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传统聚落聚居空间分析

时间:2022-01-18 10:21:16

摘要:以调查研究为依据,围绕乡村传统聚落的聚居空间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其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别从民居建筑、文物古迹、街巷空间、村落形态和田园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对策,以期建设和谐美好的聚落环境。

乡村传统聚落聚居空间分析

目前,中国乡村社区发展主要受到城市发展的影响,根据距离城市远近不同,形成特定的乡村社区居住空间。对于大多数未经开发且保存相对较好的传统村落来说,它们一般相距城市较远,经济比较落后,仍以乡村传统聚居生活方式、居住结构为主,发展较慢。本文以江西省抚州地区的村落调查研究为基础,分析传统聚落的居住空间特征及其发展保护。

1乡村传统聚落的现状及成因

通过对江西抚州地区的若干村落的调查比对及案例分析,多数保存较好的现存传统聚落属于远郊乡村社区,受现代经济侵蚀较少,交通不够便利,信息闭塞,城市经济功能不能对其有效辐射,因此市场信息不灵,技术人才匮乏,生产资金短缺,处于区位发展的弱势;同时,政府的公共资源和基础设施均较薄弱,乡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水、电、路、农田、基本建设、文化设施和卫生设施投资严重不足。目前,除乡村电网改造取得实质改善外,乡村社区其他基础设施变化不大,尤其是通信设施呈现一定的衰退态势。由于社区生产结构单一,主要为农业和种植业,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居民大多数以传统农业为生;加之远郊乡村社区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户等行为主体居住条件不容乐观。因为缺乏资金,这类乡村住房改善度普遍不高,且较为分散,缺乏合理规划。由于外出务工带来的收益要远高于乡村社区农业收入,促使村落中外出务工现象明显增多,造成社区内庭院闲置突出,在乡村社区中呈点状或块状分布,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发达的经济同时导致村落中新建的住宅数量不多,对老宅旧宅的破坏较小,致使古村落中保持了传统聚落的空间格局和建筑与文物的原始形态,值得我们当前的发掘和研究。

2传统聚落居住空间特色分析

本研究的案例主要来源于对江西省抚州地区的村落调查,有独特的地域特色。随着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之提高了对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视程度,乡村社区居住环境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居住空间特色的研究与保护势在必行。针对传统聚落不同的地段与格局的调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2.1内部空间

通过对传统聚落中建筑内部空间的调查和测绘,发现多数建筑为标准的三合院,平面布局较为紧凑,空间形态多为矩形,由厅堂、厢房、门廊等元素围绕天井形成较为封闭的内院。天井的形式利于两侧厢房采光,进深较短,减少西晒,注重夏季降温和阴凉,与当地夏热冬冷的气候特点相结合。这种三合院形式的形成是受宗法礼教思想的影响,表现为中轴对称的布局,功能模式固定,祖宗居中,层层递进的空间模式,体现了长幼有序的概念。同样,住宅内部的空间安排和尺度,也反映了当地村民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民俗风情。

2.2外部空间

历史村落发展进程缓慢,其聚居空间节点主要因标志物集结而成,比如村口、门楼、庙宇和因人群活动功能需要而形成广场、祠堂等活动空间。传统乡村聚落中,具有中心意义和场所精神的节点要数祠堂建筑。在古代官方的封建统治和宗族自治的管理下,村庄表现为相对文明的社会形态,祠堂作为村一级的政务中心,主持村中的大事,诸如婚丧嫁娶、祭祀及事务纠纷等。祠堂门前的广场,一般为村落中少有的开敞宽阔地带,这种大型开放空间,阳光充沛,利于户外活动,一般放置村规碑、告示栏、村民须知等多种宣传展示用品,是村民集会、休闲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体现着宗族的团结和实力,比较受村民的重视。传统聚落中,最普遍的外部空间是宅间的空间,涉及的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功能使用密不可分的空间,与村民的使用行为和约定俗成的习惯密不可分。例如入口空间的过渡;巷道的曲折多变,与住宅院落呼应;交叉口的曲折错位等。这些外部空间中,村民可以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下棋聊天,中午端着饭碗蹲在墙根的太阳地里边吃边聊,儿童在此嬉戏打闹,为村民提供了自发性户外活动的场所。

