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道德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13 08:13:24

金融道德论文

金融道德论文篇(1)

关键词:次贷危机;虚拟化;道德风险

美国次贷危机自2007年5月爆发以来已经给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全球经济更是陷入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衰退,更令人担忧的是这场金融海啸的“破坏力”至今还未完全释放,全球经济衰退也远未见底。此外,美国应对金融海啸和防止经济衰退所采取的降息和弱势美元政策也给全球经济带来诸多消极影响和不确定性因素,甚至可能再次埋下未来危机的种子。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不同,中国不但难以在这场危机中独善其身,而是遭受着巨大的损失和多方的压力。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学界和业界都在积极评估危机可能的影响和分析引发危机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引发了次贷危机,但从本质上分析,金融衍生化各环节中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才是引发危机的真正根源。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的常态。而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各层级市场参与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可以是某些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行为,也可以是某些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甚至可以是整个金融部门的道德风险行为。早在1998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Krugman就指出正是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引发了亚洲金融危机,并提出了解释金融危机的第三代模型,分析了道德风险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一直以来,学术界关于金融市场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还只能算是零星而稀少,缺乏足够的关注。而次贷危机的爆发,可以理解为金融部门道德风险行为累积的又一次爆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次源于金融中介道德风险行为的危机却是发生在号称金融体系最完善,金融市场最成熟,金融监管最严密,金融创新最活跃的美国。由次贷危机的爆发和恶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了:随着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在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的同时也为市场增添了不少难以评估和预测的风险,这使得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和风险管理并不是越来越清晰可控,而是变得越来越复杂而难以把握。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过度衍生化和虚拟化使得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实际上是加剧了,在监管水平没能跟上创新步伐的情况下,这又容易诱发市场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引发金融危机。由此本文认为,正是过度的金融虚拟化和滞后的金融监管诱发了各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而引发危机的爆发。

一、次级抵押贷款的衍生化

从表面上看,次贷危机爆发的最直接原因是美元利率的走高刺破了美国房地产泡沫。我们知道:2001年以来,在美联储低利率政策下,美国的房地产价格在国内和国际的流动性泛滥中不断走高,日益泡沫化。房地产泡沫的滋生和膨胀使得美国房地产市场空前繁荣,也使得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1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

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优级贷款、Alt—A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其中,次级抵押贷款的对象为信用分数较差的个人,尤其是消费者信用评分(FICO)分数低于620、月供占收入比例较高或信用记录欠佳以及那些首付低于20%的贷款人,而在以往,这些贷款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但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中介机构“证券化”的金融创新,催生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次级抵押贷款”这一高风险的信贷品种。2000年以来,次级抵押贷款在美国增长迅速,在全部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中的比例达到12%,约12000亿美元。

2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和进一步衍生化

与优质贷款相比,次级抵押贷款收益率高、风险大,也缺乏足够的流动性。但如果将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并进行出售则可以起到转移风险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当次级抵押贷款经由证券化形成MBS进而出售给市场投资者时,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房屋抵押贷款机构可以提前收回现金流,而与该MBS相关的抵押资产池的所有收益和风险都转移给市场投资者。但由于次级抵押贷款信用较差,其证券化后的证券品种很难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这会限制共同基金、保险基金等偏好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机构投资者对其进行购买。为了提高次级抵押贷款MBS的信用等级,房屋抵押贷款机构在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将次级抵押贷款重新打包,成为发行的资产支持型抵押债务权益(ABSCDOs)的抵押品。

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将次级抵押贷款进行再证券化(进一步虚拟化),形成资产支持债券型抵押债务权益(ABsCDOs)。标准普尔和穆迪等信用评级公司再根据贷款人的资质、获得现金流和承担违约损失顺序的先后将不同按揭产品CDOs进行评级划分:AAA级的为优先级(seniorClass),AA和A级的为中间级(MezzanineClass),其它更低的BBB到B级为低层级(subordinateClass),而另有平均仅约5%债权为无评级的最低的权益级(EquityClass),用来最先承受违约损失(Firstlosspiece)。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分割后再分割的“金融创新”甚至还可能不止一次,于是就创造出了CD02,CD03,…CDOn这样的多层衍生产品。通过上述巧妙的金融创新过程,抵押贷款公司可以迅速回收现金流,而次级贷款的风险则被分摊到购买各级CDO的投资者身上。

3次级贷款的证券化反过来加剧了美国的房地产泡沫

正如我们上文所分析的,美国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催生了次级抵押贷款及其衍生品的繁荣。而次级抵押贷款、房屋按揭抵押支持债券(MBS)和资产支持型抵押债务权益(ABsCDOs)等信贷金融创新产品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但显然,这种利用金融信贷创新导致房价上涨脱离了美国实际居民消费能力的基本面支持。而在房价上升周期内,次级抵押贷款的隐患也被市场大大的低估,随着美国利率在2005年后不断走高,美国房地产价格终于在2006年见顶并开始回落。而随着房价的下跌和违约率的上升,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房屋被收回(foreclosure)后推入市场再销售,增大了供给;另一方面,由于信贷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大增、流动性骤降,导致各类按揭贷款和证券化发行活动陷于停止,这又大大地减少了市场的需求,供求关系的逆转进一步加速了房价的下跌。这种恶性循环使得整个按揭信贷和资产支持证券市场陷入混乱和流动性枯竭,次贷危机爆发并愈演愈烈。

二、次级抵押贷款衍生化过程中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

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层层衍生化是一个复杂的金融创新过程,需要各类金融中介机构的参与:抵押贷款机构发放次级贷款,投资银行进行次级贷款的“包装”和承销,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各类金融中介彼此分工且相互合作,每个环节他们都收取相应的佣金和费用,但显然没有哪一个金融中介对整个衍生化过程的风险控制负责。在次级抵押贷款的衍生化链条上,作为理性经济人,每类市场主体所追求的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道德风险问题。而这些道德风险行为的叠加则引起整个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风险积累和风险放大,最后导致危机的爆发。

1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

通过证券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层层叠加的衍生化,按揭贷款的最终的信用风险不再由次级按揭贷款机构承担,而是由购买各级CDO的投资者承担。在过去没有“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的日子里,贷款机构非常关注贷款的质量、借款者的财务状况并与借款者保持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他们的这种审慎可以有效地减少这个市场的整体信用风险。而现在由于证券化而带来的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贷款机构就不再那么在意借款者将来是否能够按时还款。贷款机构过去以收取贷款利息为主,而现在则依靠回收贷款的初始费用及在二级市场销售贷款来获取利润;这个市场另一重要的参与者——按揭经纪人赚取的佣金及费用,他们更多考虑的是贷款利率、种类、规模,而不是贷款的逾期率和违约率①。

事实上,资产证券化不仅为抵押贷款机构提供了冒险的动机,也为抵押贷款机构提供了冒险的能力。抵押贷款机构通过发行MBS、ABS、CDO等一系列证券化产品,将风险通转移给投资者,贷款占用的资本得到释放,回收的资金可以继续进行放贷,这相当于在同样的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本下,贷款机构可以提供更多的贷款。随着贷款机构流动性的增强,传统模式下更多原本不可能得到贷款的次级按揭贷款的客户也成为了重要的贷款对象。

2投资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

华尔街的投资银行是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和进一步衍生化的主要设计者,他们帮助贷款机构将流动性弱的次级按揭贷款包装成MBS(抵押担保证券)以增加流动性。但以次级按揭贷款为抵押品的MBS债券评级还达不到最低投资等级BBB,于是投资银行又将MBS债券按照可能出现违约的几率分割成不同等级,打包成CDO(债务抵押凭证),某些CDO甚至可以获得与美国政府证券评级相同的AAA评级。需要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但不管其评级有多高,其原生产品的高风险都并没有消除,只是被转嫁和分散了。

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华尔街的投资银行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和手续费收入,不断创造出更多、更复杂的衍生产品。其中许多CDO债券的日常交易量都很小,有些甚至是他们为某些客户量身定制的,所以其流动性极差,其定价必须依靠于复杂的数学模型和主观假设,这便进一步引入了模型风险和主观判断风险。特别地,当市场出现恐慌时,这些极度缺乏流动性的产品更容易出现单边行情,价格便会出现暴跌。这一切都为日后的危机爆发和恶化埋下伏笔。

3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

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层层衍生化使得信用关系高度复杂化,对于众多的投资者(包括部分机构投资者)而言,很难理清各类金融产品之间的关系,信息不对称伴随着金融虚拟化链条的延伸而变得更为严重,这就导致金融产品定价更加依赖于信用评级机构。而对于信用评级机构而言,它们自身也面临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一般来说,评级机构会对每笔业务收取约7个基点的评估费。而且要指出的是:信用评级机构不仅评估信用风险,而且还参与这一结构性融资产品的构建过程。一般来讲,发行方会征求信用评级机构的建议或者至少能运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模型进行预构建(Pre—structure)。这意味着信用评级公司一方面收取咨询手续费,另一方面又对这些产品进行评级,显然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很难保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有资料显示:评级机构90%的收入来自发行方支付的评级费用,美国三大评级公司对结构性融资产品的评级明显高于传统的公司评级。从爆出的越来越大的次按相关损失和计提中看,评级机构对这些衍生信贷产品的评级模型和标准存在着重大偏差,对于同一个产品,不但这些机构彼此之间存在的重大的评级差异,甚至这些机构内部不同部门给出的评级结果也是各不相同。

自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标准普尔和穆迪等评级机构备受质疑,有学者认为正是这些评级机构使得次贷危机恶化。在次贷危机爆发前,评级机构给予了次贷相关债券高信用评级,使得这些债券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市场上销售;次贷危机爆发后,这些曾经的高评级债券价值大幅缩水,评级机构不得不迅速调低评级,而当原本所依赖的评级被不断大幅调降,信用评级体系本身的信用也趋于崩溃,而投资者又缺乏对自身投资的这些创新产品的了解,因而产生的风险厌恶和离场情绪导致了价格更深的下跌,甚至是无市场价格可询的。显然,就在贷款机构、投资银行和评级公司赚取不菲利润的同时,风险却在市场中累积起来,并由整个市场承担。

三、金融衍生化过程中道德风险与金融危机

由上文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金融市场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充斥着次级抵押贷款的各个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整个次级贷款证券化和衍生化过程中,真正受益人是诸如发行商和承销商这些收取佣金的中间人(Middleman)。这也是这些投资银行、贷款机构乐此不疲地创造各种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真正利益驱动所在。严格地讲,评级机构和政府也是这样的中间人。评级机构收取平均7个基点的评估费,而政府则获得大量的房产交易税以及跟随房价上涨的物业税,就这点而言,这场危机的爆发是美国“系统性金融共谋共犯”的恶果(白钦先,2008)。一个由中间人利益推动而产生的泡沫房市的破灭,遭受损失的却是普通的购房者和信贷债券市场投资人。

