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15 00:49:59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

此次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实现“三减少、一严防、一杜绝”的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同比减少,严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副局长**按分工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三个排查”工作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配合,在今年7月底前,要完成对重点客运运输单位、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排查清理。一要排查客运运输单位。重点是20**年以来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已发生2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已发生3起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并将其列入重点客运隐患单位进行整顿,督促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二要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对达到报废条件、拼改装车辆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要坚决予以清理。三要对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和从业资质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集中清理大中型客车驾驶员档案,对所有大中型客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和交通违法、事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要坚决吊销执照并注销,并追究相关经办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列表,并进行挂牌整治。

(二)强化以路面管控为主要措施的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上路执勤,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每一个中队、每一个交通民警的责任路段、责任时间,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继续在省际道路交界处和国、省道重要路段设立流动的交通安全检查站,加强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确保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资质符合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查纠、严格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以我市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和旅游线路为重点,加大疲劳驾驶的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驾驶时间,对发现的疲劳驾驶人要一律强制休息。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强化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密度和力度。各镇街也要组织安全管理力量,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拉网式的大检查,尤其要重点加大对区间运营客车、农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强化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

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加快危险路段的整治防护工作:一是要设置和完善县乡危险路段警示标志;二是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要组织调查摸底,按照一定的标准,尽快列出名单,下达安装任务,并迅速制定计划,限期完成对县乡重大危险路段、部位优先安装防撞护拦工作;三是要列出计划,安排财力,加快实施对县乡危险路段的整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力度,逐一分析危险路段的形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整治计划,书面报告市政府,积极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把排查整治工作向农村道路延伸,特别是农村通客车道路在硬化后要及时组织排查,尽快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公路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疏导,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施工路段,要坚决禁止客车通行。

(四)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治理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要加快集中排查公路客运车辆进度,准确掌握辖区公路客运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和数据,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每辆公路客运车辆的客运班线和挂靠管理等情况。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客运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客运企业要准确掌握驾驶人工作和家庭情况,掌握驾驶人身体状况和思想波动情况,发现有精神状态不好,情绪不稳定以及熬夜观看体育比赛、休息不好的驾驶人,要及时调整下车,确保安全。

(五)强化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防控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交通安全机构,依法实施委托执法。各镇街要在有条件的行政村,依托基层驾协小组建立行政村交通安全机构,使农村交通安全有人管,有办法管,切实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市公安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委托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确保每一个受委托的派出所都有专、兼职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民警,都有分管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切实把交通安全纳入派出所日常管理内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继续大力推行和规范“交警赶场”制度,加强农村场镇及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

(六)强化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2)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__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 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 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 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__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督察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消除管理漏洞,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使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消除、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各部门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把风险隐患查清,把责任压实。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事故多发段、团雾多发和农村临近、池塘、水渠路段,及通往寺庙道观、小水电站、陵园、公墓、旅游景区(包括尚未完成开发的景区、景点)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加强集中整治。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及时查缺补漏。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四)巩固提升成效。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隐患治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放在心上,全面排查辖区道路的安全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分步骤多渠道推进综合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业主采取并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限制通行等方式加强通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设施建设。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及农村“马路市场”,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对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封闭施工的道路,要督促建设单位设置明显的交通禁行标志,防止社会车辆进入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5)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狠抓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市、镇(街道)、村三级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组织运转正常,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倒查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确保不突破今年上级下达的交通死人事故控制指标,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10月底前省地市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和高落差(临水临涯)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治理达100%。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五同步”,“康庄工程”道路养护经费及时到位。

