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29 08:29:42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1)

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起草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2)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依法行政,强化准入管理

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相关医疗机构管理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一是举办昆明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法规政策培训班;二是及时转发《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三是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关于“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的政策要求,及时我市调整诊所设置审批有关政策;四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法规、部门规章开展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今年截止11月底,对省级审批的6家医疗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市级设置审批医疗机构29家,回复县区医疗机构备案46家,市级执业登记医疗机构20家、变更64家,校验49家。

(二)组织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我市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组织我市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一是在年初的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对我市开展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三是为解和掌握我市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组织专家对9家市级直属医院和14家县区级医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继续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其中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病种数均符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4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10个病种)。如市延安医院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61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进入路径病例数、完成路径病例数和变异病例数分别为769例、714例和55例;呈贡区人民医院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10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进入路径病例数、完成路径病例数和变异病例数分别为214例、198例和16例。

(四)强化临床药事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促进我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规范用药和合理用药水平,积极开展药事管理工作。一是先后举办了《昆明地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全程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暨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负责人及骨干药师培训班》、《药品风险管理与临床用药安全研讨暨“汇聚药师爱的力量”安全用药科普骨干培训班》、《等级医院评审—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培训班暨医院发展人才培养项目药事管理专业人才培训班》;二是建立昆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体系和昆明市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组织昆明地区优胜杯药师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遴选工作,派出优秀青年药师参加省级、部级竞赛工作;四是组织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整治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如市一院和呈贡区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20%、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4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0DDD、︱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30%)。截至2015年11月底,市一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7.21%、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33.7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2.74%、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8.99DDD、︱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为10%;呈贡区人民医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4.71%、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9.19%、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2.3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6.32DDD、︱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为16.95%。

(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水平

积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对医疗机构感染预防控制的相关要求,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一是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尤其是冬季春节易发的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昆明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并对医疗机构开展了明察暗访;二是组织了针对埃博拉出血热、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知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专题培训;三是委托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与全国儿童医师协会、市儿童医院联合举办2015年第五届全国儿童医院感染管理学术年会暨昆明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实用技术培训班。

 

(六)积极参与医改相关工作

1.制定《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疾病应急救助文件精神,起草了《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多次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召开讨论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现相关部门已会签完毕,正在印发之中。

2.制定《昆明市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是完成了昆明市截止2014年底的医疗机构资源现状调查分析工作;二是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起草了《昆明市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将根据省卫计委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 年)》,对《昆明市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并争取在《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 年)》出台后,及时《昆明市2016-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向社会公布。

(七)积极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1.召开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会议,会上对全市的全市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

2.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一是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二是开展培训,如市感染质量控制中心在富民举办了《基层医疗机构基层人员医院感染防控技术培训班》、市病案质控中心举办了《病案管理质量提升与病案信息利用培训班》、市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举办了《昆明市第二届危急重症诊治新进展暨急诊护理安全培训班》等。三是开展现状调查工作,如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市县区医院、部分民营医院开展2015年度现患率调查、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针对部分综合性医院检验科的临床检验质量现场调查;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如市病理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2015年全市病理科质量控制督查工作、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等。

(八)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积极参与组织3起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参与协调“3.04”昆明市官渡区东盟联丰商贸中心火灾烧伤患者的医疗救治;二是组织协调“4.25”东川因民镇联盟村黄草岭1786矿炮烟中毒事故患者的医疗救治;三是参与晋宁晋红高速隧道塌方事件被困工人医疗救治。

(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督办件办理情况

一是完成10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面商工作。二是按时完成了3起“市长热线办”交办件的答复。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并于10月份组织督导检查。

2.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启动二级甲等医院以下等级评审。

3.8月份组织开展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的督导检查。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3)

(二)深化新农合制度建设。加快新农合制度建设由扩面、打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实现新农合制度的持续深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50元左右,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75%,住院实际补偿比达60%以上,21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大力推进新农合患者省内异地住院即时结报,积极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强化基金风险监测评估和定点机构监管,加强新农合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深化综合控费费用支付方式,探索试行按病种、按床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新农合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新农合制度与大病救助、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充分发挥基金效益。

(三)健全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乡镇卫生院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必须达到65%以上,允许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基药目录外药品(具体比例待省卫计委制定后另行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基药(包括国家基药和省增补基药),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应达65%以上,村卫生室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应达70%以上。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政策,引导合理用药。巩固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成果,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改革医疗机构药物采购方式,推行带量招标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及时回款率达90%以上。医疗机构100%上网采购已挂网类别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工作,继续拓展和深化乡村(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做好基层居民健康“守门人”。

(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完善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办发〔2014〕53号)精神,科学编制《广安市健康服务2015-2020发展规划》,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给社会办医预留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资本办医体系。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卫生资源稀缺的地区,如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开发区、郊区等;鼓励社会资本兴办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力争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占全市总服务量22%;支持建立区域性的疾病防治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医养结合,重点发展健康养老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按照“优化资源、方式灵活、有序管

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一)认真执行现行计生政策。严格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确保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1%以上。建立出生人口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稳定良好生育秩序。

