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个人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8:59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1)

2、财务集中实现一个“流”字

全省“集中财务、资金中心、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信

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已由省局项目组完成,明年一季度将正式运行。该系统将统一会计科目与科目级次,统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统一存货分类与单据格式,实现省局对分、县公司会计业务的跨单位审核、联查,直接进行预算表单的审批,为适应省局新管理方法的要求,我们将对目前的核算流程进行重组,资金每日上划,费用按预算按月核拔,与省局、网点上下联网,会计报账一天一报,财务、资金数据及时上传,让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实现数据共亨,建立“集中财务、分级控制、全面预算、责任会计”的财务管理体系。

3、资金管理突出一个“零”字

一是零资金运营,零运营资金并非真的零资金,而是用尽可能少的流动资金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明年由于省局要搞全省资金中心,企业资金帐户开在省行,货款按合同合同执行划帐,留在企业周转的钱将非常少,我们将尽量利用各种应付款、应交款、预收款、未交税金、未交利润等负债资金进行负债经营,实现零资金成本。

二是零库存管理,对各单位实行库存定额,超定额的单位将按超出比例扣减其经营得分,反之则增加得分,让库存定额与工资挂钩,促进各单位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4、费用开支坚持一个“降”字

坚持费用管理“算、控、降”三字诀,算是全面预算,将费用按预算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按销量制定单箱卷烟的费用定额标准,销多少烟给多少费用。控是严格预算管理,超过预算的一律从个人月奖中扣回,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超支自付、节约奖励”的管理办法。降是按上年实际费用,每年下浮一定比例确定费用总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逐项剖析费用成因,将费用与同期、与定额、与先进单位对比,通过分工明确,层层把关,促使各单位挖潜节支、堵塞漏洞。

5、会计核算落实一个“真”字

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全系统的“清仓、清产、清资、清债”活动,对现有资产存量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潜在薄弱环节,组织整理各单位历年的会计档案,指导各网点会计基础达标,促进分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更上一层楼。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2)

把保增收、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争取上级各项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二、三产业发展;二是落实加快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对开发区的投入,完善其功能,提高承载力,促进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使开发区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新的增长极;三是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实行税收分析例会和重大税款报告制度,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将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增收上来,着力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实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二、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将财政收入计划及早分解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和各乡镇办(园区),做到收入安排不留缺口,层层实行收入目标管理,坚持一月一考核、一旬一调度和财政收入排名月通报制度,加强收入分析和组织协调,确保实现均衡入库,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强化预算执行,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在财政支出上,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法定支出达标和民生支出比例不断提高,为全县重点工作的完成提供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节约意识,从预算编制入手,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节约财政资金,着力盘活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增加可用财力用于保重点、保民生。

一是加大重点事业投入,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促进文化发展,积极做好重点项目资金筹集和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

二是积极做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争取工作,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粮食直补工作,做好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做好乡村连片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兑付上级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确保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支出稳定增长,准确测算社保县级配套资金。

四、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做好20xx年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理事务,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做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和高级会计师报名送审工作。严格按规定审批招标采购项目加强对预算单位自行采购监督管理。做好20xx年新建、续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预算审查、编制招标控制价工作,并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管。

五、加强对上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主动加强与省市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宣传商河,反映我县财政困难状况,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财政限度的支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争取中长期地方政府债券和各类有偿资金,将引进资金任务逐项分解落实,争取省市财政限度支持。

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体制。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以部门预算改革为主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机制及相关制度,提高直接支付资金比例,20xx年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

一是做好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节约意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花钱大手大脚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上。

三是加大对涉农资金整合、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将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3)

财政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现有在职员工228人,已婚育龄妇女41人,其中:一孩41人(放环41人),二孩2人(女扎2人),多孩0人。

一是健全了办事机构。财政局领导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办事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做好基础性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各种表格、组织人员检查、发放各种学习资料和药具,督促已婚育龄夫妇全部签定计划生育合同。

