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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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2年,公开发行的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评论、市场经济与法制、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专题论文、立法工作探索、司法实务研究、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争鸣园地等。
  • 主管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
  • 主办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国际刊号:1005-9512
  • 国内刊号:31-1106/D
  • 出版地方:上海
  • 邮发代号:4-375
  • 创刊时间:1982
  • 发行周期: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4.1
  • 综合影响因子:3.259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政治与法律 2013年第09期杂志 文档列表

政治与法律杂志主题研讨——条约保留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

条约保留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的条约保留实践回顾与评价

摘要:我国至少对97个多边条约的适用问题发表了单方声明,其中对92个条约的声明或多或少地具有条约保留的特征。依照这些声明的目的或作用分类,大体包括排除与我国内外政策或法律制度相冲突的规定的保留、排除暂时不能够或不愿意履行的规定的保留、排除条约本身明文允许排除的规定的保留、通过解释性声明限定条约义务的保留和为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而提出的保留。从总体上讲,这些保留符合国际法,符合我国利益。
2-9

论中国应该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采取的保留形式

摘要:中国已经着手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工作,批准该公约的前提条件是在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情况下解决该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冲突问题,而保留就是一种有效解决此类法律冲突的方式。采取恰当的保留形式对于中国提出保留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据此,中国应该对公约采取保留的方式、解释性声明的方式和有条件的解释性声明的方式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中国还应该注意其他相关的保留形式问题,包括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保留,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解释性声明:尽可能说明保留的理由;定期审查保留功用,以便及时撤回保留。
10-16

论我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民族自决权主体范围的保留问题

摘要:《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将民族自决权的主体范围规定为“所有民族”。尽管我国已经签署该公约,但在批准时有必要对这一规定进行保留,因为该公约所谓“所有民族”不应当是绝对的。中国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适当的保留不违反淞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目的和宗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权理事会的监督与评议无法影响中国所提保留的有效性。从历史角度考察,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与俄罗斯接受中国所提保留的可能性较大。即使少数国家提出反对,它们也基本不会反对整个淞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与我国的两国之间生效。
17-24

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若干问题研究——基于对GPA2007文本的分析

摘要:随着各国政府采购市场的迅速增长,以(傲府采购协定》(GPA)为核心的WTO政府采购规则逐渐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的热点议题,中国加入该协定的谈判尤为引人关注。中国应选择性地、分阶段地将符合“为政府目的”与“政府对实体涵盖采购的控制和影响”标准的国有企业列入政府采购业务适用范围的实体清单;中国在坚持以发展中国家地位加入GPA的同时要在谈判中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积极参与未来GPA发展中国家条款的修订;中国应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其他可适用的相关国际规则,着手国内政府采购立法,从透明度、利益冲突排除及预防腐败等方面健全反腐败机制,为打击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提供充分救济和保障。
25-37
政治与法律杂志经济刑法

论入户盗窃、扒窃等新型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中的问题与省思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三种新型盗窃罪即“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在属性上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其既遂的认定标准不以实际控制财物为必要。较之于普通数额型盗窃罪,新型盗窃罪的既遂应有所提前,实际接触财物说是合理的,但对于其实行着手的认定应与普通数额型盗窃罪相同。虽然将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作为盗窃罪构成要件解释的限制性规定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但从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实务惯常的操作来看,第13条但书规定是对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前提上适用的出罪性规定。
38-48

刑法中“户”的界定及其实践展开——以对《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释为视角

摘要:最新司法解释将刑法上的“户”界定为“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对此,不能将“家庭生活”理解为“具有血缘或拟制关系的亲属组成的家庭成员相对固定地居住在一起”。一方面,这容易使人误解为财产犯罪的成立以“家庭关系”是否被侵害作为要素,并不符合财产犯罪的规范目的;另一方面,这也不能说明“入户盗窃”或者“入户抢劫”刑罚加重的理由。此外,依据这种解释容易得出逻辑悖论,不仅缺乏公众的社会认同感,而且不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应将该司法解释中的“户”理解为“他人用于生活的住所”,这不仅有利于以上诸问题的妥善解决,还有利于避免刑法区别对待进而促进刑法公正的实现。
49-57
政治与法律杂志专论

简政放权背景下的行政审批改革

摘要:我国历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经验充分表明,法治化道路是行政审批改革的必由之路,故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必须立足于《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的框架下,认真对待并彻底治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应当严格遵循行政法治原则,进行精细化的改革,即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问题上,贯彻与落实行政审批权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铲除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新增行政审批。
58-65

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的模式选择——以行政复议有限司法化为逻辑起点

摘要:行政复议立法在反司法化原则的指导下,将行政复议制度化架构中的行政复议机构设定为非独立、非自成系统的组织,导致了我国当前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的诸多缺陷。由于决定行政复议制度性质的行政复议权实质上是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纠纷裁决权,行政复议制度的根本属性应当是司法而不是行政。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属性决定了行政复议机构必须向有限司法化方向改革。据此,行政复议机构改革的最佳模式是在各级政府下统一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将职能部门复议权相对集中。
66-75

信号传递、彩礼习惯与法律边界——一个法律经济学的分析

摘要:根据法律经济学“信号传递模型”分析彩礼习惯,彩礼习惯是婚姻博弈关系中的参与人为实现最大化的婚姻盈余所形成的博弈均衡或行为常规,彩礼在婚姻关系形成过程中具有信号传递的功能,从而有利于形成婚姻博弈的“分离均衡”。形成博弈均衡的婚约有利于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社会稳定能够通过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方式来执行。法律对社会规范的干预界限应当以“福利最大化”作为衡量原则,以形成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通过对彩礼习惯的经济分析可以发现,法律经济学超越了传统文化解释和社会实证的研究进路,实现了社会规范研究的范式转换.
76-85
政治与法律杂志争鸣园地

