农业拉动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处理。从现实情况看,一般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次买断,龙头企业与农民双方自由买卖,为纯粹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价收购,签订收购合同;提供服务,只收成本费或免费;一次收购、二次返还,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按合同价格实行一次收购,并按收购数量拿出加工、流通环节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民,双方以合同制约;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目前返还部分利润和合作制的利益分配机制属于少数。

从以上可以看出,利益机制的实现形式中依然是农民处于产业空洞地位,增收的潜力虽然有,但有限。对于订单农业这种模式,从理论上讲,农户的分散经营与龙头企业的规模经营存在客观的产业链条关系,但这种关系也同时是一种供应与被供应的关系。因此,在现实操作当中,假定市场较好且比较稳定,农民和企业都会有较高的履诺诚信;而一旦市场不利且风险很大,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就有可能切断供应链;同样如果市场很好且红火有望,农民也会去寻求合同以外能够提供更高收益的载体[2]。

2.3非农产业发展促动

这种方式主要是由乡镇企业、劳务输出、小城镇建设、家庭经营为载体,能够为农民提供较为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在乡镇企业方面,受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乡镇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空间缩小,并呈现出新的特点,特别是区域布局特征显现,乡镇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程度较高,对农民各种收入的增加有明显作用,但在其他地区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的调整和发展还未到位,作用就不是很明显。在劳务输出方面,受基础建设投资弱化的影响,农民外出务工机会减少。在小城镇建设方面,由于实际进展不快,农民从中获得的增收机会和收入幅度均不明显。在家庭经营方面,因其最大的制约来自于农民自身优势条件的发挥程度、产业链条的培育深度和近距离市场的成长幅度,因而发展较为缓慢,难以承担促进农民增收之重任[3]。

2.4科技兴农带动

这种方式的实现形式主要有2种,即科技项目推广和科技园区示范。除此之外,通过减轻农民负担、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如发展观光农业、推进土地流转等方式提升农民收入,也能取得一定成效。

3农民增收最佳路径的选择及建议

农民增收的最佳也是最终的路径应是逐步减少农民数量,实现方式则是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从世界经验看,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就业比重就下降1个百分点。而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变化,能够明显影响农民收入。美国等国家的人力资本之所以在其农业生产经营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主要是得益于这些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逐步转移,结果提供了规模经营和人少地多这样一个农业人力资本的收益条件。

农业不仅存在着劳动力剩余,也存在着比普通劳动力剩余更加严重的人力资本剩余,即由于农村劳动者文化水平越高,其含有的人力资本投资越多,所要求的人力资本收益就比普通劳动力资源要高;这时,如果农村人力资本在农业中的边际投入为零,甚至为负,就会出现大量过剩的农村人力资本。在人力资本收益要求比普通劳动力高的情况下,如果农村土地资源相对人口少,而不能实现规模化经营,说明农业经济对农村人力资本的容纳能力非常小,农村人力资本追逐比较收益,必须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这就说明,如果不改变农村的土地资源制约和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农村劳动力流出农村的速度将越来越快,农业科技运用的成效就越不明显。同时,大量低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留在农村,不仅将造成农业劳动效率低下,规模不经济;也将会使人地关系更加紧张,劳动方式难以创新,小农改造步伐受阻。与此同时,要以促进产业衔接、劳动衔接、保障衔接为目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促进城乡之间在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原材料、市场销售等方面进行优势互补,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融入城市大工业体系[4]。以城市为中心,每年通过组织几次大型配套协作洽谈会,引导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为城市工业广泛开展配套协作。同时要积极组织乡镇对外招商引资,支持乡镇兴办工业小区,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民资到农村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由这些龙头企业就地吸收农村劳动力,就地加工消化农产品。二是打破过去在劳动力安置、就业方面存在的城乡分割局面,认真清理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阻碍农民进城进镇务工就业的政策,全面建立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定期组织人才交流和招聘洽谈会,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就业、定居[5-6]。三是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鼓励乡镇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积极创造条件使农村社保与城市社保体系逐步接轨,从而实现农民增收。

4参考文献

[1] 黄建军,杨青山.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农民增收[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4(4):9-10.

[2] 丁培人.着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j].宁波通讯,2010(4):16-17.

[3] 农民增收的三大重点[j].理论与当代,2010(3):46-47.

农业科技政策篇(6)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面对“三农”发展和经济运行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出台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如“三个大幅度”、“四项补贴“、“五件实事”等,大大加强了各地农业基础建设,促进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全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政策精神,紧抓机遇,挑战困难,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服务”三农”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高潮。现结合农村和农业生产现状,就农民增收的与路径选择分析如下。