1金融衍生化加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从本质上讲,各类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源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当然,由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存在,从事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对交易对象以及环境状态的认识是很难相同的,信息不对称是现实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现象。但过度的模型化和衍生化则人为地加剧了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我们知道,在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和衍生化过程中,涉及到对抵押贷款池进行复杂的切分,并且只能用金融计算模型来估计未来CDOs债券的现金流状况,而模型之复杂、评估之繁琐使得即便同为专业机构的贷款机构和投资银行之间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他们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诱发信息占优一方的道德风险行为。随着新产品一层层被衍生出来,原生产品的高风险并没有被消除,反而不断积累和放大。随着衍生产品创新链的不断延伸,产品的结构越来越复杂,最终的投资者与最初的次级抵押贷款人问的“距离”也越拉越远,信息不对称程度越来越大,从而无法有效地对风险做出正确的评估。

投资者在市场上交易着诸如“MBS”、“CDO”、“CDS”的金融衍生品,但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并不清楚

2金融创新、道德风险与金融危机

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衍生化所引发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加剧为那些积极推进证券化、衍生化的金融中介提供了道德风险行为的空间;而金融中介道德风险行为的加剧和叠加则增加了金融市场的脆弱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事实上,由于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引发的金融危机并非在这次的次贷危机中才凸显出来。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体持续的高通胀、高利率,利率汇率的频繁波动,使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同时也给国际金融市场上资金借贷双方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也在这一时期,各国放松本国的金融管制,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金融机构开始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以满足自身和客户的风险管理需求。随着金融理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也呈现出日益模型化、工程化、衍生化的趋势。但正如我们上文所分析的,金融创新在市场信息不对称且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容易诱发金融从业人员、金融机构、甚至整个金融业三个层面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金融危机。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储贷危机从本质上讲也是由于储贷协会这一类型的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而引发的——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容易使存款人放松了对储贷协会的监督,另一方面也诱发了储贷协会本身的冒险行为,最终引发储贷危机的爆发。与这次的次贷危机不同,储贷危机是属于金融中介这一层面的危机,集中爆发于储蓄贷款协会和商业银行这两类金融中介,危机的影响也仅限于美国本土。但同样由于道德风险引发的次贷危机,则是一场金融市场层面上的危机,波及抵押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评级机构以及各类机构投资者等金融中介,并伴随着金融全球化浪潮,将危机传递至国外,造成全球金融体系的动荡,而我们中国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

3金融监管跟不上金融创新步伐导致金融中介道德风险行为失控

随着金融虚拟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众多金融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日益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从理论上讲,证券化和衍生化可以将风险转移给市场上的投资者,但风险只是被转移或者被分散,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正如我们上文所一再强调的,资产证券化和衍生化所形成的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机制加剧了抵押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次级贷款层层衍生化后带来的市场流动性模糊了风险承担主体的界限。而正是通过这种证券化和层层衍生化,次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可以迅速在各个市场和各类型金融中介中传递,使其更具破坏性。在衍生化的各个环节中,抵押贷款机构和投资银行之间、投资银行和评级机构之间、投资银行和机构投资者之间等,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每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监管不力的情况下,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行为而得不到有效地制约和监控。没有哪个市场主体有激励且有能力对整个衍生化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管,而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却表现为“心有余而力不足”,金融创新已经超越了他们的监管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不断积累,危机的爆发只需要一个导火索和一点火花。

金融道德论文篇(2)

(一)“金融道德风险”存在定性难题

“金融道德风险论”在对“金融道德风险”的概念、类型及原因等进行分析时,往往顾此失彼。比如,梅世云提出“社会性道德风险”的概念,认为“社会性道德风险”有体制引发型、政策引发型甚至腐败引发型等几类。[11]那么,既然是体制、政策甚至腐败引发了风险,为何不能称之为“体制风险”、“政策风险”或“腐败风险”呢?即使这些风险也可以从道德维度进行解读,但把其他视角几乎全部纳入道德维度之下却有失偏颇。更明显的是,他认为,“法制不健全……也是形成金融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5],既如此,为何该风险不能称之为“金融法律风险”呢?因为金融市场会经常遇到法律跟进不及时或法律之废、立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再者,如果存在“金融道德风险”,也只能归因于道德,因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区别,而“若将一切道德的责任,尽行化为法律的责任,那便等于毁灭道德”[12](P402)。可见,此时“金融道德风险”面临难以定性的难题。

(二)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难以确立

“金融道德风险论”努力从道德维度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如果仅从表面现象看,金融风险的确与道德危机如影相随:随着金融市场多个交易环节资金链条的断裂,欺诈和不遵守契约的行为开始盛行,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金融风险,最终导致金融危机。但是,这并不表明,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包含在道德逻辑之中。事实上,个别或少数金融交易中的“败德”行为,即使在金融市场稳定时期也是存在的。而在此次世界性金融危机中,“大而不能倒”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巨头被认为是危机的始作俑者。但如果据此认为,危机源于这些金融大鳄的道德因素,那就会与事实明显矛盾。因为,“数十年来,美国‘华尔街’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中心和楷模,引领着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13]。这说明,人们一旦从道德维度追溯金融危机的根源,并期望以此确立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会脱离事实。所以,当“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失灵中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从而希望从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中走向法律思维时,其结果只能是,对这种道德批判得愈猛烈,距离法律就愈远。

(三)金融法学难以自我证成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变为一种法学立场,就会使法律思维屈从于道德维度的叙说方式,不仅会造成金融法学知识特性的弱化,而且无法使金融法学完成自我证成。道德不能限定风险。风险与道德都是金融市场的一个侧面,道德并不基于风险而存在,风险也不会因为道德而出现。风险与道德具有同样的现实依据,道德不能作为一种必然的标准来限制或决定风险,风险也没有必然的义务体现该种道德。而风险之所以不会、也不能够固定、单一地指向某种道德,其与道德的主体性有关。道德主体的复杂性、多元性甚至利益的对抗性(源于社会分层),使道德分化为不同的观念体系,呈现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此时,道德批判就只能成为道德批判者对其他道德主体的批判。但是,不管人们对金融风险进行怎样的道德批判,都无法改变金融风险所具有的道德属性,即只要不改变金融风险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就无法改变其所体现的道德逻辑。比如,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尽管代表“99%”的民众对代表“1%”的华尔街金融寡头进行了持续的道德声讨,但是,金融家们绝不会因此而改变其道德逻辑,因为自己为股东谋利就是其最大的道德。所以,不是金融风险没有体现道德,而是没有体现“金融道德风险论”主张的那种道德而已。如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自然苍白无力,金融法学理论体系也就难以建立。

(四)受制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缺陷

金融法学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在研究范式上以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基础。但“金融道德风险论”却遵循个人主义方法论。当然,如果孤立地看待一个具体的金融风险事件,的确与交易相对人背弃商业道德有关。但是,当金融交易关系中的人们普遍采取欺诈、不遵守契约等机会主义行为方式时,个人主义方法论就难以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例如,近些年我国多地发生恶意逃债、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现象,就不能仅仅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去解读。就某种社会科学而言,“只有当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超越于个体的社会组织时,经济学才有了其研究的对象……个体的节约行为或者其他任何改善自己生存状况的努力,只要是孤立进行的,都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14],金融法学亦如此。同时,不论何种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只要还停留在偶然发生或个别调整的阶段,而未体现出一定的普遍性、系统性和规律性,其解决情势还未形成社会立法需要,就不足以引起金融法学的注意。而一旦某类金融风险体现为一种社会利益诉求,就表明该类金融风险已经超出了个人主义的范畴,金融法学才有可能从其普遍性中把握规律性,从而担当起指导立法实践的时代责任。而“金融道德风险论”中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显然限制了金融法学的理论视域。之所以存在这种方法论瑕疵,与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密切相关,因为在新自由主义那里,“个人失败基本被归结于个体自己的过失”

二、“金融道德风险”的实质

金融法学对“金融道德风险”的贸然引入,之所以使自身陷入困境,在于其回避了“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性问题。这种不“追根溯源”的实用主义后果是,当理论不能从简单的假设和推理中找到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根源时,竟然发现道德始终在金融风险中显露身影,因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道德当成金融风险的“罪魁祸首”,进而将道德视为当今世界之最大祸害。因此,只有从“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这一核心问题入手,才能揭开“金融道德风险”这一貌似强大的“外壳”之下所掩盖的真实世界。金融风险与金融资本相联系。金融风险是指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在未来时期内,其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风险其实就是金融资本的经营风险,即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因各种原因出现经营不善、利润减损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作为人的一种经济性存在方式,金融资本具有自己独特的道德逻辑,这种逻辑体现着“以钱生钱”的利润最大化动机或目的。可以说,赢利就是金融资本的最大道德。由此,“金融道德风险”只是被人为地虚化为道德侵害的金融资本的赢利风险。所以,这种侵害不可能是道德范畴内的侵害,而是可以量度的、表现为一定物质利益损失的经济侵害。[16](P19)于是,无论人们多么不情愿地向金融资本经营者支付对价,或者多么希望违背道德的铁律(如借钱不想还)而又无奈于法律的强制,但只要这种对价最终得以支付,就不会在道德上遭受谴责,也就不存在“金融道德风险”。因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实际上体现了金融资本的道德主体性立场,客观上担当着掩盖金融资本趋利本性的理论角色。可见,不是从可以经验地、具体地把握金融风险实质的社会存在———金融资本出发,而是从主观的、抽象的社会意识形式———道德出发去分析金融风险,显然是舍本逐末。当然,金融资本的历史合理性包含在产生它的社会条件之中,无论是对金融风险的道德幻化,还是对金融道德的人性批判,都改变不了金融资本的趋利本性。因此,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的而不是人的内在规定性。历史地看,通过市场竞争争夺利润是金融资本的存在方式,而这种竞争不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道德”,它从来就是一部充满欺诈、倾轧甚至掠夺的历史。[17](P130)所以,不惜以“败德”制造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内在的运动逻辑,而人一旦为金融资本所界定,并变成其执行人,便具备了这种本性。漂流的殖民主义者———鲁滨逊,一爬上孤岛就失去这种本性,因为客观上,他远离了资本,此时金币对他毫无意义。所以,无论他的道德多么败坏,再多的金币也不可能使他制造“金融道德风险”,因为从他人之处获取利润的机会是不存在的。在这个金币都成为无用物的荒岛、金融资本对人来说已经不存在时,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源才能消除。显然,这不是道德的功劳,而是金融资本的投机逻辑随着资本的社会条件的消失而消失了。所以,与其说金融风险距离道德很近,毋宁说金融风险距离金融资本的利润更近。而愈是把道德置于历史的前台,就愈发说明,金融资本把自己的投机本质隐藏得更深了。