(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新模式,推进帮扶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创建示范家庭活动,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模式新机制,重点解决好失独家庭在生活、养老、健康、精神等方面的困难。

(三)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武胜县、邻水县分别纳入“省优”“国优”创建单位,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前健康检查深度融合,切实便民利民。强化信息化建设,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村级移动终端使用率达100%。转变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方式,转移发放重点区域,扩展发放平台,提高服务目标人群针对性。推进计生文化惠民,打造具有计生文化特色的宣传载体,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计生文艺作品。

(四)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合并的优势,真正把b超管住,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管住,把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抓住。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的力度,开展“四抓”,即抓准入、抓信息、抓监管、抓惩处,建立完善查处“两非”区域协作机制,形成“一盘棋”的人口性别比治理格局。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降低到正常值内。

(五)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流入人口信息查验和交换处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和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维权等工作,实现计生服务管理无缝覆盖;稳步落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

(一)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革和完善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切实做到既确保公卫经费使用安全,又使11类公共卫生服务产品提质扩面。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扎实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共卫生与医疗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疾控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工作,指导广安区、邻水县创建二级以上等级疾控机构。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做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儿童免规信息化系统运行良好。指导广安区创建省级免规示范区。抓好重精管理工作,重精检出率达到4‰。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岳池县创建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华蓥市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三)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继续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和卫生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各项措施,指导邻水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

(四)提升妇幼保健能力。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市、县(区、市)、乡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以落实市政府“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民生实事为重点,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叶酸补服等5个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高度重视“单独两孩”政策带来的高龄孕产妇短期大量增多的挑战,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安全。

(五)深化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认真开展好卫生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完成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中财、省财健康教育项目,提高全市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六)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建设,加强监测数据管理,明确哨点医院工作任务,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强化协商合作机制。

(一)加强服务体系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按照“立足2015年,统筹未来五年,辐射今后十年”的思路,做好“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抓大项目促进加快发展、抓好项目促进科学发展、抓项目集群促进跨越发展”的思路,力争对上争取资金在2014年基础上增长20%以上。加快推进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儿科大楼,广安市妇幼保健院和前锋区人民医院建设,启动邻水县中医院、岳池县中医院迁建,加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确保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到95%、90%、90%以上;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完工率达100%和20

13年中央投资项目完工率达90%以上。(三)切实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评价、急救指挥系统三大体系。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严格技术准入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核心质量安全制度;改革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对规模、收入等考核要弱化,对人民群众满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等的考核要强化,引导医疗机构注重内涵建设,注重精细化管理,注重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和规范120急救系统,50家网络医院规范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启动实施核酸检测项目,加快推进血站实验室改造、核酸检测设备招标采购和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年内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活动,抓好惠民医疗服务项目落实。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治未病”健康工程,提高中医药预防和医疗保健服务覆盖面和质量。深化“名科名医名院”战略,抓好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县级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任务要求,将标准化中医科设置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开展项目、中医药服务量纳入重点监督考核内容,确保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衔接,优化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的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开展血液安全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继续保持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和100%自愿献血目标。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各县级行政区域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六)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加大重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放射卫生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加强综合监督能力。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行政案件。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和最大政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广安市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共广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转作风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构改革后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制度建设。

(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广土工程”,深化“廉洁医院”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项目、财务、人事等重大问题决策监督和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切实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行业腐败行为。

(三)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开展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天成指数”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落实“天成指数”动态管控和责任追究。继续规范的处理流程,加强督办的跟踪落实。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广安市名医评选管理办法》、《广安市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十佳医生(护士)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积极评选表彰并进行重点培养。创新人才引进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作用,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签约免费医学生30人。联合人社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文件,力争通过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方式为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新增工作人员250名。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探索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和申报力度,认真做好科研教育管理工作,完成住院医师规培100 人,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8人。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广安深度合作,完善与重庆、成都、上海徐汇区和江苏泰州市等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合作机制,安排50名医务人员外出接受免费进修培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检查力度。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4)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依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来开展工作,因此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加强管理和建设,可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对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证,来更加有效的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工作的稳定和顺利进行,增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现在的社会发展如此快速,每一天都有大量的信息产生,这些信息汇聚层档案,加大了档案管理的难度,并且这些信息的传递速度越来越快,过去的档案信息管理方式已经负荷不了如此的速度,因此对于曾经的档案管理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是趋势,也是需求。大部分的档案管理工作都可以借助计算机的强大功能来快捷的进行实现,并且可以进行信息共享和传递,这样档案服务工作就会更加的快捷便利。计划生育服务站也是如此,如果沿用曾经的传统管理方式,显然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现代化信息水平的提升时对传统档案管理提出了挑战,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必须要做的就是对现有的模式进行改革,以增强其适用性,将信息化档案管理作为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快建设步伐,发挥出信息化档案管理的最大价值。作为人口计划生育正常的记录性资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档案需要保证其精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这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资料和依据。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中,其计划生育医疗档案管理也同样需要满足这一调整和完善的需求,因此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是一个单位技术服务的原始依据,它代表着本单位的技术水平,也容易地反映了其发展历程。