1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

首先,从农业本身来看,主要是资源禀赋差异的存在导致农民增收的产业空间余地很小。在土地资源方面,一是规模小,农户用来交换的商品性农产品数量少,资金收入低;二是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稳定程度低;三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使农民对土地资源占有不完全产权,出售权、转让处置权、风险抵押权不到位,很难成为其固定资产,难以带来其他利润,如不能作为银行贷款抵押品,这使农民在市场竞争与调节中失去很多获得收益的机会。在劳动力素质方面,由于文化技术作为一种附着在劳动者身上的潜在资源,同样也会因其禀赋差异而影响收入,一是影响其对经济发展周期性和波动性的适应能力;二是影响其对生产资源投入和机会成本选择的比较与决策能力;三是影响其创新能力。在产业链条方面,产业空洞明显存在。农业的产前环节属于工业,产后环节属于商业,使农民对农业产业占有的不完整性,失去了分享二、三产业利润及剩余的机会,形成了产业利益获得的空洞。产业环境的不良背景严重影响着农民的增收,同时加大了农民收入对农产品供求形势与价格的依赖程度[1]。

其次,从农业发展看,主要是基础条件不足问题的存在导致农民增收的产业后劲不大。一是科技对农业发展的助推力偏弱。究其原因,一方面科技应用的支撑条件还不成熟,如资金投入与技术人才的不足;另一方面科技供给没能形成聚集农民生产力要素的良好效应,从而导致农业生产中科技供给与科技需求的客观脱节。二是农业投入不足。由于受财力和投入效益的影响,农业投入不足,造成农业基础设施陈旧老化,靠天吃饭、基本受制于自然的农业生产特征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结构转化缺乏应有的基础。三是农产品转化率下降。四是农业组织结构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在当前情况下,农户之间的同步调整行为,极易产生对市场波动的放大效应,导致市场同步震荡、大起大落,难以避免价格竞争,更难以实现规模经营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特别是农民分散进入市场,交易成本高和抵御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不仅难以根本解决,而且也不利于农户之间的有效联合,对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附加值增值等将形成较大障碍。

再次,从非农途径看,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导致农民收入增长方式难以得到快速转变。一是农村与城市工业产业结构同构现象严重。乡镇企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比重不足。二是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力下降。乡镇企业目前正面临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调整、收缩、改制、淘汰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对农业劳动力的吸纳在质和量上都在发生巨大变化,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资本替代劳动的方式正成为其共同选择,对劳动力的需求明显减弱。也就是说,农民离土不离乡挣钱的出路已越来越窄。三是由于市场建设与市场布局的尚欠完全,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市场空间受到限制。

2农民增收的路径

2.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

通过适时调整粮食种植面积、改善粮食品质、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等方法使农民增收,但同时农业结构调整要注意到:一是耕地面积和粮食安全的制约,限定了农产品的增长空间;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空间制约了农业收入增长空间。况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本如果太高,对于部分已经实现结构调整的农民来说,由于生产成本增大,最终收益不一定能够提高多少;对低收入农户来说,不要因一次性投入过大而限制了调整的广度和深度[1]。

2.2农业产业化经营与订单农业拉动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处理。从现实情况看,一般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次买断,龙头企业与农民双方自由买卖,为纯粹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价收购,签订收购合同;提供服务,只收成本费或免费;一次收购、二次返还,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按合同价格实行一次收购,并按收购数量拿出加工、流通环节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民,双方以合同制约;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目前返还部分利润和合作制的利益分配机制属于少数。

从以上可以看出,利益机制的实现形式中依然是农民处于产业空洞地位,增收的潜力虽然有,但有限。对于订单农业这种模式,从理论上讲,农户的分散经营与龙头企业的规模经营存在客观的产业链条关系,但这种关系也同时是一种供应与被供应的关系。因此,在现实操作当中,假定市场较好且比较稳定,农民和企业都会有较高的履诺诚信;而一旦市场不利且风险很大,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就有可能切断供应链;同样如果市场很好且红火有望,农民也会去寻求合同以外能够提供更高收益的载体[2]。

2.3非农产业发展促动

这种方式主要是由乡镇企业、劳务输出、小城镇建设、家庭经营为载体,能够为农民提供较为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在乡镇企业方面,受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乡镇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空间缩小,并呈现出新的特点,特别是区域布局特征显现,乡镇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程度较高,对农民各种收入的增加有明显作用,但在其他地区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的调整和发展还未到位,作用就不是很明显。在劳务输出方面,受基础建设投资弱化的影响,农民外出务工机会减少。在小城镇建设方面,由于实际进展不快,农民从中获得的增收机会和收入幅度均不明显。在家庭经营方面,因其最大的制约来自于农民自身优势条件的发挥程度、产业链条的培育深度和近距离市场的成长幅度,因而发展较为缓慢,难以承担促进农民增收之重任[3]。

2.4科技兴农带动

这种方式的实现形式主要有2种,即科技项目推广和科技园区示范。除此之外,通过减轻农民负担、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如发展观光农业、推进土地流转等方式提升农民收入,也能取得一定成效。

3农民增收最佳路径的选择及建议

农民增收的最佳也是最终的路径应是逐步减少农民数量,实现方式则是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从世界经验看,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就业比重就下降1个百分点。而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变化,能够明显影响农民收入。美国等国家的人力资本之所以在其农业生产经营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主要是得益于这些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逐步转移,结果提供了规模经营和人少地多这样一个农业人力资本的收益条件。

