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3:05

节能工作方案

节能工作方案篇(1)

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检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公共机构降低能耗的通知》(兴办字〔〕7号)情况,并全力督促市直机关在月15日前将目前使用的电感式直管灯和白炽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照明灯;市商务办、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要督促宾馆、商场、学校、医院在月底前将目前使用的电感式直管灯和白炽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照明灯。市商务办要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和娱乐场所合理压缩营业时间,尽可能减少照明时间。城管局要负责对全市景观灯和道路照明实行节能调度和用电控制,减少开启数量和时间,坚决杜绝“长明灯”和过度用电现象。

三、抓好建筑和交通领域节能工作。市住建局抓好建筑节能工作,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工程技术工作。市交通局抓好交通系统节能工作,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市场准入制度和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节油常识培训,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节油竞赛,确保我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

四、加大电力需求测算管理。市电力局要制定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确保我市用电增速不高于12%,坚决把好用电关。在具体安排上,要坚持总量控制、科学安排、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既要确保限电任务的完成,又要最大限度的保稳定、保运行、保增长,确保在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坚决压缩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要严格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对超标一倍以内的企业用电每度用电要加价0.1元,超标一倍以上的每度要加价0.3元,通过价格杠杆调节,限制高耗能落后技术企业的过度耗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企业停止用电。

五、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月5号召开的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目前由省上确定的调控企业有兴化股份、华特玻纤。由市确定的调控企业有兴化集团、市密封件、兴包集团、鲁洲生物科技、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此项工作由市工发局牵头,对以上企业要酌情实行限产、停产、压产。对于新上项目坚决不得进行试产。对我市的“六小”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各项要求的,必须于月10日坚决关停到位。对于已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严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工业口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市环保局要对未安装环保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运行不稳定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节能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企”原则,紧紧围绕龙煤矿业控股集团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心和集团公司“两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工会系统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的优势,以“增收节支”为目标,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省下的就是赚来的”思想,“变闲为宝、变废为宝、变招为宝”,从我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小处做起,实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不断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网理水平,为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范围及层次

1、集团公司所属矿(厂)级工团。

2、区队(车间)工团。

3、班组工团小组。

4、全体职工。

三、“聚宝工程”内涵及操作办法

“聚宝工程”主要涵盖四项竞赛活动,即“三点”、“五小”、“一箱”、“一扫”。“三点”即“金点子、银点子、好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竞赛;“五小”即“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工艺、小窍门”竞赛;“一箱”即“节约箱”推广竞赛;“一扫”即扫浮煤活动竞赛。

1、“金点子、银点子、好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竞赛。本竞赛主要针对经营、管理、工艺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征集改进方法。自“聚宝工程”启动之日起,每月由班组工团小组向区队(车间)工团整理上报本单位职工提出的“好点子”合理化建议;矿(厂)级工会、团委分类梳理出具有集团公司推广价值的“银点子”上报集团公司工会、团委;集团公司工会、团委分类梳理出具有全龙煤推广价值的“金点子”上报龙煤集团工会、团委;龙煤工会再分类梳理并上报龙煤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在《龙煤专刊》和《聚宝工程简报》上。“金点子”合理化建议人必须清晰明确;各级档案存档备查。

2、“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工艺、小窍门”竞赛。本竞赛主要着眼于技术与工艺环节的改进,以此降低生产成本。本竞赛梳理方法与上报程序同上。每月报表需要各级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各级档案存档备查。

3、“节约箱”推广竞赛。本竞赛主要针对废旧零件器材回收利用。从“聚宝工程”启动之日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千、百、万”活动,逐级制定“增收节支”目标。各级工团组织要迅速推广普及“节约箱”。要以班组为基本单位,设立“节约箱”。将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旧零件、器材、碎材集中起来,由采区(车间)工会统一收集后,放入“节约点”,每月由矿(厂)工团统一收集后,计算废旧用品价值并经矿(厂)长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公司公司工会,放入本单位“节约库”。集团公司工团统计各矿厂废旧用品总值并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龙煤工会。龙煤工会汇总后,上报龙煤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在《龙煤专刊》和《聚宝工程简报》上。

各矿(厂)工会、团委要在各矿(厂)设立“节约库”,每月监督矿(厂)工会将可回收利用部分与供应、设备部门估值确认后回收利用。废品外卖部分由集团公司工会、团委统一设立专门帐户,作为“增收节支基金”。估值确认要有领导签字,存档备查。