1.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基础资料。

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是技术服务事故、纠纷发生后的重要依据。医疗文书是纪录患者就医过程的客观文书,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2、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2.1通过学习,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医疗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人员责任,组织技术服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2加强技术服务人员医疗文书书写的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录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书写式样》的内容和格式书写工整、清晰,诊断准确,语言通顺,表达规范,标点正确,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资料、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接收记录,按立卷标准,及时分类整理、立卷、编目。建立健全医疗文书档案保管,统计、借阅、复印管理制度,防止损毁、丢失、丢弃原始文书。在整理归档前严把医疗文书的质量关,不规范的医疗文书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室,在整理归档时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

3、如何改进有关在计生服务站档案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3.1注重基础建设

企业对于局域网的应用已经比较普遍,其可以快速的在企业内部进行资源的传递和共享,实现信息化管理。我国的部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拥有这部分的建设,可是数量不多,仍然没有普及,大部分的仍然是没有这种观念和意识,因此档案制度存在漏洞。

3.2加强技术保护政策建设

我国法律对于电子格式的文件并与给予明确和标准的法律定位,其安全性仍然是比较令人担忧的地方,管理标准不统一,所以存在较大的安全漏洞,需要加强技术保护政策建设。

3.3不够完整的有关体系

关于档案工作,标准和规范是目前档案现代化发展的一个大的前提条件,在现在看来,虽然关于档案管理,已经有了部分的标准化文件发出,却离使档案现代化的发展更加迅速有一定的距离,这些不完整使得整个的档案建设速度有了约束。

3.4基础的设置等待加强

进行档案管理的硬件设备和软件设施属于基础设施,是开展档案管理的基础设备,这部分我国很多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比较落后,部分地方甚至都没有这些设备。

3.5档案建设方面缺少人才

计划生育服务站缺乏专业性人才,目前的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他们大部分都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或计算机知识,因此不具备复合型人才的标准,为了能够满足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需求,需要培养和引入这样的人才。

3.6档案安全第一

加强档案安全保护,档案是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依赖,其安全性关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开展,因此需要加强防范,做好保护措施。

4、总结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工作使用医疗档案管理,能够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和推动作用,积极的引入现代化改革和理念,能够提升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让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档案工作变得更加快捷、准确。积极的引入高新技术人才,为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领导力量,这样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档案工作质量才能够更加的好。

参考文献:

[1程洁.档案信息与数字化管理初探[J].实用全科医学,2011,23(05):45-46.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5)

一、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医教科的首要任务。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加大科室质控活动管理,我们将有针对性的检查急危重症病历,科室抢救病历。

根据上级精神及文件,修订完善各种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并建立配套的质控制度,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质量指标。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考核,做出评价,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实。

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同时规范落实转院转诊制度及院外会诊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章可循,服务过程程序化、标准化。

每周五进行周查房,检查病历书写情况,登简报,周一下发,督促科室进行整改,每月对问题进行汇总,下发给科主任,由科主任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以上情况作为月考核的一项内容。

每月对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方案对不合理部分进行扣分,并督促整改。

19年科教工作总结

一、继续教育方面:

1、全年完成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完成19年个人学分管理,要求人人达标。公需课、必修科、选修课的网上注册、缴费、学习工作,要求人人必学及网上学分的录入工作,年终统一打印,入个人继续教育手册,为年度职称审核做好准备工作。

2、该年度完成了省市级学分的申请、培训、获取学分工作。该年度完成1类学分讲课5次,2类学分讲课6次。

3、待完成年度全院年度学分审验、打印,向上级多个部分的审核工作,并贴至个人的学分证档案。

4、全年新办学分卡9个。

二、住院医规范化培训:

应二甲要求全面整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档案工作,根据医院现今具体情况进行逐级改进工作,不断调整制度及实施方案。2019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0人.每月进行病历书写及整改工作。

三、医疗技术:

1、2019年规范了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最新标准重新整理各级手术,并下发各手术科室,按要求完成手术。

2、每季度组织完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3、根据今年申请的两项科研项目,补充2项新技术、新项目档案。无新开展项目。

四、培训教育工作:

1、根据临床需要组织各种培训8次。

2、完成学分培训11次。

3、组织完成西学中培训 12次,每次培训后考试、评分、归档。

4、中医三基培训12次。

5、每季度进行三基考试、考核、评分、总结。

6、待完成:组织急救操作演练培训及考试1次。

7、完成:基层培训项目工程,对21名乡村医生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的培训工作,培训完成后进行结业考核,均达标。

五、人才培养:

1、全年选送赴上级医院进修12人次。其中临床医生6人,医技2 人,护理0 人,麻醉1人,康复1人,助产士2人。进修人员返院后书写进修总结,做进修汇报。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安排短期培训86次。

3、多次完善来院进修、实习、见习相关制度及规范,制定协议书,签署协议,2019年接收学生12人。

4、科内自学工作: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科室根据计划每月完成自学,要求有计划、有笔记、有考试试卷,每月检查,纳入考核。

六、疾控方面:

1、19年下发有关传染病管理的文件4个,不断规范传染病管理工作,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进行传染病防范管理工作。每季度书写自查报告。根据二甲要求完成传染病管理包括传染病上报、培训、防范、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工作。

