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马克思/本体论/实践
【正文】
马克思究竟有没有本体论?如果有,其内容和特点怎样?目前学术界对此还有不同看法。就此作进一步讨论和澄清,将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刻地把握和领悟马克思哲学的实质,以祛除过去在解释马克思哲学时存在的误读成分。
一、马克思有无“本体论”
马克思有无本体论是一个带前提性的问题。本文的回答是肯定的。毋庸讳言,马克思未曾在阐发其哲学立场的意义上使用“本体论”,但这不等于他从未使用过这个词,也并不必然地意味着他没有本体论思想。这完全是两回事。判断一种思想的性质,是看它的命名还是看它的实质?是看它已经说出来的还是看它没有说出来的?如果不拘泥于名称,不囿于已经说出的东西,那么就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虽无本体论之名但有本体论之实。重要的不在于它“说”了什么,而在于它“做”了什么。我们只有通过已经说出的东西来领悟没有说出的东西,通过与哲学家一起运思,才能做出恰当的判断。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的本体论与其说是“说”出来的,倒不如说是“做”出来的。因为马克思的运思方式是本体论的。马克思从未宣称和标榜自己的哲学“是”什么,只是通过实际的运思来表征和确证自己的本体论思想。这恰恰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特点,也是其优点。
有的学者从学理层面上明确否认马克思有本体论思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没有本体论,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所实现的变革,正在于对本体论所进行的批判”。这种观点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实际。马克思从未抛弃本体论,只是完善和重建了本体论,从而改变了本体论的历史形态。尽管他不再使用“本体论”这个称呼(因为这一术语本身的确本然地带有“逻辑”的和“思辨”的色彩),这正是由于他已经把“本体论”真正融入了历史,从而使得它不再表现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任何一种特定的本体论模式。人们之所以否认马克思有本体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过分拘泥于本体论的形式特征,遗忘了它的实质。由于本体在本体论的展开中具有某种功能性特征,我们应该从这一角度来辨别它在不同哲学家富有个性的语境中被赋予的不同名称所掩盖着的实质。那种在本体的命名上过于看重具体称谓,以至于变成一种单纯的语义分析和语言翻译问题的倾向是不足取的。我们不应把本体论的某种历史形态当作本体论的惟一可能的形态独断地裁决任何一种思想,然后得出判决性的结论。马克思真正终结了以往历史上本体论的知识论向度,使它重新回到了人学视角。倘若把知识论意义上的本体论当作一种自明的判断尺度,就将既误解马克思,又误解本体论。
“本体论”(Ontology)作为关于on(英文tobe)的学说,有人主张应将其译成“是论”。一般地说,本体论就是对“所是(者)”“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的追问,亦即揭示事物“是其所是”的学问。Being(译做“在”、“是”或“有”)含“肯定”之义,它构成使beings(译做“在者”、“所是”、“是者”)成为可能的内在理由。当然,任何实证科学意义上的认知也都是寻求事物“是其所是”的理由,但它同哲学的追问有着本质区别。一切科学所试图揭示的不过是各个具体的所是者“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哲学揭示的则是一切可能的所是者构成的总体“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由“所是”进一步追问并过渡到“是”本身,就是本体论的实际建构。本体论与形而上学内在相关。就“是”对“所是”的超越而言,它是形而上学;就通过“所是”对“是”的探究来说,它又是本体论。“是其所是”很好地表达了“是”(“在”)赋予“所是”(在者)以理由从而使其成为可能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隐含着对作为经验存在的“所是”的超越,即逻辑在先的那个超验的理由——“是”本身。“是”与“所是”构成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区分”(ontologicaldifference)。当然,这一区分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经提出来了,例如他所谓的“作为存在的存在”。这一自觉划分标志着形而上学视野的自觉确立。所谓“作为存在的存在”,既是一个本体论问题,又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任何真正的哲学总是一种本体论建构。正因为如此,才能保证哲学的形而上学性质。这也是我们判断马克思思想是不是一种哲学的最根本的判据。
“是其所是”内在地和逻辑地蕴含着“是其所能是”和“是其所当是”。只有这样的解析才能充分凸显“是其所是”的全部内涵。“能是”属自然律,规定着经验存在,“当是”属道德律,决定着人的超验存在。本体论所追问的一切可能的“所是(者)”“是其所是”内含的“能是”与“当是”之间的张力结构意味着:一是只有超越经验立场,才能充分展现本体论的全部内涵。这正是哲学视野的超验性之所在。它标志着科学与哲学在视野上的分殊和划界。科学视野仅仅满足于揭示事物的“是其所能是”就足够了,而哲学视野则必须由“是其所能是”过渡到“是其所当是”。这一过渡就是对经验存在的超越,亦即“超验”。二是本体论在逻辑意义上内在地蕴含着人学立场。因为“是其所能是”和“是其所当是”恰恰对应于人的存在的二重化。单纯的“能是”只是局限于人的肉体层面,即他的经验存在,无以凸显人的精神层面,即超验存在。人的存在的特质既非自然律所体现的,也非道德律所体现的,而只能是二者之间的张力结构所表征的。因此,对“是其所是”的进一步解析,就内在地彰显了本体论的人学视角的逻辑必然性。
马克思的哲学建构由于达到了对“能是”和“当是”及其张力结构的自觉,形成了与旧本体论不同的进路。第一,它使哲学真正获得了超验视野,从而使本体论回到自身。应该承认,马克思以前的本体论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两个层面对于本体论建构的充分意义。它们总是把“是其所是”等价于“是其所能是”,从而使本体论沿着科学方式单向度地展开,结果难以摆脱经验论的纠缠和羁绊。因为一切经验存在都是“是其所能是”的,它不存在“应当”的问题。例如,“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作为自然律,它本身就是知识论把握的对象)就仅仅涉及事物的“是其所能是”,而无所谓事物的“是其所当是”。“是其所能是”所昭示的只是一种经验的可能性,亦即马克思所谓的“必然王国”。而只有“是其所当是”才对应于人的精神存在,它意味着对经验可能性的超越,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因此,离开了“当是”,仅仅“能是”,不可能实现由时间意义上的第一原因向逻辑意义上的第一原因的转变。换言之,离开了“当是”这一维度,“能是”就无法摆脱其科学认知和知识论的性质之限制,从而不能进入本体论视野。
第二,它使哲学真正立足于人学的立场,从而使本体论同人学视野内在相关。对于本体论同人的存在的联系,海德格尔是从“人”的“此在”性着手解决的。其实,从本体论的问题本身就可以逻辑地给出这种联系的必然性质。因为“所是者”“是其所是”内蕴的“是其所当是”就标志着人的存在的向度。马克思比海德格尔更早地意识到了知识论视野在哲学论域的失效,从而使哲学真正回到了人的存在。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从人的存在方式的角度出发,才能领悟整个世界之存在的内在理由。在本体论意义上,马克思除了关注“是其所能是”之外,还关注“是其所当是”。在他看来,只有“能是”与“当是”的统一才充分体现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由于过渡到了“是其所当是”,就必然地与人的存在发生了内在的联系,从而超越了科学认知的视野。由此可见,对于马克思的哲学来说,回到人的存在乃是内在的和必然的。而人的存在本身恰恰是领悟世界何以存在的惟一可能的视角。马克思本体论的人学视角的逻辑必然性来自对“是其所是”的内在张力结构的领悟。在一定意义上,“能是”与“当是”的关系,正是马克思哲学所内蕴的双重尺度——客体与主体、理性与价值、经验与超验的本体论根据所在。
二、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基本内容和脉络
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实践具有本体论的意义。马克思正是立足于作为本体范畴的实践这一逻辑起点,才使哲学真正回到了人的存在。实践何以能够成为本体范畴?因为对于人的存在而言,只有实践才具有始源性和本然性。从逻辑顺序上说,实践是一个比主—客二元分裂更原始的范畴。实践既先于主—客二元分裂(从而构成其逻辑在先意义上的前提),又孕育它(使其生成)进而克服它(使其消解),最后又完成它(构成其归宿)。这正是一种典型的本体论展开及其完成的结构。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P92)。而“劳动”亦即“实践”。在此意义上,实践不再是隶属于人的一种从属规定,而是人及其存在本身。所以,作为本体范畴,实践包含着人及其历史的全部可能性和全部秘密。这一范畴所指称的既不是实体也不是关系,它只能是无规定性,正因此它才能包含一切可能的规定性。人的本质的原始的丰富性,就是作为逻辑起点范畴的实践的真正内涵。它作为潜在意义上的、有待完成的整体、大全、“一”,构成马克思整个哲学的最为始源性的基础。
作为本体范畴,实践是不可解析和不可还原的。人们既不能把实践归结或还原为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关系,也不能从外延上对它进行一种形态学的划分。因为任何拆解都将是对实践作为本体范畴之始源性和本然性的妨碍和破坏。这种解析和还原的方式恰恰是知识论所特有的方法和态度,它只能遮蔽实践的本体论意味和作为本体规定的性质。作为本体范畴的实践只同人的存在有关,它既不表征为人的活动的直观形态,也不抽象为无矛盾的虚无。
与费尔巴哈把人看做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只能发现“肉体的人”不同,马克思把“人”了解为“感性的活动”,亦即实践本身。其积极意义在于:第一,人不再是一种对象性的规定,从而超越了对人的那种知识论式的把握方式,进入了本体论的视角。第二,人变成了“主体”(这里所谓的主体不是那种作为与客体相互对峙的知识论意义上的主体,而是作为本体之自我展开能力的能动性的载体的主体),由此找到了人的存在的历史与逻辑双重展开的内在动力。第三,人的存在不是“死”的、已完成的、封闭的规定,而是“活”的、不断地生成着的、永远向未来敞开着的活动即实践。
作为本体的规定,实践具有逻辑的和历史的双重意义。其逻辑意义在于:一是实践内在地包含着矛盾,从而固有其自我扬弃、自我展现、自我超越的根据、动力和可能性;二是实践是逻辑在先的,它先于主一客二元分裂,却又潜在着这种分裂的可能性;三是实践就像种子或胚胎,乃是一个包含着一切可能性的总体范畴。实践的历史意义在于:一是实践又是时间在先的,因为离开了实践活动,人类及其社会就一刻也无法存在;二是实践的生成性决定并塑造了一切既往的历史和未来可能的历史;三是人类历史的完成不过是实践对历史的全部可能性的展现的最终结果。对于马克思来说,本体论的完成,无论是逻辑的还是历史的,都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转先看本体论的历史完成。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P67),因而“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P73)。一旦把“历史”理解为“实践”(亦即所谓“能动的生活过程”),那么“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主体的想象的活动。”(P73)在历史的层面上,本体的绝对性完成于历史地生成的“合题”。马克思哲学的合题取向不仅仅诉诸逻辑的解决,而且进一步诉诸历史的解决。这正是马克思哲学的彻底性所在,也是它的意识形态批判的优长之处。在马克思那里,合题绝不是折中主义,因为它是历史本身的生成,从而是对知性逻辑的实际消解和超越。在本体论的历史地完成的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是超经验而又即经验的。离开了对经验的超越,本体论就会陷入费尔巴哈式的感性直观;离开了对经验的包含,则又将陷入黑格尔式的抽象思辨。前者使我们游离了历史展开自身的可能性,因为它只能陷入对现实进行非批判的确认。后者则要么相信“一切都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P62),要么则“用个别学究的头脑活动来代替共同的社会生产”,“幻想借助小小的花招和巨大的感伤情怀来消除阶级的革命斗争及其必要性”(P461)。所有这些都将妨碍历史完成自身。马克思则通过实践真正克服了这一尴尬。因为人类历史本身的矛盾和悖论,无论是其产生还是其消解,都不过是实践的结果。共产主义作为“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作为“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无疑具有本体论完成的性质和意味。因为在这个意义上,“共产主义”也就是本体论所追求的那个“大全”、“绝对”、“一”,亦即黑格尔所谓的“具体真理”。但在马克思看来,它的历史完成,只有作为“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P81)结果才是可能的。因为“历史的全部运动”构成“它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P81)。而所谓“历史的全部运动”亦即“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无非是人的实践的生成过程及其全部结果。马克思正是在实践这一本体范畴的基础上展开并完成了本体论的历史或历史的本体论。
再看本体论的逻辑完成。它构成本体论历史完成的反思层面。在马克思本体论体系中,辩证法具有建构性的作用。它成为本体论逻辑完成的基本形式。马克思从来不谈自然界的辩证法,只谈人的活动的辩证法,也就是历史本身的辩证法。这充分显示了马克思辩证法的人学立场。在西方哲学史上,辩证法经历了三期发展。最早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所谓“精神助产士”)。作为“对话”的方法,它主要着眼于语言层面。“对话”展现的乃是“正反合”这一辩证法的基本结构。黑格尔则使辩证法进入逻辑层面,从而变成一种纯粹思辨的演绎系统。但他们都未曾把辩证法同人的存在本身内在地联系起来。只是到了马克思,辩证法才获得了人的存在的维度,被了解为人的实践本身的性质和展现方式。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作为历史的完成,在逻辑上具有“合题”的性质,从而构成历史辩证运动的最终结果。
马克思本体论的历史和逻辑的两种完成方式不是二元论的,而是内在统一的。这种统一就在于马克思的哲学视野所体现的那种超经验而又即经验的关系。它归根到底决定于马克思的本体论前提——实践。从本体论的提问方式本身说,“是其所能是”属于经验的层面,而“是其所当是”则属于超验的层面。这两者植根于人的存在方式之中,其根据来源于实践的本性。因为实践“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后者是经验的,前者是超越经验的。实践的历史生成,也就是它的这两种“品格”被实际地而非逻辑地扬弃的过程。显然,对经验与超经验的对立的超越,其始源性的前提只能是实践本身。
在马克思的哲学中,“超经验而又即经验”的关系有着一系列具体的表征,而其中最一般的则表现为预成与生成的关系。本体论必须首先超越经验,从预成的角度把握“是”本身。否则,就不可能进入本体论的语境。这突出地表现在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方面。马克思指出,如果按照费尔巴哈所实行的“自然科学的直观”这一视角,就不可避免地使“人”和“自然”都沦为“感性对象”。一方面,“他把人只看做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另一方面,“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P77-78)。“人”和“世界”作为“感性的对象”,所显示的就是一种科学认知所特有的旁观者的姿态和经验的视野。它恰恰遮蔽了人与自然界在本体论意义上的一致性。尽管如此一来,费尔巴哈似乎找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性,即它们都是对象性的存在,且都不过是一种经验事实,但这种同一性只是没有内容的空洞的抽象同一性,对于克服马克思所反对的“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这一二元论分裂不可能提供真正有效的弥合。人与自然之间如何成为内在统一的呢?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将其诉诸实践才是可能的。
费尔巴哈对人的把握方式上的错误,在于他仅仅停留在市民社会条件下人的存在方式的层面,人的抽象化的存在使人成为一种贫乏的规定,变成单向度的存在物。所以,他“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P57)。在对人的本质的把握上,马克思采取的是从人的本质的完成这一角度加以观照的方法。青年马克思就曾指出:“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从君主制本身不能了解君主制,但是从民主制本身可以了解民主制。”(P280)后来他又说过:“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P23)在《资本论》中,他同样主张哲学的思考方式应该是所谓的“从后思索”的方式:“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践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P92)。显然,马克思哲学所采取的不是一种发生学的、时间在先的顺序,而是相反,即采取逻辑在先的顺序,因而是一种“反思”的方式。而这正是本体论所要求的方式。因为本体论的起点就是作为绝对、大全的规定,它只是处于潜在状态而已。从时间上说,则是从“事后”开始的,即从成熟形态开始的。这恰恰体现了本体论所特有的研究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充分体现在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性问题的解决当中。所以,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P57)所谓“社会的人类”只有作为历史的完成和结果才是可能的,而市民社会作为人类的异化状态则不过是人类的“史前状态”。费尔巴哈仅仅局限于在市民社会的维度上把握并揭示人的本质,显然在研究方式上是颠倒的,因为他把“猴体解剖”当成了“人体解剖”的钥匙。
然而,本体论并不终结于对经验的超越,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回归经验。所以,马克思在确立了超验性视野的基础上,又从预成性回到生成性上来。在西方,从一定意义上说,由古典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变,主要表现为由“预成”向“生成”的转变。这可以从黑格尔的“本质先于存在”和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之间的差别看出来。重视生成可以看做是现代哲学的一个突出特征。这一转变折射着本体论范式的历史性变迁。它实质上是从马克思开始的。因为只是到了马克思,才真正给出了生成的内在理由。马克思哲学把生成变成本体的内在性的要求。这的确是马克思思想的卓越之处。现代西方哲学无疑注重生成性,但未曾真正找到它的内在理由,而更多的不过是外在地赋予,即只是一种被外在地确立起来的看待方式,因此不过是一种视角意义上的规定,而非从人的存在本身引申出来的规定。正是在这些方面,马克思给出了经典式的解决。
本体范畴与它所派生的一切可能的在者之间的关系无疑带有演绎的性质,因为一切可能的在者所具有的规定都已先行地存在于“本体”范畴之中了。它们的关系不过是一种“潜在”与“显在”的关系。这是一种典型的预成论模式。黑格尔哲学就体现着这一特点。它之所以是敌视生命的,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其整个体系自身的逻辑演绎无法必然地过渡到历史的生成。在黑格尔哲学中,历史总是难以摆脱其外在性和牵强的性质。马克思则以扬弃的方式看待预成(超验)与生成(经验)之间的悖论,因为他找到了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这首先集中表现在马克思对人性的阐释之中。马克思一方面指出,“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P669),另一方面又指出,“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P172)在马克思那里,人性问题并不是一个把人同非人存在物区别开来的划界概念,而是一个本体论意义上的概念。它只是作为给出一切可能的在者之在的内在理由的视角而被确立的概念。因此,马克思的人性论充分凸显他在本体论立场上的特点。作为人性的复归,亦即所谓“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共产主义就是历史本身的完成。但马克思在强调共产主义的生成性时却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P87)另一方面,马克思又决不满足于“确立对存在的事实的正确理解”,因为他认为“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在于这种存在的东西”(P96-97)。既然共产主义者的“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P75),亦即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地批判,那么就需要批判的尺度。这种尺度从何而来呢?它不可能来自对世界的“解释”,而只能来自对超越经验的纯粹尺度的预设。
那么,马克思究竟是怎样解决预成与生成之间的悖论的呢?在反思层面上,他无疑肯定了超验规定的意义,并把握了本体论的前提和归宿。例如马克思所谓的自由乃是对经验羁绊的超越,这显然是一种本体论意义的自由。它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表现为对伊壁鸠鲁哲学的推崇,在其晚年则表现为对自由王国作为必然王国这一经验存在领域之彼岸的肯定。另外,马克思对人的存在的前提性的肯定也带有超验的意味,因为这种顺序只能是逻辑的而非时间的。他甚至认为那种与人的存在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他还说:实践乃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P77)。但在历史层面上,马克思又反对超验的预设,例如他说:“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P2),显然他明确反对超验的“彼岸世界”。关于自然界,马克思甚至说:“没有自然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P53),即使在承认实践的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P77)。表面看来,马克思的这些说法是相互矛盾的,其实不然。因为马克思把他所面临的经验与超验之间的悖论的克服诉诸实践。正是实践在无限地展开中达到了预成与生成、经验与超验的内在统一。
应该指出,马克思比海德格尔更早地找到了存在之澄明的契机——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马克思思想优越于海德格尔的地方在于,它不是用抽象的“此在”规定去人为地建立一种历史的展现方式,而是由实践本身内在地引申出历史的规定和要求,进而自然而然地展现为历史,并在这种展现中使历史“自己构成自己”,从而走向自我完成。所以,马克思既不是将作为本体范畴的实践外在地“楔入”历史,也不是把历史外在地“注入”作为本体范畴的实践。因此,他特别强调“历史”在其本体论建构中的本质意义和内在意义。正是历史才构成马克思的本体论赖以展开并完成自身的最本然的方式。即使在反思的层面即在本体论的逻辑完成的意义上,历史也构成其一个不可剔除的变量。这种反思归根到底也只是为了本体论的历史完成而已。于是,历史本身就成为本体论的真正的表征和确证,而历史则不过是实践的展开形式。