2.3网络联系

村落形态中的两大要素为自然环境和建成环境,本文研究的居住空间属于建成环境,包括聚落中的建筑、院落、街道、广场等,它们相互组合,形成网络化结构。其中,网络联系的主要手段为巷道,巷道一般分为主要巷道和次要巷道。主巷道是交通性道路,承载着主要的交通功能。内部的次要巷道,主要是经年累月形成的,大多较为曲折、界面丰富,有高墙和石雕门楼、镂花的石窗院墙、简单的大面高墙、后院出口等。在不宽的巷道中,可以感受到光影的变化和悠闲的生活氛围。与巷道相联系的主要为网络交织的排水系统。一般来讲,大部分巷道都有单侧的排水沟,家家户户天井下的暗沟与之相联系,暗沟上以石板的形式覆盖,在美观整洁的前提下,将雨水或生活污水排出村外。除此之外,村庄内的巷道、广场、水塘、水井及公共建筑有机的布置,形成了网络化的传统生存空间环境。

3乡村传统聚落存在的保护问题

针对前述对传统聚落的分析研究,对于乡村传统聚落的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对自然环境保护的忽视

每一个乡村传统聚落都是根植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在与自然环境不断融合发展中体现自身的价值特色的。但目前许多乡村在保护与利用之中却忽视了对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例如,许多聚落中的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周边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整体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当地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不健全,导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污染严重,极大程度上破坏了古村聚落的环境风貌。

3.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忽视

从国外的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上来看,保护的对象已由最初的文物古迹、单体建筑发展到历史街区及其周围环境,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受到极大的重视,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增设了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现阶段的乡村传统聚落保护中,仍主要是对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建筑遗产保护较为重视,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对较弱,导致传统民俗文化衰退,过于注重商业气息的营造,与历史环境风貌格格不入,保护的结果差强人意。

3.3对生活真实性保护的忽视

有些乡村传统聚落为保护聚落形态,盲目地将古村内的居民全部迁出,只保留服务人员和旅游设施租售经营,使传统聚落失去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韵味,丧失了它原有的使用功能,不能继续居住和生活、促进繁荣。

3.4对经济效益的盲目追求

很多地方看到了历史文化开发带来的丰厚旅游收益,一味对古建筑进行模仿建造,加大开发力度。其中建造仿古街、旧貌换新颜等做法,严重损害了传统风貌的延续,造成古村镇特色尽失,形象损毁。虽然短期内带来一些经济效益,但却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相违背,没有长久的生命力,并很可能会缩短旅游寿命周期,破坏了聚落文物的价值和意义。

3.5对传统聚落保护的态度消极

乡村历史聚落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经济发展的支持,但如果盲目过度地开发,则严重损坏了已经十分脆弱的历史遗迹。如以房地产开发为名,依靠地产开发公司对古镇进行保护,以开发代保护,以高利润为前提,并不以保护为目的,破坏了古建周围的环境氛围,保护效果差强人意。与此同时,地方经济落后,也同样导致保护力度弱,保护积极性大打折扣。

3.6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忽视

对于传统聚落的保护,实际上是对特定人居环境的保存和延续,居民本应是保护中给予充分关注的对象,许多保护却忽视了这一点,没有将传统聚落的保护与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仅仅保护传统遗存和发展旅游观光产业,在居住环境改造、日常民宅维护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致使一些居民不愿生活在老房屋中。他们自发对原有建筑环境遗存进行改造,甚至干脆拆旧建新,对历史遗存产生了严重的破坏。这种仅仅保护实体遗存,对居民及生活方式不进行保护的做法,不利于保护与发展的协调,使保护走入困境。

4传统聚落居住空间的保护对策

随着对历史遗产保护意识的加强,遗产的保护理论和实践也日臻成熟,多学科多专业领域的参与使传统聚落的保护更加专业化和系统化。传统聚落与现代城市形成巨大反差,是重要的文化景观,对传统聚落进行分析和保护,从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调查,提出相应的保护机制,其中尤以保护规划为主,从保护与更新的方式、风貌整治及设施改造等内容入手。

4.1民居建筑

民居建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地域的建筑文化、社会文化和发展历史。对于传统聚落内的建筑,首先应明确现状风貌、规模年限、考古价值等情况,对建筑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与整治。主要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是对建筑进行分级,对历史建筑、环境要素建立档案;二是对不同级别的建筑确定相对应的保护与整治模式,对重点院落提出具体的修缮措施。(1)保存,对文物及古建筑在不改变其原状的基础上,适度修缮、保养;(2)修复,对那些含有历史价值或者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建筑,在保持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对外立面进行整修,对内部设施和布局适当改造,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另外,新建筑也是传统聚落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建筑文化的进一步丰富和延续,但为了保护历史风貌不被破坏,新建筑宜与老建筑相协调。对于已建的新建筑进行整治,按照历史风貌要求对建筑高度、色彩、形式、体量等进行适当修改。对于规划中的新建筑进行控制引导,制定控制导则,对建筑色彩、形式和体量等具体指标进行控制,符合特定的地域特色。