2、该年度上报传染病114例。

3、上报食源性疾病51例。

4、上报死亡病例13 例。

2020年科教工作计划:

1. 规范全院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继续教育工作是科教工作的一大部分:包括全年学分讲课、公需课培训管理、必修课培训管理、学分系统管理、继教档案管理等。

2020年计划加强继教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例如:

1)学分系统的规范:除完成全院人员学分获得情况监督外,计划将医务人员全年培训情况融入学分电子系统,规范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能做到对人员的全年培训一目了然。

2)规范学分讲课工作:规范流程:申请-确定课题-上级审批-网上下载课题-安排培训-课后总结-上传学分-上传总结、获取学分-留取资料。统一流程同时加强授课教师课件内涵,严格审核课件科学性、创新性,确保授课实效性。

3)完成全院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

2、住院医规范化培训:

1)19年住院医培训工作按要求完成了新进人员的规培档案管理工作,2020年计划按制度落实临床培训,切实完成人员的轮转培训工作,全方位提高人员水平,更好的完成临床诊治工作。

2)落实国家规培项目的实施。

3、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工作: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少,2020年加大该项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奖罚措施,严格按制度完成,督促科室开展新项目。

4、医疗技术管理:

1)对照2019年医疗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规范我院医疗技术相关制度、职责及规范工作,对各项规定认真分析,逐项实施,确保医疗安全,达到持续改进。

2)手术医师授权管理制度的改进:把该项工作做细,2019年此项按全院手术医师集中进行授权管理,2020年计划将手术医师按个人进行分类授权,使手术医师更明确自身手术能力情况。

5、学术讲座

1)制定三基培训计划,每月至少中医三基培训一次。按计划完成培训、考试工作。

2)继续完成西学中培训工作,培训完成后向上级申请西医人员中医处方权,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

3)根据临床需求,临时安排各项相关培训工作,如:病历书写规范、诊疗规范,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4)定期开展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包括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5)规范下乡对口支援工作,根据二甲要求,定期到受援医院督导调研,开座谈会,不断改进此工作,增大支援效果,使受援医院确实受益。

6、人才培养

2019年完善了进修、实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进修及实习人员协议书。

1)加强学习效果检验工作:对进修完毕人员科室负责人进行鉴定,同时全院进修汇报。或进修期间进行电话随访带教老师,随时检验进修情况。

2)针对来院进修学习人员,规范带教流程,制定带教制度及规范,各带教科室严格按规定对学员进行培训指导,包括选定带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并检验学习成效等。做到有规、有章完成培训工作。

7、规范短期培训流程

2019年做到了短期培训的登统工作,但无措施制约科室人员学习前的上报及登记工作,使部分学习未登记,有遗漏。2020年计划完善此项工作,制定措施,做到对人员学习前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三级医师继续教育要求,对各层次医师进行培训的指导,做好督促、统计,按二甲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8、鼓励科内人员自学:

1)2020年完善科内人员自学工作,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按计划科室完成科内学习工作,每月医务科检查。

2)改进继续教育手册的样本格式,规范手册书写内容:要求个人制定学习计划,科室领导审核通过后,按计划完成个人自学,并写出综述,科室分享学习成果。达到个人自我提高。

二、医务工作

医疗安全及风险防范管理 

医疗安全是医疗管理的重点。医疗安全工作长抓不懈,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司其职,层层把关,切实做好医疗安全工作。

1、继续抓好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规范行医,严格

执行人员准入及技术准入,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适时在院内举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讲座、培训。

2、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对于给医院带来重大影

响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不良事件,着重吸取经验教训。

3、加强急诊危重病人管理。 

4、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强化疑难、医源性损伤、特殊、危重、严重

并发症、纠纷病人等的不良上报制度。

5、定期召开医疗质量管理会议,通报医疗安全事件及医疗缺陷的处理

情况,总结经验。

四、病案方面

1、复印在院、出院病历;

2、每周一打印患者出院记录名单,按照出院病人名单到科室收取病历,每收取一份在名单上签名,并与质控护士与院级质控有交接记录,(骨伤、外科 收取病历后暂存放于病案室,并登记在暂存登记表,本次收取的半月后交于质控人员,并做好记录)。

3、周二、三整理上交病历归档,每周四从院级质控收回病历,每份病历查看是否贫困患者并登记记录,挑选问题病历,分别登记各科整改病历登记本,整改病历星期一收病历一起发放到各科室并各科人员签字;合格病历分科室装订后按照住院号排序,制表格分别登记各科室合格病历及整改病历数量,电脑入档,整理病案号排序后上病历架子,及时追踪未归档病历(整改病历、各科室借取病历做好记录)保证病历归档装订工作。

4、每周五汇总各科室收取病历数量及问题病历数量,表格方式上报办公室;每月21日汇总各质控员查看本月病历数量盖章后上交财务科;每月21日汇总每月各科室收取病历数量、检查病历数量、整改病历数量、登统病历数量上报医务科。

5、积极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做到病历整改病历分科室登记,扶贫病历病案号排序整理分科室登记,借取病历本(各科室签名),追踪及时归档,完善病历存档信息。