三是加强培训。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计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逐渐熟悉计生工作业务,财政局内部常年坚持以会代训制度,每两个月还举办一期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计生和法律方面专业人才来局传经送宝。

四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政策。

二、发挥职能,统筹安排,为全市计生工作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是把计生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初,将计生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市财政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完全达到了国家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拨款进度随时进行检查,并联合审计、物价、计生等部门到基层单位检查计划生育经费落实情况,督促计生经费的全面落实和解决。

二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为保证乡镇场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市财政局与各乡镇一同出主意、想方法,把乡级计划生育所需各项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了基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必要投入。

三是对计生专项经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级财政部门落实好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经费的规定,加强对计生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乡级财政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较好的贫困村和农户优先安排贫困资金。为做到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等计生经费的专款专用,市财政局与审计局、计生局开展联合检查,对计生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检查,确保了专款专用,发挥了资金效益。计划年底再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年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三、严格把关,专款专用,确保计划生育经费取得实效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4)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近几年来,__县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从有利于__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促我县计划生育方面达到四个目的: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死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从而达到造福全县人民,推进社会稳定,促进我县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切实加大投入,为计生事业经费提供保障

加大计划生育投入,确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达到规定标准,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执行全县计划生育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

我县在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预算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县“十一五”期间人口控制目标,认真贯彻《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十一五”期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在具体预算编制上遵循了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第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第二,坚持“财政效益”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优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第四,对计划生育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测算,国家测定的项目据实测定。

为切实对计生事业经费提供保障,我们还出台了以下保障措施:

1、预算安排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支出拨付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安排到位,拨付到位,确保计生事业经费支出增长水平快于全县财政支出平均增长水平,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力度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2、全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分正常事业发展部分和国家确定的项目两部分。计划生育经费以上年实际拨付数为基数,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进行测定;对国家确定的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村级计生主任工资补助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等,根据工作需要据实测定和安排。

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计生经费按月及时拨付,县财政局、县计生局按月将计生事业费拨付到乡镇计生办,确保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改进和完善经费投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财政、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市制定的计划生育经费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全县的考核办法,以保证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真实性。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得到落实。

5、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计生事业经费管理,确保计生事业经费用到实处。

经过以上措施,我县的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快速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已达____万元,比去年全年还增长了__%,比20__年的____万元增加了____万元,增长了__%。三年的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增幅分别达到了__%、__%、__%,均快于当年财政支出总体增长水平。人均财政投入由20__年的__元提高到__元,人均增加__元。

三、加强计生事业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保证乡镇计生经费及时到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乡镇计划生育经费按人口及标准核定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计划生育局,由县计划生育局再直接拨付到乡镇计生办,确保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到位,防止计划生育经费被挤占和挪作他用。二是会同审计等部门搞好各乡镇财政所计划生育经费审计工作,督促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一旦查出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计划生育资金审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障这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各种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既促进计生事业的顺利开展,又切实为民造福,增加群众福利,减轻群众负担。主要有两项:

(一)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四种手术费”免费制度

按照上级规定,从20__年10月1日以来,县乡两级“四种手术”实行免费,费用由财政负担。为落实“四种手术”免费政策,财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农村孕情、环情、节育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全部由乡镇计生服务站根据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按规定进行免费服务,所需费用成本由县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给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拨付补助给计生办。二是农村按规定流产、引产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疗检查等,统一由县计生服务站免费服务,其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三是为保证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财政管理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由县计生委财务科根 据正常进度,申报资金拨付。

(二)对实行计划生育好的困难乡、村和农户进行重点帮扶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5)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近几年来,*县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从有利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促我县计划生育方面达到四个目的: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死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从而达到造福全县人民,推进社会稳定,促进我县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切实加大投入,为计生事业经费提供保障

加大计划生育投入,确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达到规定标准,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执行全县计划生育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