4、“扫浮煤”活动竞赛。本竞赛主要目的是反浪费促节约,增强一线干部职工的成本意识。一要算好一笔账。例如:各级工会尤其是各矿(厂)、采区工团要向全体采煤职工算一笔账:在固定开拓成本已经支付的情况下,集团公司30多个采煤工作面,每个工作面每天扫浮煤20锹(50公斤),每天就增加煤炭15吨,每年将近5千多吨,约合200多万元。二要做好一件事。各级工团要指定群监员、青岗员跟班对工作面进行检查验收,并定期上报扫浮煤成果。在各级工团日常安全检查时,要将工作面浮煤落地煤清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报表要有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要由区(科)工团到矿(厂)工会、团委再到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逐级汇总上报至龙煤工会。

四、经费来源

“聚宝工程”竞赛活动由群团系统牵头并将长期开展。矿区工会所需表彰奖励资金,由矿区工会请示集团公司党委后从行政列支。各基层单位工会开展竞赛所需的资金及表彰奖励款由本级工会经费列支。

五、组织机构

成立“聚宝工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泉荣王忠文

副组长:杨京全白小平黄元明吕新华孙丕云

成员:孙忠辉赵庆斌唐铁峰王贵军张尔辉

办公室设在矿区工会。

主任:周长征张尔辉

副主任:陈庆锁胡静石樊守华

成员:矿

煤矿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第2页

区工会生产保护部、女工部、财务部、集团团委青工部人员构成。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聚宝工程”竞赛的重大意义,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要指定专人(副主席)牵头开展工作,要迅速召开各个层面的动员会,把活动的意义、目的、操作办法及时传达到广大职工中。

2、要紧密联系当前集团公司党委正在进行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和精细化管理开展竞赛。“聚宝工程”从小处着眼,关注如何堵塞企业经营管理的“跑冒滴漏”和技改创新,从实质上说,也是关注企业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相关制度的漏洞,各单位要把实施“聚宝工程”作为今后经营管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通过实施“聚宝工程”,多思考制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力争在本单位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3、要坚持常抓不懈。“聚宝工程”将作为矿区工会、团委系统的常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各矿(厂)工会、团委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要确保每月10日前将综合情况上报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确保每月15日前报至龙煤工会。二是确保报表数字真实准确;三是要确保巩固成果不流失。

4、要让职工了解参与“聚宝工程”竞赛的基本方法。要教育职工经常问问自己:所在单位还有哪些减少浪费、勤俭节约的潜力?还有没有增收、创效的方法和途径?自己是怎样做的?提没提出过可供推广的节约方法、工作方法和技改方法?有没有小发明、小创造、好主意?切实把小文章做大、做好、做实。

5、要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个月,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将对各矿(厂)工会、团委进行一次“聚宝工程”开展情况检查;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同时将联合集团公司纪检、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矿厂(级)的联评、互检活动,以确保工作效果的真实性。

6、工会、团委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搞好这项活动。各矿(厂)团委应根据本方案,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本系统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之中。

7、上报材料联系部门:集团公司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1、合理化建议征集表。

2、五小竞赛推广表。

3、节约箱价值汇总表。

4、扫浮煤价值汇总表。

节能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限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强化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之位于全市中等水平。

1、综合目标:到2015年,全万元GDP能耗达到1.0043吨标准煤以下,完成“十二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15%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全终端能源消费量控制在69万吨以内,终端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14.61%以内。

2、年度目标:2012年,全万元GDP能耗达到1.1071吨标准煤以下,较年下降3.2%。

二、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一)加强节能工作宏观指导

完善节能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和协调机制。按照市政府下达我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明确节能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研究。

(二)分解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要求,科学合理地分解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指标,切实将任务、责任落实到相关行业部门。库伦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目标任务为3.2%,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确保2012年节能任务全面完成。

(三)增强节能工作能力建设

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面准确反映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指标体系、统计和核算制度,并按季度节能统计数据。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分别签订《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书》,确保按期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目标任务;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加快调整用能结构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供应结构。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鼓励原煤入洗,提高煤炭的就地转化利用率。完善内民用天然气管网,提高使用比例。在社区、牧区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淘汰燃煤供热小锅炉。

(五)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传统产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高新技术优化升级带动转变,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化、产业集群化、人才聚集型、布局集中式发展格局。2012年,全第三产业占同期GDP的比重达到33%以上。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强化工业节能

突出抓好水泥、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积极开展企业节能行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有关产业政策、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政策措施,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的企业,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按照国家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定期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主要产品超过能耗限额的重点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创新企业用电设备的能效管理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加快推进建筑节能

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执行强制性标准达到95%以上。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综合效能检测,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等项目率先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调整优化运力结构,构建新型清洁能源交通运输体系,努力降低交通运输能耗。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替代燃料,积极推进压缩天然气替代汽油工作。