片面共犯部分否定说证成

摘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片面共犯是不争的事实,理论上如果否定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就割裂了片面共犯与其所配合的犯罪行为的联系,使得司法实践中的片面共犯行为因找不到法律依据而无法予以处罚,从而放纵犯罪;如果以共犯处罚片面共犯,则缺乏理论上的依据。关于片面共犯能否成立,在中外刑法理论界,存在肯定说、否定说、部分否定说之争。肯定说和否定说的缺陷比较明显,与此相比,部分否定说相对合理,即否定片面正犯,同时肯定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帮助犯。
86-9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正本清源

摘要:目前,我国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个“错的制度”,或者说,立法因出于某种所谓“循序渐进”的考量而任意篡改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违背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应然原理与规律,使现在的规则变形为一个“非法证据几乎可以不排除的规则”,导致规则失去实效。为此,立法者应当洞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精神主线与内核,整套引进该规则,以保全其完整的结构与功能,否则,就仅仅是一场“立法秀”。
98-107
政治与法律杂志史论

社会变迁与契约法制——关于近代中国社会的一种考察

摘要:近代中国社会是身份——契约二元社会。社会结构转型与契约法制呈现出复杂的互动态势:以宗法精神为核心的家族中心主义与以自由、平等为灵魂的契约法的互相影响;契约法深刻地塑造着城乡二元格局,同时,也受其影响,二者在互动中共同变化;契约法律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推动抑或阻碍了近代中国社会结构由同质的单一性向异质的多样性转化。
108-117

中国古代妇女财产继承权要论

摘要:中国历史上,男子是财产继承的主角,汉朝中期以后,寡妻在法律上无财产继承权,只有财产管理权;女儿则在一定程度上(即无兄弟的情况下)有财产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儿不能以其他形式继承家庭财产。作为继承的一种形式,女儿可以分得嫁妆;在南宋,法律规定即使有兄弟,其姊妹也可以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这种财产继承权向男子继承权的独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当然,受制于妇女在当时宗祧继承与社会生活中的状况,这种挑战只能是短时期的、很有限的。
118-125
政治与法律杂志域外视野

中美量刑规范比较研究

摘要:量刑是最终确定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必经阶段,追求量刑公正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保障。中国和美国在量刑规范问题上虽然经历不同,但都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文本。对刑罚的量化是评估刑事责任的外在表现形式。量刑发展是一个不断专业化的过程,通过不同的技术设计可能实现既减小刑罚差异又实现个案公正的目标。美国的量刑改革历时弥久,与政策和司法实践互动颇多,积累了许多经验,其代表规范集中体现了改革的取向和成果。中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虽处于发展的初期,也形成了规范文本,在融合理论和实践、平衡精致和可行等方面,可有比较地借鉴美国的经验。
126-137

美国民事请求排除规则及其借鉴

摘要:美国民事诉讼法上的既判力规则包括民事请求排除规则和民事争点排除规则两项内容。民事请求排除规则不仅禁止当事人就已经裁决过的请求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禁止当事人将应当在先前诉讼中提出的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请求排除规则的适用应当符合判决具有有效性、判决具有终局性、判决针对实体问题而作出、前后两次诉讼中提出的请求相同和前后两次诉讼中当事人相同等五个基本条件。民事请求排除规则的适用有多种例外情形。民事请求排除规则在诉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我国有必要以美国法为参照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请求排除规则。
138-145
政治与法律杂志实务研究

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的“权益保护”路径

摘要: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在实际演进过程中,存在司法实践脱离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现象。“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标准并不确定,需要解释适用,但“实际影响标准”作为一种诠释,在适用中并不统一。认定原告资格可遵循“权益保护”路径:从“权益保护”出发,以“权益遭受损害或者实际影响”为认定标准,增强概念的确定性。同时,构建以权益、损害或影响、政策分析等要素组成的开放“模式”,克服单一标准的局限。在该路径选择之下,民法上的请求权基础理论在行政诉讼中可予借鉴适用,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规定需要与原告资格问题予以区分。
146-153

真实交易中被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善意受票人、瑕疵受票人、恶意受票人的分类为视角

摘要:在真实的交易活动中被动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否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情形以及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关系到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问题。被动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主动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情形,在行为性质上存在区别,其与虚开发票者并不存在主观上的共同故意,并不构成犯罪。对于既无过错又无过失的善意受票人,应当优先保护受票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其进项税额的抵扣。对于非善意受票人,则应当区分瑕疵取得与恶意取得。对于瑕疵取得,其不可能造成实质危害,因此如果补开真实规范的专用发票,允许其进项税额抵扣,但对其不规范的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恶意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税务机关应对其予以行政处罚,且不排除构成其他犯罪的可能性。
154-160

《政治与法律》征稿启事

摘要:《政治与法律》是上海社会科学院主管、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将政治学和法学融于一炉、以法学为主的理论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设有“特稿”、“主题研讨”、“专题研究”、“经济刑法”、“立法研究”、“争鸣园地”、“实务研究”、“案例研究”、“域外视野”、“史论”等栏目,积极推介国内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现诚邀海内外的法学研究者、法律工作者来稿。一、本刊倡导严谨治学,欢迎选题独到、论证充分、学术内涵丰富、提出问题并有相应对策的法学和政治学理论文章与研究成果。来稿篇幅长短不限。二、作者在投稿后45个工作日内未接本刊编辑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作者在投稿后45个工作日内知悉来稿已为或将为其他公开出版物刊登的,应立即通知本编辑部。三、本刊坚持以质取稿、质量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来稿请直接寄交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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