(四)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以上;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客运驾驶人员、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加大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整治。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应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高路堤、临崖道路路侧落差4米以上,临水道路(路侧距离路肩边缘3米内有河塘等)应安装防护拦或防撞墙(墩),彻底消除安全危险隐患。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综合监管,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对因整治工作不落实而继续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交通部门应根据公路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公路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农村“康庄工程”公路,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标志标线的施划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农村二级以上公路、主要旅游公路必须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学校、医院、商店等与道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警告标志、减速道钉、施划人行横道线,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行环境。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建设部门要及时制订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要按照“畅通工程”二等水平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开展公路路口专项治理工作。以国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对公路路口实行专项排查和整治,规范道路开口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公路路口,坚决予以封闭;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绿篱、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予以清除,以保持良好安全行车视线;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应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有照明设备的,应保证夜晚照明用电。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

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工程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辖区内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掌握车辆动态。要求做到对客运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不定期的全面审查,对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驾驶人,向客运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要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加强配合,对不符合驾驶资格的,坚决停止其驾驶机动车辆。对有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必须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进行集中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和车辆的行车记录仪、GPS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求做到对辖区所有9座以上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逐车逐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签订安全责任书,逐一登记造册,并对所有驾驶人不定期地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向车单位或车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交通、运管和安监等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各项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源头。

(三)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始终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突出对超速、超员、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停车等十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要不定期开展超速、客车超员及无牌无证车辆整治,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要把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结合“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依法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静态管理,提高通行能力。应编制《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将新建、改建建筑物配套建设停车场纳入城市交通影响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停车场统一管理机制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停车收费机制,完善停车场设施。公安、建设、交通部门应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制度,清理非交通占道。

3、严格客运班线的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不得开通客运线路。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2号)精神,推动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镇(街道)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在镇(街道)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村居建立交通安全协管(信息)员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管理网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街道)交通安全工作站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辖区人、车、路的基础排查,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镇(街道)要积极整合管理力量,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路口和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实行定人定时定点看管,严防各类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实现村村通公交,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五)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要继续深化“五进”宣传活动,全面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特别要加强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抓好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继续深化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评定并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传媒的作用,在进一步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的同时,积极开拓公益资源进行公共安全宣传,争取在新闻媒体多播(刊)出公益广告等宣传作品,切实增加宣传的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把交通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并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推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的落实,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所有镇(街道)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对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 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____〕__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____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7)

二、工作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县、镇、村三级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组织运转正常,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倒查制得到严格落实,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全县道路交通违法得到有效遏制,路面行车秩序良好,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主城区道路畅通,无严重交通堵塞现象。

(三)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和高落差(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治理达100%,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五同步”,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单位明确。

(五)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以上;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客运驾驶人员、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城市、农村公交运输布局合理。城市公交布局合理,群众乘坐便捷,农村地区实现村村通客车,偏远山区群众乘车难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的客、货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党政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及其驾驶人;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和秩序混乱的道路。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加强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整治。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按照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应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高路堤、临崖道路路侧落差4米以上,临水道路(路侧距离路肩边缘3米内有河塘等)应逐步安装防护拦或防撞墙(墩),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监部门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全程监管,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对因整治工作不落实而继续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权限,逐步完善公路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各地要按标准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安全防护设施和有关标志的设置。农村二级以上公路、主要旅游公路必须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学校、医院、商店等与道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警告标志、减速道钉、施划人行横道线,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行环境。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建设部门要及时制订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要按照“畅通工程”二等水平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开展公路路口专项治理工作。以国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对公路路口实行专项排查和整治,规范道路开口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公路路口,坚决予以封闭;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绿篱、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予以清除,以保持良好安全行车视线;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应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有照明设备的,应保证夜晚照明用电。

(二)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始终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突出对超速、超员、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停车等十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要不定期开展超速、客车超员及无牌无证车辆整治,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并会同交通等部门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建立起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机制。要把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结合“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依法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静态管理,提高通行能力。要编制《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将新建、改建建筑物配套建设停车场纳入城市交通影响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停车场统一管理机制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停车收费机制,完善停车场设施。公安、建设、交通部门应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制度,清理非交通占道。