三、对“金融道德风险论”的法理批判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方面将金融风险归因于个人的“败德”;另一方面将解决路径寄望于普遍适用的法律,这种相悖的逻辑进路,反映出道德维度本身潜藏着其所无法应对的路径局限,凸显着与法律思维之间的根本冲突。道德维度不能当然地完成向法律思维的转换。金融风险属于客观存在的范畴,而金融活动中的道德观念则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同时,只有导致金融风险的客观条件生成,从道德维度观察该风险才有现实意义。而这种客观条件一旦存在,金融风险就不是道德所能够约束的,因为,道德是依靠自律得以实施的规则;而在金融利益冲突面前,只有通过立法,进行国家强制,才能从根本上迟缓、阻滞以至避免这些风险。这是缘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能真实干预到资源配置的过程,能对金融市场关系中的利益矛盾进行强制克服或调整,从而对产生金融风险的社会条件进行控制。同时,法律是一种他律性规则,这种规则一旦生效,就具有了相对于交易行为人意志的独立性和国家意志性,并依靠一整套国家运行机制,对其经济利益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果;而道德则不同,虽然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其实施不仅要依靠社会舆论,更需要行为者内在的自觉力量。金融交易属于典型的资本套利活动甚至“零和游戏”,其特点是交易双方都以其利益最大化为企求,而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必然出现“囚徒困境”。这说明,交易双方的利益矛盾具有难以调和的性质,依靠道德自律来避免或减少这种冲突是靠不住的,而金融风险的根源恰恰就包含在这种冲突之中。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维度寻找金融法得以产生的逻辑正当性,明显面临着无法从道德维度向法律思维过渡与转换的难题。毋庸置疑,道德也是历史的一种理性,它的特殊性在于,道德可以内化为人之理性自觉,使人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调整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但是,作为自律性规范,道德在利益冲突面前常常失灵。不过,这并不表明可以弥补道德调整之不足的法律根源于道德失灵。显然,“金融道德风险论”把看问题的角度当成问题本身,或者说,把看问题的立场作为问题的根源,似“盲人摸象”———从金融风险的道德属性去感知对象,由此认为金融法的现实依据隐含在道德失灵之中。但是,如果把金融风险看成人内心道德观念的结果,就需要从改造人的道德观念入手,用道德机制加以解决,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最终要依赖道德之外的制度,那只能认为问题的真正原因在于人观念之外的因素,这种因素正是法律治理的客观依据。正如列宁在批判民粹主义时所言,民粹主义仅仅认为,“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消除‘奸诈之徒’”,但是,“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18](P312)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只看到个体意义上的“奸诈之徒”,而看不到整体意义上“奸诈”的资本道德,自然只能停留于对个体性道德的批判,无法揭示金融风险内在的一般性,从而无法上升到整体主义的法律思维立场。事实表明,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都在通过完善立法以积极应对和化解金融风险。比如,为应对危机,美国政府积极推动金融制度改革,这项改革被称作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产业最彻底的改革。奥巴马于2010年7月签署的《金融改革法案》,是美国70多年来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可见,为了防止金融资本的趋利行为给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风险,法律再次成为金融风险治理的主要方式。“金融道德风险论”显然与这一基本事实不符。

金融道德论文篇(3)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金融新常态指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出现的新趋势和新特征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金融业整体增长速度逐步回归正常;二是金融结构调整日趋频繁,开始进入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期;三是金融产品创新日趋多样化,金融脱媒、去实体化现象越来越突出;四是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步入快速通道,金融干预与金融自由化之间的博弈愈发激烈;五是互联网金融成为金融发展重要分支,发展势头强劲,被誉为下一个经济增长引擎。

在金融新常态下,金融风险犹存且呈不断放大态势,人为因素在金融风险诱因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在金融新常态下对金融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职业道德是金融从业人员必备的核心素质。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其从业时能否遵守有关金融准则、是否善于规避风险、是否敢于承担责任、是否顾忌他人利益等,进而影响、决定金融风险或危机是否发生、金融风险或危机发生后是否能快速得以控制。从某种程度上讲,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是金融行业稳定与否的关键因素,更是金融新常态下金融能否稳健发展的决定因素。因此,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主动适应金融新常态,成为当前金融运行和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般而言,金融职业道德有两种培育方式,即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高校期间是人一生中最关键的思想塑造期,是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初始阶段,也是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将职业道德教育托付给金融机构是不可取的,因此本文着重考察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在金融新常态下,金融风险性越来越强,金融能否稳健运行的关键在于金融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缺失会导致高校毕业生缺乏基本的金融职业道德,毕业走上金融工作岗位后对金融职业道德的概念和行为准则模糊,极易成为金融风险的爆发点。因此应该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主动适应金融新常态。

邹宏秋(2007)认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金融机构整体形象密切相关,因此财经类高职院校应加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并提出高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改革思路。蔡庆丰等(2009)提出高校金融专业的毕业生是未来金融领域的主要从业人员,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及对我国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方建珍(2009)将金融专业知识教育比做“有形的手”,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则是“无形的手”,两者缺一不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侯定凯和李明(2009)认为目前财经类高校片面重视学生经济利益方面的教育,而忽视如何做人的教育,财经类高校应该将伦理道德教育和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相结合,促使学生的专业知识素养和职业操守素养同时提高。梁琪(2009)分析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学教育的影响,指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对职业操守教育重视不够,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将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学习紧密结合[1]。徐学锋和马欣(2010)指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对金融行业及金融专业学生的就业影响重大,并提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2]。连英祺(2011)提出金融行业由于其特殊性,职业道德缺失的危害会被放大。高校作为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应该根据时代要求和行业特点,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安排相应的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内容[3]。

二、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现状

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至关重要,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金融专业学生培养上往往忽视职业道德教育,造成职业道德教育缺失或者流于形式,难以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1.缺乏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专门课程

不是只有师范、法学和医学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才需要接受专门的职业道德教育,与道德紧密相连的金融专业需要职业道德教育,然而大多数高校都忽视这一点,片面重视对学生金融专业课程的教育和专业技能训练,认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可有可无,对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生涯影响不大,职业道德教育只是枯燥理论的灌输,而且教学资源有限,金融职业道德应该由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结合实际工作加以培育才能得见成效,于是将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直接省去职业道德教育部分[4]。

2.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不够

职业道德教育不仅是高职院校的需要,本科院校也不可缺少,因为不管是高职院校还是本科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的学生最终都要走上工作岗位,都要成为金融从业人员,都需要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操守。目前一些职业技术院校有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实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等类似课程,而本科院校一般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者都只具有一些和金融职业道德稍微的课程,这些课程都是公共课,往往是一个年级同时上课,不分专业,从而造成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缺乏针对性,这些公共课涉及的职业道德相关内容太少、太肤浅,而且偏重理论,难以达到教育效果[5]。

3.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发展现实脱节

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发展现实相脱节主要表现在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局限于三字经式说教、缺乏金融职业道德案例教学、缺少具有实际金融工作经验的教育工作者等。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作为社会经济的核心,发展速度更是日新月异,高校金融专业知识教育很难跟上实际金融发展步伐,更不要说原本就落后的金融职业道德教育。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仍局限于传统的一成不变的说教,相关案例短缺且陈旧不加以更新,同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师资力量匮乏,难以将实际金融业务中需要的职业道德和书本理论知识融会贯通,学生对金融职业道德的认可度和接受力无法提高。

三、金融新常态下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迫切性

首先,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是时代需求。风险性是金融新常态下的典型特征之一,既有系统性风险,又有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无法消除,而非系统性风险可以加以分散,道德风险是典型的非系统性风险,对金融经济的损害不可测。在金融新常态下,金融能否稳健运行的关键在于金融从业人员自身的道德素质,在金融新常态下应该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关注。其次,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是行业需求。金融行业是信息高度不对称、风险高度集中的行业,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引人注目,金融业对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要求非常高。如果金融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那么将影响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甚至引发金融危机。最后,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需求。目前我国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普遍存在重金融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轻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现象,如此培养出来的金融从业人员是十足的“经济人”,忽视自己应有的“道德人”角色,虽然专业上过硬,但道德水平低下,能力越强的人犯的错越大,因此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迫在眉睫。

四、构建主动适应金融新常态的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体系的思路

高校金融专业学生是未来金融行业的主要人才,高校期间是培养金融职业道德的关键时期,在高校期间加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其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规范从业后的自我行为,有助于适应金融新常态、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1.创新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模式

(1)针对不同阶段学历教育进行针对性金融职业道德教育。

本专科阶段主要以行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模式为主,即侧重于金融产品投放和收回方面的职业道德教育。毕业后在金融机构工作的要做到吸收存款不欺诈,发放贷款不盲目,与企业实际需求相匹配;毕业后在企业投融资部门工作的要做到不盲目、不骗贷,合理规划投融资需求。研究生阶段主要以意识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模式为主,即侧重于金融产品和制度研发时的道德意识性教育,降低主观因素对金融产品和制度开发的影响。金融产品设计要符合市场需求,风险控制制度要实际、有效、可操作,不能存在人为欺骗因素,更要减少或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金融产品或制度缺陷。

(2)侧重案例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对金融职业道德的感知。

在课堂教学中,老师根据课程内容选择与金融实际工作相关的案例贯穿其中,引发学生对案例多方面地分析和思考,这样不仅使学生对金融实际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修养有更直观的了解,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统一。在案例教学中,选择的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和启发性,以金融职业道德课程教学项目为导向,同时老师和学生的角色定位要明确,学生是主角,老师起引导作用,如此通过案例教学才能提高学生对现实金融市场的认识,提高学生对职业道德的感知[6]。

(3)聘请拥有实际金融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进行兼职讲授。

高校金融专业应该和金融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实行校企合作,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聘请金融机构的优秀员工作为校外兼职人员,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对高校金融专业学生进行入职培训及职业操守教育[7]。聘请来的校外专业人士凭借其丰富的实际金融工作经验,将金融职业道德融于实际金融工作中,便于赢得学生好感、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对金融职业道德规范的认可度。

(4)将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渗透到金融专业课程教育中。

相比开设金融职业道德的专门课程而言,在所有金融专业课程中安排足够职业道德内容,用渗透、熏陶的方式加强学生的职业操守更可取[8]。高校金融职业道德培育不能依赖思想道德修养这门公共课,应该让所有金融专业课老师担负起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任务,在金融专业课中将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将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和规范全方位、全过程融入专业课程中,并从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予以贯彻落实,提高学生的金融职业道德境界,培养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金融专业人才。

2.丰富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

(1)加强诚信教育。

诚信即诚实信用,信用既是道德范畴,又是经济范畴,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必然包含诚信,诚信是金融职业道德的核心内涵。目前高校中借故旷课、考试作弊、剽窃论文、材料造假等诚信危机事件较严重,如果在校期间这些诚信缺失现象得不到有效纠正,那么从业后将会演变成职业操守问题[9]。而金融是典型的信用经济,诚信是金融的生命线,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会增加金融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如积极开展各种以诚信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在评奖评优中增加诚信比重,通过各种活动培养诚信意识,将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2)加强相关法律教育。

法律和道德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般来说,大部分人会通过道德教育实现自律,主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而对少部分人来说,道德教育作用甚微,需要用法律强制约束其行为。因此如果要使金融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仅靠道德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教育[10]。金融类从业人员经常与钱打交道,面临的诱惑较大,如果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能主动以法律自觉约束、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经得住金钱和诱惑的考验。

(3)加强风险意识教育。

在金融新常态下,金融风险犹存且呈不断放大态势。金融风险不仅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还有道德风险。金融业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高风险行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果人存在道德风险,那么委托人的利益将会受到损害,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11]。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开设如金融风险管理的类似课程,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了解金融风险定义、分类及如何规避风险、减少损失,树立和强化金融风险意识。

(4)加强心理素质教育。

金融行业节奏快、压力大,良好的心理素质对金融从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心理素质教育是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高校学生多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经受过什么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弱,心理素质薄弱。高校在加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让学生参加模拟炒股大赛、银行技能大赛、保险竞赛、投资理财竞赛等,提高学生的适应环境能力、抗打击能力、心理调整能力等心理素质。

参考文献:

[1]梁琪.浅析金融危机对金融学教育的影响与启示[J].甘肃金融,2009(10):4-7.