6、本年度继续沿用病历按病案号排列,方便了病历的存储与查找并节约了空间;继续完善编码库,对本院诊断与编码库中不符的属编码库中诊断或手术名称不合理的进行修改,不全的诊断或手术名称进行添加;属本院诊断不规范的督促临床医师对诊断进行修改。

五、疾控工作

1. 做好食源性疾病的上报工作。2019年该项工作科室上报不及时,2020年制定上报管理制度,按制度完成检查、监督工作。使此项工作达标。

2. 传染病上报:按制度检查、监督传染病的上报管理工作,杜绝迟报、漏报,各项报表填写规范。

六、健康扶贫工作

接受省、市级检查,整理扶贫档案,接收整理文件并执行文件精神;完善大病人员资料;整理大病台账;配合扶贫检查并针对提出问题进行整改。检查扶贫病历。

对口支援: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为辖区医疗单位进行技术支援、人员培训方面的任务。

七、其他日常工作

每月上报医疗质量服务月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月报、上报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医联体情况;每半月上报分级诊疗情况;每季度上报平安医院情况、健康服务业情况;月底对科室进行考核;月底上报院刊、质控员工资、手术人次;每三个月组织参加院感委员会、输血委员会、药事委员会会议;组织召开病案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抗菌药物委员会、医疗质量委员会会议并打印会议记录。上报电子病历信息;不定期上报肿瘤发病情况;医院公众号不定期内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及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领导临时分配的任务,组织安排各类社会公益性医疗保障。

八、二甲持续改进工作:

(一)医务方面:

重症病历少:努力加强医疗技术学习,开展急危重症疾病的治疗。

1、无院内制剂:各科再优化优势病种,将其中好的方剂制成院内制剂。

2、术前讨论流于形式:要求各科室按术前讨论内容执行,加强科室内涵建设。

3、病历中上级查房体现不充分:要求各科室将上级医师查房内容详细记入病历,加强科室科内学习。

4、手术知情同意书无替代方案:信息科已在电子病历系统加入手术替代方案,因科室内有未用电子病历系统,要求各科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加入替代方案这一项内容。

5、手术记录缺手术时间及出血量;各科手术记录注意别缺项目,医务科检查结果记入绩效考核。

6、中医疑难病历讨论欠规范:疑难病历讨论要求中医内容突出,记入病历。

7、手术部位标识要用不同颜色的笔标识:修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并下发到各手术科室。

在以后的查房和考核中,着重以上方面的检查。

(二)科教方面:

科教方面:三级医师继续教育工作,以上已详述。

手术分级管理工作,以上已详述。

(三)疾控方面:未发现问题。

(四)病案方面:一、做好病历回收、归档、复印等日常工作

1、病历是否及时回收、归档,直接影响到病历查询、复印等工作。每天必须做好全院病历的收集、整理、装订、编码核对和保管、维护等日常工作。每月排查出院病历未归档情况,查询未归档病历下落,并做好催交工作。做好每月各科室的归档率统计并上报医务科。

2、对归档病历按ICD-10进行疾病编码核对、疾病手术分类编码核对。在完成编码核对、统计报表等工作后按病案号顺序依次上架存档。

3、对外借的病历应及时催还,归还的病历要求再次进行核对,使病历归还率、完整性达到100%。

4、对来院复印病历的人员,应按病历复印制度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6)

一是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造成减收的20%由财政补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新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和超标准装修。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落实集中采购制度,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上网采购药品金额分别达95%、100%。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发挥托底救急作用。三是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贯彻六部委《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及配套政策,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大力宣传分级诊疗政策,群众知晓率达100%,引导群众理性就医。四是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我镇的骨科专科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形成多元化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格局。

二、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扎实抓好“双联”帮扶工作,力争今年在争取国家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上有新突破,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镇中心卫生院全面落实三级乙等医院巩固工作,力争为在2016年全县创建工作通过评估验收打好基础。三是要加强农村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一站一馆三区”打造工作。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最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85%以上。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达80%以上。四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招和考核录用的方式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充实卫生技术人才。并通过市级医疗部门挂钩帮扶、加强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三、服务群众健康,扎实推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

把全民预防保健工作作为卫生计生系统的中心工作,通过整合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中医药服务等卫生计生资源,加快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多元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符合我镇实际、“五位一体”的新型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一是完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要扎实抓好全镇的预防保健工作,强化宣传组织动员工作,提高体检工作质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个性化健康干预活动。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软件使用率达100%,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软件使用率达100%。镇级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居民健康卡覆盖率达30%。四是要及时总结和完善提高,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健康体检行动宣传覆盖率达100%、在家群众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体检人群健康指导和建档管理率达100%、中医药保健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

四、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创建部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以创建部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实行倒排工期工作制度,全力抓好创建工作。一是加强中医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二是加强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的规范化建设,形成完善的中医药服务基层网络;三是加强村卫生站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普及中医适宜技术,让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宣传中医药“治未病”理念和养生保健知识,提高中医药服务率。通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确保2016年创建部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夯实基础。