3.严格客运班线的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不得开通客运线路。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三)加强农村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是道路交通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乡镇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村居要建立交通安全协管(信息)员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管理网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辖区人、车、路的基础排查,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要积极整合管理力量,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路口和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实行定人定时定点看管,严防各类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实现村村通公交,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四)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要继续深化“五进”宣传活动,全面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特别要加强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抓好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继续深化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评定并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传媒的作用,在进一步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的同时,积极开拓公益资源进行公共安全宣传,新闻媒体要多播(刊)出公益广告等宣传作品,切实增加宣传的影响力。

(五)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倒查。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政府核定控制数5%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政府组织责任倒查;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政府核定控制数10%以上,或一次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政府组织责任倒查。责任倒查报告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大对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

(二)排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类车辆、运输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等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掌握全县道路特别是农村、山区、半山区道路的基本情况以及安全保障建设进度,摸排、确定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

(三)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动集中整治,并按照整治内容的要求,逐条进行严格把关。专项整治期间,定于每月25日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壮大整治声势。

(四)总结验收阶段。全面总结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取得成绩的将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力、治理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管,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推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的落实,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二)明确责任,各行其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对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8)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县、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黎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奇琦、*局副局长陈双印任副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成小芬、教育局副局长郭仁旺、农机局副局长段毛、工商局副局长王立全、安监局副局长牛占营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张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四)农村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员,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五)驾驶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六)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本地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科学调配警力和执法装备,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

1、严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车辆逢车必查,依法从重处罚。农机部门根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情况,对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理。

2、严查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要责成驾驶人转运超员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单位车辆由交通部门责令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3、严查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行为。对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对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的,坚决予以吊销。对上路行驶的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予以扣留;核实为报废车辆的,依法强制予以报废。

4、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做到快速出警、快速调查,及时处理。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治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民群众为重点,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电视台要滚动播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农村地区加油站,县、乡、村主要路口增设“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等宣传警示标志;*、农机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利用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面对面地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拒乘农用车、拖拉机”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剖析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在媒体和主要道路两旁、农用车车体上公布违法载人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不断改善通行条件。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部门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涵洞、桥梁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要重点增加设置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等禁令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部门要充实一线警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警力部署,加大巡逻密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对重大隐患,要提请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务求彻底整治。工商部门要对占道马路市场进行排查,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拆除。交通部门要对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四)加强源头化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源头化管理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交通、农机和*部门要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交通部门要加强城乡客运车辆运输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部门要将城乡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所属运输企业和当地交通部门,并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城乡客运企业,交通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部门要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布局,根据群众出行的需求,开辟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条件;要加强客运场站建设和管理,严禁超员客车出站。公路部门要做好农村道路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国、省、县道管控,严格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校车、客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农村派出所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工商部门要搞好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摊点迁移、清理。宣传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通告》,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制度,主动整改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9)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

1.严厉打击农村公路“两违”行为。镇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力量向农村道路延伸,以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早5时至8时、晚17时至20时为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各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辖区内种粮大户、用工多的企业,对需要运送农民外出务工又无运输工具的,上报镇交通管理协调解决车辆,杜绝农民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外出务工。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以通往农村田地、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道路,落实镇干部、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包保责任制,劝导和制止农村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定期深入各村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责任部门:各行政村、派出所、农机站)

2.清理整顿农村“四无”车辆。要深入开展农村摩托车、农机用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四无”车辆。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要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四无”车辆上路行驶。镇农机站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办理车辆落籍和驾驶证业务。对不符合落籍条件的,上报镇派出所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减少“四无”车辆存量。(责任部门: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3.开展农机车辆违法整治。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要加强农村集市等场所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上路、违法载人治理,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各行政村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拖拉机、农业机械和三轮车夜间行车安全性。(责任部门: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4.大力解决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加快建立政府牵头、群防群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格局,彻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问题。镇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交通管理站,由交通管理站、农机站、派出所分工协作,各行政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安排人员负责交通管理和交通劝导,切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乡镇主抓,村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村委会交通安全劝导站,组成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镇交通站办公室备案。(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路段。