[2]徐学锋,马欣.我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的建议[J].高等教育研究,2010(5):87-88.

[3]连英祺.高校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职业道德教育问题浅析[J].金融经济,2011(8):106-108.

[4]方建珍,杜伟岸.金融危机与金融教育的“道德奠基”――以CFA考试为鉴[J].理工高教研究,2009(8):5-8.

[5]何森林.高职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缺失的成因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0(3):75-76.

[6]邹宏秋.加强高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高品质金融人才[J].浙江金融,2007(11):59-60.

[7]陈伟滨.金融专业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2012(12):90-92.

[8]郑晓丽.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人格培养[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186-190.

[9]王启亮,李六杏.金融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培育探析[J].黑龙江教育,2011(1):61-63.

金融道德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9-0264-02

引言

曾几何时,金融学课堂上《美国老太太和中国老太太》的寓言故事被奉为经典案例,它讲述美国老太太在年轻时通过贷款不仅提前享受了房子,而且临终时也可以将房子传给自己的子女;而中国老太太拼命攒钱到老时由于货币贬值、房价上涨原因不一定买得起房子,而且重要的是她一辈子也没住上好房子,这个案例足以佐证美国金融高度发展促进消费、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然而2007年开始的美国金融危机打破了美国金融神话,并逐渐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反思这次金融危机的原因,除了美联储货币政策失误、金融监管不到位、全球流动性泛滥等因素外,华尔街金融精英们所谓的金融创新也直接导致了危机的蔓延与升级,而这些金融精英们大多来自美国有名的商学院,受过正统的金融教育,可以说美国金融教育与金融业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某种意义上说美国金融教育存在的缺陷对这次金融危机具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长期以来奉为经典的美国金融教育模式、理念重新审视,为中国金融教育培养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金融危机背后美国金融教育的弊端

1.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弱化

美国金融危机中金融家们毫无节制的逐利贪婪本性暴露无遗,他们为了能够获得短期盈利和薪酬,甘愿冒极大的风险,甚至采取欺骗投资者的手段,早就将职业道德和操守抛之脑后,然而这种自利带来的后果却由股东、债券持有人甚至是纳税人来承担。在奉行自由主义思想的政府监管下,金融家的这种不负责行为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和监督,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而作为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美国教育界长期以来奉行金钱至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下必然导致学生未来从事金融行业时缺乏诚信、合规、尽职的职业价值理念。

2.金融理论和研究方法存在重大缺陷

首先,金融理论基础存在重大缺失。西方金融的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即反对政府干预市场、主张依靠市场、充分明确产权责任,尽可能地将企业交给最合适的人管理,以保证经济以最大的效率稳健地发展。然而市场的力量不是万能的,其负面效应更是不能忽视。在经济金融化、虚拟化的背景下,自由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进一步加剧,金融资本的逐利本性在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依托下更是如虎添翼,得以不断放大,从而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最终美国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市场,这也宣告了新自由主义的破产。

其次,研究方法上过度依赖金融模型。由数学符号堆砌的金融模型不带有任何主观色彩,而金融市场是由受事件影响的人们的感受以及预期所构成,带有明显的主观特征。由于带有主观性的人类经济活动即使引入相对客观的数学模型中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任何数学模型的预测都是有缺陷的,金融领域不存在金科玉律,也无法通过重复实验来验证它们。

最后,过分强调金融创新。过度的金融创新正是源于金融理论及基本假设,如证券无限可分、市场是完全无摩擦的等等。而为金融创新提供便利的是高深的金融衍生产品模型,这使得金融产品设计越来越复杂,以致成熟的市场交易者都难以对风险充分认知和管理,而金融产品过高的金融杠杆率进一步加大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使得风险更容易失控和扩散。

3.金融培养模式偏向于操作性和务实性

美国商学院金融专业是以培养金融分析师为目标,其主要特色便在于操作性和务实性强,但这容易导致课程安排过于微观模型化和重实践轻理论,主要表现为:第一,倚重微观金融模型的专业课设置。商学院的核心课程以微观工具的演绎为主,包括金融工具、金融数学和公司理论等几大类。这些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如何用定量的方法来衡量和预测风险,如何对复杂衍生品进行估值和评定等等。第二,重实践轻理论。商学院鼓励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以便毕业后直接进入金融机构工作,这样在教师传授知识和案例课上,对学生训练最多的是金融实务的操作,但忽略了金融实务背后的思想性,因此尽管学生毕业后能够十分迅速地适应风险评估师和金融分析师工作岗位,但由于在校期间理论功底较为薄弱,故而十分缺乏洞悉宏观经济动态变化或捕捉金融链条上下端生态环境改变等原创性研究,也缺乏对社会责任感的认知。

二、中国金融教育模式改革的建议

金融道德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40-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8)05-0065-03

伦理学是经济学的源头之一, 但金融学遵循了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成了道德伦理的虚无区。20世纪5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不相关理论、有效市场假说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等构筑了新金融理论, 它变成了一门告诉我们金融“是什么”的科学,而不是告诉我们金融“应该是什么的”科学。只要金融决策者把新金融理论信条作为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指南, 那么这些金融决策者所处的这个世界就“不是一个伦理上善的世界” (博特赖特,2002)。 随着国内外金融领域中一系列丑闻的发生, 人们清楚地看到, 金融伦理道德基础十分脆弱。 从金融丑闻的严重后果及危害性看, 伦理调节成为金融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金融学教学中也应融入金融伦理的内容, 培养具有金融伦理意识的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者。

一、金融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回顾

金融伦理学已成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结合金融伦理高等教育的需要, 对国内外学者关于金融伦理的研究内容作以下两方面的回顾:

(一)金融伦理学及其必要性

1. 金融伦理学的发展及内容。 现代金融伦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伦理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冲突的利益中设定行为规范,而且需要说明什么样的行为规范是合理的,什么样的行为规范是不合理的。 金融伦理就是在社会金融活动中产生并用以约束和调节人们经济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价值观念、伦理精神、伦理规范和相关机制的总和,它既是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也是主体把握社会金融活动的一种实践精神。金融伦理学的本质在于使人们明确金融领域的善恶价值取向及应该与否的行为规定(徐艳,2007)。 金融伦理学不仅关心从事金融职业的个人伦理问题,而且还关心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伦理问题。

2. 研究金融伦理的必要性。 普林多和普罗德安(2002)认为金融伦理研究的必要性在于,在金融领域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 而这些冲突需要以伦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博特赖特(2002)认为金融伦理必要性的理由是:(1) 金融市场需要伦理学。在考虑金融市场的公平性时, 还要考虑金融活动的社会影响以及金融决策者平衡各利益团体的责任。(2)金融服务行业需要伦理学。 金融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提供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成为受托人和人, 他们有责任将自己的利益服从于客户的利益。(3) 机构、公司里的金融人士需要伦理学。 机构或公司里的职员在金融活动中, 都会遇到非常广泛的伦理问题,包括个人的伦理难题, 机构或公司本身也会遇到所有与个人同样的问题。 国内学者战颖(2005)提出了金融伦理对金融市场规制的必要性: 市场这只“无形的手” 不能为市场自身的有效运作提供必要的秩序条件;在“非市场规制”中,由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所主持、操作的正规规制(即法律调控和政策调控),实际上也不能完全满足市场有效运转的秩序要求, 而当金融伦理的要求一旦由理性转化为多数市场主体的精神观念和自律习惯时, 它实际上就会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无形而巨大的社会力量。

(二)金融伦理调节的方法

普林多和普罗德安(2002)提出了伦理规制,伦理规制是制度化了的道德规范, 它能够赋予道德规范一定的他律性效力。 伦理规制的突出特点是它能够给违背伦理规范者带来麻烦、 经济成本和污点惩罚,使没有达到法律惩罚程度的恶也能够被惩治,给遵守道德规范者带来公平感。 法律规制无法替代伦理规制。 法律规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而伦理规制的主要目的则在于保持社会的道德水准。伦理规制的要求通常高于法律规制的要求。伦理规制给违规者带来的惩罚主要是因为被排斥而失去工作或不得不面对被轻蔑的人际环境。 伦理规制的立规者不是立法机构而是工作机构或行会。金融伦理规制的方法主要可分为两类: 金融机构内伦理规制和金融行业内伦理规制。 在维护金融界在社区的形象方面,他们还提出了具体的方法:金融机构参与公共关系活动、支持慈善或其他有价值的事业、在提供传统的产品和劳务时注意对待顾客的方式、提供给市场的产品设计本身反映出对伦理或社会的关怀。

单玉华认为(2004)法律调节和伦理调节在规范金融活动的作用上相辅相成、各有所长,金融业的发展呼唤金融伦理的法制化, 使法律调节在现代金融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战颖(2005)主张从完善金融职业道德规范、 构建金融信用咨询平台与完善法律法规三个方面初步构建起金融市场的伦理规制体系。徐艳(2007)认为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市场是否发达、是否有效的标准,固然离不开金融贡献率、融资规模与速度 、金融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以及规避风险的能力等财富和技术指标, 但它也同样离不开信誉、信心、善良和正义等伦理状况指数,这也是建立金融伦理秩序的路径和方法。

二、金融学中金融伦理的教学内容及目标

根据以上金融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在金融学教学中适时融入金融伦理的内容, 其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金融伦理道德意识, 有助于他们形成超功利性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本文结合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现状, 认为目前针对本科生的金融伦理教学内容及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培育学生的金融伦理道德意识,使他们认识到金融机构及金融从业人员的职责及义务, 为金融界输送符合金融职业道德素养的金融从业人员

金融高等教育培养的主要是金融从业人员,而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经济信用, 是整个金融伦理的基石。 职业道德说到底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最基本的角色义务原则, 这个原则集中体现在责权利的分配与使用上。所谓“责”即责任感,源于每个人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义务。所谓“权”是指每种职业都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利,即职权,如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利,通过职务报酬获得社会财富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社会公共权利的一部分,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因此要求对权利的使用要得当, 不能乱用职权, 。 所谓“利” 是指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都是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职业的责任和权利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 应该比其他行业的职业伦理道德要求更高, 金融机构及金融从业人员管理的是他人的资金,承担的是受托人或人责任,金融机构及金融从业人员不仅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增加, 还应着眼于利益相关者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增加。 金融从业人员诚信、守则是金融活动有序、持续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有一部分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缺乏责任感,乱用职权,将利益分配的砝码朝着个人利益或小团体的利益倾斜,而使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了牺牲品。他们利用职权违规贷款,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股票、 保证金或单位资金炒作股票以及贪污、受贿、参与金融诈骗,更有甚者内外勾结抢劫本单位金库等,、 等严重的金融腐败和金融犯罪事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金融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在各类腐败经济损失中高居前位, 金融腐败和金融犯罪会成为影响金融机构公信力的不良因素。

在金融本科教育阶段,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和金融专业要求还难以有效对接, 在金融学教学中通过金融伦理教育,及早树立金融伦理道德意识,有利于金融从业人员严格自律,做到诚实守信、克服机会主义行为, 从而避免金融交易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长期持续的教育,金融行业伦理道德风尚就会脱离原来道德水平的制约而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上升通道。

(二)培育学生金融伦理投资意识,为我国金融市场有序高效的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进行素质教育