农业不仅存在着劳动力剩余,也存在着比普通劳动力剩余更加严重的人力资本剩余,即由于农村劳动者文化水平越高,其含有的人力资本投资越多,所要求的人力资本收益就比普通劳动力资源要高;这时,如果农村人力资本在农业中的边际投入为零,甚至为负,就会出现大量过剩的农村人力资本。在人力资本收益要求比普通劳动力高的情况下,如果农村土地资源相对人口少,而不能实现规模化经营,说明农业经济对农村人力资本的容纳能力非常小,农村人力资本追逐比较收益,必须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这就说明,如果不改变农村的土地资源制约和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农村劳动力流出农村的速度将越来越快,农业科技运用的成效就越不明显。同时,大量低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留在农村,不仅将造成农业劳动效率低下,规模不经济;也将会使人地关系更加紧张,劳动方式难以创新,小农改造步伐受阻。与此同时,要以促进产业衔接、劳动衔接、保障衔接为目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促进城乡之间在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原材料、市场销售等方面进行优势互补,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融入城市大工业体系[4]。以城市为中心,每年通过组织几次大型配套协作洽谈会,引导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为城市工业广泛开展配套协作。同时要积极组织乡镇对外招商引资,支持乡镇兴办工业小区,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民资到农村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由这些龙头企业就地吸收农村劳动力,就地加工消化农产品。二是打破过去在劳动力安置、就业方面存在的城乡分割局面,认真清理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阻碍农民进城进镇务工就业的政策,全面建立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定期组织人才交流和招聘洽谈会,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就业、定居[5-6]。三是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鼓励乡镇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积极创造条件使农村社保与城市社保体系逐步接轨,从而实现农民增收。

4参考文献

[1] 黄建军,杨青山.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农民增收[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4(4):9-10.

[2] 丁培人.着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J].宁波通讯,2010(4):16-17.

[3] 农民增收的三大重点[J].理论与当代,2010(3):46-47.

农业科技政策篇(7)

中图分类号:F42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7-0064-02

一、现代农业科技政策的研究现状

随着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世界各国加强对农业科技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重视。中国农业发展课题组(2005)对加、日、法、俄等国的农业科技政策进行了总结;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小云(2008)[1]认为,中国的农业科技政策应面向小农,提出“以农民为中心”的思想;陕西科技大学王力教授(2009)[2]通过分析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技推广,研究我国的农技推广中的不足;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2010)[3]从生态高值农业的内涵、现状、特征、发展趋势内容等方面对农业科技政策进行研究,认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应以生态高值农业为主;厦门大学丁长发副教授(2010)[4]通过研究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支持,提出我国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可以借鉴的经验。一些学者提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可以借鉴国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观点,例如,张丽莉博士(辽宁中医药大学,2011);鲁振(河南农业推广站,2011)通过研究日本农业特点提出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经验借鉴。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其粮食产量对全国粮食安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农业科技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政府对农业科技认识,优化现代农业的科技政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是当前黑龙江省的农业科技政策在实施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科技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实施客体主观意愿表达不完善且政策支持评估缺失

农民是农业科技政策实施的客体,其主观意愿表达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由于受政策体制的影响,目前我国的政策执行途径仍然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政策执行主体与客体关注的利益方向不同,而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忽视农民意愿的表达。致使很多政策的制定不能很好的实现农民增收、增产的目标。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是民众利益诉求获得尊重的基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农民是经济人,在符合自己利益的情况下是愿意接受政策安排的。但是农民很少有直接表达意愿和诉求的直接渠道,而自上而下的信息沟通渠道的缺失,致使制定、实行的科技政策得不到农民的了解与认可,往往会因为和农民本身意愿的不符而导致实行效果偏差。

在农业科技推广执行过程中,由于农民参与科技推广的认识和积极性不强,也会降低农业科技传播速度和程度。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仍是以家庭为主的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形式对于现代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是极其不利的,造成科研活动中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同时,我国的小农经济模式极大的影响农民引进新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美国、英国等西方农业大国的农业生产采用的是大农场经营模式,新技术的应用能够极大的提高其农产品产量。与采用大农场经营模式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垦区和农场极少,家庭式的分散经营模式占据主导位置,并且受到农民劳动素质低的限制,农业现代技术很难推广。比如要让产量增加5%,国外的农场主会采用新技术完成,而我国农民会用增加化肥和农药的投入的方式代替使用农业科技新技术。

2.农户对政策参与的积极性不够

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科技政策在宣传、实施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首先,现代农业就政策宣传渠道不畅。就黑龙江省目前农业科技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户对现代农业科技政策在提高生产积极性作用方面是肯定的。但农户对政策了解程度偏低,农民对现代农业就政策有所了解,但不全面、不准确,对具体政策内容说不清楚。农户获取科技政策信息渠道不畅、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是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其次,农户对农业科技政策应用欠佳影响科技政策实施。由于现代农业看政策的激励作用,农户对政策学习积极程度很高,但是农户的学习热情和自身文化素质不对称,严重影响了农业科学技术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变。作为将现代农业科学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要环节,科技政策应用欠佳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科技政策实施对策建议