五、落实计生政策,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严防违法生育反弹,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70%,出生人口性别比103-107之间。一是推进计生证件办理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做到依法征收,统一标准,应收尽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评审、案件督查督办、案件备案制和依法强制执行等工作,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管理水平。二是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服务。加强正面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机制。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有效防控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政策。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探索计生养老照护模式。四是不断深化计生技术服务品质。继续巩固“省优”成果。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工作,切实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规范避孕药具管理,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提高免费药具发放的覆盖面、易得性和及时率。五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长效机制,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动态监测和研究工作,落实“一盘棋”工作机制。

六、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医疗质量委托管理,提高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是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加强临床路径应用工作,继续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落实处方点评等措施,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三是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

七、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做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

一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按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1类服务,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6%,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分别达70%、60%。二是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强化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建设。继续做好埃博拉、禽流感等防控工作,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保障。三是加强疾病防控。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儿童预防保健牵手行动,提高免疫规划接种率和质量,全面完成接种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地氟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规划,调整脊灰疫苗使用策略,抓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完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二级运行管理。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落实重型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工作,推进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饮用水监测和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保证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四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协调推进机制,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同比提高5%以上。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妇女儿童保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持续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规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健康服务。组织开展“两纲”中期评估。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落实和风险监测。实施2015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强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管理,抓好食源性疾病防治。

八、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其他重要工作

(一)加强全系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行风建设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修订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处理规定,加大正风肃纪和治理庸懒散浮拖软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制订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评审办法和标准。严格责任追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在全系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

(二)强化干部人事管理。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管理办法》、《卫生计生系统人事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起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人事档案清理工作,坚决查处学历造假、履历造假等不良行为。进一步强化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管理等工作,解决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等问题,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7)

第二条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平安费。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包括中省直、市、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参与生育安全。

第三条市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平安管理工作。医疗平安管理中心具体料理生育平安业务。

第四条按规定缴纳生育平安费,用人单位参与生育安全。其职工享受生育平安待遇。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与生育安全。市为一个统筹单位。

第二章生育平安基金

第六条生育平安基金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平安费;

(二)生育平安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平安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平安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收支平衡”原则筹集。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平安费,生育平安费根据“以支定收。缴费规范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八条财政开支的按缴费基数的0.4%缴纳,生育平安缴费比例确定为。自收自支的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

第九条按时足额缴纳生育平安费,用人单位必需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平安费。生育平安费由参保单位每年一次性向医疗平安管理中心缴纳。

第十条生育平安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局部费用。

第十一条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育平安基金挪作他用。生育平安基金存入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劳动保证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平安费的征缴和生育平安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平安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平安待遇

第十三条下列休假时间内,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规范依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自己工资规范的差额局部由用人单位补足。

不享受生育津贴,财政全额开支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四条实行定额补贴,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蓐期内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按下列规范支付:检查费300元、接生费150元(难产接生手术费330元)产期住院费和药费550元(难产住院费和药费1370元)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超出局部个人支付。

第十五条按下面规范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实施长效节育术手术费80元;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上节育环费用10元、取节育环费用40元;

(三)输卵管复通术手术费70元;

(四)中止妊娠术人流费80元。

按规定的规范定额补贴,生育平安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超出局部个人支付。

第十六条所在单位参与生育平安并连续缴纳生育平安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对符合《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七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费用规范的50%补贴,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生育平安管理

第十八条生育平安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市区内有资质的公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可作为生育平安定点医院。

第十九条确定医疗费收费规范,医疗平安管理中心要与定点医院签订服务协议。超出收费规范的医疗费用,生育平安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依照国家、省基本医疗平安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生育平安基金支付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范围。生育平安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并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平安服务。医疗平安管理中心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及职工料理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待遇支付。

第二十二条然后到医疗平安管理中心报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职工计划生育费手术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报销时带医疗费收据、医疗平安证和相关证明。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平安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平安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置。

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平安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滞纳金并入生育平安基金。

第二十四条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平安管理中心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平安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平安待遇。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平安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平安费的

(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平安管理中心支付的生育平安金的

(三)、、。

(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平安基金的

第二十六条造成生育平安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证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定点医院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平安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平安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平安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规范的医疗费用。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8)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的整治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督执法,使全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市场秩序全面规范。

二、整治背景

多年来,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县公安、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虽然经过严厉打击处罚并取缔后,但目前我县的无证非法行医违法现象又有所反弹,特别是无证口腔诊所死灰复燃,隐蔽偷偷开业逃避打击。经摸底调查,目前,全县范围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口腔诊所约30多家,其中县城10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大部分从业者是在2006年以前经过系统的口腔医学专业中专或大专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后但未能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这些从业者绝大部分是本地户口人员,未被合法医疗机构聘用、无正当职业而选择设置口腔诊所擅自执业;另外一部分是60、70年代无学历经过基本口腔医学知识培训上岗的赤脚医生,这部分从业者既不能通过医师资格认定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又无取得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正规医学学历,不具备口腔执业医师资格,但一直从事口腔诊疗工作,属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设置口腔诊所一般只配备一台口腔治疗机和一些常规的药品、器械,以上药械价格不贵,开业成本较低,每次被卫生行政部门清理取缔后又偷偷购买设备开业。三是违法从业者认为一般的口腔诊疗行为风险不大,不致于造成患者的死亡等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风险较小。四是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对无证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大,特别是行政罚款额度不高,经济处罚不足以震慑从业者。五是这部分从业人员掌握的技术不多,转行谋业难度较大,大多数靠开展口腔诊疗活动谋生、养活家庭。