我们培养的学生都是金融市场的潜在投资者,金融学教育也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理念。 传统的金融投资和伦理投资有所不同。 一般金融教科书中所描绘的标准的金融投资决策只关注金融回报和风险, 无伦理层面的金融投资组合中可能包括有内幕交易的“垃圾股”、涉及到武器制造、、环境污染的“罪恶股”。而伦理投资也即社会责任投资,被界定为应用伦理或社会标准来选择和管理通常由公司的股份(股票)构成的投资证券组合。伦理投资者不仅关心预期金融回报的高低和相关的风险, 而且关心公司本身的状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质、 买卖所在地或公司处理事务的方式。 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社会责任投资, 大多数的社会责任投资者认为, 根据伦理投资原则筛选基金或股票的基本目的仍是提供竞争性收益, 而产生有益的后果只是附带目的。从实践的结果看,那些通过伦理投资标准所投资的公司一般都会经营得很好, 不太可能出现危机和丑闻。另外,社会责任投资还可以通过增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于社会问题的沟通与对话, 从而促进公司采取一些社会责任措施, 最终有利于达到改善公司业绩的目的。

金融投资应该是技术上的理性投资和伦理投资的有机组合, 体现金融业和从业人员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我国金融市场上, 各种投机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 突出表现为内幕交易、 过度投机、市场操纵和证券欺诈等行为,不仅有违金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伦理准则,也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隐患。 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 当他们仅以借款人的效率高低和自身对风险和收益的客观评估来选取投资对象, 而不顾及投资所带来的不良示范效应时, 必将面临伦理道德的挑战和谴责, 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声誉必将受到不良影响,进一步影响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对学生进行金融伦理投资的教育, 树立社会责任投资的新理念, 使他们认识到金融伦理投资有利于金融资源的最有价值的配置和使用, 有利于培育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有利于创造和谐与公平的竞争环境, 为那些有融资困难的社会责任公司提供一个快速融资的资本市场。 将来学生无论是作为个人投资者或是机构投资者的人进入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具有了金融伦理道德意识和金融伦理投资理念,必将用伦理自律,法律制度等正式规则的维持和执行也离不开具有金融伦理意识的金融交易主体的认同和尊重。 当法律制度等他律约束和伦理自律约束共同发挥作用时, 金融市场的有序和高效运转才能得以保证。

三、金融学中金融伦理的教学方法探讨

本科生仍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阶段,金融伦理的教学对其形成伦理意识十分必要。 在目前金融本科阶段都没有将金融伦理列为必修课, 有专业师资的学校在课时条件允许下可考虑开设选修课, 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考虑在金融学教学课程中适时加入金融伦理内容, 下面就后一种情况的金融伦理教学方法探讨如下:

1. 紧密结合金融专业课程内容, 评点传统金融理论中伦理缺失可能造成的影响。 例如,MM理论(即不相关理论)认为,在理想的市场条件下,公司价值取决于投资组合,而与资本结构和股息政策不相关。该理论的实践意义为接受MM理论的投资者应该专心于自己的投资组合的总体特点, 而忽略各个公司的事情。 此时向学生介绍这种缺乏伦理考虑的金融投资理念与金融伦理投资理念的区别, 并可联系实际介绍伦理缺失对金融投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 联系经典案例,牢固树立金融伦理道德观念。例如,在讲金融市场部分时,联系上市公司与证券公司的欺诈案、基金公司经理人“老鼠仓”等案例,教育学生在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要诚信守则。 在讲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部分时, 分析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存在的委托―关系, 结合国内外商业银行出现的金融案件, 分析人的道德风险及其严重的危害性,引导学生理解银行信用文化的理念,为其金融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作铺垫。

3. 课后阅读与思考, 评点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现状。限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可以结合课堂上涉及的教学内容让学生展开课后阅读, 联系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作现状, 评点由于金融伦理缺失所造成的中国金融生态环境恶化, 让学生思考如何从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者的金融伦理素质方面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徐艳. 伦理与金融[M].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博特赖特(美). 金融伦理学[M]. 静也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战颖. 中国金融市场的利益冲突与伦理规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金融道德论文篇(6)

国内目前鲜有对企业信用危机的专门研究,要么是对广义信用危机的研究,要么在对其他相关问题研究时涉及到了一部分企业信用危机的内容,具体如下:陈明森(2005)认为企业信用缺失会造成信用严重的供不应求,导致信用危机爆发,并提出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应该从授信和受信管理两个方面来着手。卫功琦(2009)提出商业银行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是金融危机的主要诱因,其主要表现在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商业银行经理人有内在的扩大金融规模的冲动和为了避免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对风险进行掩盖两个方面。宋文昌和童士清(2009)以信贷拥挤为研究对象,提出银行厌恶风险、偏好收益的风险收益观往往会造成信贷拥挤,导致信贷供需不平衡、信贷资源无法合理配置。万良勇(2010)通过实证分析,得出银行短期信贷规模扩张和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信贷资金过度需求的双重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结论。[1]杜宽旗等(2013)以社会网络分析原理为理论基础,对长三角钢贸信贷危机的根源进行探究,最后得出金融生态环境的落后、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以及商业银行制度设计缺陷是导致长三角钢贸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

(二)国内认为需要加强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风险意识教育的文献

国内学者对于金融职业道德教育、风险意识教育的研究大多是分开的,将两者结合在一起研究的仅有:蔡庆丰、朱默涵和尹皎(2009)认为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进而提出应加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刘晓霞(2014)对金融专业教学中学生的风险意识培养进行研究,将良好的心理素质、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培养学生风险意识的主要策略之一。对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研究主要有:邹宏秋(2007)认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金融机构整体形象密切相关,因此财经类高职院校应加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并提出高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改革思路。方建珍(2009)将金融专业知识教育比作“有形的手”,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是“无形的手”,两者缺一不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梁琪(2009)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学教育的影响,指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对职业操守教育重视不够,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将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学习紧密结合。徐学锋和马欣(2010)指出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金融行业以及金融专业学生的就业影响重大,并提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连英祺(2011)认为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是引发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认为高校作为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应在专业课课程体系中安排相应的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对于风险意识教育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覃翠玲(2010)将风险社会和大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结合起来,提出在风险社会背景下,高校应该从培养学生理解、认识、化解风险等方面来加强大学生风险防范教育,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米文通(2010)以期货教学中风险意识的培养为研究对象,首先论述了风险意识在实际期货交易中的重要作用,然后分别从期货的理论授课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提出学生风险意识的培养方法。崔德华(2011、2012、2013、2014)对大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滞后的原因、加强大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的意义、加强大学生风险防范意识教育的途径等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二、新型企业信用危机的含义和原因

广义上的企业信用包括银行、资本、商业以及产品信用,这里的企业信用是狭义的,单指银行信用,即银行向缺乏资金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因此企业信用危机就是企业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生产经营出现危机,这是企业信用危机的一般。然而我们欲揭示的是企业信用危机的特殊,即在经济上行时,为了增加收益,银行信贷资金膨胀、盲目授信,企业对资金需求无限大,“来者不拒”;而经济下行时,为了规避风险,银行信贷萎缩、突然抽贷,企业没有提前做好财务规划,往往通过互保借贷等更危险的方式吸纳更多的资金,最后也难逃资金链断裂的厄运,不得不关停或破产,并造成关联企业纷纷倒闭,甚至拖累整个行业、产业,从而由个体的信用危机扩散成行业、产业、地方乃至全国的金融危机。[4]不难看出,新型企业信用危机的爆发与蔓延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信贷发放机构从业人员的逐利心态和风险担当意识弱化;二是企业内金融从业人员的机会主义心态以及风险防范意识差。这里所指的金融从业人员不仅包括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也包括非金融机构特别是制造业企业中从事投融资业务的从业人员,如企业内与信贷发放机构打交道的人员。因此归根结底,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和风险意识淡薄是新型企业信用危机的根本原因,而次贷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和金融风险管理漏洞,美国次贷危机和新型企业信用危机的爆发无不告诫人们应该对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进行反思和重视。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一般包括两种方式: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高校对学生的教育。高校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思想塑造期,更是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的关键时期,完全寄希望于金融机构的教育是不明智的,所以着重研究和探索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三、新型企业信用危机背景下高校强化学生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金融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是引发新型企业信用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高校金融专业毕业生是未来金融领域的主要从业人员,高校应该建立健全高校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体系,加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自身的自觉行为,提升学生的个人品质和道德水平,为社会培养高品质的金融人才。

(一)创新金融职业道德理念

西方对于金融职业道德的理解是以人为主体,突出人在进行道德选择时的主观能动性,尊重人的发展和创新,并将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分开;而我国对于金融职业道德的定义更多地强调其是一种规范,其对人是一种限制和约束,人只有被动地接受应该怎么做,而且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往往和思想政治教育相联系,这一点可以从高校以思想道德修养这样的公共课来替代金融职业道德的专业课得到验证。在这种传统观念的指导下,我国高校的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含有意识形态的色彩,侧重理论和规范的灌输,难以获得学生的好感。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应该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只是起引导作用,通过案例教学、分组讨论、任务驱动等教学方法来引导学生在价值冲突面前如何判断、如何选择,从而将金融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提高学生职业道德能力。

(二)加强金融职业道德与金融专业课的有机结合

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是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而且先有“德”,后有“才”,但是在高校金融专业的课表中几乎看不到金融职业道德的影子。相比于开设金融职业道德的专门课程和将金融职业道德完全寄希望于思想道德修养,实现金融职业道德与金融专业课程紧密结合的这种中间做法最为得当。如在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保险专业课中的逆向选择理论、金融学中的风险理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内幕交易原理等内容中将金融职业道德巧妙渗透其中,以提升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接受度,使学生对于金融职业道德的理解更加深刻和细致。与此同时,在金融各专业课的卷面考试中,适当增加金融职业道德的分值,并将学生平时的借故旷课、迟到早退、作业抄袭、课堂表现等与职业道德相联系,在平时分中予以体现,引起学生对于金融职业道德学习的重视。

(三)加强金融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一举一动,学生都看在眼里。高校应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发挥教师在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榜样和楷模作用。教师在教学方面应该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定,对学生认真负责;在科研方面,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不搞学术造假,坚守学术道德。与此同时,高校应加强现有师资力量的培养,如派遣教师去金融机构挂职锻炼,将书本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切身感受金融职业道德,充实更新专业知识,提升教学教育能力。另一方面,聘请金融行业专家、一线工作人员来担任实践教学的兼职教师或来校举行各种类型的讲座、沙龙来“现身说法”,以丰富的实践经历来对金融职业道德提供指导,增强学生对于金融职业道德的认可。

四、新型企业信用危机背景下高校加强学生风险意识教育的措施

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是新型企业信用危机爆发的根源之一。高校金融专业学生是未来金融行业的主要人才,对其进行风险意识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高校应该加强金融专业学生的风险意识培养,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风险、合理规避风险、正确应对风险,规范从业后的自身行为,提高我国防范、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一)开设金融风险类课程