1.建立畅通的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

农业科研成果只有应用到实际的农业生产当中才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在今后的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建设中应注重农民和政策制定者、推行者、科技成果研究者之间的联系。就目前黑龙江省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的建设情况来看,农业科技传播速度较慢,传播广度较窄,农业科技服务信息网络化利用率较低,造成农业生产的参与者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信息不对称、人财物极大浪费等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建设中,应该逐步扩大科技信息覆盖面积,完善科技信息组织结构,及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并对农民、推广部门人员及科研人员反馈的问题、信息进行及时的处理,杜绝门户工程,真正实现农业推广信息平台畅通无阻,适应现代农业信息化的要求。

2.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

农业人才培养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培养一批钟情于农业发展、掌握经营管理、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在现代农业建设中是十分必要的。加大农业领军人才教育的培训力度,增加农业领军人才的开发投入,营造有利于农业领军人才成长的环境。加快农民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应表现在科研人才、推广人才和应用人才三个方面。在农业科研人才培养方面,应加大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完善科研环境。在推广人培养方面,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人员队伍及培训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具有高超业务能力的骨干人才,并提高整体推广人员素质。在应用人才方面,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现代农业科技的应用能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由政府组织领导,广大科研人员,农民积极参与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队伍。

3.培养农民的信息反馈意识

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是农民。信息反馈过程是一个信息传输过程,农民是现代农业科技的直接使用者和收益者,其反馈的农业科技使用信息对提高农业科技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改变农民传统保守的思维方式,积极引导农民适应现代化的市场运营模式,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引导农民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拓宽眼界,接受新事物。其次,增强农民信息反馈意识,通过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使其了解到信息反馈在整个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

4.拓宽农业科技政策信息反馈渠道

及时准确的收集现代农业信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而畅通的农业科技政策信息反馈渠道是掌握农业信息的基本手段。农民反馈的信息最能代表其真实需求,表达了农民对市场供求方面的变化、供求结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期待。因此,建立健全畅通无阻的农业科技政策信息反馈渠道十分重要。农业科技政策信息反馈渠道可以多样化,根据农村的实际条件,采取适当的反馈形式,例如,采用问卷调查、开通短信平台、免费的电话或者信件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户的信息反馈。同时,对反馈信息积极或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农户给予奖励,调动农民信息反馈的积极性。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不是关键,不是最终的目标,关键是要对农户反馈的信息及时梳理,将不同的信息传达给有关部门,以此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契机,真正发挥农户信息反馈机制的实际意义。

5.重视反馈信息的处理与应用

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应积极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对农户进行技术宣传、典型示范、技术咨询及指导等服务工作的同时,政府应重视由下向上的反馈信息,加强反馈信息的处理与应用。逐步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平台,及时进行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并相应的调整农业科技政策中不合理的部分,保障现代农业科技政策的与时俱进,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政府对农户、农技推广人员等反馈的农业信息不够重视,农业活动参与者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科研人员不能及时有效的将科研成果向下传递。农民、推行者等基层农业从业人员不能将在实际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向上进行反馈。从而出现信息不对称、人财物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黑龙江省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应该重视信息平台的建设及反馈信息的处理与应用。只有重视农业反馈信息,统一各方信息,才能真正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 李小云.中国面向小农的农业科技政策[J].战略与决策,2008,(10).

农业科技政策篇(8)

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相关经济主体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农业科技园区的运营迅速进入“企业化”的轨道,这是农业科技园区整个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贝i但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之初,为避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不可或缺..针对我国目前农业科技园现状,政府的宏观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1做好农业科技园区的整体规划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作为本地农业产业开发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全国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布局的总体规划应从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高度出发,体现区域特色例如,我国西部地区的农业科技园区应以加强水土涵养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农业高新技术作为首选示范内容;中部地区的农业科技园区应加强事关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的高产优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东部沿海地带的农业科技园区应努力建成以生产附加值高的水产、水果、花卉、蔬菜等出口产品的创汇农业基地

1.2成立农业科技园区全国领导小组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以外的许多部门为便于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建议以农业部牵头组建农业科技园区全国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全国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园区建设的宏观指导,根据农业资源区域优势设计和建立部级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向同类农业生态区域传播和扩散经生产应用检验了的性能优良、实用性强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1. 3强化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立法工作

农业科技园区内开发和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需要法律保障首先,园区内农业科技企业提供的产品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需要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其次,农业高科技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具有很高的风险,需要从法律上切实保障研究开发者、投资者、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再者,农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需要政府的扶持,从法律上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非常重要。

1. 4规范农业科技园区的立项审批工作

建立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规范、系统、科学的立项审批、中期监测、后期评价与管理的办法,形成系统的园区建设审批条例,设计相关的管理规则,使我国未来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要尽快建立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沟通中央省、市与农业科技园区的信息交流,既可充分掌握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基地生产和产品销售情况,又可利用信息系统强化政府服务功能,进行宏观调控。

2.科技支撑政策

农业科技园区的生命力就在于广泛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在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和建设中,要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的规模和速度,必须有全面的科技政策作支持。