我县在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预算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县“十一五”期间人口控制目标,认真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十一五”期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在具体预算编制上遵循了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第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第二,坚持“财政效益”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优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第四,对计划生育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测算,国家测定的项目据实测定。

为切实对计生事业经费提供保障,我们还出台了以下保障措施:

1、预算安排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支出拨付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安排到位,拨付到位,确保计生事业经费支出增长水平快于全县财政支出平均增长水平,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力度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2、全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分正常事业发展部分和国家确定的项目两部分。计划生育经费以上年实际拨付数为基数,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进行测定;对国家确定的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村级计生主任工资补助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等,根据工作需要据实测定和安排。

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计生经费按月及时拨付,县财政局、县计生局按月将计生事业费拨付到乡镇计生办,确保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改进和完善经费投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财政、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市制定的计划生育经费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全县的考核办法,以保证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真实性。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得到落实。

5、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计生事业经费管理,确保计生事业经费用到实处。

经过以上措施,我县的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快速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已达*万元,比去年全年还增长了*%,比20*年的*万元增加了*万元,增长了*%。三年的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增幅分别达到了*%、*%、*%,均快于当年财政支出总体增长水平。人均财政投入由20*年的*元提高到*元,人均增加*元。

三、加强计生事业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保证乡镇计生经费及时到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乡镇计划生育经费按人口及标准核定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计划生育局,由县计划生育局再直接拨付到乡镇计生办,确保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到位,防止计划生育经费被挤占和挪作他用。二是会同审计等部门搞好各乡镇财政所计划生育经费审计工作,督促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一旦查出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计划生育资金审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障这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各种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既促进计生事业的顺利开展,又切实为民造福,增加群众福利,减轻群众负担。主要有两项:

(一)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四种手术费”免费制度

按照上级规定,从20*年10月1日以来,县乡两级“四种手术”实行免费,费用由财政负担。为落实“四种手术”免费政策,财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农村孕情、环情、节育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全部由乡镇计生服务站根据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按规定进行免费服务,所需费用成本由县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给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拨付补助给计生办。二是农村按规定流产、引产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疗检查等,统一由县计生服务站免费服务,其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三是为保证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财政管理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由县计生委财务科根据正常进度,申报资金拨付。

(二)对实行计划生育好的困难乡、村和农户进行重点帮扶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6)

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方便简单、与各业务部门不产生矛盾。但是这种管理办法也有其不科学和不完善的地方:

1、片面追求审计覆盖面,忽略了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和资金流动过程的连续性。审计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一般说来除了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少数重点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审计覆盖面,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很少安排连续两年或多年进行审计。但是,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为了体现政府的工作,资金分配在各个年度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大多数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管理上一般对一个部门是不会按照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连续多年安排进行审计,忽视上述财政资金流动的连续性和财政资金安排的内在联系,选择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不能够反映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

2、没有协调好年度审计重点与长期审计重点的关系。预算执行审计既有长期的重点,又有年度重点。有一些问题应该连续审计,连续披露,锲而不舍,体现长期重点;而每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应该各有侧重,体现出年度重点,而且重点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特别是当预算执行审计年度重点要反映的问题而在年度计划中不能体现时表现尤为突出。

3、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的现象。预算执行审计是龙头,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等其他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上缺少“预算执行”这个衔接点,没有用“预算执行”这个纽带来串联其他专业审计,从形式到内容缺乏必然联系,显得比较松散,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筐,其它专业审计都可装”的现象。

4、其他财政收支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由于当年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一般要在第四季度才能出结果,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一般在第三季度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所以当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只能将上个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等审计情况进行反映,所反映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则一般是前个年度情况。这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一方面冲淡了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审计机关效能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总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政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即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项审计有机结合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运行机制,通盘考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原则,做到全局一盘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7)

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方便简单、与各业务部门不产生矛盾。但是这种管理办法也有其不科学和不完善的地方:

1、片面追求审计覆盖面,忽略了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和资金流动过程的连续性。审计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一般说来除了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少数重点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审计覆盖面,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很少安排连续两年或多年进行审计。但是,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为了体现政府的工作,资金分配在各个年度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大多数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管理上一般对一个部门是不会按照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连续多年安排进行审计,忽视上述财政资金流动的连续性和财政资金安排的内在联系,选择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不能够反映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

2、没有协调好年度审计重点与长期审计重点的关系。预算执行审计既有长期的重点,又有年度重点。有一些问题应该连续审计,连续披露,锲而不舍,体现长期重点;而每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应该各有侧重,体现出年度重点,而且重点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特别是当预算执行审计年度重点要反映的问题而在年度计划中不能体现时表现尤为突出。

3、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的现象。预算执行审计是龙头,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等其他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上缺少“预算执行”这个衔接点,没有用“预算执行”这个纽带来串联其他专业审计,从形式到内容缺乏必然联系,显得比较松散,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筐,其它专业审计都可装”的现象。

4、其他财政收支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由于当年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一般要在第四季度才能出结果,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一般在第三季度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所以当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只能将上个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等审计情况进行反映,所反映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则一般是前个年度情况。这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一方面冲淡了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审计机关效能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总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政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即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项审计有机结合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运行机制,通盘考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原则,做到全局一盘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8)

一、2014年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回顾

2014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稳健发展的一年。全市民政规划财务部门立足本职,求真务实,科学谋划,在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力促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推动民政规划实施、加强规财队伍自身建设、提升统计工作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争取资金,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了保障各项民政业务的顺利开展,我市开展了以狠抓民政工作经费为重点的基层平台建设。围绕按上年上级下达的民政专项资金总量的1.5%的目标,千方百计争取当地财政安排工作经费。我们采取了抢机遇、细预算、勤汇报、强协调等措施,较好地破解了争取工作经费的难题。各县市区中,也县市区按照上年上级下达的民政专项资金总量的4%的目标,争取经费上也分别做出了一定的努力,效果明显。在狠抓工作经费落实的同时,全市各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不断加大民政事业费争取力度,切实增强了惠民利民保障能力。一是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积极配合各业务部门,努力争取财政资金,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勤于沟通协调,积极处理与财政、发改委、人大等部门的关系,建立事业费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可持续增长。去年全市共争取省级和市级民政专项资金投入亿元,各市州及县市区共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亿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切实保障了全省民政事业协调、均衡、健康发展。

(二)强化督查,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深化

我们始终把专项资金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牵头组织救灾科和纪检监察室,对全市2010—2012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救灾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深入到8个县市区的300多户农村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并对发现问题的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二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室对2012—2013年全市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发现公益金使用中存在权责不明晰、超范围使用、项目安排不规范、资金结余未分配以及财政安排部分项目等现象,今年将着重整改提高。

(三)科学论证,规划指导能力进一步增强

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未来五年各项民政事业发展的蓝本。去年,我们把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国《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客观分析民政事业的地位作用和发展形势,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建议,科学确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二是结合项目库建设,不断完善公益金申报程序和管理制度,广泛争取支持,扩大民政基础设施投入。去年与市财政局协调,安排市本级公益金资助项目X个,资助金额亿元。三是积极协调,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福利院建设、农村敬老院建设、社区建设和殡仪馆建设等五项工程列入市政府的“三个一”重点项目,增强了民政服务社会的能力,推动了我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实施。

(四)内强素质,规财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规划财务部门人少事多,压力大,责任重,必须始终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思想活跃、结构合理、办事认真、乐于奉献的规划财务人员队伍。去年,我们在全市民政规划财务系统中提出“重修养、强学习、守廉洁”的工作要求,以此带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确保全市规划财务系统不出问题,不留隐患。建立规划财务人员培养体系,从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方面制定出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加强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开辟多渠道培训,如各种短期培训班、函授教育、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外出考察学习兄弟院校经验等,不断补充更新业务知识。去年,邀请财政部门专业人士对财务人员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并组织全市民政系统X名财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等。并且,加强对骨干人员的培养和锻炼,创造规划财务人员成长空间。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特别是一部分财务人员陆续得到提拔和重用。奖优罚劣,赏罚分明,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淘汰了一批既不具备上岗资格,又缺乏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财务人员。通过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整体提升了规财人员的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全面履行规划财务工作职能奠定了基础。