三、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基本特征及其优点
本体论在西方思想史上一经诞生,就潜在着种种可能的危险:一是把本体论问题当作一种语言层面上的问题(今天国内哲学界澄清此问题,又加上中西语言翻译,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势必陷入形式化的偏差。二是使本体论问题走向自我消解,即把“在”(“是”)本身当作“在者”(“所是”)加以追问,因提问方式的遮蔽而取消了问题本身,但悲剧性在于人们却仍然以为是在追问“在”而非“在者”。三是把本体论问题导向思辨,由于游离了自身的存在论根据,不能不被意识形态化(如黑格尔哲学)。四是将本体论建立在人的存在的基础上,但却依然囿于知识论范围,未能凸显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其局限性同第三种相同,即走了一条知性地割裂的路子,只是方向相反罢了。同以上本体论进路及其遭遇的难题相比,马克思的本体论思想显示出自身的特点和优点。
首先,马克思告别旧哲学所依靠的不是头脑而是实践,这是其本体论的彻底性所在。在马克思那里,发现和揭露意识形态秘密的过程,也就是从根本上超越一切思辨哲学和直观哲学的过程。作为意识形态,思辨哲学的产生和存在就是以割断自身同现实历史之间的联系并遮蔽自身的发生学前提为先决条件的。一旦揭穿这种虚幻性,就为哲学复归于现实的历史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当然,这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只有揭示了哲学的物质基础,并且历史本身也孕育了这一物质基础时,哲学向现实历史的复归才真正成为可能。这一立场要求,马克思对既往哲学的清算不再是逻辑的批判,也不再是道德的批判,而是一种实践的批判,从而为自己真正超越旧哲学奠定了充分的历史基础。旧哲学在清算以往哲学时,之所以不得不重复被批判的东西,就在于它未曾达到过马克思已达到的高度。当然,这也不能一味地苛责旧哲学,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其局限性是由历史本身的成熟程度决定的。马克思哲学的彻底性在于:一是它所解构的不仅是作为意识形态修辞的旧哲学本身,而且是派生这类意识形态的历史基础和社会根源。二是它所追求的不仅是哲学的逻辑的完成(书斋哲学),而且是哲学的历史的完成(革命哲学)。按照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所谓“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哲学化”。但这不是通过“解释世界”而是通过“改变世界”实现的。马克思的目的是“消灭哲学”,但“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P8)因为在他看来,“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9]。所有这些都是马克思本体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马克思哲学把学问变成行动,由“说”回到“做”,从而体现了知行合一。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这一特点,从根本上避免了哲学的知识论化。马克思并没有拘泥于概念或辞藻的辨析,而是以人的存在及其历史展开及完成的实际运思,来表征着他的本体论思想。这才是对哲学本身采取的知识论态度的真正超越。在马克思那里,不再是以外在的“旁观者”的姿态去“解释”历史的生成,而是以内在的“参与者”的姿态去“生成”历史本身。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全部运思不过是为哲学回到它本身,从而避免哲学异化为知识论所作的一种“免疫性”准备。
其次,马克思哲学彻底消解了二元论框架,使哲学真正回归到了一元论基础。作为本体论,马克思哲学扬弃了二元论及其两种可能的形式(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对立,达到了真正的一元论。这是在“元”哲学层面上实现的超越。从根本上说,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是一元论,而是伪一元论或隐蔽的二元论。本体论在逻辑上的自足性,只有达到一元论才是可能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逻辑上都未曾真正实现一元论目标,因而有其致命缺陷。问题不在于超越它们的具体结论,而在于超越其赖以成立的根本预设和思维方式。由于未能摆脱二元论的框架,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对峙不可避免地带有知性对立的性质,它们一个无法克服另一个,只能构成一种互为外在的相互否定和机械排斥的关系。
马克思哲学对一系列二元对立及其所派生的意识形态冲突的扬弃,归根到底都源于实践作为本体所蕴涵的内在张力结构。这种二元对立,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存在和本质、能动和受动、自在和自为、客体和主体、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在观念层面上则表现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惟灵主义和唯物主义、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之间的矛盾。马克思对这些二元关系的超越,是通过诉诸实践所造就的历史及其完成来实现的。所以,马克思明确指出: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P88)。
再次,马克思哲学使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获得了真实的内涵。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之合法性和必要性,归根到底源自经验与超验的统一这一本体论的内在要求。经验的规定(“有”)乃表征为现实的历史过程及其展开,超验的规定(“无”)则只能通过逻辑的方式被建构起来。马克思决不满足于本体论仅仅作为人的大脑中的逻辑建构,而是把它变成人的存在及其历史本身的展现方式。因此,在马克思那里,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变成了经验与超验之间张力关系的互动及其完成。一方面,他立足于人的现实存在(实践是其塑造者和表征者及确证者),另一方面,他又追求一种超验的目标(人的自由是其归宿)。马克思用经验去克服思辨哲学的缺陷,又用超验去克服旧唯物论的实证立场。但他决没有因此陷入折衷主义,因为经验与超验在其语境中被统一于实践及其所造成的历史展开之中,它们之间关系的外在性被消解在历史的实际展现之中。
历史不过是人的存在的展现方式。马克思哲学亲近人的存在,就不能不以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尽管恩格斯说黑格尔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P42),但这一点只是在马克思的哲学那里才获得了充分而真实的意义。马克思本体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回到历史本身。因为回到历史也就意味着回到人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人的存在才是历史的。对于马克思而言,“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P650),“我们仅仅知道一门惟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10]马克思的本体论所具有的“历史感”有两个显著特点:它植根于马克思哲学的逻辑预设之中,因而是其本体论的内在要求;它是真实的历史感而非虚假的历史感,相对于黑格尔哲学的历史感,它才是一种真正的历史感。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历史不过是检验他的逻辑结构的工具”(P650)而已,但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却是逻辑本身的生成基础。所以,马克思不是为人及其历史寻求一种本体论的诠释和解决,而是为本体论寻求一种立足于人的存在及其独特方式基础之上的历史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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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正文】
从根本上说,马克思批判并终结传统哲学的工作是从本体论层面上发动并展开的,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马克思创立了实践本体论。然而,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受到了种种误解、曲解和非难。准确而全面地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重大的理论问题。本文拟就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作一新的考察和审视,以深化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本体论的研究。
一、实践本身的矛盾特征
实践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就引起了哲学家的注意,但正式把“实践”概念引入哲学的,却是康德。问题在于,康德的“实践”概念没有脱离伦理实践的范围。费尔巴哈把“实践”和“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见解,但费尔巴哈不理解实践与生活的真实关系,不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黑格尔以抽象思辨的形式揭示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性特征,不仅指出了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区别,而且涉及实践在改造世界、创造人类历史方面的重要意义。但是,黑格尔讲的实践在根本上是抽象的理念活动,现实人的活动只是这种抽象理念活动的“样式”。从根本上说,黑格尔“是在抽象的范围内把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产生的行动”,人的生命表现为“一个与人自身有区别的、抽象的、纯粹的、绝对的本质的经历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5—176、97页。)。
旧哲学之所以没有正确解决实践的本质问题,除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各自的主观原因以外,还有客观原因,即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活动本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一方面,实践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含有人的主观因素,受人的理性、意志的支配,体现了人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另一方面,实践又是作为物质实体的人通过工具等物质手段同物质世界之间进行物质变换的客观过程。
马克思发现,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每日每时必须进行的基本活动。当马克思把物质生产作为实践的首要的、决定性的形式和根本内容时,他所理解的实践是同自然过程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社会过程,是一种自在自为的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物质生产首先是人类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和人之间必然要互换活动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制约着人和人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又制约了人和自然的关系。同时,物质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物质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作为目的在生产者的头脑中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这个目的是生产者“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方式和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2页。),并通过实践活动转变为现实存在。这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的“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的过程。这就是说,生产实践既是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又是人和人之间互换活动的过程,同时还是人和自然之间物质与观念的转换过程。这样,马克思就找到了把能动性、自由性、创造性与现实性、客观性、物质性统一起来的基础。
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对实践本质的这一理解和规定,首先肯定了实践活动的对象性质,即它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更重要的是,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按照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或产生的几率几乎等于零的事物,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因此,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5—176、97页。)。
作为人所特有的对象化的活动,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这就是主体对象化。在这一过程中,对象按照主体的要求和需要发生了结构和形式上的变化,形成了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种种对象物。这种种对象物是人在与外在世界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也就是主体的本质力量通过活动转化为静止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即积淀、凝聚和物化在客体中。因此,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渗透和转化,即主体客体化。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结果都是主体对象化的结果。
在主体对象化的同时,还发生着客体非对象化的运动。所谓客体非对象化,是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在实践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主体也需要把一部分客体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
主体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交换、传递、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从而使人类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成果不会因个体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过客体非对象化或者说客体主体化这种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则不断丰富人的本质力量,从而提高着主体能力,使主体能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体。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这种运动形式是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和主体对客体的超越性的生动表现,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
从运行机制上看,实践活动是通过目的、手段和结果的反馈调控过程而实现的。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正是通过这三个环节进行的,这三个环节实际上构成了人的实践活动的运行机制。
目的是实践过程之前在人的头脑中预定的活动结果。从目的的形成来看,目的首先是人们对自身需要的意识,同时包含着对客体及其与主体关系的认识。由于外部对象不能现成地满足人的需要,因此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在需要对外部对象进行改造。这种改造首先是在思维中进行的,即通过“思维操作”,消灭外部对象“当前存在”的自在的客观性,在思维中形成了一个符合人的内在需要和主观要求的“理想存在”,在观念中建立起主体与客体新的统一的关系。这种思维改造对于实际改造来说是一种超前改造,是实践改造外部对象的过程在思维中的预演。这种超前改造形成了实践的目的,并规定了人们活动的目标。
实践活动中的目的性把人的实践过程同自然运动过程区别开来。在自然运动过程中,客体和客观状态及其发展直接受因果规律制约,事物的现状主要是被过去的事件所支配的,是过去制约现在。人的实践过程却不是一般的“原因——结果”的转化过程,而是“目的——结果”的转化过程,目的作为环节插入客观联系的因果链条之中,作为一种特殊的原因而起作用。在这种特殊的因果关系中,目的作为原因并不指向过去的事件,而是指向一种尚未发生的事件。因此,人的活动并不是纯粹地为过去的事件所制约,而是同时受到未来事件的制约,而未来的事件在现实中还并不存在,它是主体选择的结果。这样,实践过程就表现为一种自在自为的物质运动过程。这种过程改变了客体的自然进程,使其成为主体制约下的运动过程。这就是主体活动的客观性与客体运动的客观性的本质区别。
“‘因果关系的运动’=实际上是不同的广度或深度上被捉摸到、被把握住内部联系的物质运动以及历史运动”(注:《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页。)。可以说,整个自然科学就是依据因果范畴建立起来的,离开因果范畴就没有自然科学。但是,人的实践活动总是体现着目的性的活动,离开目的就无法说明人的实践活动,而这种有目的活动与客观的因果性的关系并非如同冰炭,难以相融。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活动能够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运动,并且我们能赋予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范围。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起因果观念,……人类的活动对因果性作验证,……可以说是对因果性作了双重的验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页。)。
目的是主观的,而它要改造的对象却是客观的。因此,目的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客观对象只能被一种客观力量所改变。手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的客观力量。目的要在外部对象中实现自身,必须依靠手段,但是手段是依据主观目的的要求选定的,只有符合主观目的要求的“物”才能成为手段。实现不同目的必须使用具有不同功能的手段。同时,手段功能的发挥也必须服从于目的,手段依据目的而运动,并始终为目的所制约。“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203、409、410页。)。因此,手段是服务于目的并为目的所控制的物质运动过程。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手段就是主体置于自己和客体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递到客体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这样,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的器官,他把这种器官加到他身体的器官上……延长了他的自然的肢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203、409、410页。)。因此,手段是人的身内器官的功能与身外自然力的矛盾统一。手段由身外的自然物所构成,它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功能却是人的身内器官功能的外化,是人的身外器官。正是依靠这种身外器官的作用,人首先占有和支配了一部分外部自然力,把这些自然力变成主体自身的力量,并用这部分自然力去征服其他自然力,以实现自己的目的。这样,人们就可以突破身内器官功能的局限,使主体的力量具有了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因此马克思提出要注意“社会人的生产器官”和“批判的工艺史”问题,并指出:“达尔文注意到自然工艺史,即注意到在动植物的生活中作为生产资料的动植物器官是怎样形成的。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史,即每一个特殊社会组织的物质基础的形成史,难道不值得同样注意吗?”(注:马克思:《资本论》(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译本),第374页[注]。)需要认真研究作为手段的工具,创建“批判的工艺史”,“工艺学会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203、409、410页。)。
“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表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点是使用人们自己制造的工具,而不是使用天然工具。这说明手段首先是人们过去活动的结果,而后才是未来活动的前提;手段不是天然的自然物,而是凝聚了、物化了人的过去活动的自然物。如果说人的身内器官是一种天然器官,那么手段作为一种身外器官却是一种人工器官,是“社会人的生产器官”(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203、409、410页。)。因此,手段与人的肉体器官的关系,不仅是身外器官与身内器官的关系,而且是人工器官与天然器官的关系。只有同时具备过去活动结果与未来活动前提这两种性质的东西,才具备手段的性质。换言之,手段是人的过去活动和未来活动的矛盾统一。
手段把人的过去活动与未来活动统一起来,把前人活动与后人活动统一起来,就使人的活动具有不同于动物活动的特点。这样,每一代人在使用手段进行活动时,实质上是把前人活动及其成果作为自己的手段,因而每一代人都突破了本身力量的局限,把人类历史上创造的力量的总和纳入自身之中,以“类”的资格去从事新的活动。这就使人类能力的发展成为一个不断向上的、滚雪球式的过程,形成了区别于生物进化规律的社会发展规律。
目的通过手段而实现。实践结果就是在外部对象世界中以客观形式实现了的主观目的,因此实践的结果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现实统一。在这个过程中,主体自觉地认识、把握和利用客体自身的规律,使客体达到适应主体需要的性质和状态。这样一来,自然界本身潜存着的因果联系,就通过“目的手段结果”的运动被有选择地实现出来了。