高校加强金融专业学生的风险意识教育首先应该采取开设类似金融风险管理这种专门课程,向学生传授相关的金融风险知识,让学生掌握关于金融风险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一方面,风险就是一种不确定性,具有突发性、客观性、损害性等特征,但也并不表示人们只能被动接受风险,因为有些风险是可以避免的,如非系统性风险,所以应该敢于面对风险,积极发挥能动性来分散风险,尽量减少风险所造成的损失;[6]另一方面,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是金融学的基本原理之一,不能只看到收益,看不到风险,想获得高收益就要能承受住高风险。金融专业学生应该要了解其自身对待风险的态度,是风险偏好、风险中立还是风险规避型,以便为自己日常决策做参考,尽量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争取更多收益。

(二)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相对于课堂教学这种显性教育间接传授风险的相关知识,社会实践这种隐形教育方式可以直接让学生体验风险,隐性教育能对显性教育进行补充和延伸,两者有机结合有助于全面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利用模拟交易软件进行证券、期货期权的模拟交易,通过盈亏变动情况来感知风险、体验风险,并通过对价格走势的判断来做出买卖决策、合理分配资金、理性投资,让学生学会警惕风险、把握风险、控制风险,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既能巩固所学专业所学,也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与此同时,高校可以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基地,让学生去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部门参观学习,了解风控的基本流程、风险规避和风险转移具体方法,为学生风险意识教育提供有效平台,让学生尽早接触到真实的业务环境,提前适应工作环境,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金融道德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目前,随着道德的因素在金融行业中导致的风险越来越大,道德风险已成为金融风险的一部分,然而道德风险经常被人所忽视,道德风险所导致的经济案件越来越多,因此,要高度的认识到金融行业中道德风险的危害性,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对金融行业中的道德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

一、金融行业中道德风险的含义

金融道德风险简单来说就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在金融行业中,由于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的规范而造成的风险[1]。金融资产运行风险的加剧以及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构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金融道德风险,金融道德的风险是一种隐藏的风险,这种隐藏风险的存在,会影响金融行业的稳健的运行和持续的发展。

金融道德风险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工作的不认真和不到位,调查不深入,审查不认真,管理松懈等。私自设立小金库,账外经营,违规的放贷。为谋取个人的利益和地方小团体的利益,不科学合理的贷款、投资、造成严重的损失。隐瞒和虚报财务和经营的相关的数据,隐匿银行经营的真实情况。对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缺乏监管,有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问题,有先上任后审查的弊端,对出现问题的高级管理人员宽松对待,还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经营的水平也不高,造成监管的困难。银行的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多种漏洞。此外还有不规范的信贷决策的行为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决策流于形式,走过场;决策者的意志不坚定,经不住诱惑,为了一己私欲不惜损坏银行的利益;感情用事,对于自己有关系的人放宽放松贷款的要求和条件。

二、金融行业道德风险出现的原因分析

1.所有权与经营权不清晰明确。我国的国有银行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一方面,董事长身为人不持股不享有剩余的索取权,对维护股东的利益缺乏激励;另一方面,监事会的成员同样不持有股份,也无法享有剩余的索取权,也没有对经营决策实行全面的激励。

2.缺乏诚信的理念,与市场经济匹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有比较理性的道德方面的奖励[2],而我国的市场经济由计划经济的转变而来,还不成熟,不诚信的人在交易中获得了超出应得的利益,而且处罚不力,而讲诚信的人正当交易却没有收到相应的奖励。

3.金融道德风险的防范法制建设不完善。在金融的相关的监督和管理中,有关金融道德风险的防范法律和条文很少,对金融道德风险导致的财产资金损失的惩处力度不够,不足以让违规的人加以重视。还有监管的部门机构缺乏相应的一些监管的手段和措施。

三、对金融道德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1.构建金融职业的道德体系。对于金融的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要树立个人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要努力遵守职业道德,热爱金融工作,自觉的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健全道德风险的日常监控体系,要健全各部门的规章制度,严格的执行检查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的监督,如: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部门,对重要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案件容易发生的环节上要严格的把好关,严格规范工作的流程,同时强化日常的监管和自律。建立健全预警体系,金融道德风险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潜伏性,因此要全面的掌握道德风险的表现征兆与根本的原因,建立金融道德风险的预警体系,全面的监控金融的行为。

2.加强建设金融行业的内控制度,对金融风险有效的防范。在制度上,设计出有效防范金融道德风险的机制。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将监管的方向转向人,关键是人的思想道德。首先,建立和完善完整的内控机制。如稽核内审的部门相互独立、贷审分离的制度,这样的内控制度将有效的防止金融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是完善各项的规章制度和条例,建立覆盖面广泛的规章制度[3],建立内部授权的制度以增加内部授权的透明度,明确操作程序,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实现内控优先;严格内控的标准,任何的业务和人都必须在制度的控制之下;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的披露制度,努力加强外部的监督,对一些高级的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披露,充分的提高银行对人力资源的把握。完善人事管理的体制,实行考试选拔,增加人事任免的透明度。建立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的行为严厉的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内部的稽核,在业务管理的部门和稽核的部门之间简历信息流动的渠道,提高稽核的工作效果。

3.加强教育。在职工或者干部中进行道德观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用科学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抓好领导的带头作用,对部门的员工经常性的进行思想教育,自身做好清正廉洁和自我的提高,树立良好的形象。抓好基层的思想教育,抓好青年思想教育,帮助提高识别错误和违规的能力。

小结:在金融道德风险成为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我们要正确的认识到风险发生的根本性原因,分析探究产生的破坏程度和影响力以及原因,从而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和手段,构建金融职业的道德体系,加强建设金融行业的内控制度,努力的使金融道德风险降至最低,从而规范金融行业的秩序,有效的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金融道德论文篇(8)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融通的场所和信用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曾经典性地指出“货币不是东西,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作为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交换价值进行社会联系的重要场所。而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利益联系,就一定有内在的伦理因素包含其中,并时刻发挥着调节作用。党的“十”报告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切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要求。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过度注重经济效益的现状以及忽视伦理的调节作用,造成了我国金融市场道德行为失范与金融丑闻的不断发生。从根本上讲,金融理论与金融实践中产生的多种伦理缺失问题,既影响了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又严重阻碍了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实现金融经济发展中的伦理旨归,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成为了新时期深化经济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我国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根源探寻

随着我国金融经济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市场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新时期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之间由利益竞争而引发的冲突日趋激烈,因此当金融领域产生的利益冲突与不良的经济价值导向相适配时,就容易引发伦理风险。当前,就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伦理缺失现象来看,既存在其理论层面的原因,又受到现实问题的制约。

(一)主流金融经济理论的基础价值偏误

现代金融理论,是指在金融经济学中大量应用数理模型和计量分析,研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结构和定价的相关理论。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金融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金融理论逐渐摆脱了过去那种纯货币、银行理论占主导的状态,确立了资产定价在金融学中的核心地位,使金融理论从定性描述为主转向数理模型和计量分析。随后,以马克维茨(H.Markowitz)的证券组合理论和布莱克-斯科尔斯的期权定价理论为标志的“技术革命”开始兴起(丁瑞莲,2009)。走向实证和计量的现代金融理论在推动数理化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网络通信等现代高新科技的发展推动了金融组织和管理等层面的技术融合。现代金融理论的“变革”正如博特赖特指出的那样,金融学逐渐变为“仅依赖于可见事实的客观科学,它不作任何关于伦理价值的判断”(博特赖特著,静也译,2002)。

一方面,在现代金融市场中,主流金融学理论对金融价值产生了偏误导向。金融理论的数理化趋势,契合和发扬了新古典经济学为主导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价值中立”传统。金融学逐渐脱离和淡化了自身包含的伦理内涵,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利理性观”成为了金融活动主要的价值导向。在这种错误价值取向背景下的我国金融市场,难以避免的产生道德混乱状态。以追逐暴利为目的而产生的投机、造假、失信等行为事件频发,在阻碍金融经济运行的同时也传播了不良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金融理论技术化、工具化的改造使自身逐渐沦为一种单纯用于交易手段的计算工具。金融机构和组织过度依赖于技术工具,虽然实现了金融理论的量化和规范化,但却始终无法解决人们利用技术漏洞谋取私利的行为。现实的金融市场交易的实现保证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尤其道德和伦理的考量。对于数字解释力的单一信任,以及对伦理价值判断的漠视,造成金融理论实践运用中存在潜藏的伦理风险。

(二)我国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现实原因

就金融市场的伦理范畴来看,有学者认为涉及微观的个人、企业组织和宏观层面的金融制度,其核心是金融行为的目的性、合法性和道德规范三者的统一(战颖,2005)。从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伦理缺失的表征来看,长期以来的伦理缺失造成了金融秩序的破坏和损失,其产生范围涉及宏观到微观层面。因此,可以从金融从业人员、金融市场主体以及金融制度环境三个不同维度入手分析其现实原因。

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市场道德建设不够完善,部分在职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或业务发展,不惜或使用欺诈等违法手段,造成金融组织内部成员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归因于基础金融伦理道德教育的不重视。在金融业从业人员或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教育培养过程中,较少涉及到金融伦理相关的教育,造成正确的经济价值观、职业道德观不能够被良好塑造。其次,从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层面来看,存在相关责任义务缺失现象。由于责任和义务的缺失,基于信用效用的金融契约不能够得以保全,影响到金融交易的公正有序的进行。并且,部分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对于利益最大化的过分追求,容易产生盲目投资交易行为,并时常因为短期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当经济效益的诱惑遮蔽了社会责任与伦理道德时,金融风险随之而来。最后,从金融制度层面来看,来自资源分配不均与金融垄断矛盾的问题,是造成我国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主要制度诱因。在金融制度安排中,对于效率的追求往往大过于公平,导致了金融资源集中在部分地区和部分群体,从而进一步致使金融发展过程中两级分化加深。此外,虽然金融制度在从国有垄断向着市场化转轨,但是国有金融经济依然占据着巨大的市场份额。由于金融资本之间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不平等,造成了我国金融市场潜在的伦理道德风险。

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伦理价值分析

金融伦理,作为调节市场经济中金融活动和金融交易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具有奠定金融价值基础、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和发展而言,如果将其看做是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之间进行金融交易,实现金融价值的动态发展过程,那么伦理在其中的调节作用可以被看作是“三个保证”。

(一)建立良性金融市场的基础保证

金融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系统,也是最重要的子系统,为了能够正常运行,其存在和发展首先需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基础。因为,只有“当市场被人们认为是公平的时候,人们才会积极投入到资本市场中去”(博特赖特著,静也译,2002)。一个稳定、公正、合理的金融市场环境,才能够广泛地吸引投资、活跃创新、推动增长。伦理价值在其中的根本作用,是规制市场内部利益与冲突的深层蕴含,更是建立良性金融市场的基础保证。

伦理道德在金融市场产生的价值效应也是通过内部与外部不同层面而产生相互作用的。在我国金融市场的组织建设过程中,伦理道德的良性调节作用保证了金融经济发展过程中多层次的和谐有序。首先,金融伦理调节保证金融市场自身协调有序。在伦理因素发生作用的状态下,金融市场内部各组成部分与参与主体之间目标责任明确,能够形成一个整体功能完善的组织体系,从而发挥更大功效。其次,金融伦理的调节作用保证金融市场与经济整体发展方向相协调。金融市场的发展要受到现实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在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生态经济建设的今天,必须对金融经济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才能与生态环境相适应,与市场经济的整体可持续发展相适配。再次,金融伦理的调节作用保证金融市场发展与社会需要相协调。金融市场是以社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也应当伴随金融需求主体的需求而变化。金融供给机构与社会需求的协调,体现了关注社会发展的金融伦理价值。最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当今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深。在这一趋势下,我们必须坚持国际金融伦理的全球共同价值,才能达到国内金融市场在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稳定要求。