2.1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增加农业技术供给

农业科技成果的创制具有艰难性。因为农业科技成果作用的对象是动植物的生命体,它们不但有着自己的生命活动规律,而且还能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进行演化和变异,这增加了对其调节和控制的难度同时,农业科技成果的创制具有公益性,其成果具有共享性,成果产权的保护具有复杂性,所以,来,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在全国农业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一直未超过0.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发展中国家至少应为1%的水平。因此,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和建设中,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农业科技园区科研基础投资,增强园区科研单位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增加园区农业技术供给对于社会效益大、市场交易复杂、知识产权保护困难的公益性农业科研成果,由国家出资收购,供农业科技园区农民无偿使甩

2.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建农业科研产业体系

农业科技园区主要由政府、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及农民四大主体构成,其中,农业科研单位是园区主要的技术供给主体因此,深化农业科技单位的企业化改革,创建农业科研产业体系是扩大技术供给,促进技术推广的重要举措。其企业改制的目标就是把农业科研单位变为集农业科研、生产、经营于一体,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现代农业科技企业改制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农业科研院所直接转成农业企业,即在农业科技园区内,已经形成必要的科研开发和市场开发、具备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主要科技成果能直接进入市场、科技产品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科技单位,可通过转制演变为科技企业二是农业科技单位进入企业,即对于园区内从事基础应用型研究有较强科研实力,但目前尚不具备直接转制为企业的基本条件>难以一步进入市场的农业科技单位,可以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联合,通过参股、兼并和收购等各种形式的组织创新,把科研单位的研究优势和企业的市场开发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强强联合来从事农业科技的开发和应甩对于参与改革的科研院所,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数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性收入的营业税和科研开发利用土地的使用税

2.3增强农民科技需求的内在动力,加快园区农业技术的推广速度

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发达国家达70%—8嫩,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30%一40%,推广度仅25%;技术应用水平方面,化肥当季利用率仅35%,世界平均水平60%,发达国家为70%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二:一是农户受规模、组织风险等因素的影响,缺乏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内在需求;二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推广效率和速度低下。因此,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一方面要加园区内农民的继续教育,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扩大农业生产的组织规模,增强农民对农业

要增加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经费,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保护和支持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按照“技术宣传、典型示范、教育培训、后续服务”的步骤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3.税收优惠政策

制订和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外商、外国科技人员到农业科技园区独资或合资创办农业企业、加工企业、出口创汇企业,是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的关键之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运营中,建设制订以下优惠税收政策。

3.1关于增值税

①农业科技园区同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园区内企业和个人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企业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以及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经加工后销售,属于税法规定农业产品科目范围内的,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②对科技园区内部分农药化肥饲料、农膜的生产以及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③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在2~5年内产品增值税地方部分实行100%返还经认定的项目,从认定起享受的增值税优惠程度与新认定的企业相同④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自第一次销售起一5年内增值税地方部分100%返还给项目单位。对于部级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自第一次销售起一5年内增值税地方部分100%返还。

3.2关于所得税

①对于农业科技园区内新认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前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8年减半征收。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起,前3年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100%返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5年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全部返还②对于部级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自第一次销售起y-5年内所得税100%返还③对于农业科技企业的新技术新品种转让收入,净收入在4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对于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新品种的转让收入免征所得税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的服务与农业技术成果转让有关的技术性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④在农业科技园区内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减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5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免减税待遇期满后,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一30%的企业所得税。⑤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企业在5-10年内免征地方企业所得税⑥科技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发生年度亏损,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其税收优惠政策依照国家税法执行。

3.3其它税费优惠办法

①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高等院校的技术转让收入及相关收入免营业税②在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和项目所签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③对企业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农业设施和设备,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进口自用项目,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④对于农业科技园区内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年增长达10%的,可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直接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⑤科技园区内农业科技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园区内的内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以自筹资金新建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户,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⑥园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可在税前提取最高达5%的风险准备金。⑦外商在农业科技园区内投资所得自己汇出,免征汇出额所得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汽车牌照税。

4.要素聚集政策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需要足够的优质生产要素在园区内聚集、优化和组合。因此我们必须制定一系列的引导政策,改善园区的投资生产条件,完善区内服务体系和培养区域创新文化,建立园区相对发展优势其具体政策措施有:

4.1关于土地

土地问题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既要执行中央关于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又要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格局,实行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在我园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践中可通过下列途径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①区划调整,以田换田。通过深入的思想工作,实现调整区划,规模开发②租赁制农民将土地直接出租给园区经营者,园区经营者根据土地质量等级,付给农民一定的租金。③返租倒包制。园区管理者、经营者将园区分成若干功能小区,再转包给企业农技人

给有关部门,再进行综合开发⑤股份制。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参与园区经营利润分红⑥竞标买断由政府出面,对荒滩土地进行招标开发

4.2关于资本

农业科技园区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项目,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就难以为继因此,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机制,是农业科技园区有效运行的前提.