(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耗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推广工程,实施机关办公楼资源节约标准、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标准,安装或更换节能型办公设备,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和公务车节能。

(五)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

建立商贸企业能耗评价指标和大型商业设施用能监测平台,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开展创建“绿色住宅”、“绿色酒店”等活动,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定标准。

(六)抓好农村节能

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广泛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和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投入品能源消耗,建立有效的农业节水、节能激励机制;积极推广高效、集约的生态畜禽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型住房,巩固农村生活节能成果。

五、培育节能产业

(一)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扶持发展低碳和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通过高新产业、新兴产业、低碳绿色产业的引进,加快构建全新的工业生态体系。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着力自主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围绕国家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加快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高耗能节水项目改造、低碳绿色发展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该类项目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及财政资金的工作。建立“十二五”节能项目储备库,做好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项目储备。

(三)培育节能服务公司

加快培育发展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引导和鼓励能源企业、大型重点用能企业或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号),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对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申报、资金兑现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

制定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加快推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落实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高效电机、节能汽车等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

六、强化节能降耗监督管理

(一)严格节能评估审查

严格执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定期协调制度,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竣工备案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的节能监管。

(二)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审计。

(三)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等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产品能耗标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和能源计量等情况的检查力度,促进节能措施的落实。

七、落实节能保障措施

(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二)加强节能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强化全社会能源统计,建立完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公共机构等行业节能统计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节能监测、监察、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基础和基层的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消耗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相应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实行节能奖励制度

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加大节能的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

(五)拓宽节能投融资渠道

节能工作方案篇(4)

(一)区级各有关责任部门;

(二)区农工局、桃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各重点用能企业(共9家)

1.省级重点考核企业:*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

2.市级重点考核企业:*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3.区级重点考核企业:*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重机有限公司、*龙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航空动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省*制药厂。

二、对区级部门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区级部门的评价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承担市上对我区的考核目标任务和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1.承担市上对我区的考核目标任务

市考节能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发改委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分别依据市统计局核定的我区万元GDP能耗指标和市发改委认可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各区县及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为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市政府《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将市考任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莲湖区承担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2.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区政府办:(1)负责收集整理区政府研究全区节能工作的会议资料、纪要等文件;(2)组织贯彻落实相关节能法规、政策和上级节能工作安排部署;(3)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做好机关内部的节能工作。

区发改委(区节能办):(1)负责全区节能工作;(2)承担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3)负责区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年度节能工作安排;(4)建立区节能考核体系;(5)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节能重大问题;(6)开展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7)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8)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9)贯彻落实节能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节能要求,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0)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1)加强节能管理机构建设;(12)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经贸局:(1)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的节能工作;(2)承担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3)建立辖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4)落实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上升;(4)完成全区9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5)完成当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6)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7)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8)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9)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统计局:(1)承担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任务;(2)负责建立我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实施年度监测计划,定期公布能耗指标;(3)加强统计,力争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完成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5)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能源统计数据;(6)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财政局:(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3)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长;(4)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科技局:(1)负责定期开展节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2)积极为企业提供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提高效益的科技服务;(3)加大高技术产业服务力度,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5)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完善节能服务机制;(6)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建设局:(1)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工作;(2)加强协调,确保辖区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3)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事管局:(1)负责区级机关节能工作;(2)制定区级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3)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质监莲湖分局:(1)推广和普及能源计划器具;(2)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级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

(二)考核办法

1.“一票否决”

对未完成市考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在市上对我区节能考核中因工作不到位,致使我区节能考评工作失分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2.计分办法

基准分为80分,按照各部门承担的考核目标任务,每完成一项加2分,未完成每项扣2分。

3.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分为4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一般(84—75)、较差(74分以下)。

4.考核的实施

(1)承担市考任务的部门按照《莲湖区承担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任务分解表》中承担的任务,在区节能办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报送上年度节能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供完成考核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息、资料照片等)。

(2)区级部门的考核在每年市上对我区考核完成后进行;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参加考核;各部门在书面总结上年度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完成考核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息、资料照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向区节能办提供;区节能办会同区考评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三、对区农工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根据节能工作特点,结合区情实际,本着客观、翔实、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对区农工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确定了15项评价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考核办法

1.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分为4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一般(84—75)、较差(74分以下)。

2.考核的实施

区农工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在每年市上对我区考核完成后进行;各单位在书面总结上年度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好完成考核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息、报纸、音像资料、资料照片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向区节能办提供;由区节能办会同区考评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四、对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分为两方面: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发改委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依据市发改委认可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8〕94号)文件中《110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中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为准(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考核办法