由于无证诊所特别是口腔诊所不纳入卫生部门医疗质量等日常规范管理,其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差、设备简陋、未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等,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经血液途径传播风险高,对公众健康危害较大。非法行医者大部分由于医学技术不高、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医疗质量不保障,医疗安全风险极高,群众意见较大。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势在必行。

三、工作目标

巩固近几年来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开展、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特别是无证口腔诊所、无证医疗美容诊所等;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或个人利用b超等技术开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环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清理整顿违法的各类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行为;

(六)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重点检查传染病漏报、瞒报等行为;

(七)查处医疗机构在购买、储存、使用品、终止妊娠药品和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八)开展以“诚信医疗,规范服务”为主题的民营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民营医疗机构聘请的“假医生、冒牌专家”和乱挂牌子、乱设中心(科室)、超范围开展性病、肝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

(九)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十)查处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药品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阳东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梁振积(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张华安(县卫生局局长)、陈修力(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冯积顺(县卫生局副局长)、梁登亮(县工商局副局长)、邝鼎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冯陈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莫杏蕾(县局副局长)。协调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全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法监股,冯积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拟订整治行动计划,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沟通和通报制度,负责行动信息汇总、交流等日常工作。该协调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自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建立县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执法组,组长由冯积顺同志兼任,人员分别从县卫生局(10人)、县公安局(2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人)、县工商局(2人)抽调(由县卫生局另行通知),负责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六、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依照职责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案件,依法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县人口和计生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没有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对计划生育医疗文书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非法取环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三)县公安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行为;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09〕2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同卫生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互通相关信息,会商打击措施,共同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工作。

(四)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广告进行监管,对医疗机构无证医疗广告或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依照《无照经营取缔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70号)的规定,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无照(证)行医予以取缔。

(五)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管理,禁止药品批发企业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对以诊所为幌子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打击;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店“坐堂行医”行为进行查处。

(六)县部门要及时协调处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出现的非法行医者及群众上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医疗市场整治顺利进行。

(七)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政府要把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加强宣传,发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和主动配合,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护自身的权益,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求各社区和“城中村”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严禁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者提供经营场所。

七、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部署、自查阶段(年月-年月)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营造打击非法行医氛围。一是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可通过派发宣传单张或悬挂标语等形式进行,使无证非法行医者知晓法规,自行停止非法行医活动;二是可组织专家在媒体上以访谈形式,讲解在无证诊所及牙科诊所“看病”时,由于无证牙科所技术、消毒不规范容易造成乙肝、艾滋病等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发生,把到无证诊所就医发生的医疗纠纷风险高、医疗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知识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讲清楚无证行医的严重社会危害,教育群众生病要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贻误病情。在本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依法执业观念,查找不按规定执业的行为,提出解决办法。

(二)清理整治阶段(年月-年月)

在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执法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按法定程序予立案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罚款的罚款。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在本阶段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年-月)

清理整治阶段结束后,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医疗市场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时完成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并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县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八、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医疗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医疗市场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克服畏难、松懈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加强对医疗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稳妥有序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各镇要参照县的做法,制定辖区内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通过2年的集中整治,使全县医疗服务秩序特别是口腔医疗服务得到根本好转,创建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二)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发挥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主体作用。

1、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打击非法行医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卫生监督机构要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本次整治工作要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在疏导方面,畅通医疗机构审批渠道,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调整地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科学、合理规划非营利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布局,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向社会公开,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引导当前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口腔诊疗活动的个人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做到依法行医,减少无证开业行为。在打击堵塞方面,要对不具备资质、条件而且继续开业的非法行医机构必须采取严厉的、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切实维护好本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生等部门的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做好大案要案的联查工作,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坚决惩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非法行医整治工作中,县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生及工商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卫生部门工作,并依照各自职责查处属于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在县卫生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时要积极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医疗市场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县部门要主动做好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医人员的上访事件的化解处置工作,会同县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支持和非法行医者的理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责任制,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1、落实医疗机构卫生监管责任制。按照“卫生工作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医疗机构监管的条块结合,加强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哪一级监管单位出现了问题,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追究哪一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对有的医疗机构出现的顶风而上、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行为,坚决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依法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在整治医疗市场工作中存在腐败嫌疑的公职人员,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等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9)

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

自2018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三、行动范围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提供生育全程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5.加强高危人群管理。筛查妊娠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诊。

6.查找救治薄弱环节。每半年组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7.针对死因完善预案。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和媒体沟通机制。

8.建立救治协调机制。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

(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9.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10.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11.促进质量持续改进。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

12.定期报送母婴安全信息。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定期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专科能力建设行动。

13.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

14.促进保健专科发展。开展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人才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15.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16.推进科研攻关和临床转化。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推进产后出血防治、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便民优质服务行动。