首先,完善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政策对于由政府兴办的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主的注重生态保护的园区或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投入启动和导向资金除此之外,通过改革金融体制,建立一个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内的银行体系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价格体系,为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资本支持,如在农业发展银行中辟出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与建设,或者成立农业科技银行,专门扶持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其次,利用资本市场,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的组建允许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以私募形式向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定向募集资金,并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对于科技园区内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荐上市,并鼓励到美国、新加坡、香港等二板市场直接融资。同时,完善企业产权转让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科技人员的创业素养,培养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管理人才、评估人才、咨询人才,积极为农业科技园区内风险投资事业创造条件。

再次,完善债券市场,发行农业高科技债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便利,允许部分具有相当实力且稳健经营的农业高科技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允许园区内的农业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作抵押,或由政府牵头,以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收益和转让处置作抵押担保,发行农业高科技债券,获得的资本用农业高科技风险项目的投资。为了方便公众投资人购买农业高科技企业债券及农业高科技风险债券,债券可以在利率期限和转换方式上采取比普通债券更优惠的政策。

4.3关于人才

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要完善农业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鼓励国内外农业研究开发、农业生产经营企划管理等各类放眼世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专家、出国留学人员在农业科技园区长期或短期从事技术创新、讲学、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合作活动。其次,挖掘我国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潜力。鼓励农业科技园区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鼓励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所与农业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农业科技园区内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和农业高科技项目的评奖制度更重要的是,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股份制的形式组建联合体,允许技术入股和创业入股,调动科研机构、科研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最后,要营造冒险和创业的文化氛围,弘杨创业精神,激发人们的聪明才智,鼓励个人创业,容忍社会失败和挫折,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

5.分配激励政策

在农业科技园区的经营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立能够吸引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机制,是提高园区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激发园区活力的关键5.1贯彻谁投资谁获益的原则

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和运行是各界投资的共同结果,因此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园区营利的分配必须做到谁投资,谁受益

5.2创新利益分配形式

对农业科技园区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探索建立适应于以智力资本为主的新型激励机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改制可做管理股、技术股股票期权和创业股的试点,建立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制度和技术开发奖励制度,实现多种分配形式,使技术成果和经营才能真正成为生产力要素,并在企业的经营和分配中获得它的应有价值其中,技术管理入股的比例,不应该人为地规定多少或规定上限,应该由企业的资本技术双方自己协商确定,或由市场来决定

5.3坚持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原则

科技人才的报酬应该与其贡献挂钩,收益与其风险匹配,为人才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和竞争秩序。同时,改革科技园区内的人事制度,实现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分开制和动态调整制,并建立赏罚分明的利益驱动机制。

5.4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专利保护

过程,要科研人员付出艰辛的努力,一旦成果研究出来后,它又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因此为保护农业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应鼓励农业科技园区的农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激发农业科研的创新热情。

6.风险防范政策

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具有多重的高风险性,即既有来自高新技术市场的风险,又有来自农业产业的高风险。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风险是一种负动力,既削弱科技园区农户对农业高技术的有效需求,又抑制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供给。因此,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赖于制定高效的风险防范政策。

6.1风险弱化政策

风险弱化是指农业科技园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新技术应用风险的策略其主要措施有:①重视市场调查研究,抓住市场机遇即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必须事先做好可行性论证,深入了解市场消费群体的需求,研究其消费偏好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以确立自己的目标市场,地方农业科技园区还应按地方技术创新体系注重发挥区域特色优势②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信息服务主要是推行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对外信息交流,为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提供高质量的政策信息、生产要素信息、科技信息和产品销售信息③建立农业高新技术应用风险评估体系在投资前或运营前对农业科技成果特性进行评估,考虑技术本身的适应性、有用性和效益性、高新技术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顾客对产品的认知性,以预测风险之所在并加以有效控制④提高农业科技应用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和受教育程序,降低其组织成本和学习成本,提高整体抗风险的能力。

6.2风险转嫁政策

农业科技政策篇(9)

(一)激励农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设计不够合理,缺乏系统性、导向性和前瞻性

1.激励政策没有形成健全的政策体系。现行税收激励政策是90年代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以文件形式组成的。这样散乱的税收激励政策难以发挥政策的协同效果,难以起到长期的激励效应。每一项税收激励政策都是针对单一环节、单一问题、单一取向而独立存在的,并没有从科技创新活动所要经历的运行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相互衔接的完整体系。

2.激励政策未能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按税种分设不同的政策管理机构,分别管理不同税种的税收政策,导致不同税种中的税收激励政策缺乏内在有机协调,没有从各个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税收优惠形式特点成为一个有效的机制。

3.限制性和特惠性的激励政策多,开放性和普惠性的激励政策少。现行的农业激励政策多为针对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而出台的解决个案问题,指向特定农业机构和单位措施,而且许多税收激励政策都附加限制性条件,且标准不一,重视身份特征,忽视内在属性,不能使所有的科技项目,所有的创新活动普遍得到扶持,也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化规定,往往是一时有效,长期则作用弱化,激励不足。