同自然运动的结果相比,实践活动的结果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它具有成败的属性。自然结果仅仅是由原因引起的,自然运动本身受自然规律支配,不存在违背客观规律的可能性。所以,在这种原因和结果之间没有成败问题。而实践的结果却始发于目的,而且在整个实践过程中目的都没有消失,并支配着人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人既可能遵循客观规律,也可能违背客观规律,因而实践结果一旦形成,就马上进入与目的的对比之中。这种对比关系构成实践结果所独有的成败属性。因此,实践结果对实践目的具有反馈作用,人们可以以此或坚定或修正实践活动的目的,反思实践活动。
可见,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与自然的物质运动具有不同的特点,就是因为人的活动是在理性支配下的活动。人作为主体,其活动根本特点就在于:在这个活动过程中,理性向主体展现了可供选择的客体的多种可能性以及对各种可能性后果的估计;同时又反映着主体内在需要的多种层次及其实现的可能性,从而确定活动的目标,把客体的可能性和主体的可能性结合起来,并在活动中把这种可能转为现实。这样,就实现了必然性与应然性的统一,创造出属人的对象世界,即人类世界。
二、实践本体论的内涵和意义
属人的对象世界即人类世界是自然与社会的统一。摆在人们面前的是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从本质上看,社会的自然也就是“人化自然”。毫无疑问,人们并不是在自在自然之外创造人化自然,而是在自在自然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表现自己的本质力量,建造人化自然。人的实践可以改变自在自然的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乃至其规律起作用的方式,但是它不可能消除自在自然的客观实在性。相反,自在自然的客观实在性通过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之中,并构成了人化自然客观实在性的自然基础。人化自然又不同于自在自然,自在自然是独立于人的活动或尚未被纳入到人的活动范围内的自然界,其运动完全是自发的,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人化自然和人的活动不可分离。人化自然是被人的活动所造成的自然,它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人化自然的独特性就是它的主体性及其对主体实践活动的依赖性。从根本上说,人化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属于人的对象世界。统一的物质世界本无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之分,只是出现了人及其活动之后,“自然之网”才出现了缺口并一分为二,即在自在自然的基础上叠加了一个与它既对立又统一的人化自然。而实践就是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分化与统一的基础。
如前所述,实践不仅使自在自然发生形态的改变,同时还把目的性因素注入到自然界的因果链条之中,使自然界的因果链条按同样客观的“人类本性”发生运转。生产实践虽然不能使自然物的本性和规律发生变化,但却能把人的目的运用到物质对象上去,按人的方式来规范物质转换活动的方向和过程,改变物质的自在存在形式。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仅发现一个运动后面跟随着另一个运动,而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发生时所必需的那些条件,我们就能引起这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运动,并且我们能赋予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范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8页。)。在实践中,自在自然这个“自在之物”日益转化为体现了人的目的并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这一过程就是自然的“人化”过程,其结果是从自在自然中分化出人化自然。“自然的人化”强调的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换言之,“自然的人化”强调的不是自然界的变化,而是自然界在人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获得属人的性质,不断地被改造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展现。因此,人化自然是“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24页。)。
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24页。)。没有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这就是说,自然的“人化”是在社会之中而不是在社会之外实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95页。)。
实践改造自然,不仅仅是改变自然物的形态,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界中贯注人的本质力量和社会力量,使人的本质力量和社会力量本身进入到自然存在当中,并赋予自然存在以新的尺度——社会性或历史性。在现实世界中,自然界意味着什么,自然对人的关系如何,人对自然的作用采用了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和范围等,都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现在人化自然上,并给自然物一种独特的社会性质。要把人化自然从实践的社会形式中分离出去是不可能的。在现实世界中,自然不仅保持着天然的物质本性,而且被打上了人的烙印;不仅具有客观实在性,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人化自然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本质上是社会的自然或“历史的自然”。
在属人的对象世界中,如同自然被社会所中介一样,反过来,社会也被自然所中介。人类社会是在劳动所引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人类历史也无非是“自然界对人的生成过程”。在人类世界中,作为客体的自然其本身的规律决不可能被完全消融到对它进行占有的社会过程中。通过实践,自然进入到社会之中,转化为社会生活的要素,并制约着社会的发展。自然不是外在于社会,而是作为一种恒定的因素出现在历史过程中;社会的需要归根到底只有通过自然过程的中介才能实现。“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95页。)。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构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社会发展既不是纯自然的过程,也不是脱离自然的超自然的过程,而是包括自然运动在内的、与自然历史“相似”的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是自然的社会或“自然的历史”。把自然以及人对自然的理论和实践关系从社会(历史)中排除出来,也就等于把社会(历史)建立在虚无上。
社会的自然与自然的社会都是人们对象性活动的产物。实践是社会与自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的中介,也是两者互为中介的现实基础。一句话,实践是人类世界得以存在的根据和基础,在人类世界的运动中具有导向作用。人类世界当然不能归结为人的意识,但同样不能还原为自在自然。人类意识、人类社会以至整个人类世界对自在自然具有不可还原性。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都是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实现或表现的。人类世界只能是实践中的存在。实践的本体论意义首先体现在它使世界二重化了,创造出一个与自在世界既对立又统一的人类世界。
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不仅体现在世界的二重化以及人类世界的形成上,而且还体现在人类世界的不断发展中。如前所述,人类世界是实践中的存在,而实践本身就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因此,属人的对象世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生成、不断形成更大规模和更多层次的开放体系。马克思早就批判过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认识世界的直观性:“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人与自然的统一“在每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改变”(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77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或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77页。)。
人类世界对人的生存具有直接的现实性,所以马克思又把人类世界称为“感性世界”、“现存世界”、“现实世界”。人类世界的现实性包含着客观性,而人类世界的实践性又进一步确证人类世界的客观性,并使人类世界及其与自在世界的关系呈现出历史性。现实性、客观性、历史性、实践性,构成了人类世界及其与自在世界关系的总体特征,其中实践性是根本特征。人类世界只能是实践中的存在,实践构成人类世界的真正的本体。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8、67—68页。)。
正因为人类世界对人的生存具有现实性,而实践又构成了人类世界的本体,所以实践与人的生存状态密切相关。一句话,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即人的生存本体。马克思说过,“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97页。)。这一论断极为深刻,它表明这样一个真理,即判断一个物种的存在方式就是看其生命活动的形式。具体地说,动物是在消极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生存的,动物的存在方式就是其本能活动,是由其生理结构特别是其活动器官的结构决定的。与此不同,人是在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生存的,实践成为人的生命之根和立命之本。人的秘密就在实践活动中。正如马克思所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8、67—68页。)。实践由此构成了人类特殊的生命形式,即构成了人类的存在方式和人们生存的本体。人的一切包含其生存状态的异化及其扬弃,都是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发生和完成的。“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97页。)。
因此,马克思在确认实践是人类世界的本体的同时,又确认实践是人的生存的本体,两者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由于马克思关注的是人的生存异化状态的消除,所以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是生存论的本体论,即实践本体论。
传统的本体论所追寻的宇宙本体是一个“不动的原动者”,所以它必须断定有一个永恒的不动实体,在感觉事物之外有一个永不变动而独立的实体。这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及其活动的抽象的本体,是一切现实事物背后的所谓的“终极存在”,实际上是一种“不存在的存在”。从这种抽象的存在或本体出发,无法认识现实。唯心主义本体论是这样,旧唯物主义本体论也是如此,而且两者是两极相通。正如马克思所说:“那样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们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点中立刻显露出来。”(注:马克思:《资本论》(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译本),第375页。)
马克思把哲学的聚焦点从整个世界转向人类世界,从宇宙本体转向人的生存状态,并确认实践是人本身感性存在的基础,也是人生活于其中的感性世界存在的深刻基础,确认实践是人的本体活动或活动本身,人通过实践创造了人的存在。因此,马克思并不是以一种抽象的、超时空的方式去理解和把握存在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去理解和把握人的存在,从人的存在出发去解读存在的意义,并凸现了存在的根本特征——历史性。
这就是说,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把人的存在本身作为哲学所追寻的目标。这样一种本体论所探求的并不是“对象、现实、感性”的存在到底是什么,即不是探求所谓的“终极存在”,而是探求“对象、现实、感性”的存在何以成为这样的存在,即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来自人的生存实践,是“对人而言”的。换言之,“对象、现实、感性”与人以及人的生存实践是连接在一起的,本体论与人的生存实践密切相关。所以马克思认为,对“对象、现实、感性”不能只是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而要同时“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并明确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这样,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便开辟了一条从本体论认识现实的道路。
三、斯大林和卢卡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理解
行文至此,不能不提到斯大林和卢卡奇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理解和论述。斯大林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理解和论述在马克思主义史上曾长期占据统治地位,被定于一尊,奉为经典,并造就了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卢卡奇则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他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理解和论述代表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解读马克思哲学的路向,并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影响中国哲学界。所以,我将对斯大林和卢卡奇的观点作一简要评述,这将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根本特征以及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根本缺陷。
从时间上看,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从内容上说,这种体系形成于《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随着《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被定于一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一形式或正统形式。从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到康斯坦丁诺夫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尽管在局部上有所深化,但在总体框架和根本特征上后者并没有超出前者,事实上后者实际上是以前者为蓝本的。
我不否认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反映并深化了马克思哲学的一些观点,但从总体上和根本上说,这种体系或模式没有反映出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相反它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马克思的哲学及其本体论。具体地说,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中,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研究自然界的方法和解释自然界的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这种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即一种自然观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推广和运用。在斯大林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注:《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4、424页。),而辩证唯物主义则是这样一种思想体系,“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注:《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4、424页。)。不难看出,斯大林实际上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理解为一种与历史过程无关的自然观,并把这种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
在这种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中,自然是脱离人的活动的自然,是从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自然,实际上就是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所说的那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经过这一分离、抽象之后,一种“抽象物质”便构成了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石,形成了以自然为基石的本体论。以此为基础,斯大林进行了一系列从自然到社会的逻辑推演:“既然自然界的联系和相互制约是自然界发展的规律,那么由此可见,社会生活现象的联系和相互制约也同样不是偶然的事情,而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既然我们关于自然界发展规律的知识是具有客观真理意义的、可靠的知识,那么由此应该得出结论:社会生活、社会发展也同样可以认识,研究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成果是具有客观真理意义的、可靠的成果”;“既然自然界、存在、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而意识、思维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既然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而意识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那么由此应该得出结论:社会的物质生活、社会的存在,也是第一性的,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社会的物质生活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实在,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是存在的反映”(注:《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36页。);如此等等。这就是说,在斯大林那里,从辩证唯物主义到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从自然存在到社会存在的逻辑运作过程。可以看出,尽管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斯大林没有提到“本体”或“本体论”一词,但他实际上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结为自然本体论。
这样一来,马克思哲学从社会存在到自然存在的逻辑方向被颠倒了,人的生存方式和状态被忽略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以及人的主体性被遮蔽了。这是向以“抽象物质”为本体的自然唯物主义的复归,是一次惊人的理论倒退,马克思哲学划时代的贡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抛弃了。它表明,斯大林实际上是在用自然唯物主义的逻辑解读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从根本上说,苏联模式的辩证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抽象的唯物主义”,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当它脱离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侈谈“世界的物质性”时,就已经悄悄地对上了马克思所批判的“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
我不能说斯大林的观点没有一点道理,他毕竟看到了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之间的联系,但是我不能同意斯大林的观点。且不说自然观能否作为历史观的理论基础,斯大林割裂了理论与方法的内在联系,混淆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自然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时,斯大林向我们展示的实际上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和自然唯物主义的共同点,并把“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这句话当作马克思本人的话加以引用,把它作为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实际上这是一段明显的误引,即斯大林把马克思对于霍布斯思想的复述看成是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把马克思所批判的观点看成是马克思本人所赞赏的观点。在我看来,这不是偶然的疏忽,它表明斯大林并未清楚认识到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自然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
总之,斯大林所理解的辩证唯物主义实质上是一种理论与方法相分离、唯物论与辩证法简单相加、并且带有浓厚的自然唯物主义色彩的自然观。以这样一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必然使马克思所关注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以及“人类学的自然界”不见了,人的实践及其本体论意义被消解了,人与人的关系被掩盖在物与物的关系之中,生产方式的发展成了一种神秘的运动过程,历史规律成了一种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预成的“绝对计划”。斯大林企图通俗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但他却简单地理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本体论,并在这条道路上走到了逻辑的终点。