5.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由镇交通管理站牵头,派出所配合,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确保当年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年整改完毕。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集市管理,每逢农村集市等关键时间,要安排专人与交警一起,共同维护好集市交通秩序。(责任部门:镇政府、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6.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办要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和停车让行标志。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7.完善公路限速管理。交通管理站配合县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限速地毯式排查,进行科学论证,解决部分路段限速不合理、限速标志缺失等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

(三)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

8.提升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六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县交通、交警部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落实运输企业档案化管理制度,把行政管理监督责任、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家运输企业、每台重点车辆、每名重点驾驶人。要配合县交通部门要集中清理整顿县外“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长期违规在我镇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派出所要加强重点车辆“两率”工作,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以上、违法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9.健全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制。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建立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问题定期检查长效机制。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联合监管、联合处罚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派出所)

(四)深化严重交通违法整治。

10.严查严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以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为重点,严厉打击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量同比增加10%。(责任部门:派出所)

11.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最大限度将警力铺向路面,牢牢守住主干公路关键节点。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责任部门:派出所)

12.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乡派出所要加大执法力度,县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县交警部门的紧密配合,进一步深化联合执强力整治“百吨王”。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责任部门:派出所)

13.深化危化品运输交通秩序整治。派出所要精准研判分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主要国省干道以及危化品生产、销售、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治安部门,由治安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严处罚,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强化监管。(责任部门:派出所)

(五)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4.开展运输企业源头大检查。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不定期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深度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责任部门: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15.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挂靠经营问题。派出所、交通管理站要积极配合县交通部门全面整治以政府招商名义等形式挂靠的空壳运输企业,依法取缔一批“两客一危”挂靠企业。2020年底前,配合县交警部门完成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营转非”大客车隐患全部清零任务。(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

(六)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16.公开曝光交通安全隐患。充分利用LED屏、村微信群开展“大曝光”活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整改。镇应急办要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各行政村要加强对农村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两个群体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道路“打场晒粮”危害性,依法查处堆物作业、乱停滥放、牲畜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应急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行政村、站办所务必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交通安全纳入全乡经济发展规划一并研究部署,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准确把握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敏感性,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县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薄弱点补上来,把超载超限问题治下来,把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的安全工作抓起来,促进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目标

具体目标有: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排查率达100%,机动车辆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落实“三整顿三加强”措施(整顿驾驶人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治理辖区无牌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货混装、客车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制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施救率达100%;成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村干部安全三包(包线、包车、包人)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四、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组织阶段(1月2日-3月3日)

一是设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台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专题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大排查”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三是镇政府与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村(社区)根据排查情况与辖区货运企业、业主、货场等签订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四是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一是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社区)设立劝导点,配备劝导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协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作业。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四是加快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按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程。五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每周由交管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人员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归纳、总结、提升、优化,对行之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对成效不明显、不突出的措施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等督促完成;对依然存在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提炼总结,将整个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固化于章的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五、整治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共有五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作任务: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镇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任务和区域。落实部门和人员摸排收集、梳理上报、研究解决辖区公路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及时解决。治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要追踪落实到底,重点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完善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安办、农机站、各村(社区)。

(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工作任务:以S309省道、叙蔺路、蔺郎路及各村主干道等为整治重点。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对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安办、派出所、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八项制度和相关台账:

一是建立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原则上全体村(社区)干部均为辖区协管员,协管员、劝导员负责在当地村“两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设置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五劝”。村“两委”主要领导实行日常管理带(值)班,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及时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登记,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统计,说服教育、安全工作记录、责任书签订等。由各村(社区)负责完善资料、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须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墙体标语2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及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所在村社)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全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交管办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相关道路交通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五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制度。镇目督室、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设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基金。由镇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交通管理考核奖励等。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联村部门、各村(社区)。

(四)常规工作督查督导

1、工作任务: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纪委、派出所、安办。

(五)交通违法责任追究

1、工作任务: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目督室、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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