(二)激励政策监管力度较弱,缺乏跟踪绩效机制

我国财税政策实践中多年来存在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实施前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比较重视,而对实施后的政策的跟踪管理、效益评价、目标考核等管理和研究工作却较为忽视,农业技术进步激励政策也不例外。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目前对农业技术进步优惠政策的管理还主要停留在对优惠对象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的审核这一环节,对受惠对象在受惠后的目标考核等环节的管理较弱。农业机构和科研单位享受减免税款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没有跟上,导致一些农业机构和科研单位使用上的随意性,没有将有限的资金投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方面,失去了优惠政策的真正意义。

(三)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尚需完善

首先,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限,对科技项目管理过细过长,对科研项目的每个课题和子课题的目标、技术路线以及参加人员均列入管理,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其次,科技立项与评估体系存在不足,科研成果评价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导致大部分科研人员仅仅追求论文、评奖,忽略科技成果的配套、转化和应用,在项目设计上过分强调“高和新”,众多科研选项远离农民和农村,重大突破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少,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不充分,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职能定位和政策选择

(一)致力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1.转变科技创新观念。

一要有自主创新的紧逼感,克服坐等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以为自主创新投入大,风险大,现在没有实力进行自主创新,要等到未来经济实力更加强大了再来抓自主创新的消极思想。自主创新是全方位的,经济发展水平高时可以做,经济发展水平低时同样可以做。大科研单位和企业可以做,小科研单位和企业也可以做,而且许多农业专利技术都是依靠自主创新从小成长为大技术的。二要克服以市场换技术,以引进技术作为技术进步的思想。真正的先进农业技术是不可能靠引进来的,应根除急功近利为增长而增长的短期行为,摒弃简单的规模扩大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创新型转变,从初级产品向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转变,走新型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农业技术自主创新是关键环节与核心支撑。

2.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放松管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要的政府管制是不可少的,但过多过乱的政府管制必然扼杀农业自主创新活力,因此必须转变政府公共治理思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尽可能减少对农业经济活动不必要的干预。要通过立法规定,凡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活动都是可以自由进行的经济活动,科研单位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从事什么样的经济活动,而不需政府审批、许可,只需到政府备案、登记就行了,为农业技术创新活动创造自由的政策环境。

3.完善科技管理政策,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和体制。

在宏观管理上,确立行业主管部门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的主导地位。有效集成中央、地方等个方面的资源,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与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跨学科、跨地区联合攻关,促进重大技术突破。再者,政府应统筹发展规划、加强宏观协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要完善专家的咨询与决策制度,实现管理和决策的专业化与科学化,实行“一次评审,分期检查,长期投资”的策略,完善公众共享的项目信息库和专家沟通机制,有效解决重复立项以及少数人多渠道申请项目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三公”评审机制。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关法律制订,有效激励自主知识的形成。并且加强执法,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农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和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的各种合法权益,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二)持续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实现投入的根本性转变

在投入方式上,实现中国农业科技投入稳定持续地增长,坚持中央财政的投入主体地位不动摇和中央财政投入总量稳定增长的决心不动摇。与此同时,地方建立农业科技投入总量稳定增长的财政机制,处理好公益性研究和市场性引导的关系,大部分经费采取稳定支持和竞争择优方式支持公益性领域长期开展研究。此外,要充分发挥财政税务政策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借鉴国外科技经费筹措和运转的经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中。在投入方向上,国家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产出,主要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公共需求和公众利益所必需的公共服务资源。在构建这些公共服务资源平台的基础上,务必防止“重建设、轻运转”的投入倾向,充分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价值。此外,还要在若干关键性领域实施国家农业科技创新的重大专项,围绕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建设若干学科交叉、综合集成、机制创新的国家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部门重点实验室、农业物改良中心等。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加大对农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税收立法,提高税收立法层次,增强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一是将目前多数由国务院颁布的税收暂时条例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以法律的形式颁布出来,营造依法治税的基础平台。二是将目前国务院、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有关农业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金融、进出口等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政策激励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全国人大通过后颁布实施。通过立法,根除政府各部门在自主创新政策上的各自为政,减少政府各部门利用政策多变寻租的空间,降低自主创新政策的交易成本,既增强农业自主创新公共激励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又可以形成公共政策的合力,提高农业自主创新公共激励政策的激励效果。

(四)运用税收优惠鼓励农业科技创新研发

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已成为影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除受财力限制外,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具有投入大、风险高、研发周期长、地域性强、推广速度慢、创新产品公益性强、外溢性大和知识产权保护难等特点,使得吸收社会投资资本比较困难,这是制约农业技术创新的一个大问题。

1.运用税收优惠鼓励社会资金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降低开发风险,完善农业科技的风险投入和分散机制。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实行以下优惠政策:实行“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允许相关研发企业按一定比例提取农业科技开发准备金,用于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和引进研究设施等;对于当年的研发费用,除了准予当年税前加计列支,还可对比上年新增的费用给予一定的税额扣除,农业科技投资税收抵免优惠政策等,广泛敞开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到农业技术创新中。

2.运用税收优惠鼓励相关研发企业自主创新人才的引进与培训。

在个人所得税制中规定纳税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支付的教育学费、进修培训等教育费用允许作为可扣除费用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列支;鼓励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骨干实行股权激励,支持企业引进科技人才。