卢卡奇对斯大林的哲学思想持一种激烈批判的态度。在马克思主义史上,卢卡奇的创造性贡献之一,就是确认科学的实践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并把历史唯物主义规定为社会存在本体论,即社会实践本体论。按照卢卡奇的观点,在社会存在中,实践尤其是作为“第一实践”的劳动,始终占据着基本的、核心的地位,整个社会存在就其本体论特征而言,正是建筑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正是马克思的劳动理论,即把劳动理解为有目的、创造性存在物的唯一的生存方式的理论,第一次奠定了社会存在的特性”(注: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第309、25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卢卡奇把社会存在本体论又称为“社会实践本体论”。
卢卡奇认为,“人的劳动总有目的——它定下目的,而这个目的是选择的结果,因此人的劳动表达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的存在,只表现在使服从物质世界因果规律的客观自然力量运转起来”(注:《卢卡奇自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294、203页。)。这就是说,对象性的劳动包含着人的目的性,存在着客观的物质前提。这是一种能动的、改造自然的活动,它在客观的因果链条中插入了人的目的这一环节,不仅使自然发生形式变化,而且还在自然物中实现人的目的,从而使自然不断地被“社会化”。同时自然存在对社会存在的“限制”不会消失,“这里谈的是自然限制的退却,而不是自然的消失”,人类不可能“完全扬弃这些限制”。这样,卢卡奇就把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以及物质和观念的变换过程纳入实践范畴,从而使实践概念有了实在的内容。
卢卡奇的见解与马克思的见解是完全一致的。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劳动是占有自然物质的有目的的活动。马克思曾一再强调这个观点,而且将它写进了《资本论》的定稿。卢卡奇由此认为,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本体论基础:“正是劳动把目的性和因果性之间的、以二元论为基础的、统一的相互关系引入存在之中,而在劳动之前,自然界只有因果过程。所以,这一由两个方面构成的复合体仅仅存在于劳动及其社会结果中,存在于社会实践中。于是,改造现实的目的性设定的活动就成了一切人类社会实在的本体论基础。”(注: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英文版,第14—15、326、472、151、10页。)
由于正确理解了实践及其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卢卡奇便极为强调“物质实践”、“劳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并通过实践范畴把社会和自然联系起来,力图建立社会存在本体论。“劳动概念是我分析的关键”,“遵循马克思的思想,我把本体论设想为哲学本身,但是在历史基础之上的哲学……人类社会,它的本质就是人的有目的的行为,也就是劳动。这是最主要的新范畴,因为它把一切都包括在内”(注:《卢卡奇自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294、203页。)。卢卡奇的论述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马克思的名言,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关键词】东方社会发展道路/跨越/资本主义体系/生产力developmentalapproachoforientalsociety/strideacross/worldcapitalistsystem/productiveforces
关于马克思晚年提出的跨越论(即东方社会理论),理论界、学术界有过不少论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在对东方落后国家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及其发展道路的具体理解上,仍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究。本文拟从四个方面进入深入分析,以期给世纪之交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新的方法论。
一、马克思晚年的跨越论及其东方落后国家率先进入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验证了人类社会的一条普遍规律:社会革命总是首先发生在落后地区
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认为:经济落后的东方国家由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享用资本主义的肯定成果,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界在阐析这一理论时,总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普遍性与不排除个别地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首先发生社会革命,跨越一个或几个社会形态作为立论依据。这虽然是有道理的,但还不能从根本上令人信服。其实,要说明东方落后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率先进入社会主义的必然性,只要我们把目光转向更加久远的人类历史长河,便会发现一个基本的事实,社会形态的变革总是首先发生在落后的国家。
人类最早的社会制度是原始共产主义。在这一社会阶段,发达的地区是中国。散布中国各地的古文化遗址都是明证。以沈阳新乐文化为例,可窥见中国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发达状况。这是有距今7000年和5000年的两层遗址,在这块高地上,当年竟居住了12万人之众。他们有供上百人用餐的巨大陶鼎。这里还有7000年前使用煤炭为燃料的余渣,把人类使用煤炭的历史提前到距今7000多年。这里还有大量精致的印纹陶器,还有新乐人的图腾标志——木刻大鹏鸟的完整遗物。这一切说明,当时中国原始共产主义的管理机制较完善,社会交往已有可观的规模,社会运转稳定有序。其他各遗址,也揭示了当时中国原始社会相对发达的事实。在世界其他地区,尚未发现如此繁荣完善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证据。这说明,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阶段,中国是较发达的地区,其他各地区则是相对落后的地区。
在进入奴隶制的社会变革中,到底是原始共产主义发达的地区还是落后的地区最先进入新的社会阶段呢?历史选择了后者。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较为落后的地区如埃及、两河流域、印度首先发生变革,进入奴隶制社会阶段,而原始共产主义较发达的中国则较迟。
在奴隶制阶段,先后发展起来的地区和国家是埃及、巴比伦王国、印度以及后来的古希腊、古罗马民主共和国的奴隶制度。中国奴隶制度则相对落后。这不仅由于它地域狭小,延续时间短,严格地讲只有一千年的时间,同时也没有形成独立的影响强大的意识形态,连中央都城都是不断迁徙的。
然而,在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变革中,正是奴隶制较落后的中国最早发生了成功的封建主义革命,把世界其他地区远远甩在了后面。这是又一次较落后的国家首先发生革命的史实。
在封建主义社会,遥遥领先,十分发达。自秦朝开始便出现了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的,设立郡县制的发达局面。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封建社会,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令世界其他地区和国家相形见绌。
但是,当由封建制向资本主义过渡时,先进和发达的中国封建社会步履艰难,而封建制一直落后的欧洲却首先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并获得成功。英法诸国封建社会成熟较迟,又不典型,时间也短,相比之下谈不上发达,但革命却恰恰又一次发生在这种落后地区。
在资本主义阶段,西欧、北美是发达地区,并且由于资本主义把世界联为一个紧密的整体,所以一切民族都很难改变列强的布局,除非打一次世界大战。相比之下,俄国、中国等国家,则是资本主义发展较迟且不充分的落后国家。
在由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社会大变革中,再一次出现了落后国家首先发生革命并获得成功的事实。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很难首先发生社会主义革命。
纵观历史,没有一次以一种社会代替另一种社会的革命发生在其原来发达的地方。相反,这种革命总是首先在原来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发生,因而这可视为一条规律。
二、“跨越”并非是指取消资本主义阶段,在一定程度上是资本主义的自我否定
首先,马克思在提出跨越“卡夫丁峡谷”这个理论命题时,是把它与外部世界,尤其是把落后的俄国与西欧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指出,俄国要想“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就必须“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1]俄国的农村公社“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所以“它能够不通过资
本主义生产的一切可怕的波折而吸收它的一切肯定成就。”[2]吸收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只有在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和交往中才能实现。
如果说跨越论在某种程度上修正或补充了同时发生论、首先发生论,那么跨越论与它们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只有把向社会主义过渡看成是一种世界范围的历史过程才是可能的。它始终强调的一个基本思想是:自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以来,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不可能在闭关自守的状态下得到发展。
跨越论也是在马克思、恩格斯把俄国村社问题放进与外部世界,尤其是与西欧先进资本主义的联系中形成的。跨越论的这一理论命题的前提条件,是进行跨越的国家所处的历史环境必须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存在”[3],这就为用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来改造跨越前的前资本主义的落后状态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可见,跨越“卡夫丁峡谷”离不开与外部资本主义世界的联系。
其次,这种“跨越”本质上仍然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以后,开创了世界历史,使整个世界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上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超出一个国家、民族、地区的界限,以世界的规模向前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整个资本主义运动和作为其否定物的社会主义运动都不能不具有世界的历史性。东方社会落后的国家对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超越,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力量在世界范围内斗争的结果。理解这个问题的历史观深层基础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提出的历史发展“普照的光”的思想。他指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他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4]资本主义的发展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卷入了文明之中。从这个视角看,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普照的光”的照耀下,东方落后国家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不能不带上资本主义的性质并由之决定。所以,虽然一切社会主义革命根源于社会化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但由于“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因而,“对于某一国家内冲突的发生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等这些矛盾在这个国家本身中发展到极端的地步。由于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产生类似的矛盾”[5]。由上可见对“超越”应当作辩证的分析,不可作僵死的理解,绝对的、纯粹的超越是不可能的,东方落后国家恰恰是在人类社会历史已进入资本主义历史阶段并在与资本主义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对资本主义的否定。
三、“跨越”虽然绕过了资本主义,但并非是指直接进入到马克思所称的社会主义,这其中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
马克思主义鉴别社会形成及其历史分期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社会技术尺度为核心的“三分法”,它涉及到彼此相关、相互对应的一组情况,即以劳动与生产工具的结合类型为尺度,把人类社会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全面自动化社会(社会技术形态);以劳动与劳动的交换方式为尺度,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社会化的商品经济社会社会化的产品经济社会(社会交换形式);以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为尺度,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人对人的依赖关系社会人对物的依赖关系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社会(社会主体形态)。另一种是以社会经济尺度为核心的“五分法”,即以生产关系(主要是所有制关系)为尺度,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是其第一阶段)等前后相继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中有其相对应的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由“三分法”体现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不可超越的;但对特定的国家来说,在特定的国际环境下,由“五分法”体现的历史发展阶段却是可以超越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上述思想,可以看到经济落后的国家跨越到社会主义,虽然在经济形态上接近于(仅仅是接近)由后资本主义转变过来的社会主义,它们都处在历史发展的同一序列——社会主义,但在反映生产力发展的三个社会基本要素方面却有很大不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在社会技术形态上属于全面自动化社会,在社会交换形式上属于社会化的产品经济社会,在社会交换形态上属于自由人的联合体(人的全面发展)。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在社会技术形态上则属于工业社会,在社会交换形态上属于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体形态属于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人的片面发展)。这就
是说,跨越后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在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历史链条中还有整整一个阶段的差距。正是社会基本要素的这些差距决定了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在生产关系等方面不能采取纯粹的社会主义形式,而是采取现在这种非纯粹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在社会根本制度上与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有着质的区别,但从社会技术形态、社会交换形态和社会主体形态方面看,却与资本主义近乎同一形态,处在历史发展的共同进程中,执行着同样的历史转化任务,即实现由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化以及从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向现代人对物的依赖关系的转化。由于我国现代化发展较晚,无论是在社会技术形态、社会交换形态上,或是在社会主体形态上,其起点都比资本主义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社会基本要素上赶上,更不用说超过资本主义国家。这就是中国还处在并将长时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根据。
上述定位明确告诉我们:东方落后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后,并没有进入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阶段,究其实质还只是处于“不够格”的社会主义阶段,由“不够格”到“够格”的社会主义,其间必须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还要摆脱封建主义的影响,其竞争对手则是资本主义,发展前景才是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认识到这三个历史系数,就能看到以往笼罩在人们思想上的迷雾,即只看到现实社会主义与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上的差异性,而忽视二者在社会基本要素上的相通之处。这是一些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发生“左”的错误的一个重要的思想理论上的原因。
四、“跨越”不仅是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超越,本意中也包含了特定历史条件下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超越
在我国理论界对东方社会落后国家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解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可以超越,但资本主义生产力不能超越。就一般而言,生产力的发展确实具有不可逾越性。然而,在资本主义降临人世之后,在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之后,生产力发展的国际化,使“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狭隘地域性的存在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6]这种国际间的交互作用所形成的世界生产力的总体联系,使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第一,打破了各个国家、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重复性。马克思说:“某一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方都必须重新开始。”“只有交往具有世界性质,并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在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的时候,保存住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7]第二,打破了各个国家、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的单线性。在前资本主义形态落后的生产力和分工的基础上,不可能形成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之间普遍交往的格局,历史只能被分割在狭隘的民族地域中发展,因而在这种封闭状态下,其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是一步一步地单线递进;而当世界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时,这种单线递进必然受到世界整体生产力发展的规定和制约,它的最终结果必然表现为“合力”的结果,从而打破其生产力发展的单线性。所以,世界历史的形成虽然无法改变整个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的循序渐进性,却使某一个国家、民族、地区有可能借助世界先进科学技术力量,绕过一切从头开始来实现生产力发展个别阶段上的超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马克思在提出俄国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时,曾针对俄国资本主义制度崇拜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俄国为了获得机器、轮船、铁路等等,是不是一定要象西方那样先经过一般很长的机器生产发育的孕育期呢?”[8]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对生产力不能超越的理解不能绝对化,否则,在理论上必然把它教条化;在实践上必然导致执行传统发展战略或爬行战略,使东方社会主义国家永远只能等距离追赶世界先进水平,永远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当然,这种超越又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对其作出科学的分析。既不能随心所欲地跨越历史必由之路,又不能完全重复西方资本主义的老路,必须结合具体国情,走自己的创新之路,否则,在理论上必然离开唯物史观,陷入“空想论”,在实践上必然导致不切实际的瞎闯蛮干。[收稿日期]1999-11-12
【参考文献】
[1][2][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51;431;431-432;436.