(五)精益求精,统计工作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

统计工作是我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的一大亮点,去年突出“四抓”,确保统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抓通报,每月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评估,并将评分情况通报全市。二是抓点评,定期对各县市区做得好的和做得不好的地方进行点评。三是抓培训,去年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具体指导,直接培训统计人员人次,在网上实时答疑解惑X多次。四是抓督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动态。在各级规划财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民政统计工作在去年的各次通报中均是满分,继续保持了全省领先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体规财工作者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规划财务科向关心支持规划财务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规划财务工作一线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规划财务部门一直面临着事多人少难解决、资金量大难监管、检查频繁难应付、手段单一难落实、提拔使用难交流等诸多困难。因此,衷心地希望全市民政规财工作者继续发扬财务人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着眼全局,切实履行各项规财工作职责,为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奉献我们的智慧和汗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规划财务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仍待提升,业务工作的开展缺少经费支撑,资金使用监管缺乏有效手段,项目规划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各级规划财务部门去年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工作经费落实上,全市还有个县市区未达到要求的按上年上级下达的民政专项资金总量1—2%的比例争取同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的标准。二是在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管理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地方出现了资金下拨不及时、超范围使用的问题,有的地方存在救助资金特别是医疗救助资金结余量偏大的问题。同时,各县市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乡镇民政资金和台账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三是在文件备案上,有的县市区民政局资金分配使用备案意识不强,不催办就不按规定报送备案文件。四是在统计报表上,报送不及时、填报不完整、数据漏报错报等常识错误时有发生,个别统计人员有工作责任心下滑的趋势。针对这些问题,同志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研究,积极应对,科学谋划,努力改正。

二、2015年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任务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阶段,做好今年的规划财务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15年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大局,把握关键,乘势而上,在做大民政事业费蛋糕、深化专项资金监管、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规财队伍能力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创新创制,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全市民政规划财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这个总体思路,今年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提升经费保障能力,助推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事业费和工作经费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能,开展业务和保障各项民政政策落到实处的核心问题,也是各级规划财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经费保障能力。一是要继续抓好工作经费落实。近年来,局里一直非常重视各级民政部门工作经费的落实,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本上满足了民政工作的需要。今年局里继续将民政工作经费落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局领导做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将民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二是要积极争取民政事业费地方配套资金。民政事业费配套是现行国家财政体制的一项基本要求,民政部曾明确规定,城乡低保、救灾、优抚等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一定比例配套(如救灾资金中央要求按7︰3的比例由地方配套),否则将扣减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各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一定要吃透中央的文件精神,算清两本账:一是上级政策要求账,将上级政策的要求与当地实际执行情况的差距摸清楚,算明白。二是相似地区实际保障情况账,将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规模相类似的地区与本地的实际保障水平的差距摸清楚、算明白,切实做到与财政部门争取资金理由充分,据理力争,顺利将配套资金争取到位。