(二)金融市场交易效用的实现保证

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体系,通过保证金融交易的完成,从而达到其融资功能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深层来看,金融交易实质上是以平等、公平、诚信为核心的契约伦理价值的实现过程。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伦理道德则通过对行业组织与从业人员行为约束和引导发生作用。因此,伦理道德担负着保障完成市场交易的任务,其规范作用不言而喻。

在金融契约中,首先应该具有平等观念。金融交易双方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这一观念也隐含着当事人之间潜在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在金融契约制定和发挥实效的过程中,金融交易平台必须基于平等关系建立,其交易行为必须基于互利的首要原则。另一方面,当现实金融交易中的违约行为产生时,无论过错一方具有怎样的地位、身份或财富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保证金融交易有序进行时,公平同样是必要观念。在金融市场运行中,竞争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却是可以加以约束和管制的。竞争不能基于无限制的自由,需要有统一的伦理价值观念来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维护正常的自由竞争。而要使参与竞争者能够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进行,进而实现市场的稳定,就必须树立公平观念。此外,在以契约为形态运行的金融市场中,诚信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伦理观念,金融交易主体诚信的好坏能够影响到经济效益实现的优劣。诚信不仅仅是涉及个人的道德表现,更是能够提高各金融市场主体自身的“软实力”。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来看,诚信能够通过有效避免金融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伦理道德风险,从而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金融市场监管实施的规范保证

金融市场自身从来都不是完美的,在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进程中,诸如负外部性、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稳定。凯恩斯认为,必须引入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弥补经济的市场失灵。在金融领域,这种政府干预表现为政府对金融活动的监管(李成,2008)。即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需要与政府调控和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相结合,才能更好的保证金融稳定有序。因此,只有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才能够建立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这也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的集体伦理诉求。

一般来讲,传统的金融监管以政府干预为主要方式,并通过行政、法律或经济等实际手段来实施。但是,金融监管必须要依据正当的伦理价值取向。作为市场调控中关键角色的政府,其调控金融市场的伦理原则必须与金融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内在伦理要求相一致,应该进行科学决策而不能够盲目的进行干预。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其共同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如果金融市场因缺乏监管而变得混乱无序,那么参与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而如果有不正当的监管产生,参与者们的利益依然得不到保障。随着金融经济改革与开放的深化,金融监管的主体和形式不断复杂化和多元化,也推动了公众对金融监管的伦理价值基础的关注。总的来说,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金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最终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因此,金融市场不仅需要金融监管,更需要监管的实施以社会整体利益的伦理需求为出发点,才能保证其规范性和有效性。

我国金融市场伦理价值的实现路径

金融领域存在的伦理问题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着严重的威胁。我国金融领域频发的金融伦理缺失与道德危机,从侧面暴露了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伦理价值的缺失和错位。金融经济的运行需要良性的金融道德环境和金融伦理规范的保障。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一方面,必须重新树立我国金融市场的伦理价值。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伦理规范体系,最终保障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重视金融伦理价值教育

从业人员是行业组织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活动实施承担的基础单元,并在行为过程中受到自身的伦理道德观念影响。金融从业人员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中重要的基本组成部分,承担着组织和执行金融经济运行的实际工作。其中,金融伦理价值观念是引导从业人员进行金融活动的核心基础。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要受到金融从业人员职业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而金融职业伦理教育的实施是一个划分不同层次的动态过程。现实中,要在传统金融教育的基础上把握金融职业业务技术的训练与伦理道德知识教育并重的理念。在金融伦理教育不断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培养从业人员正确的金融价值观。此外,我们不仅要重视金融从业人员的人格意志的塑造和培养,还应当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金融伦理价值观念。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封闭独立而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领域,金融经济的好坏影响到社会整体收益的优劣,并与所有金融参与者息息相关。

因此,现代金融伦理教育的特点应该遵循“广泛普及,有所偏重”的八字方针。这一方针意味着:一方面,金融伦理教育的范围需要扩大到整个社会参与的广度,实现社会整体金融观念的提升,同时也能够为金融经济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整体环境。另一方面,其教育重点应当偏重于金融从业人员以及各院校金融专业学生,并实施规范化和模式化的培养,以达到教育效率与效用的双实现。只有通过金融伦理整体教育机制的提高,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金融道德风尚,集聚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正能量。

(二)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规范

道德和法律均来自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中产生的对于行为约束的认同,是构成社会生活的准则和规范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挥着约束作用。但是,道德和法律却是通过不同路径来实现其作用与价值的。而且,两者适用的范围和程度也不尽相同。在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过程中,道德手段通过调节市场经济参与者的内在“自律”发挥作用。一方面道德为个体的金融交易行为做正确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社会道德价值形成的群体舆论压力促使不良风气的纠正。法律手段则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体现“他律”的约束作用。法律以严厉的惩戒性方式打击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金融犯罪行为,并在威慑犯罪倾向维护金融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认为,道德和法律是同根同源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而又存在伦理道德不具备的强制力。伦理道德是法律的基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包含着伦理道德的内在精神。而法律又是伦理道德的强化,伦理道德的基础要求需要法律的强制保证。在现实中,金融市场是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领域,其复杂的结构和多变的特点决定了需要有全面的规范手段。在调节利益冲突、避免道德风险、打击金融犯罪的功能上,伦理道德与法律有着不同的优势与作用。对于我国金融市场来说,要实现稳定高速的发展,就必须重视道德与法制的双重作用。在推行传统伦理道德约束手段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健全金融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三)金融伦理的制度环境保障

我国金融市场处于特殊的金融制度环境的宏观背景下,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曾经历了旧体制向新的开放体制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金融经济的发展方向无可避免的受到了制度政策改革的引导。从制度伦理的视角来看,金融制度作为强制性的规范标准,其自上而下的制度强制力保证了金融伦理价值的实现。对于金融市场来说,金融制度的根本伦理属性决定了它是分配市场资源、调节市场风险的首要力量。任何一种公正合理的经济制度都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利益需要,因为它的根本道德性原则或第一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利益需要(谭长富,2003)。在合理分配市场资源方面,通过金融制度的安排制定实施良好的金融政策,并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一方面,金融制度建立一种预设的保障机制。当面临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状况时,有意识的提前做好降低金融风险的工作。另一方面,对于金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和不公平牟利行为进行惩处,维护了金融运行的公义基础。在协调由金融交易而产生的的利益冲突方面,金融制度清晰明确的对金融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了界定和职责分工,并执行一定的规范框架来约束和调整。同时,金融制度还为解决金融活动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提供行动上的支持。金融制度的建设和发生作用体现着金融伦理的内涵价值,也反映了社会整体的价值需求。来自制度的顶层设计,为伦理价值在金融市场中实现自身作用提供了条件,公正、合理、高效的金融制度环境是金融伦理发挥自身作用的保障。

(四)金融伦理实现的新思考

在金融市场不断深化发展的今天,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经济越来越需要在金融实践中遵循伦理规范。而金融伦理的价值基于社会整体的价值需求和现实实际需要,并伴随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因此,金融伦理的实现必须符合金融发展规律,依据现实实践进行创新路径的思考。面对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浮现的伦理问题和道德危机,可以建立“道德数据-道德审查委员会”体系来进行创新路径的思考。在医疗领域,道德委员会机制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在金融领域这一机制鲜有出现。“道德数据-道德审查委员会”体系通过整合社会信息资源与制度政策资源而建立,主要通过三个步骤产生效用。

首先,道德数据系统记录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档案数据,并执行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在金融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均能够清晰的掌握对方的诚信情况,在交易进行前为避免出现金融道德风险而提供数据。

其次,建立金融业道德审查委员会统一监管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潜在的伦理风险。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对于道德数据显示面临金融伦理风险的交易,道德审查委员会有权介入审查,通过既定的风险审核程序,作出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

最后,道德数据体系必须与道德审查委员会二者需要结合发挥作用。道德数据体系需要由道德审查委员会来管理和使用,而道德审查委员会也需要道德数据来作为评判的重要依据。作为金融伦理实现的创新思考,“道德数据-道德审查委员会”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能够通过相关精确的诚信记录来使金融参与主体能够从自身出发提高伦理道德素质。另一方面能够通过道德委员会的监管,实现金融活动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障金融伦理价值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丁瑞莲.现代金融的伦理维度[M].人民出版社,2009

3.[美]博特赖特.金融伦理学[M].静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金融道德论文篇(9)

金融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风险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纵观金融系统发生的金融犯罪案件和已经形成的金融风险,大多都是由于金融系统的部分干部员工道德水平低下以致沦丧所造成的。但是一次次的金融危机暴露出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宏观经济政策不当,金融市场监管不力,一些创新型的金融工具缺乏操作性等等。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就是金融从业者的不道德原因造成的。中国高等教育研究的泰斗潘懋元教授就说:“金融危机并不是单一的经济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从业人员的道德缺失。”

一、加强高等院校金融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1、社会现实需要从基础加强金融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在金融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不同于其他专业。应用型高等院校育肩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任。应用型院校金融人才培养的是高素质、技能型金融人才,这样的人才不但应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同时也具有自觉的金融职业道德意识和高尚的金融职业道德。应具有忠于职守、严守信用、廉洁奉公、竭诚服务、顾全大局的,在工作岗位上能够廉政守信、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人才。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社会影响大,影响面广,关系着各方面的资金的流通,关系着各行业之间、各方面人员之间的关系。这就客观上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定地遵守职业道德操守。而金融机构所需求的人才,就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人员。

在现实中,因为金融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主要中介,如果会计人员出于各种目的而编制虚假会计报告,其危害的范围和程度将是无法估计和防范的,尤其在当今这样一个全民逐渐参股的市场经济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虚假会计信息带来的损失。如银广夏财务造假后,其股价由33元到3元的大跳水;蓝田股份套牢了10多亿的资金。再如基金行业一些基金经理为了获得私立,同样丧失了职业道德,给中小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2006年10月,前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韩方河涉嫌利益输送被有关部门“带走”,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7年5月,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因私建“老鼠仓”非法谋利150万元,被处以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终身禁入基金管理市场。南方基金经理王黎敏,同样是使用了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买卖股票,私建“老鼠仓”获利百万余元,被证监会处以150万元罚款并终身市场禁入。

不可否认金融业职业道德需要他律,但是我们在不断完善法规建设的同时往往忽视了金融业职业道德的自律要求。当巨额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于道德规范。诚信教育最适当的时机就在于金融从业人员的启蒙教育阶段,一旦将这种职业道德内化为个体道德,那么无论金融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上升到什么层次,公众的利益都会得到保护。