4.2文物古迹

文物古迹是记载历史信息的实物,具有较高的考古意义和历史价值,见证了历史与文化,在乡村传统聚落中分布广泛。主要包括历史建筑主体、局部的构配件、内部设施、古董字画等文物,其中以建筑构配件为主。对于这类文物古迹的保护整治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步:(1)鉴定分析,对每一件文物进行登记造册,根据文物现状进行评价分析和归类;(2)拟定保护清单,根据鉴定分析的情况,对文物进行逐一标号,划分保护类别和等级;(3)选择保护整治模式,例如保存、修复、更新等。随着老百姓的认识的提高,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由消极转向积极主动的保护,合理对文物进行保护及组织,适度进行开发展示,其中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和展示,不可移动文物挂立展示牌等进行标记和展示。

4.3街巷空间

街巷空间是传统聚落的主要公共空间,是一个多功能复合的空间活动网络,其内包含了人们的居住生活、商业交往和游憩观赏等多种活动,是反映历史风貌的主要空间廊道,以街巷、河流以及作为街道空间的延伸和放大的广场空间组成,包含的人文信息极为丰富。在保护规划中宜在保持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街巷的空间尺度、街巷立面和铺地形式进行调查并整理,提出具体的保护与整治要求,对重点街巷地段、场地等提出具体的保护与整治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改善:(1)尺度,主要指街巷宽度与沿街建筑高度的宽高比,一般河道空间宽高比大于1,街道空间宽高比小于1而大于1:3,小巷弄堂的宽高比则小于1:3;(2)立面,街巷立面与交通属性和生活功能密切相关,要根据不同街巷立面的现状情况进行保护和整治,注重形式、材料、色彩等方面的统一性、连续性,形成完整的视觉景观;(3)铺地,铺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街巷的层次与等级变化,在铺地的改造保护中,应注重保护和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和形式,减少改造,修复为主。

4.4村落形态

村落形态主要指传统聚落的总体布局形式以及街巷、建筑、水系等物质要素的格局、肌理和风格,不仅体现规划布局的基本思想,还可以看出其历史变迁的过程,反映出一定历史条件下居民的心理、行为与环境的互动、融合的痕迹。其改善措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和管理:(1)调整聚落密度,拆除一些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建住房,缓解核心保护区的居住生活压力,提高居住环境和设施质量,恢复传统建筑风貌;(2)控制交通,鼓励和发展步行交通,控制机动车交通,对机动车统一管理,合理布局停车场;对道路系统进行合理规划,以免破坏环境风貌;(3)合理安排新建筑,保护村落尺度和空间轮廓线,制定空间高度的层次,进行通视性分析,保障建筑周围的空间环境,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布局;(4)综合改善基础设施,对道路、给排水、电力、供气等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在不改变村落格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绿化和公共活动空间,以保障现代生活的需要,同时留住村落生活的真实性。

4.5田园环境

田园环境是以农田、果园、林木、绿色植被以及山水自然风光为主的环境风貌,是传统聚落生根的背景环境,对形成特定的文化氛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农田、果园、林木等绿地系统包括位于居民点内和居民点外两部分,其布局要坚持以传统风貌特色保护为主。在居民点以外的农林用地合理划定保护范围,不得私自改变用地性质。对于居民点内的村落宅间绿地和公共绿地,尽量使用本地树种,考虑到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可适当增加绿地面积和开放空间,形成三维的绿地系统。对于村落中的古树名木也要有具体的保护措施。对于山水自然风光的大背景环境,由于其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而且往往破坏严重,因此应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同时,制定相关可行的保护措施,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规划,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保护和治理,以达到保护传统聚落环境的目的。总体来看,中国历史悠久的古代文明主要是农业文明,成千上万的村落是这一文明的重要承载者,因此历史聚落的保护尤为重要。科学规划是实现有效保护和利用的关键,对历史聚落的聚居空间保护要从全局和整体发展出发,将建筑遗产、自然环境、民俗文化、居民生活等有机结合,以保护建筑遗产及其环境为主要内容,重在保护,兼顾发展,使保护与科学发展相结合。

参考文献:

[1]赵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戴俭.中国传统建筑外部空间构成[M].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

作者:范丽娅 王雪强 单位: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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