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9月4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32号”文件形式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于此,笔者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成熟的法、德两国做了剖析。分析显示,两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在立法、财政支持力度及政策灵活性方面的理念是相一致的。其理念为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结合中国国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低、各地生产力水平地区发展不平衡、老年人比重大的状况下,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只能先实行广覆盖、低水平,再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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