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哲学的真相被严重地曲解了。在马克思去世之后,所有那些马克思的经典诠释者,不管是考茨基、列宁一类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像伯恩斯坦那样的修正主义者,无一例外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解成经济决定论式的唯物主义。弗洛姆认为,他们所理解的这种哲学实际上“更接近于马克思所反对的19世纪资产阶级的机械论的唯物主义,而不接近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因为,他们都没有“把马克思解释为是以他的人本主义的存在论(existentialism)为中心的”哲学。
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追逐世俗物质利益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目标是使人在精神上得到解放,使人摆脱经济决定论的枷锁,使人的完整的人性得到恢复,使人与其伙伴们以及与自然界处于统一而且和谐的关系之中”。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不是简单地认同经济决定论,不是将物质力量奴役人的所谓客观规律说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是将人生泯灭在历史物质总体运动中,不是否认人的精神存在的重要价值。马克思追求的恰恰是人的解放。“马克思的学说并不认为人的主要动机就是获得物质财富;不仅如此,马克思的目标恰恰是使人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脱出来,以便他能够成为具有充分人性的人;马克思主要关心的事情是使人作为个人得到解放,克服异化,恢复人使他自己与别人以及与自然界密切联系的能力。”马克思恰恰是要从经济力量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从粗俗的唯物主义中超脱出来。“这令人想起19世纪40年代初青年马克思《莱茵报》时期写下的文章,在那里,青年马克思有“下流的唯物主义”之说,他将人们追逐物质利益的倾向称之为“黄金拜物教”,并贬斥为“三文铜钱即可买到的学问。”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弗洛姆声称“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精神性的生存论,它由于具有这种精神的特质,因而反对当代的唯物主义实践和那种伪装得不巧妙的唯物主义学说”。甚至说,这种社会主义“基本上是一种预言式的救世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是人本主义的哲学
伯恩斯坦与考茨基,普烈汉诺夫与列宁,在许多哲学理念和实践旨趣上是完全异质的。可弗洛姆说,他们在否认马克思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上却有着惊人的一致。而弗洛姆在这本书里却有一个十分明确的理论定位:马克思哲学的真谛是人本主义,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宣言。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的哲学正是“来源于西方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这个传统自斯宾诺莎开始,通过18世纪法国和德国的启蒙运动哲学家,一直延续到歌德和黑格尔,这个传统的本质就是对人的关怀,对人的潜在才能得到实现的关怀”。他甚至认为“在以往的历史上,佛陀(Buddha)、希伯来的先知、耶酥基督、苏格拉底、文艺复兴的哲学家,以及从启蒙运动起到歌德和马克思为止的那些哲学家,都是伟大的人本主义者”。弗洛姆发问道,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本主义,那么为什么长久以来马克思哲学却不是以这种人本主义的形象被呈现?或者换句话说,马克思这种人本主义传统会在后来丧失?依他的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是两个关键性文本缺失的事实。一是代表马克思哲学人本主义真面目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直到1932年才发表,人们起初根本不知道存在这样的文本;二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完整文本也是于1932年第一次正式出版。这些文本的历史性缺失,对第二国际以后的传统马克思主义“歪曲和片面解释马克思的思想是很有用处的”。这证明,无法看到马克思的人学论著,是使马克思哲学畸变为物化哲学的历史原因。第二,更为近切的原因还在于“从马克思逝世到20世纪20年代这段时间内,哲学思想为实证主义的机械论的思想所统治,这种思想影响了像列宁和布哈林这样的思想家”。似乎这是导致马克思哲学退化成机械决定论的理论原因。三、只有一个人本主义的马克思
二、当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面临的困难
1.传统思维方式的固化
首先,人民群众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存在着距离感。为了使人民群众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指导思想,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加大了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但是,马克思主义毕竟是揭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高度抽象化的理论体系,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文化水平不高、理论素养不够的基层群众来说,要想真正理解、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困难是显而易见的。有些地区在宣传上照本宣科、语言枯燥,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了人们难以理解的“天书”,致使一些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缺乏切身的认同。其次,传统思维方式的固化阻碍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从中西思维差异来说,中国人属于感性的、曲线形的思维,而西方人的思维属于理性的、直线型的思维。中国传统哲学虽然思想深刻,但是却充满了保守性、主观性、隐晦性,而系统性和逻辑性不足。这种思维方式随着历史演变,早已渗透并内化到每个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中。人们在社会交往、日常生活、学习娱乐中便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受到这种潜在的思维方式的影响,使之成为人们的行为指南与内在原则,并最终成为一种文化,成为每个中国人思维及心理的内在结构。再次,马克思主义来自西方,是西方哲学的一支,它不如我国传统哲学玄奥,但却带有西方理性思维的特点,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在传统思维方式根深蒂固的中国,想要使大部分人普遍地接受、理解、认同马克思主义还是存在着相当的困难,加之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极其稳固,很容易使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趋于主观、片面,从而分割、扭曲马克思主义。
2.马克思主义研究与理论实践存在误区
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学术、现实、政治三者要么相互交织,要么相互隔膜。有些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现实政治论证和辩护的工具,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其政治上的功能。相反,有一些学者为了迎合“政治淡出,学术凸显”的倡导,主观上有意回避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存在的任何关联,“闭门造车”关起门来搞研究,沉溺在自己主观臆造的学术之中。致使其马克思主义研究脱离当下的实际的社会环境,根本不关心其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造成了理论与现实的断裂,成为了纯粹“学术型”的马克思主义者,其理论自然无法令人信服。这两种情况都从本质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初衷与内涵,其结果,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只能敬而远之。在社会生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长期处于“两张皮”的状态,理论只是停留在书本上,或者成为少数专业学者的专利,或者成为某些人应付各类考试的工具,马克思主义似乎与现实生活不相干。在如此机械的宣传与应试教育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下,人们长期存在着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误区,其中,最显而易见的是将马克思主义简单地归结为可数的几条原理、几个具体结论,几句套话的机械解读,这导致了马克思主义很难真正与人们群众的社会生活相契合,使马克思主义陷入了本本主义的泥潭,从而丧失了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科学性、实用性。此外,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还存在着将马克思主义概念化、工具化、学院化、神化等各种误区,这都使马克思主义不能真正走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
3.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物化性”与多元文化的冲击
马克思曾经用“拜物教”来揭示在商品经济达到一定程度后,物的关系便会渗透到社会关系的细枝末节,最终成为主宰社会的关系。而卢卡奇的“物化”理论更是明确说明了这点,“人自己的活动,自己的劳动变成某种客观的、独立于人的东西,成为凭借某种与人相异化的自发活动而支配人的东西。”【】385其最直接的理解就是人的本性被“物”所“绑架”,“物化”的力量将逐步深入到人的意识形态之中,使精神世界贫乏的人认为它是一种不可抗逆的规律,从而去遵循它、服从它,最终成为人的一种意识,即“物化意识”。这便揭示了这个时代人内在所面临的生存困境,导致人本身的意义逐渐虚无。“物化”理论本来揭示的是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下所产生的弊端,但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物化趋向已在我国社会悄无声息的发展壮大并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究其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物质资料越来越丰富,但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提高的同时,精神生活并没有随之显著提高,精神世界依旧贫乏,很容易产生“物化意识”,这种情况下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国人的精神家园自然举步维艰。
三、当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对策
1.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要“接地气”
马克思主义源自西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中国人民的思维特点出发,使马克思主义真正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满足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缓解人民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精神困境、自我价值迷失等现实问题。上文提到中西方思维差异,领导干部应告别机械的宣传、干瘪的定义,在群众面前放低姿态,使自己所做、所想、所说贴近群众的实际生活,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由抽象向具体的转化。在保持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同时,以简明扼要、生动形象的群众语言来表达理论,用具体的材料、事例来说明晦涩的道理,使抽象的马克思主义更加鲜活、生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仅在内容和语言风格方面要“接地气”,而且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宣传形式也应与时代接轨。当今时代是信息爆炸、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人们接受信息方式日新月异,既有传统的书刊、报纸、广播、电视,也有当今时代特有的因特网、移动电话等新途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宣传形式必须紧跟时代的脚步,利用好诸如微博、微信、手机App等这样的新信息平台显得尤为重要。但同时传统媒体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必须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的主阵地作用,以及新闻媒体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中的主渠道作用,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介相结合,运用先进传播手段改造传统宣传形式,使马克思主义生动丰富地展现在大众面前。
2.学术研究要“端正其位”
首先,必须坚持学术与政治的分野与互动。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应该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坚持自己的学术道路,处理好学术与政治的关系,在学术研究中,既不能用政治取代学术,把二者等同起来,也不能过分强调学术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造成理论与现实的断裂。既不能把学术问题等同于政治问题,也不能把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问题当作一般的学术问题来对待。学术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没有,在有关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地坚持和捍卫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其次,必须解决好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联系当前的社会现状,以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研究成果去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直面人民群众身边亟需被解决的问题。诚如同志所指出的:“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467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同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愿望统一起来,真正从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去思考去解决问题,使接受马克思主义成为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需求,从而促进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目标。马克思主义曾指出:“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其作为扬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更高级的社会,既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也是“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首先,人的本质即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离不开社会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关系越丰富,人就越能发展自我、展现自我,从而在更宽阔的交往合作中,不断释放自身的能量,使自身得到更大的发展。第二,人的本质力量即人的素质的不断提升。人的能力和素质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需要以体力和智力为核心的多方面能力自由而充分的发展。而人的发展首先以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为标志。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通过劳动,人们不但可以全面发展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而且在劳动过程中的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也让人的能力发展越全面,自主性越强。第三,人的个体需要的全面满足和发展。人是有生命有需要的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的需要是人追求目标和实现自我的本质力量和超级动力。人的所有实践活动都离不开人的本性的需要,所以需要的丰富和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第四,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有个性的个人”逐步代替“偶然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就是社会交往与个人相适应,个人对社会有自主性。马克思所讲的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主要是强调人的平等发展、自由发展和创造性发展,使人的个性发展不再受到社会的压制。
“交往”是贯穿于马克思社会哲学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范畴。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反复提到“同别人的实际交往”,又从人对自然的依赖问题上提到“人与自然交往”,把人与自然的交往视为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但这部著作没有对交往范畴作出具体界定。在1845年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用大量笔墨研究了交往问题,多处提到交往、交往形式、交往关系、普遍交往等范畴,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交往与生产、分工的相互关系,以及交往在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的作用,并先后使用了“个人之间的交往”、“和他人交往”、“普遍交往”、“世界交往”等术语。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频繁使用了交往范畴。可见,交往范畴的内涵非常广泛,将其概括起来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这种活动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交往实践活动。从内容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精神、人员等等交往;从方式上看,包括生活中的、生产中的、分配中的、消费中的交往;从范围上看,包括一切个人、民族、国家等处在社会中的相互间的交往。
对交往与人的发展问题的特别关注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重要特征。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内容是多样的,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对于马克思交往理论内容表述基本一致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就是交往是人的本质体现,交往关系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在人的社会关系中,交往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内容。“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生活在一定的交往关系中,自然地会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们通过交往建立起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又会不断促进或抑制人的自身发展,成为人们交往的动力因素。“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人为了实现利益,彼此之间要发生多角度、多层次的交往,并形成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现实生活中的人通过社会关系网,去实现物质、精神、文化、信息等资源的交换和互动。所以从马克思交往理论关于交往与人的发展内容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人这样一个主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至高无上的主体作用,也突出了马克思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提醒。
正是从交往的存在方式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视角出发,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类交往的三大历史形态,并通过分析交往的历史演化展示了人的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展的)是最初的交往形态。”这是以人的依赖关系或个人之间的统治和服从关系为基础的交往。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种人与自然界的狭隘关系约束着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表现在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尚处稚嫩状态,个体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的,比如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家庭和更大的氏族。在这一交往形态中,维系交往关系的纽带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和封建等级制。这种交往“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规定性”。马克思把第二种交往形态概括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这种交往形态中,人的交往是依赖于物质的。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础。所以为了满足物质上的需要,劳动和生产在这一阶段成为人们社会交往发展的助推器。对资本来说,唯一有直接意义的使用价值就是使它自身增值,具有这种使用价值的特殊商品就是工人的活的劳动力。所以资本家通过工人的辛苦劳动获得大量的物质满足需要,而工人却一无所有。这就是资产阶级血的剥削阶段,一定意义上也推动了人类交往。第三种交往形态是自觉联合起来的个人之间的自由交换,这是马克思设想的人类理想的交往形式。马克思把它概括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很显然,它与第一阶段有相似之处,但它不是简单的对第一种交往形式的复归,它以物质和精神条件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在这种交往形态中,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劳动本身也摆脱了谋生的手段,产生了人对物质的高度满足和对精神的高度需求,从而使人的交往实践活动表现出人类活动的完整性,表现出人全面发展的丰富性,成为自主活动、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这一阶段的交往活动不再具有约束性,而真正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动,实现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完整人”的理想人格。