17.优化诊疗资源配置。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

18.推进全面预约诊疗。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19.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通过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规范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20.倡导温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积极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分娩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

五、行动步骤

(一)2018年工作安排。

1.2018年1-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行动计划和当地实际,制订本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各省(区、市)的实施方案要对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区域制订针对性的策略措施。

2.2018年6-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二)2019年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总结2018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19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18年度情况,部署2019年工作。对2018年度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19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三)2020年工作安排。

1.2020年1月,总结2019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19年度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对2019年度示范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20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4.2020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行动要求

(一)细化落实行动措施。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确定部分重点联系医院,强化督促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督促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医院要发挥“国家队”表率作用,省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遴选出一批全国示范单位组织系列报道,供各地交流学习。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篇(10)

1 实施背景

医疗设备的技术应用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我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数量巨大且品种繁多,既有单体价格昂贵的百万以上的如CT、DR、胃肠等医疗设备,也有单价低于1000的各类小型医疗设备。这些设备中有些直接用于病人,有些则与病人非直接接触。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医疗设备技术管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一般医疗机构只注重医疗设备的购置而缺乏对医疗设备的有效管理,更缺乏对医疗设备质控和使用情况的管理。

在这些方面,我院设备科对一部分设备建立了纸质的设备档案,管理功能简单,主要着重点是设备的财产管理,而不具备技术管理的功能,不能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动态的技术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动态的设备安全状态、使用状态的技术评估,进而导致医务工作者甚至设备管理人员对医疗设备缺乏足够的利剑,难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可能会给医疗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因此建立一套基于医疗安全质量管理的技术档案系统,才能解决目前医疗设备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与困难。

2 系统设计

通过围绕医疗设备的“进、出、用”三个重点环节,优化现有管理流程,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我院信息中心会同设备科实施上线了一套基于HIS系统的设备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完成对设备日常业务的增加、调拨、借出、归还、维修、减少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反映设备的增加、减少及相关变动情况,提供针对单品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为每一台设备建立一套“健康”档案,以帮助设备管理部门更有效、更全面地管理设备,保障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

3 系统功能分析

医疗设备的管理是对一台设备从论证、购置、应用到维修全过程管理,目的是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证医技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应当具备计划管理、应用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四个核心功能。

3.1 医疗设备计划管理

在明确了医疗设备的管理目标后,首要环节就是计划管理,计划管理是管理质量核心内容,直接影响到管理的各个关节。设备计划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对国内外医疗设备技术发展作科学预测的前提下,依据医院建设规划、经费指标、技术水平和安装条件等,结合各科室的实际需求,科学编制。

设备科作为技术管理科室,设备科负责制定全院的设备配置计划,计划管理的流程为: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平衡同行评议、专家论证领导决策审批。

3.2 医疗设备应用管理

医疗设备应用管理模块功能涵盖了医疗设备从购置入库到出库使用,再到报废下账的整个生命周期。其中,购置入库是设备资料进入信息系统的第一步,需将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详细功能等资料录入系统,生成设备卡片;设备出库使用是指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领用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对科室申领进行登记、审批处理,同时完善设备卡片,补充设备领用科室、保管人、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设备报废下账是指设备使用科室对设备进行报损报废后,设备管理部门在系统上对相关设备资料进行注销等操作,设备报废下账预示着设备的生命周期即将结束,但其详细资料仍继续留存于设备管理系统中,以供查询。

3.3 医疗设备质量管理

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关系到检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影响手术质量和手术效果,是医院能正常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因此质量管理是医疗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

设备质量管理包括设备计量和设备维保。设备计量指在系统中对需要进行计量的设备进行计量配置,设定计量类型、周期、剂量结果等数据,系统根据录入参数自动生成计量提醒记录;设备维保指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其中医疗设备的保养一般分为三个级别,设备维修也可分为事后维修、预防性维修和改善型维修,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以预防为主,保修并重,同时在系统中及时录入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结果、维修费用等详细信息,生成设备维修记录,以便及时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4 医疗设备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模块用于对每个入库设备进行完备档案管理,除了前文所述的设备卡片资料、出入库记录、计量记录和维修记录等,还应包含相关医疗设备的发展现状、产品动态等前言资料,以便日后查阅,为计划引进设备提供依据。同时,应从设备论证到开箱验收的整个过程中收集齐全技术资料,将这些资料,连同订货卡片、合同书、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卡、技术图纸、产品合格证、保修单、配件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扫描录入信息系统,方便维修时进行调阅。

3.5 统计查询

设备管理系统除了具备以上四个核心功能外,还提供丰富的统计查询功能,如设备卡片查询、出入库报表、维修记录明细、设备效期查询、工作量统计、设备效益分析、盘存报表等。

4 系统实施效果

系统实施上线后,设备的申购、采购、维修等均通过计算机系统完成,每台设备都拥有唯一的“健康”档案,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均可通过系统查询设备的详细信息,及时了解设备的当前状态;根据设备的维修档案资料,可客观评价任何一台设备的使用安全状态,及时添置替用设备,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通过对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的分析,可形成效益分析报表,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降低了运行成本,使设备发挥了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玮.浅析医院设备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J].中国新通信,2014(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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