1.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分为4个等次:优秀(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良好(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合格(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较差(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

2.考核的实施

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区经贸局负责实施。9家重点用能单位应该在每年3月底前向区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区节能办、市节能办。

五、奖惩措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区节能办报经区政府审定后,交由区综合考评办依照《莲湖区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单位,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考核等级为良好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考核等级为一般的单位,不予奖励;对考核等级为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节能工作方案篇(5)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

二、加强公共节能培训及宣传

1.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本单位、本系统,各公共场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公共场所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2.构建节能工作交流平台

促进公共场所节能工作和信息的交流,要利用工作研讨会、表彰会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热情,增强节能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要及时通报我区公共场所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宣传各单位在资源节约中的先进经验。

3.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分期分批对我区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人员和能耗统计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区政府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提高现有节能管理水平。同时,各公共场所要经常进行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用能、用水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

1.进行既有办公建筑分项计量改造

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推开的原则,全区公共场所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保证用能数据统计准确完善。

2.建立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全区公共场所能耗数据库,依据全区公共场所能耗普查统计数据。并定期进行维护。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区公共场所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并根据用能情况,及时对部分能耗高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不断提高我区公共场所用能管理效率,推动我区公共场所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1.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

控制公务车辆编制和规模,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车辆。

2.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完善区级公务用车档案,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公务用车动态管理,对公务用车车辆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状况等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五、降低水、电消耗(核准较上年降5%)

2011年实现以下节能目标:全区公共场所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度)人均年耗水量(吨)单车耗油量(升)均下降5%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节能洁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创建一批节约能源资源(节电、节油、节水等)试点示范单位。各公共场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2008年为基数。分别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

六、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1.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电梯等用能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2.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

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包括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绿色照明”行动。

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公共场所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年年底前,全区各公共场所要逐步完成节能灯具和节水型器具的更换或节能改造工作。

七、抓好公共场所建筑节能

1.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全过程监管

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全区公共场所新建及改扩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能耗。建设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各阶段节能跟踪管理体系,强化对新建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区级公共场所办公建筑中的试点和示范。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

2.加强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

制定全区公共场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加强对建筑能耗的监测、统计、审计和公示。针对我区公共场所不同建筑特点和能源消费类型。逐步开展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和示范,并积极做好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全区公共场所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鼓励公共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场所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公共场所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要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物业服务合同中必须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八、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全区各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改进空调运行管理。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对网络机房等地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九、加强公共场所节能采购管理

1.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通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及国家有关规定。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2.扩大政府节能采购范围。

逐步扩大政府节能采购的实施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办公设备,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将工程和服务采购列入政府节能采购中。应依法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

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1.切实抓好能耗公示工作

节能工作方案篇(6)

我委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主题为“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二、宣传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2012年6月14日至20日

活动范围:委系统范围所有公共机构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共国节约能源法》、《公共结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集中开展“低碳体验日”活动。

6月14日为“低碳体验日”。委系统各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办公区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委系统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低碳体验日活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二)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1、委系统各公共机构要在办公区内设立节能宣传台,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同时,在办公区所在地段的适当位置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并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在电子显示屏上打出滚动标语,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气势和浓厚氛围。

2、开展场外宣传活动。我委将于6月13日在县建行门前开展公共结构节能宣传咨询活动,发放节能倡议书、节能宣传资料等。

3、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能、新型墙体材料利用,为节约能源做好扎实的基础。

(三)开展节能节约践行活动。

1、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处理活动,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2、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发出倡议,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简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四、具体要求

节能工作方案篇(7)

二、具体措施和工作内容

(一)、以《规划》为指导,深入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方向,是指导我市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规划》主要从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节能减排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能力、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强调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进用能单位节能减排两个方面,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进行了部署。

因此,抓好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既是落实《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质监部门服务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规划》为指导,积极履行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确保2013年质监部门节能目标和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宣贯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对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方法及结果做了详细规定。为发挥好能源计量审查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推动作用,根据总局要求,我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组织《审查规范》宣贯培训、企业落实工作。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计量服务队人员对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认识,确保相关人员知道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和处置方法,以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准备工作。二是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驻滨48家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人员的宣贯培训。三是抓好企业《审查规范》落实工作。采用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辅导等形式,组织企业逐一梳理分析《审查规范》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2、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各县(区)局一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审查工作不走过场,通过审查,进一步夯实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二要缜密安排。要根据各自所辖区域内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量,制定详细的审查计划,组织参加过《审查规范》培训、技术水平高、长期参加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人员组成审查组,用三年时间(截止到“十二五”末)完成全部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的首次审查工作。对于2012年以后年度(含2012年)获得“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或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证书的企业,审查采用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2013年各县(区)局完成的能源计量审查企业数不应低于应审查企业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强化整改。对能源计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保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有效性,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则由组织审查的县(区)局将相关情况报市局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7月中旬市局将使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能源计量审查功能,形成能源计量审查信息档案。届时市局组织审查组在平台上填写“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依据《节约能源法》、GB17167-2006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省局制定的《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未组织能源计量审查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继续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2013年监督检查继续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的修订完善工作,同时参考《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并将自查结果填写至《监督检查报告》。自查工作可视情况安排服务队人员参与;千家企业自查工作要于6月30日前结束。