二、必要条件:交往发展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交往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的一致性表明,交往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首先,交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人类要生存首先就是要物质满足的需要,物质满足自然就离不开生产活动,而生产活动的不断扩大必然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频繁。有了人与人之间不断频繁的交往,才会让人在交往中得到不断发展,使人的社会关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人的需要层次不断发展,人的追求目标、自身发展都要不断适应社会关系的需要,从而在这种交往中不断提高。随着交往的不断扩大,社会对人的能力、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人自身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其体力、智力等各种能力不得不全面发展,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自身修养等也不得不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全面提高。同时,社会交往的发展更加强调了人的发展,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不断张扬,人的个性得以自由全面发展。
其次,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交往能够有序进行的有力后盾。人是普遍交往的实践主体,所以交往发展的范围、发展的水平都与人自身的发展状况有直接的关系。人的实践活动的全面发展为普遍交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随着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人们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就不断完善,人们的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人们普遍交往也就成为可能。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是交往不断扩大的内在动力。人的需要是永无止境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自身各个方面的需求都在不断扩大、不断提高,因为这种需求,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也在不断丰富,随之人们的交往面也在不断扩大。人的能力和素质的不断提高、自由个性的不断张扬也是交往得以有序进行不可忽缺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日益复杂化,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在不断丰富化和复杂化,只有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这种越来越复杂的交往才能和谐有序地进行下去。
最后,随着人自身发展的进步,社会交往已经跨越到全球往。“历史”也转变为“世界历史”。全球性的交往将进一步促进人们的全面发展。全球性的经济交往将使生产力发展世界化,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在全球性的经济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这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国际化。同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人与人之间经济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全球性的政治交往也丰富化,政治民主更加成为可能,为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在全球性政治交往中,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才能更有地位,人的全面发展才更具有现实性。全球性的文化交往融合了各个国家历史文化的精华,让人们更全面、更灵活地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实现人的知识水平、精神境界、思想素质的国际性发展。同时全球性的文化交往让人们了解了各个国家的文化,相互间的理解和融合成为一种可能,也使得全球往成为现实。全球性的交往已经成为一种世界的普遍现象,这将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宽阔的平台,同时随着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全球往也必将更加丰富和完善。和谐世界、和谐社会、和谐人类也将成为一种可能。总之,交往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有机统一的。随着交往的日益普遍化,人的全面发展也在一步步地变为现实。
三、实践意义:科学发展观是交往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践回归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同志对科学发展观作了新阐释新概括,强调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海德格尔曾就西方哲学史作过这样的总评:整个西方哲学就是柏拉图哲学的展开;形而上学就是柏拉图主义;是马克思完成了对“形而上学”的颠倒;至此,哲学进入了“终结阶段”。(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第59-6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我们认为,海氏的评价是中肯的。正是马克思完成了颠倒“形而上学”的工作,哲学才由“存在”被遗忘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转向对现代人之生存境遇的思索的非形而上学的“存在之思”,即使得现代西方哲学包括马克思自己的哲学具有存在论之意义,亦即具有生存论的指向,那么,马克思是如何实现对“形而上学”的颠倒的,其哲学生存论的指向又是如何得以表征的,是我们这里要涉猎的问题。
1.通过对传统哲学的主题转换,马克思哲学的生存论指向得以初步表征。“传统哲学”是相对于“现代哲学”而言的,它是指从古希腊哲学尤其是自柏拉图以降的哲学到19世纪中叶特别是黑格尔哲学这一历史阶段的所有哲学形态,包括古代哲学和近代哲学。从根本上说,传统哲学是“形而上学”,即关于超验存在之本性的学问,它力图从一种“终极存在”、“初始本原”中去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性以及人的本质和行为依据。
应当指出的是,对世界以理性的方式从总体上去把握,这本身是哲学的特征,但问题的关键是传统哲学把它们探讨的“本体”或“本原”抽象化了,以致在它们那里(包括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不仅“物质”或“精神”成了“抽象的存在”、“抽象的实体”,而且人也成了一种抽象的存在物,人的主体性完全失落了。
对于传统哲学只关注宇宙本体、注目上苍的“绝对”或“抽象的实体”,而忘却对人类世界即现实人的生活世界的关怀,马克思有相当清楚的认识。所以,当他在哲学研究的初始,便毅然决然地举起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大旗,并断言:“这种形而上学将永远屈服于现在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9-1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与孔德“拒斥形而上学”有本质的不同,马克思不是把这种“拒斥”局限于经验和知识以及“可证实”的范围,而是在“拒斥”后,把哲学导向关注“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感性世界”、“现存世界”、“人类世界”,并强调哲学应当“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同上书,第161-162页。)
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就“现实世界”、“感性世界”、“现存世界”这类概念有过明确说明和规定,从中我们看到,这一系列概念实质上都指一个东西,即“人类世界”或我们的现实的“生活世界”。针对传统哲学抽象地谈论整个宇宙、“整个世界”,马克思特别谈到对“自然界”的理解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现存世界”当然包括自然界,但这个自然界已不是原生态的自然界,而是“人类学的自然界”。自然界具有“优先地位”,但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或者在人的活动范围之外的自然界,对人类来说是“无”,或者说“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在人类世界里,自然史和人类史“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所以在现存世界中,自然与社会相互制约、相互渗透。人类世界是“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的统一。
由此观之,马克思哲学的主题是“人类世界”,它关注的是现实的人及其发展。对马克思哲学来说,“全部的问题都在于使现存的世界革命化”,即以人的发展为坐标来重新安排周围世界,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2.马克思哲学的生存论指向通过他解构传统哲学的必然性观念而得以表征。传统哲学对必然性具有普遍的信念,这一信念在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中世纪表现为神学观念,在近代表现为对理性的迷狂和对“知性科学”的崇拜。毫无疑问,传统哲学的这种对必然性的普遍信念,是造成西方“理智主义”的根本原因,而这种“理智主义”所形成的只能是“知识论谱系”的哲学。在知识论哲学的时代,人的生存和欲求是被抑制的,人的身体和四肢都消失了,人就是大脑,大脑就是人,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对西方传统哲学的这一特征,马克思给予了特别关注和揭示,并在自己的哲学创造活动中,着力地瓦解这种必然性观念的统治。
早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就借用伊壁鸠鲁哲学表白了自己对必然性观念的哲学认识。在分析了伊壁鸠鲁哲学与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差别后,马克思指出,要把这两种自然哲学等同起来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几乎在一切方面都是“截然相反的”。而他们的这种对立和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德谟克利特注重必然性,伊壁鸠鲁注重偶然性。通观《博士论文》我们不难看到,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赞扬,实际上只不过标示着马克思自己对偶然性观念的认同和对必然性观念的反叛。如果说,必然性、命运、天意、决定论是古希腊哲学的基本信念的话,那么,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伊壁鸠鲁的未受重视的“原子偏斜说”的重大理论意义的重新认识和对偶然性哲学原则的高度颂扬,解构了这种传统的、根深蒂固的信念。
同样是针对西方传统哲学这种对必然性的普遍信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近代自然科学的抽象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特别地谈到“自然科学”问题。由于传统哲学抽象地谈论“整个宇宙”、抽象地理解“物质”和“实体”,所以,在传统哲学那里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关系”被割断,没有真正成为人的生活的基础,倒是具有唯心主义的倾向。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以“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原则理解自然界和人自身,“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然的本质”才会可以理解,而建立在这样的“自然界”(人类学的自然界)和“人”(现实的人)的基础上的自然科学才可能成为“真正人的生活的基础”,才会成为“人的科学”、“现实的科学”。所以马克思认为:自然界的社会的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
也同样是针对西方传统哲学对必然性的普遍信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知识论”哲学,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到“历史”时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马克思在这里的意思是说,与所有其他问题比起来,人类生存问题是一个最原始最重大的问题。人类在衣、食、住等方面的需要也就是他的生存或生活的欲望和意志。这种生活上的需要和欲求与人的知识或意识的关系是这样的:前者是第一性的,后者是第二性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
从上述我们可见,针对西方传统哲学对必然性的普遍信念以及由之而来的知识论哲学,马克思不断地以新的哲学精神和哲学态度去瓦解它们,一再强调哲学必须面向人的生活世界,关心人的生存发展。
二、马克思哲学的生存论指向主要体现在他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之中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把自己的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实践哲学的创立,不仅实现了对传统理智形而上学的颠覆,而且也确立了当代哲学的伟大界碑。实践哲学在哲学史上的这种分量,我们认为主要在于它具有哲学本体论的意义和生存论的意义,而从现代哲学看来,这两者又是根本一致的。
1.实践的现代提问方式。认真研读马克思哲学史,我们就会看到,“实践”这一范畴在马克思那里,首先是关于存在与非存在、存在的现实性、自然界和人们现实存在的一个最本质最重要的范畴。然而,实践观的这一本体论意义长期为我们所忽略。所以结果竟是这样:马克思哲学与近代哲学的本质差别被磨平,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意义也蔽而不明。这种结果,部分地是由于我们对“实践”作了狭隘的理解,部分地是由于我们把这一存在领域让渡给了旧唯物主义。因此,不从现当代哲学出发、不以现当代哲学范式去思考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我们就不可能对实践的哲学本性作出既具有原则高度、又富具体理论内容的阐述,就不可能作出符合马克思本意的结论。
20世纪初,葛兰西率先以实践哲学重新界定了马克思哲学的性质,对改变实践的提问方式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葛兰西认为,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正统派的根本缺陷,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传统唯物主义等同起来,没有看到马克思哲学产生的文化背景和他的创造性与建设性的活动。事实上,马克思是以实践哲学创立了一种新的哲学世界观,是一种具有独创性的哲学。这种独创性,按照葛兰西的理解,是指马克思哲学开辟了哲学发展的“新路”,“更新了整个设想哲学本身的方式”。(葛兰西:《实践哲学》,第161页,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不再使现当代哲学追求那种独立的、自在的和自为的现实,而是面对和研究人们存在于其中的历史的现实,人的具体的、感性的现实。葛兰西通过对实践哲学性质的规定和说明,把马克思哲学从传统哲学研究方式中解放出来,移植到现代哲学的文化土壤之中,实现了马克思哲学的现代提问方式,亦即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本体论的提问方式。
科西克在吸收了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的合理思想的基础上,也直接探究了实践的本体论提问方式。在他看来,实践的本体论提问方式,首先是哲学的提问方式。实践的哲学提问,就是把隐秘于日常生活实践的各种特殊方式中的实践的本质揭示出来。而实践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存在,是人的秘密的揭露。其次,实践的本体提问是对人的存在的整体提问。在科西克看来,对人的存在的整体提问中主要包括劳动要素和生存要素,其中生存问题又是重要的。最后,科西克还谈到实践本体提问的认识论问题。
葛兰西和科西克的研究成果当然不能囊括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但却为我们立足当代哲学的高度发掘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现代价值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他们共同说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具有存在论的意义(生存论的指向)。
2.偶然世界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本体世界。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的内涵来说,偶然世界始终是一个必经的环节。
偶然性之所以成为与人的生活相关的存在原则和思维原则,成为一种新的哲学精神,就在于它经历了哲学本体论的过滤。这种哲学本体论的过滤,是现代哲学发展的产物,是对巴门尼德“存在”学说解构的结果。马克思之所以被看成是“终结形而上学”的奠基人,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在马克思哲学中,偶然世界是其哲学的本体世界。
如同我们知道的,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一个中心议题就是:实践哲学与偶然世界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之所以称赞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原因就在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设定了原子的“偏斜运动”,并通过这一设定把偶然性提升到人的生活的存在原则与思维原则的高度,从而确立起哲学的本体世界。在马克思看来,伊壁鸠鲁哲学的意义不在实证科学上而在哲学上。正是伊壁鸠鲁哲学的这一内容和态度,马克思指出:偏斜表述了原子的真正的灵魂、抽象个体性的概念。在这里,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的结论,与其说是对伊壁鸠鲁哲学的解释,毋宁说是马克思自己对哲学的研究对象、哲学的研究方式所作的一次彻底清理,是力图把实证科学的内容和思维方式排除于哲学之外所作的一次理论尝试。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还特别地就伊壁鸠鲁哲学的形而上学特征作了概括,而这一概括又特别地关乎到对“实践”概念的理解。可以说,马克思的概括就是对人的感性世界,亦即人的实践进行本体论的抽象。正是基于这一概括,马克思对实践哲学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在那些规定中,马克思试图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即:哲学的实践不论采取多么抽象化的形式,都是与人的感性世界相联系的,实践的世界是人的感性世界、生活世界。尽管上述这些思想在论文中只是粗略地被规定,但将偶然世界视为哲学的本体世界的哲学理论格局已定,在以后的哲学创造活动中,马克思所做的努力是将这一理论格局发展完善。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偶然世界视为自己实践哲学的本体世界的思路。例如,在谈到人们的存在问题时,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说:费尔巴哈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因而他“从来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这里,马克思的意思是说,“实践”——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的活动——乃是人的现实的存在或现实的人的存在,亦即哲学的实践是关乎着偶然世界的。感性的活动乃是人的存在本身,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再如,马克思谈到自然界的存在问题时,也特别地讲到这种自然界的现实的存在是关乎人的感性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感性的活动”乃是“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马克思哲学的世界实际上就是“现存的感性世界”,或曰偶然世界,而把这个世界当作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活动本身来理解时,这样一个世界也就成为马克思实践本体论的世界,亦即偶然世界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本体论的世界。
3.实践哲学本质上是人的生存哲学。当马克思把自己哲学的世界规定为“偶然世界”(人类世界、感性世界、现存世界、现实世界)时,当他从“实践”——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活动去理解这个世界时,现实存在的人也就成了他哲学关注的焦点。如果一般地说,哲学是关于存在的学问,那么,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就是关于“现实的人”的存在学问。正是如此,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才超出传统哲学的界限并使其哲学理论展开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发展的科学”。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从本体论上指证着“实践”——这一标志着人的存在方式的概念。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而人的意识是在实践中生成、实现和确证的。“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6页。)