(二)切实履行财务监管职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社会各界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今年,根据总理的指示,国家审计署组织了对全国“十一五”期间的民生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检查,涉及民政部门安排使用的资金有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救灾救助、五保供养、老年福利、儿童福利等八个方面。从2月中旬开始,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和省审计厅向14个市州派出了审计组进行审计检查,至目前为止,审计已基本结束,我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做好了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着力解决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改进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存在的专项资金“管而不严”的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近年来,民政事业资金持续快速增长,民政部门包括民政规划财务工作职责不断扩展,财政管理体制和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我们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没有适时跟进,表现出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我们各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制度方面的修订完善,特别是在乡镇民政资金管理方面。二是牵头组织对优抚资金、军休资金、安置资金等未纳入这次审计检查范围的资金进行检查,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无缝监管。同时,不断规范检查程序,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检查方式,形成一整套规范的检查制度和流程,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检查工作。三是积极推行集中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软件,构建业务指导网络平台。集中财务管理软件方案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软件可实现数据联接,且只需将原财务管理软件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即可实现,这就从技术上改变了现行管理模式下会计信息滞后、财务报表失真、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难以到位等缺陷,达到提高财务监管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今年我们准备向相关领导作专门汇报,做好财务管理软件网络化升级的准备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争取财政投入,提升争取资金保障管理水平。一是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争取力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挖掘政策依据,争取资金超额到位,确保传统项目经费的递增和新增项目经费的落实,重点争取解决民政工作经费,确保单位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同时,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做好各项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争取、分配和拨付工作。二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要加强预算实施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发放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预算执行中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支出结构优化,提高预算管理和决策水平,通过加大治理“三公”经费支出力度等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努力创新文件备案方式,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

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备案制度是完善资金监管,增强分配透明度,提高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备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有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必须及时报送上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备案。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关系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重要文件,要通过报纸、网站、建立听证制度、设立规范性文件举报纠错平台等方式,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作法,从改革支农资金分配和支出方式入手,创新资金审查机制,实行专家评估、市政府领导审定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资金分配、项目立项的透明度。

(四)积极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民生资金的使用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2014年,省民政厅成为省首批预算公开试点部门,各市州、各县市区也将有序地启动公开预算和“三公经费”工作,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科学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做好预算公开的前期工作,特别是要吃透精神,认真厘定部门预算中合理和不合理的部分,决定哪些该取消,哪些该压缩,哪些该适当调整。二是要突出“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各级民政规财部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以达到遏制腐败、廉洁从政的目的。三是正确处理工作经费争取与预算公开的关系。民政工作经费是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始终是规划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上级有关工作经费落实的安排部署。同时,对争取的工作经费,也要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注重厉行节约,每一分钱必须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条件,2014年底,国务院先后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5年)》、《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5年)》、《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4—2015年)》三个部级专项规划。这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5年社会养老、社区服务和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部署,体现了国家意志,回应了群众关切,是3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全面推进民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级规划财务部门的重要责任,各级民政规划财务部门,作为规划实施的牵头部门,一定要将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为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推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条件,是民政事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二是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的要求,各地要全面建立“十二五”民政项目贮备库。项目储备库包括“十二五”期间拟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建设、救灾减灾设施建设、敬老院建设、福利院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各类民政基础服务福利设施项目。三是要创新机制,实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跨越式发展。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坚持“政策扶持、规划引领、投资倾斜、阶段建设、资源共享、平衡推进”的基本原则;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建立完善的民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要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完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要注重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城乡之间、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的协调发展。四是要积极协调,做好项目配套经费的落实工作。由于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大,需要征地、施工、装修、添置设备等,中央和省级的资金投入与项目总投资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投资的主体是本级政府,特别是近两年来申报的养老服务项目,中央和地方投资配套有明确的比例,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科学规划,有步骤地申报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积极与财政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协调,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项目不出现大的资金缺口,避免负债过多的情况发生。五是要切实参与项目申报的审查工作。各级规划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真正参与到项目审查、申报、实施和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9)

一、基层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现状

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对我国计划生育的开展提出更高的要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财务管理具有非盈利性的特点,其有效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其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的参与,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加强对其宣传工作,促进政策的实施。

其次,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越来越追求信息化、科学化,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目前的管理需求,所以各部门应该定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

再次,对药品的管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还要涉及到许多医药品的使用,如果药品管理不善也会影响管理整体水平。