2、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县(区)局要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A、B、C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确定各企业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分组安排等。各县(区)局现场检查中要按照《监督检查报告》的规定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现场检查,提高检查活动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分类;要在信息平台“监督检查”项目中填写“监督检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签字盖章后留存企业;要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分析、预警,形成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1、各县(区)局应认真组织完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源计量信息。一是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由服务队负责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进一步检查、完善,重点补充企业获得计量检测体系的证号、有效期等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对能源计量管理信息进行检查、完善,补充“企业信息”栏目中2012年能耗状况、企业产品、输入用能单位能源信息。三是补充修订能源计量网络图。指导企业充分发挥《能源计量网络图通用技术规范》(JJF(鲁)93-2012)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能源计量网络图、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修订完善工作,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四是补充能源计量器具信息,要求重点补充完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及用能单元或主要用能设备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2、各县(区)局组织企业按时开展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工作。要组织服务队对分工负责的企业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按月填报能源数据,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能源消耗数据的填报工作。

节能工作方案篇(8)

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和“环境月”、“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的相关文件,将节能工作内容纳入本局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将节能工作的具体任务向局机关各处室、窗口岗位和工作组的全体人员布置到位,明确具体目标和要求,落实节能举措和检查方式,将节能指标落到人头,确保取得成效。办公大楼内各种水、电器具更换时,全部采用节能型号产品。平时,要重点控制公车使用、加油和办公耗材使用,严格执行本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和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制度,实行一事一报、逐级审签等有效措施,将公车油耗和办公用品消耗量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形式多样,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提醒和约束大家在工作中时时处处注意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以“环境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契机,在6月份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主题宣传和环境布置,动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节能环保知识,通过提示贴、标签卡等形式,提醒每一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节能方面的法律、条例和实施办法,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进一步夯实节能环保知识储备,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做到活学活用,切实降低能耗。

三、专人专管,做好信息登记统计

节能工作方案篇(9)

一、工作目标

1、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新型节能设备及新工艺、新技术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构建新型建筑体系。

2、确保全县民用建筑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

3、确保县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设计率达100%。

4、确保县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实施率达80%,带动乡镇及农村建筑节能的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设局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向前

副组长:贺松林、杨建军、赵 俊、唐小春、刘先明、唐策群、肖旭阳、刘会琴

成 员:罗健芳、唐 丽、杨锡炎、王硕、张杰力、郭立明、郭 赞、李运军、朱亚新、李 伟、周美丽、贺武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由罗健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全面部署和协调建筑节能工作。督查和考核建筑节能工作执行情况。

三、职责分工

我局各职能部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建管站

(1)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组织管理、协调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局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完善建筑节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指导。

(2)负责对各类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实施备案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时,组织对建筑节能部分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好《××县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登记表》,经节能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4)组织管理及协调我县建筑节能调研、宣传、培训以及统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受理公众举报投诉等。

2、总工室

负责对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建筑节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建筑节能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把好建筑节能技术关。

3、招标办

负责建筑节能项目消耗量标准及有关计价规则编制的监督和管理。

4、政务中心、九华分局、易俗河分局

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负责审核施工图的建筑节能设计是否图审合格,把好建筑节能工作的入口关。

5、质安站

制定并完善建筑节能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加强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节能办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节能验收。

6、检测中心

负责对建筑节能原材料进行检测及成品的质量检测。

7、房改房建办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及标准的监督指导。

8、城镇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乡镇及农村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8、执法队

负责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工程项目,根据《节约能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进行严肃查处,依法查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检测机构等责任主体违反建筑节能政策及规范标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9、建工股

在核发备案证时,负责审核该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建筑节能的专项验收,把好建筑节能的出口关。

10、档案馆

负责建筑工程节能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建筑节能的实施管理和专项验收办法

1、实施建筑节能的施工单位,应在节能工程施工前先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报质安站和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送县节能办备案。

节能工作方案篇(10)

一、充分认识建立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还很艰巨。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是确保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个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全面完成节能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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