从整个《巴黎手稿》对人的本质的实践追问来看,马克思不仅一般地肯定实践是人的本体存在,而且还进一步探究了人的存在的本体性质。马克思通过分析动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的本质区别,揭示了人的“感性活动”是与人的价值创造、人的本质、人的自由的实现相联系的。通过这一分析,马克思完成了实践哲学的理论化,亦即:一方面,以人的本质规定实践的本体,把实践归结为人的本体存在,从而将实践提升为哲学的理论范畴;另一方面,通过探究实践的哲学本性来确定人的本体的性质,从而揭示出实践本体论的深层内涵。
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以“感性—对象性的活动”原则获得了关于“现实的人”的本体论的哲学解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为自己的实践哲学作了关于“现实的人”的生存论的展示。马克思指出:“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我们认为,马克思这一对自己历史观的概括,表明了马克思对人的生存境域的整体揭示,以及对这一整体境域中人的各种生存样式的相互关系和作用的描述。按照马克思的思路,人的整体生存境域中有这样几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生存样式:一是人的最基本生存样式。马克思主要通过对“生产力”、“交往形式”及“生产方式”的论述而展示的。二是人的政治生存样式。马克思主要通过对“市民社会”及其基础上的“国家”、“法”的分析而实现的。三是人的观念生存样式。马克思主要通过对“意识”及“意识形态”的考察和分析来揭示的。
总之,在马克思那里,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感性的自然界”对人说来直接就是人的感性(这是同一个说法),直接就是另一个对他说来感性地存在着的人。社会是实践的展开形式,是人自己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存在方式。人本质上也是实践的,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自己也就怎样,而他是什么样的,同他的生产活动是一致的。一切观念形态都是人们现实生活的反映,本质上体现着人自身的生存状态。
三、马克思哲学的生存论指向也表现在他哲学的批判向度和价值取向上
从马克思对哲学史的反思中我们看到,马克思是通过哲学的批判来解答时代课题的。在马克思一系列哲学批判中,最能凸现其哲学生存论指向的主要是他的关于“异化劳动”学说和关于“拜物教”的批判理论。通过这些批判,马克思同时也展示了自己哲学的价值取向。
1.关于“异化劳动”学说。异化劳动学说是马克思《巴黎手稿》中最富特色的重大理论成果,在整个马克思哲学理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之所以如此评价,我们认为,主要基于以下两点:第一,因为正是在这里,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前提的追问,即通过对私有财产人学本质的追问,实质地导向了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从而引发了一场哲学本体论上的伟大变革,即使得其哲学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羁绊,通向现象学的人学,成为对人的生存论本质的探讨。第二,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批判的解释学理论,作为对资本主义文化的否定和超越,作为对具有“世界命运”的“无家可归”状态的“历史之思”,也正是在这里,马克思通过对异化的“体验”,“深入到了历史的本质性的维度中去了”(海德格尔评)。因而“成为我们当今用以恢复自身与存在之间关系的认识方式”(杰姆逊评)。所以,我们认为,无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的理论成就从哪个方面来表现,它都凸现着马克思哲学的生存论指向。因为,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最基础性的概念——实践——这一作为人的生存之历史性的概念,正源于异化劳动学说;而作为一种直接遭遇人的现实的历史生存,并且以自己特有的运思深入到历史的人的生命活动的坎陷和人的历史的歧出,揭示了人的历史生存境遇和展望了人的理想生存样态的哲学理论,也主要是通过“异化劳动”学说而得到体现的。在这里,我们重点讨论后一种意义上的异化劳动学说所体现的生存论意义。
对异化问题的探讨,诚如我们了解的,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和国民经济学家不同。如果说,费尔巴哈仅仅只从直观的角度把私有财产理解为一种“感性类本质的异化”的话,那么,马克思则认为,私有财产本源的东西,则是“感性”(活动)本身的异化。如果说,国民经济学家是从抽象的先验原理和虚构的前提出发来理解问题,那么,马克思则是“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通过“走向事情本身”,来揭示被遮蔽在私有财产中的人的本质。在通过对异化劳动现象的层层剥离后,马克思得出了关于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即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继而在此基础上初步描述和分析了现实社会的基本方面,即私有财产的现实。通过对异化的“体会”,马克思不仅获得了他对人的“一般本性”的深刻理解,而且同时也获得了对他那个时代的“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的深刻理解。正是马克思从人的“一般本性”与“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的固有联结点上,更加真切地把握到了人的本然价值和这种价值的历史的实现或历史的乖离。马克思的结论是:(1)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2)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3)自我异化的扬弃跟异化走着同一条道路;(4)共产主义就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只有到了共产主义,人的本性才能得以全面彻底的“复归”,人才能真正地“占有”自己的本质。
2.关于“拜物教”的批判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即现代社会的异化状态的关注始终是马克思哲学理论活动的兴奋点。所以,继《巴黎手稿》提出“异化劳动”学说后,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再度通过历史现象学遭遇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指证了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现实的异化现象。再后,马克思又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活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拜物教”现象的批判考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被“物”(商品、货币、资本)掩盖起来的人与人的真实关系,再现了这一社会人的历史的生存(“物化”或“异化”)的图景。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后来的经济著作中,形式上好像是在谈纯经济问题,但一刻也没有忘怀对人的本质和人的命运的哲学探问,或者,毋宁说马克思在这里是通过对现实的经济关系的逻辑层面的分析和剥离,来达到对人的生存境遇的哲学关照。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是从对商品的分析开始的。因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最普遍的物的表现形式。在他看来,商品作为产品是简单而又平凡的东西,但产品作为商品却成了一种古怪的东西,充满了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人与物的颠倒的幻觉近似于宗教迷信,所以,称为“商品拜物教”。马克思在对“商品拜物教”分析后,又进一步揭示了货币、资本的拜物教的性质和秘密。
在马克思看来,“拜物教”只会产生这样两种结果:一方面物被主体化;另一方面人被物化。马克思进而指出,这是一种颠倒,一种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现实发生了的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的颠倒。这种主客颠倒的秘密在于“人本身的劳动的异化”。在这种异化过程中,资本家感到“绝对的满足”,而工人感到的是“被奴役”。
对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拜物教”的批判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卢卡奇曾作了正确的解读。他认为,在马克思哲学的物质观中,“物化”是一个核心概念,并在《历史与阶级意识》这一名著中指出:“物化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必然的、直接的现实”。同时,他认为马克思哲学不是坐而论道,不是抽象地谈论“世界统一于物质”这一类旧唯物主义早已谈过的教条,而是通过对物化现象和物化意识的揭露,唤起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从而促使他们以实践的方式改造资本主义社会。无论如何,我们认为,卢卡奇是正确地理解了马克思哲学的生存论指向和实践功能。
从上述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和“拜物教”的批判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在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向度和价值取向上,它凸现着对人的命运的深情关注,在其历史的逻辑的悉心考辨中所逼显的是人的谜底。
马克思哲学是当代哲学。然而,在目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我们发现,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远未得到既具原则高度又富具体内容的深刻阐明。因此,我们认为,只有真正在哲学的范围内正确地理解了马克思在本体上所实现的伟大变革,并让马克思哲学与当代哲学形成最广泛和不断深入的对话,我们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意义。(参见吴晓明:《论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载《天津社会科学》,1999(6)。)而作为体现这一哲学的当代性的生存论指向也才会被我们“深刻地感觉”。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断定,海德格尔与马克思在“历史之思”中相遇、马克思哲学与后现代主义在当代的相遇是“经验的事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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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源培.时代精神的精华[M].上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
1.1辩证性
詹姆逊始终都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后现论的研究,他的这一“全球叙事”理论也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为指导原则的”。[3]“全球叙事”理论坚持从现实社会出发,把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起来对文化转型、语言符号等问题进行研究,这样就使理论本身丢弃了形而上学的色彩,从而使自身充满了辩证的色彩。除此之外“,全球叙事”理论也把这种辩证的原则用在区分不同形态文化上面,譬如詹姆逊的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文化观,一方面反对现代社会的文化观,另一方面又不赞成极端后现代主义者彻底批判性的文化观。所以总体上看,这种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文化观本身就包含一定的辩证性,而这种辩证性又有利于我们认识后现代主义的本质和作用。
1.2连贯性
一些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主张取消中心,反对基础,主张碎片化、非连贯的理论叙事。而詹姆逊则反其道而行之,强调“全球叙事”理论的连贯性。他认为,一个理论家从社会基础中进行理论叙事,使这种理论叙事的连贯性更彻底地显现出来。而且他还说,连贯性和非连贯性都是现实世界造成的,因此他强调理论叙事要从现实世界本身出发,为破碎的世界提供一种连贯性的叙事理论。而且这种连贯性是建立在对现代社会本原、基础、霸权的抛弃的基础上的,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全球叙事”理论具有的连贯性是一种无压迫、无命令式的建立在现实社会生活基础之上的连贯性。
1.3历史性
上文已经指出,詹姆逊的“全球叙事”理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历史的框架,即变化地看问题的历史框架。“全球叙事”理论的观点中明确指出文化与经济本身都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它时刻防止在历史性研究中的‘真理’被非历史化,被绝对化的现象”[3]。詹姆逊比较认同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是一种辩证的历史主义,是与形而上学彻底不同的,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基础上,詹姆逊的“全球叙事”理论一方面反对现代形而上学理论,另一方面也反对片面割裂历史的做法,强调从现实社会生活出发研究问题。
1.4非神秘性
众所周知,以往的现代主义和激进的后现代主义大多是强调从主体意识的角度或者是逻辑思维的角度来思考历史、社会现实及环境等问题。这样就使得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带有很大的模糊性、主观随意性、神秘性等,而“全球叙事”理论坚持用历史主义的态度看待问题,它关注环境的变化,强调这种变化的首要性以及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而不再强调个体意识和个人设想。从而不断地将历史叙事的神秘色彩淡化,打破任何把个人设想作为整体的幻觉,它正视矛盾和特殊经验的多重性。所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非神秘化的“全球叙事”理论。
2詹姆逊的“全球叙事”理论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詹姆逊的“全球叙事”理论实际是一个在后现代社会基础上的,把马克思主义同各种不同的现代、后现代主义理论相混合的产物。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一理论既有其合理与进步的一面,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2.1进步性
从理论的进步性来讲,首先詹姆逊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作为其理论研究的基础。“他既不是局限于话语层面讨论后现代叙事问题,也不是局限于理论层面纯粹地讨论后现代文化问题,而是联系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实际,从文化、话语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内在关系的宏观整体角度来讨论后现代文化问题。”[3]詹姆逊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坚持把文化和经济之间的关系作为一种持续的、互惠的相互作用和反馈环线而非一条单行道来看待,他强调,要最终从经济结构上看待文化问题。其次,全球叙事理论在某些层面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例如,对晚期资本主义的特征及其文化特征的揭示。詹姆逊在曼德尔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认识的基础上,对晚期资本主义作了总体性描述,他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的特征有三个方面:第一,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得到长足的发展,这使得技术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已经导致了社会深刻的变化。第二,政治环境已经变化,多国资本已经形成,资本的国际流动成为第三阶段的重要特征,而且第三世界民族国家逐渐发展壮大。第三,资本主义第三阶段进入了一个消费社会,即生产的消费让位于消费社会。在此基础上,詹姆逊指出,晚期资本主义文化在消费社会的侵蚀下,已经和日常生活的物品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界限消失,文化已经成长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再如,对“生产方式”概念的理解,“面对历史主义困境,詹姆逊指出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的解决方法,即关键是对生产方式的理解。”[1]他认为,其一,作为主符码而存在的生产方式,不仅是经济发展和劳动技术的方式,而且包含了文化生产和语言的生产方式。其二,生产方式的概念不仅表示当下或将要出现的事物。一方面是因为,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是一种结构,是相差异的,另一方面是因为,生产方式又是共存的。除此之外,詹姆逊的“全球叙事”理论也在其他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而且确实提出了许多值得借鉴和思考的问题。
2.2局限性
从理论的局限性来讲,詹姆逊对全球性叙事的解释确实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第一,全球叙事对现实来讲是不是一个反映的关系。毫无疑问,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认为意识、理论从根本上讲是由物质、社会存在决定的,意识理论是对物质、存在的反映,而且意识、理论与存在之间能相互作用。当然,詹姆逊同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样,也承认意识、理论与存在之间能相互作用,也积极主张从社会现实中去解释文本理论。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詹姆逊似乎并没有强调意识、理论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在某些方面忽视或否定意识文本的反映特性。第二,“全球叙事”是不是只理解不同生产模式之间的结构转换,而不研究不同生产模式发展的因果联系。马克思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指出人类社会发展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内在线索,而且这一发展规律是由人类社会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而詹姆逊的“全球叙事”理论只是在解释不同的生产模式之间的结构转换,而不是强调各种生产模式之间的因果联系;承认历史的规律性,但弱化历史发展的进步趋势问题。他更强调叙事中或者文本中的历史而忽视和弱化现实的历史,从这个角度看,“全球叙事”理论似乎弱化了马克思主义。第三,“全球叙事”强调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或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域,并且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形态或生产模式的揭示主要看作是一种乌托邦等。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思维方式,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马克思主义更是一种理论指导原则,能指导人们更好地开展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并最终指导实践,一切认识、意识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抽象概括,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因此詹姆逊在这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
一、日常生活中的功利论与道义论
何为功利论、何为道义论
何谓功利论?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
当代美国道德家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他说:“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引文加重点为原作者所加)。“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所谓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
道义论。道义论与功利论相反。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恰如,弗兰克纳所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
道义论亦可分为行为道义论与规则道义论。所谓行为道义论,是说不一定有什么规则,只要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行为就是正当的。规则道义论是说行为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合乎道德的,否则便不是道德行为。
功利论和道义论是支配人们行为的两种不同的道德观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支配其思想与行为的道德原则,有功利论,也有道义论。只要仔细观察、人的生活就不难发现这个道德真理。
例如,人们经常思考:做某件事值得不值得?做某件事合算不合算?人们也常说:“两利相衡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或者告诫朋友,不要占便宜,“占小便宜、吃大亏”。凡此种种说明人们在当下的思想与行为是在功利论道德意识支配下采取的。简言之,利益、功名支配人们的行为。
人的行为、思想,包括对未来的预测、企划,受功利论道德观念支配,这是毫无疑问的,并且是大量存在的现象。
但人的思想、行为是否完全如此呢?不是。人的思想、行为也常常受道义论的支配。
例如,人们称道:“见义勇为”是好样的!某人对他的朋友说,“您做这种事太缺德了”(如与朋友的妻子同奸)。诸如此类,说明人的思想行为是在道义论的支配下活动的。简言之,理想、信念支配人的行为。
以上是从指导人们的思想、行为上说的。我们再从评价人的思想、行为上看功利论、道义论,也是同时并存、交替使用的理论与。
例如,当人们议论某人做某事是“落井下石”或“火上浇油”时,显然是功利论的道德评价。
又如,当人们说:“某人居心不良,用意不善”,或“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时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道义论的评价。
不论人们意识到与否、自觉与否,两种规范伦理观同时并存,每时每刻都在支配人的思想与行为,并评价人的思想与行为,不过时而是功利论,时而是道义论而已,有时同时并用。功利论与人们的物质需要、物质生活相关。道义论则与人们的心理需要、精神生活相关。从人们的道德生活看,两种规范伦理学具有同等的价值,同等的意义。有一付楹联可作为佐证:“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人们在生活中不能脱离功利论,也不能脱离道义论,那么它们为什么会如此这般的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呢?