3.运用税收优惠鼓励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政策篇(10)

现代农业是相对与传统农业而言的,其实质是,通过科学技术的渗透,工业部门的介入,生产要素的投入,市场机制的引入,服务体系的建立使传统农业转变为新型农业的过程[2]。但我国经济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政策体系严重滞后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如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农业创新性发展滞后,农业市场经济立法保障不足,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要实现其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依赖政策体系的支撑,构建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现代农业政策体系,对于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对于农业政策支持方面的研究涉及不多,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本文旨在分析政策支持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现状,探讨实现政策体系与现代农业经济紧密结合、共同发展的解决方案。

2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体系的现状

2.1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发展目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2.1.1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长期以来,由于受人、财、物和观念、体制、机制及经济发展基础、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主要以跟踪模仿和引进、消化国外技术为主,不注重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导致农业科技发展较为缓慢,创新能力、储蓄能力、转化服务能力教低,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例如,目前全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48%,与美欧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贡献率相比差距甚远。

2.1.2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

由于体制和观念的原因,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各系统科研单位各自为战,缺乏体制和机制上的有机联系。农业科技缺乏系统管理,造成分散、重复,科技资源浪费,形不成整体合力和优势。农业科研体系不健全、条块分割、分散重复、管理不专业;学科和研究力量布局不合理,科技覆盖面窄;农业科研单位职责不明、事企不分、公益性淡化,严重制约着农业科技整体效率的发挥,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需求的问题日趋突出[3]。

2.1.3农业科技队伍素质不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

我国农业科技队伍的整体现状与发展现代农业、支撑和引领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不相适应。一是总量严重不足。而目前世界平均每百万人口中农业科研人员为337人,发达国家为6458人,而我过每百万人口中农业科研人员仅为105人。二是结构严重不合理。农业科研人才主要集中在省级科研机构,市(州)、县、乡科研人员少。三是地理空间分布不合理。农业科研人才主要集中在种植业领域,农业产中环节,而在高新技术领域、农业产前、产后及产品加工领域的人才太少。四是高层次人才缺乏,队伍不稳,流失严重。

2.2我国农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滞后,落实不到位,已经成为制约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2.2.1资金投入不足。

现代农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实现传统的资源再利用、再循环和污染性排放物减量化的目标,从实质上讲,现代农业是建立在科技进步基础上并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经济形态,它与知识经济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要激励科技创新与应用需要有良好的财政金融投入。特别是在发展前期,必须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满足发展的最基本要求,如沼气池的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的建造以及优良畜种的引进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从中国的整体情况来看,目前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由于自身积累不足、地方财政收入及投入有限,均难以对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给予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进程[4]。

2.2.2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除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大量的下伸网点外,其他金融机构下伸网点较少,金融机构覆盖面不广,制约了农村经济主体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和互利合作,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农业经营者难以获得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针对农业发展分散性、资金需求较少等特点的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还未建立[5]。

2.3我国现代农业市场经济的立法保障不足。

现代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保障必须完备。然而我国农业的法律保障体系是滞后的。目前,虽然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科技进步法》等法律,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并不理想。由于法律法规的配套性、互补性不够,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受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短期行为惯性等影响,普遍存在“绕开走”、“打擦边球”、过分强调法规本位主义[6]。

3促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构建政策体系对策

从上述分析可知,我国现代农业政策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体系不完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农业市场经济立法保障不规范。对此,现代农业政策体系的构建,必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别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具体对策,我们建议:

3.1建设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出发,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以部级农业科研机构为主体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区划,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省级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组建10个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50个左右部级、300个左右省级农业科研综合试验站,以跟踪模仿和引进、消化国外技术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将其进行改进并加以创新[7]。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有效整合知识、体制、技术、资源,促进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重组整合农业科研机构,整合资源、理顺管理关系,建立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职责明晰、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农业产业布局,形成合力,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活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路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3.2加快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和相关的人才培养。

人才是推进科技事业进步的关键,也是科研机构加快发展壮大的第一资源和第一要素。要加快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一支适应国内外竞争的农业科技管理人才、一支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技推广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吸引人才。创造能够留任人才、更能发挥人才作用的机制,实现用事业凝聚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充分保障农业科研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实现农业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服务岗位,并建立能上能下的科研院所长公开招聘制度和领导干部聘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3.3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我国政府提出加快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必须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这些技术推广后既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又能减少对大气、土壤和水的污染,产生良好的外部经济效果。比如,为解决农村垃圾再利用问题,需要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研究农村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发电、垃圾填埋供热、制造化工原料等循环利用技术;此外,农村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来解决农用地膜再利用、废水循环再利问题,也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进行研究。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现代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及技术研发的补贴[8]。具体来说,政府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种植业中,给农民适当补偿,尽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同时鼓励农民保护林业资源和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生长的植物以改善生态环境;二是对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运输、使用、回收、处理等方面给予环保补贴,减轻企业承担治理环境污染费用的负担;三是对环保设施进行转移支付,特别是集中整治工业、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的目标。

3.4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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