2、金融类公司素质的提高需要引进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的金融人员

金融职业高薪激励离开了合理边界,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无限制地放大,大搞金融冒险,设计的金融产品无限延长了信用链,不断升高虚拟性,信用关系高度复杂化,产权关系越来越模糊,可控性越来越低,风险性越来越大。而在华尔街和全世界投资银行中掌握这些金融衍生工具的,正是众多受到了良好商业训练掌握现代金融知识、出身于名校的MBA精英。让我们深思的是,为什么有如此之多在美国商学院名校学习过的高管卷入危机?MBA教育是不是没有尽到其应该尽到的责任?为什么那些在商学院学习过丰富经营技巧的人会失去社会道德的自律?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金融和改革形势的飞速发展,金融系统的部分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已经明显滞后,一些人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公仆意识、发展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逐渐淡薄,代之以“自我”、“名利”、“索取”、“享受”等;一些人知识缺乏时效性,结构老化,观念陈旧,不能适应日益翻新的金融业务之需要;甚至还有极少数人职业道德沦丧、违法违纪,拿着银行发给的工资却干着卖行、损行、害行的事,给国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这也从反面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金融人员,迫在眉睫。

金融类公司素质除了反映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管理水平、经营效益等方面,更主要体现在人的素质方面,且人的素质是最主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提高金融类公司素质关键除了提高本公司员工职工素质外,更重要的是新引进的人员就要具备高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高等院校金融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与措施

1、改变以往重专业技能培养、轻职业道德教育的传统教育观念

证券投资学就是金融教学体系的启蒙阶段课程。金融业的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之中,而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通常只是让学生了解了金融工具,学生能否透彻理解其含义,教学效果确实值得怀疑。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应用于整个证券投资学的教学之中,而教师在教学时,却容易忽视在专业技能的教育中贯穿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教师本人缺乏实际经验,对内幕交易的意识不敏感、不熟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西方经济学,西方政治思想的沁入,导致职业道德教育在传统教育模式中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投资证券的人员的日益增多,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对证券交易规则将越来越严格,许多过去不为人知的操纵市场行为被暴光并受到应有的惩罚。时代呼吁诚信,作为这一行业的教育者,我们更应该意识到职业道德教育的分量举足轻重,只有在思想上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才会在教学过程中贯穿职业道德教育,在向学生传授证券知识的同时,即时将证券从业人员与证券发行、交易紧密联系起来,使学生不仅掌握证券交易的一般知识并且真正地理解交易的规则,在日后的实践中才能做到公平、公正的进行交易。

2、加强金融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建设

在课程体系建设上,应体现科学合理,体现与时俱进,把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与思想融入专业相关课程中。为此:一是要课程设置在横向上体现学生各能力的均衡发展,在纵向上体现对人才培养综合素质的要求。二是在课程内容建设上体现学生个人道德修养。金融业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道德修养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其环境甚至整个系统的风气,也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3、充分借助校外资源

由于学生没有从业经历,对未来工作的环境和可能遇到的道德素质没有感觉,这就需要“引进来”、“走出去”。需要学校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建立紧密的结合,进行校企联合。金融专业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将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内容。聘请金融类公司的优秀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开展多样化的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与诚信品德教育。作为实习教学基地,学生去这些金融企业进行实习,使学生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体验所需要的职业道德。学生只有在职业实践中感受、体会和锻炼,才能形成优良的职业道德。加强实习、实训,既是学校专业实习训练的需要,也是职业道德养成过程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实践证明,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的“职业性”、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做统一”,摒弃“坐而论道”,让学生在职业实践中提高对职业道德的认同,增强道德选择能力,是职业道德教育的必然选择。

4、通过探究式教学让学生明白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探究式强调以学生动手实验为中心,并辅以阅读教材,参看录像等直观手段,教师设疑提问,最后通过实验、讨论而得出结论来获取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整堂课以发展学生探索能力为主线来组织教学,以培养探究性思维的方法为目标,以基本的教材为内容,是使学生通过再发现的步骤进行主动学习的过程。这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克服了传统的“注入式”教学的不足。

在金融学学科中,存在着大量的实践或实际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用探究式教学,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调研、征求专家意见,最后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思维,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对于应用性人才的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金融道德论文篇(10)

大学金融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一般比较注重专业知识的讲解,这是应该也是必要的,但是从金融行业的特点来说,这是不够的。因为首先金融行业不同于一般行业,它与国家经济命脉息息相关;其次金融机构不同于普通的企业,虽然它们都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但是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好坏与我们普通大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金融机构如果经营不善,将会产生过大的社会影响;最后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工作也有其特殊性,他们长期和金钱打交道,如果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职业操守,则不但会贻害终生,也会侵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鉴于此,笔者认为金融专业的学生作为今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主体,有必要在学习金融专业知识的同时进行金融伦理教育,使他们对金融活动中有可能发生的伦理冲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然后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一、金融活动中的伦理冲突

1、金融市场诚信缺失

诚信原则是市场交易的最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由金融市场交易特点所决定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市场交易中广泛存在,同时市场效率越低下,信息的不对称就越严重,因此信息的优势者如果为了谋取私利发生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则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必然会受到损害,而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屡屡发生。例如2011年财政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显示,部分上市公司在2010年未有效执行会计准则、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被通报批评。例如湖南天润化工存在会计凭证缺失、账实不符等问题,虚构销售收入8131万元,其下属企业将货款6439万元存入员工个人存折;贵州益佰制药无依据预提产品监测费8481万元,并从中违规列支市场费用等;河南天方药业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南京栖霞建设募集资金3亿元,实际使用情况和报告披露使用情况存在不一致,也未按规定专户存储;深圳一致药业对关联方交易和余额1.09亿元披露不实,未披露对关联方1.5亿元授信合同担保事项等。这些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被曝光,人们在震惊的同时,也不禁会感叹当前金融市场诚信缺失现象的严重性。但是如果一个金融市场连基本的诚信都无法做到,处处是欺诈,连那些获利者都无法获取长期利益,那些利益受损者在市场上就更没有生存的空间,这种极不健康的市场状况必定会影响到其长远发展。

2、“三公”原则被肆意践踏

金融伦理在强调诚实守信的基本前提下,要求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是从金融市场的现实状况来看,“三公”原则被践踏的事件屡屡发生。例如发生在2013年8月16日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虽然在事件之初被指是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但事后经过调查发现,该事件中存在内幕交易,证监会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28万元。内幕交易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严重践踏,它造成了财富的严重倾斜,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

3、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下滑

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操守本来是所有工作共同的要求,只不过金融机构工作的特殊性使得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备受关注,而频频曝光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侵害客户利益的报道又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例如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股票、保证金;或用单位资金炒作股票以及贪污、受贿、参与金融诈骗等;又或是银行从业人员将客户的私人重要信息倒卖,致使客户银行卡里面的资金被盗取而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从本质上来说,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属于金融伦理的范畴,正是这种职业道德意识淡漠,而“谋利”的意识过于强烈,才会使得这些从业人员前赴后继的置党纪国法和他人利益于不顾,铤而走险为谋利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从金融市场伦理冲突的三种形式来看,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诚信缺失必然会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这种市场竞争环境又给了内幕信息优势者以可乘之机,从而使得他们能够披露虚假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交易的不公平。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滑坡必然使得他们缺乏基本的诚信意识,不道德的交易活动又对市场交易的不公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金融伦理教育的必要性

1、金融伦理教育是国家培养合格金融人才的基本要求

一个优秀的人才应该是“德才兼备”的,其中“德”是指道德水平,“才”是指专业素养,从两者的关系来说,“德”与“才”缺一不可,“有德无才”在从事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就很难做到得心应手;“有才无德”处处以自己谋私利作为行事的出发点,置基本的职业操守于不顾,那么这样的人不但做不好工作而且还可能因为利欲熏心误入歧途;同时“德”优先于“才”,一个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人,即使专业素养不够高他还可以通过在工作中边干边学来不断的积累和提高,而即使具备再高的专业水平,如果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守不住自己的节操,专业水平越高危害性往往越大,这样的人是不能用也不敢用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应该从大学阶段抓起,因为大学是学生正式进入社会的前哨,是人生观、世界观不断形成和完善的阶段,如果在这个阶段对事物形成了正确的认识,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就不那么容易受到诱惑;相反,如果这个阶段的教育缺失,则错误的财富观可能会贻害终生。因此,金融专业学生的道德教育除了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之外,还必须强化金融伦理教育。

2、金融伦理教育也是金融业实践发展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迅猛发展,金融机构不断建立,金融市场不断完善。但与此同时各种不良现象频繁出现,不论是上市公司的不诚信行为还是证券公司的不公平交易,或是银行工作人员对储户利益的侵害,如此种种的现象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学生以理性的眼光审视金融活动,认识到金融丑闻和金融动荡并不单纯是金融领域的纯技术性问题,它们直接涉及金融活动中的伦理因素;如何使学生对于这些金融犯罪活动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从中吸取一些对于今后工作有益的教训。因此,金融活动中的种种伦理冲突也催生了强化对金融专业学生进行金融伦理教育的必要性。

3、金融伦理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古典经济学家以“利己”作为立论的基础,他们认为人在“利己”本性的驱使下从事经济活动,以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行事的准则。这种思想本身并没有错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鼓励人民追求自我的利益,但是问题在于这种追求必须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应该是在法律和道德框架下合情合理的利益追求。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确对违法犯罪行为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当我们的学生在这种有偏差的认识指引下,在金融这一特殊行业从业时,就很容易犯错误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通过在大学阶段对他们进行金融伦理教育,使他们形成正确的财富观、价值观,以一种平常的心态看待财富,通过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工作来实现自我的价值。

三、金融伦理教育的方法探讨

1、结合经济金融现象进行金融伦理教育

金融伦理教育并不是空谈大道理,而是应该结合现实的经济金融现象来分析,在金融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将金融事件作为案例引入,首先给学生讲案例,让他们认识经济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既可以去除他们对金融机构的盲目崇拜,也可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今后工作的环境有什么样的特点,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有什么样的风险;然后让学生参与式讨论,通过发言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给于积极引导;最后教师进行分析总结,这个环节既是传递专业知识的过程,让学生学会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现实经济问题,同时也是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过程,金融伦理教育可以在这个环节不断渗透,在潜移默化中让学生学知识受教育。

2、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不论人们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但是由于行业的差异,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自然有所区别。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职业道德的内涵十分丰富,但基本规范包括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业务优良、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对学生进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时,应该突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教育,要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这是金融职业道德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遵守纪律、严守法律、按章办事,既是金融职业道德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保证。同时针对当前金融市场诚信缺失的现状,加强诚实守信的教育,金融业是从事货币信用服务的中介机构,其行业的基本要求就是要诚实服务、取信于民,如果金融业的信用都无法保证,那么金融业就无法正常运作,更谈不上金融职业道德建设。

3、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教育

金融从业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财富观,由于金融工作中经常会和金钱打交道,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财富观,那么就很有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在贪婪之心驱使下伸出罪恶的手。当从业人员被私利蒙蔽了双眼,就很难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因此树立正确的财富观非常必要。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一定要让他们认识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自己财富的积累必须要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来实现,对违法犯罪活动不要抱任何侥幸的心理,一旦发生了违法行为将会给国家和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只有让他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才不至于因为一念之差而抱憾终身。

总之,在金融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强金融伦理教育,这是国家培养金融人才的需要,也是金融发展现实的需要。因此,金融伦理教育应该贯穿到课程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避免空洞的说教,要以一种“爱生乐教”的情怀来引导和教育学生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参考文献】

[1] 丁海丽:对金融院校大学生进行金融伦理教育的必要性探究[J].学理论,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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