最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服务工作。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计划生育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多样性。由于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属于我国的事业单位,其经费支出都属于财政范畴,所以其财务管理也是采取财政预算经费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计划生育的工作内容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不仅要完成国家规定的政策性活动,同时还需要进行一些盈利性的活动,而这些活动的开展都给基层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财务部门一定要切实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当前基层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存在中众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基层计划生育单位,许多进行财务管理的人员并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他们大多数是凭借着自己原来的工作经验进行工作,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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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工作方式缺少一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导致财务管理过程混乱,账目不清。现如今,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越来越强调财务人员的专业性,但是基层财务人员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人才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随着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发展,也使得各机关单位对财务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他们普遍追求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其人员不仅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有一定的业务技能,能够很好地处理基层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制度亟待完善

规范化的制度是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基层单位应该根据相应的法律制度制定与之对应的管理措施,使得基层计划生育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缺乏动态的监督体系。财务管理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管,各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使得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随意,管理涣散。其次,支出流程的不规范。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工作人员在批准款项支出时随意性大,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实际的操作,导致管理工作难以实施。最后,内容的不真实性。由于工作人员工作随意性大,导致财务内容缺少真实性,尤其一些财务工作者利用职务之便,随意更改款项金额,给基层工作单位带来一定的损失。

3.财务管理工作缺乏实效性

财务工作的合理进行,主要是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同时还要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效能,旨在更好的促进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财务管理部门必须结合内外两部分进行准确核算,从而反映出最真实的账目情况,但是由于内外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的实效性差,导致工作开展的效率较低。另一方面,财务部门没有针对目前的发展形势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工作目标,使得工作开展没有跟上信息化的发展进程,处在一个滞后的状态。

三、完善基层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工作的策略

1.构建动态管理机制

基层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管理部门应该采取动态的管理模式,工作者要结合社会发展状态进行适度的调整,使整个管理动作部门都能够根据管理机制的不同进行适度的调整,使管理模式更加完善,管理方法更加有效。动态管理机制的制定需要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相互配合,使部门员工都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纪律意识。

2.对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促进收支平衡

要想提高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的效率,必须采取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每笔金额的正确性。财务管理工作要与上级相互配合,确保财政收支相互分开,保证账务的清楚明确。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确保金额的准确性。计划生育服务站除了收取的医药费以及服务费用外还包括一些罚款,对于这些资金的收缴一定如实上报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同时对于部门的财务支出要做好财务预算,明确财务支出细则,为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准备足够金额的储备金。

3.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有效的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工作是建立在高素质人才基础之上的。基层服务站应该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同时要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得财务工作者能够更加高效的完成财务管理工作。在培训的过程中要给工作人员宣传国家的政策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将其培养成具有高素质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篇(1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以此带动其它的帮扶活动,引导基层干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三)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针对特定人群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五)通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拓宽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农民的新渠道,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

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的改革。

二、试点的范围、内容、目标、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试点范围

从2004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二)试点内容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确保这一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与地方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紧密结合,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试点目标

1、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

2、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3、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4、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五)组织管理

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设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国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试点地区应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实行申报与审核制度。初步拟定的试点地区按要求向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报送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和奖励扶助资金安排计划,经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批复后,正式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各省(区、市)自行开展试点的地区报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试点地区省级人口计生委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二)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四、资金来源和财政负担比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视各地财力情况,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确定负担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西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鼓励东部地区自行安排资金进行试点。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必须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五、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

(一)奖励扶助金发放

奖励扶助资金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帐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或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发放。

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一年发放两次。

(二)奖励扶助金管理

1、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地方财政负责奖励扶助金的预算决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资金财政专户,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2、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

情况。

3、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发放机构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抵交农业税等款项。

六、评估与监督

(一)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试点工作的综合评估。试点省(市)和地(市)每半年对试点工作组织一次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二)利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地(市)级每季度、省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落实的情况。

(三)推行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协调县以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每年由国家和省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和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六)建立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随机的监督检查,将结果直接报送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把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取消试点资格。

(三)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委托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资金的,取消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试点的任务和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对试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试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二)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会化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三)继续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等项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将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加强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工作。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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