我们先讨论一下,功利论与道义论的特点,然后接着再讨论人为什么会有这两种道德行为准则。
功利论与道义的特点
功利论有三个特征:一是注重思想、行为的绩效、效果或结果,不计较行为的动机,或不大注意思想端正与否、动机纯洁与否,只要有好的效果,就可以了。二是在行为前权衡,比较,利弊得失,不合算的事,吃亏的事不干。三是立足于个人,推衍到他人与。追求个人的功名利禄或幸福是根本的,为此,不得不顾及他人、社会大众的益利或幸福。
道义论同样也有三个特征。一是注意行为本身、或注意思想、动机(即行为依据的原则),不关心思想、行为的后果。二是不计算,不考虑思想与行为的后果对自己会怎么样。三是道义论不是立足于个人的利益,而是立足于全社会的人民大众的长远的或根本的利益。以上各有三个特点,这就是它们的区别。
总之,功利论带有自发的、本能的倾向,甚至不经,就可以掌握的;道义论则是自为的、理智的产物,要学习、锻炼才能掌握;前者是情感、欲望的道德,后者是理智、信念的道德。或者说,功利论是常人的道德,而道义论则是贤人的道德。
功利论与道义论,有区别,但也有一定的联系。功利论与道义论都根源于社会物质利益关系,前者从个人利益出发,旁及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后者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包含有个人的利益。两者都服务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提升人性。
人为什么会受这两种道德观的支配
这要从人性说起。人是存在者,又是社会存在者。
人作为自然存在者,人要生存,要成长,要,要享乐,因此人就要通过生产,解决吃、穿、住、行、娱乐、休闲等。这就必然要关心私人的物质利益、福利、健康、舒适、安全、幸福诸问题。因此,讲个人功利,并把功利作为一种道德观,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但是人又是社会存在者,他要生存,要成长,要发展,要快乐,要享福,所需要的物质产品、设备和相关条件,都不是单个人所能解决的,必须依赖群体、依靠社会。他必须与他人有分工,有合作的生产劳动,交换其产品,交换其经验,互通其有无。这种社会性,简言之文化性,规定了人有理想,有友情,有精神追求与寄托。因此,就需要有某种道义论存在。这也就是汉儒董仲舒所指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注:董仲舒:《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二、马克思主义道德论和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关系
据我所知,迄今为止,学者们所撰写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著作,不论是教科书,还是学术专著,几乎都没有正面回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道义论,抑或功利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我主编的《新伦理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其深层寓意,是说它是一种超越功利论与道义论之上的一种新的规范伦理学,是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综合创新。新规范伦理学,这个说法,书中是有的,但没有阐明,没有论证。今日把它补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承认前此功利论、道义论规范伦理学存在的价值,它是古已有之的人类不可或缺的两种道德论。从古至今绵延不绝,尽管它的理论形态,表现形式不断地改变,但它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它在继承功利论、道义论规范伦理学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创造了自己的新规范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哲学基础规定了它内在地包含有功利论与道义论两种理论形式。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规范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支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唯物的辩证法,又是辩证的唯物论。它认为物质、存在是第一性的东西,精神、意识是第二性的东西。精神、意识是存在、物质的派生物。但它对存在、物质都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精神的东西离不开物质。一旦离开物质、精神现象将无法解释,变成虚无缥缈、神秘莫测的东西了。从这样的世界观、价值观出发、观察伦理、道德现象,马克思主义认为,伦理、道德现象是一种思想的关系,一种精神现象。它依附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依附于物质利益关系。恰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一书中所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这里的粗体字为原作者所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03页。)道德、伦理是物质利益关系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反映。一切伦理、道德观念都是从物质利益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必然是功利论的,必然重视人们行为的物质效果,重视人民大众的利益。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也说过,马克思主义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人民大众的利益、工人阶级的利益同全人类利益相一致。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恰恰就是为工人阶级利益辩护的。
人们还记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说:“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这一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阶级的功利主义。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注:《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4页。)这里讲的很清楚,我们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并主张功利主义是我们行为的一种指导原则。不过不是狭隘的功利主义,而是真正人民大众的功利主义就是了。
但同时,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至关重要。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而奋斗、而献身、而自我牺牲,则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体现。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中写道,共产党,除了阶级的、民族的、全人类解放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他说:“在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能够毫不踌躇、毫不勉强地服从党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党性’或‘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意识纯洁的最高表现。”(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7-38页。)从刘少奇这段论述看,我们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道德观,即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是名符其实的道义论。
综上所述,可见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既是功利论、又是道义论。功利论是基础、道义论则是它的引申与升华。
从人们伦理、道德文化遗产的传承性上看,马克思主义伦,必然包含有功利论与道义论的积极成果。
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说,是工人阶级和一切劳动者利益的反映,同时又是人类伦理、道德文化有机构成部分。
我们知道,伦理、道德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结晶。人类文化的同其它事物的发展一样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人类文化史上,伦理、道德史上的一段落、一环节。它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必然性。它必然对前此伦理、道德观加以扬弃,即辩证的否定。故此,它要对功利论、道义论的规范伦理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一番审视、分析、批判、改造、继承、吸纳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在马克思主义之前,不论在、在西方,功利论、道义论都是典型的规范伦理。
就中国而言,儒家伦理占主导地位,本质上是一种道义论,当然它也是一种德性论。而在儒家伦理中,道义论,始终是主流派。
孔子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注:《论语·里仁》。)“君子忧道不忧贫。”(注:《论语·卫灵公》。)“君子谋道不谋食。”(注:《论语·卫灵公》。)孟子见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注:《孟子·梁惠王上》。)“生亦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注:《孟子·告子上》。)
董仲舒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注:《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这是儒家道义论伦理观最典型的表述。宋明理学,朱熹、二程“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更是极端的道义论。
功利论,先秦的代表人物则是墨子。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义即为利,人民大众之利。以后到了宋代,更有叶适、陈亮的功利主义思想。陈亮认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注:《止斋文集·答陈同甫》。)这就是说,道德与事功不可分,叶适也是一位功利主义者,认为道德离不开功利,离开功利无道德。
清代颜元,批判董仲舒,针锋相对地提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注:《颜元集·四书正误》卷一。)
西方伦理思想,从德谟克里特、伊壁鸠鲁、鲁克莱修到英国唯物论者洛克、霍布士、亚当·斯密;法国的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德国的费尔巴哈这一派经验论家的伦理学思想,几乎都是快乐主义、幸福主义、或者理性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可见,功利主义在西方渊源流长,是规范伦理学的一种传统。
道义论,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到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奥古斯汀、安瑟伦、托马斯·阿套那、再到康德、黑格尔,这是理性主义传统。他们的伦理观,几乎都是道义论。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就是在扬弃西方包括东方功利论和道义论规范伦理学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道德观,建立了全新的规范伦理学。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综合创新
马克思主义是怎样改造了以前的功利论与道义论
首先,它否定道义论离开物质利益空谈道德,也批判了功利论把道德立足于个人利益的偏狭性。指出道德作为一种人类精神现象是以社会物质利益为基础;否定了这个基础,道德就是一种神秘的理性,如黑格尔所言,成为绝对精神的表现或宗教伦理所谓上帝意志的体现。然而这一切都是空洞的说教,荒谬不可信。同时又指出道德成立的利益基础,是阶级的群体利益,或人类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一书中说:“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66-167页。)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道德建构的物质利益的基础是在个人或阶级集团利益与全人类利益相统一、相一致的基础上。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社会主义道德的物质利益基础,是工人阶级利益(包括工人阶级中的个人利益),又是全人类的利益。这就是它之所以是新的规范伦理学根本之所在。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既有阶级性,又有人类的共同性。
其次,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克服了历史上功利论和道义论的缺点吸取了他们的长处。指出道义论不关心行为的效果,不计功利是片面的、错误的;而功利论不注意行为的动机,不考虑行为原则同样是片面的、错误的。马克思主义伦理观,吸取道义论注重行为动机,功利论注重行为效果的优点,提出评价行为善、恶与否,既看动机,又看效果。把动机与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何止是评价,就行为发生而论,也要考虑动机与效果的一致性。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还把目的与手段纳入道德评价体系。目的制约手段,手段目的。这样就大大丰富了规范伦理学的评价理论并远远地超过了功利论与道义论。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扬弃了传统道义论与功利论,对其改造,整合,即综合创新。我们说,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是新的规范伦理学,道理就在于此。它包含功利论和道义论的积极因素,就此而言,它既是功利论、又是道义论,然而它又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种功利论或道义论。它是功利论与道义论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说,它是人民大众的功利论,与革命道义论的统一,是对历史上功利论与道义论的积极超越。人民大众的功利论包含有革命道义论的因素,而革命道义论又包含有人民大众功利论的成分。革命道义精神,归根到底,不能脱离人民大众的功利。换言之,道义乃是功利的化身或功利的升华。故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本质上是人民大众的功利论。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集道义论、功利论、德性论于一身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所以是一种新的规范道德论,就在于它把经过扬弃的功利论与道义论有机地统一起来。德性论、不是别的恰恰是功利论与道义论中的规范、原则、或准则的内化,成为人的一种秉性、品质(德性)、情操或习惯。须知,人们的秉性、品质、情操或习惯,都是外在的道德规范、原则、准则对人长期熏陶、习染、、灌输的结果。开始人们不认识,或不理解,甚至拒斥,到认识、接纳,认同以及落实行动,这是一个过程。在人们行动的反复实践中,构成了人的内在的品质、秉性、情操或习惯。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是道义论、功利论、德性论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所以是新的规范伦理学还有论的理由。我们知道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唯物史观,是它的方法论原则。把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于伦理学领域,使伦理学发生了革命的变革。
只有应用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原则,(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关系决定道德,而道德又有相对独立性)。才能地解释道德的本质,道德的起源,道德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及其发展的性。也只有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原则,才能全面地解释道德原则或规范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关系,阶级性与全民性的关系,才能科学地阐释道德行为的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道德选择与责任等问题。
用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经验和命题,新一届中央领导人在此基础上提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新要求、新命题,是立足我们党面临的新的历史方位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其一,是履行马克思主义政党历史责任的必然选择。历史每前进一步,理论创新就推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能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一个决定因素,并且在长期的实践中,党的每一代领导集体都将此视为党的历史责任。
其二,是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新特征的必然选择。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若干阶段性新特征,如经济从快速增长转向均衡增长,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型增长方式;城乡关系从“重城轻乡”转向“以城带乡”;分配关系从“一部分人或一部分地区先富”转向“共同富裕”即“共享成果”;民生问题从解决温饱转向注重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建立转向完善;改革的重心从企业的改革转向政府自身的改革;人们的文化思想活动从统一性、封闭性、稳定性转向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如此等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将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所发生的变化概括为“四个深刻”即: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新的实践和变化了的实际正是催生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肥沃而深厚的土壤。
其三,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选择。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最高权威是她理论上的权威,执政党最首要的能力是她的理论思维、理论创新的能力。如果党的理论创新能力衰败了,理论创新活动停止了,那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前苏联的解体,其的轨迹就是先亡党后亡国,先亡党的思想和理论,后亡党的组织和队伍,其原因是“四化”即“理论僵化、干部老化、作风腐化、威信弱化”。
二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这一要求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
其一,“不丢老祖宗又超越老祖宗”,也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既要继承又要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这一命题应包含有三层指意:一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我们党的立身之本,是“起家”的法宝,尤其在今天这样一个纷繁复杂,风云多变的世界背景下,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二是必须坚持中国化,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国情、党情、社情、民情融为一体;三是必须坚持最新理论成果。所谓最新理论成果重点是指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根据同志在学习《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可以把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最新成果概括为八个方面,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农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创新观”;坚持“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能力观”;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先进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和平发展的外交观”。其二,坚持基本原理又探索新的理论体系。也就是既坚持已被实践证明了的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正确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勇于面对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路,探索新体系,开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境界,体现出理论创新的阶段性特征来。比如同样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通过创立和平发展的时代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改革开放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论、“一国两制”论等,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新体系。而通过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及“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等,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其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必须从两个方面去把握:一方面是“最新成果”对以往成果的继承,十六大以来的“最新成果”首先是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发展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党的建设为关键,以实事求是为灵魂,以执政为民为目的。另一方面,也必须充分肯定“最新成果”是对以往成果的丰富和发展,甚至是突破性的发展。十六大以来所提出的“最新成果”无疑是我们党坚持与时俱进的产物。比如在发展理论方面,首次提出“五个统筹”、又好又快、清洁安全节约发展的思想;在创新理论方面,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四个支撑”、三种创新能力;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首次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20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方面,首次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形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等等,这些足以表明“最新成果”是与时俱进的成果。
三
要把理论的最新成果,转化为实践的最新成果,是一个更为艰巨的任务。
其一,必须保持关注理论发展大局的政治理论敏锐性。全党同志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关注党的理论发展大局,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敏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